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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浙江省安全生产法实施细则篇一
乙方:
企业类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浙江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浙江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意见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
至年月日止。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对经培训考核不合格、安全技能不具备所在岗位要求或认定身体条件不适应所在岗位要求的乙方,有权停止工作或调换其工作岗位。
3、对乙方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章、制度,履行安全职责情况,有权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4、对乙方在生产作业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有权进行制止和纠正,并按相应规定进行处理。
5、组织或参与调查本单位发生的事故,并有权按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
(二)甲方的义务:
1、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并告知乙方和检查落实。
2、提供符合有关规定、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条件和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乙方按有关规定组织健康检查。
3、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对岗位可能存在的危险、危害告知乙方。
4、对女性乙方按照国家规定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5、对本单位发生的事故应立即组织抢险、抢救,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事故统计、报告。对乙方的工伤确认,按照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6、甲方应依法按照有关规定为乙方进行工伤保险。
7、对乙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的特殊贡献者,按本单位考核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8、接受工会、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对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及时答复和处理。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有权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改进意见。
2、有权拒绝执行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进入劳动保护条件不完备、事故隐患未排除、不具备生产作业条件而危及生命安全的作业场所。
3、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有权要求本单位组织整改;对危及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单位不得因此而降低其工资等待遇或解除劳动合同。
4、有权了解本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
5、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撤离危险场所避险,并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
6、有权享受国家、集团公司和本单位规定的劳动保护。
7、根据有关规定有权享受工伤保险。
(二)乙方的义务:
1、熟悉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及操作规程。
2、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具备识别、控制与本岗位工作有关危险点源的能力,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掌握本职工作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对于国家规定需要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的,应事先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服从甲方管理,认真履行安全职责,互相关心、帮助和监督,制止违章冒险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所在岗位职责要求的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重大险情,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
4、熟悉与本岗位有关的安全、卫生和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部位,掌握其使用方法,并按规定进行维护。
5、当发生事故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并及时报告,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记录等资料。
6、从事生产经营管理岗位的乙方,除应履行本合同乙方义务条款外,还应按照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中有关管理岗位的职责要求,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四、违约责任及处理
(一)安全生产中发生的事故,应经事故调查确认责任。事故调查应按照国家和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违约但没有造成事故的,按国家和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三)甲方违约造成的责任事故,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乙方违约造成的责任事故,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行政处罚、赔偿经济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
(四)甲、乙方双方共同违约造成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根据双方各自违约责任的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事故,由甲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如由于乙方原因导致事故损失的,乙方就损失扩大部分承担相应责任。
(六)乙方的违规、违章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按照本单位专项考核办法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七)乙方具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自身伤亡的,甲方将不予认定乙方工伤和承担赔偿及其他相关责任:
1、蓄意违章;2、酗酒、吸毒;3、自杀或自残;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合同争议解决办法
因履行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纠纷,当事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向xx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不予受理决定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员工安全生产合同应终止:
(一)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的;
(二)依法解除安全生产合同的;
(三)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解除安全生产合同的。
七、其它
(一)本合同是劳动合同的补充,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相悖的,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执行。
(三)本合同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浙江省安全生产法实施细则篇二
