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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责任协议书篇一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甲方将某路37号五栋旧楼和部分附属设施的整修改造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承包给乙方。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具体协议如下:
一、工程地点:某路37号。
二、工程承包范围:五栋旧楼和部分附属设施的外墙、屋面、水电通讯系统;地砖、门户、墙体重新粉刷等。(详见附表)
三、工程工期:承包施工总工期为60天,自x年xx月xx日开始至x年xx月xx日止。如遇甲方原因、不可抗力造成延误的给予顺延。如乙方无故拖延,甲方扣乙方工程款20xx元/天,同时甲方有权终止该协议,并将剩余的工程量另行组织施工。
四、甲方工作
1、开工前两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清理施工场地的家具、电器等陈旧设施。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承担其费用。
3、如需拆改原建筑的承重及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燃气、水管等),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交乙方备案。
4、监督施工:甲方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参与工程过程中的各项验收。
五: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保质按期完成工程施工。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因违反安全施工规范出现工伤事故,由乙方内部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3、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防火要求。由于施工造成火灾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负赔偿责任。
4、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
5、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到不污染环境。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齐有序。
7、工程竣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包括专业清洁)
8、负责做好成品保护工作。(甲方委托他人进行其他施工项目造成交叉施工除外)
六:材料供应
1、由乙方采购的主要施工材料必须严格按照(甲方附表)的规格型号进行购进,乙方材料配送库中缺货应采购同品质材料。如施工中使用的材料出现假冒、伪劣,甲方有权要求变更,对工程造成损失的,乙方无条件整修并承担其费用。
2、应由乙方购买的主要施工材料,在工程进行中,甲方如需变更,双方须先填写“材料变更洽商单”,确认品牌及价格后,乙方方可购买,任何口头承诺无效。
3、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是符合设计及施工要求的合格产品,并按施工进度送到施工现场,甲方应在材料进场前一天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4、如甲方指定材料供应商,因材料发生质量问题,造成退换货、延误工期,乙方不承担责任。
七:工程联络
甲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八:附则
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协议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4、本协议实行当事人自愿签证原则,可将协议文本提交签约市场等管理部门进行协议签证,签证费用由甲、乙各承担一半。
5、本协议附清单表一份。
甲方:
x年xx月xx日
乙方:
x年xx月xx日
工程施工责任协议书篇二
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等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按照施工方案、施工图纸要求,包工包料。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x年xx月xx日
竣工日期:x年xx月xx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及要求:按照现行施工验收标准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款
计价方式:按现行《吉林省房屋修缮定额》计算工程直接费;按吉林省建设厅有关文件规定进行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调整差价;按现行《吉林省房屋修缮工程费用定额》计取费用、税金。劳动保险费等规费按照核定的施工企业劳保取费证计取。工程量根据施工现场发生实际情况测量和施工图纸计算确定。六、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
1、工期承诺:严格按合同约定工期进行,每延误一天给发包方违约金x元人民币。
2、质量承诺:使用合格材料,达到合格标准。
3、质量保修
(1)保修承诺:在规定的保修期内,除用户使用不当导致的破坏外,承包人在48小时内无偿完成。
(2)保修时间:屋面防水、卫生间防水五年;其它三年。
七、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
1、预付工程款金额及时间:无。
2、工程款支付时间及额度:x年xx月xx日前付清。
3、保修金及退还时间:按照总造价5%扣保修金,保修期结束返退保修金。若承包方未履行保修义务,发包方将组织人员进行维修,发生全部费用由保修费中扣除。
八、违约责任
1、发包方违约责任:赔偿承包方的损失。
2、承包方违约责任:赔偿发包方的损失。
九、其他:
1、安全责任:施工期间承包人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安全管理,因承包方管理不到位导致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均由承包方负责。
2、成品保护:施工期间由承包方承担,造成损失或破坏进行无偿修补。
3、财产保护:施工期间甲方现有财产由承包方承担保护。
4、其他:特殊情况双方另议定。
十、合同订立时间:x年xx月xx日
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此协议一式三份,发包方二份,承包方一份。
发包人:
x年xx月xx日
承包人:
x年xx月xx日
工程施工责任协议书篇三
房屋屋顶改造工程施工协议书甲方(发包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清流县嵩溪镇元山村村部房屋屋顶改造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清流县嵩溪镇元山村村部房屋屋顶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清流县嵩溪镇元山村村部。
3、工程承包方式:承包人包工包料。
4、工程施工期限:自x年xx月xx日至x年xx月xx日止。
二、工程内容:
1、原有彩钢瓦及屋架拆除。
2、房屋屋顶彩钢压型琉璃瓦铺设。
3、钢结构屋架安装。
4、标砖砌筑(18墙)。
5、墙面拉毛。
三、工程质量验收:
1、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评定检验标准。
2、工程竣工验收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同时办理验收手续。
四、安全及文明施工与管理: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确保作业安全和用火、用电安全。在施工地点作业期间还应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规定要求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火灾等。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施工管理有关规定:
3、施工过程中万一发生工伤事故或其他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五、工程结算、付款方式:
1、工程款的预付:在施工过程中按工程进度支付60%工程款,余款待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工程款结算:按预算单价根据工程量按实结算,预算单价没有的,由甲乙双方面议或参照同期其他工程结算单价执行。(甲方如需税票,税票税率金额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六、纠纷处理: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可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按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施工组织:
1、乙方必须按合同工期和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工程进度及质量监督。
2、乙方若不能在合同期内完成工程量,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施工中所有设施、设备及人员由乙方自行解决。
八、其他约定:
1、乙方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该项目工程,因气候、停电或不可预见其他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附则: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成后本协议自动解除。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双方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x年xx月xx日
乙方:
x年xx月xx日
工程施工责任协议书篇四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
1.1 工程名称: xx项目消防工程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 项目消防工程施工图纸及乙方完善、优化后经甲方确认的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和招标答疑记录、设计变更、乙方投标预算和招标文件范围规定内容,以及经双方确认、 消防局审核批准的自动报警系统优化设计方案,供货及安装内容为:
1)与泵房连接、与消防中心连接的水、电管线工程
2)消火栓系统:包括整个商住楼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3)喷淋系统:包括整个商住楼自动喷淋系统
4)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包括整个商住楼的自动报警联动控制系统及消防中心须增补的设备
5)消防广播、电话系统设备及控制线路;消防广播兼做背景音乐。
6)整个商住楼通风防排烟系统设备及控制线路,各设备从相对应的双电源转换器直接取电。
7)消防电梯系统相关消防控制线路,由消防施工单位向电梯专业提出配合要求。
8)移动灭火器设备配置。
9)风机、防火卷帘设备及控制线路;双电源转换器的后面部分全部由消防施工单位完成。
10)切断非消防电源线路。
11)消防水池水位报警系统、线路等。
12)消防设备的监控及反馈系统。
13)气体灭火的设计、施工。
上述消防设计图纸,由乙方负责报送 消防局审核批准后,才能进行消防工程施工;如需在上述图纸基础上增加工程内容才能通过 消防局审核和验收的,增加工程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由于间隔或功能改变的增加工程除外。
上述1—13项工程内容涉及的材料、设备、设施均由乙方采购供货、运输和安装,所有费用包含在协议价内。
1.4 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采用总价包干方式,即本工程乙方必须包报建及费用、包工、包料、包深化设计、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配合费、包调试、包验收通过、包施工安装发生水电费、包利润及税金等方式进行,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属于交钥匙工程。
第二条:工程造价(大包干价):
2.1 本工程大包干承包总价为(人民币):大写:人民币 元整(¥ 元)。
2.2 超出协议范围外的子项内容,必须在施工前报甲方确认,施工后由本项目监理公司和甲方签字盖章确认工程量,按 进行计价结算。增加工程造价总计在 万元内的,不支付工程款,多于 万元部分按实支付。
第三条:工期
3.1 乙方须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工,须于 年 月 日前施工完毕, 年 月 日前完成消防验收。如因甲方施工进度或现场未达到乙方进场施工条件,工期由双方协商另行确定。
3.2 自双方签订协议乙方正式开工之日起算,至本工程竣工并经甲、乙双方及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为止,称为本协议实际总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4.1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省市验收标准、工程质量达到 合格 等级以上,乙方并保证工程如期开通使用和质监、消防验收通过。
4.2 工程保修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保修期自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报告正式批出之日起计 贰年 时间。
第五条:材料设备供应
5.1 工程所需所有材料由乙方购买供应到施工现场;产品成品材料由乙方提供样板给甲方、监理方看样板认可同意后,由乙方购买供应到施工现场(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除外)。
5.2 所有材料设备供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及生产许可证件,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及要求进行检验,并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和质量标准。
5.3 施工中,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适用,甲方给予乙方适当的补偿后,不适用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
5.4 材料设备采用投标文件承诺采用的品牌或同类产品(采用的产品品牌须经过甲方的书面确认)。
第六条:工程价款支付
6.1 工程进度达 %,甲方付至大包干总价的 %作工程进度款;
6.2 工程进度达 %,甲方付至大包干总价的 %作工程进度款;
6.3 工程进度达 %,甲方付至大包干总价的 %作工程进度款;
6.4 所有工程完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且消防系统全部开通后,付至大包干造价的 %作工程进度款;
6.5 工程经消防管理部门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提交 份完整竣工图纸资料和结算资料经甲方审核确认后10天内甲方支付工程款至协议结算价的 %;
6.6 余款 %作为质保金,若乙方无违约行为,在保修期满后10天内支付。
