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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奖励制度(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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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奖励制度(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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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奖励制度篇一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设,确保项目安全生产各项目标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奖励采取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对安全生产工作不落实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采取以处罚以教育与经济手段、行政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把激励、教育、处罚贯穿于安全生产的始终。

第三条坚持奖罚分明的原则。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处罚;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渎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造成事故或隐瞒事故、弄虚作假的,给予重罚。

第四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对责任单位实行奖励:

(一)负伤率在1%以下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奖励;事故率在2%以下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奖励。事故费率在1、5%0以下的单位,按所降部分的30%进行奖励。

(二)目标考核综合分达90分及以上单位,项目对工区长、职能部门责任人按其所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0%予以一次性奖励;

第五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班组、施工队、人员,皆纳入安全生产奖励范围,奖励费用在安全生产管理基金中支付: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改善劳动条件及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

(三)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减少损失的。

(四)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方面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纳,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五)坚守岗位、忠守职责,在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中做出成绩的。

(六)安全奖励应根据责任大孝贡献多少、安全工作难易程度,分开档次,严禁平均主义,一次性奖励由安全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第六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对责任人实行经济处罚(必要时给予行政处罚):

(一)发生伤亡事故时,按下列规定,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当事人实行经济罚款:

1)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贰千元以内的,按10%的比例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

2)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贰千元至伍千元的,罚款数额在二仟元的基础上,其余部分按8%的比例计算。

3)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五仟元以上的,罚款数额在伍仟元的基础上,其余部分按5%的比例计算。

4)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上报公司,由公司安委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处理决定。

(二)发生伤亡事故时,涉及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的各级责任人,应按责任大小实行经济罚款(视情况研究确定数额)。对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责任者,除按事故责任大小实行经济罚款外,还要追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实行处罚:

(一)负伤率超1%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处罚;事故率超2%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处罚。事故费率超1、5%0的单位,按所超部分的30%进行处罚。

(二)经目标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按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30%予以罚款,罚款在所缴纳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扣除。同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

第八条被罚款单位要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缴项目部,责任单位的罚款应在事故处理后一周内上交项目财务核算部。不按规定时间交纳罚款,被回罚处罚。安全罚款纳入安全生产保障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员工奖励制度篇二

通过全员的销售,树立酒店的良好形象,增强全员的销售意识,加强整体的销售配合与协调,形成浓厚的全员销售氛围,密切员工与酒店的凝聚力。

所有的全员营销业绩有标准可以遵循,维护员工的权益。

1、由财务部每月统一收发销售业绩卡,收卡的同时必须发放下月销售业绩卡,销售业绩卡员工本人保管。

2、有效预订:

① 员工接受预订:

a、员工接到客人在本部门消费的电话预订或口头预订后,由接受员工向本部门预订台预订,预订台做好客户信息的登记记录;

b、员工接到客人在其他部门消费的电话预订或口头预订后,接受员工向相关部门预订台预订,预订台做好客户信息的登记记录;

c、客人在营业现场,即时的首次预订消费,不作为员工的预订业绩。

②酒店总台人员、酒店预订员接受预订:

a、酒店总台人员、酒店预订员确认关系的客户,与员工同样享受营销奖励。确认关系须提前申请,经所在部门经理确认后视为有效预订。

b、客人直接打如预订台座机的各类预订,一律不作为预订业绩。

3、二次推销预订:

①客人在本部门消费以后,经员工的二次推销,到其他部门进行再消费的,由推销员工直接向其他部门预订台预订或直接引领客人到消费部门,由消费部门记录该员工营销业绩,二次消费的预订,可不记客户档案的信息;

②在营业当时,客人到有关部门的二次消费,无论有否预订,由其他部门的员工带客人到消费部门的,均作为有效预订,引领员工可记录营销业绩;

③本部门员工在营业当时,现场接待客人的二次消费不作为员工的营销业绩。

(三)签字确认

1、餐厅:

①预订者接到预订的当天,到预订处由预订员在预订单上填写日期、包厢号或桌号,并在预订单上签字确认。

②预订接待部每日由预订员根据预订情况填写“餐厅预订单”注明包厢号、单位名称、客户姓名、联系电话、预订人姓名分别于12时(中午预订)、18时(晚餐预订)交餐厅收银台确认。

③收银员在当天营业结束前填写“餐厅预订单”注明消费金额、折扣情况、付款方式,并签字确认。“餐厅预订单”每日和报表一起上交财务审核。

④员工在预订的消费结束后填具业绩卡,注明消费日期、包厢号和桌号后交客务部,由收款管理员根据“餐厅预订单”填写奖励金额并签字确认。

2、棋牌娱乐:

①娱乐部预订员每日根据预订情况填写“餐厅预订单”注明包厢号、单位名称、客户姓名、联系电话、预订人姓名,收银员在当天营业结束前填写“餐厅预订单”注明消费金额、折扣情况、付款方式,每日和报表一起上交财务审核。

②员工在预订的消费结束后填具业绩卡,注明消费日期、包厢号后由应收款管理员根据“娱乐预订单”填写奖励金额并签字确认。

3、浴场部:

①浴场部内日由浴场大堂副理根据预订情况填写“浴场预订单”注明手牌号(或棋牌室号)、单位名称、客户姓名、联系电话、预订人姓名、预订时间及客人的入场时间。

②收银员在当天下班前到鞋台根据“浴场预订单”将本班内结帐的预订在“浴场预订单”上注明相应的消费金额、折扣情况、付款方式、并签字确认。“浴场预订单”每日和报表一起上交财务审核。

③员工在预定的消费结束后填具业绩卡,注明消费日期、手牌号(或棋牌室号)后交财务部,由应收款管理员根据“浴场预订单”填写奖励金额并签字确认。

4、客房部:

①客房部预订员每日根据情况填写“客房预订单”注明房间号、单位名称、客户姓名、联系电话、预订人姓名。

②收银员在当天营业结束前填写“客户预订单”注明销售金额、折扣情况、付款方式,交部门大堂副理或前厅经理签字确认。“客户预订单”每日和财务报表一起上交财务审核。

③员工在预订的消费结束后填具业绩卡,注明消费日期、房间号后交客务部,由应收款管理员根据“客房预订单”填写奖励金额并签字确认。

(四)消费券、浴券的购买

1、员工推销的消费券、浴票一律到总台统一购买。

2、购买结束后员工填写业绩卡,注明购买券类品种及金额交预订员签字确认。

3、经过预订员签字认可的业绩卡再经财务部经理签字认可后方可作为领用提成的依据。

(五)审核的发放

每月26日各部门将员工业绩卡交财务部审核,逾期不交的不再记入提成。各部门的“预订单”与每月26日统一上交财务部作为财务审核的依据,财务汇总后交客务总监审核签字后于10日发放。(所有预订必须是真实有效,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本人当月所有提成,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六)其他

1、员工业绩卡财务核算日截止到每月25日,每月26日之后的业绩统一记入下月。

2、业绩卡确认签字的时间统一规定于每日下午2—4点到应收款管理员处办理。

3、酒店大堂副理、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客务总监除外)全员营销奖励提成比例亦按全员奖励标准执行。

4、酒店客务总监提成比例按“管理人员工资奖金分配办法”执行,客务部其他人员营销提成比例按全员营销奖励标准执行。

员工奖励制度篇三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动素质教育进程,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我镇小学教育教学实际,特制定(修改)如下教师工作奖惩制度:

