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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钢材委托加工合同(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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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钢材委托加工合同(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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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钢材委托加工合同篇一

乙 方(加工方):

1、经双方同意,甲方委托乙方在乙方工厂加工钢材 ,签订条款如下:备注:实际委托加工的数量以甲方最终交付的数量为准。

2、原材料的交付

原材料交付地点:____________ 原材料提供方:____________ 原材料运输:____________ 甲方交付乙方原料时,双方应在交接时制作并签字确认原材料交接清单。如果本合同原材料的情况与甲方实际交付有出入,以原材料交接清单记录为准。

原材料的重量计算方法:以_____实际过磅为准。原材料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 )或供货钢厂标准( )【选择其一】。乙方限于在确认原材料交接清单后__日内,向甲方提出原材料质量异议。

3、成品的交付

成品交付地点:____________ 成品运输:____________

成品交付时间:自乙方收到原材料后___天后,且在___天之内交付。成品的重量计算方法:以_____实际过磅为准。成品的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交付成品时应一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成品的质量保证期:交付成品后___个月。

4、成品的验收

甲方负责验收,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出具成品收货证明,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甲方可拒绝出具成品收货证明,甲方有权在出具成品收货证明后__日内,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向乙方提出成品质量异议。如有争议,以甲乙双方委托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5、加工费(含税)及支付

加工费:______元/吨,以原材料重量( )或成品重量( )为计算标准【选择其一】。总价款: 元(大写:____________人民币)加工费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应在收到加工费后___天内向甲方交付发票。 加工费的支付方式:以现金( ) 或银行承兑汇票( )支付,贴现费用由__方承担【选择其一】。 乙方交付加工成品不以甲方支付加工费为条件。

6、乙方交付加工成品的担保(具体考虑乙方的资信情况协商确定)

7、违约责任

(1)甲方交付原材料后,如变更加工要求,应赔偿乙方因此导致的费用和损失。

(2)乙方逾期交付成品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逾期交付超过___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原材料或退还原材料价款。

(3)乙方加工的成品不符合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甲方有权要求修理、重作、减少加工费、赔偿损失等,如果经__次返工仍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提前交付成品,甲方有权拒收。

8、纠纷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9、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钢材委托加工合同篇二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钢材加工等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根据生产或贸易需要,委托乙方加工卷板,该卷板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2.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开具加工通知单,甲方确认,除此乙方不得擅自挪用、调拨和加工所有权属甲方的货物。

3.乙方根据事先约定的提货时间,加工好指定钢材,保证甲方准时提货。如甲方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提货,应提前8小时与乙方协商,甲方将尽量满足乙方需求。

4.甲方同意乙方按照“附件一《加工单价表》”的内容收取加工费用。如遇市场行情变化乙方需要调整收费标准,双方可以协商。

5.协议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协议,应立即将情况以最快方式通知对方。按照不可抗力因素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但因战争、暴动、地震等重大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协议不能继续履行,则双方均免于责任。

6.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7.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8.本协议有效期从签订之日起到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钢材委托加工合同篇三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的原则,就甲方委托将甲方提供的下列产品进行热镀加工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规格型号: 重量: 数量: 价格: 元/吨

第一条:技术标准质量保证:

1. 质量技术要求标准,本协议所列产品的加工与生产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3912-20xx内容。

2. 乙方加工本协议镀锌产品保证其应符合gb/t13912-20xx标准所规定。

3. 如甲方有特殊工艺要求,双方协商后乙方按照甲方提出的标准另行制定操作规程。

4. 因材质和工件厚度、长度等因素造成的工件变形,应视为正常情况。

第二条:提货方式:

1. 由甲方负责接送运输。

2. 甲乙双方在黑白件交接上,双方库管人员当场清点交接清楚,并给乙方出入库签字。

第三条:交货时间:

1. 甲方货到乙方加工厂后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天内交货,如因天气、停电等自然原因,电话通知甲方延期交货,甲方如有特殊要求,需提前两天电话通知乙方。

2. 交货时由甲方质检人员到现场卸车验货,验收合格并清点数量后签字,后续工作有甲方负责。

3. 乙方会按iso9001:20xx gb/t19001-20xx质量管理进行规范操作,尽量避免工件丢失;如出现数量丢失现象,甲、乙双方查明原因,如乙方过错,按照黑件成品市场价格赔偿。

第四条:付款方式(月结):

按批次,一次一结,乙方开增值发票,甲方付款。

另:工件加工单价乙方根据市场变化,可有甲乙两方协商更改。

第五条:包装标准: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要求进行包装。

第六条:验收标准、方法及处置方式。

1. 甲方需按照国际gb/t13912-20xx内容的黑件标准进行供货,如工件表面存在缺陷(油污、油漆、工艺孔等)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概不负责任。

2. 如有特殊工件,乙方在镀锌工艺上需要甲方配合作流锌孔工艺,双方及时沟通,以免造成质量问题。

第七条:违约责任:

违约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八条:解决争执方法:

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执,双方应本着真诚、合作之精神,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可到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九条: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 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钢材委托加工合同篇四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钢材加工等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根据生产或贸易需要,委托乙方加工卷板,该卷板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2.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开具加工通知单,甲方确认,除此乙方不得擅自挪用、调拨和加工所有权属甲方的货物。

3.乙方根据事先约定的提货时间,加工好指定钢材,保证甲方准时提货。如甲方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提货,应提前8小时与乙方协商,甲方将尽量满足乙方需求。

4.甲方同意乙方按照“附件一《加工单价表》”的内容收取加工费用。如遇市场行情变化乙方需要调整收费标准,双方可以协商。

5.协议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协议,应立即将情况以最快方式通知对方。按照不可抗力因素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但因战争、暴动、地震等重大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协议不能继续履行,则双方均免于责任。

6.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7.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8.本协议有效期从签订之日起到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约地:

钢材委托加工合同篇五

合同编号: 合同履行地点:    签订时间:

甲 方(委托方):

乙 方(加工方):

经双方同意,甲方委托乙方在乙方工厂加工钢材 ,签订条款如下:

备注:实际委托加工的数量以甲方最终交付的数量为准。

2、原材料的交付

原材料交付地点:____________ 原材料提供方:____________ 原材料运输:____________ 甲方交付乙方原料时,双方应在交接时制作并签字确认原材料交接清单。如果本合同原材料的情况与甲方实际交付有出入,以原材料交接清单记录为准。

原材料的重量计算方法:以_____实际过磅为准。

原材料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 )或供货钢厂标准( )【选择其一】。乙方限于在确认原材料交接清单后__日内,向甲方提出原材料质量异议。

3、成品的交付

成品交付地点:____________ 成品运输:____________

成品交付时间:自乙方收到原材料后___天后,且在___天之内交付。

成品的重量计算方法:以_____实际过磅为准。

成品的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交付成品时应一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成品的质量保证期:交付成品后___个月。

4、成品的验收

甲方负责验收,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出具成品收货证明,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甲方可拒绝出具成品收货证明,甲方有权在出具成品收货证明后__日内,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向乙方提出成品质量异议。如有争议,以甲乙双方委托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5、加工费(含税)及支付

