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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潮雨雪天气温馨提示篇一
为了确保本工程在雨雪冰冻天施工,能够迅速有效地组织对本工程进行应急救援,把事故风险降到最小程度。
成立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与协调工作。组长:成员:
1、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从思想上要高度重视雨雪冰冻天气的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谋全局、想部门、思岗位,要充分估计到雨雪降温天气对安全工作造成的`不利影响。
2、中雪以上恶劣天气要求现场暂停施工,小雪等天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
3、充分做好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准备工作和其它各项准备工作。
4、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在雨雪冰冻天工作时,作好相应的防冻措施。
5、加强对建设工地内工棚、活动板房等临时设施的隐患排查,发现有安全隐患的临时设施,坚决不得住人,人员必须要撤离到安全地区。
6、加强对建设工地施工用电的隐患排查,防止雨雪冰冻天气下因用电不当造成安全事故。
7、加强对建设工地内交通路面上设置的围栏、警示标牌、损毁凹陷的旧路面等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有安全隐患的必须要进行消险加固,确保工地周边的行人与车辆的安全。
8、加强对建设工地内桥梁、深基坑、部分和隐蔽性沟渠、涵洞等管理,要求项目部必须要做好明显标志,保障车辆、行人的交通安全。
9、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项目经理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人员必须要到岗到位,各负其责,做好对建设工地内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工作。
10、加强值班巡查力度,做到有效防范,及时应对。
业主:凌思强电话:xxxxxxxxxxxxx
项目总监:张马松电话:xxxxxxxxxxxxx
项目经理:冷峰电话:xxxxxxxxxxxxx
副经理:徐金金电话:xxxxxxxxxxxxx
副经理:李伟电话:xxxxxxxxxxxxx
工程部长:吕木生电话:xxxxxxxxxxxxx
质检部长:郑红军电话:xxxxxxxxxxxxx
安全部长:晏立电话:xxxxxxxxxxxxx
安全员:李飞电话:xxxxxxxxxxxxx
寒潮雨雪天气温馨提示篇二
为确保及时清扫生产区、办公区、小区道路冬季冰雪,保障小区道路畅通、生产现场环境整洁,结合公司、中心生产、生活实际,特制定本方案,望公司、中心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成立由物业公司总经理、基地中心主任龚武彦任组长,物业公司副经理罗世卿为现场指挥,公司、中心机关各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除雪领导小组,挂点领导和部门对挂点单位除雪工作进行督促指导,除雪工作情况检查、收集、汇总上报由生产运行科和客户服务中心负责。
1、除雪领导小组负责清理冰雪工作的领导、指挥、协调。
2、各单位成立以站(队)长、书记为清雪督导队队长,副职领导、主管为成员的清雪督导队。
3、生产运行科、客户服务中心对雪情进行预警,并协调、提醒各单位及时清理生产区域、生活道路场地冰雪。
4、出租门店由负责管理单位组织清理门前积雪,各单位单位清理各自单位院内及门前冰雪,并按标准及时清理。
5、各单位及时对清雪工作情况进行检查、上报。
6、外部项目管理站负责盐、草袋、铁锹等保障应急物资的储备供应。
7、生产运行科、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对各单位责任区清雪工作组织验收,并进行通报。
小雪:地面积雪深度在3厘米以下。
中雪:是指地面积雪深度为3~5厘米。
大雪:是指地面积雪深度为5~9厘米。
当24小时降雪量达到9厘米以上为暴雪、大暴雪。
1、小雪。昼间降雪的,雪停即组织清扫;夜间降雪的,次日天亮开始进行清扫;冰雪清扫后路面无散雪,无结冰,通行方便无障碍即可结束清扫工作。
2、中雪。昼间降雪的,雪停即组织清扫。或雪未停但厚度超过5cm时组织清扫;夜间降雪的,次日天亮开始组织清扫,合理安排积雪堆放,必要时组织人员对主要道路积雪适量洒盐;清扫路面后无散雪,无结冰,通行方便无障碍即可结束清扫工作。
3、大雪或路面结冰。公司清雪工作指挥部下达清雪指令,必要时,及时协调机械推雪设备;各部门尽可能多的组织人员立即就位,组织开展义务清雪铲冰工作;各单位要对主要道路适量撒盐,并对结冰路面进行处理。
4、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对各责任区清雪工作组织验收,确认合格后结束清扫工作。
1、小雪12小时,中雪24小时,大雪48小时应完成积雪清扫工作,严重雪情不超过60小时。周六、周日及节假日如遇降雪仍按照本预案执行。
2、清理范围为生产区、办公区、小区道路等人流密集区。冰雪清扫堆放不得影响生产、生活出行。不得在果皮箱、垃圾箱周围堆放积雪,或将含盐积雪清运到指定地点,禁止将被污染的积雪(洒盐的雪)倒入树穴及绿地内。
3、外部项目管理站材料供应站提前做好保障应急物资的储备。
4、在降雪和除雪期间督导队要坚持每天坚持不间断巡视,检查人员到位情况,对除雪情况及时上报。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对各责任区清雪工作组织验收、通报。
5、对执行扫雪铲冰任务和完成任务不好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及处罚。
寒潮雨雪天气温馨提示篇三
1.1编制目的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粮食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黑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黑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黑龙江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哈尔滨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延寿县范围内暴雨、暴雪、大风、寒潮、大雾、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等气象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对。
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重大环境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等其他灾害的处置,适用有关专项应急预案。
1.4工作原则
气象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广泛参与,预防为主,防抗救结合、依法依规、协调有序、信息资源共享的原则。根据气象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实施分级负责,以属地管理为主,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本区域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2.1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延寿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是全县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最高决策和指挥机构,负责全县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指挥、决策部署、综合协调和督导检查。
总指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县气象局局长
指挥部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工信科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延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气象局、国网黑龙江电力有限公司延寿供电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延寿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延寿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延寿县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突发气象灾害应对工作需要,指挥部将临时增加有关部门和单位。
2.2指挥部办公室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气象局主要领导兼任。主要负责贯彻落实指挥部的各项决议、决策和工作部署;根据指挥部决定,启动、变更或终止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组织实施气象灾害的综合协调应对;及时进行信息收集、核实、传递和报送;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机制。
