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公司司机管理制度及职责篇一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及驾驶员安全管理,杜绝和减少各类车辆设备、交通事故,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健康安全,保证安全生产。根据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修订本规定。
第二条各级安全部门、机电物资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财务与产权管理部门要按职能分工抓好分管工作,并相互协作,共同做好集团公司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集团各成员企业对其所购置的机动车辆,及其对所属劳务组织、分包队伍以及租赁的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
第四条安全部门职责:
集团公司安全主管部门:
1、归口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或参与车辆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3、负责车辆伤害事故的统计报告。
各单位安全主管部门:
1、负责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机动车辆及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6、组织或参与车辆伤害类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7、负责车辆伤害类事故的统计报告。
第五条机电物资部门职责:
1、归口集团公司机动车辆的实物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大型施工生产车辆驾驶员“设备操作证”的发放、管理;
4、负责机动车辆设备事故的统计报告。
各单位机电物资管理部门:
1、负责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机动车辆安全操作堆积及安全管理制度;
3、协助组织大型施工生产车辆驾驶员“设备操作证”的发放、管理;
4、负责机动车辆的技术、安全鉴定及管理;
5、负责建立机动车辆档案;
6、负责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机动车辆重大隐患整改方案;
7、组织或参与机动车辆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8、负责机动车辆设备事故的统计报告。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门职责: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1、负责指导、协助用人单位招聘机动车辆驾驶员;
2、协助组织大型施工生产车辆驾驶员“设备操作证”的发放工作;
3、参与车辆伤害类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
1、负责机动车辆驾驶员的试用、录用、解聘工作;
2、负责建立机动车辆驾驶员档案;
3、协助、配合安全部门做好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培训及考核工作;
4、参与车辆伤害类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第七条各单位财务与产权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机动车辆各类费用的收缴、筹集,并监督落实。
3、负责机动车辆驾驶员聘用、解聘信息资料的提供;
4、负责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和落实工作;
5、负责建立机动车辆及驾驶员档案;
6、负责机动车辆的维护保养及安全运行;
7、参与机动车辆设备事故及车辆伤害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8、负责机动车辆设备事故及车辆伤害类事故的统计报告。
第九条各单位要坚持机动车辆的维护、保养、检查制度,保证车辆安全装置、零部件等齐全完好,车辆正常运行。
第十条建立并完善机动车辆档案(包括车辆登记证书、出厂合格证及车辆性能的相关证明、说明书等,车辆维护、检修、自检记录,车辆改装、改型记录,安全技术检验、年检、审验记录等)。
第十一条各单位应实行机动车辆、驾驶人员集中管理、统一调配制度。杜绝私自开车,无证驾驶,公车私用,乱停乱放等现象,规范管理,减少违章违纪行为。
第十二条停车场所要按规定划出停车区域和通道线,保持道路畅通,并配有专(兼)职人员管理。
第十三条禁止盛装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与其它车辆混合停放。
第十四条机动车辆和停车场所应按规定配齐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并有应急装备和应急预案。
第十五条特种车辆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厂内车辆运输,要严格执行《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公路运输及特殊运输(超长、超高、超宽)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个体车辆不准在任何单位挂靠和以单位名义办理私人车籍证明和证件及上缴各类规费。
第十八条对已达到报废条件的机动车辆要强制报废,并及时办理报废、回收、销户手续。特殊情况需继续使用的车辆必须报车籍所在地的车辆管理部门批准,未经批准的车辆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九条凡机动车辆产权关系发生变化(如转让、变卖等)时,应及时到车籍所地的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户籍或变更手续。
第二十条对机动车辆实行承包、租赁和使用外单位车辆的单位,要明确各自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将机动车辆及驾驶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十一条对驾驶员实行聘任制,经资审、考试、考核、试用后,择优录用。不得以各种理由不实行公开招聘。
第二十二条招聘录用驾驶员的基本条件:
大型施工生产车辆,应同时持有集团公司核发的《设备操作证》;
大客车及危险物品运输的驾驶员应取得国家规定的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书;
(三)经理论和实际考核,驾驶技术满足工作要求;
(四)有良好职业道德,一年内无违章及其它不良记录;
(五)试用期至少3个月,且试用期间无肇事,无违章违纪行为;
3、驾驶员要具有良好的驾驶作风和职业习惯,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不违章驾驶,不疲劳驾驶,不带情绪驾驶,不将车辆交给无证、无关人员驾驶。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对不遵章守纪、不服从管理、缺乏职业道德且性质恶劣及驾驶执照、从业资格证、操作证等审验不合格的驾驶员实行解聘。
