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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听见颜色的女孩有感(十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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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听见颜色的女孩有感(十一篇)
时间:2023-03-09 16:55:58     小编:zdfb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读听见颜色的女孩有感篇一

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位叫美乐笛的小女孩,她是整个学校里最聪明的学生,但几乎没有人明白这一点,因为她是一位痉挛性双侧四肢瘫痪患者,也就是脑瘫儿,这时的她不能走路,不能写字,甚至不能说话。但美乐笛却有着惊人的记忆力,她的大脑一向不停的记录着它的日思夜想,她的耳闻目睹,她的爱,她的愁,她经历的一切。最终有一天,在她绝望到几乎失控时,它拥有了一台心声电脑,发现了一种能够让自我发出声音的方法,她开始了与大家的交流。

“一个月来,我习惯了用埃尔薇拉之后,学校生活几乎变得愉快起来,几乎。我能够跟康纳讨论前一天晚上的电视剧,告诉杰西卡我喜欢她的新鞋子”这,就是美乐笛在能够“说话”后内心最真实而又激动的想法。

美乐笛是来自爱与理解的糅合的一个独特的小姑娘。她坚强、执着、聪明、有想法,却没有人明白。从没有设残疾人入口的建筑物,到应对那些讥笑她的同学,她一点点找到了自我从前并未发现的内在的力量,每一个孩子都是独一无二的,对每一件事物都拥有自我独特的见解。所以,人生就是从不被人理解到被人理解的转变过程,就要看你对自我是否有足够的信心和胆量。

而在美乐笛的蜕变过程中,有许多一向在默默支持他的人:父母、v阿姨、凯瑟琳、香农教师、歌顿教师、罗丝、康纳,他们在美乐笛的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主角,他们给了美乐笛前进的动力。而在生活中也有许多的美乐笛,他们也需要受到这样的尊敬、关爱和鼓励,如果你应对他们不自豪该说些什么,其实只需微笑,说一声“你好!”美乐笛是对所有正在努力挣扎的、家有残障儿童的父母,对所有不被理解的孩子,对所有曾真心帮忙过他们的人的礼赞。

“疾病限制了我的活动,但不能限制为我的思想。”这是美乐迪以往说过的话,身体时被束缚的,但思想、灵魂是自由的。每个人都有与众不一样的、不完美的地方,就像有些人要戴牙套,有些人要带眼镜,但即使这种.种不完美再异常,都值得我们去尊敬,去认真对待。阅读《听见颜色的女孩》,阅读伟大的礼赞,我仿佛听见了生活中绚丽的颜色,准备好了去迎接未来的挑战。

读听见颜色的女孩有感篇二

《列夫.托尔斯泰传》有感一颗伟大的灵魂,百年前在俄罗斯的大地上发出光焰,最精纯的光彩照耀我们的心灵。在十九世纪末阴霾重重的黄昏,它是一颗抚慰人间的巨星,它的目光足以心音并抚慰我们青少年的心灵。在法兰西,多少人认为他不止是一个受人爱戴的艺术家,而是一个朋友,最好的朋友,在全部欧罗巴艺术中唯一的真正的友人——列夫托尔斯泰

托尔斯泰粗犷的脸又长又笨重,短发覆在前额,小小的眼睛,宽大的鼻子,往前突出的大唇,宽阔的耳朵,因为无法改变丑相,童年时倍感痛苦。他在一个叫卡赞的地方读书,成绩平庸,他是孤独的。

在他家庭的回忆中,好几个人为托尔斯泰采作他的《战争与和平》中的最特殊的典型人物:如他的外祖父,老亲王沃尔康斯基,叶卡捷娜二世时代专制的贵族代表;他的母亲,玛利亚公主,这温宛转的丑妇人,生着美丽的眼睛,她的仁慈的光辉,照耀着《战争与和平》。

