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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生缘阅读感想篇一
这是刚看完那天晚上自己在微博上发的感想。但想着应该写一篇文章,不管是以笔记,随笔,还是散文的方式,总想找个地方用某种形式记载自己的感想。
从人物说起,无视世钧,同情曼桢,理解曼璐,欣赏翠芝,最爱许叔惠。
虽然世钧是故事里的男主角,可总觉得他在书里的存在感很低。他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让我感觉可有可无,在他身上用的一字一句,一笔一墨都是为了承托曼桢。他的优柔寡断,她的坚决;他的粗心大意,她的细腻;他的轻言放弃,她的执着。他不是不爱她,是爱得不够彻底。他不是没有努力去找她,是找了没找到就听信旁言而放弃了,他不是没有等她,只是没有坚持到底。
他为她做了许多,可是真的没有做到位,是她太知足了。他大学毕业,选择不继承家里的事业,在厂里工作,做自己喜欢的事,本该前途无量。况且他又有曼桢如此之好的恋人相伴,却因为父亲的病危和曼桢的失踪,然后放弃了原本坚持的一切,人生从此也走回到了原本设定好的框架里;继承家里的产业,放弃了自己的爱情,最荒谬的是因为空虚和寂寞,和一个原本就不相爱,到最后也没爱过的人结婚,害了自己也害了别人。就是他这种懦弱,任人摆布,毫无个性的性格,让人无奈曼桢为什么爱上的偏偏是他。
曼桢像是冬天里的那支梅花。它的色,艳丽而不妖,它的香,清幽而淡雅,它的姿,苍古而清秀。曼桢就是这样一个人。她并没有绝色佳人的外貌,却实谷不华。她的气质至言不饰,一姿一态虽不是名门望族出身,但言行举止也有条有理。同情曼桢是因为她的命运如此坎坷和无助。姐姐出嫁后,家里一家5口人的开销都指望在她一个弱女子肩上。
她并没有抱怨自己的处境,她唯一欣慰的是她身边至少还有世钧,可偏偏世钧并不完全懂她。她在艰难的环境下生存着,和世钧的爱情对于她来说奢侈的,因为他们的见面更多的是在她从下班到去另一个地方上班的间隙里。可偏偏是因为她的独占枝头,让她的姐夫一直存有邪念。被自己最亲的姐姐陷害,在被软禁的那几年里,她失去的并不是只有亲人和爱人,还有自由和尊严。唯独支撑她活下来的是一丝对于逃出这个牢笼的信念和对世钧的一丝期待。命运总是捉弄人,或者说这才是命,曼桢的宿命。偏偏她最后嫁的是自己当初最看不上,伤自己最深的姐夫,可她付出那么大的牺牲,也全都是为了自己的孩子,没有什么力量比母爱更强大的了。
最后也走上了曼璐的轨迹,为了这个家,苟且的过着活着,失去了对爱的追求和自由。她本不该拥有这样的悲剧,可为了生存又能怎么办呢。那一句“我们回不去了”实叫人感慨万千,不得不叹息。
大多数人在同情曼璐的时候,都会憎恨为什么她会有这样一个恶毒的姐姐,这其实是不公平的。如果不是曼璐,或许曼桢她们一家早已经饿死了。想起一句话,伟大光荣的一辈子会因为一个污点而毁掉你的所有荣誉和成果。无论曼桢曾经付出过多少,牺牲了多少,就因为她把曼璐害了,所以她就需要背着“罪人”的名字一辈子,可又有多少人为曼璐考虑过呢。
她为了让这个家能开火,让弟弟妹妹能读上书,她放弃了自己的爱情和尊严去做舞女,这个时候又有谁同情她呢,又有谁帮她呢。没有,与其说是生存逼的,不如说是对于家人的责任逼的她不得不走这条不归路。设计陷害自己的亲妹妹,强迫和软禁她固然是错的,但是出发点是因为自己的私心,为了留住自己的老公,为了维持自己的家。比起曼桢,曼璐的人生更坎坷,只不过张爱玲没有花太多的笔墨去描述她罢了。她内心所承受的不比曼桢少。即使她是以让反面角色,一个让人讨厌的姐姐,但是谁又有资格去说她对她错呢。
