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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车间设备管理制度(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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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车间设备管理制度(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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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车间设备管理制度篇一

一、参加医院医疗设备的全过程管理,医疗设备的规划调研、立项审查、设备选型、购置验收、安装调试和投入使用等前期工作。

二、负责医院范围内医疗设备的`业务管理。组织各使用科室建立建全设备台帐及设备维修保养记录,按固定资产台账贴标识卡统一管理。

三、负责编制落实医疗设备的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组织医疗设备调拨、报废的鉴定及报批工作。

五、负责组织编制、审查上报医疗设备的购置、更新计划。积极推广应用设备状态检测和故障诊断技术,不断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科学的管理方法。

六、定期下科室巡回检查设备的使用及完好情况。

七、分类建立健全设备台帐明细,建立设备管理数据库。

八、按规定上报统计报表资料,做好年度大型医疗设备的效益分析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努力提高设备的使用率。充分发挥设备的效益。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车间设备管理制度篇二

为规范政府机关单位网络和设备的稳定运行,保证中心内部计算机与网络信息安全,适应信息安全等方面的需要防止计算机网络失密泄密事件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物理安全为核心机房及相关设备的根本,是机房安全稳定运行的基础。全体人员应该明确责任,了解相关安全措施的具体操作流程,当发生问题、事故时,全体工作人员有义务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协助专业人员解决问题。具体制度、措施如下:

1、防盗安保措施和门禁准入制度。政府核心机房及相关设备间在无人进入时,应保证门、窗处于闭锁状态。相关监控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并根据需要随时调取相关影像信息进行监控。工作人员、到访人员出入应进行准入登记。对于有访客进出机房,机房相关的工作人员应负责该客人的行为安全,并全程陪同。最后离开机房的人员必须自觉检查和关闭所有机房门窗、锁定防盗装置。应主动拒绝陌生人进出机房。

2、消防措施。政府核心机房和设备间应保证有相关的消防设备,全体人员应熟悉机房内部消防安全操作和规则,了解消防设备操作原理、掌握消防应急处理步骤、措施和要领。任何人不能随意更改消防系统工作状态、设备位置。需要变更消防系统工作状态和设备位置的,必须取得主管领导批准。工作人员更应保护消防设备不被破坏。如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应即时采取措施解决,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向相关负责人员提出解决。应严格遵守张贴于相应位置的操作和安全警示及指引。

3、防水、防雷措施。禁止将供水管道和设施安装在机房内。应格遵守张贴于相应位置的安全操作、警示以及安全指引。日常清扫时,如需带水作业,应多人配合,及时通风、除湿,防止出现漏电、短路等事故,保证机房正常运行。降水多发期,工作人员应该注意逢雨巡视机房及设备间,防止发生漏水所致的相关事故。注意防雷措施,注意巡视防雷设备的状态正常,定期请专门人员对防雷设备进行清点和检测,尤其雨季更要加强巡查,避免雷击对电路、设备造成危害。

4、防尘防静电措施。保证机房地面洁净,无水无尘。保证机房湿度适宜,以保证一定程度上的除尘效果。设备线路部署时,尽量通过专业的线槽或者静电地板下层空间,以此方式防止强、弱电线路裸露引起的电离粉尘,进而减小飞尘对设备的运行状态和使用寿命负面影响。工作人员在增加设备时,应对线路等进行及时整理,对污物及时清洁,防止静电对设备产生损害。

5、机房安全用电措施。机房人员应学习常规的用电安全操作和知识,了解机房内部的供电、用电设施的操作规程。机房人员应基本掌握机房用电应急处理步骤、措施和要领。应安排有专业资质的人员定期检查供电、用电设备、设施。不得乱拉乱接电线,应选用安全、有保证的供电、用电器材。在真正接通设备电源之前必须先检查线路、接头是否安全连接以及设备是否已经就绪、人员是否已经具备安全保护。严禁随意对设备断电、更改设备供电线路,严禁随意串接、并接、搭接各种供电线路。如发现用电安全隐患,应即时采取措施解决,不能解决的必须及时向相关负责人员提出解决。外来人员需要用电的,必须得到工作区负责人员允许,并使用安全和对机房设备影响最少的供电方式。禁止在无人看管下在机房中使用高温、炽热、产生火花的用电设备。在使用功率超过特定瓦数的用电设备前,必须得到上级主管批准,并在保证线路保险的基础上使用

6、机房环境保障措施。保证ups供电设备的稳定运行,以防止突然断电对机房设备、数据造成损害。保证机房空调的正常工作,定期检查空调工作状态,定期冲洗空调,更换防尘过滤网。工作人员应定期巡视ups、空调等辅助设备状态,如发现异常应及时报知领导,将问题现象记录在案,并联系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机房设备安全运行、数据保存安全是机房安全稳定运行的基本要求。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机房资料、数据、文档、日常工作应遵循以下管理制度:

1、机房资料、文档保管制度。资料、文档等必须有效组织、整理和归档备案。禁止任何人员将机房内的资料、文档、数据、配置参数等信息擅自以任何形式提供给其它无关人员或向外随意传播。对于牵涉到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的重要信息、密码、资料、文档等等必须妥善存放。外来工作人员的确需要翻阅文档、资料或者查询相关数据的,应提供正式的申请,后由机房相关负责人陪同查阅,并只能向其提供与其当前工作内容相关的数据或资料。重要资料、文档、数据应采取对应的技术手段进行加密、存储和备份。对于加密的数据应保证其可还原性,防止遗失重要数据。

2、机房设备安全使用制度。全体人员必须熟知机房内设备的基本安全操作和规则。应定期检查、整理硬件物理连接线路,定期检查硬件运作状态(如设备指示灯、仪表),定期调阅硬件运作自检报告,从而及时了解硬件运作状态。禁止随意搬动设备、随意在设备上进行安装、拆卸硬件、或随意更改设备连线、禁止随意进行硬件复位。对会影响到全局的硬件设备的更改、调试等操作应预先发布通知,并且应有充分的时间、方案、人员准备,才能进行硬件设备的更改。对重大设备配置的更改,必须首先形成方案文件,经过讨论确认可行后,由具备资格的技术人员进行更改和调整,并应做好详细的更改和操作记录。对设备的'更改、升级、配置等操作之前,应对更改、升级、配置所带来的负面后果做好充分的准备,必要时需要先准备好后备配件和应急措施。不允许任何人在服务器、交换设备等核心设备上进行与工作范围无关的任何操作。未经上级允许,更不允许他人操作机房内部的设备,对于核心服务器和设备的调整配置,更需要小组人员的共同同意后才能进行。要注意和落实硬件设备的维护保养措施。

机房的设备、工具、资料都是政府的财产,都属于国家和人民。机房内任何设备的使用和损耗,都应该一一记录在案,并应建立完备的保护措施,注意节约,减少消耗。相关制度如下:

1、机房财产登记制度。机房的日常物品、设备、消耗品等必须有清晰的数量、型号登记记录,对于公共使用的物品和重要设备,必须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借取和归还制度进行管理。全体人员应有义务安全和小心使用机房的任何设备、仪器等物品,在使用完毕后,应将物品归还并存放于原处,不应随意摆放。对于使用过程中损坏、消耗、遗失的物品应汇报登记,并对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允许向他人外借或提供机房设备和物品。

2、机房巡视、清扫制度。运维中心机房(一楼与四楼),工作人员进出频繁,应每半月进行一次巡视、清扫。外围机房每月进行一次巡视、清扫。机房清扫范围包括地板、工作台、机柜、公用柜物品摆放。清洁后要达到地板干净、无尘无杂物;工作台面整洁、无杂物;机柜内设备尽量上架,线路有序;地板平整,无掀起、线路裸露现象;门窗清洁,各种柜表面洁净、公用柜柜内物品摆放整齐。在巡视、清扫过程中,若发现问题,如服务器状态异常,空调不正常工作等,应在最短时间内解决,全体人员均要予以配合。如果无法立刻解决,应第一时间联系专业人士,并制定应急预案,保证机房运行的持续稳定。在巡视、清扫结束后,由负责人对当次工作进行记录。对当次清扫中发现、已处理和未处理的所有问题进行记录,并上报领导。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车间设备管理制度篇三

一、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二、配备与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和设施。主要设施应易于维修和清洁。

三、有效清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木门下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

四、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

五、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六、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

七、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八、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九、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设施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车间设备管理制度篇四

第一条为贯彻国务院发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加强设备管理工作,结合纺织工业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民所有制纺织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中全部生产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的管理。

第三条企业的设备管理应贯彻执行依靠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发展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企业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通过技术和经济措施,对设备进行综合管理,改善和提高企业技术装备素质,使设备经常处于完好技术状态,保证安全生产,充分发挥设备效能,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适应纺织生产发展的需要。

第五条各级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的领导,要重视设备管理,推进检修工作的社会化、专业化协作和维修配件的商品化,开展设备管理和维修技术的科学研究,推行先进的设备管理方法和维修技术,逐步采用以设备状态监测为基础的设备维修方法,不断提高设备管理和维修技术现代化水平。

第六条各级企业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对企业设备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本行业、本地区的设备管理制度和规章;

