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专业分包合同篇一
分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并互为说明,如出现含糊和(或)歧义时,应按照以下先后顺序解释,同时遵守最新签署的合同文件具有优先解释效力的原则。
一、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书;
二、本合同专用条款;
三、本合同通用条款;
四、本合同的附件;
五、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六、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工业新区(太原市阳曲县)修复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包干方式。
第二条合同工期
2.1、合同工期:本工程于日开工,至年月竣工,共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按甲方现场指令执行)。日2.2、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工期可顺延。
2.3、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工期可顺延:
a、因不可抗力影响;
b、重大的设计变更而增加的工作量,使乙方无法按进度计划进行;c、业主原因的工期调整。
2.4、发生不可抗力,乙方有责任积极组织抢补措施并相应调整计划,尽一切可能保证工期。
第三条工程质量
3.1、乙方必须严格按经设计院、业主认可的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行业、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3.2、本工程必须满足单位工程优良率对发包方的承诺。第四条合同造价及计价方式
4.1、本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合同价格不因材料价格
上涨、人工费上涨、市场行情变化等任何原因调整。元/吨,从加工场地运输到安装现场喷砂除锈喷吐油漆350元/吨(油漆按图纸规范要求施工),总计:2190元/吨。懔条安装元/吨,螺栓具体单价明细见钢结构综合单价表)。施工材料损耗率损耗由乙方自行处理。如果大于3%,超过部分乙方向甲方办理退料或按市场价在工程款中扣除。
4.3、综合固定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材料之任何市场浮动与价差、机械费、材料搭接、损耗费、机械进出场费、台班费、管理费、利润、临建设施费、水电费、环境保护费、办理通行证费、环保证费、施工过程中资料整理及完整的竣工资料、安全文明、及一切上缴政府部门各类规费及其他政策性调整费用等所有分包方所要完成施工内容的全部费用,且充分考虑一切施工因素和风险、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风险。
4.4、上述单价包含水电费。如施工中发生零工,不分大小工按照市场价(暂定180元/天)执行。
4.5、乙方在签约前应认真踏勘施工现场,熟悉施工现场的一切情况,进场后不得以不熟悉现场为由提出调整价格和延长工期的要求。
第五条材料供应
5.1、本工程所用5.2、甲供材料乙方领用数量不得超过施工图(含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材料代用等)预算数量。
5.3、乙方负责编制甲供材料的材料预算和材料采购计划并报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采购。
5.4、甲供材料由甲方负责运输至乙方指定场所,乙方负责卸车并负责保管。卸车费用由乙方承担。
5.5、乙方利用边角料制作甲方指定尺寸、厚度的预埋件的钢板,按乙方施工工程量计算。
5.6、现场构件安装发生水电费按计量计算工程款中扣除(如果有)
5.7、甲供材料的质量自行负责测试检验。
5.8、甲供材料由乙方指定专人负责签收。本工程乙方负责签收人员为5.9、双方确认除甲供材料外,本工程所用其他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
第六条甲方驻工地代表
6.1、甲方委派同志为驻施工现场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职责。有关甲方的任何承诺及批准,以甲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项目经理部公章后方有效,并视其为甲方意见的有效表达。
6.2、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和承担自己的部分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
6.3、甲方代表或甲方代表委派人员易人,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继任者必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第七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7.1、乙方委派)为驻施工现场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职责。乙方的要求和通知须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方为有效,并视其为乙方意见的有效表达,否则甲方有权不予认可。乙方驻工地代表或乙方的合法授权人签署的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会议纪要、签证、承诺、补充协议等书面文件均视为乙方意见的有效表达,乙方一概予以承认并履行。
7.2、乙方代表或乙方代表委派人员更换,乙方通知甲方。继任者必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第八条甲方责任
8.1、在开工前15天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图及有关资料、要求说明2套。
8.2、提供工程总进度计划要求和具体的形象进度要求。
8.3、在乙方开始施工前,向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及环保与文明施工的交底工作。
8.4、审核乙方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情况汇报和每月的工程款的申请。
8.5、及时传达上级部门和业主的有关指示、要求。
8.6、在施工期间,协调好乙方与其他分包单位的关系,定期召开生产协调会,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8.7、在开工前甲方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经监理复核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现场交验。
8.8、在施工期间提供乙方施工用电源、水源,在甲方支付工程款时相应扣除乙方施工用水、电费。
8.9、尽可能提供工地现有的材料和工具仓库及材料堆放点和现场生活设施。
8.10、负责对乙方施工过程中的尺寸、标高复核工作,甲方对乙方的尺寸、标高的复核并不免除乙方对最终工程质量的责任。
8.11、甲方接乙方材料及半成品进场报告、隐蔽工程验收报告、中间验收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后,及时组织业主、监理、乙方进行验收。
第九条乙方责任
9.1、工程开工前,应向甲方报送施工组织设计、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及其它有关施工文件。
9.2、开工前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环保与文明施工的交底会议,熟悉施工现场环境,按照经甲方、业主、监理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9.3、认真、及时、负责做好施工期间工地内的材料、设备设施的防火、防盗工作。
9.4、甲方提供的施工用电送配至指定的现场开关,从甲方提供的电源开始至施工部位的电缆、电线及流动电缆,由乙方自行配备。
9.5、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工程施工需要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相关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使用的工器具等必须检测合格并在有效合格期内),施工人员到位后,接受甲方关于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技术、安全及环保与文明施工标准的交底,按规定的要求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业主、甲方、监理的检查,并把好质量关。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如违反规定或达不到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不予延长,
9.6、乙方须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期间及竣工未交付前的产品保护,必须落实行之有效的产品保护措施,产品保护措施方案须得到甲方批准方可实施,产品保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9.7、因设计变更造成乙方工程返工,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弥补措施,减少损失。由此而引起乙方经济损失,乙方应将经济损失的详细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给甲方,经甲方核实后及时给予补偿。
9.8、乙方队伍进场前必须将施工队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三证”的原件和原件扫描件、加盖乙方公章的复印件和施工人员名册交甲方项目部。乙方的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如因无证操作引起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9.9、乙方用工必须遵守《劳动法》等有关法律及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现场施工人员不得使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55周岁以上老年工。
9.10、乙方应按规定为从业人员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事宜。乙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为所有入场施工人员缴纳保险等相关事宜。如乙方不为施工人员缴纳保险的,若发生意外伤害、伤亡等事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9.1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格式,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并上报各种施工方案、技术措施、施工进度报表、质量报验资料、工程资料及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资料。
9.12、乙方须按有关规范和规定做好隐蔽工程验收及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工作。
9.13、乙方须遵守甲方项目管理规定及现场相关管理制度规定。乙方必须服从甲方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
9.14、对于甲方告知乙方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总包合同的情况,乙方应履行保密义务。否则要承担由此给业主和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9.15、乙方向甲方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方的所有义务,并与甲方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乙方应避免因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甲方违反总包合同中的约定的承包方义务的情况发生。
专业分包合同篇二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二、 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三、 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四、 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元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2.1宽的规定一致。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2.1款的规定一致。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雨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专业分包合同篇三
承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并互为说明,如出现含糊和(或)歧义时,应按照以下先后顺序解释,同时遵守最新签署的合同文件具有优先解释效力的原则。
一、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书;
二、本合同专用条款;
三、本合同通用条款;
四、本合同的附件;
五、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六、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第一条工程概况1.2、工程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工业新区(太原市阳曲县)修复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包干方式。
第二条合同工期
2.1、合同工期:本工程于日开工,至年月竣工,共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按甲方现场指令执行)。日2.2、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工期可顺延。
2.3、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工期可顺延:
a、因不可抗力影响;
b、重大的设计变更而增加的工作量,使乙方无法按进度计划进行;
c、业主原因的工期调整。
2.4、发生不可抗力,乙方有责任积极组织抢补措施并相应调整计划,尽一切可能保证工期。
第三条工程质量
3.1、乙方必须严格按经设计院、业主认可的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行业、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3.2、本工程必须满足单位工程优良率对发包方的承诺。第四条合同造价及计价方式
4.1、本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合同价格不因材料价格上涨、人工费上涨、市场行情变化等任何原因调整。元/吨,从加工场地运输到安装现场喷砂除锈喷吐油漆350元/吨(油漆按图纸规范要求施工),总计:2190元/吨。懔条安装元/吨,螺栓具体单价明细见钢结构综合单价表)。施工材料损耗率损耗由乙方自行处理。如果大于3%,超过部分乙方向甲方办理退料或按市场价在工程款中扣除。
4.3、综合固定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材料之任何市场浮动与价差、机械费、材料搭接、损耗费、机械进出场费、台班费、管理费、利润、临建设施费、水电费、环境保护费、办理通行证费、环保证费、施工过程中资料整理及完整的竣工资料、安全文明、及一切上缴政府部门各类规费及其他政策性调整费用等所有分包方所要完成施工内容的全部费用,且充分考虑一切施工因素和风险、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风险。
4.4、上述单价包含水电费。如施工中发生零工,不分大小工按照市场价(暂定180元/天)执行。
4.5、乙方在签约前应认真踏勘施工现场,熟悉施工现场的一切情况,进场后不得以不熟悉现场为由提出调整价格和延长工期的要求。
第五条材料供应
5.1、本工程所用5.2、甲供材料乙方领用数量不得超过施工图(含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材料代用等)预算数量。
5.3、乙方负责编制甲供材料的材料预算和材料采购计划并报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采购。
5.4、甲供材料由甲方负责运输至乙方指定场所,乙方负责卸车并负责保管。卸车费用由乙方承担。
5.5、乙方利用边角料制作甲方指定尺寸、厚度的预埋件的钢板,按乙方施工工程量计算。
5.6、现场构件安装发生水电费按计量计算工程款中扣除(如果有)
5.7、甲供材料的质量自行负责测试检验。
5.8、甲供材料由乙方指定专人负责签收。本工程乙方负责签收人员为5.9、双方确认除甲供材料外,本工程所用其他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
第六条甲方驻工地代表
6.1、甲方委派同志为驻施工现场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职责。有关甲方的任何承诺及批准,以甲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项目经理部公章后方有效,并视其为甲方意见的有效表达。
6.2、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和承担自己的部分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
6.3、甲方代表或甲方代表委派人员易人,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继任者必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第七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7.1、乙方委派)为驻施工现场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职责。乙方的要求和通知须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方为有效,并视其为乙方意见的有效表达,否则甲方有权不予认可。乙方驻工地代表或乙方的合法授权人签署的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会议纪要、签证、承诺、补充协议等书面文件均视为乙方意见的有效表达,乙方一概予以承认并履行。
7.2、乙方代表或乙方代表委派人员更换,乙方通知甲方。继任者必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第八条甲方责任
8.1、在开工前15天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图及有关资料、要求说明2套。
8.2、提供工程总进度计划要求和具体的形象进度要求。
8.3、在乙方开始施工前,向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及环保与文明施工的交底工作。
8.4、审核乙方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情况汇报和每月的工程款的申请。
8.5、及时传达上级部门和业主的有关指示、要求。
8.6、在施工期间,协调好乙方与其他分包单位的关系,定期召开生产协调会,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8.7、在开工前甲方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经监理复核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现场交验。
8.8、在施工期间提供乙方施工用电源、水源,在甲方支付工程款时相应扣除乙方施工用水、电费。
8.9、尽可能提供工地现有的材料和工具仓库及材料堆放点和现场生活设施。
8.10、负责对乙方施工过程中的尺寸、标高复核工作,甲方对乙方的尺寸、标高的复核并不免除乙方对最终工程质量的责任。
8.11、甲方接乙方材料及半成品进场报告、隐蔽工程验收报告、中间验收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后,及时组织业主、监理、乙方进行验收。
第九条乙方责任
9.1、工程开工前,应向甲方报送施工组织设计、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及其它有关施工文件。
9.2、开工前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环保与文明施工的交底会议,熟悉施工现场环境,按照经甲方、业主、监理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9.3、认真、及时、负责做好施工期间工地内的材料、设备设施的防火、防盗工作。
9.4、甲方提供的施工用电送配至指定的现场开关,从甲方提供的电源开始至施工部位的电缆、电线及流动电缆,由乙方自行配备。
9.5、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工程施工需要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相关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使用的工器具等必须检测合格并在有效合格期内),施工人员到位后,接受甲方关于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技术、安全及环保与文明施工标准的交底,按规定的要求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业主、甲方、监理的检查,并把好质量关。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如违反规定或达不到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不予延长,
