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高一记叙文800字 高一记叙文篇一
在我们对面,是一对母子,她的儿子跟我的女儿年龄相仿,十一二岁的光景。突然,他小声对他妈妈说:“妈妈,我想吃水果。”妈妈说:“那好,我这就去给你买。”过了一会儿,他妈妈端着一盘子水果回来了。儿子于是就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没想到,他的两片嘴唇一动起来,吧唧、吧唧地,动静还不小呢,搅得我们无心看书。
显然,他妈妈注意到了这一点,于是对儿子说:“慢点吃,声音小点。”接着,抬起头来,看着我女儿,说:“来,一块来吃,这里还有一个叉子。”我女儿有礼貌地拒绝了。又过了一会儿,他们竟然走了。当然,那烦人的吧唧声也被带走了。安静真好。
我不经意间,转身看了一下身后,竟然又看到了那一对母子,他们正坐在那里边吃边拉呱的样子——那里是喝咖啡的专区,离我们这里较远,一般听不到他们的声音。
就在那一瞬间,有种感动从心底腾地一下升起来。那男孩的妈妈真有教养,对,教养。他们离开这里,就是不想让她儿子吧唧嘴的声音影响我们看书。说实话,他们当时要是不走的话,我们肯定走,要知道,在那种情形下,人的口水会不听你的指挥就流出来,然后再去一次次地咽口水,那就不用看书了,读书的心思全被口水给带走了。
她真是一个有教养的人,她用自己的一个小举动为我们诠释了教养的内涵:让人感觉到舒服就是一个人最好的教养。
所以,教养这回事,不是你一个人的事,而是你与别人和世界的事。因此,你自己说你有教养,那未必是真的,就像你自己不能把自己拽起来一样。而一个人到底有没有教养,取决于别人的感受——如果他们对他的行为、思想感到舒服进而认可、欣赏、钦佩他,那么他就是一个有教养的人;如果不是这样,即使他腰缠万贯,浑身上下都是名牌,说活也彬彬有礼,态度也貌似谦逊有礼,那他也不是一个有教养的人。
这就告诉我们:教养不是外物包装的结果,而是一个人内心的光芒——它照亮、温暖了旁边的人们和世界,至于它多么明亮、温暖,那得靠别人去感受,如果别人感觉舒服了,那就说明他的教养有亮度、温度。
高一记叙文800字 高一记叙文篇二
六月,本应是热闹的,却因离别而多了一丝凄凉。凄凉中,栀子花怒放着。在花香中,我们热泪相拥、挥手而别,相约着九月再来这个同窗三年留下太多年少轻狂的地方作最后地离开。是的,我们来了,如约而至。此时,栀子花谢了,凄凉中又多了一丝怜惜。望着曾经的教室,用三分钟回味起三年时光——曾经的朦胧中,我们一起在跑道上龟速前进;曾经的课堂上,一起把梦想说得天花乱坠;曾经的烈日下,一起对篮球爱不释手;曾经我们也目睹高一届毕业,也曾觉得毕业离我们遥不可及……三年时光,三分钟回味,一辈子记忆
回忆和不舍只能用一眶热泪表达。以后的我们有着各自的目标,向着各自的梦想做着不同的努力。我们还会相遇,却会失掉现在这份熟悉。我怕我们的关系会耐不住时间的冲刷而让“同学”两字丢失了该有的情感,仅成为一个无意义的代名词。但我又坚信着我们的记忆会持之以恒,在多年后记起时而露出真心的微笑,或者叹出怜惜之气。
我们的离开并不会让曾经的校园多一份寂静,我们也很快就会被学校淡忘。教室还是原来的教室,而人已经换了。但这里承载了我们人生中最美的历史——小学时,天真无知;高中时,学习压力不断而来;大学时,应承担起生活的责任——唯有初中是青春最美的篇章。在无知中日趋成熟,又没有成熟时不堪重负的压力和责任。
“把离别当做新的起点,让六月成为永恒纪念……”我们走了,以这样的身份最后一次离开。夕阳下,我们的身影漫长地铺在地面上。用心灵承载着三年记忆,眼泪淌过脸颊,最后一步迈出校门。我想坚定的离开,却仅仅三步之遥又忍不住回头。我们的背影没有目光远送,也没有人来挽留,或者是一句再见。唯一伴随着我们离开的,是班主任在毕业班会上含泪说的会在我耳边荡漾一辈子的那句“9。2我永在,我希望你们以后都要好好的”。
是的,我们要好好的。把往事封印在脑海,让它一直美好。用一个新的心态来迎接即将的开始。在以前的时光记忆中,寻找着自己的不足,时刻提醒着自己,在新一段启程中,毋忘改正。经历过离别的人,才真正懂得珍惜。时光划过,无法挽留,记忆却深深刻画在人生历史的谱册上,无法删除,无法磨灭。
