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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合作协议书合同 代理公司合作协议(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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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合作协议书合同 代理公司合作协议(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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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代理合作协议书合同 代理公司合作协议篇一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诚实信任、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代理邮币卡交易业务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乙方获得甲方授权,作为甲方代理商,依据甲方相关管理规定进行邮币卡交易市场及交易客户渠道开发,配合甲方开展邮币卡挂牌交易活动,为交易客户提供邮币卡交易方面的咨询、培训等相关服务。

1、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及时通报邮币卡交易业务拓展情况。

2、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开展的邮币卡交易业务及交易客户渠道开发情况进行考核。

3、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经纪会员管理后台的开通与调试等服务,保障乙方在使用期间管理后台的平稳运行。

4、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不涉及保密内容的邮币卡交易文件。

5、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开展邮币卡代理交易的相关培训及资料文件。

1、乙方有权利根据本协议约定进行邮币卡代理业务。

2、根据邮币卡代理交易业务开展情况,乙方有权利获得佣金。

3、乙方不得与客户约定分享投资收益或者分担投资亏损,不得代客户下达交易指令或调拨资金。

4、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及时通报代理交易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向甲方提交客户相关的文件资料备案。

5、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开展邮币卡交易活动,为客户提供邮币卡挂牌交易业务相关的咨询、培训。

6、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甲方及甲方官方网站的知识产权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品牌标识等。

乙方应保守在为甲方完成代理活动中获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同时应保守客户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甲方的标识和徵记及授权合作方的相关标识、徵记属甲方所有,受版权法、商标法和其他知识产权法的保护。未经甲方书面授权,复制、模仿、使用或发布上述标识,均被禁止。甲方将积极行使在知识产权中拥有的权利,并依法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双方约定合作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1、若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守约方可自行决定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等。

2、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违约一方应当向对方支付出资总额百分之______的惩罚性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1、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代理合作协议书合同 代理公司合作协议篇二

甲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联 系 人:

网址:

开户银行及帐号:

电子邮件:

乙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新快网络代理体系和管理规范xx1020》(以下简称规范)的有关规定(即新快网络代理商申请资格规范),甲方申请成为新快网络代理商,并完全接受乙方的规范,经乙方初步审核符合规范中规定的该级新快网络(以下简称新快网络)代理商申请资格,签署本机构代理商合作协议。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授权给甲方“新快网络代理商”资格,由甲方代其直接客户(以下简称客户)在乙方处进行域名注册、网站寄放以及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推出的其它业务(以上代理业务项目依据《新快网络代理商服务和产品价格》为准)。

法律效应。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将按照本规范的各项有关规定对甲方及所有新快网络代理商实施申请、审批、业绩统计、考核、定级、奖惩等方面的统一管理。

3-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积极宣传推广本协议第一条之业务及其增值服务,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免费项目收费等损害乙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3-1-2甲方办理第一条之业务时由甲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甲方可享受乙方在规范中规定的对该级新快网络代理商提供的各项服务与支持,但应受乙方的成本控制制约。

3-1-3依照乙方规定就第一条之业务享受乙方指定的代理价格。甲方自行与客户约定的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不得低于乙方公开报价。

3-1-4向乙方及时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支付相关费用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

3-1-5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乙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3-1-6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新快网络授权代理商”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正式授权,甲方不得以乙方“办事处”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乙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 “新快网络”与甲方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 “新快网络”等引人误解其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字样。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

3-1-7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1-8与新快网络正式签署代理商协议后,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和任何与乙方构成直接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消其代理商资格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3-1-9甲方与乙方的其他代理商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

3-1-10本协议所称“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

(一)与乙方处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业、技术领域;

(二)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近似;

(三)与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11甲方如非cnnic授权代理,则不得以cnnic授权代理名义进行活动,否则责任自负。给新快网络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新快网络相应损失。

