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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通用9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4-08-19 10:21:45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通用9篇)
时间:2024-08-19 10:21:45     小编:CZJ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篇一

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现申请分公司注销登记,请予核准。同时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分公司名称:_____

隶属公司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申请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篇二

税法规定,凡纳税人由于联营协议终止、改组、分设、合并等原因而宣告撤销、经营期满、改变经济性质、歇业破产和自行停止生产经营6个月以上、脱离原税务管辖区、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应于有关部门批准或宣告废业之日起3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注销登记办理注销登记。注销税务登记申请是办理注销登记时提交的申请书。

遵循申请书的常用格式,包括标题、称谓、正文3部分。

1. 标题。 有两种写法,一种是直接写“申请书”,另一种是在“申请书”前加上内容,一般采用第二种。

2. 称谓。 顶格写明接收申请书的单位、组织或有关领导。

3. 正文。 正文部分是申请书的主体,首先提出要求,其次说明理由。理由要写得客观、充分,事项要写得清楚、简洁。

书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应注意以下几个环节。

1. 材料要齐全,包括以下几项。

(1)原税务登记证件(正副本)、税务登记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销登记注册书。

(3)主管部门(单位)或审批注销机关的批准文件。

(4)其他有关证件。

2. 书写内容

书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时,主要应写清注销登记的理由,如经营不善、经营期满、经营场所拆迁等,还要写清尚在办理中的纳税事宜和发票用存情况等。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篇三

××县国税局:

我单位因经营不善,经济效益逐年下滑,经主管部门××厂决定,将本工程队同××安装公司合并,现已合并完毕。为此,申请办理注销我单位原办税务登记(对原单位有关纳税事宜已全部结清)。如无不妥,请予办理。

××厂建筑安装工程队

××××年××月××日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篇四

浦东新区税务局:

我司自20xx年6月30日成立至今,因经营发生困难无法实行经营范围内的各项业务。依照公司章程第六章第八条第七款之条例。经全体股东决定自行解散,同时注销税务登记。特此申请。

致贵局!

公司盖章:

20xx年10月22日

商标注销申请书内容

报检员注销证明范文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注销公司委托协议书

2016公司注销清算报告格式范文

资产评估机构变更注销的情形

版权登记合同

设立企业税务会计

税务会计简历模板

税务管理简历模板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篇五

××县国税局:

我单位因经营不善,经济效益逐年下滑,经主管部门××厂决定,将本工程队同××安装公司合并,现已合并完毕注销税务登记申请书范文3篇投资创业。为此,申请办理注销我单位原办税务登记(对原单位有关纳税事宜已全部结清)。如无不妥,请予办理。

××厂建筑安装工程队

××××年××月××日

文档为doc格式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篇六

浦东新区税务局:

我司自20xx年6月30日成立至今,因经营发生困难无法实行经营范围内的各项业务。依照公司章程第六章第八条第七款之条例注销税务登记。经全体股东决定自行解散,同时注销税务登记。特此申请注销税务登记。

致贵局!

xx

xxxx年xx月xx日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篇七

浦东新区税务局:

我司自20xx年6月30日成立至今,因经营发生困难无法实行经营范围内的`各项业务。依照公司章程第六章第八条第七款之条例注销税务登记。经全体股东决定自行解散,同时注销税务登记。特此申请注销税务登记。

致贵局!