6.7 乙方必须在每次领取款项之前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报告,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按上述条款的约定向乙方付款。若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报告存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再行付款。
6.8 甲方向乙方付款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当于甲方付款金额的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七条:现场签证与结算
7.1 现场签证
7.1.1因设计变更或甲方原因导致的协议清单内项目增减或发生协议清单外的签证项目时,乙方须在签证项目完成后 五 天内组织甲方和监理公司验收并提交签证申请(涉及到隐蔽项目的必须在隐蔽前通知甲方验收)。
7.1.2乙方应提交签证申请的资料包括:工程联系单(如由乙方发起的工程联系单,必须有甲方及监理的意见及签字盖章)、《施工现场签证单》(必须有工程量、有单价、有总价。工程量应附计算过程,清单计价的应有单价分析表,定额计价的应有套价书)、现场验收计量的原始单据(甲方工程部人员、乙方、监理方签字)及照片、工程设计图纸及图纸会审资料、签证的书面理由陈述、对应本签证的单项工程验收单;协议外现场签证项目还应包括《单项(或分部)工程验收证明书》。
7.1.3 以上资料由甲方签章确认有效。已签证确认的费用按含税造价处理(不再另外计算其它任何费用),到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双方协商的计费方式计付。
7.2 结算
7.2.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天内,乙方应提交以下结算资料:
1) 工程结算书打印稿四份及电子文件一份,结算书装订内容及顺序为封面、《单项(或分部)工程验收证明书》、编制说明、计费表、分部分项结算书、主要材料用量价格表;
2) 工程量计算书打印稿及电子文件一份;
3) 工程竣工设计资料(含工程竣工设计图纸、图纸会审纪要、修改及变更通知书)一套(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4) 现场签证单一份(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5) 协议书一份(复印件);
6)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一份。
若乙方未按上述要求报送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则甲方有权拒收结算资料,由此造成结算工作延误概由乙方负责。
7.2.2 本工程的工程量按施工图纸及甲方签证计算。工程师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完整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后60个工作天内,由甲方按照乙方实际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甲方签证及本协议核实审定工程结算总价,双方应按工程结算总价进行结算。
7.2.3 在工程结算时经甲方核实乙方没有按照图纸、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进行施工,或出现偷工减料的情况,则甲方有权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上述事项不予结算,视乙方违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双方责任
8.1 甲方责任:
8.1.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 套。
8.1.2 开工前 天内完成由甲、乙方和设计方、监理方参加的施工图会审。
8.1.3 对乙方在施工时发现设计图纸错误提出的意见,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的 天内会同设计方进行处理。
8.1.4 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它事宜。
8.1.5 保证按第六条支付工程款的办法进行工程款项支付。
8.1.6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返工,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经有关部门审定后赔偿由此而造成乙方的停工、返工、材料等损失。
8.1.7 协助乙方解决施工期间水源、电源及材料堆放和施工人员的住宿场所。
8.1.8 在竣工验收后的保修期内,因使用不当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8.2 乙方责任:
8.2.1 收图后,在开工前 天内完成施工图会审,在开工前 天内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并送甲方。
8.2.2 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并保证安全施工,指定安全、防火责任人,物件堆放整齐,场地清洁卫生,道路畅通。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监理方及有关部门。
8.2.3 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8.2.4 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施工中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甲方。
8.2.5 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8.2.6 乙方负责办妥消防报建、验收手续(注:由于本协议范围外项目引致不合格的问题不属乙方责任)。
8.2.7 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8.2.8 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人员必须在 天内清理场地并撤离施工现场。
8.2.9 在施工中,甲方发现乙方工程进度或工程质量等与协议要求或施工组织设计等不符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向乙方追究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如因乙方材料质量不合格或材料质量保证资料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的要求而导致工程不能按期通过质量监督站或广州市消防部门的验收,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工程验收
9.1 工程验收以施工图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
9.2 隐蔽工程在乙方自检后填制验收表,以书面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接通知后 天内到场验收,经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时由双方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9.3 单项工程竣工前 天,由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并在竣工后 天内验收完毕。甲方不按时验收,则视作甲方认可乙方单方验收。
9.4 乙方在本工程施工安装完毕,应在完工前 天由乙方申请要求市消防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并保证验收通过和开通使用,属于交钥匙工程,并按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如实际竣工日期比协议约定竣工日期延迟的,乙方应承担延期竣工的违约责任。
9.5 自动报警系统和相应部分经乙方优化设计修改后,如市消防部门验收通不过而需重新整改所需的工程费用均由乙方全部负责,并由乙方承担因此延误交工而造成甲方的损失。
9.6 属于甲方负责完善的消防工程项目(包括防火门、应急照明、疏散标志、管井的封堵等)应在消防验收前达到验收标准,否则乙方竣工验收时间顺延。
9.7 工程竣工后,在工程结算之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图纸资料各 份。工程变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图上加上注明及编制竣工资料;工程变更较大的,应由乙方重新绘制竣工图,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9.8在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提前使用的,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保证及保修责任。
第十条:工程变更
10.1 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优化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和设计及消防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10.2 在工程进行中,甲方有权随时以书面通知乙方修改、补充、增减原有工程设计,乙方应依照甲方要求进行。其增减工程量由监理单位和甲方签证确认,并按本协议第二条第二款内容结算。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甲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协议总价的3%。
11.2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协议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协议总价的万分之五违约金,若乙方逾期超过十天仍未能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乙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并退还甲方已付全部款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协议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11.3乙方必须按本协议及附件、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用料、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严格进行施工,保证质量,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对乙方进行处罚,金额为 元/次。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整改完毕。
11.4乙方如将甲方的技术或资料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协议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11.5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在本协议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11.5.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或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在协议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11.5.2“欺诈行为”是指谎报事实,包括在前期的招投标过程中投标者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以及在协议实施过程中的其他欺诈行为,使甲方作出错误的判断,进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11.6乙方基于本协议的规定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及经济损失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未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抵扣,若不足以抵扣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向甲方付清。
11.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转包或分包,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协议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条款
12.1 甲方已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建设监理,乙方必须服从监理公司的管理,本协议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验收、工程签证必须经监理公司和甲方盖章确认。
12.2 工程保修期内,如因乙方原因的质量投诉或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四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如逾期处理,甲方将另行委托,其所有费用及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其他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2.3 施工用水源、电源设施甲方接到工程主体内,由乙方接到施工现场内各施工地点并按表向总承包单位缴交水、电费。
12.4 甲方对乙方工程进度或质量不满意时,虽经甲方提出要求改善,而乙方并未执行,则甲方有权不须提出任何理由而随时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乙方必须遵从在 天内退场,甲方保留对乙方由此引起的损失的索赔权。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13.1本协议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等的约定如有不一致,解释顺序应为:本协议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
13.2双方在协议执行期内如有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任何一方均可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乙方联系方式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并在本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为有效的联系方式,若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甲方按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发送有关通知、文件,即视为该有关通知、文件送达乙方,乙方对因联系方式错误及未书面通知甲方联系方式变更而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乙方的联系方式为:
单位名称:
通信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e-mail:
第十五条:附则
15.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2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15.3 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4.3.1 《消防工程施工设计图纸》
