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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建造合同收入确认分录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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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建造合同收入确认分录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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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建造合同收入确认分录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篇一

由于施工企业具有生产分散、 流动性较强等特点,其组织结构相 对于其他企业来说,有其独特之处。目前,改制后的国有施工企业一般分为四级核算单位,即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分公司、项目经理部。

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拥有法人财产权,能够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直接对投资者和国家主管财政机关及有关部门发生经济联系,但由于投资人的一部分权益已不在公司的会计账簿上反映,因此,只有汇总其下属的分公司的会计报表才能完整地反映出股份公司的净资产和财务状况,因此,股份公司并不直接进行建造合同的会计核算。

分公司由原来的工程处改造而来。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但它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拥有相对独立的财产和生产经营资金,其资金的主要来源是股份有限公司拨付的,也包括从外部负债取得的资金。但分公司作为管理机构,并不直接核算工程收入和成本,因此,不能成为建造合同的会计核算主体。

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的特殊的组织形式,是分公司在工程项目所在地临时组建的工作机构,其主要任务是按照建造合同与发包单位办理工程结算,并收取工程价款,向工程队拨付备料款,保证其按时完成施工任务,可以说,项目经理都是整个工程项目的负责人,通过对资金的管理,最能直观地反映工程收入和成本,所以,应该是建造合同的主要会计核算主体。

1、加强对建造合同的管理。实行具体会计准则——建造合同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发包单位与承包企业要规范建造合同的签订,保证建造合同的执行,减小合同风险,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促使双方经济利益的及时流入。此外,施工部门应加强对合同执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对因变更设计、非可控因素造成的工程造价的变化应及时取得发包单位的签认,以便财务部门及时、准确地计算合同收入,真实反映施工企业的经营业绩。

2、提高对成本的预测与控制能力。施工企业应利用实施建造合同的契机,将成本预测与控制有机地结合起来。目前施工企业应深化目标成本管理。目标成本作为企业的一项重要的经营管理目标,同时兼有目标属性和成本属性。目标成本应由会计部门会同行政管理、采购、劳动工资、工程等有关责任部门,根据企业的经营目标,在对工程项目建设的内外环境进行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共同确定。制定目标成本,既有助于在实行具体会计准则——建造合同时准确估计合同总预算成本,又可加强成本管理,挖掘企业潜力,还可用于评价和考核企业各部门的工作业绩。可以说,目标成本是实现企业内部机制与市场对接的关键。

3、做好建造合同成本核算的各项基础工作。首先,应建立各种财产物资的收发、领退、转移、报废和清查制度;建立、健全与成本核算有关的各项原始记录和工程量统计制度;制定或修订工时、材料、费用等各项内部消耗定额;完善各种计量检测设施,严格计量检验制度,使成本核算具有可靠的基础。其次,必须及时、系统地核算和反映实施建造合同研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对于未完成合同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必须准确地进行归集和登记,对于未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必须进行科学、合理的预计。应当划清当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不同成本核算对象之间的界限、未完合同成本与已完合同成本的界限,不得以估计成本、预算成本或计划成本代替实际成本。

1、该会计准则明确指出由于“建造合同的开工日期与完工日期通常分属于不同的会计年度,因此本准则的主要问题是将合同收入与合同成本分配计入实施工程的各个会计年度”。同时明确规范:“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企业应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与费用”。

施工企业现行财务核算的要求是:在会计核算期末必须依据经建设单位确认的年度工程结算书,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于需要签字确认的经济文件,任何单位均都很慎重,因此很多合同的建设单位不愿在年度工程结算书上签字确认施工企业该年度完成的工作量,这就导致目前很多施工企业年度工程结算书是没有经建设单位确认的工程结算文件。施工企业一般习惯上把此类年度工程结算书称为“内结”。而依据“内结”年度工程结算书进行的财务核算,审计部门均提出质疑。依据建造合同会计准则:施工企业在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的前提下,企业可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意味着跨年工程的年度工程结算可以无须再经建设单位确认。该准则这一要点体现:在建造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不同会计年度的合同收入和费用的划分,施工企业可自行确认,并可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即会计年度财务核算的依据。该准则这一要点体现建造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核算程序简化,但与此相对应的是:该准则对建造合同执行结果的核算程序的强化。

