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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雨雪天气应急预案新闻 雨雪天气应急预案培训总结(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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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雨雪天气应急预案新闻 雨雪天气应急预案培训总结(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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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雪天气应急预案新闻雨雪天气应急预案培训总结篇一

成立应对冰雪灾害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贺立杰

副组长:易立华周碧烂曾建兰沈海明

成员:各股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监股,由郭建任办公室主任。

1.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完善应急预案,配齐抗灾救灾物资,确保遇有突发情况,能及时妥善应对。

2.加强交通安全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开展一次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出行安全教育,提醒家长做好孩子的监护工作。尤其是寄宿制学校要妥善安排好在校学生的校园生活,及时做好校园内主干道路及学校周边冰雪清扫,切实做好师生交通安全工作。各中心校要加强对校车的安全监管,在冰雪天气持续状态下,务必根据当地冰雪结冻情况采取校车停运等应对措施,并报校车办备案,同时务必确保告知每位家长,征得家长理解与支持。

3.确保校舍安全。学校要对校园内所有建筑物以及围墙、车棚、电气线路等区域和设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立即设置警示标志,要拆除的及时拆除。对在建工程要采取防范措施,设立隔离区,明确警示标牌;做好停水停电停气的应急预案,保障校园正常用水用电用气。要做好单车棚、煤棚、临时性工棚的加固工作,以防范风雪危害。做好校舍的积雪凝冰清除工作,防止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4.严防火灾事故。要切实加强重点部位的防火、防盗工作,各学校值班人员要对学校设施设备每天至少巡查一次,收缴热得快、电热毯、火炉等违禁器具,杜绝私拉私接电线现象。值班人员和教职工要注意用电安全(含停电期间)和防火工作,严防教职工、学生因用电用火不慎而引发火灾、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

5.及时调整放假时间。根据气象部门的预报通知,如果上学期间出现暴雪、大风、重霜和冰冻等灾害性极端恶劣天气,将适当调整上课时间。

6.强化值班备勤报告制度。各学校(幼儿园)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每天安排一名校级领导24小时值班,配备相关人员值班,不得使用呼叫转移。坚持一日一报告制度,每天下午5点前将落实安全工作情况用本单位值班电话报办公室(初级中学上报的情况含辖区学校、幼儿园),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7.执行安全隐患日排查制度。排查重点为:

①学生用车情况;

②单车棚、煤棚、临时搭建的工棚的情况;

③护坡、围墙、拦土墙的安全状况;

④在建工程的安全情况;

⑤校园内高大树木的有关情况;

⑥校园内的积雪、道路清扫;

⑦教职工交通出行和用电安全情况。

8.积极预防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若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其处置的原则和要求、程序和办法、监测和预防、事故的报告和现场保护、处置的措施等按照《湘乡市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应急预案》(湘教字[20xx]56号)规定执行。

1.强化组织领导。各学校党政一把手必须高度重视应对冰雪灾害工作,成立相应的机构,出台应急预案等相关措施,安排专人,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2.畅通信息渠道。局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各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务必24小时保持通信畅通,随时听从紧急调配,及时处理相关问题。各学校有何问题和困难要及时上报市教育局及相关部门。

3.实行责任追究制。如因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造成学校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等情况,将依法实行责任追究。

雨雪天气应急预案新闻雨雪天气应急预案培训总结篇二

为认真做好抗雪防灾工作,有效应对大雪冰冻灾害的发生,迅速、准确、有序、高效地开展减灾救灾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提高抗雪救灾应急能力,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和合力作用,提高抗雪防灾工作整体水平和工作效率,程度地减轻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平罗县政府关于修订发布的通知》和《市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适用于全县范围。

(1)以人为本,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决策,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反应迅速原则。灾害发生时,各相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具体实施。

(3)可操作性原则。一旦发生灾害,及时启动相关层级应急方案,使整个灾害应急工作有机结合,高效进行。

社会力量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清除背街小巷、人行道和重点部位的积雪积冰,确保群众正常生活和出行安全。

县政府设立抗雪防灾指挥机构,在市抗雪防灾指挥部领导下开展抗雪防灾工作。

(一)县抗雪防灾指挥部。

主要职责:

1、组织全县抗雪防灾应急工作。

2、部署救灾应急准备措施。

3、督促检查救灾应急工作所需人、财、物的落实情况。

4、检查各乡镇抗雪防灾指挥部和有关部门的救灾工作。

5、根据灾情发展情况组成抗雪防灾现场领导小组,实施靠前指挥。

6、遇重、特大雪灾冰冻,适时联络驻平部队请求支援。

要加强对设施农业、畜牧业、渔业养殖及户用沼气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对温室大棚除雪、增温、保温、补光,牲畜家禽防寒、保暖,户用沼气防寒、保温和渔业养殖扫雪、破冰增氧、补水防冻等工作,确保农牧业生产安全。