9.6、乙方须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期间及竣工未交付前的产品保护,必须落实行之有效的产品保护措施,产品保护措施方案须得到甲方批准方可实施,产品保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9.7、因设计变更造成乙方工程返工,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弥补措施,减少损失。由此而引起乙方经济损失,乙方应将经济损失的详细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给甲方,经甲方核实后及时给予补偿。
9.8、乙方队伍进场前必须将施工队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三证”的原件和原件扫描件、加盖乙方公章的复印件和施工人员名册交甲方项目部。乙方的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如因无证操作引起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9.9、乙方用工必须遵守《劳动法》等有关法律及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现场施工人员不得使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55周岁以上老年工。
9.10、乙方应按规定为从业人员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事宜。乙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为所有入场施工人员缴纳保险等相关事宜。如乙方不为施工人员缴纳保险的,若发生意外伤害、伤亡等事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9.1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格式,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并上报各种施工方案、技术措施、施工进度报表、质量报验资料、工程资料及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资料。
9.12、乙方须按有关规范和规定做好隐蔽工程验收及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工作。
9.13、乙方须遵守甲方项目管理规定及现场相关管理制度规定。乙方必须服从甲方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
9.14、对于甲方告知乙方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总包合同的情况,乙方应履行保密义务。否则要承担由此给业主和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9.15、乙方向甲方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方的所有义务,并与甲方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乙方应避免因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甲方违反总包合同中的约定的承包方义务的情况发生。
第十条付款及结算方法10.2、预付款回扣方式:无
10.3、进度款采用现金、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10.4、乙方应在每月25日按实际完成工作量上报甲方,经甲方核准认可后甲方按被核准的每月完成工作量的85%支付。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月度累计工程款支付至累计工作量的90%时,即停止付款。
10.5、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的乙方向甲方递交工程竣工结算书,经审定后,正式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手续。
10.6、工程完工交付验收合格后,并在竣工结算完毕后,甲方一次性支付至合同结算价的余下的%为保修金,待工程交工满1年后,经甲方及业主确认工程无质量缺陷时,无条件付清全部保修金余款。
10.7、在合同签约时,乙方对本工程的资金支付情况已作充分说明。由于业主拖欠工程款而造成甲方不能支付乙方的情况,乙方有义务向造成资金风险的甲方进行资金催讨和索赔。
10.8、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出具符合税务规定的发票,否则甲方可以拒绝支付工程款。
第十一条图纸
甲方在乙方分项工程施工前提供施工图2套,乙方如需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工程保修
12.1、保修期限:执行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有关规定。(如主合同规定保修年限超过建设部规定,执行主合同规定)
1.2、在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质量或施工缺陷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不予维修或不按照约定期限维修,则甲方可另行委托他人维修,费用由质保金中扣除。
第十三条总承包合同终止
13.1、如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以任何理由中止、终止,则甲方应在此后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方立即中止、终止本分包合同的雇佣关系,则甲方给予乙方相应补偿,。
第十四条其它条款
14.1、《建设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廉洁协议》、《节能环保协议》、《消防保卫、交通安全管理协议》、《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有关问题的告知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签订。
14.2、乙方已充分完整了解本分包项目的资金和付款情况、场地设施、实施条件等相关情况;甲乙双方已清楚知悉本合同所有条款,并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14.3、乙方在充分了解、熟悉甲方与本项目业主所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14.4、本合同的未尽事项,必要时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合同,经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5、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6、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本合同在全部工程施工验收完毕,甲方支付竣工结算价款后,乙方履行合同的全部义务(包括保修义务)后失效。
14.7、本合同,一式2份,由双方分别保存。其中:发包人执1份,承包人执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专业分包合同篇四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了加快建设工程施工进度,增强甲方在 施工的效率和质量,经过对乙方的资质审查,确认乙方具备承担甲方 分包工程施工的能力。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双方自愿的原则,就 工程项目的 分包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范围:_ _ 。 工程内容: _
乙方施工安全、人身安全、质量、进度等达不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完成工作的情况,对工作范围内的项目和数量进行下调,同时,按附表单价对应调整合同总价。乙方承诺不因此提出其它额外补偿(如管理费、临时设施、设备进出场费等)。
第二条 合同期限
根据双方协商工程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具体开工时间,甲方视施工现场的开工条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但除以下情况,竣工日期不延期:
1、因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大幅增加工期可适当顺延。
2、因不可抗力(仅指战争、入侵,在工程现场发生非业主亦非甲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暴乱、骚乱,地震等。)的因素出现,乙方必须出具书面报告并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施工负责人确认后,视具体情况工期可适当顺延。
3、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1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予以现场确认,是否顺延工期,以甲方现场确认意见为准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被建设单位及甲方上级单位处以罚款的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10天以上(含10天),由乙方按照工程合同总价款的 5 ‰进行赔偿。
第四条 合同价款
本合同承包价款暂定为人民币: 元 (¥ );(价款项目见附表1)
第五条 变更设计
1、甲方负责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申报审批变更设计,乙方如确需进行变更设计,应及时向甲方提交书面资料。
2、甲方下达的变更设计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各类损失的全部分。
3、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损失的全部分。
第六条 履约担保
1、为了全面履行合同,乙方愿意以现金合同价的 %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并在合同签订前,将履约保证金交甲方财务并办理相关手续,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或施工期)内不计息。
2、项目完工结算并订立《清算协议》后,若乙方未出现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
第七条 工程计量与支付
1、工程计量
工程结束后甲方对乙方完工工程数量进行核实确认。
2、支付
(1)本工程不预付工程款。
(2)工程结束后,甲方及时向业主申报工程量,在甲方收到业主计量款14天后,由甲方财务部门根据甲方审核同意的计量资料编制工程费用结单,向乙方支付甲方从业主方获得相同比例的工程款。
(3)工程完工后,留 5 %的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 1 年满后,甲方付清尾款。
第八条 材料供应
甲供材料
1、为确保工程质量,本协议工程所需的对工程质量、造价影响较大的主要材料 (如钢材、支座、锚具、水泥、砂石、火工产品、防排水、油料等)由乙方按月生产计划及时提交材料采购计划,由甲方统一控购,并按乙方实际领用数量以价拨形式在乙方结算款中扣除费用。甲方统购材料和单价以附件《甲供材料清单》注明的为准。
2、甲方负责供应本协议附件《甲供材料清单》中注明的材料;乙方必须按甲方材料管理和领用制度办法有关手续(双方签字确认)后领用并负责搬运、保管;乙方实际领用的甲供材料费用在每月结算给乙方的工程材料包干费中扣除;甲方扣除甲供材料总数量至少不低于该材料设计数量的95%,如因乙方原因需要使用超出材料定额的材料数量,仍由甲方负责供应,供应单价可根据市场行情另定,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在材料包干费中予以扣除。
3、凡甲方供应的材料均由乙方负责卸货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卸货地点由甲乙双方在现场协商确定。
4、为确保本协议工程施工进度,对由甲方供应的材料,乙方应于每月25日前做好下一月相关材料供应计划并报送甲方审定。
5、甲方供应的材料,一旦经乙方办理手续领用后,所领用的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若造成施工浪费、丢失的材料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损失。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外购或外销由甲方供应的材料,一经发现按外购或外销金额的两倍予以处罚,并从乙方当期材料包干费中扣回;乙方自购材料用于本项目所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7、乙方负责施工现场所需临时电力线路和用电计量器具,并承担相应费用。其生活、生产用电电费由乙方承担。
8、乙方应自备相应台套的发电机组作为后备电源,以保证电网停电时能继续进行本协议工程的连续施工,并承担费用。
乙供材料
施工材料由乙方采供,鉴定合格后乙方方可使用(还必须向甲方提供产品的合格证及试验合格证明)。
第九条 施工机械
1、本合同中甲方不提供施工机械及机具,所有施工涉及到的机械及机具均由乙方按照施工方案自行组织进出场且必须确保性能完好;
2、乙方提供的施工机械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措施使其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3、乙方已经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在退场前应报甲方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退场。
第十条 工程质量
合格率100%.优良率95%,质量评定的标准以国家或者行业和业主(发包人)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质量评定标准为依据。
第十一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负责工程控制测量、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交工验收。 2、审核批复乙方的施工方案及验工计价,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施工报酬。 3、审核乙方施工人员工作技能和岗位证书及其他相关手续。 4、提供图纸或技术交底资料,按照用料限额供应施工所需的合同约定的材料。
5、指定技术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对施工质量、环境保护进行全面、全过程管理及监督。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和甲方施工计划要求,提供能够保证工程建设需要的具有专业技能的施工人员及机械设备器具,并合理组织施工和机械车辆调配,保证工程按期完成。
2、对本合同 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服从甲方技术人员或现场负责人的统一管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技术交底资料、施工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
3、乙方应制定安全措施,加强对其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如果施工期内发生人身伤亡和影响铁路行车安全的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接受业主、监理、甲方的监督,遵守有关部门对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及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等管理规定。
4、按照甲方要求,编制或配合编制施工方案、施工计划或其它技术资料,按时提交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5、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动力设备、高压电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品、有毒有害物体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罚款。
6、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及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承担因未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造成的工程、财产损失和人员伤害的全部责任及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7、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时支付施工人员工资及相关费用。
第十二条 争议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向武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且履约保证金到达甲方帐户之日起生效,除质量保修条款外,至乙方完成工程并验收合格、甲方支付完毕工程价款后自行终止。
2、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持一份,甲方副本四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专业分包合同篇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项目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范围及内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量: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
三、工期:_________________
1、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
2、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总工期为工作日。期间如遇连续大雨等无法抗拒的特殊天气,经甲方和监理签字认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四、质量标准采用下列: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质量达到省优至鲁班奖;
2、工程质量评定等级为优良;
3、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4、双方约定的标准、具体为: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工程价款结算采用下列种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采用一次性包死总价的固定价格方式,总价为,如今后涉及工程变更和增加工程量的,增加部分按实结算。若变更增加工程量在5%以内,双方不再签订补充协议,若变更增加工程量超过5%的,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2、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并按下列约定执行: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预算价:_________________(工程结束后按实结算)
工程单价:_________________(含外运等其他一切费用)
(2)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合江苏省有关工程定额标准计算,由乙方报决算价,经监理及甲方审核后,由会计事务所或进行审计确认。
(3)所有工程量必须在每月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月统计报表或已完工程量报告,须经监理及甲方审核同意。
(4)若涉及工程变更及增加工程量的,须经甲方项目负责人下达指令,变更签证除应由监理方签字外,还须由甲方工程部和有关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在实际发生日的十五日内报甲方计财部负责人复核签字,并由甲方分管领导签字,以及最终由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生效,否则甲方有权不予认可。
(5)变更工程量在总承包价5%以内,无需追加合同,超过5%,须另订合同。
(6)取费标准及说明:_________________土石方量测量执行省市有关土石方验收标准,土方量按实结算。
(7)工程量核算确认方式说明:_________________完成合格工作量上报甲方审核报批,并编制统计报表上报监理,取得监理、甲方的确认后方可。
(8)合同协议一经签字,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影响,按合同及协议约定标准进行结算。
六、付款方式
1、本工程预算款为:_________________
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款按方式支付,具体为:_________________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统计报表,经监理、甲方审核确认后,支付合格已完工工程款的%.