2、设置“工程结算”科目,核算根据合同完工进度已向客户开出工程价款结算账单办理结算的价款。明确规定该科目是“工程施工”科目的备抵科目,合同完工后,“工程结算”和“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对冲后结平。

该准则要求设置“工程结算”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开出工程价款结算账单办理的价款,并明确规定该科目是“工程施工”科目的备抵科目,在合同完工后“工程结算”和“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对冲后结平。该准则对上述会计科目的设置和账务处理的特殊规定,体现对建造合同执行结果的核算程序的强化,体现对建造合同执行过程的系统跟踪核算管理的特殊强化。施工企业现行财务核算对建造合同收入和费用,强调的是会计年度的核算结果,因此,在会计账务处理上,无论工程项目是否跨年,在会计年度核算期末,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收入和费用均结转本年利润核算,对跨年工程项目的逐年合同收入和费用在会计账务处理上不作连续的会计记录。如要对跨年竣工工程项目的收入和费用进行竣工工程成本考核,须通过对历年会计报表反映数据进行整理和统计。施工企业现行会计账务核算模式反映的是计划经济体制关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要求。很明显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以经济合同规范经济行为的原则。

3、开单结算的会计处理不同。本准则针对开单结算的处理应考虑到提供的信息量因素及有用性等方面的原因,在会计处理上有了很大的改变。施工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将开单结算与收入确认同时进行核算,即开单结算时借记 “应收账款”科目,贷记 “工程结算收入”科目,同时结转已结算工程成本,借记 “工程结算成本”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科目。

1、企业的收入与赋税时间不一致。本准则是按完工进度确认合同收入,虽然符合权责发生制的要求,更能准确地核算施工企业的经营业绩,但确认的利润要立即缴纳所得税,在目前工程款收入远远滞后于工程完工进度的情况下,企业需要垫付大量的资金用于赋税,这对于资金本来就捉襟见肘的施工企业,好比雪上加霜。

2、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有限。实行建造合同,并不仅仅与财务部门有关,需要各部门的配合,准确预测合同收入和成本,及时办理工程结算,严格控制成本开支,而目前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还很低,管理手段也很落后,有可能降低建造合同会计核算的准确性。

3、建造合同的不确定性相当大。由于建筑工程项目价值较大,生产周期很长,经常发生工程变更,引起合同总造价的变化;此外,合同实际成本受市价的影响也较大,难以准确预计,影响了完工进度的计算。

4、目前我国的建筑市场还不规范。最近几年,国家通过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建筑市场,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但发包方故意拖延工程结算时间,拖欠工程款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施工企业的现金流入,阻碍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建造合同收入确认分录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篇二

甲方:

乙方:

甲方根据工程对劳动力资源之需求,经双方进行双向选择后同意聘用乙方配合参与本工程建设,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书,以期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名称:

二、乙方同意在甲方的 工地从事 岗位工作,并不得自行要求变更工作岗位。

三、双方责任:

1、乙方进场后需将身份证复印件交甲方留存。

2、乙方住宿、生活由甲方负责解决(乙方生活所用电费、租赁费均由甲方承担)。

3、乙方进场后,按甲方的安排,先培训,后上岗。

4、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承担违反规章制度对公司所造成和损失和责任。

5、甲方同意按月支付乙方岗薪 元(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保金及所得税金)。

6、乙方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按时保质完成甲方安排的各项工作。

7、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从乙方当月岗薪中直接扣缴)。

(1)乙方从甲方所借用工具,因保管不善导致丢失;