8、督促落实各乡镇与县城内街道沿线两侧的企业、机关、学校、商店等单位做好门前积雪的清除工作,并纳入“门前三包”检查管理范围。

9、研究解决有关抗雪防灾工作的重大问题。

10、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它抗雪防灾工作。

(二)各乡镇抗雪防灾指挥部。各乡镇参照县抗雪防灾指挥部组织建立。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的抗雪防灾工作,并按专群结合的原则,制定或完善辖区抗雪防灾方案。

2、根据县抗雪防灾指挥部的指令执行方案,组织动员辖区村队和企事业单位建立抗雪救灾工作网络。

3、完成县抗雪防灾指挥部交办的其它抗雪防灾工作。

(三)县抗雪防灾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建设局。

1、负责处理县抗雪防灾指挥部日常事务,并根据相关部门建议,向指挥部提出应急方案的调动终止建议。

2、传达县抗雪防灾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

3、会同民政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救灾工作。

4、会同民政部门及时收集信息,综合评估灾情、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

5、会同民政部门向县抗雪防灾指挥部及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

6、负责对抗雪物资使用情况进行初审汇总上报,由县财政审核并落实专项资金保障,用于抗雪工作所需。

7、完成县抗雪防灾指挥部赋予的其他任务。

(四)县抗雪防灾指挥部现场处理组。县抗雪防灾指挥部所有成员单位为现场处理组成员单位。

1、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抗雪防灾工作应急方案,并做好预警工作。

2、做好物资储备和重点部位的保护工作。

(五)县抗雪防灾指挥部后勤保障组。设在县民政局,县抗雪防冻指挥部所有成员单位为后勤保障组成员单位。

1、负责抗雪防灾物资采购的信息储备。

2、负责督查各成员单位抗雪防灾物资储备情况,确保2次以上重大雪灾的抢险物资需要,必要时统一调配全县抢险物资。

3、负责对防灾救灾物资使用情况进行初审汇总上报,由县财政审核并落实专项资金保障,用于防灾救灾工作所需。

4、及时收集信息,综合评估灾情,会同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

5、会同指挥部办公室向县抗雪防灾指挥部及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

(六)县抗雪防灾指挥部宣传组。设在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各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救灾法规、政策,播报防范知识,报道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

气象预报以平罗县气象局发布的气象信息为准。

(一)小到中雪

气象预报有小雪或小到中雪时进入二级值班,县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单位要安排专业人员24小时值班,加强对重点地段的巡查,在冰冻以前及时清扫本部门(区)负责的雪灾区域的积雪,及时掌握并上报灾情动态。

县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随时保持与公安局指挥中心的联系,对全县道路、桥梁上积雪冰冻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及时掌握降雪气象信息、发展趋势和灾情,督查落实方案措施。

(二)中到大雪

气象预报有中到大雪时进入一级值班,所有成员单位启动抗雪防灾方案,主要领导到岗值班,并视灾情做好抢险队伍和物资、机具设备的准备工作,在冰冻以前及时清扫本部门(区)负责的雪灾区域的积雪。

县抗雪防灾指挥部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工作部署;

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到岗值班,掌握灾情动态,并按照县指挥部办公室的统一指挥积极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一)抗雪防灾工作是关系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基础设施安全、县城生产生活正常运行的重要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单位都应高度重视,积极应对。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站在对党、对人民负责的高度,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抗雪防灾工作及时到位,限度地减少雪灾带来的损失。

(二)各乡镇要保障抗雪防灾等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经费。要明确清雪除冰工作责任和任务,并建立应急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责配备好抗雪物资和设备,落实专人加强对抗灾物资的管理、维护和使用,做到物资和设备定点存放。

(三)抗雪防灾工作中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企业应按照县指挥部办公室的'要求,听从调度、服从指挥,遇有重大事宜应及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抗雪防冻工作实绩列入年度精神文明工作考评及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内容。

(四)建立领导带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在抗雪抢险过程中,要落实专人及时汇总上报灾情和所采取的应急措施,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每2小时报告一次情况制度(重大问题随时报告)。当日情况汇总应于次日凌晨8时前书面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灾情过后,各单位要及时对灾情、抗灾情况及经验教训进行认真总结,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作出书面报告。

(五)建立双休日及节假日清雪除冰防冻应急机制。在双休日及节假日期间发生大雪天气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企业值班领导及工作人员要在第一时间通知人员开展责任区域内的清雪除冰防冻工作。如发生因清雪除冰不及时,或防冻措施不到位,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经县抗雪防灾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认定后,相关部门承担一切责任,并追究相关责任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六)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企业应在每年11月底前将抗雪防灾准备工作情况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

雨雪天气应急预案新闻雨雪天气应急预案培训总结篇三

为全面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领导批示精神,确保我镇在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情况下,能有效应对大雪冰冻灾害的发生,迅速、准确、有序、高效地开展减灾救灾工作,维护我镇交通运输有序、生产生活平稳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统筹,最大程度降低灾害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生产生活稳定有序,作为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的落脚点;紧抓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坚持防灾和救灾并重;坚持单位联动,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全力以赴做好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