刚开始是不喜欢翠芝的,因为觉得这位大小姐有些做作,但是既然不是主角,没有太多的桥段,自然也无所谓。真正开始对她刮目相看是从她退婚开始。在那个年代,那样的家庭背景下,能有勇气和决心做那样的事情是相当有魄力的。正是这种魄力,让人觉得原来她也是那么的有魅力。即使她和叔惠的暧昧总是断断续续,不清不楚迷迷糊糊的,但她居然不委曲求全,敢于挑战世俗和追求自己的生活,不管是不是为了叔惠而退的婚,至少她对和自己不爱的人的婚姻说了“不”,光凭这一点就足够欣赏她了。
即使后来还是和世钧结了婚成为了亲人,但是他们彼此之间或许从来没有有过爱情,有的是像兄妹一般的依赖和陪伴,所以最后他们的关系也只是孩子的父母,而不像一对夫妻。翠芝和叔惠的再一次相逢,仿佛又将翠芝内心已经快熄灭十几年的火苗燃起,她还是放不下,她还是想证明,虽然她自己不知道自己要什么,但她就是想把自己最美的一面展现在他面前,她对他的关心无微不至以至于自己都没觉得异样,她和他单独吃饭时的畅谈让自己情不自禁的哭泣,是感动还是遗憾,是暧昧还是真爱,是过去还是未来,总之那段感情是让人羡慕的,那一刻是幸福的,即使不是圆满的。
许叔惠,能言善辩,豁达幽默,英俊潇洒,但也优柔寡断,口是心非,缺一丝勇气,面对自己喜欢的人,碍于翠芝的门第背景而无果,最终离开远赴大洋彼岸。在美国又偏偏找了一个富家女结婚,只不过征服了过后就又放手了,或许他只是想证明家庭背景不是问题,他有能力,也配的上翠芝。可惜一切太晚,十几年的时光太长了,当她已是他最好朋友的妻子,他又该做什么呢,人生至此繁华已看透,真要做什么早该在他们结婚前就做了,何必忍到现在呢。只不过那么多年他是否放不下,也没想过放下,他离开了,逃跑了,但最终发现还是要回来面对的,当再次见面时,他的内心又蠢蠢欲动了。
他那一句“我是说,我给你害的,仿佛这辈子只好吃这碗饭了,除非真是老得没人要了。”多么委婉无奈的表白啊,有些人物注定是悲催的,但是他们却不可怜,他们高傲潇洒,盛气凌人,却也会因为一个过路人,一段瞬间情而纠结一辈子,仿佛是自己在和自己纠缠着,谁不知道该放下,该退一步海阔天空,不该为了一棵树放弃一片森林,谁不知道这些道理呢,但是知道又能怎样,人总是跟着内心的想法走的,我们骗得了别人,骗不了自己,叔惠也好,翠芝也好,还是世钧和曼桢,他们都知道自己内心真正爱的是谁,只不过他们都输给了自己罢了。
小说写的本就不是那轰轰烈烈,惊天动地的爱情,而是滚滚红尘世俗中的都可能经历的故事。曾经是最好的,曾经有过真爱,但终归于平淡,只有在重逢的瞬间,才悔恨起错过一生的最爱。“世事人生之苍凉不在于过程,而在于回首的刹那。”半生的错,一生的惑,感慨原来造物可以这样弄人,渐渐让自己相信原来可以进入那样无孔不入的苍凉中。半生缘,其实就是一生。或许多年以后,无敌的岁月磨平了一切,但抹去不了痕迹。
感情是通过感觉的积累,通常是因为某一个时间和地点;某种环境气氛之下,因某一件细小琐碎的事打动了我们,就像王家卫的台词一样,“一个事件+一个绕口的时间+一个无聊的事件”接着故事就开始了。这些看似刻意特定的东西往往都因“缘和运”而变得奇妙。人生太长,我们怕寂寞,人生太短,我们又怕来不及。
千万不要放弃,永远不要,一旦放弃你就输了,坚持不一定能拥有,但是坚持至少不会骗自己,认定的事,认定了的人就应该执着的坚持,因为即使放下了,无论过了多久,再回首或是相遇,依旧会勾起心中的欲望和真情,那种伤痛比坚持了得不到还要揪心。半生缘一生情,我愿在竹下攸亭等归人。
半生缘阅读感想篇二
第一次知道半生缘,是看了林心如演的电视剧,当时觉得还蛮好看的,然后再是看的小说。
当时感觉这部小说固然是好,可到底平和了些:上个世纪三十年代的上海,富商之子沈世钧与出自寒门的顾曼桢相恋。世钧因经历过寂寞的童年而格外渴望温情,曼桢则因家中弟妹多而颇具长姊之风,故两人走到一起极为般配。但他们还是被拆散了。曼桢的姐姐出于私心,设计让曼桢嫁给了自己的丈夫,此后曼桢和世钧一别就是18年。18年后当这对有情人再度相逢时,虽然彼此依然深爱,但岁月无情,他们都回不去了,于是只有在心中惘然地祝愿对方幸福