第二十五条聘用驾驶员单位要建立健全机动车辆驾驶员档案(包括驾驶员个人简历,驾驶执照、从业执照、厂内机动车辆操作证复审记录,安全培训记录,表彰奖励、违章违纪、肇事处罚记录,聘用及解聘记录等)。
第二十六条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肇事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除接受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外,还要接受集团公司按《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的有关条款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
第二十七条各级各部门要参照机动车辆的管理职责,针对本单位实际,制订相应规定,明确责任,落实好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第二十八条每年12月26日前将机动车辆明细台帐(含新增、报废、户籍变更车辆)(见附表)报集团公司质安部。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集团公司《机动车辆及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管理暂行规定》自行作废。
第三十条本规定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处,以国家规定为准。与集团公司有关文件年抵触处,按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属集团公司质量安全保证部。
公司司机管理制度及职责篇二
经公司经理室研究,现将《机动车辆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希共同遵照执行。在实施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公司反映,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附:《派车单》
二0xx年九月十七日
抄报:集团公司办公室
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二0xx年九月十七日发
(共印22份)
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机动车辆管理暂行规定
为加强公司机动车辆管理,现根据本公司实际制订本规定,供公司员工遵照执行。
一、公司现有粤xxx汽车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调度,未经办公室同意及公司领导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私自派车或用车。
二、机动车辆使用范围
xxx汽车以督察巡检为主,必要时可作为公司及各管理处的公务用车。
三、用车规定
1、督察巡检需用车,由督察队填写《派车单》,经保安大队负责人确认后送办公室批准,由办公室派车。
2、申请公务用车必须二人以上外出办事,由用车部门填写《派车单》报办公室,办公室请示公司郑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派车。
3、公司所有员工一律不准因私事使有公车,违反者每次将处以1000元罚款。
四、驾驶规定
1、机动车辆由专职驾驶员驾驶,按指定地点停放,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出车。
2、驾驶员应服从办公室的管理和调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车辆,如因违章驾驶受交警部门扣证或罚款处理,一律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3、驾驶员应认真做好汽车维护保养,出现故障要及时向办公室报修。
4、公司汽车的汽油、维修、保养、保险、年审、运管、养路等费用由办公室审核及办理,驾驶证年审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担。
五、凡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交通事故或车辆损坏,由肇事者自负交通事故责任及一切相关费用,并按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六、本规定自二0xx年九月十七日起实施。
二0xx年九月十七日
公司司机管理制度及职责篇三
第一条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三条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第四条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第五条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第六条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择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七条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第八条晚间司机要注窟休息,不准疲劳开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九条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坡、紧跟、争道、赛车等)。
第十条司机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第十一条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第十二条司机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嘴。
第十三条接送员工上下班的司机,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第十四条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司机室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事确需离开司机室时,要告知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管理人员处报到。
第十五条司机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总办主任反映。
第十六条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
第十七条不论什么时间,司机身上必须带传呼机。对公司领导或管理人员的传呼,应尽快回复。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回复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