(3)总工程款的%作为质量保证金,若无质量问题及其它违约情形,后支付给乙方。相反,如存在质量问题及出现其它违约情形,甲方有权直接扣付乙方质保金,如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质保金数额,乙方对超出部分仍应予赔偿。
七、材料、设备供应:_________________
八、质量及验收
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标准,并按现行国家验收规范执行。质量保证期年,如工程内容涉及主体结构的,应终身质保。
2、项目经理须持有省建委核发的岗位证书,且在建工程不得超过两个,项目经理在现场的时间每天不低于小时,负责处理工程上有关事务。
3、乙方所有进场人员未经甲方认可不得任意调换,若确实需更换,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否则,乙方任意调换人员达30%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
4、工程质量验收必须按规范进行,所有工程资料须与工程施工同步进行,随时供有关部门及人员查阅,不合格资料及时修正。
5、分项工序验收,以及隐蔽工程验收,必须经甲方及监理签字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甲方及监理应在收到乙方请验报告后小时内验收完毕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平时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发现质量问题时,出具限期书面整改意见,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若多次发现质量问题,或经两次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根据情况要求支付违约金,严重的责令退场,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7、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乙方在竣工后天内提供符合规范性要求的竣工图及全部竣工资料,并应一式份。
8、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按图纸说明施工,达到甲方、监理的要求,禁止随地洒落、倾倒。
九、施工组织与工期
1、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施工图纸三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施工组织方案,乙方自行办理开工报告等相关手续,甲方对乙方的施工组织方案进行审核批准,安排图纸技术交底。
2、乙方必须按合同工期和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对工程进度的监督、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甲方、监理有权责令限期改进,乙方应按甲方、监理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报甲方、监理审批后执行,期间赶工费用由乙方自理。月进度明显滞后于进度计划时,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若乙方明显无力按约定工期完工时,甲方有权调换施工队伍,乙方应在按到甲方退场通知的十日内无条件退场,并撤出所有人员及设备,工程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支付,否则甲方不支付任何款项,每拖延一天按总工程款的2‰承担延期违约金,造成其它损失的,应全额赔偿。
3、项目经理:_________________现场代表(乙方)
监理:_________________现场代表(甲方)
4、施工中的水、电、食宿、工具等设施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乙方自行解决
十、安全及文明施工与管理
1、乙方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管理规范。
2、不得招收无身份证、有劣迹、身体残疾人员及童工。否则后果自负。
3、特殊工程需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持证上岗。
4、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或其他内部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5、所有机械设备需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特殊设备须有安检证明。
6、乙方应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规定进行施工场地标准化管理,因标准化管理不到位引起的一切处罚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应优先发放施工人员工资,不得拖欠,并处理好劳资纠纷及相关问题,不得因此影响施工,以及不得给甲方造成任何不良影响,否则甲方有权采取解除合同、责令退场、要求赔偿损失、要求支付违约金等措施。
十一、甲方责任
1、按约定提供图纸资料,及进行图纸技术交底。
2、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若甲方因资金困难不能及时兑现,应与乙方协商,并可视不同情况向乙方承担应付款部分的银行贷款利息。
4、履行其它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以及负责
十二、乙方责任
1、按约定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务,符合工期及质量要求。
2、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遵守法律及及行政规章、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声誉,如发现故意损害声誉,严重违反纪律,违反协议内容的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3、应注意保护生态环境,注意施工安全,不得砍伐树木及损坏其它设施,注意护林防火。
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消极怠工,以及采取吵闹、威胁等不当手段,否则,甲方有权责令其退场,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质保期内若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日内进场维修,日内维修完毕,否则维修费从质保金中扣减。
6、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主动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跟踪回访。
十三、违约责任
1、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如有违反,按本协议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如延误工期,每超过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承担违约金,或每天按1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出现质量问题,以及违反本协议其它约定,乙方除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外,甲方可视具体情况,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1%-10%承担违约金。
十四、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2、本协议于年月日在签署。
3、本协议一经签字,双方应严格遵守,如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4、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专业分包合同篇六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为了确保工程优质、高效的完成,保证双方的利益公平、合理,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范围及质量要求:
(一)土方工程
1.钢筋、砼、模板、架子搭拆、放线等工作。
2.砌体、抹灰(除一般抹面外还包括抹找平层、保护层等工作)。
3.支架安装,盖板、井盖安装填缝。
4.耗材(包括扎丝、铁钉、铁丝、胶带、模板用油、海绵条等)周转材料(包括模板及配制模板用的原材料、设施料等)小型机械(包括搅拌机、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砼震动泵、平板振动器及现场倒运工具和作业工具等)小型工具等。
5.施工现场用水:甲方承担购水费用。
6.安全文明施工以及劳保防护用品等。
7.承包范围不包括提供钢筋、商砼、沙子、石子、水泥、砖等主要材料。
(二)钢筋工程
1.钢筋翻样。
2.钢筋机械就位、操作、工作台制作、安装和布置。
3.乙方结构工程中所直接使用的材料的二次倒运(不包括因甲方发生的反复倒运)归堆码垛、除浮锈、原材料的标识工作。
4.钢筋合理下料,运至工作面及钢筋焊接。
5.钢筋制作:
①除锈、调直、切断、冷拉。
②钢筋的电弧焊、绑条焊、平直钢筋闪光对焊。
③对绑扎后的成品钢筋进行有效的保护。
④马凳筋、梯子筋、保护层垫块的安放。
⑤钢筋水平、垂直控制限位卡具的加工。
⑥设计洞口、施工预留洞口的钢筋切割,洞口加筋的制做、绑扎、连接。
⑦工作面行人通道的搭设拆除,浇捣混凝土时钢筋保护工作。
⑧班组自检、互检、交接检,向甲方报送自检记录,参与甲方、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及隐蔽工程验收。
⑨严格按照文明工地的要求,工完场清,保持工作面整齐干净,无散落材料。
6.钢筋进场卸车。
(三)模板工程
1.依据工程的结构特点,制定详细的模板施工方案和施工操作工艺,甲方审定后,共同遵守。
2.提供详细的模板工程的材料计划,供甲方审定。
3.严格依照蓝图绘制模板详图,进行模板的制作、拼装。
4.木工机械就位,操作、保养,安装、布置。
5.模板及配制模板用的原材料、设施料(钢管、扣件、卡具、脚手板、对拉螺栓等)到场后的二次倒运、归堆码垛。
6.模板的安装、加固、校正、拆除:
①模板的清理、刷油、擦光,模板的嵌缝、贴海棉条。
②支模所需的各种材料(模板、方木、钢管、扣件、卡具、脚手板、螺栓等)的场内水平、垂直运输,且在工作面上分类整齐堆放。
③支模所用脚手架的搭拆。
④严格按照图纸及规范要求对模板进行就位、加固、校正。
⑤拆除后的清理、刷油及整理工作。
7.模板加工场、堆放场地及模板安装工作面要按文明工地要求,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堆放要整齐划一。加工场地、堆放场地及工作面应随时保持整洁做到工完场清。模板加工的余料、刨花、锯沫清理不得超过四小时,并按甲方的要求,清理、堆放。
8.模板安装完毕后的自检、互检、交接检,向甲方报送自检记录,参与甲方、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及隐蔽工程验收;混凝土浇灌过程的模板看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工程质量。
9.模板的拆除,清理、刷隔离剂保护、材料分类堆放、码垛。
10.施工过程中,合理节约材料。
11.模板材料进场卸车。
(四)混凝土工程(商品混凝土)
1.施工方案和操作工艺的制定。
2.混凝土输送管道的布设、安、拆,临时运输及施工通道的搭拆。
3.严格按照清水混凝土的操作工艺进行浇灌、振捣、抹面、覆盖塑料薄膜或麻袋浇水养护,精心施工,做好成品保护。
4.本着对甲方高度负责的态度,确保不浪费混凝土,对工作面散落的混凝土、砂浆及时清理再利用,浇捣混凝土的区域随时保持干净。
5.每次浇捣完毕后,泵管的拆除、清洗,输送泵场地的清理。
(五)砌体工程
1.熟悉施工图纸,布置操作地点,领退料具,队组自检并配合受检,运输道搭拆,整个施工现场内一切所需材料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的装卸和运输(含人力运输、人力传递或机械配合运输,含超远距离运输及超高运输,含反复多次转运)。
2.清理基层,拉线,弹线,吊线,立皮数杆,筛砂,调制砂浆,配合做砂浆试块,搭拆所有砌体架子(含超高),砌体外架翻板,选砖,铺浆,砌砖,勾缝,安放木砖、铁件,预留孔洞凹槽,落地灰回收重新使用,清理碎砖及其它建筑垃圾并装袋运至地面指定地点堆放等。同时做好砖缝灰浆养护工作。
3.除上述内容外,还包括以上未列出的而预算定额和劳动定额砌体工程应包含的其他工作内容。
(六)架子工程
乙方负责乙方承包范围内施工所需架子、钢筋棚、木工棚搭设、拆除(不含主体完成后乙方人员撤场后拆除内容)。
(七)质量标准
确保获得沟道主体合格优质工程。
(八)工程进度
根据甲方的进度安排,以甲方确定的进度计划为准。
(九)文明施工
乙方保证自己的施工区域、作业面、生活区保持整齐、干净、无散落材料。争取达到安全文明示范工程标准。
三、双方履行的责任、权利
(一)甲方责任、权利
1.全面负责现场的施工组织工作,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制定工程的生产计划,确保生产均衡性和连续性。
2.向乙方提供技术资料,并进行质量、安全、技术交底。负责对乙方管理、监督、检查、验收等职能工作。如乙方在质量、工程进度等方面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责令其及时退场。
3.甲方按照工程进度,根据施工需要向乙方及时提供工程施工中所需要的各种材料(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质量合格)。乙方对材料要合理使用,避免浪费。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接拆甲方提供范围以内电源、开关,违反操作规程者,发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5.甲方负责现场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对乙方施工人员甲方要进行进场前安全教育。宣传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完善安全防护措施。在现场周围和重点防范部位必须设立警示牌。甲方还应建立健全现场安全制度,逐日进行安全检查。对违反安全制度的乙方人员,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停工及罚款处理。
6.甲方现场制定的管理制度,在不违反合同的前提下,乙方应积极的配合、遵守:甲方下达的质量、工程进度、安全、技术等指标任务,乙方应努力完成。若乙方逾期不能完成施工计划,甲方要根据施工整个过程进行分析。寻找原因,责任落实到人,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做出处理。
7.甲方协助乙方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费用由责任方承担),乙方进入工地后必须给全体员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8.甲方不向乙方提供住宿办工用房、食堂餐厅用房、生活用水用电等到条件。
(二)乙方责任、权利
1.乙方进场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乙方将所有施工人员工资表及进场人员花名册及各工种上岗证复印件上报到项目部。
②应配备一套完整的具有丰富施工管理经验,责任心及事业心强、业务技术精通的管理班子及联系方式报甲方备案,需要调整要及时向甲方报告,并保证配备满足该项目施工要求的人数及技术水平,具体要求以甲方现场要求为准。
③严禁使用童工和体、智残缺工人。
2.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区域,必须按甲方要求的质量、安全和进度组织施工。同时乙方不能转包工程,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同时所发生的工程款甲方有权拒付。
①质量要求:乙方必须按施工规范、图纸设计、答疑文件、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精心组织施工,按照甲方现场工程技术人员的技术交底进行操作。乙方要建立自查自检与工序交接制度,严把质量关,质量必须到合格,争取优良。如果因乙方施工人员操作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质量或工期造成甲方、监理、业主严重不满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____日内无条件退场,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损失费用,乙方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②安全要求:甲方、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乙方进场时协助甲方做好进场前安全教育。进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对于高空作业,必须严加防范,系好安全带。室外高空作业操作前首先检查脚手架是否安全,是否牢固等。如发现不安全因素,乙方应及时排除,直至消除安全隐患,符合安全操作规范后方可施工。在专人动用简单机械电锯、电刨、砂轮机时,要注意用电设施的接线是否正确、安全,电线是否损坏、老化、开裂、裸露等。使用时要正确操作,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在模板支拆进程中,注意自身及他人安全,防止模板、卡具、扣件及穿墙螺栓等材料坠落伤人。如果乙方人员在施工操作中,不按安全规范进行施工,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若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协助。
③进度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议定的进度计划进行组织施工,若工程达不到要求,是乙方的原因,乙方承担责任,每拖延一天甲方按____元/天对乙方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责令其及时退场,并由乙方承担甲方损失;甲方的原因,甲方承担责任。
④工完场清与文明施工要求:乙方应有计划、有秩序的组织施工,做到工完场清料清。任何一道工序施工完毕,多余的材料必须清理干净,分类堆放。施工现场要做到随手清,要把所有的材料堆放在指定的地方。对于不使用的材料应及时退还甲方,以免造成材料积压、浪费等现象。
⑤施工中发现的安全、技术质量等问题要及时向甲方汇报,加强双方的工作联系,解决现场的问题隐患,对质量、安全方面的隐患,不准自行盲目处理。
⑥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地方法规及国家法律。
⑦做好工程过程验收申报工作,要以积极热情的态度接受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监督、检查。配合施工中的各项检查工作,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三)材料管理
1.甲方的材料管理应该是过程控制,对于当时发生的问题必须当时解决或处理,以真正达到合理使用材料节约成本的目的。乙方必须在施工过程中及时的配合甲方的管理。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限额领料制度,对于超限额材料部分按市场价由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丢失责任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材料量以乙方签字的出料单为依据。
3.乙方若发现其它偷窃材料和破坏工具、设施、设备的行为,应立即向甲方反映并协助甲方处理。
4.因材料的问题而发生的甲方对乙方的扣款调拨,必须由乙方的现场总负责人签字方才有效。
四、结算及付款办法:
1.按实际施工工程量计算。
2.承包单价:砖砌地沟单价____元/米;砼电缆沟单价为____元/米;检查井单价为____元/座;人孔井单价为____元/座;挖土单价为____元/m3;____灰土回填单价为____元/m3;素土回填单价为____元/m3;余方弃置单价为____元/m3;承包总价(暂估):________元(¥________)。
3.零星借用工综合单价____元/工日(人民币),若发现乙方虚报零工,将处以____倍以上罚款。
4.承包范围以外的工程量变更参考市场价结算。
5.该合同单价包含管理费、利润、税金及其他费用。
6.工程款的支付:
1)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执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付款相应条款,如业主在乙方承包范围竣工时未支付甲方工程款,甲方应适当支付乙方已竣工工程量的部分工程款。
2)进度款按月进度支付完成量(经监理单位、总包方验收合格的工程量)____%的进度款,支付时间为次月建设单位付款后____个工作日内(扣除当月罚款单、扣款单)。
3)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0%,剩余款项结算后付至结算总价的____%,____%质保金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____个月内一次付清(扣除甲方维修费用)。
五、验收标准:
1.双方约定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2.工程质量按照最新颁布的验收规范进行验收。
六、合同说明及奖罚办法:
1.若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是乙方原因造成,乙方负责一切损失,因甲方的材质及投入不到位甲方负责一切损失。
2.若乙方拖欠参加本工程项目施工的民工工资,以致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处以乙方拖欠工人工资的双倍欠款(工资)的罚款。
3.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在实际施工过程和执行合同的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有争议的问题,双方应本着公正、客观、平等、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七、其它约定
1.合同是双方最高法律文件,任何一方的言行都不能超越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另一方都有追究的权利。
2.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甲方对乙方罚款或乙方向甲方提出索赔等问题,不能超过合同的范围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的原则办理有关处罚或签证的手续。
3.“罚款”是一种迫不得已的管理手段,而不是目的,对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违反合同的事,甲方应先签发工作联系单或整改通知提出整改,若乙方不能按时有效的整改,甲方可以对乙方给予适当的处罚。处罚必须遵守及时性、公开性、公正性三原则。及时性要求当时发生的问题立即(或二日内)做出书面处理,;公开性是要求罚款要公布以起到教育的目的;公正性是指罚款不能违反合同和违背国空有关政策、法规的准则。
4.为保证质量、加快进度,必须保证工序的按时、顺利交接,要求甲方的管理人员必须过程控制、跟踪检查、及时验收,同时甲方应保证工程监理人员的验收应不分昼夜的随工序跟进,不要出现“检查滞后”和“验收滞后”的现象。
5.甲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对乙方进行管理时必须文明管理,双方都应做到文明行为、文明用语、互相尊重。
6.甲方有事需要乙方协助的,乙方应力所能及协助。
7.文明施工:如乙方能及时将甲方场容、场貌及各项要求都达标了,给甲方带来经济效益社会名誉,应给乙方相应的经济补贴。
8.文明施工的道路硬化等工作由乙方负责完成,劳务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对甲方的材料应合理使用,不得浪费。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发布的材料管理规定及处罚与合同是有同等约束力。
10.对于符合事实的罚款单,乙方不得拒签。
11.乙方应办理好相关的劳务手续,凡涉及劳动部门的证件,费用乙方应自理。
八、暂按此合同承包范围,若乙方不能达到甲方质量、进度要求,甲方有权调整乙方承包范围。
九、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本合同,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意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另有约定除外),否则违约方承担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工结算付款完毕后自行失效。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友好协商。
甲方(盖章):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
甲方法人代表________ 乙方法人代表________
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 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
乙方开户行: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专业分包合同篇七
甲方(分包方):乙方(承包方):
为了明确双方责任,密切配合,共同完成施工任务,依据有关规定和工程具体情况,经过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范围:
全部操作工序。
内容包括:定位放线、材料检测、材料复试、施工、技术资料整理归档、水电费、税收、管理费、协调地方关系费等。交工时应提交完整技术资料四套。所有试验均由乙方负责(具体试桩数量以不小于图纸说明为准),所发生的试验费全部由乙方负责。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桩基工程验收合格
三、承包价格及结算方式:
1、承包价格: m,此价款为含税价款。工程量为,合同价款为 153888元。
2、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的合同方式,除图纸发生变更,工程量不再调整。合同单价中包括承包范围之内的全部费用,综合单价一次性包死不做调整,合同单价综合考虑了桩长及各类地质情况等因素,无论实际施工中遇到岩石、各类土质、砂石或者地下水,均执行此单价。结算时合同综合单价固定不变,无论发生何种情况均不予调整,人工、材料、机
3、本合同价款中所包含的内容:承包范围内所需要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二次搬运费、机具工具费、劳保费(含安全帽)、施工生活水电费、机械进出场安拆费、技术措施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应计取的全部费用。(桩基础施工全过程,直至检测合格交与发包方所需全部费用);不可避免的工程技术间歇窝工费用;文明安全施工现场清理、材料分类码放及挂牌标示等管理费用;国家性重大会议和活动、自然气候与不可抗力、学生高考期间限制造成停工窝工的费用;必要的开会学习教育费用;正常情况下的停水、停电而发生的停工窝工的费用;机械操作、测量放线;雨季施工、地下水位高等因素的降效费用;工人吃、住、行的费用(承包方的临设由承包方自行解决);因承包方责任造成的人员伤亡及因此而发生的费用;施工中的技术措施费;施工现场目前状态下的各种情况及不可预见因素;综合单价也包含承包方预期的管理费及利润,以及支付工程款需提供正规发票所需支付的税费;承包方的施工垃圾及生活垃圾由承包方自行清理并外运,费用含在合同单价内。
4、工程量结算方式:按图纸设计有效桩长+0.5m空桩计算,本工程单根桩长为10.5m,共229根桩,总长2404.5m,除发生设计变更,工程量不再调整。
四、质量、工期、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质量:确保所承担的分项工程合格率100%。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达不到相关规范要求的,由承包人返工维修,到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为止,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2、工期:实际开工日期以第一天桩基进入工地为准,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必须在 10 天以内完工。
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承包方从进场施工至完工验收期间,所有人员设备安全由承包方自行负责;现场材料、机械、物料堆放整洁、有序。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文明安全施工达不到发包人要求时,按现场文明施工条例进行违约处理。
五、施工管理:
1、在施工前,乙方认真熟悉图纸及施工规程,明确施工程序、技术要求、质量标准等。
2、乙方提前编制方案,报建设单位审核。在乙方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组织建设、监理单位检查验收,乙方确保一次验收。
六、付款方式:
1、乙方进场施工完毕待试验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60%,乙方交付甲方全套竣工资料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20%,剩余20%待主体验收合格后支付给乙方。
七、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确认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专业分包合同篇八
甲方:
乙方:
为确保程质量、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按期完成施工任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自愿互利、权益平等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 工程名称:咸宁市环境监控中心
(二) 工程地点:
(三) 工程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第二条 工程承包内容和范围
(一) 外脚手架:工作范围包括外墙脚手架、上料平台、安全通道、周边防护栏杆、剪力撑密目网、及安全网的提供及挂设。钢管的油漆和搬运,脚手架拆除后的堆放、扣件回仓。
(二) 内脚手架:工作范围包括只需材料及时供应。
第三条 单价及结算方式
1、 按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外脚手架00以下按地下室外墙面计算。单价:20元/㎡,00以上按建筑面积计算。内脚手架按每层建筑面积计算。外架:26元/㎡,内架:27元/㎡。
2、 付款方式:外脚手架:全部搭设搭设完毕付总价的80%,中途付30%,余款待拆完脚手架三个月内付清。(经各质监部门的验收签署书面交接手续完善)否则甲方付款时间相应顺延。内脚手架:每搭设完毕一层,待上层砼浇捣完毕后,付该层总价的80%,余此类推,余款待主体验收后,三个月内付清。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按照工程的进展需要,安排调度乙方施工;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过程进行相应的检查监督;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相关条款对乙方的违规、违纪行为予以处罚。