(二)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行业、企业的设备管理工作;

(三)组织行业的设备检修专业化协作;

(四)组织开展设备管理工作的评优竞赛活动;

(五)组织总结交流和推广设备管理的先进方法和维修新技术,为企业的设备管理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

(六)组织对进口设备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备品配件的国产化;

(七)组织设备管理人员和高级技工的业务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八)搞好闲置设备的调剂;

(九)负责统计上报设备管理、维修工作报表。

第七条厂长(或经理,下同)对企业设备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在制订企业的方针、目标时,应对设备管理的方针、目标作出决策。在厂长任期责任目标中,必须列入设备完好率、设备新度系数等设备管理主要经济、技术考核指标。

第八条企业必须建立设备的规划、选型、购置(或设计、制造)及安装、调试等管理制度。

基建、扩建、成套配套及进口设备的规划选型工作,企业应组织设备管理机构及有关部门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并按有关规定上报审批。

企业购置设备时,设备管理机构或设备管理人员应提出设备的先进性、可靠性和维修性等要求。

第九条企业选购的设备应备有设备安装、使用、润滑、维修等技术资料和必要的维修配件。设备到厂后,应认真验收,及时安装、调试使用。对进口设备在索赔期内及时提出发现的问题。

第十条企业在设备安装、调试、运行投产后三个月内,使用部门和安装应办理验收手续。

第十一条企业自制设备,应当组织设备管理、制造、维修、使用和安全技术等方面的人员参加设计方案的研究和审查,并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做好设备的制造工作。设备制成后,应当有完整的技术资料。

第十二条设备制造部门应与用户建立设备使用信息反馈制度,对用户进行访问,及时处理答复用户意见和建议,供应必要的图纸、技术资料和备品配件,做好售后服务。

企业应将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及时反馈给设备制造部门。

第十三条企业必须正确使用设备,必须保障生产设备的正常维修。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在安排生产计划的同时,安排设备修理计划,并纳入企业年度计划,严格执行。严禁拼设备、超负荷。

第十四条设备的操作和维修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学习,考试合格,才能独立操作。对从事电气、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起重等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必须按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进行专门培训考试,取得操作合格证后凭证操作。

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上述设备进行维护、检查监测和预防试验,确保安全经济运行。

企业应制定设备的操作、使用、维护、检修规程、岗位责任制和各项保养工作周期、技术条件,并严格执行。

第十五条企业应加强润滑管理,制定润滑管理办法,做好润滑“五定”(定点、定质、定量、定时、定人)。

第十六条设备修理可根据生产的不同特点和设备的实际技术状况,采用周期计划修理和状态修理两种不同的修理方式。各行业采用两种修理方式的设备名称及修理周期,按本制度各行业的《附件》规定执行。对《附件》中未作规定的设备,企业也应自订修理方式。

第十七条企业对采用周期计划修理的设备,应按规定的周期编制大、小修理周期表,制定年度修理计划和月度作业计划。对采用状态计划修理的设备,应按年分季制定修理计划,并严格按照执行,以保证修理计划的准期完成。如遇特殊情况须调整时,按各行业《附件》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企业应制定质量检查、接交验收办法。维护、修理人员应按维修技术条件做好各项维护、修理工作。

企业各级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对维护、修理工作进行一定数量的质量检查。维护、修理工作完成后,必须根据“保养技术条件”和各行业《附件》规定的“大、小修理接交技术条件”办理接交验收,评定修理质量或等级。

第十九条对进口设备的维护、修理方法和技术条件,可参照国产设备由企业自订。

第二十条企业应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改善维修工作,以提高维修质量、缩短维修时间、降低维修成本。

第二十一条企业必须遵守财经制度,按国家有进规定,“提取和使用大修理基金,接受审计监督。企业应制订太修理基金管理办法。大修理基金应由设备管理机构有计划模制使用,不得挪作它用。结合大修理进行技术改造的设备,大修理费用不足时可从折旧基金中安排使用。

第二十二条企业必须做好设备的改造更新工作,编制中、长期规划和相适应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三条企业对重要设备进行改造和更新,必须事先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审批。

第二十四条企业设备的固定资产折旧基金应按国家规定用于设备的改造和更新。

第二十五条企业对设备改造验收后新增的价值,应办理固定资产增值手续。

第二十六条企业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应当报废更新。

(一)经过预测,继续大修理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

(二)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能耗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三)大修理虽能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的;

(四)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五)其他应当淘汰的;

第二十七条企业出租、转让或者报废设备,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企业应制订管理办法。

企业出租、转让、报废设备所取得的收益,必须用于设备的改造和更新。

第五章设备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二十八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设备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技术档案应包括设备的说明书、图纸、图册和设备排列图、管理线路图、设备改造、更新等技术资料。

第二十九条企业应建立能反映设备数量、价值,技术特征、维修发行动态变化资料的设备卡片和设备台帐,并定期核对,做到记录正确,帐、卡、物三者相符。

第三十条企业应加强设备的经济、技术指标管理和考核。企业的设备管理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如下:

设备完好率应每月进行检查,检查数量每季累计一般机台不少于全部设备的50%,多机台不少于全部设备的25%。

大、小修理分两面个等级,全部达到“接交技术条件”的允许限度者为一等,有一项不能达到者为二等。

全部达到“接交技术条件”工艺要求者为一级,有一项不能达到者为二级。

全部达到“接交技术条件”的允许限度者为合格,有一项不能达到者为不合格。

设备故障率以企业的生产能力设备发生的故障计算,故障停台台班数指当班不能修复的故障台数。

设备维修费用包括修理和日常维护保养的人工、管理、配件、器材、材料费用。

第三十一条企业和各级主管部门应将设备管理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按规定表式按季上报有关部门。

第三十二条设备事故分一般、重大和特大三类。

一般设备事故:由企业自定。

重大设备事故:由于设备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万元及以上者,印染、化纤设备损失达2万元及以上者为重大设备事故。企业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应按季如实统计上报主管部门。

特大设备事故:由于设备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30万元及以上者为特大设备事故。企业发生特大设备事故,应及时如实报告企业主管部门,逐级上报。

企业应制订设备事故管理制度,对发生的设备事故要认真调查分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做到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和于部、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有效改进预防措施不放过。

第三十三条企业应建立配件、器材的购置、制造、验收、领用、保管等管理办法,制定合理的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做好设备旧件的修复利用工作,在保证维修质量的前提下,节约维修资金。

第三十四条专用工具、容器、衡器、仪器、仪表等应做好定期检验和日常维护检修工作。精密的设备、仪器、仪表等应有专人管理。

第三十五条企业的机修、动力和空调部门要加强计划、调度和质量检查等管理工作,适应生产、维修和技术改造任务的需要。

第三十六条企业应加强对设备维修的定额管理,制定先进、合理的设备维修工时、资金、消耗定额。

第三十七条纺织系统所属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应设置设备管理工程专业,有计划地培养设备管理专门人才。

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应会同教育部门举办技术学校或技术培训班培养维修技术工人。

第三十八条企业设备管理工作的负责人,一般应由具有中专以上文化水平(包括经过自学、职业培训达到同等水平的),有一定实践经验,经过业务技术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担任。

第三十九条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应制订设备管理干部和维修工人的教育培训规划。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应对在职的设备管理干部进行多层次、多渠道、多种形式的专业技术和管理知识教育。对现有维修工人进行多种形式、不同等级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教育和岗位培训。培养维修工人要逐步向掌握“机、电、仪一体化”维修技能和“一专多能”的方向发展。

第四十条企业应建立设备管理干部和维修工人的定期技术考核制度,技术培训和技术考核成绩均应记入技术培训档案,作为奖励、提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第四十一条各级企业主管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开展设备管理优秀单位评选活动,对设备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企业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四十二条企业应定期开展设备管理工作的评比竞赛活动,企业对设备管理工作中做出下列显著成绩之一的职工和集体,应根据贡献大小,给予荣誉奖励、物质奖励和晋级奖励。

(一)认真做好维修工作,使设备经常保持良好技术状况,促进生产发展及在行业设备检查评比中取得优胜的;

(二)发现设备隐患,及时防止和避免重大设备事故的;

(三)推行设备现代化管理取得显著成效的;

(四)改进设备、仪器、装置有重大技术突破的;

(五)在维修技术方面有改革创新并有推广价值,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

(六)在修旧利废、节约代用工作中取得显著经济效果的;

(七)参加维修技术操作比赛,获得操作技术能手称号的。

第四十三条企业主管部门对因设备管理混乱、设备严重失修、运行状况恶化而影响生产或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企业,应责令其限期整顿,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企业领导人员或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第四十四条企业对下列行为之一的直接责任者,和有关领导,根据情节轻重分别追究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凡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进行生产,由此造成设备事故和经济损失的;

(二)玩忽职守、违章指挥造成设备事故和经济损失的

(三)违反设备操作、使用、维护、检修规程,造成设备事故和经济损失的;

(四)对特大、重大设备事故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

(五)未使用或停用设备因保管不良造成报废的。

第四十五条本制度和各行业《附件》,事业单位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四十六条本制度和各行业《附件》是全国性的基本要求,各级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可依据具体情况,制订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第四十七条本制度由纺织工业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车间设备管理制度篇五