(一)领导机构成员

成立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镇范围内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性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由党委书记查旵东、镇长汪海英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党政办、镇安办、派出所、交警队、综治办、民政办、财政所、经发办、农业站、供电所、规划所、卫生院、中心校、江镇初中、自来水厂、电信等为成员单位。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负责领导组织全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理工作,研究确定灾害应对工作重大决策和工作意见,确定灾害应急方案的启动和终止。根据上级应急指挥部的工作要求和部署,指导全镇应对灾害防御、抢险救灾和救助工作。

(三)各成员单位的职责

镇党政办:负责对外信息发布和新闻媒体搞好正面宣传,引导社会舆论,组织开展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负责应急物资的筹集;协助领导小组指导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

镇安办:加强安全检查,督促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和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工作以及灾情的核查和上报,负责应急救灾资金的筹集、拨付、管理和监督;协同有关部门向上级申请救灾补助资金。

经发办:负责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严防厂房坍塌,确保工人人身安全;组织企业开展抢险救灾和灾后复工复产。

规划所:负责村民房屋、建筑工地、燃气安全隐患的排查,所有建筑工地一律要求停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及时组织人员转移安置,并做好灾后重建工作。

派出所、交警队、综治办:负责灾区的交通管制与疏导工作,及时组织因雪灾堵塞公路的疏通工作,保障交通运输畅通和社会治安工作。排查各种不稳定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财政所:负责安排救灾款项列入财政预算;负责救灾应急资金筹集、拨付和使用的监督。

民政办:负责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灾后困难群众生活救助;组织指导开展救灾捐赠工作。

供电所:负责所属电网电力设施、设备的抢险抢修工作;保障农村生活用电及工农业生产安全用电需要。

农业站:负责制定和实施农作物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及时了解和掌握农作物受灾情况;组织技术人员对受灾农户给予农业技术指导和服务;积极协助村组织受灾群众开展农业生产自救。

卫生院:负责救援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备和综合管理;组织灾区的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等工作。

中心校、江镇初中:加强对本校校车及各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安全的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确保师生安全。

自来水厂:加强镇域自来水管网设施的检修,做好水源储备,确保全镇供水安全。

电信:做好通信设施的检修工作,抓好工作落实,确保通信畅通。

(一)加强信息预警预告。加强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检测、预报,完善工作手段,积极联系上级主管部门,争取指导和帮助。将采集的准确、客观、真实的信息,通过广播、宣传栏、召开会议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

(二)加强值班工作。各村“两委”,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值班工作,严格值班纪律,各单位负责人要身体力行,带头值班。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责任制,各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及时了解雪情、雨情、灾情,确保通信畅通,对值班制度不落实而影响工作的,要立即追究责任。

(一)指挥与协调。本方案启动后,镇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全镇灾情应急处置工作。灾害现场的指挥和协调,各单位要遵照镇领导小组的应急工作部署,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全力以赴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二)现场控制。险情发生后,领导小组要迅速组织人员设立警戒区,对重点区域、地段、重点人群和财物进行保护。

(三)交通管制。根据灾情的需要,灾情发生后,镇领导小组要立即向上级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得到指挥部同意后,依法采取管制措施,限制车辆和人员进出交通管制区域,对确需进入或通过的,要严格手续,并保障安全。

(四)抢险救助。遇重大灾情,领导小组各成员立即集结抢险队伍并迅速到达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并组织灾害点广大人民群众开展自救。镇卫生院应紧急派遣医务人员,为因灾致病致伤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尽量减少人员伤亡。

(五)安全防护。在处置灾情事件时,要对事发地现场的安全性进行科学评估,保障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并携带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需要公众参与时,要对公众讲解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当灾情正在或者足以对公众的生命造成威胁时,要及时疏散人群。

(六)调集征用。根据当前灾害性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镇应急领导小组有权紧急调集人员、资金和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向社会征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

(七)信息报道。领导小组要将灾害检测预警和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按程序及时准确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汇报。并通过广播及时报道,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注重社会效果。

各村、镇直各单位必须认真履行职能,严格实行一把手责任制,所有干部要坚守岗位,不得随意请假。主要负责人离开辖区的,必须向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若系人为因素致使急险事件未得到妥善处置而造成不良后果的,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预案由镇抗雪防冻救灾应急领导小组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雨雪天气应急预案新闻雨雪天气应急预案培训总结篇四

为做好全市教体系统预防雨雪冰冻恶劣天气应对处理工作,保障师生人身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冀政【20xx】24号)及泊头市教育体育局《泊头市教体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法》为依据,以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积极开展各种应对雨雪冰冻恶劣天气的预防应对工作,确保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冬、春季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统一指挥,分级管理,整体联动,落实到位。

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河北省、沧州市《关于加强应急管理的工作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适用于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

(一)领导机构

总指挥:陈磊

副总指挥:xx

成员: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

(二)运行管理机构

成立泊头市教体系统预防雨雪冰冻恶劣天气灾害工作管理办公室(安全科),负责日常雨雪冰冻恶劣天气灾害预防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报告、信息沟通工作。