2、 甲方有义务维护好施工现场秩序,做好施工前期的准备工作和基础平整工作;有义务为乙方提供所需图纸资料;有义务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约如期支付工程进度款。
2、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调配。接受甲方检查监督,严格按照施工图的要求和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及技术交底认真组织精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若因乙方原因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3、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工程进展情况及工期要求完成作业量,若因乙方原因而影响到甲方工程无法进展的,由乙方每天补偿甲方人民币1000元直至影响消除。
第六条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处罚措施:
1、 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发现一人违规,罚款500元。
2、 严禁酒后作业,工作期间严禁穿拖鞋、易滑鞋、严禁赤脚作业,违者没人每次罚款1000元。
3、 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经甲方管理人员许可,不准带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4、 雨天及大风五级以上天气严禁高空作业。
5、 脚手架拆卸时,要设警戒区, 有专人指挥,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6、 严禁聚众闹事等现象发生,工地中发生任何事情必须及时向甲方项目负责人汇报,共同协商,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扩大。若出现斗殴行为,罚乙方20xx元。乙方所有罚款均在当期工程结算时扣除。
第七条 其它约定
1、 施工期间乙方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全天在施工现场,以便双方接洽沟通。
2、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没有完成合同工作量中途退场者,无论有理由,已完成部分均按合同单价的20%予以结算,其余部分作为甲方再联系施工队伍的延期、怠工补偿。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 本合同工期为10个月,春节期间1个月不计工期,具体开工时 间及竣工日期由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并互做签证。若竣工期提前,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提前拆除脚手架,其工程价款不变;若工期延后,甲方按月每平方米补偿乙方1.5元。
4、 一切与脚手架有关的事务全部由乙方自行制作、安装和预埋,甲 方应予以配合。
5、 乙方应切实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购买好全部施工人员的人身保险,并在施工期间由甲方提供施工人员的人身保险证明。因乙方施工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其后果均由乙方自负。
6、 乙方在拆除脚手架过程中,甲方吊机等设备必须为乙方提供便利,但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
第八条 地方上强装、强卸由甲方负责。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工程完工结算后终止。
第十条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专业分包合同篇九
承包人(全称):______
分包人(全称):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_______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 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
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___ 元,
小写:____ 元。
三、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___年___ 月___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___年___月___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___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______________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 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 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 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 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
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后生效。
承包人:分包人: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专业分包合同篇十
承包单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分包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_____________工程的所有项目的施工任务交由乙方完成,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建设工程概况
1、总体工程名称:
2、分包工程名称:
3、工程地点:
4、分包工程范围:
5、承包形式:
6、工程期限:
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计划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合同总工期为_____日。
7、 质量标准:
(1)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规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等级。
(2)标准规范: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本合同条款符合总承包合同的要求
第三条、双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1)负责协助乙方对项目的施工组织与管理工作;
(2)对乙方承担施工任务的质量、安全、进度情况的监督、检查;
(3)督促乙方确保主合同责任的全面履行;
(4)制订生产、技术、质量、安全、材料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和责任制,有权要求乙
方按有关规定执行;
(5)制定施工进度总计划,并负责安排乙方实施;
(6)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图套,并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7)负责本工程的全面技术管理,批准施工技术方案,解决图纸和施工中的技术问题,检查监督乙方施工中的技术工作,认定合格后在有关技术资料中签认;
(8)负责本工程的全面质量安全管理,批准有关质量安全措施及方案,检查监督乙方施工中的质量安全工作;
(9)按设计图纸、工程变更洽商单、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对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返工、整改,乙方不得有异议;
(10)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对工程的进度进行检查落实,有权对进度进行调整,乙方不得有异议。
(11)甲方要及时派驻合格的工地代表,施工期间如要更换代表,应提前通知乙方,并保证更换的代表是具有相应资质的。
(12)承包人应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发包人已经办理的保险视为承包人办理的保险。
2、乙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全面了解总(分)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2)对本合同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图套、验收规范等施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制度,保证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自行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项罚款;
(3)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
(4)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按时提交每月的施工计划,有阶段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期计划以及相关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5)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和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6)按时提交有关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7)乙方须保证甲方交付后的工地条件良好,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同时做好工地周边建筑群、地下管线和已完工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
(8)乙方必须为进入本工地的所有职工办理意外伤害等各类保险,其费用自理。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按相关规定办理。
(9)乙方要及时派驻合格的工地代表,施工期间如要更换代表,不得擅自更换,应提前通知甲方,并保证更换的代表是具有相应资质的。
(10)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第四条、承包价款的确定、支付与结算
1、本工程价款按下列两种方式确定:( )
(1)本工程为招标工程,合同价款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本合同及本工程所形成的一切税金,由乙方自行负责;在建设单位要求的情况下,可由甲方代扣代缴)。此价作为拨付承包款项、材料、设备、工程备料款的依据,除甲方同意工程量增减或设计变更外,结算时不再进行调整。
(2)本工程为非招标工程,在全部工程的施工图预算未审定前,合同价款(暂估价)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本合同及本工程所形成的一切税金,由乙方自行负责;在建设单位要求的情况下,可由甲方代扣代缴)。此价作为拨付承包款项、材料、设备、工程备料款的依据,但不作为结算的依据。结算价款以甲方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为准。
2、价格调整的因素
(1)工程遇到下列情况乙方应在________日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________天内不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招标工程甲方或建设单位同意工程量增减或设计变更。
第五条、工程质量与检查验收
1、乙方按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评定标准、设计变更洽商单等组织施工,经建设单位及监理检验,达到交工验收条件为准;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交底记录和甲方要求组织施工。未经甲方有关人员的书面通知,不得自行变更施工工序、质量标准、设计要求或自行进行材料代换。
3、工程质量按建设单位方规定要求合格率100%
4、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应无偿返修至合格,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费用从承包费用中扣除,因甲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由于甲方供应材料质量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损失,整改费用由甲方支付。
6、由于甲方供应材料迟误致使其他施工单位施工工序提前施工,而造成乙方施工经济损失由甲方负担经济责任。
第六条、材料、机械设备供应与管理
1、本承包工程所需全部材料、成品、构配件等由甲方供应管理,乙方按甲方制定的有关材料发放及使用管理规定进行领取、使用,不得浪费。因乙方原因造成浪费,甲方有权对浪费所造成的损失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到现场材料按甲方指定位置堆放,日用日清,保持现场的整洁。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剩余的材料应即时退库,丢失剩余材料按丢失材料原值从承包者承包款中扣除。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剩余的废材料应即时运到甲方指定位置堆放,丢失使用剩余的废材料按原值从承包者承包款中扣除。
5、乙方领用材料必须与使用材料、剩余材料及废材料相符,出现材料不符情况,按材料丢失处理。
第七条、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甲方对乙方承担的本协议工程应进行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
2、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甲方发布的安全操作规程,因乙方违章作业或违反有关规定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应配合土建施工单位实施施工作业场地的维护和清洁工作。
4、乙方所有特殊工种工人具备相应的资质,不得安排无资质人员从事非本专业工作。
第八条、工期延误
1、因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非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不可抗力事件结束_____小时内,双方就损失情况和工期延期进行协商,形成书面协议。
2、因建设单位或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设计、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未按约定支付工程备料款、工程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等建设单位或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3、因建设单位提出变更计划或设计、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未提供施工现场水、电源、道路接通条件,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等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于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窝工,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准备相应索赔资料向建设单位索赔,索赔费用分配双方另行协商。
4、一周内非甲、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_____小时。
5、分包人不能按分包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因上述四款造成工期延误的,分包人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保密
1、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所获得的图纸资料及在施工过程中所取得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工作成果属甲方所有,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以任何方式泄露。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把与合同有关的资料给出版社和新闻机构发表或学术引用,或者使用本合同任何部分进行促销和做广告宣传。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应用本工程图纸资料。
4、对于乙方使用的新技术和新方法,甲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5、本合同的保密条款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保密资料依法定途径公开前,同样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工程转包与再分包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所涉及的全部工程项目或劳务作业转包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
第十一条、合同的担保
1、__________自愿为乙方履行本合同所有义务(包括违约金、罚款)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本合同被解除或提前终止或无效,________仍应依担保约定继续承担担保或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责任。
2、保证人_______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包括乙方因本合同及乙方承包的每一个工程项下的与履行施工合同有关的一切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拖欠的税款;拖欠的人工工资;拖欠的材料∕设备款;拖欠的施工机械∕模板、钢管租赁费;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及赔偿金;工期违约的违约金及赔偿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及赔偿金;工伤赔偿金等)、甲方为乙方垫付的款项、违约责任及甲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等)。
3、_________保证期间自签订本合同起至乙方承包的工程全部竣工、保修金收清后满两年时止(质量安全终身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没按设计规范要求施工,监理下发整改通知达三次的;
(2)延期十天没有进场施工,或拖延工期达施工进度计划同期期限_____%的;
(3)发生重大工伤事故,或发生工伤事故后不及时处理影响工程进度或受害人向甲方主张权利的;
(4)拖欠材料、人工费用不及时处理,致使相关人员向甲方主张权利的。
2、甲方没有按合同要求拨付工程款达应拨付工程款数额______%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应在甲方解除合同_______日内清场,每逾期一天,乙方自愿按总工程价款的_______%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履行有瑕疵的,都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产生纠纷,则各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可以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或者和解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乙方因本工程需要,以甲方名义对外提起诉讼的,甲方应予协助,相关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保全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3、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三条、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住所:
代表人:
联系方式: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盖章):
住所:
代表人:
联系方式: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专业分包合同篇十一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
分包人:(全称)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元(人民币)
(小写)¥:________元(人民币)
三、工期
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________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后生效。
承包人:____________(公章) 分包人:_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合同员: _____(签字、盖章) 合同员: _____(签字、盖章)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承包人与分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7 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
1.8 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 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 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2 总包合同条款: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合同通用条款,以及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专用条款。
1.13 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4 工程建设标准:指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经承包人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1.15 图纸: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总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6 报价书:指由分包人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报价。在承包人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分包人时,该报价书应与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一致。
1.17 中标通知书:指由承包人发出的确定分包人中标的通知。
1.18 开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 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 合同价款:指承包人与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21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项的情况,经承包人确认后,按双方约定的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22 施工场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承包人在现场总平面图中具体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3 书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4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内容,所应承担的责任。
1.25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6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7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息日或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投标函及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8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 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与总包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相同。
3.2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应与总包合同中规定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3 适用工程建设标准
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名称;本合同专用条款没有具体约定的,应使用总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工程建设标准。
本合同中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应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分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承包人确认后执行。
4 图纸
4.1 承包人应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分包人提供图纸。分包人需要增加约定以外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如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对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的,分包人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
4.2 如分包工程的图纸不能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并且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分包人应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在原分包工程图纸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的深化设计须经过承包人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应由承包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应对自行设计的图纸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
关于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范围及发生的费用,双方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3 承包人提供的图纸不能满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时,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 总包合同
5.1 分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
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阅。当分包人要求时,承包人应向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
5.2 分包人对有关分包工程的责任
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分包人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的情况发生。
5.3 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
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 指令和决定
6.1 承包人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执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分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6.2 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7 项目经理
7.1 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7.2 项目经理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书及撤回通知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
