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代理合同篇一
甲方(委托人):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托人): ,身份证号:
住 址:
电 话:
乙方(受委托人):律师事务所
地 址:
委托代理人:
手机:
电 话:
甲方与 一案,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委托乙方律师以诉讼或非诉讼的方式风险代理。甲方与乙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并参照行业惯例,达成如下风险代理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担任甲方委托代理人。甲方在乙方指派的律师之外委托第三人代理或处理法律事务的,应当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委托第三人,视为乙方已经完成全部受托任务,甲方承诺按照约定的标准全额支付律师代理费用。
二、乙方律师必须严格依法、勤勉尽责地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如果甲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证据,或者甲方提供虚假证据和资料导致出现不利于甲方的结果,利用乙方律师名义从事违法活动的,发现甲方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应依约支付律师服务费用。甲方委托乙方所办理事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办理,否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代理,依约所收取费用不予退还并有权向甲方追偿尚欠所约定的代理费用和相关损失。
四、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为:
代为立案,代为出庭,代为陈述事实,代为举证、质证,代为参加法庭调查、辩论,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和解、调解,代收法律文书,代为申请执行,代收执行款项及财物,代为通过非诉讼的方式案外和解、收取款项等。
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师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项时,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师继续承办甲方委托的事项,并不得因此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五、乙方律师应当充分应用法律专业知识,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乙方律师对甲方了解本案进展情况和案件结果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乙方律师处理本案而取得的现实债权,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约定的费用。
六、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律师风险代理费用及相关办案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数额约定如下:
1、本案诉讼请求标的为元。乙方按从对方或法院执行庭实际收回金额的30%收取案件代理费(如收回10000元,律师代理费为3000元),在案件进展过程中按照各次回款数额分次结清。如收回实物,按法院执行庭核定的实物金额30%的比例收取甲方代理费。甲方在收取款项(或实物)的同时,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甲方不支付代理费的,乙方可从收回甲方的款项中扣除或对实物行使留置权。
2、甲方同意将全部回款直接汇入乙方帐户,甲方同意乙方扣除约定律师代理费用后,将甲方款项汇入甲方本人开户账户;
3、甲方向乙方预交手续费人民币 元整,于本协议签订时一次性付清,该费用收取后不退回不扣除。
4、下列费用由甲方另行承担:
因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活动而发生必要及合理的文件制作、资料汇总、复印、市内交通、国内通讯、差旅费、查档费、诉讼费等费用;应由甲方承担或甲方同意承担的其他费用。
七、乙方代理律师应当谨慎、诚实、客观地告知甲方处理受托法律事务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导致风险出现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八、甲方向乙方代理律师提供需要保密的信息资料时,应当向乙方代理律师说明。乙方代理律师有义务为其保密。
九、诉讼过程中,未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甲方另行委托他人代理、单独撤诉、单独与自行和解或擅自解除双方风险代理合同,视为乙方完成代理任务,甲方应按照第四条约定诉讼请求的数额和约定代理费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费。拖欠代理费用的,每日按应付代理费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乙方律师代理案件的所付出的劳动,不仅体现在时间及体力上的消耗,更体现为对其知识和技能的运用。其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法律对案件事实的分析意见,对相关法律的诠释及对案件处理在程序上或实体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选择,应由乙方律师决定,甲方不得干涉。
十一、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受托法律事务处理终结止(包括:和解、抵销、甲方决定放弃委托事项、执行终结及撤销诉讼等)。
十三、甲乙双方如一方要求解除或补充或变更协议条款,需再行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本协议。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律师事务所
委托代理人: 承办律师: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代理合同篇二
甲 方: 房地产有限公司_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 方:青岛合建行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
地 址:_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82-1号鸿泰大厦b座901-902室_
邮码:_266000_
电话:_0532-80867080_
法定代表人:_吴云海_ 职务:_总经理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1. 甲方指定乙方为在 **项目 项目的独家销售代理方,项目位于 ,总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共计 套,以上面积均为暂测,以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面积为准。
2. 若乙方在委托期内能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相关职责,并按时完成销售任务,无重大过失,则甲方对该项目在委托期内不再委托其他公司销售代理。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 本合同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30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6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 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第三条 费用负担
1. 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报纸电视广告投放费用、印制宣传物料、售楼书、制作沙盘、样板房售楼部样板展示区等设计施工等)由甲方负责支付,相关方案甲方审定后执行。
2. 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销售场所,保证并缴纳销售期间水、电等配套正常使用和费用。
由于项目展示销售需要的电话费、办公设备、样板房内所有费用等所有投入均由甲方承担。
3. 乙方自行负责销售期间其销售人员的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保证销售环境的
整洁;乙方策划人员的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以及工作设备的支出均由乙方支付;乙方人员来往于本项目的所有差旅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销售价格
1. 双方同意,项目的销售均价为 元/平米,乙方根据此销售均价制定销售底价表
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 此销售底价表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之后执行;低于此底价表成交的单元必须得到甲
方签字同意。
3. 甲方同意乙方按照此底价表上浮一定比例制定对外销售价格表,必须经甲方签字后
执行;
4. 乙方应在销售过程中严格执行经甲方批准的销售价格及优惠政策,不可以自行提高
或降低价格进行销售。
第五条 代理进度、代理过程的约定
(一)代理进度
1.销售进度以取得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现场样板展示区、样板房等按照双方约定的要求竣工为准。
2.代理进度甲乙双方可根据市场和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批准的销售计划为准),调整进度经协商后作为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本合同一样合法有效。
(二)代理过程
甲乙双方在房屋销售过程需要按照以下条款约定执行:
1.甲方应在开盘前确定《房屋定购书》、《青岛市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样本,乙方提供参考意见,销售过程中与样本有出入的条款需经甲方授权人员签字确认。
2.甲乙双方分别任命一名负责人(乙方为 ,甲方为 ),负责销售信息的及时沟通和问题处理。乙方需要按照甲方的销售规范进行销售,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3.购房付款以及进款的约定
(1)客户定购房屋需签定甲方提供的《房屋定购书》,并于《房屋定购书》签定后七日
签署《青岛市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
(2)分期付款客户须于签定合同日交齐房款的60%,余款应于房屋交付之前缴清。
(3)办理按揭手续的客户,签定合同时需要交齐首付款(不低于总房款60%)并于7日
内办理完剩余房款的贷款手续,贷款款项进款时限根据银行规定。
第六条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包括(1)销售总额的 %;(2)超出销售底价表的溢价部分的30%作为奖励金;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1)甲方在买方正式签定《青岛市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并支付首期款后,乙方即可
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代理佣金。
(2)对于乙方已签署《青岛市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并已缴纳首期款项的房屋,乙方
每月1日前提供佣金清款明细单报甲方审核。甲方于收到清款明细单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佣金,乙方提供等额的合法票据。。
3.因客户违约而没收的定金和收取的违约金,归甲方所有。
第七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收款帐户。
(2)甲方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_**项目_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但不限于: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和销售本项目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青岛市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权证,以及《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复印件(加盖甲方公章)。
(3)关于代售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总体效果图、沙盘、楼座标示、局部效果图、楼层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配套设施、楼层高度、销售面积、销售价格、使用功能等(书面形式确认)。
(4)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_**项目_项目销售代理的委托书,并现场公示;
2.甲方负责保证该项目的销售合法性,申办有关售楼之法律批文,并为该项目之成交客户以政府部门认可之程序办理买卖手续。
3.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该物业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4.甲方委派财务负责收取定金和房款并出具相关收据发票。
5.甲方负责确定按揭银行并联系撤押手续等。
6.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7.甲方负责提供现场示范单位、售楼处、看房车等对外销售道具。
8.甲方如期保障工程进度,确保工程按预定时间竣工并验收合格,如因工期延误而给销售带来影响,由甲方负责。
9.甲方在尊重乙方利益的同时,有权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妥之处,随时提出整改及调整意见,双方协调一致。
10.销售过程中,项目如有变动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双方签字确认,对于乙方提出的书面问题,应三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11.甲方在销售期内收到乙方提供的意见时,应在要求时限内就乙方意见作出答复,并以甲方签字或签章形式认可为准。
12.本项目的总体规划、单体建筑户型设计、园林景观规划设计、样板示范区设计施工、交房装修标准及样板房施工、营销推广策略等,应充分尊重并参考乙方的建议,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
13.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项目所有对外宣传的资料、户外广告牌、媒体广告及专项活动等的落款中均体现乙方作为独家销售代理的角色,以利于销售工作的开展,内容为“全程代理:合建行房地产”。
第八条 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项目广告推广计划,并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2)主动挖掘客户,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3)在甲方的协助下,带领客户参观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4)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行销活动;
(5)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6)乙方应遵守甲方在售楼现场的公示规定;
(7)乙方不得以非甲方名义与客户签定有关甲方委托房屋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认购书、定购书、合同等形式,且不得以非甲方名义收取客户任何款项。
2.乙方负责项目的营销策划以及宣传执行的组织工作,乙方在对外营销推广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各项规定, 全面维护甲方利益,对项目各种有关宣传的计划及费用,经甲方同意后实施,并须配合建设和售房进度。
3.乙方协助甲方签署该项目之定购书及其购房合同,负责督促购房者及时按照合同缴纳各期房款,并督促购房者及时到银行办理有关按揭手续,并于每月初向甲方提交上月《合同签定汇总表》进行核对。
4.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5.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告知客户交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团购情况),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6.在项目正常销售期内,乙方负责安排销售团队工作人员不少于 名(案场经理1名、秘书 名,置业顾问 名),如因销售人员辞职情况,乙方须在一个月之内调整完毕,保证项目销售小组人员数量稳定。
7.乙方应避免案场经理、销售人员的频繁更换。
8.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销售方案,所有销售方案及销售资料的准备必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准备和对外公布。如因乙方单方面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9.乙方为该项目下列销售工具制作过程中提供参考意见,并积极配合,保证及时、准确、符合要求:项目模型效果、视频、广告公司的选定、展销板、楼书、户外广告等的制作、邀请函、平面图、价目表、销售文件、报纸广告及电视广告设计拍摄。
10.乙方配合甲方的项目营销推广和宣传执行工作,并向甲方提交工作进度及效果表。
11.乙方必须按照《青岛市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与客户达成一致后,签定买卖合同。乙方对客户予以的任何书面额外承诺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此引起客户退房的,乙方应返还甲方所支付的佣金。
12.甲乙双方商定,凡购房客户一经签署购房合同后,因故无法履行合同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的要求积极配合甲方处理。
13.乙方协助甲方协调与客户的关系,使甲方与客户保持良好的关系。
14.乙方在销售推广管理过程中,定期(每周一次)向甲方汇报销售情况,反映存在问题、一周来人来电分析和市场信息反馈。并在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销售月分析报告。
15.乙方配合甲方交房,催交款项,并配合甲方要求,提供甲方所需要的销售数据统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不同形式的日报表、周报表、月报表以及项目的整体销售信息数据统计报表。
第九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
