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电工承包合同书篇一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方工程任务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基础上,甲方将 电焊工程以清包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职责、权利,特签定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光明路-程家桥路
二、工程单价: 42/m2 (肆拾伍元每平方) (包括实验塔所有外架及造型外架电焊)
三、结构类型:框架
四、暂定面积: 1000m2
五、承包方式:乙方包清工、包质量、包安全、包辅料(切割片、电焊条、工具、等)、包进度(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住宿及生活用电)、包结构验收。
六、承包内容及要求:
1、根据图纸要求及现场交底按照电焊验收要求对所要求焊接的构件进行焊接(电焊、气割)、切割、场内水平、垂直度的加工、制作。焊缝质量必须达到焊接技术验收规范要求。电焊工作包括整个工程全面竣工验收结束。焊工必须有特殊工种操作证并持证上岗。
2、工作范围内的文明标化、清理卫生等。
3、 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等。
4、生产性临时的搭设、拆除等。
七、工程质量标准:100%优良率,根据质量要求标准,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质量验收标准和施工规范,作好每道工序施工,每道工序完工后乙方必须先做好自检,互检工作然后通知甲方验收。经验收达到质量标准方可进行下道工序,达不到质量标准必须认真按照验收提出的整改措施和要求进行整改,直到达到标准为止。如经整改仍然达不到要求乙方必须承担双倍的发生总包方对甲方的罚款处罚,作为对甲方信誉的赔偿。
八、工期要求: 总工期 15 天(按总包单位的进度计划执行)。若在要求工期内不能完工,造成总包方对甲方的工期罚款,根据乙方承包总价按相应的比例给予双倍处罚。
九、安全要求及综合治理;
1、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做到安全施工,若造成人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且作好相应的应急措施工作。
2、严格遵守各种法律法规,服从甲方等相关部门的指挥,自觉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3、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各相关证件必须齐全并交复印件及花名册一份交甲方备案。乙方要给施工人员购买意外险,如不买甲方有权代买,费用有乙方支付(约每人每月250.00左右)。
4、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使用和佩带各种安全防护用品。
5、宿舍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在宿舍内烧煮食物,宿舍内禁止使用一切电器设备。
6、凡在施工区域内外发生的治安事件,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甲方职责:
1、负责对乙方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操作规范等技术交底。对乙方进场后的施工能力、人员素质、技术素质、进行考核,如试乙方达不到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综合治理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其施工部分工程量不予结算,作为对甲方信誉损失的赔偿。造成对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给予赔偿。
2、根据现场条件,提供乙方的食、宿、其费用自理。
3、积极为乙方创造施工条件,做好协调工作。
4、负责对乙方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如乙方整改达不到要求或不予整改,甲方有权派人进行整改,其费用按整改部分工作量费用的两倍从乙方人工费中扣除。
十一、乙方职责:
1、根据承包工程量组织相应的施工人员,进场人员必须做到有证上岗合理搭配,其思想素质好,技术能力强。
2、熟悉施工图纸,严格遵照甲方设计要求,进行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因管理不善达不到质量标准造成的返工,应负担由此造成的工料、工期损失。
3、乙方进场人必须相对稳定,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变动班组人员。
4、接受甲方及总包方对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的技术交底、教育和监督,服从指挥。
5、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应即时组织人员进行整改,直至达到标准为止。
6、爱护现场的各种设施和设备,不得随意损坏,如有损坏则给予其价值的两倍予以赔偿和处罚。
十二、文明标化、卫生要求:
1、认真搞好个人、宿舍、现场卫生,随时保持文明清洁。
2、认真按照文明标化要求,对自己承包范围内的材料分类堆放整齐。
3、每道工序完工,必须做好工完场清工作,能用的材料必须利用。
4、凡以上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其性质、范围及价值给予两倍以上的罚款,每次每项最低不少于50元。
十三、人工费结算及支付:
结算方式:按实测面积计算。开工二天内付乙方10000.00元生活费,主体钢架验收后按暂定面积造价七天内支付人工费80%(含借支生活费及罚款)。剩下的20%待工程全面竣工验收后七天内付清。
十四、其他: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款全部付清自动失效。
4、甲方提供一套工作服,每套工作服从乙方施工款中扣除30.00元。(安全帽及安全带等)乙方自行提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工承包合同书篇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就业主的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
二、工程地点: 。
三、承包范围: 。
四、工期: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 天
五、合同价款:本工程采用 方式计价。室外工程另外计算 。
合同总价款为 。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⑴负责技术交底工作,对施工现场进行质量检查。
⑵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图一式_____份。
⑶ 及时供应合同规定的材料(包工不包材料时)。
(4)提供临时宿舍给乙方,水,电及一切费用
(5)及时办理工程结算。
2 、乙方责任:
⑴严格按施工规范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施工。
⑵必须按图纸施工。
⑶应保证工期要求,确保工程如期完成。
七、材料供应:
1、主材:由 甲 方负责提供。
2、辅材:由 甲方负责提供。
八、材料消耗:
工程消耗材料按实际发生为准,损耗量按百分之 计算,废料归 方。
九、施工与验收:
1、乙方按图纸及施工规范严格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有关部门检查、检验。
2、工程完工时组织相关部门验收。
十、结算方式:
工程款支付,每月按进度实际工程量支付百分之八十五,工程完工自检能达到验收要求支付百分之十,余款待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天内支付总工程款,(含已付工程款在内),甲方以现金方式支付乙方,不包含任何发票及一切费用。
十一、其它:
1、本协议一式 份,正本 份,副本 份。
2、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待工程款付清以后自行终止。
十二、补充条款:
1、图纸变更应该在乙方施工前,提供正式变更通知单,如果乙方按原图纸施工后,甲方要求更改,一切费用应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没有达到技术要求,要无偿反工,如因材料质量问题,乙方不负责。
2、附加工程(临时工程)甲方应以每工日__元工资即时支付给乙方,不能与承包工程款项一起支付。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工承包合同书篇三
甲方:
乙方:
为了顺利完成建中街的电缆管网工程施工任务,甲、乙双方在平等、互惠、自愿的前提下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将建中街道路整治工程中的电缆管网工程施工任务承包给乙方施工,甲方按合同支付劳务费给乙方。
二、 承包内容:施工图电缆管网工程所示全部内容(包括挖沟槽、沟槽回填、玻璃钢管铺设、支模钢筋制安、浇砼基、电缆井、美式箱基础、电缆分接箱基础、电缆接头接地装置)
三、 承包方式:清工形式(包括机械、工具)
四、 工期:20__年4月22日20__年4月22日
五、 计价方式:
1、所承包电缆管网工程清包费用共计贰拾伍万肆千壹佰壹拾元整(254110.00元)
2、 施工中因设计变更的项目单价,由双方协商确定。
六、劳务款支付:
劳务款做到专款专用,每月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劳务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总劳务款的95%,扣劳务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一年内无质量问题后支付给乙方。
七、甲方的责任:
1、提供施工图纸和施工总体计划及施工放样等技术工作。
2、提供工程所用到的石子、砂、钢筋、水泥等材料。材料供应及时,确保乙方的顺利施工。
3、及时申报工程进度款,并在下个月的12号前及时把本月的劳务款支付给乙方。(特殊情况除外)
八、乙方责任:
1、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组织机械就位、组织班组按图纸施工,每周做一详细的施工计划报到甲方处,施工当中听从施工管理人员的管理安排,配合施工员做好打桩取样、试块制作工作,每道工序完成后必须经过施工员、监理认可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直到竣工验收合格。
2、负责场内施工便道、工棚、仓库、场内电线架设等必要的临时设施建设和守护,其标准满足指挥部和监理的要求。
3、施工中用到的机械设备及工具均由乙方自带,如水泵、张拉机械、钢筋切割机、调直机、发电机50kw一台(甲方提供柴油)等满足施工的机械,机械型号和规格必须符合指挥部及监理的要求。
4、负责场内材料的装、运、卸和保护。
5、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规范进行施工并按要求及时制作试块。制定并采取确保工程质量的有利措施,不准粗制烂造,不准偷工减料,也不得浪费材料,如出现浪费,按照建材价款的十倍罚款。
7、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防范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乙方不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或工人违规操作出现工伤事故的,乙方自行承担经济责任。
九、工程和工期:
质量: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返工到合格为止,由乙方承担材料、工期损失。
工期: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进度要求进行组织施工,确保合同工期内顺利完工,如乙方未达到甲方的进度要求,甲方有权进行罚款,延期一天罚款200元;如乙方无能力施工,并且情况严重时,甲方有权撤消该承包合同,如因政策等原因,造成停工15天以上乙方有权向甲方要停工费,费用多少双方协商决定。乙方负责人每月到位25天以上,不足25天的,将给予罚款,按每天200元在劳务款中扣除。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协商处理,签字起即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工承包合同书篇四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弱电工程设计及施工达成意见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弱电工程设计及施工
2、工程地点:
第二条 工程内容
按照甲方确认的设计方案、系统功能、设备材料,由乙方承包整个系统的设备供应及安
装和调试,包括:
第三条 承包方式
乙方采用甲方确认的材料、设备、配置方案,以包工程设计、包材料与设备的供货与运输、包安装、包调试、包工期、包安全、包风险、包验收通过的方式承接本工程。
第四条 工期
1、乙方应在 天内完成工程施工并通过甲方的验收。按以下的(打√)方式确定安装工程的开工日期:
(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进场开始工程安装;
(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开工指令单确定的开工日进场开始工程安装;
2、安装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工期延误的,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后工期可调整,并据此重新确定竣工日期。
第五条 材料、设备明细及单价
1、甲方作为合同的见证单位。
2、材料、设备的实际数量以双方的工程签单为准,并作为工程款结算的依据。
第六条 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一)工程造价:
本合同暂定总造价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元。工程完工按甲方确认的工程量结算。
(二)付款方式:
1、甲方根据工程进度和合同履行情况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1)本合同签订后,货到现场并经甲方开箱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工程造价的 %。
(3)弱电工程布线完工后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验收等文件并经甲方确认,甲方在接到乙方的报验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完成初验,并于初验合格后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暂定工程款的 %。
(4)弱电工程系统安装完成及调试后,甲方及其委托的单位进行验收(验收时间为 个工作日)及评定质量等级,双方办理完所有的竣工手续后个工作日内付至结算工程款的95%。
(5)余款5%作为保修金,甲方在保修期满10个工作日内会同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组织复检并在办理保修终结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期间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无息向乙方结清。
2、乙方应按政府部门的要求办理好所有的手续并缴纳有关的费用和税金。
3、以上款项的支付,甲方均以期限为六个月的承兑汇票支付,若甲方或乙方要求以支票方式支付的,则需扣除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4、每笔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发出付款通知书,并提供合同约定的相关资料,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付款。付款时,乙方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有效的等值发票,否则,甲方可顺延付款且扣除相应税金后支付。
第七条 质量要求及验收
(一)质量要求
1、质量要求依据:
2、乙方承诺: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具备国际、国内安全产品认证书和质量合格证书,并符合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的规定并具有满足整个系统要求的功能,是该产品的生产厂家原厂生产的产品。
(二)验收
1明书、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布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2、乙方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将产品运到指定地点后应立即知会甲方,由甲方对照订货单与有关设计文件对产品的数量、型号规格、外观等进行开箱验收,核对无误后设备方可进场安装。在开箱验收时,乙方应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装箱单、产品试验报告单、操作维护手册、技术说明书、“三包”保修卡、产品及相关材料的国际、国内安全产品认定书和质量保证书等交甲方确认。整机或配件为进口产品的,还应出具产品的生产厂家资料、原产地证明、进口许可文件、海关完税证明、进口关税证明,保证达到甲乙双方确认的设计方案中的功能。进口产品的外文资料乙方须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中文翻译资料。
3、工程验收以工程施工图纸及设备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布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4、隐蔽工程在乙方自检后填制记录表,持表通知甲方检查,甲方自接通知之日起天内到场验收,经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由双方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甲方逾期不到场验收的,乙方可自检,并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施工甲方应予承认,若事后甲方提出复查,复查结果合格则复查费用由甲方负责,若复查结果不合格,复查费用和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工期内完成工程安装并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验收。工程经甲方及其委托的单位验收达到标准后双方签字盖章。同时,乙方将竣工验收资料(包括竣工图)一式份向甲方移交。
6、如果在验收中产生纠纷,由 技术质量监督部门检验。
第八条 保修条款
1、本合同设备、系统、工程的保修期为年,自安装工程通过甲方验收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设备、系统、工程发生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的3个小时内派员到场维修,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损坏,乙方免收一切费用(包括免费更换零部件);否则,乙方可适当向甲方收取更换的材料、部件的成本费。若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不及时派员维修,甲方、物业管理公司可另请人员修理,费用在保修金中扣除,如保修金不足以支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在保修期内,乙方至少每月1次派员前往设备、系统、工程现场对设备、系统、工程
