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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校艺术作品征集展演 广东省杂志《作品》篇一
一、征集内容
广东虎门集团形象标识(含标准图形、标准字体、标准色彩及标准组合)。
二、应选资格
具有专业设计水准的个人和机构均可参加,地域不限。参与本次征集活动工作人员和担任评审工作人员除外。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7月28日北京时间17:30时整截止。(应征作品以特快专递送达时间为准,征集截止时间后,送达作品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四、征集要求
1、应征作品应充分体现广东虎门集团"诚信、卓越、创新、担当"的核心价值观,反映广东虎门集团 "引领、分享、共赢"(积极参与虎门建设滨海国际商城、打造珠江口湾区节点城市的建设工作,引领虎门重点产业发展,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分享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成果,共赢商机,共同发展)的战略定位。
2、应征作品应主题鲜明、创意独特、寓意深刻,形象高雅美观、形式简洁明快,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适合长期在电视、报纸、网络和户外广告、公共场所以及产品包装等不同介质上传播、使用。
3、应征作品应包含形象标识的绘制形象、名称和设计说明,可由单幅图稿表现,也可以由不同色彩的多幅图稿组成。
4、应征者可同时提交多套设计方案,作品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必须符合中国法律和中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5、所提交作品必须为原创,拥有完全的知识产权。凡涉及抄袭、借用或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内容等行为,均由应征者(集体或个人)自行承担责任。
五、投稿须知
1、应征者须提交《广东虎门集团形象标识应征报名表》(见附件1)和《广东虎门集团形象标识征集应征承诺书》(见附件2)。无论是个人或集体创作,均需要在《应征承诺书》上由创作者签名或单位盖章。
2、应征作品要包括设计图稿、设计创意说明两部分。投稿时需提供a4纸规格彩色打印稿(或绘制稿,其中作品设计尺寸为120mm×120mm)和a4纸打印的设计创意说明(包括作品构思及象征意义等)各一式一份。应征作品不限于平面设计稿,可附加三维立体造型;文字稿件以word格式提交;图形稿件存储为tif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以上应征作品要以光盘形式提交电子版,若应征作品入围,获奖作者(或单位)应无条件把应征作品电子版的源文件送交主办方使用。
3、 本次活动的入围作品,该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自始即归主办方所有,获奖个人或单位不得 自行或授权他人对作品及与作品相似的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或开发。主办方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承诺 人除根据《征集启事》获相应奖励外,放弃任何权利主张。
4、应征者投寄作品时请在包装(或信封封面)上注明"广东虎门集团形象标识征集"。邮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虎门大道305号21楼广东虎门集团综合行政部,邮编:523915,联系人:陈锦敏、孙惠怡;联系电话:0769-85522418;电子邮箱:。所有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六、评审流程
1、资格审查。20xx年8月上旬,主办方对所有应征作品集中启封,统一建档编号,进行作品资格审查。
2、入围初评。20xx年8月下旬,主办方组织专家对所有合符资格的应征作品进行初评,选出3件入围作品进入复评。
3、终审评议。20xx年9月下旬,通过评审委员会复评在3件入围作品中产生1件中标作品,并将中标作品通过主办方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布。
七、奖励办法及奖金支付方式
进入复评的3件入围作品,每件奖励人民币20xx元(税前);中标作品,奖励人民币2万元(税前)。奖励金额不重复、不叠加。
1、入围奖奖金支付方式:终审评议结束后一个月内发放。
2、中标奖奖金支付方式:终审评议结束后一个月内支付5,000元,主办方将中标作品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获得任何一类商标注册证后三个月内支付15,000元。