第十八条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适当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第十九条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第二十条司机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的,给予奖励5册元。
第二十一条总办每月负责对司机进行考核,将考核等级作为每月发放浮动工资的依据。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嘉奖、记功、晋级等奖励;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直至除名处理。
(一)、对象是指全局职工及配偶、子女、父母,离退休人员。
(二)、缘由是指有下列特殊情况之一:
1、病重、病危急需就医的:
2、病重、病危急需转院的;
3、病重、病危急需请外地专家会诊的。
(一)、由本人或家属向本单位领导提出申请,单位领导向分管局领导或主管领导请示批准。
(二)、县外省内的,由分管局领导批准;跨省外的,由局主管领导批准。
(三)、使用前,应向县局后勤科领取并填写《因私用车审批表》,但在突发性紧急情况下,也可先使用后补填。
三、符合因私用车条件,经请示领导同意的,费用由县局承担。
四、对擅自私用公车的,一经查实,根据有关规定,视情给予处理。
五、本规定自二o二0年三月十日起施行。本局原有的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六、本规定由局后勤科负责解释。
公司司机管理制度及职责篇四
机动车辆(主要有铲车、农用车等)是矿山主要装运工具,为确保安全行驶,规范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所有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厂内机动车辆操作证”。
2、严格按照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运输作业。
3、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违规驾车。
4、严禁车辆“带病”运输。发现车辆存在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维修,保证车辆车况安全良好。
5、所有井下车辆都必须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减少尾气对井下空气的污染。(安装普通“水箱型”净化装置)
6、运输矿碴时,不准超出马槽高度的20厘米。
7、除驾驶室按规定乘座人员外,车辆的其它部位一律不准乘坐人员。
8、井下车辆行驶速度最高不得超过20公里每小时,在通过交叉路口、拐弯、路况较差、照明较暗等地段时应减速慢行。
9、井下行驶中遇见行人时,应在相距10米处停车避让,必须坚持“先过人,后行车”的原则。
10、下坡时要缓慢行驶,严禁空档滑行;在上、下坡时,要根据车载情况和坡度大小,选择合适的档位,严禁车辆在陡坡行驶中换档。
11、在车辆行驶中,两车之间应保持5米的间距,以防发生碰撞。
12、在料场、溜井口、镑房等车辆密集场所,应按秩序行驶,以防车辆拥挤发生事故。
13、车辆驾驶员要对本车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车况良好。
14、所有车辆必须配备1个3公斤的干粉灭火器。
1、检查内容:方向、刹车、灯光、轮胎、发动机、仪表等其它部件和持证情况。
2、检查规定:
⑴驾驶员应在每日上班开车前、班中、班后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⑵分公司车间主管车辆的队长或硐长,对本队的所有车辆每旬应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⑶分公司安全科每月应对本单位的车辆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⑷当班安全员要对本班车辆驾驶员持证情况和尾气净化装置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⑸对检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要责令停止运输作业。
⑹对违反运输规定和存在隐患问题不进行整改的,要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公司司机管理制度及职责篇五
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
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三条:
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第四条:
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第五条:
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能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车管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第六条:
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择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时,要销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七条:
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第八条:
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疲劳开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九条:
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坡、紧跟、争道、赛车等)。
第十条:
1、所有司机出车前,需检查好车辆及携带相关证件。因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
2、司机出车前需填写好当日出车记录(注:当日出车司机若被电子眼抓拍或由于个人违章导致的罚款等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车内不准吸烟 。公司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给予制止。
第十二条:
司机上班前严禁饮酒(包括所有酒精饮料)。下班后及时休息,保证有充足的精力和良好的精神状态驾驶车辆。
第十三条:
接送员工上下班的司机,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第十四条:
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在司机室待命,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事确需离开司机室时,要告知客服调度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管理人员处报到。