3、保修期届满之日起,设备、系统的保养维护服务内容、费用及支付方式等有关事宜由乙方与甲方或其属下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另行签订维护或服务协议。
4、保修期满后,乙方应建立24小时电话热线跟踪服务,若设备、系统、工程发生故障,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赶赴现场维修,属产品质量问题以成本价维修更换
第九条、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补充设计方案、安装施工方案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现场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3、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4、甲方委派现场代表监督、检查产品、工程的质量,负责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问题,并参与产品、工程的初验、验收和签证工作。如现场代表变更须通知乙方。
5、在具备验收条件的情况下,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产品、工程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对产品、工程进行验收,否则视为认可,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办理结算。
6、如有隐蔽工程,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否则视为认可。
(二)、乙方义务
1、按有关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好所有手续并缴纳有关费用。
2、在施工前的 天必须把有关的设计、施工方案送甲方审查。在不降低功能和质量的前提下,按限定造价安装。
3、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问题。
4、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设备和器材验收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和遗失均由乙方负责,同时乙方须按约定工期施工。
5、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如在施工期间发生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6、保护现场所有已完工的建筑及建筑装修、设备、器具等。如在施工中对甲方或其他住户的财产造成损害,应负责赔偿。
7、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生故障的系统器材免费进行更换或维修。
8、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9、遵守甲方有关场地管理的规定并办理有关的手续,服从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
10、工程完工后的场地清理(包括堆积物、临时设施拆除等),做好成品保护的协调工作。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甲方按应付而未付款金额的 1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通过甲方验收的,每逾期一天,按本工程造价的 1‰向甲方计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4、乙方提供的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等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的,视为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因此解除合同。若甲方同意乙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更换,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5、若乙方的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售后服务质量未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要求或验收不合格、或进度上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若甲方同意乙方继续履行的,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进行更换、维修、整改直至通过验收,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经济损失;由此而延误工期的,须承担违约责任。
6、若乙方所提供的产品非生产厂家原厂生产的产品,甲方可拒绝验收。若甲方已使用乙方提供产品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非原厂产品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据此解除合同。
7、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否则视为默认,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但如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必须承担违约责任。验收后甲方提出复查的,复查合格时费用由甲方承担;复查结果不合格的,复查及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8、乙方人员在施工区内出现打架斗殴、损坏工程成品、安全事故等情况时,每出现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因此引发的各种损害赔偿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甲方可直接在应付乙方款项中扣除。
9、甲方依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乙方所有人员、设备必须在甲方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撤离施工现场并向甲方移交有关的所有工程资料和甲方交予乙方使用的材料、工具或其他物品。
第十一条 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合同终止
(一)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另须按工程造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一)款的违约情况(包括因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保密条款
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
2、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方应按工程造价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四条 免责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法律适用
对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而发生争议的,合同各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七条 其他
1、若甲方需在本合同约定的标的或工作量以外委托乙方完成一定的工作量,应以正式书面形式将具体工作范围、价款、完成时间、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通知乙方。没有甲方正式书面委托而进行的工程或工作量,甲方不予结算。
2、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工程竣工验收和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4、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其他约定: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
电工承包合同书篇五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10 / 0.4 kv变配电安装工程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1.4 承包范围:
1.5 承包方式:
二、双方责任范围:
2.1甲方责任范围:
2.1.1甲方负责本工程有关的土建、接地网等项目的施工和安装,负责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工具及25吨吊车的行驶及操作需要,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以保证乙方设备的顺利进场。
2.1.2 如土建、接地网等部分工程确需乙方设计及施工的,甲方在乙方施工前必须完成红线图以外"三通"(通水、通电、通路)及红线图以内场地平整等,以保证设计和正常施工的需要;并在开工前办妥建设许可证、建筑许可证、开工证和施工临时用地、占用道路等合法手续。
2.1.3 根据工程需要,及时把施工图纸交给乙方,所有图纸一式 五 份,并负责组织施工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2.1.4 负责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审批,组织工程质量验收。
2.1.5 委派 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前期工作、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审批、图纸的提供、质量的检查验收、工程量的核实及按核定的工程进度及时拨付工程款项等工作。
2.1.6 协助乙方办理进场施工的有关手续;乙方在电气安装过程中如出现需要土建配合时,由甲方负责协调配合。
2.1.7 合同签订后 天内向乙方提供报装资料。
2.2 乙方责任范围:
2.2.1 根据甲方委托,乙方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确认后使用,并于 年 月 日前暂提供甲方 份施工图,乙方设计应满足供电部门的报装要求。合同执行期间,在系统设计符合甲方要求和馈电回路不变的情况下,为使系统设置和开关布置更为合理、紧凑,乙方可以调整开关回路的排列。工程竣工后提供三份竣工图(供电部门的图纸由乙方另行提供),甲方承担设计费用。
2.2.2 参加施工图纸会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并在开工前送甲方审定,作为甲方对工程施工监督的依据。
2.2.3 负责本工程安装、调试的质量与安全,按期、保质、保量、按国家规定标准文明施工。
2.2.4 委派 为项目负责人。
2.2.5 接受甲方驻工地代表的质量监督与验收。
2.2.6 负责向甲方报送施工实际进度表。
2.2.7 及时编制、移交有关工程竣工资料。
2.2.8 严格执行施工方案,遵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环境卫生的管理规定;工程完工后,清理施工现场。
三、工期:
3.1甲方负责的配电房土建工程须在20xx年 月 日前完工,在确认具备进场施工条件后,交付乙方安装。乙方于 20xx 年 月 日前安装、调试完毕,并具备投运条件。
3.2 如配电房土建工程不能按时交付乙方安装, 乙方则按配电房土建工程所延误的时间顺延施工工期。
3.3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经甲方驻工地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3.3.1 甲方未能按合同书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3.3.2 甲方提供的设备到货延迟, 影响工程正常施工;
3.3.3 甲方未能按合同书约定拨付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3.4 甲方要求变更设计;
3.3.5 甲方未能按要求提供报装资料造成报装不能如期审批;
3.3.6 遇到不可抗力及驻工地代表同意顺延的其它情况。
四、工程承包价款:
4.1 甲、乙双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施工图预算, 经审核后商定该工程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4.2 因甲方要求的设计方案修改、设计变更而发生的工程量增减,乙方以签证单形式经甲方确认后,合同价款可以调整。
4.3 乙方应当在发生第"4.2"条款情况下 天内,将调整原因和金额以签证单通知甲方。甲方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五、合同价款的支付:
5.1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5天内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以供乙方采购设备及材料(工程施工中预付款抵作工程款),预付金额为合同总额的30%,共计人民币: ¥ 元(大写):元。
5.2 主要设备(变压器、高低压柜)进场后5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0%,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5.3 甲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交接证明后10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5.4 甲方不按约定付款,并在乙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后3天内仍不付款的,乙方有权停止施工,并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5.5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款项数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6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乙方有权不予通电。
5.7 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暂停施工、延期开工等情况,则按下述方式执行:
5.7.1工程已开工的,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暂停施工的,停工时间超过甲方通知暂停施工日期30天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因主要设备材料价格上涨造成的损失,且工期相应顺延。
5.7.2工程未开工的,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开工的,延期开工时间超过合同签订时间30天的,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相应损失。
六、质量检验与安全检查:
6.1 质量检验
6.1.1 工程质量应符合甲方已确认的设计要求,执行国家电力行业规定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
6.1.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及设计说明进行施工,配备质检人员。甲方需要检查工程质量时,必须在不防碍乙方正常作业的情况下进行。
6.1.3 隐蔽工程,乙方须在隐蔽前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通知后如不能按时进行验收的,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如乙方在发出通知24小时后得不到甲方回应,视为甲方放弃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和隐蔽。验收时,乙方须做好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须在验收记录上签字确认。
6.1.4 如甲方要求对已隐蔽的工程重新验收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并在检验后重新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并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
6.2 安全检查
6.2.1 乙方应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施工安全责任。
6.2.2 如发生重大伤亡及其它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七、设备、材料的供应:
7.1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
7.1.1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和提供时间、地点应按下表格式填写,作为合同条款的附件。
工程甲方供应设备材料一览表
序号设备或材料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位数量单价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
7.1.2 甲方按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双方共同清点数量、检查包装箱外观,并做好记录。如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约定的内容(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单价等)不一致或损坏的,甲方应承担相关责任,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7.1.3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合格或因甲方原因造成材料、设备丢失、损坏的,由甲方负责重新采购提供,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顺延。
7.2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
