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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太湖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证认定(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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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太湖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证认定(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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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证认定篇一

2018年春季安徽太湖县教师资格认定时间

2018年春季安徽太湖县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流程

2018年春季湖北宣恩县教师资格认定审核材料

2018年春季旌德县教师资格认定审核材料

2018年春季宿州灵璧县教师资格认定审核材料

2018年春季湖北建始县教师资格认定审核材料

2018年春季黑龙江教师资格认定审核材料

2018年春季湖北汉川教师资格认定审核材料

2018年春季旌德县教师资格认定审核注意事项

太湖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证认定篇二

(一)认定对象

太湖县2018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太湖县内的人员;

持有有效太湖县居住证的人员;

户籍在太湖县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申请认定)。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具休如下: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相关文件通知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页面“政策法规”栏目查看。

(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太湖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证认定篇三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登录系统双面打印);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网上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登录系统下载填写,填写时请仔细阅读填写说明);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或所在工作单位(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出具。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工作单位(就读学校)证明原件;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申请初级中学,小学的人员见附件1)、《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附件2),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表网上下载,双面打印)。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

(8)参加国考人员提供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专业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印章。

(9)与网上报名同底2寸相片1张(背面写上认定学科及姓名)。

(四)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

(五)证书发放时间

发证时间:第一阶段时间为 5月29日—5月31日;第二阶段时间为6月27日至6月29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地点为:太湖县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0556-4168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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