负责人:邓勇

(三)应急措施

1.实行一把手责任制

(1)教体局主要领导负责全面工作,分管领导具体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抓好落实。

(2)教体局班子成员抓好所包片中小学、幼儿园的落实工作。

(3)中小学、幼儿园校长或园长负责抓好本单位各项工作的落实。

2.中小学、幼儿园要及时掌握和处理因雨雪冰冻造成的安全隐患,包括学校的校舍等建筑设施,车棚、篮球架、宣传栏、旗杆、电线等设备设施和花草树木等,出现损坏及时修复。

3.实行灾情一日一报制度。

教体局办公室及时与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气象部门沟通,了解和发布预警信息。中小学、幼儿园办公室设立专人负责电话、网络信息的传递。一旦发生灾情,在最短的时间内逐级上报,为指挥决策提供快捷、有效的支持。

(四)预警级别

雪灾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1、黄色预警信号含义:1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雨雪冰冻。

2、橙色预警信号含义:6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较大影响,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有较大影响的雨雪冰冻并可能持续。

3、红色预警信号含义: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降雪,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有很大的雨雪冰冻并可能持续。

(五)应急响应

1、一般(iii级),各中小学、幼儿园上报市教体局办公室,并根据灾情由各单位一把手及领导小组来具体实施应急指挥工作。

2、较重(ii级),各中小学、幼儿园上报市教体局办公室,预防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由指挥部分管领导副局长亲自指挥,各单位的校长、园长协助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3、严重(i级),各中小学、幼儿园在第一时间内上报泊头市教体系统预防暴风雪灾害指挥部,由教体局预防雨雪冰冻恶劣天气灾害指挥部统一指挥,校长、幼儿园园长积极协助应急救灾工作。

(六)应急处置

1、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针对恶劣天气制定学校安全应急预案,及时掌握雨雪冰冻的预警信息。根据不同级别的预警信号,适时做出正确的判断,并通过各种方式向学生家长通报。在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影响学生正常上、下学通行情况下,经教体局同意,学校可以调整作息时间,采取停课、提前放学、延时放学、通知家长接送、教师护送等安全措施。

2、各中小学、幼儿园,在遇有天气突变、灾情等级信号为红色标志特殊情况下,及时同家长取得联系,务必在第一时间内做出正确判断,并随之天气的变化及时做出调整。同时在最短的时间内上报市教体局。

3、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大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尤其做好恶劣天气来临前后路况的排查工作,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4、雨雪冰冻过后,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立即开展自救减灾工作,及时组织教职员工清扫校园积雪,确保校内学生通道畅通。校园内的重要部位设立警示牌,高危险部位人员撤离,用警戒线、防护网封闭,必要时设专人看管,确保万无一失。同时要开展多各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

5.加强预防雨雪冰冻灾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屋顶、宣传栏等设施损坏。

1.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强雨雪冰冻期间值班值宿和安全保卫工作,做到24小时有人在岗。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2.做好安全隐患排查,预防次生或其他安全事故发生。

3.加强接送学生专用车辆管理,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4.落实责任追究制。各单位领导要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对因渎职或管理不善造成不良后果的,教体局及相关部门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雨雪天气应急预案新闻雨雪天气应急预案培训总结篇五

1.1编制目的

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提高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能力,最大程度减少或者避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常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常德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范围内发生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应急工作;本县以外发生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影响,造成或可能造成本县与外县重要交通运输通道中断,严重影响进出我县的人员和重要物资运输,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应急工作。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强化基层、提高能力,依靠科技、有效应对。

县政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筹、管委会)设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组织、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工作。

2.1应急指挥机构

县政府设立临澧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指挥长(必要时由县长任指挥长)。县政府各分管副县长、县人武部分管副部长任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县人武部军事科、武警中队、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科工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房管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畜牧水产局、县卫计局、县商务粮食局、县交警大队、县安监局、县旅发办、县气象局、县广播电视台、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县人民银行、县红十字会、县供电公司、县消防大队、临澧火车站、新安火车站、中石化临澧分公司、中石油临澧分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

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由县政府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办相关副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2.2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2.2.1县指挥部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县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预防预警和抢险救灾等工作。

2.2.2县指挥部办公室

承担县指挥部日常工作;建立健全与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及相邻区县的联动协作机制;传达县指挥部的决定和指示,收集汇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灾情和应急工作动态,督促、协调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开展抗灾救灾的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县指挥部成员单位

县政府办:汇总灾情和抗灾救灾工作情况;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抗灾救灾重要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联系、协调公安、武警参与抗灾救灾工作;组织、协调保险单位积极参与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督促、指导保险公司做好灾区保险理赔和给付服务工作。

县人武部军事科:办理军队支援抢险救灾行动协调、报批事项;组织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灾。

