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财务合同审核篇一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就企业管理咨询事宜达成一致,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订立本合同。
一、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在下列第______项为甲方提供管理咨询服务:
1.日常会计帐务处理咨询及税法咨询。
2.制订财务核算制度。
3.制订财务管理制度。
4.制订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5.受托财务分析,出具财务分析报告。
6.投资融资咨询。
7.制订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手册。
8.制订企业总务管理工作手册。
9.代办一般纳税人临时认定手续。
二、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及收费
1.委托服务期间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止。
2.本项服务的收费标准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于签约后一次性支付。
三、甲方乙方的基本义务
(一)甲方的基本义务
1.与乙方诚信合作,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与服务事项相关的情况和资料。
2.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
3.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
4.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及会计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
(二)乙方的基本义务
1.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按时完成提交项目报告。
4.对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
四、生效、违约处理及其他约定事项
1.本在签约并付费后生效。
2.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或由第三方调解,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财务合同审核篇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在双方共同遵守《会计法》、《税法》及各项经济法规的前提下,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财务工作,在平等互惠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滋共同遵守:
一、双方商定在甲方年营业额_____万元以下,代理费为_____元/月。
超过_____万元,每超过一个_____万元,每月另加_____元,年末一次结清。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将经营中的财务信息准确全面的提交给乙方,并接受乙方的会计专业指导,在具体经营过程中有疑问应及时与乙方指定的责任会计沟通。
2.按照合同约定的代理费标准按时支付酬金,支付时间为每月会计及税务报表作出后。
年度提成在每年的年度财务决算报表作出后。
3.甲方因故须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财务交接准备工作。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承诺,用正版安易财务软件为乙方作帐,恪守会计准则及职业道德,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
2.认真履行会计职责,及时准确的做出财务报表,按时报税。
3.接受甲方的监督,在甲方经营过程中遇到会计方面的疑难问题,应及时予以解答。
4.负责甲方的工商、税务年检的财务协助工作,配合税务稽查,协调企业与税务的关系。
5.对财务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应及时通报甲方,在取得协商一致的意见后,进行帐务处理。
6.合同终止时按规范做好财务交接工作。
四、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满如继续委托代理财务工作则本合同自动延续,不另签合同。
2.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新办企业在办理税务登记手续期间按一个月支付代理费。
4.非新办企业,在交接财务手续时由乙方对其以前的财务帐目进行清理,清理所发生的费用及产生的工作量的收费双方另行商定。
5.财务作帐所发生的材料及其它财务耗材,由甲方承担。
6.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法院裁判。
甲方: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
签字日期: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
签字日期:__年__月__日
财务合同审核篇三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具体作息时间,甲方安排如下:
每周周________至周________工作,上午________,下午___________。?每周周________为休息日。
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
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四、_____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五、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甲方承诺每月________日为发薪日。
(二)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________元。
六、社会_____和福利
(一)双方依法参加社会_____,按时缴纳各项社会_____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二)甲方应当将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_____费的情况公示,乙方有权向甲方查询其各项社会_____的缴费情况,甲方应当提供帮助。