大楼林立是_________这特大型城市的特征之一,因而大楼物业管理自然而然成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一块。其中年代久远、标准低下的老大楼又是安全生产管理软肋所在。大楼作为高层建筑存在自有的特殊风险,电梯事故风险、消防事故风险、装修事故风险、高处坠落事故等,老大楼尤为突出。
_________大楼系20世纪八十年代的产业,与_________楼同为联体姐妹楼。共用同一设备、具有同出一辙的毛病。大楼设施设备的不良运作状态越来越明显,就象年事已高的老人,疲于奔命,成为管理人员挥之不去的一块心病。
物业管理的首要目标应该是安全,面对此现状我们心急如焚。我们立即着手解决逼近大楼的几大危急事项,让老楼换新貌。
评估高层建筑的活力所在,其中之一体现在电梯能运作自如。大楼造得早,使用目前已不多见的欧式瑞士制造的电梯,原本就“水土不服”,电梯平稳性和舒适网感均较差,加上年久失修,困人故障频繁发生。_________年曾改造过一次,由于资金面的短缺,仅局限于改造电气系统、控制系统,而早已老化的机械系统却未作相应改造。所以,一直未能扼制电梯困人事故的上升势头。20_________年,我们再次筹措资金,将老化的瑞士门机系统更换成日本三菱门机系统,电梯困人事故大为减少,乘用感觉好多。
如说电线老化发生在_____以下旧里按理顺章的话,然而高层建筑同样存在电线老化的通病,亦说怪不怪。因为大楼经过18年的自然损耗和人为折腾,已与原规规划设计时大相径庭。电线老化尤为严重,居家和办公使用各种家电,用电量瞬间剧增,初装电线已不堪承受这几何级增量的重负,经常性停电_____。特别在节假日与高温、暴冷时变脸为高峰期。我们动用维修基金,将进户电线换成规格2平方以上的,一下子缓解了停电事故的发生节奏。以后,一旦资金到位再次进行电表扩容,一揽子将扰民以久的用电问题得以彻底解决。
说起居民皆知,_________大楼与新民晚报大楼共为姐妹楼,共用消防系统,共用位于_________大楼地下室的消防泵和喷淋泵,就象一对共用一个心脏的联体婴儿,实属先天不足,已为后天预留下不少难分难解的问题,以至十几年来一直无法界定双方的权力与义务。20_________年3月,系统受难年网久失修的弊病,瞬间显露无遗,地下室喷淋管路突发透水,地下室变成地下下水道,电源一时又无从着手切断,情况十分危急。我们即时启动了事故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组织抢险救灾,首先切断电源,冒着8kg的水压屡次进行强行封堵出水口,最后制止了透水。为了一次性解决历年遗留问题,与新民晚报楼协商解决方案。改造方案确定后,在本月内就及时更换了一套湿式喷淋装置,使基础设施定格到历史已来的最佳状态。
我们抓紧、抓好了特种设备管理、用电安全整改、消防设施整改,使大楼安全生产工作上了台阶。为什么我们会这样做,因为别人的教训是前车之鉴。所以,我们宁愿在安全生产上多投入,尽力提高设备设施的本质化安全水平,也不愿发生事故。因为一旦发生事故,蒙受的形象损失和付出的经济代价要比为预防事故而支付的安全投入大得多。
讲到安全生产工作的体会,其中感触最深的有几条:
1.对老大楼除了要继续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管,还须对高危人群、高风险环境的综合防治,即从管物、管事为主向管事和关注人的安全为主转变,关注家居、工作场所、公共场所的全方位安全。在楼道、电梯等配套设施设置无障碍设施,极大方便家居和办公。
2.为了满足社会的安全需求,针对社区内不同的环境及人群开展全方位的安全介入活动,起了短平快的作用,及时堵塞了安全漏洞,消除各种人们生活和生产中的安全隐患。如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火宣传活动,提高人预防火灾的知识、信念和行为习惯水平。在遇到火灾发生时可以做出应急反应,将火灾所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点。
3.要实现安全生产必须是物防、技防和人防并重。安全物防是基础,员工误操作也不至于受伤害,需要设备设施的本质化安全作支撑;安全技防是手段,是防止事故发生的重要前提,使员工作业尽可能脱离危险作业环境;安全人防是根本,既要制止员工的作业违章,更要制止管理者的管理性违章,所有这些都通过严格的资质把关、制度管控和提高综合素质三者相结合。
4.企业安全制度是国家安全法规在企业的延伸,用以规范和考量员工的行为;企业安全制度是员工的行为准则,从上至下都必须遵守。正是这些安全理念与取向,使得员工自觉规范自己行为,事故得到较好控制,从而极具实效地提升了企业的安全工作水平。
今后的任务是继续在现有的安全基础上,建设安全社区,构筑和谐家园,也是我们的出发和归宿,因为大楼是社区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建设安全社区的参与者。我们创建活动形成制度化、科学化、动态化的格局,形成日常监管、半年随访、年度评估的流程,达到建立安全促进和伤害预防的长效机制目的。比如以消防安全为例,消防设施布局、消防设备的使用、火灾的处置、火灾的逃生、楼道内通道的畅通等细节,形成体系,严格管理。
常言说得好,安全事故出于细节;安全防范源于细节;安全控制在细节;细节决定成败,这历史经验的真谛。
我们针对大楼居住和办公兼有的状况,从小事抓起,从日常工作做起,抓细抓实,做好下列几项工作: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浙江省安全生产法实施细则篇三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总承包方):________ 乙方(分包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为施工生产活动创造安全的作业环境,__________就__________工程与建设单位外委分包方相关问题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协议内容
1.甲方责任及义务
1.1.开工前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1.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在施工前上报甲方审核。
1.3.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单,直至清退出场。
1.4.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1.5.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甲方安全员有权停工和采取强行措施使之达到安全标准。
2.乙方责任及义务
2.1.乙方须严格遵守 市关于施工企业用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 例。任何因为乙方违反上述条 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2.乙方必须为其施工及管理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2.3.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4.乙方应保证隐患整改率为100%,并达到 市文明安全样板工程标准。
2.5.乙方应杜绝死亡、重伤、火灾、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事故轻伤率控制在 ‰以下。
2.6.乙方必须尊重并服从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
2.7.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乙方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需报甲方审批。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2.8.乙方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班长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跟班检查管理。
2.9.乙方必须接受甲方或甲方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生产检查。
2.10.乙方必须设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2.11.乙方自带施工用机械设备、机具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产品,具有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灵敏可靠。
2.12.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预防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2.13.凡重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购买正规产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等。
2.1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尽量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场地内。
2.15.乙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2.16.乙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消防保卫制度及甲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对甲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就此事有权向建设单位汇报情况,让建设单位参与监管。
