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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诚信的承诺书 诚信经营责任书(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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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诚信的承诺书 诚信经营责任书(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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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诚信的承诺书 诚信经营责任书篇一

1、本着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签订承诺书,按《消法》规定,心系消费者,维护消费者权益,自觉诚信守法经营,履行经营者的法定义务。

2、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餐饮行业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积极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3、树立“诚信为本、以客为尊”的理念,倡导科学消费、文明消费、绿色消费、节约消费。做到货真价实,不掺杂、掺假,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短斤少两,不误导、欺骗消费者。自觉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服务的真实信息,不欺诈、不作虚假宣传,若发生不正当得利、不公平交易行为,愿意为此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4、消费者若对商品和服务质量等问题不满意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我们有责任先行和解,做到勇于负责,不推诿、不拖延,及时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的答复。

5、若发现假冒伪劣产品,有义务向相关部门举报,并积极协助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追假打假。

6、消费者一旦发现签约的商家和服务单位有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请主动、及时向任何一家签约单位反映,以促成问题的尽快解决。

7、本承诺书以诚信服务为诺,以实际行动为践,愿意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消费过程中出现纠纷,不接受承诺单位先行和解者,可直接向县消委会12315台投诉,投诉监督电话:1234567。

承诺单位名称:

承诺单位业主:

诚信的承诺书 诚信经营责任书篇二

为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阳城县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方案》的要求,我特作出以下承诺:

1、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依法饲养,诚实守信,自觉遵守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向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符合法定要求的畜产品,维护消费者权益。

2、保证按无公害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进行规范饲料,建立健全真实、可信的兽药饲料购进、使用等相关记录,遵守兽药安全使用技术规定,不滥用兽药抗菌素药物,严格执行兽药停药期的规定,以确保动物及产品在用药期休药期内不被用于食品消费。

3、保证在饲养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禁止性规定,不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不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添加农业部、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176号公告所列药物品种,不使用人用药品,不直接将兽用原料饲喂动物,不使用未取的《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合格证》的动物源性饲料产品。

4、保证在饲养过程中随时无条件接受畜牧管理部门开展的药物残留检测工作,不销售含有违禁药品或兽药残留量超过标准的使用动物及其产品。

5、随时接受畜牧行政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接受畜牧行政管理等部门作出的整改意见或处理处罚决定,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6、因本场饲养的动物及产品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愿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给他人噪声损失的,愿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

承诺人: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诚信的承诺书 诚信经营责任书篇三

为了更好地服务农业,维护广大农民利益,让农民用上放心农资,我们农资经销商必须遵纪守法,保证质量,优质服务,诚信守约,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不经营未经审(认)定品种和无登记证号的农药。

二、不经营假冒伪劣农资,所经营农资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以上。种子包装、标签达到规范性要求。

三、不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资产品。

四、不发布虚假广告信息,所发布信息必须真实可靠。

五、不哄抬物价,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物价政策。

六、凡因农资质量问题造成农民损失,经查证是本店销售的,。无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赔偿。

欢迎广大农户对我店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

诚信的承诺书 诚信经营责任书篇四

为全面加强商品质量管理,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的要求,现向社会公承诺如下:

1、自觉履行商品经营者的义务,保证所经销的商品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保证所经销的商品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并自觉承担“三包”责任。

2、不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

3、不垄断货源、哄抬物价、强买强卖、欺行霸市、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不合法的交易条件。

4、不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斤少两,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5、不销售有毒有害、失效、腐烂变质的商品和不合格的商品。

6、不使用不规范、不合格的计量器具销售商品。

7、不销售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的商品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商品。

8、不销售和国家明令禁止上市或淘汰的商品。

9、不销售危害消费者身心健康商品,不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10、本单位(个人)若违背以上承诺,除接受相关执法部门处罚外,还要依法承担对消费者所造成的损失。

11、自觉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

12、自觉接受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承诺人:

年 月 日

诚信的承诺书 诚信经营责任书篇五

为维护我xx 农资市场的秩序,积极认真做好农资经营工作,自愿接受社会与广大农民的监督,让农民满意、政府放心。在农资产品价格、质量、计量、服务等方面,我农资经营部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二、加强自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经营台帐。

三、经营活动诚信守法,不超范围经营;不经营假、劣农资产品;不经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销售和使用的农资产品;不经营标签、标识不规范的农资商品;不经营未经审定、审批、登记和过期的农资商品。