(三)如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四)乙方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甲方应当执行。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劳动纪律
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执行。
八、协商条款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选择________条约定条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甲方应当事前与乙方依法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事项,并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
b.由甲方出资招用或培训乙方,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c.甲方出资为乙方提供其它特殊待遇,如________________(住房、汽车等),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d.甲方同意为乙方办理补充养老_____(年金)和补充医疗_____情况,具体标准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f.甲乙双方需要约定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其它事项:
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劳动争议处理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提出_____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_____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_____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_____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举报。
十一、其他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系。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时用中文、外文书写,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效。
甲乙双方自愿申请劳动合同鉴证的,应当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名:乙方签名:
公章
签名日期:
签章日期:
财务合同审核篇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引导企业加强对合同的内部控制,避免或减少因合同管理不当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等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
第三条 企业在建立并实施合同内部控制制度中,至少应当强化对以下关键方面或者关键环节的风险控制,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一)权责分配和职责分工应当明确,合同应当实行分级和归口管理;
(二)合同谈判应当保证双方权利义务对等,合同双方签约人的合法身份和法律资格应当审查,合同起草
应当规范;
(三)合同审核应当建立不同部门会同审核制度,财会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和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对合同
出具审核意见;
(四)合同订立程序应当合法合规,合同专用章应当及时收回并妥善保管,合同订立形式应当规范;
(五)合同履行应有监控,合同变更或解除应当履行必要的程序,合同违约与纠纷审批程序和处理流程应
有明确规定。
第二章岗位分工与授权审批
第四条 企业应当建立合同管理岗位责任制。
不相容岗位(或职责)应包括:
(一)合同的谈判与审批;
(二)合同的审批与执行。
第五条 企业应当建立合同授权委托制度,明确企业内部各单位、各部门授权范围、授权期间和被授
权人条件等。
企业对外签订合同应当由董事长(或者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以下简称董事长)
签章或者授权委托他人代理签章。
授权代理签章的,企业董事长应当签署授权。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的代理人应当在授权委托的范围内签订合同,不得转委托。
第六条 企业应当根据本单位经济业务性质、组织机构设置和管理层级安排,建立合同分级管理制度。
属于上一级合同管理单位权限的合同,下一级单位不得签订。
如下一级单位认为确有需要签订超越权限的
合同,应当提出申请,经上级合同管理单位批准后,依授权或委托签订。
第七条 企业应当实行合同归口管理制度。
企业可以根据合同管理需要,指定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级及下级合同管理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进
行规范。
归口管理部门一般应当设立法律事务岗位,由具有法律专业资格的人员担任。
第三章 合同草案编制控制
第八条 企业应当明确合同签订范围,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业务(如单价或总价在一定限额以上),应当签
订合同。
第九条 企业应当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规范合同正式订立前的谈判、资格审查与草拟等流程,确保合同
的签订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和企业自身利益,防范合同签订过程中的舞弊、欺诈等风险。
第十条 企业应当根据合同内容对标的物的生产商、价格及变化趋势、质量、供货期和市场分布等方面进
行综合分析论证,掌握市场情况,合理选择合同对方。
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加强对合同谈判的管理,确保双方权利义务公平对等。
重大合同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
同应当指定法律、技术、财会、审计等专业人员参加谈判,必要时可以聘请外部专家参与。
对于谈判过程
中的重要事项应当予以记录。