虽然对于他的父母,他是不大熟知的,可是他至少还能坚持若干关于父亲的回忆。这是一个和蔼的诙谐的人,眼睛显得忧郁,在他的城邑中过着独立不羁、毫无野心的生活;他父亲死时托尔斯泰才九岁。这一死,使他第一次懂得悲苦的现实,心中充满了绝望。

然而不知不觉中,他为少年的热情、强烈的情感和夸大的自尊心所驱使,以至这种追求完美的信念丧失了无功利观念的性质,变成了实用的性质与物质的了。他慢慢地也学会了放荡自我。最终,有一样东西救了他:那就是绝对的真诚、坦白和善良。

最终他以自我的努力而成了俄国作家。影响我们成功的决不是环境,或者遭遇。而是我们是否能坚持一颗坚强的心,一种不屈的信念。

读听见颜色的女孩有感篇三

最近总是在翻看《朝花夕拾》,总以为鲁迅的文章每一段时间段读都会有不一样的感触。于是又捧着书本读了起来,今日读到的这篇文章是《朝花夕拾》这本散文集中的最终一篇文章,是鲁迅先生追忆好友的一篇文章《范爱农》。

对于范爱农这个人物的表现手法,鲁迅先生似乎用了先抑后扬的手法来传达对人物的评价。开始在日本留学的时候,因为徐锡麟的事情,两人的矛盾顿显。无论范爱农至于先生,还是先生至于范爱农,两个人都是不太对付的,范爱农不喜欢先生溢于言表,先生确实觉得范爱农可恶的可先革命便将他革去!可见,二人在日本留学之时,关系是相当不妙的。

鲁迅先生本与范爱农并无任何瓜葛,但在回国以后,两人却又偏偏再次相遇,并且还很好地化敌为友了。经过不断的`交流,两人对社会的改革梦想,都是让他们成为无话不谈的挚友的催化剂,再之后机缘巧合,两人还成为了同事,这样的阶级感情又深了一步。可惜,有聚终有散,范爱农与先生亦是因为工作原因而分别。

纵观范爱农的一生,从他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的遭遇,表现了他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先生用自我的笔描述了这位同仁,对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表达了尊敬。

范爱农终是无法在这样的一个黑暗的社会立足的,他内心的痛苦悲凉或许真正仅有先生能和他产生共鸣吧。范爱农生活越来越拮据,一天晚上,在醉酒之后,范爱农溺死于河中。先生亦不知到底是自杀还是失足。

世人皆醉,我独醒的先驱者注定了是悲凉的一生,那段黑暗中,作为这个脊梁的知识份子更是如此。让我们向这位在黑暗中觉醒着的知识分子致敬吧!

读听见颜色的女孩有感篇四

一身将军袍,驰骋沙场,替父从军,孝可泣。花木兰,是一个魏宋之普通女子。木兰之父昔为一军,故少则以木兰为男来养。余时间,木兰又好观父之旧书。时以柔然族扰,孝文帝制户出一男子上场。以父老太大矣,家之弟少,故决替父从军。其父以为一介女流之辈,岂比之上男子?然而非也,其杀无数,英勇善战,全然看不出是女子也。

木兰之精神岂是我等能堪比也?今人皆不能去尽孝,惭兮惭兮,古人云“百善孝为先”何今人都做不到?非也!今者庶几其子能陪在其左右!何其孤之!

今之小儿,以小鸡毛蒜皮之事皆得与父母争得天翻地覆,其子之生兮!何苦?

汝可知,其有何其悲也!君忘其谓君恩?

黄香之事君知否?忘耶?兮,君不愧乎?吾能知也,汝难到不知乎?非也!花木兰能为也,何不能?我等皆人也,何有如此之大差别也?嗟乎!嗟乎!

今又得新兮,勿蹈其失也!此为君自好兮!愿君知我之一片丹心!

