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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论文(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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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论文(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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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论文篇一

:在建设高速公路工程的过程中,建筑企业要和施工单位加强合作,在合作的过程中,建筑企业要对施工单位加强监督和管理,从而确保施工单位可以严格按照相关的要求规范建设高速工程,进而提升高速公路的建设质量。为了确保建筑企业和施工单位顺利的进行合作,双方应签订合同,并做好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对高速公路工程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本文将对合同管理在高速公路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性进行分析。

在建设高速公路工程的过程中,建筑企业和施工单位一定要做好合同管理,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明确合同中的具体内容,从而确定双方自身的权利责任。双方要根据实际工程建设项目,签订相关的合同,这样才能约束对方,确保对方既可以履行责任和义务。

1.1合同主要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达成某种条件而签订一种协议,从而确保双方可以兑现承诺,签订合同可以为达成条件创造一层法律保证。因此,在建设高速公路工程之前,建筑企业一定要积极主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在建设高速公路工程之前,建筑企业要根据招标要求,了解高速公路工程的类型,然后设计相关的建设方案,做好高速公路的工程造价,这样既可以估算出建设成本,与此同时,建筑企业也可以确定具体的付款方式。因为工程类型不同会导致合同形式不同,这样付款方式也会产生一定差异性[1]。

1.3而在签订单价合同时,双方应深入考虑工程建筑总周期和工程实际的建设规模,然后在结合工程的特征,确定影响高速工程建设的因素,一般在签订单价合同时,高速公路工程的承包人员会根据招标要求,拟定合同和相关的管理方案,在整个招投标的过程中,招标单位要积极调动承包商的参与,在确保承包商可以公平的竞标,当遇到符合招标要求的投标商时,招标单位再与其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双方一个掌握合同中具体的条款,以便于日后出现问题时可以快速的解决。此外,如果在施工的过程中工程量发生变故,在结算时,双方应对工程量的造价进行相应的调整,标明底价。与此同时,在签订合同时必须要表明质量标准、投资标准等相关的条件,只有这样,双方才能做好合同管理,为高速公路工程的建设提供安全有力的保障。

2.1在建设高速公路的过程中,相关的工作人员也应对合同进行管理。因为只有严格按照合同上要求标准,才能规范施工,提高高速公路建设的效率和质量,所以,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相关的工作人员要掌握工程量的具体清单和技术要求、合同条款等信息,以便于做好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计量,而这也就是所谓的工程计量。其次,工作人员在对合同进行管理时应遵循有据可依,据实计量的原则下,在完善工程计量后,要对工程项目具体量数进行相应的核对,做好相关的估算和认定,从而结合实际情况,对工程项目建设的情况进行科学的评价。

2.2与此同时,工作人员还应按照“真实、准确、及时”的要求,展开工程计量,确保计量结果具有较强的精准性,否则,施工单位则很难顺利的展开高速公路的建设[3]。此外,工作人员必须要深刻意识到工程量清单在合同中重要性,工程量清单作为合同文件的关键部分,一旦工程量清单缺乏合理性和科学性,建筑企业和施工单位则会损失大量的资金,而且也会阻碍工程的建设,延误工期。因而,在展开计量工作的过程中,计量人员必须要工程实物总体数量为准,以避免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受到不良的影响。

2.3如果在施工的过程中,施工单位因为主体行为,计划不完善,不可预见事件无法正常建设高速公路,施工单位应根据合同内容提出索赔。在进行工程索赔的过程中,双方都应按照合同程序,这样才可以展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最后,如果有一方因为不可预见事件损失大量的资金,该方可以对对方提出相应的补偿要求。安全生产是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最为主要核心,如果没有做到安全生产,施工人员的生命将会受到严重的威胁,而且建筑企业也会因此损失大量的资金。因此,在管理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必须要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只有签订安全生产合同,施工单位才会为施工人员提供充足安全防范措施,并对施工人员加强安全教育,提升施工人员安全防范意识。

3.1在高速公路工程竣工阶段,工作人员在对合同进行管理时,工作人员应明确合同构成的主要部分,其竣工合同主要是由财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构成,财务报表是整个合同核心,财务报表中明确说明建设高速公路所需要成本和费用具体使用的地方,如安装费用、设备费用。因此,合同管理人员在工程竣工阶段要对起初的工程成本预算和最后财务报表进行对比,这样就可以知道工程节约和超支情况,从而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工程投资效果。其次,在此阶段进行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工作人员要充分结合以往管理经验,对工程项目进行科学的评估,以便于为下一项目提供参考资料[4]。

3.2建筑企业要想有效的提升合同管理的效率,在同施工单位合作的过程中,要能做好相关的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在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保证高速公路工程的建筑质量,只有才能体现合同管理的价值和作用,而且也可以创造一个廉洁的建设氛围,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为了避免腐败现象的发生,双方可以积极主动的签订廉政合同,并有专门的监管部门加强监督和审查。一旦在审查时出现问题,要对其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这不仅可以为我国高速公路的建设提升质量保障,也可以真正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的建设发展[5]。所以,建筑企业和施工单位都必须要对合同管理受到重视,严格遵循合同规定要求,建设高速公路,在节省建设成本的基础上,提升建设效率和工程质量,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提升施工人员的施工技术能力才是最为主要和关键的,否则只会产生大量的安全隐患和问题。