第一条为防止工艺设备变更环节中产生的风险带来的危害,规范工艺设备变更环节的管理,确保作业人员健康和安全,根据集团公司《工艺设备变更管理规范》,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控股企业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中工艺和设备变更管理是指各单位生产运行、检维修、开停工、技改技措等过程中的工艺设备变更管理。新、改、扩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变更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变更应实施分类管理,基本类型包括工艺设备变更、微小变更和同类替换。

(一)工艺设备变更是指涉及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工艺参数等超出现有设计范围的改变(如压力等级改变、压力报警值改变等)。

(二)同类替换是指符合原设计规格的更换。

(三)微小变更是指影响较小,不造成任何工艺参数、设计参数等的改变,但又不是同类替换的变更,即“在现有设计范围内的改变”。

第五条公司安全环保处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并对程序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第六条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和考核。

第七条各单位执行工艺和设备变更管理规定,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八条员工接受工艺设备变更管理培训,执行工艺设备变更管理规定。

第九条本规定所涉及的工艺和设备变更范围主要包括:

(一)生产能力的改变;

(二)物料的改变(包括成分比例的变化);

(三)化学药剂和催化剂的改变;

(四)设备、设施负荷的改变;

(五)工艺设备设计依据的改变;

(六)设备和工具的改变或改进;

(七)工艺参数的改变(如温度、流量、压力等);

(八)安全报警设定值的改变;

(九)仪表控制系统及逻辑的改变;

(十)软件系统的改变;

(十一)安全装置及安全联锁的改变;

(十二)非标准的(或临时性的)维修;

(十三)操作规程的改变;

(十四)试验及测试操作;

(十五)设备、原材料供货商的改变;

(十六)运输路线的改变;

(十七)装置布局改变;

(十八)产品质量改变;

(十九)设计和安装过程的改变;

(二十)其他。

第十条所有的变更应按其内容和影响范围正确分类。微小变更和工艺设备变更管理执行变更管理流程,参见附录a。同类替换不执行变更管理流程,同类替换范例见附录b。

第十一条变更申请人应初步判断变更类型、影响因素、范围等情况,按分类做好实施变更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提出变更申请。微小变更申请审批表参见附录c,工艺设备变更申请审批表参见附录d。

第十二条变更申请人应充分考虑健康安全环境影响,并确认是否需要工艺危害分析。对需要做工艺危害分析的,分析结果应经过审核批准。

第十三条变更应实施分级管理。应根据变更影响范围的大小以及所需调配资源的多少,决定变更审批权限。在满足所有相关工艺安全管理要求的情况下批准人或授权批准人方能批准。

公司专业部门组织的工艺设备变更由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审批。二级单位组织的工艺设备变更由二级单位审批,微小变更由三级单位负责审批。

第十四条变更申请审批内容:

(一)变更目的;

(二)变更涉及的相关技术资料;

(三)变更内容;

(四)健康安全环境的影响(确认是否需要工艺危害分析,如需要,应提交符合工艺危害分析管理要求且经批准的工艺危害分析报告);

(五)涉及操作规程修改的,审批时应提交修改后的操作规程;

(六)对人员培训和沟通的要求;

(七)变更的限制条件(如时间期限、物料数量等);

(八)强制性批准和授权要求。

第十五条变更申请应经相关的工艺技术、安全环保人员审查通过后,由技术负责人审核和变更批准人批准。

第十六条变更应严格按照变更审批确定的`内容和范围实施,主管部门应对变更过程实施跟踪。

第十七条变更实施若涉及作业许可,应办理安全作业许可票,具体执行《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变更实施若涉及启动前安全检查,应进行启动前安全检查,具体执行《启动前安全检查规定》。

第十九条相关部门和单位应确保变更涉及的所有工艺安全相关资料以及操作规程都得到适当的审查、修改或更新。

第二十条完成变更的工艺、设备在运行前,应对变更影响或涉及的如下人员进行培训或沟通。

(一)变更所在区域的人员,如维修人员、操作人员等;

(二)变更管理涉及的人员,如设备管理人员、培训人员等;

(三)承包商和(或)供应商;

(四)外来人员;

(五)相邻装置(单位)或社区的人员;

(六)其他相关的人员。

第二十一条必要时,主管部门和单位应针对变更制定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包括变更目的、作用、程序、变更内容,变更中可能的风险和影响,以及同类事故案例。

第二十二条变更所在区域或单位应建立变更工作文件、记录,以便做好变更过程的信息沟通。典型的工作文件、记录包括变更管理程序、变更申请审批表、风险评估记录、变更登记表以及工艺设备变更验收报告等。

第二十三条变更实施完成后,主管部门和单位应对变更是否符合规定内容,以及是否达到预期目的进行验证,提交工艺设备变更验收报告,并完成以下工作:

(一)所有与变更相关的工艺技术信息都已更新;

(二)规定了期限的变更,期满后应恢复变更前状况;

(三)试验结果已记录在案;

(四)确认变更结果;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

(五)变更实施过程的相关文件归档。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车间设备管理制度篇六

1、更换超纯水保安过滤器滤芯。(每三个月/次或压差>0、08mpa时)

2、更换超纯水膜过滤器滤芯。(每年/次或压差>0、08mpa时)

3、淡水桶消毒清洗。(春节进行)

4、纯水桶消毒清洗。(春节进行)

5、di水管道消毒清洗。(春节进行)

6、更换紫外线灯管。(每两年或使用2万小时/次)

7、原水泵全面保养。(每半年/次),格兰富水泵(每年/次)

8、有校验要求的压力表检查、校验。(每半年/次)

9、ro膜化学清洗。(每三个月/次或到需清洗的条件)

10、超纯水系统电系统检查、除尘、接线端子紧固。(春节进行)

运行组执行)

1、检测进水余氯含量。(余氯含量小于0、1ppm)

2、各段ro膜产水电导检测。

(运行组执行)

1、砂过滤器清洗(每天/次)

2、活性碳吸附器清洗(每周/次)

3、保安过滤器、膜过滤器排污。(每次排污2分钟)

4、超纯水液位控制检查及调整。(要求控制灵活自如)

5、水泵换台使用,并检测运行电流。

6、系统报警检查。(试验是否工作正常)超纯水管道清洁、设备清洁。

(运行组执行)

1、检查各水泵运行状况。(无异响、振动、发热、泄漏)

2、检查砂过滤器、活性碳运行状况。(石英砂色泽正常、压力正常、无泄漏)

3、检查ro机组。(各段压力、电导、温度、流量等仪表显示正常)

4、检查精、粗混床出水阻值表。(粗混大于10m,精混去除偏差后大于16、5m)

5、检查紫外线杀菌器。(无泄漏、指示正常)

6、检查报警系统。(正常投入)

7、机台卫生。(各水泵、ro机组、保安过滤器、精密过滤器、砂滤、活性碳罐顶部、控制箱等机台清洁无油污和积尘)

8、检查保安过滤器。(进出水压差正常,小于0、08mpa)

9、检查精密膜过滤器。(压差正常,小于0、08mpa)

10、检查系统管道。(无泄漏、无变形等异常)

11、检查电器控制系统。(无发热、噪音、振动、变色等异常现象)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车间设备管理制度篇七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施工机械与特种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保证机械、设备的完好,以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结合四川革什扎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吉牛水电站工程各参建单位。

第一条公司安全管理部是工程危险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1、监督施工机械安全准入的审查登记;

2、监督各种机械队伍和人员准入的资质、资格审查登记;

3、监督施工承包商大型起重机安装拆除(以下简称安拆)、维修和作业方案的执行;

4、负责施工机械安全技术状况的监督检查和施工队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5、负责施工机械安全管理的考核和奖惩工作;

6、参加工程一般以上机械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机械事故的统计和报告。

第二条监理单位应设置一名(不少于)施工机械专业监理人员,负责现场施工机械(重点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和控制。主要职责:

1、负责审查施工机械准入,并登记造册,留存安全准用证复印件;

2、负责审查机械队伍和人员准入的资质、资格(安拆、维修、使用、检验等)证件,并登记造册,留存复印件;

3、负责审查重要施工机械的安拆、施工、吊装、试验、运输等方案和安全作业票;

4、负责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机械安全技术状况检查和重要机械方案实施的旁站监理;

5、负责对机械违章、缺陷下达停止、整改、处罚等通知,并负责整改验收并留存记录;

6、负责机械安全监督控制资料的建立、收集、汇总和管理;

7、参加一般以上机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条施工承包商应设置机械管理部门或专职机械管理人员。施工承包商专业工地凡使用施工机械超过3台及以上的,或有1台特种设备及以上的,应设置机械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项目部机械管理制度,掌握施工现场施工机械数量、分布和安全技术状况并登记造册(特种设备留存安全准用证复印件);

2、负责进入施工现场机械、机具安全技术状况的检查和能力确认,留存进场机械检查验收表;

3、负责进入施工现场机械队伍的资质(指特种设备如起重机械、施工升降机械的安装、维修资质)审查,并登记造册,留存资质证件复印件;