2.3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2.3.1县委宣传部: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做好气象灾害事件新闻发布。协调媒体弘扬各部门在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采取的积极有效措施等正能量事件。
2.3.2县发展和改革局:做好气象灾害防御服务保障能力提升和重点工程建设工作,负责安排灾损毁设施修复等相关工程项目,协调落实建设资金。
2.3.3县教育局:组织学校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进行校园气象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根据避险需要适当调整教学秩序,必要时根据气象预警防御指引和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级别部署学校停课或提前放学;组织做好气象灾害发生时学生的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对学生进行气象灾害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2.3.4县工信科局:保障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过程中协调通讯运营企业做好通信网络保障。
2.3.5县公安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障灾区社会治安稳定,维护抢险救灾的现场秩序;组织警力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协助灾区群众安全、快速转移;维护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车辆通行,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
2.3.6县财政局: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规范,对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给予相应资金支持,负责筹措拨付严重气象灾害抢险救灾补助资金。
2.3.7县自然资源局:与县气象局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组织开展由气象灾害引发的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必要时组织协调有关单位提供相关基础地理信息和测绘服务。
2.3.8延寿生态环境局:与气象部门加强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业务会商,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负责气象灾害影响地区的环境监测,及时发布监测信息。
2.3.9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城区范围内危险房屋隐患整改和居民安全撤离工作,及时组织人员排除道路和低洼地段积水;因气象灾害引发城市内涝时,负责管辖范围内排涝工作和城市排涝设施的安全。
2.3.10县交通运输局:督促运营单位做好气象灾害防御;负责优先运送抢险救灾、防疫人员和物资、设备,为紧急抢险和受灾人员撤离提供交通运输工具;负责组织、协调水毁公路(桥梁)的抢修复工作,为抢险救灾提供运输保障。
2.3.11县水务局:负责水情、汛情监测工作,及时提供雨情、水情和工情信息;做好水利防洪设施的巡查和汛情预警。
2.3.12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和调运,协调化肥等生产资料供应,参与农作物旱情、墒情监测,开展病虫害监测分析,指导农民做好抗旱、防寒、防霜的灾前准备,及时发布农业灾情,指导农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2.3.1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协调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协调对救灾所需成品油料紧急调拨。
2.3.14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督促属地文化旅游管理部门,指导辖区内各旅游景区、酒店等采取应急措施保护景区游客安全;指导受灾旅游景区主管部门,做好景区内由旅行社组织的旅游者安全撤离工作;指导旅行社妥善安置旅游者;指导旅游企业对行程推迟、暂缓或取消的旅游者做好解释说明和相关服务工作。
2.3.15县卫生健康局:组织调度卫生技术力量,做好医疗救护准备工作,负责灾区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2.3.16县应急管理局:建立健全灾害性天气联席会商机制及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制定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及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充分利用网格员广泛宣传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并进行灾害信息收集及应急情况反馈。逐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及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
2.3.17县林业和草原局:与应急、气象部门联合发布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负责森林草原火灾和森林病虫害的巡查、监测和预警,指导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巡护、野外火源管理、火情早期处置等工作
2.3.18县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和气象信息发布;承担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全程气象服务保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承担重大灾害性天气跨部门的联防工作;组织开展人工增雨抗旱和防雹减灾工作;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工作;为县政府指挥应急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等。
2.3.19国网黑龙江电力有限公司延寿供电公司:负责电力设施检查、电网运营监控和电力调度,及时调集力量排除电力设施危险和故障,保障电力正常供应。
2.3.20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延寿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延寿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延寿县分公司:负责通信网络保障工作,对受损坏的通信设施和线路及时调集力量进行抢修。建立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的“绿色通道”,准确、及时地向社会公众全网快速发送气象部门高级别预警信息。
2.4乡镇级应急指挥机构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要纳入乡镇级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制定本级政府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与本预案衔接。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指挥机构和应急工作机制,组织和实施本区域气象灾害应急工作,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各乡镇社区、村屯设立气象灾害应急信息员或联络员队伍,负责气象灾害事件先期处置、动员以及负责气象灾害情报收集、应急宣传等工作。
2.5专家工作组
由气象部门及相关专业专家组成,负责对气象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发展趋势和处置措施提出意见或建议,为政府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
3.1监测预报
3.1.1监测体系建设
配合哈尔滨市气象部门组织综合气象观测系统的布局、建设和维护,各乡镇政府协助气象设施的选址,为气象设施安装、维护等工作提供便利,并配合做好相关气象设施及环境的保护,齐抓共管,共同实现监测预警信息的共享。
3.1.2信息共享
气象部门及时发布气象灾害监测预报信息,并与公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交通运输、住建、教育、水务、农业农村、工信科、文广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林业和草原、电力、通信管理等相关部门建立相应的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实现相关灾情、险情等信息的实时共享。水务、林业、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应急等部门的监测信息实时提供气象部门共享。
3.1.3灾害普查
气象部门建立以社区、村镇为基础的气象灾害调查收集网络,组织气象灾害普查、风险评估和风险区划工作,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3.2预警信息发布