7.2.1 乙方应按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采购材料、设备,并向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清点,并做好记录。
7.2.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合格或因乙方原因造成材料、设备丢失、损坏的,由乙方负责重新采购提供,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八、工程设计变更:
8.1 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的,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的,须经有关供电部门和乙方同意,并由乙方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
8.2 设计变更所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和预算费用,乙方须将变更的相应图纸、工程签证单一齐向甲方报告,甲方应在收到变更的相应图纸、工程签证单后3天内给予确认,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款。
8.3 如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直至甲方确认为止,并顺延与之相应工期。
九、竣工验收:
9.1 竣工验收
9.1.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由乙方向市供电管理部门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再由市供电管理部门组织工程所在镇(区)供电公司和甲乙双方共同按国家《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及甲方业已确认的设计图纸要求,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9.1.2 市供电管理部门确定竣工验收日期后,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对竣工验收有意见,需在收到竣工验收通知后48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如乙方在发出通知24小时后得不到甲方回应,视为甲方已认可竣工验收日期。如甲方不按期参加,则视为甲方放弃竣工验收。
9.1.3 在验收中,乙方应做好竣工验收报告记录并提供给甲方。在验收后5天内甲方须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验收后5天内,甲方既不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竣工验收合格,并从验收后第6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风险。
9.1.4 乙方须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10天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图、竣工资料一式 份。
9.1.5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供电部门、甲方、乙方验收要求进行整改后才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整改后经验收合格的日期。
9.1.6 乙方在工程验收合格后2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合格的, 甲方不得使用。甲方擅自使用的,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十、质量保修:
10.1 乙方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 (竣工验收合格并出具正式报告之日起壹年)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10.2 在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或乙方购置的材料、设备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免费保修;非乙方施工或非乙方购置的材料、设备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处理,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一、不可抗力:
11.1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1.2 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
11.2.1 六级以上地震。
11.2.2 八级以上持续两天的台风。
11.2.3 100毫米以上持续5小时的暴雨。
11.2.4 战争、动乱。
11.2.5核燃料或核废料、放射性有毒炸药或任何爆炸的核装置引起的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11.3 因不可抗力导致违约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二、违约责任
12.1 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2.2 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三、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3.1 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仲裁;
13.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合同修改:
14.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订立书面补充协议。
十五、合同文本:
15.1 本合同(共 页)一式 二 份,其中: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双方各执 份。
15.2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
发 包 人:(盖章) 承 包 人:(盖章)
住 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帐 号: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税务登记号: 税务登记号: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电工承包合同书篇六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约》等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xx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20xx 年 月 日。
三、承包工程范围:高压柜、变压器、低压柜就位安装及其调试。
四、工程造价:包工包料、一次性包干,即本工程总造价为大写(人民币): ;小写(人民币): 元整(含税及设计费用,不含高压进线费用)。已包括劳保及各种取费在内,并已考虑政策性调整和变动因素,不再作任何调整。在合同签订之日起4月1日前甲方应支付乙方总造价的50 %,即大写(人民币): ;小写(人民币): 元整;在乙方设备(以设计施工蓝图为标准)进场安装结束甲方初验合格后后三日内甲方应再支付乙方总造价的35 %,即大写(人民币): ;小写(人民币): 元整;该工程经当地电业局验收合格,送电后再支付乙方总造价的10 %,即大写(人民币): ;小写(人民币): 元,余5 %,即大写(人民币): ;小写(人民币): 元整作为维保金,维保期为一年,维保期满后付清全部余款。
五、双方职责范围:
(一)甲方职责:
1、甲方违反有关规定或约定未如约办理进度款项,愈期支付进度款,乙方有权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给付保护费用,承担违约责任,并按银行有关愈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向乙方每日续付合同金额千分之一的赔偿金。
2、甲方负责配电房、低压土建工程的施工,乙方应配合指导,施工完毕,乙方主动进场施工,配电房内土建工程按定额结算(参照20xx年定额标准和20xx年差价补贴)由乙方支付。
3、甲方应做好配电系统验收准备的材料,配合乙方的竣工验收工作。
4、乙方在工程施工中如有应甲方解决的困难,甲方应协助解决。
5、协助解决施工材料、工具临时存放的位置工作。
(二)乙方职责:
1、组织文明施工,确保安全第一,并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2、乙方须在与甲方签字施工合同之日起 90 天内完工并通过验收及送电交付使用。
3、乙方施工质量必需达到电业局标准要求,所有采购的材料、品牌必须与要求相符(变压器选用宁波奥克斯或山东鲁能,高压主开关选用厦门恒源新,低压主开关选用上海精益电器厂的产品,电缆选用远东或太阳),在实际施工中,如需更换材料,双方友好协商。
六、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完工及验收送电,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 元人民币(按合同总价标准);如超过一个月以上的,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伍仟 元人民币,同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另行选择施工队伍进场施工,乙方已经收取工程款项全部退还甲方并支付甲方总造价 10 %的违约金。
2.甲方须在该工程分三次向乙方付款的时间内按时付款,如不能及时付款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并按每笔进度款每日 1‰ 元违约金付给乙方。
七、签订合同时乙方必须附上施工单位各资质证明
八、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若发生争议,可在有关部门的协助下进行调解,如当事人调解无效,可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九、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及分包。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履行地宁德市蕉城区。
建设单位(盖章): 施工单位(盖章):
授权委托人(盖章): 授权委托人(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开户行账号: 开户行账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20xx年 月 日
电工承包合同书篇七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该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上营变电站引水工程。
2、工程地点:上营村。
3、工程主要内容:1500米dn40给水管道安装。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期限
工程期限8天,预定20xx年4月2日至20xx年4月10日止。
三、工程承包价及其它
总承包价80000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工程款项。
四、合同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提供乙方规划、设计、施工所需的相关要求及数据;
2、监督工期及工程质量、施工进度,配合乙方做好与工程相关的协调工作。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组织施工。
2、乙方保证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因素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
3、施工过程中,每个单项工程结束后及时清理打扫施工现场。
五、工程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相关验收规范的标准。
2、工程竣工验收后达到建设局要求,方为合格工程。
3、主要材料进场前必须提供样品合格证明,经甲方工程负责人及监理方共同认可,方可进场施工。
六、付款方式
工程结束付50%,整体工程验收合格后5日内付50%。乙方开户名称:禄丰万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账号:
七、工期延误
若甲方原因则工期顺延,若乙方原因则按500元/天罚款。工期严重滞后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乙方所完成工程量的支付。
八、工程保修期
工程保修期为工程验收后一年。
九、安全施工要求
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遵守甲方及监理方的相关规章制度,维护好相关设施和保护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并做好安全预防工作。乙方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认定标准
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发生,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一、违约责任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按合同法规定标准进行赔偿。若甲方在整体工程验收合格后,未将款项付清给乙方,乙方有权停止供水。双方如发生纠纷,通过协商未达成协议的,由禄丰县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双方二份,
十三、若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年 月 日
电工承包合同书篇八
总包单位:
分包单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杭州 弱电工程
2、 工程地点:杭州市 街道
3、 工程内容和范围:
甲方将弱电工程委托乙方进行施工、安装、调试和技术培训。工程包含下列系统:楼宇可视对讲系统、公共广播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和巡更管理系统。
二、 工程时间和进度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实际以开工报告与竣工报告日期为准。
三、 合同金额
1、 本合同总价以《 弱电工程预算清单》为依据。本合同确定为人民币(大写) ,合同范围内工程量一次性包干,包括完成工程的所有费用。
2、 因甲方要求增设设备和材料数量以工程联系单为准,设备和材料单价参照市场信息价,且同比例优惠,作为工程总造价的决算依据。
四、 付款及付款条件
合同签订一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合同预付款,待工程主体验收合格后一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设备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在15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5%,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的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余款。
五、 施工环境
1、 乙方应服从甲方的施工管理。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施工时造成甲方基建设备损坏,需由乙方按原价赔偿。
3、 甲方应根据工程进度完成配套工程、设施的建设,为乙方施工提供必备的环境条件。
六、 设备和材料
1、 乙方应保证提交的设备和材料都是全新的合格品,并附有完整的随机资料。
2、 乙方若使用替代品必须以书面形式说明并经过甲方同意。
3、 工程实施变更中所发生的设备和材料增减,以联系单和竣工图为准。
七、 工程质量
1、 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2、 经甲方确认有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地方,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整改费用由乙方自负。
3、 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接受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全过程的质量监督。
八、 检验和验收
1、 乙方按照规定的检验内容进行检验,并向甲方提供检验记录。
2、 乙方承建的工程全部完工后,并且乙方完成了设计方案书中的规定检验内容后,乙方将下列验收资料提交甲方:竣工图三套、操作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3、 甲方收到上述资料后,应当场签收,并组织验收,若通过验收则出具终验报告,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
九、 工程决算
根据第三款办理竣工决算。
十、 培训
乙方为甲方提供现场免费培训二人。甲方要求培训人员应能达到熟练操作及管理本系统的能力。
十一、保修和维护
1、 乙方为所提供设备提供保修和维护服务,免费保修期为12个月,免费保修期自工程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
2、 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对因非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设备故障(如自然灾害、供电事故、鼠害、虫害、人为故障等),乙方将按成本价收取费用。
3、 乙方收到甲方事故报告后,24小时内进行响应。
4、 在免费保修期外,乙方将继续提供维护服务,并按成本价收取费用。签订维护合同。
十二、违约责任
1、 若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违约方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2、 若因乙方过失,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按逾期天数偿付每天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
3、 若因甲方未能付款,甲方按逾期天数偿付每天合同总金额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
4、 任何一方支付的逾期违约金最大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五。
十三、不可抗力
1、乙方因遇到不可抗力如: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及其它由双方确认的不可抗力,而不能按期履行合同时,不应承担逾期责任,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问题。