3-1-12甲方应遵守并促使其用户遵守乙方的各项服务和产品的在线申请/注册条款,甲方的用户违反前述条款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将直接向甲方追究责任。

3-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鉴于第一条之业务在甲、乙双方之间进行,乙方不与客户发生直接经济往来。

3-2-2甲方递交的国际域名注册业务,由于实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经甲方递交,乙方便视为甲方及客户同意注册此域名,乙方将在甲方的预付款余额足够的前提下及时实行注册;甲方要求的国内域名注册,乙方接到甲方的在线申请及必需文件后,即开始进行查询、注册;虚拟主机设立和开通等其它业务必须在甲方预付款余额足够或收到甲方汇款凭证传真后按业务合同进行。其它业务乙方应在甲方提交申请后及时处理。

3-2-3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面向客户。

3-2-4及时将与甲方代理业务有关的价格细则和变化,市场动态指导通知甲方(一般用电子邮件方式)。

3-2-5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3-2-6对因甲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客户或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2-7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3-2-8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3-2-9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定价和代理规范;甲方保证接受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对《新快网络代理项目与价格体系xx1101》和《新快网络代理体系与管理规范xx1020》的修订。修订一旦作出,乙方会提前15天发送电子邮件或在乙方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订从规定的日期起生效。

4-1依据规范和〈新快网络代理项目与价格体系〉对甲方的代理业务给予优惠。

4-2甲方可参加乙方不定期举办的的代理商免费培训,或获得培训资料和音像资料,根据规范中的内容获得乙方的支持与奖励。

4-3本协议关于优惠的计算不包含国内、国际域名注册机构所收取的域名注册费用和年费。

4-4甲方成为乙方机构代理商后,如果不符合规范中的考核标准,或者有违反代理商信誉和宗旨的,或者违反本协议,以及给客户或者乙方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协议终止。

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6-1在履行本协议期间,甲方只能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适当地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名义,不超越甲方授权工作范围的行为,更不得用于其它的目的和事项。甲方在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时,应当完全为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约定的内容服务,不得夹带其他业务内容或经营目的。甲方在其自身宣传材料、名片、市场宣传、网站建设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乙方授权的名称、域名和网站,都必须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获得乙方的书面许可,方可进行。否则视为对乙方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侵权,应负相应的责任。

6-2甲方及其职员承诺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及在本协议期满后不对乙方所有或将要拥有的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进行贬低或者其它任何损害,也不对乙方互联网网页或者网站进行任何贬低、抄袭、歪曲、破坏或其它损害。在协议期间甲方应努力工作以维护、提高上述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的价值。

6-3甲方承诺,若与乙方终止、解除本协议后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他人明示或暗示与上述乙方之商标、企业名称、域名有任何实质性联系,或者以其它方式明示或暗示自己系乙方代理商。

6-4因上述6-1、6-2和6-3情形给第三人或者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7-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7-2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预期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协议,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对本协议继续不履行、履行不正当或者违约,该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7-3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方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在本协议期满时,如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协议。

7-4在7-3之情形下,对方应继续完成当月的财务结算,各自明确责任。

7-5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7-6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7-7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湛江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将无条件服从该仲裁裁决。

9-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解除或延迟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9-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9-3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等。

10-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具有溯及力。双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变更后的法律,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用书面形式。

10-3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0-4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10-5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对方当事人的商业机密均负有保密的义务。

10-6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于 年月日由上述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于湛江。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代理合作协议书合同 代理公司合作协议篇三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 甲方同意乙方做区域宇宙 系列产品代理商。甲方按全国统一代理价供货给乙方,产品报价见附页一。

2. 乙方内部必须做好对甲方产品最低报价的保密工作,零售价格必须遵守甲方的统一价格,并不得低于最低售价销售,甲方如因市场变化发展需要调整售价,则甲方有义务提前七天通知乙方。

3. 乙方按最小订购量(单次20台)以上提货,款到发货,即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将产品邮寄给乙方。甲方汇款银行资料见附页二。