3.2.1发布制度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原则。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由气象部门负责制作并按预警信号级别分级发布,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作和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3.2.2发布内容
气象部门根据各类气象灾害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划分为ⅰ级预警、ⅱ级预警、ⅲ级预警和ⅳ级预警,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ⅰ级(红色)为最高级别。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内容包括:发布单位、发布时间、气象灾害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持续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防御指南等。气象部门根据气象灾害事态发展,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气象灾害程度不符合预警条件时,应当立即宣布解除预警信息,终止预警。
3.2.3发布途径
县有关部门应通过网站、短信平台、广播、政务微博、微信等渠道准确、及时传播预警信息,实现预警信息全覆盖。同时,广播、电视、互联网等相关媒体要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准确、及时、无偿向社会公众播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移动、联通、电信三大基础通信运营商应根据应急需求,在气象部门发布高级别暴雨、暴雪等预警信号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的“绿色通道”及时向公众免费发送预警信息。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有线广播等传播媒介的所属单位、企业或组织应落实专人负责关注预警信息发布情况,及时接收和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各相关部门、乡镇政府要在学校、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国道、省道等重要道路和易受气象灾害影响的桥梁、涵洞、弯道、坡路等重点路段,以及山区等建立起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渠道,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3预警知识宣传教育
各相关部门、乡镇政府应做好预警信息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4.1信息报告
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发生后,县各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和社区要按照国家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逐级上报相关信息,按职责收集和提供气象灾害发生、发展、损失以及防御等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或相应应急指挥机构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要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4.2信息共享
气象部门负责发布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延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教育局以及电力部门与气象部门建立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灾情互通共享机制,实现灾情、险情等信息的及时通报、实时共享。
5.1响应级别
按照气象部门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分级,对应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的气象灾害分级,划定应急响应级别:
ⅰ级应急响应:气象部门发布了ⅰ级预警,预测可能或已经造成特别重大气象灾害。
ⅱ级应急响应:气象部门发布了ⅱ级预警,预测可能或已经造成重大气象灾害。
ⅲ级应急响应:气象部门发布了ⅲ级预警,预测可能或已经造成较大气象灾害。
ⅳ级应急响应:气象部门发布了ⅳ级预警,预测可能或已经造成一般气象灾害。
5.2分级响应
按气象灾害程度和范围,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类别,各有关单位按照其职责和预案启动应急响应。
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分别发布不同预警级别时,按照最高预警级别灾种启动应急响应。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均没有达到预警标准,但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和影响时,根据不同程度的损失和影响在综合评估基础上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县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应根据不同预警等级,执行相应预案,采取联动措施。
5.3响应升级
(1)因气象灾害影响加重,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升级,或者气象灾害次生或衍生出其他灾害,已经采取的应急措施不足以控制事态发展,需由多个部门(单位)增援参与应急处置的,应及时上报当地应急部门。
(2)当气象灾害造成的危害程度超出本县控制能力,需要哈尔滨市、黑龙江省、其他省或中国气象局提供援助和支持的,由县委、县政府报请市委、市政府,省委、省政府或党中央、国务院协调相关资源和力量参与事件处置。
(3)当上级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力量到达现场时,应急处置指挥权相应上移,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行动。
5.4现场处置
气象灾害现场应急处置由灾害发生地政府或相应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各单位依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分配救援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灾害,组织公共设施的抢修和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
5.5社会动员
气象灾害发生地政府或相应应急指挥机构可根据气象灾害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动员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其他力量,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灾害防御、紧急救援、自救互救、秩序维护、后勤保障、医疗救助、卫生防疫、恢复重建、心理疏导等处置工作。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
5.6信息公布
气象灾害的信息公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灾情公布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
信息公布形式主要包括权威发布、提供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等。
信息公布内容主要包括气象灾害种类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等。
5.7响应终止或解除
气象灾害得到有效处置后,经评估,短期内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已减轻,气象部门发布灾害预警信号降低或解除信息,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或部门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响应。
6.1善后处置
县政府根据本地区遭受气象灾害损失的情况,制定和实施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
6.2调查评估
气象灾害发生后,根据有关规定,由县气象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及气象灾害的起因、性质、影响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与总结,分析气象灾害应对处置工作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6.3恢复与重建
气象灾害处置工作结束后,县政府应结合调查评估情况,立即组织制定恢复与重建计划,及时恢复社会秩序,修复受损的城市基础设施。
7.1队伍保障