武警中队:组织、指挥所属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协助地方政府转移危险区域群众;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县委宣传部:指导、协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县发改局:汇总、上报灾情,统筹安排并督促落实灾后恢复建设项目及投资;监测监管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提请上级部门批准采取价格干预措施,维护市场稳定。

县科工局:协调有关工业企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煤、电、油、运正常供应工作;协调相关电力企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负责做好相关防灾抗灾物资储备和有关灾后重建物资的生产供应工作;指导、协调和督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的通信保障工作。

县教育局:协调、组织教育部门和学校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指导、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县公安局: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的社会稳定工作;依法打击盗窃、哄抢救灾物资和破坏防灾救灾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疏散和转移受威胁的群众。

县民政局:及时核实灾情,组织、协调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救灾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市、县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

县财政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应对及救灾所需资金的筹集、下拨和监督管理。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发的山体滑坡、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预防、监测和应急处置工作。

县环保局:监测和处置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县住建局、县房管局:负责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城市房屋、建筑工地和风景名胜区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指导和督促开展城市道路除雪除冰行动,及时抢修受损市政设施,确保城市供水、供气设施和城市桥梁等正常运行。

县城管执法局:负责指导和督促开展城市道路除雪除冰行动以及城市生活垃圾的集中清运。

县交通运输局:维护公路、水路运输秩序,组织、协调运力运输救灾人员和物资;配合做好公路、水路滞留人员的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指导、督促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经营单位做好公路通行、养护管理工作。

县公路局:组织实施干线公路除雪除冰和路面养护工作;协助交通、交警等部门做好相关交通分流、交通管制和保畅通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滞留在干线公路上的司乘人员提供必要的帮助;做好干线公路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相关应急准备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水利部门管辖的水利设施及小水电系统的安全工作。

县农业局:调查核实农业灾情,负责农业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灾后农业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

县林业局:调查核实林业灾情,负责林业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灾后林业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

县畜牧水产局:调查核实畜牧水产灾情,负责牲畜、水产品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灾后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

县卫计局:负责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护工作,预防、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县商务粮食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的供应,确保市场正常运转;做好粮食储备和市场粮情监测工作,组织协调灾区粮、油加工、供应和市场调控,保障灾民基本生活所需粮、油供应。

县交警大队:负责指导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适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配合相关职能部门采取路面应急措施。

县安监局: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指导、督促矿山、危化、烟花爆竹等企业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打击囤积货物、欺行霸市等违法经营行为,维护灾区市场正常秩序。

县广播电视台:根据县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情况,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灾情信息,做好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的宣传报道。

县旅发办:协助做好旅游景区安全监管,指导、协调旅游企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知识的宣传和游客、旅游从业人员的疏导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预警信息发布;收集和分析评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信息,为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县人民银行:协调组织金融各单位积极参加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县红十字会:筹集救灾款物,开展社会募捐和救灾救济工作;组织红十字医疗队参与灾区伤员救治。

县供电公司:及时抢修所辖电网受损电力设施,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最大限度满足抢险救灾及重点部门和居民生活电力供应。

县消防大队:参与铲冰除雪、险情隐患排查及抢险救援,协助做好被困人员的疏散营救等工作。

临澧火车站、新安火车站:协调、联络相关铁路单位加强铁路安全监管,及时组织抢修受损铁路设施;妥善安置和转送各铁路站因灾滞留旅客;协调、组织运力优先运输抢险救灾的物资和人员。

中石化临澧分公司、中石油临澧分公司:确保成品油市场正常供应,优先保障指挥部成员单位车辆用油,必要时组织流动加油车对因灾滞留高速公路的车辆补充燃料。

2.3 专家组

县指挥部建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专家组,为预防和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提供决策咨询、技术支撑和工作建议。

3.1监测预警

县政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筹、管委会)及其相关部门要不断建立健全气象灾害监测及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完善灾害信息综合收集评估和预警系统,提高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警能力。

气象部门要加强气象监测和预报,按照《湖南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及时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发改、电力、交通运输、通信、住建、农业、林业等部门要根据气象部门的监测预警信息,分析预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可能对本行业造成的影响及危害,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3.2预防行动

每年11月下旬至次年3月30日为我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警戒期。遇有特殊情况,县指挥部可视情况提前或延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警戒期。

各地各部门在防御警戒期要采取有效措施,最大程度减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1)各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有关成员单位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的收集工作,研判灾害及其影响发展趋势。

(2)县气象局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信息进行研究分析,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通报相关部门。

(3)电力、交通运输、通信、住建、农业、林业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加强防灾减灾人员、装备、物资、资金等管理,落实灾害防御措施,建立和完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机制。

(4)基层组织、单位和社会公众按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和应急防范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防御工作,避免或减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

3.3信息报告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组织抢险救援的同时,要收集汇总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发生较大以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受灾地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筹)和县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应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将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初步灾情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并做好信息的续报、终报工作。

信息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时间和地点、影响范围、已造成的损失或影响、已经采取的措施、发展趋势、下阶段工作措施及需请求解决的事项等。