14.3.2 《报价一览表及工程量清单》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工程施工责任协议书篇五
甲方: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__室外给水管网工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施工范围:____________室外给水管网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
三、协议价款:
协议价款包括______供水管网施工图中全部设施的施工直接费、材料费、施工管理费、材料地区差价、设计费、质监检验费、管道维护费等。总计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一次性包死。
四、付款和结算方式
工程开工前,甲方按照施工进度分期给付工程款。
(一)付款方式
1、乙方在每月______日向甲方提报当月完成施工产值,甲方按当月审定后施工产值的____%支付工程进度款。
2、工程完工后,支付协议价款的____%。
(二)结算方式
1、结算按《______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对其配套的费用定额和规定及甲乙双方现场签证、竣工图纸按ⅱ类工程取费;人工工日单价______元/工日。
2、20xx年相应季度价格、甲方批价单、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甲乙双方签认的预算书等。
3、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并按照该办法及时办理相关签证。
4、本工程的总造价为:协议价款+设计变更+工程签证。
五、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
(1)提供以下材料:建筑区域规划平面图、建筑单体给水底层平面图、给水管道范围内的室外海拔标高、建筑规划许可证(均为复印件)。
(2)工程施工前,甲方负责办理因施工需要破坏的路面、沥青以及草坪绿化等已有设施的有关手续,并向乙方提供允许开挖或施工的证明文件,若因甲方没有及时办理好相关手续而延误工期,责任自负。
(3)以书面形式提供施工现场范围内地下隐蔽工程详细资料。
(4)给水设施施工过程中,遇其它需要迁移改造的原有设施,其迁移改造工作由甲方承担。
(5)现场提供入户管的材质、管井。
(6)工程开工前室内管道必须完工,具备通水条件。
(7)工地代表积极配合工程施工,解决施工过程的问题,提供通水时的一切便利,验收并记录隐蔽前的质量和数据以及水表底数。对发生的费用应及时给予确认。否则责任自负。
(8)甲方驻工地代表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责任
(1)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要求,确定给水方案,设计方案经甲方同意后,在不违反开发区城市统一规划原则下,予以实施,进行施工图设计。
(2)编制工程预、决算,计算给水设施管理费数额。
(3)甲方交足工程建设费等费用后,乙方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施工。施工过程中,乙方文明施工,不得损坏原有地下设施,如有损坏,由乙方赔偿或恢复。甲方于施工前未提供隐蔽资料或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合而造成的损坏,不承担赔偿或恢复义务。
(4)乙方驻工地代表联系电话
3、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烟台城市供水管理办法》之规定
六、工期约定
总工期:_____天(具备施工条件的有效工作日),开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如因甲方原因使工程不能按时开工,工期顺延。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协议工期完工,每拖延一天,按协议造价的___%罚款。
2、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误工,由甲方承担误工费(_____元/日),误工费以现场做为结算依据。
3、施工过程中,甲方要求停工,需在24小时前书面通知乙方,否则造成乙方停工,按误工情况处理。
八、争议
因履行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相关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提交__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按仲裁规则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协议一式_____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未约定事宜,由双方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十、甲方在工程竣工试水之日必须具备试水条件,与乙方共同试水验收,并验明表底数签字认可,在甲方立户通水之前如出现私自用水现象,其水费由甲方负担,按开发区建筑水价格执行。
十一、工程竣工经自来水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余款一次性付清。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经办人:经办人:
年月日
工程施工责任协议书篇六
甲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工程地址:
乙方: 深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 资质证号:
地址: 法人代表:
兹有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装饰设计,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设计工作概况
1.1设计工作流程
1.2 设计收费标准及工作范围表
第二条 设计内容 本设计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方案设计
2.1.1 根据甲方提供的主要委托思想(功能要求、个人喜好、投资计划等),乙方进行方案设计,并提供设计方案,此部分设计内容包括:
①效果图 壹张
②平面结构图 壹张
③天花平面图 壹张
④平面布置图 壹张
⑤地面材质图 壹张
⑥主要材料的确认
2.1.2 乙方提供的方案图纸必须经甲方签字认可后乙方才能进行下阶段工作;
2.1.3 若乙方提供的方案,改变了建筑原有的结构、设备,则需经甲方和相关部门的签字认可;
2.1.4若甲方要求改变建筑原有的结构、设备,则需经乙方和相关部门的签字认可;
2.1.5设计周期: 天(日历天)。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阶段:施工图绘制
2.2.1 在甲方签订施工协议后,乙方进行施工图绘制,并向甲方提供全套图纸;
2.2.2 按甲方要求修改方案及施工图所需时间不计入设计周期;
2.2.3 施工图绘制周期,签订施工协议后 天。
第三条 设计费支付方式:
3.1 乙方按套内面积 平方米,每平方米 元收取设计费,总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3.2 付款方式:
3.2.1 双方签订本协议即由甲方支付给乙方总设计费的60%作为订金,即:
元;(注:若总设计费的60%总金额少于xx元的,则该订金为xx元,且则须一次性付清)
3.2.2 签定施工协议时即结清设计费尾款。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与责任:
4.1 甲方:
4.1.1 确定一名甲方代表 ,在整个设计、施工过程中作为对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及材料给予确认;
4.1.2 若甲方在已签字确定设计方案的情况下,需另外重新出方案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费用。若甲方对方案不满意,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做,若多次重做仍不满意,甲方有权终止设计协议,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收订金的一半,但不得带走任何形式的图文资料纸;(注:乙方不予返还的订金数额最少为xx元)
4.1.3 配合施工图交底;
4.1.4 配合材料的确定;
4.1.5 参与竣工验收。
4.2 乙方:
4.2.1 根据甲方提供的主要委托思想(功能要求、投资计划、个人喜好等)进行方案设计;
4.2.2 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设计所需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资料;
4.2.3 根据甲方签认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图绘制;
4.2.4 现场指导施工及疑难问题的解决;
4.2.5 参与施工交底;
4.2.6 根据甲方需要可提供1个工作日内的配饰物品的选择指导。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在协议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协议,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设计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5.2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拖延一日,按本协议总价款的 1%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3乙方未按时提交设计方案或施工图的,每拖延一日按本协议总价款的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4协议生效后,若任何一方要求提前解除协议,则视为违约,将支付给对方总设计费的10%作为违约金。同时,订金不予返还。[1][2]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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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人员错误造成工程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该免收的部分设计费作为补偿费用归甲方所有,同时乙方还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5.6由于乙方设计的原因,遭成工程不能及时开工或者拖延工期,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设计费千分之三的赔偿金。
第七条 附则
7.1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7.2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本协议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7.4 双方约定,因本协议发生的纠纷由协议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签约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责任协议书篇七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本工程是指:甲方 项目供水工程。
1.2 工程地点: 项目 。
第二条、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
2.1承包方式:采用固定总价大包干的形式,由乙方以包报装、包设计、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机械费、包项目措施费、包测量费、包行政规费(含办理因管道安装的路面开挖手续及其修复费用)、包验收合格、包领取水表(指一户一表用水表)、包装表通水、包保修及包税金、协助向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办理报批手续等的方式承包,不增不减,自负盈亏。
2.2 承包范围: 项目供水管材的供货及安装,管道试压、消毒、冲洗、验收,生活水池清洗,安装市政水表通水使用。详见本协议附件《工程预算书》。
第三条、质量标准及乙方的质量保证
3.1 质量标准: 按广州市自来水公司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工程施工质量达到自来水公司验收合格标准。
3.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及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用料进行施工,保证质量。
3.3 如通水竣工前本工程有质量问题,皆由乙方无偿维修。
3.4 通水竣工后,乙方应做好牢固可靠的安全防范标识,以减少碰撞或损坏;如甲方其他专业工程造成损坏,乙方不作无偿维修。
第四条、工期
4.1工期: 天,其中施工工期为 天,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完成 dn300市政管安装,通过市自来水公司试压验收、冲洗消毒,在 年 月 日前安装dn50-150市政水表通水并交付甲方使用。
4.2乙方在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建设工程的施工。
第五条、协议价款及结算
5.1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大包干的形式,该总价已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工程项目所需支出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一切施工措施费等所有费用。预算中未列明而在实施本工程过程中需发生的项目均视为已含在本工程其他项目报价内。
5.2本工程协议总价为:
大写:人民币 元整(¥ 元)。
此总价为含税价,详见附件《工程预算书》。
第六条、签证与结算
6.1现场签证
6.1.1 因设计变更或甲方原因导致的协议清单内项目增减或发生协议清单外的签证项目时,乙方须在签证项目完成后 五 天内组织甲方和监理公司验收并提交签证申请(涉及到隐蔽项目的必须在隐蔽前通知甲方验收)。
6.1.2乙方应提交签证申请的资料包括:工程联系单(如由乙方发起的工程联系单,必须有甲方及监理的意见及签字盖章)、《施工现场签证单》(必须有工程量、有单价、有总价。工程量应附计算过程,清单计价的应有单价分析表,定额计价的应有套价书)、现场验收计量的原始单据(甲方工程部人员、乙方、监理方签字)及照片、工程设计图纸及图纸会审资料、签证的书面理由陈述、对应本签证的单项工程验收单;协议外现场签证项目还应包括《单项(或分部)工程验收证明书》。
6.1.3 以上资料由甲方签章确认有效。已签证确认的费用为含税造价,不再另外计算其它任何费用,在工程竣工后一并予以结算。
6.2 结算
6.2.1 全部工程经甲方及自来水公司验收合格后,乙方将竣工资料(包括一式四份竣工蓝图、协议复印件、《永久水表安装完毕报告表》等)及结算报告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结算资料后60天内提出审核意见,结算时造价不再调整。若乙方未按上述要求报送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则甲方有权拒收结算资料,由此造成结算工作延误概由乙方负责。
6.2.2 在工程结算时经甲方核实乙方没有按照市自来水公司图纸、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进行施工,或出现偷工减料的情况,则甲方有权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上述事项不予结算,视乙方违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付款方式
7.1 乙方施工完毕,并在试压和验收合格后,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协议总价的 %;