2.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无法按照约定进度完成销售任务,或出现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情况:包括不按规范签署销售合同、不按照约定流程操作、超越甲方授权逾权代理、私收客户钱财等以甲方名义与外界发生的一切欺骗、违法现象,给甲方带来名誉或经济损失的,甲方均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约定由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3.乙方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甲方调整意见无法达成共识,或对于甲方出现的违约行为,损害乙方名誉和利益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任何一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需支付另一方人民币伍拾万元违约金。
2.甲方若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代理佣金、溢价结算方式支付乙方费用的,则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应付款项总金额的千分之一。如逾期超过30天甲方仍未付款,乙方有权停止销售工作直至甲方支付相关费用止。
3.如甲乙双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在乙方撤场前结清乙方的代理佣金及溢价佣金。
第十一条 竞业禁止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员工因故离职或被解聘后,合同他方在委托服务期限内及期后6个月内,不得与该员工有任何形式的雇用或合作,否则视为对合同他方的违约并承担法律责任,应赔偿对方罚金人民币伍拾万元。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3.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_ 房地产有限公司_ 乙方:青岛合建行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
代表人:_
代表人:_吴云海_ 20xx_年_ _月_ _日
代理合同篇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的房产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1、甲方指定乙方为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____ 开发建设的房产(房产具体情况详见本合同的附件),该房产为(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销售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
2、万元(rmb)作为代理销售保证金(甲方需开具收款收据作为凭证);甲方在两个月内将合约金全额无息返还给乙方(第一个月返还 %,第二个月返还 %),如甲方(保证金)不按时间返还乙方,甲方自愿把房屋销售额收款作为保证金款项或乙方自动将房屋基价销售降低50%销售,销售额将作为保证金扣除,有乙方自行收款。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__个月,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
_______个月,可循环延期。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销售代理商。
第三条 费用承担
1.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及办公费用(包括电视广告、户外广告、宣传单印刷材料、仪式活动、楼书、制作沙盘等)由甲方支付。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2、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费用和日常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四条 销售价格
1.销售价(本项目代理个楼层面的平均价或甲方附楼层销售价格表),由甲乙双方确定为元\平方米。
2.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在甲方确认的销售价目基础上向上灵活浮动,但浮动幅度原则上控制在______%内。
3.甲方同意乙方视市场销售情况,在甲方确认的销售价目基础上向下灵活浮动______%内,低于此幅度时应征得甲方的认可。
第五条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成交额的____%;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本合同规定的销售价目时,超出部分双方五五分。
2.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3.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1)甲方按15个工作日为一个循环周期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和银行帐户;
(2)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3)关于代售房地产的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设备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5)甲方签署的委托乙方销售的独家代理委托书;
(6)甲方提供乙方交通工具;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房地产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一屋二卖等误订情况。
3.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4.如超出销售以外的事项,只有甲方(法人)人签字有效,否则乙方拒绝接收,但不能影响乙方在正常合同之内的提成。
5.甲方有权在履行开发合同时返还拆迁户房屋和自用房的数额纳入乙方提点范围内(2%)。
6.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在十日内必须提供一切乙方进驻条件,乙方将在十五日之内进入正常的销售工作(包括宣传、活动仪式等)。
7.在乙方销售期间若发生外界干扰或所发生的费用将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1) 根据市场,制定推广计划;
(2) 在委托期内,进行网络、媒体、声讯电话等方式的广告、宣传,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的销售活动;
(3) 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4) 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5) 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署房产认购或预定合约。
(6) 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应信守本合同所规定的销售价格与浮动幅度。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
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代理合同篇四
合同签定甲方:沈阳博学教育科技开发中心
合同签定乙方:
合同签定时间:20xx年月日
代理商合同
甲方:沈阳博学教育科技开发中心
乙方:
甲乙双方就合作开展“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注释1)的使用和推广应用,共同发动企业,组织和个人使用“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进行学习的事宜进行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方作为代理商,开展“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业务,双方达成并同意遵照以下条款:
1.乙方成为代理商的基本条件
乙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乙方须了解并熟悉甲方的代理商制度,“pp教育”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甲方对提出经销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乙方代理商资格。
2.甲方权利义务
2.1甲方负责“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产品的正常运作,为乙方发展的用户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如软件升级,修正错误,在线技术支持等),但不包括乙方责任的内容;对于甲方产品的本身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由甲方进行免费升级维护。
2.2甲方为乙方及其发展的用户提供免费培训。
2.3甲方负责制定相关的资费标准和服务标准。
2.4甲方持续完善代理商服务系统,以更方便和支持乙方开展代理商业务。
2.5甲方持有“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的全部所有权。
3.乙方权利义务
3.1乙方向客户提供“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的内容及使用方法,提供客户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经销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的利益及甲方的声誉。
3.2乙方承诺不以低于甲方给予其的零售价发展客户,与其它代理商进行不正当竞争,也不从事其他损害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乙方违反此义务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同时,乙方违反此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3乙方在申请“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新用户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有关协议的各项规定,在使用其他收费服务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
3.4乙方应按甲方制定的届时有效的价格标准为所选择的服务付款,并及时为所选择的“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到期用户续费,甲方不负有提前通知的义务。乙方未及时为其到期用户续费造成用户名被删除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3.5乙方应对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3.6乙方可以使用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及课程编码学习法名义开拓市场。
4.付款/结算条款/与代理商级别
乙方代理甲方提供的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以下简称“系统”),具体内容及服务如下:独家代理:
4.1、乙方向甲方交纳独家代理费元(人民币大写),乙方成为省市区县镇独家代理商。享有该地区独家代理权。甲方向乙方提供由甲方自主研发的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万,乙方销售额向甲方返款30%。在两个月内,应乙方要求中,甲方可以无条件将代理费退还给乙方。乙方需将甲方所铺的货返回给甲方。
甲方:乙方:日期:
代理合同篇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谋求共同发展,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1.甲方将拥有的《__________________》广告业务发布权授权给乙方总代理,甲方不能再转由其他公司代理。由乙方全权代理该网的医药广告业务、新闻专题、产品软性文章的组稿、代理业务。
2.代理期限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_____年。
3.代理价格
1)招商广告、产品广告(图片):a.代理发布价________元;b.发布期:________年;c.发布期内,根据客户约定,更换新广告内容;d。发布栏目《医药资讯》《医药招商》等。
2)招聘广告、软文广告:a.代理发布价________元;b.发布期:_______年;c.发布期内,根据客户约定,更换新广告内容;d.发布栏目《人才沙龙》《医药资讯》等。
3)专题、通讯、报告文学、大型活动(图片):a.代理发布价________元;b.发布期:________年;c.发布期内,根据客户约定,更换新广告内容;d.发布栏目《医药资讯》《医院再线》《连锁在线》等。
4.付款方式
款到安排发布。
5.乙方所有代理发布业务,不能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6.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议定。
7.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篇六
甲方:
乙方:
为拓展产品销售市场, (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做为甲方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设备代理商事宜,本着互惠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1.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设备代理商”,期限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商授权每年认证一次.
2.乙方有权在甲方授权区域内以“武汉金石凯激光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设备代理商”名义,从事有关销售金石凯激光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设备的合法商业活动.
3.乙方必须按实际情况填写<<武汉金石凯激光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设备代理商登记表>>,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发生变更以书面通知甲方备案.
4.乙方有权发展下级代理商,所发展的下级代理商及签订的下级代理商协议应在甲方备案.如未备案而乙方以低于甲方规定的市场最低售价出售产品,则按扰乱市场秩序对乙方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可取消乙方代理商资格.
5.乙方有权对甲方工作(销售管理,市场推广,广告宣传,商务,技术服务,产品质量)做出评价和投诉.以报告形式直接交由公司相关部门处理.
6.本协议期满或甲,乙双方解决本协议时,乙方应立即清付完甲方货款,并签署终止协议.
二.甲,乙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培训乙方业务及技术支持人员;
2.甲方为乙方提供序列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所需技术资料本地客户档案资料和宣传材料;
3.甲方负责序列产品的全国性广告宣传工作,指导,协调乙方市场的销售行为及广告宣传,最大限度地占领市场;
4.甲方按序列产品质保书约定提供产品保修及维修服务;
5.如乙方在经销商其间内,销售业绩良好,甲方应当给予提高代理商资格,提供优惠经销政策等相关奖励措施.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收集当地市场及相关竞争序列产品的有关部门信息,并及时反馈甲方;
2.乙方应配合甲方地区性或全国性市场开发,销售或宣传活动,努力开拓市场;
3.乙方有义务为客户提供技术服务和基本维修,维护;
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产品价格体系,乙方市场宣传价格不得低于甲方体系规定的全国统一报价;乙方对客户实际销售价格不得低于甲方价格体系规定的最低限价,特殊情况须经甲方批准视为有效;若乙方违反甲方规定的价格体系一经查实,甲方将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经销权.
5.乙方如举办与甲方序列产品有关的大型市场开发或公关活动,需甲方对其支持和谈判支持时,应提前通知甲方.
6.乙方应严格保密甲方技术.不论协议期内或协议期后,乙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获取甲方序列产品专利,设计,知识产权的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序列产品的声誉,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独立承担责任.
三.价格体系及奖惩措施
1.甲方按价格体系文件(附件)向乙方供货.甲方价格体系调整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在经销期内,业绩良好,市场信息准确,结算准时,甲方将把乙方总销售业绩的 %作为对乙方的奖励,并适当放宽销售区域,提高经销级别.
3.系列产品市场报价,最低销售限价,经销价制定权,发布权在甲方,甲乙双方均有保守价格机密的责任和严格执行价格体系的责任.
四.结算方式
1.原则上,乙方向甲方订购设备时,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做为合同预付款,30%的余款在设备交验完毕时付清,甲方向乙方提供等额的相关发票.
2.由乙方提供信息协助销售,甲方直接和用户签定协议的,如果低于全国统一报价,则按价格体系中规定的提成比例,在甲方收回总设备款的90%后,甲方按约定的比例一次性转帐或其它方式支付给乙方;如果由乙方的协助最终销售价格高于全国统一报价,以统一报价总价的金额按上述方式提成外,将高于部分扣除应该交纳的税款后,收回全部货款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公司与下级经销商签订的合同,无论那种情形,在收回全额货款后,一次性给予乙方合同总额的%做为管理奖励.
五.订货,付款及运输
1.乙方订货时需要按要求同甲方签定购买合同.
2.双方约定交货时间,并按结算方式中的描述支付货款,款到发货.
3.运输方式及运费:运费及保险均有甲方承担.
4.验货:乙方在收到货物后可根据产品清单进行验收,并由甲方派出技术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双方确认后视为验收合格,如有异议应在收货一周内提出,否则视为验收合格.
六.法律效力
1.甲乙双方若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严重违背商业道德和法律或损害对方利益,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
2.甲方对乙方的授权期满,本协议自行终止.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到期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续签.