第十五条:
司机对客服调度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部门主管反映。
第十六条:
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客服调度人员,并说明原因。
第十七条:
不论什么时间,司机身上必须带手机。对公司领导或客服调度人员的电话,应尽快回复。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回复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
第十八条:
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在单位规定车位上,不准私自用车。
第十九条:
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第二十条:
车管人员每月负责对司机进行考核。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上报公司给予奖励;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直至开除处理。
公司司机管理制度及职责篇六
第1条本制度旨在加强对公司司机的管理,本制度为涉及事项按照其他有关规定管理。
第2条所有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第3条敬业、驾驶作风端正,遵循职业道德。所有司机必须遵守本公司制订的相关规章制度。
第4条严格遵守公司用车规定,拒绝乘车员工公干期间办私事的要求。
第5条上班时间不出车时,司机必须在公司工位等候工作,若临时有事离开须向相关领导说明去向和时间。
第6条司机请假,必须经相关人员批准,专车司机须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请假。
第7条所有司机应严格执行出车考勤制度,无故缺勤者一律按旷工处理,司机不听从安排,耽误公事,严重者给与开除处理。
第8条如遇晚间驾车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疲劳开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9条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司机均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者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由无证人员驾驶。
第10条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超速、紧跟、争道、赛车等)。
第11条司机应经常检查所开车辆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出车时保证证件齐全。
第12条离开车辆时,司机应注意以下两项。
(1)离开车辆时,必须关好车窗,锁好车门。
(2)车内放有物品文件,司机离开时,应放置在安全区域内。
第14条出发前,司机应做好出车准备,收车后做好相关的工作。
(1)出发前,应确定路线和目的地,选择最佳行车路线。
(2)随车运送物品时,司机应主动帮助公事人员。
公司司机管理制度及职责篇七
1、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公司其他有关的规章制度。
2、晚间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3、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
4、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这疲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5、车内不准吸烟。其它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外来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6、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话。
7、接送领导上下班的司机,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8、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司机班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事需离开司机班时,要告知车队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管理人员处报到。
9、对车管人员的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上级领导反映。
10、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车管人员,并说明原因。
11、任何时间,司机必须保证手机畅通,以便于与领导或车管人员及时取得联系。
12、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车学开车。
13、收车时,必须将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用车或将车辆在非指定停放地点过夜。
附:
1、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
2、机动车驶员提高服务质量、征询用户意见的补充规定
机动车驾驶员
提高服务质量、征询业主意见的补充规定
1、定于每月开展一次业主征询意见,时间为月初或月末。
2、主要征询车容、车貌;车辆保养;服务质量;服务态度;遵守时间;安全行车等方面内容,共计100分。
3、采取用车单位对驾驶员每月出车情况打分评比的办法。
4、征询意见的方法,每月末先由车辆管理人员提供驾驶人员每月出车记录及用车单位,再由物业办公室分发、收集征询意见表,后公布征询意见结果。
5、最后结论:满意为95分以上含95分;基本满意为90分以上含90分;90分以上(不含90分)为不满意。
6、对90分以下的驾驶员一次不满意为警告,二次不满意者罚款100元,三次不满意者做辞退处理。接到用户严重问题投诉的一次罚款100元,二次罚款200元,三次做辞退处理。
7、对连续一年在征询意见中被评为满意者,公司评优并给于奖励,对连续二年获优的人员,公司给于提高工资待遇。
司机工作程序
作业时间作业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标准
7时-8时市内五区早班通勤提前等候,准时到单位
17时-19时市内五区晚班通勤安全送到,准时入库
四、车辆肇事处理办法
1、下列情况视为肇事
(1)汽车相撞或为它种车辆相撞,致双方或一方有损害伤亡的;
(2)汽车撞及人、畜、路旁建筑物及其它物品,致有损害伤亡的;
(5)其他情况致人或车有伤亡损害的。
注:以上情况所称损害,包括足以致本公司遭受任何的轻微损失。
2、肇事的处理
(2)应先急救伤员,后查勘现场;