九月,开学季,校园里回荡着师生们的声音,显得那么热闹。凄凉在热闹中被冲淡,没有谁再去注意栀子花谢了……
高一记叙文800字 高一记叙文篇三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许许多多的“第一次”,如第一次旅行、第一次野炊、第一次比赛……然而,是我最难忘的,是我第一次主持。
初入校园的时候,我就很羡慕那些站在讲台上拿着话筒主持的大哥哥大姐姐们,并梦想着自己也会被选中,在高台上一展自己的风采。
俗话说得好“机会只会留给有准备的人”。一晃,我已经三年级了,虽然时间一点一点地过去了,但是我想当主持的愿望却没有随着时间一起消失,反而愈加的强烈了。
我把我的想法告诉了老师,老师很惊讶,问:“你想好了吗?做主持可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我紧张了起来,尔后坚定地点了点头。老师迟疑了一会儿,说:“那好,我给你一次机会。”我突然激动起来。“跟我走。”我跟着老师来到了办公室,老师给了我一份稿子,说:“既然这样,那下周一就由你主持升旗仪式吧!”
从此,我每天回家写完作业就对着镜子连表情、语气,背词,还在老师面前朗诵,希望在周一能够大显身手。
我的努力很快就得到了回报。
周一早晨,我身穿校服,项戴领巾,手握话筒,在高台上主持升旗仪式!台词已经被我记得滚瓜烂熟,所以我并不紧张。台下的同学们则对我投来惊诧的目光。当时,我的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就入尝了蜜一样甜……
从此,我的名气在学校越来越大,大家都知道,在三年级,有一个小主持,叫做xxx。
高一记叙文800字 高一记叙文篇四
我哥从新加坡回来的那天正赶上昆明冬天的第一场雨。白天整个城市积累下来的废气粉尘被突如其来的雨水砸出一股腥臭,那或许不是腥臭,而是这个城市卸下伪装后最原本最真实的腐朽气味。天气恶劣,航班理所当然的晚点。我和沾亲带故的一大家子人倚着候机厅海蓝色的座椅看着手表时针转了两圈半。气氛有些沉闷,一家人好不容易团聚的原因竟是为老哥接机。呵,这本就不应该成为一个喜庆的迎接仪式,当初哥向大学递了退学申请,不顾家人反对,硬是漂洋过海到了新加坡。他说,老妹呀,等你哥闯出世界了回来带你潇洒。他倒是潇洒地带着全家人的希望闯出去了,如今却无法潇洒地回来。我盯着冰冷的落地窗,耳旁充斥着机械的双语播音,从黄昏到灯火阑珊的深夜,从
暴雨到绵长不断的小雨。雨水砸在落地窗上,像是拼尽全力想要挤进温暖候机厅的魔鬼,可是任凭它摔得头破血流也只能乖乖地妥协,沿着玻璃走到生命的尽头,或淌进脏臭的下水道,或被飞驰而来的轿车碾得面目全非。
我就是从落地窗中看到老哥的,似乎不是他,但似乎就是他,他消瘦的身子的倒影被雨水砸得有些变形。他竟瘦了那么多。
喔,我哥回来了!虽然用感叹句,但心如一潭止水,平静得看不见一丝一毫波澜。或许是旅途太疲惫,或许是下雨天太沉闷,哥的身上总带着一种无法状物的陌生,他削得很短的规矩寸头,他下巴上隐隐约约的青色胡茬,他打的花花哨哨的耳洞——一切又似乎很熟悉。这些都是生活的痕迹、岁月的烙印啊,哥闯荡的两年时光里似乎什么都改变了,又似乎什么都不曾改变。
他用手指揉过我的头发,说:“走,吃烧烤去。”我分明感受到,哥的手上生了老茧,还有隐约的烟草味——原来哥学会了吸烟。
雨一直在下,午夜的街市少了往常的嘈杂,只有街边的烧烤摊上还冒着些烟。我们坐在红色塑料大伞下,脚边的砖被雨水浸得有些不稳,潮湿的阴冷气息争先恐后地从缝隙中钻出来。
哥从口袋里摸出根烟,打了好几次火才点燃。我看着曾经桀骜不驯的老哥眉宇间少了几分锐气,生活啊生活,你竟可以将意气风发的少年折磨成沦落天涯的落魄断肠人。我们敢去奋斗敢去闯荡,因为我们年轻,可是这种年轻的拼搏,成功之人有几何?我们只看到光鲜的少数成功者,但谁在意过那些盲目努力却碌碌无为终而一无所有的泛泛之辈呢?努力也要有方向和明确的彼岸,否则收获只有满目的荒芜。哥挥霍了大把大把的青春,换来的却是渗着悲凉的空白。
哥的烟燃了一半,我问:“那你为什么要回来?”