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条款及附件的解释权在甲方.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代理合同篇七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地 址:电 话:
传 真:邮 编:
乙 方:地 址:
电 话:0731—88275888 传 真: 邮 编:
甲方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行政诉讼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项包括(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提供处理委托事项的咨询意见;
代理甲方与对方或有关方进行交涉、协商或和解;
代理一审诉讼;
代理二审诉讼;
代理执行。
第二条 委托代理权限(见授权委托书)
一般代理或者全权代理,包括(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变更或者放弃诉讼请求;
□承认诉讼请求;
□进行调解或者和解;
□提起上诉;
□申请执行;
□收取或者收转执行标的;
□签署、送达、接受法律文书。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指派律师作为上述案件中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做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审理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并应甲方要求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5、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
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6、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乙方律师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代理人;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律师代理费
甲乙双方依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司法厅制定的《湖南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及相关规定,就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律师费及相关费用达成如下协议:
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在签订本代理合同后内,以 收费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
乙方户名:
开户行:
乙方账号:
律师代理费以到达上述账号同时由乙方开出发票为收讫。任何私
人间的支付乙方均不予承认。
第六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
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及其他专业顾问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长沙市外(包括远郊区县)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及资料费、通讯费、翻译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付的其它费用。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托事项或因增加诉讼当事人,当事人一方提出反诉、反请求等重大诉讼事件导致代理事项明显增多的情况时,乙方有权增加律师代理费。甲方应当合理地追加。否则,乙方仅在原委托范围内工作。
(三)甲方明确放弃委托事项,可以要求变更合同,甲乙双方合理确定律师收费。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三条第6—7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五)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致甲方自行纠正时止: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甲方作为被告时,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作好准备,而原告方撤诉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的。
(二)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或者违反第三条第6—7项规
定的义务之一,导致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乙方应当通过已投保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
一方均有
权将争议提交□ 人民法院□ 仲裁委员会□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分会,按照提交仲
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壹份存卷,本合同由
甲乙双方
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年自本项目
法律服务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止。
第十一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
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当面交付文件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二条 其他特别约定:
(以下无正文)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人: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年 月承办律师: 日
代理合同篇八
委托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 其他联系方式: 代理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 其他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点: 声明:
1、合同双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对方要求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2、合同双方均承诺自身符合法律对签约要求的强制性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手续。 鉴于:
(1)委托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寻找合作对象,但无意自行组织招投标工作。
(2)代理方承诺自身是合法的招标代理机构,有能力组织本次招投标工作。 因此,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代理方受委托方委托,开展招标代理工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1、项目:委托方委托代理方组织开展招投标工作的采购项目,内容见本合同第二条。 2、招标代理工作:委托方委托代理方在招投标中开展的具体工作,内容见本合同第三条。 3、其他规定:任何政府或组织制定的,对招投标和招标代理工作具有合法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4、承担赔偿责任:不仅赔偿因一方违约行为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还赔偿给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中标人造成的损失。
5、任何其他与招投标相关的词汇,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内容进行解释。 第二条 项目基本情况
1、物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规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使用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其他特别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代理招标的内容
1、代理范围内单项合同估算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具体的代理事项(有委托的在□内打√;无委托的╳): □ 拟定发包方案
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 □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 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 □ 编制招标文件 □ 编制标底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 组织开标 □ 组织评标 □ 草拟采购合同
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委托方的权利
1、参与招标代理工作的有关活动。
2、要求代理方及时提供招标代理工作进展情况。 3、要求代理方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按规定应回避的人员。 4、确定代理方的具体工作内容或提出具体要求。
5、委托方或政府有关部门发现代理方在招标代理工作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建设程序,并经确认的,委托方有权要求代理方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委托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4、<由代理组织评标的>评委组成人员由委托方指定/<或>代理方自主决定/<或>代理方推荐并报委托方同意。
第五条 委托方的义务
1、在开展招标代理工作之前,按照有关规定完成项目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
2、应向代理方及时、无偿、真实、详细的提供招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代理方应对此予以指导。
3、委派______<人名>作为委托方的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4、对代理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应在__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5、招标代理工作的内容、时间或项目的内容、时间等发生重大调整,应提前__日通知代理方,以便代理方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
6、对由于自身过错造成的代理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方索要或收受回扣、礼金、好处费和其他礼物,或要求代理方报销应由委托方或其工作人员自行承担的费用。
8、委托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的同时,向代理方出具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9、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代理方的权利
1、委派有资质的人员,成立招标代理项目组,根据委托方的具体要求,做好招标代理工作 组长为______<人名>,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2、在招标代理工作中有权拒绝任何反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的人为干预。
3、委托方针对招标代理工作和项目提出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代理方可以建议委托方进行修改。委托方拒绝修改的,代理方作出书面具体说明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4、代理方认为委托方委派配合工作的人员不称职或者有其他不适宜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原因的,可以向委托方提出更换的建议。
第七条 代理方的义务
1、不得将本合同确定的招标代理工作转让给第三方操作。
2、向委托方提供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做好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的解释工作。 3、委派的人员如与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标代理工作公正性的情形,应主动向委托方提出回避。委托方同意回避的,代理方应立即更换其他合适的人员,不得因此而影响工作。
4、对招标代理工作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 5、对由于自身过错造成的委托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不得采用行贿、给予其他利益或者诋毁他人等不正当手段干扰招标代理工作的公正性。不得向委托人、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索要或收受回扣、礼金、好处费和其他礼物,或要求报销应由代理方及其工作人员自行承担的费用。
7、招标代理工作完成后__日内,代理方应向委托方提供完整、详细的书面报告,并返还委托方提供的所有材料。
8、受托人发现可能出现流标或其他任何可能影响正常的招标结果的情形,应立即向委托人报告并提供相应材料,以便委托人及时作出指示。
9、受托人出具的任何对潜在投标人、投标人、中标人或其他第三方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均应告知委托方,由委托方签字或盖章确认后,方可对外公布。
第八条 招标代理工作的时间要求 1、开始时间:____年__月__日; 2、完成时间:____年__月__日;
3、因非委托方过错造成的时间延误,完成时间可以相应延期,具体以____时间为准。 第九条 代理费的结算
1、计费标准采用下列第__种方式:
(1)<固定收费>代理费__________元,代理方不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2)按照中标价的__%收取代理费;流标且不再组织招标的,则收取固定代理费____元;标底编制费按照标底价的__%另外收取。
2、招标代理费由委托方支付/与投标人约定,由中标人支付,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并将此项内容在招标文件中写明;
3、代理方为完成招标代理工作而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复印费、评委聘请费用等,均由代理方承担;
4、代理费在招标代理工作完成后__日内支付到代理方账户。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任何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1)守约方提出纠正意见,违约方拒绝改正或在合理期限内未改正; (2)多次违约;
(3)影响恶劣或给守约方造成较大损失; (4)导致招投标工作无法继续开展; (5)有其他严重情节。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双方应对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经营情况和信息予以保密。本项义务不以本合同解除而免除。保密承诺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出现流标的,是否重新组织招标,由双方另行协商。经协商决定重新组织招标的,按本合同的条款执行。代理费只支付一次,按第九条的约定计算/在第九条约定的基础上浮__%。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政府行为”是指国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实施的强制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拆迁、征收、禁令,以及其他本合同当事方无法控制的且对合同履行有实质性影响的事件。
2、由于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影响的一方应在通知可能的情况下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天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其他各方审查、确认。
3、发生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 发生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终止或消除后15天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的终止或消除。
4、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附则
1、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未作特殊约定的,通讯地址为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送达时间以下列规定为准: (1)专人交付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2)邮递以邮政部门可以证明的收到日视为送达之日; (3)传真以顺利发出当天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视为送达之日。