(3)尽量寻觅目击肇事的第三者作证,并记明姓名、地址、通讯手段;
(4)填写肇事报告
①肇事时间、地点、气候;
③肇事车号(包括对方车);
④驾驶员(包括对方车)姓名、地址;
⑤损害情形(包括对方车及乘客财产的损失);
⑥伤亡人员姓名、地址、伤亡原因与情形、救护方法;
⑦现场图的绘制及摄影。
(5)本公司汽车肇事责任,由本公司会议鉴定,会前通知该肇事驾驶员列度。
3、肇事过失的处分
(1)肇事驾驶员依法负其应负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3)肇事后畏罪潜逃者,除请司法机关缉办外,并即予开除;
(4)驾驶员因肇事被取消驾驶员资格者,即予开除;
(5)肇事后给本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者,即予开除,并赔偿损失。
4、肇事赔偿
(1)责任属于对方车辆或行人过失的,保险公司概不负责赔偿;
(2)肇事责任属于公司驾驶员的过失,其赔偿款项由保险公司负担,但肇事赔偿金额超过保险金额时,其超过金额须由该车驾驶员负担。
(4)肇事后对方车辆逃逸能制止而未制止,或对方车号能注意而未注意,致使肇事责任无从判明或追究者所造成的损害赔偿,由驾驶员负责按照第二款处理。
五、机动车油料管理、车辆维修、车辆保险规定
根据车队车辆多、车库分散等特点,为使车辆、油料管理、车辆维修、车辆保险等工作有章可循、按章办事特制定此规定。
1、油料管理
油料管理坚持厉行节约、集中管理、定额领取的原则。
(1)机动车辆油料的采购手续由机关办公室统一采购和管理,各单位(部门)应建立油料领用登记簿,坚持按行车里程核定用油标准,驾驶员凭油票用油。
(2)驾驶员每次领取油票应由本单位车辆管理人员对领用人车辆上的里程表'进行登记,每次领取油票不得超过100公升,每月每台车油料控制在200公升。因工作需要增加油票时,应写出书面原因报车队队长审核,再由主管部门领导审批。
(3)各单位车辆管理人员每月要认真驾驶员所用油料是否与行车里程相符,杜绝油料外流和私自卖油票现象,一经发现违纪行为,将对当事人做辞退处理,数额巨大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车辆的日常检查
车辆驾驶人员应做好对车辆的日常检查工作,检查范围包括:车辆燃油量、各轮胎气压、水箱冷却液、发动机润滑油、灯光系统、喇叭、刹车系统、车辆发动后发动机是否有异响声音等。
3、车辆的维修
(1)各单位的车辆维修费用由该单位承担。
(2)车辆的维修应根据该单位车辆的购置年限、价值、使用状况、单项维修价格确定维修标准。(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养路费、车船费、停车费、高速公路费、车库租赁、保险费等费用均由车辆所属单位承担,费用指标由车辆所属单位进行控制和掌握。
(3)车辆的维修保养按《车辆保养规程》执行。
(4)车辆的维修、保养应到车辆所属单位指定的维修定点单位进行操作。
(5)车辆的维修申请
车辆需要维修时,由车辆驾驶员提出修车申请并填写'费用预算单',在预算单上注明需要维修的部件(不包括日常维护用料)、预计格后交给本单位车辆管理人员,由本单位车辆管理人员对维修车辆进行现场技术鉴定。
4、审批
(1)经车辆管理人员对维修车辆进行技术鉴定后,根据维修内容到车辆所属单位所指定的维修单位进行询价。经过询价后,将'预算单'上报,由车队队长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在'预算单'上签字,报主管领导审批。
(2)各单位根据审批意见,由车辆驾驶员负责将维修车辆送到经批准的维修厂家进行修理,未经批准私自将车辆送修和更换零件所发生的费用不预报销。
5、车辆的保险
为便于机动车辆的保险,实行统一指定的保险公司进行投保的原则,应由车辆所属单位统一办理车辆保险。车辆出险后必须根据保险条款有关内容及时进行索赔,保险中如出现问题由车辆所属单位同保险公司进行协调。
为了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的规范化管理,实现'安全、便捷、即时服务'的宗旨,确保一线用车的需要,更高完成各项任务,特指定本规程。
(1)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架车并严格遵守有关规程。
(2)文明行车,晚间注意休息,不准疲劳驾车,严禁酒后驾车。
(3)因驾驶人员自身原因造成违章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4)保持车内外整洁、干净、不准在车内吸烟,其他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滴制止。外来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陪同人员,但不能直接制止。
(5)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主动打招呼、使用文明用语。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问话,不准随便插话。主动协助乘车人搬运物品,贵重物品轻拿轻放,保证物品安全。
(6)所有驾驶人员接派车任务后,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要准确、安全地完成任务,乘车人满意率要达到百分之百。
(7)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做好出车准备,在司机班等候出车,不准随便走动到其他办公室。有事需要离开司机班时,应告知车队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完成任务回来,应立即到车管人员处报道。
(8)对车管人员的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能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领导反映。
(9)驾驶人员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即使设法同志车管人员,并说明原因。
(10)任何时间驾驶人员必须保证传呼机或手机畅通,对领导和车管人员的传呼应及时复机,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复机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
(11)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联系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车辆学习开车。
(12)收车时必须将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未经领导比准不得私自用车,或将车辆在非指定地点停放过夜。
(13)严格按照车辆的三级'保养规程做好车辆的定期维护保养(此项工作由车管人员安排有序进行)。保证车况良好,发现故障及时检修,或报告车管人员,不得拖延检修或私自送厂维修。
(14)对车辆完好率、出勤率车辆使用率及满意率较高的驾驶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
(15)驾驶员要积极参加安全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驾驶技能和技术水平,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通过资源整合更有效的发挥驾驶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工作的热情,使有限的资源得到更充分的利用,建设一支政治可靠、技术过硬的驾驶员队伍。