县政府、各应急救援职能部门应做好应急救援队伍保障,不断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通过经常性的培训、演练提高救援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7.2经费保障
财政部门要根据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将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履行自然灾害应急保障职能所需必要经费,纳入同级政府部门预算统筹保障,并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资金的监督和管理。
7.3物资保障
根据不同区域气象灾害的种类、频率和特点,按照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生产能力与技术储备相结合、政府采购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分区域、分部门合理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物资,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
7.4通信保障
建立互联共享、反应快速、灵活机动的气象灾害应急通信保障系统、预警信息传播系统,确保应急期间通信畅通,预警信息覆盖面进一步拓宽。
7.5应急用电保障
担负重要应急机动处置保障的单位,应通过发挥移动发电装备的功能,结合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号提前部署,为应急处置提供电力保障。
7.6技术保障
开展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提高气象灾害应急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和水平。针对我县的气象灾害风险特点,鼓励和支持有关科研教学单位、学术团体和个人,开展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与方法研究,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技术储备。
本预案由县政府制定并负责解释。
预案实施后,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工作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和出现新情况,预案制定部门应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寒潮雨雪天气温馨提示篇四
为切实做好冬季除雪保通工作,有效应对和处置突发冰雪灾害,提高牡丹江处管养路段冬季道路服务水平,及时、快速地清除道路冰雪,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冬季牡丹江处管养路段车辆的正常通行,特制定此应急预案。
结合工作实际,本级预案将以下四种情况视为冰雪灾害。
1、自然降雪: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积雪深度≥15厘米,对交通有较大影响的降雪,并可能持续。
2、风吹积雪: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厚度≥50厘米、连续路段长度≥10公里的雪阻,并可能持续。
3、冰冻雨雪: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对交通有较大影响的道路结冰,并可能持续。
4、其他情况:除雪期间,由于社会原因导致的燃油供应紧张、设备严重不足或其他情况致使除雪工作无法正常进行。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全力以赴、以雪为令的原则。
2、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强化基层,协调一致的原则。
3、坚持靠前指挥,严格监督,机制灵活,快速高效的原则。
为高效、快速、安全、彻底的完成除雪保通工作,建立以处、所(队)、工区二级行政一把手、主管领导及路政、办公室等相关人员为主体的冰雪灾害应急领导组织机构。
(一)组织机构
1、处组织机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2、所(队)、工区组织机构 组 长:所(队)长、工区主任
副组长:养护副所(队)长、工区副主任,主管常务、副所(队)长、工区副主任,养护股长。
成 员:养护股全体人员(1)冰雪灾害抢险队:
队长:主管养护副所(队)长、工区养护副主任 成员:养护股全体,机械手(2)后勤保障、宣传报导队
队长:主管常务副所(队)长、工区常务副主任成员:各所办公室相关人员、养护内业人员(3)安全保障队
队长:各所(队)工区主管路政副所长 成员:各所路政人员
(二)主要职责 管理处主要职责:
1、负责检查除雪防滑业务,指导冰雪灾害处置工作。
2、负责向上级领导机关报告雪情、灾情,确定冰雪灾害处置方案,部署灾害处置工作。
3、负责督促各所设备检修、防滑材料储备等准备工作。
4、负责应急情况下设备、操作手,融雪剂、防滑料的调配。
5、负责检查除雪设备、除雪人员的安全标识。
6、负责冰雪灾害有关信息的搜集整理。
7、责成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呈报、宣传报道等工作。
各所(队)、工区职责
1、各所(队)长、工区主任负责本辖区冰雪灾害应急全面工作。
2、负责向上级领导机关报告雪情、灾情及灾情处置完毕后的`数据上报工作。
3、后勤保障、宣传报导队负责应急抢险一线人员的衣、食、住、行及宣传报导工作;
4、安全保障队负责应急抢险过程中的交通疏导、安全事故处理工作。
(三)除雪作业管理机构
冰雪灾害应急抢险办公室设在牡丹江管理处养护科
(四)值班电话: 白天:xx 夜间:xx
重点路段为弯道、陡坡、桥面、上跨桥下、平交道口、收费广场及附近区域、车流量大的高速公路及其他容易结冰、积雪或风吹雪阻的路段。
各单位除雪重点路段区域为:
1、绥芬河所:k48-k532、下城子队:k53-k55 k68-k72 k101-k1033、磨刀石所:k103-k108 k114-k117 k122-k1274、小莫所:g201及g301互通区。
5、海林所:k197-k20xx、横道所:k205-k210 k221-k225 k228-k2347、亚布力所:k262-k264 k283-k284 k289-k290 k300-k305 k318-k319 k331-k333
(一)作业原则
全力以赴,以雪为令。雪下即清,连续作业。机械为主,人工为辅,群机作业,人机结合。先保通,后保畅。
(二)作业方式
1、除雪顺序:先主线、后支线。先清超车道、行车道,后清中央分隔带、路缘带和路肩。
2、主要方式:主要采用机械、人工、融雪剂和防滑料。
(三)质量标准
先应采取各种措施,尽快打通车行通道,有效避免或减少道路交通阻段时间。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清除路面绝大部分积雪,基本能够保证通行条件。再按照要求,将路肩、中央分隔带、路缘带及机械作业后车道上剩余的少量残余冰雪清除干净,实现快速和畅通。
(四)其他要求
1、入冬前应检修好除雪设备,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状况。
2、备足配件、铲刃、融雪剂、防滑料等,保证油料供应。
3、在弯道、陡坡等重要路段存放足够的炉灰、砂等防滑材料,以备应急使用。
4、积极防范初冬初春道路结冰,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滑除冰工作,保证行车安全。
5、除雪机械必须安装警示灯和警示牌,作业人员必须着安全标志服,人员设备集中的除雪路段要设立警示标志,并派专人疏导车辆,加强交通管制,保证作业现场安全。
6、融雪剂应采用机械撒布,冰雪融化后应立即用清除,且不可堆积到公路绿化带。一般情况下,应尽量采用环保型融雪剂。详细内容参见《黑龙江省收费公路管理局牡丹江处公路除雪作业规程》。
(一)加强与气象部门、各种媒体的联系,及时搜集掌握各种气象信息,了解除雪重要物资设备供应情况,为准确提供灾害预警信息提供重要保障。
(二)当可能出现对道路交通有较大影响的自然降雪、风吹雪阻、冰冻雨雪灾害,或因燃油供应紧张、设备严重不足及其他情况致使除雪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情况时,各单位应迅速向处冰雪灾害处置办公室汇报,并经领导同意后及时发出预警信息。
(三)预警信息可采用电话通知、电子邮件、可变电子情报板、媒体等多种渠道发布。
(四)各单位要根据预警,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设备、人员、物资到岗到位,相关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密切注意天气发展变化情况。
(一)信息报告
1、灾害发生后,发生区域的管理所应将相关信息立即向处领导和养护科报告。
2、灾害信息要通过媒体、电子预告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各单位及时向管理处灾害应急办公室提供相关信息及影象图片资料。
(二)应急响应
1、灾害发生后,各所、队、工区相关领导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按照本单位冰雪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组织除雪保通,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处冰雪灾害应急领导机构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到达现场,了解灾情,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养护、路政等相关部门要深入一线,指导除雪防滑具体工作。
2、当冰雪灾害严重时,处、所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可调动全部力量,在管辖范围内紧急调动人员、物资和设备,或报告上级机关、协调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请求支援。