2、除国家法律本身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无追溯力。本合同可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进行修改与补充,但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经双方签字同意后执行。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 (注:填写双方选择的仲裁委员会的名称)仲裁委员会在 (注:填写双方选择的城市名)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4、本合同一式__份,双方各执__份。本合同采用中文和____文字书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同文字的文本内容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
5、本合同自 起生效。
委托方(盖章): 受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代理合同篇九
甲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为了充分发挥_________的资源和信息服务优势,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协议书,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授权乙方为其代办公司注册手续。
二、乙方提供的代办咨询服务范围仅限如下:
1.为甲方代办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证、三章(法人章、公章、财务章);
2.约定的其他服务:
_________。
三、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指定专人配合乙方完成新企业工商登记注册等事务,并提供齐全的证件和规范的法律文件资料。
2.甲方对提供的证件和法律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承担向工商、税务、技监等机关缴纳的有关费用。或者由甲方提供经费,由乙方代为缴纳。
四、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照规定从事企业登记代理工作。
2.乙方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指导和监督,采用规范的登记代理程序和方法,协助委托方完善各类文件资料,齐全应有的证件。
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证件和资料负有妥善保管和保密责任,乙方不得将证件和资料提供给与新企业开业登记(包括工商、技监、税务等部门)无关的其他第三者。
五、费用
1.本协议书所涉及的费用的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2.本项工商登记咨询代理工作收取总代理费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领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证时由甲方向乙方交付。
3.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时,需向乙方缴纳代理费的_________%作为预付款,甲方签署本协议后单方面停止履行或违反本协议内容,乙方有权不予返还预付款。
4.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时,需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代理过程中相关部门小额收费项目代付款,在代理业务中止或完成时统一结算。
5.甲方将_________%代理咨询费用和小额工商行政收费预交纳给乙方时,乙方为甲方开具收据。在乙方将全部预定的材料交给甲方,双方进行结算时,乙方将在随后相应单位开具的正式发票和乙方自行开出的咨询代理发票交给甲方,甲方将原相应收据退还乙方。
6.在委托咨询服务过程中,所有必要的费用(如名称登记准费、场地租赁费、验资费、公告费等政府收费)由甲方自理。
六、若由于乙方原因或其他原因造成企业注册登记申请失败,乙方向甲方退还甲方交纳的全部代理咨询费用,并退还甲方全部资料。
七、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信息撰写材料,甲方确认无误后签名盖章,意味着甲方认可乙方撰写的材料符合甲方的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如果因为材料不真实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八、乙方和甲方在执行协议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九、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火灾、水灾、地震、雷击等自然灾害或者罢工、战争、政府强制措施、政府政策变更等原因而影响本协议的执行,双方不负违约责任,根据事故影响的时间可将协议履行时间相应延长,并由甲乙双方协商补救措施。
十、协议的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签字盖章和授权代表签字后即时生效。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若因某种原因失效,或提前解除,或申请失败,甲方应将乙方制作的所有材料归还乙方或者销毁,并不得在以后任何情况下使用乙方提供的材料,或模仿抄袭乙方提供的材料的内容,否则甲方应按照本协议费用的5倍金额赔偿乙方,并保证以后不得再有此侵权行为。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篇十
编号:
日期:*年**月**日
地点:*市*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采购合同模板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采购以下 化工原料,达成如下协议以昭信守:
一、产品描述:
二、供应商的提供及其责任
1、 供应商由甲方提供,其供应商为:自己提供的供应商的资信及合法性负责,并对货物质量、数量、金额、规格、包装、原产地、交货时间等承担全部责任。与本合同对应的乙方与供应商之间的购销合同编号为: 。甲方如无特别声明,则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视为对该购销合同已予确认。因货源系甲方自行指定,乙方对货物质量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本合同。
三、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年**月**日之前,以数量为准。
四、交货地点
。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本合同签订后至甲方提完合同项下全部货物期间,所产生的一切损耗及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六、代理费用、结算方式及期限
1、甲方在本委托合同签订后,乙方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前,将货款的%(万人民币)汇入乙方指定帐户作为本合同之保证金。
2、代理费:每个月的代理费用为乙方实际支付金额的1.2%(不含税),计算公式:代理费(每月)=实际支付金额* 1.2%*1.17。
3、本合同下货物的所有权归属乙方,甲方于*年**月**日前分批付款提货,保证金冲抵最后一批货款。乙方在(开票时间)开具增值税发票给甲方。本合同项下货物市场价格每下跌5%,供方有权要求需方同比例增加保证金,否则供方有权处置货物并没收保证金。
4、如甲方逾期支付货款,逾期10天内月利息按1%(不含税)计算,逾期10—20天月利息按1.5%(不含税)计算,逾期20天以上月利息按2%(不含税)计算。甲方逾期提货期间,乙方随时有权处置该批货物并没收保证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的全部损失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0%。若因供应商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造成乙方无法履行本合同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供应商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八、争议解决:如发生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争议,双方协商不成时,应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盖章有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乙方
(盖章) (盖章)
代理合同篇十一
甲方:
乙方:成都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依照《合同法》,《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专利代理条例》之条例,就甲方的发明创造,委托乙方代理中国专利(□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的具体事宜,签订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代理服务内容:起草撰写专利申请文件、包括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外观设计图片和照片、外观设计简要说明;审查意见答复,包括初审补正,初审意见陈述,发明实审答辩;以及申请审查中的事务处理等。
二、权责要求:甲方应当对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负责,并清楚完整地向乙方指定的代理人介绍有关背景技术及发明内容,提供技术交底书及相关文件,配合完成乙方申请代理工作。在审查期间,乙方在征求甲方意见后,根据审查员的意见修改专利申请文件,答复审查员。
三、工作进度要求:甲方应当按照乙方要求提供完整的技术交底书,并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乙方收到符合要求的交底书后 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文件的初稿。初稿完成后,乙方应交由甲方审阅认可,甲方认可后交由乙方递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取得专利申请号和《专利受理通知书》。(按照正常情况,实用新型从申报到获得专利授权通知书时间为8-10个月,特殊情况如专利权争议将进行答辩从而延迟授权。)
四、合同期限:截止专利授权通知之日。如果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申请被撤回、被驳回等使申请程序不能进行,本合同终止,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在此期间,乙方就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以面交、传真、电子邮件或挂号邮寄的方式按甲方提供的电话,联系人及地址通知甲方,以挂号邮方式通知甲方的,自发出之日起满15日推定为甲方收到之日。
五、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乙方无故终止或由乙方原因造成申请件被撤回、被驳回,乙方退还全部代理费用;甲方无故解除或由甲方原因造成申请文件被撤回,被驳回等使申请程序不能进行,所收费用乙方不退还。
六、付费方式:
甲方应在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转账□支票形式一次性支付所有费用。
七、乙方服务内容:
1、负责代理甲方发明专利申请事宜,乙方需一直跟进此项工作,直到甲方拿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签发的专利注册证书为止。具体须负责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制做专利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等技术文件,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75号)专利收费项目和标准办理费用请求减缓手续等书面材料,将书面材料递交国家知识产权局(所有书面材料递交前必须交甲方确认),并负责转交相关官方文件。
2、乙方在专利申请、受理、初审、授权及领取国家知识产权局签发的专利注册证书等阶段,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证实甲方所申请注册专利已经通过或正在进行以上环节的审查。
3、免费为企业提供专利申请、专利背景技术查询等咨询服务,根据客户在专利申请或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为甲方提供专业、全面的专利申请和保护建议。
4、免费代办资助:根据成都市和所在区的专利资助规定,在甲方收到专利授权公告后的规定期限内,免费为甲方办理成都市和所在区专利资助的申请。
5、免费专利管理:自甲方取得专利权之日起,在专利的保护期限内,免费为客户进行专利流程管理、专利年费监控与通知。
6、免费专利维权:免费为甲方提供24小时法律咨询服务,如发现有企业或经销商侵犯了甲方的专利权,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免费为甲方代发律师函警示侵权方。
八、保密责任 根据《专利法》第19条和《专利代理条例》,做出如下承诺:
1、乙方不得将所了解的甲方信息和文件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依法承担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2、乙方认可其员工或委托代理人的行为代表乙方意志,如果员工或委托的代理人有违反第1条的泄密行为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责任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乙方承诺将告知其员工或代理人本协议约定之保密事项。
3、对于甲方因申请专利需要提交乙方的全部资料的原件,除应上缴专利管理部门的以外,在申请工作完成后,乙方均应及时返还甲方。如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资料遗失,乙方须对甲方承担实际损失赔偿责任。
4、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的专利申请档案,非涉案人员不得查阅、摘抄复制。
5、甲方与乙方合作过程中,乙方对甲方所知悉和了解的商业秘密也负有保密义务。经调查、甲乙双方共认属,乙方的责任造成甲方的商业秘密泄露,乙方依法承担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全部经济损失。
九、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该协议未履行完毕,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理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成都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表: 代理人:
电话: 电话:028-61300396 66501385
地址: 地址:成都市
日 期: 日 期:
开户银行:
帐 号:
户名:成都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合同篇十二
甲方(需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方):*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互相信赖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财务代理服务之相关事宜,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
一、 服务内容:
甲方将依据国家制定的税务法规和会计制度,利用各种有效的会计方法,为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l、建立完整的帐簿、账册。
2、指导出纳整理在经营活动中取得的合法原始凭据,并将其编制成正确的记帐凭证。
3、指导出纳及时登记银行、现金日记帐,准确反映现金、银行的结余数。
4、及时登记应收、应付等往来明细帐。
5、审核出纳编制的记帐凭证并进行汇总。
6、将审核出纳记帐凭证登记入帐。
7、审核应收、应付明细帐,并与总帐核对。
8、月底进行真实、准确的财务核算(包括收入的核算,成本的核算、往来的核算、费用的
核算、存货的核算。
9、及时为乙方出具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应交税金明细表)、纳税申报报表。
10、按时为乙方申报当月税收。
11、指派专业财务人员在税务等相关部门查帐或调查时,到达现场予以协助。
二、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甲方保证:甲方将根据本协议第一条所规定的服务内容,及时并准确地向乙方提供上述服务;
甲方在本协议签署日收到乙方数字证书(税务专用)一个,该证书条码编号为:。
甲方承诺在使用期内妥善保管该证书,如丢失或损坏,愿承担相关费用。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协议第一条所规定的服务。
2、甲方有权获取根据本协议而确定的服务费用。
3,乙方如果增加其它咨询服务,费用另计。
四、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保证:
(1) 向甲方提供一切法律档、文本及相关原始资料是真实、有效的,并符合中国法律的规定。
(2) 乙方配合甲方,将经营活动中所取得的合法、有效的原始凭据及时交给甲方进行帐务处理,井自行承担因为未及时提供上述凭据而造成的所有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不能按时申报或帐务上的正确处理)。
2、乙方声明:如乙方提供的各项档或其内容不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不具备真实有效性,并因此而发生政府行政处罚事件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在本协议签署日交付甲方:数字证书(税务专用)一个,该证书条码编号为:。
【说明:该证书工本费*元,已办理三年服务费*元,合计:*元】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获得甲方根据本协议第一条而提供的服务;
2、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协议所规定的服务费用。
六、服务方式:
1、甲方每月指派专业人员一次至乙方办公地点或指定地点为乙方提供本协议第一款之服务及办理税务申报事宜。
2、乙方自理出纳事务(包括现金、支票、发票的管理;现金、银行的收支、往来结算等实务操作)。甲方可提供电话咨询。