2.17.凡由于乙方管理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乙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等灾害事故及其它所有安全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及事故善后处理由乙方独立承担,因此给总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负责赔偿,总包方可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2.18.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暴乱或妨害治安的行为,保持和平安定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方自己负责。
2.19.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 市政府有关施工扰民、噪声控制、扬尘控制、固体废弃物排放及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施工中乙方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使之降低至现行文件规定允许的程度,并且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2.20.乙方应严格贯彻执行甲方关于施工技术管理、现场防护、施工用电、机械、化学危险品管理、消防防护及保护女工的各项程序。
2.21.乙方应对接触职业病危害源的现场工人提供符合要求的防护品,并对其健康定期进行检查,并承担其相应费用。
2.22.乙方须按规定对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分类堆放并及时清运。
2.23.现场狭小乙方不能在现场设置食堂及宿舍。
2.24.对于乙方负责处理的废弃物,甲方有权监督、跟踪检查乙方废弃物处理情况。如乙方在处理过程中对环境造成污染,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废弃物处理,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采取其它处罚措施的权利。
3.外保温吊篮的使用
3.1.甲方责任及义务
3.1.1.甲方负责提供吊篮给乙方做外墙保温使用。
3.1.2.甲方负责吊篮租赁安装调试及使用过程中的维护维修。
3.1.3.甲方提供的吊篮必须是合格产品,设备相关资料齐全。
3.1.4.吊篮配重块数量及重量按厂家要求设置,不允许减少。
3.2.乙方责任及义务
3.2.1.吊篮内作业人员数量不得超过2人。
3.2.2.吊篮内作业人员必须将安全带用安全锁扣挂置在独立设置的专用安全绳上。
3.2.3.乙方每天在使用吊篮前必须对吊篮进行全面的检查,一切正常方可使用。
3.2.4.吊篮在雷雨、雾天和五级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条 件下禁止使用。
3.2.5.安全钢丝绳不得弯曲,不得有污物,不得接触油类,严禁砂浆、杂物进入安全锁内,工作钢丝绳不得有砂浆、杂物,如发现钢丝绳开裂,乱丝、变形必须通知总包方更换。
3.2.6.安全锁锁紧钢丝绳时,安全钢丝绳在受力情况下,严禁强制开锁,应将平台提升,在安全钢丝绳不受力时自动打开安全锁。
3.2.7.提升机如发生异常噪声应停止使用。
3.2.8.吊篮使用结束后,将提升机、电控箱、安全锁用防水物品包扎,防止雨水渗入。
3.2.9.由于乙方使用不当及人为原因造成吊篮损坏的乙方按价赔偿。
3.2.10.吊篮内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不允许进行高空作业,工作期间不允许饮酒。
3.2.11.吊篮使用过程中由于乙方操作不当及违章作业等自身过错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非乙方原因责任方负责。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浙江省安全生产法实施细则篇四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1 出租方及拆装单位基本情况
(1)出租方全称:
营业执照编号: 有效期:
(2)安装单位全称:
营业执照编号: 有效期:
起重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编号: 有效期: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
2 本次出租设备的基本情况
设备名称型号设备编号
生产厂家
出厂日期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安全认可证编号
3 双方义务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和使用。
(2)设备进场前,双方应共同确定设备的型号、规格和安装平面位置。对多塔作业的,共同确定防碰撞措施。
(3)机械设备进场后由乙方安装调试并办理塔吊备案手续。经有关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合格,经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设备安装、拆卸和顶升过程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和安装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4)特种设备安拆、维修和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作业资格,持证上岗。
(5)严禁违章指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6)发生事故或险情,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伤者并按规定上报。
4 甲方责任与义务
(1)负责设备基础施工,并承担基础制作费用。
(2)提供安全可靠的电源,并承担电费。
(3)积极配合设备安装、拆除工作保证进出单路畅通。
(4)设备进场后的保卫工作原则上由乙方负责管理设备,如由设备零件被盗,由甲方协助调查,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5)为操作人员解决食宿。(餐费自理)
(6)负责向乙方进行进场前的安全总交底和设备安装、拆卸及使用过程的安全监督检查。
(7)负责审查出租方特种设备的相关资料和安装、拆卸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及指挥人员的资格证书,发现无证人员上岗的,应及时给予制止。
(8)按照乙方提供的设备地基、基础施工图纸和安装方案,配合乙方做好设备地基、基础和附墙预埋件的施工,并做好设备基础周围的排水及防护。
(9)对违反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纠正,必要时进行内部经济处罚或要求乙方停止使用。
5 乙方责任与义务
(1)遵守工程建设和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安全标准规范,并随时接受行业、监理单位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2)出租的特种设备结构件均应在合理的使用年限内,超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结构腐蚀或磨损严重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设备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对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应当进行定期效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应当对设备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在对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做到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状况,安全装置动作灵敏、可靠。
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由于出租方原因致使机械在使用安装、拆除过程中安全措施不力或违章操作造成事故的责任和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担。
(3)负责向甲方及时提供设备基础图纸、合格的预埋件和经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安装、拆卸方案和技术措施。
(4)设备进场,应及时如实提供设备相关资料(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安全认可证、产品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最近一次的检测报告、自检合格证明)和设备安装相关资料(营业执照、起重设备安装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作业人员资格证书、辅助机械的定期检验证明和起重性能表)的原件及复印件供甲方查验,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5)设备的安装、顶升、附着,必须由同一个单位完成。设备安装、拆卸单位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装、拆卸和顶升加节前,乙方应当书面通知甲方;作业过程必须严格执行经批准的安装、拆卸方案,并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安装完成后,应当由安装单位和乙方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经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并向乙方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和相应的备案手续。
