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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计划生育下半年工作计划和总结(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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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计划生育下半年工作计划和总结(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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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任何工作都应改有个计划,以明确目的,避免盲目性,使工作循序渐进,有条不紊。我们该怎么拟定计划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个人今后的计划范文,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计划生育下半年工作计划和总结篇一

一是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建立健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协调机制,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二是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每季度召开一次计生办公会,年中召开一次大型工作督办会,定期检查通报,年终严格考核评估、奖惩兑现,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三是严格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四是认真配齐村(居)组级信息员,并落实相关报酬;五是定期召开镇内有关职能部门协调会议,全面形成计划生育资源共享、齐抓共管格局;六是加大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财、物的投入,为人口计生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一是认真组织计生干部学习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全面提高政策理论水平。二是加强计生干部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尤其是抓好《市计划生育工作手册》的学习,提高业务技能,增强服务意识。三是要在计生干部中扎实开展“勤工作、比奉献”活动,充分调动其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计生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是利用多种宣传形式,认真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广泛传播先进文明的人口文化,宣传科学文明的生育理念,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二是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让知识传播、科技服务、奖励政策、优先优惠等惠及千家万户。大力推进生育文明建设,全镇生育文明示范村达80%以上,生育文明示范户达20%以上。三是加强村(居)阵地建设。重点抓好村(居)“三室一栏一院”建设,同时做好宣传品进村入户工作,努力提高广大育龄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率。四是加强计生协会建设,力求组织健全,活动经常,效果明显。

一是加大《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力度,调动广大育龄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共产党员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行为的党纪处分暂行规定》。落实出生人口实名登记制度。二是大力推进“阳光计生行动”,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政务、办事、村务“三项公开”制度,不断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三是依法为广大育龄群众办理各种计划生育有关证件,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专门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一是全面实施计划生育“安康计划”。坚持推行以长效节育措施为主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积极开展生殖健康普查工作,认真开展“无意外妊娠村(居)”创建活动。二是加强镇计划生育服务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学习与管理的力度,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综合服务能力,增强安全责任意识。三是做好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动员新婚夫妇参加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四是继续实施“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配合全市继续完善不孕不育患者治疗的“绿色通道”和“十进工程”,全面推进避孕药具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一是加强对独生子女保健费申报资料审核上报兑现工作;二是认真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确保新增对象资格确认准确率达100%;三是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患者有关扶助政策;四是做好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资格初审工作。

一是完善和应用全员人口数据库信息,通过逐步建设完善的全员人口数据库来指导、规范、监督基层基础工作,实现基层基础工作流程再造。以提高全员人口信息准确率为重点,大力提高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质量。二是认真运用落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手册》确保计生各项信息采集上报及时、准确可靠。三是认真开展村(居)帐、表、卡、册评比活动,认真运用好全省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平台。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将《条例》宣传到村、组、户、厂矿企业、车间,努力实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盘棋”。二是加强宣传倡导,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基本项目免费技术服务,努力为流动人口提供生产生活需求服务,整合部门管理力量和信息资源,全面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三是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村(居)要加强对所属企业、集镇流动人口的管理,加强与流出重点已婚妇女的联系工作,努力实现流动人口无缝化服务管理。

计划生育下半年工作计划和总结篇二

20xx年下半年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各级人口计生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规划,继续深化人口计生综合改革,扎实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着力构建“统筹协调、科学管理、优质服务、利益导向、群众自治、人财保障”六大工作机制,为促进全镇经济社会、人口和资源持续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是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建立健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协调机制,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二是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每季度召开一次计生办公会,年中召开一次大型工作督办会,定期检查通报,年终严格考核评估、奖惩兑现,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三是严格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四是认真配齐村(居)组级信息员,并落实相关报酬;五是定期召开镇内有关职能部门协调会议,全面形成计划生育资源共享、齐抓共管格局;六是加大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财、物的投入,为人口计生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一是认真组织计生干部学习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全面提高政策理论水平。二是加强计生干部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尤其是抓好《市计划生育工作手册》的学习,提高业务技能,增强服务意识。三是要在计生干部中扎实开展“勤工作、比奉献”活动,充分调动其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计生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是利用多种宣传形式,认真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广泛传播先进文明的人口文化,宣传科学文明的生育理念,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二是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让知识传播、科技服务、奖励政策、优先优惠等惠及千家万户。大力推进生育文明建设,全镇生育文明示范村达80%以上,生育文明示范户达20%以上。三是加强村(居)阵地建设。重点抓好村(居)“三室一栏一院”建设,同时做好宣传品进村入户工作,努力提高广大育龄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率。四是加强计生协会建设,力求组织健全,活动经常,效果明显。

一是加大《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力度,调动广大育龄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共产党员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行为的党纪处分暂行规定》。落实出生人口实名登记制度。二是大力推进“阳光计生行动”,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政务、办事、村务“三项公开”制度,不断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三是依法为广大育龄群众办理各种计划生育有关证件,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专门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一是全面实施计划生育“安康计划”。坚持推行以长效节育措施为主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积极开展生殖健康普查工作,认真开展“无意外妊娠村(居)”创建活动。二是加强镇计划生育服务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学习与管理的力度,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综合服务能力,增强安全责任意识。三是做好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动员新婚夫妇参加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四是继续实施“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配合全市继续完善不孕不育患者治疗的“绿色通道”和“十进工程”,全面推进避孕药具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一是加强对独生子女保健费申报资料审核上报兑现工作;二是认真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确保新增对象资格确认准确率达100%;三是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患者有关扶助政策;四是做好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资格初审工作。