2、发生不可抗力后,被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快地书面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当不可抗力消除后,被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传真形式通知对方,并以书面形式证实。
十四、仲裁
在履行合同中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讼。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工承包合同书篇九
项目名称:
签定日期: 20_年 月 日
水电暖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发包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陕西通惠环保人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厂区规划新建工程水电安装分部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施工合同,供双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陕西通惠环保人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厂区规划水电安装部分工程。
2、工程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县
第二条、承包范围:本设计图中主体结构需安装给排水、强电、暖气洞孔预留预埋与安装工作。
上述内容包括人工费、工具费、机械费、零星用铁丝铁钉费、劳保(手套、安全帽等)等。
第三条、承包具体工作内容:乙方承包各项内容均包括,熟悉施工图纸,室内水、强电、暖气安装工程。
第四条、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五条、承包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跟随模板及泥工工期 。
5.1开工日期:甲方提前2 天通知乙方进场。
第六条、施工质量:乙方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标注的水电暖设施定位、材料等级标准:按非国标等级标准执行。(pvc管、铜线)
第七条、工程量计算方式及承包价款:
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水电暖工程量套工程价款,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大写) 元整( 元/m2),总面积 m2,合计工程款(大写) (¥ 元)。
第八条、工程付款办法:甲方按第七条价款计算于乙方进场时预付乙方10%的工程款,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于乙方完成±0之后按第七条价款计算预付乙方40%的工程款,主体完工后按第七条价款计算预付乙方40%的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第七条价款计算预付乙方7%的工程款,剩余的3%作为维保金,待工程完工交付使用一年后一次性付清余下款项。
第九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9.1甲方提前2天通知乙方进场,进场前乙方对其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文明施工、施工技术交底、进度计划等交底。具体施工作业中必须设立安全标志、佩戴安全帽,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9.2乙方必须有一定操作技术水平,保证施工现场施工人数并保持施工人员的相对稳定使工程顺利进行。乙方不得使用未满18周岁的人员、不得带小孩进入施工工地。
9.3文明施工:乙方必须做好文明施工。
第十条、违约:双方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本合同条款所规定全部内容,如合同签订后,乙方未造成工程施工错误,甲方提出退场,甲方应支付给乙方所有损失。乙方自行退场,即自行放弃全部工程款并支付甲方损失。
第十一条、争议:履行合同中若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实技术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按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进行验收合格。事求是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其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经过协商另行补充。
第十三条、合同管理: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经双方签字或按手印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至工程完成,结清工程款后失效。
甲 方: 乙 方:
(盖章 ) (盖章)
201 年 月 日 201 年 月 日
电工承包合同书篇十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汉口北国际商品交易中心一期c区(强电)高低压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 武汉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汉口北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1.1 汉口北国际商品交易中心c区强(强电)高低压设备采购及安装等所有内容(不包括10kv高压线外),详细附件1《c区强电(高、低压)施工范围及内容》和附件2《c区强电设备和材料要求》
1.2 负责c区的电力报装。本工程属于交钥匙工程,工程竣工时乙方必须保证甲方整个c区设计范围内的正常用电。现场安全问题: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需对现场安全问题负责,若出现设备丢失,认为孙华、保管不当等导致的设备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
三、合同工期
2.1本合同工程工期(含设备加工和成套制作)20xx年10月15日前全部工程完工,(乙方必须完成设备安装类供电需求,保证空调、电梯、消防、装修的工程用电的需求),供电部门验收完成,项目送电完成。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达到甲方指定要求,符合国家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元
六、产品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方式及货物的保管
保险
6.1乙方负责办理乙方在施工人员的现场人员及现场设备、设施、材料保险,并支付相应的费用,此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包干价款中。
七、合同变更
甲乙双方若对合同提出变更意见,应采取书面形式(包括文件、传真等),正常情况下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向对方提出合同变更请求。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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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承包合同书篇十一
合同编号:
合 同 双 方:
发包方:
承包方: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工程(部分) 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经 文批准,建设 工程,已于 年 月 日经
过招投标,由乙方中标承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项目批准单位: 。
4、承包范围和内容: 。
5、 其他需要约定的工程概况内容 。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和监理单位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甲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未能提供施工场地,道路、水、电源未能接通而影响施工。
(2)甲方负责供应的设备、材料在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影响进度的。
(3)因设计变更而延误工期的。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以上而影响进度。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三条 工程总价
1、 本工程承包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
2、工程的承包方式为按甲方审定的本工程预算总额承包,包工包料(其中:不含 )。
3、 预算、结算编制依据:
4、遇下列情况,承包总价可作相应调整:
(1)本工程承包总价为暂估价,经双方确认暂估价有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费用变化;
(3)经双方审查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变更;
(4)经甲方批准在施工中增加了工程项目;
第四条 工程承包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万元。
2、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在-------天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期付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资料交齐后的-------天内支付到合同总价的--------%,其余-------%的
价款留做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未发生乙方责任的质量问题,甲方一次付清。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内,乙方将竣工资料(含发生的单项设计变更竣工资
料)送交甲方,经甲方审核后办理结算手续。
第五条 设备、材料供应
1、以下设备、材料的供应和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在甲方指定的仓库领取并负责运输到施工现场及运输费用:
2、除甲方供应以外的其他设备、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和费用。
3、甲、乙双方所提供的设备、材料在设备、材料到货前一天应相互及时通知,双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开箱检查、质量验收。
4、甲、乙双方所提供的设备、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并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设备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其复验、退换、返工、停窝工等一切费用。
第六条 工程分包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经甲方同意分包的专业工程,乙方必须将分包人资质交甲方备案后,乙方才可与符合资质的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否则,乙方将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将扣除分包部分合同款的 %的违约金。 2 、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乙方任何责任与义务。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人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失,
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甲方应在其实施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并承担由于其自身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责任。
(2)提供施工场地,提供开工条件。
(3)提供设备材料
甲方应负责提供合同约定应由甲方提供的设备、材料及其他实物。
(4)发布开工通知
甲方委托监理工程师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前向乙方发布开工通知。
(5)提供已有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已有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对乙方使用上述资料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6)及时提供图纸
甲方委托监理工程师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并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7)支付合同价款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合同价款和调整合同价款。
(8)工程竣工验收
甲方委托监理工程师负责或自行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2、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按时完成各项承包工作。乙方应在其负责的各项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保证甲方免于承担由于乙方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任何责任。
(2)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统计报表和施工资料,并配合设计完成竣工图。
(3)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统计报表和由乙方负责的施工资料,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并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和可靠负全部责任;
工程竣工后及时提交施工图和有关变更、洽商,配合设计院完成竣工图,否则乙方将承担违约责任。
(4)施工准备
乙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按施工总进度要求完成施工准备工作。
(5)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令
乙方应认真执行监理工程师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令,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作。
(6)文明施工
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施工全过程的文明施工措施计划。
(7) 保证工程质量
乙方应严格按施工图纸和本合同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对因自身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负责。
(8)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
乙方应按有关安全规定认真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和由其管辖的人员、材料,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地附近建筑物和居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害,对因自身原因引起的安全问题负责。
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对出现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的,一经确认,并对此而产生的后果负责。
(9) 保证工程施工进度
乙方应在保质量、保安全的前提条件下,按照合同上的施工进度要求按期完工,对因自身原因引起的总工期滞后,并对为此而产生的后果负责。
(10)环境保护
乙方应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工地及其附近的环境,免受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它因素所造成的环境破坏和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
(11)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施工噪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并按相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费用。手续办理完毕后,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甲方因上述事宜罚款,乙方还应向甲方赔偿因此产生的损失。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乙方会同甲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12)设备及材料保管
乙方应按照与甲方签订的现场设备及材料代保管合同要求,对现场设备及材料进行保管,但乙方不得擅自通知设备和材料厂家提前或推迟设备和材料的合同交货期。
(13)报送工程进度
每月 25日 前向甲方报送工程进度月报表一式二份(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进度等)和《甲方供应设备材料》月供应计划一式二份。
(14)完工清场和撤离
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地清理并按期撤退其人员、施工设备和剩余材料。否则,甲方可代其处理。
(15) 工程维护和保修
工程在移交甲方前,乙方应无偿负责照管和维护,移交后乙方应承担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若工程移交时尚有部分未完工程需在保修期内继续完成,则乙方还应无偿负责该未完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完工后移交给甲方为止。
(16)完成工程总结
乙方应在工程竣工投运后(以工程启动时间安排为准)一月内,完成针对自身在本工程中对合同的执行情况的工程总结,并以电子文件(1份)和书面形式(四份)上交甲方。