4.1灾害分级

按照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4.1.1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ⅳ级)

(1)本县境内积雪深度在10厘米以上,或出现雨淞、冰凌或道路结冰,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在0℃以下,且雨雪天气持续。

(2)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千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3)造成本县境内公路或铁路运输受阻或中断,对居民出行产生较大影响。

(4)造成本县境内电力设施破坏,对本地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

(5)造成本县境内主要城镇城区交通或供水中断,气源供应紧缺,或者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影响居民基本生活。

4.1.2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ⅲ级)

(1)本县境内积雪深度在10厘米以上,或出现直径5毫米以上的雨淞、冰凌或道路结冰厚度在1厘米以上,或日平均气温连续8天在0℃以下,且预计雨雪天气持续。

(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

(3)造成本县境内高速公路或国道严重受阻或中断,或主要火车站大部分列车班次延误或取消,致使本县交通运输受阻或中断,大量旅客滞留,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4)造成本县境内电力设施较大范围破坏,对本地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较大威胁。

(5)造成本县境内主要城镇或2个以上5个以下乡镇(街道筹)大范围交通或供水、供气中断,或者本县境内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对居民基本生活产生较大影响。

4.1.3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ⅱ级)

(1)本县境内积雪深度在20厘米以上,或者出现直径在10毫米以上的雨淞、冰凌或道路结冰厚度在2厘米以上,或日平均气温连续10天在0℃以下,且预计雨雪天气持续。

(2)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亿元以上、30亿元以下。

(3)造成省市内高速公路网、重要国省道干线中断,24小时无法恢复通车的;或铁路干线运输受阻或中断,影响省内主要火车站正常运行的,致使本县交通运输受阻或中断范围较大,大量旅客滞留在县内各主要城镇或高速公路上,或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堵塞道路通行,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4)造成本县境内电网减供负荷达90%以上,对工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造成重大影响。

(5)造成5个以上乡镇(街道筹)交通或供水、供气中断;或者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对居民基本生活产生重大影响。

4.1.4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ⅰ级)

(1)本县境内积雪深度在30厘米以上,或持续3天以上积雪深度超过20厘米,或者出现直径在20毫米以上的雨淞、冰凌或道路结冰厚度在3厘米以上,或日平均气温连续12天在0℃以下,且预计雨雪天气持续。

(2)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0亿元以上。

(3)造成省内国家高速公路网中断,48小时无法恢复通车的;或致使省内交通运输严重受阻或中断,大量旅客长时间滞留在县内,产生严重社会影响。

(4)造成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对全省电网、华中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5)造成全县大范围交通或供水、供气中断;或者造成全县大范围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脱销,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严重影响居民基本生活。

上述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4.2分级响应

4.2.1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ⅳ级)

发生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由灾害发生地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筹)启动相应应急响应,领导、指挥、组织本地区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4.2.2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ⅲ级)

发生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由县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领导、指挥、组织全县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1)县指挥部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防范和应对工作。气象部门通报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监测和预报情况,发改、科工、公安、住建、交通运输、铁路、电力、通信、农业、林业等部门结合实际,提出防御对策。必要时,县指挥部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抗灾救灾工作。

(2)县指挥部办公室做好县指挥部指示、决策的传达以及灾情和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调配抢险物资,协调救援力量,联系公安、武警等力量支援灾区抢险救灾;协调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灾害防御信息以及政府应对灾害的工作情况,引导公众主动、积极防灾抗灾。

(3)灾害发生地区乡镇县人民政府(街道办筹)根据县指挥部要求,及时动员部署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对电网、通信、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

4.2.3重大、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ⅱ级、ⅰ级)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县指挥部做好先期应对处置,并迅速向省市指挥部报告,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导下,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3应急处置

4.3.1先期处置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事发地政府、基层组织和单位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开展抗灾救灾行动。重点做好电力、通信、市政等设施维护和抢修,地质灾害点、易损工程巡查,交通畅通安全和市场供应保障,农业减灾和卫生防疫等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4.3.2处置措施

(1)气象监测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动向;增加观测次数,提高分析预报和预警预报频次,及时向县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和通报监测信息。

(2)人员转移安置

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力量转移居住在危险地区的群众,民政等部门及时开设避灾(避险)场所,视情提供生活必需品。必要时,可依法征用学校、体育场馆等场所用于转移人员的安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高速公路服务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人员大量滞留的,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应适时开设避灾(避险)场所,疏散安置滞留人员,提供必要的基本生活保障。

(3)医疗卫生救助

卫生计生部门迅速组织医疗卫生机构救治因灾受伤人员,为因灾受伤人员、临时转移安置人员和滞留旅客提供必要的公共卫生服务,对因灾受损人群、滞留旅客等进行心理干预,对灾区进行消毒、疫情监控,防止疫病传播、蔓延。

