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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法制教育讲座稿 青少年法治教育专题讲座篇一
大家好!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法律,给人一种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但它对于年少的我们来说,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是学校的普法教育让我懂得了许多法律知识。让我明白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
“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是微小的坏事就可以做。现在社会很多犯罪分子都是从“小恶”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它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它是告诫少年预防犯罪要从预防不良行为做起。
再看看社会上的违法现象:不法商人为谋取暴利将法抛于脑后,大肆造假售假,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有的人不劳而获,把法置之度外,打架、斗殴、偷窃、闯交通信号灯等这些行为都对社会遗害无穷。“无规矩不成方圆”,试想,假若人人都轻视法律,那么社会将变的行尸走肉、战乱四起,我们和平、幸福、美好的生活将一去不复返!
现在,少年犯罪的案例不胜枚举,我们学生要坚决抵制不良诱惑,学法、知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远离犯罪,做一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好学生,做一名守法的小公民。
我们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应该从小培养法律意识,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将法铭记于心,养成守法的的好习惯,以小手拉大手,为家庭、学校和社会创造平安和谐的法制环境!
谢谢大家!
青少年法制教育讲座稿 青少年法治教育专题讲座篇二
行走在黑夜的幽灵
静静地,悄悄地,黑幕落下。万物笼罩在一片黑夜之下。告别白日的喧嚣,迎来静谧的夜晚。
我轻轻地向那片黑纱招手,它看不见我的招手,缓缓地飘走了。黑夜赋予大地的是休息,这一刻它睡着了,它是安静的。我偷偷的享受着这一份独有的静,在不长,却又仿佛没有尽头的小路上,彳亍着。世尊说:“众生平等。”可是小草总是向往大树的高大,麻雀总是羡慕翱翔的雄鹰,为何?这一刻,我迷路了。
我渐渐地与黑夜融为一体,不分彼此。我就是黑夜里的幽灵,承载的是孤独,宣泄的是不屈。我不知道我是怎么转变成了黑夜的幽灵,我唯一能记得的就是那在黑夜中消逝的最后一缕光明。我不知道我是诞生于光明,还是诞生于黑暗,但我能知道的就是我生存于黑夜。我不渴望光明,也不沉迷黑暗,我混混沌沌的在黑夜中行走,缔造着黑夜的传说。
我来到了一处贫寒的家庭,这个家庭有一位母亲,一个孩子。此时孩子正在读书,可她的母亲却是长卧在床。原来这位伟大的母亲为了孩子卖掉了自己的心脏,本来她已经无法在世间停留,但是她却向世尊祈求愿用三世的幸福换取在人世间的最后一刻去看看他可怜的孩子,世尊不忍拒绝一位伟大的母亲含着泪允许了。母亲回来并没有说什么,只是看了看正在读书的孩子,便撒手人寰。当孩子明白过来事情的始终时,他没有哭,只是一个劲的笑,一个劲的笑,笑声很是欢乐!这时我轻轻的向他招了招手,他笑着融入了黑夜,化为了幽灵。我不知道世间隐藏在黑暗中有多少幽灵,但我知道这不会少!
