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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学校考勤办法篇一
1.校务办公会成员
2.财务部、后勤处、艺教处、校务办公室工作人员。
1.执行全校统一的行事历与放假安排。
2.上午上班时间8∶00-11∶00,下午上班时间14∶00-17∶00;正常上下班时间如有调整,由校务办公室另行通知。
3.因工作需要,各管理部门负责人可对上下班时间做出临时性调整。
4.特殊岗位行政人员上下班时间服从工作需要。
行政人员因公临时外出,应报告主管领导知晓。私自外出、脱岗一经发现,按旷职处理。
规定上班时间后15分钟内到岗算作迟到,超过15分钟计为事假半天,过半天未到岗以旷职论处;下班前15分钟以内无故离岗者视为早退,超过15分钟计为事假半天。
1.校务办公会成员请假由校长批准;其他行政人员请假由所在部门主管领导批准。
2.行政人员请假须履行书面手续,公假、病假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会议通知、病历和医院疾病诊断证明等)。
3.请假流程:
①填写请假单;
②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③按规定批准权限办理批准手续;
④批准后的请假单送交校务办存档。
4.行政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前请假或休假期满因特殊情况无法如期回岗者,应在第一时间主动向批假人说明情况,征得批假人同意后,可事后补办请假或续假手续。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准假擅自离岗者,休假期满未及时到岗又未能履行续假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5.事假、病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病假两天以上(不含两天)需出示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6.行政人员请假单由校务办负责印制、发放与保管。
1.因工作需要,部门主管领导要求加班(上班时间之外或节假日)完成的工作任务,有关行政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
2.以下情况不算作加班
①领导安排的应在工作时间内完成的任务需延长工作时间才能完成。
②因自身原因本职工作未能在上班时间内完成的。
③学校在节假日举行的培训及公益活动。
1.迟到:迟到15分钟以内,一次扣罚20元。
2.早退:早退不超过15分钟,一次扣罚20元。
3.事假:按事假实际天数每天扣发本人工资40元。
4.病假:短期病假(病假时间不超过两个月即60天),按病假实际天数每天扣发本人工资 20元。其它类型的病假待遇参照《教师请假、考勤制度》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5.加班:行政人员加班可以安排调休,也可发给加班津贴。加班津贴标准由部门主管领导依据加班劳动时间和强度拟定,报校长批准后执行。
6.旷工:按实际旷工天数扣罚本人两倍日均工资(月工资额÷30天),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天或一学期内累计旷工5天以上(含5天),视为自动离职。
7.公假、婚假等政策性假期:参照《教师请假、考勤制度》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8.行政人员的日常考勤工作由各部室主管领导负责,考勤方式可以有书面签到或现场点名。考勤结果按月统计(统计截止时间为每月20日,统计表册由各部室自行制作),每月21日交校务办汇总后报送财务部、校长室。
1.行政人员考勤制度执行情况记入本人业绩档案。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降低本人绩效工资等第或扣罚本人职务工资:
①经常迟到早退(一个月内累计5次以上);
②缺勤情况严重(一个月内事假累计5天以上,一学期内累计10天以上);
③出现旷工现象。
3.本制度经校务办公会议讨论通过,自2016年4月1日起试行。
4.本制度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学校考勤办法篇二
一、上下班时间为:上午7:45~下午4:30,有关岗位按照岗位职责规定的时间执行(如:班主任7:20到班管理,有早自修的教师必须7:30到岗)。
二、各年级组长负责做好本部门的考勤工作,要做到每天如实考勤,人事室负责按月统计汇总和检查。
三、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不得迟到和早退。凡出满勤的每月享受全勤奖,如有迟到和早退,要扣除其当月的全勤奖。教职工的考勤情况要与学校年度考核和奖惩相结合。
四、有特殊困难的教职工(如哺乳假),可以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校长批准后,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上午或下午的上下班时间照顾一小时,但不享受全勤奖。
五、学校周一的升旗仪式和周五的教工大会,全校教职工必须参加。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向党支部书记请假批准,但不享受其当月的全勤奖(经批准的公假除外)。教研组、备课组和区进修活动教师必须参加;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向教导主任请假批准。