7.3 承包人所发出的指令、通知,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分包人,分包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项目经理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项目经理在48小时后未予书面确认的,分包人应于承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项目经理在分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7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分包人要求已被确认。分包人认为承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紧急情况下,项目经理可发出要求分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异议也应执行。如承包人发出错误的指令,并给分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则承包人应给予分包人相应的补偿,但因分包人违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损失除外。
7.4 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分包人应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误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因延误造成的损失。
7.5 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 分包项目经理
8.1 分包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8.2 分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分包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后生效。
8.3 分包项目经理按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分包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项目经理取得联系时,分包项目经理应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项目经理送交报告。责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8.4 分包人如需更换分包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5 承包人可与分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分包项目经理
9 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据总包合同由发包人办理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提供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4)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6)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9.2 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分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分包人的相应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0 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人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分包合同有约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审阅分包合同和(或)总包合同时,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承包人。
(2)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报承包人确认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批准,分包人方可执行。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分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分包人应允许承包人、发包人、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分包人应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费予以修复;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8)分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0.2 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
11 总包合同解除
11.1 如在分包人没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解除,则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撤离现场。
11.2 因本合同第11.1款原因终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程价款、分包人员工的遣散费、二次搬运费等补偿。如本合同第11.1款约定的总包合同终止是因为分包人的严重违约,则只能得到已完工程价款补偿。
11.3 在本合同第1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况下,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为分包工程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应全部移交给承包人,由承包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价格支付给分包人。
12 转包与再分包
12.1 除12.2款规定的情况外,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如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12.2 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可以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12.3 分包人应对再分包的劳务作业的质量等相关事宜进行督促和检查,并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三、工期
13 开工与延期开工
13.1 分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分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承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3.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项目经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迟开工日期。承包人赔偿分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4 工期延误
14.1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误,经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从工程师处获得与分包合同相关的竣工时间延长;
(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
(3)承包人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项目经理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或所发出的指令错误,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的原因;
(7)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或项目经理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4.2 分包人应在14.1款约定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报告。承包人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5 暂停施工
15.1 发包人或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承包人向分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分包人停工和复工程序以及暂停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16 工程竣工
16.1 分包人应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6.2 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6.3 提前竣工程序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四、质量与安全
17 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 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方法或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2 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
17.3 分包工程的检查、验收及工程试车等,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应承担的义务,但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承担的总包质量管理的责任。
17.4 分包人应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师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18 安全施工
18.1 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18.2 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包人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承包人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3 发生安全事故,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处理。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 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工程报价书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
19.2 分包工程合同价款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应与总包合同约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价格。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19.3 可调价格计价方式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19.4 分包人应当在19.3款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后10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19.5 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20 工程量的确认
20.1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承包人接到报告后7天内自行按设计图纸计量或报经工程师计量。承包人在自行计量或由工程师计量前24小时应通知分包人,分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承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0.2 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或因工程师的原因未计量的,从第8天起,分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0.3 分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或其所提交的报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计量。
20.4 对分包人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计量。
21 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0天内,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承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1.3 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索赔的价款或费用以及其他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1.4 承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21.5 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六、工程变更
22 工程变更
22.1 分包人应根据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对分包工程进行变更:
(1)工程师根据总包合同作出的变更指令。该变更指令由工程师作出并经承包人确认后通知分包人;
(2)除上述(1)项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变更指令。
22.2 分包人不执行从发包人或工程师处直接收到的未经承包人确认的有关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通知项目经理并向项目经理提供一份该直接指令的复印件。项目经理应在24小时内提出关于对该指令的处理意见。
22.3 分包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应按照总包合同的相应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1天内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经承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22.4 分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1天内不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22.5 承包人在收到变更分包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7天内予以确认,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予确认时,视为该报告已被确认。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 竣工验收
23.1 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交日期和份数。
23.2 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人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3日内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进行验收。根据总包合同无需由发包人验收的部分,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验收程序自行验收。发包人未能按照总包合同及时组织验收的,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验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组织验收,并视为分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
23.3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23.4 分包工程竣工日期为分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要修复的,为提供修复后竣工报告之日。
24 竣工结算及移交
24.1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分包人向承包人递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4.2 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递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承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7天内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之日起7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承包人。
24.3 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 质量保修
25.1 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
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具体保修责任按照分包人与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签订的质量保修书执行。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 违约
26.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承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分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2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提到的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提到的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分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3 分包人违反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后果
如分包人有违反分包合同的行为,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因此违约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及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将负责的任何赔偿费,在此情况下,承包人可从本应支付分包人的任何价款中扣除此笔经济损失及赔偿费,并且不排除采用其它补救方法的可能。
27 索赔
27.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7.2 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分包人可按总包合同约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赔。
27.3 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况,分包人可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通过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赔报告后21天内给予分包人明确的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索赔成功后,承包人应将相应部分转交分包人。
分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的规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赔报告,以保证承包人可以及时向发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在35天内未能对分包人的索赔报告给予答复,视为分包人的索赔报告已经得到批准。
27.4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向工程师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要求分包人协助时,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相关通知或其它资料以及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记录,以便承包人能遵守总包合同有关索赔的约定。
分包人未予积极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则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约定应支付给分包人的金额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索赔款项中适当比例的部分。
28 争议
28.1 承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8.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29 保障
29.1 除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外,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1)人员的伤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29.2 承包人应保障分包人免于承担与下列事宜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
(1)按分包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分包合同以及保修过程当中所导致的无法避免的对财产的损害;
(2)由于发包人、承包人或其它分包商的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损害,或与此相关的索赔、诉讼等。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30 保险
30.1 承包人应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发包人已经办理的保险视为承包人办理的保险。
30.2 鼓励分包人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0.3 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0.4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 担保
31.1 如分包合同要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时,承包人应与分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2 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时,分包人应与承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3 分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不应超过总包合同中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的额度。
十、其他
32 材料设备供应
32.1 有关材料设备供应的数量、程序及责任均按总包合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有关约定履行。
32.2 总包合同约定就分包工程部分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视为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32.3 除32.2款外的材料设备应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承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33 文物
33.1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将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以内需要保护的文物或古树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应认真保护,需要采取保护措施时,由承包人承担所需费用。
33.2 分包人在其施工场地内发现文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并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承包人。
34 不可抗力
34.1 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围以及事件处理同总包合同相应条款。
34.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的,分包人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
34.3 分包人承担自身的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34.4 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5 分包合同解除
35.1 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5.2 发生本合同通用条款21.5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28天,承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3 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转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35.5 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处理均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35.6 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36 合同生效与终止
36.1 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36.2 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6.3 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承包人分包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7 合同份数
37.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37.2 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8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____________
3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 除总包合同文件规定的语言文字外,本合同还使用语言文字。
3.2 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_______________
3.3 本分包工程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以上工程建设标准以外,总包合同中约定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均适用于本分包工程。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的内容和时间年月日;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相应的施工工艺的时间年月日。
4 图纸
4.1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年月日;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套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委托范围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
4.3 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的责任和费用承担:____________
4.4 关于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7 项目经理
姓名:职称:(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8 分包项目经理