他眯着眼笑笑:“在外面漂久了,总是要回家的,你还不懂……”
雨突然下大了,狠狠地砸在红塑料伞上,哥后面的话便淹没在了潮湿的雨声里。
可是哥的声音却一直模模糊糊重复了一遍又一遍:
“在外面漂久了,总是要回家的。”
是啊,每个人都得找个港,一个在你累了、倦了、不想再走下去的时候愿意收容你和你的心灵的地方。而家,正是这个终身免费停泊的港湾。
哥,回来吧!我们所有人都等着你回家呢。
烟快燃尽了,哥把它扔在地上,雨水立马汹涌而来。烟头的微弱火星挣扎了几下便熄灭了,彻底熄灭了。
黎明大概快要来临了吧。
那么,雨很快就会停了。
高一记叙文800字 高一记叙文篇五
英国作家亚瑟·克里斯托弗·本森讲过这样一个故事:
有一天,本森在一家乡村农户小住,晚间,几个人在一起聚会。在座的有一位老将军,他曾参加过镇压1857年至1858年的印度起义,当时他是一名中尉。谈论起这次战争,老将军侃侃而谈,并且怪论迭出。他不允许别人有不同意见的存在,固执地喋喋不休地讲着,一直讲到无人再理会他。在座的还有一位老绅士,老将军大放厥词的过程中,老绅士坐着,两只手指尖对压在一起,时不时冲人微笑,冲人点头。静默无聊的半个多小时过去了,老将军讪讪离去。这时,老绅士走近本森,说:“这位可怜的老将军偏听偏信得厉害啊!我不便开口说什么,可我对这个话题知道不少事,因为我当时是战事大臣的秘书。”很显然,老绅士对于这次战争也许知道得更多,但他并不想去和老将军争论什么,他只是做了一个静默的倾听者。
对于老将军和老绅士,作家本森极其赞赏后者。他说:“这就是一种正确的态度。我认为,一位具有绅士风度的哲学家本该如此。”本森是在讲一个“年长者”的故事,作为年长者,对于一场无聊的争论,该持一种什么样的态度。很显然,本森很反对那种强词夺理的无聊争论,更不喜欢争强好胜、显摆自己的人。
是的,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这样的事情:在公共场所,在聚会上,甚至在酒桌上,为了一个话题,甚至是一个很无聊的话题,争论不休。争论的目的,无非是证明某个问题的正确性。或许真的是为了一个“真理”,这倒值得一争;但更多的情况,恐怕就是为了战胜别人,证明自己比别人强,以满足一时的虚荣心。在一次酒会上,我曾亲历过一次争论。两位主席(一位为画协主席,另一位为摄影协会主席)都已60多岁,在酒席上,他们争论起了“革命”一词的源出。一人说“革命”一词出自佛经,另一人说“革命”一词出自《左传》,其实两人都持之无据,只是凭想当然发表见解。他们吵嚷不休,终至面红耳赤,一桌不欢。这样的争论有意义吗?“革命”一词出自哪儿,查一下相关资料就知道了。两个人争执不下,到底还是为了面子,为了证明自己的学问比别人高,为了那一点点虚荣心。
如此的争论,既浪费了自己的力气、精神,又伤了朋友间的和气,更谈不上对社会有何贡献,何益之有?年轻人尚且可谅解,毕竟年轻气盛,毕竟喜欢争强好胜,毕竟学养不足,沉不住气,事事想出人头地。而年长者就是大不该的。人年龄渐长,增长的不仅仅是年龄,还有生活阅历,还有人生修养。如暮秋红叶,成熟的色彩中,多的是一份沉静,一份淡定,一份与世俗渐行渐远的达观和超脱。别再在“冲突”和“对立”中彰显自己,学会在静默的倾听中表达自己的宽容。对于各种各样的“热闹”、竞争、喧哗,“最好的方法是甘愿做一个和蔼而兴致不减的旁观者,并且随时准备着为他们鼓掌”。
