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目标是置顶工作方案的重要环节。在公司计划开展某项工作的时候,我们需要为领导提供多种工作方案。方案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方案。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督查方案篇一
检查方式与重点内容
(一)学校自查自纠阶段(4月7日—8日):学校对校园内安全管理、食堂卫生、消防、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及联网状况等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的大排查,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能整改的立即整改,对于暂时整改不了的,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及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限时整改到位,
(二)教育局督导检查阶段(4月9日—12日):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区属各学校进行抽查,对存在的隐患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限期整改,确保师生安全。
第一组:带队领导
检查学校:区属各幼儿园(含民办)
第二组:带队领导卢榕芳
成员:
检查学校:区属各中小学(含民办)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单位一把手负责制,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高度重视检查工作,进行逐一排查,确保见到实效。
(二)严肃纪律,保证质量。在督查整治过程中,要做到认真对待,责任到人,不流于形式,更不能消极应付。学校要紧紧围绕督导检查重点,迅速行动,精心安排,统一部署,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抓好整治,取得实效。
1、车辆由党政办统筹安排。
2、各组第一成员负责制定线路、召集成员、通联相关学校。
督查方案篇二
根据《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钦政办电〔20xx〕87 号)要求,为推进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市环保局、市工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工商局5个环境保护大检查成员单位,抽调10名业务骨干组成两个督查组,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的'方式,于5月28日~29日到辖区5个县、区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督查工作。对各县(区)政府开展环保大检查工作的动员部署、责任分解、全面排查整治及材料上报等情况开展重点督查。现将有关督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组织情况
各县(区)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实际情况,印发了“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大检查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大检查工作重点、职责分工、行动步骤和时间安排等工作要求,确保了大检查任务清、责任明。
(二)排查整治情况
1、对排污单位排查整治情况:各县(区)政府根据制定的实施方案,分别组织环保、发改、工信、国土、公安、水利、安监、住建、海洋、水产畜牧兽医、工商和供电等部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环境安全大检查行动,全面深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重点对辖区内的火电、钢铁、有色冶炼、金属锰、水泥、石化、化工、造纸、酿造(含酒精)、制糖、淀粉、制药、制革、城镇污水处理等重点排污企业及各类工业园区、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使用或经营单位开展了全面排查整治。
据统计,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行动共出动检查人员789人次,排查企业120家,发现环境违法企业共10家(其中违法建设企业4家,违法排污企业2家,无证无照非法企业4家);其中:责令停止建设企业1家,限期整改企业3家,责令停产企业2家(含立案处罚企业1家,并处罚金3万元),对4家无证无照非法企业实施了停电处理。
2、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各县(区)政府共组织排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5个(处),其中:钦南区那思镇的洪潮江水库存在违法违规网箱养殖活动,共92个网箱面积约2.2亩;灵山县灵东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有网箱养殖户1家,网箱10只,另在水库附近有池塘养鱼4家;浦北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在白石水镇南明、双龙村镇级饮用水源取水口附近,共有网箱50只,具体户主有待确认;安石镇小江水库浦北境内网箱共100只,具体户主有待进一步确认。水产部门正在协调指导当地政府做好取缔工作,进行拆迁清理。另外,我市还没有林业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安监、国土等部门多次到尾矿库现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打击违法采洗矿、偷排行为。钦南区政府亦将尾矿库的闭库、销号工作提上日程。浦北县要求3座在建且已停用的尾矿库建立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安全管理档案、现状照片等,健全尾矿库安全管理档案,完善尾矿库基本信息。
3、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各县(区)共组织检查了各类工业园区12个(其中钦南区2个、钦北区2个、灵山县1个、浦北县4个、钦州港区3个),重点检查了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落实情况,排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执行情况。在开展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中,共排查违法违规建设企业4家,责令停止建设企业1家,限期整改企业3家。
4、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环保部门在检查工业园区、大型企业工作中,未发现实行园区和企业“封闭式管理”、检查预先报告或限制环保部门执法次数等方式阻碍现场执法的情况。
各县(区)政府认真落实环境安全属地管理职责,特别是乡镇一级的人民政府,在此次的大检查行动中,认真贯彻自治区、市政府、县(区)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按下发的方案要求,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切实履行环境安全监管责任,对辖区内的环境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清查,严格整治,采取措施积极防范环境风险,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在环保大检查行动中,各级环保部门为有效实施对主要污染源的环境监控,确保环境安全,通过实施网格化和精细化管理工作,努力提升环境监管水平,提高了我市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一)职能部门联合检查成效初显
