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代理出口协议书篇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由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甲方代理乙方出口_____农产品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条款,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与_____公司签订出口外销合同。
2.根据乙方提供的《委托出口货物确认单》的金额以人民币的货币方式向乙方指定的境内供应商支付货款。付款方式为甲方收到_____公司全额货款后凭供应商增值税发票付款。
3.负责联络报关行办理货物出口报关工作,并在货物清关后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安排货物装船、运输手续,货物装船前发生的由于不当装运所造成的丢失、损坏由责任方赔偿。
4.出口货物的商检、报关、运输等手续由甲方负责代办,甲方办理代理事项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收取代理出口手续费为出口货物发票总值的______%,在每笔收汇发生时收取。
第二条乙方义务
1.乙方确保在协议有效期内,由甲方代理出口_____农产品。
2.乙方应保证报关货物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品牌、出口单价、产地、装箱情况等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否则,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负责。
3.乙方不得就货物价格发生变动、货物质量纠纷、货物知识产权纠纷、货物安装、维修、退货、换货、供应商迟延交货等其他任何纠纷或事宜向甲方要求索赔或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责任、履行任何义务。
4.甲方因办理本代理事项产生的费用实报实销,乙方应于见凭证_____日内付还给甲方。
第三条不可抗力
1.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活动终止或带来损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损失,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因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的,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四条保密条款
本协议任何一方均有义务保守对方商业秘密,未经对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对方商业秘密,亦不得将该等商业秘密用于履行本协议之外的其他目的。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的规定及时支付甲方代理费用,甲方有权暂停代理行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如乙方供应商未能及时交货,应承担延迟交货期间发生的货物仓储费用及其它费用。
3.甲方除收取本协议约定的代理费外,不因履行本代理业务而获得额外报酬,也不因此而遭受不利后果。故任何情况下,甲方因履行本代理业务遭受的不利后果,乙方均须作相应补偿。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和磋商解决问题的办法。
2.甲乙双方同意,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签订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八条保证
双方保证:
(1)其是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有资格或合法授权从事本协议项下的业务;
(2)其授权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可代表其签署本协议;
(3)其有能力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并且该等履行义务的行为不违反任何对其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的.限制。
第九条协议附件
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等各种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通知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变更与补充
1.本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一致,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二条生效条件
1.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2.本协议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出口协议书篇二
甲方:xxxx
乙方:xxxx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皮革进料加工,皮革制品出口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皮革进料加工,皮革制品出口至xxxx业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二、合同标的:xxxx
产品名称:xxxx
数量:xxxx
合同金额:xxxx
拟出运日期:xxxx
出运港:xxxx
到货港:xxxx
外方付款结算方式:xxxx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一)甲方职责:
1.负责与外商签订所有出口合同,并对合同的全部内容负责;
2.负责安排生产、出运、交货;
3.负责向乙方提供工厂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纳税缴款书及运费等正式发票;
4.承担业务的'全部费用及风险,保证按合同条款(合同标的)的全部内容执行,并向乙方支付出口代理手续费(乙方收汇)。
(二)乙方职责:
1.负责按甲方提供的合同内容对外签订出口合同;
2.提供出口货物商检、报关、出运和结汇等工作所需的单据;
3.负责出口结汇;
4.结汇后一周内,将货款转付甲方帐户。
四、违约责任:
如因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规定的责任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五、甲方出具的担保函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xxxx乙方(盖章):xxxx
代表(签字):xxxx代表(签字):xxxx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代理出口协议书篇三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代理乙方散货及快件经____或_____口岸出口运输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代理其进出口散货及快件的报关和运输业务,应保证安全及时地将货物送到目的地指定交货地点,并及时通知收件公司提货。
二、除事先约定外,乙方应自行将货物交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应按照公布的班车发车时间和发车地点发车,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
三、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所有交运货物,并有权拒收一切海关禁止出入境、来历不明或不适于卡车运输的货物,以及需要有关报关文件报关而乙方无法提供该文件的货物。
四、乙方应根据甲方对进出口散货及快件的报关资料及单证要求,准备齐全所需单证及商业发票,在明显位置张贴规定的运输标志后与甲方交接。如乙方客户自备国家行政机关签发的有效许可证或配额等正式报关文件,应通知甲方正确使用该文件向中国及货物终到国海关报关。如因乙方事先未明确通知甲方使用该文件而造成该文件失效以至该文件项下的'货物在中国海关或目的地海关无法报关、清关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海关的规定,对揽收的散货及快件认真检查,乙方向甲方提供交货清单,如有到付需要在清单上写明并加盖到付章,货物上张贴到付标签。如出口名牌物品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甲方依据交货清单制作报关清单。乙方须正确申报货物品名、价值及数量,严禁谎报、夹带或冲货行为,如因乙方有上述行为造成海关对货物进行扣仓及至没收等处罚而产生的货款、罚款、仓租及连带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货物运输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海关行为、天气及交通拥堵等)造成的货物丢失、损坏或延误,甲方可豁免责任;如因甲方未能尽忠职守而造成的货物遗失或损坏,由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货物申报价值赔偿,但每笔交接单快件最高赔偿额不超过肆百元人民币。
七、对于乙方交运的散货及快件,甲方仅负责其独立的外包装的封闭状态良好,而并不负责其内装货物数量的是否短少、类型是否相符、货物是否损坏等状况。
八、结算价格(见附表),特殊货物根据类别另议。
a.运输原则上以实际重量计费,但当轻泡货物体积重量超过实重____%时,计费重量以该票货物的实重加上体积重量之和除以____计算。
b.因货物品类原因而产生的海关动植检附加费用,由乙方支付。
九、双方签定协议前,乙方根据货量向甲方交纳相应预付款。甲方要在乙方结算预付款不足时,提前通知乙方。甲方每月_____号前开具乙方上月交运散货及快件的清单和运费发票给乙方。