第十二条 企业应当对拟签约对象的民事主体资格、注册资本、资金运营、技术和质量指标保证能力、市
场信誉、产品质量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有对合同的履约能力和独立承担的能力
,并查证对方签约人的合法身份和法律资格。
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草拟合同。
合同原则上由承办部门起草,重大合同或特殊合同可以由企
业法律顾问或聘请外部专家起草。
如由对方起草合同,企业应当认真审查并提出意见。
国家或行业有示范合同文本的,企业可以优先选用,但在选用时,对涉及权利义务关系的条款应当加以审
查,必要时可以进行修改。
第四章 合同审核控制
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建立合同会同审核制度。
合同承办部门在正式订立合同前,应当将合同草案送有关部
门会同审核。
第十五条 企业财会部门应当对合同中涉及资金收付、资产转移等与财务会计密切相关的内容进行审核,
重点应关注以下事项:
(一)经济性:符合企业的经济活动范畴;
符合企业的经济利益。
(二)可行性:资信可靠,资金充裕;
具有在额定权限内订立合同的能力;
担保方式切实、可靠。
(三)严密性:数量、价款、金额等标示准确;
计算方式正确;
财务等有关附件齐备。
(四)合法性:资金来源合法;
资金使用合法;
结算方式合法。
第十六条 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对合同中涉及资金、资产的来源和使用程序进行抽查审核,重点应关注
以下事项:
(一)资金来源合法,资产的所有权明确、合法;
(二)资金使用和资产动用的审批手续合法;
(三)资金、资产的用途及使用方式合法;
(四)价款、酬金的确定正确、合理、合法,资金结算、酬金的支付方式明确、具体、合法。
第十七条 企业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合同整体进行审核,重点关注以下事项:
(一)合法性:包括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和形式合法。
主体合法是指签约各方具有签约的权利能力和行为
能力;
内容合法是指签约各方意思表示真实、有效,无悖法律、法规、政策,无显失公平的内容。
(二)严密性:条款齐备、完整;
文字表述准确;
权利、义务具体明确;
手续完备;
附加条件适当、合法
。
(三)可行性:资信可靠,有履约能力;
担保方式切实、可靠。
(四)程序性:符合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
相关合同审核部门审核意见齐全。
第十八条 合同审核部门对合同进行审核后,应当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并由审核人和审核部门负责人签字
。
审核意见应当明确、具体,避免使用模糊性语言。
第十九条 企业应当建立合同退改重审制度。
对审核中发现的重大错误、遗漏和不妥之处,审核部门应当
予以明确并提出修改意见。
合同承办人修改之后,应当重新提交审核。
第五章 合同订立控制
第二十条 经审核同意签订的合同,应当由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进行编号并报企业董事长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同时加盖单位印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二十一条 企业应当建立合同专用章专人保管和收回制度。
印章管理部门(或岗位)不得对未经编号或
缺少合同审核、报签文件以及代签而缺少授权委托书的合同用印。
合同用印后,应当及时收回合同专用章
并妥善保管。
第二十二条 企业对于重要合同,原则上应当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当面签订。
对于确需企业先行签字并盖章
,然后寄送对方签字并盖章的,应当采用在合同各页码之间加盖骑缝章、使用防伪印记等方法对合同文书
加以控制,防止对方当事人任意增减、修改合同条款和内容。
第二十三条 正式订立的合同,除即时清结外,一律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
件、数据电文等。
因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等原因未能及时签订书面形式合同的,应当在事后采取相关补签手续。
第二十四条 合同订立后,承办部门应当及时将合同副本及相关审核资料返还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和财会部
门等有关部门备查;
合同正本由承办部门负责履行、保管,并按有关要求及时归档。
第二十五条 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合同,企业应当按规定办理
批准、登记等手续。
第二十六条 企业应当建立合同保密制度。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在订立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商
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第二十七条 下级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合同进行统计、归集,并编制合同报表,报上级合同归口
管理部门,由上级对下级合同订立情况进行检查。
第六章 合同履行控制
第二十八条 企业应当定期监控合同的履行情况,一经发现对方有不履约行为,应当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并向企业有关负责人汇报;
对其中的重大合同,应当向董事长和经理(或者总裁、厂长,以下简称经理)
汇报。
第二十九条 对合同已订立,但发现有显失公平、条款有误或对方有欺诈行为等情形,已经或可能导致企
业利益严重受损,合同承办部门有责任及时向合同归口管理部门、企业董事长和经理报告,并采取合法有
效措施,制止危害行为的发生或扩大。
必要时可以请求机构或人民法院对原合同予以变更或解除。
第三十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由合同双方达成书面协议。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审核程序与合同订立前的审核程序相同;
解除合同还应当报有关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第三十一条 企业应当建立严格的合同验收制度。
企业应当成立或指定独立的合同验收职能部门,根据合
同内容制作验收清单,确保合同所有内容得以实现。
第三十二条 企业财会部门应当根据合同条款审核执行结算业务。
凡未按合同条款履约的,或符合签订合
同条件而未签订合同的,或验收未通过的业务,财会部门有权拒绝付款。
第三十三条 企业应当建立合同违约处理制度。