各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履职,环境整治重成效、动真格。县区、乡镇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环境排查整治行动,改变以往环保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的力量,真正做到环境隐患排查清查不留死角,整治到位、不留后患,整治针对性强、效果佳,打破以前违法企业违法生产-查处-恢复生产的怪圈。
(二)强化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提高了我市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我市各级环保部门根据《广西环境监察网格化和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制定了环境监察网格化和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开展了网格化和精细化管理工作,以实现“三清三到位”的总体目标。
1、通过实施“分块管理、网格划分、责任到人”的网格化执法模式,将各级环保部门管辖的区域划分为网格,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将环境监管基本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到具体人员,使网格内各重点排污单位、主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监管,以解决工作中管理粗放、权责不清、自觉性不够等问题。
2、通过统一制定相对固定的污染源现场检查模板、环境违法案件调查证据制作模板、环境监察文书模板、企业环境监察信息档案模板,规范环境监察执法的内容、程序、方式、方法和标准,实现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和效能。
(一)相关表格填报不规范,档案材料不够齐全
督察组现场检查时,个别县(区)未能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如档案材料不齐全和档案材料归档整理不及时等;未按规范要求填报相关表格,上报不及时。
(二) 部分企业仍存在环境安全问题
本次督查组共分为2个工作小组,第1小组负责督查灵山县、浦北县,第2小组负责钦北区、钦南区、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督查。分别抽查了13家企业。检查发现,大部分企业对环保工作比较重视,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提升环境风险防范能力,但仍有部分企业存在一些环境问题。
灵山县:灵山县桂合丝业有限公司锅炉除尘设施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冲灰水沉淀池内灰渣积存较多;广西半宙大康制药有限公司中药提取车间生产废水未建设废水回收处理设施,废水未按要求进行浓缩处理。
浦北县:广西裕源药业有限公司(新药产学研基地)锅炉车间露天堆放燃煤、煤渣,存在下雨时雨水冲刷经雨水沟流入外环境;广西东源木业有限公司木材原料堆场浸泡废水未建设回收处理设施,存在环境污染风险。
钦南区:广西明利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含砷废渣)库存量较大(42.579吨),因受委托处置单位原因,未能及时转移处置;固体废物露天堆放,未落实“三防”措施。
督查组当场责令存在问题企业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一)继续推进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加强环境安全隐患的整治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继续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地开展排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迅速消除风险隐患,对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企业,做到该清理的一律清理,该整改的一律整改、该淘汰的一律淘汰、该关闭的一律关闭、该经济处罚的坚决处罚、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确保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切实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二)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要以此次大检查工作为契机,加强各部门之间的统一调度,建立健全联合检查和环境风险防控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衔接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三) 严肃行政问责制度
进一步明确排查整治工作责任,严格考核,对大检查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责任追究。
(四) 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机制
建立健全我市环境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强化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防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发生。
督查方案篇三
20xx-20xx学年度第二学期将要开学。为全面了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寒假工作和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情况,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落实工作责任,激发工作热情,促进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特制定本检查方案。
通过对各镇(街)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各学校开学情况的检查,着力解决开学工作中存在的人员到岗不齐、环境卫生整理不到位、教学准备不足、工作安排不细、安全排查不实等问题,实现新学期各项工作良好开局,为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1、检查方法:通过看档案、师生座谈、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原则上每个镇(街)抽查2-3所学校,1所幼儿园,县直学校全部检查。
2、检查内容:主要从上级文件精神落实、假期工作落实、教育教学常规、安全工作、校容校貌、教室办公室和功能室布置等六个方面进行检查。
20xx年2月13日—14日,共二天。
本次检查分三个组,每组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相关科室人员为检查组成员,每组第一个成员负责汇报材料的整理。
检查结束后,各组进行汇总,形成本组的检查报告。检查报告要具体到学校,既要有好的典型,也要有差的典型,要把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出来。各检查组将检查报告交局基础教育科统一汇总,形成全县中小学开学检查情况汇报材料,上交主管领导。局办公室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交相关科室督促办理。
督查方案篇四