(6)负责对操作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纠正违章行为;负责为本单位操作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正确使用;严格执行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设备日常的维修、保养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7)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对检查提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整改。
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对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甲方有权就事故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8)操作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停止作业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9)负责为单位现场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工伤保险义务。
6、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7、补充条款: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浙江省安全生产法实施细则篇五
1、根据国家规定和本企业实际情况及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经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按国家和上级及企业对劳动保护用品有关标准和规定,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对超范围采购的财务部门不予报销,并报请领导处理。
3、对材料部门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产品的付款收据须经同级计安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付款。
4、 协助技安部门办理安全奖励、事故罚款及违章处罚等手续。
项目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财务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浙江省安全生产法实施细则篇六
总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为施工生产活动创造安全的作业环境,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就攀枝花泰悦居一期工程(除1#楼外)总承包工程与分包方相关问题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用工制度
1. 分包方须严格遵守攀枝花市有关政府部门关于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外地建筑企业来川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攀枝花市外地来川人员卫生防疫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其它关于外地来攀枝花施工企业管理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分包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分包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发包方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承担。
2. 分包方须持有攀枝花市建委核发的企业施工许可证、攀枝花市劳动局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并按总包方要求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施工许可证【经年审】等有效的复印件,复印件应字迹清晰,容易辨认,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不得对复印件再次复印]。
3. 分包方所有现场施工人员【非攀枝花市户籍人员】需持有攀枝花市公安局下属驻地派出所办理的暂住证。凡因为分包方工人上述证件不齐而造成的任何事件的经济、行政、法律责任均由分包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发包方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承担。办理证件所需费用自理。
4. 分包方应遵守发包方制定的关于分包管理的所有制度、规定等。
二、 安全生产
1. 分包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非分包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 如果发生事故,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分包方应通知发包方代表报告事故的详情;若发生死亡或重大事故,分包方应立即通知发包方代表并上报政府有关部门,同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发包方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发生事故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3. 分包方应保证隐患整改率为100%,并达到攀枝花市文明安全样板工程标准。
4. 分包方应保证因公死亡、重伤事故为零。
5. 分包方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出具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分包与自己资质相符的工程。
6. 分包方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攀枝花市外地来攀枝花市务工人员卫生防疫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攀枝花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攀枝花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的认定及处罚规定》、《攀枝花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政府(含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能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7. 分包方必须尊重并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
8. 分包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1] 分包方必须执行发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方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需报发包方审批。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2] 分包方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班长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跟班检查管理。
? 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1] 分包方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分包单位安全资审查认可证和安全施工许可证。
2] 分包方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培训,参加发包方组织的安全年审考试,合格者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3] 分包方一般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方的人员需要变化,必须提出计划报告发包,对变化的人员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后方可上岗。