总而言之,合同管理的效率影响着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质量。在对合同进行管理的过程中,相关的工作人员必须要保证合同具有法律性,并在合同中明显要求具体建设项目和施工方案等相关建设信息,只有这样施工单位才可以安全的建设高速公路,并严格执行合同上的要求制度,科学规范的建设高速公路,采用先进的建设技术和建设工艺,提升高速公路工程的建设质量。与此同时,工作人员要深入分析影响合同管理的因素,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而确定明确的合同管理方法,让合同管理在高速公路工程的建设中具有公平公正性,这样才可以体现出合同管理在高速公路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性,建筑企业和施工单位也会因此创造更对的经济效益。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论文篇二

摘要:建设工程施工索赔是工程合同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在实际生活和工程项目中是承包商保护自己并获取正当利益的手段之一,然而,由于目前我国市场还不完全规范,法制还不够健全等多方面因素,多种多样的.施工索赔造成了工程项目中一些不必要的成本损失和其他影响,所以针对这些现象,我们需要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的严格管理。

(一)施工索赔概念

当事人在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对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由于合同对方应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损失后,向对方提出补偿要求的过程。通常有合同缺陷、业主违约、工程师指令、工程变更、施工条件变化、国家政策、法律、法令变更、其他承包商干扰原因,但实际生活中也有不可抗力等其他原因造成施工索赔。 施工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加强施工索赔的管理有利于承发包素质和管理水平提高;是挽回成本损失重要手段;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有利于国内工程建设管理与国际惯例接轨。

(二)施工索赔程序

(1)索赔通知

承包商必须在引起索赔的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通知工程师并提交合同要求的其它通知和详细证明报告。否则,将丧失索赔权利。

(2)保持同期记录

承包商应随时记录并保持有关索赔事件的同期记录。工程师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可监督并指示承包商保持进一步的记录及审查承包商所作的记录,井可指示承包商提供复印件。

(3)索赔报告

承包商应在引起索赔的事件发生后的42天内向工程师提交详细的索赔报告。如果引起索赔的事件有连续影响,承包商应在提交第一份索赔报告之后按月陆续提交进一步的期中索赔报告;在索赔事件产生的影响结束后28天内,提交一份最终索赔报告。

(4)工程师的反应

收到承包商的索赔报告及其证明报告后的42天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也可要求承包商提交进一步的详细报告,但一定要在这段时间内就处理索赔的原则作出反应。

(5)索赔的支付

在工程师核实了承包商的索赔报告、同期记录和其它有关资料之后,应根据合同规定决定承包商有权获得的延期和附加金额。经证实的索赔款额应在该月的期中支付证书中给予支付。如果承包商提供的报告不足以证实全部索赔,则已经证实的部分应被支付,不应将索赔款额全部拖到工程结束后再支付。如果承包商未遵守合同中有关索赔的各项规定,则在决定给予承包商延长竣工时间和额外付款时,要考虑其行为影响索赔调查的程度。

(一)工期索赔

1.工期索赔的分析

工期索赔的分析包括延误原因分析、延误责任的界定、网络计划分析、工期索赔的计算等。运用网络计划方法分析延误事件是否发生在关键线路上,以决定延误是否可以索赔。在工期索赔中,一般只考虑对关键线路上的延误或者非关键线路因延误而变为关键线路时才给予顺延工期。

2.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

(1)直接法

如果某干扰事件直接发生在关键线路上,造成总工期的延误,可以直接将该干扰事件的实际干扰时间(延误时间)作为工期索赔值。

(2)比例分析法

如果某干扰事件仅仅影响某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工期,而且管理水平要求不高,要分析其对总工期的影响,可以采用比例分析法。

(3)网络分析法

通过分析干扰事件发生前和发生后网络计划的计算工期之差来计算工期索赔值,可以用于各种干扰事件和多种干扰事件共同作用所引起的工期索赔,主要还是用于管理水平要求高的工程项目,但计算过程较复杂。

(二) 费用索赔

1.索赔费用的构成

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工程变更、施工条件变化、业主终止合同等可计入利润索赔)、其他应予以补偿的费用(利息、分包费、保险费、各种担保费)

2. 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

(1)分项法

分项法是按每个索赔事件所引起损失的费用项目分别分析计算索赔值的一种方法。这一方法是在明确责任的前提下,将索赔费用分项列出,并提供相应的工程记录、收据、发票等证据资料,这样可以在较短时间内给给以分析、核实,确定索赔费用顺利解决索赔事宜。在实际中,绝大多数工程的索赔都采用分项法计算。

(2)总费用法

又称总成本法。就是当发生多次索赔事件后,重新计算该工程的实际总费用。再从这个实际总费用中减去投标报价时的估算总费用,计算索赔余额,索赔金额=实际总费用—投标报价估算总费用。通常要求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总费用核算是准确的、承包商的报价是合理的,合同中没有争执等。