3、当发生交通阻断、车辆被困时,各所应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施救,提供必要的食物、饮水和应急休息场所,力所能及地为过往车辆提供服务。
4、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各所应配合交警部门做好抢险救援和现场维护、清理和路产索赔等工作,并对损坏的公路设施进行维修。
5、除雪期间,养护、路政等部门要加大公路巡查力度,增加巡查频次,尽快掌握道路交通及冰雪灾害变化情况,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有关问题。
6、各收费站点要及时清除收费区域的积雪、积冰,提醒过往车辆注意安全。要开启足够数量收费道口,确保救援车辆快速通行,同时采取措施避免车辆拥堵现象。
7、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及养护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除雪作业行为,确保人员、设备和过往车辆的安全。
8、当发生重大冰雪灾害时,可向当地政府和驻军请求援助。
9、除雪期间,要加强值班值宿工作,做好记录,及时通报、传递各种信息。
(三)后期工作
1、认真做好除雪保通应急事件的总结工作,及时补充和完善冰雪灾害应急预案。
2、及时整理各种数据、表格和影像资料,积累除雪档案。
3、维护检修除雪设备,补充各种机械配件、防滑材料和融雪剂。
4、修复损坏的公路设施。
(四)宣传报道
1、与新闻媒体联系,及时对除雪保通工作进行报道。
2、弘扬宣传抗击冰雪灾害中的先进事迹。
注:各单位根据处冰雪灾害应急预案,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另行制定本单位具体的冰雪灾害应急预案。
寒潮雨雪天气温馨提示篇五
为了应对冬季降雪,减少因下雪给业主的生活带来安全隐患和生活不便,公司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要求所有部门以雪为令,及时清除积雪,不能拖拉延缓。冬季清雪铲冰工作实行责任区划分和全员义务清理相结合的原则。
总指挥:xxx
成员:xxx
(一)公司的清雪领导小组,指挥协调公司责任范围的清雪工作
(二)公司综管办负责保障应急物资的提供(包括盐、及清雪工具等);及大雪和暴雪应急抢险的辅助与协调、清雪铲冰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各部门针对所辖区域的道路、活动场所及时开展积雪积冰的清除工作。
降雪量在3cm以下为小雪,降雪量达到3-10cm为中雪,降雪量超过10cm为大雪。
(一)小雪
1、昼间降雪的`,雪停即组织清扫;夜间降雪的,次日正常上班前应当清扫完毕。
2、道路、住宅区等人流密集区无堆雪、无散雪、无结冰即可进行清雪工作。
(二)中雪
1、物业社区微信:昼间降雪的,雪停即组织清扫,或雪未停,但积雪厚度超过5cm时组织清扫;夜间降雪的,次日临晨开始组织清扫,合理安排积雪堆放,必要时组织人员对主要交通要道积雪喷撒适量盐水
2、道路、住宅区等人流密集区无堆雪、无散雪、无结冰即可进行清雪工作。
(三)大雪或路面结冰
1、公司清雪工作指挥部下达清雪指令,必要时,及时协调机械推雪设备。
2、各部门尽可能多的组织人员立即就位,组织开展义务清雪铲冰工作。
3、各部门要对主要交通要道积雪喷撒适量盐水或融雪剂,并对含盐积雪清运到指定地点,并对结冰路面进行处理。
4、公司综管办对各责任区清雪工作组织验收合格后结束清扫工作。
(一)小雪12小时,中雪24小时、大雪48小时应完成积雪清扫工作,严重雪情不超过60小时。
(二)不得在果皮箱、垃圾池周围堆放积雪,未被污染的积雪可堆放树穴及绿地内,被污染的积雪(喷洒过盐水的雪)禁止倒入树穴及绿地内。
(三)周六周日及节假日如遇降雪仍按照本预案执行。
寒潮雨雪天气温馨提示篇六
为做好交通局应急保障道路冬季恶劣气候条件下道路除雪保畅工作,切实增强对冬季恶劣天气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确保道路畅通,为所管辖区域提供通畅交通服务,特制定本预案。
为最大程度减轻冰雪恶劣天气突发事件对机场应急保障道路的损害,结合交通局下发有关文件精神,按照“认识到位、措施得力、责任明确、任务落实”的要求,精心组织、积极运作、周密部署、合理调度,确保在冬季恶劣气候条件下道路畅通。
(一)成立青岛海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冬季除雪工作”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卫事业部具体负责清雪应急抢险工作任务的分配、调度和检查工作,在防雪清雪工作中传达防雪信息,协调各班组切实做好防雪清雪工作。
1、第一突击队(18人):
2、2、第二突击队(4人):
3、第三突击队(4人):
(一)车辆及设备:
现有皮卡车1台、除雪铲车3台、除雪滚1个、撒布机1台、防滑链条4条。
(二)常备物资
已储备融雪剂20吨、防滑沙200方、推雪锨21把、扫帚30把、手套40双、标志牌10套、锥形筒100个、对讲机5个以备待用。
(一)建立24小时雪情预警报告制度和冬季除雪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在接到雪情或路面结冰等影响通行安全的报告时,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情况,以便及时掌握灾情,落实应急处置措施。
(二)每天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天气预报等多种渠道获取准确可靠的天气信息,及时预测分析可能发生的灾害及其危害程度。
(三)特别是雨雪天气时加大站前大道下穿桥及东外环大桥、胶州北站等重点路段的巡查力度,密切注意雨雪对路面、交通的影响,发现有异常情况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根据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当启动应急预案后,队长务必在第一时间把除雪防滑相关的信息报告给领导小组,以便领导小组真实全面的了解现状进而作出科学全面的.统筹安排,做到措施得当,更好的实施预案。应急领导小组应将本路段雨雪灾害情况及处置情况及时汇报交通局养护科。
冬季除雪应急预案应由领导小组宣布启动或终止。除雪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相关负责人员应切实加强宣传和协调工作,以保证预案实施的社会环境条件满足要求。
应急领导小组通过快捷可靠的信息预警机制及时了解路况信息,根据雨雪灾害情况及时决策预案的启动或撤销。
(一)在站前大道下穿桥及东外环大桥等特殊路段路边提前储备摆放防滑沙或融雪剂,桥梁进口及上坡处设立冬季安全行车提示标志牌提醒通行车辆注意安全,做好前期预防准备工作。
(二)应急预案启动后,所有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人员、车辆、除雪工具、通讯器材、交通安全标志牌等准备就绪随时待命,统一听从领导小组安排。
(一)可根据降雪量和路况分别启动5级预案:ⅰ级预案:半幅通行(含双线半幅通行)。ⅱ级预案:短期内上或下行线封闭。ⅲ级预案:单线上下双向通行(长期内上或下行线封闭)。ⅳ级预案:短期内上下行线同时封闭。ⅴ级预案:车辆分流(长期内短期内上下行线同时封闭)。并迅速通知养护组对路面进行撒盐、喷洒融雪剂,出动除雪车。
(二)遵循“桥梁、坡道口优先”的原则,桥梁不同于普通路面,表面温度较低,积雪难以融化,极易结冰,一旦清除不及时,后期清理的难度极大,匝道弯道及纵坡较大的路段,车辆通行速度较慢,容易出现轮胎打滑现象,一般交通事故多发生在这些路段。所以除冰雪优先考虑清除站前大道下穿桥和东外环大桥,然后向主线扩展,清除的冰雪要求不得堆放在中央分隔带,尽可能清运出主线后集中堆放。
(四)除雪坚持“从里向外,从高向低,全面清除,不留后患”的工作原则,保证雪停后24小时内所辖公路主线、匝道积雪全部清除干净。
(五)根据降雪厚度可分为微雪(积雪厚度≤10毫米)、小雪(积雪厚度>10毫米,≤50毫米)、中雪(积雪厚度>50毫米,≤150毫米)、大到暴雪(积雪厚度>150毫米)四类。除雪领导小组结合降雪量大小、持续时间等,对应安排除雪机械、人员和融雪材料,以减少不应有的资源浪费。可按以下原则对应安排除雪作业:
1、蓝色预警信息,24小时内降雪厚度将达1厘米以上,小于5厘米,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有影响。对行车影响不大,平均气温在—5℃以上时,经车辆行驶或气温变化地表面积雪自然消除,因此不需做特殊处理。—5℃以下时,视情况而定,必要时撒少量融雪剂,可安排撒布车在全线进行一次大范围、小剂量的撒布工作,撒融雪剂剂量可控制在20克/平方米。
2、黄色预警信息,24小时内降雪厚度将达5厘米以上,小于10厘米,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有影响。温度在0~—20℃时以机械除雪为主,降雪厚度至1cm时开始撒融雪剂,每平方控制在20克以下为宜,待降雪结束后,出动铲雪车配合撒布溶雪剂(20g/㎡),撒布融雪剂总量控制在每平方40克为宜,清除路面积雪。
3、橙色预警信息,24小时内降雪厚度将达10厘米以上,小于20厘米以下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有较大影响。降雪速度较快,气温越低、降雪密度越大,较易板结,降雪厚度至1cm时开始撒融雪剂(20g/㎡),待降雪结束或降雪厚度达到5厘米时,铲雪车和人工配合清除路面积雪,先清除一车道、后清其余车道,机械清雪工作完毕后,撒布融雪剂(40g/㎡),撒布融雪剂总量控制在每平方60克为宜,个别路段清理不彻底时采用特殊机械处理。
4、红色预警信息,24小时内降雪厚度将达20厘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有较大影响。降雪速度快,持续时间长,雪层较厚,雪厚至1厘米时开始撒融雪剂(20g/㎡),待降雪结束或降雪厚度达到5厘米时,出动铲雪车、装载机及人工配合清除路面积雪。机械清雪工作完毕后,撒布融雪剂(40g/㎡),撒布融雪剂总量控制在每平方60克为宜,除雪工作可采用多台机械流水作业,紧急停车带积雪采用抛雪机等抛出路面以外。