唧唧复唧唧,木兰当户织。不闻机杼声,惟闻女叹息。

问女何所思,问女何所忆。女亦无所思,女亦无所忆。

昨夜见军帖,可汗大点兵,军书十二卷,卷卷有爷名。

阿爷无大儿,木兰无长兄,愿为市鞍马,从此替爷征。

嗟乎,愿天下之亲皆得福!亦幸木兰之孝神,能博者传。愿天下不与父母团聚之子能与父母团聚!

读听见颜色的女孩有感篇五

假期再次翻看了《京华烟云》,不像第一次的囫囵吞枣般仓促,这次仔细翻阅了一遍,竟然又读出了许多味道……

《京华烟云》虽然是一部好几篇小说联成的长篇小说,但不所以而成一部散漫无结构的故事,而反为大规模的长篇。其中有佳话,有哲学,有历史演义,有风俗变迁,有深谈,有闲话,加入剧中人物之喜怒哀乐,包括过渡时代的中国,成为现代中国的一本伟大小说。林语堂的女儿林如斯曾说过《京华烟云》是一本能够随时翻看的小说,并不是必须要有闲时才看,最好是夜阑人静时独自个儿看;困倦时,起来喝口清茶自问道:“人生人生,我也是其中之一小丑否?”

确实,该书最大的优点不在性格描述得生动,不在风景形容得宛然如在目前,不在心理描绘的巧妙,而是在其哲学意义。你一翻开来,起初觉得如奔涛,然后觉得幽妙,流动,其次觉得悲哀,最终觉得雷雨前之暗淡风云,到收场雷声霹雳,伟大壮丽,悠然而止。留给读者细嚼余味,忽恍然大悟:何为人生,何为梦也。而我乃称叹叫绝也!未知他人读毕有此感觉否?故此书非小说而已!或可说,“浮生若梦”是此书之主旨。小说给人以一场大梦的印象时,即成为伟大的小说,直可代表人生,非仅指在二十世纪初叶在北京居住的某两家的生活。包括无涯的人生,就是伟大的小说。

《京华烟云》在实际上的贡献,是介绍中国社会于西洋人。几十本关系中国的书,不如一本道地中国书来得有效。关于中国的书犹如从门外伸头探入中国社会,而描述中国的书却犹如请你进去,登堂入室,随你东西散步,领赏景致,叫你同中国人一齐过日子,一齐欢快,愤怒。此书介绍中国社会,可算是十分成功,宣传力量很大。此种宣传是间接的。书中所包含的实事,是无人敢否认的

《京华烟云》中描述的最出彩的是女人。古典的,现代的;年轻的,年老的;出身高贵的,身为丫鬟的;老实本分的,工于心计;各式各样的女人,个个个性鲜活,有血有肉;同一个女人,写她从待字闺中到嫁作人妇生儿育女,从女儿到母亲再到婆婆到奶奶外婆,不一样阶段的女人,她们的心理变化也很真实的写出来。例如木兰和莫愁,这两姐妹在相似的家庭环境中成长,木兰偏向继承了父亲的道家思想:逍遥,自由,追求梦想却又不强求,善于在平淡的生活中获得乐趣,也容易满足;莫愁则偏向母亲继承了儒家之道,学会了作为妻子母亲的生活中的智慧。同为女人,木兰更适合做老婆,因为她有想不完的妙点子,能够陪你去很多的风景名胜,和她聊天,永远不会气闷;她喜欢做菜,异常爱研究新奇的菜式,对于种花养草,琴棋书画也有兴趣;既能满足你对生活上的要求,也能够陪你品茗赏月,做风雅之事;有时候可能有些过于梦想化,但木兰也懂得适时调整。莫愁则适于做母亲:她方正稳重的性格会给孩子一个好榜样;莫愁最懂得以柔克刚之道,对于立夫这样个性激进易冲动的人,也能懂得什么时候予以忍让,什么时候坚持,什么时候暗暗责备,什么时候给予鼓励,恰当地顺应立夫情绪的起落,最终改变他,使他成熟稳重。相信这对于孩子要