一是完善和应用全员人口数据库信息,通过逐步建设完善的全员人口数据库来指导、规范、监督基层基础工作,实现基层基础工作流程再造。以提高全员人口信息准确率为重点,大力提高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质量。二是认真运用落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手册》确保计生各项信息采集上报及时、准确可靠。三是认真开展村(居)帐、表、卡、册评比活动,认真运用好全省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平台。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将《条例》宣传到村、组、户、厂矿企业、车间,努力实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盘棋”。二是加强宣传倡导,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基本项目免费技术服务,努力为流动人口提供生产生活需求服务,整合部门管理力量和信息资源,全面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三是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村(居)要加强对所属企业、集镇流动人口的管理,加强与流出重点已婚妇女的联系工作,努力实现流动人口无缝化服务管理。

计划生育下半年工作计划和总结篇三

根据××的实际,下半年全市人口与计生工作重点将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作为今年我市政府实事工程之一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中心正在计划中进行,预计在今年10月可全部竣工并投入使用,建成后的生殖健康服务中心将和五个乡镇计划生育中心服务站、六个乡镇计划生育一般服务站以及137个村社区计生服务室构建起昆山四级计生技术服务体系,下半年在抓好建设的同时要在软环境建设上下功夫,不断拓展计划生育服务的功能,优化计划生育服务的水平。要继续健全技术服务体系管理机制,要抓好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能力的培训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化建设。

一要继续做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的落实和完善工作。今年下半年开始,我市失地农民所享受的农保将逐渐和社保接轨,这些由农保转向社保的农民将自动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中退出,不再享受这一奖励政策。同时,力争在8月上旬完成对全市20xx年符合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政策的对象的调查摸底,做好20xx年度的经费预算,确保每一位符合政策的农村老人都能按时领取奖励金;二要做好20xx年度计划生育公益金的发放工作,切实做好救助对象及救助金额的摸底调查工作。

一是执法难,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度大;

二是兑现难,非公企业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兑现不到位依然是个突出问题;

三是基础管理难,城市化进程带来的大规模拆迁使村落集居的形式逐渐分散,人员分布广泛,育龄群众信息采集困难;

一方面现居住地管理模式下的计划生育工作给广大计生干部带来了成倍的工作量,另一方面部分流动人员原户籍地计生部门在管理上不能够提供一定的配合,使得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显得力不从心。针对这些新形势下呈现出来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难点问题,下半年,将由各分管主任会同职能科室展开专项调研,力求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探索解决难点问题的方法和途径,敢于实践,勇于突破。加强指导,切实做好“十五”省人口与计生工作示范市下一步迎接和“”规划我市于今年6月顺利通过了省人口计生委对我市“十五”示范市创建工作的现场考核评估,在下一阶段,还将接受省人口计生委对我市部分育龄群众开展的信函问卷调查、电话问卷调查,以及对我市各个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窗口的跟踪暗访。及对市级的最终考核,为此,要在上半年通过现场调查的基础上,针对检查中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回头看,并继续抓好督导工作和委机关的迎检准备工作,确保省“十五”人口与计生示范市的最终全面通过。

要充分利用《昆山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发展战略》课题的理论成果,为制订全市“”发展规划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为此,要坚持“六个抓好”:一要抓好党员先进性教育的长效机制,与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二要抓好党员先锋示范岗、示范科室的建设,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三要继续抓好机关效率效能建设,不断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四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构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五要继续抓好“争先创优”工作,以“争先创优”为抓手,扎实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工作;六要继续抓好干部任免制度的完善,继续实行中层干部竞聘上岗,优胜劣汰,为促使全市人口与计生工作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计划生育下半年工作计划和总结篇四

2019年我镇计划生育工作要认真落实上级计生部门人口计生会议和旗委十四届二次全委会议精神,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根本,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的工作方法,全面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为薛家湾镇的经济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严格按照薛家湾镇《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领导包片、一般干部包村责任制,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促进相关部门从根本上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不断增强统筹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自觉性,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有效工作机制。

(一)完善和落实好现有的奖励优惠政策,做到宣传到位,确定到位,发放到位,管理到位,切实解决好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的后顾之忧。要按政策和程序足额落实兑现当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养老保险金”补贴,计划生育手术奖励费,放弃生育指标奖励费,国家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奖励费。

(二)深入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提高家庭发展能力,促进家庭和谐幸福。

(三)按照上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会议精神,努力推动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与各项惠民政策相互兼容、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积极探索建立新的优生优惠政策。进一步深化服务计生家庭的民生意识,不断转变育龄群众的婚育观念。

(一)对婚育人群进行优生优育科普知识和出生缺陷预防知识宣传,做好优生优育指导和监控工作,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力度。

(二)通过计卫联手,在免费婚检、免费孕检的基础上,免费进行孕前优质健康检查、孕中监测;为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妇免费发放叶酸、福斯福;继续推进“一杯奶”生育关怀行动,建立出生缺陷档案,实现跟踪服务。

(三)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落实好住院分娩补贴制度,深化和完善0-3岁婴幼儿早教工作,做好青春期健康教育等工作。

(四)要搞好政策服务,生殖健康服务,药具宣传服务,随访亲情服务,一条热线释疑解惑服务,推广“三大工程”(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工程、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

(一)各村、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所签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定期召开计划生育工作协调会,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作用,加强行政指导与监督,更好的服务群众。

(二)建立完善流动人口协管工作制度,每300-500名流动已婚育龄妇女配备一名流动人口协管员。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窗口,为流动人口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积极开展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巩固和完善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格局。

(三)以全国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和人口文化活动为工作载体,以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为主线,利用人口学校和人口文化活动阵地进行计划生育各项政策、优生优育及健康知识宣传,对流动人口开展人性化真情服务。

