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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服装学院艺术类招生计划(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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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服装学院艺术类招生计划(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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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就如同白驹过隙般的流逝,我们的工作与生活又进入新的阶段,为了今后更好的发展,写一份计划,为接下来的学习做准备吧!那关于计划格式是怎样的呢?而个人计划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计划书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北京服装学院艺术类招生计划篇一

(2)网上报名及交费

表演(服装表演)专业报名时间:2015年1月6日---1月18日

表演(广告传播)专业报名时间:2015年1月20日---2月28日

考生一律在此时间登录北京服装学院本科生招生网http:///报名并网上交费(注:请使用ie类浏览器登录系统),请于报名前到银行办理具有网上交费功能的银联卡。考生交费后须自行打印《考生信息登记表》及准考证参加考试。

(3)考试要求

(a)考生须持网上报名后打印的准考证及《考生信息登记表》、身份证原件以及所在省(市)级招生办公室签发的2015年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准考证参加测体和考试;

(b)考试过程中,考生一律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美瞳眼镜,女生须将头发梳成马尾辫露出脸部完整轮廓;

(c)形体观察环节中考生需自备泳装,女生为分体式单色泳装,赤足且不得穿丝袜,男生为单色合体泳裤;

(d)复试模特技巧环节中考生需自备素色紧身服装,不得有过多配饰,女生高跟鞋鞋跟高度不得超过10cm;

(e)自选舞蹈、武术或健美操片段环节中考生需自备服装道具及伴奏音乐cd或u盘。

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及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一经查出即取消报名资格。

(4)考试安排

北京服装学院艺术类招生计划篇二

(一)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4)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按照所在省的相关要求参加高考。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方式及考试安排

北京服装学院艺术类招生计划篇三

备注:

1.根据相关规定,河北、湖南、广东省考生只能在生源所在省内考点参加考试,河北、山东、河南、湖南、广东省考点不接收其他省份考生参加考试;河南省考生只能在郑州或北京考试。考生须自觉遵守以上规定,违反者取消考试成绩。

2.选择在北京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任选一天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将在网上确认时确定。因北京考点容量有限,当天考场安排额满即止,考生可以选择其他时间参加考试。

3.在河北省考点考试的考生须现场报名,在山东省、湖南省考点考试的考生须登录省考试院网站,报名流程及考试地点详见网站。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考区报名、确认和考试,多次考试者,以所参加的第一次考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4)考试科目及要求

注:以上各科目单科满分为100分,专业考试总分为300分。

北京服装学院艺术类招生计划篇四

学校从符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报考条件、录取规定及下述条件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一)省级统考有要求且涉及到的专业必须获得省级统考相应专业合格证书,同时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省级统考不要求或未涉及的专业必须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

(二)在我校专业考试(校考)及文化考试(高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以下原则录取:

1.服装艺术与工程学院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艺术设计学院设计学类、造型艺术系美术学类: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考试外语科目成绩不得低于60分(150分制)。如果综合成绩相等,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

2.商学院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按照考生文化折算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考试外语科目成绩不得低于60分(150分制)。如果文化折算成绩相等,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

3. 服装艺术与工程学院表演(服装表演)、表演(广告传播)专业:按照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专业成绩相等,优先录取文化折算成绩(计算方法同上)高的考生。

五、实验班及专业介绍【点击查看】

北京服装学院艺术类招生计划篇五

1.新生入学进行体检,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院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短期治疗可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者,经学校批准暂不予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2.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上级规定进行复查,凡复查不合格、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无论何时即取消学籍。

3.新生入学后外语一律学习英语。

4.我校设有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同时,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措施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甲2号北京服装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29

咨询电话:

招生办公室010-64288364或64288375

服装艺术与工程学院64288183 艺术设计学院64288286

造型艺术系 64288016 商学院 64288247

监督电话:010-64288281

学校网址:http:///

招生网址:http:///

郑重声明

为了维护广大考生及家长的利益,维护我校的声誉,打击招生诈骗活动,我校特向社会郑重声明:

1.我校从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从事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和与招生相关的一切活动;

2.我校没有与任何单位进行联合招生;

3.我校校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准举办和参加与专业考试有关的各类辅导班、补习班、培训班等;

4.我校所有招生录取工作均通过各省级招办进行。 

请广大考生和家长警惕诈骗活动,避免上当受骗。一旦发现招生诈骗行为,要及时举报,交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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