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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国税地税队伍融合(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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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国税地税队伍融合(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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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地税队伍融合篇一

这次全省国税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传达贯彻全国税收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总结20xx年国税工作,部署20xx年工作任务。下面,我讲三方面意见。

一、关于20xx年国税工作

20xx年,湖北国税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各项工作在原有的基础上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新成果。在深化第一阶段活动成果的基础上,高质、高效推进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一是敞开大门搞活动。坚持真开门、开大门,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全系统召开座谈会1904场,走访党政部门1965个,走访纳税人4.4万户,发放征求意见函和调查问卷10.2万份,征集意见和建议8198条,做到知民心、顺民意、聚民智、惠民生。二是俯下身子听意见。对照“为民务实清廉”、“三严三实”的要求,深入查摆“四风”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省、市州两级局“一把手”与下级局主要负责人谈心215人次,党组累计查摆“四风”问题2484个,班子成员累计查摆“四风”问题7564个,提出自我批评意见8763条,相互批评意见9804条,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三是脚踏实地抓整改。按照“四个回应”和整改“五制”的要求,全面落实整改任务,省局领导主动认领了基层反映的问题在下面、根子在上面的138个问题,各级领导班子完成整改任务2728个,班子成员完成整改任务7596个,建章立制2340个。开展“三清三察三审三治”专项整治,清理公务用车37辆、停建楼堂管所28个、腾退超标准办公用房3.59万平方米。第二阶段活动成效显著,涌现出施星灿、彭光敏、姜传武和“刘磊式服务团队”等一批先进典型,省局、黄冈市局分别在总局召开的全国性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新华社、人民日报等40多家主流媒体报道了我省国税系统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和经验,提高了湖北国税的社会认可度和美誉度,在总局委托第三方开展的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中,满意度达到98.8%,排名全国第八位。

(二)服务经济发展推出新举措。坚持依法征税,不断提高收入质量,圆满完成税收任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障。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涉及税额310亿元。顺利实现铁路运输、邮政业、电信业等行业“营改增”扩围。20xx年底,全省“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较试点启动时增加7.74万户,试点企业共入库税款63.7亿元,结构性减税23.6亿元,减税面由试点初期的92.6%扩大到97.5%。按照省委、省政府学习上海自贸区经验开展先行先试的要求,省局研究制定了9条服务新措施。认真落实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所得税优惠面达99.47%,全省97.8%的小规模纳税人享受了免缴增值税优惠政策。全年办理出口退(免)税121.8亿元,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同时,免收普通发票和税务登记证工本费1905万元。

(三)推进依法行政取得新进展。全面清理涉税审批事项,省局取消清单外涉税审批事项67项,实行税务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管理。全系统制发税收规范性文件87件,对市州局63件税收规范性文件实施了备案审查,纠正6件存在合法性问题的文件,对各级地方政府及其部门的908件涉税文件进行了合法性会办,维护了税法严肃性。认真落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强化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税收执法案卷评查和复议应诉工作。全系统举办依法行政专题讲座32场次,各级国税机关党组开展了集体学法,提升了依法行政能力。积极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7个单位被表彰为湖北首批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单位、37个单位被表彰为示范单位。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平均执法正确率达99.99%。开展税收宣传月和国家宪法日活动,国税20xx年系列宣传、税法进机关、局长在线访谈等活动,扩大了税收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纳税服务质效实现新提升。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抓手,推动县级纳税服务规范在全省落地生根,打造县区样板建设单位,试点探索市级纳税服务规范。评选表彰了全省纳税服务明星54名,其中最佳服务明星24名,发挥了典型示范效应。省局12366热线全年受理来电109万次,并联合武汉市局开展了“12366局长热线”工作,热线咨询服务质效进一步提高。研发使用了“免填单”系统,将86项涉税事项纳入“免填单”范围。推行出口退税远程申报系统,对重点出口企业和大企业提供“一对一”和“直通车”服务。清理取消了自行设立的22个文书报表,对保留的56个文书报表进行统一编码。统筹规范进户执法行为,实行进户审批制度,做到“一事不二进”、“一年不二查”。对小规模纳税人按月申报改为按季申报,并将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审批权限下放到县市区局。扩大同城通办范围,各市州城区都实现了同城通办,7个地方还实现了同市州通办。整合网上办税服务厅功能,开发应用免费的网上申报和网络发票系统,实现了新老系统的顺利转换。今年1月起,全省35.1万户纳税人使用新系统进行网上办税。推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全省69.2%的税款通过该系统缴入国库。

(五)税收管理水平跃上新台阶。武汉、十堰、仙桃开展的综合征管改革试点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其他市州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全省税源分类分级管理格局基本形成。以风险防控系统为依托,通过抓统筹、重分析、强应对、严考核,初步构建了全省一体化的税收风险管理格局。20xx年搭建32个骨干行业(产品)评估模型,选编了100个优秀纳税评估案例,风险管理税收贡献率达1.71%,比20xx年提高0.42个百分点。加强网络发票信息管理,规范代开发票管理。完成金税三期工程网管系统的安装部署和调试工作。加强水泥、福利企业、金银首饰等行业管理。制定消费税涉税信息采集管理工作规程,规范消费税涉税信息采集。加强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退税管理。作为全国8个试点省份之一,积极参与总局增值税税控系统整合工作。开展车购税征管改革试点,开发运用机动车开票系统,推行车购税便民十项措施。出台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提高所得税汇算清缴质量,汇算清缴面达到99.8%。强化国地税协作,提升大企业税收管理水平。推进国际税收“一体化”管理试点,主动将国际税收管理融入税收征管大体系。做好“走出去”企业管理和服务工作,全年实现非居民企业税收16.37亿元,同比增长16.7%;反避税贡献税款5.98亿元,比20xx年增长4倍以上。提升数字稽查和分类分级稽查工作水平,联合地税局开展重点税源企业检查,打好常规稽查、专项检查、专项整治的“组合拳”,全年稽查收入实现31.44亿元。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和工会经费代收工作,全年征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1.47亿元、文化事业建设费1.21亿元,代收工会经费15.03亿元。