当你不可避免地遇到那些喜欢争论的人的时候,你不妨学一下亚瑟·克里斯托弗·本森:“我的宽容看重品质,受不了外在的显摆。我见了喋喋不休的人,作张作致的人,轻蔑傲视的人,依然躲避唯恐不及;但是如若他们的陪伴实在回避不了,我至少学会了捆住自己的舌头。”
是的,捆住自己的舌头。躲避无聊的人,无聊的事。
高一记叙文800字 高一记叙文篇六
我们都是这样一个词一个词来理解青春的,比如,后悔、怀念、毕业、挫折、压力、眼泪、奋斗、快乐、友谊?当电影《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上映的时候,我们正坐在高二的教室里,一边埋头做着枯燥无聊的数理化,一边向同桌抱怨老师又布置这么多的作业。上课时,老师在讲台上讲得讲得吐沫横飞,我们在课桌上睡得天昏地暗,然后就会有几个倒霉的被老师点名罚站;下课后,来精神了,男同学在那成堆地围着说游戏的破解方法,女同学对着喜欢的偶像的照片犯花痴;放学了,一个劲儿的往食堂跑,边跑边说着:“吃饭不积极,头脑有问题。”吃完饭了,就回宿舍,然后大家围在一起看那些年,看完后,有人哭着说为什么最后沈佳宜和柯景腾没在一起呀,他们应该在一起的。我也这样想着,不过,我倒是对沈佳宜在和柯景腾讲数学题时说的那句话“人生本来有很多事都是徒劳无功的”心怀迷惑,就这样,高二的日子在我们的打闹中和迷惑中悄悄地逝去了。
每个人的人生都有那么一段徒劳的经历,虽然徒劳,虽然可能对未来没有任何意义,可是,又怎么能否认,那便是我们真实的生活,让我们哭过笑过、恨过恼过、伤心过开心过的每分每秒。对我来说,高三就是这样的一段经历,但却让我成长了很多,获得了很多。高三在班主任一番语重心长的班会中拉开了帷幕,我们成为了毕业班。上课时再也没有睡觉的同学,有的只是飘满教室的咖啡味;下课后讨论游戏的声音被讲解数学题的声音代替;放学后也没有人忙
着去吃饭,而是抓紧时间做题;晚上睡觉时,外面一片漆黑,宿舍里却灯火通明,大家都在台灯下奋笔疾书。每个人都认真了起来,都努力了起来。我们每天一遍又一遍地做着数理化,背着不知道会不会考到的古诗和英语单词,考着一场又一场的试,唯一不变的还是三点一线。那天晚上,我们都在教室里做着作业,不知是谁放起了《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的主题曲《那些年》,听着胡夏清脆动听的歌声,想起了沈佳宜的那句话,心里有点淡淡的忧伤,再看看大家,大家也是一副若有所思的表情,音乐结束了,上自习的铃声响起了,我却还在想那句话。每天做着相同的事,不知道会不会有用,有时候觉得那样做都是徒劳的,很想停下不做,但最后还是想通了,坚持了下来。最后的高考成绩虽然不是太好,但我没有遗憾,因为我努力过,付出过,坚持过,尽管有些是徒劳的。
人生就是从一大堆很严厉的状况中挣扎过来的,每一样东西都可能是养分,包括徒劳。如果把所用事情的取舍
都看得那么功利直接,这样的人生该多么寡淡无味?