十、本协议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任何一方如对协议内容及运费标准有改动,应在不少于____天前通知对方。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附表:(略)
代理出口协议书篇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供澳门活畜出口业务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根据外经贸部关于《供港澳鲜活冷冻商品出口代理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代理的活畜品名活大猪、活中猪、活乳猪、活牛、活羊,上述商品的具体品种及与海关协调制度对应的商品编码,以外经贸部定期发布的《出口许可证管理分级发证目录》为准。
二、委托代理的出口地区澳门。
三、代理方式甲方对澳门出口的活畜全部委托乙方代理、组织经销。乙方依照____市场和有关商品的销售习惯方式,进行统一销售。
四、数量甲方在外经贸部下达的年度配额以内,按照外经贸部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以下简称广办)下达和调整的有关商品的月、旬配额组织出口。由于特殊原因,甲方不能如期按量出口,甲方应向广办说明情况并报请广办调整月度配额,同时知会乙方。乙方在外经贸部下达的年度配额以内,按照广办下达和调整的`有关商品的月度配额,负责销售。乙方有责任扩大销售网络,加强推销,掌握合理的售价,扩大销量。
五、质量甲方供澳活畜的质量规格应符合《供港澳活畜品质规格及良比评定标准》,并加强运输途中的管理,确保损耗率保持在合理水平。乙方负责按《供应港澳活畜品质规格及良比评定标准》验收甲方到货质量。乙方有责任监督代销栏及承运商做好到货的卸收、保养等管理工作,减少活畜在澳段的死亡、残次损失。
六、结汇在正常情况下,乙方采取以质定价的寄售方式并照此与甲方结算。
(一)乙方把每日的销售数量、重量、单价、残次、死亡及各项费用活畜到澳门后正常情况下会产生以下主要费用:起卸费:_________;存仓费:_________;饲料费:_________;代销栏佣金:_________;乙方代理佣金:_________;其它费用:_________。(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逐项商定并在协议上列明)
(二)甲方视实际情况,可选择信汇、电汇、自带汇票的结汇方式。
七、其它
(一)乙方除了向甲方通报甲方所供商品的质规、卖价及市场反映等情况外,还应定期(具体时间由甲乙双方商定)向甲方通报整个市场行情、市场需求等情况。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情况,及时解决出口中存在的质规等问题,发展市场适销的商品。
(二)当澳门有关费用发生变化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乙双方应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及时修改本协议中原来的费用标准。
(三)如需调整代理佣金,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赴澳门了解所供商品的销售情况____市场反映。乙方可根据需要到货源地实际考察有关商品生产、质量、价格等方面的情况。甲乙双方有义务为对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活畜的出口和销售工作。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根据外经贸部的有关管理规定协商解决。本协议在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交有关管理部门(外经贸部贸管司和广办)备案。
九、本协议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双方再协商续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出口协议书篇五
甲方:
注册地址:
营业地址: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职务:
电话:传真:
联系人:电子邮件:
乙方:
注册地址:
营业地址: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职务:
电话:传真:
联系人:电子邮件: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出口货物的航空运输事宜,签订以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
(一)委托范围:国内空运/国内陆运/国内水运/国际空运/仓储/订舱/报关/报验/报检/投保/代垫运输费用等(据实列明)。
(二)甲方应在每次托运货物前天向乙方提供甲方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的准确、详尽的书面提货/发货信息。提货/发货信息应注明提货/发货时间、地点、货物名称、性质、件数、重量、体积,收货人的名称(姓名)、地址、电话、联系人,货物起运时间、运到期限、始发港、目的港等内容。
(三)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订舱单及提货/发货信息,及时向航空公司订舱。
二、报关、检验
(一)甲方如委托乙方报关、报验,应及时向乙方提供货物报关、报验所必需的各种文件,并对其所提供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及准确性负责。
(二)乙方应及时将海关、检验机构查验货物的要求通知甲方,但不承担由于查验所造成的外包装破损、货物短缺、损坏的责任及相应的延误责任。
(三)甲方应按合同附件中规定的标准支付报关、报验代理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报关、报验费用。
三、货物保险
(一)甲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托运的货物进行保险。
(二)甲方如委托乙方办理托运货物的运输保险,应向乙方出具委托书(见附件),并由甲方承担保险费用。
四、货物交接
(一)甲方应对所托运的货物进行妥善包装,并保证该包装完全符合航空运输的要求及仓储保管的要求。需乙方提供包装服务的,应按乙方的收费标准支付包装费。甲方如果托运超大、超重、易碎、易渗漏物品及危险品等特殊货物,应事先向乙方说明,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仓储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及必要的政府批准文件。需特殊包装、加固时,甲方应负担相应费用。
(二)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所托运的货物。
(三)甲方负责装货时应准备相应的劳力和装卸设备,按约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装货。装货地点应具备乙方正常通车条件。
(四)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及时接收甲方委托的货物,并准时发送。
(五)乙方对于其直接掌管下的货物应谨慎、妥善地进行装卸、搬运、仓储,保证其安全。
(六)乙方对于甲方送货到库或由乙方到甲方指定地点处提运的货物应当进行货物验收。验收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情况及无需开箱或拆捆直观可辨的质量情况。包装内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以外包装或货物上的标记为准。散装货物按国家有关规定验收。双方根据验收情况办理交接手续。
(七)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后,及时将正本航空货运单交给甲方。
五、信息通报
(一)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货物运输的进展情况,在运输、仓储过程中货物出现任何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商议处理办法。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可以自行采取有利于甲方的处理办法,并将结果通知甲方。
(二)乙方每月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货物运输信息及乙方服务状况的统计报表。
六、保密
双方人员对实施本合同而接触的对方的文件和信息资料予以妥善保管并承担保密责任。
七、费用及结算
(一)乙方按照附件中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在运输过程中需要由甲方支付的其它费用,乙方先行垫付的,甲方在结算中统一付清该费用及利息。
(二)乙方应在每月日以前将上一个月的结费清单交给甲方。
(三)甲方收到乙方的结费清单并审核无误后,应在该月30日前向乙方以汇款形式付款。(单票货物在发运前付款)
(四)乙方在甲方付款后为其开具正式发票(根据客户和业务情况也可定为先开票,凭票付款),如果甲方在发票中发现错误和不当之处,应在收到发票的3日内通知乙方。
(五)如果甲方不能在上述期限内支付前述费用,则应按每迟延一日向乙方支付该费用1%的违约金。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因下列过错造成车辆、机具、设备损坏,腐蚀、污染或人身伤亡以及涉及到的.第三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1、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品或其他违反危险品运输规定的行为;
2、错报超重货物重量;
3、货物包装、标志不符合规定。
(二)由于甲方提供的提货/发货信息有误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由于甲方原因而增加的额外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货物处于乙方直接掌管之下的期间,由于乙方过失造成甲方货物损坏、短少或灭失的,由乙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进行赔偿。
(五)对于航空公司或其他第三方原因造成的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掌握的索赔证据,积极协助甲方向责任人索赔。