七、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八、收费标准:
甲方每月向乙方收取服务费用:*元(大写:整)。
九、收费方式: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做完服务后即收取上月的费用。
十、协议终止:
1、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提前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2、如有一方提出提前终止本协议,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3、本协议终止后,甲、乙双方应配合做好各项会计资料的交接工作。
十一、商业机密: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获取得对方的商业机密,应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十二、其它:
1、甲、乙方在经营活动中与他人的业务纠纷和违法行为均与对方无关。
2、乙方不得在与甲方终止协议后,任用甲方的在职或离职的员工。
3、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违约责任:
1、甲方在会计帐务中处理错误,给乙方带来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但如因乙方所提供的会记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等可归于乙方自身的原因,或乙方因不听从甲方的合理意见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第十条之第一、二款,上述条款,如有违约,则违约方将向守约方支付壹仟元的违约赔偿金。
3、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上述之其它条款,如有违约,则违约方将向守约方支付壹仟元的违约赔偿金。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协议如与国家政策、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政策、法规为准。
十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十七、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及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后生效。
甲方:*公司 乙方:*公司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以下空白,不构成本协议的任何条款)
代理合同篇十三
合同编号:
合同签署地:
制造商: 代理人:
代表人: 代表人:
制造商、代理人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制造商方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约定区域内经销制造商研发制造的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合约:
第一条: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本销售代理协议,共同遵守。
1.经双方友好协商,制造商愿意委任代理人作为在______销售其产品的独家经销商。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2.同意将下列产品________(简称产品)的独家代理权授予代理方(简称代理人)。代理人优先在下列指定地区(简称地区)推销产品:________省________市(区)。
第二条:制造商和代理人的职责:
1.制造商责任:
(1)自费向代理人提供新产品的样品,每种样品为2-3个。
(2)同意代理人在进行业务推广时向客户介绍制造商的网站,并表明其独家经销的身份。
(3)在协议的有效期限内:制造商如获得专利产品的注册、或商标、或其他商业标志,均须立即向代理人提供。
(4)制造商必须将希望与其建立商业关系的境内新客户转给代理人。
(5)不断提供有助于推销产品的意见和资料。
2.代理人经销责任:
(1)自费维持一个有经营能力的机构,切实地为甲方推销产品。
(2)向制造商提供一个由制造商认可的银行为结算银行。
3.代理人应在该地区拓展用户。代理人应向制造商转送接收到的报价和订单。代理人无权代表制造商签订任何具有约束的合约。代理人应把制造商规定的销售条款对用户解释。制造商可不受任何约束地拒绝代理人转送的任何协议之外或无关的业务事项。
第三条:代理业务的职责范围:
1.在协议有效期内,代理人有权利不同意他人在该地区取得代理或销售协议产品的权利。制造商应把其收到的直接来自该地区用户的订单通知代理人。代理人有权按第十五条规定获得该订单。
2.代理人是所在地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代理人应精通所推销产品的技术性能。
3.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制造商和代理人纯属制造和代理关系。本协议产生代理权,任何一方不能向第三者代表另一方,若由此而致使另一方受损,则越权的一方须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4.本协议所称的产品,系指制造商所制造的产品。
5.制造商必须向代理人提供最优惠的价格。最优惠的价格即必须低于正常贸易的价格。
6.发生在双方间的每一笔交易,双方均须受到合同的约束。
第四条:广告和展览会:
为促进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代理人刊登广告参加展销会需经双方事先商议后办理。
第五条:代理人的财务责任:
1.代理人应采取适当方式了解当地订货人的支付能力收回应付货款。通常销售运营的开支应由代理人负担。
2.未经同意,代理人无权也无义务以制造商的名义接受付款。
第六条:用户意见:
代理人有权接受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及时通知制造商并关注制造商的切身利益。
第七条:提供信息:
代理人应尽力向制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一个月需向制造商寄送反馈信息。
第八条:正当竞争:
1.代理人不应与制造商或帮助他人与制造商进行不正当竞争,代理人更不应在制造商未同意的情况下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理的产品。
2.购买和销售其他公司的同类产品时,不得损害制造商的利益。3.此合约一经生效,代理人应将与其他企业签订的有约束性的协议告知制造商。不论是作为代理的或经销的,此后再签定的任何协议均应告之制造商,代理人在进行其他活动时,决不能忽视其对制造商承担的义务而影响任务的完成。
第九条:保密:
1.代理人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不得泄露制造商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协议范围使用。
2.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制造商所有,代理人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制造商。
3.若由此而造成另一方的利益损失,则另一方有追索泄漏商业秘密一方的经济责任的权利。
第十条:分包代理;
代理人事先经制造商同意后可聘用分包代理人,代理人应对该分包代理人的活动负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工业产权的保护:
代理人发现第三方侵犯制造商的工业产权或有损于制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代理人应据实向制造商报告。代理人应尽最大努力并按制造商的指示,帮助制造商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
第十二条:独家销售权的范围:
1.经销权:制造商给予代理人在所在范围内以独家出口并销售其产品的权利。
2.专营权:除代理人外,制造商不得再委任范围内的其它公司或个人为其经销商和代理商。
第十三条:技术帮助:
代理人可建议制造商帮助代理人培训雇员,使其获得代理产品的技术知识。
第十五条:现金反点:
1.月度反点:代理人以每月从制造商购得产品总价值金额的百分比来做为反还现金。(货币以人民币计算)(月度日期按当月的实际天数计算)
(1)月度购货总价值金额5*元以下(不含5*元),还总价值金额的1%现金。
(2)月度购货总价值金额5*元-2*元(不含2*元),还总价值金额的2%现金。
(3)月度购货总价值金额2*元-1*元(不含1*元),还总价值金额的3%现金。
(4)月度购货总价值金额1*元以上,还总价值金额的4%现金。
2.季度反点:代理人以每季度从制造商购得产品总价值金额的百分比来做为还现金。(货币以人民币计算)(季度日期按每年4个季度每季度3个月的实际天数计算)
(1)季度购货总价值金额5*元以下(不含5*元),反还总价值金额的1%现金。
(2)季度购货总价值金额5*元-2*元(不含2*元),还总价值金额的2%现金。
(3)季度购货总价值金额2*元-5*元(不含5*元),还总价值金额的3%现金。
(4)季度购货总价值金额5*元以上,还总价值金额的4%现金。
3.年度反点:代理人以每年从制造商购得产品总价值金额的百分比来做为还现金。(货币以人民币计算)(年度日期按当年的实际天数计算)
(1)年度购货总价值金额3*元以下(不含3*元),还总价值金额的1%现金。
(2)年度购货总价值金额3*元-5*元(不含5*元),还总价值金额的2%现金。
(3)年度购货总价值金额5*元-1*元(不含1*元),还总价值金额的4%现金。
(4)年度购货总价值金额1*元以上,还总价值金额的8%现金。
第十六条:平分佣金:
两个不同地区的两个代理人为争取订单都作出极大努力,当订单于某一代理人所在地,而供货之制造厂位于另一代理人所在地时,则佣金由两个代理人平均分配。代理人也可以按第十二条规定拒绝。
第十七条:商业失败、合约终止:
代理人所介绍的询价或订单,如制造商不予接受则无佣金。代理人所介绍的订单合约已中止,代理人无权索取佣金,若该合约的中止是由于制造商的责任,则不在此限。
第十八条:现金点的计算方法:
现金点以代理人从制造商月度和季度或年度的实际进货总额决定。任何附加费用如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海关税或由进口出口国家回收的关税等不纳入现金点之内。
第十九条:佣金的索取权:
代理人有权根据每次购货所支付的货款按比例收取佣金。如代理人没支付全部货款,制造商将冻结月度和季度或年度现金点的计算,直至货款完全支付。若由于制造商的原因用户拒付货款,则不在此限。
第二十条:支付佣金的时间:
制造商每月度和季度或年度应向代理人说明点现金数额和付反点现金的有关情况,制造商在月度和季度或年度规定时间10天内支付点现金。
第二十一条:支付佣金的货币:
佣金按成交的货币来计算和支付。
第二十二条:排除其他报酬:
代理人在完成本协议之义务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除非另有允诺,应按第十八条之规定实行。
第二十三条:协议期限:
1.协议由 ___ 年 ___ 月 ___ 日开始,至 ___ 年 ___ 月 ___ 日终止。
2.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执行期满后,一方提前3个月通知可终止协议。如协议不在该日终止,可提前3个月通知,于期满后的下月30日终止。
第二十四条:提前终止:
1.根据第二十三条规定,任何一方无权提前终止本协议,除非遵照适用的有关法律具有充分说服力的理由方能终止本协议。
2.不可抗力: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如遭遇到力所不能及的事由,以致全部或部份协议无法履行本协议,则可在下列范围内免除其责任。如:火灾、水灾、海啸、地震、雷击、台风、旋风、疫病、爆炸、机械事故、战争、暴乱、制裁、劳工纠纷或政府的政策性行为,或其它的确实非人力所能抗拒的原因。但一方必须将得到政府或有关机构证明的不可抗力原因的书面通知,以最快的速度送达另一方并直至另一方确认收到该通知时为止。
第二十五条:存货的退回:
协议期满时,代理人若储有代理产品和备件,应按制造商指示退回。
第二十六条:未完之商务:
协议到期时,由代理人提出终止但在协议期满后又执行协议,应按第15条支付代理人佣金。代理人届时仍应承担履行协议义务之职责。
第二十七条:赔偿:
协议除因一方违约而终止外,由于协议终止或未能重新签约,则不予赔偿。
第二十八条:变更:
本协议的变更或附加条款,应以书面形式为准。
第二十九条:禁止转让:
1.本协议未经事先协商不得转让。
2.协议文本以中文文字书印,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将于所约定的时间生效。
3.双方签定本协议时不得涂改,不得加入手写补充条款。
4.签字时用黑色碳素墨水。
5.协议签字生效后,如有补充条款需双方协商后,补写签定补充协议。
第三十条:留置权:
代理人对制造商的财产无留置权。
第三十一条: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之现行法律。
第三十二条:仲裁:
1.双方在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经协商未果时,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委员会按法令规定的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发生了违约行为,另一方得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其纠正。如若违约一方在三个月内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则另一方有权中止本协议。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地 址: 地 址:
开户行: 开户行:
帐 号: 帐 号:
户 名: 户 名: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代 表: 代 表: 年 月 日
代理合同篇十四
甲方:(总部)
乙方:(代理商)
根据《合同法》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平等互利之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方指定乙方为(北京)地区代理商。
二、乙方的代理区域为 。
三、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任务指标:在代理期限内,甲方将在每个财务年度开始下达本合同附件《财务年度任务书》,内容包括价格体系、回款指标、销售计划、甲方支持和奖励措施等。若无《财务年度任务书》,则此合同无效。《财务年度任务书》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五、结算方式:甲方与乙方交易按现款现货原则,款到发货,正常运费由甲方承担。
六、合同生效方式:
自乙方按甲方指定帐号汇入订金 元或首批款 万元起,本合同开始生效。若乙方在汇入定金后,连续七个工作日内没把首批余款汇入甲方指定帐号,则本合同自动无效。
七、甲方责任和义务:
⒈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为质量合格产品;
⒉甲方向乙方出示上海佰萃堂化妆品的三证等有效证件;
⒊在协议期间,甲方不得向乙方代理区域内的其他单位供货;
八、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⒈乙方不得向合同约定之外的区域销售甲方产品,否则甲方有权索赔;
⒉乙方负责甲方产品在区域内的品牌推广及品牌形象维护;
⒊乙方有义务与甲方共同承担打击市场窜货问题;
⒋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举行的统一活动及教育培训;
⒌乙方有义务遵守双方约定的价格体系,不得随意降价或涨价。
九、关于订货、验货以及退换货的约定
⒈订货处理程序 每次甲方根据乙方的电话制作定单,并通过电话核实后,通知乙方打款金额,在乙方将全额货款打入甲方帐号并查收到帐后,三至五天内将货物发到乙方就近处。
⒉验货程序 乙方收到货物时,应先检查包装箱是否潮湿、变形、破损,封条是否开封,检查无误后才能提货,若发现有异常迹象,乙方必须立即告知甲方并妥善处理。
⒊退换货处理程序 滞销产品,乙方须先填写《退换货申请表》递交给甲方,在表中应注明退换品种、数量、金额、产品限用日期、退换货原因等项目,待《退换货申请表》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退换货,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退换的产品应内外包装良好,距限用日期不超过18个月,包装完好程度不影响再次销售,有塑封和包装封口合格证的,没有开封或损坏,否则甲方有权拒收或由乙方承担相关损失,属于质量问题的除外。若不经甲方同意自行返回的产品,甲方不予接收,也不予结算。因质量问题而产生的往返费用由甲方承担,非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退换货往返费用由乙方承担。一次性推出的优惠组合装和每月的特价品概不退换。
十、关于窜货的规定 乙方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代理区域内进行销售,不得向代理区域外的其他地区以任何形式销售甲方产品,若出现此类情况,将按以下方式处理:
1.恶意窜货现象将取消当期未兑现的所有奖励,并限期收回乙方向代理区域外销售的产品。
2.对于乙方无法进行收回的产品,甲方将派人收货,收购价与代理价之间的差额及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若乙方的窜货行为给其他市场造成严重后果,所有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将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并扣留所有未兑现的奖励,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乙
方全部承担,对甲方整体市场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
4.对于非恶意窜货或者下属经销商、加盟店窜货的,乙方承担连带责任,将参照
以上规定给予处罚。
十一、其他规定
1.相关处罚约定 发生以下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①乙方销售甲方品牌的假冒或仿冒产品; ②乙方破产以及债务结算; ③乙方信誉度下降; ④乙方低价倾销; ⑤乙方向非代理区域调货、窜货; ⑥乙方连续2个月或不连续3个月未完成合同任务; ⑦乙方连续40天未向甲方进货;⑧乙方不配合甲方的整体市场推进计划,造成甲方商业利益损失。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在甲方所在地法院仲裁解决。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代理合同篇十五
编号: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签订: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电话: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律师事务所