3、如果最终没有选出满意的中标作品,则中标奖项取消,仅设3名入围奖。
八、其他说明
1、主办方拥有广东虎门集团形象标识的最终决定权。
2、主办方对本启事、附件及其补充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本规则未尽事宜,由主办方另行制定补充规则。
3、更多相关情况和背景资料,相关应征表格,可登陆本次征集活动官方网站了解和下载。
4、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报名费,作品制作等相关费用由作者自理。
5、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广东虎门富民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广东省高校艺术作品征集展演 广东省杂志《作品》篇二
东线一期工程自x年12月30日开工建设,经过x人十年的辛勤建设,x年干线工程全面竣工,8月15日通过全线通水验收,11月15日正式通水。通水以来,工程运行安全平稳,水质稳定达标,有效提升了沿线城市的供水保证率,工程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及其战略作用正日益凸显。
为进一步深入挖掘东线工程社会效益,展现工程与社会大众共建绿色生态和谐氛围,“我与东线”文艺作品有奖大赛正式启动,请把你与东线的故事,关于东线的创想和论述,用影像、艺术和文字作品记录下来,期待您投来的文艺作品。
一、征集作品内容
征集作品以表现东线工程为沿线地区的生态环境、产业升级、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带来的变化,与社会大众和东线运管单位普通职工身边具有正能量的感人故事为创作内容。
1.反映东线工程良好形象的影像作品,用影像作品反映东线工程给你周边环境带来的绿色生态的变化以及你与工程共同和谐发展历程,作品形式包括摄影、摄像、微视频等。
2.反映你对东线工程有感认知的艺术作品,包括美术、书法、书画、篆刻、民间文艺(剪纸、刺绣)等艺术形式。
3.反映你与东线工程故事的征文作品,包括东线运管单位普通职工与东线工程相关的具有正能量的感人故事等。来稿标题自拟,具体题材、体裁、文风不限。
二、征集作品主题
大赛征集作品旨在传播东线工程正能量。
1.注重思想性。主题鲜明突出,积极向上,充满浓郁时代气息、地域特色和东线工程独特的风土人情,讲述东线工程人文故事、传承地域文化,传递东线工程社会正能量。
2.注重艺术性。鼓励艺术表现和风格的多样性,多讲述身边真实的感受与故事,构思巧妙、以小见大,涉及人物塑造要有血有肉、富有感染力。
3.注重观赏性。做到形象化、具体化、生活化,避免概念化、说教化,力求符合大众的审美观念,耐读、耐看、耐听。
三、征集作品要求
大赛征集作品均要求原创,原则上以未在媒体公开发表为主。
1.本次文艺作品征集大赛设组委会。作品一经征集,即表明投寄作品者具有完整的版权,责任自负,并确认已将作品的刊发、编辑出版权交由大赛组委会。大赛为有奖征集活动,所有刊发于各媒体的作品,均不另行付费。
2.作品格式要求:
(1)影像作品:要求以jpg格式图片投稿,图片大小控制在6m以内,并附文字说明。视频长度控制在30分钟以内,大小不限,要求以wmv、mp4格式投稿,并附上作品简介。
(2)艺术作品:书画、剪纸等作品要求尺寸不宜过大,以200×80cm为最大限度,自行简易装裱,不得带镜框。
(3)文字作品:文章控制在3000字以内,要求以word文档投稿,并注明文章体裁(如散文、小说、诗歌等)。文章标题字体为黑体,字号三号;正文字体为宋体,字号四号,文中小标请加黑。
3.作品征集唯一邮箱:。
4.作品征集邮寄地址:xx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29号茅台大厦16层1601室,邮编:。
5.征集作品请务必注明或附加真实姓名、详细通信方式(包括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手机号码、工作单位等)、作者本人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请确保准确无误)。
6.作品征集截止日期:x年7月31日。
四、评选及奖励
1.大赛组委会将从来稿中评出“影像作品、艺术作品、征文作品”三个项目一等奖各1名,奖金5000元/名;二等奖各2名,奖金3000元/名;三等奖各3名,奖金1500元/名;其他进入初评未获奖作品以发放稿筹形式以资奖励,稿筹标准为:影像作品照片 100元/张,视频 300元/部,艺术作品 300元/件,文字作品100元/千字。
2.以上获奖者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获奖作品择优在相关媒体推介刊发。
东线总公司
x年3月29日