(六)由于下列原因造成操作延误,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甲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5、抢劫、盗窃等人为因素造成的。
九、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当首先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一致同意(二者择一):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照其仲裁规则在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二)提交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十、修改与补充
(一)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需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并于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二)在修改或补充未获得双方书面确认之前,仍应执行本协议规定的条款。
十一、生效和终止
(一)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协议期满后双方有意继续合作的,应办理续签手续。
(三)本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仍承担协议终止前本协议规定的双方应当履行而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十二、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三、其它
(一)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协议由双方于年月日在用文签署,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日期:
代理出口协议书篇六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代理出口______________ 产品,现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委托人义务
1.1如实提供与订立协议有关的主要事实和情况;
1.2对本协议以及代理人根据本协议与国外买方签订的外销合同的条款进行充分的了解,对各方的权利义务,各方免除或者限制各自责任的条款有充分的注意。
2.代理人义务
2.1如实提供与订立协议有关的主要事实和情况;
2.2 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委托人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委托人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2.3对外成交后,及时将外销合同副本送交委托人。
2.4 办理出口所需的商检,报关,对外运输,并对外议付。
2.5 根据外销合同收到外商的`付款后,在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付款当日银行公布的外汇买入价,将外汇折算成人民币支付给委托人。
3.外销合同
(1)接受代理人现采用的商品外销标准正本合同的固定条款。承认代理人代表委托人承担这些合同条款对“卖方”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2)收到代理人交来的外销合同副本后,立即进行核对。
如发现与其原要求有不符点,在收到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以传真或电报通知代理人。否则,视为委托人已接受该外销合同,承担该外销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4.出口货物
(1)委托人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本协议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并须按照协议规定的方式进行包装。
(2)提供货物的品质证明文件。
5.费用
(1)委托人承担代理人因代理出口产生的运输费、商检费、港口运杂费、仓储费、报关费、保险费及银行手续费等有关费用。
(2)根据实际出口货物的数量计算总货款,并根据此总货款向代理人支付________%的代理费。
(3)上述的费用及代理费需在代理协议签订后________日内交付。
6.违约责任
(一)委托人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若由于委托人原因未能在港口当局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关、纳税、商检、发运等有关手续,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委托人自行负责。 因委托人违约给代理人造成损失的,需向代理人给付总货款________%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补偿代理人的损失, 委托人还需向代理人补足不足部分的损失。
(二)代理人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因外商原因导致外销合同延迟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时,使代理人不能履行本代理协议的, 代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在委托人书面提出要求并提供费用及协助下 代理人有义务向外商交涉索赔。
7.争议解决
若产生争议,双方需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苏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8.协议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协议双方签字和/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印章):委托代理人(印章):
地点:
时间:
代理出口协议书篇七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
甲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约双方就委托代理出口业务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1出口口岸:__________。
1.2总金额:__________万美元,在_____年年底前履行完毕。
1.3具体型号、规格、数量、金额在每批出口前另行确认。
2.1代理乙方办理有关货物出口报关,报检,托运手续及结汇,退税事宜,但因出口合同及其附件的瑕疵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2因乙方原因致使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代理合同,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
2.3因外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迟履行,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采取补救措施。如乙方在诉讼时效内书面要求对外索赔的,甲方应根据其出口合同,积极协助乙方对外索赔,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并应在索赔前,依据甲方书面通知将预付费用划至甲方账户。若乙方未支付有关索赔费用,而由甲方先行支付的,则乙方丧失享有索赔产生的权利,但不免除因索赔而产生的义务。上述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承担甲方先行代垫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通讯费等。反之,如外商索赔,由甲方应诉/应裁,但乙方应无条件协助并承担应诉/应裁的一切费用和后果。
3.1应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复印件:
3.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非法人营业执照);
3.1.2组织机构代码证;
3.1.3税务登记证(国税);
3.1.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申请认定表(正在申请一般纳税人的企业);
3.1.5如是外商投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还需要提供:港澳台侨企业批准证书。
3.2若以上证照到期后,乙方在年审后_____个月内应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给甲方。
3.3证所委托出口的货物符合出,进口国的国家政策法律规定,并保证委托出口的货物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4负责组织出口货源,并根据出口合同的规定按时将委托出口货物运至出运口岸及承担运费,并保证所委托的实际货物与报关品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等相符。若乙方违反本条规定,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对外及对甲方的赔偿责任。
3.5协助甲方办理报关,报检,制单,结汇等具体业务,保证从甲方处取得的所有单证的安全,不得挪作它用。
3.6甲方原则上不接受拼柜货物。若确有必要,乙方应于货物报关出口前_____周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决定是否接受。
3.7乙方应如实申报,不得虚报数量,高报价值。