7.2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并装表通水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结算资料,甲方审定结算总价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总价的100%。
7.3 乙方必须在每次领取款项之前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报告,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按上述条款的约定向乙方付款。若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报告存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再行付款。
7.4 甲方向乙方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当于甲方付款金额的符合国家财税规定的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7.5 若乙方未能按上述条款的约定办妥请款手续或提供发票的,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第八条、甲方责任
8.1为乙方提供设计、报建、验收所需的相关资料,向乙方提供水准点和坐标点,指定施工水源、电源、材料堆放地点。
8.2甲方任命 为甲方代表。
8.3甲方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与管理,并检查隐蔽工程。对于工程进度或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有及时下发《进度通知单》或《质量整改通知单》的权利;有要求乙方加快施工进度和整改工程的权利;
8.4按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向乙方支付协议规定的款项。
8.5甲方负责对乙方编制并提交的施工计划、施工组织方案、工程预决算的审定工作。
8.6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8.7负责协调乙方与土建施工单位的配合问题。
8.8甲方须在装表通水前25天完成室内生活给水系统调试,提供室内生活水池给乙方清洗和提供有关室内给水管材、配件合格证复印件及该项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给乙方办理有关装表手续。
8.9 dn300市政管道工程完工后, 年 月 日之前,甲方应提交相关报装水表的证明文件及资料给乙方,如不能按期提供,装表日期则顺延,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如乙方未能在 年 月 日之前完工,甲方不承担提供资料的义务,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8.10乙方与其工人之间的争议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乙方责任
9.1办理本分项工程施工报建、供水管道试压验收及接驳等手续,办理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证书。乙方需提供道路主管部门同意安装管道开挖路面的证明文件。
9.2乙方任命 为乙方代表。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计划(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协议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书面报告。
9.3乙方保证其具有从事本协议约定工程施工所需的施工资质,并保证其资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9.4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将详细施工组织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报甲方审核确认。施工期间,乙方应作好施工原始记录。
9.5按本协议约定的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按协议约定工期竣工。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做好现场施工管理和安全管理,将施工物件堆放整齐、使道路畅通。乙方对乙方工作人员及乙方聘用的人员的人身安全负全部的责任,并应督促他们遵守工地施工安全和所在地政府的法令法规以及有关规章制度。凡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且乙方须及时报告给甲方及有关部门。
9.6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卫生文明施工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工程竣工后的场地要进行清理(包括建筑周围的余泥及其他堆积泥,临时的生产和生活设施拆除等),并将门窗、玻璃、地面、墙身清扫干净。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受有关部门处罚,由乙方自行承担罚款和一切损失。
9.7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和设计方同意改变或破坏工程楼房的承重结构。
9.8完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如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9.9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由甲方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后,由甲乙方办理正式工程移交手续。乙方施工单位人员必须在3天内撤离施工场地。
9.10 乙方在进场施工前,应与总承包单位协调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在施工期间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但无须向总承包单位支付施工配合费或总承包服务费。
9.11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须按甲方规定提交正式的竣工结算报告,经过甲方审定后作为确定结算款的依据。
第十条、材料设备供应
10.1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和提供。乙方购买的材料应符合本协议附件《工程预算书》及设计、规范要求和工程质量要求,相关规定如下:
10.1.1乙方所采购的材料,应符合本协议附件《工程预算书》的约定及设计、规范要求和工程质量要求,并应符合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及施工图纸的要求。
10.1.2对乙方所采购的与《工程预算书》及设计、规范要求和工程质量要求不符的材料,甲方代表有权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重新采购符合设计、规范和质量要求的材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0.1.3乙方提供的材料应知会甲方验货,否则乙方不得擅自开工。否则,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由此造成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0.2乙方负责所有材料的保管工程及保管费用,并在用料计划中列明所选囤放地点。
第十一条、工程验收
11.1隐蔽工程验收:工程达到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验收阶段时,乙方应在隐蔽工程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验收合格,甲方及监理公司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工程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通知验收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若因此而造成本工程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若乙方自行隐蔽,甲方有权要求剥离或开孔,乙方应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乙方应承担有关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
工程施工责任协议书篇八
订立协议双方: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现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饰装修设计一事,经协商同意,达成协议如下:
第1条 工程概况
1.1房屋结构和面积:厅厨卫;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1.2装修后的使用用途:
第2条 设计内容和范围
双方商定采取:(1)由乙方提供设计方案,即室内装饰装修效果图设计;(2)专业(土建及结构、给水、排水、采暖、消防、机电、强弱电等)施工图设计的第 种方式,具体以乙方签发给甲方的设计委托书或根据乙方口头设计委托内容而整理并签字确认的纪要为准。
第3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设计基础资料
甲方最迟应于 年 月 日以前,向乙方提交如下:
(1)地形图;
(2)地质资料;
(3)房屋平面图;
(4)设计委托书;
(5)根据口述整理的设计委托纪要;
(6)房屋结构照片;
(7)设计说明等第 项设计基础资料,以作为乙方设计的依据。
第4条 设计收费
4.1双方商定采取以下的第 种方式。
(1)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计取设计费;
(2)室内各部位装饰装修效果图设计 元/份(每增加一份加收成本费 元);
(3)专业施工图设计 元/份(每增加一份加收成本费 元)。
4.2上列设计费合计为 元整。
第5条 设计的阶段及其期限与设计费的支付
5.1定金的支付:本协议生效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的 以作为定金。
5.2设计的第一阶段: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有关设计资料并在实地勘测后10日内,提出设计构想,并形成设计方案平面图(或创意透视草图),由甲方审阅确认后,须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的 %, 即 元。
5.3设计的第二阶段:乙方在收到5.2项设计费后的1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包括平面布置图、天花(砌墙、地台)平面图、效果图及物料样板,由甲方确认后,须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的 ,即
5.4设计的第三阶段:乙方在收到5.3项设计费后20日内,完成所有图纸、设计、包括立、剖面图、大样图及物料清单等。
5.5设计修改费:甲方对一经确认的任何一个阶段的设计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将视修改量的大小另行收取设计修改费(其中涉及设计方案的修改,每次不低于1000元)。
5.6外出差旅费:如果甲方需要乙方派员到外地(大连市区以外)参加会议、指导、处理设计或施工中的问题等,除了按有关规定提供食宿、交通、办公条件外,须向乙方支付1000元/天的费用。
5.7经甲乙双方确认的图纸、物料清单,由乙方加盖公章后有效。否则,应为无效,即不对其后果承担任何责任。
第6条 甲方责任
6.1按本协议第3条约定的时间、项目向甲方提交设计基础资料,并对其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其中,如果逾期提交,乙方完成设计的时间随之顺延;如果因提交的资料有误或对其提交资料提出修改,而导致设计返工,须另付设计修改费。
6.2对未经甲方确认或未付清设计费的图纸不得索取带走。
6.3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修改图纸。否则,因此而产生的后果,尤其是影响房屋结构、采暖、给排水、强弱电效果等不良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6.4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乙方投标书、设计方案、图纸、数据、计算软件等设计成果,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协议外的项目。否则,按本协议第 9.3 项承担违约责任。
6.5按时足额地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
第7条 乙方的责任
7.1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项目向甲方交付设计成果。
7.2施工中,乙方将指派设计师到现场进行解释图纸和技术交底,并不定期地进行跟踪、指导,协助解决技术上的问题,其期限为90天。如果甲方在该期限内要求设计师常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指导或在该期限届满后,仍需乙方设计师提供技术服务,则须按 1000 元/天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费用。
7.3因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的,除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7.4对甲方提出的有违反设计规范、标准的要求,应予以拒绝。
7.5参加本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8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释
8.1本协议生效后,如果任何一方非经与对方协商同意,不得变更和解除协议。
8.2双方就协议变更和解除达成一致后,应制作补充协议,并由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第9条 违约责任
9.1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属甲方单方要求解除协议的,如果乙方尚未开始设计工作的,则不退还已收取的定金;如果乙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进行到何阶段,就按该阶段金额比例(不论该阶段的设计量是否达到)向乙方支付设计费。属乙方单方要求解除协议的,不论是否已经开始设计工作的,则应双倍返还已经收取的定金。
9.2甲方逾期交付设计费和乙方由于自身原因逾期交付设计设计成果的,应按设计费总额的2‰的比例,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以上的,守约方有权暂时中止履行本协议,
并书面通知违约方。
9.3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将乙方的投标书、设计方案、图纸、数据、计算软件等商业秘密和设计成果,向第三方转让的,须一次性向乙方支付2万元的违约金。
第10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0.1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施工现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11条 其他
11.1甲方需要乙方安排设计人员配合加工订货、对外谈判、制定施工技术方案、外出技术考察等,所需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11.2乙方在设计及装修施工的过程中,可不必征得甲方许可,在施工现场从事设计业务方面的广告宣传,并对装修全过程的进展、竣工状况进行拍摄记录存档。