第八条 合同适用的标准和法律
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部规章和约定的其它行业规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施工应当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国家、电力行业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可约定使用其它行业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
第九条 施工图纸要求
1、根据工程施工要求,甲方可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并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乙方做好图纸保密工作。
2、乙方如有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合同约定处理。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乙方存档需要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甲方。
5、乙方应在施工现场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以供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查验时使用。
第十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质量目标:
(1)保证贯彻和实施工程主要设计的技术原则及国家、行业颁发的规范、规程;
(2)杜绝重大质量事故和质量管理事故的发生;
(3)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分项、分部工程合格率 %;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和管理人员、监理单位现场代表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一次验收合格。本工程在质量管理方面应执行的规程、规范如下:
以上如与国家及部现行标准不符按最新标准规范执行。
3、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 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资料。材料代用必须经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4、为了确保工程质量,甲方委托 按国家规定对工程进行全过程工程监理。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5、乙方应按质量验证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甲方。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派驻代表、监理单位现场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6、重新检验
虽经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当甲方认为需要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得顺延。 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其处理方案,应经甲方、设计 单位、监理单位及质量监督单位共同研究确定,并经甲方、设计单位签证后实施,一切
费用由乙方自负。
8、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低于施工图设计及质量标准的质量问题,经甲、乙双方及设计单位确认确需返工者,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9、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在工程竣工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10、工程竣工验收,应以竣工图纸及说明书、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竣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乙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竣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如甲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1、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验收前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不得动用,若甲方已经使 用,即视同已验收,由于乙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2、其他
(1)质量管理
乙方应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
(2)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详细作好质量检查记录。
(3)施工中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必须无偿返工。对后序施工造成较大影响的,不论最终结果如何,或出现永久性质量缺陷。
(4)因乙方责任造成施工不当,或因自身原因造成设备和材料不合格或损坏 ,应由
乙方更换、返工,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
(5)质量争议
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十一条 安全施工
1、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施工资质的有关文件。
2、乙方要严格执行安全作业规程(包括有关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工作方案和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3、工程项目开工前,乙方应对所属施工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4、甲方认为需要和乙方签订安全协议并交纳安全保证金的,乙方应与甲方签订安全协议并向甲方交纳安全保证金。
5、甲方对乙方的施工进行监督和指导。甲方安全监督人员对乙方施工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6、乙方应制订严格的安全施工方案并认真执行,乙方在完成本工程过程中因违反安全规定、规程或制定的安全措施不合理,不认真执行安全措施等原因造成的自身人员或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无条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按实际损失赔偿给甲方。
第十二条 工程保修期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保修期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工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年(该工程设计文件规定的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5)其他保修期限为:
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在保修期内出现乙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10日内安排修理。乙方拒不修理或不按期修复时,甲方可让第三方进行修复,其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应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三条 延期开工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条件开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3天内作出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如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的要求,工期不予以顺延。
2、乙方延期开工未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3、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四条 施工设计变更
1、乙方执行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图施工,发现设计差错缺漏不得将错就错或擅自修补,应及时向甲方代表提出变更设计申请。
2、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或同意乙方的变更设计申请,应按约定的期限送交原设
计单位审查、修改、补充,取得相应的图纸、说明,对于较大设计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还应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
3、乙方按照甲方发出的下列设计变更通知进行施工:
(1)增减合同约定的工程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4、因以上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5、施工过程中,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或对材料设备的更换,须由甲方的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更换。如乙方未经同意擅自更换或更改的,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且延误工期不予以顺延。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修理或返工直至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规定。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应交付日至实际交付日期间的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的 %计算。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应向甲方支付应交付日至实际交付日期间的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的 %计算。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工程价款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款外,还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款至实际付款日期间的违约金,每日按未支付价款的 %计算。 第十六条 索赔
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
2 、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应由甲方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乙方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乙方的其他经济损失,乙方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 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2)监理工程师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进行核实,核实后报送甲方确认;
(3)甲方在收到监理工程师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 天内未予答复的,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未经)确认;
3 、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和乙方商议确定索赔金额,在乙方的工程价款中扣除。
第十七条 合同解除
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发生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双方又未达成协议,导致工程停工或不符合合同质量要求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在连续累计停止施工超过 日后,乙方仍不履行合同或未达到合同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签定合同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签定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5、发生签定合同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 日内仍未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6、一方依据以上2、3、4、5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合同解除有争议的,按照本合同条款第 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7、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当在 日内妥善作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照甲方的要求将自有的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的条件。对乙方逾期不处理或不撤出的,甲方可以对其进行处置,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8、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雪、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承包商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乙方向监理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以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乙方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监理工程师核实后,报甲方确认。
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如果我公司为甲方,去掉①、⑤。)
①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②甲方、乙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③乙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
④停工期间,乙方应甲方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⑤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⑥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保险
1、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员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具体投保内容,由乙方按有关规定或与被投保人另行协商确定。
第二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任何一方对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二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未尽事项,双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合同另有规定或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将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分包或转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3、如合同中任何一方有需要保密的技术、图纸、资料,对方应负有保密的义务。
4、合同附件有:
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 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行失效。
6、本合同正本------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副本-------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合同签约地点: 秦皇岛市海港区
甲方(盖章):
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帐号: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乙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签约日日
电工承包合同书篇十二
发包方:湖北嘉晟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李健 弱电安装工程队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嘉鱼国际大酒店》弱电安装工程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承包方式:
4、 工程范围和内容:根据甲方提供的装饰平面图纸由乙方负责设计和组织施工。
① 综合布线工程:全酒店安全监控部分、背景音乐部分、会议音响系统、多功能厅音响系统、闭路电视系统、巡更系统、电话系统的综合布线工程。
② 监控系统的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酒店所有公共部位(电梯、走道、大堂、厅等)