容易得多。因为莫愁有足够的耐心,也有足够的智慧,不会过分娇惯,也不会过分严厉;莫愁在文学上的造诣也足够给孩子的学习以指导,从她少女时代和立夫的几次辩论就能够明白,其实她思想锋利,见解独特,并不输于木兰,只是嫁人之后着意收敛,培养自我的稳重方正。

但这两姐妹,在很多方面,是十分相似的。就从莫愁和木兰对待丈夫外遇(立夫甚至能够不算,因为那只是精神层面的)的态度就能够看出,她们的沉着和智慧是多么的相似。同样的善解人意,同样的不动声色。可是在应对立夫被捕这件事上两人的态度迥乎不一样,又能够十分好的表现她们的不一样——木兰的冲动和梦想化,还有莫愁的冷静稳重和忍让宽容。这两个可爱的女子,是全书的灵魂所在,或许也是林语堂心中的完美女性形象吧。

要说到让我最为佩服的人物,当然是坚强而又有主见的木兰。应对生活的变迁,应对从富家生长享用一切物质的安适到变为村妇的剧烈转变,即使最终变为普通农民,她依然能过着幽雅山居的生活,坚韧地应对所有困难,并在磨难中成长,成为忍苦,勇敢,伟大的民众大海中的一滴水。林语堂曾说:“若为女儿身,必做木兰也!”可见木兰是他心中的梦想女子。

《京华烟云》向西洋人介绍了中国社会。细读之,让你有登堂入室之觉,随你东西散步,领赏景致,叫你与里头的人物一齐过日子,一齐欢快,愤怒。或许,除了一句”此书只应天上有“外,再没有更恰当的语言了。

读听见颜色的女孩有感篇六

现在想来,要感谢学校的读书汇报,如果没有这项安排,我应该至今都不会主动拿起《贝多芬传》读一读。

读完《贝多芬传》心里有着不平常的滋味。或许是因为我们只看到了他伟大的成就,却没有看到他艰苦的过程,我们只看到了他富裕的背景,却忽略了他也曾拮据、贫穷,他也曾被人狠狠的甩开求助的手,无奈地选择孤注一掷。

作家是怎样炼成的,就是读读喜欢的书吗?不是的,那是十年如一日的苦心研读和毕生对梦想的不懈追求。正所谓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

贝多芬,你面对种.种困难,为何从不曾言败?

有一种人,生命中只有滂沱的大雨和苦涩的笑,但却执着的讴歌欢乐,我想一定是你吧!有一种人,虽然被伤害的创痕斑斑,却一直在为他人祈祷祝福,无怨无悔的奉献一生,我想一定是你吧!

读了你,我才真正的懂了你。我多么想学习你不言败的坚强,不退缩的毅力,不为己的精神。

读听见颜色的女孩有感篇七

第一次知道半生缘,是看了林心如演的电视剧,当时觉得还蛮好看的,然后再是看的小说。

当时感觉这部小说固然是好,可到底平和了些:上个世纪三十年代的上海,富商之子沈世钧与出自寒门的顾曼桢相恋。世钧因经历过寂寞的童年而格外渴望温情,曼桢则因家中弟妹多而颇具长姊之风,故两人走到一起极为般配。但他们还是被拆散了。曼桢的姐姐出于私心,设计让曼桢嫁给了自己的丈夫,此后曼桢和世钧一别就是18年。18年后当这对有情人再度相逢时,虽然彼此依然深爱,但岁月无情,他们都回不去了,于是只有在心中惘然地祝愿对方幸福

我其时不太理解世钧和曼桢的感情,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好像特别务实。两人见面时谈论的多半是工作、同事、家人之类,不像是在恋爱,倒像是在一个屋檐下过日子似的。小说的结尾我也不能接受,多年以后世钧、曼桢重逢时他们似乎没有狂喜,更不消说下决心去改变各自的生活了。两人只是在内心深深地震动着,然后云淡风轻地问好,见对方生活得不坏似乎就心安了,接着就各人走各人的路去了。“这算什么大结局呢!难道人到中年就会失去追求幸福的勇气?”那时的我直犯嘀咕。