做好全员人口信息的收集、更新,补录、复查、逻辑审核及纠正录入错误(如居住性质、结婚日期)等相关工作,确保数据准确,提高统计报表质量。

同时,上报的全员人口信息资源库数据要与2019年底上报的报表数据进行对比,重点分析总人口数和出生人口情况,对有出入的数据要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全员人口数据采集规范》附件一的《清理复查人员情况表》和《清理户籍情况表》进行汇总,并将汇总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一)充分发挥宣传教育的先导作用,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加强孕产期全程服务管理,从源头防范选择性别生育。

(二)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继续实施关爱女孩行动,提高计划生育女孩家庭的社会地位。

(三)与监察、卫生、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联合开展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溺弃女婴行为,组织开展实名登记工作。

(一)深入贯彻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一法三规”,加强对再生育审批的监督和管理。我们要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对计生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我旗关于社会抚养费征收范围标准和要求,及时足额的征收社会抚养费,做到管理制度健全,征收程序规范。重点要查处往年非政策生育情况,规范依法行政卷宗.档案和各类制度,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二)村委要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及民主监督,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制度,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让育龄群众真正成为计划生育的主人。

(三)加强信访工作,强化对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

抓好群众宣传、社会宣传和阵地宣传,完成上级下达的宣传教育工作任务。强化人口文化建设,形成“大宣传、大联合、出精品”的宣传教育格局。

认真落实市、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通过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培训和实践锻炼,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升干部整体素质和综合服务能力,继续组织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和“流动人口评计生”的“双评活动”和“下评上”活动。

计划生育下半年工作计划和总结篇五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乡计划生育工作,圆满完成省、市、县下达我乡的20__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任务,确保我乡计生工作稳定平衡推进,跨入市县先进行列。经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胡“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导向,总揽计生工作全局,以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为目标,以宣传教育为主,转变人们的婚育观念,提高计生率为重点,以实现“村为主”,彻底改变后进村为主线,严格依法行政,增加财政投入,强化优质服务,确保我乡计生工作跨入市县先进行列。

二、奋斗目标

1、符合政策生育率88.2%以上;

2、村民自治合格率30%以上;

3、统计准确率95%以上;

4、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65%以上;

5、期内避孕措施落实率达98%以上,“三查”到位率100%;

6、性别比与上年比有所下降;

7、负责对村(居)委会考核评估排队并实行奖惩;

8、严格依法行政,严把节育手术质量关,杜绝因违法行政或重大手术责任事故而导致恶性事故的发生。

三、队伍建设

全乡以计生干部职工为主体,在全乡脱产干部中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一支战无不胜的常年工作队,实行“三不政策”即:不包农业点;不负责招商引资任务;不参加计划生育以外的中心工作,全心全意抓好我乡的计划生育工作。服从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主管领导对常年执法队拥有人事权、财政权、奖惩权,有权制订计生常年工作执法队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对常年执法队员严格加强管理,有建议升降权。

四、定区域、定职责,实行捆绑责任制

(一)职责

主要为四个加强“加强阵地建设;加强经常性工作;加强两非整治;加强利益导向。”

1、包村乡干部职责:

党政领导包后进村,乡干部分层次包村,其主要职责为:

(1)全面具体、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

(2)全面完成县委政府下达我乡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

(3)完成乡计生领导小组下达到村的各项工作任务;

(4)贯彻执行计生工作的“七个不准”,严格依法行政,严格依法查处计划生育“双违人员”,严格惩处围攻、殴打、谩骂计生执法人员的人和事,保护计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5)所联系的村期内避孕措施落实率达98%以上,“三查”到位率100%。

2、计生办、服务所、计生工作组的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

(2)艰苦深入,逐村逐组摸清育龄妇女“三查”到位、“四术”落实,人口出生、新婚等计划生育情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积极主动当好党委、政府参谋;

(3)健全制度,严格程序,认真把好“三证”关(即一孩生育证发放关、二孩生育证呈报关、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关),做到“三证”办理合法率100%;

(4)加强自身业务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各项业务考试合格率达100%,优秀率达70%;

(5)加强对村专干、组指导员的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对村专干每月组织召开一次村专干例会,每季进行1-2天的业务培训,每年到村指导12次以上,及时解决资料台账的差错;

(6)开展优质服务,按照节育手术规程要求操作,确保手术安全有效;

(7)规范好乡“四位一体”建设,指导督促村级“三位一体”建设达标;

(8)严格依法行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计生技术人员要严格遵守计生技术服务条例,严禁出具假证明,假妇检,假手术,假鉴定等违法行为。

(9)全面贯彻执行计生工作“七个不准”,严格依法行政,严格依法查处计生“双违”人员,严格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10)与包村干部一道负责完成“三查”、“四术”任务,主要完成两女扎和大月份引产任务。

3、村(居)委会的职责

(1)全面完成“三查四术”任务;

(2)全面掌握并及时上报新婚、人口出生、“三查四术”、流动人口、药具、奖励扶助等情况,建好台帐和“三位一体”阵地;

(3)配强计划生育专干及组指导员,完善村级计划生育协会组织,逐步实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

(4)落实流出、流入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有效遏制违法生育;

(5)耐心细致做好群众工作,对违法生育、未及时落实长效措施的已婚育龄群众做好审核。不乱出证明,不乱盖章。

(二)责任捆绑,奖惩挂钩

1、包村脱产干部:包点村的计生考核评估为完成任务单位,不奖不罚,不影响评先、评奖、评优;所包村考核评估为重点管理单位,其责任人年内取消评先资格,当年不评先评奖、晋职晋级、提拔重用和调动;所包村考核评估为“一票否决”单位的,其责任人年终评定为不称职,次年不变动包点村,不提拔重用,另处罚1000元;所包村考核评估作为年终评先、评奖、评优、推荐重用的依据,优秀者由乡里发奖金400元;包村干部各种津贴与计划生育考核挂钩,期内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达98%以上,少完成一例结扎罚50元,少完成一例上环或流产罚30元,少完成一例两女扎罚100元;所包村三查未到位100%的,每低一个百分点罚100元。