③ 酒店背景音乐和广播系统的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
④ 一楼宴会厅音响系统和三楼多功能厅音响系统的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
⑤ 酒店闭路电视系统的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
⑥ 酒店安保巡更系统的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
⑦ 酒店内网络商务系统的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
⑧ 酒店电话通迅系统的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地。
⑨ 施工队进场后如不按规范以及甲方要求施工将无条件清退出场,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自20xx年 7 月 日开工; 20xx年 月 日竣工。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合理安排进行安装施工,不得延误其它工种施工,配合甲方共同协调如遇到疑难问题,甲方配合乙方共同解决。
第三条 弱电安装工程人工费及售后服务费
该弱电安装工程人工费人民币:肆万贰仟元包干;(420xx.00元)售后服务费人民币:壹万元整。售后服务费留在甲方处,作为竣工交付后的工程设备的维修、质保费,待质保期满扣除维修费用后,余款退给乙方。
第四条 设计与施工质量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现行《四星级酒店弱电设备安装、综合布线、调试工程设计标准》执行。按《建筑弱电安装调试工程施工规范》组织施工,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行业规定的《弱电安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并留有与电梯、公安110报警对接端口,留有设备升级的空间。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要求施工人员按规范操作,绝对服从甲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和质监单位及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 材料的领用、保管、及退库
乙方有责任帮助甲方采购到符合设计意图的国内一流设备和相关材料,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乙方领用材料时,应办理领料审批签字手续,领出的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在隐蔽工程安装完未封闭前,甲方派员核对材料实际用量,如发现材料遗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如发现材料质量不合格时,应立即退回仓库退换。所有施工用材料不得拿出工地,如有发现未经批准将材料拿出工地视为盗窃行为,罚款500—1000元,情节严重者将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单项工程施工完毕的成品、半成品由甲乙双方共同看护。
第六条 安全事项
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遵守工地安全管理制度,遵守工地的有关治安管理条例,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严格遵守、执行《国家安全施工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违章操作。如乙方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事故,全部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付款方式
乙方进场施工拾个工作日后,甲方适当付给乙方人员生活费,以后则按每月的工程进度75% 申请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甲方试运营)付清乙方人工费。留下的售后服务费壹万元,待满二年后办理服务保修费结算余额退给乙方。在质保期限内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的通知后应立即进行修复。乙方如不能即时维修,甲方可另请他方维修,其费用由乙方售后服务费中扣除。
第八条 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日 月
电工承包合同书篇十三
发包方(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
承包方(简称乙方):
委托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就 工程承包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内容:
4、承包方式:□包全部材料;□包工,包全部材料;□包工,包部分材料;□包清工。
5、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单价 ;工程量(约)
总价(约)为人民币 元,大写: 以实际确认工程量为准。
(2)因变更等导致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须有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书面文件。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合同工期为 天,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验收。
2、因乙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日期竣工,乙方自愿接受甲按每逾期一天 元的罚款,并承担因工期延误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因非乙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等导致工期顺延,须有甲方及监理共同出具书面的文件。
第三条、工程质量
1、本工程执行甲方发布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技术参数和施工现场签发的技术交底。
2、若乙方施工的工程达不到上述质量要求的,甲方代表或现场监理有权要求乙方返工,直到符合上述工程质量约定。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返工的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工程质量约定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质量监督
乙方应接受甲方、工程监理、房产项目部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与检查,并为此提供便利。
第四条、工程验收
1、工程完成后,乙方应按规定提供完整的技术、安全整套资料,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单项工程初步验收。
2、如初步验收中发现不符合本合同第三条工程质量要求的,乙方应无条件返工,并承担全部返工费用,合同工期不顺延。乙方返工修好后应重新向甲方申请验收。
3、待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方可签署工程结算单。
第五条、工程保修
1、本工程保修期为12个月,自整体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本工程甲方预留工程总价款的5%作为保修金,计 元。因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尽保修义务,乙方不及时维修时,甲方有权动用保修金请人维修,无论乙方签字与否,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保修期满经主管部门、房产项目部、甲方及物业公司审验后,方可办理保修金结算。
第六条、工程款的结算
1、中间付款及结算:由项目经理、技术员根据工程进度、质量情况开据形象进度单,工程科签字,工程部审核,主管副总审批后,予以入帐。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85%(包括施工期间的中间付款、支取的生活费、饭票、甲方代乙方垫付的工人工资等)
3、工程变更、奖罚、结算工作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完成,甲乙双方应就该事项形成确认一致的书面文件。
4、保修期满经验收合格签字后15日内付清余款,无保修期的工程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甲乙双方就本条第3项内容形成确认一致的书面文件后20日付清。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协助、监督施工管理协议书的落实;
2、明确工程部 、项目部 为落实本合同的责任人。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接受甲方及所在小区、项目部的管理,遵守甲方及小区、项目部的规章制度。
2、认真遵守和落实甲方与房产项目部签订的施工管理协议书。
3、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材料丢失、损坏、浪费和人工费亏损等,一律由乙方承担责任。
4、明确 为施工现场落实本合同的责任人。
5、在甲方逐次付款时,乙方应将甲乙双方确认的工资单一式两份分别报工程部、财务部。若乙方没有按本款约定发放工人工资或上报人工费发放名单或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为此给甲方造成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并且甲方有权暂停支付乙方的剩余工程款。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对其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第九条、分包
1、本工程不得转包,一经发现,将清出现场,已做工程量不予结算。甲方有权另选施工队。
2、本合同的主体工程不得分包。若部分分项工程确需分包时,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应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备案。
3、乙方对本合同所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分包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与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与疏忽。
第十条、安全施工与检查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甲方及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或违反规章作业等原因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实施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并对施工人员的安全负全责。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提交衡水仲裁委员会仲裁;□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签订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公司办公室、主管部门、财务部、房产项目部、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1、乙方施工队进入工地必须服从小区办、工程科的管理。严格按图规范施工,对甲方的变更必须有小区办签字,报工程部备案。1千元以上的变更相应增减。
2、乙方施工队在施工过程中因人员因素造成的工程质量不能保证,工期滞后两次的。甲方有权责令施工队退场,合同作废。原施工队所产生的费用甲方不予结算。
3、施工期间乙方要合理使用、看管材料,严禁浪费、丢失和闲置。违者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工承包合同书篇十四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建筑工程项目管理,适应建筑市场的需要,强化公司内部分级承包管理职责,杜绝各种建筑材料浪费和流失,增强建设活动中的质量意识,安全意识,按时完成任务,经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本工程项目承包给乙方承建,并经协商条款如下,以利遵照执行。
一、工程地点及名称:
1、工程项目地点:
2、工程项目名称:
二、工程承包方式及内容:
1、工程承包方式:包人工费、包机具、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包工地临时用水、电搭设、包室内、外排水安装、包强、弱电线管线盒预埋,下水管全部接至检查井,空调集中排水管安装,大便器及安装。天然气洞、空调洞、抽油烟机、热水器、预留孔洞的预埋。避雷、消防安装。
2、工程内容:乙方按照设计图和变更通知进行水、电工范围内施工。按设计图要求的全部水、电、管网、防雷网、消防等水电工所有人工机械安装,厨、卫、阳台下水补漏等。主线管(强弱电)安装到各户门口梯间,室内只在屋顶预埋线、管、盒。供水不在本
工程范围内。每个门面预埋一个厕所下水管,单独预埋。
三、承诺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
住宅小区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 元,总计工程款为人民币 元,以实际建筑面积计算为准。此单价为一次包定单价,一切人工费涨跌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以上价格包括安全搭架费用在内,工程符合质量要求,每月按工程进度的人工工资80%付款,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月内付全部工程款的70%。三个月内付清工程款的95%,5%留作质量保修金。质保期两年。一楼浇板后开始拨款。
四、工程质量验收工期要求:
1、工程质量及检查验收,甲乙双方配合做好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若发现工程质量问题,立即进行处理,因施工不当造成质量不合格的,由乙方负责返工并赔偿材料费。工程质量验收,按照建筑施工验收规范标准执行。所用材料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的产品。
2、本工程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前竣工。动工晚的分栋从开工之日起计算九个月内必须完工。
五、安全事项:
此项工程的安全工作,由甲乙双方共同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乙方必须对所属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及培训,严禁违章违规操作,严禁酒后施工作业,严禁带病上高架施工,严禁不带安全帽、保险带进入施工现场,发现一次,每人扣罚款100元,在当月拨款中扣除。做好安全防护保护。若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部份经济责任和全部法律责任,赔付金额在两万元以内的由乙方全部承担,赔偿金额超出两万元以上的由甲乙方共同承担超出金额各50%的经济责任。
六、其他事项: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接受建设方施工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随意施工,否则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并在当月承包费中扣除。
2、农忙时如需水、电施工,乙方必须保证5人以上在场施工,如因无人而造成其它工种停工等待,少1人按照每人每天扣罚款100元,并扣罚所延误工期罚金每天500元,以此类推,在当月工程款内扣除。
3、乙方须用的工具,由乙方自行负责,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乙方如不按甲方项目部规定的工期按质按时完工,不服从施工安排管理及质量安全管理不力造成隐患,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对已完工程减出不合格部分及材料浪费损失后,按已完工部分比例工价的70%计算支付乙方,并清除出场。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出施工场地。
5、乙方应凭证上岗,如因无证上岗而受到上级单位处罚,一律由乙方负责承担经济处罚。
6、乙方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如其员工在工地内吵架一次,每人罚款100元,打架一次每人罚款200元,在当月扣除。
七、保修责任: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乙方必须在国家规定质保期内对其施工工程进行维护保修,工程验收后在总工程款内扣除5%的质量保证金,交付使用后两年内无质量问题,甲方向乙方付清保证金,在保修期内如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维修材料费用,如乙方不履行保修责任,甲方有权另请他人维修,并在保证金内支付费用,如三次以上通知乙方仍不进行维修的,乙方自愿放弃质量保证金。
八、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按甲方的工期、工程质量要求组织人员施工,若延误工期,质量验收不合格,除扣罚延误工期罚重金每天500元以外,违约金按工程结算总额的10%计算,在乙方结算工程款内扣除。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存三份,乙方存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工承包合同书篇十五
甲方:鑫裕装饰工程责任有限公司(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装修施工地
2.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清单,并注明所需要材料的数量。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乙方供应的水电材料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自带施工地必须工具(锥子,切割片等),要保证安全性,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工具维修费和损耗费用。
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施工规范》gb50210—20_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27—20_并参照《广东省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标准及其他db—35/t98》及《深圳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施工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两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第四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等的现场管理约定