4、负责进入现场各类机械人员(如机械操作、安装、维修、起重、检验、电焊等人员)资格证件审查并登记造册,留存资格证件复印件;

5、参加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大件运输、重要吊装和机械施工方案审查并登记造册,留存起重机安拆作业指导书、安拆过程检验记录、负荷试验报告、特种设备安全准用证、起重机工况更换记录、地基处理和轨道检测等记录复印件。

6、负责现场所用机械安全技术的日常巡检、抽查和组织月检,并留存机械检查记录,整改通知单、整改验收单、奖罚处理单、月检小结等;

7、负责或参与重要机械安装、拆卸、现场维修、检验、使用过程的安全控制监督。负责对各机械使用单位的机械安全性进行评价和考核;

8、参与组织机械事故(无人身伤亡)和未遂机械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机械事故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9、负责或参与重要机械施工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及应急预案的编制;

10、负责机械资料整理存档和机械统计报表;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机械管理工作(根据各项目部具体情况自定,如机械调度、机械维修计划审批、机械配件采购计划审批、外租机械审批,以及负责特种设备达到当地有关部门注册登记和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条参加项目部有关会议通报机械安全技术状况的权利。

第五条有机械费用结算会签的权利,无机械安全管理部门签字不能结算。

第六条根据机械安全管理奖罚制度,对机械安全评比(评价)、机械违章、违规有奖罚的权利。

第七条有对违章、违规机械制止使用的权利。

第八条公司应制定机械安全管理目标

第九条施工承包商应制定不低于公司要求的机械安全目标,并细化分解具体指标(如不发生一般以上机械事故,记录机械事故频率控制,一般机械故障率控制,重要缺陷[不合格项]控制,一般缺陷项频次控制等指标要求)。

第十条分管机电物资的副总经理是工程建设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受公司委托的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第十一条施工承包商项目经理是机械管理和机械安全第一责任人;项目部应设一名副经理或具体分管机械管理和机械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应建立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网络图构成层次顺序是: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副经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工程项目总监、机械安全监理工程师--施工承包商分管副经理、机械安全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施工承包商的机械安全管理网络图应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和监理承包商备案。

第十三条施工承包商应建立机械安全管理体系(或称机械管理体系)。网络图构成层次顺序是:项目经理--分管副经理--机械安全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各机械使用单位负责人--各机械使用单位机械员。

第十四条分管机电物资的副总经理主要责任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机械管理法规及上级文件要求,并组织制定本工程机械安全管理目标;

2、负责组织制定工程项目各级机械安全岗位责任制和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并考核实施;

3、定期主持机械安全会议,对机械安全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第十五条工程技术部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主要责任

1、全面履行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确保机械安全目标的完成;

2、指导和考核监理承包商机械安全监理制度的实施。

第十六条监理承包商机械安全监理主要责任

1、组织实施工程建设施工机械安全管理规定和本工程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2、负责施工机械安全控制和监督,并编制相应的工作程序;

3、负责收集和留存各种机械控制和监督的记录、资料;

4、负责定期分析研究现场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并向工程部汇报。

第十七条施工承包商项目经理主要责任

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机械管理法规和制度,制定机械安全目标或指标,保证施工机械安全有效运行和机械安全目标的实现;

2、负责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机械技术经济指标;

3、重视加强机械管理和机械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根据工程规模和使用机械数量,设置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建立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制度;

4、定期主持召开机械使用和机械安全情况分析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机械管理和机械安全存在的问题。

第十八条施工承包商分管副经理主要责任

1、负责组织机械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机械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2、负责组织和考核机械管理机构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的职能实施;

3、负责组织现场机械准入,能力状况确认、机械安拆、维修队伍资质及机械人员资格审查工作;

4、负责组织对机械安装、拆卸、吊装、运输、维修队伍资质资质及机械人员资格审查工作;

5、负责组织机械安全监督检查、整改、评比、奖罚等工作;

6、负责组织机械台帐、记录资料建立存档和机械统计工作。

第十九条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专业管理人员主要责任

1、全面负责履行施工项目部机械管理部门职责;

2、负责完成上级和企业考核要求;

3、部门负责人除上述两项责任之外,负责本部门人员业务分工,任务安排和业绩考核。

第二十条机械使用单位领导主要责任

1、负责组织建立本单位的机械管理和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本单位机械台帐、档案、记录的建立;

3、负责组织本单位建立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维修保养规程、台班维修定额、机械检查标准;安拆、拆卸、施工、维修、改造等作业指导书的建立,并组织实施;

4、负责组织本单位机械员、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安装人员、检验人员等的培训(包括安全、业务、技能)考核和取证工作;

5、设立起重机械安装维修改造队伍的机械使用单位,应负责组织队伍资质认证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本单位机械技术状况鉴定和机械安全检查及缺陷整改工作;

7、负责组织机械统计、分析和报表工作。

第二十一条机械使用单位机械员的主要责任

1、熟悉本单位所用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常见故障、掌握机械设备数量及分布,以及安全技术状况和安全操作规程;。

2、负责本单位机械设备的建账、立卡或建立档案(重要大型施工机械,如起重机械、混凝土拌合楼、泵车、罐车、挖掘机、装载机、自卸车、施工升降机及特殊机械设备等),掌握机械价值和台班定额;

3、负责本单位机械设备的运行记录、维修保养改造记录、工况变化记录、特殊检验记录、负荷试验报告、事故报告、起重机自检报告书、安拆过程检验记录、检验者的检验报告书、安全准用证、机械检查表、缺陷整改通知单、整改验收单、机械档案、作业指导书、安全操作规程、机械报表等的建立、填报、收集、复印、整理、汇总、保管和上报等工作;

4、负责本单位机械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并经常性监督检查和组织整改、考核、奖罚;

5、负责组织或参与组织各类机械培训工作和建立计划、台账、记录、总结;并负责各类机械人员资格证件和队伍资质的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本单位机械维修保养计划编制、审定,并组织机械设备、零配件的租用、领用、保管和组织保养、修理等工作;

7、负责或参与机械使用和维修定额考核工作;

8、完成有关机械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二条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工程建设施工机械安全管理规定,施工承包商必须建立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机械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准入条件(标准);

2、准入验收工作程序。

第二十三条起重机安拆队伍准入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准入条件;

2、准入审查工作程序。

第二十四条各类机械人员准入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准入条件;

2、准入审查工作程序。

第二十五条起重机械安拆方案及机械重要作业方案审查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编写要求;

2、送审工作程序;

3、实施要求。

第二十六条施工机械安全检查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检查方式(如日常巡检、月检查、专项抽查、旁站监督等);

2、检查(组)人员组成;

3、检查时间;

4、检查范围、内容;

5、检查标准和检查记录;

6、检查小结合结果处理;

7、整改验收(期限、结论)。

第二十七条机械考核奖罚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奖罚标准;

2、执行工作程序。

第二十八条机械设备和机械人员退场管理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退场告知要求;

2、退场手续办理。

第二十九条机械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存档内容(目录);

2、收缴和整理期限;

3、借阅办法。

第三十条租赁机械管理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租赁原则;

2、租赁工作程序;

3、合同评审与管理;

4、租赁机械的使用与监督;

5、退租手续办理。

第三十一条机械保养维修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机械保养维修计划审批;

2、机械配件采购计划审批;

3、机械保养维修实施及时间限定;

4、机械保养维修后的验收。

注:有的施工承包商不管机械保养维修,机械保养维修完全由机械使用单位自行安排,可以不建立此项制度,但对机械停工保养维修的时间限定和保养维修后的验收应有要求。

第三十二条机械事故(指纯机械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调查处理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机械事故等级划分:(如按损失价值划分、或按事故性质划分、或按事故责任划分、或按贻误工期划分等)

2、施工项目部事故处理权限(一般为记录事故、未遂事故);

3、事故上报和调查处理程序。

第三十三条特殊情况(事故)应急预案(如可能发生的机械风害、机械相互碰撞、机械倒塌等一般以上机械事故情况)

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可能发生一般以上机械事故的类型;

2、可能造成伤害和损失;

3、应急救援组织结构人员组成和各自职能分工;

4、应急救援所需车辆、设备、器材;

5、救援措施与工作程序;

6、演练计划安排。

第三十四条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管理人员的设置程序:

施工企业批准施工承包商的机械管理部门和人员组成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名单--企业本部机械管理部门备案登记--公司机械管理部门对其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上岗--上报监理技术备案登记。

第三十五条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体系建立程序:

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建立机械安全管理体系(画出网络图)--建立机械安全目标--制定各级机械安全岗位责任制和职责--编定机械管理制度--收集有关法规、标准、定额、有关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等――建立资料管理档案管理。(体系、责任制、职责和制度应经项目部领导核准后,下发现场各机械使用单位)

第三十六条机械准入登记程序:

经过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测合格-现场机械使用单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机械进场准确时间--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组织检查确认合格--登记造册(有条件的项目部给机械悬挂准用证--报监理复验确认--机械使用单位机械启用--并告知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登记;检查确认不合格--限定整改时间或责令更换--再次检查确认--登记造册(有条件的项目部发给机械悬挂准用证)--机械使用单位机械启用。