(4)交通疏导

交通运输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对因灾受损国道、省道和高速公路进行应急抢通和养护管理,确保交通大动脉畅通;住建、城管部门开展城市道路、桥梁除雪除冰行动,确保城市主要道路通畅;公安交警部门加强与交通、高速公路经营单位、气象等部门的配合,做好交通分流组织工作,视情采取“重车不间断通行、分流绕行、警车开道、集中护送”等措施,确保运输正常;铁路部门开展铁轨积雪清除,加强设施维护,调集运力,确保人员和物资运输正常。

(5)基础设施抢修

交通运输、电力、住建、通信等部门组织应急抢修队伍,及时抢修因灾受损的公共设施,尽快恢复各类公共设施基本功能,最大限度满足抢险救援和居民基本生活需要。

(6)社会治安维护

公安部门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做好重点部位警卫和人员聚集场所的秩序维护,特别要做好人员大量滞留的高速公路服务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的治安秩序维护。依法严厉打击盗窃、哄抢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救灾物资、破坏抢险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4.3.3扩大应急

当灾害影响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或超出本县应急处置能力范围的,县指挥部可报请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给予指导和支持,或协调相邻区县给予支援。

4.4社会动员

各级人民政府根据社会援助制度,鼓励和动员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参与抗灾救灾,为抗灾救灾提供物资、资金、技术支持。必要时,可依法征用社会车辆、物资等投入抗灾救灾工作。

4.5信息发布

县、乡两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会同本级政府新闻办公室,按照《临澧县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和有关规定,及时、客观、准确地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情及应对工作情况。相关职能部门结合职责分工,通过有效途径向公众发布信息。交通运输、铁路等运输企业和公安交警部门应采取定时、滚动播报的方式发布交通运输信息,增加咨询热线和人员,为公众出行提供服务。必要时,县指挥部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和电信运营企业,汇集各方交通信息,依托临澧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常德日报临澧站、临澧县电视台、电信运营企业114查号台或手机短信、微博、微信发布信息。

4.6应急结束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决定并宣布应急结束。

5.1 总结评估

县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的起因、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以及预警预防、应急处置、应急保障、恢复重建等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上报县委、县政府。

5.2恢复重建

受灾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及时统计汇总灾害损失,编制灾后重建规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尽快恢复当地生产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

民政、发改、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对灾区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协助地方政府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积极争取和及时下拨恢复重建资金。

电力、交通运输、住建、通信等部门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力设施、交通设施、市政设施和通信基站,尽快恢复其正常运行。

5.3保险理赔

县政府办、临澧保险行业协会督促、指导保险公司依法及时做好灾后保险理赔和给付工作。气象等部门为保险企业的保险赔付工作提供灾情鉴定等服务。

6.1队伍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和成立道路抢险、电力抢修、除险加固、管网抢修、人员搜救等专业应急抢险和救援队伍,作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的突击力量,确保应急抢险和救援行动的有效实施。武警、民兵预备役人员按照军地协调机制积极支援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和抢险救灾,协助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除雪除冰、人员转移安置和基础设施抢修等应急抢险行动。

6.2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要合理安排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和抗灾救灾所需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

6.3基本生活保障

发改部门加强对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的监测监管,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依法依程序采取价格干预措施,维护社会稳定。科工、商务等部门对市场供应紧张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增加生产、动用储备、外地调运等多种手段,平抑市场价格,确保居民正常生活。住建部门加强城市供水、供气等市政管网维护,确保居民用水用气的正常供应。

6.4物资装备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尤其是交通运输、住建、电力等部门按照“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原则,加强并督促有关企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的专用物料、器材、装备、工具等的储备,建立物资装备数据库和更新管理制度。发改、科工等部门组织协调煤炭、电力、石油、盐业等企业,确保煤、电、油、盐等物资的市场供应,特别要做好抗灾救灾、应急救援所需电力的供应保障工作。

6.5交通与通信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运力,优先保障受灾群众的转移以及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通信管理部门组织协调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指挥通信保障工作。

6.6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计生、农业等部门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7.1宣传、培训与演练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和应对知识,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业务培训,适时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升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7.2责任追究

对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或迟报、漏报、瞒报、谎报重要情况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县政府办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各乡镇(街道筹)根据本预案制定本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县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根据本单位职责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和保障行动方案,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8.2预案制定与实施

本预案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雨雪天气应急预案新闻雨雪天气应急预案培训总结篇六

根据《xx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当前抗灾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xx民明电〔20xx〕8号)精神和区委、区政府的安排,为了应对冰冻、雨雪天气,特制定本方案。

积极应对冰冻、雨雪等灾害事故,确保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安全,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及时查灾、报灾并及时实施有效救助,确保受灾人员不受冻、不挨饿、不缺水喝。

为了强化救灾工作责任制,民政局成立救灾应急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xx任组长,负责全面工作,xx副局长)、xx(副局长)、xx(副局长)、xx(副书记)为救灾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救灾应急工作实行包干负责制,分8个小组,每组3名工作人员,分包各乡镇办的救灾应急工作。