七、表格
1、车辆档案
2、车辆维修申请表
3、机动车驾驶员评分考核办法
4、车辆部件的保养规程
5、车辆一级保养规程
6、车辆二级保养规程
7、派车单
8、()月份证询用户意见表
公司司机管理制度及职责篇八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机电运输管理工作,积极推进机电运输技术进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机电运输系统安全、科学、合理、经济运行,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电运输管理的原则是:坚持科技进步,加强科学管理,积极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科技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不断提升机电装备水平。
第三条机电运输管理的范围是:机电技术管理、机电设备管理、供用电管理、矿井运输管理、机电配件管理、机电运输标准化管理、机电应急管理等。
第四条本制度制定的依据为:《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矿井机电设备检修标准》、《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等。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生产矿井、在建矿井(其它单位参照执行)。
第六条公司所属单位要按照本制度,制定出相应的管理办法。
第七条机电运输管理分为公司、矿(厂)、部(科)室、区队(车间)、班组五级管理,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实行业务归口,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分级制定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机电管理的政策、法规,制订公司机电运输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全公司机电技术、机电设备、供用电、矿井运输、机电配件、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机电应急等方面的工作。并对公司所属各单位的机电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
3、负责机电运输专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4、负责组织修订和审批各单位机电运输专业重要措施及应急预案。
5、负责机电运输专业报表的汇总及上报工作。
6、参与全公司机电运输方面的远景规划、机电设备的更新改造,专项资金计划的编制工作;参与机电运输专项工程的设计审批及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7、参与重大机电运输事故的抢险和事故追查工作。
8、参与全公司机电运输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9、定期对各单位的机电运输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召开公司机电运输工作会议。
10、监督机电配件的采购、使用、定额消耗指标的控制等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指令。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机电运输管理工作。
2、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机电运输设备的安全管理,掌握主要机电运输设备的安全运转情况及事故隐患,督促有关单位采取措施,保证设备安全运转。
3、参与审定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组织审定机电运输专业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编制单位机电设备的购置、改造、大修中长期计划和长远规划,并监督、检查、实施。审核各种机电运输专业报表。
4、组织机电运输工程设计、大型安装工程施工、机电运输安全措施的审批或审查上报工作。
5、及时调查、分析,发现机电运输方面存在的技术问题,提出、落实解决方案。组织召开机电专题会议。
6、指导分管部门、区队编制实施机电运输专业工人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员工的技术、技能水平。
7、负责机电运输安全方面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推广应用,不断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8、参与各类机电运输事故的调查处理。
9、对机电运输范围内的节能工作负责,并督促分管部门认真履行其节能管理责任。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机电矿长(经理)和总工程师领导下,协助其管理机电运输工作,重点抓好机电运输技术管理和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
2、落实上级有关机电运输方面的'规章制度。全面掌握机电运输设备的技术状态,处理生产过程中的机电技术问题。对机电运输技术资料及图纸的准确性负责,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审核并签字。
3、定期组织召开机电运输专业技术专题会议,总结、研究、布置机电运输方面的技术工作。
4、组织审查、修订月度及年度机电运输工作计划、技术措施、统计报表和有关技术资料。
5、负责机电运输专业人员技术培训。协助机电矿长(经理)开展技术革新,以及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
6、协助机电矿长(经理)搞好业务范围内的节能工作,并督促分管部门认真履行其节能管理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机电运输方面管理的政策、法规和文件,制订机电运输管理制度、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督促实施。
2、负责机电技术、机电设备、供用电、矿井运输、配件、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机电应急等工作的落实。
3、参与机电运输方面的远景规划、机电设备的更新改造,负责机电专项资金计划的编制、机电专项工程的设计及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4、负责机电运输专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5、参与机电运输事故的抢险和调查工作,定期对机电、运输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考核。