这回"五一"长假得以重读《半生缘》,我终于有些懂小说里层层包裹着的心了。我甚至爱上了那种波澜不惊的爱情。我喜欢看到男女主人公新年里在寥落的小饭店里相识,喜欢看到世钧冒了雨去公园找曼桢失落的手套,我也赞成主人公表白心迹的方式:曼桢不由自主地告诉世钧她一向讳莫如深的身世——父亲早逝,全家6口人的生活顿时失去了依靠,不得已姐姐曼璐牺牲了自己去当舞女。世钧听得感同身受,一时想不出什么话来安慰她,只微笑道:你不要难过。

这种素朴如蓝印花布的对白,令今天的我听来尤为感慨。是啊,一个年轻女孩将她从不肯透露的清寒的家世原原本本告诉了对方,如果这不是爱,那还会是什么呢?世钧自然也懂这层意思,所以才温和地、略有些笨拙地安慰她。他说得似乎简短了些,不过也许这样更好,简短总是跟隽永连在一起,纸短而情长,言浅而意深……曼桢和读者们都听出了他话里隐藏着的万斛情意。

世钧和曼桢定情后的家常日子亦是我百看不厌的。慢慢地看着世钧热心帮着曼桢找房客,看着他一天好几趟地来找曼桢,看着小别后他第一次见到曼桢时微妙的心情:他几乎认不出用湖绿羊毛围巾包着头的曼桢了。这样是否好看些他说不上来,不过他还是喜欢她平常的样子,不喜欢有一点点改动……这些情节都让我有说不出来的欣慰。没错,这都是些好兆头,只有结结实实地爱着对方的男人才会有此种心情。曼桢的表现也委婉动人:她替世钧打毛衣,走到哪儿都带着一团绒线;替世钧送早点过来,因为他无意中说过一句“早餐都是在外面将就的”;世钧离开她几天,她无法克制对他的思念,于是忍不住去找叔惠,因为叔惠是世钧的好友,她若去了叔惠肯定会对她说起世钧……

读这些楚楚动人的细节,真有那样的感觉:一个人如果一辈子不谈一回像世钧、曼桢那样的恋爱,实在是亏了。

读懂了这一对恋人相濡以沫的感情,再来看他们最后的选择,似乎就释然了:他们都体谅着对方,希望对方比自己生活得好,所以才全无再续前缘的念头。世钧是因为有了妻子孩子,惭愧自己给不了曼桢碧绿鲜洁的爱了,曼桢则是不愿意令世钧为难。总之在他们看来,只要知道彼此仍然深爱着就已经足够,至于终生厮守,他们不作此种奢望。

从一知半解《半生缘》到心领神会《半生缘》,也许这就是从青春年少到淡定中年的距离吧。与其说是喜欢世钧、曼桢的半生缘,还不如说是欣赏他们的生活态度:知道这个世界是有些寒意的,却不抱怨,不沉沦,只沉静地行走在茫茫人海之间,并且真诚地希望自己能给周围的人带来一点暖意。

或者这也正是张爱玲的生活态度。写作《半生缘》时,张爱玲已与曾经深爱的胡兰成分手。没有了爱,仍然写出了这样温婉纯净的故事,塑造了曼桢这样“命运虽百负之而不恨”的女性形象,而且还以深情的笔墨写下了不少使作品更加醇厚的点滴,比如说南京的玄武湖、清凉山,安徽的瓜片茶、炒米粉,做父母的怎样抱怨儿子不听话,年轻一代又怎样热衷于看电影、郊游和照相等等,凡此种种,除了说明作者对世间真爱和人间烟火的不舍,实在没有更好的解释了。