法定地址:
负责人:(合伙所)/法定代表人:(国办所、合作所)
电话:
甲方因(注:此处概括表述委托事项)法律事务,经与乙方协商,现委托乙方指派律师担任代理人。为此,双方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根据《合同法》、《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1、委托代理内容:
2、委托代理权限:以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准。
3、委托代理期限:
本合同订立后如发生委托事项变化和/或代理权限变更,双方应就委托事项和/或委托权限变更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条 指派代理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经甲方同意指派律师 (注:此处应列律师执业证号)(下称代理律师)担任甲方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的委托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代理律师因健康、执业机构变动、被暂停执业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职责时,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师执行本合同项下代理事务。
第三条 代理律师的职责
乙方及其指派律师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的职责:
㈠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按照法律、法规和律师行业的执业规定,尽力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㈡尊重甲方的知情权,及时向甲方通报代理情况;对甲方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代理律师应当认真听取并妥善处理,
㈢保守在代理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㈣严格依据甲方的授权为代理行为,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的越权代理或无权代理行为。 ㈤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㈥谨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证据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证其不遭受灭失。
(注:以上各项大多是代理律师的法定义务,应当在合同中列明)
第四条 事实陈述和证据提交
㈠甲方应向代理律师陈述涉及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的全部事实,并按《证据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和/或证据线索。如果甲方未按该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内容提交证据材料和/或证据线索,由此产生的不利于甲方的后果,应归责于甲方。
㈡甲方向代理律师提交的有关证据材料为原件的,双方经办人应当办理交接签字手续;若是复印件,应由甲方指定的签字人在证据材料上签名确认。
第五条 律师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
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注; 此处应详细订明金额、支付时间等)
第六条 差旅费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费(注:同前)
第七条 不属乙方的收费
乙方办理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涉及的下列费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费机构或个人支付: ㈠人民法院、行政机关、仲裁机构、鉴定机构、公证机构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㈡经甲方同意的专家论证费用。
第八条 禁止合同外收费
除本合同约定的收费外,乙方承诺不再就办理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约定范围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乙方代理律师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收费,甲方应当予以拒绝。
(注:本条应当成为委托代理合同的必备条款)
第九条 合同提前终止
在本合同订立或/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但应将终止合同的事由及有关情况知会甲方:
㈠本合同订立后乙方发现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冲突,继续代理将违反法律或者律师执业规范。
㈡甲方坚持要求代理律师追求无法实现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标。
㈢在事先无法预见的前提下,继续履行本合同将会给乙方带来不合理的费用负担,而双方未能就追加律师服务费达成补充协议。
㈣甲方故意捏造、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欺骗或误导代理律师,经代理律师指出后甲方仍不予纠正。
依据本条第㈠项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师服务费应予退还;依据本条㈡或/和第㈢或/和㈣项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第十条 如遇事先无法预见的情势,代理律师在授权权限之外为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所实施的代理行为,甲方应予确认。
第十一条 守约承诺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否则将依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㈠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之约定,其所收律师服务费(不含已实际发生的差旅费)应在甲方要求退费后全部退还甲方。
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之约定,除已缴费用乙方不予退还外,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缴清合同约定的全部律师服务费。
㈢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之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和/或差旅费的,乙方有权随时中止或终止代理服务,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㈣代理律师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过失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向甲方赔偿。
㈤代理律师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因其故意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双方协商并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 履职监督
为便于乙方了解承办律师的履职情况,甲方承诺在乙方代理律师代理案件的任何一个阶段或乙方代理律师履职终止时,认真填制《律师服务质量征求意见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条 合同履行完毕
乙方的代理职责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注:此处应明确约定代理事项的结束点)时止。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绍兴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授权代表(签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代理合同篇十六
本协议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中国_________由有关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达成,按双方同意的下列条件发展业务关系:
1.协议双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任
甲方指定乙方为其独家代理,为第三条所列商品从第四条所列区域的顾客中招揽订单,乙方接受上述委任。
3.代理商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代理区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最低业务量
乙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从上述代理区域内的顾客处招揽的上述商品的订单价值不低于_________美元。
6.价格与支付
每一笔交易的货物价格应由乙方与买主通过谈判确定,并须经甲方最后确认。
付款使用保兑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由买方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信用证须在装运日期前15天到达甲方。
7.独家代理权
基于本协议授予的独家代理权,甲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乙方以外的渠道向_________顾客销售或出口第三条所列商品,乙方不得在_________经销、分销或促销与上述商品相竞争或类似的产品,也不得招揽或接受以到_________以外地区销售为目的的订单,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应将其收到的来自_________其他商家的有关代理产品的询价或订单转交给乙方。
8.商情报告
为使甲方充分了解现行市场情况,乙方承担至少每季度一次或在必要时随时向甲方提供市场报告,内容包括与本协议代理商品的进口与销售有关的地方规章的变动、当地市场发展趋势以及买方对甲方按协议供应的货物的品质、包装、价格等方面的意见。乙方还承担向甲方提供其他供应商类似商品的报价和广告资料。
9.广告及费用
乙方负担本协议有效期内在________销售代理商品做广告宣传的一切费用,并向甲方提交所用于广告的声像资料,供甲方事先核准
10.佣金
对乙方直接获取并经甲方确认接受的订单,甲方按净发票售价向乙方支付5%的佣金。 佣金在甲方收到每笔订单的全部货款后才会支付。
11.政府部门间的交易
在甲、乙双方政府部门之间达成的交易不受本协议条款的限制,此类交易的金额也不应计入第五条规定的最低业务量。
12.工业产权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为销售有关_________,乙方可以使用甲方拥有的商标,并承认使用于或包含于_________中的任何专利商标、版权或其他工业产权为甲方独家拥有。 一旦发现侵权,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采取措施保护甲方权益。
13.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经有关双方如期签署后生效,有效期为1年,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除非作出相反通知,本协议期满后将延长12个月。
14.协议的终止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果一方被发现违背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
15.不可抗力
由于水灾、火灾、地震、干旱、战争或协议一方无法预见、控制、避免和克服的其他事件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该方不负责任。但是,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尽快将发生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15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
甲方:
乙方:
代理合同篇十七
合同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现甲方委托乙方代理 商标有关事宜 达成协议如下:
一、商标代理委托事项 (请在选中项目的中打“√”)
商标注册申请
商标事项变更申请
商标续展注册申请 补发商标证件申请转
让申请/注册商标申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
其他:[备注]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对商标事务代理的有关法律问题享有咨询权;
2、对商标事务代理的进展程度、结果等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3、在商标事务代理过程中有选择权和决定权; 4、其他:
(二)甲方的义务
1、及时向乙方提供委托事项的相关材料,并应当保证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2、按照约定的方式及时支付本合同的各项费用;
3、甲方的住所及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4、甲方应仔细阅读本合同结尾处黑体字所示关于商标注册风险提示字样;
(三)乙方的权利
1、有权按照约定收取本合同的各项费用;
2、有权要求甲方在合理时间内提供必须的材料; 3、其他:[备注]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甲方委托的代理事务的范围和内容,履行应尽义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对甲方提出的问题提供及时、合理的咨询服务;
3、乙方保证收到本合同约定的款项和相关材料后,于三个工作日内(法定节假日顺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办理有关手续。非乙方原因造成委托事务不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的,乙方应向甲方说明;
4、及时向甲方告知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国家有关机关的决定、裁定和通知等情况,必须及时告知甲方,并在甲方作出明确表示后继续代理委托事务; 5、乙方名称、住所及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应明确告知甲方商标注册的风险;
三、代理时限: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止
四、代理范围及内容:详见《商标注册申请书》与《商标代理委托书》
五、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代理事项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 其中包含由乙方代缴商标局官费(大写)(¥);乙方代理服务费(大写)(¥); 甲方按照下列第[关键词] 种方式支付代理费用:
1、 甲方于签约时一次性付清;
2、 甲方于签约后 天内一次性付清; 3、 分期付款:[备注] 4、 其他:[备注]
六、合约的变更及解除 1、合约履行期间,如因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动或者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委托代理合同自动解除,其间发生的的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2、甲方如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如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其他:[备注]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生效,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严格履行各自相应义务。因一方的违约或过错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实现合同目的,违约方或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其他:[备注]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具体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或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双方在本合同之外另行达成的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至签订之日起生效。
乙方(签章)成都市武侯区临江东路
乙方地址 36号锦江花园城水晶座25楼b座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成都棕南支行公司账户
联系电话
传 真
甲方(签章) 甲方地址 联系人员
联系电话 传 真
[单位地址] [经理] [单位电话] [单位传真]
代理合同篇十八
订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商品价格
一、商品的价格:
进货价格:乙方以□1.出厂价□2.批发价□3.供货价,并给予单面折扣_________%为甲方的进货价格。
售货价格:由甲方参考乙方提供的建议零售价及市场价格自行决定。
二、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盖有乙方公司公章的商品报价单。乙方若调高商品价格,必须提前5日向甲方发出书面的“商品报价变更通知单”通知甲方,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按新的商品报价单执行,否则甲方仍然有权按原商品报价单约定的价格向乙方发出订货单订货,乙方仍然有义务按原商品报价单约定的价格向甲方供货。