加工费:______元/吨,以原材料重量( )或成品重量( )为计算标准【选择其一】。

总价款: 元(大写:____________人民币)

加工费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应在收到加工费后___天内向甲方交付发票。 加工费的支付方式:以现金( ) 或银行承兑汇票( )支付,贴现费用由__方承担【选择其一】。 乙方交付加工成品不以甲方支付加工费为条件。

6、乙方交付加工成品的担保(具体考虑乙方的资信情况协商确定)

7、违约责任(1)甲方交付原材料后,如变更加工要求,应赔偿乙方因此导致的费用和损失。(2)乙方逾期交付成品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逾期交付超过___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原材料或退还原材料价款。(3)乙方加工的成品不符合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甲方有权要求修理、重作、减少加工费、赔偿损失等,如果经__次返工仍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提前交付成品,甲方有权拒收。

8、纠纷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9、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钢材委托加工合同篇六

委托方: 电 话: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邮 编:

加工方: 电 话: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邮 编:

为保障委托、加工双方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 货物明细:商品名称、型号、尺寸、单价及总价等。详见附件一:“手术室配套产品报价单” 报价单号:20xx0122(共一页)。

二.合同金额优惠后的总金额:人民币壹拾万贰仟伍佰叁拾壹元整(人民币:¥102531.00元 )。

三.付款条件:

3.1 合同预付款:叁万元整(人民币:¥30000.00元 ),于签订合同时支付。 3.2 货款余额:提货前付清余额(人民币:¥72531.00元 )。 3.3 付款方式:委托方以电汇方式支付。

四.交货条款:交货日期:货物在加工方确认收到委托方预付款后,安排生产,三周内交货。

五.货物运输:公路运输,发货至工地,运费由需方承担。

六.货物包装:加工方提供木箱或纸箱包装。

七.修改合同:合同于签订后,不可改动。如因委托方或加工方修改而造成对方损失,将由修改方承担。

八.其它条款:

8.1 代表委托方的收货人于送货单上签收将视为委托方确认收到送货单中所列之货物。常州爱辉科技有限公司 1

8.2 本合同在委托加工双方签字盖章后,以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8.3 本合同一式二份,所带附件同样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8.4 一切由执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争执,委托加工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应提交加工方所在地国家有关法律部门裁决。

委托方: 代表: 签字: 盖章: 日期 :

常州爱辉科技有限公司 加工方:代表:签字:盖章: 2

日期:

钢材委托加工合同篇七

甲方(订作方):_

公司地址:_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_ _ 职务:___ ___

乙方(承揽方):公司地址:

电话传真国内工厂: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 ____ _ ____ 职务:___ ____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项目: 塑胶模具 3套

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质量要求

制作的模具要能生产出符合甲方所供图纸要求的零件(即符合零件尺寸和零件所用材料), 且生产制程运作无异常, 塑胶模及五金模使用寿命均要达到25万啤以上. 乙方如隐瞒模具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模具寿命时,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模具或退款, 或视情形轻重按甲方的要求乙方作修改,修补等处理。

第二条 模具材料及产品零件材料的提供办法

模具材料由乙方包工包料, 模具完成后, 需提供试模的零件样板(不少于5件)送订做方作相关检验, 同时甲方也有权检验模具材料及模具生产使用性能.

第三条 技术数据、图纸提供办法

1.甲方提供产品零件的2d图纸和3d图, 乙方根据甲方的产品零件图及要求提供模具报价,模具图以及的相关技术说明等.

2.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时,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如拖延了交货期,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减少价款。

3.乙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数据或复制品等.

第四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甲方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乙方承揽并完成的项目, 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数据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模具,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模具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五条 交货的时间

1.交还模具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还模具,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还模具日期计算:按乙方在报价时的要求模具制造周期为28天(收到订金开始计算). 甲方将在给订金同时签订合同, 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但必须留给乙方以必要的往返的途中时间(1~2天).

第六条 模具所有权, 交货地点,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1. 所完成的模具所有权应属于甲方, 在乙方完成模具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乙方应将模具送到甲方指定的在长安范围内的某个地点, 超出长安范围外的可由甲方支付运输费用,

2. 如甲方继续委托乙方使用该模具进行生产运作, 模具将暂存到乙方公司, 如甲方不再继续委托乙方使用该模具进行生产, 乙方还将负送返模具的责任.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 未按甲方图纸规定的质量交付模具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二、 实行代运送的模具,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第八条 纠纷的处理

委托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 )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 _ 年_ _ 月__ 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含附本 报价单 和 零件2d图 共n页)一式二份,原件由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委托代表人: 盖公司章: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盖公司章: _ ___年__ __月__ __日

钢材委托加工合同篇八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联系方式: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联系方式:

鉴于:甲方为从事机械设备和环保设备的开发/制造/销售/租赁的企业,欲委托乙方加工生产合同产品;

鉴于:乙方具备工程机械和焊接件的生产加工能力,并希望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生产加工服务;

鉴于:双方同意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合同产品的委托加工生产和服务,并建立互利互惠的长期合作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本合同仅适用并包含双方间关于[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加工合同产品的业务往来]的所有理解。

二、此基本合同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合同,其与此合同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三、任何本合同没有包含或明确说明的双方业务往来的项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四、合同产品:指所有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加工的产品。

五、合作方式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加工合同产品所需的全部材料,并向乙方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加工合同产品需要另外增添的相关生产设备。

3.乙方要严格按照甲方的产品质量要求进行生产和交货。

4.甲、乙双方以“委托生产加工单”为准进行确认和生产。

六、加工费用和付款方式

1.产品的加工费用:具体以经双方确认的“委托生产加工单”为依据。

2.由于产品设计有缺陷或物料来料不良并经过甲方书面确认、需乙方做加工,造成乙方加工工时的损耗及如因甲方其他原因造成乙方停线,具体损失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由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3.加工费对账、结算事项:

①.按当月完成的订单结算相应的加工费,付款方式:月结 15 天内付款,但因乙方原因延误时,付款时间可顺延。

②.《对帐单》必须经甲乙双方财务部门共同确认(以盖财务专用章、财务对帐人员签字为准)后才正式生效并以此作为确认甲方应付乙方加工费金额以及甲方安排付款的唯一有效凭据。

③.《对帐单》的确认时间:乙方应于每月 2 日前以票据的形式向甲方提供《对帐单》,甲方应在接收到乙方提供的《对帐单》后的 2日内以票据的形式回复乙方。确认后的对帐单要双方签字盖章。双方确认后应在次月 15 号以前支付上月加工费用。

④.如出现异常,合作停止,双方应就最后货款的支付作出时间确认并严格执行,最后支付时间定为停止合作后的15天内.如违反一方将按赔偿加工费的10%加收违约金.