(2)在工程施工中,如因乙方操作不当导致质量问题。

(3)乙方在甲方工地内出现打击斗殴等不良行为时,甲方根据其影响的严重程度给予100元至1000元不等的罚款。

8、如乙方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脱离本岗位工作,甲方视所造成损失大小,有权在乙方未结算岗薪中予以抵扣。

9、乙方进行经培训通过后,先试用三个月,如在试用期间,若乙方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有权根据现场工程进度及劳动力资源情况随时终止聘用合同,但需提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理解和服从甲方安排。

10、本合同有效期暂定壹年,实际期限视甲方工期而定。

11、本合同解释权归甲方。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五、本合同有效期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年月日:

建造合同收入确认分录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篇三

第一条 规格和船级

1.说明书:

该船应有建造方的船体编号第___号,并按本合同的条款,说明书和总布置图(统称说明书)建造、装机和完工,说明书经双方签字并附于本合同之后,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主要规格:

全 长:___________ 总 吨 位:__________

两柱间长:___________ 主 机:__________

型 宽:___________ 航 速:__________

型 深:___________ 续 航 力:__________

设计吃水:___________ 定 员:__________

上述主要规格的详细说明及定义、检验方法和计算均附列说明书中。

3.船级和规范:

该船包括其机器、设备、仪器应按_____规范建造,并由_____监造(下称船级社)应授予船级和_______标志。

该船应符合本合同签字生效后说明书中所指定船级社的规范并达到其标准要求。

为入级并符合上述规范和达到要求条件所需的全部费用均由建造方支付。

4.分包:

建造方可自行决定将该船建造工作中的任何一部分包出去,但责任由建造方承担。

5.登记:

根据_____法律在_____国的港口,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船和验收时间,该船应由买方登记,其费用由买方自理。

第二条 合同价格和支付条件

1.合同价格:

该船的`购买价为__________日元(¥______),这是建造方应收的净价(下称合同价),此价格不包括本合同第十七条规定的由买方提供的设备,并可按本合同项下的规定,予以上下调整。

2.货币:

本合同项下由买方向建造方支付的各期款项应为可自由兑换的日元。

3.付款条件:

由买方向建造方分期支付的合同价如下:

(1)第一期:

_____出具该船出口许可证后立即支付金额为_____日元(¥_____)。

(2)第二期:

该船铺龙骨后立即支付金额为_________日元(¥_____)。

(3)第三期:

该船下水后立即支付金额为__________日元(¥_____)。

(4)第四期:

交付该船后立即支付金额为______日元(¥______),再加上或减去由于合同价调整而增加或减少的所需的部门金额。

4.支付方式:

(1)第一期:

当收到建造方关于_____已出具该船出口许可证的电报通知后,买方应立即将本期金额电汇至_______银行(下称银行)建造方的帐户内。

(2)第二期:

当收到建造方关于该船已铺龙骨的电报通知后,买方应立即将本期金额电汇至_______银行建造方的帐户内。

(3)第三期:

当收到建造方关于该船已下水的电报通知后,买方应立即将本期金额电汇至___银行建造方的帐户内。

建造合同收入确认分录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篇四

甲方:

乙方:

因公司发展需要,经过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以甲方聘用乙方出任甲方指定企业顾问的方式进行合作。

第二条: 合作期限: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 壹年,从20xx年7月20日至20xx年7月20日止。

第三条: 合同款及支付方式的约定:

1、 本合同款计算以合同期限为依据按年计算,费用为人民币 8000 元/年,大写: 仟元整/年(税后)。

2、 双方协商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8000 元,大写: 捌仟 元整(税后)。

3、 付款方式: (1)甲方于合同签定当日支付乙方顾问服务费人民币3000 元,大写: 叁仟 元整。 (2)顾问服务费用余款人民币 5000元,大写: 伍仟 元整于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成功注册当日一次支付(税后),并电汇到乙方提供的银行卡中。

卡号:

乙方签字确认: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应为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合法企业。

2、甲方须为乙方提供甲方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料。

3、须为乙方提供注册成功后的注册章原件,注册证书复印件。(网上公告领章之日 起一个月内)