4] 分包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签发),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攀枝花市劳动局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
5] 分包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必须实施转场教育。
6] 分包方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 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 分包方必须接受发包方或发包方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生产检查。
2] 分包方必须接受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劳动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3] 分包方必须自行建立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并严格贯彻实施。
4] 分包方必须设专兼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5] 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 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1] 分包方自带施工用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灵敏靠。
2] 分包方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发包方经理部验收。
3] 分包方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须申报发包方接受专职部门(公司级)的专业验收。
4] 分包方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特性,设备履历档案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发包方所在地政府相关规定。
5] 分包方须执行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的交接检验收制度。
6] 分包方必须执行重要劳动用品认定厂家、认定产品的采购制度。
7] 分包方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8] 分包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9] 分包方必须严肃执行员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a、 分包方员工在施工现场于工作时间内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b、 分包方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用最快捷的方式向发包方报告。并组织全力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出记录或拍照。
c、 分包方要积极配合总包方及发包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不得提供伪证,不准隐瞒不报。
d、 分包方须承担因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e、 如果发生伤亡事故,无论事故的责任者为何人,分包方须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发包方不直接对伤亡者及其家属。分包方应当承担因为分包方事故的善后处理不当而发生的影响发包方工作的事件给发包方及其他承包商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b. 分包方必须教育并约束员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本分包工程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种规范、标准。严格执行总包单位的“项目管理手册”。
三、 安全防范
1. 分包方要对所有负责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分包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安全,不存在防碍工人安全和卫生的危险,并保证建筑工地的所有人员或附近的,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分包方的专业分包商和他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施工工地上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任何其它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需要时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2. 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预防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3. 发包方可要求立刻撤走任何现场被他认为是没有适当遵守政府相关部门及地方当局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发包方的书面同意。
4. 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发包方安全部门有权停工和强行设置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需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5. 凡重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机件等。
6. 分包方应提供和实施配戴有效的安全帽,若有必要还需配戴面罩,眼罩,护耳、安全带及其它人身防护设备。分包方应呈送报批详细的紧急事件处理方案和安全条例以供批准。
7. 分包方应在签约之后30天内,呈送安全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以报发包方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分包方的安全责任。此等已获批准的紧急事件处理方案和安全规章的副本由分包方编制并且分发至所有工作场所并且张贴;还有业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它文件、标语、警示牌等类似性质物,具体由发包方决定。
8. 分包方应按规定配备至少2名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检查、贯彻安全方案和措施并执行。
四、 消防保卫
1. 分包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攀枝花市政府、攀枝花市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分包方应严格按发包方消防保卫制度及发包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的安全检查;对发包方所签发所隐患整改通知,分包方在发包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发包方的要求,发包方有权按规定对分包方进行经济处罚。
2. 分包方需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保卫人员负责本单位保卫工作。
3. 凡由于分包方管理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分包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及事故善后处理由分包方独自承担,因此给发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负责赔偿,发包方可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五、 现场及其人员管理
1. 严格遵守攀枝花市有关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相关规定;
2. 分包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发包方ci战略的要求,按发包方的规定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对全体施工人员的服装、安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
3. 分包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暴乱或妨害治安的行为,保持和平安定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负责。