七、订单与生产安排

1.订单下达:甲方需提前 2 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书面的订单通知,提前 1 天通知物料齐套及到达计划,乙方在接到书面订单后需在 1个小时内确认并回复。

2.订单的履行:乙方按甲方订单要求及时组织生产,按时交货。

八、物料供应、管理与损耗核算

1.所有原材料的运输及费用由 甲 方承担。

2.甲方提供合格的加工物料,并在乙方物料员来收料前提前备料,避免收料时浪费太多时间,物料交接时双方清点数量,并双方签字认可。

3.加工前,乙方抽样检验甲方提供的物料质量,如有物料质量明显不能达到双方认可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退换该物料给甲方,或根据双方商定来处理。

4.乙方要合理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生产材料,严格管控损耗,产生的废料按月返还给甲方处理。

九、成品交货

1.所有加工好的产品运输及费用由 乙 方承担。乙方原则上将完成的成品送到甲方公司指定 仓库, 特殊情况待双方书面协商确认后再执行。

2.成品包装为气泡膜,费用由乙方承担,特殊包装和费用由双方商定后执行。

十、违约责任及处理

3.对经甲方书面确认认可的,因甲方原因(如计划变更/物料不良等)而导致乙方额外增加的工时费用及停产损失,由甲方承担。

4.对因乙方原因导致的质量事故,物料超额损耗/遗失等而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5.在协议执行过程中,任一方不对因不可抗力导致之协议义务不能履行、逾期履行承担责任,但协议可以协商解除。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有义务及时告知另一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天内提供当地政府机关或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给另一方,以便大家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停电、火灾、爆炸、洪水、暴风雨、地震、罢工、暴乱、流行病、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一、保密信息

“保密信息”是指一方根据本协议披露的、以文档或实体形式存在并被标记为“保密”的任何和所有信息。“保密信息”也包括一方根据本协议而披露的口头的或可视的信息,前提是这些信息在首次被披露时被应被标记为保密,同时披露人在首次披露后1 日内应将该信息制成书面文件形式并将其标记为“保密”,且将该书面文件传递给接受人。双方进一步同意,双方应采取合理措施,从而在信息披露后 1日内向对方提供通过口头方式披露的信息的摘要,但一方未能提供前述摘要并不导致信息保密性的丧失(只要具有合理思维的人经过合理的注意即可确认该等信息为应予以保密的信息,无论该信息是否被标记或确认为保密信息)。甲方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信息、技术资料以及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的其他文档或信息。保密信息不包括下列中的任何一项:

1.在披露前已被公众知悉的信息;

2.接受人可以确认的证明文件显示,披露前接受人已经拥有的信息,且接受方无需为拥有该等信息而承担任何义务;

3.从任何有权披露该保密信息且没有保密义务的第三人处获得的信息;

4.在根据本协议被定义为保密信息后,因接受人的过错之外的其他原因而被公众所知悉的信息;或经接受人可确认之证明文件证明为接受人独立开发的信息。

十二、知识产权

1.“知识产权”指任何国家法律规定的知识产权、工业产权和其他无形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①.有关专利、专利申请的权利和其他类似的权利(包括发明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②.关于著作权、商标(包括商誉)、数据库和布图设计的权利以及与之有关的申请、登记和其他权利;

③.与商业秘密、保密信息、技术和专有技术有关的权利。

2.乙方应遵守甲方就甲方标识和其他商标的使用而制订的书面规定。

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甲方外任何第三方提供含有甲方企业标识或知识产权的产品、材料。

4.在本协议终止后的合理期限内,双方应(并应监督其合同厂商)将作废、剩余的带有对方企业标识和知识产权的产品、材料妥善处理,防止此类产品和材料被用于与本协议不符的目的。

5.因一方故意或过失导致的该方及其员工以及其合同厂商或其他任何人对对方企业标识或知识产权的侵犯,该方应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

6.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的使用甲方标识或标志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或使用其他可能产生混淆的类似标识或名称作为乙方名称或业务名称,或进行其他可能产生混淆的行为。

十三、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之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__法院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本协议的订立、执行、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四、合同期限及终止条件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在合同正文及附件上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至 年 月 日。

2.双方可在共同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书面一致后终止合同。

3.如果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则任何一方均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立即终止合同:

4.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5.如果一方根本违约,且自收到另一方书面通知之日起 3 天内未能补救,或该违约根本是无法补救的。

6.如一方被提请破产或清算,而该等程序在启动柒天后仍未解除。

7.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 3 天并经过双方确认认可。

8.如订立合同时所依赖的客观情势发生变化,而且这种变化使合同的履行没有意义或者继续履行已不符合合同的目的,则一方有权提前书面通知另一方立即终止本合同,一旦一方发出此等通知在经另一方确认后,则本合同终止。

9.合同之终止不影响[权利归属、保密义务和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十五、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字并盖章的补充内容为本合同的附件和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同等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任何对合同之修改、变更须经双方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能生效。

2.除公司盖章确认的文件,任何以个人名义对外签订或出具涉及本协议生效、执行、验收、接收或发送货物、款项及变更、解除、终止的资料均无效。

3.合同任一方未依约定行使本合同所述权利的,不得解释为该方已经或将要放弃本合同所赋予的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将来行使该权利。

4.乙方需在本合同总则中规定的乙方注册经营场所和办公地点生产加工甲方的产品,并且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将加工事项转托给第三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由乙方承担由此甲方带来所有损失及相应的责任。

5.乙方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得知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商业信息、技术信息等信息资料,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泄露,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也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钢材委托加工合同篇九

甲方: 乙方:

(一下简称甲方)因产品生产需要,委托 (以下简称乙方)制造耳机塑料模具5副,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模具名称、数量及价格:(见附表)

二:模具要求:

1、型芯材料sd61,型腔材料sd61.

2、模具全部自动脱模.

3、模具首次交样时间为20xx年6月15日前,交模时间为20xx年6月30日前。.

4、按国家相关的模具技术要求设计加工模具,注塑件无飞边、毛刺.收缩等缺陷;

5、模具寿命:100万模次以上;

6、模具分型面错型不得有;

7、其它要求按照甲乙双方商议所做的技术备忘录为标准. 三:制模依据:按甲方提供的实物样件进行设计加工;

四:售后服务:

1、模具质保寿命期内,乙方负责模具的修理,原则上修模地点在甲方,如遇甲方加工设备等原因无法在甲方完成修理的,可以送回到乙方修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2、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甲方需要改动引旨起的模具修改,乙方酌情收取成本费,不计劳务费.

五:乙方需要提供给甲方的资料:

1、最终开模产品图;

2、全部模具零件,装配图;

3、模具操作及保养说明书;

4、模具材料的质量保证书。

六:付款方式:

1、合同正式签订之后首付定金(预付款)为总额的40%,即4万元整;

2、模具交货验收合格后再付总额的40%,即4万元整;

3、余款在模具交货验收合格后10天内付清.

七:违约责任:

1、如乙方准时按质量完成模具加工,甲方应按时支付给乙方相应的模具款,如未按时支付(非人为因素除外)模具款,甲方每天应支付迟纳金或延期模具总价的0.1%.