对方违约的情形,应当按合同条款约定收取;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企业损失时,应当要求对方赔偿损
失。
凡未经批准擅自放弃追索权者,企业应当追究其责任。
企业自身违约的情形,应当由合同承办部门以书面形式报告企业有关负责人,经批准后履行相应赔偿责任
。
第三十四条 企业应当建立处理制度。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等法律法规,在规定时效内,及时与对方协商谈判并向企业
有关负责人报告。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合同纠纷解决方法,应当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董事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或
财务合同审核篇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引导企业加强对合同的内部控制,避免或减少因合同管理不当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
,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
,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
。
第三条 企业在建立并实施合同内部控制制度中,至少应当强化对以下关键方面或者关键环节的风险控制
,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一)权责分配和职责分工应当明确,合同应当实行分级和归口管理;
(二)合同谈判应当保证双方权利义务对等,合同双方签约人的合法身份和法律资格应当审查,合同起草
应当规范;
(三)合同审核应当建立不同部门会同审核制度,财会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和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对合同
出具审核意见;
(四)合同订立程序应当合法合规,合同专用章应当及时收回并妥善保管,合同订立形式应当规范;
(五)合同履行应有监控,合同变更或解除应当履行必要的程序,合同违约与纠纷审批程序和处理流程应
有明确规定。
第二章岗位分工与授权审批
第四条 企业应当建立合同管理岗位责任制。
不相容岗位(或职责)应包括:
(一)合同的谈判与审批;
(二)合同的审批与执行。
第五条 企业应当建立合同授权委托代理制度,明确企业内部各单位、各部门授权范围、授权期间和被授
权人条件等。
企业对外签订合同应当由董事长(或者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以下简称董事长)
签章或者授权委托他人代理签章。授权代理签章的,企业董事长应当签署授权委托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的代理人应当在授权委托的范围内签订合同,不得转委托。
第六条 企业应当根据本单位经济业务性质、组织机构设置和管理层级安排,建立合同分级管理制度。
属于上一级合同管理单位权限的合同,下一级单位不得签订。如下一级单位认为确有需要签订超越权限的
合同,应当提出申请,经上级合同管理单位批准后,依授权或委托签订。
第七条 企业应当实行合同归口管理制度。
企业可以根据合同管理需要,指定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级及下级合同管理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进
行规范。归口管理部门一般应当设立法律事务岗位,由具有法律专业资格的人员担任。
第三章 合同草案编制控制
第八条 企业应当明确合同签订范围,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业务(如单价或总价在一定限额以上),应当签
订合同。
第九条 企业应当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规范合同正式订立前的谈判、资格审查与草拟等流程,确保合同
的签订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和企业自身利益,防范合同签订过程中的舞弊、欺诈等风险。
第十条 企业应当根据合同内容对标的物的生产商、价格及变化趋势、质量、供货期和市场分布等方面进
行综合分析论证,掌握市场情况,合理选择合同对方。
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加强对合同谈判的管理,确保双方权利义务公平对等。重大合同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
同应当指定法律、技术、财会、审计等专业人员参加谈判,必要时可以聘请外部专家参与。对于谈判过程
中的重要事项应当予以记录。
第十二条 企业应当对拟签约对象的民事主体资格、注册资本、资金运营、技术和质量指标保证能力、市
场信誉、产品质量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有对合同的履约能力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并查证对方签约人的合法身份和法律资格。
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草拟合同。合同原则上由承办部门起草,重大合同或特殊合同可以由企
业法律顾问或聘请外部专家起草。如由对方起草合同,企业应当认真审查并提出意见。
国家或行业有示范合同文本的,企业可以优先选用,但在选用时,对涉及权利义务关系的条款应当加以审
查,必要时可以进行修改。
第四章 合同审核控制
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建立合同会同审核制度。合同承办部门在正式订立合同前,应当将合同草案送有关部
门会同审核。
第十五条 企业财会部门应当对合同中涉及资金收付、资产转移等与财务会计密切相关的内容进行审核,
重点应关注以下事项:
(一)经济性:符合企业的经济活动范畴;符合企业的经济利益。
(二)可行性:资信可靠,资金充裕;具有在额定权限内订立合同的能力;担保方式切实、可靠。
(三)严密性:数量、价款、金额等标示准确;计算方式正确;财务等有关附件齐备。
(四)合法性:资金来源合法;资金使用合法;结算方式合法。
第十六条 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对合同中涉及资金、资产的来源和使用程序进行抽查审核,重点应关注
以下事项:
(一)资金来源合法,资产的所有权明确、合法;
(二)资金使用和资产动用的审批手续合法;
(三)资金、资产的用途及使用方式合法;
(四)价款、酬金的确定正确、合理、合法,资金结算、酬金的支付方式明确、具体、合法。
第十七条 企业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合同整体进行审核,重点关注以下事项:
(一)合法性:包括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和形式合法。主体合法是指签约各方具有签约的权利能力和行为
能力;内容合法是指签约各方意思表示真实、有效,无悖法律、法规、政策,无显失公平的内容。
(二)严密性:条款齐备、完整;文字表述准确;权利、义务具体明确;手续完备;附加条件适当、合法
。
(三)可行性:资信可靠,有履约能力;担保方式切实、可靠。
(四)程序性:符合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相关合同审核部门审核意见齐全。
第十八条 合同审核部门对合同进行审核后,应当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并由审核人和审核部门负责人签字
。审核意见应当明确、具体,避免使用模糊性语言。
第十九条 企业应当建立合同退改重审制度。对审核中发现的重大错误、遗漏和不妥之处,审核部门应当
予以明确并提出修改意见。合同承办人修改之后,应当重新提交审核。
第五章 合同订立控制
第二十条 经审核同意签订的合同,应当由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进行编号并报企业董事长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同时加盖单位印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二十一条 企业应当建立合同专用章专人保管和收回制度。印章管理部门(或岗位)不得对未经编号或
缺少合同审核、报签文件以及代签而缺少授权委托书的合同用印。合同用印后,应当及时收回合同专用章
并妥善保管。
第二十二条 企业对于重要合同,原则上应当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当面签订。对于确需企业先行签字并盖章
,然后寄送对方签字并盖章的,应当采用在合同各页码之间加盖骑缝章、使用防伪印记等方法对合同文书
加以控制,防止对方当事人任意增减、修改合同条款和内容。
第二十三条 正式订立的合同,除即时清结外,一律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
件、数据电文等。
因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等原因未能及时签订书面形式合同的,应当在事后采取相关补签手续。
第二十四条 合同订立后,承办部门应当及时将合同副本及相关审核资料返还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和财会部
门等有关部门备查;合同正本由承办部门负责履行、保管,并按有关要求及时归档。
第二十五条 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合同,企业应当按规定办理
批准、登记等手续。
第二十六条 企业应当建立合同保密制度。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在订立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商
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第二十七条 下级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合同进行统计、归集,并编制合同报表,报上级合同归口
管理部门,由上级对下级合同订立情况进行检查。
第六章 合同履行控制
第二十八条 企业应当定期监控合同的履行情况,一经发现对方有不履约行为,应当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并向企业有关负责人汇报;对其中的重大合同,应当向董事长和经理(或者总裁、厂长,以下简称经理)
汇报。
第二十九条 对合同已订立,但发现有显失公平、条款有误或对方有欺诈行为等情形,已经或可能导致企
业利益严重受损,合同承办部门有责任及时向合同归口管理部门、企业董事长和经理报告,并采取合法有
效措施,制止危害行为的发生或扩大。必要时可以请求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对原合同予以变更或解除。
第三十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由合同双方达成书面协议。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审核程序与合同订立前的审核程序相同;解除合同还应当报有关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第三十一条 企业应当建立严格的合同验收制度。企业应当成立或指定独立的合同验收职能部门,根据合
同内容制作验收清单,确保合同所有内容得以实现。
第三十二条 企业财会部门应当根据合同条款审核执行结算业务。凡未按合同条款履约的,或符合签订合
同条件而未签订合同的,或验收未通过的业务,财会部门有权拒绝付款。
第三十三条 企业应当建立合同违约处理制度。
对方违约的情形,应当按合同条款约定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企业损失时,应当要求对方赔偿损
失。凡未经批准擅自放弃追索权者,企业应当追究其责任。
企业自身违约的情形,应当由合同承办部门以书面形式报告企业有关负责人,经批准后履行相应赔偿责任
。
第三十四条 企业应当建立合同纠纷处理制度。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在规定时效内,及时与对方协商谈判并向企业
有关负责人报告。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合同纠纷解决方法,应当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董事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或
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合同纠纷经协商无法解决的,可以依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承办
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研究仲裁或诉讼方案,报企业董事长和经理批准后实施。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或诉讼
的须经董事长授权。
纠纷处理过程中,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审核、企业董事长同意,不得向合同另一方作出
实质性答复或承诺。
财务合同审核篇六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甲方单位被撤消、关闭、转产,聘用合同自行终止。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