姓名:职称:(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9 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2)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会审图纸的时间:年月日;
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的时间:年月日。
(3)承包人为本分包工程的实施提供的机械设备和(或)其他设施(如有时),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
10 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2)需完成的设计内容和提交时间:
(3)分包人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天内向项目经理提交分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年、季度、月度、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时间为:
承包人批准工程进度计划的时间:年月日。
(4)向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年月日;
承包人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年月日。
(7)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
(8)双方约定分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
三、工期
14 工期延误
14.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___________
四、质量与安全
17 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 双方关于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 合同价款及其调整
19.2 本合同价款采用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的,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____________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为:____________
(2)采用可调价格的,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____________
(3)采用成本加酬金的,有关成本加酬金的约定为:____________
19.3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______________
20 工程量确认
20.1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____________
21 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 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______________
扣回时间和比例:____________
21.2 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
21.6 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时间和数额:
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时间和数额:____________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使用要求和调整方式约定如下:____________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 竣工验收
23.1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日期:年月日。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份数份。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 违约
26.1 本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
(3)双方约定的承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
26.2 本合同关于分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
(5)双方约定的分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8 争议
28.1 双方约定,在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30 保险
30.1 承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____________
30.2 分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____________
31 担保
31.1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担保方式:______________
担保额度:______________
31.2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______________
担保额度:______________
十、其他
32 材料设备供应
32.3 由分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37 合同份数
37.2 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份,其中:一份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留存,承包人份,分包人份。
38 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业分包合同篇十二
发包方: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集体所有的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_________乡______村面积_________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农业科技园艺开发、推广、培训、服务及农业种植和养殖。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处置
该地上有一口深水井,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无偿使用并加以维护;待合同期满或解除时,按使用的实际状况与所承包的土地一并归还甲方。
五、 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包金。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水、电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自来水,并给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包合同的内容。
3.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包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额的20% 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附:土地平面图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
承包方:(签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
专业分包合同篇十三
承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质量:
4、工程技术条件:(
第二条 分包范围和内容
2#氧化铝贮运新鲜仓钢漏斗的制作和安装。
分包价格:人工费2600元人民币/吨 ,钢漏斗的重量应按设计图纸核算(仓内安装钢漏斗,价格另议)
第三条 施工工期
在天气无影响的条件下,尽快施工,满足业主节点要求。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待2#氧化铝贮运钢漏斗制作完成甲方应支付乙方工程款的 50%;
2、工程制作安装完毕后三天,甲方应通知项目部、由项目部组织业主、监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将剩余50%的工程款一次性给予乙方。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和进行结算。
2、协调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与其他班组、项目管理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3、提供现场临时用水、用电接入点。
4、根据现场施工进度和总工期的要求合理安排施工工作面,进行乙方的进度,质量,安全等工程管理。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出具书面委托,指派 刘忠奇 为本工程的负责人,代表乙方全面负责本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
2、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要求进行施工。
3、严格执行合同和施工图纸中对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的要求,调配甲方要求的相应材料及工人数量,服从施工人员的安排,按规范进行施工。
4、加强对工人的管理,教育工人遵纪守法。加强安全、防火、防盗意识。
6、必须严格按施工图设计和说明文件和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施工。接受甲方、业主、监理现场代表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对提出的问题及时纠正。因安装等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质量、安装事故,由乙方负责,返工费用自理。
7、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劳动保护、治安管理条例等规定,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并对施工的可靠性、安全性负责。
8、对所有进场材料的保管及未验收的成品保护负责。
9、乙方负责自工程验收之日起因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而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免费保修。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受到项目部、业主、监理 及国家相关部门处罚,由乙方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
2、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
3、乙方安装完毕三天后,验收未合格,乙方有责任负责整改,直到验收合格。
4、由于乙方的原因,使工程进度延后,乙方应承担业主、监理及项目部对一切经济处罚和经济损失。
5、由于甲方的原因,使工程进度延后,甲方应承担业主、监理及项目部对一切经济处罚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 附则
1、若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与乙方办理相关结算手续,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结清财务帐款后失效。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第七条 其他补充事宜
甲方应派专人进行现场协调,所有的问题应当当场解决,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上报,甲方审批并经项目部确认签单。
由于钢结构制作非本单位制作,因此,乙方要将钢构件进行转运时应提前通知甲方和项目部,项目部应通知监理等人一起核对材料转运的型号及数量。
承包人: 分包人:
法定代表人(签章) :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电 话:
日 期:
电 话: 日 期:
专业分包合同篇十四
承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质量:
4、工程技术条件:(详见图纸及规范要求)。
第二条 分包范围和内容
图纸设计及图纸范围内的钢结构制作、安装的全部工作。
上述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具体工作:材料供应、运输、下料、制作、焊接、上下车、转运、油漆、吊装、安装、配合验收及原建筑物成品保护(小区道路、绿化、货运电梯、楼梯及施工通道)等。制作、运输及安装一切的人工、材料、机具、施工安全等均由乙方负责。
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施工设计图纸。
第三条 施工工期
总工期为 天。
第四条 结算方式
1、本工程实行固定综合单价乘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的结算方式,此综合单价包括分包范围内工程的主材、辅材料,构件制作、运输、临时设施费用、检测费、人工费、机械费、工程安装费、原建筑物成品保护费、管理费和利润等。
2、按照业主审定后的设计图纸施工、验收。
3、合同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预算钢结构工程量为:9吨左右,综合单价为: 元/吨。如有增减按此单价进行调整,竣工后按现场实际完成的收方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结算,材料损耗及辅材均含在综合单价内。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双方签订合同后三日内日,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 元(大写: 元整)。
2、工程完工后,经业主、甲、乙叁方共同验收合格,余款在验收合格(扣除质量保修金后)一周日内付清。甲方扣除合同总价的5%(无息)作为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期为一年,保修期到后一周内付清质量保修金。
3、所有工程款项现金支付,乙方提供相应建安税票。
第六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和进行结算。
2、协调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与业主等方面的关系。
3、提供现场临时用水、用电接入点。
4、根据现场施工进度和总工期的要求合理安排施工工作面,进行乙方的进度,质量,安全等工程管理。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出具书面委托,指派 为本工程的负责人,代表乙方全面负责本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
2、乙方对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安装质量和其所提供的材料、制作的构件质量负责,并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提供产品合格证、材质证明书及检测报告,并承担相应费用,并做好自检工作。
3、必须严格按施工图设计和说明文件和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施工。接受甲方、业主、监理现场代表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对提出的问题及时纠正。因制作安装等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质量、安装事故,由乙方负责,返工费用自理。
4、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劳动保护、治安管理条例、小区物业管理等规定,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不影响小区其他业主的正常工作、生活,并对施工的可靠性、安全性负责。
5、对所有进场材料的保管及未验收的成品保护负责。
6、工程竣工验收后,清理现场(包括生产,生活的材料和临时设施)。三日内全部退出现场。
7、乙方负责自工程验收之日起因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而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免费保修。
8、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应当编制钢结构的相关竣工资料及协助甲方办理对内对外结算工作。
10、乙方施工人员的交通、食宿及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
11、现场小区的道路、绿化、货运电梯、施工通道等原有建筑物的成品保护由乙方负责,若有损坏,乙方负责赔偿或修复。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受到业主、监理 及国家相关部门处罚,由乙方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
2、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
第八条 附则
1、若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与乙方办理相关结算手续,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甲方支付预付款后生效,工程竣工结清财务帐款后失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承包人: 分包人:
法定代表人(签章) :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号: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号:
专业分包合同篇十五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方将 工程的施工用脚手架分包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
三、 分包范围: 施工脚手架搭拆。
四、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包分包内部组织管理。
第二条:工期要求
材料租赁期计90天,各施工段有效施工使用期按70天计,脚手架的工期包括搭设工期及拆除工期,具体分为两部分:
1、第一部分:东立面a轴、b轴及西、南、北立面部位的施工用双排脚手架,在现场具备搭设条件时7日内全部搭设完成,并达到验收合格满足甲方施工使用要求。
2、第二部分:东立面a轴外挑檐及a轴~b轴间,西、南、北面挑檐部位及室内各桁架主梁部位下的满堂脚手架,在钢结构主体基本交出工作面时12日内全部搭设完成,并达到验收合格满足甲方施工使用要求。
3、甲方分段施工完毕,乙方接到甲方拆除脚手架指令后根据拆除工程量大小在3-5天内全部拆除完毕,并将所有材料及时清理摆放整齐自行安排材料退场。
4、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工期将顺延。
第三条:承包内容
承包内容为包工包料钢管式脚手架搭设、拆除及第一次铺脚手板、外围设置安全平台、安全防护栏、防护网(立面密目网)及安全网(水平大眼网)安装、脚手架整改,以及搭设脚手架材料的租赁、看管、进退场等全部工作。
第四条:施工质量标准及要求
1、按照《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脚手架安装质量验收规范》中的要求进行搭设、验收,满足施工操作面要求,保证施工安全。
2、外墙钢管架的立杆距离为1500mm -1700mm,内外立杆距离为800mm,立杆面步距 为1800mm,每外立面900mm设有一道护身栏杆,内立杆与墙体距离为250mm—300mm,跟随着外架墙体的搭设,外立面搭设剪刀撑,每搭设完一立面步架必须挂上安全网,每隔一步架铺一道铁笆,架体搭设质量达到惠州市安检站验收合格为准。
第六条:合同价格
1、外墙脚手架、安全入口、安全通道、安全挡板、操作防护棚按实搭面积计算,外楼梯按三面计算,每平方米人民币叁拾壹(¥31.00)元整,面积暂定为7339平方米,以最后结算面积为准。
2、屋面三个采光顶满堂架,每立方米人民币贰拾捌(¥28.00)元整,体积暂定为17010立方米,以最后结算面积为准。以上合同价格中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费用:脚手架材料租赁费及购置费、材料损耗费、材料看管费、材料进退场的运输费及装卸车费,材料退场的调直费、上油费;现场搬运、二次搬运及垂直运输费;搭拆人工费、赶工费、节假日及夜间加班费、误工费;工机具费、食宿费、交通费、办证费、保险费、工伤医疗及赔偿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第七条:付款方式
工程款支付按乙方搭、拆完成工程量进度同比例支付,过程付款额度按以下阶段控制:
1、乙方第一批材料进场开始搭设后,甲方给乙方付款至合同金额10%。
2、乙方搭设完成总工程量的50%后,甲方给乙方付款至合同金额40%。
3、乙方全部搭设完工经验收合格后,甲方给乙方付款至合同金额70%。
4、甲方施工完毕,乙方拆除完毕并将所有材料全部退场后5日后,甲方给乙方付款至合同金额的90%。
5、甲乙双方结算完毕,乙方提供结算价款全额的合法发票后(若无法提供法票,按结算款的5.41%代扣代缴),甲方一次性支付完剩余款项。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现场搭设部位、搭设要求交底。
2、负责对乙方已完的合格工程量进行审核,按合同条件进行付款。
3、对乙方的施工安全、质量、进度实行全面监督、管理。
4、如乙方未按甲方使用要求或相关规范进行搭设施工,拒不整改,甲方有权撤换,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准将承包项目另行转包或肢解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承担一切责任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 负责按甲方的进度及质量、安全要求,按期保质完成全部施工任务。 负责施工现场清理工作,做到工完场清,材料摆放整齐。 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甲方或其他单位的已完工程或物品,如造成他方经济损失,乙方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 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每批工程款后5日内,必须对在此工程施工人员的工资全额支付,不得拖欠工人工资。在乙方申报下批工程款前,必须将上批发放工资的实名签收表报甲方备案,接受甲方的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否则,甲方停止支付工程款,责任由乙方自负。若乙方连续两次未执行此规定,甲方有权直接处理并将发放的工资从乙方工程款中双倍扣除。若乙方工人发生劳资纠纷时造成的一切责任及被劳动部门的处罚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4、 乙方的工地代表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离岗,否则,甲方从第二天起按每天300.00给予处罚。
5、 乙方每天应配备一至二名施工人员对脚手架、防护栏、安全网的日常维护、检查和检修工作,每天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工作,遇特殊情况应在收到甲方方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施工现场进行整改处理。
6、 负责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及安全教育,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否则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如有违反国家和当地法令、法规及出现安全事故等,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乙方负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7、 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各种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安排。
8、 乙方在施工期间须处处维护甲方的利益,配合项目部树立企业形象,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必须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罚款或终止合同。
9、 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上岗证(不少于5个),保证己方施工人员安全,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出现的各种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10、 非甲方原因造成脚手架倒塌、构件脱落等造成人员伤亡或工期延长,乙方负责全部的经济赔偿及工期耽误的罚金,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11、 乙方所承包施工内容一切操作均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条:违约责任
1、 合同双方中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造成的后果责任概由违约方承担及赔偿。
2、 合同签订后,凡无正当理由中途毁约者,违约方除承担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须向守约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罚金。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
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双方发生争议,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珠海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补充条款
乙方在签定合同时必须与甲方签订《廉政协议书》。
第十三条:其它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脚手架拆除退场完毕结清尾款后自行失效。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3、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专业分包合同篇十六
承包人(甲方):
分包人 (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在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和诚信的原则下,双方就嘉定区博泽项目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专业工程承包合同,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专业分包项目
1.1工程名称:嘉定区博泽项目厂房地面工程
1.2工程地点:嘉定区安亭
1.3工程内容:石子垫层、钢筋网绑扎、模板支护、混凝土浇筑、金钢砂抹光、养护、切缝、等施工图纸内所标明的全部内容。
1.4工程工期:30天,
1.4工程数量:数量约8000㎡,结算按实际发生计算。
1.5承包工程范围:石子垫层、钢筋网绑扎、模板支护、混凝土浇筑、金钢砂抹光、养护、切缝等工程。 (附工程内容清单)
二、分包方式
甲方将嘉定区博泽项目厂房地面工程全部分包给乙方,采用劳务分包方式,单价采用分项单价形式,包括人工费、运输费、机械费、损耗费、不可预见费用等所有内容。甲方应鼎力协助乙方为完成本分包工程内容所做的努力工作。
三、合同文件适用的标准和法律
3.1适用现行的国家法律、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以及发包方的规章制度。
3.2适用现行的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有关标准、规范。
3.3其它要求以及总包合同对本项目的要求。
四、甲方责任
4.1甲方指派蒋庆光 为现场项目经理,负责组建项目办公室,全面负责本单位工程的施工,协调现场工作。
4.2组织项目有关对乙方进入现场施工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4.3组织及负责对乙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4.4负责对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并按规定及时做好验收工作。
4.5协助解决乙方进场施工人员的住宿、就餐等问题,并及时对其卫生等方面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4.6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给乙方工程进度款。
五、乙方责任
5.1乙方具体负责合同的履行,精心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5.2对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施工项目向甲方负责,全面履行与甲方签订合同的全部内容,全部施工任务组织力量自行完成,严禁将合同承包范围内的施工项目转包或再分包,否则承担合同所赋予的全部责任
5.3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与业主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甲方有关部门的管理、检查和监督,与现场其它单位搞好协调配合。
5.4做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的保护工作,如有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各种罚款)。
5.5对所施工区域内的原材料进行及时整理,废料及时清理。始终保证施工现场物料堆放整齐、清洁。符合工程所在地有关文明施工的规定要求。
5.6合理安排施工进度计划,充分协调各工种之间紧密配合,严格执行施工规范、施工工艺、安全操作规程及防火规定。否则承担由乙方过失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7交工前保护好工程成品或半成品,把现场清理干净,做好验收准备工作,为验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参加办理隐蔽验收、中间验收、交工验收。