我其时不太理解世钧和曼桢的感情,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好像特别务实。两人见面时谈论的多半是工作、同事、家人之类,不像是在恋爱,倒像是在一个屋檐下过日子似的。小说的结尾我也不能接受,多年以后世钧、曼桢重逢时他们似乎没有狂喜,更不消说下决心去改变各自的生活了。两人只是在内心深深地震动着,然后云淡风轻地问好,见对方生活得不坏似乎就心安了,接着就各人走各人的路去了。“这算什么大结局呢!难道人到中年就会失去追求幸福的勇气?”那时的我直犯嘀咕。
这回"五一"长假得以重读《半生缘》,我终于有些懂小说里层层包裹着的心了。我甚至爱上了那种波澜不惊的爱情。我喜欢看到男女主人公新年里在寥落的小饭店里相识,喜欢看到世钧冒了雨去公园找曼桢失落的手套,我也赞成主人公表白心迹的方式:曼桢不由自主地告诉世钧她一向讳莫如深的身世——父亲早逝,全家6口人的生活顿时失去了依靠,不得已姐姐曼璐牺牲了自己去当舞女。世钧听得感同身受,一时想不出什么话来安慰她,只微笑道:你不要难过。
这种素朴如蓝印花布的对白,令今天的我听来尤为感慨。是啊,一个年轻女孩将她从不肯透露的清寒的家世原原本本告诉了对方,如果这不是爱,那还会是什么呢?世钧自然也懂这层意思,所以才温和地、略有些笨拙地安慰她。他说得似乎简短了些,不过也许这样更好,简短总是跟隽永连在一起,纸短而情长,言浅而意深……曼桢和读者们都听出了他话里隐藏着的万斛情意。
世钧和曼桢定情后的家常日子亦是我百看不厌的。慢慢地看着世钧热心帮着曼桢找房客,看着他一天好几趟地来找曼桢,看着小别后他第一次见到曼桢时微妙的心情:他几乎认不出用湖绿羊毛围巾包着头的曼桢了。这样是否好看些他说不上来,不过他还是喜欢她平常的样子,不喜欢有一点点改动……这些情节都让我有说不出来的欣慰。没错,这都是些好兆头,只有结结实实地爱着对方的男人才会有此种心情。曼桢的表现也委婉动人:她替世钧打毛衣,走到哪儿都带着一团绒线;替世钧送早点过来,因为他无意中说过一句“早餐都是在外面将就的”;世钧离开她几天,她无法克制对他的思念,于是忍不住去找叔惠,因为叔惠是世钧的好友,她若去了叔惠肯定会对她说起世钧……
读这些楚楚动人的细节,真有那样的感觉:一个人如果一辈子不谈一回像世钧、曼桢那样的恋爱,实在是亏了。
读懂了这一对恋人相濡以沫的感情,再来看他们最后的选择,似乎就释然了:他们都体谅着对方,希望对方比自己生活得好,所以才全无再续前缘的念头。世钧是因为有了妻子孩子,惭愧自己给不了曼桢碧绿鲜洁的爱了,曼桢则是不愿意令世钧为难。总之在他们看来,只要知道彼此仍然深爱着就已经足够,至于终生厮守,他们不作此种奢望。
从一知半解《半生缘》到心领神会《半生缘》,也许这就是从青春年少到淡定中年的距离吧。与其说是喜欢世钧、曼桢的半生缘,还不如说是欣赏他们的生活态度:知道这个世界是有些寒意的,却不抱怨,不沉沦,只沉静地行走在茫茫人海之间,并且真诚地希望自己能给周围的人带来一点暖意。
或者这也正是张爱玲的生活态度。写作《半生缘》时,张爱玲已与曾经深爱的胡兰成分手。没有了爱,仍然写出了这样温婉纯净的故事,塑造了曼桢这样“命运虽百负之而不恨”的女性形象,而且还以深情的笔墨写下了不少使作品更加醇厚的点滴,比如说南京的玄武湖、清凉山,安徽的瓜片茶、炒米粉,做父母的怎样抱怨儿子不听话,年轻一代又怎样热衷于看电影、郊游和照相等等,凡此种种,除了说明作者对世间真爱和人间烟火的不舍,实在没有更好的解释了。
这么想着的时候,又有些怀念旷世才女张爱玲了……《半生缘》是张爱玲的不了情,而张爱玲则是读者们的不了情吧。
半生缘阅读感想篇三
读完了张爱玲的作品集,没有喜欢上《倾城之恋》也没有喜欢上《沉香屑》而是喜欢上了《半生缘》,这个连自己也有点意外。
其实我是想爆粗口的,我想骂祝鸿才想骂顾曼璐,也是却不知道他们到底错在了哪里,又觉得他们也是可怜的。总是难忘十几年后顾曼桢和沈世均重逢时曼桢说的那句:世均,我们回不去了。短短的8个字里面到底是包含了多少的情怀啊!她明白他们回不去了所以她也拒绝了世均说的他要与时间挣扎。即使挣扎了又能怎样,要和翠芝离婚吗,这样算是胜利吗?