2、计生办、服务所、计生工作组:

(1)计生办、服务所报假数、做假手术、办假证、出假证明、作假账的“五假”人员要从严查处,一次警告,二次诫免,三次以上除按《条例》处罚金外,作辞退或下岗处理;

(2)凡上级考核、平时抽样调查成为反面典型的,所涉责任人,处以责任罚金1000元,影响本乡年终评估排队的,对责任人处以罚金20__元,并辞退或下岗处理;

(3)计生办、服务所人员发生的违法生育的一律作开除或提交上级部门处理。

(4)计生工作组工作人员,所联系的村,奖罚参照包村干部和计生办、服务所人员奖罚制度执行。

3、村:

(1)年内出现违法生育人数比超过3‰的,包村干部年度评为不称职,情节严重的给予其免职或下岗;村干部诫勉。

(2)已婚育龄妇女长效节育措施拖欠超过人口规模的5‰的,包村干部年度评为不称职,村干部诫勉。

(3)台帐资料管理混乱,阵地脏、乱、差,第一次分别给予包村干部、村专干警告,责成改正,第二次给予下岗或诫勉处理。

(4)出现计划生育窝案并被举报到上级,经查属实的,给予包村干部撤职以上的行政处分,村支两委负责人和村专干诫勉。

(6)村级转移支付中提取20%作计划生育单独考核,完成计划生育节育手术按100%计算(不包括有手术禁忌症对象),少完成一例结扎罚50元,少完成一例上环或流产罚30元,少完成一例两女扎罚100元,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00元;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按100%计算,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00元;三查到位率按100%计算,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00元;“三位一体”阵地建设未达标的,罚款500元。

五、经费管理

1、计生工作组的资金服务于计生工作,收款收据从乡财政所领取,各项支出由分管领导核实,主管财政领导及乡长审批,具体用于工作组人员工资待遇,计生宣传费、招待费、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村专干报表补助、上级报刊杂志和资料费、手术感染医疗费、常用手术器械添置费和计生其它开支。

2、乡每月初按比例拨款到计生工作组。计生工作组人员不得降低和提高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标准,全年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为25万元,必须严格依法行政,不准乱立收费项目。

计划生育下半年工作计划和总结篇六

20xx年我们全面落实党的xx大六中全会精神,继续深化执行计生条例,教育广大育龄妇女遵守计划生育条例,遏制人口过快增长,为我镇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一)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切实推进我镇“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工作新机制的建立,坚持依法行政、坚持以人为本,广泛深入地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营造计划生育的良好环境,搞好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力争我镇计生工作再上新水平、再上新台阶。确保县上下达的各项指标圆满完成。

(二)深化宣传教育,倡导新型生育文化,继续深入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等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深入开展以“宣传教育进村、婚育新风进家”为主题的“双进”活动,提高宣传品入户率,提升育龄群众的政策知晓率。积极向上级宣传媒体投稿,大力宣传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和典型经验,形成大宣传格局。

(三)转变思想、更新观念,不断加快完善我镇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积极探索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格局、新模式。不断加大管理力度,加强基层基础管理,完善管理网络,提高管理水平;加强调查研究,注意解决当前计划生育面临的新问题,积极探索计划生育工作新经验。

(四)抓好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素质。学习贯彻“一法一条例”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计生干部执法水平,继续抓好基层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搞好村组计生宣传员和信息员的培训,引导他们开阔思路、提高工作水平。

(五)加强计生协会建设,提升村民自治水平。做好镇、村计划生育协会换界工作,全面落实协会工作规范。村级计生协会要协助村两委做好优先、优惠、奖励扶助政策的落实,提升村民自治水平。镇计生协会要配合镇政府,积极探索利益导向机制,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机制,切实解除计划生育家庭的后顾之忧。

(六)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提高群众的满意程度。镇计生服务站要不断优化服务结构,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开展以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出生缺陷干预、生殖健康预防为主要内容的优质服务。要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服务水平,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种学习、培训活动。

(七)坚持依法行政,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法律尊严。依法行政是国家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体现。我镇将更加严格地执行国家和省的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法程序,严格执法标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国家法律、法规的尊严。不断强化计生队伍建设,规范执法方式。对违法生育行为,严格按照“一法一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

八加强领导,形成综合治理的格局。妇联、青年、公安、工商齐抓共管,协调相关部门完成法定任务。镇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定期对各分工负责指导组和各职能部门履行计划生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完成职责好的部门,提出表扬,并记入当年度考核成绩,对没有完成职责的部门要通报批评。

20xx年面临的人口形势仍非常严峻,在成绩与问题并存,机遇与成功同在的情况下,我们一定要在镇党委、镇政府和县计生局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群策群力,发扬成绩、克服缺点,使我镇的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开创我镇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计划生育下半年工作计划和总结篇七

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质量,改善人口结构,维护人口安全为主要任务,以综合改革为动力,以创新机制为核心,以队伍建设为基础,加快推进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努力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幸福”创造良好的环境。

1、坚持“四个不动摇”。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坚持稳定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坚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机制和方法不动摇。

2、坚持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区分工作水平不同所辖地,分类推进工作;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形成政府、社会和市场各尽其能,统筹协调的工作局面。

1、继续稳定的低生育水平。人口总量控制在34万以内,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5‰以内,生育水平稳定在更替水平以下,符合政策生育率保持在85%以上。

2、出生人口素质明显提高。出生缺陷干预体系进一步完善提高,以农村和社区为基础的出生缺陷干预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配合卫生部门共同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工作。

3、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并逐渐降低。

4、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法律法规得到全面贯彻实施,法制体系进一步完善,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