民政局要加强与气象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及时对灾害进行预警预报,高度关注雪情、灾情,提前做好应急救助人员、物资资金等方面的准备工作,把工作做在灾害发生前,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损失。

提前安排好一批棉衣棉被,准备方便面350箱,饼干50箱,纯净水50件,火腿肠10箱。一旦出现灾害事故,所准备的物资要在第一时间内可以保证1000名灾困群众的基本饮食不出问题。

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关注天气变化,确保通讯联络畅通,确保灾情传递及时。一旦发生灾害,确保及时报告情况,及时查灾、报灾并及时实施救助。每天上午9时及时向上级报告灾害情况。

一旦发生灾害,要严格按照救灾应急工作的要求,启动应急方案,迅速行动,果断处置。要确保人员到位,在第一时间赶到灾害现场开展救助工作,确保救助物资在24小时内送到灾困群众手中,确保灾民的基本生活不出问题,不受冻,不挨饿,有水喝,做好协调工作,帮助灾民稳定情绪。

*民政局

二○xx年一月二十日

雨雪天气应急预案新闻雨雪天气应急预案培训总结篇七

(一)编制目的

为确保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情况下,我镇交通运输有序、生产生活平稳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域内发生的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供水供电设备与设施严重损坏、道路交通中断或严重受阻等重大社会影响的应急工作;以及本镇域以外发生的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要交通运输通道中断,严重影响进出我镇域人员和重要物资运输,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应急工作。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兰溪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一)以人为本、确保安全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因灾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同时确保应急抢险救援人员的安全。

(二)预防为主、防灾与救灾并举的原则。各村、镇属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可能对镇域生产生活和运输造成的重大影响,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情况,细化应急预案,落实保障措施,切实做到有备无患。要认真做好工业生产原燃料和人民生活必需品的储备,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和技术措施,提高对突发、紧急情况的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水平,避免和防止出现严重后果。

(三)分级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应急处置工作以属地管理为主,在镇应急管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由各村、各镇属企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根据灾害的严重性、影响范围、所需动用的资源等,分级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和责权范围。

(四)快速反应、及时有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强化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将负面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五)资源整合、统一指挥的原则。各村、镇属企事业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同作战。要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资源的作用,对已有的各类应急处置系统进行资源整合,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效能。必要时对有关人员、物资、车辆、设备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一)组织机构

组长:刘熙

成员:金福潮、陈小林、钱旭江、童进明、蓝建松、钱燕、汪建尧、章海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委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职责

1、根据天气预报或遭遇灾害情况,遵照上级指令,宣布进入应急期及有关指令。

2、根据防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需要,研究部署并组织指挥开展应急抢险等工作。

3、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有关雨雪冰冻天气灾害情况等事宜。

4、随时掌握雨雪冰冻天气发展趋势,并作出相应决策,组织工作组对灾情进行调查及处理。

5、及时宣传防雨雪冰冻天气灾害科普知识,传授有关自救、互救、雨雪冰冻天气道路交通等安全常识。

1、应急处置措施。雨雪灾害发生后,镇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办公室组织、协调、指挥各成员单位、应急队伍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鉴于货车经过集镇频繁,要加强与交警中队保持紧密联系,努力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畅通。

3、规划站要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防范,督促各建筑施工企业立即组织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完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好防冻、防火、防中毒工作。对抗压强度低、稳固性差的老旧建筑、彩钢板房、临时建筑物等,进行防垮塌加固处理,如有需要采取撤人、挂牌禁用等特殊手段。加强燃气管线巡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供气稳定。

4、镇工办要督促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及“冬季五防”(防冻、防滑、防火、防坍塌、防中毒)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加油站、燃气站的安全防范,核查防冻保温、加固支撑措施,做好应急准备;涉及凝冻液体的储罐、管道等要落实防冻裂措施,确保应急、冷却设施通畅;加大对阀门、法兰盘结合部、密封件等部位检查巡查频次,严防泄漏事故。

5、旅游办要加强旅游景区的检查,做好游客的引导、疏散;加强旅游车辆的管理,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6、镇教办要加强对学校的安全巡查,特别是使用年限较旧的老旧房子,简易钢棚等建筑物,及时做好清扫,防止积雪沉积引发垮塌。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如遇极端天气要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停学停课;要切实加强对文化礼堂的排查力度,及时清扫积雪,防止发生坍塌事故。

7、集镇办、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要加强对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对临时性搭建的钢架棚的检查,防止发生垮塌事故。

8、农办要加强对种植户、养殖户的巡查指导。

9、各行政村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利用网格员加强对本辖区安全巡查,特别是礼堂、市场以及使用轻质钢构大棚的场所等,加大安全宣传,引导村民安全取暖、安全用电,严防取火引发的一氧化碳中毒、触电、火灾等事故。

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专人负责落实防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及安全值班工作,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值班电话:88700001。

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发生后,各领导小组成员必须立即开展灾情调查工作,并及时上报;遭遇其他突发事件时,当事人、目击者及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里向镇政府办公室报告。

本预案由镇安委办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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