六、经领导批准的教职工的进修和培训,基本上以业余时间为主,如有特殊情况涉及到上班时间的,须凭“通知”事先经校长批准后到人事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七、教职工请病假、事假(含调休),事先必须到人事室办理请假手续,并及时通知教导处调课和德育处安排班主任工作。如因特殊情况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事后应及时补办有关手续。请假半天以上(含半天)也须事先到人事室填写“请假单”。教职工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一至二小时的(但必须是无任课情况),可事先向年级组长请假批准。
八、教师虽然请了病假,但本人仍坚持上课,上好课后可以回家休息,作为出勤。
九、对未经请假或虽经请假但未获批准,或因特殊情况事先未办理请假手续而事后又未补办有关手续,或预期不归而未办续假手续的,均作旷工处理,并按有关规定扣发或停发工资和奖金。
十、教职工请婚、丧假、探亲假、生育假,一律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学校考勤办法篇三
为了保证我校正常的教学和工作秩序,维护劳动纪律的严肃性,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使我校考勤工作有章可循。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行政、后勤人员由校长办公室考勤,中学部教师由中教处考勤,小学部由小教处考勤。
二、考勤实行每天签到制与当日领导随时检查相结合。
三、实行坐班制。
1、每天上午第一节至第四节课,下午第一节至第三节课为坐班时间,第一节课预备铃
前必须签好签到薄,值勤领导认真检查记录当日考勤情况。
2、上午第四节课,无课和无工作安排的教师,可提前15分钟离校。下午第三节课后,无其它工作安排的教师可离校。
3、不得代人签到,否则对代签人予以20元罚款,同时对缺勤者予以处罚,签到后应及时到办公室,否则作迟到和旷班处理。
4、严禁私自调课,一经查出按旷班处理。
四、迟到、早退、旷课、旷班
1、迟到一次扣款20元(包括早读、坐班、集会)
2、早退一次扣款20元(包括早读、坐班、集会)
3、旷课一节扣款30元,旷工半天扣款30元,有课的重复计算,依此类推。
五、请假手续
1、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必须到教导处登记,一天以上必须写出书面请假条,按批假权限审批后方可离校。
2、所有请假的必须到李主任处登记,并通知教导处。
六、批假权限
教师请假一天以内由教导处登记审批到李主任处登记;
两天以内由值日领导审批到李主任处登记;
三天以上由校长审批到李主任处登记;
行政领导请假一律由校长审批到李主任处登记。
七、请假类别与相关规定
1、法定假:婚假七天,晚婚假十八天;
女方产假两个月,晚育产假四个月零两天,男方七天;
丧假五天(直系亲属)路途远所用时间核定后另加,未尽的法定假按上级规定执行,不扣款。
2、进修假:
教师进修学习请假,必须有函授学校或组织单位的正式通知或学习考试安排,不扣款。
3、坐班假:
教师请假半天以内且不需要调课为坐班假,教师每月坐班假请6节不扣款,每次不超过三节; 需代课的坐班假每节扣款2元,当月由教务处核消。
4、事假:
教师请事假两天以内不扣款。一学期累加3—7天之内扣款10元/天,超过部分按20元/天扣款。
5、病假:
病假需有市级(或本矿)以上医院证明,销假时需要有住院发票作证明。一学期病假七天以内不扣款,8—30天每天扣5元,30天以上每天扣10元,扣完除工资外的学期工作量及有关奖金福利为止。
7、护理假:
护理对像必须是教师的直系亲属(父母、夫妻、子女)住院(县级以上医院)治理。护理时间:每学期10天(含节假日)护理假。护理假超出规定时间的,按事假处理。
八、出差:
教师因公出差,按上班处理,但事先必须和考勤领导、教务处打招呼。
九、以上扣款每月结算一次,扣不完部分在工资中扣减。
十、满勤奖(含开会)
一个月满勤者30元,未出满勤者全扣,每月兑现。
十一、对考勤情况每月由教务处小结一次,每月校办公室公布一次,学期累计计入教师档案,以备教师评优、评先、晋级时作参考依据。
十二、本制度如有与上级文件不一致的,按上级文件办理,未尽事宜,解释权属校长办公室,本制度从本学期执行。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学校考勤办法篇四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切实做好学校各部门的各项管理工作,特制定学校员工考勤制度。
第二条学校实行打卡考勤。即上班前和下班后打卡,严格遵循打卡时间在岗。
第三条不得擅离职守,如离开本办公室必须告之办公室负责人,确需离岗的应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岗,未告之办公室负责人、未请假离岗的视为擅自离岗。
第四条一天以内(不含一天)请假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使用学校统一的《学校员工请假申请单》,经校长签字批准后,将请假单交予考勤管理员存档后方可离岗。
第五条一天以上(含一天)请假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使用中心统一的《员工请假申请单》,请假单一式两份,经校长和分管主任签字批准后,一份交予学校考勤管理员、一份交予办公室存档后方可离岗。
第六条休假须提前履行休假手续,使用中心统一的《员工休假申请单》,经校长和分管主任签字批准后,交予办公室存档并告之学校考勤管理员方可休假。
第七条特殊情况不能提前履行请假手续的应电话请假,并在上班后立即补办请假手续,不得短信请假或他人代请。