5、流动管理服务体系基本健全。95%以上的流动人口纳入管理服务体系,享有与当地群众同等待遇。

6、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已婚育龄群众普遍享有优质的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服务,群众对管理和服务满意率显著提高。生殖健康检查免费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妇女病发病率明显下降。

7、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村部分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稳步实施,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困难扶助制度与公益基金基本建立。

8、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加强。农村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优质服务全面推行。

1、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我们要继续坚定不移地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现行生育政策稳定不变,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增强各级党政领导和计生干部的忧患意识,加强发展战略研究和安全研究,深刻认识目前我县面临新的生育高峰,稳定低生育水平任务依然艰巨这一现状,克服麻痹松懈或盲目乐观情绪,努力实现预定发展目标。要进一步务实基层基础,加强工作督查,强化工作指导。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农村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进一步稳定和加强农村基层机构、队伍建设,做到人员、责任、报酬三落实,全面提高基层基础工作水平,推动全县工作的平衡发展。

2、充分发挥系统网络优势,结合“民心工程”的纵深开展,进一步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工作,与卫生部门相互配合、互相合作,逐步建立符合我市实际、具有工作特色的出生缺陷干预模式。

3、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1)继续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倡导婚育新风尚,创造良好氛围,转变群众生育观念。切实解决家庭特别是女孩家庭在生产、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

(2)建立健全胎儿性别诊断技术使用管理制度、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孕情监测随访服务制度、婴儿出生和死亡报告制度、跨区协作制度、群众监督举报制度、相关部门情况通报制度,对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偏高地区进行专项整治,严格执行关于禁止进行非医学需要的终止妊娠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违法者的责任。

(3)把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纳入目标责任制考评之中,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责任制。重点是领导重视、宣传教育、利益导向、查处“两非”、孕情随访、统计监测等项工作。

4、加强和改进流动管理服务

认真落实科学发展,坚决贯彻国家、省市流动法规政策,紧密结合石家庄市实际,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统一管理、优质服务”的原则,加快建成完善的以流入地为主、流出地与流入地协调配合的流动管理服务体制。将流动管理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范围,加强信息采集与交换,拓宽管理服务渠道,开创流动工作新局面。

5、建立和完善工作新机制

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大力推进新机制建设。普遍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健全行政管理、技术服务和群众工作“三位一体”的互联、互补、互动的管理服务体系。

6、建立健全利益导向机制

推进工作思路和方法的转变,坚持处罚多生与奖励少生并举。探索、建立和完善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困难扶助制度、农村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制度、农村纯女家庭奖励制度、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及农村手术平安保险等制度。完善和规范技术基本项目免费服务制度和农村部分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以及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

7、加强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1)加强县乡技术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县级服务站达到优质服务型标准;乡级服务站全部达到基本服务型标准,村级服务室全部达到基本服务型标准,形成统一设计、统一标识、统一着装、科学规范、温馨人本、形成规模、遍布城乡的服务服务网络。

(2)切实促进基层技术服务能力建设。

计划生育下半年工作计划和总结篇八

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质量,改善人口结构,维护人口安全为主要任务,以综合改革为动力,以创新机制为核心,以队伍建设为基础,加快推进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努力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幸福”创造良好的环境。

1、坚持“四个不动摇”。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坚持稳定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坚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机制和方法不动摇。

2、坚持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区分工作水平不同所辖地,分类推进工作;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形成政府、社会和市场各尽其能,统筹协调的工作局面。

1、继续稳定的低生育水平。人口总量控制在34万以内,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5‰以内,生育水平稳定在更替水平以下,符合政策生育率保持在85%以上。

2、出生人口素质明显提高。出生缺陷干预体系进一步完善提高,以农村和社区为基础的出生缺陷干预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配合卫生部门共同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工作。

3、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并逐渐降低。

4、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法律法规得到全面贯彻实施,法制体系进一步完善,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

5、流动管理服务体系基本健全。95%以上的流动人口纳入管理服务体系,享有与当地群众同等待遇。

6、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已婚育龄群众普遍享有优质的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服务,群众对管理和服务满意率显著提高。生殖健康检查免费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妇女病发病率明显下降。

7、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村部分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稳步实施,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困难扶助制度与公益基金基本建立。

8、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加强。农村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优质服务全面推行。

1、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我们要继续坚定不移地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现行生育政策稳定不变,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增强各级党政领导和计生干部的忧患意识,加强发展战略研究和安全研究,深刻认识目前我县面临新的生育高峰,稳定低生育水平任务依然艰巨这一现状,克服麻痹松懈或盲目乐观情绪,努力实现预定发展目标。要进一步务实基层基础,加强工作督查,强化工作指导。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农村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进一步稳定和加强农村基层机构、队伍建设,做到人员、责任、报酬三落实,全面提高基层基础工作水平,推动全县工作的平衡发展。

2、充分发挥系统网络优势,结合“民心工程”的纵深开展,进一步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工作,与卫生部门相互配合、互相合作,逐步建立符合我市实际、具有工作特色的出生缺陷干预模式。

3、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1)继续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倡导婚育新风尚,创造良好氛围,转变群众生育观念。切实解决家庭特别是女孩家庭在生产、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

(2)建立健全胎儿性别诊断技术使用管理制度、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孕情监测随访服务制度、婴儿出生和死亡报告制度、跨区协作制度、群众监督举报制度、相关部门情况通报制度,对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偏高地区进行专项整治,严格执行关于禁止进行非医学需要的终止妊娠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违法者的责任。

(3)把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纳入目标责任制考评之中,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责任制。重点是领导重视、宣传教育、利益导向、查处“两非”、孕情随访、统计监测等项工作。