1.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4.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5.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每日至少清洁一次。
6.乙方如因施工原因需居住在现场,日常用水、用电等必须注意安全,工地发生工伤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现场。
8.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供的装修材料出门,若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五条 :关于工程价款、承包内容、施工工艺、结算的约定
1 在工人进场后三天给部分生活费,施工中途在给予部分生活费,工程完工后全款付清。
2.乙方承包内容:
(1)水电开槽、布线、穿线、埋槽;
(2)所以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清运(每天现场整理装袋);
(3)水电施工地穿墙、打孔、切割;
(4)开关面板安装;
(5)后期灯具的安装。
第六条:工程结算方式,按实结算、总价结算元/平米(套内面积)。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 的违约金。
第七条纠纷处理方式: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执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
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事,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10%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 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延。
第九条:其他约定1.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2.甲方在入住前可以要求乙方5次来现场配合其他工作的交叉施工,超过5次部分每次甲方需支付乙方30元/天的劳务费。
3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和产品造成的质量问题有乙方免费维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必须半小时内到达现场。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原因造成的问题,甲方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乙方维修费用。
第十条:附则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签订后过程不得转包。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水电过程保修五年,过了保修期乙方来维护甲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甲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电工承包合同书篇十六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弱电工程设计及施工达成意见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弱电工程设计及施工
2、工程地点:
第二条 工程内容
按照甲方确认的设计方案、系统功能、设备材料,由乙方承包整个系统的设备供应及安
装和调试,包括:
第三条 承包方式
乙方采用甲方确认的材料、设备、配置方案,以包工程设计、包材料与设备的供货与运输、包安装、包调试、包工期、包安全、包风险、包验收通过的方式承接本工程。
第四条 工期
1、乙方应在 天内完成工程施工并通过甲方的验收。按以下的(打√)方式确定安装工程的开工日期:
(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进场开始工程安装;
(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开工指令单确定的开工日进场开始工程安装;
2、安装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工期延误的,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后工期可调整,并据此重新确定竣工日期。
第五条 材料、设备明细及单价
1、甲方作为合同的见证单位。
2、材料、设备的实际数量以双方的工程签单为准,并作为工程款结算的依据。
第六条 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一)工程造价:
本合同暂定总造价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元。工程完工按甲方确认的工程量结算。
(二)付款方式:
1、甲方根据工程进度和合同履行情况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1)本合同签订后,货到现场并经甲方开箱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工程造价的 %。
(3)弱电工程布线完工后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验收等文件并经甲方确认,甲方在接到乙方的报验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完成初验,并于初验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暂定工程款的 %。
(4)弱电工程系统安装完成及调试后,甲方及其委托的单位进行验收(验收时间为 个工作日)及评定质量等级,双方办理完所有的竣工手续后 个工作日内付至结算工程款的95%。
(5)余款5%作为保修金,甲方在保修期满10个工作日内会同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组织复检并在办理保修终结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期间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无息向乙方结清。
2、乙方应按政府部门的要求办理好所有的手续并缴纳有关的费用和税金。
3、以上款项的支付,甲方均以期限为六个月的承兑汇票支付,若甲方或乙方要求以支票方式支付的,则需扣除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4、每笔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发出付款通知书,并提供合同约定的相关资料,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付款。付款时,乙方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有效的等值发票,否则,甲方可顺延付款且扣除相应税金后支付。
第七条 质量要求及验收
(一)质量要求
1、质量要求依据:
2、乙方承诺: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具备国际、国内安全产品认证书和质量合格证书,并符合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的规定并具有满足整个系统要求的功能,是该产品的生产厂家原厂生产的产品。
(二)验收
1明书、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布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2、乙方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将产品运到指定地点后应立即知会甲方,由甲方对照订货单与有关设计文件对产品的数量、型号规格、外观等进行开箱验收,核对无误后设备方可进场安装。在开箱验收时,乙方应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装箱单、产品试验报告单、操作维护手册、技术说明书、“三包”保修卡、产品及相关材料的国际、国内安全产品认定书和质量保证书等交甲方确认。整机或配件为进口产品的,还应出具产品的生产厂家资料、原产地证明、进口许可文件、海关完税证明、进口关税证明,保证达到甲乙双方确认的设计方案中的功能。进口产品的外文资料乙方须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中文翻译资料。
3、工程验收以工程施工图纸及设备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布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4、隐蔽工程在乙方自检后填制记录表,持表通知甲方检查,甲方自接通知之日起 天内到场验收,经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由双方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甲方逾期不到场验收的,乙方可自检,并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施工甲方应予承认,若事后甲方提出复查,复查结果合格则复查费用由甲方负责,若复查结果不合格,复查费用和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工期内完成工程安装并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验收。工程经甲方及其委托的单位验收达到标准后双方签字盖章。同时,乙方将竣工验收资料(包括竣工图)一式 份向甲方移交。
6、如果在验收中产生纠纷,由 技术质量监督部门检验。
第八条 保修条款
1、本合同设备、系统、工程的保修期为 年,自安装工程通过甲方验收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设备、系统、工程发生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的3个小时内派员到场维修,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损坏,乙方免收一切费用(包括免费更换零部件);否则,乙方可适当向甲方收取更换的材料、部件的成本费。若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不及时派员维修,甲方、物业管理公司可另请人员修理,费用在保修金中扣除,如保修金不足以支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在保修期内,乙方至少每月1次派员前往设备、系统、工程现场对设备、系统、工程
3、保修期届满之日起,设备、系统的保养维护服务内容、费用及支付方式等有关事宜由乙方与甲方或其属下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另行签订维护或服务协议。
4、保修期满后,乙方应建立24小时电话热线跟踪服务,若设备、系统、工程发生故障,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赶赴现场维修,属产品质量问题以成本价维修更换
第九条、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补充设计方案、安装施工方案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现场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3、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4、甲方委派现场代表 监督、检查产品、工程的质量,负责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问题,并参与产品、工程的初验、验收和签证工作。如现场代表变更须通知乙方。
5、在具备验收条件的情况下,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产品、工程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对产品、工程进行验收,否则视为认可,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办理结算。
6、如有隐蔽工程,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否则视为认可。
(二)、乙方义务
1、按有关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好所有手续并缴纳有关费用。
2、在施工前的 天必须把有关的设计、施工方案送甲方审查。在不降低功能和质量的前提下,按限定造价安装。
3、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问题。
4、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设备和器材验收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和遗失均由乙方负责,同时乙方须按约定工期施工。
5、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如在施工期间发生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6、保护现场所有已完工的建筑及建筑装修、设备、器具等。如在施工中对甲方或其他住户的财产造成损害,应负责赔偿。
7、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生故障的系统器材免费进行更换或维修。
8、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9、遵守甲方有关场地管理的规定并办理有关的手续,服从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
10、工程完工后的场地清理(包括堆积物、临时设施拆除等),做好成品保护的协调工作。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甲方按应付而未付款金额的 1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通过甲方验收的,每逾期一天,按本工程造价的 1 ‰向甲方计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4、乙方提供的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等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的,视为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因此解除合同。若甲方同意乙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更换,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5、若乙方的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售后服务质量未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要求或验收不合格、或进度上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若甲方同意乙方继续履行的,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进行更换、维修、整改直至通过验收,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经济损失;由此而延误工期的,须承担违约责任。
6、若乙方所提供的产品非生产厂家原厂生产的产品,甲方可拒绝验收。若甲方已使用乙方提供产品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非原厂产品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据此解除合同。
7、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否则视为默认,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但如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必须承担违约责任。验收后甲方提出复查的,复查合格时费用由甲方承担;复查结果不合格的,复查及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8、乙方人员在施工区内出现打架斗殴、损坏工程成品、安全事故等情况时,每出现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 元的违约金,因此引发的各种损害赔偿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甲方可直接在应付乙方款项中扣除。
9、甲方依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乙方所有人员、设备必须在甲方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撤离施工现场并向甲方移交有关的所有工程资料和甲方交予乙方使用的材料、工具或其他物品。
第十一条 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合同终止
(一)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另须按工程造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一)款的违约情况(包括因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保密条款
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
2、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方应按工程造价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四条 免责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法律适用
对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而发生争议的,合同各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七条 其他
1、若甲方需在本合同约定的标的或工作量以外委托乙方完成一定的工作量,应以正式书面形式将具体工作范围、价款、完成时间、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通知乙方。没有甲方正式书面委托而进行的工程或工作量,甲方不予结算。