(一)雪天道路未封闭情况下,由小组成员在重点高危路段(站前大道下穿桥、东外环大桥处)设置提示牌,提醒司乘人员注意安全。
(二)除雪工作需要封闭作业时,必须规范地摆放醒目、齐全的标志,拉好警戒线,禁止作业人员出界作业,以防不安全事故发生。
(三)下雪天气巡检皮卡车辆速度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路面冰雪覆盖厚度(压实厚度)超过3厘米时,车辆必须加挂防滑链。
(四)在巡查过程中,车辆应行驶在行车道,驾驶员必须时刻注意车辆行驶状态,集中注意力,不许出现与驾驶无关的其他动作,副驾驶人员重点观察前方路面的积雪程度以及协助驾驶人员完成其他动作;所有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仔细观察,确保除雪工作安全、到位。
(五)下雪天气作业车辆严禁停放在高边坡、桥涵路段。
(六)每次进行防滑处理后,必须进行防滑物资清查,并及时补充坡道、桥面等路段的防滑材料,确保防滑物资的供给。
(七)所有施工路段,必须按照规定设置施工标志、安全标志,安排专人负责该路段交通疏导工作。
(八)上路除雪人员在作业时必须穿着反光背心,确保除雪人员的安全。
(九)除雪防滑作业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发生车辆拥堵,若发生车辆拥堵情况,工作人员及时向受阻司乘人员通报路况情况和除雪进展情况并耐心解释和安抚,避免不稳定情况的出现。
(十)如遇小雪时清扫车快速开路,人工配合完成清扫。应急队伍保证路口、紧急停车道等清雪任务。如出现中到大雪时,路面积雪厚度较大时,应首先利用推雪铲,除雪车(改装雪板)将超车道积雪推到离行车道上,随后扫雪车配合作业。
清雪工作关系道路正常运行和群众切身利益,各组要高度重视,加强协调,严密组织。为确保清雪效果,海达物业将组织人员对各小组的清雪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清雪工作突出的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未按要求做好责任区清雪的,给予相应处罚。
寒潮雨雪天气温馨提示篇七
本预案适用于京沪高速公路鲁苏省界收费站所辖区域冬季冰雪路滑突发事件的应急和处置工作。
成立除雪防滑应急处置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统一部署现场处置方案的实施工作以及紧急处理措施,做好事件的调查总结汇报。
除雪防滑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站监控室,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联络畅通。综合办公室负责收费站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所需各种物资的供给、保管和维护。
值班电话:xxx(外线)xxx(内线)
1、严格执行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站领导亲自带班,并由监控室动态调度值班情况,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并安排专用值班车辆,做到人、车始终处于临战状态。
2、办公室根据防雪防滑需要做好食品、饮用水等生活物品的采购和存储工作,保证收费站人员、车辆的正常需要。把好食品入口检验、储存和使用各个关口,确保食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等事件的发生。
3、我站防雪防滑物资集中存放在原锅炉房内,遇到恶劣天气需用防雪防滑物资时由综合办公室统一调度使用,并做好相关物资的定期检查及更换工作。
4、综合办公室在接收到重要气象预报后及时上报站领导,并根据预报内容做好防雪防滑准备工作。
1、出现冰雪天气时,站监控室首先向处监控分中心报告情况,并由监控员通知当班收费员在发放通行卡的同时,发放安全行驶警示卡或通过语音提示驾驶员“减速慢行,注意安全”,必要时应采取间隔放行措施。
2、遇有路面积雪厚度小于2厘米时,除雪防滑应急分队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抛洒融雪剂并清扫,应按照先车道、后收费广场的顺序清扫,要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外勤及保安人员要维护好扫雪现场交通秩序。
3、遇有暴雪天气不具备行车条件或对安全行车造成严重威胁时,监控室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上报管理处值班室,请示下一步工作,在接到管理处封闭高速公路上海方向通知后,10分钟内关闭出口,并在出口处设立封闭交通提示牌。如关闭北京方向,应立即通知江苏站,等待双方交警实施,并做好记录。
必要时由除雪防滑应急分队使用防滑沙、融雪剂对收费广场进行防滑处理。
4、值班人员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堵车时间较长时,值班人员应做好司乘人员的御寒、保暖、饮食等救援工作,并及时向管理处值班室报告。
5、抢险队全体人员要保持联络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值班电话要保持24小时有人接听,抢险队伍和车辆处于待命状态,一旦出现降雪、堵车等情况发生,确保随时拉得出、用得上,切实保证冬季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1、发生灾害后,在应急处置,险情基本得到控制后,要及时组织施工力量对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灾情过后,要及时对抢险救灾物资进行补充,对抢险救灾车辆、设备及时进行保养和维护,做好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
3、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防汛救灾抢险救灾工作总结,并及时上报,对救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总结;对出现的问题和不足认真进行反思,以便扬长避短,做好下一步工作。
1、预案管理与更新
我站根据形势变化,及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更新。
2、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我站负责制定与解释。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寒潮雨雪天气温馨提示篇八
随着冬季的到来,进入雨雪结冰天气,为了防止家长、师生在幼儿园园区行走滑倒,确保安全,特制定雪天防滑应急预案。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幼儿园提前备好大扫帚、木推雪板、铁锨、防滑垫等
1、设施设备安全:
如遇特大降雪,要及时排除树木、电线、楼梯玻璃雨棚险情。
2、宣传调配:
如遇大雪可提前做好开门放学准备,为确保家长路程安全,经园长同意可以通知家长提前接园。
3、积雪清扫:
如遇雪天,幼儿园不再进行另行通知,要求所有教职工按照正常上班时间提前10分钟到岗。各岗位到岗后,各教学班留一位教师做好幼儿接待工作,其他人员全部进行积雪清扫工作。
4、清扫工作标准:
(1)操场地面和进入大厅道路清空所有积雪。
(2)幼儿园大门外正前地面清空所有积雪。
5、其他工作:
(1)各教学班级要有目的`的带幼儿雪地游戏、拍摄雪景,堆雪人。
(2)办公室人员堆积1个雪人景观,供班级、家长合影。
6、车辆疏导与指挥:
雪天能见度较低,路面湿滑,为确保幼儿及家长安全,要求保安在家长接送时间段集中指挥车辆,严禁任何车辆停放幼儿园门口。
寒潮雨雪天气温馨提示篇九
冬季天气严寒,为确保师生出行和室外体育课的人身安全,完成清雪的工作任务,特制定如下安预案。
冬季除雪工作是公益性工作,是全校师生员工的`责任和义务,各部门领导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组织落实本部门除雪工作的执行情况。
为加强对社会责任段和校区内冬季除雪工作的领导,学校特成立除雪工作领导小组和除雪工作办公室。
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及各班班主任,
除雪工作办公室设在政教处,主任:。
除雪工作由校领导小组综合协调,除雪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实行分段包干责任制:将整个除雪区分给三个年部承担。
1、每次清雪前,各班要把任务讲清,提出安全注意事项。
2、取放工具要注意流程和方法,每个班级派代表去取,不能同时进好多人。工具要贴面朝下,不能对人。
3、劳动时要求学生注意防寒保暖,带帽子、手套。
4、清雪是严禁疯打闹,更不得两个人对面站立使用工具。
1、各部门要按照学校划分的除雪责任和所管辖区域,及时保质保量完成除雪任务并达到除雪工作的有关要求和标准。
2、各责任部门要设有专人负责除雪工作,降雪时要及时组织人员完成责任段除雪任务。
3、节假日和紧急状态下的除雪工作也要保证落实,保持联络畅通,坚持值班制度。
4、对各部门除雪责任段的完成情况,学校将组织人员对其监督检查,对做得好的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对无故不除雪或除雪不及时,不彻底的责任部门要进行通报批评。
5、担负除雪任务的责任部门要以雪为令,校园内所有的硬覆盖要做到无雪道、雪条、冰包,达到见路面、见道线、露边石。
6、除雪工具分发到各班,分别存放在校图书馆一楼。