3.8如乙方指定货代以及需异地报关出口的货物,乙方应通知甲方其货代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等详细资料,并允许甲方与货代直接联系,在货物正式报关出口前,由货代将装箱单,发票传真给甲方确认。
3.9保证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真实,有效,合法。
3.10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确认后的合同条款,不得对外商作出合同之外的承诺。
3.11承担因乙方原因致使本合同及与外商签订之合同不能履行的一切责任。
3.12对外商资信负责,承担因外商原因致使与外商签订之合同不能履行或与外商签订之合同已部份履行但无法收汇核销的责任。前述外商违约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响本协议项下甲方收取代理费的权利。
3.13保证在报关日后_____日内将报关单,核销单等退税单据交还甲方,并保证报关单,核销单的`所有内容与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内容一致。
3.14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未能退税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该部份退税款。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_____个工作日内将该部份退税款,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上。
4.1代理出口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除退税外均由乙方承担,如因需要由甲方代为缴纳的,乙方应在每笔费用实际发生前转入甲方账户,甲方也可直接在货款中扣除。
4.2本合同项下的出口费用包括:保险费,港口码头费,装运港市内短途运杂费,仓储费,出口检验费,检疫费,报关费,国内银行费用等。
4.3甲方负责接收国外客户t/t货款,该货款应于_____天内汇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在甲方收到乙方国外货款,先按1美元:__________人民币元将货款汇入同增值税发票上相符的银行账户,在核销单,报关单退回后,并收到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收缴款书后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外汇货款按1美元:__________人民币元的比率,扣除已按1美元:__________人民币元支付的货款,将剩余货款按乙方的通知汇入同增值税发票上相符的银行账户,其余部分(包括不低于__________%的退税款额)作为甲方的代理费用。
4.4如出口合同外商付款期至时,甲方未实际全部收汇,甲方对乙方就该笔货款保留追索权。如甲方在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和缴款书_____个月后在国税局依然查无增值税发票和缴款书的相关信息,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向当地国税局查询。
5.1在本合同项下,如一方违约,除依法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及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外,还应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费用,差旅费,通讯费。
5.2自违约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法定义务之日起,其于后支付的任何款项按以下顺序清偿:
5.2.1守约方为实现权利支付的费用;
5.2.2利息或违约金,损失赔偿金;
5.2.3货款本金。
6.1上述结算价双方将根据_____年度实际退税时间及市场行情协商调整。
6.2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工厂若需要甲方提供“产品购销(买卖)合同”,该合同仅限于开具增值税发票用,其内容若与本协议有矛盾,以本协议为准。
6.3如中国人民银行美元和人民币的汇率发生变动,高于或低于1:__________(不含本数)时,则甲方与乙方另行协商该代理合同中第三条第2点中结算比例,以保证甲方不发生代理业务亏损。
6.4如国税局对该产品出口退税比例进行调整,高于或低于_____%(不含本数),则甲方与乙方另行协商该代理出口合同中第三条第2点的结算比例,以保证甲方不发生代理业务亏损。
任何一方对因委托代理出口业务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8.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8.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式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代理出口协议书篇八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供港活畜出口业务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根据外经贸部关于《供港澳鲜活冷冻商品出口代理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代理的活畜品名活大猪、活中猪、活乳猪、活牛、活羊,上述商品的具体品种及与海关协调制度对应的商品编码,以外经贸部定期发布的《出口许可证管理分级发证目录》为准。
二、委托代理的出口地区香港。
三、代理方式甲方对香港出口的活畜全部委托乙方代理、组织经销。乙方依照____市场和有关商品的销售习惯方式,进行统一销售。
四、数量甲方在外经贸部下达的年度配额以内,按照外经贸部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以下简称广办)下达和调整的有关商品的月、旬配额和广办深圳协调办的日安排,组织出口。由于特殊原因,甲方不能如期按量出口,甲方应在原定发货日期前十五天向广办说明情况并报请广办调整月度配额,同时知会乙方。乙方在外经贸部下达的年度配额以内,按照广办下达和调整的有关商品的月度配额和广办深圳协调办的日安排,负责销售。乙方有责任扩大销售网络,加强推销,掌握合理的售价,扩大销量。
五、质量甲方供港活畜的质量规格应符合《供应港澳活畜品质规格及良比评定标准》,并加强运输途中的管理,确保损耗率保持在合理水平。乙方负责按《供应港澳活畜品质规格及良比评定标准》验收甲方到货质量并做好甲方所供活大猪和活牛的良比评定工作。乙方有责任监督代销栏及承运商做好到货的卸收、保养等管理工作,减少活畜在港段的死亡、残次损失。
六、结汇在正常情况下,乙方采取假售定的办法与甲方结算。
(一)假售定:由乙方为甲方设立帐户,每月____日之前将下月各有关商品结汇价格通知甲方。甲方根据结汇价格制定发票,乙方按发票结汇。
(二)乙方制定结汇价格的主要依据是:
1.甲方有关商品当月的市场卖价;
2.甲方有关商品的质规情况;
3.预计下月的卖价;
4.港段的销售费用;
5.乙方为甲方所设帐户的盈亏情况。
(三)结汇时间:乙方在收到甲方齐全、正确的单证和发票后。
七、其它
(一)根据到货商品的质规情况、销售情况,乙方应整理好甲方每批到货的数量、销售数量、销售重量、销售价格、良比率、残次、死亡等情况并定期(具体时间由甲乙双方商定)通报甲方。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个别批次的有关质量、销售情况。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情况,及时解决出口中存在的质规等问题。
(二)当港段销售费用发生变化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乙双方应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及时修改本协议中原来的费用标准。
(三)如需调整代理佣金,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乙方及时向甲方通报____市场的行情及客商对其所供商品的反映;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赴香港了解所供商品的销售情况____市场反映。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有关商品的货源、生产、价格等方面的情况,乙方也可根据需要到货源地实际考察。甲乙双方有义务为对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活畜的出口和销售工作。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根据外经贸部的有关管理规定协商解决。本协议在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交有关管理部门(外经贸部贸管司、广办)备案。
九、本协议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双方再协商续签。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出口协议书篇九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安排进出口货运事宜相关费用的结算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相关定义
1.费用结算单:指甲方为结算需要,向乙方出具的,载明应付费用及支付期限的任何形式的书面材料。
2.书面确认:指乙方及其分支机构或授权人员盖章或签字之任何形式的书面材料。
第二条 操作乙方委托甲方从事下述服务。
1.在签发
第三方的运输单证的情况下,作为乙方的货运代理人,为乙方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订舱,排载,制作单证,依据乙方的具体指示(参照每票托运单),从事拖车、场装报关、报检等,并代缴有关费用。
2.在甲方签发自己的运输单证时,向实际承运人订舱、向乙方签发运输单证,并根据乙方的`指示(参照具体托运单)提取货柜、拖车、场装、报关、报检、并代缴相关费用。
3.办理进口货物货运业务(参照委托单证或相关单证)。
第三条 结算甲方选择_________方式向乙方结算相关费用。
1.票结
1.1 乙方在委托甲方操作开始前,将空白支票或现金交给甲方,甲方必须出具收据。
1.2 甲方在每票货操作完毕后,从该支票或现金直接支取费用。