2、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工程竣工验收和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4、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其他约定: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
电工承包合同书篇十七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 )和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 则,双方就本工程合作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
一、合同名称、地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施工范围:
范围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 天。(包括法定节假日)
四、合同价款金额(大写): (人民币)¥: 元(合同各子系统价格明细见附件)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甲方确认后按实际发生的设备、线材及工费相应增加。
五、合同付款方式:
(1)预付款:在签订合同之日后3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预算金额的 %作为预付,合同签订后15日内乙方设备运抵现场。
(2)乙方设备到场一周内,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预算金额的 %。
(3)中继款:在工程开始后两周,经乙方提出,甲方对乙方工程进度验收认可后,在7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预算金额的 %。
(4)验收合格付款:设备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以后,由甲、乙双方合作进行实际工程量的结算,并出具工程结算书。在结算书经双方签署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
(5)质量保证金: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一年期满7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
六、甲方责任
甲方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甲方提供施工场地、环境和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要条件。
(2)协调土建、装修和相关配套公司与乙方的关系,提供必要的施工资料、环境,并配合乙方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不影响乙方施工的进行。
(3)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设备款项以及施工款项。
(4)工程结束后,甲方应根据乙方的申请及时进行工程验收工作。
(5)甲方应对涉及本工程的各类图纸、资料、文档等文件严格保密,未经乙方允许,不得透露给第三方。
(6)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后,由甲方负责成品保护工作,验收前产品产权归乙方。
(7)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另行约定。
七、乙方责任
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程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 (2)编制工程的预算,施工进度计划。(3)工程经竣工验收(包括中间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后,由甲方在验收报告上签字,作为乙方交工的证明文件。验收不合格时,由乙方进行返工或修理,并负担全部返修费用。
(4)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5)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乙方应对涉及本工程的各类图纸、资料、文档等文件严格保密,未经甲方允许,不得透露给第三方。(7)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另行约定。
八、工程进度变更
8.1暂停施工
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乙方实施甲方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应当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甲方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8.2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不可抗力。
(4)双方约定或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乙方在8.2款情况发生后3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2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九、竣工验收
9.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9.2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7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3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9.3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甲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十、售后服务及保修
10.1在工程验收后,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设备实施保修及售后服务,设备的免费维修期为一年。一年后,乙方定期负责设备的维护保养,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且只收取施工费和设备成本费。
10.2在本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外,若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维护维修指导,双方可另行商定。
10.3售后服务其他细则详见公司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10.4甲方对售后服务有其他合理要求,需与乙方另行商定,经乙方认可后可作为合同条款。
十一、不可抗力11.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11.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乙方向甲方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11.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甲方乙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乙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
(4)停工期间,乙方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其所在单位负责承担;
(5)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十二、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文本;
2、设备清单(详见合同附件);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十三、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十四、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五、违约处理
15.1 甲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甲方不按照协议规定按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乙方有权收取滞纳金。滞纳金以合同违约款为基数按日息0.1‰(千分之一)累计收取。
(2)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5.2乙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则被视为延期行为,每延期一天,甲方有权扣除违约合同部分款额的0.1‰(千分之一)。如因甲方、第三方或不可抗拒因素所造成的工程延期,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不应被视为违约。
(2)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5.3其它违约责任或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15.4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六、争议处理
16.1甲方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天津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6.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七、合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工承包合同书篇十八
湖北迪峰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于 日于大冶市签订本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承接甲方 厂房弱电工程承包项目 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概要
双方同意由乙方承接甲方的厂房弱电工程承包项目,由乙方提供系统所需的相关设备及部件,并由乙方负责本合同项下的系统材料供应、配备、运输(设备运至甲方指定地点)、技术文件的提供、安装、技术培训、验收、质量保质期服务、及为完成合同所需的其它工作等。 第二条 工程内容及设备清单
1、弱电管井
2、1#、2#厂房桥架
3、机房装修
4、综合布线
5、监控设备
6、网络设备
7、背景音乐
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设备应当是全新的且是合同指定的产品。 设备清单(详见本合同的附件)由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一同予以确认。
第三条 合同总价款
1、合同总价款为(小写)¥753,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伍万叁仟 元整。
2、本合同总价款已含国家正规的税务发票及政府规费(如需)等全部费用。
3、经甲方同意所增加的预算外工料费用,双方应在工程完工后另行一次性结清。 第四条 合同价款的支付
1、本合同签定后,甲方即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 95 %预付款,计人民币(大写):柒拾陆万元 整,(小写)¥715,350元;付款方式为:公对公帐户支付;
2、乙方安排系统安装调试,项目结束,由甲、乙双方相关人员组建验收小组负责工程的验收,验收合格后,经双方签字确认,乙方即开据合同金额100%的正规税务发票。
3、剩余合同总价款的 5 %计人民币(大写):叁万柒仟陆佰伍拾元 整,(小写)¥37,650元作质保金,1年后如无质量问题,甲方应于7日内以现金或电汇方式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方式
1、质量保证期:自双方签署书面的验收合格文件且全套弱电系统连同技术文件和工程均交付甲方之日(即工程实际竣工日)起计满1年。在该期限内,乙方收到甲方出现使用故障的任何书面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答复,24小时到达现场,乙方负责免费检查及维修至系统正常运行。如故障是因人为或意外引起的,需调换的设备或零件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2、保修维护响应时间7*24小时。售后电话:.
3、当甲方出现简单技术问题时,乙方应提供电话咨询;电话咨询无法解决的复杂技术问题,乙方应12小时内到现场服务;重大技术问题应在7小时内到现场服务。并保证在24小时内为甲方解决问题。
4、乙方提供对系统的终身维护和技术支持,质量保证期满后,乙方维修本合约项下的系统设备仅收取材料费,免收人员服务费。
5、乙方保证至少一次派出工程人员1-2名至业主单位进行定期巡检保养。具体巡检保养计划可根据用户要求做适当调整。必要时可联系厂家售后服务人员共同进行巡检,以达到更佳效果。 第六条 工程安装、调试工程工期: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执行.
1、甲方应负责提供系统安装和调试的必要条件,做好施工方的现场协调工作,积极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条件具备后,甲方通知乙方开始施工。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安排货物进场,货物到达现场,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后进行安装。
2、工程安装完毕,乙方应于工程安装完毕后7日内调试完毕。系统安装、调试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应立即返工直到达到标准。
3、乙方安装人员按双方事先确认的平面图纸文明施工,若甲方临时更改方案及产品,需书面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后执行。 第七条 质量保证
1, 质量标准及技术标准以合同附件为准。
2, 乙方保证提供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皆为全新原厂正品,应满足甲方生产、使用的需求,符合合同及附件对系统的要求设计要求、技术要求、品牌要求和甲方的使用要求,并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质量标准。
3,如乙方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改原配置的,应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且更改后的配置与原系统配置相当或更优越。 第八条 技术支持及服务
1、在系统正式投入施工后,乙方保证派遣专业技术人员按施工的不同阶段指导实施,并保证进度。
2、乙方的施工安装调试应严格按规定进程进行,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3、工程施工完毕后,乙方将派专业技术工程师为甲方操作及管理人员提供系统的技术培训,保证甲方操作及管理人员能正确掌握操作流程及日常故障的检测及排除。
第九条 验收和移交
1、验收由甲乙双方技术人员共同进行;
2、主要设备到达现场,乙方应及时申请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2日内组织验收,并填写验收报告,如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
3、系统调试开通壹周内,甲乙双方主管部门组成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双方指派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对系统作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验收资料及工程图纸等相关技术文件,各方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并由乙方移交给甲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工程的规模、设备规格、安装地点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解除合同,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为未履行部分工程款总额的40%。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场地等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工程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停工期间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根据逾期款额和预期期限按照日千分之六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5、甲方拒绝接收设备和部件,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的来往运费及额外产生的仓储费等乙方实际所发生的损失;
6、由于保管不善致使乙方提供的设备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设备不符合本合同及附件规定的,乙方应视系统的具体情况予以修复或更换,并承担因修理、更换造成的相关费用。
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交付工程,需支付违约金。延迟10天(含10天)之内的,按200元/天支付违约金;超过10天的,按400元/天支付违约金。
3、由于质量整改而造成的进度延误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未按合同提供设备保修服务的,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责任的免除
1、因不正确的保管、安装、使用、操作等行为引起的产品乃至系统问题,均应由本方承担责任。
2、发生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均应当免除对方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损失扩大的,由该方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由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在设备保修、维护期届满之日终止。 第十四条 纠纷的处理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传真及复印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