寒潮雨雪天气温馨提示篇十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提高全区应对暴风雪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暴风雪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辽宁省应对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锦州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锦州市应对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锦州市凌河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凌河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暴风雪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等活动适用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暴风雪灾害应急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实行分级管理,部门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坚持军地联动,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共同完成暴风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1应急指挥部组成
应对暴风雪灾害实行区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区政府成立凌河区应对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相关副区长担任,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人武部、区政府办、区住建局、区行政执法局、区监察局、区直机关工委、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机关作风监督局、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安监局、区卫计局、区畜牧局、区市场监督局、公安凌河分局、凌河交警大队、区消防大队、区环卫局、区征收办、区物业处等单位及11个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2.2应急指挥部职责
负责组织领导全区暴风雪灾害的防御和救助工作,研究解决抢险救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各街道和有关部门的灾害防御和救助工作;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灾情并决定请求市政府支援等。
区应对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设立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兼任,副主任由区政府办主任、区住建局局长、区应急办副主任兼任。
2.3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传达区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指示和命令;具体协调处理应对暴风雪灾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暴风雪灾害发生发展趋势进行研判,对暴风雪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负责暴风雪灾害信息的接收、汇总,起草灾情报告;完成区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4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除雪责任,明确责任区域、时限和标准;负责组织发动“门前三包”责任单位做好除雪工作;负责组织宣传动员社区居委会、社区志愿者和广大居民做好辖区范围内的除雪工作;负责及时收集和上报灾情信息,协调和调度各类应急资源,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谋建议;负责尽快对房屋倒塌和受损居民、受灾农户、养殖户等实施有效救助安置,帮助灾民重建家园;负责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情况、经验教训,及时向区政府和区指挥部报告。
区委宣传部: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
区政府办:承担区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应对暴风雪灾害的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工作;及时传达区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协调处理有关问题;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城区除雪指挥部办公室工作和城区除雪的综合协调工作,迅速组织力量打通城区主要交通干道,尽快恢复城区交通;会同各街道和有关部门组织对危险楼房、施工现场(由区级核发施工许可的建筑工地)临时建筑物及工地塔吊等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疏散人员,防止倒塌伤人;负责掌握系统内各种救援装备、设施信息,确保应急调动和使用。
区执法局:负责督促落实“门前三包”工作,及广告牌匾的安全工作;结合城市管理做好应对暴风雪的其他相关工作;负责掌握系统内各种救援装备设施信息,确保应急调动和使用。
区人武部:负责协调驻区部队参加全区除雪救灾工作;负责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灾区的社会稳定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灾民安置和灾后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核查、汇总和上报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开展救灾工作,做好有关救灾物资的储备工作,参与灾后恢复与重建规划的编制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救灾项目的安排,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救灾物资储备等;负责维护暴风雪期间物价稳定工作。
区教育局:负责学校险房、危房除雪加固工作,确保学生及学校的安全;根据灾情调整学校教学工作;负责协调大、中学校除雪工作。
区人社局:负责对应对暴风雪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程序进行表奖。
区财政局:负责救灾资金下拨、管理、监督;负责向上级财政申请救灾补助资金。
区安监局:负责所管理和监督范围内相关高危企业等的应对暴风雪灾害工作。
区卫计局:负责灾区的医疗救援和食品与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储备的管理工作。
区市场监督局:负责维护暴风雪期间市场正常经营秩序,打击各种违法经营行为,根据上级工商部门和区指挥部的有关部署,协助各街道和政府有关部门实施暴风雪期间市场经营的各种紧急措施;负责掌握系统内各种救援装备、设施信息,确保应急调动和使用。
区畜牧局:负责组织制订和实施畜牧业雪灾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因雪灾被困畜禽的紧急救助工作;负责组织力量向重点场户运送饲料;采取措施预防动物疫病发生,对发现患病畜禽及时救治,对因灾死亡畜禽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紫荆街道:负责制订和实施农业雪灾应急预案;及时了解和掌握农业受灾情况,分析雪灾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提出措施建议;组织专家对受灾农户给予技术指导和服务;组织农民开展生产自救,统筹安排农业救灾资金;负责核实农业灾情,及时报区政府。负责水利系统和水利设施应对暴风雪工作。
区直机关工委:负责组织安排机关各单位分派各街道开展除雪工作,并督促检查各机关单位除雪工作落实情况。
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对除雪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
区机关作风监督局:负责对除雪工作中的作风拖沓,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进行查处。
区监察局:负责对除雪工作组织不力的单位和干部进行查处。
公安凌河分局、凌河交警大队:负责维护灾区治安和交通秩序。
区消防大队:根据区指挥部的指示参与抢险救援和除雪相关工作。
区环卫局:负责主次干道、桥梁、桥洞、广场的专业化除雪及运雪工作。并提前做好除雪设备的维护和物品储备工作。
区征收办:负责与各街道督促、落实各征拆施工现场及其对应的公共区域的`除雪工作。
区物业处:负责督促、落实各物业管理小区的除雪工作。
3.1资金准备
区政府要建立应急储备金制度,一旦发生暴风雪,财政部门要及时安排和下拨救灾资金,确保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3.2物资储备
财政部门应安排专项资金进行救灾物资动态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为城区除雪和道路除雪购置配备必要的专用车辆和专用除雪设备,保证除雪工作需求。
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应当购置和储备除雪专用工具,为全民参加除雪行动提供保障;掌握系统内各种救援装备、设施信息,确保应急调动和使用。
民政部门应储备棉帐篷、棉被等必要的救灾物资,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3.3预警发布
与市级各相关部门密切联系,按相关规定及时发布暴风雪天气预警信息。
3.4应急队伍