有时候有些事真的很讽刺,当年世均的嫂嫂和他的母亲那样的为他和翠芝做媒,他也没有答应,而后来他却与那个女人结婚生子过一辈子。他后来回忆说他也不是非要和翠芝结婚不可,只不过那时候在他赌气想要结婚的时候刚好就碰上了翠芝。亦或是他碰到的不是石翠芝而是某位李小姐、丁小姐、王小姐他也是会结婚的。世均说:爱不是热情,也不是怀念,不过是岁月,年深月久成了生活的一部分。就像他和翠芝,翠芝也知道自己和叔惠是相爱着的,而世均也明白自己一直以来还是对曼桢念念不忘,所以当后来翠芝吊着嗓子念曼桢写给他的'那封没有完成的情书时世均会如此的不淡定;所以后来在小饭馆里曼桢问他:你幸福吗?他回答说:我只要你幸福。曾经那么相爱的人,因误会分开,再因为赌气各自结了婚,再遇见又还能怎样呢?
一直觉得曼璐不是一个好女人,直到后来看见她劝曼桢的时候说:我做舞女做妓女不也收人家欺负,我上哪撒娇去?我也是跟你一样的人一样的姊妹两个,我那时候要是个烈女,我们一家子全饿死了。又对那个女人充满了深深地同情,或许能跟祝鸿才结婚已属不易,她的想法很天真,她只是想留住那个男人,但是她却不明白那个男人就像一只狼,吃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她永远也喂不饱。我想曼璐大概是不知道曼桢和世均的那次争吵是因为曼桢无法接受世均嫌弃他舞女的身份吧,或许世均没有嫌弃而是没有说服他的家人不嫌弃吧。曼桢对于曼璐一直是怀着感恩的,她劝母亲不要拿姐姐的钱,她叮嘱家人不要告诉她豫瑾结婚的事,她这样的体贴却换来曼璐那样的回报,或许曼璐自己也因为曾经做过舞女而自卑吧,所以她觉得她身边的人都像她自己一样介意曾今的那段历史。
后来曼桢和祝鸿才结婚之后,祝鸿才奇怪为什么曼桢变得那样从容,其实这正所谓应了那句话:经历了最疼所以也就感觉不到一般的疼痛了。后来见到豫瑾时她是激动地,她说豫瑾是他唯一能信任的人了,而他自己的那段噩梦般得经历,从在医院生产时愤恨的讲给临床的金芳,再到后来泪流满面的讲给豫瑾,再到后来淡然的讲给世均,这就是一种成长吧!搞不明白张爱玲为什么会安排了那样的结局,让他们在错过十几年之后再次重逢总让人觉得有点讽刺。顾曼帧与沈世钧,可谓一见钟情,他们相知,相爱,相许,可惜未能相守。不是他们爱的不够深,或许只是爱的太深,所以容不得丝毫的破损,又或者是还未爱,所以不能死生契阔。一次又一次的与对方擦肩而过。当两个对彼此念念不忘的人终于见面时,也只能是诉说着多以前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不痛不痒,曾经以为的悲怆都已经成为一些平淡的故事来说。或许,真的只有半生缘吧,所以最终落成这样的结局。
人生有那么多的悲欢离合,有那么多的集散分离,最终相爱并相守的恐怕是极少数吧,当时间慢慢流逝,人们慢慢变老时,年少所以为的伤痛,到最后都被磨平,留下的就只是些美丽的梦。
事实上,生命中总有那么些人一回头便是一辈子,一错过便是一生。所以如果遇见请不要错过,因为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在!
半生缘阅读感想篇四
提起笔,又放下;思绪许久,居然有种无从下笔的感觉。因为太喜欢张爱玲了,她的作品也看了不止一部,有的甚至是反复地看,可却是头一回有勇气来记自己读她作品之后的感觉,好想写好它——至少还能安慰自己尚能理解偶像的思想;但说实话,写她的作品的读后感真的挺难——尽管,这是我反复地看、最为钟意的一部《半生缘》。
曾经不止一次向周围的好友诉说自己的“阅读心得”。阅读,是一种享受,我在享受美好事物的同时,是十分注重情调的,特别是在读张爱玲作品的时候。在一个阴阴的雨天,拉上窗帘,打开昏黄的台灯,独自依靠在大沙发上,一边享受浓浓的咖啡,一边捧读《半生缘》。感觉真不错,会让我更快地融入这本小说,心都慢慢地跟着坠入、下沉,有时合上书居然无法很快恢复。因为,书的整个底色是:荒凉——一种悲观的感叹,一种女性化的敏锐细腻的感叹。但,这确是我喜欢的味道!