第八条因病、因事请假的,根据请假时间,一天以内的由校长批准;一天以上(含一天)由校长和分管主任批准。
第九条请假人员返回中心后,应立即向考勤管理员办理销假手续。未履行请假手续或未经同意擅自外出按旷工规定处理。
第十条每月初,考勤管理员根据中心办公室的打卡记录和出勤情况与上月的请假单进行核对,擅自外出的不予以补请假单。
第十一条学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或先进工作者。
1、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六十天;
2、擅自离岗三次以上;
3、累计旷工三天以上;
对违反上述规定且情节严重的,年度考核不予定为称职等次。
第十二条本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学校员工年度考核。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学校考勤办法篇五
1、全体教职工实行坐班制。
2、不无故迟到、早退,上班时间必须准时到校。
3、教职工凡是需要请假者,一般情况必须事先按规定程序填写统一印制的`《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因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可用电话请假,但事后应尽快按规定补办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4、请假半天以上(包括半天),必须主管部门主任请假(班主任向政教主任请假);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包括三天),必须向分管校长请假;三天以上必须向校长请假,并提前两天以便学校妥善安排好工作;请假一周以上,应报请科教体育局批准。
5、请假手续一式两份,一份交校办存底,一份交教研组长考勤,由教研组长交总务统计。
6、病假凭医院证明;函授学习请假凭面授通知;对婚假、产假、丧假以及哺乳期的女教师的照顾,按有关规定执行。
7、假期期满应及时主动向批准部门销假,否则,视同超假处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应主动、提前办理续假手续。
8、不存在补假,工作时间没有特殊情况不得随便离岗,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不得擅自离校,如有违者按旷工处理。确实需要请假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出校门必须出示出门条,否则门卫不予出门。(出门条是用于出门办事,出门条使用一次不得超过半天,不能代替请假条)
9、病、事假条必须分管领导或主管部门领导签字方能生效。
绝大多数教职工都能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但仍有极少数教职工,出门不出示出门条,无故迟到、早退等,为严明纪律,做到一视同仁,采取以下方法考勤:
1、早上、下午考勤签到制,早上、下午负责签到同志提前20分钟到岗,本着认真负责态度进行工作,一视同仁,禁止代签(代他人签到的发现一次,扣代签人50元)。
2、迟到5分钟以上10分钟以内,每次扣考勤奖5元,10分钟以上半小时以内扣10元,半小时以上一小时以内扣15元,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扣25元,超过2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一月累计不够扣的再从福利中扣除,(检查早退现象一般采取不定时抽查,抽查时间一般为下班前20分钟开始)。
3、对于中途溜号情况,一经发现,半小时以内每次扣20元,一小时以内每次扣40元,一小时以上2小时以内每次扣80元,以次类推。( 不定时进行中途抽查,抽查到的教职工按上述时间计算。)
4、迟到的或因其他原因(包括公事)未签到的教职工到校后应立即补到,并按第2条款内容执行。
5、教职工大会一般不得缺席,确有特殊情况应向学校领导请假,无故缺席一次扣20元,迟到5分钟以上10分钟以内扣5元。
6、旷工半天扣除半个月职务津贴;半天以上1天以内扣除一个月职务津贴;1天以上2天以内(含2天)扣两个月职务津贴;2天以上上报区科教体育局,按教科体育局意见处理。
7、不论公事、私事都要事先调好课,每缺一节课扣除一个月职务津贴。因缺课造成后果者,视情节轻重,追究其相关责任。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学校考勤办法篇六
为加强校风建设,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同学们的学习时间,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凡早读、正课、课间操、自习课、劳动及学校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均属于考勤之列。
2、凡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的学生,应办理请假补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到校者作旷课论。上课铃响后才进教室者视为迟到,在下课前擅离课堂(或现场)视为早退,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算旷课一节。
3、学生请病假,走读生需家长证明,住校生应有校医或医院证明,2天以内报学生处批准。3天以上报分管领导批准。学生因病来不及请假者,由家长电话向班主任请假,并及时到学生处登记,在回校后当天内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请假批准后,所有假条存根及证明由班主任保存。