四、履行法定或约定义务,加强对经销农资商品的科技指导服务工作,引导农民安全使用农资,并提供规范的服务。

五、保证产品质量、保证售后服务、产品明码标价。如发生质量纠纷协商解决,造成损失的依法负责赔偿,公开进货渠道,自觉接受农民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积极配合、支持执法部门的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农资经营环境,发现违法行为自觉举报。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店铺张贴一份,农业主管部门保留一份。

承诺人签名:

诚信的承诺书 诚信经营责任书篇六

为塑造名牌企业诚信形象,自觉做到守法经营,信守合同,讲求质量,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我么承诺:

一、建立质量诚信教育和奖惩制度。组织员工按照制度要求学习质量诚信规范,提高质量诚信意识,并做好相关记录;结合员工的岗位职责落实质量诚信责任,形成质量诚信绩效评价和奖惩机制,推动员工积极参与企业质量诚信建设。

二、建立质量诚信检验制度。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具有资格或相应能力的检验人员;对原材料和外购、外协件进行严格的检验或验证,并按规定保存相关的检验或验证记录;配备必需的出厂检验设备,按照标准要求对最终产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确保不合格产品不出厂,并按规定保存产品出厂检验记录;对在用的检验检测设备定期进行验定或标准,确保检验检测设备符合要求。

三、建立售后服务制度。向顾客提供产品使用说明;建立顾客档案;建立售后服务网络,在承诺的时间内帮助顾客解决产品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公布投诉电话,妥善处理顾客对产品质量的抱怨和投诉,努力使顾客满意;开展顾客满意度调查,了解顾客需求,持续改进质量。

四、本企业对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建立有效的召回和追溯制度。对发现存在缺陷的产品,能够及时召回;对出现产品质量事故,能够及时妥善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开展用标识明示质量等形式的质量诚信自律活动。对产品使用的原材料、有效成分、质量性能或质量等级反映产品质量状况的特性进行明示或作出公开承诺。

如果本企业产品质量问题导致国内外通报,退货或销毁的,本企业自愿接受国家和相关条约按规定要求作出的相关处理,由此产生的法律和经济责任企业完全责任。

我们的投诉电话是:

公司

企业承诺人:

20xx年6月25日

诚信的承诺书 诚信经营责任书篇七

为规范周宁县餐饮行业经营行为,进一步营造一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消费环境,我们秉承"诚实、守信、敬业"的职业道德,自愿自觉维护消费者的权益,诚心诚意地为消费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促进餐饮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现郑重向社会承诺:

1、本着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签订承诺书,按《消法》规定,心系消费者,维护消费者权益,自觉诚信守法经营,履行经营者的法定义务。

2、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餐饮行业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积极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3、树立"诚信为本、以客为尊"的理念,倡导科学消费、文明消费、绿色消费、节约消费。做到货真价实,不掺杂、掺假,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短斤少两,不误导、欺骗消费者。自觉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服务的真实信息,不欺诈、不作虚假宣传,若发生不正当得利、不公平交易行为,愿意为此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4、消费者若对商品和服务质量等问题不满意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我们有责任先行和解,做到勇于负责,不推诿、不拖延,及时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的答复。

5、若发现假冒伪劣产品,有义务向相关部门举报,并积极协助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追假打假。

6、消费者一旦发现签约的商家和服务单位有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请主动、及时向任何一家签约单位反映,以促成问题的尽快解决。

7、本承诺书以诚信服务为诺,以实际行动为践,愿意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消费过程中出现纠纷,不接受承诺单位先行和解者,可直接向县消委会或12315台投诉,投诉监督电话:5621351。

诚信的承诺书 诚信经营责任书篇八

为了确保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我(单位)特向县畜牧兽医局作出如下承诺:

一、自觉遵守《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

二、完善动物防疫条件,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从外地调购畜禽严格执行调入前备案(跨省调运种畜禽和乳用动物事先审批)、调入后报验和隔离检疫制度,绝不从疫病风险地区调购畜禽。未向畜牧主管部门申报,绝不从外省、市调购活畜禽,特别是羊牛活畜。

三、绝不使用“瘦肉精、蛋白精”等国家违禁添加物及其它禁用的兽药和饲料产品;严格遵守兽药停药期规定;绝不销售没有检疫合格证明、含药残以及病害的畜禽及其产品。

四、树立健康养殖理念,认真落实畜禽防检疫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定期消毒等制度,建立健全畜禽养殖档案和防疫档案,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重大动物疫情及时报告。

五、积极参与和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和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工作,为共同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做出表率。

六、因本场饲养的动物及其产品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愿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承诺人: (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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