回忆是一种奇妙的东西,它生活在过去,存在于现在,却能影响未来。很怀念那些年的时光,怀念那些年的同学。
高一记叙文800字 高一记叙文篇七
那是一个寂静的夜晚,爸爸妈妈出去散步了,我独自在家。本以为这回可以“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了,可是,正当我跷着二郎腿又吃又喝地看着卡通片的时候,突然停电了。眼前所有的东西一下子都消失了,墨一样的黑色把我裹得紧紧的,我的脑袋一下子嗡地变大了。以前我从来没有一个人独自在家的时候,这回可倒好,不但爸爸妈妈不在身边,连电灯、电视也不在身边了。平时有电、有灯的时候从来没觉出来多什么,但突然这些东西没了,却立马觉得少了很多很多。
我想起来,在抽屉最底层好像有一根蜡烛头儿。因为平时不停电,所以根本没人理会它,不知道它现在还在不在。我摸索着站起身,一边哼着刚学会的几句流行歌曲给自己壮壮胆,一边伸开胳膊探着路去找那个小小的蜡烛头儿。
谢天谢地,它还真在!在抽屉的最角落里平躺着,几乎所有的东西都压在它的身上。
我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了地,心跳也明显地慢了下来。
我把蜡烛头儿点着了,黄黄的光辉迅速弥漫了整个小屋。我用手围在它的周围,马上就感受到了一种特别的温暖,就好像是妈妈在默默地呵护着我。我望着这支小小的蜡烛,它也就一寸来长,也许是因为在抽屉里长期被别人“欺压”之故,它的“身子”都有点变形了,而且浑身沾满了过去流下来的蜡油,就像长满了疮疤一样,模样儿真的很难看。但就是这支其貌不扬的小蜡烛头儿,却燃烧着自己来陪伴我,让我在一眼看不到底儿的黑夜里变得不再害怕。我突然想,如果可能,我会把自己所有好吃的都拿给它吃,算作报答。但是不可能,它不可能从我这儿得到任何的回报。我愣愣地注视着小蜡烛上下跳动着的烛光,一下子感觉出了它的伟大。窗外依然是黑不可测,但我却一点也不害怕了,甚至从心里变得不希望来电。我不希望明亮的电灯夺走小蜡烛的光辉,我希望就这样在微弱的烛光中一直和它厮守……
一支不起眼的小蜡烛,在这样一个孤寂的黑夜里,默默无闻地牺牲了自己,温暖了我的心。我对它充满了感激与崇敬。
小蜡烛又在“落泪”了,莫非,它猜到了我的心思?
高一记叙文800字 高一记叙文篇八
邻居小李叔叔刚买了一张乒乓球桌,邀请我去打乒乓球。哈哈!这是我的强项。你会输的。我兴高采烈地拿着球拍去了。
我叔叔决定用轮子和我打。游戏开始了。我上旋球发球了一会儿,下旋球发球了一会儿。第一轮,我叔要么飞出去了,要么没过网。轮到他发球了。我仔细看了看。原来是个旋转球。我很容易用搓球来对付发球。然后我拉了一下,球飞了过去,但是舅舅没有回来。哈哈,我赢了!
第二局开始的时候,舅舅用上旋球发的。我轻轻一碰,球就回去了,我叔叔大力刺了一下,赢了一个至关重要的。我也追上去,用我的发球让大叔下网。大叔拿出了他的绝招。他往下压,球飞得很高。我很着急。我没接住球。很遗憾这场比赛我输给了我叔叔。
最后一局开始了。这个游戏很重要。看谁能把握住这个机会。我们都发挥了自己的看家本领。我们应该拉,拉,扣。结果就是我好了一点!
接下来,我和阿姨一起玩。我姑姑的旋转球旋转得太厉害了。我一捡起来,球就好像是遥控的,打在了网上。幸好我会搓球,不然就输了。最后,我发球。我的上旋总是让大妈的球飞出去,但有时候大妈运气好,回来的球只是擦到了边。几局下来,舅舅舅妈都败了。
我的叔叔阿姨们称赞我提高了我的演奏技巧。其实只要一切认真对待,就会充满快乐和欢笑。
高一记叙文800字 高一记叙文篇九
别动你的心,如果你忘记了,天堂还会存在
—铭文
还记得吗?小时候经常哭着买玩具或者新衣服。经常因为吃饭和父母吵架;经常厌倦家人对父母的唠叨。对于父母来说,孩子是他们的宝贝,是他们的天使;对于孩子来说,父母是他们的约束,是他们的地狱,这对父母不公平。我们从小就唱“世上只有母亲好,有母亲的孩子像珍宝……”父母视孩子如珍宝,我们却忽略了他们的努力。我们在天堂,但不能做父母的天使。
这个社会上有一群被遗忘的天使。他们渴望有一个家,成为他们身后的天使。他们会高兴地跳起来要一个新玩具。为稍微好一点的一餐而欣喜;会因为没有父母而难过。他们从不放弃希望。父母对他们是一种信仰。一个巨大的孤儿院只有一个管理员。他们感受不到家的温暖,感受不到父母的爱,感受不到外面的世界,就像一个折翼的天使坠入大地。