公司盖章:

20xx年10月2日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篇八

税法规定,凡纳税人由于联营协议终止、改组、分设、合并等原因而宣告撤销、经营期满、改变经济性质、歇业破产和自行停止生产经营6个月以上、脱离原税务管辖区、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应于有关部门批准或宣告废业之日起3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注销登记办理注销登记。注销税务登记申请是办理注销登记时提交的申请书。

遵循申请书的常用格式,包括标题、称谓、正文3部分。

1.标题。有两种写法,一种是直接写“申请书”,另一种是在“申请书”前加上内容,一般采用第二种。

2.称谓。顶格写明接收申请书的单位、组织或有关领导。

3.正文。正文部分是申请书的主体,首先提出要求,其次说明理由。理由要写得客观、充分,事项要写得清楚、简洁。

书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应注意以下几个环节。

1.材料要齐全,包括以下几项。

(1)原税务登记证件(正副本)、税务登记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销登记注册书。

(3)主管部门(单位)或审批注销机关的`批准文件。

(4)其他有关证件。

2.书写内容

书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时,主要应写清注销登记的理由,如经营不善、经营期满、经营场所拆迁等,还要写清尚在办理中的纳税事宜和发票用存情况等。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篇九

一、公司章程规定解散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中规定有其他解散公司的事由出现的,公司应当解散。

在上述情况下,公司解散无须股东会再另行作出决议,但公司也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虽然未到营业期限,但是根据需要,股东会可以作出决议解散公司。由于解散是公司的重要事项,所以股东会会议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三、

股东请求法院解散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但是要求解散公司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不超过三分之二,通过股东会不能形成解散公司的决议。这时,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四、受行政处罚解散

公司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行为,公司被行政机关依法决定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决定必须依据人大制定的法律或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明文规定,法律无明文规定时,任何组织或个人均无权解散公司。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最常见的情形是,公司自行停业,实际处于解散状态,但公司股东不按规定进行公司解散清算,也不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最终,公司因没有在公司登记机关要求的时间内接受年度检验,被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五、被法院宣告破产解散

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公司或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公司被法院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宣告破产而解散。

六、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根据需要,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可以作出公司合并或分立的决议。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原公司解散。

对股东会关于合并或分立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限公司解散清算操作程序

公司解散是公司因发生章程规定或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而停止业务活动,并进行清算的状态和过程。公司清算是公司解散或被破产宣告后,依照一定程序了结公司事务,收回债权,清偿债务并分配财产,最终使公司法人资格终止消灭的程序。我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就公司解散、清算原因及程序规定如下:

一、有限公司解散原因。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公司的解散原因有: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司法解散。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人民法院据此决定予以解散。

二、有限公司解散程序。

1、股东会作出解散决议,或政府责令解散,或人民法院根据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的申请决定予以解散。股东会对公司解散作出决议,该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国有独资公司的解散,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2、公司董事会制订公司解散方案。

3、公司解散,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清算。

三、有限公司的清算。

1、清算原因。公司因上述解散原因中的1、2、4或5解散,应当清算;因公司分立或者合并解散不需要清算。股东会决议解散的,股东会应对公司清算作出决议。

2、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3、清算组组成。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四、清算组的职权。

清算组行使的职权有: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五、公司解散清算程序。

(一)成立清算组,并办理备案。

公司解散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备案应提交以下材料: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表》;清算组人员基本情况;公司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通知和公告内容应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号、注销原因、清算开始日期、清算组人员及工作地址、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等。

(三)债权申报和登记。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四)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法院确认。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五)执行清算方案,分配财产。

清算组根据股东会确认的清算方案对公司财产进行分配,公司财产法定分配顺序为:

1、支付清算费用;

2、支付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缴纳所欠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后;

5、清偿完毕上述款项后的剩余财产,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有限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六)编制清算报告,并报告确认。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清算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债权债务已清理完毕;

2、各项税款、职工工资已经结清;

3、已发布注销公告。

(七)、注销登记。

1、申请注销登记。

自清算报告被确认之日起10日内,清算组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3)、股东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决议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2、申请注销登记应提交文件。

申请注销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4)、股东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5)、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8)、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后,公告企业终止。

六、清算责任。

1、公司进行清算时,不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公司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隐匿财产或者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3、公司在清算期间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4、清算组不按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报送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

5、清算组成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谋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退还公司财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七、解散清算向破产清算的转变。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公司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被依法责令解散或者因为撤销许可而解散时,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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