公安、住建、行政执法、畜牧等部门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各类应急行动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实施。
3.5应急联络
建立暴风雪灾害应急联络机制。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建立和完善应急值守制度、信息报告制度、领导外出请假报备和重大暴风雪灾害预警期领导在岗值守指挥等相关制度,确保联络畅通、指挥有力。区除雪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明确应对暴风雪工作负责领导和具体联络员及联系方式,并上报指挥部办公室。
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方法》将暴风雪灾害分为四个等级,按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从重到轻依次为暴雪红色、橙色、黄色、蓝色预警信号。
4.1红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4.2橙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4.3黄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4.4蓝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5.1响应原则
暴风雪预警信息发布后,对可能出现的暴风雪灾害,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坚持先主后次、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坚持政府统一指挥,部门密切配合,军地联合救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全民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
5.2响应条件
暴风雪预警信息发布后,各街道和各有关部门应当做好充分预防和应对准备工作;雪情发生后,对雪情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全面部署抢险救灾工作。
5.3应急行动
雪灾发生后,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下发紧急通知,召开紧急会议,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指挥除雪救灾工作。
各有关部门应按本预案明确的职责,组织开展除雪救灾工作,同时完成区政府和区指挥部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各街道和各有关应急管理部门,要及时收集和掌握灾情信息,传达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协调和调度各类应急资源,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谋建议。
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单位及时播报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广泛宣传抢险救灾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正面舆论引导作用,宣传和动员群众参加除雪救灾行动。
住建、行政执法等部门要组织力量,调动除雪资源,及时打通城市主要交通干道,保障城市道路畅通。
民政部门要迅速查灾、核灾,汇总和上报灾情;及时向重灾地区下拨救灾款物,切实解决因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和对口申请专项救助物资和资金支持。
财政部门要及时汇总灾害损失情况,根据区政府决定及时安排和下拨救灾资金,根据灾情及时向上级报告和申请救灾补助资金。
发改部门要及时安排救灾项目,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并做好督促和检查工作,维护灾区物价稳定。
教育部门要加大对校园的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对险房、危房进行除雪加固,确保在校人员安全;根据灾情调整学校教学工作;组织学校师生参加除雪工作。
公安部门要根据实际需要部署警力,加强灾区的治安和交通秩序的管理工作,维护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交警部门要加强城区干道、普通道路的交通疏导工作,维护正常交通秩序,避免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向被困在路上的车辆及人员提供必要的应急救援。
畜牧部门要指导畜牧企业和养殖业户开展生产自救,协调有关部门开通饲草、饲料绿色运输通道,保障畜禽安全度灾。组织力量预防和控制动物重大疫病发生,及时消除动物疫情隐患。
紫荆街道农业部门要及时了解和掌握设施农业受灾和损失情况,组织力量深入农村指导农民开展生产自救,及时了解和掌握气象预警信息,并及时提出气象决策建议,按规定发布预警和防范信息。
卫生部门要组织医疗救护力量,配备必要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及时救治受伤和冻伤人员。
驻军部队在区政府的请求下,按有关程序参加抢险救灾行动。
国有、民营等各类企业要积极履行应尽的社会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主动参与抢险救灾。事业单位、学校、街道、社区、村屯等基层组织要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开展自救互救,组织参加抗击暴风雪行动。
5.4响应终止
暴风雪天气结束、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6.灾情报告和评估
6.1灾情的责任报告和评估单位
各街道是暴风雪灾害报告的责任单位,民政、发改、教育、财政、住建、行政执法、卫计、畜牧、公安、交警等部门,按行业归口调查、收集、整理、上报灾情评估报告。
6.2灾情报告时限要求
雪灾发生后,各街道及有关部门应立即调查、了解、统计受灾基本情况,将初步灾情迅速报告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并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情况。
灾情报告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小时。
6.3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人员伤亡情况,交通、供电、农业、通信等基础设施受损情况和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地区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街道组织救灾的基本情况。
救灾工作结束后,各街道要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情况、经验教训,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各街道要尽快对房屋倒塌和受损居民、重点受灾企业、受灾农户、养殖户等实施有效救助,帮助灾民重建家园,恢复生产。
民政、财政部门要全面启动灾情核查机制,统筹安排救灾资金,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
教育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对损毁校舍进行修复,恢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经济局等部门要积极组织工业企业抗灾自救,尽快恢复生产。
畜牧部门要组织畜牧企业和养殖户开展生产自救,协调有关部门确保饲草、饲料及时供应。要采取有效措施,监测、预防、控制灾区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
卫生部门要做好因雪灾冻伤、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及受损医疗卫生场所的恢复工作。
8.1奖励
(1)区政府对有效监测预警、预防和应对、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因参与雪灾抢险救援工作中致伤、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办理。
8.2责任追究
对不按法定程序履行工作职责、不按规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不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和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8.3预案管理、解释与实施
(1)本预案是区政府指导暴风雪灾害应对工作的专项预案,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2)各街道办事处应制订本行政区域内的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并报区政府备案。
(3)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和街道、社区、村屯应当制定雪灾应急行动预案和各类保障计划。
(4)本预案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5)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