根据市教育局要求,每学期对语数英三门学科进行一次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制。为保证教学质量,提高教师积极性,每一学科以班级为单位(剔除市教育局认可的弱智儿童,对于外来子女的处理办法是一年级入学的按本地学生对待,外籍插班生按市教育局处理办法做),根据期末考试及格率、优秀率,平均及格率等指标制定如下奖惩办法:

1、两率和奖:

(1)优秀率和及格率之和最高,奖200元。

(2)以最高两率和为基准递减,以10个百分点为一档,每档奖金在200元基础上递减50元(两率和高于平均最少奖50元,低于平均不得奖。)

2、合格率奖:

(1)及格率100%(英语98%),奖100元。

(2)及格率不到100%(英语98%)但达98%(英语95%),奖50元。

(3)每减少一名不及格学生奖50元。

3、惩:

及格率不到该年级该学科平均及格率,在平均线以下5个百分点(英语10个百分点)的基础上,每低5个百分点扣50元。

4、市统考:

市教育局期末统考的年级,学科及格率和优秀率同时超过市平均的,该学科所有任课教师每人奖100元,优秀率和及格率之和在全市前20%的,每人奖300元,优秀率和及格率之和在全市后20%的,每人扣50元。

a.学生类竞赛奖励标准

奖级

奖金别 镇 吴江市 苏州市 江苏省 全国

一 40 480 680 880 1080

二 30 380 480 680 880

三 20 280 380 480 680

作品发表 10 40

注:1、学生竞赛必须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并且列入学校考核。不是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或虽系教育部门组织但学校考核时不加分的,或按参赛人数分配奖励名额的,均按镇级奖发放。

2、学生在现场竞赛的均按以上标准发放,如以上交作品等形式参赛的按以上50%奖励。

3、各级组织的同类竞赛不重复计奖,同一竞赛设团体奖的不重复计奖,奖金就高,多人参与辅导的按责任比分配。

4、市级以上竞赛级别由市教育局普教科、教科室或教研室认定(根据20xx年学校工作考核方案规定,赛区获奖按该赛区级别论处)

5、镇级比赛按参与人数不超过60%评奖。

6、有关竞赛级别的未尽事宜,由校行政决定。

b.教师类竞赛奖励标准

(一)竞赛类

级别

奖等 镇级 吴江市级 苏州市级 省 级 国家级

1 2 3 1 2 3 1 2 3 1 2 3 1 2 3

基本功

评优课 40 30 20 480 380 280 680 480 380 880 680 480 1080 880 680

论文获奖 15 10 5 80 60 40 120 80 60 240 160 120 400 320 240

公开课

班集体 30 80 160

注:1、基本功、评优课必须是教师现场参加的比赛。非现场赛参照学生类按50%奖励。

2、论文(含教案、教学设计、教学案例等)参赛必须是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即市局及下属单位发文到学校的),才能享受此奖励。

不是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经学校同意后参加的市级以上各类评奖活动均按吴江市级奖论处,未经学校同意自行参赛获奖的不享受此奖励。

3、各级组织的同一评比不重复计奖,奖金就高。

4、市级以上优秀奖、大会交流、论文汇编等,一律给予每篇20元的奖励。

(二)论文发表

校级 县市级 苏州市级 省级 全国级

1500字以上 20 50 100 200 400

1500字以下 10 30 50 100 200

1、同一材料一稿多投,不重复计奖。

2、同一材料既发表,又获奖,可重复计奖。

3、简讯、报道、言论摘录等(300字左右的)在市级以上刊物刊登,一律给予每则20元的奖励。

4、教师文章发表于《吴江少先队》、《吴江教工》、《吴江行知报》等本市条线刊物,奖励20元。教师文章发表于《吴江教育》、《苏州教育》、《苏州教育研究》、《江苏教育》、《江苏教育研究》《中国教育报》、《人民教育》、《教育研究》这些刊物的给以2倍奖励。

5、获奖或发表文章如果由多人合作,则按篇计算发放奖金,根据合作人数按比例分配。

6、集体出版面费的文章,学校不予奖励。

7、文章应是涉及教育教学方面(教学管理、教育教学论文、教育教学随笔、心得、教学设计、活动方案等)。非教育教学方面的文章不列入奖励范围。

8、发表(或录用)文章必须提供原件,经学校有关部门核实保留复印件。

教委奖励(到帐即发),学校奖励与教委相同(见证即发)。

奖:学期结束时,奖金发放到个人。

惩:先在个人成果奖金中扣除,不够则在岗位奖中扣除。

横扇中心小学校长室。

六、本制度经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执行,如有与上级文件不符以上级文件为准。

七、本制度以外各种特殊情况由学校行政研究决定。

员工奖励制度篇四

一、总则

1.1目的:为了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为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1.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1.3原则: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1.4权责规定:部门主管经理为奖惩事由核实与操作的负责部门;行政人事为奖惩的终审部门,并为奖惩申诉的接口部门;董事为奖惩申诉的最终评判机构。

二、奖惩的原则

2.1奖惩的原则包括奖惩有据原则,奖惩及时原则,奖惩公开的原则和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等原则。

2.1.1奖惩有据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1.2奖惩及时原则:为及时地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2.1.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2.1.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3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2.4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2.5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行政人事部在查清事实后提出处罚建议,并与当事人沟通后双方签字确认,下达《(责任)过失单》;若当事人对处罚有所疑异,则由总办作为终审部门,重新对处罚事项进行核实并提出终结意见。

三、奖励的目的、方式和类型

3.1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3.2奖励的方式分为行政奖励、经济奖励。

3.3行政奖励包括通报表扬。

3.4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3.5公司特别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其他物质奖励,由行政人事视具体情况确定奖励内容。

3.6以上二种奖励可分别实行,也可合并执行。

3.6.1评优年会中进行现场颁发奖金500元及奖状;

3.6.2通报表扬当日发100-500元;

四、惩戒的目的、方式和类型

4.1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和完成公司所安排的工作任务;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4.2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4.2.1检查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情况,一切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填写《(违纪)过失单》;

4.2.2考查员工(岗位描述)(岗位说明书等)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责任过失,填写《(责任)过失单》。

4.3惩戒的方式有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两种。

4.4行政处分分为轻度违规发警告信、严重违纪(辞退)。 4.5经济处罚即为罚款。

4.6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4.6.1(轻微)违纪行为,视情况严重情况给予10-50元不等的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需负赔偿责任;

4.6.2警告处分,警告通报全公司,同时给予100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需负责赔偿责任;

4.6.4严重违纪行为,予以开除,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通报全公司,并视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具体奖惩内容

(一)工作态度和思想素质类

(二)任职能力和工作业绩类

5.18奖惩结果的其它应用:

5.19.1奖惩结果将作为员工日常考核的参考数据之一,将与员工在公司的晋升调薪息息相关;

5.19.2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还可破格提升;

5.19.3管理人员年度被记大过者,将并处予降职或撤职处分,由人事部重新考核定岗;

5.20奖惩过程的其它注意事项:

5.20.1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均需填写《奖励单》。奖励的核实由人事部负责,奖励实施的办理见《员工奖惩流程》。