4. 分包方应配合发包方建立工地章程,订立在工地执行工作时需遵守的各项制度,工地章程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规章,但不限于此。
a保安;
b施工安全;
c门卫制度;
d卫生:
e防火、其它保护临近环境的规章;
5. 分包方在现场的人员中,应配足合格的安全员,专门处理安全和防止全部劳务人员发生事故方面的问题,此人应有权发出指令及采取防止事故发生的预防措施,因发生事故而造成的一切费用,均由责任方承担。
6. 分包方应自费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至终在工人住处确保配有医务人员和急救设备等,并且采取适当的安排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所有的福利及卫生条件。
7. 分包方应配足合格的质量检查人员,并指定专门的质量负责人进行整个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和检查工作,配备足够的质量检测工具。
六、 协议书的份数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书副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 有效期
本施工安全协议之有效期同分包合同协议条款。
总包方(盖章): 分包方(盖章):
总包方(签字): 分包方(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浙江省安全生产法实施细则篇七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将座落在____市____区____村内厂房一座,租给乙方作为仓库及办公使用,并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书》。为了加强出租厂房的安全管理,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____市安全生产条例》和公安消防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二)审查乙方工商营业执照和与安全生产有关的相关证照资质。
(三)定期、不定期对乙方的安全、消防工作进行督查,及时纠正、制止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章行为。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督促乙方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彻底消除事故隐患。乙方如拒不整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业整顿,并向有关部门报告,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督促乙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台帐,抓好安全基础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负责承租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配合甲方对其安全生产工作的督查。
(三)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接受法定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四)不得擅自改变建(构)筑物结构,不得擅自改变承租厂房(场地)的用途,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五)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六)严禁在承租区域内使用和储存高危污染的化学物品。对易燃易爆物品做好防火、防爆等防范措施,易燃易爆物品附近,显眼位置放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
(七)按照消防安全标准,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及应对灭火设备使用方法进行培训。
(八)安全生产值班员每天对仓库状况进行巡视,并填写“仓库巡检表”;下班前应有专人检查仓库安全,做到断水、断电(不能拉闸断电的要有安全措施)、关窗、锁门。
(九)所有从事仓库保管工作的员工要熟知“三知”(知防火知识、知灭火知识、知火警电话)和“四会”(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自救)。
(十)其他部门在库区范围施工,必须提前通知仓库出租方。没有得到事先通知,保管员必须拒绝其进入库区;施工有用火需求的,必须在保安监控下进行。
(十一)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私拉、修改电力线路。
(十二)若将房屋转租,须告知甲方同意,将租户租屋情况登记造册。并做好租户的用电、用火及消防安全常识培训。
(十三)仓库场所的通道必须保持畅通,并按规定设置灭火器材及标志,设置照明、疏散标志,不得堵塞、封闭、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十四)负责在物品存放区域配置相应规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和更换,确保承租区域内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的完好,严禁私自动用、挪用消防设施,不得私自改变消防设施设备的用途。
(十五)严禁在承租区域内动用明火(包括焚烧废纸等可燃物)。节假日期间不准燃放烟花爆竹。
(十六)废料等固废物应分类存放,不得随意堆放。生活垃圾、白色垃圾应及时清运,尽量保持环境整洁。
(十七)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须立即向甲方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同时,积极配合甲方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十八)在厂房租用期间,若发生安全、消防事故,责任和损失皆由乙方承担责任。
(十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参照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三、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报________村委会登记备案一份。本协议与双方于____年____月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书》时效相同。前述《厂房租赁合同书》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单位(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浙江省安全生产法实施细则篇八
甲方:
乙方:
工程名称: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精神,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确保本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签订本合同书,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承包内容:乙方承包甲方 工程。
三、甲方职责:
1、甲方对乙方在本工程的施工范围内,履行安全监管检查和管理职责。
2、甲方发现乙方成员有未成年童工或与《建筑法》相违背的人员即进行清除,并做出罚款处理,罚款额为500-5000元,乙方不能接受的,视为乙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按施工合同的相关约定处理。
3、甲方要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讲解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条例等,并对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同时检查乙方交底落实情况。
4、甲方提供安全措施及各种安全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由乙方自行解决),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施工,并报安全监督机关。
5、工人进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场前到项目部进行登记并接受职工入场教育,经教育考核合格后发工作卡,工人必须正确佩戴工作卡、安全帽才能进入施工现场,
6、工人进场后必须服从甲方对于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管理规定,安全帽实行分色管理,不得混戴。
7、加强对本工程管理力度,坚持安全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监督检查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认识到位、措施到位、监督到位、整改到位、追究到位。从公司到项目部、施工班组、生产工人层层落实责任目标管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管理人员、职工安全生产,技术、技能的培训教育,纠正和防范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监督和制止酒后作业。