第三十七条机械安装单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起重机械安装的准确时间--施工承包商告知监理承包商--施工单位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和监理承包商组织安装前检查并提出部件,机构整修意见或其他要求建议、注意事项--必要时关键安装过程双方实施旁站监控--安装完成后审查并取安拆队伍的自检报告书(复印件)--应参加负荷试验并留存负荷试验报告(复印件)--应参加起重机检验站正规检验--应留存正规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和安全准用证复印件--登记造册--机械施工单位机械启用。(凡在检查、监控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项、违规操作、虚假自检记录、不按作业指导书作业等施工承包商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都有权责令停止、或改正、或处罚;凡需整改内容都需再次验收)

第三十八条各类机械人员准入登记程序:

各类机械人员告知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验证(安装维修队伍要检查队伍资质证)登记造册并留存资格、资质证复印件--上报监理复审--上岗(凡资格、资质不符,不予登记,不允许进场进行机械作业:证件过期人员。限期证件复验或重新取证,并进行二次审查登记)。

第三十九条起重机械安拆作业指导书审查程序:

作业单位安拆前向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递交(或催交)作业指导书--施工承包商有关部门(安全、工程、机械等部门)会审签字--施工承包商总共或分管经理审查签字--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递交监理备案或审查签字,并告知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填写告知书)--返回作业单位执行--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以及监理承包商留存复印件(凡审查中提出修改或完善意见,均需返回作业单位修改完善后,再次复审签字)。

第四十条机械安全检查程序(月检):

公司或监理、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各自组织机械安全检查时,应明确检查组人员、检查范围、检查时间和检查表--实施检查并填写检查表--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或同时开出处罚单)--缺陷问题汇总小结--文字通报或会议通报,并留存相关记录。

第四十一条机械或人员退场登记程序:

机械使用单位和机械安拆单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登记退场时间(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通知现场门卫方形),并报知监理和公司工程管理部--人员或机械退场(流动性机械有频繁进出现场情况,施工承包商应发通行证,到正式退场登记时收回通行证)。

第四十二条机械维修停工批复程序:

机械使用单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机械需停工保养或修复以及保养修复计划或方案--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进行查验,并报知监理--经施工承包商研究批准限定保养或修复时间--机械使用单位实施保养或修复--完成后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机械使用单位机械启用--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留存复验收单(或复印件)。

第四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吉牛水电站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车间设备管理制度篇八

检测设备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1、生产技术科负责对公司检测设备的登记,建立设备一览表,归档管理。2、生产技术科负责定期按计划要求将公司的检测设备与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联系送检或校检。3、中心室负责人加强对国家强制检验。

1、生产技术科负责对公司检测设备的登记,建立设备一览表,归档管理。

2、生产技术科负责定期按计划要求将公司的`检测设备与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联系送检或校检。

3、中心室负责人加强对国家强制检验设备的监督工作,确保使用的检测设备在合格的有效期内。

4、操作人员对检测设备应爱护使用,进行维护保养、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记录并报告公司主管部门。

5、操作人员负责检查使用的检测设备是否在合格有效期内、是否标有合格标识,反之则报告公司主管部门处理

6、操作人员未经授权人同意不得折装重要检测设备。

7、生产技术科负责组织对各分厂的计量、检测设备的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检测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由于人为原因造成检测设备故障或损坏,责任人应按损失及维修费用20―50%进行赔偿。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车间设备管理制度篇九

一.目的:

更好的管理企业,公司的指令及时有效得到落实,各部门能够按厂规办理事宜,做到办事有据可依。

二.要求:

此细则望各部门遵守执行,如有擅自做主不按要求执行者,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后果自负。

三.细则条款:

1,行为规范 2,库房管理 3,物资入库管理

4,出库管理 5,检验管理 6,生产管理

7,车间管理 8,设备管理 9,财务管理

第一节职业准则

一、基本原则1、公司倡导正大光明、诚实敬业的职业道德,要求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2、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务必以公司利益为重,对社会负责。不做有损公司形象或名誉的事。3、公司提倡简单友好、坦诚平等的人际关系,员工之间应互相尊重,相互协作。4、公司内有亲属关系的员工应回避从事业务关联的工作。二、员工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1、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2、以公司名义带给担保或证明3、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体发表意见、信息4、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第二节行为准则

一、工作期间衣着、发式整洁,大方得体,禁止奇装异服或过于曝露的服装。男士不得留长发、怪发,女士不留怪异发型,不浓妆艳抹。

二、办公时间不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活动,不准在上班时间吃零食、睡觉、干私活、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

三、禁止在办公区内吸烟,随时持续办公区整洁。

四、办公接听电话应使用普通话,首先使用“您好,xx公司”,通话期间注意使用礼貌用语。如当事人不在,应代为记录并转告。

五、禁止在工作期间串岗聊天,办公区内不得高声喧哗。

六、遵守电话使用规范,工作时间应避免私人电话。如确实需要,应以重要事项陈述为主,禁止利用办公电话闲聊。

七、文具领取应登记名称、数量,并由领取人签名。严禁将任何办公文具取回家私用。员工有义务爱惜公司一切办公文具,并节约使用。

八、私人资料不得在公司打印、复印、传真。

九、未征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计算机,不得随意翻看他人办公资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资料,资料持有人务必按规定保存。

十、根据公司需要及职责规定用心配合同事开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诿、拒绝;对他人咨询不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应就自己所知告知咨询对象,不得置之不理。

十一、为保障公司高效运行,员工在工作中有义务遵循以下三原则:

1、如果公司有相应的管理规范,并且合理,按规定办。2、如果公司有相应的管理规范,但规定有不合理的地方,员工需要按规定办,并及时向制定规定部门提出修改推荐,这是员工的权利,也是员工的义务。3、如果公司没有相应的规范,员工在进行请示的同时能够推荐制定相应的制度。

a:库房物资要分类摆放,布局合理。可分为:⑴面皮类,头层皮类,二层面皮。⑵反毛面皮可按厚度和开张大小分类。⑶内里类。⑷中底类。⑸外底类。⑹主跟包头类。⑺海绵类。⑻eva类。⑼鞋垫类。⑽附件类。⑾车帮线类。⑿机器配件类。⒀鞋盒类。⒁鞋箱类。⒂钢包头类。⒃防刺穿钢板类。⒄工具类。

b:⑴易受潮的'物资要放在离地面300mm处,用架式格局摆放。

⑵容易随手可拿到的物品,价值较高的物品可摆放在内侧或较高处,也可保管在保管员视线内的位置。

⑶比较沉重的物品摆放在容易搬动的位置。

⑷物资较轻但体积较大的物品摆放在货架的高处,或摆放在不影响行走的一侧。

⑸规格一致的物品:如中底板、化学片、没有折叠过的箱盒。按规格种类分别摆放整齐。⑹有标准包装的物品:如钢头钢板、车帮线,按规格型号分类摆放整齐。

⑺对各类物资进货日期标识清楚,做到先进先用的库房管理规则。

⑻形状基本相同的物资,但性能、功能不同要分别摆放,并标识清楚。

⑼各种物资做到帐目清楚,入出平衡,但保管人员应每月月底向财务报表汇报各种物资库存状况。

⑽建立领料审批制度,得到有关领导签字的领料单保管人员方可按单子上的数量下发,领料的当事人要签字。

⑾每半年公司组织有关人员对库房进行清点,发现问题当事人负主要职责,除扣除直接价值损失外,造成重大损失追究其刑事职责。

⑿雨季到来之前保管人员对库房进行巡检,如发现漏雨渗水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对可放进行维修,并把维修后的状况进行确认。

⒀保管人员对库房所有物资要认真保管,未经批准不准私自外借或挪用

⒁要对库房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对库存状况经常统计,不允许材料用完才上报的状况存在。

⒂要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按规定定期更换、保养。

⑴库房对所有入库物资要建帐,记清数量和入库日期。

⑵办理入库时要求入库人员带给发货票,购料清淡,检验结论。

⑶所有入库物资按规定进行检查,未检验物资保管人员有权拒收。

⑷经检验已合格的物资,要认真核对规格和数量,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开据入库单。⑸按规定进行摆放。

⑹易燃品必须直接入易燃品仓库。

⑴各种材料办理出库时,要办理出库手续,并及时记录出库台帐。

⑵到库房领取物资时,要办理所领物资的审批表,审批表要填清所领物品的名称、数量、用途和审批人签名。

⑶部分物资办理申请时要按照退旧发新的原则:如剪刀、夹剪、锤子、钳帮钳子、刀具,各种易损工具等等(在公司规定周期内)

⑴检验人员就应尽职尽责、公平、公正检验产品。

⑵按照各工序的工艺要求检验产品,不贴合要求的工件不能转入下道工序。

⑶检验部门就应对检验员进行培训,检验员就应熟练掌握各过程的检验规定和工艺要求。⑷按公司规定对产品进行安检和抽检,在检验过程中发现不合格的部件或产品,要做好记录,并要记清原因和处理办法,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负责进行返工或返修。