(3)修正总费用法

修正总费用法是对总费用法的改进。即在总费用计算的原则上,去掉一些不合理的因素,使其更合理,索赔金额=某项工作调整后的实际费用-该项工作的报价费用。

工程中送停电、送停水、道路开通和封闭的记录和证明及其他施工索赔依据的真实性、全面性、时效性、关联性及是否符合特定条件,同时还要严格审查工期顺延要求及费用索赔要求。其次,为了对将来索赔的预防和减少,工程师需要做好工程前期准备工作,签订合同时注重合同严密性,严格地履行合同,做好日常监理工作,索赔事件发生后应采取有效措施。

施工索赔是利用经济杠杆进行项目管理的有效手段,对承包商、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来说,对处理索赔问题水平的高低,反映了他们对项目管理水平的高低。索赔随着建筑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将成为项目管理中越来越重要的问题。所以当下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的管理是必要的。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论文篇三

摘要:近年来,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方面存在许多问题,从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和作用出发,就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相关对策。

施工合同是指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建设项目的主要合同,是由具有法人资格的发包方和承包方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合同的管理是指水利建设主管机关、相应的金融机构,以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企业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施工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保护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施工合同纠纷,防止和制裁违法行为,保证施工合同法规的贯彻实施等一系列活动。

施工合同作为约束发包方和承包方权利和义务的依据,合同管理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促使施工合同的双方在相互平等、诚信的基础上依法签订切实可行的合同,二是有利于合同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进行相互监督。以确保合同顺利实施;三是合同中明确的规定了双方具体的权利与义务,通过合同管理确保合同双方严格执行;四是通过合同管理,增强合同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调动建设各方的积极性,使合同双方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共同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3.1 招标不够规范。为合同管理埋下了隐患

随着“三制”改革的深入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市场已逐步规范,但由于施工合同的双方在利益上存在矛盾,表现在合同上,如某些工程在招标过程中,利用僧多粥少的心理对承包人提出一些苛刻条件。迫使承包人压级压价,给承包人增加额外负担,甚至直接压低中标价格。使承包人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为顺利承包到工程,且迫于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压力,大多数承包人面对不够公正的合同条款也只能委曲求全。同时,有的承包人为提高中标率,搞联合投标,甚至恶意串通,抬高中标价,造成不正当竞争,扰乱建设市场,造成施工力量强、管理水平高的承包人不能中标,项目不能顺利实施,工程建设质量得不到保证,给施工合同管理带来被动。

3.2 合同一方的承诺不能兑现,造成工程无法顺利实施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某一方应提供的资源没有及时提供,或者根本无法提供,造成工程项目无法开工或实施被动,特别是一些中小型项目,由于前期工作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工作开展比较困难,进展缓慢,造成工程项目被动拖期。有的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人员资格和数量,设备的数量及型号,工程工期等与合同内容不相符,甚差异很大。特别是投标项目,实际施工过程中与标书内容不一致,标书中的承诺不能完全兑现,对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造成负面影响。另外一些应急度汛的水利工程,工期短,时效性强。如工程不能按期竣工,可能造成防汛抢险的被动,并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3.3 合同条文不够完善,对合同双方不能很好的进行约束

主要表现在工程招投标不规范,有的招投标过于简单,邀约及承诺不能构成合同签定的依据。建设双方有的不使用合同范本,而是由双方商定形成一个合同,有时由于经验不足或缺乏对工程的细致分析,造成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一些合同涉及不到的问题,合同的预见性较差,双方需要重新进行协商,给工程建设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有的合同条款不够严密,有歧义,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容易产生不必要的争执。

根据合同法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但在工程实际建设过程中。非法转包或分包的行为仍然存在,造成合同履行起来困难重重。工程质量很难保证,出现一些债务纠纷,造成工期拖延,给合同管理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4.1 增强法律观念。依法进行合同管理

目前,我国建设行业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备,尤其是《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对工程招标及合同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各行各业也根据国家法律制定了有关条例。因此,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并对所签合同的标的、计量标准、质量要求、价款支付方式、合同履行期限、地点、违约责任以及合同条文的释疑等内容,应作出明确具体的解释,防止出现歧义,增强合同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

4.2 积极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三制”改革后,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经过一定时期的运行。已形成了自身的建设合同范本,使用合同范本有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防止合同缺项、漏项和不平等条款的出现,因此应积极推广使用。

4.3 坚持合同审查制度,严格招标时企业资格审查

坚持合同审查制度,是合同能否顺利履行的前提与保证。一般情况下,合同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建设项目是否具备合同签订的条件,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合规。合同条款是否详尽明确,工程等级和技术要求是否具体,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合同签定是否具有完备的合同手续。此外,在工程招标时还应该对施工企业的主体资格、企业信誉、注册资金、隶属关系、财务经济状况、设备及技术条件、履约能力,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施工经验等进行严格审查,以确保投标企业的内在质量。

4.4 加强对合同执行情况跟踪检查,督促合同双方自觉履行合同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应定期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并建立完善的合同检查考核制度。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问题,认真进行分析、纠正,对随意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要认真查处,使合同管理步入正规化、规范化管理渠道,防止因合同违规而造成不良后果。