1.3 乙方支票空头或透支或预缴现金不足,应在甲方通知后立即补齐,并按逾期时间支付违约金。
1.4 非因甲方原因产生之超出结算期限的未结费用,乙方应于甲方通知后立即支付,并按逾期时间支付违约金。
1.5 甲方应于结算后立即出具发票给乙方。
2.月结
2.1 甲方于次月____日之前提供前一个月的费用结算清单给乙方核对(乙方也可随时向甲方索要)。
2.2 乙方必须于____日前对之进行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确认或异议,否则视为同意。
2.3 乙方对甲方出具的费用结算清单全部或部分有异议的,应于____日前,就确认或没有异议的部分按时支付,不得拒付全部费用。
2.4 对于乙方有异议的全部或部分费用,甲方应立即与乙方协商,并于乙方书面异议的一周内重新制作费用结算清单给乙方。该新费用结算清单的交接,适用本第2款,第
2.2项的规定。
2.5 对于上述应付费用,乙方若需要由本合同以外的
第三人支付给甲方的,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对该应付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6 甲方对乙方所付费用,应立即开具发票或收据给乙方。
2.7 甲方在代垫金额较大的情况下,有权要求乙方先行支付代垫费用。定期结算期内代垫费用的最高限额为,超出限额乙方必须先行支付甲方代垫的费用。
2.8 甲方保有应收费用的增补权。双方在结算后,发现尚有部分应计算的费用未结算的,甲方有权予以增补,乙方应在下一结算期间结清。乙方保有多付不应付费用的追索权,多付金额经双方确认后在下一个结算期抵扣。
第四条 担保措施
1.乙方同意,在其未能依本协议
第二条,
第三条规定支付甲方有关费用时,甲方有权留置其所占有的乙方本协议项下的标的货物。
2.乙方应于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支付义务。该期限从甲方采取留置措施时开始计算。乙方逾期不履行的,甲方得以将留置物拍卖,变卖或与乙方协议折价,以其价款优先偿付甲方费用。留置物折价,拍卖,变卖后,其价款仍不足以偿付的,不足部分由甲方清偿。
3.乙方同意,在乙方结清相关费用后,甲方方将报关单证或退税核销单或提单等交给乙方,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依本协议向甲方支付费用,或支付费用不完整的,乙方必须从支付期满日起,按应付款向甲方每日支付违约金。
2.乙方无正当理由_________天不履行某一个月的全部费用或所欠费用超过全部应付费用的时,甲方可以解除协议并按上款要求违约金。
3.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对方损失的,按违约时的实际损失赔偿对方。
第六条 争议解决
1.本协议不尽之处,由双方协商解决或作补充商议。
2.双方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双方可以通过协议方式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对方书面同意。
2.除
第六条第2款的情形外,任何一方依上款方式单方解除本协议,必须支付给对方人民币_________元违约金。
第八条 其他
1.本协议期限从_________至_________止。
2.本协议期满,双方无异议的,自动延续________年。
3.本协议一式两份,效力相同,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日起生效。
第九条 其他双方协议的条款_________。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出口协议书篇十
协议编号: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促进运输及进出口贸易的发展,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海运出口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同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代理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海运出口业务代理人,具体代理承办如下业务: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责任与范围
2.1甲方责任
2.1.1甲方必须准确及时提供托运的货物及相关单证,并保证单证相符,单货相符。
2.1.2?订舱时,甲方应及时传真或送交乙方正确之托运单,并加盖甲方“订舱公章”或“公司业务章”。甲方对所提供指示、唛头、标签及联系方式的正确性负责。
2.1.3甲方订舱,亦应出具书面委托书。并应提供有关出口报关文件,依不同贸易性质备齐所需之单证,应包括:合同、商检证明、核销文件、主、被动许可证、报关单、手册、发票、装箱单及国家规定有关批文等合法、合格文件。托运单内容应注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运价及特别要求。
2.1.4甲方委托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必须以书面等方式通知乙方,并与甲乙方操作人员电话确认,甲方承担因变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若情势已发展至无法更改,或违反船公司、海关规定,乙方有权拒绝接受变更要求。
2.1.5甲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时经妥善包装且坚固适货的,能经受正常装卸及远洋运输。
2.1.6甲方托运贵重物品,怕挤压的.物品、易碎品、化工品、冷冻品、冷藏品、危险物品、活动物等必须事先向乙方提出书面声明,明确指出货物性质及其防护措施和装卸、摆放等各方面的特殊要求。
2.1.7甲方所出运之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半危品和国家不允许出口的物品。
2.1.8甲方如因本协议第2.1.1至第2.1.7条款各方面责任之一存在缺陷造成的货物遗失,灭失或损坏,甲方负责;若因此给乙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2.2乙方责任
2.2.1乙方负责代理甲方所委托之出运,包括:
2.2.2乙方依甲方要求安排出运,正常情形下,开航日起30-40天内乙方得按时将有关文件,单证归还甲方。
2.2.3乙方对已签收之甲方单证文件负有妥善保管责任,不得遗失。
2.2.4对于因乙方过错造成货物遗失,灭失,损坏或延迟,甲方作为托运人无权向乙方索赔。
乙方因其过错确需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应于损害发生后七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乙方不负赔偿责任。对于有保价的货物,乙方按保价金额赔偿;货物没有保价的,乙方按《海商法》关于承运人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三、结算条款
3.1费用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甲方收到乙方运费发票后,应立即核对金额。如在收到发票三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甲方确认发票金额。乙方垫付的费用,甲方实报实销。
3.3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三十日内结清费用。
3.4协议结算所涉及汇率按业务发生当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执行。
四、特别条款
4.1乙方遇船期更动、体积、重量、件数不符,应于货物进港前主动通知甲方,并与甲方电话通知确认,甲方亦得及时与乙方书面确认上述更动内容或要求退关,否则,乙方有权将货物正常出运。
4.2拼箱货物,如遇货物体积,重量双方有争议之情形,甲方付款暂以乙方仓库丈量标准付款,待货物运抵目的港,依目的港返回之正确体积,重量为准,采取多退少补之方式双方共同确认运价。
4.3甲方付费必须按时结清,否则乙方有权留置甲方之任意单证及货物直至甲方结清应付费用。
4.4甲方目的港收货人,经乙方目的港代理通知后,逾时未提货或放弃货物,目的港所产生之额外费用及退运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五、在执行本协议中若发生争议,应先行协商。经协商不成后,依法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本协议有效期限,自签订日起一年为限,协议期满日之前,甲乙双方如未获对方正式书面通知,本协议则自动延长执行一年。在协议期内,双方从事得所有海运出口代理业务完全遵照本协议之规定,不再另签单独协议。
七、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留存。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付款帐户:________________
美金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币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付款帐户:________________
美金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币帐号: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出口协议书篇十一
出口代理方 (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做好出口创汇工作,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乙方以其拥有的出口客户和渠道与甲方进行出口业务合作,乙方承诺其拥有的出口客户和渠道没有侵犯第三者的权益,进行的出口业务内容合法,无欺诈等行为,否则乙方承担最终的全部法律责任;
2.合作期间,乙方作为甲方的业务办事处或业务部对外从事出口业务并承担规定的义务;
3.合作期间,乙方以甲方名义从事出口业务必须遵循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4.合作期间,甲方应对乙方的客户资料进行必要的保密,不得利用乙方的客户资源开展与乙方业务相关的业务;
5.甲方负责报关、报验、制单结汇等工作;
1.期限:年月至年月.