5.20.2员工造成公司财物损坏和丢失的,由主管/经理责任人进行调查认定,根据具体的情况,酌情处理。

5.20.3员工被处罚时,根据其直接上级领导责任大小,给予直接上级连带责任处罚。

六、奖励的投诉和惩罚的申诉

6.1行政人事部在发布奖励通告后一周内接受全体员工的投诉;若发现奖励当事人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时,将撤回相关奖励,并按情节严重程度对当事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6.2行政人事部需对投诉员工进行保密,若提供信息查实准确,可根据提供信息重要程度给予相应的精神或物质奖励;若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按本制度的相关规定作诽谤处理。

6.3人事部在发布惩罚通告前应与当事人确认,以签字认可为准;若当事人对惩罚有异议,可提出申诉,由行政人事副经理派专人重新核实,重新确认惩罚事项;若当事人对重议后的惩罚仍有异议,可由人事部向董事提出申诉,以董事的最后判决为准。

6.4人事部将奖惩的相关文件归档,作为员工年终考核的证据之一。

员工奖励制度篇五

第一条 为提升公司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员工安全意识,规范员工安全行为,强化现场安全管理,维护本项目正常的安全管理秩序,认真贯彻落实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和减少事故,确保员工生命健康和公司财产安全,依据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奖励制度。

第二条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各单位、各部门经理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切实履行好所分管领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整治工作。在抓生产的同时,层层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三条 本制度把《地服矿违章处罚制度》与安全奖励相结合,体现安全管理有奖有惩、奖惩分明的原则,以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感,提高全体员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项目整体安全防范效果,达到强化管理,保证安全,促进生产的目的。

第四条 本项目安全生产实行分级负责、专职管理、群防群治和群众监督,全体员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有义务确保他人的人身安全,对任何危害员工生命健康和损害本项目利益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我公司对举报有功的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三违”人员、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

第五条 本项目以各单位和全体员工执行“三大规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目标控制指标情况、现场安全管理效果等,作为进行奖励的主要考核依据。

第六条 安全奖励重点体现在与作业现场生产安全相关的责任者和与之相关的生产管理人员身上。

第七条 安全奖励体现在安全生产责任制所确定的责任大小,以及现场安全管理效果、安全指标控制和对安全工作的贡献大小上。

第八条 实行奖励制度,必须把安全教育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物质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员工要坚持以惩罚为主、教育为辅和实事求是、以错定罚的原则。

第九条 奖励范围、对象

公司各施工项目部,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以及检举违章,防止或抢救事故的有功人员。

第十条 奖励的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

1.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和项目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贯彻执行“三大规程”以及各项安全措施,在事故预防、事故目标指标控制、隐患排查以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2.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时报告公司主管部门,以及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因而避免事故,或显著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集体和个人。

3.抢险、救灾、救伤以及排查隐患有功的集体和个人。

4.安全技术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有重大改革或推广新技术有卓越成绩的。

5.对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有采纳价值的。

6.揭发、检举隐瞒事故真相者或举报、制止“三违”现象的各类人员。

第十一条 奖励标准及考核形式。

一、奖励分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奖、先进个人奖、进步个人奖、特别贡献奖。

1.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奖:授予“安全生产先进集体”流动红旗,流动红旗每一个月评比一次,定奖每次人民币10万元。

2先进个人奖:每人次奖励人民币1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3.进步个人奖:每人次奖励人民币15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4.特别贡献个人奖:每人次奖励人民币20xx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符合下列全部条件者授予:“安全生产先进集体”流动红旗。

1、内业资料齐全、安全培训别开生面、题材新颖、效果良好。

2、对公司开展的各类安全活动,积极参加,认真落实,并取得实效。

3、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现场文明生产、生活区文明生活。

4、现场安全管理,隐患查处力度大,坚持在安排每一道工序前,进行安全分级确认,不安全,坚决不生产。

5、本月违章现象在九个单位中发生的最少,罚款额度最少的单位。

6、隐患整改及时,闭环率最高。

7.依据《地服矿、乡办矿综治项目20xx年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考核表》得分最高者,授予流动红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评比先进个人,并颁发荣誉证书。

1.品行端正,工作努力,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能按时完成交办的重大特殊任务者。

2.敢于制止、举报一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者。

3.有显著的善行佳话,在安全生产以及事故预防方面,得到单位表扬者。

4.忍受困难、高温、气熏之工作并安全圆满完成生产任务,成为他人学习的榜样者。

5.小发明、小创新,经批准实行,可改善劳动生产条件者或提高效率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评比进步个人奖,并颁发荣誉证书。

1.对安检部发出的指令执行能力强,工作态度端正。

2.能够带动所属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将本月的安全指标控制在目标范围内,取得良好成绩。

3.能够快速熟悉本岗位职责,业务能力强,消除安全隐患及时。

4.不需要上级详细指导,能胜任本职工作。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特别贡献个人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1.对生产技术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2.在改善“人、机、物、环”方面卓有成效者。

3.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置适宜者。

4.发现职守外故障,予以速报或妥善解决防止损害者。

5.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事故损失者。

6.维护员工安全,遇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7.维护本项目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奖励应重奖在生产一线现场的安全第一责任人,主管生产的领导,技术人员,安全主管人员和安全管理个人,严禁平均分配,获先进集体奖项目部将奖金分配名单上交一份到公司安全检查部备案,由安全检查部不定期监督奖金发放工作。

六、奖金来源:

安全奖励资金由财务部设立并建帐,由安检部门统一掌握使用。

上述达到奖励标准者,由安检部进行综合考评,安检部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本办法自20xx年八月份起施行。

员工奖励制度篇六

1.1. 项目工程人员的项目绩效考核奖励是公司为从事创造创新性技术开发之人员专制定的奖励。

1.2. 项目绩效考核奖励是除岗位职级工资之外对工程人员所做出的创造性劳动成果的一种激励。

1.3.为提高项目工程师的满意度,保障项目工程师工作的积极性、有效性,以推动技术工程部门及员工工作绩效的持续改进。

1.4. 为规范奖励报酬的使用,体现公平竞争、合理开放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2.1. 公平、公正、重绩效,坚持做到以事实为依据,避免主观臆断和个人感情色彩。

2.2. 坚持量化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的方式,衡量考核工程人员的工作绩效。

2.3. 可变性原则,此考核办法每年审核修改一次。

2.4. 工程师参与制定的原则,工程部门所有员工都有权参与本制度的修订工作。

3.1. 来源于公司全体员工薪酬体系中的绩效奖金未得到的部分,由财务部根据年度员工考核得分系数提取设立。

3.2. 来源于每年开发项目获得的开发奖励基金,即公司每年根据新产品销售额之系数提取的专项奖励资金。由公司高层设立。

4.1. 公司为项目人员设立并提取的项目开发效益奖励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可挪作他用。

4.2. 项目开发效益奖励资金采取按项目顺利量产后提取、发放项目奖金办法,由财务部设立专门帐户进行管理。

5.1. 项目奖励类别及标的

项目类别

特类

a类

b类

c类

项目奖励

指标总额

6千~1万

4千~6千元

2千~4千元

1千~2千元

注:1)按项目技术难度、完成时间、投入人力、效益评估等划分奖励标的类别;

2)特类指全新开发产品,开发风险大、开发周期长、预期发展方向、销量、效益等有很大发展空间的项目。

5.2. 项目类别计分评定方法是采用累加计分制:从四个方面对项目进行计分评估后累加,根据累加分数确定项目类别,分别是:

1)项目的技术含量及技术指标的先进性(25分);

2)项目开发工作量和自主开发难度(30分);

3)项目对公司品牌形象提升及对科技进步推动的效果(15分);

4)项目潜在经济效益、市场竞争力及其它相关因素(30分)。

90分以上为a类,70~89分为b类,60~69分为c类。

5.3. 项目类别评分标准:见附件9.2:项目类别评分细则。

5.4. 项目类别评分结果的确定:在新产品项目立项时,由工程部高层对开发的项目进行评估评分,报公司批准备案。

5.5. 项目开发完成后对原评估评分结果进行最后确认,确认程序是由工程部高层对开发绩效自评,再报副总审核,最后报总经理批准。

6.1. 项目开发考核评价采用百分制办法:将项目考核分为进度考核、质量考核、成本控制考核三大块,为鼓励项目开发人员的积极性,体现奖优罚劣的原则,在进度考核方面设有奖励,在成本控制方面设有节省奖励。

(项目绩效考核评价细则见附件9.1 )。

6.2项目开发考核评价执行部门:工程部高层对开发项目依照以上评分标准对项目完成情况(包括阶段进度、质量、成本、产品技术水平、市场效益预测等)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果经工程部高层报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向公司员工公布。

6.3项目奖励基金的计提:项目开发成功或基本成功(基本达到项目立项时所确立的各项技术指标或性能指标):按照本办法计提项目奖金。实际可计发项目奖金=项目奖励指标额×项目评价总得分/100。

6.4项目开发奖金的发放:项目开发组获得计提奖金后,根据项目组参与人员承担工作的权重,提交分配所得奖金的结果经工程部高层呈报总经理批准后报公司财务部给予奖金。

6.5 项目开发失败处罚 :

6.5.1. 因人为原因致使项目开发失败,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信誉损失的,视情节轻重对项目组责任人处以所造成损失5%~15%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工程师承担5%~10%罚款。并取消该项目组责任人下一年度项目组责任人的资格。

6.5.2. 因技术水平达不到、开发方向错误或其他不可预知的客观情况出现导致开发失败,视具体情况酌情处理,原则上不罚不奖。

7.1. 为保证项目开发绩效考核的真实性和有效激励性,人事部须对考核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记录,并备案存查。

7.2. 人事部有权就项目开发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对开发绩效的评价接受和处理有权投诉。

本管理办法由公司总经理批准签发之日起生效施行。

员工奖励制度篇七

为了实行公司的总体销售目标,激励员工全身心地投入销售工作,规范公司各项制度:公司执行以下制度。

(一)一般奖励:

1、销售总额达到10万以上者,奖励出国旅游一次。

2、销售总额达到20万以上者,奖励销售额的2%。

3、年销售总额达到50万以上者,奖励销售额的5%。

(二)特别奖励:

1、一等奖设1名,名列公司全年个人或部门销售总额排名为第一名者:

且销售总额达到100万以上,奖励现金10万元或价值相当于10万元的物品。

或且销售总额达到50万以上,奖励现金5万元或价值相当于5万元的物品。

或且销售总额达到50万以下,奖励现金2万元或价值相当于2万 元的物品。

2、二等奖设2名,名列公司全年个人或部门销售总额排名为第二第三名者:且销售总额达到100万以上,奖励现金5万元或价值相当于5万元的物品。或且销售总额达到50万以上,奖励现金2万元或价值相当于2万元的物品。或且销售总额达到50万以下,奖励现金1万元或价值相当于1万元的物品。

3、三等奖设3名,名列公司全年个人或部门销售总额排名为第

四、第五名、第六者:且年销售总额达到10万以上,奖励出国旅游一次。

1、个人完不成基本任务5万元的,下岗,发生活费350元。

2、部门完不成基本任务5万元,部门内取缔1个人的浮动工资。

3、个人或部门完不成基本任务5万元的, 取消年终奖金。

4、半年考核一次,个人或部门完不成基本任务2.5万元的,7 月份起发生活费350元,部门取消1个人的浮动工资,到12月底完成基本任务5万元后,年底再补发半年扣发的部份工资。

1、以销售公司每位销售员、公司有任务的部门和各代销点、经销点、办事处、团购单位、金卡持有者为个体考核业绩。

2、由销售公司在每月30日公布一次当月销售业绩和累计销售业绩。

3、以实际回收货款进行统计考核。

员工奖励制度篇八

一、目的:为了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奖励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三、奖励方式:精神奖励、物质奖励。

四、奖励事项分类:

1、重量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经济奖励、100元—300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3)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颁发荣誉证书)

(5)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6)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7)全年出满勤的;

(8)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9)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2、一般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50元—200元的经济奖励、50元—200元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颁发荣誉证书)

(2)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3)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规守纪,服从领导,敬业楷模者;

(5)主动积极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员工;

(6)拾金(物)不昧者。

员工处罚制度

一、目的:为了促进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更好执行,严肃工作纪律,特制定此制度。

二、处罚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三、处罚方式:

(1)通报批评;

(2)一次性罚金;

(3)减薪;

(4)留用察看;

(5)辞退;

四、处罚事项分类:

1、重量级处罚:

1、故意造成重大过失,造成重大损失;

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无条件辞退;需要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相关费用自理。

2、损失/遗失公司重要物品、设备;

1000元以上(含1000元)视经济能力至少赔偿原价的20%—50%,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辞退;

500元—1000元(含500元)视经济能力至少赔偿原价的80%,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留用察看;

500元以下,无条件照假赔偿,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减薪100元。

3、违抗命令或威胁侮辱上级领导;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100元—200元。

4、包庇职员舞弊,弄虚作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

5、泄露公司机密;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6、品行不正,有损公司名誉;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7、没有及时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发生;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8、全年旷工达4天以上;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9、在公司内打架,从事不良活动。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辞退。

10、造谣滋事。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8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二、一般性处罚:

1、玩忽职守或督导不力而发生损失;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员工奖励制度篇九

1、员工在每月无迟到,早退,请假等情况,凡属于满勤的均奖励100元全勤奖

2、为优秀员工奖者,奖励100元。(按全面表现评定,如无表现优秀者当月奖金存入专项资金)

3、网吧鼓励员工多提合理化建议,使网吧效益明显提高探索改革被网吧采纳的(需提交书面文本)保护网吧利益,积极与坏人坏事做斗争,避免网吧损失,可领取30-200元的的奖金.

4、重大节假日加班双倍工资计算.

5、每班每月享有公司充值到员工会员号60小时上机费。

6、贡献奖不限时间、名额及岗位。为网吧赢得荣誉或作出贡献,由网吧视其贡献大小作出奖励。如拾金不昧、降低水电运营成本等。

7、若要申请假期,必须提三天申请,特殊情况必须得到经理允许,否则不予批准

(未经许可当旷工处理)请假需得到管理者的签字

员工额外福利

一、员工福利待遇满半年工龄并续签合同的员工每半年工资增加50元。 (即为一年后的每半年给予长薪一次)

二、节假日福利待遇:

㈠ 三八妇女节由网吧发给每位女员工纪念品一份

㈡ 五一、十一、元旦当班员工发加班费20元。

㈢ 端午节、中秋节员工每人补助伙食费8元,春节从除夕到初三每人每餐标准不低于15元,除夕晚餐标准不低余100元

㈣ 初一、初二、初三上班员工双倍工资计发。

㈤ 所有员工生日,网吧发给20元红包一个,以示祝贺。(从专项资金里扣出)

㈥ 每月有一次员工聚餐。(从专项资金里扣出)

专项资金解释

员工专项资金的积累存入须知

老板200元/月 店长/经理 100元/月

领 班 30元/月 网管/收银 30元/月

员工专项资金用于网吧员工遇到如(生日,伤病,聚餐,等其他困难)等情况支出.