4.5 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

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应选派具有丰富工作实践经验、懂经济、业务强,具有高度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的人员负责合同管理。对于合同管理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要注意对执行人员进行交底,使他们熟悉合同内容,做到有理、有据、有节的执行合同,变被动执行合同为自觉执行合同。

4.6 选择好的监理队伍是做好合同管理的重要保证

监理工程师是联系建设方和承包方的重要纽带,在合同管理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高素质的监理工程师能够公平、诚信地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对工程项目实施有较好的预见性。给工程建设创造一个宽松良好的环境。可以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合同管理是施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项目施工合同管理的时间范围应从合同谈判开始,至保修日结束止,特别是要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确保把合同落到实处。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论文篇四

论建设工程这块的合同是怎么管理的呢?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摘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施工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核心,施工合同管理的质量将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质量和企业经济效益,文章通过对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合同中常见问题的理解和分析,提出了解决措施。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为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项目,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施工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完成业主交给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任务,业主应按合同规定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

因此,对建筑施工企业而言,其全部生产经营活动,围绕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开展,他们对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合同履约的过程。

目前,建设工程行业市场竞争如此激烈,加强施工中的合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以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显得尤为重要。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建筑市场尚不发达,施工企业普遍缺乏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正确认识。

很多承包商签订了工程合同,片面强调工程的进度和质量管理,对合同管理缺乏全面的认识,往往因为合同意识淡薄、合同条款不明确或不完备等问题引发纠纷,导致在施工过程中处于被动的局面,甚至产生严重违约,同时索赔又无据可依,承受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一)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

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

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二)少数合同有失公正

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

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对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

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

同时,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

由于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

(三)“阴阳合同”引起的纠纷

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有的业主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在工程招标前,提出一些苛刻的条件和不平等条约,要求投标单位私下进行承诺,签订与中标合同的工程价款等主要内容不一致的合同,承包方为了获得项目,只好忍气吞声、委曲求全。

但多数情况下,双方在履约过程中意见分歧较大,造成合同纠纷,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

(四)合同价款引起的纠纷

合同签订过于简单,许多涉及补价的项目由于合同不明确,工程竣工结算时无法补价:一些合同虽然条款比较齐全,但内容只作原则性约定,不够具体和明确,特别是缺乏对违约责任的具体约定,或对违约责任约定过于简单而产生合同纠纷,造成施工企业不能及时得到补偿。

违约责任的约定直接反映出该合同的质量如何,也直接决定了该合同能否顺利执行。

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一方面是当前的建筑市场仍不够规范,相关法律法规仍不健全,市场交易中业主与施工企业的地位不平等,部分工程承包存在违法或违规的行为,另一方面是对合同签订的实际条件没有远瞻性,没有在合同中明确实际条件如果发生变化的解决方案。

但更重要的是,施工企业的法制观念淡薄,合同法律意识不强,基本上没有事前把合同管理纳入经营管理范畴,没有对索赔管理工作给予应有的重视,等到发生合同纠纷的时候,才临时研究合同有关条款,设计补救方案。

因此,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是施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发展的必修课。

二、加强合同管理的措施

(一)健全管理机构体制

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

国家已经出台了招投标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体制。

但在招标形式和方法上要兼顾业主和承包商的双方利益,过份追求招标过程的严格、完善,并不一定能达到招标的最佳效果。

建议在招标形式上应该重视原则,突出效果。

同时,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推广实施后,没有新的计价办法配合相应的合同管理模式,使得招投标所确定的工程合同价在实施过程没有相应的合同管理措施。

建议尽快研究相应配套措施和管理办法,健全体制,完善操作。

(二)提高管理人才的素质

专业人才缺乏也是影响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

在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下转第22页)(上接第126页)性工作。

甚至有的合同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

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就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三)注重合同细节管理

施工合同纠纷多数情况下源于价款结算方式的纠纷,如工程款如何拨付,设计变更单价如何审定,停工窝工造成的损失如何计算、材料价格异常变动的处理办法等。

这就需要甲乙双方有一定的远瞻性,尽量在合同中把此类问题的解决方案具体化,尽量避免给结算方式留下盲点。

当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或停工窝工,施工合同中又无明确表达时,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避免日后发生纠纷。

如笔者所在地的某道路工程,招标时要求采用商品混凝土,为赶工期,经施工企业与业主商量决定将商品混凝土改成现浇混凝土,但未办理任何相关的.协议变更手续。

因此,工程竣工结算时引起了价格纠纷。

如果事前就此问题甲乙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以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明确,就可避免后期的纠纷,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健全法律体系

加强承发包双方对合同的法律认识。

通过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招标投标法》,通过不断的宣传、学习培训,使合同的承发包双方切实认识到法律是保障施工合同顺利实施,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的必备工具,是走向市场经济中科学管理的坦途和桥梁。

(五)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

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承包商亟待解决的问题。

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

合同管理索赔要求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这不仅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企业尽快适应国际工程建设规范,提高企业未来生存能力。

当前,我国建筑市场走向招标承包竞争机制的时间还不长,无论是甲方还是乙方,对合同的编制和管理经验均不够丰富,再加上国内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因此,更应加强合同索赔管理。

利用一切合理的理由进行索赔而得到经济补偿,也是较高管理水平方面的体现。

三、结语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施工合同管理已经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合同履约这一管理意识成为约束建设市场经济行为的普遍准则。