⑸透过对产品的专检或巡检。发现问题要及时找有关部门进行研究,找出出现质量问题的原因和处理方法,并做好相关记录。

⑹各工序及车间检验员要严格检验所有产品,不合格品绝不放行,检验人员在工作中没有严格履行职责,公司监督部门一经发现,给予严肃处理,根据造成损失状况进行处罚。

⑺各工序检验员在接收上序产品时,发现产品不贴合要求,有权拒收,已发现问题,而不上报,仍然转序生产所造成的损失由下序负责,坚决贯彻下序是上序检验员的工作作风,不合格产品绝不能转入下序。

⑻检验员要按照公司的规章进行检验,对不合格产品要做来源罚决定,对返工的产品是人为造成的,所补面皮及工时由当事人负责,并做好记录,每月25日前交到财务部门,财务要从当事人工资中扣除。

⑴生产管理部门要有管理和协调生产的潜力,能够按公司和用户的要求及时安排和完成生产,及时解决和协调生产过程、中存在和发生的问题。

⑵安排生产:按公司生产指令单的数量和工期要求,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单,并组织各车间及相关部门,对定单进行合理安排。同时要分析哪些地方还存在和可能发生问题。还要对所有原材料的存量进行统计,是否能够满足和保证生产,同时要把各车间及部门的任务分配明确,作到统一管理,目标明确。职责落实到车间、班组、人头,合理安排。确保按时交货,出现问题,及时解决。⑶指挥生产:要建立指挥系统的严肃性和唯一性,做到统一指挥,统一步骤。根据生产的实际状况,做出贴合生产实际状况的指挥指令,督检各序生产完成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到生产第一线了解和协调生产。不要盲目指挥,要按计划单规定的生产日期。指挥各车间,各部门,目标一致,相互配合,确保指令快速、合理、周到的下到达个生产部门。

⑷协调生产:在生产过程中及时调整,人员配备的不合理,设备配备的不合理,生产结构的不合理,材料的不合理,工艺的不合理,操作的不合理。调整时要根据生产的实际状况去调整,协调时要把不良因素思考周全。解决问题要全面思考,看到利益的时候要想到弊端,作到协调有利而得当。

⑸监督检查生产:监督检查部门要对生产全过程进行监督。即要监督产量也要监督质量,还要监督工艺和安全状况。对没有完成产量的车间及个人要查明原因,并督促相关部门拿出解决的办法和解决后落实状况及效果。对没有保证质量,没有按照工艺要求加工生产的车间,要督促相关部门和职责人及时改正,并查改正后的实际效果。

⑹统计生产:要对生产过程进行数字化管理,统计出各序的生产完成状况、质量保证状况。对没有完成规定产量的车间及个人要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产量的顺利完成。统计出返工、返修、报废的数量,找出原因,采取补救措施。并把生产质量的完成状况报表给相关部门及领导。做到管理有序,进度准确。

⑺总结生产:做到班前发布任务,班后总结生产的良好工作作风。每一个定单完成后都要总结出不足和经验,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少走或不走弯路。

⑴各车间要管理好车间的员工,做到岗位明确,职责明确,任务明确。

⑵各车间要严抓车间纪律,经常检查,如有迟到、早退、无故旷工的。要有真实有效的记录⑶持续车间的环境和卫生,岗前、岗中、岗后都要对自己所在的岗位区域进行清扫。所有物品要摆放整齐,坚决杜绝车间脏、乱、差的问题。相关部门每一天要定时对车间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格车间提出警告和处罚。

⑷各车间要按生产计划规定的数量和完成日期,保质保量的生产,生产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⑸养成工作要有规律性的工作作风,前一天下班前,要把第二天生产的产品安排好,以防影响第二天生产。

⑹要做好车间的各种记录,和相关数据,做到日清月结。做到有据可依,有据可查。

⑺养成班前5分钟分配和明确任务,班后5分钟做好当天的工作总结的良好工作作风和班风⑻对车间的各种设备要按规定进行保养和维护,做到设备定人,持续设备良好运转,教育员工不要乱动他人设备和电器设施。

⑴设备要按公司规定定期进行保养和检查,使用设备不准许漏检或者漏保养。各车间要建立设备保养和检查记录,确保设备100%在良好的状态下正常运转。

⑵设备管理人员要建立健全设备台帐,把新引进的设备及时记录到台帐上,已报废的设备给主管领导审批后从台帐中删除。

⑶设备维修更换部件时,价值较高的部件要给领导审批。同时要找出损坏原因,是自然老化还是使用不当。并做好记录,并验证维修后的使用效果。

⑷每台设备要有固定的操作者,在设备的明显处,放置设备卡。卡上应注明此设备名称及操作者姓名,不使用的设备要封存,在设备的明显部位放置封存标识。

⑸设备出现机械故障和电源故障时,要及时找维修工,操作者不能自行乱猜乱卸,由于乱拆卸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⑹设备定员后,未经许可,不能动用他人设备,更不就应拆卸他人设备零件或恶意损坏设备。一经发现要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⑴坚持财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诚实无私,廉洁奉公,认真办理借款手续,借款凭证要有领导审批,严格审查报销手续各种凭证的真实与合法性。

⑵不贴合财务开支规定的拒绝付款;报销手续不全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的支出,务必有付账凭证,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⑶准确反映现金库存状况。库房现金、银行帐余额每月要进行一次盘点,做到帐实相符。并按月、季、年度组织编报会计报表,做到帐帐相符,帐表相符,指标齐全,按时上报,如实反映资金动态。

⑷发放工资、奖金要有发放清单,领款人要签字,领导要审批。按时传递凭证,及时清理支票存根和借款条,做到借、还手续齐全相符。

⑸发票凭证、收据要妥善保管。对限额支票、付款支票、付款委托的签发一律要有记录。记录领用时间、领用人、用途及支票号码,月底及时催结帐目。

⑹对库存现金做好保密工作,办公室内不要存放超多现金。不准许动用或随便借给他人,不私设小金库,少款要自觉赔偿。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车间设备管理制度篇十

为规范公司装卸设备的管理,确保生产安全运行,依据《油码头安全技术基本要求》(gbl6994-1997),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公司装卸设备的管理。

3.1 安全管理部负责装卸设备的`安全管理。负责对装卸设备的检查监督。

3.2 业务科负责装卸设备的使用与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公司装卸设备指码头区域的输油臂设备。

4.1 输油臂设备安全要求

1)油码头采用输油臂装卸油类时,应在输油臂上安装一个绝缘法兰,用橡胶软管装卸油类时,应在每条软管管道上装设一根不导电短管(绝缘法兰和不导电短管以下统称防杂散电流段)。

2)防杂散电流段的阻值下限不得小于25 kω,上限不得大于2500 kω。

3)防杂散电流段临水一侧的所有金属应与船体保持电气连续,接岸一侧所有金属均应与码头的接地装置保持电气连续,防止防杂散电流段两侧外部金属接触,敝免短路。

4)油码头的护舷设施应与靠泊油船绝缘。

5)使用码头前方设置的专供人员上下的梯道时,不得形成船/岸间的电气通路。

4.2 安全检查内容

1)每季度定期对绝缘法兰进行宏观检查和阻值测试。

2)每年定期对紧急脱离系统进行脱离试验,以确保码头和输油臂在紧急情况或事故状态下的安全,使油轮以最快的速度与输油臂脱离。

3)不定期的检查控制系统,液压系统是否正常。

4)检查机械部件、回转支承轴承润滑与磨损情况,是否正常。

4.3 查出问题的整改按公司《安全检查管理制度》执行。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车间设备管理制度篇十一

1目的

对检验、测量设备进行有效控制,确保检验、测量设备满足规定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使用的所有检验、测量设备。

3职责

3.1技术部负责检验、测量设备管理。

3.2使用部门负责检验、测量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

4采购

4.1使用部门需增添检验、测量设备时,填写申购单交技术部审查后报总经理批准。

4.2检验、测量设备由市场部组织人员进行采购。

4.3检验、测量设备购入后,技术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4.4开箱验收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包装物是否完好无损;

(2)整机完整性与外观检查;

(3)主机、附件、随机工具的数量与合同及装箱单的一致性;

(4)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5质量验收

5.1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或相应的规程、规范、标准、使用说明书等,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性能及技术指标进行质量验收。计量器具须经检定/校准。

5.2验收合格的检验、测量设备,方可报销入库;验收不合格的检验、测量设备,由市场部负责向供方退货/索赔。

6登记

技术部对检验、测量设备进行登记,建立检验、测量设备管理台帐。

7发放

使用部门到技术部办理领用检验、测量设备手续,明确保管人和放置地点。保管人因人事变动重新确定的、放置地点有变化的,使用部门应及时通知技术部进行变更。

8使用

8.1使用检验、测量设备前,必须检查其是否有合格或准用标志,是否在有效期内。

8.2使用人员必须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操作规程或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

8.3主要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使用后,使用人员应及时予以记录。

9检定/校准

9.1技术部在每年制定检验、测量设备周期检定/校准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9.2当检验、测量设备状态发生变化(如停用、重新启用、报废)时,技术部对周期检定/校准计划进行更改。

9.3检验、测量设备的检定、校准周期,根据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制造厂建议、使用频繁程度和严酷程度、使用环境的影响、测量准确度要求等由技术部确定。