《半生缘》是典型的张爱玲式的小说:基调是建立于对于日常生活的描述上,而且是对日常细节的不厌其烦的描述上。所有的大题目都被浓缩在了生活的一幕或一角,平凡男女的平凡的悲欢,其间的曲折、跌宕成了生命的底蕴。
并不大喜大悲的文字承载着大喜大悲的.感情。蓦然回首,__年间所有的爱恨喜悲都悄悄地溜走了,曾经爱过的人都只是站在记忆里远远地望着你。__年前是如此的相爱,都已是逝去的云烟,所有的曲折遗憾就像玻璃盒里的鲜花,变得不再真实了。生命,一点点磨蚀;灵魂,一天天萎缩。——“一切对于人生的笼统观察都指向虚无。”
能将男女之间的“爱”还原的如此透彻明白,恐怕也只有张爱玲了。
外柔内刚的曼桢,优雅含蓄的世钧,沧桑、自私却又凄凉的曼璐,“既像老鼠又像猫的”的祝鸿才。不论曼桢的遭遇究竟是谁造成的,有一点是肯定的:这些人物没有朋友,也没有亲人,更没有“爱”——或者说,曾经有过但终又逝去。
人的本质始终是自私的,这也许是张爱玲的观点。因为一个个人物总是那么寒冷、荒凉。一颗一颗的心是迷失的,是孤单的......
当我合上《半生缘》最后的那一页,久久地陷入忧郁,绵长而不绝,铭心而无法自已。我明白,它是笼罩着作品的挥之不去的雾霭,也是重重划过作家心灵的刀锋。
荒凉划过心灵时是痛苦,变成文字后就是唯美!
半生缘阅读感想篇五
假期读完了张爱玲的一本短篇小说集,周日又在书店选了一本张的长篇小说“半生缘”。读起来发现这个曾被拍成过电视剧的作品,自己上学时也曾读过。
记得在学生时代,在图书室借来看到一半时,感到作品写得悲惨,便没有读下去。
现在读起来,仍然觉得作品中的人物和事件可悲可气。
“半生缘”中展现了旧上海的一类人的生活。故事以世钧与曼桢的情缘为线索,记录了他们相识、相许、分离和相遇的过程。故事快结束时,他们相遇话别。
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幸福的,在错误的时间遇见对的人只有放手。“他们回不去了。”读完很为他们的情缘感到悲哀。
作品中没有我喜欢的女性,一个人也不喜欢。
作品中我认为最可气的人是曼桢的母亲。不论一个母亲有没有文化,她都但当着家庭统帅的责任。特别是曼桢的父亲不在了,母亲便是家中唯一的统帅。
而这个“统帅”允许她的长女曼璐去当歌女,来供养全家及弟弟妹妹们读书。读书重要吗?比起做人,读书是可以放弃的。如果曼璐是一个丑女,也许只能像曼璐的佣人阿宝那样当一个小保姆,那么曼璐的人生或许会好一些。起码这样的工作可以在阳光下说起。英国的王妃戴安娜17岁时也给他人做过保姆。夺得全国模特大赛桂冠的阿根廷女孩妲妮拉曾经是一个捡垃圾的女孩。若生活还是无法继续,那么把孩子送他人抚养,送一个无子女的好人家去生活总比让一个子女去做见不得人的事情要强。
我想多数成家的男子都不会希望在自己消逝后,儿女去过那样的生活。这样的母亲我不赞同。曼璐天天在做什么,她知道,曼桢被囚禁在曼璐家她也知道。她可以忍受曼桢被囚禁那么久而不见。她听大女儿的,也怕大女儿。我认为她在花曼璐那样获得的钱开始,她便在儿女面前矮了一大截,也就开始怕儿女了。我心里在想,这样的母亲,不如把孩子送人吧!
母亲了解自己未成年的儿女天天在做什么,这是必须的,管不住自己孩子的母亲,将不被儿女所尊重。
作品中曼桢的悲哀也有她自身因素在里面。厄运来了,躲不掉了,那么就应该用自己的生命和自己的命运赌一场,可以笑着让姐姐看自己绝食而死,或许曼璐会妥协放了曼桢。而不应该是最后曼桢妥协嫁给她姐夫。
每一个人的命运都掌握在自己的手里。我曾经和好友玩笑时说过:“如果我们是小鼠,前面来了一只老猫要吃掉小鼠,最好的办法是把自己变成一只有毒的老鼠,笑着向那老猫走去,吃下,必死。”这只是一句玩笑话,因为我的世界里没有恶势力,也就不用把自己变成一只小毒鼠。
“半生缘”反映的是旧上海一类人的生活。现在的社会比那时要好很多。
现在的社会中,也少不了母亲这一角色。让我们女性人人都做一个好母亲吧。在丈夫和儿女摇起生活的船桨之时,我们捧起号角用力吹起,为他们加油!
