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单位产假请假条篇一
本人因某某原因需请假几天(需写清楚具体天数),请领导予以批准!
此致
敬礼!
请假人:
20xx年08月08日
单位产假请假条篇二
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部(门)的(姓名),因为(原因),需要请假(时间)从x年xx月xx日到x年xx月xx日,共(x)天假,请假期间有效联系方式:。恳请领导批准。
此致
敬礼
请假人:
单位产假请假条篇三
尊敬的领导: 您好!转眼间一年即将过去了,新的一年又要开始,在这里我首先给所有的领导拜个早年,祝新年快乐,工作顺利. 公司今年春节不再购团体票,所以买票极为困难,折腾了几个回合才买到中转票,让人感叹春运一票千金难求。
本想不耽误工作,等公司放假再回家,无奈路途遥远假期有限,只得请假,提前回家。所以在春节期间想请十二天假(腊月二十四至正月初五)回家探望一下亲人,并陪父母家人过个团圆年,恳请领导们能体谅,给予批准,同时我在这里向领导保证如下:
1.一定遵守公司的规定,按时返回.
2.假期中我需要做的工作我一定另找时间按时完成.
此致
敬礼!
请假人:
20xx年x月x日
单位产假请假条篇四
尊敬的领导: 您好!转眼间一年即将过去了,新的一年又要开始,在这里我首先给所有的领导拜个早年,祝新年快乐,工作顺利. 公司今年春节不再购团体票,所以买票极为困难,折腾了几个回合才买到中转票,让人感叹春运一票千金难求。
本想不耽误工作,等公司放假再回家,无奈路途遥远假期有限,只得请假,提前回家。所以在春节期间想请十二天假(腊月二十四至正月初五)回家探望一下亲人,并陪父母家人过个团圆年,恳请领导们能体谅,给予批准,同时我在这里向领导保证如下:
1.一定遵守公司的规定,按时返回.
2.假期中我需要做的工作我一定另找时间按时完成.
此致
敬礼!
请假人:
20xx年x月x日
单位产假请假条篇五
尊敬的_______________:
您好!我是x公司的员工_________,因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请______。请假(时间)从_______到_______,去往地点__________________,请假期间有效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恳请批准,谢谢
此致
敬礼!
请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x年xx月xx日
单位产假请假条篇六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与未婚妻定于20xx年5月16日举办婚礼,现特向领导请求休婚假,自20xx年5月17日到20xx年6月8日共计23天,与6月9日正常恢复上班。目前手头的工作已确保完毕,其他工作已经交付完毕,请予以批准。
祝安好!
此致
敬礼!
请假人:
20xx年x月x日
单位产假请假条篇七
有的公司提出对个别旷工及长期请病假员工如何处理的问题,现根据我国目前有效的法律和法规和我的研究和分析,提供如下意见供参考。
一、病假与事假、旷工的界限
(一)关于病假期限的规定
1995年12月1日颁布的劳部发〔1994〕479号《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规定:“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二)关于事假,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只能由用人单位制定相应的程序和标准。
(三)旷工,顾名思义就是没有履行任何的请假手续无故缺岗的行为,无需法律规定,也无需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是要及时处理,否则是管理无效的表现。
职工患病的可以按照单位规定的程序申请一定时间的病假,但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医疗期;病假超过医疗期的,可以根据单位规定再申请事假;按照单位的规定无法获批事假或超过单位规定的事假期限,如职工坚持休假只能按照旷工处理。
二、病假、事假、旷工工资支付问题
(一)病假工资
20xx年1月22日起施行的《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21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由该规定可以看出,关于病假工资,用人单位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进行约定,也可以在单位的集体合同中约定,法律给用人单位一定的自主空间,但自主空间不能超越法律底线,就是不能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北京市20xx年7月1日实施的《北京市20xx年城市居民社会保障相关待遇标准调整方案》,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每人每月800元,每小时4.6元。目前病假工资每月最低不能低于640元。
(二)事假工资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22条规定:“劳动者在事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其工资。”此条规定很明确,职工请事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
(三)旷工工资
1997年8月25日实施的《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职工在旷工期间企业是否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等问题的复函》中答复:“由于旷工人员在旷工期间不享受工资,其缴纳养老保险费没有计算基数,因而不能缴费。”可见,职工旷工期间不享受工资。
三、如何处理职工旷工和长期病假的问题
处理旷工和长期病假的职工,主要是避免辞退此类员工时涉及的经济补偿金纠纷。《劳动合同法》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非常重要,关于职工的请假制度,作息制度,工作纪律等都要在规章制度中详细规定,以避免劳资纠纷的麻烦。
在具备了请假相关制度的条件下,处理病假和旷工的员工就比较简单,只要按照规定办理就可以。但在此提请注意:一旦出现病假超期、事假超期、旷工等问题,要尽快核准并作相应处理,属于事假和旷工的不能发工资,更不能按照病假发工资,否则一旦产生纠纷时,单位无法证明是否准予了病假,将与规章制度中具体条款产生冲突,给单位诉讼造成麻烦。同时,在符合辞退的条件时,应立即下辞退通知,交由其本人签字或用特快专递的方式留下证据。
针对提出的问题,应首先比照你单位现行制度以及本意见中相关法律规定,看员工请的是哪种假,是否符合请假规定,是否属于旷工,是否属于可以辞退的类型,然后按照规定办理。如果单位的规章制度不够完善,还应当尽快制定详细的规章制度。
单位产假请假条篇八
[李老师]:
请原谅[小亮][今早]不能到校上课。[她][昨晚9时]发烧并咳嗽的很厉害,一直到[半夜]才入睡。我觉得叫[她]去学校会影响其他孩子,现代请病假[两]天。如果[后天][她]感觉好些,再让[她]到校。
此致
敬礼!