这么想着的时候,又有些怀念旷世才女张爱玲了……《半生缘》是张爱玲的不了情,而张爱玲则是读者们的不了情吧。

读听见颜色的女孩有感篇八

对于成绩差的同学,你们一定很心烦吧!没关系,就像《成绩单》中的诺拉一样,拜托自己的苦恼。

今天我看了一本校园小说——《成绩单》,本文主要讲述了一个叫诺拉的女孩,考了五个d,一个c后的进步故事。首先,知道成绩后的诺拉觉得很惊奇,爸爸妈妈知道后严厉地批评了她,说要见校长,要见各科老师,要开一场重大的会议。

在会议上,诺拉说出了自己考d得原因:d的外观美妙,非常好看。原来她这样做,是为了美观。但在智商测试上,测出诺拉其实是一个天才,只不过是她太顽皮了,她和她的好朋友史蒂芬,居然一起向班级炫耀考0分,校长知道后,非常严厉地批评了她。在努力中,她进步了,她不再顽皮,她变成了班级的骄傲。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学习不好没关系,但一定要努力学习,在考试中,只要努力了,想为班级争光,考个两三分也没关系,总比能考好的同学考0分要好。成绩是重要的,成绩代表着我们的学习态度,代表着我们该上哪个初中,代表着我们在考试中和在玩乐中的思想程度,但诺拉,居然能拿成绩来开玩笑,说什么a难看,d好看,才那d。我相信我的同学一定不是这样分辨好坏的。

其实a再难看,考出的成绩也好看,大家说是“100”好看,还是“50”好看呢?还有,考出a的同学脸面是微笑的,很好看,考出d同学脸面是伤心的,很难看。所以诺拉之所以考出这样的成绩,是因为她太自作聪明了,以为外观好且一切好,如果她把这股聪明气用到学习上面,我相信,她绝对每项科目都能拿到a。

同学们,我相信大家都是聪明的,只是有些同学没把聪明放在学习上,如果放在学习上了,大家可就都是天才了哦!

读听见颜色的女孩有感篇九

寒假里,我读了这本《我是猫》。它是一本批判性的小说,是用一只猫的态度和口吻讲述身边的人之间发生的事情。

作者当时生活在二十世纪初的日本中小资产阶级,所以整本书都在用“猫”诙谐幽默的语气揭露那时资产主义社会的不良风气。我当然不生活在二十世纪初的日本,更不会理解那时作者真正想表达什么样的情感,可是读过这本书之后,我倒是有一点自我的想法。

其实不管处在哪个时期、哪个国家,人们的做事方法和思想都差不多,现代社会也有很多像书中人物一样迂腐、软弱、势力、唯利是图的人,包括我自我。人性是有弱点的,人类本来就自私,为了自我的利益什么都干得出来,这也是不可避免的。这本书的作者也以往说过“比嘲笑他们我更嘲笑我自我”,我想他在批判文中人物的同时也在深深地批判着自我。

既然人类本来就是这样,我想我们应当努力去改变,去克制自我,而不是去避免,去欺骗自我。我们不可能成为小说、漫画中那样完美的人,那种人也是不存在的。但我们至少不要像文中的人物一样被金钱和势力蒙蔽了双眼。

我也明白长大以后有很多事都是出于无奈,可能必须要自私,会与我期望的偏差一些,但我期望我能够守住底线,长大以后也能够活得真正的欢乐。也许我以后真的会变得和书中的人物一样,但至少我此刻还是很欢乐的。

大家必须要去看看这本书,真的很好看!