按照县委“三新”主题教育活动安排意见的要求,为了切实加强对主题教育活动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三新”主题教育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特制定如下督查工作方案。
成立镇“三新”主题教育活动督查小组。
督查小组成员:张建强、时小军
(一)2月26日---3月1日,督查筹备阶段工作情况。
1、是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查看会议记录;
2、是否成立领导和工作机构,是否落实办公室工作人员,查看文件;
3、是否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工作规划是否分阶段、分层次制定,并且细化具体职责和工作要求;
4、活动载体设计是否科学,查看结合各中心办实际是否紧密;
5、每3天是否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条信息。
(二)3月5日---3月8日,督查集中学习阶段情况。
1、查看学习资料是否发放到位;
2、是否开展报告会、辅导会、专题讲座、集中学习、座谈研讨、知识竞赛、学习考察等活动情况;
3、是否学完了规定的学习篇目,查看个人笔记和集体学习记录,统计笔记字数;检查个人心得体会,统计体会篇数;
4、查看领导辅导讲稿;
5、是否组织统一考试,汇总考试情况。
(三)3月14日---3月17日,督查讨论提高阶段情况。
1、围绕“七个如何”是否都进行了认真讨论,查看讨论记录;
2、是否开展“五看五增强”活动,逐条对照检查,找准存在的问题,查看有关记录、资料;
3、开展“融入大都市、我来献一策”活动,查看汇总梳理的情况;
4、中心办目标任务是否层层分解落实到人,个人承诺是否公开,查相关文件和个人承诺;
5、查各中心办履行职责的承诺是否报镇“三新”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看是否在媒体上作出公开承诺;
6、领导班子成员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作出承诺,查看会议记录;
7、干部个人在“三新”主题教育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是否向本人如实反馈,查看相关资料;
8、干部个人承诺是否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查看有关资料;
9、“三新”主题教育活动总结。
1、要严格按照督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全面了解掌握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督查,尤其要对重点工作、重点环节认真检查,确保“三新”主题教育活动各阶段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2、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在主题教育活动中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或反馈的问题不能及时纠正,在加强督查的同时,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搞好跟踪督办。
3、注意发现、培养在主题教育活动中产生的典型经验。
督查方案篇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州党办、政办《关于印发〈加强自治州督导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昌州党办发〔20xx〕31号)和自治州督导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州20xx年立项(专项)督导督查方案〉的通知》(昌州督组发〔20xx〕1号)精神,州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各县市(园区)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督查时间
随自治州维稳工作督查组一并进行督导督查。
二、督导督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州党委、政府、州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精神情况。
(二)健全和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四级五覆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落实五到位”情况。
(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突出对已查出的隐患整改治理情况,尤其是本县市(园区)查出的重大隐患以及自治区、自治州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治理情况。
(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
(五)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落实与使用情况。
(六)其它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三、督导督查方法
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检查企业等方式进行。
四、督导督查人员
根据州维稳工作督查组的通知要求,由州安委会办公室抽调相关人员参加。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园区)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督导督查工作,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现场提供真实、准确的相关资料。
(二)督导督查人员要直奔县市(园区)基层、企业生产一线,深入开展督导督查,切实了解掌握工作开展情况。
(三)针对督导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要建立工作台帐(见附件),督促相关县市(园区)限期进行整改,并跟踪落实。
(四)每次督导督查结束后,要将督导督查工作情况形成工作报告,报送州政法委。6月20日前、11月20日前,分别将上半年和全年开展安全生产督导督查工作情况书面报送州政法委。
督查方案篇六
县直机关各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切实加强县直机关基层党建工作,根据《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新委直﹝20xx﹞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督查对象为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其中基层党组织所属党支部(老干部支部除外)在5个以上的抽查2个支部,5个以下的抽查1个支部。
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原则上督查时间为每季最后一个月,一季度督查在三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自行安排。
督查分三个组进行,由组织部、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中抽调人员组成。
1.查“三会一课”执行落实情况:具体查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会议、党小组会议、党课执行情况。
2.查“三会一课”记录:重点检查会议记录、活动记录、党课记录是否完整,无记录的视为未进行。
3.查参会率:要确保“三会一课”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参会率最低要求在80%以上。
督查结束后,将督查情况予以通报,并记入机关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