11.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并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当日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责任协议书篇九
施工单位: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方对乙方承建专业资格的考核,同意将公司防水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按照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的原则,协商确定如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 、总则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内容:
根据公司工程施工联系单和设计变更通知单要求,厨卫间防水工程采用聚合物水泥基防水涂膜(1.5厚),屋面防水工程采用聚氨酯"851"防水涂膜(找平层上作基层处理)。
二、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管理、包安全、包进度等总包方式。
三、工程造价:
厨卫间聚合物防水每平米20元;屋面"851"聚氨酯防水每平米28元。结算时按实际面积结算。
四、质量标准:
乙方应确保公司梅林生活、生产基地2#、3#楼防水工程达到优良标准,严格参照广东省防水工程新规范标准dbj15-19-97和深圳市现行有关标准及甲方要求施工,涂膜工程保证不起皮、不空鼓、不分层、不露点、平整均匀,与基层有一定粘结力,达到设计厚度等质量要求。
五、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应提前提出施工计划,并将工作面整理达到防水施工标准提交乙方施。
2、应提出工期计划,但应考虑到天气及人力等不可避免的因素,工期顺延。
3、配合乙方施工,如提供必要的垂直运输、工人工地住宿等。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交乙方限时整改。
(二) 乙方责任:
1、听候甲方通知,即时将防水材料进场,提交防水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及深圳市建设局颁发的准用证,由甲方现场负责人抽检合格后使用,必要时由甲方抽送市"建科院"检验合格后使用。
2、配合市建公司梅林生活基地整体进度,按甲方提出的施工计划施工,除不可避免的因素外,不得人为拖延。
3、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不得有违规行为,否则接受甲方各种形式的处罚。
4、应严格按防水工程标准规范施工,发现问题,及时自行解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并对工程保修三年。
六、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工程款,甲方按乙方进度支付进度款,待工程全部完工验收达优良标准后甲方付至全部工程款的95%给乙方,留5%的工程款作保修金,三年保修期满后乙方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余款。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待三年保修期满,甲方支付余款后,协议自动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 代表:
工程施工责任协议书篇十
发包人:承包人:
住所:住所:
委托代理人:营业执照号:
电话:法定代表人:电话:
委托代理人: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工程期限____天,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1.5协议价款:本协议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元(详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协议》,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发包人义务
4.1开工前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承包人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材料的提供
7.1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8.3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协议工期相应顺延。
8.4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协议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协议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2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详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月。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10: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协议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次开工前三日支付元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支付元
第三次双方验收合格支付元
工程进度过半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11.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协议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协议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2.3因一方原因,造成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协议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12.5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2.6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第十三条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几项具体规定
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2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____把,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提供新锁____把,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3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点___分至___点___分;下午___点___分至___点___分。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履行完毕后终止。
2本协议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协议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____________部门____份。
4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签字)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施工责任协议书篇十一
发包单位:××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绿化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公司部分环境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甲、乙双方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订立本施工意向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公司院内环境景观绿化工程
2、 工程地点:××市××县××路××号
3、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护成活、包工期、保质量、保安全
二、 工程价款
1、 协议价款: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工程承包范围内协议价款暂定为××万 元整,竣工后据实结算。
2、 协议价款涵盖内容为:
(1) 绿化包括起苗、包装、运输、挖坑、换土、采购杂肥、栽种、清场、 直至养护期间浇水、治虫、除草、减枝、施肥、更换死亡苗木等包种、包活、护等全部内容。
(2) 绿化土方平整及换、填土,渣土外运由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到现场测量
后,方可外运。
三、施工工期
1、本工程计开工时间××年××月××日。
2、本工程预计完工时间××年××月××日。
3、如遇不可抗剂因素和自然灾害,或甲方原因,影响施工,经甲方签证后可顺延工期。
4、因乙方原因拖延工期,按每拖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交违约金人民币 元。甲方可从乙方的工程款内扣付。
四、工程支付
苗木栽植完毕,余款在养护期满,验收合格并移交甲方完毕后全部付清。
五、工程质量
1、所栽苗木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变苗木品种、规格及质量,所有苗木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栽植;
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
4、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5、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后,要养护苗木24个月,其间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六、甲方责任
1、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施工过程、设计变更等的签证。
2、协调好各专业与绿化施工之间的关系。
3、工程竣工后组织工程验收,并按协议约定审定竣工结算。
4、按协议约定支付工程款。
七、乙方责任
1、按甲方审定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国家有关园林绿化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现场施工中,如有设计及品种修改,需接甲方书面变更通知单后实施。
3、乙方需办理好施工的一切相关手续,服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费用自理。
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
5、施工应服从甲方及监理统一管理及协调。从甲方指定的水电接驳点接驳,施工用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6、协议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协议、会议纪要约定的内容、通知以及设计变更等规定由乙方完成工作),如乙方未能完成或不能按协议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当期工程款中扣除,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7、施工中由于乙方施工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8、施工中乙方应注意对施工现场已有的建筑物及地下、地上市政配套设施及电缆沟进行保护,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及严重后果,概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一切责任。
9、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让或分包其他单位,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10、全部工程完工后,乙方负责清运绿化所产生的垃圾,做到工完场清。
八、材料的供应
1、工程所需的苗木由乙方自行采购,到现场后,必须经甲方检查,确认符合设计,并得到甲方签字认可后,才能栽种。
2、乙方所购苗木必须是新鲜、树杆挺直、树形好、植株健壮。枝叶茂盛丰满,无病症现象。
3、工种所用材料,必须先向甲方提供样品及各种资料,经甲方检查,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后,才能进场。进场后,必须及时向甲方报验,经检查合格后,才能施工。
九、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1、施工质量等级验收评定执行当地《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有关规定,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要求能满足上部苗木正常成活为质量标准,其园林绿化标准达到预期设计的效果。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苗木枯死,乙方无条件重植。
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图四套,电子文档一套,甲方代表收到相关的资料后,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的14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相应损失。
3、乙方每道工序都应向甲方报验,经甲方检查、签证后才能施工下道工序。
十、违约
1、违约的处理:协议双方的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协议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
2、违约造成工期延误责任分担:甲方违约,工期相应顺延;乙方违约,工期不得顺延。
3、违约金的标准:协议履行中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协议条款,均属违约。违约造成的损失,除承担赔偿因此造成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必须向对方支付协议价款3%的违约金。
十一、养护
1、 乙方派人负责对本工程进行为期两年的免费养护工作。
2、 乙方应向甲方递交两年养护期的《绿化工程养护计划书》。
3、 如乙方派人养护苗木工作不力,造成苗木枯死,乙方应补种。
4、 因死亡而重新更换的苗木,需经过一年的养护后予以确认。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武汉市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十三、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可生效,养护期满付清尾款后自行失效。
工程施工责任协议书篇十二