2、乙方应按时按质地完成模具的加工及相关的修理,如乙方不能按时交模,则每延迟交模时间(含试模合格的时间)一天甲方将从应付予乙方的模具款中扣除1000元以示惩罚,如果延迟交模时间超过1个月,甲方就不再接收此模具,并有权收回此模具之全部已付款,乙方同时须向甲方缴纳相当于此模具制造价格1倍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其它事项双方协商解决或按«合同法»相关条款处理.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代表: 日期:

乙方: 代表: 日期:

钢材委托加工合同篇十

委托(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被委托(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 电话: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大米,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产品名称:有机大米 规格:公斤 单位:袋 数量:吨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机产品标准

第三条 原村料的提供办法及产品规格、数量、质量

甲方提供产品的原料、产品包材,并负责产品原料及成品的运输。乙方负责农副产品的加工和包装,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及甲方提供的有机产品标准、有机产品质量手册、有机产品操作规程进行生产加工、包装、运输等,并接受委托(甲)方全程监管、检验。被委托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隐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产品质量时,委托方有权要求减少价款或退货。

第四条 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参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由当事人双方商定。甲方承担生产和包装过程中产生的人工费(按市场最低价格)。

第五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 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 委托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被委托方所完成的产品。验收前委托方应当送检委托的产品,做出产品检测报告和有关质量证明。在保质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除委托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被委托方负责退换。

3. 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产品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六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 交(提)定作产品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

2. 委托方在被委托方仓库提货。

第七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包装由委托方自己负责承担。

第八条 结算方式:委托方提货付款,现金结算。

第九条 双方责任:被委托方只负责有机大米生产、包装,无权销售;委托方负责委托加工品的全权销售,并负责产品在市场流通销售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事故责任。

第十条 被委托方的违约责任

1. 被委托方无权销售委托加工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产品,委托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调换,并承担愈期交付的责任;经过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委托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被委托方赔偿。

2. 不能按时交付产品,应当偿付不能交付产品部分价款总值的30%的违约金。

3. 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委托方提供的原材料、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委托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委托方的违约责任

1. 委托方应销售全部委托方加工产品,中途变更定作产品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被委托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中途废止合同,偿付被委托方的未履行部分产品价款总值的30%的违约金。

3. 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被委托方提供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被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委托方应当赔偿被委托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被委托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产品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委托方应当偿付被委托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 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产品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被委托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产品的,被委托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应收货款、保管费后,退还给

5. 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提货,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被委托方偿付违约金。

6. 无故拒绝接收定作产品,应当赔偿被委托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产品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被委托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委托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委托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造被委托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

委托加工合同发生纠纷时,当呈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钢材委托加工合同篇十一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钢材加工等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根据生产或贸易需要,委托乙方加工卷板,该卷板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2.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开具加工通知单,甲方确认,除此乙方不得擅自挪用、调拨和加工所有权属甲方的货物。

3.乙方根据事先约定的提货时间,加工好指定钢材,保证甲方准时提货。如甲方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提货,应提前8小时与乙方协商,甲方将尽量满足乙方需求。

4.甲方同意乙方按照“附件一《加工单价表》”的内容收取加工费用。如遇市场行情变化乙方需要调整收费标准,双方可以协商。

5.协议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协议,应立即将情况以最快方式通知对方。按照不可抗力因素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但因战争、_、地震等重大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协议不能继续履行,则双方均免于责任。

6.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7.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8.本协议有效期从签订之日起到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约地:

钢材委托加工合同篇十二

地址:河北石家庄高新区湘江道398号

电话:0311-87616166 传真:0311-87616166

二〇一五年 月 日

委托加工合同

中社合字(20xx)第 号 甲方:中社旭日河北食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石家庄维他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饮料委托加工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名称及规格

2、产品质量及包装要求

(1)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a.产品质量标准:

(1)的执行标准gb/t 31116

(2)的执行标准gb/t 31116

(3)的执行标准:

b.乙方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产品包装必须标明如下内容:

a.委托方公司名称:中社旭日河北食品有限公司

b.委托方公司地址:河北石家庄高新区湘江道398号

c.生产企业:石家庄维他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d.生产地址:石家庄市行唐县东安香村东石行路518号

e.生产许可证编号:qs:1301 0901 3476

f.产地:河北石家庄市

(3)产品包装标注内容字号应保持一致,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二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止,期满后甲乙双方视合作情况再行协商是否继续合作。如果乙方生产许可证期满,合同自动终止。

第三条 货款及付款方式

1、成品数:以合格的成品数为依据,按照乙方当批实际发货量结帐付款

2、按照加工产品生产数量的封箱价额度乙方给甲方按月开具增值税发票,最高不高于20万元票值数额。

加工与加工费的收取按照封箱价计算产品料质(见附件):封箱价:莲子雪梨粥 元/箱;冰糖燕窝粥 元/箱。

乙方加工费中包括甲方指定的内容物料质、瓶子、瓶盖、水、电、汽、酸、碱、生产人员工资与管理费、封箱胶带、折旧、仓储、装卸费和税费等等;

3、付款约定:甲方按照单箱成品结算价提货结算(订单下达乙方确认后,甲方按照本订单加工费用额的50%预付,加工费用余款结算是扣除预付费用后,按照乙方要发货的实际数额依次进行结算。

3、付款方式:电子转账,乙方账号:(按照甲方提供的指定账号)

第四条 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一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应在收到订单后5日内应甲方要求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应在订单发出后一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五条 产品交付与验收

1、产品由乙方负责物流安排,运费要经甲方先确认后再装车运送交付甲方指定地点;

2、产品交货按甲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产品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后,由甲方代表开具质量验收单将运费支付给随车人员,若产品在运途中损坏应在运费中照价扣除;

4、产品验收依据为国家行业保证及质量标准;

5、交货时间:乙方自收到订单确认第5天内陆续供货。如迟延交付,影响甲方对市场供应的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照损失补偿,补偿最高额为当批产品加工费的50%。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委托乙方为其加工产品;

2、乙方在生产甲方委托加工的产品期间,甲方派驻人员有权对生产工艺过程和质量检验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产品的口感由甲方决定;产品的稳定性和理化指标(营养标准、可溶性固形物和ph值等)经双方确认后,共同监督(甲方驻厂代表只监督,不承担因生产原因造成的质量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后按具体原因由责任方承担。若双方分歧较大,难以划分双方责任时,由质检部门出具的质检报告为准。

3、甲方有权对委托生产的产品进行验收,对乙方生产的不符合国家或地方食品安全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产品有权拒绝接收;

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产品包装所包含的内容;

5、甲方在收到产品后有付款的义务;

6、甲方向乙方提供生产配方的义务;

7、甲方派驻人员由乙方提供办公住宿场所、通讯线位,通讯费用及工具,伙食由乙方承担。甲方如在厂外住宿,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保证甲方派驻人员在厂内的人身财务安全。

8、甲方应严守商业秘密。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提供产品所需的主要原料和辅助包装材料,经甲方检测、验收合格后进行确认方可投入生产(原辅料必须携带原厂出厂检验报告单)。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约定的,经甲方通知,乙方应及时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乙方提供的原料所出现的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质量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原料品牌、厂家进行购置原辅料,如甲方不指定的将由乙方按照保证质量和口感最佳的状态下自行采购,并不得随意更换供应商,以确保产品口感的稳定性和甲方要求。