2.乙方承诺完成年出口任务万美元。甲方按出口金额每美元收取代理费元人民币;或按等值的代理费进行买断,买断比例
为1美元:人民币,采取买断式,乙方必须提供足额的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甲方的标准合同格式负责对外出口合同的签订;
2.按照甲方标准合同格式与有关的供货单位签订代理出口合同;
3.负责报关、报验、投保、结汇以及有关文件的申领(应由乙方提供的文件除外)等工作,要求及时、准确;
4.按照代理出口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及时与供货单位结算货款;
5.按照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乙方分配其应得的利润。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协议业务操作的有关规定负责对外的磋商;
2.按照出口合同的有关规定负责出口货物的质量监督和把关工作,督促有关供货单位按时、按质交货并对有关供货方的质量承担担保连带责任;
3.及时向甲方提供与出口业务有关的文件或单据;
4.负责出口货物的安全收汇并对延迟收汇和不能收汇以及不能按时收汇核销承担全部的责任;
5.乙方文秘站网应负责出口收汇核销单和出口退税文件的按时收回和交接工作。
6.乙方应负责逾期账款的催收工作并承担国外客户的理赔工作。
7.按照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及时从甲方得到应分配的利润。
(三)业务操作的具体规定:
1.由乙方具体负责出口业务的磋商和成交工作,对外签订出口合同须以甲方名义并使用甲方的标准出口合同格式。
2.出口合同的卖方和/或信用证的受益人是:中联广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chinaassociate(group)co。,ltd)
注:在t/t汇款的情况下,应要求客户在汇款单上注明出口合同号码。
3.及时与有关的供货单位签订有关合同,合同中应对质量条款和具体的技术指标做重点规定特别是必须明确应在收到国外的货款后才能支付供货方货款或类似的条款;上述合同签订后,甲方应给乙方一份留存;
4.合作期间,甲方先行预付部分资金或垫付费用及预先垫付的退税等应按实收取财务利息,预先垫付的退税利息按照财务利息(5.75‰)/月息×10个月收取;
5.甲方应认真制作有关的出运、报关、报验和结汇单据,做到“准确、完整、无误”;同时,应积极协作乙方及时申领和寄送有关文件;
6.货物须担保出运或单据须担保结汇,乙方须及时和客户联系并向甲方提供客户同意货物担保出运或接受单据不符并担保付款的书面文件;
7.合作期间,在货物按期、按质出运的情况下甲方应按照代理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及时与有关供货单位进行结算;
货款的结算时间如下:收到国外货款日后个工作日内(节假日例外);
货款结算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a.货物必须已经出运;
b.货款结算的'基本文件必须齐全,货款结算的基本文件包括:
出口发票/增值税发票/专用缴款书/提单副本;
c.有关票据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包括票据表面完整);
d.结算的的数量、金额必须与出运的货物完全一致;
e.在代理出口或t/t付款条件下,货款必须已经收汇;
货款的支付:增值税发票、专用缴款书须符合开票资料的要求,有关开票资料将另行通知;如因业务需要,应开具发票企业的要求,须将货款付给其他企业的,必须有开具发票的企业填写代付委托书,并加盖企业公章;货款支付时,如受款单位与甲方存在欠款的,应按实扣回;
8.每笔出口贸易如有客户佣金部分,应在收到全部货款后及时支付给客户。
9.乙方应承担有关业务项下产生的费用如:结汇费用、国外运费、保险费、内陆费用、核销费、邮电费用、集港费用、银行利息等;
(四)利益结算与分配:乙方的利润和甲方代理费每笔结清并在该笔业务完全
操作完成后(如安全结汇/费用清楚/单证票据齐全/退税核销文件按期退回等)15天进行分配;利润分配时如乙方以前的业务中存在逾期帐款、库存或存在其他损失,应按实计入费用并在利润分配时从其利润中扣减;利润分配时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合法有效的票据;
甲方:出口代理方乙方:
年月日
代理出口协议书篇十二
协议编号:
签约地点:
日期:
受托方(以下称甲方):
税务登记证号:
委托方(以下称乙方):
税务登记证号:
经友好协商,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出口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乙方指定的外方签订外销合同,该合同内容需要由乙方在签订前确认并负责,并经甲方同意。
2、甲方同乙方指定的供货方签订购货合同或三方购货合同,该合同内容需由乙方在签订前确认并负责,并经甲方同意。
3、按照乙方提供的货物数据及时制作出口报关运输及随寄需要的发票、装箱单、货运委托书、保险单等单据。
4、在自身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对需办理出口配额和许可证等的货物,在受到乙方委托后应该积极予以办理各种手续及时取得有关单证,但免除不能及时取得有关单证的责任。
5、货物若需甲方负责商检,甲方则应及时认真作好商品的商检通关工作,以免延误通关等后续工作的进行。
6、在甲方负责报关运输的方式下,积极联络货运代理公司进行定仓保险等事务,保证出口货物安全、及时顺利的出口清关,不延误指定装船日期,但对货物的真实性由乙方负责。
7、及时做好货款在各种方式下的结汇工作,按约定的结算方式同乙方进行结算并规定比例收取代理费。
8、作好货款的核销工作,催促乙方在指定的期限内收到外汇货款,及时收回外汇核销单及出口报关单,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外汇核销。
9、若货物需退税的,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按退税机关规定的完整的退税凭证后应及时完成退税工作,按协议的结算款项同乙方结算。
10、积极协助应由乙方完成的各项其他工作,在外贸上给予能力范围内的各种支持。
1、对甲方同外方及供货方签订的协议内容负责,并承担不能完成协议的一切后果。
2、按时、按量、按质准备货物,货物备妥后及时把规格、数量、质量、包装、毛净重等数据告诉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制作各种单据。
3、对需要出口配额及许可证的货物,应办理相关的申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完成。也可以委托甲方在能力范围内予以全权办理。但承担甲方不能及时取得该些单证的后果。
4、若由乙方负责货物的商检、订仓、保险及海关清关等工作,乙方应同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并保证报关单据上的货物与实际装船出口的货物在品质、规格、数量上的完全一致,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5、应积极催促外方在指定的期限内(出口报关后三个月内)将货款汇入甲方的指定帐户,并承担不能收到外汇货款和收汇晚于规定期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对于收汇超过三个月的应事先经甲方同意。实际收汇金额低于报关金额不得超过500美元。
6、按协议规定与甲方进行货款计算和支付出口代理费(结算方式单独列项)。
7、在出口清关后的收回出口外汇核销单和出口报关单(核销联)并交于甲方。交于甲方的时间必须在出口报关(以出口报关单上出口时间为准)后90天内,以便甲方及时进行外汇核销。
8对于要出口退税的业务,乙方必须在出口后4个月内保证甲方完成出口核销。对于核销所需要单据遗失或修改的业务必须在4个月内通知甲方,由甲方到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延期手续;出口报关单(退税联)必须在出口报关(以出口报关单上的出口为准)后60天内交于甲方,对于出口报关单退税联遗失或修改的业务必须60天内通知甲方,由甲方到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的延期手续;应在该货物清关后(以出口报关单出口的时间为准)最迟60天内将出口对应的增值税发票交于甲方,并且增值税发票开票时间在20天内。对于超出上述期限的,造成不能退税的,甲方不承担责任。对于各种退税单据由于有各种错误记录、未通过退税部门的验证及不符合税务机关关于出口退税的.规定从而不能进行退税的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必须退回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退税款项。如国家出口退税政策变动的,双方应另行协商。
9、积极协助甲方办理其他需甲方完成的工作,协调好中外各方的工作情况。
1、纯代理方式:
(1)按货值的___%征收出口代理费,最低不少于人民币___元。
(2)乙方同时承担货款在结算中我方所产生的银行费用和清关费用及运输费用。
(3)对于外汇的折 人民币汇率按甲方在银行结汇时提供的结汇汇率为准。
(4)具体资金支付:
a、t/t方式下:甲方在收到外方的外汇货款后,按汇率折算人民币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该笔货款扣除代理费后汇入乙方的指定帐户。