(六)干部队伍激发了新活力。深入开展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学习,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规范机构人员管理。开展高端人才培训,做好省局各类专业人才库入库人员的选拔、培训、管理和使用工作,2人成为总局第二批领军人才培养对象,4人入选总局党校兼职师资库,34人入选总局专业人才库。切实履行施教职能,推进省税务干部学校正规化建设,有计划分层次地抓好各类税收业务培训,全省共举办脱产培训、视频培训、网络培训等2323期,培训124555人次。有效开展巡视工作,对2个市州局、3个县市区局开展了巡视和调研。深入开展政风行风建设,是全省唯一一家总分在90分以上的单位,再获第一名。全省13个市局获得行风评议第一名,其中,十堰、荆门、孝感3个市局获得行评“满堂红”,市局和县市区局都获第一名。加强党建工作,组织开展“七一”评先表彰活动和“学习焦裕禄、争做好干部”八个一系列活动,天门市局金嘎敦同志被全国总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加大离退休干部工作制度建设,认真落实了离退休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

(七)党风廉政建设呈现新气象。以党风廉政“八大工程”创新项目为抓手,落实“两个责任”,构建“作风建设、惩治腐败、科学预防”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格局。襄阳市局积极开展税检协作,推进“依法履职免责”工作,得到总局王军局长、冯惠敏纪检组长批示肯定。开发应用内控机制管理信息系统,促进对廉政风险的预警防控。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全系统立案查处17件,处分21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件8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9人。充分发挥“一校四中心”的廉政教育主阵地作用,依托“湖北国税廉政网”、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载体延伸廉政宣教平台,组织基层单位因地制宜创建廉政宣教室,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基层、进家庭”等活动。

(八)行政效能得到新提高。落实八项规定和系列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财经纪律,强化财务管理,全省国税系统“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23.2%。初步建立起省、市州、县区局的三级绩效管理体系,搭建绩效信息管理平台,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格局。先后承接分解了总局绩效1.0版和2.0版考评指标,全年完成17个市州局1806项指标、省局机关26个处室749项指标的考评工作,完成总局84个2.0版考评指标报送,取得绩效加分87分。我局申报的“税收风险管理”创新项目获得总局一等奖,得到满分30分。在武汉、孝感、潜江市局等8个单位探索开展了积分制、派单制、岗责制和综合评价法等个人绩效管理试点。扎实开展信访维稳、应急管理工作,妥善处理了近20起信访、舆情案件。开展重点课题调研和“一局一题”群众性调研活动,编好《湖北国税》等杂志,推进税史文化博物馆建设。加强公车管理和“星级食堂”建设。做好注册税务师管理、税务学会工作。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发挥了桥梁纽带作用。“三万”活动、新农村建设、“616”工程等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年来,全省国税工作在困难和挑战中砥砺奋进,经受了严峻考验,取得了新的成绩。全年国税收入完成1865.4亿元,为年度计划的102.5%,同比增长11.7%,增收195.6亿元。税收总量在全国排第8位,比去年上升1位,其中武汉国税收入跨越千亿元,进入全国过千亿元省会城市前三甲。各项工作获得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点赞,特别是组织收入工作、教育实践活动、“营改增”扩围、服务外贸出口、税收风险管理、落实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农产品优惠政策、税检协作等多项工作分别得到总局领导、省委宣传部领导和省政府领导的批示和肯定。同时,全省国税部门的社会形象进一步提升,省局被省委评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三抓一促’优秀单位”、“支持新农村建设先进单位”、“支持脱贫奔小康先进单位”,神农架林区局、随州市曾都区局、广水市局3个单位被省纪委确定为“省级源头治腐工作示范点”,7个单位被确定为“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全系统有15个单位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11个单位被评为“湖北省文明创建示范点”。省局先后通过档案管理省特级复查和综合治理、省政府目标责任考核检查,都被评为优胜单位。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服务大局上,有的单位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意识不强,对经济运行中趋势性、苗头性问题的敏感度不高,不善于抓税收分析,不善于处理经济与税收、调控与聚财的关系,税收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在依法治税上,一些单位执法风险意识不够强,税收执法不规范、随意性较大,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依然存在。在征管与服务上,税收征管流程有待进一步优化,有的管理措施操作性不够强,对日益增多的税源跨区域流动应对的有效办法不多,管理与服务措施跟进滞后;有的单位对管理与服务并重的认识不足,有时出现偏废;各类税收数据标准不一的问题较为突出,数据应用水平较低。在队伍建设上,人才的培养、使用和激励机制不够健全,一些业务岗位的高端人才匮乏,队伍活力不足、动力不够的问题亟待解决。特别是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少数单位执纪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责任追究缺乏刚性,顶风违纪的现象时有发生,仍有个别人员失职渎职,以税谋私。也有个别地方的干部法纪意识不强,出现群体性事件。

出现这些问题,有工作基础不牢、制度机制不完善等方面的原因,但很大程度上与一些领导干部不敢担当,纪律意识不强,规矩意识淡薄,群众观念不牢有关。务必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关于20xx年工作任务

全国税务工作会议指出,20xx年税收工作要深刻认识、主动适应、积极引领税收新常态,有效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税收改革、税收法治、税收开放三轮驱动,坚持弥补短板、创新机制、狠抓落实三措并举,坚持完成任务、推行规范、建设队伍三点着力,进一步丰富发展完善“六大体系”,让税收现代化之路越走越宽广、越走越坚实,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根据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的具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对今年工作的总体安排,今年全省国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主动适应、积极引领税收发展新常态,按照构建税收现代化“六大体系”的要求,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依法治税、改革创新、倾情带队的能力,确保税收收入稳定增长和干部队伍健康发展,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为长江经济带建设和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按照上述总体要求,今年全省国税工作要牢牢抓住以下十个方面重点:

(一)依法组织国税收入

今年总局下达我省国税系统20xx年税收收入计划为20xx亿元(不考虑新的营改增收入因素),增长7.3%。按照湖北的经济发展状况,以及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跳起来摘桃子”的要求,我们今年的省分目标初步确定增长9.8%,省分目标的完成有一定的难度,尤其是地区之间发展并不平衡,一些地方根据发展的需要还会有较高的要求,要及早谋划好,积极应对好。

坚持组织收入原则。要实事求是地确定收入目标,科学测算分税种、分行业、分地区税源的可能性,综合考虑去年的基数和今年的经济增长以及各类减税因素,合理分解和确定收入计划,尤其要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不能不切实际、层层加码。严肃组织收入纪律,不得采取空转、违法预征、不落实减免税等办法来完成收入计划,严厉查处组织收入中违反税法的行为,确保税收增长没有水分。

统筹收入实现进度。省局成立税收收入协调领导小组,加强对组织收入工作的统筹规划指导。各地要把握税收收入形势以及重点税源生产销售和税源变化情况,及时查找征管薄弱环节,提高收入质量,把握收入节奏,遵循收入规律,合理安排月度免抵调库收入,保持收入持续平稳增长。