4、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

5、甲方仅将乙方证书仅限于企业资质申报,年审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用,除此之 外,甲方在未取得乙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擅自使用乙方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相关资料挂靠工程或其它不在协议内容中的赢利性行为,否则,由此出现的任何责任由甲方全部负责。

6、 甲方承担为乙方指定的顾问企业的违反本合同顾问工作范围的连带经济、法律责任

7、 甲方应无条件在顾问期满后为乙方变更提供必要协助,并为注册人变更注册提供 便利条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协助办理。

8、 甲方确保乙方所提供材料的保密性、完整性、合法使用性。

9、 合同期内,乙方有权实时了解所提供顾问工作范围内内容,甲方须给予全力配合。

10、乙方的注册费用由甲方承担。

11、合同期满后,甲方负责完整无误退还乙方所提供的顾问材料,甲方不得以任何理 由不予退还。

12、协议终止后,甲方不得再使用乙方的所有证件或材料的复印件,否则,由此对乙 方造成行政、法律后果及经济损失的,其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乙方责任:

1、 乙方需提供的材料,甲方应办理书面签收,并加盖甲方公章。具体清单如下:

(1)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 大小一寸彩色相片各4张;

(3)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原件一份;

(4) 注册建造师现有注册单位解聘证明和考试合格证及执业资格证

(5) 个人简历一份;

(6) 学历证书原件及验证原件一份;(当日验收完毕归还)

(7) 尽力提供其他顾问所必需材料。

2、 乙方承诺所提供材料、证件真实、有效,保证在协议期限内甲方为建造师资格 证书、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均为原件)的唯一全权使用人。

3、 乙方不得无故中途毁约。

4、 聘用期间,乙方的工作制度为不坐班制,乙方自愿承诺在服务期限内所发生的 与自身人身及安全等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5、 在甲方办理资质年检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及安全生产考核业务需要时, 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由乙方根据甲方需要配合甲方提供有关身份证、职称证明文件、学历文凭等。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需乙方亲自到场办理和考试相关事宜的,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建设部临时性突发检查除外),乙方应根

据甲方需要全力配合;由此引起的乙方所有费用由甲方按每天300元人民币补偿(车费凭车票报销),该费用不在合同价款范围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承担顾问材料的合法使用责任,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企业在工程项目施 工中所发生的一切有关工程施工质量和工程施工安全方面的事故责任以及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等均由甲方企业承担。与乙方一概无关。

2、 乙方如无故违约,则顾问材料将不予以退还(如乙方提前与甲方沟通并进行书 面协商,此条款作废)。

3、 如果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丢失或吊销,甲方应 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其损失按如下方法计算: (1) 资格证、注册证丢失,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发证机关报告并补办,相关 手续和费用由甲方全部负责。 (2) 资格证、注册证被吊销:甲方除按人民币80000.00元整,大写:捌万元整对乙 方进行赔偿外,还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以上标准为单证,双注册证赔偿需翻倍)。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4、 如不能成功注册,则乙方应及时退还甲方支付的顾问费3000元,甲方在收到退 还款的当日将乙方的所有证件退还给乙方。注册成功后,此3000元顾问费自动转为应给乙方的报酬一部分,注册成功后执业印章由乙方保管,其余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身份证复印件及学历证书复印件由甲方保管,合同期满一周内一次性交给乙方。

第七条: 争议解决: 1、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

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本地人民法院起诉,由此发生的 所有费用均由败诉方承担。

第八条: 解聘、续聘: 甲、乙方双方不得提前提出解聘的。聘用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商量是否有意签订续聘合同,具体条件由双方另行商议。

第九条: 其它: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聘用期满解聘。聘用工资及相关费用付清及注册 证书原件、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原件、执业手册原件、建设继续教育登记手册原件等乙方留存在甲方处的所有证明文件、证书原件及相关材料完整交还乙方后失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再协商解决

甲 方:(盖章、签字) 乙 方:(签字)

电 话: 电 话:

地 址: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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