读听见颜色的女孩有感篇十

我是怀着与两位天才对话的欣喜之情,来阅读《苏东坡传》的。

苏的才华,自不必浅学评价了,至于脚踏东西文化,心平宇宙文章的林语堂其名也早已贯天下、垂青史,更不消多言。

给古人做的传记,我以前也读过几本,然而大都工于学术,读起来如同面对戴着瓶底厚眼镜的老学究,压抑之余,兴味寡然。比如有梁启超先生著,叫做《王荆公传》的,叫浅学很是自愧于学而不精,乃至搔首弄姿,汗如雨下,大有与字典同归于尽的冲动。

和理解最遥远的距离是仰慕,想必林语堂先生是深晓此理的。所以他才会用一种介绍朋友的语气,以有那么点英雄惜英雄的心情为子瞻作传吧。托了老外的福,这书里是见不到之乎者也一类了。我们也应此得见一个有血有肉的东坡居士形象。这一点,怕是前无古人的吧。

在静寂的夜晚,我聆听着苏子的脚步声,和他一起走遍中国大半个中国,与他一道为这片土地上的农民疾呼。在苏看来,贬谪实在只是换个地方,他的责任实在一分未减。他见不得大宋农民在丰收的日子也必须举家逃荒,流离失所,所以只能大声疾呼。后人谈苏轼,多敬佩他的旷达,却不知这份旷达只用以面对他自己的苦难,对他人的苦难,苏大多是流下同情的泪水。

苏的名声是伴着他的贬谪越传越远,越传越大了。他在詹洲的文章,竟不需几月就能传到京师,成为得势者喉中鲠住的鱼骨。于是一贬再贬、越贬越远,便成了苏人生的常态。你啊,满肚子不合时宜。侍妾朝云竟是这样聪慧,一语道破苏的宿命。

但我想,这句玩笑话必是含泪说的吧。

读听见颜色的女孩有感篇十一

记得刚上三年级时,我们还沉浸在绘本中不能自拔,尹老师看见这种情况,用了一节课的时间给我们介绍了几个有趣故事,我们都被吸引了,后来我们才知道,这些小故事都来自于纽伯瑞儿童文学大奖系列丛书。同学们顿时来了兴致,我们还约好了买不同的丛书,然后换着看。

还记得当时妈妈给我买了其中的五本,《兔子坡》!我刚看到这个书名就被吸引了,心里涌出好多问题:这是一个住满兔子的山坡吗?小兔子在山坡上干什么呢?当我开始阅读后,才知道原来兔子坡不仅住着兔子一家,还有各种各样可爱风趣的小动物们。

故事开始了:一户新人家的到来让兔子坡的小动物们既兴奋又迷茫,兴奋的是有了新的邻居,也意味着新生活的开始。迷茫的是,他们为何那么大方、慷慨?后来经过相处,小动物们慢慢明白了,是因为新人家他们温和,善良,愿意和与动物们和睦相处。小动物们对搬来的新人家很满意。有一天,新人家带走了可爱的小兔子乔奇,引起了大家不必要的误会。在夏夜来临的时候,新人家把小兔子乔奇送了回来,还给小动物们安排了一顿丰盛美味的大餐,噢……,原来新人家是真正的好人。

事实上,动物和我们人类一样是有情感的。我从新闻和报纸上看到,有些人仍然敢于冒着触犯《保护野生动物法律》而随意猎杀野生动物以满足他们的私利。他们的行为是我们这个时代所不耻的!

《兔子坡》读完了,故事里每个主人公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群天真可爱的小动物……还有那一户新人家,他们一次又一次地帮助小动物,救治小动物,包容小动物们,和小动物们和谐共享生活成果。

读完后我有这样的感想:共同生活在地球上的人类与动物应该像一家人那样互相尊重,互相依赖,和谐共生。这样我们的地球家园才更加可亲可爱。记得爸爸曾经跟我说过古代诗人白居易的一首诗:“谁道群生性命微,一般骨肉一般皮。劝君莫打枝头鸟,子在巢中探母归。”诗的意思就是告诉我们要爱护生命,保护动物。爱护大自然,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

我现在特别爱读这套纽伯瑞儿童文学奖图书,已经和同学换着看了好多次,每次都是一拿到手就迫不及待地想把它读完。有时我还会梦到自己身处在某个故事中,醒来感觉甚是有趣!我愿意这样天真,快乐,善良的长大。

这是一套让人长大以后都忘不了的图书,小伙伴们,还等什么?我们换起来、看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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