提高收入核算分析质量。建立和完善“源头防控、过程监督、结果审核、及时纠错”的会计核算监督体系,全面掌握税收资金运动的全过程,实现核算监督的常态化,确保资金安全、数据完整、核算真实、反映准确。组建核心分析团队,建立科学的收入质量评价机制,加强税收与经济匹配性考核,加强收入与风险管理贡献度考核,加强欠税考核。认真落实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收分析工作机制的意见》,打造税收分析“拳头产品”,组织开展符合湖北经济结构特点的专题分析,准确反映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经济运行态势和问题,把分析成果运用好,引导征管方向,堵塞税源漏洞,化解税源风险,为地方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税

加快建设法治国税。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放管结合,加强已取消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工作,逐步推行税收权力清单制度。全面落实纳税信用管理办法与税收“黑名单”制度,每年4月要向社会公开a级和“黑名单”纳税人,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对失信纳税人实施联合惩戒。试行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税收政策法规人员为主体,税法专家和律师参与的法律顾问团队,发挥其在推进依法治税中的积极作用。构建法治国税指标体系,尽可能将其融入综合绩效管理中。进一步发挥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作用,着力构建依法治税四大体系,充分运用法治规划引领、法治培训滋养、法治报告督导、法治创建激励等手段,全面提升法治国税建设水平。

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认真落实新修订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探索建立税收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对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基本相同的税收违法行为,给予基本相同的处理,各级稽查部门要主动引入“同案同办”的理念,积极试点。以税务行政处理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为突破口,推行说理式税收执法,强化文书的说理论证,积极回应纳税人的陈述申辩意见,切实让纳税人从每一个涉税个案中感受到公平公正。修订完善《湖北省国税系统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继续开展税收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做好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工作。落实税收个案批复管理制度,确保税法适用上的公平公正。引导中介机构,尤其是税务师事务所参与到税务行政复议中来,确保国税机关依法行政,纳税人权益依法得到保护。

加强税收执法监督。将合法性审查延伸到税收重大决策和重大执法行为等税收工作的重要环节,探索建立重大决策和重大执法行为的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进一步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强化税收执法督察,加大对税收执法过错行为的行政惩戒力度。对外部审计检查、内部督查审计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整改。落实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工作协调和信息共享。自觉接受人大、财政、审计、纳税人和舆论的监督。

整顿规范税收秩序。保持查处税收违法活动的高压态势,重点查处虚开(抵)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免)税和偷逃税案件。有序开展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检查,认真部署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专项整治。加大重大案件督办力度,强化对重大案件和异地协查的组织实施。提高稽查信息化水平,运用“嵌入式稽查管理”方法,强化稽查过程监控,逐步实现稽查电子账册,及时更新稽查情况,提高稽查质量。

(三)落实税收政策措施

落实税制改革政策。要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税改措施。继续推进“营改增”改革,今年“营改增”范围将扩大到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生活服务业,工作量与工作难度将明显增加,要统筹考虑,同时要加强前期已试点行业的后续管理。落实消费税改革措施,平稳实施成品油消费税调整工作。对现行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全面清理,对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及时终止,对地方政府自行出台的与税收法律法规相冲突的税收政策或变相优惠措施,要坚决予以抵制,并向上级机关报告。

提高政策服务水平。围绕落实“营改增”、小微企业、非居民企业及派遣劳务、电子商务等税收政策开展分析,围绕服务长江经济带、中部崛起支点建设、自贸区建设、新业态发展等开展税收调研,为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建立健全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统计、核算、上报和反馈制度,强化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和持续改进机制,开展分税种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效应评估活动,研究制定配套措施,推动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

抓好各税种管理。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全面落实增值税优惠政策。全面实施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规范交通运输业增值税税收管理。完善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退税管理。贯彻落实新的车购税征收管理办法。继续推进车购税征管方式改革。做好增值税发票升级版的推行应用工作。开展货物劳务税风险防控管理。抓好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继续贯彻落实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做好全省所得税新申报表宣传、培训、纳税辅导工作,完善全省所得税电子台帐管理系统。进一步做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和工会经费代收工作。落实《出口退税管理规范》,进一步完善出口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开展新一轮对出口企业的分类定级评定工作。切实抓好出口退税下放审批权后各项工作的落实。推进国际税收“一体化”工作,健全国际税逃避税防控体系。加大反避税工作力度,在“服务、管理、调查”三个方面实现更大突破。做好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工作,强化跨境税源监控分析。对“走出去”和“引进来”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和业务支持,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税收环境。推动武汉、宜昌、襄阳及其他有条件的市州局,积极探索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模式,健全完善大企业税收管理团队化和工作项目化的运作机制,完善风险管理流程,探索提升大企业复杂事项跨层级、跨区域协同管理水平。

(四)持续优化纳税服务

推进服务规范落地。认真落实总局《纳税服务规范2.0版》,特别是省局、市州局要严格按规范加以落实。加强《规范》的宣传辅导,引导纳税人知晓、运用和监督。跟踪关注《规范》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改进和优化办税流程,努力做到制度简明、程序简化、操作简便,并将所有流程及办理时限向社会公开。将《规范》落地工作纳入绩效管理,结合办税服务厅管理工作绩效,年终评选和表彰全省纳税服务规范先进单位。继续抓好样板单位建设,力争把我省《规范》落地工作打造成全国样板。

提高办税服务质量。继续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好总局一、二、三批服务新举措。继续实施领导值班制、首问责任制,加强办税服务厅前后台的业务衔接,抓好自助办税服务工作,用好视频服务系统,规范办税服务行为,确保办税服务厅优质、高效运行。整合网上办税业务,拓展网报系统功能,研究网上涉税审批,强化网上办税服务管理,逐步实现纳税人通过ca认证进行一网式办税。加快开发app手机办税软件,探索实行网上预约办税,开展纳税人网上领票、邮寄送票等服务。推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退库、更正、免抵调库等业务。深化同城通办,推行全市通办,逐步实现部分涉税业务可在全省通办。主动适应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发展的形势,推广电子发票。进一步落实咨询专家团队制定,依托全省口径统一、运行顺畅的咨询共享平台,确保税收政策解读的统一、权威、规范,为12366服务热线提供强大支撑。大力推广“刘磊式服务”模式,提高纳税服务的质量与水平。