六、工程价款
6.1工程总价款:暂定¥元( ),工程量以现场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
6.2工程款的支付: 按截止每月十五日前完成的工程量进行验工计价。在本合同工程项目全部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后支付95%。办理竣工结算并交齐竣工档案资料后再支付5%款项。
七、工程期限
执行甲方与业主(总包方)签订的工程合同及协议规定,乙方施工进度应符合甲方的工期和工程进度计划要求,当乙方施工实际进度与甲方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保证按时完工。如补救无效,乙方达不到甲方计划要求,视乙方无按时完工的能力,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在接到通知5天内撤离现场,并相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八、延期动工
执行甲方与业主(总包方)签订的工程合同及协议规定
九、工期延误
执行甲方与业主(总包方)签订的工程合同及协议规定
十、工程质量
执行甲方与业主(总包方)签订的工程合同及协议规定
十一、工程验收
执行甲方与业主(总包方)签订的工程合同及协议规定
十二、安全施工
12.1安全目标: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杜绝重大机械和火灾事故。 12.2乙方应建立安全保证体系,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现场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班组设立兼职安全员,形成安全管理网络,制定安全施工责任制度,明确安全岗位职责,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守安全规范,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12.3乙方应按有关的规定,严格采取有效的产权保护措施,在本工程中如发生事故,应立即向甲方报告,重大安全事故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双方约定: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事故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包括各项罚款)由乙方承担。
十四、其它
14.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民工工资,否则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民工工资直接发放给民工。
14.2乙方的民工工资发放记录及时上报甲方,在甲方备案。并遵守工程所在地的有关规定。
十五、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文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副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专业分包合同篇十七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工程由 承建。根据该工程图纸设计及施工组织设计的相关要求,甲方将 分项工程发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一、工程名称:
二、承包范围及方式:
三、工期要求:
满足甲方施工进度总控制要求,乙方在此期限内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若乙方拖延工期则给予20xx元/天处罚;若因甲方原因延期,乙方顺延工期,注:(具体施工日历天数随土建方交验时间而定)。
四、质量要求
1、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及技术核定单的要求施工,要求施工一次性验收不渗不漏。若因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施工方承担。
2、执行标准:按行业标准执行。
4、此报价不提供税票
五、工程款支付
1、随甲方合同一起付款;
2、专业分包工程结束,项目经理应在15个工作中内完成与专业分包单位的终结结算,终结结算后方为有效并付至此款的97%给乙方;
3、3%的质保金于质保期满一周内无息支付给乙方。
六、工程计算:按图纸设计施工面积计算。(注:附加层不计算面积。)
1、在保修期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渗漏,由乙方负责维修;
2、非乙方原因,(如防水层上安装、打洞、接管、基础下沉开裂等)造成的渗漏,如需乙方维修,工程费由甲方负责;
3、保修期: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七、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乙方提供防水施工所需的图纸和施工部位;
2、提供符合防水施工质量要求的防水工作基面,保证防水操作面干燥,进场施工前,甲、乙双方办理工序交接手续;
3、提供必要的材料堆放场所和工人住宿;
4、参与并配合乙方对半成品、成品的保护,尽量不安排工种交叉作业;
5、在施工过程中给予有效的配合;
6、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
7、对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进行验收;
8、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对本工程进行验收;
9、对乙方的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对乙方违反安全规定或发现重大的安全隐患行为有权要求整改;
10、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督促检查,并根据项目有关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八、承包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通进场施工,在满足防水施工条件下,乙方的材料、人员在两日内必须到场。乙方常驻工地负责人: ,联系电话: 。
2、进入甲方工作区的人员应当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3、对施工人员应当进行施工前入场、安全、三级教育;
4、保证所提供的材料、设备和质量。向甲方提供的规格、数量、质量等相关证明;
5、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并及时整改;
6、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规范要求及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7、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
8、参与半成品和成品的保护,尽量不让其他相关工种损伤、破坏防水层。
九、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可以解除
1、双方协议解除;
2、因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十、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义务而耽误工期的,竣工日期应予以顺延,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将每天按总金额的1%给以乙方违约金并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规范及本合同要求的,应当无偿维修或返工;
(2)因乙方原因如未能如期交工的,乙方将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
十一、在本合同发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保修期满合同价款结清后自动失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专业分包合同篇十八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并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致共同遵守。
第一章合同概况
第一条合同双方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二条合作方式:甲方委托乙方以工程承包的方式实施建筑防水工程。
工程内容和范围:。
第二章定义
第三条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本合同中有关名词的定义按本章有关条款规定为准。
1、工程名称:
2、工程面积:
3、工程承包方式:
第三章工程期限
第四条本工程计划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完工,整个工期共计天。
第五条施工期内,因甲方变更,或停水、停电,或遇到阴雨天以及其它不可抗因素,工期相应延长。
第四章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在开工前按施工规范验收防水工程基层面的质量,并经乙方认可,同时甲方应清除施工现场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各类障碍物并解决施工材料、机具的存放和保管,并为乙方施工人员提供住宿和便利。
2、甲方应在开工前及时向乙方提供与防水工程有关的资料,便于乙方编制施工方案。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严格按照设计和有关施工规范或双方认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如不符要求而造成返工等损失,一切由乙方负责。
2、工程主要材料乙方运抵现场后,需经甲方验证,同时乙方应提供质量保书和产品合格证。
第五章工程款的核算和标准工程单价:。
工程造价:。
第八条工程款的结算
1、材料进厂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元的预付工程款。
2、防水工程施工期内,甲方根据乙方施工进度支付工程款%.元的工程款。
3、防水工程完成后甲方根据完成的工程量支付工程款%留%保修金。
4、防水工程竣工后,根据实际施工面积决算,余款在竣工验收后十天内结付清。
第六章工程验收和质保维修第九条乙方要及时向甲方提供施工进度、工程决算,竣工验收等资料,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七天内安排工程验收,逾期未验收,即作验收合格处理。
第十条工程全部竣工或分项竣工等待验收期间,由于甲方原因引起返工或修补,工料费由甲方承担,到时同工程款同时结算。
第十一条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施工规范。
第十二条防水工程竣工验收后保用年。
第十三条在质保期内,由于乙方施工质量引起渗漏,由乙方负责无偿维修;由于甲方施工原因造成防水层破坏,甲方负责全部责任。
第七章合同的生效和其它第十四条施工期内需增加工程内容,双方及时办理增加手续,待竣工后统一结算。
第十五条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派同志,乙方派同志为甲、乙双方施工工地代表,负责履行合同。
合同从签订日期执行。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有一方有正当理由要求变更本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双方应签署相关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附件系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另订安全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第十九条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专业分包合同篇十九
21.1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0天内,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承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1.3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索赔的价款或费用以及其他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1.4 承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21.5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2.1 分包人应根据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对分包工程进行变更:
(1)工程师根据总包合同作出的变更指令。该变更指令由工程师作出并经承包人确认后通知分包人;
(2)除上述(1)项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变更指令。
22.2 分包人不执行从发包人或工程师处直接收到的未经承包人确认的有关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通知项目经理并向项目经理提供一份该直接指令的复印件。项目经理应在24小时内提出关于对该指令的处理意见。
22.3 分包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应按照总包合同的相应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1天内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经承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22.4 分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1天内不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22.5 承包人在收到变更分包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7天内予以确认,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予确认时,视为该报告已被确认。
23.1 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交日期和份数。
23.2 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人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3日内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进行验收。根据总包合同无需由发包人验收的部分,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验收程序自行验收。发包人未能按照总包合同及时组织验收的,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验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组织验收,并视为分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
23.3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23.4 分包工程竣工日期为分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要修复的,为提供修复后竣工报告之日。
24.1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分包人向承包人递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4.2 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递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承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7天内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之日起7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承包人。
24.3 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1 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具体保修责任按照分包人与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签订的质量保修书执行。
26.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承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分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提到的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提到的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分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3 分包人违反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后果
如分包人有违反分包合同的行为,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因此违约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及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将负责的任何赔偿费,在此情况下,承包人可从本应支付分包人的任何价款中扣除此笔经济损失及赔偿费,并且不排除采用其它补救方法的可能。
27.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7.2 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分包人可按总包合同约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赔。
27.3 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况,分包人可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通过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赔报告后21天内给予分包人明确的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索赔成功后,承包人应将相应部分转交分包人。
分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的规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赔报告,以保证承包人可以及时向发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在35天内未能对分包人的索赔报告给予答复,视为分包人的索赔报告已经得到批准。
27.4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向工程师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要求分包人协助时,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相关通知或其它资料以及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记录,以便承包人能遵守总包合同有关索赔的约定。
分包人未予积极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则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约定应支付给分包人的金额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索赔款项中适当比例的部分。
28.1承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8.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29.1 除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外,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1)、人员的伤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29.2 承包人应保障分包人免于承担与下列事宜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
(1)、按分包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分包合同以及保修过程当中所导致的无法避免的对财产的损害;
(2)、由于发包人、承包人或其它分包商的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损害,或与此相关的索赔、诉讼等。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30.1 承包人应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发包人已经办理的保险视为承包人办理的保险。
30.2 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0.3 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0.4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1如分包合同要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时,承包人应与分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2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时,分包人应与承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3分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不应超过总包合同中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的额度。
32.1有关材料设备供应的数量、程序及责任均按总包合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有关约定履行。
32.2总包合同约定就分包工程部分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视为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32.3 除32.2款外的材料设备应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承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33.1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将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以内需要保护的文物或古树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应认真保护,需要采取保护措施时,由承包人承担所需费用。
33.2 分包人在其施工场地内发现文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并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承包人。
34.1 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围以及事件处理同总包合同相应条款。
34.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的,分包人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
34.3 分包人承担自身的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34.4 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5.1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5.2 发生本合同通用条款21.5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28天,承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3 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转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35.5 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处理均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35.6 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36.1 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36.2 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6.3 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承包人分包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7.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37.2 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专业分包合同篇二十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实训楼外脚手架及模板支撑发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权、利,特订立协议如下。
一、乙方承包方式及范围:外脚手架包工包料,内支撑包料
1、 内支撑用材料:钢管、扣件、轮扣及配件、顶托,数量、质量、尺寸须满足工程要求及规范要求;
2、 外架材料及人工:
1)、钢管、扣件、工字钢、钢丝绳、密目网、(档次22——25元/张)、平网(长安公司质量档次,符合验收标准,单张100元左右)、预埋用钢管、围护用管、钢管油漆(钢管外3/5部分,双虎牌)、花管黄黑漆满做),洞口、临边防护、电梯井水平硬质防护及平网防护,安全棚、通道棚;
2)、人工包括外架搭拆、钢管油漆、料台升降、塔吊操作平台、施工电梯口二次搭设、工字钢安装拆除、所有预埋管、环的安装拆除、洞口、临边防护、电梯井水平硬质防护及平网防护,安全网上杂物清理、安全棚、通道棚搭拆;脚手板的铺设。安全标识牌挂设。
3)、劳保及防护用品。
二、价格
1、1#、2#、3#楼及地下室 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2、4#、5#楼及幼儿园 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三、质量要求:按标准规范施工,达到现行国家优良标准。没有达到标准的,乙方除无条件负责无偿返工外,另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及工期损失。脚手架质量标准和形象标准为黄冈市优良;
1、钢管壁厚不小于2.75mm(实厚),扣件须符合标准要求,密目网质量档次22-25元每张(每张1.8*5.8),要能使用到脚手架拆除,脚手架拆除前中间破损的必须更换;
2、外架:立管间距不大于1.5m,,横杆1.8m,加腰杆,剪刀撑满设;
四、工期要求:
乙方必须保证甲方月进度、周进度计划实现,与甲方施工进度同步并高出作业层一步架。如属于乙方原因不能满足进度需要,影响其他工种施工,甲方按20xx元/天给予乙方罚款。属甲方材料供应或不可抗拒的因素等原因影响进度的,当天签证工期顺延。
五、安全管理:
1.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自身安全措施不力所致产生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费用。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
3. 承包人在进埸施工前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未经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4.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代表。同时按有关部门要求进行处理,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5、承包人负责工程现场的管理,其他施工单位和非施工人员未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因承包人管理不善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责任。非因承包人的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由责任人承担责任。
六、文明施工
1、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按甲方要求搞好生产、生活,文明工作,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如有困难或与其他人员发生矛盾时,必须通过组织解决,严禁打架闹事、偷盗扒拿事件发生。否则每发生一起处以500元/次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2、认真做好文明施工工作,爱护现场施工设施,保持施工区和安全区的文明卫生,确保达到文明施工样板工地,乙方必须在宿舍区设专职清洁员一名,负责本宿舍内清洁卫生工作,该费用由乙方承担。
3、工完场清,乙方进出场材料必须在甲方指定的位置堆放并按黄冈市文明施工标准组织施工,施工过程中,材料必须随时清场,每层模板及支撑拆除后,必须在5天内清理干净,该楼层,楼面的干净整洁必须保持到全体结构封顶,乙方不清理,由甲方派人清理,清理费用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脚手架拆除后,乙方将材料按甲方指定位置堆码整齐。