我去过孤儿院,一直看着冰冷的门。也许推开门,意味着另一个世界的孩子可能生病了,虚弱了,抗拒外人,害怕被伤害了,沉默了,抱着娃娃,整天望着天空。一系列的画面在脑海中闪过后,我第一次看到一个温柔的中年妇女,身后站着一群可爱的孩子。我在他们眼里看到了幸福和恐惧。也许是因为看到了陌生人,走进了这个不一样的世界,感受到了这个世界的悲伤。孩子们好奇地围着我转了一圈,和他们一起玩游戏,送他们一些小礼物,看着他们开心满意的笑脸,突然觉得这个世界其实很幸福。坐在旁边看着孩子们玩耍,回头一看,一个女孩坐在床边看着天空,手里拿着一条星星项链,旁边放着半盆五颜六色的星星。我想院长问过她。原来他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去世了。从那以后,他变得很安静,经常发呆地看着天空。我渐渐走到他身边,好像没注意到有人在动。惊讶于他的冷漠,我回答说:“嗯,也许吧。”女孩接着说:“爸爸妈妈说人死了,白天在天堂守护亲人,晚上变成星星看亲人。他们说,他们将是我身后的天堂。”我看着天空对她说:“爸爸妈妈是你的天堂,但他们希望你快乐,希望你和别人交朋友,这样他们就可以放心,你已经是个大孩子了。”女孩在旁边放了半盆星星,他说:“我带的项链是我爸妈送下来的。他们说,一盆星星叠起来,我就能看见。”“我会和你一起折叠,这样你就可以尽快见到我的父母。”我笑着说,他用期待的眼神看着我,最后给她叠好了。离开后,我走在长满黄叶的小路上。我觉得他一定能在梦里看到自己。
我们的生活如此幸福,但我们的世界太危险了。相比之下,他们的世界就这么简单。关爱社会,关爱孩子,让我们的世界变得匮乏。我们不能给他们一个家,但希望成为他们身后的天堂。
天堂在哪里?它能温暖天使的心,唤起天使的信念,寄托天使的梦想!
高一记叙文800字 高一记叙文篇十
这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
“杨万青!快来看!”妈妈兴奋地喊道。“哦。”我的积木城堡就要完成——了,但是我又不甘心又不甘心的不得不过来。“你学游泳!”我妈指着游泳招生的海报说。那时候我才七岁,对游泳一窍不通。我想:游泳不难。我认为有些人在游泳池里玩得很开心,尤其是在夏天。一定很棒!我不妨试试?于是我欣然同意了。
到了游泳池,换了泳衣,走过大门。哇!一阵凉风迎面吹来,心中有一种说不出的快感。当我到达游泳池时,我渴望立刻跳进游泳池。你要做准备练习,要先学会打水。我心想,“嗯?如果你不会玩水,你会游泳。那太简单了!”
没有!仅仅过了两分钟,我就改变了主意。老师让我们试着在水里游泳。我下水后,夏天的闷热消失了,但刺骨的寒冷突然袭来,我不禁瑟瑟发抖。轮到我游泳的时候,我浑身僵硬,像个机器人一样在水里划水,岸上的灵活性一下子就溜走了。水就像吸尘器一样,把我尽可能硬的拖到底。我在水里挣扎,喝了一口又一口,最后教练把我送回了岸边。心里的幸福现在已经被恐惧吞噬了!一边喘着粗气,我一边想:“原来游泳不容易。如果你继续游泳,你不仅会吃饱,还会失去生命。”
以后只要我游泳,我就会说我要上厕所;但也有逃不出教练如来的时候。蔻驰——把我推到水里,有时只是把我扔到水里!我怕水,游泳,哭着喊着,等着下课。
我痛苦地熬了好几天。我妈的出现改变了我的想法。最后三节课,我妈说:“别怕水,水是死的,你是活的,是你‘控制’,不是水‘控制’,加油!”母亲的话似乎给了我一线希望。到了池边,我心里一直在说:“不要怕水,不要怕水,永远不要让水‘控制’自己,加油!加油!”我看了一遍又一遍。这句话似乎真的消除了我内心的恐惧!我试图在水里划水。我游的不快,但是我漂了!“我漂了。”我心里高兴地想。
我一回到家,就立刻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妈妈。“你看,你至少让水把你举起来了,这太好了。妈妈笑了。于是我上床练习动作。我一遍又一遍地练习。
最后两节课,我灵活多了,也快多了。
上节课我如鱼得水,速度还是班里前三。
三天,只有三天,妈妈的话让我三天学会了游泳,克服了恐惧,感谢妈妈!