4、加强和改进流动管理服务

认真落实科学发展,坚决贯彻国家、省市流动法规政策,紧密结合石家庄市实际,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统一管理、优质服务”的原则,加快建成完善的以流入地为主、流出地与流入地协调配合的流动管理服务体制。将流动管理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范围,加强信息采集与交换,拓宽管理服务渠道,开创流动工作新局面。

5、建立和完善工作新机制

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大力推进新机制建设。普遍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健全行政管理、技术服务和群众工作“三位一体”的互联、互补、互动的管理服务体系。

6、建立健全利益导向机制

推进工作思路和方法的转变,坚持处罚多生与奖励少生并举。探索、建立和完善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困难扶助制度、农村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制度、农村纯女家庭奖励制度、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及农村手术平安保险等制度。完善和规范技术基本项目免费服务制度和农村部分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以及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

7、加强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1)加强县乡技术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县级服务站达到优质服务型标准;乡级服务站全部达到基本服务型标准,村级服务室全部达到基本服务型标准,形成统一设计、统一标识、统一着装、科学规范、温馨人本、形成规模、遍布城乡的服务服务网络。

(2)切实促进基层技术服务能力建设。

计划生育下半年工作计划和总结篇九

为认真抓好我中心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本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全面落实《省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明确任务和职责,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顺利进行。

二、成立机构

为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决定成立市粮食流通服务中心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目标

1、广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规定。

2、全面加强系统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已婚育龄妇女跟踪管理,并建好有关帐卡。

3、抓好春、秋两季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及时组织局系统(包括属地管理的挂编户、租房户、集资建房户、寄居户等)职工春、秋两季环孕检,确保参检人数达100%。坚决做到所有重点管理对象一个不漏地参检;所有计划外怀孕一个不落地落实措施;所有一孩妇女一个不漏地落实上环措施,确保无一例计划外怀孕、生育。

4、督促育龄职工落实节育措施,减少计划外怀孕,杜绝大月份5}产和多胎生育,节育率达100%。

5、严格执行生育申报准生证制度,符合生育条件的夫妇必须在申请领取了准生证后,方可有计划的安排生育,持证生育订达100%。

四、具体措施

1、重点管理对象拒绝参加环孕检,视情节予行政处理直至除名。连续两次未参检者,视为计划外生育,予以开除。

2、春、秋两季环孕检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每缺检1人,给予单位罚款300元。罚款后,单位还要继续缺检对象环孕检,直至完成任务。

3、单位干部职工超生一胎,按规定征收计划生育费,并开除,是党员的同时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系统内干部职工为计划外环孕生育对象提供住宿等条件的,一经检实,每例处以300元罚款,并予以党政纪处分。

5、系统内男职工配偶应积极督促在所属地管理,年内验证两次(春秋两季),每缺少一次罚款300元。

计划生育下半年工作计划和总结篇十

根据县委、县政府20xx年计生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我局20xx年度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坚持“求真务实,分类指导”的工作原则,坚持局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机制,坚持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和经常性工作为主的工作方案,加大计生工作力度,稳定低生育水平。

二、工作目标

五个率达到100%。即出生政策符合率、独生子女领证率、独生子女奖励费发放率、重点对象检测率、政策外怀孕补救率均达到100%,无漏报、无错报。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要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对计生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20xx年是我县创建新型人口文化建设示范县活动年,也是县委下决心抓好计生攻坚战的重要之年。在这种新形势下,全局干部职工更应自觉地遵守国家有关计生政策、法规。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机构改革和企业改制等,计生工作出现新特点。因此,一定要以清醒的头脑,认真地分析当前计生工作的现状,按照彬统人领办发[20xx]4号文件精神,扎实抓好计生工作,坚决杜绝早婚早育、计划外生育问题。为我县人口计生工作做好榜样、带好头,在群众中树立良好形象。

二、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队伍建设

1、坚持局“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机制。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计划生育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好计划生育政策和措施的落实,并指定一名副职领导具体抓。要健全计生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听取计生工作汇报,熟悉并掌握本单位干部职工的计生情况,对有计生违规问题的要坚决给予纠正,并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

2、配齐配强计生队伍,提高战斗力。要抽调素质高、能力强、干实事的人员充实到计生队伍中去,努力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的计生队伍,指定一名计生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干部职工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台帐管理,负责“双查”、“四术”的登记和落实,协调计生有关证件的办理、发放,并能及时向本系统反馈计生管理情况。要增加必要的经费投入,确保计生工作落到实处。

三、坚持“三为主”方针,扎实推进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

(一)开展宣传活动。“少生优生、优生优育、少生快富”已成为当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因受封建思想遗留的影响,仍有部分的人存在着“多子多福、无后为大”的落后生育观念,这也是制约计划生育工作有效开展的一个主要原因。作为单位干部职工应自觉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通过学习,使干部职工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从对中华民族未来发展负责的高度,坚持不懈地做好人口计生工作。要组织好计生工作宣传,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计生宣传活动,充分运用各种宣传阵地、媒体,大力宣传计生政策、法规,弘扬婚育新风,倡导生育新观念,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活动。各股室、各企业有生育能力的夫妻应按计划生育要求落实一次有效节育措施,即生育一个孩子后三个月内要上环;生育两个孩子后二个月内要施行绝育手术;对未落实绝育手术的已婚育妇(49周岁以下)要接受一年四次环情孕情检测,时间为每年3月、5月、9月、12月,检测点为彬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在本县以外接受检测的对象,要在县级以上的计生服务站检测,使用计生证明时,不能连续两期。

(三)以经常性工作抓好人口计生工作。

1、规范计生台帐。台帐建设规范是计生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计生业务人员要努力学习计生知识,精通计生业务,对干部职工的生育情况要建卡归档,台帐要整洁规范。