9.4周期检定、校准周期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使用部门因工作需要确需修改周期的,由使用部门说明变更理由,技术部修改周期检定、校准计划。

9.5对于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计划进行检定、校准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经技术部同意,可超周期使用。一经工作结束后,应立即组织检定、校准,同时根据检定、校准结果对此期间出具的数据的有效性作相应处理。

9.6技术部根据周期检定/校准计划,提前一个月把即将到期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校准。

9.7检定、校准有关记录、证书由技术部归档。

10标志管理

本公司对检验、测量设备实行标志管理,凡经过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校准合格的设备加贴标志;不合格的不加贴。

11维护保养

11.1使用人员对检验、测量设备进行正常维护保养,每周进行一次。

11.2精密、贵重、大型检验、测量设备和影响检测结果的主要检验、测量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应专人保管,专人维护保养。

12停用

暂不使用的检验、测量设备,使用部门通知技术部贴停用标志。

13不合格处理

13.1检验、测量设备在使用时有误操作、或显示的结果可疑或通过检定、校准或其他方式表明有缺陷或超出规定极限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立即通知技术部。

13.2对由于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存在缺陷或偏离规定极限而对过去进行的检测所造成的影响进行检查、追溯,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14修理

14.1经检定、校准不合格或使用过程中发现有问题的检验、测量设备,使用部门应报告技术部组织修理。

14.2修复的检验、测量设备须经检定、校准或检查,证明满足规定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15报废

检验、测量设备经过多年使用或因事故损坏致使无法满足检定、校准要求而又无法修复者,标准物质超过有效期者,由使用部门向技术部提出申请,经技术部同意,报请总经理后,可给予报废。

16技术档案

16.1技术部建立并保存主要检验、测量设备的技术档案。

16.2技术档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名称;

(2)制造厂名称、型号和编号,或其他唯一性标识;

(3)接受日期、启用日期、接受时的状态和验收记录;

(4)目前存放地点;

(5)制造厂提供的资料或使用说明书;

(6)历次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和调试报告;

(7)设备的损坏、故障、改进或修理记录。

16记录

《检验、测量设备管理台账》

《检验、测量设备使用记录》

《检验、测量设备维护保养计划/记录》

《设备报废申请单》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车间设备管理制度篇十二

为充分利用学校信息资源,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教师根据工作的特殊需要,经个人申请,学校审批,可向学校借用笔记本电脑,管理要求如下:

一、借用时,借用老师必须与学校签订借用及管理协议,原则上用期限为1年。

二、笔记本电脑使用过程中的一般故障由学校负责维修。在使用期限内合理使用和维护笔记本电脑,不得私自拆卸和组装。

三、在使用期限内利用笔记本电脑上2节多媒体录像课。

四、在使用期限内在校级以上刊物上发表与现代教育技术相关的.教育教学文章一篇,如论文、教案、反思等。

五、在使用期限内承担或参与一项以上的校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工作。

六、在使用期限末将运行正常的笔记本电脑交回学校管理。

七、在使用期限内若发现笔记本电脑有故障,必须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汇报,以便进行及时处理。

八、在使用期限内若笔记本电脑被偷盗或人为损毁,由协议签订人负责赔偿。

九、本协议至协议签订人将运行正常的笔记本电脑交回学校时终止。中途变更由学校与协议签订人共同协商。

十、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未尽事宜由学校与协议签订人协商解决。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车间设备管理制度篇十三

测量设备使用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

确保测量设备的能力满足使用的要求。

2.0适用范围

适用与物业管理公司对测量设备从配置、校准、使用至管理各个环节的控制。

3.0职责

3.1总经理负责批准测量设备的采购计划。

3.2管理处经理负责审核测量设备的采购计划。

3.3管理处机电维修部负责提出测量设备的采购计划或申请;负责测量设备的使用、校准修和管理。

4.0程序要点

4.1测量设备的范围

4.1.1按用途可分为向顾客计费用的;维护和检修设备用的;对设备运行参数进行监视用的。

4.1.2按装置可分为安装于固定管道、设备上的;移动使用的。

4.1.3按来源可分为公司原来已有的、新采购的、借用的。

4.1.4按形式可分为仪器、仪表、磅秤、天平、量具、测试软件。

4.2测量设备配置的要求

4.2.1数量满足使用需要。

4.2.2最大量程、最小分值和精度等级满足被测对象精密度、准确度的要求。

4.3测量设备的采购

4.3.1机电维修部主管应根据测量设备的现状和需要,提出采购计划或申请,经管理处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按《分供方评审与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和《采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规定进行采购。

4.3.2采购计划或申请应详列所需采购测量设备的下列资料:

a)名称、型号或型号、规格、最大量程、最小分度值、精度等级;

b)数量、该产品的标准代号(尽可能做到)、用途、参考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名称。

4.3.3采购人员应严格按采购资料进行采购,如有变动,应事先征询机电维修部主管的意见。

4.3.4测量设备采购进公司后,应按公司相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机电维修部主主管应核对实物是否与所申报采购资料相符,并检查验证包装、外观及所带证明、证件。

4.4测量设备的管理

4.4.1机电维修部主管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测量设备,其职责为:

a)建立测量设备台帐,其内容包括:出厂编号、公司编号、名称、型式或型号、量程参数、精度等级、生产厂家、数量、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开始使用日期等唯一性标识和可追溯性资料,并随测量设备的变化而保持台帐的可用性和可追溯性;

b)对测量设备逐一进行编号标识,其要求为:

--采用符号和顺序进行编号,示例如下:

ch-01

该类测试设备的顺序号,用阿拉伯整数

移动使用测量设备(装置符号)

测量尺寸用(类型符号)

--符号规则如表一:

装置符号h移动使用测量设备

g固定装置上的测量设备

类型符号c测量尺寸的测量设备

d测量电参数(如电压、电流、电阻、电功率)

z测量重量用测量设备

p测量压力、真空度用测量设备

本表未作规定的,由专职管理人员依据上述原则予以规定;

--标识方法应按方便、适用、可行、易于观察的原则进行,一般采用带色彩(如红、黄色)的不干胶纸编号后粘贴于测量设备适宜部位的方法实施。

c)规定测量设备的校准周期。测量设备的校准周期根据其使用频率及测量设备精度等级确定,如表二:

测量尺寸的'校准周期为二年

测量点参数的校准周期为二年

测量重量的校准周期为二年

测量压力的校准周期为一年

装于设备上,但不能拆卸的测量设备随设备大修时进行校准

法规或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测量设备

按法规或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校准周期进行校准

c)按确定或规定的校准周期将测量设备委托国家授权的计量监督检查单位进行校准,并办理相关委托手续;

d)对测量设备的使用、停用、报废及校准标识的保持进行检查、监督或办理相关手续。

4.5测量设备的使用

4.5.1测量设备管理人员应确保测量设备(原安装于机械、电气设备上的除外)在使用前(含采购进入公司的)均经过了校准,且校准结论满足使用要求。

4.5.2使用人员应熟悉测量设备的使用,正确、合理、按规定选择和使用测量设备,并确保在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

4.5.3使用人员在调整测量设备时,应防止由于调整不当,而使校准状态失准。

4.5.4当发现测量设备失准时,应对已测量或计量的结果进行复查,消除由于失准可能造成的影响。

4.5.5测量设备的保管防静环境应适当,不应与工具、刀具、原材料和零配件混放,防止丢失、碰磕、损坏、失准、锈蚀。

4.6测量设备的限制使用和报废

测量设备经校准后判定为不合格的区段范围,测量设备管理人员应限制不得在不合格区段或不合格范围内使用,这种限制应以适当的形式通知到所有使用该测量设备的人员,并在设备的适当部位或存放处或包装物上明确予以标识。无法限定区段和范围的,可送有关单位检修,检修后经校准合格方允许使用,无检修价值的予以报废。报废应办理相关手续,并报总经理批准。

4.7校准的委托

4.7.1如公司无校准设备、标准物及专业人员,及无能力进行校准,凡需校准的测量设备一律委托国家授权校准单位进行校准。

4.7.2机电维修部测量设备管理人员在委托校准时,应将送校准设备的使用量值范围列入委托中,并请校准单位在校准报告/记录中列出所使用校准设备型号、环境温度、校准判定依据的国家标准代号。

4.8机电维修部测量设备管理人员应长期保存测量设备台帐、校准记录、限制使用或报废测量设备的审批单。

4.9本规程执行情况作为相关员工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0记录

5.1《测量设备台帐》

5.2《测量设备校准动态记录》

5.3《测量设备报废审批单》

5.4《测量设备限制使用记录》

6.0相关支持文件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车间设备管理制度篇十四

为明确对公司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定本制度。

1、公司总裁:负责公司大型机具设备添置计划的审批、设备技术改造资金计划的落实。

2、公司副总裁:负责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总工室:负责设备技术改造方案的审批;负责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审批,负责大型设备安装拆除方案的审批;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审批;负责设备新技术、新工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4、市场经营总部:负责投标文件中,项目施工机具设备的选型、需用计划的编制、安全管理措施的制订。