我依旧浑浑噩噩的在黑夜中行走,我给人们带来的是解脱,但却没办法解脱自己,于是我开始修行,虽然不知道怎么修行,但还是每天观想着。我感觉我越来越变得深沉了,愈发的黑了。我没有屈原那般伟大,为了不使得自身变黑,身投汨罗江,我无法抗拒黑夜带给我的力量,我渐渐的堕落了。我无法预知将来的结局,也无法知晓我会不会消失,但我还是没有选择放弃,继续与黑暗同化着。我渴望吸收世间的欲念,因为只有这样我才能生存下来,它就像毒品一样吸引着我。
我不知道我这样已经多长时间了,但我想肯定很长,在这个黑暗的过程中,我是孤独的,我是寂寞的。我得到了我需要的力量,已经与黑暗不分彼此。
我是一个幽灵,整夜漂浮在城市的上空,我看着脚下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夜都市,嘴角泛起一丝冷笑。因为我知道只有这样我才能获得更强的力量,获得更多的罪恶。到最后我不知道我同化了多少如同那读书的孩子一般的世人,我在向他们伸手之后,我不停的吸收着他们的力量,虽然世间不断的产生幽灵,但最后却都成为了我身体的一部分。于是世间也就只有一只幽灵,因为我是独一无二的,我不容许世间还存在着我这样的生物,我要独享这份寂寞。
渐渐的我强大了,我的力量已经让天地颤抖,于是我有了一个伟大的计划,我要让整个世间都笼罩在黑暗之下,让每个人都沉醉于其中。我开始施法,很快我便实现了我的伟大,但是却在我计划快完成的时候世尊来了。
要说世间还有谁是我的对手,那么他就是世尊,我无法肯定我能打败他。世尊的出现并没有改变我的想法,最终我与世尊打了三天三夜,我败了,彻底的败了。世尊并没有杀我,但他却给了我无尽的光明,他想让我明白世间是有温暖的。
我在光明中慢慢的消融,就如积雪遇到阳光一般,很快我便消失了,我唯一能记得的就是那一束光,将我带入黑暗又将我消融的那一束光。
我走了,彻底的走了,永远都不会回来了。世间也再没有一个幽灵了,黑夜依旧是那么神秘,那么孤寂,那么堕落。
远方,一户人家,传来了一阵阵婴儿的哭声,清脆,寂寥,哀婉,凄绝!
青少年法制教育讲座稿 青少年法治教育专题讲座篇三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隋佳珺,今天我要演讲的题目是《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在正式开始之前,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我的家庭,我的爸爸在公安部门工作,从x老爸在公安系统工作了25年,我的妈妈在纪检部门工作,也工作了18年。可能由于工作性质原因,他俩平时都挺严肃,不太爱笑,性格挺平和,做事也认真。我呢,在这种环境下,虽然父母从来没有对我太严厉过,也没太约束过我,但我从小干什么就特别谨慎。家里是这样的,妈妈总跟爸爸说:“咱们有工资有医保,只要平稳退休就是人生赢家,犯毛病的事千万不能做,不能违纪,纪在法前,纪律是第一关。”
受爸爸的影响,我今天就围绕交通法规方面给大家讲一个简单的故事。一天清晨,阳光正好,一家医院,一个男婴呱呱坠地,母子平安。妻子躺在医院的病床上正焦急地等待着孩子父亲,此时,那位父亲也正焦急地朝医院飞奔。孩子父亲刚出差回来,一进家门便亲手熬了一锅鸡汤准备送到医院。然而,就在距离医院最近的那条马路上,心急的他想趁着车辆间的缝隙快点过到马路对面。路面上本没有车。突然间,拐弯处飞驰出一辆左摇右摆的大货车。故事的结局大家显然已经能够猜到了,这一瞬,带走了一家三口的幸福。
货车司机惺忪的睡眼一下子睁开了,孩子父亲焦急的心也“不得不”停止了跳动。
从喜讯变成噩耗,只因为一个路口。我们很难想象正在苦苦等待丈夫的妻子如何接受他再也来不了的消息,更难想象的是,那个刚刚来到人世的孩子,该如何承受、面对……而这个原本圆满的结局仅因为一时的疏忽便成了永远的遗憾。如果孩子父亲没有贪一时之快,如果货车司机没有疲劳驾驶,如果……这样的故事还有很多很多,报纸、电视上我们总能看到,有些人对此麻木,有些人哀其不幸。
小时候的我们都知道“红灯停,绿灯行”这个道理。可是,随着我们慢慢长大,那些浅显易懂的道理却被我们逐渐淡忘了。各路媒体纷纷报道“中国式过马路”,我们不顾灯也不顾车,只要凑够一大群人便肆无忌惮地横穿马路。一些司机开车时叫苦不迭,轮到自己过马路时,却还是“乖乖”自动遵守“中国式过马路”的原则。这难道不是一种时代的倒退?不值得我们深刻反思吗?