企业管理这严格按照管理体制把握施工全过程的合同管理,切实保证合同的履行,维护合同双方的权益,真正把合同管理落到实处。

只有这样,才能为企业自身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才能使企业自身在竞争激烈的行业间立于不败之地。

【内容摘要】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是实现工程建设各项控制目标的重要保障。

本文介绍了作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公司进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合同类型、管理重点、主要管理内容和管理方法等,其中对合同管理的原则以及主要内容和方法给予了详细的论述,促进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发展。

【关键词】建设工程 、合同管理 、管理原则、管理内容及方法

作为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公司,合同管理贯穿于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它是进行建设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及成本控制的重要手段和风险控制方法之一,甚至,在某些时候优秀的合同管理产生的经济效益会大于技术优化产生的经济效益。

同时,合同管理也对保护建设各方利益,完善和发展建筑市场起着重要作用。

因此,合同管理是进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和重点。

一、建设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主要合同类型

(一)委托合同。

(二)承包合同。

主要包括:

1、勘察承包合同;

3、施工承包合同:施工承包合同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签署数量最多、条款比较复杂的合同类型,从管理模式角度可分为施工总承包合同,施工分包合同;从施工内容角度可分为土木工程施工合同(如结构施工合同、装修合同、幕墙合同等)、机电工程施工合同(如消防合同、弱电合同、变配电合同等)、市政施工合同等。

(四)各种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如交通影响评价咨询合同、环境影响评价咨询合同、建筑技术咨询合同、建筑技术服务合同等。

(五)建设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需要签订的其他合同,拆迁施工合同、拆迁补偿合同、协调配合合同、检测合同等。

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同管理应以法律为依据,只有以合法为前提进行合同管理,才能切实保障业主的根本利益,促进工程的顺利建设。

与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概括起来有两类,一类是包括民法通则、合同法在内的民事商事法律,一类是包括建筑法、招投标法、担保法、保险法在内的经济法。

合同管理人员应熟知以上法律并能够较为熟练地应用,以保证合同条款的合法性,从而才能保证条款的有效性。

法律赋予业主的权利和利益是业主最根本的利益,如合同条款因违法而无效,则业主的根本利益就没有任何保障了。

(二)合同管理应以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为出发点和突破点,保证建设工程在实现质量、进度、投资三大目标的前提下顺利竣工并投入使用。

合同管理应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科学的合同管理的方案,编制出可操作性较强的合同条款,并且工程在质量、进度、投资方面的目标应包括合同管理工作在内的所有工程管理工作的纲领,任何合同甚至任何合同条款都应体现和贯彻以上目标,只有如此,合同管理才会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发挥出较大的推进作用。

(三)合同管理应以预防为主,减少甚至避免纠纷和索赔的发生。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论文篇五

乙方:北京蓝卫通科技有限公司

第一条 总则

为保证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维修站点项目顺利实施,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全权委托北京蓝卫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承担承担湖南人防4.5m通信天线调试及布线工作。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工程名称

湖南人防4.5m通信天线调试及布线工程服务。

第三条 工程项目及技术服务内容

湖南人防4.5m通信天线调试及布线工程服务。

第四条 工程工期

乙方应自收到甲方派工单并收到甲方支付全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通信天线的调试及布线工作。

第五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负责提供所使用卫星的参数、信标及验收标准。

2 负责制定工程计划及组织协调工作。

3 负责待调试站点管理协调工作。

4 全权委托乙方承担调试任务。

5 按时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工程款。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负责通信站点4.5m天线的调试及天线到机房位置的布线工作。 2 乙方负责向甲方用户交流天线调试及线缆的铺设情况。

处理好与甲方及用户的关系。

5 乙方保证小站的正常接收和发射。

第六条 卫星远端站工程技术服务费

湖南人防4.5m通信站点的调试及布线工程:人民币7000元

第七条 付款方式

第八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本合同。按照本合同发生的任何通知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凡因本合同所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由双方在友好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协商解决。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给北京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的补充说明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授权代表:

日期: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论文篇六

甲方:(建筑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乙方:(承建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3)旧宿舍在原有楼层上加二层;

暂定厂房a、b,宿舍加层建筑层水平投影面积约25000㎡,合总价2100万,(每平方米以850元计价,如与报建合同不符以本合同为准)工程完成建筑层水平面积大于25000㎡的面积按每平方米850元计价。

工程名称:东莞市佳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工程

工程项目:厂房a、b、宿舍加层(不包括原有宿舍装修)

工程地点:东莞市凤岗镇天堂围西旺工业区佳达工业园

开工期限:自开工日起300个晴天,不包括节假日,工程在期限内未能完工,如未超出一个月不奖不罚。

第二条付款方式

1、厂房a、b、宿舍加层,甲方在工程开工前后至工程完工支付工程款1600万到乙方账户,余款500万元在工程完成日起后36个月内每月平分支付(即按每月付款138800元不等给乙方,每月15日前至少支付138800元)。