4、保证文明施工,多余材料不得堆放在脚手架上,清洁楼面时必须用斗车从龙门吊上、下,并堆放到甲方指定的位置,因乙方随意堆放材料而造成的二次材料搬运的由乙方负责。清理楼层时严禁从楼梯口,预留洞口,楼层边往下抛,否则,甲方发现一起按1000元每次处罚。现场禁止随地大小便,否则按每次400元处罚。
5、不论任何理由,乙方不得自行停工,否则甲方对乙方处以1万元的罚款
七、工资结算方式:
1、乙方每月30日提交当月完成工程量,待甲方审核后,于次月15日前支付上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外架按照搭设60%,拆除40%计算)。余款在工程完工后三个月内结清。
2、乙方按每月所完成的实际工作量,交由甲方的项目管理人员初审,对照合同,提出质量及安全符合程度意见,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
八、其他事项
1、项目部提供工人基本住宿,乙方负责分包范围内员工住宿等生活日常管理。3*6m房间住5人,6*6m房间住12人,房间没有住满时,项目部不另外安排住宿场所。乙方负责租房居住并承担费用。
2、项目部提供工人基本生活用电,包括照明、小功率充电,不包括做饭用电器。夏季空调用电实行统一管理,只对休息时间段实行免费供电,如超范围用空调,则承包人与项目部协商另行安装线路,安装电表,安装及电费由承包人承担。
3、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须缴纳 元保证金,保证金在施工到第十层结构完工时退还。
4、乙方须具备承包资质及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5、在安全管理过程中,乙方对重大的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由于乙方人力不足严重影响工程进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按照已完分包工程量乘以合同价格的90%结算。,
6、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壹式四份,自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工程款结算完毕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专业分包合同篇二十一
7.1 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7.2 项目经理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书及撤回通知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
7.3 承包人所发出的指令、通知,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分包人,分包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项目经理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项目经理在48小时后未予书面确认的,分包人应于承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项目经理在分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7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分包人要求已被确认。分包人认为承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紧急情况下,项目经理可发出要求分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异议也应执行。如承包人发出错误的指令,并给分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则承包人应给予分包人相应的补偿,但因分包人违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损失除外。
7.4 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分包人应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误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因延误造成的损失。
7.5 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1 分包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8.2 分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分包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后生效。
8.3分包项目经理按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分包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项目经理取得联系时,分包项目经理应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项目经理送交报告。责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8.4 分包人如需更换分包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5 承包人可与分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分包项目经理。
9.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据总包合同由发包人办理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提供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4)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6)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9.2 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分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分包人的相应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0.1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人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分包合同有约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审阅分包合同和(或)总包合同时,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承包人。
(2)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报承包人确认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批准,分包人方可执行。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分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分包人应允许承包人、发包人、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分包人应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费予以修复;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8)分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0.2 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
11.1 如在分包人没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解除,则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撤离现场。
11.2 因本合同第11.1款原因终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程价款、分包人员工的遣散费、二次搬运费等补偿。如本合同第11.1款约定的总包合同终止是因为分包人的严重违约,则只能得到已完工程价款补偿。
11.3 在本合同第1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况下,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为分包工程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应全部移交给承包人,由承包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价格支付给分包人。
12.1 除12.2款规定的情况外,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如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12.2 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可以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12.3 分包人应对再分包的劳务作业的质量等相关事宜进行督促和检查,并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13.1 分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分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承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3.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项目经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迟开工日期。承包人赔偿分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4.1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误,经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从工程师处获得与分包合同相关的竣工时间延长;
(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
(3)承包人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项目经理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或所发出的指令错误,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的原因;
(7)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或项目经理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4.2 分包人应在14.1款约定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报告。承包人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5.1 发包人或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承包人向分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分包人停工和复工程序以及暂停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16.1 分包人应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6.2 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6.3 提前竣工程序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17.1 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方法或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2 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
17.3 分包工程的检查、验收及工程试车等,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应承担的义务,但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承担的总包质量管理的责任。
17.4 分包人应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师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18.1 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18.2 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包人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承包人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3 发生安全事故,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处理。
19.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工程报价书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
19.2分包工程合同价款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应与总包合同约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价格。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19.3可调价格计价方式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19.4 分包人应当在19.3款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后10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19.5 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20.1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承包人接到报告后7天内自行按设计图纸计量或报经工程师计量。承包人在自行计量或由工程师计量前24小时应通知分包人,分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承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0.2 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或因工程师的原因未计量的,从第8天起,分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0.3 分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或其所提交的报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计量。
20.4 对分包人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计量。
专业分包合同篇二十二
甲方(承包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分包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依照《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建设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
面积_______________?结构_______________?层数_______________?跨度_______________
4、工程类别:
5、分包范围:
6、质量要求?:按设计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质量达到优良。
7、工期要求:按业主要求工期:
8、分包合同总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元。
9、工程期限:
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计划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合同总工期为_____个日历天。
10、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
(2)中标通知书;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总包合同文件(除合同价款以外);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第二条、本合同条款符合总承包合同的要求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责任
1、甲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1)负责协助乙方对项目的施工组织与管理工作,保证按时开工
(2)按双方的协商制订生产、技术、质量、安全、材料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和责任制,有权要求乙方按有关规定执行;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按时按质按量供应建筑材料和设备
(4)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图套,并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5)负责本工程的全面技术管理,批准施工技术方案,解决图纸和施工中的技术问题,检查监督乙方施工中的技术工作,认定合格后在有关技术资料中签认;
(6)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对工程的进度进行检查落实,及时完成验收工作?;
(7)按时交付工程价款。
(8)甲方派驻工地的代表需要符合一定的资质,施工期间如要更换代表,应提前通知乙方,并保证更换的代表是具有相应资质的。
2、乙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责任
(1)乙方订立合同时应全面了解总(分)合同的各项规定;
(2)对本合同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图套、验收规范等施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制度,保证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自行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项罚款;
(3)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和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4)乙方须保证甲方交付后的工地条件良好,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同时做好工地周边建筑群、地下管线和已完工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
(5)乙方必须为进入本工地的所有职工办理意外伤害等各类_____,其费用自担;
(6)乙方要及时派驻合格的工地代表,施工期间如须更换代表,不得擅自更换,更换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保证更换的代表是具有相应资质的;
(7)按期完成项目,按时提交有关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第四条、合同价款的确定、支付与结算
1、本工程价款按下列两种方式确定:(?)
(1)本工程为招标工程,合同价款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本合同及本工程所形成的一切税金,由乙方自行负责;在建设单位要求的情况下,可由甲方代扣代缴)。此价作为拨付承包款项、材料、设备、工程备料款的依据,除甲方同意工程量增减或设计变更外,结算时不再进行调整。
(2)本工程为非招标工程,在全部工程的施工图预算未审定前,合同价款(暂估价)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本合同及本工程所形成的一切税金,由乙方自行负责;在建设单位要求的情况下,可由甲方代扣代缴)。此价作为拨付承包款项、材料、设备、工程备料款的依据,但_____结算的依据。结算价款以甲方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为准。
2、价格调整的因素
(1)工程遇到下列情况乙方应在________日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________天内不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_____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招标工程甲方或建设单位同意工程量增减或设计变更。
第五条、质量检查与验收
1、乙方按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评定标准、设计变更洽商单等组织施工,经建设单位及监理检验,达到交工验收条件为准;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交底记录和甲方要求组织施工。未经甲方有关人员的书面通知,不得自行变更施工工序、质量标准、设计要求或自行进行材料代换。
3、工程质量按建设单位方规定要求合格率100%
4、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应无偿返修至合格,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费用从承包费用中扣除,因甲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由于甲方供应材料质量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损失,整改费用由甲方支付。
6、由于甲方供应材料迟误致使其他施工单位施工工序提前施工,而造成乙方施工经济损失由甲方负担经济责任。
第六条、材料、机械设备供应与管理
1、本承包工程所需全部材料、成品、构配件等由甲方供应管理,乙方按甲方制定的有关材料发放及使用管理规定进行领取、使用,不得浪费。因乙方原因造成浪费,甲方有权对浪费所造成的损失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到现场材料按甲方指定位置堆放,日用日清,保持现场的整洁。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剩余的材料应即时退库,丢失剩余材料按丢失材料原值从承包者承包款中扣除。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剩余的废材料应即时运到甲方指定位置堆放,丢失使用剩余的废材料按原值从承包者承包款中扣除。
5、乙方领用材料必须与使用材料、剩余材料及废材料相符,出现材料不符情况,按材料丢失处理。
第七条、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甲方对乙方承担的本协议工程应进行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
2、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甲方发布的安全操作规程,因乙方违章作业或违反有关规定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应配合土建施工单位实施施工作业场地的维护和清洁工作。
4、乙方所有特殊工种工人具备相应的资质,不得安排无资质人员从事非本专业工作。
第八条、工期延误
1、因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非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不可抗力事件结束_____小时内,双方就损失情况和工期延期进行协商,形成书面协议。
2、因建设单位或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设计、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未按约定支付工程备料款、工程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等建设单位或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3、因建设单位提出变更计划或设计、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未提供施工现场水、电源、道路接通条件,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等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于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窝工,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准备相应索赔资料向建设单位索赔,索赔费用分配双方另行协商。
4、一周内非甲、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_____小时。
第九条、保密
1、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所获得的图纸资料及在施工过程中所取得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工作成果属甲方所有,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以任何方式泄露。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把与合同有关的资料给出版社和新闻机构发表或学术引用,或者使用本合同任何部分进行促销和做广告宣传。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应用本工程图纸资料。
4、对于乙方使用的新技术和新方法,甲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5、本合同的保密条款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保密资料依法定途径公开前,同样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工程转包与再分包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所涉及的全部工程项目或劳务作业转包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没按设计规范要求施工,监理下发整改通知达三次的;
(2)延期十天没有进场施工,或拖延工期达施工进度计划同期期限_____%的;
(3)发生重大工伤事故,或发生工伤事故后不及时处理影响工程进度或受害人向甲方主张权利的;
(4)拖欠材料、人工费用不及时处理,致使相关人员向甲方主张权利的。
2、甲方没有按合同要求拨付工程款达应拨付工程款数额______%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应在甲方解除合同_______日内清场,每逾期一天,乙方自愿按总工程价款的_______%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产生纠纷,则各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也可通过和解、调解的方式解决,非诉方式无法解决争议时,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乙方因本工程需要,以甲方名义对外提起诉讼的,甲方应予协助,相关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保全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代表: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盖章):
代表: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专业分包合同篇二十三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原则,结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漳州后石电厂九龙江引水西溪管道修复工程
1.2、工程地点:龙海市榜山镇长洲村江岸
1.3、承包范围及内容:龙海市榜山镇长洲村定向钻工程施工现场作业平台
1.4、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总方量约3400m3的水池填2米高的海沙
第二条 合同工期
2.1、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工。
2.2、合同工期:本工程于年月日竣工,共个日历天。
2.3、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按本合同总价的30%计算,按天累计。
第三条 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甲方、业主的验收和确认。
第四条 合同造价
4.1乙方须按本合同规定的工期、质量等级和合同条款要求完成本合同第
4.2工程量及综合单价
4.3.1工程量约为:
4.3.2本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土方挖运、机械挖掘所不及位置的人工挖掘、机械进出场费、路基箱费用、地下障碍物的破碎及外运费、截桩后残桩外运费、卸点施工、场内外和沿线道路保洁、文明施工、周边协调、治安交通市容环卫不保渣土巡警申报和协调费、夜间施工申报费等一切费用。
4.4乙方在签约前已认真踏勘施工现场,熟悉施工现场的一切情况进场后不得以不熟悉现场情况和施工图纸为由提出单价调整或工期延长的要求。
第五条 付款及结算方法 本工程预付款为人民币伍万,工程完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行法律效力。
其他:本合同需附上双方签约人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