5、工程管理总部:负责公司自有大型设备、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管理、档案管理;负责审查施工机具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负责参与施工机具管理的隐患排查;参与制订特种设备的应急管理预案;主持机械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6、安全管理总部:负责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7、人力资源总部:负责开展操作人员公司级的安全教育;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证件管理工作。

8、财务审计部:负责施工机具设备资产的财务管理。

9、项目经理部:根据项目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管理要求,负责配备设备资源管理、操作人员管理、租赁合同管理、验收管理、日常使用管理、配件管理、日常维护保养管理、隐患排查、隐患整改、应急管理等工作。

1、特种设备:起重机械、架桥机、空压机等;

2、大型设备:混凝土拌和站、混凝土泵车、沥青拌和楼、沥青摊铺机;

3、中型机械设备: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平地机、混凝土运输车、自卸汽车等。

4、小型设备:变压器、发电机、配电箱、开关箱、用电设备等。

5、租赁设备:向外部供方租用的机械设备。

1、公司新增的特种设备、大型设备、中型设备的采购计划由工程管理总部负责编制,报分管设备副总裁、总工程师、分管财务的副总裁审核,总裁审批。

公司新增的小型设备的采购计划由项目经理部设备部门负责编制,项目经理审批。

2、公司不得采购淘汰落后的设备;不得采购无质量合格证、检验合格证、安全强制产品标志标识的机具设备。

3、公司独资或控股的.新增特种设备、大型设备由工程管理总部设备管理人员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选型的可行性分析,提出选型方案。国产设备采用议标、招标等方式采购;进口设备必要时,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编制采购文件,招标采购或议标采购。

工程管理总部设备管理人员组织安全管理总部、财务审计总部等专业技术人员对新增特种设备、大型设备进行进货验收、登记、建档。

4、公司独资或参股的新增中型机械设备由工程管理总部设备管理人员组织选型采购。项目经理部设备管理部门组织项目安全部门、项目财务部门参与验收、登记、建档。

5、公司独资或参股的小型设备由项目经理部设备管理部门采购,并组织安全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参与验收、登记、建卡。

6、新增特种设备、大型设备、中型设备的采购文件(包括采购计划、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供方评价、采购合同、验收记录、发票扫描件)、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技术资料由工程管理总部负责管理、归档。

新增的小型设备的采购文件(包括采购计划、供方评价、采购合同、验收记录、发票扫描件)、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技术资料由项目经理部设备管理总部负责建档,并随小型设备的退场跟机移交。

7、财务审计总部负责建立资产财务账,确定折旧计提费率。

1、项目经理部根据工程施工需要,应急备用需要,向邻近施工标段、或设备出租供方临时租赁施工机具设备。不得租用国家强制淘汰的机具设备。

2、外租设备由项目设备管理部门组织供方评价、组织验收登记。外租设备验收登记时,应核查设备检测情况、安全性能、操作人员持证等内容。

3、验收合格后签订租赁协议。租赁协议中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义务和权利。

4、公司工程管理总部、安全管理总部在进行设备检查、安全检查时,将外租设备的安全管理纳入项目安全考核评价之中。项目经理部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对出租方履行安全义务的情况进行日常检查。作业层负责使用管理,并督促出租方操作人员做好设备检查、维护、保养工作。严格遵守本项目的安全管理要求。

1、项目经理部在本项目使用特种设备前,监督检查供方到特种设备管理机构备案登记情况,项目安全部门应保存备案登记的批准文件资料。

2、项目设备管理部门在特种设备进场后,使用前完成特种设备有效证件(包括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合格报告)查验、安全技术状况验收、租赁协议签订、本项目特种设备编号标识工作。

3、项目设备管理部门会同项目安全部门配合供方完成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性能试验。逾期未取得检验合格证的,项目不得继续使用。

4、特种设备实行定人定设备管理,实行机长负责制和交接班制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件上岗。

5、特种设备向项目调度使用时,工程管理总部与项目经理部办理交接验收手续,并签订内部使用安全合同。

特种设备向作业层调度使用时,项目设备管理部门应办理“特种(大型)设备使用任务单”。

6、龙门吊、架桥机等特种设备安装拆除由项目经理部负责安全管理。项目经理部应委托生产厂商安装拆除,或选择有资质的单位安装拆除。安装拆除方案由项目经理部设备管理部门组织完成编制、报批、交底、安装拆除验收工作。

7、特种设备的运动部件总成件、临边防护设施应涂装安全色。

8、特种设备的高处检修作业、带电检修调试作业应落实可靠的安全措施。

9、特种设备合格后,因不正确使用、或安全部件超期磨损等因素造成后续使用的工况较当时检验时工况条件可能发生变化时,应重新申请检验。

10、特种设备实行“一机一档”档案管理,档案随设备在项目上同行。项目使用退场后交工程管理总部。

工程管理总部建立特种设备登记台账,保存电子文档(包括项目外租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一机一档”档案内容包括:

设备制造单位、产品出厂合格证明、设备检验证明等文件及安装技术文件资料;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检查的记录;设备验收后图片(含编号)、操作人员持证情况;设备的日常使用记录;设备维修、保养记录、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等。

1、大型设备安装拆除由项目经理部负责安全管理。项目经理部应委托生产厂商安装拆除,或选择有资质的单位安装拆除。安装拆除方案由项目经理部设备管理部门组织完成编制、报批、交底、安装拆除验收工作。

2、安装基础由项目质检部门、试验室进行验收。防雷设施委托检测机构检测验收。计量设施委托检定机构检定验收。机电设备、控制电器、用电安全保护系统、自发电系统的验收由项目设备管理部门会同项目安全管理部门验收。安全防护设施、消防器材、安全标志、标牌由项目安全管理部门验收。

3、安装调试后,项目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填写设备试运行验收记录和完成设备编号标识工作。

4、大型设备实行定人定设备管理,实行机长负责制和交接班制度。设备作业人员,持有效的作业证件上岗。

5、大型设备向项目调度使用时,工程管理总部与项目经理部办理交接验收手续,并签订内部使用安全合同。

大型设备向作业层调度使用时,项目设备管理部门应办理“特种(大型)设备使用任务单”。

6、大型设备的运动部件总成件、临边防护设施应涂装安全色。

8、大型设备的高处检修作业、带电检修调试作业应落实可靠的安全措施。

8、大型设备实行“一机一档”档案管理,档案随设备在项目上同行。项目使用退场后交工程管理总部。

工程管理总部建立大型设备登记台账,保存电子文档(包括项目外租大型设备)。

大型设备“一机一档”档案内容包括:

说明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装拆除方案、基础验收记录、计量设施检定报告、防雷设施检测(测试)报告、供电系统验收记录、机电设备验收记录、安全防护装置验收记录。“定人定机定机长”记录、设备验收后图片(含编号)、使用记录、维护保养记录、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等。

1、项目设备管理部门会同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完成混凝土拌和车、混凝土泵车、推土机、装载机、平地机、压路机、自卸汽车等场内机动车辆的验收、登记、编号标识工作。

2、作业层落实定人、定机、定保养责任制。并在进场机械通过验收登记后时,将定人定机人员名单送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3、项目设备管理部门建立场内机动车辆“一机一档”档案,档案包括:进场验收记录、机动车辆验收后图片(含编号)、操作人员持证情况;设备的日常使用记录;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项目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变压器、发电机、配电箱、开关箱、用电设备等小型机具的编号标识。项目设备管理部门对具有3c标志要求的小型机电设备验收登记。

1、在设备投入使用前,项目设备管理部门完成危险源的识别、操作规程的编制的报批。采用集中或分组方式,完成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交底工作。

2、设备调度和现场使用机械设备的指挥人员,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条件的提供与检查。

3、特种作业证上岗;混凝土拌和车、混凝土泵车、自卸汽车持汽车驾驶证上岗。推土机、装载机、平地机、压路机持操作证上岗。

4、使用机械设备前,操作人员负责检查设备的安全部件、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使用中,按项目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超负荷使用、超速使用以及带病运转。

5、所有机械在场外行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

6、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按项目安全奖惩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处理。

7、持证上岗人员工作完成后,及时填写机械设备的使用记录,每月28日报项目设备管理部门统计运行数据。项目设备管理部门每月底将统计资料交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归档。

1、机具设备的例行保养、一级保养由操作人员完成。设备二级以上保养、维修由修理人员实施,操作人员配合完成。电器线路检修和故障排除由持证上岗的专业电工完成。

2、违反维修保养作业规程,发生事故的按项目安全奖惩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处理。

3、维修保养工作完成后,操作人员、维护人员及时填写记录。每月28日报项目设备管理部门统计运行数据。项目设备管理部门每月底将统计资料交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归档。

1、项目设备管理部门每月对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每季度覆盖本项目在用的设备。检查中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

2、设备检查主要内容:大中型机械及特种设备的主要安全部件或安全构配件情况,人员持证情况及维修保养等情况;。

机械设备的检测费用、应急管理费用、完善安全装置费用、3c产品更换费用,按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执行。

项目设备管理人员按照项目安全生产有关制度的规定,完成设备人员登记管理、教育培训管理、技术交底管理、隐患排查和治理、应急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管理等工作。参与项目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及时报送业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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