4. 发货方式:航空、中铁、公路等。

5. 乙方有义务监督当地市场宇宙产品的最低零售价不得低于甲方制定的最低售价。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并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6. 如产品统一调价,则甲方对乙方在调价之日前一个月内的最后一次提货给予补差价。甲方新产品出来时,若乙方旧型号的产品出现滞销,一个月内可补差价向甲方提出调换。乙方必须保证所调换产品完整无缺。如产品彩盒、配件等已有所缺损,乙方则需向甲方支付所缺附件的成本费。

7. 为充分保障全国各地经销商的利益,也为更好贯彻价格统一原则、规范市场,乙方只能在协议中规定的地区销售,如出现产品窜货现象,甲方则有权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警告处罚1倍的价钱取消代理资格。

8. 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甲方将免费提供产品宣传彩图及相关资料,乙方如需搞产品促销活动,甲方将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配合。

9. 乙方售出的产品,产品出现故障时,乙方负责帮客户更换新品,并寄回甲方更换。

10. 乙方所销售的甲方产品享受同等的售后服务,服务条款见附页三。

11. 协约期限从二零零五年月日起到二零零五年 月 日止,合约期满后,若双方对合作无异议,此合同自动顺延。

12. 签订协议后,乙方须在协约地区范围内发展多个分销点。乙方每月销售量须达到台以上,如果乙方连续两个月平均的销售量达不到 台,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和保留发展其他代理商的权利。

13.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解决。

14.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有效,未尽事宜,由双方负责人协议解决。

15. 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深圳市宇宙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深圳市莲塘港莲路第七工业区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代表(盖章): 代表(盖章):

代理合作协议书合同 代理公司合作协议篇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本着友好合作,诚信经营,合作共赢的合作理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产品代理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_____(省,市)范围内,经营本公司产品,乙方为甲方在___________(省,市)的区域代理商。双方在平等原则下应遵守以下几点:

1、乙方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证明和身份证明等相关文件。

2、乙方有一定的经营经验,销售业绩与信誉良好,有固定客户若干。

3、符合甲方的经营宗旨与经营理念。

4、乙方应合法经营,具有良好的市场形象。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销售其他同类非甲方提供的纺织产品。

2、乙方经销产品不得超出甲方与乙方共同商议的代理区域外。

3、其他相关事宜,双方本着共赢的目的,可另行商议、

4、乙方必须使用甲方的销售标志进行销售。

1、甲方根据区域分布,签订相关区域代理商,以地市划分。同一地市内,甲方不发展其他用户。

2、甲方有权对乙方及其所代理区域的经销产品行为进行监督,并根据双方所订协议,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取消其资格。

3、甲方为乙方提供市场最优质的产品,及最低批发价格,并负责提供最快、最方便快捷的运输途径。

4、甲方保证乙方的货源充足,不出现断货、缺货等现象。

5、根据该区域实际经销情况,甲方有义务为乙方进行一定的市场推广工作(例如网络广告)。

6、对于涉及到本公司销售商标的终端建设,由甲方统一策划,乙方不得干涉。

在乙方代理区域内,甲方不进行批、零售业务,如有业务信息,马上告知乙方,由乙方负责与客户直接接触,甲方若违反约定,其销量利润及返利归代理商所有。

1、具体销售业绩的定额,在乙方的销售地区、以往销售额的前提下,双方共同商议。

2、乙方如果销售业绩达到一定高度,甲方可以酌情降低乙方的批发价格,或做出让利活动,也可给予其他方面奖励。

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应承担违约行为导致守约方蒙受的所有经济损失。

1、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电话: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

电话: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代理合作协议书合同 代理公司合作协议篇五

甲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联 系 人: 网址:

开户银行及帐号: 电子邮件:

乙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第一条协议项目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新快网络代理体系和管理规范xx1020》(以下简称规范)的有关规定(即新快网络代理商申请资格规范),甲方申请成为新快网络代理商,并完全接受乙方的规范,经乙方初步审核符合规范中规定的该级新快网络(以下简称新快网络)代理商申请资格,签署本机构代理商合作协议。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授权给甲方“新快网络代理商”资格,由甲方代其直接客户(以下简称客户)在乙方处进行域名注册、网站寄放以及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推出的其它业务(以上代理业务项目依据《新快网络代理商服务和产品价格》为准)。

第二条《新快网络代理体系与管理规范xx1020》作为本协议之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

法律效应。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将按照本规范的各项有关规定对甲方及所有新快网络代理商实施申请、审批、业绩统计、考核、定级、奖惩等方面的统一管理。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积极宣传推广本协议第一条之业务及其增值服务,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免费项目收费等损害乙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代理合作协议书合同 代理公司合作协议篇六

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为家长解忧,为学生负责的精神,经协商决定由乙方利用自身的信誉和地域网络优势为甲方组织招收部分夏令营营员。为保证活动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在______地区招收______素质拓展特训营学员。

1、______素质拓展特训营活动内容由甲方制定并经乙方认可,甲方按照活动流程执行,保证活动达到预期效果,如遇特殊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2、乙方应始终维护和提高甲方的声誉,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利益和形象的活动。

3、甲方向乙方提供招生委托书,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有关的宣传材料。

4、甲方为保证乙方代理工作顺利进行,向乙方提供报名表格及相关材料。

5、乙方接待来访咨询报名的学生和学生家长应做到热情周到、实事求是、准确清楚地答复有关活动情况,严格按照甲方特训营流程内容宣传,不得夸大其词和乱许诺,否则引发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为营员办理报名手续,填写报名表并贴好照片,乙方在招生过程中出现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自负。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月______日。

1、第一期每位营员收费______元,其中包括营员到京后训练期间的交通、住宿、餐饮、训练等基本费用。另,每位营员赠送特训营证书和光盘各一份。其后每期的费用根据实际情况再定。

2、结算方式

(1)提前______天预付预付总费用的______%。

(2)接团之日按照实际人数结算,付清所有费用。

(3)付款方式:现金结算。

1、甲方无故违反协议的内容和标准;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的标准,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无故违反协议约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当自负,给甲方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有特殊情况或预测有大雨等恶劣天气时,必须提前向甲方申请延期活动计划。

4、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不能履行的有关证明材料。

(2)甲方在活动质量问题发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免责任。

a、对活动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b、所发生违约问题是非故意、非过失或无法预知或已采取预防性措施的。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由于营员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甲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并没有造成损失。

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有效期为签字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代理合作协议书合同 代理公司合作协议篇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就甲方成为乙方加盟代理商,委托乙方代理代办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知识产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成为乙方的加盟代理商,将其下属客户的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知识产权事宜,委托乙方全权代理代办。正常情况下,甲方保证每月有____元/个,其他项目结算价见附件。___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量。商标注册规费、代理费合计为___万元,乙方每月逐笔从保证金中扣除当月注册及代理费用;每月___日前,甲方补足保证金数额;如果当月保证金余额不足支付注册费用,甲方须及时补充保证金。

2、甲方正式委托后,交纳注册保证金。

3、在加盟代理期内,甲方可以使用“______”商标开展业务,但不得以乙方公司的名义直接与客户签订合同;乙方只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与甲方的责任,不承担甲方与客户之间约定的责任。

4、甲方须保证提供之注册申请材料证明的合法性,如因甲方提供的材料失真,造成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5、审核期内,甲方之委托客户若有变故,如企业变更、联系人地址变更、电话变更等等,必须通知乙方,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如没有及时通知乙方,导致甲方委托客户无法收到相关通知及文件,乙方概不负责。