半生缘阅读感想篇六
鲁迅的童年已然逝去,像花那样凋谢,但依旧能拾起,欣赏,回味它当时的美丽,其中一枝,虽不瑰丽,却让我感受颇深。这一枝,就是父亲的病。
文中回忆了儿时为父亲寻医治病时的情景,而这些一无不是自称名医,但他们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都揭示了医家们故弄玄虚,勒索钱财和草荆人命的品性。
由此,我明白了当时中国的落后,人民难以走出泥泞。
我还明白,人总要落叶归根,可精神是永远不朽的,父母把我们抚养成人,不知为我们扛下了多少不为人知的困难,我们必须是他们心中,最挂念的人。
他们不愿看到我们受苦,不愿把我们的独自留下,他们让我们经历的是是非非,也许他们心中,不安与不舍早已泛滥溢出。此时,我们不应当用那作者的呼喊,让我们更加自责。
我们不能挽留住生命,但能够让他们安心离去,陪他们谈天说地,努力做出属于自我的成就。做一个有孝心的孩子。让他们为我们自豪,骄傲。
在那里,我还十分佩服鲁迅先生的文笔,如一把匕首,把旧社会的种.种陋习批评的一无是处,真可谓是一位风云作者啊。
我们应当深知父母不易,要多了解父母,做一位孝子,把他们这种不朽的灵魂,永驻心田。
半生缘阅读感想篇七
我这两天在攻读《皮囊》一书。
作者用一种冷静、细致、客观的笔触,将"太过在乎,太过珍贵,而被自己刻在骨头里的故事,最终通过文字,一点点重新被扒出来,呈现出当时的样子"所以,整体来讲,读《皮囊》一书,没有那么轻松,眼泪会禁不住的流出来,叹息会从心底涌出来。
我们每个人都拥有一具活鲜的皮囊,不管这皮囊是什么质地,它包裹着一颗心。心就像一盏明灯,把皮囊从内部照亮,"荒野中就有了许多灯笼,灯和灯由此辨认,心和心,人与人由此辨认。"
前几天,我写《觉醒之路》,用观照自身来认识自己,管控自己身上的这具皮囊。
认识你自己,就必须认识你周围的他人。
我们在生活中、行动中遭遇的人,认识他们,照亮他们,由此你就知道自己是谁,你在别人眼中是何种人了。
我们是群体动物,在生活的世界中彼此交联,会遇到形形色色许许多多的人,人各有异构成了这个丰富的世界。然而,人在本质上有着一致的地方,我们通过"心"来看见彼此,照亮彼此,认识世界。
我们在交往中见证了他人的生命过程,他人也参与了我们的生命历程,并最终构成了我们本身,构成了我们的经历和阅历。
这本书由《皮囊》、《母亲的房子》、《残疾》、《重症病房里的.圣诞节》、《张美丽》等14篇作品构成。
我读这些故事,就感觉我在读作者生命中最珍贵最真实最痛苦的经历,感同身受,不能自己。
每个人身上都有着和别人与众不同的故事,这些故事影响着我们人生的设定以轨迹,在我们的脑海中不断徘徊不断深化。然而,有时我们会忽略它们,或者逃避它们,因为人类本身有着追逐快乐逃避痛苦的本能。
喜剧和悲剧,我们永远忠于喜剧。然而重视自身所经历过的悲剧或者不愿意回想的故事,何尝不是为了未来的喜剧而努力。
人只有真正的认识自己了,才明白自己最想要的是什么,最恐惧的是什么,才明白自己是与众不同却又是芸芸众生的一员。
半生缘阅读感想篇八
在这个寒假里,我阅读了许多的课外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这一本书。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叫杨歌的小男孩儿和他变小的爸爸的故事。爸爸变小的原因,他妈妈动不动就讽刺责怪爸爸。他爸爸没有一点阳刚之气,就变小了。变小后的爸爸工作不方便,妈妈让他在杨歌的口袋里,监督杨歌学习。最后,终于恢复了身高。
这本书中有一个故事:杨歌喜爱的偶像史威龙来了,杨歌见了,打算不上学,天天和史威龙在一起玩。杨歌大手大脚地花钱,花的是爸爸妈妈血汗挣来的钱。一次歹徒来劫钱时,杨歌并不怕,因为他喜欢的大英雄史威龙在他们那里,可以把歹徒打败。
可是,史威龙并没有把歹徒打跑,而是跪地求饶,让杨歌把钱给了歹徒。这时,史威龙在杨歌心中的全部的好印象都像冰雪一样融化了。这时,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不想让杨歌受伤,阳刚之气瞬间爆发,恢复了身高,打跑了歹徒。
警察来了,认出了史威龙,问道:“是你把歹徒打跑的吗?”爸爸连忙接话:“是的,是史威龙救了我们。”
杨歌听了,问爸爸:“你为什么不跟他们说是你打跑了歹徒?”