2、1600万工程款在开工前甲方需要支付乙方订购钢材费用360万元、商品混凝土费用200万元(开工三天前)、工程其他材料费用100万元。开工后完工前按照进度支付宿舍建筑费用85万元、门窗工程费用100万元(分两期,其中窗框工程50万元,窗肉工程50万)、外墙装饰工程费用50万元、工程完工代支工人工资65万元。剩余工程款640万元按照每层梁板混凝土浇捣完,按进度比例付款乙方(即厂房a每层梁板混凝土浇捣完付80万元,厂房b每层梁板混凝土浇捣完付48万元)

第三条建筑材料标准:

1、厂房a、b内地台浇捣c20混凝土10cm厚。

2、厂房a、b首层地面分格原色水泥水磨石,楼面分格原色水泥金刚砂。

4、卫生间楼地面水泥砂浆铺贴陶瓷防滑地砖。

5、厂房a、b楼梯休息台平面及楼梯踏步级水泥沙浆,铺贴每平方米100元以内的大理石决料。

8、厂房a、b、宿舍加层所有内墙抹灰找平压干刮腻子。

9、厂房a、b、宿舍加层所有天栅底梁柱面不可抹灰,只用刮腻子。

10、厂房a、b、宿舍加层外墙水泥沙浆抹底灰,面粘贴每平方米16元的纸皮砖。

11、厂房a、b楼梯扶手用304型厚1.0的不锈钢材料制安。

12、厂房卫生间门用铝材料制安。

13、铝窗用雄业牌白铝白玻,玻璃5mm材料制安。

14、层面防水按二布三油铺贴。

第四条其他事项

1、甲方责任

(1)、天然基础检测费由甲方支付。

(2)、10万元以上的城建押金由甲方支付。

(3)、城建基础设施费,建筑监督部门放线费由甲方支付。

(4)、静压桩检测费由甲方支付。

2、乙方责任

(1)、10万元以下城建押金由乙方支付。

(2)、工程公司管理费、建筑工程税金,工人社保,费用,工地工程用水用电费由乙方支付。

(3)、静压桩工程费由乙方支付。

(4)、乙方包括厂房a、b化粪池建造,楼层内排污、排水安装,但是不包厂区内排污、排水管道及设施,不包防雷设施工程,不包水电安装工程。

(5)、工程完成竣工后期如楼板产生裂痕,由乙方负责补修及费用,但甲方不可扣减工程款。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工程款不按时支付或停工,甲方应赔偿乙方因停工所造成的损失。(按照每名工人150元一天、材料涨价所造成的损失计算)

2、甲方未按照约定在工程完成日起后36个月内每月平分支付500万元余款,若有拖欠则按照应付款的千分之五每天加收滞纳金。

3、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并解除合同或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第六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未尽事宜

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不可预算的其他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认可,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签订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论文篇七

城乡建设工程管理好坏直接影响工程使用质量高低,同时也直接影响工程能否快速顺利地运行,这在很大的程度上影响着工程质量及建设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在城乡建设带来收益的同时,有关部门也应该重视质量和安全问题。工程管理过程中应采用相对先进的管理方法,摒弃陈旧的思想和管理方法,不断发展和创新适合于现代城乡建设的管理办法。

城乡建设工程不仅仅是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一项民生性建设工程,更是一个地区乃至国家的最为基础的建设工程之一。工程质量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高低。目前,伴随着资金投入的不断加大和工程规模的不断扩大,我国的城乡建设工程有了十分迅速的发展,但与此同时,我们也要重视一系列的管理问题。为了确保施工的安全和工程质量,我们应该尽快加强城乡建设工程管理力度,不断健全管理机制。

1.1工作人员的素质有待提升

我国工程建设工作人员的素质普遍比较低,而这已经长期影响我国城乡建设工程建设的质量。如果管理人员以及施工人员缺乏一定的责任感或丧失了原则,没有按照规范进行施工或为了牟取一定的利益而偷工减料,工程的质量将会受到十分严重的影响;部分管理者存在能力不足的问题,从而导致其无法做出准确的判断与决策,城乡建设工程管理的发展也会因此受到一定的制约;除此之外,一些管理者的态度倨傲散漫,导致管理者与施工者间沟通的缺乏,最终影响了工程项目的建设。

1.2缺乏明确的管理目标及方向

城乡建设工程项目大部分属于公益项目而且工程规模比较大,因此,施工单位对工程的管理不严格的现象其实并不罕见,在相对比较庞大的工程建设中,管理者数量的不足导致其管理的能力和深度受到一定的限制。此外,在国有经济的体制及地方保护主义双重的影响下,行业庇护因此就在所难免。这种环境之下就会导致喊空号现象的出现,监管力度的失重以及阳奉阴违的管理现象必然将会导致工程工期的延缓,质量低下的隐患。

比较和论证的过程是城乡建设工程管理中一项极为重要的内容,对于衡量工程管理是否具有科学合理性有着不可代替的作用。科学的比较、论证过程是通过针对性地对工程所涉及到的各个方面进行一定的分析,尽可能实现利益的最大化,确保工程高产高效进行。但是,我国很多城乡建设得工程中都缺少了这一重要的环节,建设工程就会出现各种失误,从而导致工程成本的增加,效益不能达到最大化等各种问题。