6、本协议从____日止,有效期_____年。_____月_____年_____日起到_____月_____年_____日。

7、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协议一方未履行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代理合作协议书合同 代理公司合作协议篇八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乙方做_____________区域_____________ 系列产品代理商。甲方按全国统一代理价供货给乙方。

2、乙方内部必须做好对甲方产品最低报价的保密工作,零售价格必须遵守甲方的统一价格,并不得低于最低售价销售,甲方如因市场变化发展需要调整售价,则甲方有义务提前_____天通知乙方。

3、乙方按最小订购量(单次_____台)以上提货,款到发货,即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将产品邮寄给乙方。

4、发货方式:航空、中铁、公路等。

5、乙方有义务监督当地市场_______产品的最低零售价不得低于甲方制定的最低售价。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并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6、如产品统一调价,则甲方对乙方在调价之日前_____个月内的最后一次提货给予补差价。甲方新产品出来时,若乙方旧型号的产品出现滞销,______个月内可补差价向甲方提出调换。乙方必须保证所调换产品完整无缺。如产品彩盒、配件等已有所缺损,乙方则需向甲方支付所缺附件的成本费。

7、为充分保障全国各地经销商的利益,也为更好贯彻价格统一原则、规范市场,乙方只能在协议中规定的地区销售,如出现产品“窜货”现象,甲方则有权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1)给予警告。

(2)处罚_____倍的价钱,取消代理资格。

8、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甲方将免费提供产品宣传彩图及相关资料,乙方如需搞产品促销活动,甲方将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配合。

9、乙方售出的产品,产品出现故障时,乙方负责帮客户更换新品,并寄回甲方更换。

10、乙方所销售的甲方产品享受同等的售后服务。

11、协约期限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约期满后,若双方对合作无异议,此合同自动顺延。

12、签订协议后,乙方须在协约地区范围内发展多个分销点。乙方每月销售量须达到_____台以上,如果乙方连续两个月平均的销售量达不到_____台,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和保留发展其他代理商的权利。

1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解决。

14、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有效,未尽事宜,由双方负责人协议解决。

15、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代理合作协议书合同 代理公司合作协议篇九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协议项目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_________网络代理体系和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有关规定(即 _________网络代理商申请资格规范),甲方申请成为_________网络机构代理商,并完全接受乙方的规范,经乙方初步审核符合规范中规定的该级_________网络机构代理商申请资格,签署本机构代理商合作协议。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授权给甲方“_________网络代理商”资格,由甲方代其直接客户(以下简称客户)在乙方处进行域名注册、网站寄放以及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推出的其它业务(以上代理业务项目依据《_________网络代理商服务和产品价格》为准)。

第二条 《_________网络代理体系与管理规范》作为本协议之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应。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将按照本规范的各项有关规定对甲方及所有_________网络代理商实施申请、审批、业绩统计、考核、定级、奖惩等方面的统一管理。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 积极宣传推广本协议第一条之业务及其增值服务,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免费项目收费等损害乙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3.1.2 甲方办理第一条之业务时由甲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甲方可享受乙方在规范中规定的对该级_________网络代理商提供的各项服务与支持,但应受乙方的成本控制制约。

3.1.3 依照乙方规定提交预付款_________元,甲方承认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为必须完成的业绩,甲方上述预付款未使用完而终止本协议,不得要求退还预付款余额。甲方同时向乙方提交保证金_________元,甲方未完成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的业绩而要求终止本协议的,不得要求退还保证金;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完成第一次支付预付款的业绩且没有其他违反本协议及代理商规范的行为,保证金将在本协议到期或解除后_____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甲方出现违反本协议或代理商规范的'行为,乙方有权视具体情况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

7.7 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将无条件服从该仲裁裁决。

第九条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9.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解除或延迟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9.2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9.3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等。

第十条 附则

10.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具有溯及力。双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变更后的法律,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用书面形式。

10.3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0.4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10.5 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对方当事人的商业机密均负有保密的义务。

10.6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上述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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