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益阳市资阳区事业单位篇一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1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益阳市资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益南街67号)二楼专技股;
3.咨询电话:0737-2770338
4.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本人将报名资料送至报名地点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逾期不再补报。
5.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1)按要求如实填写《益阳市资阳区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3份,由所在单位及相关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2)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个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盖章)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6.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资阳区委组织部和资阳区人社局共同负责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报名者应确保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如与事实不符,取消其选调资格。专业资格审查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列专业为准,专业未列入目录的,以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社局共同认定的结果为准。
7.招聘职位计划数与相应职位报名人数比不低于1:2,若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数。
(二)面试
本次选调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将在资阳公众信息网公布,网址为:http://。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选调人员的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意识与技巧、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匹配性、专业(创新)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成绩相同的,当场进行加试。
2.因入围对象缺考导致未形成有效竞争的职位,其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的合格分数线以上(含70分),方可进入选调的下一个环节。
3.面试具体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选调数1:1确定体检人选。
1.体检由资阳区人社局负责组织。体检在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
2.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体检资格。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3.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4.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按体检合格人数1:1确定考察人选。
选调单位依据职位职责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进入考察人选主动放弃或所在工作单位不同意调出及不接受前往考察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将拟选调人选在资阳公众信息网(http://)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六)任职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确定为拟调人员,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任职等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益阳市资阳区事业单位篇二
本次选调工作由资阳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社局共同组织,有关单位配合,区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资阳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中共益阳市资阳区委组织部
益阳市资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益阳市资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19日
附件1:
附件2:
益阳市资阳区事业单位篇三
(一)思想政治觉悟高,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熟悉国家机关工作规则,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和吃苦耐劳精神,能熟练使用现代办公设备。
(三)报考者符合公务员转任的有关条件规定。
(四)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工作经历计算日期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
(五)年龄条件详见《益阳市资阳区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一览表》(见附件1),1987年1月1日(含当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六)具体资格条件详见《益阳市资阳区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一览表》(见附件1)。
(七)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八)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年度考核不足三年,按实际应考核年度计算)。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工作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内的,受限于其他任职年限或合同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聘任制公务员不予选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