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持续宣传纳税人权利和义务,加强解读性税法宣传和纳税咨询工作,使广大纳税人熟知应享有的权利。健全纳税人权益保护机制,建立纳税人诉求收集、分析和响应制度,扎实做好税收法律援助工作。加快纳税人学校建设,将其打造成税收宣传、征纳互动、涉税维权的“纳税人之家”。减少对纳税人正常经营的干扰,在落实纳税信用等级激励机制的基础上,对每户纳税人的评估、审计、稽查,除举报、专项检查等特殊原因外,一年内不得超过一次。持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五)切实加强税收征管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研究制定全省深化征管改革指导意见,在巩固深化分类分级管理、税收风险管理、信息管税等工作的同时,力争在创新税源管理方式、重构征管制度体系、转变征管机构职能、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以落实《全国税收征管规范》为契机,探索建立全省税收征管规范。结合总局对税收管理员制度修订完善情况,按照明晰征纳双方权利义务和还权、还责于纳税人的要求,试点建立税收管理员工作清单,明确税收管理员职责事项、办理流程以及质量标准。

推进税收风险管理。建立集宏观风险分析、征管风险防控、显性风险和隐性风险管理于一体的税收风险管理新机制,坚持“五个统一”,打造全省风险管理升级版。进一步健全风险分析与纳税评估组织机构,打造实体化、复合型风险管理团队,提高专职人员比重。加强全省风险分析监控,各市州和县区局要结合实际加强风险拓展分析,为风险管理提供更加精准的指向。改进风险应对方法,采取上级集中评估、组织交叉评估、复核抽查评估等方式,对风险应对成果进行回归分析,提升风险应对质效。推进评管查互动,将评管查互动机制嵌入到风控系统中,提出改进管理的意见,持续加强税源管理。完善风控系统指标体系及功能,抓好风险管理跟踪督导与绩效考评。

加强税收协作。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税收协作,通过统一的长江经济带税收管理与服务平台,协同管理,优化服务,打造跨区域税收管理和服务升级版。制定国地税全面协作实施方案,通过建立机制、明确内容、突出重点、强化支撑,在国地税大厅互驻、信息交换、办理登记、委托代征以及税收风险管理、税务稽查、大企业税收管理等方面进行广泛深入协作,力争取得实质性进展。适应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形势,与质监、工商、地税等部门共同探索推进“三证联办”、“一证三码”。

(六)大力实施信息管税

拓宽信息来源渠道。积极争取将国税部门纳入全省《税费征收保障办法》适用范围,推进建立“政府主导、税务组织、部门配合、信息共享”的综合治税工作机制。加大从第三方获取涉税信息力度,继续抓好与相关部门股权交易、组织机构代码等信息的交换共享,积极主动获取相关单位、行业和产品的涉税信息。结合总局即将出台的数据管理规范,做好规范落实的准备工作。

强化信息质量管理与分析应用。在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建设全省数据仓库,实现综合征管软件、防伪税控系统等主体应用系统及三方涉税信息的集成管理。严把基础数据采集关、录入关和审核关,抓好数据质量管理系统指标完善与运用工作,提高数据质量。抓好纳税人申报信息、发票信息和第三方涉税信息的比对工作,提升信息分析与增值应用水平。

抓好系统运行管理与安全保障。坚持信息系统建设一体化原则,严格归口管理,加强统筹规划,避免分散建设、重复开发。梳理完善管理制度,建立系统安全防护及准入规则。建立完善机房建设标准,做好省、市、县三级设备更新和网络改造。加强系统日常运维,开展系统健康检查,排除风险隐患。做好系统安全的宣传培训、实地检查和安全演练,完善应急管理机制,确保应用系统和网络信息安全。

(七)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优化人力资源配置。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制度优先、业绩出众、群众公认”的要求选拔干部,严格坚持干部选拔原则,坚持民主推荐、竞争上岗等方式选拔干部,不简单以票取人,以分取人,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注重对各级领导班子的综合分析研判,及时了解和掌握班子运转情况,配齐配强领导班子,把理想信念坚定、综合素质好、能力过得硬、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干部选配到一把手岗位上来。完善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探索与地方建立挂职交流的新机制。规范干部任职地域与期限,省局下派的干部一般不低于5年,县局以上主要领导原则上必须异地任职,在同一地方任职时间较长的要考虑交流。健全领导干部管理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大领导干部监督力度,做好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工作,切实把干部监督的具体方法要求嵌入考察任用过程,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做好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和使用工作,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今年上半年要完成省局厅局级后备干部选拔,下半年完成市县局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选拔。认真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对“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重点审核。继续抓好干部职数清理检查工作,不得超职数配备,非领导职务干部不得同时兼任现职领导,根据岗位职数空缺情况,加大干部选拔力度,优化领导干部队伍结构。完善系统人员调动、机关遴选及干部奖励等一系列制度办法。认真做好公务员招录工作。

做好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继续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干,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的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到人人有职责、人人需负责。准确把握填报口径,严格按标准测算,数据测算到每位干部职工,确保真正选出符合大多数干部利益的最优方案。要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让全体干部职工知晓总局、省局政策和相关规定。时刻关注基层干部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重点单位和重点人员的思想工作,认真倾听、真诚沟通、及时回应基层干部的意见和诉求,满腔热情地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审批方案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变通。对违反津补贴政策和有关规定,擅自新设发放项目,超范围、超标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要坚决纠正并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抓好教育培训工作。制订全省国税系统“十三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抓好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探索推行“脱产培训+岗位实训+实习锻炼”的培训新模式。抓好领导干部培训,举办领导干部战略管理高级研修班和青年干部成长培训班,提升领导干部能力和综合素质。适时举办稽查、反避税、大企业管理、风险管理岗位为主体的erp高端人才培训,通过几年时间培养一批适应现代化管理要求的人才。将法治培训作为领导干部培训和各类岗位培训班的必修课程。充分发挥省税校教育培训“主阵地”作用,加快推进廉政教育基地、实训平台和网络教育平台建设,建立完备的教学体系,充分发挥兼职教师队伍作用。

强化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扎实做好各级一把手抓基层党建工作,大力弘扬“抓党建也是政绩,而且是最大的政绩”的理念,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不抓党建是渎职”的思想,树立党组织抓党建的鲜明导向,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担当起从严治党的重大政治责任。以争创党建先进单位、红旗党支部、“两为”好干部为载体,推进党员干部创先争优。在各个领域培养、选树一批辐射力、带动力强的示范点和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激发正能量。认真落实新修订的《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办法》,科学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面推进“道德讲堂”建设,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续深入推进“三抓一促”活动,不断改进机关作风。认真做好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创建,推进党务公开。加强注税行业党建工作,做到行业党建全覆盖。以党建带动工青妇团等群众组织立足本职开展活动,进一步活跃机关氛围,增强机关凝聚力。要从政治上尊重、生活上照顾、精神上关心离退休老同志,认真落实好老干部工作政策。

