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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召开会议的通知(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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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召开会议的通知(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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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召开会议的通知篇一

我部定于x年2月16日至17日上午在召开x年度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2月16日至17日上午,会期一天半。

地点:中国地质大学国际会议中心

二、主要内容

学习贯彻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发布和实施进行深入研讨;总结交流各地经验,部署x年语言文字工作。

三、与会人员

1. 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青岛市教育局负责人和语言文字工作处处长(语委办公室主任);

2. 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广西、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等省(区)主管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民委(民语委)负责人,民语委办公室主任,省级普通话测试中心主任;

3. 国家语委委员单位联络员。

四、其他事项

1. 请于2月8日下午5时前将会议回执(见附件)传真至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

2. 请与会人员2月15日到中国地质大学国际会议中心报到(地址:xx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电话:)。会议报到当天,会务组在首都机场、站、西站、南站安排接站。如需接站,请在回执中写明抵京时间、航班(车次)、火车站名(航站楼)及手机号码。

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件:。

附件:

教育部办公厅

x年二月一日

教育部召开会议的通知篇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其他部委所属有关高等学校: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国家科技体制改革重点任务,部署x年高校科技工作,引领高校创新驱动和科技发展进入新常态,定于4月22-23日上午在陕西杨凌召开x年高等学校科技工作会议,会期一天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1.传达全国教育、科技工作会议精神,部署贯彻落实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系列文件工作;

2.研讨高校科技服务支撑一带一路、京津冀一体化、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的思路和举措;

3.交流高校综合改革与现代大学制度、科技评价改革与科技成果转化、科技管理服务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实践与经验。

二、参会人员

1.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同志1人;

2.教育部直属高校、其他有关中央高校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同志1人;

3.各省(区、市)地方高校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同志代表1人(由各地教育厅(教委)自行确定)。

三、其他事项

1.请于4月15日前将会议回执(见附件)传真至,回执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2.请参会代表于4月21日至陕西省杨凌国际会展中心酒店报到。宾馆电话:,地址:x省桥x路x号。

3.联系人: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教育部科技司:

电话:

附件:

教育部办公厅

x年4月10日

教育部召开会议的通知篇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交流学校安全工作经验,部署学校安全工作,教育部、公安部定于x年4月8日(星期五)15:00-16:30召开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场安排

主会场设在联通电视电话会议中心二层多功能厅(地址:复兴门南大街6号,中央音乐学院南侧)。

除xx市外,其他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地(市)、县(市)设分会场。

二、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

1.教育部、公安部负责同志,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安全监管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同志。

2.教育部在京直属高校各1位负责同志。

市及各区县教委相关负责同志,xx市各级各类学校主要负责人代表(由xx市教委负责组织参会)。

(二)省级分会场

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厅长(主任)、主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副厅长(副主任)、公安厅分管负责同志、相关处室负责同志;省会(首府)城市教育局局长和分管副局长、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相关处室负责同志;省会(首府)城市各级各类学校主要负责人代表;教育部直属高校相关负责同志1人。

(三)地(市)、县(市)分会场

各地(市、州、盟)、县(市、区、旗)教育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各级各类学校主要负责人代表。

三、会议组织工作

(一)请xx市教委和在京各直属高校将在主会场参加会议的人员名单(包括姓名、单位、职务)于4月5日(星期二)下班前报教育部督导局。

(二)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落实省级分会场组织工作,指导各地(市)、县(市)做好会场组织工作,并于4月5日(星期二)下班前将本地参会人数、设立的分会场数量,以及省级分会场与会负责同志情况(姓名、单位、职务)报教育部督导局。

(三)请与会人员提前15分钟入场就座。

四、其他事项

(一)各地公安机关参会通知由公安部印发,请各地教育部门做好有关接洽工作。

(二)会议的宣传报道工作由教育部统一组织安排。

联系人:

电 话:(传真)

邮 箱:

附件:1.参会人员报名表

2.各省(区、市)电视电话会议室联系表

教育部办公厅

x年4月1日

教育部召开会议的通知篇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内有关司局,有关直属单位:

我部定于x年4月24日8:30在教育部机关北楼二层报告厅召开教育信息化重点工作推进会议(会期一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主题

督查《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当前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教技〔〕13号)落实情况,部署x年度教育信息化重点工作。

二、 参加人员

1.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信息化分管负责同志及行政职能处室负责人各1人。

2.教育部负责同志,科技司、财务司、基础二司、职成司、高教司、督导办、教师司、新闻办及中央电教馆、教育管理信息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国家开放大学各1位负责同志。

三、 其他事项

1.请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按照《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当前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教技〔〕13号)和此次会议的预通知部署要求,认真起草本地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报告(字数不限,内容要详实),包括各项重点工作实施进展、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内容,并请各单位教育信息化分管负责同志做好发言准备(不超过8分钟)。

2.请于4月19日16时前将工作进展报告和填写好的会议回执(见附件)电子版发至我部科技司。

3.京外与会人员如需安排住宿,请在报名时注明。住宿与会人员请于4月23日下午到北京西西友谊酒店(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109号,电话:)报到。在京及京外不需安排住宿的与会人员,请于4月24日8:15前直接到会场报到。会议不安排接送站。

4.会议于当天17:00结束,届时即可离会。

联系人:教育部科技司 ,

附件:

教育部办公厅

x年4月15日

教育部召开会议的通知篇五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落实全国政府系统秘书长和办公厅主任会议部署,推进新形势下教育系统办公室工作,拟于今年6月中下旬召开全国教育系统办公室主任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席人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办公室主任,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办公室主任,各直属高校办公室主任。

二、请各与会单位提交一份书面经验交流材料。要求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围绕工作重点,展示工作亮点,突出新思路、新举措,可重点围绕新形势下办公室工作如何深化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快转变工作职能和工作作风,做好信息公开、督查督办、值班应急、信息报送、公文处理、电子政务、教育信访、新闻宣传、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内容要重点突出,简明扼要,不面面俱到,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署单位名称。会议将确定部分单位作大会发言。

四、请各单位结合办公室业务工作提交1-2份具有创新性、代表性的规章制度。会议将制作规章制度选编。

五、请各单位于x年4月25日前将书面经验交流材料和规章制度送教育部办公厅综合处,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联系人电子邮箱。

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教育部办公厅

x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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