4、学生无故半天不到校,班主任应和家长取得联系,超过1天报学生处备案协查。
每班设立考勤本,每节课(及学校安排的各项活动)由班长或班主任指定班干部登记,学生考勤情况每周由学生处统计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将学生考勤情况,填入学生成长档案册和学生成绩通知书。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学校考勤办法篇七
为进一步加强办公纪律,规范考勤管理工作,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以“按时上下班,有事请假”为原则。全体教职工必须坚持白天坐班办公制度,按规定时间上下班。
(二)办公时间不得长时间谈天说笑,不得大声喧哗,不得进行娱乐活动,不得用电脑玩游戏、看电视电影、炒股、聊天或做其他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能带小孩到办公室长时间逗留。
(三)坐班考勤分考勤机考勤和值班行政领导随机抽查复核两种形式。一周一小计,一月一汇总。工作日内,全体教职工务必按要求在指定的考勤机上考勤。具体以学校作息时间表规定的坐班时间为准。
考勤奖即“月绩效奖”,分考勤补贴及全勤奖两部分,总额每人每月360元,一月满勤以22天(大月23天)计。具体分解为考勤补贴200元(上、下半月各100元)、全勤奖100元(上、下半月各50元)、集会补贴60元(含升旗每人每次15元)。
(一)教职工因公、因病、因事确需请假,由本人提出申请,办公室对其请假事由进行初审,符合请假条件则发放请假单,进入请假审批程序。
(二)请假一天以内,由备考组长、年级主任签字批准,并到校办备案;1-3天,由本人申请,备课组长、年级主任签字,并报相应处室主任签字同意交校办备案;4-7天须经分管校长签字同意到校办备案;超过7天但不到三个月,须由校长签字同意;超过三个月须报教育局批准。
(三)请假者办完相关手续后,须将请假单交校办保存。假期完毕,需到校办和相应处室履行销假手续。
(四)教学人员因公外出,须凭有关单位文件、通知报备课组、年级组,到教导处请假,报校办备案,超过3天仍须根据请假权限报批。
(五)凡因公、因病、因事请假者,须由请假者本人、年级组、教导处三方协调,并由教导处安排好请假者的课程。因病、因事请假者,误课后,扣除相应的课时津贴。
(一)病假及病假期间的有关待遇
教职工患病,需要休病假,应有市级或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并经有关领导批准,报学校校办备案。
病假期间工资、津贴待遇。(非连续请假期间周六、周日除开不计)
1、病假满3天,每天扣补贴10元;
2、病假3—5天,每天扣考勤补贴10元,无半月全勤奖,当月岗位津贴计发75%;6—10天,无半月考勤补贴及全勤奖,当月岗位津贴计发50%,;11—15天,无月考勤补贴及全勤奖,当月岗位津贴计发25%;超过16天,扣除当月岗位津贴、考勤补贴及全勤奖。
3、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者,第三个月起,另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的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不含工资中的津补贴部分,下同)的90%;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基本工资全额发放。
4、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放病假期间的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工作年限满二十年及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
5、教职工在病假期间除按上述规定计发工资外,可继续享受有关生活福利待遇。
6、教职工在休病假期间不得从事有经济收入的活动,否则,应停止享受病假期间的一切工资、福利待遇。
7、教职工未经批准而自行休病假的,以旷工论处。
8、教职工病假期间的工龄计算仍严格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二)事假及事假期间的有关待遇
教职工在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期之外,确因特殊情况需占用本人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可以请事假。(请假期间周六、周日除开不计)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学校考勤办法篇八
为了强化学校内部管理,严格工作纪律,提高办学质量,奖勤罚懒,增强教职工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特拟此制度。
一、全体教师必须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自己,认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服从学校安排,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无特殊事,不得耽误工作。
二、有事必须请假,办理好请假手续,安排好工作后方能离校,所误工作应及时补上。教师请假,由学校安排其他教师代课,杜绝教师请假后无人上课或造成工作失误等现象。
