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作文 >> 齐齐哈尔医学院招生章程最新(四篇)

齐齐哈尔医学院招生章程最新(四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3-13 09:40:09
齐齐哈尔医学院招生章程最新(四篇)
时间:2023-03-13 09:40:09     小编:zd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齐齐哈尔医学院招生章程最新篇一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并即时废止以往有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 新生持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来校报到,对未经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条 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一律予以退回。

第三十一条 学院招生咨询工作人员意见仅供参考,不作为录取依据及承诺。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齐齐哈尔医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小编精心为您推荐:

齐齐哈尔医学院招生章程最新篇二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如下:

学院代码:11230(国标码)

学院地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卜奎北大街333号(邮编161006)

学院网址:http://

招生办网址:http://

咨询电话:0452-2664111;0452-2664222

违纪举报电话:0452-2663322

齐齐哈尔医学院招生章程最新篇三

第七条招生工作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熟悉招生录取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和程序;

2、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

3、有较强的原则性和组织纪律性。

第八条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不准”:

1、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

2、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3、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

4、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

5、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

6、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其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有关的任何费用。

齐齐哈尔医学院招生章程最新篇四

第九条 学院本科招生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对不符合专业要求的,将调整到符合条件的专业。

第十一条 投档比例:投档比例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加分政策: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进行投档,但在专业录取时以实际高考成绩为准。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享受各种政策加分的考生。

第十三条 专业录取原则:学院各志愿、各专业间不设级差分,依据考生的投档次序、成绩优先、先志愿后调剂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成绩相同考生专业录取原则:高考成绩相同的多名考生选择同一专业时,理科参考综合、语文、英语、数学成绩进行专业录取;文科参考语文、英语、数学、综合成绩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五条 特殊省份录取原则:江苏省考生实行先“分数后等级”录取规则;内蒙古考生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录取。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要求: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七条 退档要求: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退档原因执行。

第十八条 特殊专业录取:护理学专业不录取未填报专业志愿且服从志愿调剂的男考生。提前批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招收农村籍考生。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
a.付费复制
付费获得该文章复制权限
特价:5.99元 10元
微信扫码支付
已付款请点这里
b.包月复制
付费后30天内不限量复制
特价:9.99元 10元
微信扫码支付
已付款请点这里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