(八)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落实“两个责任”。健全“两个责任”落实机制,制定明确的责任清单,编制具体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把惩防体系建设任务科学分解、细化到各部门、各岗位。组织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实行“一考双评”,督促各责任主体落实好“一岗双责”,对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较多、廉政测评满意度较低的,要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或领导干部本人。

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巩固深化拓展”活动,对教育实践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实施“三查三找”,推进“五化建设”,将集中反“四风”、改作风转为经常性的作风建设。今年中央将开展以“三严三实”为核心内容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要及早谋划,统筹安排。开展经常性、制度性、机制性明察暗访,加强对公务接待、厉行节约、公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干部作风状况的评价考核,严肃查处纪律和作风方面典型案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点名曝光。坚决查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行为,着力解决政策落实“两个一公里”的问题,持续改进政风行风。

强化科学预防。加快推进内控机制信息化升级版建设,运用内控信息平台,加强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及时查找工作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研究防控措施,有效管控廉政风险。推行“网络廉政评议”,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作用,强化社会监督,促进干部廉洁自律。健全和完善“一案一分析、一案一通报、一案一教育”制度,进一步提高国税干部廉洁从税意识。推广襄阳经验,深化税检合作,推进“依法履职免责”工作全面开展。

健全惩治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督察内审、巡视、稽查、监察“四位一体”的大监督体系,共享内外资源,统筹监督力量,形成网格化监控格局。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聚焦“营改增”、公车改革、规范津补贴、“四风”等问题,加大经常性、规范性内审力度。统筹组织常规巡视和专项巡视,把能否发现问题作为衡量巡视工作质效的主要标准。加强和规范涉税案件“一案双查”工作,堵塞管理漏洞,防范廉政风险。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肃查办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中的腐败案件。

(九)切实加强行政管理

做好政务服务。按照中央要求,在国家“十三五”规划及总局“十三五”规划的指导下,科学分析新常态下湖北国税工作的阶段性特征,以“六大体系”为主线认真抓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提高《湖北国税》办刊水平。围绕省局重点工作开展信息编报,组织好税收宣传月活动和“六五”普法工作。重视新媒体运用,充分发挥内、外网站作用。按照提升税收治理能力和治理手段现代化的要求,修订省局机关行政管理制度办法。强化税务综合办公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加强档案资料管理,做好税史文化博物馆实体馆、电子馆和文字馆的更新维护工作。抓好安全保密和外事管理工作。

规范财务管理。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支出符合预算”的原则,规范预算审批,大力推进预算公开,增强预算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狠抓预算执行,严格落实分析、通报、约谈和公示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支出结构,继续向基层、征管和重点工作倾斜。细化开支标准,严格审核把关,严控“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大力压缩一般性公用支出。严格基本建设管理,杜绝“三超”项目。加强财务监督检查,促进各项财务制度落实到位。认真执行政府采购各项制度,提高依法采购水平和效率。

抓好后勤管理。制定和完善机关资产、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后勤服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稳步推进公务用车改革,严格以制度管人管物管事。继续开展“星级食堂”建设,大力倡导“文明餐桌”,提倡“光盘行动”,抓好节能减排,建设节约型机关。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维护部门及单位稳定。

(十)深入推进绩效管理

完善绩效指标体系。对接总局3.0指标,做好指标的责任分解工作,对于完全属于省局层面的指标,不再层层向下考评;对于分级负责的指标,要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分解完善,逐级落实考评。要积极融入各级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将其纳入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充实本级重点工作、特色项目和薄弱环节的个性指标,在指标体系中突出完善依法治税、税制改革、风险管理、服务规范、税收宣传、舆情应对、队伍建设、党风廉政等重点工作内容,加强过程管理。增强指标考核标准、目标要求、考评方法、数据采集方式、评分方法、考评时间节点、考评周期的科学性,继续优化加、减分项目,形成覆盖主要工作、核心环节、贯穿全过程的科学指标体系。

强化绩效管理运行。深化绩效日常分析,推行讲评例会制度,建立工作倒逼机制,查找薄弱环节,推动持续改进。加强配套制度建设,细化考评规则,严格通报制度,强化绩效考评。加大考评结果在单位评先评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干部选拔任用、人才培养、工作问责等方面的应用力度。采取理念教育、宣传辅导、工作调研等形式,推动绩效文化的建设,引导干部树立绩效管理的时间意识、效率意识和发展意识,用绩效思维和绩效管理方式来思考工作。

推行个人绩效管理。认真落实总局即将出台的《关于加强平时考核、推行数据化管理、促进税务干部全面发展的意见》,探索建立体现湖北特色的个人绩效考评体系,做到战略目标落实到部门,部门任务细化到事项,事项内容分解到岗位,岗位责任指向到个人,科学实施考评,运用“等次积分”方法,确保结果公平公正,并将个人绩效成绩纳入个人绩效档案。各市州局要结合地域和职能特点,形成有利于组织任务与个人责任紧密结合的个人绩效管理办法。

我想特别就税收宣传和舆情管理问题单独强调几点:

关于税收宣传工作。按照“把握话语权、增强影响力、扩大覆盖面”的要求,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构建税收大宣传格局,把税收故事越讲越精彩,让税收声音越来越响亮。要突出特色。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开展的每一项工作,特别是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安排的重点工作、领导最为关注的工作,放眼全国全省站位考量,事前要周密部署,制订方案,事中要加强分析,掌握进展情况,事后要搞好总结评估,善于发现亮点和典型,拿出有见地、高质量、可推广的措施和经验,采取信息简报、工作专报等形式,及时向税务总局、省委政府报告,同步开展新闻宣传。今年,在紧扣总局安排的十项重点任务的同时,要以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为主题,开展专题性、系列化、集群式的宣传报道,打造税收宣传品牌,突出湖北国税特色,为全省国税系统增光添彩。要强化激励。从今年起,要把税收宣传工作纳入绩效管理,合理设定考核指标,做好考核结果的转化运用。对各市州局、省局机关各单位提供的宣传素材、落实选题、写稿用稿情况,要按月统计、按季通报。继续抓好“功勋(模范)通讯员”和税收好新闻评选表彰,按年评选“税收宣传先进单位”,凡是因工作出色产生的新闻稿件、专题报告受到省部级领导批示表扬的,对相关单位和执笔人实行奖励。要加强协作。配强配精税收宣传骨干,保证省局有3至5人、市局有2至3人、县局有1至2人专职从事税收宣传工作。成立重要材料写作、重点项目宣传、重大舆情应对专门小组,壮大做实湖北国税专家评论员、特约通讯员和处室宣传联络员队伍,及时为湖北国税发声。加强与省级以上主流媒体、上级局和相关部门的协作,力推税收宣传精品,争上大报大刊,多上头版头条。要探索推行国地税联合新闻发布会,扩大宣传声势,掀起“最炫税务风”。