b、在l/c和托收方式下,甲方将全套准确有效的单据交到指定的议付银行后,在外汇货款进帐后,按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其扣除代理费后汇入乙方指定帐户。甲方交给银行的单据不管是甲方还是乙方制作的必须通过乙方确认,同时乙方将对由于单据不符等原因造成不能得到银行偿付的情况承担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在出口退税的方式下:
(1)对于外汇的折人民币汇率按甲方在银行结汇时银行提供的结算汇率为准
(2)乙方同时承担货款在结算中我方所产生的银行费用和清关费用及运输费用
(3)甲方按照乙方出口货物价格 rmb/usd收取代理费;在扣除双方约定的杂费后(如银行费用、利息、办证费等),甲方帐面余额凭乙方开具的等额发票支付给乙方。
(4)甲方支付货款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及时收到乙方开给甲方规定数额的经税务部门验证通过的增值税发票(乙方必须在货物出运清关后60天内收回)和在收到国外的外汇货款之后才能支付给乙方。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该笔货款。
(5)具体资金支付:
a、t/t
方式下:甲方在收到外方的外汇货款后,按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后在符合上述结算条件下在两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支付给乙方。
b、在l/c
和托收的方式下,甲方将全套准确有效单据交到指定的议付银行后,在外汇货款进帐后,按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其扣除代理费后汇入乙方指定帐户。甲方交给银行的单据不管是甲方还是乙方制作的必须通过乙方确认,同时乙方将对由于单据不符等原因造成不能得到银行偿付的情况承担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不管何种结算,若需甲方返还利润部分的,乙方都必须开来合法的发票后,甲方才能返还利润部分。
4、但乙方将承担增值税票由于存在各种错误记录、未通过退税部门的验证及该发票和全套出口报关单未能按规定期限及时交给甲方从而不能进行退税的责任和后果,同时乙方也必须及时退还甲方之前所得到的大于收汇的那部分金额的货款。
1、乙方保证出口的货物是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的合法的货物,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2、代理过程中货物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全权负责,发生质量问题时由乙方全权处理,甲方协助乙方处理各种索赔、赔付等事宜。
3、甲方保证乙方的商业秘密,并保证不以任何形式擅自利用乙方的客户渠道及商业资料,否则将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后果。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由于产生各种双方无法预料的问题(如国家政策发生变化等),双方将及时进行协商解决,合理调整本协议的有关内容,或拟订补充协议加以规定,该补充协议也将视为本协议的有效部分。
5、甲乙双方需终止本协议的,必须提前2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且之前所签订对外及对内合同必须执行完毕。
6、若产生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或产生了争议和分歧,都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法院提请法律诉讼。
7、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本协议有效期从生效之日起的___年内有效。
受托方(盖章):
委托方(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代理出口协议书篇十三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
甲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公司原与_____集团下属的_____有限公司签署的《代理出口协议》已超过_____年,按照交易所的有关要求,需要重新履行审议程序;现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原协议进行订并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重新签署如下: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_____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代理出口事宜,在共同受益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合作事项
1.1出口区域
乙方委托甲方代其向中国大陆(不含港澳台地区)以外的市场上出口_____系列家电产品。
1.2代理出口的商品说明:
1.3有效期
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_____年。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甲方同乙方指定的外方签订外销协议,该协议内容需要由乙方在签订前确认并负责,并经甲方同意。
2.2甲方同乙方指定的供货方签订购货协议或三方购货协议,该协议内容需由乙方在签订前确认并负责,并经甲方同意。
2.3按照乙方提供的货物数据及时制作出口报关运输及随寄需要的发票、装箱单、货运委托书、保险单等单据。
2.4在自身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对需办理出口配额和许可证等的货物,在受到乙方委托后应该积极予以办理各种手续及时取得有关单证,但免除不能及时取得有关单证的责任。
2.5货物若需甲方负责商检,甲方则应及时认真作好商品的商检通关工作,以免延误通关等后续工作的进行。
2.6在甲方负责报关运输的方式下,积极联络货运代理公司进行定仓保险等事务,保证出口货物安全、及时顺利的出口清关,不延误指定装船日期,但对货物的真实性由乙方负责。
2.7及时做好货款在各种方式下的结汇工作,按约定的结算方式同乙方进行结算并规定比例收取代理费。
2.8作好货款的核销工作,催促乙方在指定的期限内收到外汇货款,及时收回外汇核销单及出口报关单,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外汇核销。
2.9若货物需退税的,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按退税机关规定的完整的退税凭证后应及时完成退税工作,按协议的结算款项同乙方结算。
2.10积极协助应由乙方完成的各项其他工作,在外贸上给予能力范围内的各种支持。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对甲方同外方及供货方签订的协议内容负责,并承担不能完成协议的一切后果。
3.2按时、按量、按质准备货物,货物备妥后及时把规格、数量、质量、包装、毛净重等数据告诉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制作各种单据。
3.3对需要出口配额及许可证的货物,应办理相关的申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完成。也可以委托甲方在能力范围内予以全权办理。但承担甲方不能及时取得该些单证的后果。
3.4若由乙方负责货物的商检、订仓、保险及海关清关等工作,乙方应同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并保证报关单据上的货物与实际装船出口的货物在品质、规格、数量上的完全一致,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3.5应积极催促外方在指定的期限内(出口报关后三个月内)将货款汇入甲方的指定账户,并承担不能收到外汇货款和收汇晚于规定期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对于收汇超过三个月的应事先经甲方同意。实际收汇金额低于报关金额不得超过500美元。
3.6按协议规定与甲方进行货款计算和支付出口代理费(结算方式单独列项)。
3.7在出口清关后的收回出口外汇核销单和出口报关单(核销联)并交于甲方。交于甲方的时间必须在出口报关(以出口报关单上出口时间为准)后90天内,以便甲方及时进行外汇核销。
3.8对于要出口退税的业务,乙方必须在出口后4个月内保证甲方完成出口核销。对于核销所需要单据遗失或修改的业务必须在4个月内通知甲方,由甲方到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延期手续;出口报关单(退税联)必须在出口报关(以出口报关单上的出口为准)后60天内交于甲方,对于出口报关单退税联遗失或修改的业务必须60天内通知甲方,由甲方到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的延期手续;应在该货物清关后(以出口报关单出口的时间为准)最迟60天内将出口对应的增值税发票交于甲方,并且增值税发票开票时间在20天内。对于超出上述期限的,造成不能退税的,甲方不承担责任。对于各种退税单据由于有各种错误记录、未通过退税部门的验证及不符合税务机关关于出口退税的规定从而不能进行退税的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必须退回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退税款项。如国家出口退税政策变动的,双方应另行协商。