3、乙方按照甲方订单要求负责落实生产计划,并以准确详实的信息告知甲方;

4、乙方应按时完成生产量、保证成品合格,并出具县级以上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

5、乙方安排有关监督管理人员对产品的生产、质量进行品控,对产品验货和发货程序进行管理;

6、乙方不得在生产过程中偷工减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7、乙方负责按甲方的生产计划积极组织协调安排生产,并组织厂内人员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各项工作;

8、乙方代甲方保管所提供的原辅材料,乙方保证按实际签收数妥善保管、使用,并保证甲方所购材料不流失,不作它用。如有遗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乙方按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加工及产品检验,并依据质量标准,质量文件向甲方出具成品质量检验报告单,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依据甲方《采样规则》进行的抽样检验,检验样本计入材料费,不收加工费;

10、在保质期内,若市场出现批次产品>0.3%的不合格品,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如因加工因素造成,乙方负责召回本批次产品,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连带责任和经济赔偿,若不合格品≤0.3%时,乙方可只承担不合格部分的原材料损失;

11、商标向乙方授权范围:只限于合同期乙方收到甲方生产通知单后,组织生产合格包装产品的过程;

12、乙方无权销售甲方产品及含有“旭日升炖膳皇家品正”标识的材料,乙方保证甲方生产配方及专利技术保密,并不得仿制甲方产品,一旦出现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13、甲方派驻人员由乙方提供办公住宿场所、通讯线位,通讯费用及工具,伙食由甲方承担。甲方如在厂外住宿,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保证甲方派驻人员在厂内的人身财务安全;

14、保证生产的各项要求符合法律法规,甲方遇到需与当地政府协调的工作,乙方有义务协助做好;

15、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检测机构签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除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需双方清点数量)的责任外,乙方还应按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总值的30%以实物形式(加工产品)补偿给甲方;

16、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乙方应对甲方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质量条款

1、加工过程质量保证体系及控制程序

生产过程控制依据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规程》,《成品、半成品质量标准》及其它质量标准执行,按乙方实际工艺执行。每一品种正式生产前及更换主要原料后必须进行中试,保温结果只能验证产品微生物、封合等,该产品的组织状态由双方各自保留常温样直至保质期来共同判定。

2、品保、品控具有良好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甲方提供的采样规则及质量标准,具有符合生产要求的保温室,保温室采样量由甲方监控清点。

3、其他较详细过程控制,必须按甲方要求执行,如果在生产过程中,没有按以上条款及甲方要求进行过程检测,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批次产品,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4、若甲方需质监机构检验报告时,可由乙方送检,其费用由乙方支付。

5、双方均同意为因合同而得知合同他方的所有技术及商业机密(包括甲方之订单,以及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对对方的资料保密),尊重合同他方在该等材料中的专有权利,并只为执行本合同而使用该等材料,只向执行本合同所合理需要的属下雇员披露该等资料,并只向他们披露为执行本合同所合理需要的资料,合同结束后两年内任何一方不得泄露合同他方的商业技术及信息,否则被披露方有权利向违约方提出赔偿和诉讼。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2、合同履行期限届满;

除上述条件解除合同外,甲乙双方也可协商解除合同。否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或变更合同。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一份。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合同附件

1、加工产品的产品配方。

2、加工产品的工艺流程。

3、加工产品的半成品、成品《质量标准》及其它相关技术标准。

4、加工产品配料中原辅材料的采购价明细等。

甲方委托代表人(签字): 乙方委托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住所地: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钢材委托加工合同篇十三

委托加工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做生产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合同地址: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为确保甲、乙双方的利益,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由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签订以下条款的有效合同:

第一条签约化妆品项目:

1、化妆品项目:甲方提供品牌委托乙方代加工生产化妆品,甲方的《品牌使用授权书》由甲方作为本合同附件书面授权予乙方,化妆品的品质标准和等级执行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国家)化妆品质量、卫生标准及甲方核定的化妆品质量等级标准要求,化妆品包装为甲方授权的品牌包装(以下简称:贴牌);贴牌的化妆品生产样品、包装样品和化妆品运输样品由甲方书面核准提供;乙方在甲方委托指定的化妆品项目范围内专业独立加工生产。

2、化妆品项目的特别质量要求:乙方为甲方贴牌加工生产不同品牌化妆品的质量等级,必须达到甲方原生产品牌的化妆品相同质量等级,甲方贴牌加工生产不同品牌《化妆品质量等级标准书》(以下简称:加工标准)由甲方提供,乙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附件。

3、授权使用的品牌生产场所:甲方授权乙方在乙方自办的厂,厂房地址为:省市区(县)路街号,在甲方质量标准指导下,乙方按甲方核签的订购单加工生产甲方授权使用品牌的化妆品,有效使用期限按甲方品牌使用授权书指定的有效使用期限,因甲方生产经营需调整品牌,甲方有权调整品牌及有效使用期限。

4、甲方独立拥有签约化妆品项目、品牌和包装图案的所有权益:甲方授权给乙方使用的化妆品项目、品牌和包装图案,乙方专门独立负责化妆品的生产供给甲方,在合同有效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或不得通过第三方途径在国内外生产、经销、赠送和宣传推广其它与甲方相同或相似的化妆品项目及授权使用的品牌和包装图案。

5、加工内容、规格、数量、价格、标的:

在合作过程中,乙方以代加工的生产方式向甲方提供灌装、包装产品,甲方按约定的加工价格支付相关的费用。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灌装或包装产品在甲方采购订单注明。

第二条生产及销售文件的确认和使用:

1、生产及销售文件合法证件:在本合同正式签订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相关化妆品特证作为本合同附件。甲方向乙方提供其注册商标、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2、签订订购单按以下情况确认:以甲方给乙方的订购单或传真订购单为凭据,乙方收到订购单当日的四个小时内,予以书面确认签核回复给甲方。订购单据应载明产品品名、规格、单价、数量和交货日期等,甲、乙双方相关经办人员必须在订购单据上履行签名、盖章手续。

3、合同履行的交货方式、交货地址和入库验收:

⑴乙方负责按甲方指定交货地址送货,并随货同行向甲方提供工厂产品检验合格的合格证、成份检测报告等甲方要求的品质保证书面证明原件。

⑵乙方生产完成后,由甲方进行抽样检验和计量,甲方填写验收单和入仓单。以甲方的验收结果作为甲、乙双方交货入库的确认凭据。

⑶乙方对甲方交货的承诺期,按双方确认的订购单交货时间交货。乙方不能按确认的交货期限规定达成,甲方按违约条款对乙方进行处理,如对甲方生产经营造成经济损失,乙方承担此经济赔偿责任。

⑷在乙方独立的仓库储存包装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由乙方负责委派专人管理。

第三条、产品生产质量标准、检验及保证:

1、对采购的所有原材料、半成品及包装材料的质量,甲方提供的由甲方负责提供物料包材本身质量责任,乙方提供的由乙方负责提供物料包材本身质量责任,无论哪种方式提供,乙方都有在收料、生产、储存过程对产品质量检验的加工责任。

2、乙方保证所代加工的产品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所颁布的行业质量标准,同时符合在国家市级技术监督局通过和备案的企业生产标准。如因市场销售和行业监管需要委托广州市技术监督局或者广州市卫生监督所进行抽检的,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3、经甲、乙双方判定,因乙方责任导致产品退货,乙方进行返工时,需经甲方签字确认后方可对包材再利用,因包材不可再利用所产生的包材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自行保管不当引致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5、在合作之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采购订单》中产品清单的样版(半成品),待确认后方可生产,化妆品质量按照双方确认样版进行生产。如有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保证乙方的产品稳定性及安全性,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赔偿质量问题产品的成本损失。

6、乙方向甲方提供三证。由于化妆品的独有特性,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产品完全与双方确认样板相同,但并不代表甲方的所有客户使用该产品而不发生不良反应。如果甲方客户在使用乙方所生产产品后有超过5%顾客出现不良反映,甲方客户暂停使用该种产品,在得到确认属于产品本身质量之后,可以对甲方未售出和退回的产品进行免费换货。乙方对甲方的客户提供连带赔偿责任及赔偿其他间接损失。使用方法不当或季节性及特殊地区多发过敏反应不在此列。

7、乙方提供的所有产品从封装之日起,有三年的保质期,在此日期之内,如果任何产品在按要求保存的情况下,未开封而出现变质、封口泄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更换。

第四条生产物料损耗:

1。在整个生产工艺流程中,乙方保证半制品和各种包装材料使用损耗控制在%以下;低值易耗品(如不干胶、封条等)损耗控制在%以下。超出以上指标部分,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生产完毕甲方订购单批量产品后,必须将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报废物料完整地书面告知给甲方。

第五条费用组成和结算方式:

乙方按甲方《采购订单》进行生产。相关的加工费用(包括乙方生产、检验、储存、搬运等),甲方按当时的《采购订单》规定的单价及时核对和支付产品加工的款项。由当月甲方验收入仓单平均入仓日算起,按月结天付款。甲方未办理验收入仓手续的货物,甲方不予结算。

第六条保密条款及商务声明:

乙方对甲方委托加工的产品原产地、产品品名、产品价格、产品使用、销售筹划等机密信息有保密责任。甲、

乙双方为商业合作关系,双方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甲方只对授权乙方的产品品牌权益承担相关责任,而乙方生产经营的非本合同涉及甲方权益以及任何的违法商业活动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违约责任及合同终止:

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有关化妆品质量、包装标示、宣传管理等一切法规,一方违规,另一方均有权提出终止合作,并由违规方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2、使用乙方三证的产品、包装,甲方应在包装印刷之前让乙方进行审核、确认。

3、超出甲、乙双方本合同规定及确认《采购订单》以外的产品,乙方使用了甲方的证件,甲方将视为假冒产品,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及连带责任。

4、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交货时间,乙方必须满足。如果不能满足,甲方有权另择加工厂,并追究乙方相应违约责任,并有权将印有乙方三证的包材量全部用完。

第八条不可抗力: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的条件下的生产、运输、经销,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战争、洪灾、国家政策等),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在取得国家政府机构书面证明以后,甲、乙双方不予索赔。

第九条变更: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有变更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络方式(电话号码、传真等),变更一方必须在变更日前十五天通告对方;如有合同事宜变更,变更一方必须在变更日前一个月通告对方,否则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条其它:

甲、乙双方日常商务往来核签甲方的订购单、入库单、甲方《品牌使用授权书》及甲方核定的《化妆品质量等级标准书》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并诉讼的,甲、乙双方同意通过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解决争议。本合同一式两份,每份三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名加盖公章,甲、乙双方须提供各自的工商营业执照、生产卫生许可证及身份证复印件,至合同履行完毕失效。

合同有效期限由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法人代码:法人代码:

公司负责人:工厂负责人: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传真号码:

日期:日期:

钢材委托加工合同篇十四

甲方(委托):

乙方(受委托):山西五台山沙棘制品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系列软胶囊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____

2、产品主要原料:具体见甲方提供的配方明细,主要原料由甲方提供,产品的规格重量,含量等明细见附件

3、产品包装及剂型说明见附件。

第二条 甲方权利及责任

1、甲方以书面的形式向乙方提供委托加工生产定单。生产定单需详细注明产品的规格、数量、交货时间、技术要求等。

2、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各种有效合法证件及相关法律文件(如注册商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卫生许可证、授权书等)。

3、 甲方应在生产前天向乙方提供书面委托加工生产定单。

4、 甲方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和供应,原料需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质量标准,原料需在生产前 天到达乙方库房,费用由甲方承担。

5、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内外包装材料及其它用于包装的印刷品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工艺、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7、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品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8、甲方在使用乙方的名称、地址、证号等内容时,须经乙方书面审核同意后,方可印刷及使用。甲方在经营中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甲方自己承担责任,与乙方无关。

9、严守乙方的商业秘密。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生产活动。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的规格、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样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质量标准的要求。

3、负责辅料及包装材料的入库、检验,并按照甲方确定的辅料质量要求进行投料生产。

4、按甲乙双方商定的时间及时交货(以委托加工生产定单确定的时间)。

5、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不得用于其它产品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后,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向乙方支付首次总货款的 作为预付款,每次加工订单确认后须预付定金,乙方做下一步的生产安排。乙方提供的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即付清全款方可发货,交货地点为乙方库房。

第五条 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产品标准样品,甲、乙双方以此样品及甲方提供的合法企标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 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2、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授权手续及相关证件不完备或提供虚假证件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3、甲方在经营中必须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甲方在经营产品中外包装上印有乙方的企业名称及标识或对外使用乙方证件复印件时,其产品内容物必须是乙方生产的,使用的复印证件须与原件一致。否则,甲方应承担造假的法律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第七条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太原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经双方当事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九条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山西五台山沙棘制品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签字: 签字:

地址: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解放路东二道巷

泛华盛世f2-302

电话: 电话:0351-3208456

传真: 传真:0351-3208456

年 月 日

钢材委托加工合同篇十五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__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______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____________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____________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____________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______%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______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______%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合同有效期限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当地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钢材委托加工合同篇十六

定作方: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互利、 公平、公开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加工成品 名称 款号 件数

颜色 码数s m l xl

总件数

单价

备注

原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要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 立即通知甲方调换或补齐。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 挪做他用。 第三条 服装质量 加工成品质量按甲方提供的样衣或乙方按照甲方的生产工艺单制作的产前样执行, 产前 样仍需要修改的,以产前样和双方签字的修改意见作为验收的依据。样衣、生产工艺单作为 合同的附件。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 1、甲方提供服装款式(样衣或图片) 、标志图案等图样的技术资料。 2、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甲方应当在 2 个工作日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答复,乙方有权停 止工作,并在 2 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3、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服装款式、图纸等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 何相关资料,也不得在甲方订单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自行加工、销售。 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装样品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第五条 包装方式 内用______________,外用________包装,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六条 服装交付 1、交货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第七条 服装验收:甲方派跟单员到乙方工厂跟进产品工艺,生产进度。对甲方跟单员在 生产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及时改正。定单完成后,甲方对货物进行全面验收: 1.验收时间:______________。 2、认真核对货物的品名、款号、数量、唛头,准确无误后方可抽样。