2、建立计生通报制度。局计生办将对一年四次的“双查”及扫尾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如实地向各股室、各企业通报。各股室、各企业要在每期计生检测后,组织人员对未接受检测的重点管理对象,逐一跟踪落实到位,并将落实情况通报局计生办。要服从属地管理原则,局机关对象属局管理的,属基层单位的,其检测情况由该单位直接向局计生办申报。

3、做好计生清理工作。要按照彬统人领办发[20xx]8号领《关于做好清理初婚、出生人口补报和台帐还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做好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计生清理工作。各股室、各企业要做到“假的剔除、错的更正、漏的补全、真的还原”,彻底甩掉历史包袱,轻装上阵,立足当前,抓真抓实。

4、建立和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参照县计生工作意见精神:局各股室的利益导向机制主要是兑现独生子女奖励费。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给予相关的优待与奖励。一是对于20xx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一次性奖励费不低于500元,由夫妻所在单位各发一半,一方属非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一方发给全数。二是属晚婚的,婚假为15天;晚育又领取光荣证的,女方产假为135-180天,男方照顾假为7-10天。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

四、严格兑现奖罚,力促工作落实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要对股室、各企业计划生育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我们对工作指标完成好的股室、企业,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措施不力,完成指标较差的将给予责任追究。

(一)对不按计划生育规定落实有效节育措施、补救措施或不参加环情孕情检测以及违反生育证管理规定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不及时向单位申报个人婚育情况的,给予通报批评。

(二)对因管理措施不力,导致本股室干部职工出现政策外生育的,该股室当年度不得参与评优或其他荣誉称号;情节严重的追究领导责任。对“五率”达不到要求的,计划生育信息通报不完整的,给予通报批评,追查责任。

计划生育下半年工作计划和总结篇十一

20xx年我镇坚持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以诚信为先的理念,以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和家庭为中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改革创新基层管理机制,强化诚信意识、服务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扩大群众参与,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建立政府诚信、群众守信、群众互信的“双向承诺,充分自愿,依法自治”的诚信计生模式,实现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人口计生整体工作水平。

20xx年通过开展诚信计生工作,全面落实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实现基层人口服务管理便民利民,全面落实国家、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免费、扶助、奖励及优先优待政策,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在全镇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新格局。

(一)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认真落实法律法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规定,应将人口计生各类信息全面、准确、真实的公开公布,并应向群众作出公开承诺,履约践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和激发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尊重群众、理解群众、体贴群众,把他们作为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主人。

(三)坚持转变作风。把管理者与被管理者摆到同等地位,相互承诺、相互约束、双向互动,管理者必须带头做到有法必依,有诺必行,有行必果。

(四)坚持村民自治。发挥村务公开的作用,提高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

(一)坚持以人为本,广泛发动群众参与

深入了解群众实际需求,广泛征求群众建议,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以各村为牵引,在充分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采取组建诚信计生自治小组,签订诚信计生协议的形式,明确政府部门和村委会的职责及服务保障承诺,同时也明确签约群众的权利义务。动员群众主动参与诚信计生工作,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保证基层群众及时了解人口与计划生育相关知识,自觉维护自身权利。

(二)坚持依法行政,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推进诚信计生工作首先是政府工作人员要讲诚信,关键是依法行政。镇级要把依法行政作为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首要任务,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加强管理和服务的透明度,大力推动以人口计生政策及其执行情况为重点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立信于民,方便群众办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充分认识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重要意义。诚信计生是新时期转变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机制,突破工作难点的有效途径;是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开展基层民主的重要载体,有利于夯实群众基础、改善政风民风、促进社会和谐。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建立服务活动场所(会员之家、人口学校等一室多用),每个诚信小组一年开展活动应不少于4次。

二是将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奖励扶助优惠政策、诚信计生承诺内容、监督电话等公开上墙,依托阵地开展诚信计生宣传教育活动,让诚信计生工作家喻户晓。

三是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将诚信计生工作融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新型人口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为开展诚信计生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建立完善各项制度。

根据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结合群众需求,按照程序与村委会和育龄群众签订《诚信计生承诺协议书》,明确各级的工作职责,明确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及义务,建立、健全计生服务与管理工作制度。

(四)签订协议,履行承诺。

三方双向承诺:镇计生办和村委会向已婚育龄妇女承诺依法兑现实行计划生育的相关权利,已婚育龄妇女承诺自觉按政策生育,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不违反诚信协议,自愿签订协议。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运行机制。

(五)整合资源。

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作用,镇协调各部门制定、完善利益导向制度,拓宽普惠内容,为利益导向向诚信计生户倾斜和加大帮扶力度提供政策保障。村委会切实兑现承诺,认真落实对诚信计生户优先、优惠、扶持等激励政策,确保诚信计生户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生活上有保障。

计划生育下半年工作计划和总结篇十二

20xx年我镇坚持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以诚信为先的理念,以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和家庭为中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改革创新基层管理机制,强化诚信意识、服务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扩大群众参与,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建立政府诚信、群众守信、群众互信的“双向承诺,充分自愿,依法自治”的诚信计生模式,实现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人口计生整体工作水平。

20xx年通过开展诚信计生工作,全面落实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实现基层人口服务管理便民利民,全面落实国家、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免费、扶助、奖励及优先优待政策,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在全镇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新格局。

(一)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认真落实法律法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规定,应将人口计生各类信息全面、准确、真实的公开公布,并应向群众作出公开承诺,履约践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和激发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尊重群众、理解群众、体贴群众,把他们作为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主人。

(三)坚持转变作风。把管理者与被管理者摆到同等地位,相互承诺、相互约束、双向互动,管理者必须带头做到有法必依,有诺必行,有行必果。

(四)坚持村民自治。发挥村务公开的作用,提高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

(一)坚持以人为本,广泛发动群众参与

深入了解群众实际需求,广泛征求群众建议,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以各村为牵引,在充分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采取组建诚信计生自治小组,签订诚信计生协议的形式,明确政府部门和村委会的职责及服务保障承诺,同时也明确签约群众的权利义务。动员群众主动参与诚信计生工作,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保证基层群众及时了解人口与计划生育相关知识,自觉维护自身权利。