三、学校领导公正合理地执行考勤制度,全体教职工根据其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的不同分别归纳为按课时量计算考勤。
1、学校值周行政实行“坐班制”,每天按全校教师日平均课时计算考勤(包括所任课时)。
2、政治业务学习、学校党、政、工、队、研等各种会议和活动等,每次按2课时计入考勤。
四、假的类别
1、事假:有特殊事请假,必须有假条,并经学校领导批准,值周、值日教师登记,调整安排好工作后离校者作事假处理。
2、病假:有乡镇以上医院证明,但必须由本人或他人及时向学校请假,以便安排工作。
3、丧假:直系亲属死亡,准丧假一周,由学校安排课时;一周以上由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
4、婚假、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公假:因公出差计公假。公假以日计考勤。
6、迟到:上课铃响后进教室的为迟到。5分钟后作缺旷一节处理。
7、早退:下课铃响前下课的计早退一次,计缺旷一节。
8、缺旷:无故不上课者,先离岗后补手续者,请假不明原因者,均按缺旷处理。
五、奖惩
1、缺旷一节扣发活津贴40元。
2、事假3天内,每节扣活津贴20元;3天以上一周以内,每节扣活津贴30元;超过一周的超过部分按缺旷计算。
3、病假3天以内,每节扣活津贴10元;3天以上一周以内,每节扣活津贴20元;一周以上每节扣活津贴30元;如需住院治疗按有关规定执行。
4、迟到一次扣活津贴5元。
5、婚假、产假、丧假、公假由学校安排课程,不扣津贴。
6、全年旷课超过10节、事假超过30节、病假超过三个月的,不评优、不晋级、不评奖。
7、全学期内无任何迟到、早退、病、事假和调课的,记满勤,满勤人员发放200员奖金,并作为评优评奖的首要依据。
六、调课
不允许任何人私自调课,临时有特殊事需要调课的必须经过教导处同意,并由教导处开出调课通知后方可进行调课,否则将按缺矿记入考勤。
七、代课
对教师公假和其他假而产生的临时代课,由值周行政统一安排,保证每一节课都有教师负责。临时代课按照每节10元记发给代课教师。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学校考勤办法篇九
为了加强学校的管理,规范教职工的教育教学行为,增强教师遵守纪律的自觉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㈠、请假类别
1、事假:因事必须由教职工本人亲自处理者,可请事假。
2、病假:因病不能坚持正常上班者,可请病假。
3、公假:因公外出办事、开会或培训等,可请公假。
4、产假:持有生育卡的女职工,产假为90天;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怀孕在四个月以上七个月以骨流产的给假四周,七个月以上者给假六周;产假期满因病需继续治疗且有医院证明者,按病假休息,做人流术的给假两周。
5、婚假:教职工结婚给假一周。
6、丧假:父母或配偶亡故给假一周,如假期满需继续请假者,按事假处理。
㈡、批假权限
1、两天以上(包括两天)请假由校长批准。连续请两天假的第二天也要由校长批准。
2、一天假由主管副校长批准。
3、临时假由教导主任批准。
4、会议请假由主持会议的相关领导批准。
㈢、请假手续
1、凡请假者必须填写请假条,并按请假类别交验相关证明,经批准后生效。
2、有事必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不许他人代为请假,因病或因紧急事故确属来不及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者,可托亲属代为履行请假手续(电话,过后补办手续)。
3、除紧急事故或不得己情况外,各类会议原则上不予请假。如确需请假,按事假半天对待。
4、事假必须提前一天请假。
5、请假批准后,必须将请假条交教导处,请假期间内工作任务或内容安排告知相关领导。假期期满后,须及时返校销假。临时假销假不及时按告知销假的时间为准。
6、学校根据需要可查阅请假者病历、检验相关证明,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准假,并视其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份,误工时间按旷职处理。
㈣、假期待遇
1、事假一天,扣20元,在教育教学过程考核中扣1分。
2、病假一天,扣10元,在教育教学过程考核中扣0.5分。
3、产假、婚假、丧假,不扣款。
4、迟到、早退一次(以签到、会议点名为准),在教育教学过程考核中扣0.5分;代替签到者;每次双方各扣0.5分。
5、会议、活动请假一次,在教育教学过程考核中扣0.2分。全年累计请假(包括病假、事假等)一月以上者,不享受学校发放考核资金,当年职称考评不能评为优或良,不能评为先进。
6、学期设全勤奖100元,临时假不超8次(每次临时不超1小时,超1小时按2个临时小假,超了3小时,按半天)。
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上班者,或本人虽提出请假,续假手续,但未批准而擅自离校者,按旷职处理。
2、请假到期不按时办理销假和续假手续,又不按时到校接受工作安排者,按旷职处理。
3、教职工旷职半天,扣30元,在教育教学过程考核中扣2分。
4、教职工旷会一次,科任老师无故旷课一节者,考核中扣2分,扣10元。
5、管理、后勤、教辅人员工作具有阶段性,平时请假按正常对待。
1、全体上班的教职工实行坐班制,不得随意离岗。
2、全体上班教职工须按时签到上班。
3、在年度考核排名中,对各类请假或旷职人员,按请假和旷职时间的多少,在考评结果中扣除相应的分值。
4、考勤结果实行月汇总制,由教务主任汇总,每月公布一次。
5、对出全勤的教职工在年终考评中给予适量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