三、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盖有乙方公司公章的生鲜食品报价单。乙方若调高商品价格的,必须提前_________日向甲方发出书面的商品报价变更通知单通知甲方,并经订货书面确认后方可按新的商品报价单执行,否则甲方仍然有权按原商品报价单约定的价格向乙方发出定货单订货,乙方仍然有义务按原商品报价约定的价格向甲方供货。
四、乙方保证不得以高于其向_________地区同等级超市出售的商品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商品。如果乙方比其向甲方提供的商品报价单更低的价格或更优惠的条件向_________同等级超市出售同种商品的,则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出售给_________同等级超市同种商品的价格之最低者,相应调低向乙方所下订货单上的商品价格,并据此计算向乙方支付货款的金额,对于已支付的货款,则由乙方退还由于上述价格差异而多支付的货款给甲方,或者由甲方从尚未支付的其他货款中扣除。
第二条订货
一、甲方将根据乙方提供的商品报价信息,就每一个特定商品的订货提交订货单,订货单上明确商品名称,规格,数量,包装,价格,交货地点,交货时间等条款。
二、甲方有权在订货单发出后的3个工作日内撤回或修订订单。
三、乙方收到订货单后,若对订货单上的价格,数量等条款有异议,应于收到订货单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未书面通知的则视为完全同意订货单的条款。
第三条商品要求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商品包括该商品本身以及该商品的包装,简介,使用方法说明书,警示说明书,保证(修)书,售后服务卡等其他有关资料和该类商品所须之随附义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商品及其销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地区,行业标准及双方确认的其他标准或样品,完全符合本合同以及甲方提交的订单要求,并保证:
一、产品质量
1.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
3.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二、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的标识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1.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3.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4.限期使用的产品,在显著位置清晰的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5.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三、乙方保证不存在以下欺诈行为
1.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2.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
3.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
4.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
四、乙方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保证立即告知甲方,并采取防止危害的措施。
五、乙方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真实,没有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没有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
六、乙方提供的食品符合卫生标准,提供的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符合营养,卫生标准,提供的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以及洗涤剂,消毒剂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规定。
七、乙方提供的商品没有侵犯他人专利以及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等侵犯他人专利权。
八、乙方提供的商品没有侵犯他人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九、进口商品:
1.乙方提供的进口商品,必须向甲方提供中国________出入境检疫局出具的监管证,同时提供海关卫生检测合格证明及商检报告
2.乙方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且每批次商品应当有对应的卫生附表。
3.每个最小包装上必须粘贴进口商品卫生监督检验标志(cio标志),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在商品包装上贴有详细的产品中文说明、代理商名称、地址及电话。
十、乙方提供的商品产地若属__________________以外地区,除向甲方提供当地相关证明、检测报告外,还须向甲方提供进京销售证明及_________市相关检测单位的检测报告。
十一、乙方提供的所有商品应当印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条形码及中文标识。且乙方将商品发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前,商品外包装上已印好或贴上符合国家规定的可用条形码及中文标识,若乙方将商品发送到甲方指定地点时未能完成上述工作的,则甲方有权拒绝收货。
十二、乙方提供的所有商品清洁,整齐,包装完好,适宜销售,送货时不得有任何包装破损或潮湿,变色,凡有保质期的商品如果保质期大于六个月的,乙方商品送达甲方指定收货地时其商品保质期距到期日的时限不得少于保质期规定的一半,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如果商品保质期小于六个月,则不应少于其保质期的三分之二,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十三、乙方因违反以上第一款至第十款的承诺而侵犯消费者的人身与财产安全、知情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商品收到人身,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权益损害而向甲方要求赔偿的,甲方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追偿的金额包括:
(1)甲方赔偿给消费者的全部金额
(2)甲方因赔偿事件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修理费,退还商品运输费,鉴定部门的鉴定费,检验检疫部门的检验费,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交通费。
(3)甲方所支付资金的利息,利息的起算时间从每一笔资金支出的当天算起,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300%计算。如果因此而影响甲方的商业信誉,导致甲方的客流量减少,销售额下降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十四、乙方因违反本条第三,六,七,八,九,十款的承诺,导致其提供给甲方的商品被国家执法部门扣留,查封,没收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货款,停止向乙方支付尚未支付的所有货款,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损失。
十五、甲方有权对提供生鲜食品的乙方的卫生情况,运输条件,产品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如果乙方的食品生产经营过程,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具,设备等不符合法定以及双方约定的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十六、如乙方有违反上述所做的承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停止向乙方支付尚未支付的所有货款,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损失。
第四条送货原则
一、乙方严格按甲方提交的定货单确定的商品名称,数量,规格,包装,地点,按时向甲方送货。
二、乙方在向甲方交货时要携带甲方提交过的订货单以及与之相对应的乙方送货单。甲方收货部门验货后,向乙方出具“甲方订货单的第四联”,并在乙方送货单上签字盖章,并留存上述底单备查。如果订货单与送货单的“数量”等项目不一致,则以订货单的为准。尽管甲方收货部门在乙方的送货单上签字盖章,但是这并不表明甲方对送货单上的“单价”及“金额”的确认,而只是对送货单上的“数量”等条款的确认,乙方不得将送货单上的金额作为向甲方结算货款的依据,也不得将送货单上的金额作为向甲方主张其他权利的依据。送货单上所列商品的单价以与之相对应的订货单价作为该商品的单价。
三、乙方应按订单按时交货。乙方如要求变更送货期,应至少提前3天向甲方提交书面要求,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运抵。
(1)如果乙方延期交货,甲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运输等费用由乙方自负。
(2)乙方交货每延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该订货单含税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3)如果乙方提前交货,甲方也有权拒收,但会尽量安排收货,乙方交货每提前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该收货金额(含税)_____%的仓储占用费。甲方可在乙方的货款中扣除本款所述的违约金及仓储占用费。
第五条收货原则
一、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有权拒收所有违反本合同以及订单条款的商品。对此,乙方应无条件及时运返该商品,并自负运费和承担相应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有权要求乙方对包装损坏商品给予及时调换并有权拒收。被拒收的商品乙方应及时运返,对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交货及验收
一、交货
1.交货时间:乙方在接到甲方订货通知后,应在_________小时内送到。
2.交货地点:乙方应将商品送到甲方的营业场所或甲方指定的其他地点。
3.运输及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验收
1.验收由甲方商管课人员会同超市工作人员,依据甲方开立的订货单进行验收。如发现乙方提供的商品在质量、包装、标识、有效期等方面存在不合格情况,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将商品运回,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及责任。
2.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有正确的北美通用产品条码(简称upc条码)/国际通用商品条码(简称ean条码)的商品,否则甲方有权拒收无正确upc/ean条码的商品。称重商品条码由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标准自行制作粘贴,费用由乙方承担。
3.在交货时,验收由甲方与乙方双方人员共同参加,根据《订货单》做外观和数量上的清点,并进行抽验,乙方因故不在场时,由甲方本着诚信的原则自行验货,验货结果视为乙方认可。
4.对于不能立即验货的商品,甲方应妥善保管商品和包装,乙方全权委托甲方在消费者选购时开箱验货。
第七条退换货
一、消费者从甲方购买乙方提供的商品,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甲方按照消费者的要求退货后,有权将该商品无条件地退回给乙方。
二、消费者从甲方购买乙方提供的商品,属于国家规定或者乙方承诺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甲方按照消费者的要求退货后,有权将该商品无条件地退回给乙方。
三、消费者从甲方购买乙方提供的商品,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按照消费者的要求退货后,有权将该商品无条件退回给乙方。
四、消费者从甲方购买乙方提供的商品,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甲方按照消费者的要求退货后,有权将该商品无条件退回给乙方。
五、食品的退货与换货
1.凡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甲方提出退货要求的,乙方均应无条件退货
(1)保质期至少还有_________天;
(2)外包装完整,无破损;
2.凡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甲方提出换货要求的,乙方均应无条件换货,对于有保质期的食品,凡是甲方在离保质期到期日______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的,乙方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否则已过保质期的商品货款甲方有权单方从应支付乙方的货款里自动冲减。
3.若乙方不同意退、换货的,应与甲方进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六、非食品的退货与换货
非食品类的商品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退还商品由乙方承担运费,若此运费甲方先行支付,则乙方应在货物运返之日起两日内支付运费或甲方在应支付货款里冲减。
七、退货换货的业务流程
1.甲方采用向乙方提交“退(换)货单”的方式,通知乙方所需退换商品的名称,规格,包装,数量,价格,时间,地点。
2.退(换)货单之日起,乙方须在5个工作日从甲方的营业场所提取该退(换)货单所列的商品,并由乙方授权人员签字或盖章确认。
3.如果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该条所述的退换商品提走,也没有向甲方提交书面的延期提货通知书的,则视为乙方放弃了上述退换商品的所有权,甲方可以自由处理该退换商品,所得收入归甲方所有,并将上述退换商品的货款从应付乙方的货款中扣除。
八、凡符合上述所约定的退还货条件,在任何时间内,乙方均不得以货款的支付问题、诉讼等理由予以拒绝。
九、上述甲方向乙方提交“退(换)货单”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传真:从甲方将退(换)货单发送至乙方的传真机之时起1小时后视为有效提交。
2.电子邮件:从甲方将退(换)货单发送至乙方指定的电子邮件之时起视为有效提交。
3.特快专递:从乙方任何人员签收回执后视为有效提交。
4.挂号信:从乙方任何人员签收回执后视为有效提交。
第八条进货方式与货款结算
一、进货与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可选择下列之一种进货与结算方式:
1.□经销:
货款结算:甲方结算部门根据“订货单”确定乙方的实际供货数量,并根据订货单确定乙方所提供商品的单价,再根据这两者确定乙方的送货金额,扣除所约定的退货金额以及按本合同或双方以其他方式约定的费用后,即为应付乙方的货款金额。
2.□代销:
货款结算:甲方收到乙方的货物后,以实际卖出的数量向乙方进行结算。甲方结算部门根据“订货单”确定乙方的实际供货数量,并根据订货单确定乙方所提供商品的单价,再根据这两者确定乙方的送货金额,扣除所约定的退货金额以及按本合同或双方以其他方式约定的费用后,即为应付乙方的货款金额。
二、货款到期日(以下简称“帐期”)的计算方法:
可由双方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方式来确定:
1.□收货后_________天内支付;
2.□月结;
3.□收货后_________天内付款_________%;天内付款_________%.
三、本合同期满,若乙方终止与甲方合作,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结算申请。经双方核对后,甲方向乙方出具结算通知书,乙方在收到结算通知书后三日内对货款进行确认。如对货款结算有异议,应于收到结算通知书五日内向甲方提出,逾期则视为乙方对结算通知单无异议。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暂停支付乙方货款:
1.乙方未按本合同及订单的约定送货;
2.乙方所送货物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的约定;
3.乙方所送货物在甲方店内连续4周的销售额为零;
4.乙方未按本合同或双方的其他约定向甲方交纳全部费用;
5.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清理退货或换货;
6.乙方连续三个月不送货或连续三次送货缺货率在30%以上的;
7.乙方在促销期内不送货的。
五、乙方知道并遵守甲方的货款结算支付须知。甲方的货款结算支付须知详见附件一。
六、如因乙方发票未及时送达、发票填写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未按甲方的结算支付须知及时提交相关票据而造成未能按时支付货款,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甲方对乙方的发票要求:
乙方应按甲方结算程序要求按时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第九条滞销商品的处理
在帐期到达之前十天内,双方需对商品的销售情况进行检查。对于滞销商品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
第十条丢失、破损、残次商品的补偿
对于丢失、残次、破损商品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新品优惠
一、新品是指甲方向乙方首次采购的商品。
二、为协助甲方尽早将新品上架,扩大销售份额,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以下优惠:
1.新品特别价格折扣:新品的所有首月订货单均享受其货款(含税)_________%的价格折扣。
2.新品特别付款期:新品首月订货单特别付款期自动延长_________天。
三、上述条款不包括商品首次进店合作。
第十二条销售奖励
一、从合同生效时起至合同期限届满,乙方将以返佣的形式作为对甲方的销售奖励。
二、兑现上述返佣的结算周期是:
□每一结款期□季度□半年□全年
三、返佣的计算方法:(此项不得为空白,否则视为双方同意年度订货额的2%)
□实际送货金额的_________%;
□一次性支付_________元,但不能低于实际送货金额的2%.