(二)坚持依法行政,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推进诚信计生工作首先是政府工作人员要讲诚信,关键是依法行政。镇级要把依法行政作为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首要任务,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加强管理和服务的透明度,大力推动以人口计生政策及其执行情况为重点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立信于民,方便群众办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充分认识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重要意义。诚信计生是新时期转变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机制,突破工作难点的有效途径;是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开展基层民主的重要载体,有利于夯实群众基础、改善政风民风、促进社会和谐。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建立服务活动场所(会员之家、人口学校等一室多用),每个诚信小组一年开展活动应不少于4次。

二是将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奖励扶助优惠政策、诚信计生承诺内容、监督电话等公开上墙,依托阵地开展诚信计生宣传教育活动,让诚信计生工作家喻户晓。

三是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将诚信计生工作融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新型人口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为开展诚信计生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建立完善各项制度。

根据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结合群众需求,按照程序与村委会和育龄群众签订《诚信计生承诺协议书》,明确各级的工作职责,明确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及义务,建立、健全计生服务与管理工作制度。

(四)签订协议,履行承诺。

三方双向承诺:镇计生办和村委会向已婚育龄妇女承诺依法兑现实行计划生育的相关权利,已婚育龄妇女承诺自觉按政策生育,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不违反诚信协议,自愿签订协议。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运行机制。

(五)整合资源。

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作用,镇协调各部门制定、完善利益导向制度,拓宽普惠内容,为利益导向向诚信计生户倾斜和加大帮扶力度提供政策保障。村委会切实兑现承诺,认真落实对诚信计生户优先、优惠、扶持等激励政策,确保诚信计生户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生活上有保障。

计划生育下半年工作计划和总结篇十三

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为进一步贯彻上级有关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计生工作的各项任务、措施、目标,切实抓好我系统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全系统计生工作顺利达标。结合系统实际,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及方案。

一、健全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

计划生育工作是教育系统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进一步加大计生工作力度,明确计生工作责任,经研究,今年调整健全教育系统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由裴诚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纪委书记李联生为副组长,魏新萍、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教育系统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生育日常工作由魏新萍同志负责,并将系统内计划生育工作列入年终目标考评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各地校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抓好本单位全年计划生育工作。

二、完善各项制度,落实计生措施

1、建立计生调查制度。一是各校要在年初对本单位的育龄夫妇计划生育情况进行一次摸底调查,掌握实情;二是县教体局每半年对全系统干部职工及流动人口育龄夫妇计划生育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发现问题,及时拟出处理意见,并向领导如实汇报情况。

2、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各校校长是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计生专干是直接责任人,如有违反计划生育现象,将追究当事人、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按政策严肃处理。

3、建立宣传教育制度。坚持计生宣传教育工作,宣传计生政策和法律条规,宣传教育干部职工育龄夫妇要认真执行计生工作要求,做到持证怀孕、凭证生育、杜绝计划外生育。

4、坚持定期孕检。要严格按照县计生部门的要求,积极配合,认真参加环孕检,如出现计划外怀孕现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严格节育规定。各校要认真抓好干部职工育龄夫妇的节育工作。严格执行节育有关规定,不得利用结扎、上环弄虚作假,否则按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处罚。

6、坚决禁止选择性别妊娠。凡妊娠16周以上医学原因需要进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必须经县计生委批准,到指定计生服务机构或医疗保健机构施行。凡符合生育政策怀孕后未经计划生育部门批准而擅自进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夫妻,一律取消生育指标,且不再安排生育指标,如果再行生育,视作计划外生育,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和经济处罚。

三、落实利益导向,实行奖励机制。

积极向系统内干部职工流动人口宣传计生政策导向,引导育龄青年干部职工自觉计划生育,鼓励申领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落实奖励措施,按照《条例》规定,对贫困的独生子女学生实行优先照顾减免学杂费。

计划生育下半年工作计划和总结篇十四

为认真抓好我中心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本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全面落实《省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明确任务和职责,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顺利进行。

二、成立机构

为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决定成立市粮食流通服务中心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目标

1、广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规定。

2、全面加强系统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已婚育龄妇女跟踪管理,并建好有关帐卡。

3、抓好春、秋两季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及时组织局系统(包括属地管理的挂编户、租房户、集资建房户、寄居户等)职工春、秋两季环孕检,确保参检人数达100%。坚决做到所有重点管理对象一个不漏地参检;所有计划外怀孕一个不落地落实措施;所有一孩妇女一个不漏地落实上环措施,确保无一例计划外怀孕、生育。

4、督促育龄职工落实节育措施,减少计划外怀孕,杜绝大月份5}产和多胎生育,节育率达100%。

5、严格执行生育申报准生证制度,符合生育条件的夫妇必须在申请领取了准生证后,方可有计划的安排生育,持证生育订达100%。

四、具体措施

1、重点管理对象拒绝参加环孕检,视情节予行政处理直至除名。连续两次未参检者,视为计划外生育,予以开除。

2、春、秋两季环孕检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每缺检1人,给予单位罚款300元。罚款后,单位还要继续缺检对象环孕检,直至完成任务。

3、单位干部职工超生一胎,按规定征收计划生育费,并开除,是党员的同时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系统内干部职工为计划外环孕生育对象提供住宿等条件的,一经检实,每例处以300元罚款,并予以党政纪处分。

5、系统内男职工配偶应积极督促在所属地管理,年内验证两次(春秋两季),每缺少一次罚款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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