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晋安区鳝溪后溪新苑小区业委会要求中标工程量清单中除“消防设备更换”由乙方自行进行施工一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晋安区鳝溪后溪新苑小区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福州市晋安区鳝溪后溪新苑
第二条承包范围
1、按甲方(或业主)提供的晋安区鳝溪后溪新苑小区改造工程工程施工图纸,具体内容为:生活用水改造、下水道改造、景观灯改造、绿化改造、监控改造、电动门及楼宇对讲改造、保安室、宣传栏、电梯维修开通及图纸中所示其他内容。具体详见清单
第三条承包方式(一)本工程以包工包料方式由乙方承包。
(二)结算办法:
1、本协议价款采用
2、工程量以甲方(或业主)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为准,实际竣工工程量决算,单价执行报价书中单价。
(三)协议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协议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协议协议书
(2)投标书及其附件
(3)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4)图纸
(5)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
(6)工程报价单
第四条工期:按照中标协议书所罗列一致。
工期自甲方(或业主)提供符合施工条件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过本协议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止。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为政府部门组织验收的意见为准。如果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自行整改到再次验收合格为止,在这其中甲方不承担任费用和责任,如果因此被扣除工程款,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程款中进行相应扣除,(扣除金额中包含税费等一并由乙方支付),乙方不得有任何意见并且自行承担责任,如果乙方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甲方有权自行整改,整改的费用由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验收的依据和标准: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说明,有关设计变更和技术交底及会议纪要,国家颁布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和有关法规、规定为准;
第六条工程总价款及付款方式
(一)工程总价款
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肆拾伍万元整元(小写:450000.00元),按本协议约定的结算办法进行结算。工程由于是包干总价的模式,所以不会进行工程增补。
(二)付款方式
根据主管部门付款方式进行,工程款到账后3个工作日之内按比例支付款项,乙方出据由晋安区鳝溪后溪新苑业主委员会盖章的收款收据,并注明工程款项及内容。
第七条双方义务
一、甲方(或业主)责任
8.1甲方(或业主)在开工前提供乙方施工图壹份,并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8.2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各单位与乙方的工序关系,保证乙方的施工作业面。
8.3负责现场管理及工程质量等工作,协议期间若有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只有项目负责人书面签发指令和确认的签证才为有效。
二、乙方责任
8.2.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于开工前提供给甲方(或业主)审查,做好施工进度、材料进场等各项工作,主要进场材料应通知甲方(或业主)检验及随机抽检。
8.2.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确保定位、放线正确无误,根据有关规程规范做好各工种、工序交接。
8.2.3保证质量与安全,做到文明施工,遵守甲方(或业主)及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承担与之相关的一切责任。
8.2.4在乙方未竣工验收前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期间若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8.2.5按甲方(或业主)要求和安装进度计划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协议期间乙方如需变更该人选,应书面通知甲方(或业主)并须得到甲方(或业主)书面同意。
8.2.6按甲方要求自行完成工程竣工图/竣工文件及验收文件,其中包括提供设备及材料的检测报告及合格证书等等。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或业主)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款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能在协议约定工期内通过竣工验收的(含分期预验收),每逾期一日,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1‰向甲方(或业主)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竣工验收:采取分期完工预验收,全部完工终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或业主)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和竣工图纸。
2、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甲方(或业主)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或业主)验收的日期。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或授权签约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工程施工责任协议书篇十三
工程名称:
甲 方:
乙 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地暖工程进行施工,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 施工范围:
乙方施工范围为:含分水器在内的地暖结构部分,分水器之后的连接管道以及混凝土填充不包括在本合同内。
二、 施工方案:
一层和顶层采用20㎜厚的苯板和铝箔反射膜,卡钉固定加热管,中间几层采用3㎜地暖复合膜,采用钢丝网和绑丝固定加热管。乙方负责编制施工方案,经甲方批准后按照施工方案和施工图纸的要求进行施工。
三、 施工材料要求及材料供应
1、主要材料要求:
a、聚苯乙烯保温板:厚度20㎜。
b、铝箔反射膜。后付牛皮纸,
c、地暖复合膜 3㎜
d、pe-xa管, “ 道诚 ”牌,de20×1.9㎜
盘管间距均采用250毫米(以设计图纸为准)
e、分水器为全铜,巨帆牌。
f、钢丝网:∮2×200mm×200mm,
2、辅助材料采用市面上通用材料。
四、 施工现场管理
1、乙方施工人员要严格服从甲方现场管理要求,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2、甲方要派驻现场管理人员负责对乙方施工进行监督管理和协调现场出现的问题,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
3、甲方免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为乙方施工人员免费提供材料仓库和基本的住宿场所。
五、 工程造价和结算方式
1、合同造价
该工程地暖实际铺设面积约为 平方米,结算价格为31元/平方米。工程总价约为: 元。
地暖施工完毕后,甲乙双方共同核定地暖实际施工面积。并将工程量核定方法约定为:未铺设的房间不计算面积,铺设地暖的房间按施工图纸中线标注尺寸扣除设计墙厚为基准计算面积,卫生间如果铺设地暖按全部面积计算。
2、结算方式、
乙方施工材料和人员到工地后拨总造价的20%,后续工程按工程实际进度拨款,施工完毕拨付到总价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后付至95%,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第一个采暖期结束后付清余款。
工程不能同时施工时,按施工楼号单个结算。
六、 施工工期: 现场条件具备时,单个楼工期不超过10天,总工期:7月10日至8月15日,保证交工验收,以不耽误后续土建方施工为原则。
工程施工责任协议书篇十四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国家建筑施工规范》及相关条例,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确定把兴安县世纪冰川旅游区宾馆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管理。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兴安县世纪冰川灵佛旅游宾馆楼工程
2、工程地点:兴安县严关镇仙桥村委会乐施堂村。
3、建筑结构:(框架结构)壹栋约26000㎡。
4、承包内容及施工范围:土建水电工程按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水电施工图及设计说明。酒店装修另协议签署。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工程造价暂定3000万元。
二、付款方式与结算:
1、本协议范围内的工程项目依据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文件。及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价标准。土建、水电安装按xx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计价,下浮6%后结算给乙方。
2、工程范围内所用材料按施工期间桂林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兴安县造价信息进行调价。兴安没有列入的材料则按桂林市相应当期的造价信息进行调整。信息价没有的,双方按市场价友好协商确定,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价结算。
三、工期:
1、本工程有效工期为240天。
2、开工时间:20xx年6月20日前(以甲方进场通知为准)。
3、竣工时间:(按实际开工日计算)
四、质量及材料要求:
1、质量要求按国家建设质量标准规范,等级为合格。
2、乙方每完成一个分项,必须及时报请甲方代表、监理、技术负责人,质检人员进行验收。并根据验收意见整理签字后方能进入下一道工序。
3、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申请时必须在48小时内组织有关人员到位验收,否则按已验收合格,在乙方进行施工后甲方必须给以签字认可。
4、材料必须保质保量。所有进场材料必须要有出厂合格证,国家有规定要求复检的材料必须到质检站检测合格方能使用。
五、工程款支付方法:
1、本工程由乙方垫资工程款:从基础土方开挖垫资到 00地面(现浇完毕)
2、在乙方垫资到位时,甲方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付工程进度款的80%给乙方。以后,每完成一层,结付一次进度款,以此类推。
3、在乙方负责垫资期间内如因乙方资金原因造成停工20天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资料合格后及结算单报请甲方审核,甲方必须在接到申报资料3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如有争议,可共同委托相关造价事务所审核。结算经甲方审核批准后,除留质保金3%外,三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不得拖欠。
5、如甲方不按协议付款,每一天必须按拖欠款金额总数的3‰赔付给乙方,以此类推。
6、本工程所有工程款必须转账到乙方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银行: 的帐户上。
六、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
1、在工程交付前,乙方必须做好交付前的细节整改、卫生清理、安全保卫、工程保管等相关工作。自检合格后书面申报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复检,签字确认复检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交付,否则因此产生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2、甲方在接到乙方合格资料及书面申报书10天内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到场进行竣工验收、签证,否则,视为以验收合格。
3、在双方未验收签证交付使用前甲方不得自行占用,否则视为验收合格以交付甲方使用。
七、甲、乙双方权责
1、甲方必须在施工前提供准确的地质地下管线资料,确保各项保护用品不受损失,并保证在乙方进场前三天做好三通一平。
2、甲方配合乙方办理好施工噪音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手续。
4、提供标准的水准点和详细的坐标控制点,并在现场指导乙方进行施工。在施工期间甲方必须协商好,周边的一切社会关系。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5、甲方在支付工程进不能以任何理由及借口拖延支付时间。
6、乙方必须严格按图纸的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施工,甲方管理人员发现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时,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改,并进行相应处罚。
7、防水材料、铝合金窗所用材料必须按图纸设计规定,经甲方同意方可使用。
8、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如因乙方原因出现一切安全事故,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八、违约
1、本协议条款双方共同遵守,甲方必须协调建设方处理好周边的一切社会关系,如有村民和其它人员进行无理取闹和阻碍施工而造成项目停工时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除乙方自身原因外)。
2、乙方严格按协议工期施工,不得拖延工期和无故停工,如违反协议约定,甲方有权终止该工程协议,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3、乙方在此协议又方签字生效时,必须向甲方交纳工程质保金叁拾万元整。此款在乙方垫资期满一次性返还给乙方。
4、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时即时生效,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执行,同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责任协议书篇十五
施工单位: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方对乙方承建专业资格的考核,同意将公司防水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按照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的原则,协商确定如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 、总则
1、 工程名称:公司梅林生产、生活基地2#、3#楼
