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木材生产承包合同 木材销售合同篇一
乙方:(供应方) 签订地点:
工名称: 签订时间:
一,标的,数量,价款及交货时间:
1.1,合同单价,数量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暂 定数 量
单价
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白松木方
50×100×3000mm
m3
200
1300
260000
1),自20xx年5月9日起开始供应;
2),每批数量,规格及供货时间以甲方电话通知为准.
50×100×4000m
m3
400
1300
520xx0
白松板材
20~30cm×4m×5cm
m3
100
1240
124000
原木
≥φ300mm
m3
50
1000
50000
合计
m3
750
954000
1.2,本合同价格系乙方供应原木或锯材至甲方工程现场并卸至指定位置之包干价,含乙方加工费,装运卸车费,政府规定的检验检疫费以及乙方所发生的其它费用;
1.3,合同数量系暂定量,双方按实际供应数量进行结算.
二,质量标准:
2.1,乙方供应的锯材质量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gb/t144,gb4814 ,gb449,gb4822)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
2.2,质量等级:ⅰ级;
2.3,乙方供应的锯材尺寸必须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其误差范围:锯材宽度<5mm,锯材厚度<3mm;木材长度应根据甲方的实际需求定尺加工.
三,交(提)货式,地点:
乙方负责送货至甲方工地,卸至指定的卸货地点,并码放整齐;装运卸车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双方在卸货地点按实量方.
四,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4.1,货到工地,甲方按国家现行标准(gb449,gb4822)检验锯材的等级和验收锯材的材积;按国家现行标准(gb/t144,gb4814)检验原木的等级和验收收原木的材积;
4.2,凡不符合上述标准规定的验收规范,尺寸达不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拒收,不合格材料,乙方须及时运出现场.
五,随货必备品和交付办法:
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政府核发的检验检疫证明应随货备齐并交付甲方.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1,验收合格后,双方每三个月结算并支付货款一次;
2,甲方以银行转帐支票或六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
3,支付货款时,乙方需向甲方交付由甲方收料人员开具的收料单和有效的供应发票;
4,六个月银行承兑汇票甲方不予贴补乙方利息差.
七,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乙方未按合同要求供应产品或所供锯材达不到甲方要求或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均成为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非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工程停建,缓建,本合同自动解除.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和数量供货,影响甲方工程施工,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2.乙方所供应木材出现尺寸偏差或弯曲,不能用于工程施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事项:
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或工程后续阶段,对于小批量的锯材,乙方须无条件地供应,否则,将视为违约,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名义单方面中断供应,否则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3,在合同约定的数量和单价范围内,乙方不得调高供应价格;
4,乙方在供应过程中发生的运输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且须保证该事故不涉及到甲方;
5,乙方在卸车过程中须听从甲方的安排,材料码放整齐,不得乱堆乱放,否则甲方将按500元/次向乙方索赔二次搬运费.
6,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章): 乙方(章):
地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木材生产承包合同 木材销售合同篇二
发包人:
法定代表人:(下称甲方)
承包人:(下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承包加工甲方的木材厂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
甲方将座落于的木材厂承包给乙方加工。乙方对甲方所有的 木材厂的现状已有充分了解,愿意承包加工甲方的上述木材厂,并保证合法操作。
二、承包方式
乙方承包加工期间,实行按件计算,具体包括:锯木、刨皮、旋板以及切板等工序。
三、承包期限
1、承包经营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根据法律规定或本协议书约定,提前解除或终止协议书履行的,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四、承包保证金及缴纳方式
乙方承包木材厂的承包保证金为元/年,采取先缴纳后使用原则;乙方应按下列方式向甲方缴纳承包保证金: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按协议约定的方式收取承包保证金,
2、甲方于本协议签字之日将木材厂加工所需的各种机器设备等交
给乙方,并向乙方提供住宿及用餐场所,但人员由乙方自行聘请。
3、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及时将木材厂移交给乙方使用。
4、甲方对移交给乙方承包加工管理的设施、设备等资产享有法定所有权,并享有监督权。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承包保证金。
2、乙方应当在工商管理部门和甲方的授权范围开展各项加工活动。
3、乙方在加工期间所需的人员由乙方自行聘请,乙方必须严格予以管理;该所有的聘请人员由此所产生的工伤、斗殴等人身伤亡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合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产设施、设备享有使用权并必须保持设备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满自然损坏的设施,应由乙方及时上报甲方审定后报废,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5、乙方在经营中不得违反国家的政策和法律,否则后果与经济责任自负。
6、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财产对外提供担保,不得擅自处置甲方财产。
7、乙方不得在承包过程中将木材厂转让给第三方经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必须遵循甲方的工作指示,不得以各种理由怠慢工作;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不能交货而违约,由此产生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不得以木财厂的名义对外进行担保或从事与经营范围无关
的经营活动。
9、乙方对于木材厂的消防设备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对于因消防设施不达标而引起的灾难由乙方自行负责。
10、乙方应在本协议书解除或终止之日将所有甲方的资产全部移交给甲方。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协议书的约定,任何一方违约的,守约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或终止本协议书的履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金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八、其它
1、协议期满后,甲方如重新对外发包加工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2、协议期满或解除后,原有设备及设施归甲方所有,乙方添置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甲方可折价取得该部分设备设施。
3、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条款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效力。双方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由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裁判解决。
九、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木材生产承包合同 木材销售合同篇三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木材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双方通过充分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生产经营木材的数量、材种和地点
甲方供给乙方生产经营木材数量约928m3,材种为杉原木;木材所在地点为纳相分场15林班9、12、17小班(以采伐设计勾图范围为准)。
二、经营方式、价格和付款办法
(一)经营方式:采用由甲方供给符合砍伐的活立木,并配给相应的木材经营指标(900—930 m3),由乙方按规定自行负责生产(即伐木、去皮、拉山、制材、集材、保管等)和销售(即运输、交费、上税、主办外销手续等)全过程及一切生产销售费用的经营办法;两金一费乙方交给甲方,由甲方代缴。
(二)价格:根据采伐设计量约928m3,不检量,在林地以活立木作死包价叁拾万元。(¥20xx00元)(不包含两金一费)
(三)付款办法:一次性付清木材款。即在双方签订经营合同五日内,乙方付清木材款30万元及(两金一费)给甲方。
三、生产经营期限
木材生产经营期限为20xx年8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超期经营的,甲方不再供给木材经营指标。
四、甲方责任
(一)按时完成采伐林木的采伐设计、办理采伐证、指定采伐范围、伐区检查工作,如不完成该项工作造成乙方无法生产和不完成经营任务的,由甲方负责。
(二)监督乙方按有关规定进行生产施工及销售指标的正确使用。
五、乙方责任
(一)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木材生产和销售任务。
(二)负责木材生产和销售的全过程(即伐木、去皮、拉山、制材、集材、保管、运输、交费、上税、主办外销手续等)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三)严格按照采伐证的规定和按林业采伐的标准进行生产,采伐木材禁止用斧头,只能用手锯和油锯,制材只能用手锯。伐根高度为上坡面与地面齐平,违反本规定,造成伐区验收不合格的,因此造成损失由乙方负全部经济责任。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