第二条

3.验收方式:产品按 30%抽检,抽样标准为:随机。 4、验收标准:与样衣款式、做工一致 验收包括:商品的外观质量、规格、数量、包装、内在质量、标识等项目进行检验和检测。 根据货物实际情况,以验收标准为依据判定合格与否。 6、经首次检验不合格的加工成品,甲方在 2 天内通知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返修。 7、对于乙方返修后的加工成品由甲方依照上面的验收标准再次检验,对于再次检验, 不合格的加工成品交由甲方处理, 并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加工费用中扣除不合格产品的成本 价格

3.验收方式:产品按30%抽检,抽样标准为:随机。

4、验收标准:与样衣款式、做工一致

验收包括:商品的外观质量、规格、数量、包装、内在质量、标识等项目进行检验和检测。根据货物实际情况,以验收标准为依据判定合格与否。

6、经首次检验不合格的加工成品,甲方在2天内通知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返修。

7、对于乙方返修后的加工成品由甲方依照上面的验收标准再次检验,对于再次检验,不合格的加工成品交由甲方处理,并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加工费用中扣除不合格产品的成本价格。

第八条 报酬结算

1、付款期限:甲方应于货物验收无误后、提货前付清合同约定的全部款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制作中途未经过双方同意,私自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3)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应当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甲方超过领取期限20日不领取定作物的,乙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甲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乙甲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

(4)无故中止合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无故拒绝接收订作物,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费用。

(6)甲方变更交付订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甲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为外发加工总费用的10%/天。 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甲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10%。

(6)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7)擅自调换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甲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订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钢材委托加工合同篇十七

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以下称“甲方”)

加工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以下称“乙方”)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品达成协议,双方特订立本协议,以供信守。

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

2、产品规格为:

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条 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每月 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1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提前5天通知乙方,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计划的____%,若超过____%,双方另行协商。

3、甲方暂确定本协议履行第一年期限内每月提货量不低于 ,今后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后通知乙方,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提货量提前作好原材料和包装品的采购并保证每月至少达到甲方订单的____%以上。

第三条 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加工产品包装上标注乙方厂名和厂址,同时注明乙方系受甲方委托生产,附“_________”商标使用授权书。

3、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检测机构签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除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需双方清点数量)的责任外,乙方还应按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总值的_____%以实物形式(加工产品)补偿给甲方;

4、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双方鉴定或经公证单位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直接损失赔偿责任:

(1)加工产品的投诉赔偿问题,甲方在预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书面为准)可以先行赔付消费者,消费者签收确认,由乙方负担赔偿,赔款在加工费中扣除;当乙方对甲方处理有异议的,甲方可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处理;

(2)在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可协助甲方处理质量投诉,但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甲方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3)少量的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调换;

(4)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5、乙方应按产品标准要求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及留样,并严格遵循“三检”制度。

6、乙方应根据甲方销售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相应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第四条 原辅料及包装材料供应

1、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2、乙方全面负责采购加工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并确保所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3、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五条 产品交付与验收

1、产品实行甲方自行提货,交付地点为乙方工厂仓库,物流运输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装车。

2、产品交货按甲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产品在出厂之前,由甲方驻厂代表开具质量验收单,并在乙方出库单上签字。

4、产品验收依据为经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文件及国家相应标准。

5、如甲方认为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及成品出现不良现象(如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不符合标准,成品有破损现象等)时,可向乙方提出异议,并有权通知乙方停止使用不良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

6、交货时间:自订货计划在乙方确认(计划确认时间为乙方收到传真后____天内)后第_____天开始供货,日供货量为:月订货量_____箱(件)以内的,每天不低于_____箱(件),月订货量_____箱(件)的,每天不低于_____箱(件),_____箱(件)以上的,每天_____箱(件)。

第六条 加工价格及费用结算

1、甲方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加工费用:

(以上价格在原材料价格波动____%范围内不作调整,如原材料价格波动超过_____%则作相应调整)。

2、乙方承担购置食品原材料、包装品、产品的加工及包装和交付甲方产品所涉及的运费、装卸费等一切费用及其他相关税费;

3、乙方收取甲方加工费,应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承担其收入产生的税收。

第七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收到乙方按照约定交付的每批产品,即应当于 日内支付乙方该批加工费的_____%,该批剩余_____%加工费待乙方全部交付产品后一次性付清。

2、甲方有权指派人员监督检查乙方原材料和包装品的购置及产品生产,如乙方存在挪用滥用资金或者购置原材料和包装品不符合甲方要求或无法生产出合格产品,甲方有权拒付加工费,主张损失赔偿,并要求乙方出资重新购置或解除协议。

3、产品的生产技术标准及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甲方提供(见附件一),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技术标准进行加工。首次加工由甲方负责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控制。乙方按照上述要求首次加工并达到附件一中的品质指标要求后,乙方对以后所有产品质量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根据甲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甲方的加工任务指标。

2、 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一间办公室并接受甲方指派人员的监督。

乙方购置的食品原材料、包装品以及本协议下产品(成品或半成品)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处分。

无论协议履行期内或协议终止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或任何第三人不能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技术;协议终止后,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使用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技术。

乙方不得直接向任何第三人销售甲方委托加工生产的产品并不得为任何第三人生产同样的产品。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质量标准,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加工费、要求赔偿损失、主张乙方出资继续履行协议或解除协议。甲方因乙方加工不合格产品造成第三人损失承担责任的,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有挪用滥用甲方出资、转卖甲方产品、延期交货、交货不足数量或其他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协议或继续履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违约事项所涉金额的_____% ,所涉金额无法确定的,按照甲方总出资的_____%计算。

3、无论协议履行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技术或协议终止后,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继续使用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技术均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

4、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的甲方损失高于违约金的,甲方可同时主张损失赔偿。

5、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付款,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协议或继续履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违约事项所涉金额的________%,所涉金额无法确定的,按照甲方总出资的________%计算。

6、甲方违约行为造成的乙方损失高于违约金的,乙方可同时主张损失赔偿。

其它

1、甲方首次委托乙方加工生产批量为______________,按___________元支付乙方加工费用;以后甲方按本协议第六条第1款的方式与乙方结算。

2、本协议期限暂定为三年,自甲方首次委托乙方加工成功后开始计算;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自动延期。

3、协议签订后双方如有争议应本着有利于本协议履行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提起诉讼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甲方订单下达及产品提货委托专人负责并向乙方出具书面的委托书(见附件二)。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作出补充规定(如各方出资和交付时间、数量等可以通过订单等形式予以变更或确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正本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年__月__日

钢材委托加工合同篇十八

甲方:(委托方) 乙方:(加工方)