关于舆情应对工作。各级国税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清醒认识“税感强烈”的税收新常态,想问题、做决策、干工作、带队伍都要有舆情意识,最大限度防止负面舆情的发生。要健全落实信访、舆情、应急管理“三位一体”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规定和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涉税信息发布,严格执行税收政策“三同步”制度,做好对税收政策的解读。加强舆情监测,依托省局网络舆情监控平台,密切跟踪和掌握涉税舆情信息,做好舆情分析研判。各级国税机关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专人实时监测舆情,做好本地网站、论坛的监测分析工作。加强舆情应对,抓好突发事件处置,积极协调各部门及时有效处理涉税舆情,提高舆情反应和处置能力。

三、努力适应新常态,开创国税工作新局面

今年的十项重点工作是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推进税收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适应、引领税收新常态、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主要内容,任务繁重而且艰巨,我们一定要树立只争朝夕,时不我待的使命感,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以钉钉子的精神,咬定目标,笃志前行,狠抓工作落实。

(一)与时俱进认识新常态

年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新常态不仅属于经济领域,其他领域也一样具有新常态,税收工作也不例外。所谓“新”,是指与以往不同,具有时代性。如果认识不到新常态下的新特征、新趋势、新动力,就认识不到这种深刻转变的必然性,不仅难以适应新常态,更难以把握税收工作的主动权。所谓“常”,说明当前这种状态具有长期性。如果认识不到新常态下的新特征、新规律、新要求,就认识不到这种深刻变化的决定性,不仅难以适应新常态,更难以“走在前列”。这个“常”,还是一种“正常”,具有正当性。如果认识不到这种变化的新要求、新标准、新考验,就认识不到这种变化的艰巨性,不仅难以适应新常态,更难以走出我们的思想误区、工作误区。

认识新常态,关键是与时俱进,要转变我们传统的思想、做法与习惯。经济发展的新常态,要求我们抛弃速度情结的旧思想,牢固树立经济税收观,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收入组织和质量管理体系;税收法治的新常态,要求我们抛弃率性而为的旧习惯,坚持依法征税、依法管理、依法服务,建立完备的法治国税新体系;创新驱动的新常态,要求我们抛弃路径依赖的旧思维,坚持改革创新,管理创新,建立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适应的创新机制;纳税服务的新常态,要求我们抛弃以我为主的旧做法,坚持以纳税人合理需求为导向,持续改进,建立起“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纳税服务新体系;作风建设的新常态,要求我们抛弃官本位的旧传统,坚持以民为本的群众路线,坚持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坚守八项规定的行为规范,努力做到“三严三实”,建立起干部在不廉洁问题上不想为、不能为、不敢为的严密监督控制体系。

(二)解放思想适应新常态

要在解放思想中步出误区。要步出“重知不重行”、“见物不见人”、“利小不利大”的误区,把知行合一、以民为本、科学发展、持续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贯穿于我们的具体实践。

要在解放思想中创新理念。要树立善治理念,以纳税人为中心,依托现代科技手段,调整优化征管业务流程、纳税服务方式,寓治理于服务之中,树立平等信赖合作的税收征纳关系。要树立法治理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工作的能力,任何的改革与行为都要做到于法周延、于法有据。要树立共治理念,既要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又要发挥税收优势参与和支持社会治理。要树立数据理念,紧跟大数据时代的步伐,以“数据驱动”提高国税工作的智能化水平,引领税收现代化建设不断前行。

要在解放思想中发掘动力。从标杆中寻找动力。只有找到标杆,才能不断赶超先进,率先发展。要找到“省内标杆”、“国内标杆”和“国际标杆”,在学习标杆中突破发展局限,在赶超先进中培育竞争优势。从差距中寻找动力。要克服“自满”、“自闭”的心态,不固步自封,不自我封闭,既要纵向比,更要横向比,还要跟先进比、跟标杆比,把差距作动力,跨越发展。从典型示范中找动力。我们不“自满”、“自闭”,但更要有自信,湖北国税长期以来创造了许多好的经验与做法,有许多好的典型,要善于总结并继承发扬。全省国税系统各条战线、各个岗位都要树立典型,典型就从身边的人中产生,让大家能学能比,见贤思齐。今年省局还将继续开展管理创新活动,要按照“总结一批基础管理创新经验、建立一批管理创新项目库、推广一批管理创新项目、表彰一批管理创新先进典型”的总体要求,真正把具有基础创新、原始创新的项目挖掘出来,以推动我们的工作。

(三)敢于担当引领新常态

敢担当,就是要敢担责、善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既要对上担当,出现问题和矛盾,不能只做“报警员”,不能将问题往上一推了之。作为班子成员,要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在其位、谋其政、履其职、担其责,知难而进、迎难而上,善始善终、善做善成。也要对下担当,在任一方,守土有责,必须保一方平安。既要把本级局建设好,也要关心下属的县市区局乃至基层分局,面向基层,关心群众,钱要向基层倾斜,情要向基层倾注。同时,还要为地方经济发展大局担当,坚持把国税工作置于当地经济发展的大环境中去思考、定位和部署,充分发挥税收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中的积极作用,以责无旁贷的精神和“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怀,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敢担当,就是要用智慧、抓落实。各级国税机关领导要把抓落实作为重大政治原则、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要健全机制抓落实,修改完善省局机关及系统督查督办制度,形成统筹协调、闭环运行、绩效考评、问责追责机制,优化任务立项、台帐管理、跟踪督办、办结销号、情况通报工作流程。要明确重点抓落实,落实好总局和省局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文件精神、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领导同志批示及交办事项,重大专题活动和阶段性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20xx年,省局将按季召开宣传、舆情、绩效和督办等重点工作落实联席会,重点协调督办省局各单位、各市州局税收宣传、舆情应对、绩效管理、督办事项的落实情况,并将落实情况纳入绩效管理。要创新方法抓落实,及时、全面、准确传达上级精神,做好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执行过程调研,运用典型示范带动,加强督促检查,通过明察、暗访、回访等多种形式督促工作落实。要坚持文化引领与管理推动相结合,既要以文化凝聚力量,以文化提升境界,也要把绩效管理作为改作风、带队伍、促工作的重要抓手,让绩效管理在激发干部活力、促进管理创新中发挥重要推动作用。要坚持“连天线”与“接地气”相结合,在不折不扣地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的同时,要走出拘泥于“上传下达”的工作圈子,克服单纯依赖上级指导和单一执行任务的观念,做到勇往直前但不心浮气躁,统筹协调但不裹足逡巡,步调一致但不机械僵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敢担当,同样要讲规矩、守纪律。讲规矩,守纪律是对每一名国税干部最基本的要求。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做事不能“任性”,不能不讲规矩,不能视党纪政纪为儿戏。不讲规矩,税收执法风险大;不讲规矩,涉及干部的问题不公平、不公正、不公开,群众有意见;不讲规矩,财务管理、党风廉政都容易出问题。要把讲规矩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第一根本,作为国税工作的底线,贯穿于国税工作的各个环节,让广大国税干部想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特别是各级国税机关领导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养成被管理、被监督的习惯,学会在约束中工作,习惯在监督下干事,自觉在法纪的框架下行动,规规矩矩办事,清清白白做人。

