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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管理规章制度细则篇一
物流中心的仓库类别有:鲜货仓、干货仓、山货仓、蔬菜仓、肉食仓、冰果仓、烟酒仓、饮品仓、百货仓、工艺品仓,动力部油库、石油气库,建筑、装修材料仓,杀虫药剂仓、汽车零配仓、陶瓷小货仓、家具设备仓等。
2物品验收
(1)仓管员对采购员购回的物品都要进行验收,并做到:
①发票与实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不相符时不收。
②对购进的食品原材料、油味料不鲜不收,味道不正不收。
③对购进的物品己损坏的不收。
(2)验收后,要根据发票上列明的物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单位、数量和金额填写验收单一式四份,其中一份自存,一份留仓库记账,一份交采购员报销,一份交成本会计。
3.入库存放
(1)验收后的物资,除直拨的外,一律人库保管。
(2)人库物品一律按固定位置码放。
(3)物品码放要有条理,注意整齐美观,不能挤压的物品要平放在层架上。
(4)凡库存物品,要逐项建立登记卡片,物品人库时在卡片上按数加人,发出时按数减出,结出余数;卡片固定在物品正前方。
4.保管与抽查
(1)对库存物品要勤于检查,防虫蛀、鼠咬,防霉烂变质,将物资的损耗率降到最低限度。
(2)抽查:
①仓管员要经常对所管物资进行抽查,检查实物与卡片或记账是否相符,若不相符要及时查明原因。
②成本会计或有关管理人员也要经常对仓库物资进行抽查,检查是否账卡相符、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5,领发物资
(1)报送领用物品计划。
①凡领用物品,须根据规定提前做计划报库管部门。
②仓管员将报来的计划按发货顺序编排好,做好目录,准备好物品,以便取货人领取。
(2)发货与领货
①各部门领货一般应有专人负责。
②领料员要填好领料单(含日期、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用途等)并签名,仓管员凭单发货。
③领料单一式三份,领料单位自留一份,供单位负贵人凭单验收;仓管员一份,凭单人账;材料会计一份,凭单记明细账。
④发货时仓管员要注意掌握物品先进先发、后进后发的原则。
(3)货物计价
①货物一般按进价发出,若同一种商品有不同的进价,一般按平均价发出。
②调出物流中心以外单位的物资时,一般按原进价或平均价加手续费和管理费后调出。
6.盘点
(1)仓库物资要求每月月中小盘点,月底大盘点,半年和年终彻底盘点。
(2)将盘点结果列明细表报财务部备查。
(3)盘点期间停止发货。
7.记账
(1)设立账簿和登记账,账簿要整齐、全面、一目了然。
(2)账簿要分类设置,物资要分品种、型号、规格等分别设立账户。
(3)记账时要先审核发票和验收单,无误后再人账,发现有差错时及时解决,在未弄清和更正前不得人账。
(4)审核验收单、领料单等,手续完善后才能人账,否则要退回仓管员补齐手续后再人账。
(5)发出的物资用加权平均法计价,月终出现的发货计价差额分品种列表一式三份,记账员、本部门、财务部各一份。
(6)直拨物资的收发同其他人库物资一样人账。
(7)调出本物流中心的物资所收取的管理费、手续费,不得用来冲减材料成本,应由财务部冲减费用。
(8)进口物资要按发票的数量、金额、税金、检疫费等如实折为人民币人账,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9)对于发票、税单、检疫费等尚未到的进口物资,于月底估价发放,待发票、税单、检疫费等收到、冲减估价后再按实人账,并调整暂估价,报财务部成本会计调整三级账。
(10)月底按时将会计报表连同验收单、领料单等报送财务部成本会计。
(11)与仓管员校对实物账,每月与财务部材料会计对账,保证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8.建立档案制度
(1)仓库档案应有验收单、领料单和实物账簿。
(2)材料会计档案应有验收单、领料单、材料明细账和材料会计报表。
仓库管理规章制度细则篇二
1、各仓管人员应负责整理仓库物品的出货、储存、保管、检验及帐务报表的登录等工作。
2、仓库物资实行先进先出的作业原则,并按此原则分别决定储存方式及位置。
3、仓库不准代私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应未经领导同意的其他单位和部门的物品存仓。
4、任何人员除验收时所需外,不准将仓库物资试用试看。
5、除仓管人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仓库。严禁库内会客及其他部门职工围聚闲聊。
6、仓库严禁烟火。配置的消防器材,仓管人员应会使用,并定期接受行政部的安全检查和监督。
7、仓管人员对物品进、出仓,应当即办理手续,不得事后补办;应保证帐物相符,经常核对,并得随时受单位主管或财务部稽核人员的抽点。
8、每月仓库应盘点一次,检查货的实存、货卡结存数、物资明细账余额三者是否一致;每年年终,仓储人员应会同财务部、采购部门共同办理总盘存,并填具《盘存报告表》。
9、仓库物资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应及时上报主管,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处理;仓管员不得采取“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约做法。