四、返佣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货款扣除□电汇
第十三条费用
为促进商品的销售和业务发展,乙方同意向甲方交纳下列费用:
一、合作费
凡新厂商要求进店销售其商品,甲方将其相关资料录入电脑系统,并纳入正规管理,视销售规模的大小,乙方需交纳一次性合作费(不低于_________ 元)。补偿由于供货商某些不规范的行为:如政府部门检查不合格等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双方约定此项费用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用于合作成本分摊及补偿。
二、消费者权益保证金
1.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作为消费者权益保证金。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内,由乙方一次纳。该保证金于本合同终止,乙方撤场后三个月无息返还给乙方。
2.如因乙方商品质量等问题而引起顾客索赔,甲方有权以该保证金支付赔偿金。保证金不足赔偿的部分,由乙方补足。甲方扣除保证金后,乙方须在接到通知后七天内将保证金补足到上述(第1)款约定的数额。逾期未补足的,甲方有权从乙方销售款中扣除差额部分补足保证金数额。
三、新品推广费
乙方增加新品时,应向甲方一次纳新品推广费,_________元/每个新品。甲方应在商场内接到新品后优先将新品陈列在货架明显位置上一个月,一个月后恢复正常陈列。支付日期为新品陈列前一周内。
四、特殊陈列费
为满足乙方做商品特价刺激消费者购买,同时突出乙方产品品牌形象,甲方在超市内开辟空间提供陈列进行乙方产品促销及产品展示。如乙方需要该项服务,应与甲方另行签订促销陈列协议。
五、邮报费
甲方定期会消费者做宣传页,乙方在其上设立自己的广告页面,树立品牌形象。每个版位________元,甲方全年计划推出_____期,乙方确定参加期,邮报费总计金额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六、促销费
甲方为促进乙方商品销售,组织促销活动。经双方协商,乙方向甲方交纳促销成本费_______元,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支付
七、水、电、物业及库房管理费
乙方商品在超市内销售产生的水、电费每月_________元,必须于次月_________日前支付。
乙方商品在超市内销售产生的物业管理费、库房管理费每月_________元,必须于次月_________前支付。
八、上述费用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货款扣除
九、如乙方不支持上述费用,应按每年度销售金额的_________%作为甲方的销售奖励向甲方支付费用。
第十四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_________市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六条其他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由甲乙双方加盖骑缝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本合同共计_________页,其中合同主文_________页,附件_________页。
第十七条本合同以“□”的为选择项,适用的划“√”,不适用的划“×”。
第十八条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身份证复印机;
四、税务登记证及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复印件;
五、商标注册证明、使用许可证明及授权代理证明复印件(使用他人商标时);
六、相关专利权属证明复印件(取得或授权使用证明);
七、营业代理人之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
八、进口商品商检证明、关税证明或进口商品报关单;
九、与经营商品有关的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证件。
注:上述文件均需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公章。
第十九条本合同附件包括
附件一:供货商对帐、结帐须知。
附件二:供货商送货须知。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合同篇十九
_______________(委托方)法定代表人____<人名>,现委托_______________(代理方)为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代理人,授权其以招标人的名义办理以下事项:(有委托的在□内打√;无委托的╳):
拟定发包方案
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 □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 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 □ 编制招标文件 □ 编制标底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 组织开标 □ 组织评标 □ 草拟采购合同
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在招标代理工作中为办理上述事宜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委托人均予以承认。但委托方出具的发包方案、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中标通知书、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等任何对第三方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均需由委托方签字盖章予以确认后生效。
代理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开展被委托的事项。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代理合同篇二十
甲方:某某有限公司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某某医药销售公司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本销售代理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章 定义
为了本合同的目的,作以下定义:
1合同产品:系指获得某某国专利,由某某有限公司独占(本合同甲方)研究、生产、销售的药品。
2销售区域: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独占地代理销售合同产品的某某国境内的特定地区。
3商业秘密:系指甲方的所有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代理销售合同产品有关的所有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
4合法文件和有效证书 :系指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为代理销售合同产品的所有文件和证书。
第二章 合同的内容和范围
1甲方同意将合同产品的独家销售代理权授予乙方。乙方在下列指定地区
组织、开发和推销合同产品:某某国某某市。甲方不得同意他人在该地区取得代理或销售协议产品的权利。
乙方承认甲方对合同产品拥有在各国生产,以及在某某国内外使用、销售和出口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独占的、不可转让的权利。
乙方在销售代理过程中,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招聘相应的业务人员。乙
方负责考察、审核、推荐进行担保,经甲方复审并同意后,发给销售业
务员证书,持证上岗开展业务。乙方负责聘用人员的一切销售活动、经
费开支及其法律责任。
8乙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必须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金,向甲方提供保证、
抵押或质押,包括银行
存单、动产、不动产或第三方连带保证。
9合同终止时,乙方应该将所有周转合同产品及药款在一个月内结清,并返还甲方。甲方应将风险抵押金退还乙方,并解除乙方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
2.10本合同不得转让。
第三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权限、区域、期限,授予乙方代理销售本合同产品。
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提供合同产品。
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向乙方提供代理销售合同产品必需的合法文件和有效证书。
甲方有权在合同终止之日,终止代理授权,并收回向乙方提供代理销售合同产品必需的合法文件和有效证书。
甲方有权审批乙方招聘的业务人员。
甲方有权核查、监督、管理乙方的一切经营活动。
甲方有权核查、监督、管理乙方代理销售合同产品的具体单位。
甲方有权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和合同终止后,永久享有和保护乙方在下列地区组织、开发和推销合同产品的市场:某某国某某市。
第四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依据本合同规定的权限、区域、期限,代理销售甲方授权的合同产品。
4.2乙方负责招聘业务人员的一切管理、经费及法律责任。
3乙方只能代理销售甲方提供的本合同产品,不得从任何其他途径获得本合同产品。乙方未经甲方授权和许可,不得以甲方名义经销任何其他同类的药品。
4.4乙方承担所有销售代理地区和市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产品的开
发、宣传、销售及其日常办公费用。
4.5乙方在合同期间和合同终止后,严格保守甲方所有的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代理销售合同产品有关的所有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乙方发现第三方侵犯甲方的权利或有损于甲方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乙方应据实向甲方报告。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并按甲方的指示,帮助甲方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
6乙方应该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经营管理制度。
4.7乙方应该在本合同指定地区代理销售本合同产品,不得在任何其他地区
和市场代理销售本合同产品。如乙方违反合同,本合同自动解除,并应
该支付违约金,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经济损失和
无形的商业信誉损失。
4.8乙方在合同终止之日,应该交回甲方提供代理销售合同产品必需的合法文件和有效证书。
9乙方应该按照甲方规定的销售规范和价格,代理销售本合同产品。
4.10乙方享有甲方规定的奖励政策。
第五章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应该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并且赔偿一切损失。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在某某国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由违约方承担。
……
第六章合同期限及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为一年。
代理合同篇二十一
甲方)因一案,现委托××律师事务所(乙方)律师出庭代理/代理,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第*审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是:
二、律师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参加诉讼活动,认真负责地履行律师的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根据国家《关于业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元,标的费**元。
四、乙方为本案调查、出庭所需差旅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全部由甲方负担。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费*元。
五、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证据。在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担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应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不予退还。
七、如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另行协议。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其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撤诉及调查结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代理合同篇二十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 全系列产品委托销售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代理(经销)区域和代理(经销)范围:
1. 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为产品在上述地区范围内的一级代理商。甲方提供的车辆,在乙方付清全款前,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对车辆安全负责。
2. 乙方不得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以任何形式跨区域经销甲方产品,否则,除乙方应赔偿所有损失外,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二、委托期限
本合约有效期:自签订该合同之日起计,即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双方到期需续约,必须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合作条件和销售方式
1. 全系列产品的展厅,以便利于产品的显示及宣传,费用乙方自付。
2. 乙方首批订车为 六辆(单价为: 万元),乙方需在申请领取车辆合格证前付清全款,汇款打入甲方指定账户。 后续车辆订单,乙方需严格执行订车合同的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3. 甲方指定车辆出售价格,系列可在该车订车合同中规定的价格上增加最多二十万元; 系列可在订车合同中规定的价格上增加最多八万元。如甲方对销售价格和范围有变动,须提前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自行制定对外销售价格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如对销售价格有异议,必须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五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回复,否则视为认同。
4、乙方承诺每月最低如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销售任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 甲方车辆产权归甲方所有,除售出及甲方调货外不得离开展厅:不得试乘、试驾;不得对产品行使出租、出借、抵押等行为,乙方对车辆整车、外观、装饰等安全负全部责任。
6. 乙方如需补货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甲方,双方须就该批次车辆另行签订订车合同。不允许乙方私自从其他经销商处调车或向其他经销商调车,如出现特殊情况,乙方需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由甲方负责调配车辆。调车时,应出具盖有公章的提、调单,并登记该车的底盘号、发动机号、经办人签字。
7、甲方在乙方派驻商务代表,负责协调日常销售、售后服务工作。乙方须无偿为甲方商务代表提供食宿和办公场所,必须全力支持甲方商务代表在当地开展工作。甲方商务代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借款。甲方商务代表提出的任何与双方协议内容无关要求,乙方均有权拒绝,否则视为乙方和商务代表之间的私人行为,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甲方义务
1. 甲方签署并履行本合同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并具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的能力的信用。
2. 甲方承诺可以取得本项目合法销售之相应证明文件。
3. 甲方允许乙方为该代理产品做宣传,但要明确表明其为甲方的销售代理,并需取得甲方认可。乙方的宣传内容不得出现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项目,如因此出现纠纷,乙方对其行为负全部责任,甲方无责任。
五、乙方义务
1. 乙方需配合甲方驻地商务代表,积极处理车辆售后服务工作,进行市场调研,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销售策略。双方需对调整后的商务政策签订补充
协议。
2. 乙方需按甲乙双方确定销售条件(售价、付款方式及本合同条款等)进行销售,否则,因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的争议和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3. 乙方应将甲方的相关资料视为商业秘密不得对外泄露。
4. 乙方处人员的招聘、培训、工资、奖金等均由乙方承担。
5. 乙方在销售该系列产品时,要严格执行甲方的相关规定。
6. 乙方应努力维护和树立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形象,积极与甲方合作做好渠道维护及各种售后服务、客户投诉,及时向甲方反馈各种市场信息。
六、购车程序 双方按签字认可的订车合同中的价格进行结算,乙方将购车客户的资料提供给甲方并将购车款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后,甲方即将该车的产品合格证及发票出具给乙方。乙方在未收到客户购车款前不得将所购车辆交付,否则后果自负。
七、提货方式及验收
若由甲方送货,乙方承担费用,费用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货到后乙方及时签字验收。
乙方自行提货,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货物风险自乙方提货人员验收车辆后转移。
八、质量保证和产品退换
1. 甲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规定及标准,并向乙方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2. 甲方货物售出,概不退换。车辆自身质量问题,乙方需告知购车客户到奔驰售后服务中心解决;甲方产品部分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解决。
3. 质量问题而引起的客户投诉,乙方需及时有效解决,并书面告知甲方。如因乙方不能及时有效处理客户投诉或处理不当,产生的一切纠纷及后果由乙方承担。
九、合同履行注意事项
1. 乙方不得单方面修改、终止合同。
2. 未经甲方书面准许,乙方不得跨出本合同规定的范围销售甲方产品,否则,因乙方的冲货现象而造成甲方或其他代理商的损害的,甲方将给予乙方处以冲货零售价2倍金额的罚款,罚金在15个工作日内由乙方交付给甲方,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即时终止本合同,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 乙方需在领取车辆合格证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客户资料并保证提供信息准确无误,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和搪塞,否则视为违约。
4. 乙方在收取购车客户的车定金及购车款前,需及时与甲方沟通,确定甲方能够提供购车客户所需车辆,否则引起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 乙方不得无视法律,做出随意夸大、隐瞒或虚假承诺等行为,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消除一切不良影响。
十、其他
1. 甲、乙双方若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问题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诚信态度,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双方同意于本合同签订地河北省高碑店市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 本合同的变更或附加条款,应以书面形式为准。
3. 本合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
4.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或合同终止后,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合同范围使用。
5. 本协议所列的地址或电话为双方寄送文件或电话通知的依据,如有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并加盖公司公章,否则双方通信或通讯以本协所列为准。
十一、合同效力
1. 在本合同期限内,双方的权利已履行完毕时,如无继续书面续签,本合同自动终止。
2. 如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约定相关内容,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车辆折旧及运输等费用。
3. 合同终止后,双方需在15个工作日内结清账目上所有款项,甲方于15个工作日内取回所有甲方财产。乙方无权留置甲方财产,如乙方强行留置甲方车辆,乙方需赔偿甲方每车每天五千元的赔款。
4.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及争议均适应中国法律,如发生双方意见不和最终未能达成谅解时,可再向河北省高碑店市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5.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