同志们,做好今年的税收工作任务光荣而艰巨,我们要以大智慧认识、适应和引领税收发展新常态,以新作为创造新业绩,勇于担当,开拓进取,推进湖北国税税收现代化新征程,为加快开发长江经济带和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国税地税队伍融合篇二

同志们:

大家好!时隔不久,我们再次齐聚一堂召开联席会议,目的是总结上一阶段国地税合作工作的成绩,及时发现存在问题,不断优化合作模式,推动国地税合作向纵深开展。刚才,几位处长从工作思路、合作方法、具体措施和取得成效几个方面进行了汇报,我认为很好。大家部署有思路,措施有力度,工作有成效,为推动全省国地税合作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全省国地 税合作工作开局良好

7 月底,召开第一次国地税联席会议后,国地两局按照会议精神,迅速联合下发了《河北省国税局河北省地税局关于全面深化国地税合作的意见》,制定了推进我省国地税合作深入开展的实施办法,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建立起高效运转的保障机制。各责任处室先后联合下发专件,对32 项合作事项逐一分解细化,进一步明确了工作部署、部门对接、业务流程等内容,确保了国地税合作工作开展有章可循。各基层单位按要求召开国地税联席会议,出台落实意见,谋划工作布局,在全省形成了自上而下、协同开展国地税合作的良好氛围。省委省政府领导对我省国地税合作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在7 月份的《税务专报》中,张庆伟省长批示:“这样做很好”,杨崇勇常务副省长批示:“很好。国地税两局服务河北全局,密切配合协作,提高了纳税水平,方便了企业。”

肯定成绩同时,我们也看到,国地税尚处于合作之初,仍存在一些问题亟需解决。前期,省国地税两局组成了联合督导组,赴各地督导工作落实情况,发现有的单位国地税合作联席会议召开的不够及时,没有严格按照总局和省局要求,全面开展合作;有的单位虽然出台了工作方案,但生搬硬套总局文件,缺乏具体有效、操作性强的实施办法;有的单位工作积极性不高,思想认识不到位,停留在原有工作基础之上“吃老本”,等等。针对以上问题,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要认真研究跟进措施,抓紧调整工作步调,确保与省局工作进度保持一致,推动全省国地税合作工作遍地开花。

二、认清形势,顺势而为,进一步提升对国地税合作的认识

自6 月份印发《合作工作规范(1.0 版)》以来,税务总局高度重视,先后14 次发专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期间,组织开展了全国范围内的贯彻落实情况调研,并于10 月份进行了督导检查。下一步,总局将 召开全国国地税合作工作交流推进会,总结20xx年国地税合作工作进展情况,交流先进地区工作经验做法,研究完善升级国地税合作工作规范的思路和内容,筹划出台《合作工作规范(2.0 版)》。 上个月,中央审议通过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中也明确提出,要深化国税、地税体制改革,发挥各自优势,推动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着力解决现行征管体制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因此,国地税合作顺应了国地税征管改革的大势,是实现改革目标的必然选择。从提升税收工作职能作用方面看,国地税局同为国家税收征收机关,共同发挥税收宏观调控作用,共同服务于经济发展,双方的工作目标一致,工作职能趋同。推进国地税合作,必将在工作部署和贯彻落实上形成合力,有利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从提升服务水平方面看,国地税局都是重要的行政执法部门,直接面对纳税人和各类经济主体。推进国地税合作,必将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统一、规范、高效的办税服务,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将纳税服务水平提升到一个新高度,从而树立税务部门新形象。从依法治税,优化税收环境方面看,推进国地税合作,可以使国地税部门在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开展税收检查等方面强强联合,相互促进,提升执法水平,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税收环境。

三、全面推进,统筹兼顾,确保国地税合作工作取得实效

总局出台的《合作工作规范》明确了国地税合作的目标、原则,为国地税合作向宽领域、深层次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吃透文件精神,牢固树立“税务一家”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重于泰山的责任感,推动国地税合作工作深入开展。

一要有大局观念。 国税地税一家亲,深化合作一条心。双方要站在“精诚合作”的基石上,正确对待、认真解决合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要树立 “一盘棋”的大局意识,工作的安排部署要考虑到全局,照顾到全局,部门利益要服从于全局利益。只要对大局有利,我们就要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倾心尽力,真诚合作。

二要讲工作方法。 国地税合作是一项长期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在现有的框架内,推动国地税合作要从实际出发,要由浅入深,先易后难,以点带面,全面开花。在工作开展中, 要把握合作方向,始终遵循依法合规、问题导向、多方共赢、鼓励创新的合作原则,不能偏离资源共享、服务联合、征管互助、执法协同的合作目标。要抓住主要矛盾,从纳税人最期盼的事项做起,从矛盾最突出的地方改起,分清层次,有序推进 ,将合作逐步推向深入。

三要区别对待合作事项。 我省国地税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我们要认真总结近年来的合作经验,分析困难与方向,做到既积极主动,又切实可行。对能立即实行的,要毫不犹豫地开展工作;对创造条件可实行的,要排除万难推动合作事项开展;对存在困难一时难以实行的合作事项,要具体分析问题原因,详细谋划破解方案,择机推动合作工作开展。

四要有创新意识。 在工作中既要立足于《规范》,又不局限于《规范》,在做好总局规定的32 项合作事项的同时,要按照“三个有利于”的要求,以信息共享为基础,以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征管效能和规范税收执法为重点,在现有的体制框架内创新工作布局,凡是有利于提升征管水平、服务纳税人的事情,都可以尝试。特别是当前,我们要抓住 金税三期上线的契机,在加强信息化手段上下功夫,探索开展涉税信息全面共享、利用金三系统委托代征税款等工作,打破信息孤岛,提升工作质效。