我已经不是以前怕水的小女孩了,我已经会游泳了!
高一记叙文800字 高一记叙文篇十一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
小时候,经常围着爸爸闹着要背我,把爸爸弄得气喘吁吁的。
小时候,经常和同学们玩捉迷藏,丢手绢的游戏,嘻嘻哈哈,活蹦乱跳……
童年的记忆是那么得美好,那么的纯真。
现在,我总是喜欢一个人在雨后的田野里走走,一边欣赏一边思考人生,我也喜欢捧着一本厚厚的书,坐在绿荫的草坪上品读,常常沉醉于书中那精彩的情节,美妙的语言,乐而忘返。我还喜欢一个人站在阳台上,看天边飘过的一片片自由的云和在那天空中自由飞翔的小鸟,享受着自己自由而又美妙的人生。
一切都还是那么的模模糊糊而又若隐若现。
十几年的时间,我从一个天真活泼的小丫头变成了一个文静,成熟,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
小时候,现在;幼稚的我,成熟的我;爱哭的我,坚强的我;不懂事的我,思考人生的我。到现在我终于明白了,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时间造就了我。
时间依旧如河水哗哗地流,慢慢成熟。然而时间改变了我,光阴似箭,日月如梭,眨眨眼我已经告别了童年!
人们都说,时间可以冲淡一切,我却认为时间可以改变一切。
高一记叙文800字 高一记叙文篇十二
雨声滴答,绵绵入土。今年的春来得特别迟,冬的阴霾一直延伸到三月底才肯罢休,伴着残寒渐渐消去。
可这并不妨碍春风用姗姗来迟的脚步把春意踩来。一踩,树梢的秃尖便冒出新芽;再踩,久违的白鹭排列成一行,在澄澈的天空尽情舞蹈,炫耀它们优美的流线身影;一不小心摔在地上,沉眠已久的种子便纷纷探了出来,张望着刚苏醒的世界。它又一踩一踩,一步一个脚印,一脚一个希望。远走,留下漫山遍野的春景。
如此春景安好的四月天,何不撒一把希望,种一棵花树?
你是否还记得那句:“江碧鸟逾白,山青花欲燃。”杜甫在失意而归时,看到繁花盛开,绿水青山,不禁又叹:“今春看又过,何日是归年?”给春掺了丝忧愁,悲伤,也无妨他再心里种下棵花树,坚定了他的轻舟快驶,那一份希冀,带着未果的树,贯穿着他的诗,载入史册。
牛喃漫山,青翠欲滴的田园,正孕育这满山满坡的希望。细雨丝丝,催醒了大地,也唤醒了农人的锄头。
是的,到时候了。
披着蓑衣,扛好锄头,伴着微风,在天地里耕作。细汉随着经络渗入到心里,也落入大地,滋润这同一片沃土。在那种一棵花树,杂着牧笛的悠音。
夕阳西下,笼罩在余辉里的是旱烟的烟圈,一个连着一个,没入空气里。眼望光辉处,在农家人眼里,那春阳便是最好的肥料。期盼一年的丰收,望那金灿的麦田,等待一棵开花的树。
在春意盎然的四月,也是姹紫嫣红的四月,被关了一个冬天的孩童们纷纷脱掉了厚重的棉袄,换上轻柔的春衣,人也变得灵活起来。
他们在阳光下打着,闹着。好动的,便不停得在草坪上滚来滚去;富有情趣的,便用小小的蜡笔把景色刻到纸上;也有文静的小女孩,静立在花树旁,看那红绿相映。
我想,在他们小小的身体中,早已种下了一棵花树,来照亮以后的路,照亮坎坷,照亮黑暗。
席慕容写到:“在三月里,种一棵花树。”那么,何不让我们也捧一把土,插上秧?
在四月里,种一棵花树,品一杯茗茶,听雨声嘀嗒,等一份曙光来抹掉最后的阴霾。揭开窗帷,春光正好,破碎了残梦。恍惚间,看到一棵花繁叶盛的树,弥漫着希望,无比明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