员工专项资金任何个人没有支取使用权.员工资金仅代表员工与员工间的关怀.

凡对以上有所不明可向(店长/经理)询问

员工奖励制度篇十

第一条 为了最大限度激励员工发挥个人潜能,提高员工工作绩效,进而提高集团公司的整体效益,为员工薪酬、职务调整及能力开发等方面提供科学、合理的管理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与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员工。

第三条 人力资源处负责集团公司在岗员工的考核评价工作。

第四条 员工绩效考评原则

员工绩效考评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即:考评的内容、时间、标准和程序公开;按照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人事记录,对员工的综合业绩进行客观公正的考评;考评评分差距适当、实事求是的公平原则。

第五条 员工绩效考评内容

员工绩效考评依考评的目的分为两类:

考评种类 考评目的 考评内容 考评频次

年度考评 职务调整能力开发 工作成绩+工作态度+工作能力 1次/年

月份考评 奖金评定 工作成绩+工作态度 1次/月

一、 中层领导干部

中层领导干部的绩效考核中经济指标考核按集团公司经济责任制考

核办法的规定执行,作为兑现月份基本收入和年度风险收入的依据;年度绩效考核按本制度执行,作为中层干部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

二、 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

主要根据集团公司“岗位(职务)说明书”中主要职责、任职条件等要求考核其工作任务量、完成质量、任务难度、创新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贡献精神、协作服务意识和组织领导能力十项。

三、工人

主要依据“岗位规范”中工作任务、任职能力等要求考核其工作任务、工作质量、安全生产、设备维护、劳动纪律和劳动态度六项。

第六条考核办法

一、 考试

考试的目的是为了测试员工胜任本岗位工作的能力,考试的内容结合“职务说明书”和“岗位规范”中的主要职责、工作任务及任职条件、任职能力等要求制定,考试的结果是评价员工是否符合本岗位要求的重要依据。

二、日常考核

(一)对管理人员的考核

1、 被考核者每月5日前填好《管理人员月考核表》(附件一)中工作计划与进度项,送交执考者(直接上级)。执考者根据具体情况对计划进行修订并明确提出“怎么做”与“结果要求”,双方达成共识后共同确定工作计划。

2、 在考核期内,执考者有责任不断指导、帮助、约束和激励被考核者,增强其对工作计划的预见性,改被动工作为主动工作,促进企业整体技术、管理水平的提高。

3、 在次月3日前,被考核者将考核表中计划完成情况填好,并写出下月需要改进的地方交执考者。执考者根据对被考核者月计划的完成情况及其行为表现等进行综合评定,交上一级领导审核。

4、 执考者在年底将日常考核情况汇总到《员工日常考核年度汇总表》(附件三)中,交上一级领导进行综合评价。

5、 中层领导干部在聘期内的年度考核,要写出年度述职报告,交主管领导审阅。考核工作组还要按《中层管理人员年度工作测评表》(附件四)的要求对中层管理人员进行民主测评。考核工作组根据民主测评、日常考核情况,将考核结果向厂级有关领导汇报。然后由主管领导或考核工作组向本人反馈考核结果。

(二)对工人的考核

1、 日常考核要以班组为单位进行,由执考者(班组长)填写《工人月考核评分表》(附件二),评价打分后交上一级领导进行审阅,班组长的考核由上一级领导负责。

2、 执考者在年底将日常考核情况汇总到《员工日常考核年度汇总表》中,交上一级领导进行综合评价。

第七条 考核结果

一、各部门于次年1月10日前将本部门日常考核年度汇总结果报送人力资源处。

二、人事(组织)部门将年度考核材料存档。

三、各类人员的考试和日常考核结果都要作为工资分配、晋职晋级、上岗聘任、在职培训和评选先进的主要依据。

第八条 各部门要在本办法的基础上制定出符合本部门内各岗位实际情况的日常考核办法,经人力资源处批复备案后实施。

第九条 考核工作是企业对员工的工作进行综合评价的一种方式,关系到员工的切身利益,各级管理者必须坚持原则,做到评分有据、结果公开。

第十条 员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人力资源处有权进行复查核实。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对主要责任者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考评管理

1、绩效考评委员会:

为员工考评最高管理机构(非常设机构),由主管人事的副总经理担任主任,委员有1人,后勤部人员1~2人。

2、后勤部:

1)在绩效考评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制定并下达相关的考评政策和具体操作办法;

2)协助、指导各部门实施考评;

3)考评结果汇总、分析;

4)建立考评管理数据库和员工考评档案。

员工奖励制度篇十一

1) 主管级以上(含主管级、不含分店店长)绩效奖金主要是在月绩效考核浮动工资中体现,以处罚单和考评表并用形式执行;第一档(优秀档)分数为90分;第二档(良好档)分数为75分;第三档(及格档)分数为60分。

2) 主管级以下(不含主管级)绩效奖金主要是在月绩效考核浮动工资中体现,以处罚单形式执行;第一档(优秀档)分数为90分;第二档(良好档)分数为75分;第三档(及格档)分数为60分。

3) 累计12月绩效考核为一个年度周期,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一日为一个整月的考核周期,各分店月内每周一和第二月1日前将处罚单按岗位分类汇总,上报行政人事部进行统计。

4) 第二月初行政人事部对各部门和各分店考核成绩汇总后报财务部。

5) 领班级以上(含领班级)绩效考核分数为百分制,扣分执行,月底汇总;绩效奖金具体发放金额是根据月绩效考核成绩剩余分数汇总,达到相对应档位分数,领取相应的绩效奖金;未达标月绩效奖金取消;若月绩效考核分数出现负数,负分部分将按照5元1分的标准在固定工资中扣罚。

6) 基层员工绩效考核以绩效奖金一档位基础分数,采取倒扣形式;月底剩余分数为绩效奖金;若月底绩效分数出现负分,负分部分按照1元1分的标准进行扣罚。

7) 分店店长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团队建设与管理合格率、营业指标完成率几方面。

8) 主管级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9) 领班级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10) 基层员工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1、 公司部门、分店奖罚流程:直属上级下奖罚单—受奖罚人签字确认—执行—周汇总分类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档。

2、 行政检查奖罚流程:检查部门对店长下奖罚总单—店长对奖罚总单签字确认—店长根据总单下奖罚单—执行—周汇总分类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档。

3、 奖罚权限:

1) 公司、分店有权取消员工绩效奖金的管理人员:总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

2) 公司、分店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总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

3) 公司各部门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财务经理、采购部长、营销经理;

4) 分店有权取消员工绩效奖金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店长

5) 分店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店长

6) 分店奖惩权限为3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厨师长(见习厨师长)、前厅经理(见习前厅经理)

7) 分店奖惩权限为2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组长(见习组长)

注:

1) 各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此规定,行使权限;如超出权限,可向自己直属上级申请执行;

2) 如公司各部门经理空岗,由总经理指定该部门下一级管理人员暂为执行此权限;见习岗位的各级管理人员,直接可以行使此权限。

3) 同级别管理人员之间行使奖惩权限,必须由直属上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行政人事部经理除外。

4) 管理人员不得以累计奖惩的形式,规避权限行使。

(一) 在执行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当月予以21-50分奖励:

1) 工作富有成效,分店管理经济效益特别突出者;

2) 分店经济效益长期保持稳定并有一定增长幅度者;

3) 战胜严重或特殊困难,使分店保持较好经济效益者。

4) 分店保持高水平的管理且具有推广价值,经济效益良好者;

5) 提出的营销策划方案对公司系统内各分店具有普遍而明显的实际效果并被采纳者;

6) 针对公司的管理、营运、发展等方面做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7) 积极致力于新产品的开发,其创造、发明对公司的发展具有重大影响者;

8) 所领导的分店受到当地政府或职能部门授予荣誉称号者;

9) 其它具体情况;

(二) 各分店员工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当月予以2-20分奖励:

1) 行政检查多次受到表扬者;

2) 顾客给予口头、书面、电话表扬;

3) 在店长带领下分店全员月绩效考核合格率达到98%以上;

4) 努力钻研业务,对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和工作效率有所发明、创造、改革、提出合理建议被采纳、成效突出者;

5) 爱店如家、积极工作、热情服务,为本店赢得荣誉者;

6) 妥善帮助客人处理困难,受到客人高度赞扬者;

7) 努力拓展业务,对本店经营有特殊贡献者;

8) 控制开支、节约有显著成绩者;

9) 同坏人、坏事和不良倾向作斗争,舍己为人,保护宾客、同事的人身安全及本店资财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10) 在特殊情况下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11) 拾到客人遗失的贵重物品或现金上交或归还失主者;

12) 检举损害本店利益或其他不法行为,经查属实:向公司举报本店管理人员违犯规章制度经查属实者;

(三) 其它奖励:

1) 月绩效考核员汇总员工流失率控制在5%以内,节省部分按照店长3分/人,前厅经理、厨师长按照2分/人奖励。

2) 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优秀率达8次,年度绩效考核加5分;

3) 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优秀率达10次,无须考评可直接晋级。

员工奖励制度篇十二

本单位内部各科室人员。

2.1人事科负责内部推荐的统筹管理工作;

2.2财务科负责内部推荐奖励费用的统计工作;

2.3医务科、护理部负责协助人事科做好内荐人员的筛选工作。

3.1内部推荐费奖励标准:

职级分类 内部推荐费奖励标准(元)

高级职称技术人员 200元

中级职称技术人员 100元

初级职称技术人员 50元

一般员工(工勤、保安、门卫、护工、护理员等) 20元

3.2内部推荐费发放时间:被荐人员通过2周试用期,正式上班一个月后支付。

3.3内部推荐流程:

3.3.1员工依据公示栏内《招聘申请表》的内容和要求,推荐人选给人事科。

3.3.2.1技术人员、行政人员:人事科与医务科、护理部一起进行初步面试,初步面试通过后试工两周。第一周试工通过后进行第二次面试,第二次面试考官为主管领导和正院长,二次面试通过后,再进行第二周试工,两周的试工通过后再进行体检,体检及格为最终确认录取人选。

3.3.2.2护工、护理员、工勤人员:人事科与用人部门负责人一起进行面试,面试通过后再试工两周,试工通过以后再进行体检,体检及格为最终确认录取人选。

3.3.3内部员工推荐人才。通过试用期成功录用,人事科按内部推荐奖励标准发放内荐奖金以现金形式发给推荐人。

3.4内部推荐奖励的规定:内部员工推荐人选,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3.4.1被推荐人员为推荐人的直系亲属,不能领奖;

3.4.2被推荐人员与推荐人为上下级关系的,不能领奖;

3.4.3被推荐人员与推荐人在工作上有互相制约的关系,不能领奖;

3.4.4被推荐人员的基本条件要符合本单位对人员招聘的基本要求(包括学历、经验、技能等要求);

3.4.5被推荐人员所提供的个人简历不能有任何隐瞒和伪造;

3.4.6被推荐人员有正常的工作和生活自理能力;

3.4.7被推荐人员没有任何刑事犯罪记录。

3.5内部推荐奖励费用的管理:由人事科、财务科每半年统计一次各个科室的内部推荐奖励费用总额。

员工奖励制度篇十三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 奖励办法

第五条 本公司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 通告表扬;

2. 奖金奖励;

3. 晋升提级;

第六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 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 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 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 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 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 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公司采纳;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 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 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 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有以上表现,公司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 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 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 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 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 警告;

2. 记过;

3. 降级;

4. 辞退;

第十二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 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 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 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 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 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 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 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 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 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 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 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 在禁烟区吸烟者;

7. 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 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 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 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 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 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 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4. 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 违反公司规定带进出物品;

6. 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 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 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9.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10. 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11. 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 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 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 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3. 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 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 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6. 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7.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 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 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 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 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 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 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 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 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 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7. 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 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 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公司秩序;

20. 在厂区范围内赌博;

21. 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

22. 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

23. 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24. 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 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

26. 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六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 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一50%;

2. 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局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八条 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九条 监察部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二十条 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二十一条 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二十二条 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后七日内,陈诉理由申覆之,并以申覆后之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二十三条 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人事课制定,经呈总经理、董事长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时亦同。

员工奖励制度篇十四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的制订原则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分,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公司。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况。

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情况之一者,可用于“奖金”或“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于“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者。

3.协且(一)项1至3款人员完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利有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命名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予以奖励。

员工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免职或解雇”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3.携带违禁品进人工作场所者。

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0.仿效上级主管人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1.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2.记大过达2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

1. 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 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4.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6.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7.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

8.全年旷工达对日以上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以予“记过”处分

1.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工作不力,屡劝不改者。

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顶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四)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1.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怠眠者。

4.浪费物料者。

5.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

6.科长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

以上者。

(五)其他违反本公司各规章,应于惩戒事项顶者,应分别予以惩处

员工之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二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员工的奖惩,应叙明事实以书面通知本人并摘录事由公布众知。

本章所称嘉奖与警告、记功与记过、记大功与记大过可以相互抵消。

本公司为求对员工考核、调迁、奖惩公平起见,可设置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其组织规程另定。

员工奖励制度篇十五

第一部分 销售人员奖惩规定

一、 奖励

(一)奖励标准

1. 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条例、规定、文件等。

2. 行业基础知识扎实,专业技能强,专业技巧高。

3. 工作认真负责、兢兢业业。

4. 服务态度优秀、服务水准高、并受客户表扬。

5. 团结互助、乐于助人。

6. 个人素质高,职业形象佳。

7. 钻研业务,参加并通过相关考试。

8. 月、季、年等阶段销售业绩名列前茅或个人业务发展快。

9. 对项目、部门、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

(二)奖励类型

1. 提前转正、试用人员提前转正。

2. 专业奖项

月、季、年销售冠军,根据销售业绩颁发月、季、年销售冠军奖。完成并超额完成任务,定性、定量考核分数第一名。

(按照销售总额1%给予奖励)

(1) 三好销售员(30-50元)