五要强化沟通联系。 要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作用,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通有无,做到信息交流常态化,大事沟通规范化。要细化工作措施、量化工作任务、定责任、定进度、定要求,确保各项既定任务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六要注重学习借鉴。 要主动学习借鉴外省( 市) 在推进国地税合作方面的先进经验做法,博取众长,为我所用,努力打造具有河北特点的“32+n ”工作模式,形成鲜明的河北特色。

总之,省地税局将继续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主动作为,推动国地税合作再上新台阶,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国税地税队伍融合篇三

同志们:

大家好。今天下午,我们在这里召开国地税合作联席会议,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国地税合作工作规范》和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进一步深化国地税合作,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提升服务水平,发挥税收职能,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刚才,王儒同志介绍了省国税、地税前期所做的工作,经过双方有关处室的共同努力,起草了《关于全面深化国地税合作的意见》,为进一步深化国地税合作、落实好总局《合作工作规范》明确了思路、细化了措施。省国税、地税几位处长分别从税收政策、法规、征管、纳税服务、税源监控、稽查等多个方面,对近年来国地税合作情况进行了梳理和汇报。我感觉,这几年国地税合作基础非常扎实,国地税合作成果非常丰硕,为今后进一步深化合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7 月1 日,国家税总局出台《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1.0 版)》,共计32 项内容。经过省国税、地税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拓展,形成了“32+n ”项,约40 项合作内容。我省国地税合作的这40 项内容主要可以分为六个方面,覆盖面广、推动作用强。

一是有利于推动全省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税收的作用不仅在于“分蛋糕”,更在于“培育蛋糕”。在经济发展中,很多税收政策可以发挥对经济社会的促进作用。比如,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科技型中小企业优惠政策、节能减排优惠政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国有企业重组优惠政策等等,这些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对于活跃市场主体、促进企业创新发展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国地税在落实政策方面的合作,可以将涉及双方的推动河北经济调结构、转方式等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落实好、执行好,发挥税收杠杆调节作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有利于进一步推动京津冀合作。 今年6 月,中共出台《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京津冀协同发展全面提速。 近期,省委省政府对“京津冀”协同发展做出进一步安排部署。国家税务局也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与财政部共同研究出台了相关税收政策。如明确产业转移对接中的税收分享办法,在迁出地前三年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三项税收年均超过20xx 万以上的企业,实施产业转移后三年内缴纳的“三税”,由迁出地和迁入地按照1:1 的比例分配。可以说,地税、国税部门在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方面大有作为。通过省国地税进一步加强合作,完善协作机制,加快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把这些税收政策研究好、梳理好、落实好,可以更好地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

三是有利于进一步提升纳税服务水平。 去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出台了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规范以及“三证合一”改革等方面的文件,为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提供了重要依据。在此次国地税合作项目当中,规定了12 项优化服务、方面纳税人方面的内容,这是国地税深化合作的重点。通过国税地税之间的服务联合,可以有效整合服务资源,缩短企业办税流程,统一服务标准、服务方式,有助于纳税人快捷、便利地履行纳税义务,提升办税效率,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让纳税人得到更多实惠。

四是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征管质量效率。 此次国地税40 项合作项目当中,明确了优化征管流程、规范征收管理、防范税收风险的内容10 项。国地税加强征管合作,使双方的管理资源得以优化整合和合理调配,逐步实现管理协同、征管互助和信息共享,降低了征收成本,堵塞了税收漏洞,提高了征管质效。9月8 日,河北省国地税金税三期工程将正式上线,双方征收管理合作的平台将更加一致,也将会带来更多的合作机遇,为双方进一步加强合作奠定了信息化基础。

五是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执法水平提高。 此次国地税40 项合作项目当中,规定了联合开展税收检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等方面5 项合作内容。国地税加强税收执法合作,统一执法标准,联合开展执法,可以有效增强双方执法的统一性和一致性,实现公平公正执法,更好地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税收秩序、优化税收环境。同时,也方便纳税人监督,提升税务部门的整体形象。

六是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国地税干部管理、提升队伍素质。 此次国地税合作项目当中,也涉及到加强干部管理、提升干部队伍素质等方面内容。抓好队伍建设是做好税收工作的重要保障,国地税在队伍管理上有很多相同或相似的地方,一些经验做法可以相互借鉴。国地税通过联合加强干部管理,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交流先进经验,对于提升干部队伍管理质效和整体素质具有积极作用。

以上六个方面、“32+n ”项合作内容,对于深化国地税合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需要各级国税地税门结合实际,深入研究,创新举措,不断提升合作水平。关于下一步工作,一会儿晓华常务副秘书长、满平局长还要作重要讲话,各级地税部门要认真落实。

第一,突出重点,抓好落实。国家税务 总局出台的《合作规范》是指导国地税合作的纲领性文件,省国地税《实施意见》是省国、地税有关部门结合我省实际,认真研究制定的,这是两家深化合作的基础。因此,各级地税部门推进国地税合作的重点,就是要抓好总局《合作规范》以及《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地税部门要同国税部门密切配合,抓住不放,形成合力,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第二,加强联系,完善机制。 健全的机制是推进国税地税合作不断深化的根本保障。这次联席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们建立了省局层面的国地税合作联系机制。以此为契机,省局各个处室要进一步建立合作联系机制,各设区市局、各县局也要建立和完善合作的联系机制,畅通合作渠道,加强沟通交流。同时,还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合作考核机制、情况通报机制等,形成《合作规范》及《实施意见》落实的机制保障。

第三,创新举措,深化合作。 目前,国地税前期合作已经取得了初步效果,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局面。随着合作领域的不断拓展,需要解决的问题就会越多,推进合作的难度就会增大。这就需要各级地税部门开拓思路、创新举措,积极主动联合国税部门,不断创造条件、创造环境来推动合作。省地税局要同省国税局紧密配合,不断创新合作形式,拓宽合作领域,深化合作内容,指导和带领全省各级地税部门,深入推进国地税合作,全面提升服务、管理和执法水平。

第四,总结经验,相互促进。 此次40 项合作项目,是一个较长时期的合作规划。国地税合作在不同时期、不同方面,会遇到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各级地税部门要主动联系国税部门,及时总结合作中的经验做法,相互交流、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共同促进,合力推进国地税合作深入开展。

总之,省地税局将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和这次会议精神,扎实工作,主动作为,推动国地税合作再上新台阶,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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