请假人:
20xx年x月x日
单位产假请假条篇九
有的公司提出对个别旷工及长期请病假员工如何处理的问题,现根据我国目前有效的法律和法规和我的研究和分析,提供如下意见供参考。
一、病假与事假、旷工的界限
(一)关于病假期限的规定
1995年12月1日颁布的劳部发〔1994〕479号《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规定:“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二)关于事假,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只能由用人单位制定相应的程序和标准。
(三)旷工,顾名思义就是没有履行任何的请假手续无故缺岗的行为,无需法律规定,也无需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是要及时处理,否则是管理无效的表现。
职工患病的可以按照单位规定的程序申请一定时间的病假,但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医疗期;病假超过医疗期的,可以根据单位规定再申请事假;按照单位的规定无法获批事假或超过单位规定的事假期限,如职工坚持休假只能按照旷工处理。
二、病假、事假、旷工工资支付问题
(一)病假工资
20xx年1月22日起施行的《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21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由该规定可以看出,关于病假工资,用人单位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进行约定,也可以在单位的集体合同中约定,法律给用人单位一定的自主空间,但自主空间不能超越法律底线,就是不能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北京市20xx年7月1日实施的《北京市20xx年城市居民社会保障相关待遇标准调整方案》,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每人每月800元,每小时4.6元。目前病假工资每月最低不能低于640元。
(二)事假工资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22条规定:“劳动者在事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其工资。”此条规定很明确,职工请事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
(三)旷工工资
1997年8月25日实施的《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职工在旷工期间企业是否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等问题的复函》中答复:“由于旷工人员在旷工期间不享受工资,其缴纳养老保险费没有计算基数,因而不能缴费。”可见,职工旷工期间不享受工资。
三、如何处理职工旷工和长期病假的问题
处理旷工和长期病假的职工,主要是避免辞退此类员工时涉及的经济补偿金纠纷。《劳动合同法》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非常重要,关于职工的请假制度,作息制度,工作纪律等都要在规章制度中详细规定,以避免劳资纠纷的麻烦。
在具备了请假相关制度的条件下,处理病假和旷工的员工就比较简单,只要按照规定办理就可以。但在此提请注意:一旦出现病假超期、事假超期、旷工等问题,要尽快核准并作相应处理,属于事假和旷工的不能发工资,更不能按照病假发工资,否则一旦产生纠纷时,单位无法证明是否准予了病假,将与规章制度中具体条款产生冲突,给单位诉讼造成麻烦。同时,在符合辞退的条件时,应立即下辞退通知,交由其本人签字或用特快专递的方式留下证据。
针对提出的问题,应首先比照你单位现行制度以及本意见中相关法律规定,看员工请的是哪种假,是否符合请假规定,是否属于旷工,是否属于可以辞退的类型,然后按照规定办理。如果单位的规章制度不够完善,还应当尽快制定详细的规章制度。
单位产假请假条篇十
(单位)办公室:
因本人即将临产,根据国家规定产假为90天,自即日起向办公室请产假。
特此请假,恳望批准!
(单位)
(部门)(姓名)
年 月 日
另附:法定产假期限
女职工的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假十五天。
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女职工,根据医疗单位的证明,给予二十至三十天的产假;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的,产假四十二天;七个月以上的,产假九十天。
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允许有一至二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定额的工作量.
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单位产假请假条篇十一
(单位)办公室:
因本人即将临产,根据国家规定产假为90天,自即日起向办公室请产假。
特此请假,恳望批准!
(单位)
(部门)(姓名)
年 月 日
另附:法定产假期限
女职工的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假十五天。
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女职工,根据医疗单位的证明,给予二十至三十天的产假;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的,产假四十二天;七个月以上的,产假九十天。
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允许有一至二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定额的工作量.
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