广东省高校艺术作品征集展演 广东省杂志《作品》篇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及《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精神,扎实推进广东文化强省建设和惠州文化建设,广东省音乐家协会、惠州市委宣传部、惠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惠州市教育局、惠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定于20xx年12月—20xx年6月期间,面向全国开展“青主杯”广东音乐创作作品征评推介活动。本次活动旨在弘扬广东优秀传统音乐文化,尤其是挖掘惠州文化相关资源,发扬惠州籍中国现代音乐教育家青主(廖尚果)探索建立现代音乐体系精神,推出一批弘扬中国梦、充满时代精神和岭南音乐风格的原创音乐作品。
一、征集内容及要求
(一)器乐作品:作品须融汇广东音乐元素和体现鲜明的岭南音乐风格特点,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时长10分钟以内。
(二)声乐作品:
1、讴歌主旋律歌曲:歌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讴歌时代精神、描绘中国梦,旋律能体现广东音乐曲风。时长5分钟以内。
2、为苏东坡诗词谱曲歌曲:歌词为苏东坡诗词(由曲作者自选),曲为作者新创。旋律能体现广东音乐曲风,充分体现苏东坡诗词意境,词曲艺术风格和谐统一。时长5分钟以内。
二、参评要求
(一)全国专业与业余的词、曲作者均可参加。
(二)参评作品为20xx年9月1日以来新创作的器乐曲和歌曲。
(三)参评作品需提供完整的曲谱和演唱录音(可以是小样)。
(四)参评作品需未正式出版发行,未在省级以上官方常设各类评选和比赛活动中获奖,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其它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
(五)参评作品自送交之日起,即视为已同意主办方对作品具有非商业的宣传推广使用权(可以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各种传播方式向社会宣传推介)以及以主办方作为报送单位参评上级官方音乐类评选和比赛活动的优先使用权。
(六)器乐类和声乐类作品每位作者各限投2首。
三、报送要求
(一)纸质文本报送要求:请登陆活动网络发布平台惠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官方网站“惠州文化”下载并填写《“青主杯”广东音乐创作作品征评推介活动登记表》和《“青主杯”广东音乐创作作品征评推介活动入围作品使用授权书》,连同电脑打印的用纸规格为a4尺寸的曲谱6份(其中1份署作者姓名和联系方式)及音频光盘1张以邮寄方式报送。请在邮寄资料上注明“‘青主杯’广东音乐创作作品征评推介活动参赛作品”字样。所有参评材料,恕不退还。邮寄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行政中心4号楼负1楼惠州市文艺创作室,收件人:“青主杯”广东音乐创作作品征评推介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752—2890298,联系人:唐亚玲,邮编:516003。
(二)电子文档报送要求:登记表、授权书、曲谱和音频资料另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注明“‘青主杯’广东音乐创作作品征评推介活动参评作品”字样。
(三)参评作品截止时间为20xx年3月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四、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一)共设30首入围作品,其中包括器乐作品10首,讴歌主旋律歌曲作品10首,为苏东坡诗词谱曲作品10首,每件作品各奖励2万元(均为税前)。
(二)30首入围作品经过媒体推介后,再由相关机构在每类作品(器乐作品、讴歌主旋律歌曲、为苏东坡诗词谱曲歌曲)中推选出金、银、铜奖各1名,并颁发奖品。
五、评选办法
(一)活动组委会成立“青主杯”广东音乐创作作品征评推介活动专家评审委员会,聘请音乐界知名专家担任评委。
(二)由评委通过打分初选和合议终选两种方式评选出优胜作品。
六、推介方式
(一)由活动组委会负责在“惠州文化网”等相关媒体发布活动情况和评选结果。
(二)对30首优秀入围作品进行挂网、出版、发行、展演、展播。
(三)6月下旬举行颁奖晚会,对优秀作品进行嘉奖。
七、咨询服务
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惠州市文广新局)为参评人员提供咨询服务。
服务联络处:惠州市文艺创作室;咨询服务接待人:贾慧敏; 电话:0752—2890298;邮箱:。
该项活动在“中国音乐家协会网”、“中华演出网”、“广东省文化厅官网”、“广东省音乐家协会网”、“广东省音乐家协会微信平台”、“惠州市音乐家协会网”、“南方网”、 “今日惠州网”、“西子网”同步发布,请关注。
“青主杯”广东音乐创作作品征评推介活动组委会
20xx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