2、 工程地点:上梅林深华石料公司大院内
3、 工程内容:
根据公司工程施工联系单和设计变更通知单要求,厨卫间防水工程采用聚合物水泥基防水涂膜(1.5厚),屋面防水工程采用聚氨酯"851"防水涂膜(找平层上作基层处理)。
二、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管理、包安全、包进度等总包方式。
三、工程造价:
厨卫间聚合物防水每平米20元;屋面"851"聚氨酯防水每平米28元。结算时按实际面积结算。
四、质量标准:
乙方应确保公司梅林生活、生产基地2#、3#楼防水工程达到优良标准,严格参照广东省防水工程新规范标准dbj15-19-97和深圳市现行有关标准及甲方要求施工,涂膜工程保证不起皮、不空鼓、不分层、不露点、平整均匀,与基层有一定粘结力,达到设计厚度等质量要求。
五、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1)应提前提出施工计划,并将工作面整理达到防水施工标准提交乙方施工。
(2)应提出工期计划,但应考虑到天气及人力等不可避免的因素,工期顺延。
(3)配合乙方施工,如提供必要的垂直运输、工人工地住宿等。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交乙方限时整改。
2、 乙方责任:
(1)听候甲方通知,即时将防水材料进场,提交防水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及深圳市建设局颁发的准用证,由甲方现场负责人抽检合格后使用,必要时由甲方抽送市"建科院"检验合格后使用。
(2)配合市建公司梅林生活基地整体进度,按甲方提出的施工计划施工,除不可避免的因素外,不得人为拖延。
(3)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不得有违规行为,否则接受甲方各种形式的处罚。
(4)应严格按防水工程标准规范施工,发现问题,及时自行解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并对工程保修三年。
六、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工程款,甲方按乙方进度支付进度款,待工程全部完工验收达优良标准后甲方付至全部工程款的95%给乙方,留5%的工程款作保修金,三年保修期满后乙方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余款。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待三年保修期满,甲方支付余款后,协议自动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 代表:
工程施工责任协议书篇十六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具体施工内容以发包人盖章确认后下发的施工图以及设计变更通知为准。
第二条: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
一、承包方式:承包人以包工、包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安全文明、包工期、包市场风险、包验收合格、包所有税费、综合单价包干的方式承包。
二、承包范围:发包人有权视发包人开发建设情况、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质量等履约情况增加或减少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和工程量。
第三条:工程质量标准
一、承包人须严格按国家、地方颁布的现行最新的施工验收规范和有关法规规定进行施工。
二、其它条款按通用条款第9条执行。
第四条:验收标准
一、本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应严格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设计及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及规程执行,要求工程质量合格;需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桩检测报告,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
二、其它条款按通用条款第12条执行。
第五条:质量保修期
一、质量保修期为设计文件规定的本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二、其它约定按通用条款第13条执行。
第六条:协议工期
一、开工日期:本工程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下发的开工令为准,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
二、协议总工期: 个日历天以内完成协议约定的所有工作,且完成所有设备离场、泥浆、土方等的清运工作。
三、节点工期: 。
四、本工程的所有工期均指日历天数,包括所有法定假期、休息日、暴风雨雾、高温、低温、冬歇期等天气在内。
五、承包人须在发包人移交场地并通知进场施工后 天内组织 台(套)以上机械设备进场施工,并根据工程的进度增加机械设备,若承包人未能达到发包人的进度要求,发包人有权解除协议,承包方无条件退场。
六、承包人从协议约定的开工日期起的第 天开始须每天向发包人交出不少于 根已经浇筑成型的桩。如承包人连续 天不能完成相应的工作量,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机械设备,承包人须在 天内达到发包人根据施工情况提出的新进度要求,若承包人仍未达到进度要求,发包人有权解除协议,承包方无条件退场。
七、其它约定按通用条款第14条执行。
第七条:协议价
一、协议暂定总价:
二、各单项工程暂定总价如下:
三、包干单价及暂定工程量:具体见附件1。
四、以上包干单价包含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所有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工程及材料所须的各种检测费及试验费、各种材料损耗、材料场内二次运输费、桩机进退场、桩机安拆、桩机就位、护筒的埋设、成孔、加泥浆、泥浆制作、泥浆池的砌筑及拆除、泥浆外运、孔内钎探及障碍物排除(包括使用抽砂筒及反循环清渣等)、钢筋制作安装、浇捣桩成型、各种特殊地质的处理、各种原因导致的塌孔处理费、土方场内转运、协议工期内的赶工费、施工水电费、技术处理费、技术措施费(包括雨季、冬歇期及其他异常气候施工措施费等)、安全措施费、文明施工措施费、临时设施费及其它措施费、施工现场排水、管理费、税费、利润、各种施工风险、市场风险和以下工作内容及本协议虽未提及但承包人在完成本工程过程中必须支付的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费用。
1、褥垫层施工:平整场地、铺设石屑(砂、碎石)、压实
2、入岩增加费
3、桩间土开挖:开挖桩间土至设计标高
4、土方外运
5、桩头凿除及外运
五、超声波检测管:
如采用超声波检测方法,则由承包人负责埋设超声波检测管(检测管采用螺纹口连接,下端封闭,上端加盖),则检测管制作安装费用为 10 元/米,此单价已包含检测管制作安装的人工、主材、辅材、材料价差、机械、市场风险、损耗、采保、运输及保修、税金等一切费用,结算时不再作任何调整。
六、包干单价不因地质情况的变化、施工过程的实际充盈系数和超灌高度等不同、市场价格和政府税费的变化而作任何调整(除本协议第八条有约定的除外)。
七、计量方式:
(一)空桩:
1、自桩顶设计标高以上1米至原自然地面标高(发包人提供工作面标高)为计价长度,乘以桩设计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即空桩工程量=(原地面标高-设计桩顶标高-1m)*桩设计截面积
2、桩顶设计标高至至原自然地面标高(发包人提供工作面标高)不足1米,则不计取空桩。
(二)实桩:
1、成孔:
自桩底验收标高至桩顶设计标高为计价长度,乘以桩设计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即
成孔工程量=(设计桩顶标高-验收桩底标高)*桩设计截面积
2、混凝土浇筑:
自桩底验收标高至桩顶设计标高为计价长度,乘以桩设计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即
混凝土浇筑工程量=(设计桩顶标高-验收桩底标高)*桩设计截面积
(三)褥垫层:
按设计要求压实后以面积乘以厚度以立方米计算,按实方量计算。
(四)桩间土开挖:
按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以立方米计算。按实方量计算,超挖不计量,扣除桩头所占体积。
(五)桩头凿除:按个计算。
(六)检测管:自桩底验收标高起计至桩顶设计标高以上0.5米的长度为计价长度,超声波检测失败的不予计算检测管制作安装费。
八、桩基检测的费用:
(一)成品桩检测(如抽芯、静载等)合格则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包人承担;若检测不合格,由承包人须采取补强措施,直到合格为止,并承担不合格桩的检测费用及补桩费用。
九、冬季施工混凝土浇筑增加费仅对采用了冬季施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等措施)的桩基础混凝土浇筑部分进行计取。
十、其它约定按通用条款第16条执行。
第八条:调价方法及调价内容
一、调价方法
(一)钢筋制安、混凝土浇注综合单价调价方法:
1、由于非承包人的原因,该施工段(批次)实际开工日期的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比协议签订日期的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涨幅或跌幅大于5%(不含5%)的,则钢筋制安、混凝土浇注综合单价可作调整。
2、基准期价格及施工期价格
以 发布的 (以下称“信息价格”)作为参考。
(1)钢筋
①基准期价格:以协议签订当期的钢筋信息价格为计算基础(协议签订当期无信息价格的,以协议签订前最近一期信息价格作为计算基础),按实际使用不同规格的钢筋信息价格的加权平均价作为基准期价格。
②施工期价格:以实际开工当期的钢筋信息价格为计算基础,按实际使用不同规格的钢筋信息价格的加权平均价作为施工期价格;实际开工当期无信息价格的,钢筋制安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2)商品混凝土
①基准期价格:以协议签订当期的商品混凝土信息价格作为基准期价格;协议签订当期无信息价格的,以协议签订前最近一期信息价格作为基准期价格。
②施工期价格:以实际开工当期的商品混凝土信息价格作为施工期价格;实际开工当期无信息价格的,混凝土浇注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3、具体调价方法
(1) 若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涨幅大于5%:
调整后的综合单价=协议综合单价+(施工期价格-基准期价格×1.05)
(2) 若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跌幅大于5%:
调整后的综合单价=协议综合单价-(基准期价格×0.95-施工期价格)
4、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该施工段(批次)实际开工日期比协议约定的开工日期延误超出一个月的:
(1) 若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上涨,综合单价不调整;
(2) 若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下跌;
调整后的综合单价=协议综合单价-(基准期价格-施工期价格)
(3) 发包人有权解除协议,且承包人需于24小时内无条件退场。
(二)若本工程因设计变更导致设计桩端入岩工程量(以m3计,全风化岩、强风化岩不作入岩)有所增减,则由此引起的增减费用计算如下:
增减费用=协议成孔入岩增加费综合单价×(最终设计桩端入岩工程量-原设计桩端入岩工程量)。
(三)其他调价方法:
本协议书第八条第二款约定的调价内容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计算:
1、本协议附件报价表中有相同项目的,按相同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
2、本协议附件报价表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相近似项目的,则参考相近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
3、本协议附件报价表中无相同项目,也没有相近似项目的,由承包人报价,经发包人审核后按审核单价进行结算;如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则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且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签订相关的分包协议,承包人应无条件配合。
二、调价内容
(一)设计变更
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承包范围内工程的设计变更起5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相应报价书,发包人自收到承包人的报价书之日起7天内对其进行审核,双方自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的审定意见后5天内共同核对完毕。承包人延期提交相应报价书的,当工程费用增加时,视为承包人放弃调价要求,当工程费用减少时,以发包人的预算造价为准。
(二)签证
1、发包人确认的签证的工程款支付:随整体工程进度款进行支付,发包人每次按该部分工作量的80%支付进度款,随整体工程一同结算。
2、单项累计签证金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必须签订协议。
(三)委托工程
1、工程造价在3万元以上10万以下的零星工程需办理工程委托。
2、发包人另行委托的增加工程在施工前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确定委托工程内容和费用。
3、承包人自收到发包人现场代表的书面委托书之日起2天内,向发包人现场代表提交相应报价书,发包人在2天内对相应报价书给予审核,双方自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的审核意见后2天内共同核对完毕。承包人延期提交相应报价书的,视为承包人同意免费完成委托或变更工作。
4、增加工程费用按委托书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
5、造价在10万元以上的委托工程必须签订协议。
三、除本条款约定的内容外,其余均不调整。
第九条:付款时间、条件与付款方式
一、每月支付至承包人完成合格施工工程量的80%;
二、(各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相关的资料后,承包人可提出申请结算,工程结算后两个月内发包人累计付款至(各单项工程)结算价的95%,余结算造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
三、保修金支付:自工程竣工之日起两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一个月内无息付清。
四、施工水电费扣除:施工用水、用电量经发包人、总承包单位及承包人三方签字确认,水电费由发包人代缴后在承包人当期进度款中扣回。当期进度款不足以抵扣的,从承包人下期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除。
五、其它付款条款按通用条款第17条执行。
第十条:现场移交标准
一、场地移交可以全部或分段移交,以基本满足本工程协议总工期,各节点施工工期为前提;所移交的场地能基本满足施工要求。
第十一条:材料、设备
一、以下材料由发包人指定生产厂家、品牌,承包人自行采购:
1、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钢材,必须为 所生产的钢材,若因市场货源不足而需采用其它企业的同类产品代替,承包人必须事先报发包人审核批准。
2、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水泥必须为以下产品: 的产品,且禁止使用立窑水泥。若因市场货源不足而需采用其它企业的同类产品代替,承包人必须事先报发包人审核批准。