然而大家都知道,在纪律、法规面前,我们需要遵守的远远不止交通法规这一个方面。规矩是人为规定的,它的确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人的行为,让你觉得没有那么“自由自在”。但是有句古话说的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北京动物园老虎吃人一事,不也是那位阿姨先失了规矩所致吗?因此我们每一个个体都不是孤立的,我们依存于群体、组织、社区、学校、城市、国家,乃至这个地球。倘若没有一套规矩去规范我们的言行举止、衣食住行,每一个人都完完全全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肆意生活,地球该是何等混乱?在历史的长河中,人类不断进化,“从零到有”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规矩”就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之一。从过去的家法家规,到现在的各项规章制度、法律法规,是它们让这个世界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让人们的生活更加便利、高效,让我们区别于低等动物,称之为人。
我们再回过头看“中国式过马路”这个例子。假如你是“过马路大部队”中的一员,你也许会想:“那么多人都闯红灯过去了,而且还聚成了堆,车肯定不敢往前开,首先安全肯定是没有问题。再说了,就算我遵纪守法,红灯停、绿灯行,只有我一个人这么做,对大环境完全起不到一点作用,人们反而会像看一个傻瓜、一个异类一样看我。”但是你可曾想过,如果大家都这样想,都这样做,规矩也好,法律法规也罢,一切都将化为乌有。遵纪守法要靠我们每一个人的共同努力,不攀不比,管好自己,一切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这样我们的国家才可以无愧于“文明古国,礼仪之邦”的美称。
我们要耐心等待每一个红灯变绿;我们要走过街天桥、而不再横跨围栏;乘坐扶梯时,我们会右侧通行,把左边的路留给需要的人;我们会谦虚礼让,我们会勤学好问;我们会阳光积极,我们会乐于助人……一个人的力量有限而渺小,但我可以影响我身边的人,无论父母还是朋友,我们终究可以将一个人的力量放大无数倍。这样,我们就可以影响更多的人。如果我们都能以身作则、带动旁人,那这份看似微小的力量可以乘以一个庞大的数字——13亿。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我坚信,我们的力量是无穷的。当砖瓦堆砌成高楼大厦,当水滴汇聚成大海,一个更加和谐、繁荣的中国将屹立于东方,闪闪发光!
青少年法制教育讲座稿 青少年法治教育专题讲座篇四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隋佳珺,今天我要演讲的题目是《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在正式开始之前,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我的家庭,我的爸爸在公安部门工作,从x老爸在公安系统工作了25年,我的妈妈在纪检部门工作,也工作了18年。可能由于工作性质原因,他俩平时都挺严肃,不太爱笑,性格挺平和,做事也认真。我呢,在这种环境下,虽然父母从来没有对我太严厉过,也没太约束过我,但我从小干什么就特别谨慎。家里是这样的,妈妈总跟爸爸说:“咱们有工资有医保,只要平稳退休就是人生赢家,犯毛病的事千万不能做,不能违纪,纪在法前,纪律是第一关。”
受爸爸的影响,我今天就围绕交通法规方面给大家讲一个简单的故事。一天清晨,阳光正好,一家医院,一个男婴呱呱坠地,母子平安。妻子躺在医院的病床上正焦急地等待着孩子父亲,此时,那位父亲也正焦急地朝医院飞奔。孩子父亲刚出差回来,一进家门便亲手熬了一锅鸡汤准备送到医院。然而,就在距离医院最近的那条马路上,心急的他想趁着车辆间的缝隙快点过到马路对面。路面上本没有车。突然间,拐弯处飞驰出一辆左摇右摆的大货车。故事的结局大家显然已经能够猜到了,这一瞬,带走了一家三口的幸福。
货车司机惺忪的睡眼一下子睁开了,孩子父亲焦急的心也“不得不”停止了跳动。
从喜讯变成噩耗,只因为一个路口。我们很难想象正在苦苦等待丈夫的妻子如何接受他再也来不了的消息,更难想象的是,那个刚刚来到人世的孩子,该如何承受、面对……而这个原本圆满的结局仅因为一时的疏忽便成了永远的遗憾。如果孩子父亲没有贪一时之快,如果货车司机没有疲劳驾驶,如果……这样的故事还有很多很多,报纸、电视上我们总能看到,有些人对此麻木,有些人哀其不幸。
小时候的我们都知道“红灯停,绿灯行”这个道理。可是,随着我们慢慢长大,那些浅显易懂的道理却被我们逐渐淡忘了。各路媒体纷纷报道“中国式过马路”,我们不顾灯也不顾车,只要凑够一大群人便肆无忌惮地横穿马路。一些司机开车时叫苦不迭,轮到自己过马路时,却还是“乖乖”自动遵守“中国式过马路”的原则。这难道不是一种时代的倒退?不值得我们深刻反思吗?