10、保管物资未经总经理同意,一律不得擅自借出;总成物资一律不准拆件零发,特殊情况应经总经理批准。
11、仓管人员下班离开前,应巡视仓库门窗、电源、水源是否关闭,以确保仓库的安全。
12、实施电脑化后,《物资盘点表》由电脑制表,仓管员应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效率。
仓库管理规章制度细则篇三
第一章总则
仓库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使本公司的仓库管理规范化,保证财产物资的完好无损,根据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仓库管理工作的任务
(1)做好物资出库和入库工作。
(2)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
(3)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保管,不出事故。
第二章仓库物资的入库
第三条对于采购部购入的货物,保管人员要认真验收物资的数量、名称是否与货单相符,对于实物与货单内容不符的,办理入库手续要如实反映。
第四条对于货物验收过程中所发现的有关数量、质量、规格、品种等不相符现象,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主管人员处理。
第三章仓库货物的出库
第五条对于一切手续不全的提货,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发货,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主管人员。
第四章仓库货物的保管
第六条仓库保管员要及时登记各类货物明细帐,做到日清月结,达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第七条每月月底之前,保管人员要对当月各种货物予以汇总,并于每月5号前编制出入库报表报送财务部
第八条保管人员对库存货物要每月月末盘点对帐。发现盈余、短少、残损,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九条做好仓库与运输环节的衔接工作,在保证货物供应、合理储备的前提下,力求减少库存量,并对货物的利用、积压产品的处理提出建议。
第十条根据各种货物的不同种类及其特性,结合仓库条件,保证仓库货物定置摆放,合理有序,保证货物的进出和盘存方便。
第十一条对于易燃、易爆、剧毒等货物,应指定专人管理,并设置明显标志。第十二条建立健全出入库人员登记制度。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定,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证仓库和货物财产的安全。
第十四条库管人员每天上下班前要做到三“检查”,确保财产货物的完整。如有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主管部门。
(1)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
(2)下班检查是否锁门、拉闸、断电及不安全隐患。
(3)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第十五条严格遵守仓库保管纪律、规定,仓库保管纪律内容规定:
(1)严禁在仓库内吸烟。
(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3)严禁涂改账目。
(4)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废品。
(5)严禁在仓库内公共区域存放私人物品。
(6)严禁在仓库内闲谈、谈笑、打闹。
(7)严禁随意动用仓库消防器材。
(8)严禁在仓库内乱接电源,临时电线,临时照明。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行政部制定,报总经理批准实施。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仓库管理规章制度细则篇四
1、库房应设专人负责防火工作。
2、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且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库房。
3、物品入库时应认真检查是否留有火种,特别是对草包,纸包,布包物品需严格检查,如有可疑应另外存放,进行观察。
4、库房内的照明灯具及其线路应按照电力设计规范,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引进库房内的电线必须装置在金属或硬质难燃塑料套管内,禁止乱拉临时线。
5、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交流电钟和电视机等电器设备,不应当使用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6、每年要至少两次对库房内的灯具,电线等设备进行检查,发现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等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更新,维修。
7、储存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应根据物品的性质,安装防爆,隔 离或密封式电器照明设备。