业务能力好、服务态度好、职业形象好

(2) 专业服务大使(30-50元)

服务态度好,熟练掌握相关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专业技巧等。

(3) 最佳职业形象(30-50元)

形象好、气质佳、素质高、技术强。

(4) 合理化建议奖(30-50元)

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员工设立合理化建议奖。

(5) 特别奖(30-50元)

对重要阶段、重要活动作出较大贡献者设立特别奖。

二、 处罚

公司视情节对员工给予口头批评、书面批评、罚款、降级、辞退等处罚。其中口头批评、书面批评形式同上“表扬”,其它处罚如下:

(一)罚款

1. 行政违规罚款

(1) 考勤以具体项目作息时间,公司规定为标准,从工资体现。

(2) 未按规定着装,每次罚款10元。

(3)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散布不利于公司的信息,罚30—50元。

(4) 无故未参加相关例会,每次罚30元。

(5) 违犯以下任一项,每次罚款10-30元。

a、 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杂志、报章等;

b、 未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如台面零乱、地面脏乱等;

2. 业务违规处罚

①明显挑拣客户、懈怠工作、服务缺乏热情、不主动与客户沟通者,每次罚款30元。

⑦透露客户、员工资料(薪金、佣金等)、项目及公司其它秘密,罚款50-1000元。情节严重者,扣除薪金并辞退。

(四)辞退并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有权辞退,并可同时罚款。

1. 严重违反公司、部门、项目组规章制度、条例、规定、文件等。

2. 无故矿工三日者。

3. 被客户投诉,严重损害公司形象、声誉者。

4. 服务态度端正恶劣,与客户争吵、打架者。

5. 与同事之间争斗,对同事恶意攻击,制造事端者。

6. 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

7. 利用工作职权收授别人财物、款项,谋取私利者。

8. 严重超范围承诺客户,并造成恶劣影响者。

9. 传播不利公司的谣言者。

10. 故意泄露公司机密者。

11. 连续三月未完成定额者。

员工奖励制度篇十六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建立一个健康的导向和合理的激励机制,来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推动学校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本校教师奖惩制度如下:

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每一位教师必须认真学习、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切实做到教师“十要十不要”规定。树立以德立教,为人师表的思想,做到既教书又育人,进一步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水平。严禁有损师德(如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参与赌博、搞不团结及有偿家教等)、有损学校声誉、有损教师形象的现象发生。

学校实行记分制,如无违反师德规定,每学期给与奖励;如有家长、学生、社会群众或上级部门来电、来信或来人向学校领导反映有违反《规范》等的现象,并经调查核实,学校将根据社会、家长反响大小,造成的后果轻重,每次给予记分1-3分,一学期12分,根据记分予以一定的经济处罚,每1分扣学期师德奖还将与教师年度考核直接挂钩,超过10分,同时给予行政处罚。

每一位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坚守岗位,做到有事请假,有病请假,病假三天以上同时还须医院证明及病历卡。半天假由教导处批准,一天以上假应由校长批准,并交教导处备案并及时销假。如未请假则按旷工对待。

1、学校设月考勤奖,另设学期考勤奖。

事假每天扣15元,病假每天扣奖10元。产假、婚假、男教师陪产假以及未婚教师的自己父母丧假三天内(不含路途假)、已婚教师的双方父母丧假三天内(不含路途假)按上级有关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每位教师应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签到,不迟到早退。教导处要对教师到校和离校情况根据及时告知和无告知按周进行统计,每周定期以公告形式进行公布,并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学期考勤奖,半天不扣,一天及以上每请假半天扣学期考勤奖。

2、长期公出学习、培训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3、为体现教师工作的辛劳和特殊性,特在元旦、春节、妇女节、劳动节、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节日对全体教师分实行相应待遇政策。

4、因学校需要,指派部分教师在休息期间完成学校的限期任务,以精神鼓励为主,同时参照同类学校的做法,每半天补贴10元,晚上补贴15元。教师之间代课,属于互相帮助,但为体现教师的劳动价值,每节代课补贴2元。

5、如学校的经费节余,则再设年终考勤奖,按照两学期的考勤情况在暑假前进行分配,原则上与学期期终奖方法同。如经费受限制,则作适当调整。

全校教师要树立校兴我荣的集体主义荣誉感,为学校的集体荣誉,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为进一步提升学校的办学档次团结协作、努力工作。

1、设立市级以上集体荣誉奖,内容包括文明单位、文明学校、综合性先进集体及有关单项、专项的先进集体的评选和评估、督导、检查等。

2、设立学校活动组织奖,各学科组织经教导处或大队部批准的学校群团(群体)活动(不含教导处、总务处、大队部组织的活动),按规模、难易、参与人数、组织人员的人数等因素,分一、二、三等奖。

3、设立教师参与学校活动奖,根据教师对当月活动的参与情况,由相应的组长、负责人进行考核。如当月没有重大活动则列入当学年的考勤奖里。

教师业绩大小,体现在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和学生的发展。

特设辅导奖、辅导学生发表文章等奖项。

教育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教师的业务水平高低直接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好坏。因此,每一位教师必须认真做好教学“五认真”工作,加强业务进修,积极参加各类培训,积极开展教育科研,积极参加高学历进修,努力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业务和理论水平,更好地为教育服务。学校设以下各项奖励:

1、教师的教改论文及经验介绍发表学校给与相应的奖励。

2、教师个人参加各级各类竞赛获奖:

对凡经教育部门层层推荐的各级教学业务类的集体竞赛进行奖励。

3、教师个人上公开课,按照级别给与相应奖励。

4、凡经教育部门层层推荐的各级立项的获奖教育科研成果给予奖励。

员工奖励制度篇十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员工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实施奖惩制度,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反制度的员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提倡与反对

1、工作态度方面

1.1提倡绩效,反对权谋;

1.2提倡严谨,反对懒散;

1.3提倡创新,反对守旧;

1.4提倡奉献精神,反对斤斤计较;

1.5提倡认真执行,反对纸上谈兵;

1.6提倡公司利益至上,反对将个人利益放在首位。

2、工作方法方面

2.1提倡部门协作,反对工作推诿;

2.2提倡踏实细致,反对粗心大意;

2.3提倡团队精神,反对个人主义;

2.4提倡危机意识,反对安于现状;

2.5提倡制度化管理,反对工作无计划;

2.6提倡工作讲方法,反对工作无序混乱。

3、为人处世方面

3.1提倡真诚,反对虚伪;

3.2提倡务实,反对浮夸;

3.3提倡言行一致,反对表里不一;

3.4提倡艰苦奋斗,反对铺张浪费;

3.5提倡谦虚谨慎,反对骄傲自满;

3.6提倡严守公司机密,反对窃密与泄密。

第三章 奖励

第四条 本公司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五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六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奖金另行规定):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长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七条 有第六条中的表现,公司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八条 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领导提名;

2、人力行政部门审核;

3、董事长批准。

第四章 惩罚

第九条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警告;

2、记过;

3、罚款或降级;

4、辞退。

第十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未按要求穿工作服;

10、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一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

2、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在禁烟区吸烟者;

7、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不当利益;

8、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提供伪证或制造事端;

9、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

10、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二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罚款(罚款数额另行规定)或降级处分: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4、泄漏生产或业务上的机密;

5、违反公司规定带进出物品;