然而大家都知道,在纪律、法规面前,我们需要遵守的远远不止交通法规这一个方面。规矩是人为规定的,它的确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人的行为,让你觉得没有那么“自由自在”。但是有句古话说的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北京动物园老虎吃人一事,不也是那位阿姨先失了规矩所致吗?因此我们每一个个体都不是孤立的,我们依存于群体、组织、社区、学校、城市、国家,乃至这个地球。倘若没有一套规矩去规范我们的言行举止、衣食住行,每一个人都完完全全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肆意生活,地球该是何等混乱?在历史的长河中,人类不断进化,“从零到有”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规矩”就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之一。从过去的家法家规,到现在的各项规章制度、法律法规,是它们让这个世界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让人们的生活更加便利、高效,让我们区别于低等动物,称之为人。
我们再回过头看“中国式过马路”这个例子。假如你是“过马路大部队”中的一员,你也许会想:“那么多人都闯红灯过去了,而且还聚成了堆,车肯定不敢往前开,首先安全肯定是没有问题。再说了,就算我遵纪守法,红灯停、绿灯行,只有我一个人这么做,对大环境完全起不到一点作用,人们反而会像看一个傻瓜、一个异类一样看我。”但是你可曾想过,如果大家都这样想,都这样做,规矩也好,法律法规也罢,一切都将化为乌有。遵纪守法要靠我们每一个人的共同努力,不攀不比,管好自己,一切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这样我们的国家才可以无愧于“文明古国,礼仪之邦”的美称。
我们要耐心等待每一个红灯变绿;我们要走过街天桥、而不再横跨围栏;乘坐扶梯时,我们会右侧通行,把左边的路留给需要的人;我们会谦虚礼让,我们会勤学好问;我们会阳光积极,我们会乐于助人……一个人的力量有限而渺小,但我可以影响我身边的人,无论父母还是朋友,我们终究可以将一个人的力量放大无数倍。这样,我们就可以影响更多的人。如果我们都能以身作则、带动旁人,那这份看似微小的力量可以乘以一个庞大的数字——13亿。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我坚信,我们的力量是无穷的。当砖瓦堆砌成高楼大厦,当水滴汇聚成大海,一个更加和谐、繁荣的中国将屹立于东方,闪闪发光!
青少年法制教育讲座稿 青少年法治教育专题讲座篇五
全县广大驾驶员朋友:
酒后驾驶害人害己,为了自身的安全,为了家人的幸福,为了他人的幸福,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珍爱生命,拒绝酒后驾驶,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汉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向广大司机朋友倡议: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一、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做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二、如果您是驾驶员的朋友,请提醒他们驾车前不要饮酒,更不要对他们劝酒、如果您是驾驶员朋友的家人,请随时提醒他们不要酒后驾车,发现后要及时劝阻。
三、 酒驾和醉驾处罚
1、酒后驾驶(机动车):初次酒后驾车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_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_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禁考驾驶证。
2、醉酒驾驶(机动车):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禁考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_年内禁考驾驶证,终身禁驾营运车辆。
3、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4、酒驾和醉驾区分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为饮酒驾车;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100毫升为醉酒驾车。
青少年法制教育讲座稿 青少年法治教育专题讲座篇六
全县广大驾驶员朋友:
酒后驾驶害人害己,为了自身的安全,为了家人的幸福,为了他人的幸福,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珍爱生命,拒绝酒后驾驶,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汉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向广大司机朋友倡议: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一、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做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二、如果您是驾驶员的朋友,请提醒他们驾车前不要饮酒,更不要对他们劝酒、如果您是驾驶员朋友的家人,请随时提醒他们不要酒后驾车,发现后要及时劝阻。
三、 酒驾和醉驾处罚
1、酒后驾驶(机动车):初次酒后驾车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_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_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禁考驾驶证。
2、醉酒驾驶(机动车):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禁考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_年内禁考驾驶证,终身禁驾营运车辆。
3、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4、酒驾和醉驾区分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为饮酒驾车;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100毫升为醉酒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