6、负责设备、配件计划的编制与审核、到货验收、签单入库、发放审批、现场使用及回收工作。
7、负责制定电力消耗定额和配件消耗定额指标。
8、负责编制供电、设备、配件的月、季、年度报表,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9、负责机电运输图纸资料的填绘,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10、建立健全机电管理档案。
第十二条各单位机电部(科)应设部(科)长一人,副部长(主任工程师)及专业技术人员若干人,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实行业务分工管理。
第十三条各矿井必须设电气、电缆、设备、油脂、胶带、小型电器及防爆检查专业化管理小组。
1、电气管理组
①电气管理组由1—3名专职或兼职机电技术人员组成,组长由部(科)负责供用电管理的技术人员担任。
②电气管理组负责绘制井上下供电系统图及各种保护的计算、整定、测试检查,负荷审批工作。
③各种保护的计算、整定、测试和检查,必须有整定计算资料、测试检查数据和记录。
④负荷增减、系统改变前应向电气管理组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按批准的容量、接线方式和地点接用,并及时对相关图表进行修改。
2、电缆管理组
①对矿用电缆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并负责收、发、修补、试验等工作。
②电缆管理实行图牌板管理,做到条条电缆有编号,电缆帐、卡、物、板四统一。
③及时了解全矿电缆使用情况及负荷变化情况,确保备用缆线数量充足。
④对修补后的电缆必须进行检测,检测数据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并做好记录。
⑤电缆修补用材料必须与原电缆材料性质相同。
3、设备管理组
①负责设备选型、计划编制、调配、验收、报废、租赁及大修理管理。
②设备帐、卡、物、牌板管理做到“四对口”,逐步实现微机化管理。
③建立健全设备管理档案。
④按时编制并上报设备报表。
4、小型电器管理组
①小型电器管理组负责井下小型电器设备及特殊机电器材管理,为管、修合一的专业化小组。
②小型电器管理组负责小型电器的统一领取、发放、回收、修理、安全检查和信息资料等管理。
③小型电器设备实行编号管理,必须做到账、卡、物、板四对照。出库、修理、发放手续齐全。对修好的小型电器必须确保完好和防爆性能,严格验收,并填写检修合格证和入井许可证。
④随时掌握设备状态和使用地点,作到日清月结。每季度进行一次帐、卡、物、板校对,每年组织一次设备大清查。
5、防爆检查组
①防爆检查组由3-5人组成,防爆检查员必须由责任心强,熟悉技术业务,从事煤矿电气工作时间不少于二年,并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毕业文化程度人员担任。防爆检查组由机电部(科)管理,组长由机电矿长指定。
②负责对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的防爆性能进行检查、验收,签发电气设备入井合格证。
③防爆检查组应不定期对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进行抽查,每月必须进行一次防爆性能检查,健全检查记录,杜绝电气设备失爆。
④防爆检查员检查实行区域设备包机制,检查后必须如实填写记录。发现隐患时使用隐患整改通知单形式责令有关单位立即处理。
⑤各区(队)应配备一名专职(兼职)防爆检查员,配合防爆检查组工作。
⑥每月由机电部(科)组织召开一次防爆例会,通报检查情况及存在问题,并及时督促整改。
第十四条各矿井根据业务划归情况,由对口单位制定配件、油脂、胶带专业化管理小组,明确职责,强化管理。
第十五条各(区)队应设分管机电的区(队)长和机电班(组)长,负责抓好本区队、班(组)的机电运输现场管理工作。
1、规章制度
(1)设备定期检测、检验制度
(3)钢丝绳安全检查制度
(4)四小缆线管理制度
(5)修旧利废制度
(6)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7)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
(8)设备包机制度
(9)矿用机电产品入库验收制度
(11)领导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12)机房、硐室交接班制度
(13)人车运行管理制度
(14)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16)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强制推行制度
(17)设备准入制度
(18)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19)杂散电流管理制度
(20)机电设备管理办法
(21)供用电管理办法
(22)机电配件管理办法
(23)供排水系统管理办法
(24)周转材料及低值易耗管理办法
(25)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办法
(26)通讯系统管理办法
(27)机电运输专业隐患排查与整改办法
(28)井下信号联络使用规定
(29)运输管理规定
(30)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
(31)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32)主要机电运输设备强制检修强制报废标准
(33)矿井机电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实施细则
(34)矿井运输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实施细则
(35)矿井主要机房(硐室)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实施细则
(36)机电工种岗位责任制
(37)机电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图纸
(1)排水、压风、供热等管路系统图
(2)井上、下通讯系统图;井下运输系统图
(3)井上、下配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
3、技术资料
⑴设备使用说明书
⑵调试安装验收单
⑶试验记录
⑷设备历次事故记录
⑸设备历次性能测试和关键部件探伤记录、分析报告处理及改进意见
⑹设备大修及技术改造记录
⑺设备履历簿和技术特征卡片
⑻大型设备安装图纸;易损配件图册
⑼各种机电设备台帐、检查、维修记录
⑽检修项目与计划、检修任务书和各种记录、资料、图纸和检修总结
⑾安全活动记录及事故分析报告
⑿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评级资料
⒀职工考核、奖惩、技术比武、劳动竞赛活动资料
⒂上级文件贯彻执行情况备忘录
⒃各项机电工程设计、施工资料
4、试验报告
⑴人车试验报告
⑵主通风机性能测定报告
⑶提升机性能测定报告
⑷主压风机性能测定报告
⑸主排水泵性能测定报告
⑹固定设备主要部件探伤报告
⑺电机车年审报告
⑻各种电气试验报告
⑼防雷接地测试报告
⑽钢丝绳及连接装置检验报告
⑾特种设备及其相关附件试验、年检报告
⑿跑车防护装置试验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