6、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损毁公物或公共文件;

8、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9、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10、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11、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第十三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偷窃同事或公共财物;

2、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3、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6、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7、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拒不执行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产,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的;

17、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重扰乱公司秩序;

20、在厂区范围内赌博;

21、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

22、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

23、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24、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

26、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四条 员工有第十三条中的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五条 员工有第十三条中的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第十三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并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人力行政部门报董事长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五章 惩罚程序

第十六条 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四章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人力行政部门报告;员工也可向人力行政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七条 人力行政部门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经董事长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人力行政部门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董事长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十八条 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

取得证据,经过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十九条 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二十条 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后七日内,陈述理由进行申诉,并以申诉后的核定作为公司最终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二十一条 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集团办公室制定,经呈董事长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时亦同。

员工奖励制度篇十八

为了提高内部推荐的积极性,拓宽本单位人才引进渠道,及时、快速收集相关人才信息,提高了人才引进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节省人力成本,特制定内部推荐奖励制度。

1.适用范围:本单位内部各科室人员。

2.职责:

3.1人事科负责内部推荐的统筹管理工作;

3.2财务科负责内部推荐奖励费用的统计工作;

3.3医务科、护理部负责协助人事科做好内荐人员的筛选工作。

4.要求:

4.1内部推荐费奖励标准:

职级分类 内部推荐费奖励标准(元)

高级职称技术人员 200元

中级职称技术人员 100元

初级职称技术人员 50元

一般员工(工勤、保安、门卫、护工、护理员等) 20元

4.2内部推荐费发放时间:被荐人员通过2周试用期,正式上班一个月后支付。

4.3内部推荐流程:

4.3.1员工依据公示栏内《招聘申请表》的内容和要求,推荐人选给人事科。

4.3.2.1技术人员、行政人员:人事科与医务科、护理部一起进行初步面试,初步面试通过后试工两周,第一周试工通过后进行第二次面试,第二次面试考官为主管领导和正院长,二次面试通过后,再进行第二周试工,两周的试工通过后再进行体检,体检及格为最终确认录取人选。

4.3.2.2护工、护理员、工勤人员:人事科与用人部门负责人一起进行面试,面试通过后再试工两周,试工通过以后再进行体检,体检及格为最终确认录取人选。

4.3.3内部员工推荐人才,通过试用期成功录用,人事科按内部推荐奖励标准发放内荐奖金以现金形式发给推荐人。

4.4内部推荐奖励的规定:内部员工推荐人选,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4.4.1被推荐人员为推荐人的直系亲属,不能领奖;

4.4.2被推荐人员与推荐人为上下级关系的,不能领奖;

4.4.3被推荐人员与推荐人在工作上有互相制约的关系,不能领奖;

4.4.4被推荐人员的基本条件要符合本单位对人员招聘的基本要求(包括学历、经验、技能等要求);

4.4.5被推荐人员所提供的个人简历不能有任何隐瞒和伪造;

4.4.6被推荐人员有正常的工作和生活自理能力;

4.4.7被推荐人员没有任何刑事犯罪记录。

4.5内部推荐奖励费用的管理:由人事科、财务科每半年统计一次各个科室的内部推荐奖励费用总额。

员工奖励制度篇十九

为激励研发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科学技术对企业的推动作用,提高经济效益,完善薪资管理体系,提高工作绩效,提供研发人员薪酬福利、培训及奖金核定的依据,保障组织有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研发中心研发人员(进入中心不满3个月者不参加月度、年终考核)。

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考核制度规定的内容、程序与方法为准绳,考核力求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来进行。

1. 绩效考核计算公式=kpi绩效(70%)+个人行为鉴定30%。

2. 绩效换算比例:kpi绩效总计100分占70%;个人行为鉴定总计100分占30%。

1. 绩效考核:以客观的事实为依据,对员工品性、业绩、能力和努力程度进行有组织的观察、分析和评价。

2. kpi(keyperformanceindex):即关键业绩指标,是通过对组织内部某一流程的输入端、输出端的关键参数进行设置、取样、计算、分析,衡量流程绩效的一种目标式量化管理指标。

3. 个人行为鉴定:是指被考核者,在日常工作中,违反研发中心

相关考勤、培训、工作流程等规章制度而被处罚分数或者有建议性提议、突出性表现而被奖励行为的结果。

1. kpi绩效根据工作性质和内容制订,每个被考核人有6项考核

内容,总分为100分,根据项目计划完成率、项目流程、规范符合度、设计的可生产性、设计成本降低率等分别计分。占绩效考核总分的比例为70﹪。

1) kpi考核总分为100分。

2) 接到中心下达的研发项目,无特殊原因而推迟执行,每天扣除具体执行人3分。

3) 对于可行性研发项目在设计、操作方面无创新能力的,每次扣除5分。

4) 研发项目在执行过程中有合理化建议的,及时上报中心,经共同研究认可的才能执行,否则每次扣除3分。

5) 不按研发方案执行的,每次扣除5分。

6) 因设备、操作等原因而影响项目质量的,视损失的多少扣除10~50分。

7) 研发项目的工作进度未协调好,而影响计划完成的,每天扣除5分。

2. 个人行为鉴定考核。

1) 个人行为鉴定考核总分为100分。

2) 工作的主动性、服从性、责任心、协作精神、工作合理性综合考核,一项不合格扣3分。

3) 迟到、早退一次每次扣除2分。

4) 旷工半天每次扣除5分依次类推。

5) 警告、记小过、记大过、每次分别扣除5分、10分、20分。

6) 嘉奖、记小功、记大功、每次分别奖励10分、20分、40分。

7) 提出合理化建议且被中心采纳并经实践证明确实有益者,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

8) 无故不参加中心举行的会议、活动、培训者一次扣除5分依次类推。

月度考核:次月的第1个星期考核上个月的绩效,7个工作日内结束。

年度考核:在次年1月的第2个星期考核,14个工作日内结束。

1. 个人绩效津贴给付比例:

优等:当月绩效基本津贴×120﹪;

甲等:当月绩效基本津贴×100﹪;

乙等:当月绩效基本津贴×90﹪;

丙等:当月绩效基本津贴×80﹪;

丁等:当月绩效基本津贴×70﹪;

2. 个人绩效考核等级标准:

优等:当月绩效考核91分以上;

甲等:当月绩效考核80─90分;

乙等:当月绩效考核70─79分;

丙等:当月绩效考核60─69分;

丁等:当月绩效考核59分以下;

年度考核是调整员工下年度工资水平,颁发年终奖金的依据。 记功及处罚具体标准如下:

优等:授予“科技创新标兵”称号。

甲等:授予“科技创新先进工作者”称号。

丁等:调换工作岗位。

1. 开发的新产品、新技术等单个项目,通过国家级验收的奖励1

万元。通过省部级验收的奖励5千元。通过地市级验收的奖励2千元。

2. 软件著作权奖励:每项奖励2千元。

3. 发表论文给予奖励,在国家一级刊物上发表的奖励500元。在

二级刊物上发表的奖励200元。获奖论文另行奖励1千元。

4. 个人承担的项目,奖励金发给个人。集体承担的项目,主要承

担人所得的奖励金,不低于奖励金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其余部分,由研发中心会同主要承担人按参加人员贡献大小分配。

5. 开发的新产品,按投产一年内的产值提成1‰奖励有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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