1.4施工过程控制力度的不足

虽然很多单位在施工前制订了一系列的相关施工指导的方案和规范条例,但是在施工的过程中,却很少甚至根本不有效地跟进这些方案和条例的实施和监管,因此不能很好地落实制定的管理制度,相应的管理制度也仅仅成为了一纸空文。管理体制不能到位地落实工程项目,导致了粗糙和缺陷的工程质量。

1.5城乡建设工程管理过程中施工单位所存在的问题

①施工的过程中,很多的施工单位并没有足够的质量意识,因而存在比较严重的偷工减料现象,只有极少数的施工单位能做到对质量监控的严格把关;②很多的施工单位施工技术还不够成熟,管理能力比较差,现场质量的控制能力不足,缺乏专业的现场技术人员,这种种情况导致现场管理的混乱;③很多的单位施工工序并不规范;④目前的施工单位进行转包或分包工程的做法十分普遍,这样的做法已经违反了法律,中标的单位无法严格地按照一定的工序进行现场施工质量的管理,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因其涉及的范围较广、分包商较多,因此,当施工组织设计不尽合理、管理体制不尽完善时,往往会致使分包商不能进行明确的责任划分。

工程使用质量的高低直接受到城乡建设工程管理好坏的影响,工程能否快速而顺利地运行取决于现场管理质量的好坏,优良的工程管理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保证工程质量和建设安全,在城乡建设带来收益的同时,有关部门也应足够重视质量和安全的问题。

2.1加强施工人员培训

管理人员优秀的素质是工程管理能够顺利开展的基本条件,管理者的素质不但包括其职业能力和职业道德,也包括其在综合性工作过程中的表现。当今社会,我国缺乏身兼实践经验和理论知识的复合型人才。而城乡建设工程又要求其管理者须具备广博的阅历、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和不凡的专业水平上。所以,应该重点开展对城乡建设工程管理者相关的教育培训,一方面,能够使得管理人员培养起高度的责任心和原则理念,提高自我道德修养,另一方面,也应该强化相关人员的技能的'水平和管理的技巧,使得管理者能对工程顺利有效地进行管理,真正达到“在其位,谋其事”的自我境界。同时,逐步健全和完善人才选拔制度,调整人员机构,实施优胜略汰,竞争上岗,人尽其才。

2.2加强项目监管力度

各部门和单位之间应强化相互间的协调和监督,打破地方保护性思想,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城乡建设工程进行有效监管。同时,将责任明确到个人,将责任制贯穿整个城乡建设管理的过程。执行公平公正的奖惩制度,明确权力和义务的分配。同时,要明确监管的目标,对于工程项目进行统一的监管,确保项目的施工质量。保障每一个施工项目都能够顺利的开展,顺利的结束。

在正式的开展工程项目施工之前,施工单位需要对于项目施工方案进行全面的分析,对于不同的施工方案进行对比论证,选择最合适的施工方案。在确定了施工方案以后,管理人员应当根据项目的施工方案来制定完善的施工管理方案,对于施工材料、施工人员、施工技术等展开全面有效的管理,最大程度上确保项目的施工质量。

2.4健全项目管理机制

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中,项目的管理机制是项目管理的基础,确保管理机制的全面与完善不仅能够确保项目的施工质量,更能够确保项目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对此项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机制,具体应当由项目经理极其下属的管理层进行为主,建立项目施工管理责任组,对于项目进行分层管理,对于项目每一步的施工责任落实到个人身上,最大程度上确保项目的施工质量。这样能够有效的确保项目管理人员在日常管理的过程中能够全身心的进行项目管理,进一步确保了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质量。

2.5加强项目管理力度

城乡建设工程施工的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当提前制定好项目施工管理方案,对于项目的施工标准、安全生产条例以及施工注意事项进行明确。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一定要严格的安装相关的条例展开施工,确保所有的条例与原则能够顺利的进行。在项目施工的过程中,施工人员一定要参照项目的施工监督方案展开施工,做好项目的施工记录,对于施工中存在的不合理现象一定要及时的进行处理,确保项目的规范化施工。此外,施工单位还要确保项目的环保施工,在施工的过程中加强对环境的保护,确保城乡经济的绿色发展。施工监理人员应当以专业的监理技术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管控,确保工程的整体施工质量。施工管理人员还应当做好施工数量的记录与管理,做好工程施工资料的收集与保存,这样在施工完成以后能够及时的交给相关的审核单位进行审核,进一步确保项目的竣工验收顺利进行。

2.6完善法律法规

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有利于从根本上保障城乡建设工程市场的合理运行。目前,虽然我国已经建立了包括《城乡建筑法》、《城乡建设合同法》等在内的一系列的法律,这些法律对城乡建设工程项目具有一定的规范作用。但是这些法律制度的实行,并没有从城乡工程总体方面出发,缺乏一定的规范标准。因此,政府部门要建立健全各项法律制度,加大对城乡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的监管力度,对城乡建设工程招标环节与价格管理等环节,都要进行严格的规范,才能将设计管理工作落实的更加有效。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与进步,城乡发展的差距也越来越大,为了确保社会的稳定与经济的协调发展,政府加大了城乡发展的投资力度。在城乡建筑发展的过程中,建设项目的施工质量直接关系着未来的经济发展状况,对此施工单位一定要采取科学有效的管理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建设材料以及施工技术的管理,最大程度上确保城乡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论文篇八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 要性及其意义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依法办事和鼓励自由竞争,合同管理就是法制(合同法、建筑法等等)管理。