3.9积极协助甲方办理其他需甲方完成的工作,协调好中外各方的工作情况。
四、结算约定条款:
4.1纯代理方式:
4.1.1按货值的_____%征收出口代理费,最低不少于人民币___元。
4.1.2乙方同时承担货款在结算中我方所产生的银行费用和清关费用及运输费用。
4.1.3对于外汇的折人民币汇率按甲方在银行结汇时提供的结汇汇率为准。
4.1.4具体资金支付:
a.t/t方式下:甲方在收到外方的外汇货款后,按汇率折算人民币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该笔货款扣除代理费后汇入乙方的指定账户。
b.在l/c和托收方式下,甲方将全套准确有效的单据交到指定的议付银行后,在外汇货款进账后,按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其扣除代理费后汇入乙方指定账户。甲方交给银行的单据不管是甲方还是乙方制作的必须通过乙方确认,同时乙方将对由于单据不符等原因造成不能得到银行偿付的.情况承担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2在出口退税的方式下:
4.2.1对于外汇的折人民币汇率按甲方在银行结汇时银行提供的结算汇率为准
4.2.2乙方同时承担货款在结算中我方所产生的银行费用和清关费用及运输费用
4.2.3甲方按照乙方出口货物价格rmb/usd收取代理费;在扣除双方约定的杂费后(如银行费用、利息、办证费等),甲方账面余额凭乙方开具的等额发票支付给乙方。
4.2.4甲方支付货款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及时收到乙方开给甲方规定数额的经税务部门验证通过的增值税发票(乙方必须在货物出运清关后60天内收回)和在收到国外的外汇货款之后才能支付给乙方。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该笔货款。
4.2.5具体资金支付:
a.t/t_____方式下:甲方在收到外方的外汇货款后,按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后在符合上述结算条件下在两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支付给乙方。
b.在l/c_____和托收的方式下,甲方将全套准确有效单据交到指定的议付银行后,在外汇货款进账后,按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其扣除代理费后汇入乙方指定账户。甲方交给银行的单据不管是甲方还是乙方制作的必须通过乙方确认,同时乙方将对由于单据不符等原因造成不能得到银行偿付的情况承担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3不管何种结算,若需甲方返还利润部分的,乙方都必须开来合法的发票后,甲方才能返还利润部分。
4.4但乙方将承担增值税票由于存在各种错误记录、未通过退税部门的验证及该发票和全套出口报关单未能按规定期限及时交给甲方从而不能进行退税的责任和后果,同时乙方也必须及时退还甲方之前所得到的大于收汇的那部分金额的货款。
五、其它约定条款:
5.1乙方保证出口的货物是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的合法的货物,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5.2代理过程中货物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全权负责,发生质量问题时由乙方全权处理,甲方协助乙方处理各种索赔、赔付等事宜。
5.3甲方保证乙方的商业秘密,并保证不以任何形式擅自利用乙方的客户渠道及商业资料,否则将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后果。
5.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由于产生各种双方无法预料的问题(如国家政策发生变化等),双方将及时进行协商解决,合理调整本协议的有关内容,或拟订补充协议加以规定,该补充协议也将视为本协议的有效部分。
5.5甲乙双方需终止本协议的,必须提前2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且之前所签订对外及对内协议必须执行完毕。
5.6若产生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或产生了争议和分歧,都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法院提请法律诉讼。
5.7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8本协议有效期从生效之日起的五年内有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出口协议书篇十四
协议甲方:出口企业
协议乙方:代理机构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供港活畜出口业务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根据外经贸部关于《供港澳鲜活冷冻商品出口代理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代理的活畜品名:活大猪、活中猪、活乳猪、活牛、活羊,上述商品的具体品种及与海关协调制度对应的商品编码,以外经贸部定期发布的《出口许可证管理分级发证目录》为准。
二、委托代理的出口地区:香港
三、代理方式:甲方对香港出口的活畜全部委托乙方代理、组织经销。乙方依照香港市场和有关商品的销售习惯方式,进行统一销售。
四、数量。
甲方在外经贸部下达的年度配额以内,按照外经贸部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以下简称"广办")下达和调整的有关商品的月、旬配额和广办深圳协调办的日安排,组织出口。由于特殊原因,甲方不能如期按量出口,甲方应在原定发货日期前十五天向广办说明情况并报请广办调整月度配额,同时知会乙方。
乙方在外经贸部下达的年度配额以内,按照广办下达和调整的有关商品的月度配额和广办深圳协调办的日安排,负责销售。
乙方有责任扩大销售网络,加强推销,掌握合理的.售价,扩大销量。
五、质量。
甲方供港活畜的质量规格应符合《供应港澳活畜品质规格及良比评定标准》,并加强运输途中的管理,确保损耗率保持在合理水平。
乙方负责按《供应港澳活畜品质规格及良比评定标准》验收甲方到货质量并做好甲方所供活大猪和活牛的良比评定工作。乙方有责任监督代销栏及承运商做好到货的卸收、保养等管理工作,减少活畜在港段的死亡、残次损失。
六、结汇:在正常情况下,乙方采取假售定的办法与甲方结算。
(一)假售定:由乙方为甲方设立帐户,每月二十日之前将下月各有关商品结汇价格通知甲方。甲方根据结汇价格制定发票,乙方按发票结汇。
(二)乙方制定结汇价格的主要依据是:
1.甲方有关商品当月的市场卖价;
2.甲方有关商品的质规情况;
3.预计下月的卖价;
4.港段的销售费用;
5.乙方为甲方所设帐户的盈亏情况。
其中港段的主要销售费用及标准是:
中旅理货费:
运杂费:
铁路起卸费:
港段驳运费:
押卡管理费:
代销栏佣金:
乙方代理佣金:
其他费用:(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逐项商定并在协议中列明)
(三)结汇时间:乙方在收到甲方齐全、正确的单证和发票后,在3-5个工作日内结汇给甲方。
七、其它。
(一)根据到货商品的质规情况、销售情况,乙方应整理好甲方每批到货的数量、销售数量、销售重量、销售价格、良比率、残次、死亡等情况并定期(具体时间由甲乙双方商定)通报甲方。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个别批次的有关质量、销售情况。
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情况,及时解决出口中存在的质规等问题。
(二)当港段销售费用发生变化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乙双方应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及时修改本协议中原来的费用标准。
(三)如需调整代理佣金,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乙方及时向甲方通报香港市场的行情及客商对其所供商品的反映;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赴香港了解所供商品的销售情况和市场反映。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有关商品的货源、生产、价格等方面的情况,乙方也可根据需要到货源地实际考察。
甲乙双方有义务为对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活畜的出口和销售工作。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根据外经贸部的有关管理规定协商解决。本协议在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协议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交有关管理部门(外经贸部贸管司、广办)备案。
九、本协议有效期至年月日。到期双方再协商续签。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