爸爸说:“因为我不想打破了孩子们的童真。”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还了解到了许多科普知识,弹涂鱼会爬树,长鼻鱼的鼻子很长很长,海鲈很友好,旗鱼游泳飞快。书中还有很多有趣离奇的故事,海马爸爸可以生孩子,鱼也可以结婚。
杨歌口袋里的爸爸,教导着杨歌,也教导着我,什么是善良,什么是诚实,什么时需要善意的谎言。我从中感受到善良、诚实的美好品质。
半生缘阅读感想篇九
将《艾青诗选》捧在手中,感受近代历史的痕迹。
一本橘色的书皮的背后,满载着中国男儿的坚强,勇敢,他们不屈的精神深深地烙印在我们心中。凶狠残忍的帝国列强对我们国家所犯下的一切罪恶,将无法抹去。艾青以他苍劲有力的诗句述说着历史的悲凉。
艾青的《春》:春天了,龙华的桃花开了,在那些夜间开了,在那些血斑点点的夜间,那些夜是没有星光的,那些夜是刮着风的,那些夜听着寡妇的咽泣,而这古老的土地呀,随时都像一只饥渴的野兽,甜吮着年轻人的血液,顽强之子的血液,于是经过了悠长的冬日,经过了冰雪的季节,经过了无限困乏的期待,这些血迹,斑斑的血迹,在神话般的夜里,在东方深黑的夜里,爆开了无数的蓓蕾,点缀得江南处处是春了。
人问:春从何处来?我说:来自郊外的墓窟。作者将战争的胜利比作春天,用了多个那些以及将将土地比作野兽,吸着血,可以从侧面写出敌人的残忍,激烈,死伤惨重,表现出战争胜利的来之不易,是用无数战士的血液换来的,表达了艾青对勇敢无畏,坚持不懈,爱国的战士的赞美和敬佩。
艾青笔下的每一段诗歌都诉说了一段故事,表达对战士品质的赞美,对战争的痛恨。最后呼吁人们和平,反对战争。读着艾青的诗,朗诵着艾青的句子,有种浓浓的爱国情谊涌上心头,眼前拂过战争的一幕幕,不禁握起拳头。
艾青是善良的,他笔下的每一个人的初心都是善良的,是战争的无情,冷漠的改变了他们。人们长时间生活在利益的争斗中,死伤不计其数,战争,也是另一种形式的利益争斗。我们应该保持初心,反对战争,人之初,性本善。
我和艾青一样,让勇敢无畏的人成为我们的榜样,让我们站起来,反正战争,不要在利益的世界里被污秽沾染,我们要保持一颗单纯善良的心。
半生缘阅读感想篇十
《威尼斯商人》是一本让我难以释手的好书,我花了三天时间把它读完。读完后我久久舍不得放手,抚摸着书皮,心中感慨万千。《威尼斯商人》对人物的形象刻画是十分鲜明的。
安东尼奥无疑是最善良的,与他构成鲜明比较的是夏洛克的卑鄙,而波希霞是最聪明的。这些人物的性格都给我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可是最让我感动的是安东尼奥和巴珊尼之间的有意。
朋友是手足,为了朋友,能够上刀山、下火海。而安东尼奥和巴珊尼就是这样一对朋友,他们之间的友谊,在巴珊尼落难、跌落人生最低谷的时候,安东尼奥对巴珊尼还是和以前一样,甚至更好。安东尼奥曾对巴珊尼说:“我给你还债,死而无怨”。
他们之间的友谊,或者说是安东尼奥对巴珊尼的友情,让我最为感动。感动之余,让我想到了自我。
我也有很多朋友,爸爸妈妈也鼓励我多交一些朋友。可是,我和这些朋友之间,和安东尼奥和巴珊尼之间的友谊还是差远了。我不可能向安东尼奥那么对待朋友,我朋友业不可能有像安东尼奥一样的朋友。
因为我没有完全敞开心扉对待朋友,朋友对我也有所保留。这样,我只能交到一些普通朋友,要想有几个真心朋友,照我这样下去,是期望渺茫的。
看了《威尼斯商人》之后,我决定对待朋友要一心一意,要敞开心扉,用真心付出。
半生缘阅读感想篇十一
这个学期,我读了一本关于探险故事的书,这本书也是一本举世公认的世界名著,名叫《金银岛》。
看到书中的情节,让我不禁联想起一部电影——《加比勒海盗》。我把《金银岛》中的西尔弗代入了《加勒比海盗》里的巴博萨,他们的职业同样都是海盗,同样拥有着一只木腿,肩膀上同样停着一只学舌鹦鹉,同样最爱游说同伴背叛造反、性格两面三刀、阴险毒辣……