8、强化建筑安全防护用具管理,严格实行建筑安全防护用具备案制度,杜绝假冒伪劣防护用具进入施工现场。
9、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认真贯彻《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上级有关工作部署,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推进施工现场向标准化、规范化、景观化发展。深入开展“做文明建筑工人、创文明建筑工地”活动。
四、乙方职责:
1、乙方进场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乙方必须建立安全保证体系,选出专职安全协管员,由甲方统一管理。
3、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必须按“三定”进行整改,确保安全施工。
4、乙方进场必须佩带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不得擅自拆除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否则追究其相关责任。
5、乙方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6、乙方严格按照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净,活完场清。
7、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指挥,有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通知甲方。
8、如果乙方因操作或违反规定出现失误或造成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9、加强管理,坚持安全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认识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与施工班组、生产工人层层落实责任目标管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管理人员、职工安全生产及技术和技能的培训教育,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杜绝酒后作业。
10、及时贯彻落实上级现行的有关规定和技术措施及公司和项目部有关文件和规章制度,全面落实执行技术交底及措施,认真做好班组和个人的安全教育工作。
11、确保建筑安全防护用具使用正确、到位。
12、认真贯彻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及上级有关部门工作部署,推进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的规范化。深入到“做文明建筑工人、创文明建筑工地”活动中去。
13、加强安全施工,抓好工程质量的管理,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操作规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进度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完成。
1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履行签定的劳务分包合同中的内容。
15、要认真对待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应立即整改,对整改不彻底屡教不改者,应受到必要的经济惩罚。
16、施工期间,乙方应认真执行安全条例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爱护集体财产,如管理不严造成人身财产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经济损失及一切责任。
17、在生产期间,因乙方管理混乱而造成的工程质量差、材料浪费、机械损坏等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特别约定:
1、本工程双方定为无重大伤亡事故工程,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标准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否则所造成一切伤亡事故的损失及由此引发一切刑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接受公司的处罚决定。
2、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差、不服从管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甲方视情节轻重有权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
3、因乙方施工质量低劣,违反国家规定、标准、规范引起用户上访投诉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经济及刑事责任,并接受公司的处罚决定。
六、奖罚标准:
1、甲方对乙方在施工中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及能认真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并无事故,视其工作情况,奖100-500元。
2、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不带安全帽罚50元/人次,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100元/人次。
3、在工地内打架斗殴罚款1000-5000元/人次。并清除出本项目施工队伍触及法律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4、偷盗公共财务发现一次罚款5000-10000元/人次,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5、乙方对所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保管维修,由于责任心不强或失职所造成设备损坏罚款100元/人次,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并照价赔偿。
6、保持生活区卫生,排出值日表,每日打扫,如经工地项目部检查不合格,罚款500元/人次,限期整改,未达到生活区规章制度要求的,视情节罚款200-5000元/人次。
7、对一切违反工地管理规章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通报并对乙方责任人罚款100-500元,对安全协管员罚款50-300元,对乙方负责人进行罚款1000-20__元。
8、各班组工人因违反本合同规定被罚款的,相应的对安全协管员处工人罚款额的20%罚款,对班组负责人处50%罚款。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浙江省安全生产法实施细则篇九
脚手工 在为 公司制广告牌中,为了确保个人人生安全,特订如下协议:
一、 等脚手工在上班、下班途中必须遵守国家的交通法规,谨慎驾驶摩托车,确保安全,做到万无一失。
二、脚手工在搭、拆脚手时,不得喝洒、戏笑、开小差,工作时应该集中全部精力。脚手工在脚手上行走、爬上爬下时,要小心谨慎,不得大意,如因自己原因引发事故,后果自负,公司不负责任。
三、脚手工在拆脚手时一定要看清地面情况,不得乱扔物品,如造成事故,责任由脚手工自负。
四、脚手工在搭脚手时,一定要认真负责,扎紧、扎牢,负责到底。
本协议一式两份。
有限公司 脚手工签字:
年 月 日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浙江省安全生产法实施细则篇十
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甲方)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峡山隧道的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文件,为了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更好地完成本工程项目,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合同》如下:
一、安全责任目标
安全生产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安全工作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坚决扼制重大事故的发生,杜绝特大恶性事故,重点区域、重点部位保证不发生重大恶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二、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
乙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的制度,制定各种专业和施工安全规程,做到安全机构和制度上墙,安全措施具体,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三、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