2)现代企业自身发展要求。现代企业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建筑工程合同中的施工合同是业主与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工程发包和承包的重要法律形式,是工程施工、监理和验收的重要法律依据,是建筑施工企业走向市场的桥梁和纽带,合同的内容也直接关系双方的根本利益。

1)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项目法人(业主,发包人)与勘察人、设计人(承包人)为完成一定的勘察、设计任务,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主要内容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勘察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日期和质量要求、费用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等是此合同的签订依据。

2)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业主聘请监理单位代其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监督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责任的协议,该协议称为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简称监理合同。其主要内容包括监理对象,双方权利、义务、责任、酬金、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其主要特征是高智能的技术性服务。《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试行办法》、《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等为监理合同的主要法律依据。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开工与竣工时间、工程质量标准、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设备供应、质量保修范围和保证期、双方互相协作条款等。其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维修办法》等。结合我国具体情况和fidic(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00年)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是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管理和设备安装的合同样本。

4)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是具有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为实现建设工程物资买卖,设立、变更、终止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一般分为材料采购合同和设备采购合同。其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的详情、合同价款、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采购数量和计量方法、包装方式、付款方式和办法、交货期限、违约责任及其他条款等。其法律依据有《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和地方法规等。

5)其他合同:加工承揽合同、技术合同、租赁合同等在《合同法》中均有所涉及,他们在建筑工程中应用较少,这里就不在赘述。

1)建立合同管理体系及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档案。

2)合同订立前的管理。采取认真、严格的态度,做好市场预测、资信调查和订立应具备的相应条件调查等合同订立前的准备工作。

3)合同订立中的管理。订立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双方应当认真凭实据严肃拟定合同条款,做到合同合法、公平、全面、明确、有效。

4)合同履行中的管理。认真分析和跟踪管理合同执行情况,及时处理有关工程索赔事宜和合同纠纷事宜。

为规范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4.1合同的主体

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及所属各公司中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其他部门、机构、分公司等不得擅自签订合同。

订立合同前,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公司总经理同意。

4.2合同的形式

订立合同,除即时交割(银货两讫)的简单小额经济事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

4.3合同的内容

4.3.1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4.3.2合同标的: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4.3.3数量: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报、传真、送货单、发票等)。

4.3.4质量: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凭样品支付的.应约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存放地点。

4.3.5价款或报酬: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汇)、托收、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条件成就后多少日内支付。

4.3.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应具体明确定,无法约定具体时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间的方式; 合同履行地点应力争作对本方有利的约定,如买卖合同一般约定交货地点为本公司仓库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约定具体地名的应明确至市辖区或县一级;买卖合同在合同中一般应约定交付的手续,即合同履行的标志,如托运单、仓库保管员签单等。

4.3.7合同的担保

合同中对方事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本方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担保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4.3.8合同的解释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应具有排它性的解释,对可能引起歧义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专用词语应在合同中进行解释。

4.3.9保密条款

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4.3.10合同联系制度

履行期限长的重大经济合同应当约定合同双方联系制度。

五、加强合同管理的措施

1)普及建筑法规及合同法教育,培训合同管理人才。通过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使合同当事人能知法、用法,能公正、公平、公开、独立地工作,做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

2)设立专门合同管理机构和配备合同管理人员。地方政府应设立专门合同管理机构和配备合同管理人员,对建设工程合同实施登记、审查等监督管理;项目业主、建筑企业内部设立专门合同管理机构和配备合同管理人员,建立和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合同台帐,并进行统计、检查。

3)积极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积极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一方面有助于当事人了解、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有助于合同签定的合法、公平、全面、明确、有效;另一方面,便于政府合同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也有利于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的裁决。

4)实现建设合同的计算机管理。建立以微机数据库系统为基础的合同管理,便于对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处理、分析和使用。

5)推行“重信誉、守合同”评比活动,使大家关心合同管理,增强大家自觉履行合同意识。

6)借鉴和运用国外先进经验和通用规范。借鉴国外运行的合同管理经验,如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编制的《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或其他国家一些成功经验。对完善我国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制度和市场开发,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总之,通过良好的合同管理,才能保证合同当事人、合同订立形式和程序的合法性,才能保证合同内容的全面、合法、明确,进而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创造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使有限的投资发挥最大的经济效果。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作为一种典型合同,具有它自身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它是甲乙双方在实施合同中的一切活动的主要依据;是甲乙双方为实现建设工程目标,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甲方进行工程建设,支付价款,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进而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文件。一份全面、周密的合同,可以为降低工程造价、提高经济效益、预防经济风险、保证工程质量提供有效的途径。合同管理的方向应该是尽量使之成为调节甲乙双方经济活动关系的主要甚至是唯一依据。做到这一点,对规范工程管理、提高管理效率、提升工程质量、严格成本控制将会起到有效的促进作用。

1.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现场和施工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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