3、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商品混凝土,必须为 所生产的商品混凝土,若因市场货源不足而需采用其它企业的同类产品代替,承包人必须事先报发包人审核批准。
以上未列举的所有材料、设备由承包人按发包人确定的样板自行选择供应商采购。
二、材料、设备进场检验
1、材料、设备进场后,承包人应按规范要求或协议书的约定,向发包人提出报验申请。材料、设备经检验合格且由发包人下发了《材料、设备使用许可证》后,承包人方可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经检验后被确认为不合格的,承包人必须立即将相关材料、设备退出现场。在材料、设备经检验合格的前提情况下,发包人从收到承包人报验申请单后三天内须签发《材料、设备使用许可证》,否则,发包人按已签发了《材料、设备使用许可证》承担责任。
2、根据国家、省、市的规范和相关规定要求,材料、设备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测的,承包人应承担完成材料、设备的全部检测工作,并在使用前将检测结果的正式报告提交给发包人。
3、发包人有权制止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任何未通过法律、规范或协议要求检验与测试的材料、设备。
4、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进行规范及协议中未要求的但发包人认为必要的检验和测试,以证明材料、设备性能或证实材料、设备满足协议中技术规格、指标和标准的要求。若经检验和测试,证实材料、设备满足协议中约定的技术规格、指标和标准,则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负责,因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若经检验和测试,证实材料、设备不符合协议约定的技术规格、指标和标准,则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且因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5、不因材料、设备的合格检验、测试或是检验报告的出具,而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协议约定的质量保修义务或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双方现场代表
一、发包人授权 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
二、承包人委派 为项目经理,委派的项目经理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真实有效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
一、协议签订生效后超过三个月未施工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协议另行发包。若工程分期分批施工,后一期(批)部分的工程超过前一期(批)6个月未施工的,发包人有权调整承包人工程承包范围,终止后一期(批)部分的施工后另行发包。
二、在履约过程中,如承包人有任何违约行为,发包人均有权终止协议,另行委托单位进场施工,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三、协议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交纳□ 履约银行保函□ 履约保证金。
四、协议签订后发包人根据现场施工进度需要分批或集中免费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纸 份(其中包括竣工用图 份),地质勘探报告 份。
五、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对特殊地质以及雨季、冬歇期及其他异常气候施工等的专项施工方案。
六、在移交场地后,承包人自行负责施工场地内桩机移位、就位的场地处理(包括回填砖渣或碎石等),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七、若桩顶标高超过桩顶设计标高+800mm,则超出部分桩头砼的破除由承包人负责;如果承包人不能按发包人的要求及时完成桩头砼破除或自动放弃,发包人有权直接委托其他单位完成该项工程,其费用由发包人与其他单位商定并直接在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
八、若由承包人原因造成桩质量问题须进行补强纠偏的,则补强纠偏的施工费、材料费、检测试验费等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支付。
九、承包人须负责泥浆、土方的排放及清运,如承包人不及时清运,发包人有权责令停工,承包人承担一切后果;或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清运,所发生的清运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该费用以发包人与第三方协商一致所确定的费用为准,且发包人有权在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
十、承包人负责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施工期间周边建筑物安全,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损失或损害的,由承包人承担赔偿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十一、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不及时报告所引起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责任。
十二、如现场无法提供市电,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自带发电机以满足施工的需要。
十三、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对本协议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的条款进行了协商。乙方对于“通用条款”的修改意见,已经完整地包含在本协议书中。双方自愿遵守“通用条款”中未修改的部分和本协议书。
十四、关于杜绝假发票的约定
1、承包人提交虚假发票,发包人有权解除协议。
2、承包人提交的发票必须真实、合法、有效。若承包人提交虚假发票,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规定时限内更换发票。发包人尚未支付款项的,发包人停止支付并按虚假发票金额的20%扣除承包人违约金直至承包人发票符合约定;发包人已支付款项的,发包人有权从次笔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回已支付的款项并按虚假发票金额的20%扣除承包人违约金,承包人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后发包人继续付款;对已完成结算并支付款项完毕,承包人拒不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并按虚假发票金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的,发包人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承包人相关责任。
十五、关于杜绝假银行保函的约定
1、承包人提交虚假银行保函,发包人有权解除协议。
2、承包人必须保证履约保函的真实性与效力,如采用虚假手段开具保函或因其他承包人原因导致保函无效或效力存在严重瑕疵的,承包人应按履约保函金额向发包人提交等额的履约保证金,并按协议总价(暂定总价)的3%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否则发包人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承包人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协议通用条款的修改
一、通用条款3.1款、3.2款、3.3款取消。
二、通用条款3.7款修改为:
3.7 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的,发包人有权直接减少承包人的承包范围直至解除协议,对此,承包人无权向发包人提出任何补偿或赔偿要求:
(1)超过协议书规定或工程师指定的开工日期5天,承包人仍未进场的;
(2)承包人虽已进场,但承包人未按协议书约定或工程师指定时间开始实际施工,并且在发包人或工程师给定的宽限期内承包人仍未开始实际施工的;
(3)承包人实际施工进度,与协议书约定的工期、节点工期或承包人提交并经工程师审核认可的进度计划相比,延迟10天以上, 且承包人没有采取切实可行赶工措施的;
(4)承包人无协议依据且未经发包人同意中途退场的;
(5)在验收过程中(含中间验收),承包人的工程施工质量被判定为不合格,承包人未在工程师指定的时间内开始整改,或者超过工程师规定的期限仍未整改合格的;
(6)对工程师或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的安全文明生产整改要求,在指定期限内未予落实的;
(7)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分包、转包的;
(8)承包人伪造、虚报企业资质的;
(9)承包人在协议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商业腐败和欺诈行为的;
(10)有证据证明承包人组织民工向发包人示威、聚众闹事等影响到发包人正常工作的;
(11)协议书中规定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协议的其他情形。
三、通用条款4.2款修改为:
4.2 除非协议另有规定,承包人未经发包人的同意,不得将协议约定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给第三人,用于本工程的主要设备(如塔吊)或主要材料(如钢筋、混凝土、砌体)必须要承包人直接采购,不得由第三方采购,否则发包人视为承包人违规分包。
四、通用条款12.9款修改为:
12.9承包人承包工程的施工质量经竣工验收被评定为合格的,发包人应在3天内向承包人出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承包人承包工程的施工质量被评定为不合格的,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限定期限内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承包人应重新申请验收,重新验收合格的,以最后重新送交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承包人工程施工质量经验收被评定为合格的,发包人无故不按时或不向承包人出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不影响本通用条款17.9款的执行。
五、通用条款25.1款修改为:
25.1承包人未能按协议约定工期如期竣工移交工程的,每延迟1天,承包人应按协议总价或协议暂定总价的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六、通用条款25.2款修改为:
25.2承包人未能按协议约定节点工期如期完成协议约定区段完工移交的,每延迟1天,承包人应按协议总价或协议暂定总价的0.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承包人此项违约金的支付,不免除其应依照25.1条向发包人支付的工期延误违约金。
七、通用条款25.3款修改为:
25.3在每一期进度款申报期内,承包人工程施工实际进度落后于经工程师核准执行的进度计划目标的,每落后一天,承包人应按协议总价或协议暂定总价的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此种延误持续存在的,承包人应就每一期进度款申报期所存在的进度延误,分别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承包人此项违约金的支付,不免除其应依照25.1、25.2应向发包人支付的工期延误违约金。若承包人最终通过努力,使总工期未延误的,发包人应将依据本款计取的违约金之100%给予免除。
八、通用条款25.5款修改为:
25.5因3.7款中承包人之原因导致发包人解除协议的,承包人须按协议总价或暂定总价的3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的损失,则发包人有权对不足部分予以追偿。
九、通用条款25.10款修改为:
25.10 除因发包人所欠承包人工程款金额巨大情况外,承包人拖欠其工人或所雇人员工资或报酬,导致其工人或所雇人员向有关部门投诉、控告、检举或以聚集的方式讨要工资或报酬事件的,每发生一次,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万元;本款情形与第25.9款所述发包人直接支付工资或报酬的情形同时存在的,不免除承包人依该款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的责任,承包人须按25.9款和本款分别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五条:协议生效
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且收到承包人递交的□履约保证金□履约银行保函后生效。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协议。
三、协议附表及附件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文本正本副本各贰份,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各执贰份,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协议附表及附件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责任协议书篇十七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就业主的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
四、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x月xx日
竣工日期:20xx年x月xx日
工期:天
五、合同价款:本工程采用( )方式计价,每吨( )元/吨。
合同总价款为
六、质量要求:
本工程质量达到标准,如达不到本标准,应按甲方要求进行返工自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⑴负责技术交底工作,对施工现场进行质量检查。
⑵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图一式( )份。
⑶及时供应合同规定的材料。
⑷及时办理工程结算。
2、乙方责任:
⑴严格按施工规范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施工。
⑵必须按图纸施工。
⑶应保证工期要求,确保工程如期完成。
⑷负责向甲方提供工程结算值同等金额的发票或收据。
八、材料供应:
1、主材由( )方负责提供。
2、辅材由( )方负责提供。
九、材料消耗:
工程消耗材料按实际发生为准,损耗量按百分之( )计算,废料归( )方。
十、施工与验收:
1、乙方按图纸及施工规范严格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有关部门检查、检验。
2、工程完工时组织相关部门验收。
十一、结算方式:
签订合同,甲方即向乙方交付( )元预付款,工程进行过半时甲方支付( )元,工程完工,甲方支付( )元工程款。
十二、由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赔付方工程总价款( )%的损失费。
十三、其它:
1、本协议一式( )份,正本( )份,副本( )份。
2、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完成后自行终止。
十四、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或法人委托: 法定代表或法人委托:
委托人: 施工代表:
电话: 电话:
日期:20x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