8、化学易燃物品库不应设置在高层建筑内,独立设置时,应留有足够的防火间距,远离人员密集场所和经常有明火的部位,并应根据防雷的要求装置避雷设备。
9、各种物品应根据不同性质分库,分区,分类储存,不准将性质相互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并应在特殊物品的库房门外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10、物品应按 "五距" 要求码放:
a、顶距: 货垛距顶50厘米;
b、灯距: 货距灯50厘米;
c、墙距: 货垛距墙50——80厘米;
d、柱距: 垛与柱子10——20厘米;
e、垛距: 货与垛之间为100厘米,主要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5米。
11、易燃和可自燃物品应存放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库房,并应有专人负责定时测温。
12、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 积水的地方。
13、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和闪点在45摄氏度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露天存放,且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14、化学易燃物品在入库前应有专人负责检查,其客器应当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15、在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外,应设置明显标志,在库房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及动用明火。
16、要保持库内通道和入口畅通,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移动,在消防器材一米范围内不能堆放物品。
17、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18、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放置的地点,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负责扑救初起火 灾。
19、每天下班前要进行防火 安全检查,做到人走灯灭、锁门。
仓库管理规章制度细则篇五
(1)酒店库存物资实行分仓管理,根据各部门管理职责不同,将仓库分为总仓、餐具瓷器仓、工程维修用品仓、制服布草仓、部门酒水仓以及废品仓。
(2)总仓由财务部管辖,餐具瓷器仓由餐饮部管事分部管理,工程维修用品仓由工程部管理,制服布草仓由管家部布草房管理,部门酒水仓由酒吧部管理。但各分仓必须接受财务部的指导监督,严格按仓库管理程序操作。废品仓由财务部管理。
(3)总仓设食品仓、酒水仓、贵重物品仓、文具印刷品仓、物料用品仓、清洁用品仓、五金百货仓及危险物品仓。
(4)各仓库设专人管理,由专人负责。仓库主管负责总仓的全面管理工作及对仓库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
(5)仓存物资必须经收货部验收后入仓,否则不得办理入仓手续。仓管员应对自已管辖范围内的物品负责。应根据验收记录对入仓物品进行核对,以保证入仓物品的数量和质量都合乎要求。
(6)入仓物资应分类摆放,不得随便堆放。物资摆放不得靠墙、不得直接摆放在地面上。应遵循轻重物品不能混放、挥发性物品不能与吸潮性物品混放、食品不能与用品混放的原则。
(7)发货出仓应根据计划进行,各部门至仓库领货必须凭部门主管签批有效的领料单领取,并指定专人跟进,非专人领货的仓管员有权拒绝发货,对手续不全的领料单,仓管员应拒绝发货。
(8)仓库管理人员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发货原则发货,以防止因物资库存时间过长而发生质变。
(9)严禁以白条领货或抵充库存。
(10)仓库管理人员应根据管理要求及各类物资的发货规定,该限量发货的限量发货,该以旧换新的以旧换新,并严格控制领货数量。
(11)仓存物资应设卡登记管理,每种物品对应一张货卡。登记物资的进、销、存数量。并做到帐卡物相符。
(12)库存物资应根据部门用量合理补仓,对用量不大或长时间不用的物资应要求用料部门自行申购,以免造成库存积压浪费。
(13)对即将过期或库存时间过长的货物,应列表通知各用料部门跟进处理。对用料部门无法处理的,应知会采购部通知供应商退货。对因货物质量问题给酒店造成不良影响的,应要求供应商赔偿。
(14)进出仓物品应及时进行帐务登记,做到日清月结,保证库存物资帐实相符、帐帐相符。
(15)对库存物资应定期进行盘点。盘点时应逐一点算,不得随便估算,虚报瞒报,以保证库存物资的准确与真实。发现库存物资盈余、短缺、质变等情况的,应查明原因,及时汇报,按相关程序办理报损及盈余手续后,进行帐务调整。
(16)仓库应保持通风、干燥,仓存物资应经常检查、经常翻动,以防止物资发生质变、虫害或鼠害。
(17)仓库管理人员应做好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应经常打扫、经常清洗,保证仓库的整洁与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