在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关于探险故事的书,这本书也是一本举世公认的世界名著,名叫《金银岛》。
《金银岛》这本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叫吉姆的孩子,他和父母在黑山海湾旁经营着一间本鲍将军旅店。有一天,旅店来了一位面貌奇特、性格古怪的比尔船长。比尔船长的到来,让吉姆一家陷入了灾难之中。不久,比尔船长因为从一个海盗那里,偶尔得到一张埋饮酒过度加上受到惊吓而死在了旅馆之中。吉姆无意中发现,在比尔船长的身上带着一张地图——藏巨额财富的荒岛地形图,那是海盗头子弗林特船长留下的。
这事引起了当地乡绅先生的兴趣。为了找到这笔财富,他们驾驶了一艘三桅船去荒岛探险。海盗们在独脚水手西尔弗的精心策划下,乔装成了水手上了船,假装跟随乡绅先生去寻宝,他们在独腿赛尔威的策划下,妄图夺下三桅船,独吞这笔财富。吉姆在无意中得到这一消息,他配合乡绅先生同海盗们展开了英勇机智的斗争,最后终于战胜了那群海盗,找到了宝藏,夺得了金银财宝,取得了胜利。
《金银岛》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在邪恶势力面前要沉着、稳重,不能在邪恶势力面前有所畏惧。要勇敢、坦然面对面前遇到的困难,这样困难就会迎刃而解了。
半生缘阅读感想篇十二
《水浒传》这本小说是明代作家——施耐庵的作品。我读了其中《景阳冈武松打虎》一段深受感动。
它主要讲的是武松来到一家酒店,见门前挂着的旗子上面写着:“三碗不过冈”五个大字,便进去喝酒。武松觉得店内的酒香醉人,便连喝了三碗,又让店家上酒。岂料店家竟不卖了。店主说:“这酒很厉害,超过三碗必醉,就过不了前面的山岗了。”武松执意要喝,店主没办法只好给他倒上。武松痛痛快快地先后喝了十八碗,就出了店门。店主忙追上武松说道:“景阳冈有猛虎,天黑后不能上去。”武松说:“就是有虎,我也不怕。”武松走到半山腰,见一座破庙前贴着一张官府的告示,这才知店主的话不假。想回去又怕店主笑话,武松只好硬着头皮往上走。
武松走进一片树林,天色已晚,酒劲儿开始发作,他就在一块青石上躺了下来。这时忽然起了一阵狂风,唰地从树后跳出一只猛虎。武松将身子一闪,老虎再往后一掀,将尾巴一扫,都被武松躲过。原来这一扑、一掀。一扫是老虎的看家本事,三样都落了空,老虎的气势大减。武松趁机抓住老虎的顶花皮提起哨棒便打,谁知打在树上,少棒断成两截。老虎见状,有扑过来。武松往后一跳,按住虎头,提拳就打。老虎疼得大声咆哮,在地上抛出一个坑。武松不敢放松,又在虎头上打了几十拳,老虎七窍流血,一命呜呼了。
读完这个故事,我对吴淞敬佩无比,只觉得他太勇敢了。108位好汉,他们有勇有谋,不怕畏惧,聪明过人,我十分敬佩他们,我相信我会变得更加勇敢!以后再学习中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向武松那样,勇敢的去面对。
《水浒传》是我国文学史上第一部白话长篇章回小说,也是一部反映农民起义的伟大-史诗。作者施耐庵以鲜明的爱憎感情,描绘了惊心动魄的农民反抗封建王朝的斗争,塑造了众多栩栩如生的英雄形象。其中,我最欣赏嫉恶如仇的江湖行者武松。
武松是山东清河县人,人称二郎。他“身长八尺”,“浑身上下有千百斤力”,是个“顶天立地、噙齿戴发的男子汉”。在景阳冈,武松遇到一只吊睛白额大虎,他临危不惧,一把抓住大虎的头按下黄坑里,然后用左手紧紧揪住虎的顶花皮,右手握成铁锤般大小拳头,尽平生之力猛打六七十下,直到大虎气绝。景阳冈打虎这一壮举,显示了武松无比神威的英雄气概。
武松是《水浒传》中杰出的人物,在他身上寄托了人民战胜恶势力的理想。我要学习武松那种敢于斗争、勇往直前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