为保护合法持有商业秘密的正当权益,防止同行业其它企业或个人对甲方之不正当竞争,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等国家和深圳特区有关政策,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共同信守以下条款做好保密工作::

一、委托加工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产品(含不合格产品、报废品)、样品、工艺资料、印制板(pcb)、软件资料、原材料、图纸、来往邮件、客户信息等资料。

二、甲方对委托乙方加工所交付的所有物品享有所有权。

三、乙方不论加工工作完成与否,都应对本合同中甲方提供的所有物品、资料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故意或疏忽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等任何方式将甲方商业秘密透露给第三方知悉。

四、委托加工期间,乙方应提供一切必要的方式和采取必要的行动,保证甲方的商业秘密安全。

五、乙方应当于委托加工合同结束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而不论这些信息有无价值。

六、乙方在加工完成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公开时止。

七、若乙方违反上述条款,乙方将一次性赔偿甲方违约金 元人民币,并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作关系,并依法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

八、甲乙双方在委托加工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若协商、调解未成,双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提起诉讼的法院为甲方企业所在地的各级人民法院。

九、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合同的部分修改或部分无效并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十、本合同共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以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钢材委托加工合同篇十九

委 托 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之约定生产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产品品种: 。其规格、产品结构、材质成分按附表要求,如遇原材料等重大调价时,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并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友好协商。

二、甲方根据实际销售量向乙方下达生产订单,乙方根据甲方的生产订单组织生产,保质保量保时向甲方交付合格产品。

三、外包装的设计由甲方提供,包装材料的选用由甲方提出具体要求,包装物的制作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负责提供给甲方产品的相关手续,以上手续必须真实、有效;乙方要协助解决顾客投诉;协助解决主管部门的质疑和检查。若因虚假、失效造成的经济罚款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要保证产品质量的可靠性及安全性,按国家规定及企业标准按时按质完成甲方定单,在保质期内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可无条件退货(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

六、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生产,确保产品的质量,不得偷工减料,甲方有权抽查产品,一经发现产品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则退回该批次全部产品,往返运费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承担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

七、乙方应在双方约定交货期内交货,若未能按时交货,乙方应按合同法规定每延误1日按欠货货款的3%交罚滞纳金。(如出现不可预测的意外时,导致延误货期,双方再商议。)

八、付款及运输方式

1、为保证产品质量及售后,乙方向甲方垫资 万元人民币做为质量保证金。

2、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定单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甲方的生产任 务,并将产品发往甲方指定所在地(运费由乙方承担)。

九、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甲方如无违反以上任何条例,乙方无权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

十、合同有限期:本合同有限期为2年。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甲方 向乙方提出书面续约事宜,否则视为甲方不再续约。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立补充协议作为附件,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合作期限:

甲方: 地址: 经办人:

电话: 日期:

乙方: 地址: 经办人:电话: 日期:

钢材委托加工合同篇二十

委托方(甲方):___鞋业有限公司

加工方(乙方):

经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定量生产“___”商标皮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以下合作协议,以此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计划委托乙方为其代加工“___”皮鞋。

2、向乙方提供“___”皮鞋生产授权委托手续等相关法律文件。

3、委托乙方为其加工“___”皮鞋系列产品,由乙方提供款式(包括原材料),出具产品制造价格明细表,乙方提供材料给甲方确认,并在甲方外加工订货单上予以确定。

4、负责为乙方提供加工产品的型号、数量、颜色、配码以及“___”商标、鞋扣饰品、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___”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

5、甲方有权在生产过程中对乙方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提供建议和建设性意见,对乙方生产的非合格产品有权拒绝验收。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严格按照甲方委托的内容及要求完成加工事项。

2、按照甲方确定的款式、原材料、数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进行生产,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超出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样品和质量要求进行生产。

4、严格保障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如由于乙方管理不善,而造成甲方“___”的产品、商标、饰品及包装品等资料的丢失或外漏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5、乙方不得给甲方驻外管理人员送回扣,造成产品价格偏高,影响销售数量,造成甲方损失,一经查出,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6、甲方管理人员为了拿回扣,在工作上故意刁难的,乙方可直接向甲方领导投诉,投诉电话:05__-______9 98___6928

三、交货时间:

订单下达后,乙方应慎重审核订单内容,确认没有异议时,交货期为七天,如返单交货期为五天,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按签字回传后的交货期为准。如果没有回传交货期,确以默认。

四、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为甲方仓库,以交付甲方入库合格签字为准。

五、付款方式:

订单生产完成,成品发货后,次月13-18日为对帐日,25-5日为结帐日,结款方式月结,一次性预留总额8%作为质量保证金。

六、验收标准:

乙方交付的加工产品由甲方负责验收,其外观按封样标准,质量按国家行业标准。加工产品的面皮、里皮、鞋跟及颜色按样品进行验收,如加工产品质量经检测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或者与样品不符的,甲方有权拒收,责任由乙方自负。

七、返修时间:

凡退回给乙方的返修码鞋,在乙方收到传真之日起两天内补到甲方仓库,如果超过四天还没有补货的,甲方有权将已验收的退回给乙方,如出现特殊情况必须于当天通知甲方。

八、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及时提供“___”商标、标识等专用物品影响乙方生产进度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2、甲方下单后无故不收购产品,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乙方违约责任:

1、未按国家标准生产,致使产品不合格或者引起不良后果的,或出现批量性不合脚的质量问题,甲方可拒收加工产品,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2、乙方超过甲方订货单数量生产标有“___”商标(包括装饰扣或包装物)的产品自行销售的,按超产自销售数量货值的一倍承担侵权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加工的产品出现贴装饰扣、内里标志与甲方的商标不符或错将其它品牌的装饰扣、内里标志用于甲方的产品上,则不论在任何条件下,根据___鞋业品质部颁发的《处罚标准》执行处罚,并无条件的接受甲方退货。

4、如产品在销出后三个月内出现断底、断面、断帮脚、掉漆、脱胶、松面等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原值退还;如出现钉子导致在销售过程中扎伤消费者的,则视情况赔偿,每双处以罚款500-1000元不等,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乙方对不合格的加工产品在处理前,必须及时拆除甲方提供的“___”商标(含装饰扣包装物)标识交还甲方,或者经甲方书面认可同意,否则,甲方将以商标侵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6、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单方变更面皮或者鞋底、品牌、品种、型号、规格、颜色的,甲方有权拒收所有加工产品。

7、如因乙方生产进程延迟交货期,导致错过销售时机,而造成甲方库存积压的 ,则不予结算货款,直到货物售出或作退货处理。

8、如乙方仿冒与甲方“___”商标有关的文字图案、装饰扣、鞋盒和其他包装物品,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合同期限:

本合同连续委托加工合同,委托加工自20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合同继续有效。

十一、合同权利与义务的终止,不影响合同结算和知识产权,保密条款的效力。

十二、双方共同遵循本协议有关条款,未尽事宜,先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解决;若协议不成,可向有关仲裁或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签字盖章:

甲 方:___鞋业有限公司 乙 方: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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