1、乙方未经公安机关办理合法手续不得私自购买、运送和使用民爆物品,一经发现并查实,甲方除按有关合同条款规定予以处罚外,有权将相关责任人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2、施工所用民爆物品,甲方按《爆破安全规程》建立民爆物品库房,并安排专人负责民爆物品的贮存、保管、登记造册,做到账物相符,日清月结。乙方领用民爆物品必须指派专人负责,严格按规定办理领用手续,坚持用多少领多少,严禁多领,剩余的民爆物品必须及时退库。临时民爆物品库房必须建立严格的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公安部门的规定,民爆物品必须存放在保险柜内,对于当天未使用完毕的民爆物品不得在存放在临时库房内,必须及时退回正式的民爆物品库房。
3、乙方应指定取得当地公安机关核发的证照的专职爆破员负责领用民爆物品,其他人员一律不准领用。
4、爆破施工所领用民爆物品原则上应当天用完,如有剩余必须当天退库,并严格办理退库手续(如本条第二款约定)。
5、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管理,确保民爆物品不遗失、不被盗。
6、民爆物品在运输过程中,严禁雷管、炸药混运。
7、工程结束,对剩余爆炸物品全部退库,按《爆破安全规程》规定的办法统一处理,乙方和任何单位、个人,不得私自转卖或带走,否则,将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8、所有负责和参与爆破作业的人员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警钟长鸣,万无一失。
9、民爆物品必须按照公安部门的相关管理规定和现行的各种管理规程严格执行。
四、工程爆破安全管理
1、每次爆破均须有安全有效的防范措施。按《爆破管理规程》之规定,大型爆破的方案须经当地公安机关按其审批权限进行审查批准方可实施。
2、乙方应该备有相应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从事爆破方案的设计和施工技术指导。
3、乙方爆破作业人员应经当地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爆破作业时应佩戴专门的标志,戴安全帽,宣传员佩戴安全执勤袖章。
4、爆破前,在安全距离以外设置警示标志并安排警戒人员,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明确爆破信、记号规定,经通风吹散炮眼,检查确认洞内空气合格后,待爆破完毕15分钟后,经安全员检查爆破现场完毕,方可解除警戒、人员放行。
5、雷雨季节和有杂散电流、感应电流地区禁止使用电雷管。
6、使用导火索点火时,导火索长度应使点火人员能有足够的时间撤离至安全位置,且导火索长度不得短于1.2米。
7、爆破作业现场严禁吸烟和禁止一切火源带入现场。
8、处理盲炮须有足够技术和丰富经验的爆破员作业并严格按安全程序操作,严禁强行或盲目处理。处理前应在现场设立危险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无关人员不得接近。
9、工程爆破必须按照公安部门的相关管理规定和现行的各种管理规程严格执行。
五、工程机械、车辆安全管理
1、所有工程车辆和驾驶员均须持证驾驶,任何无证人员不得驾驶机车。
2、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不得酒后驾驶,不得穿拖鞋和赤脚驾驶,不得客货混装,不得开英雄车,严禁病车上路。
3、工程机械的操作手应持证上岗,严守操作规程,切实保证工程机械安全和人员自身安全。
4、工程车在高、陡坡地段弃土时,应有专人指挥,防止车辆滑入坡下。
5、工程机械(推土机、挖掘机等)作业时,严禁闲杂人员靠近。
6、操作人员离机时,应将内燃机熄火,并挂档,拉紧手制动器。
六、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使用脚手架作业的工程、工前务必检查脚手架的牢固和安全状况,以防作业人员坠落。
2、各种开挖作业,安全员及作业人员应密切注意坑壁岩土的稳定状况,发现坑壁上有裂痕或崩落预兆,施工人员应立即撒出,等险情处理后方可继续。人工开挖基坑,必须采用支撑结构或放出一定比例坡度,以保护坑壁安全。
3、在使用电器设备施工时,工前应仔细检查线路、电器、是否有漏电、短路及线路老化现象。临地用电的电线接头不得出现“鸡爪”或明接头,通电导线不得置于水中。
4、各单位人员进出施工现场和料场,宿舍区均佩戴“胸卡”,禁止闲杂人员出入上述场所。
5、严格各种安全物品的请领制度,防止领用物品的丢失与浪费。
6、凡高空作业的施工,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进入高空作业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7、无论施工现场的何种施工工序,工作人员严禁穿拖鞋在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为。
8、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按本工程规定的各项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及规定要求实施工程施工。
9、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起吊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检查记录。
七、防火、防盗及用电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和宿舍的电器、电路均须由专职电工安装,任何人不得私拉乱接电线电路。严禁超负荷用电。
2、工地与宿舍的用火均应由专人负责并做到人走火灭。
3、工地的机、车、设备、材、燃料须安排专人看管,谨防盗窃。
八、其它
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随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检查,听从正确的指导,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和国家、行业现行安全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对于甲方、业主、监理及其它国家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安全整改措施或要求必须立即整改和执行。每月需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甲乙双方派人共同参与。乙方每周必须进行不少于一次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报甲方。工程实施过程中,国家、江西省及当地政府对安全生产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2、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甲方、业主、监理及相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
3、本责任合同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 其授权的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浙江省安全生产法实施细则篇十一
1.贯彻执行国家、上级及本企业消防保卫的法规、规定协助领导做好消防保卫工作。
2.定制年、季度消防保卫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审批,提出具体建议并监督实施。
3.配合消防监督机关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考核。
4.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火灾隐患进行解决。
5.负责调查事故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意见。
6.负责施工现场的保卫,对新招人员的暂住证、就业证等进行检查,并将情况及时通知安全管理部门便于监督管理。
7.贯彻执行国家、本市和上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标准。制定措施和计划并认真落实。
8.深入现场,车间监督检查施工生产中有关扬尘、烟尘噪声和水污染等防治措施的落实。
9.负责宣传、教育、考核,不断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
10.协助技术部门做好尘毒、噪声的治理,并做好各种有关数据的测定。测定资料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11.认真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和冬季防煤气中毒的预防及检查落实工作。协助做好防暑药品的购买和发放。
12.发生工伤事故积极采取抢救、治疗措施,并向事故调查组织提供伤势情况。
13.组织配合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体格普查和对特殊工种的定期体格检查。发现不适应某种工作的人员应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
14.经常对行政岗位人员进行专业安全知识教育,对所使用的机电设备和炊事机具要指定专人负责并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其安全防护设施齐全、灵敏、有效。
15.负责企业食堂的管理工作,搞好饮食卫生,预防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的发生。
16.贯彻落实市建委、集团公司创建达标与文明施工的管理标准,参加传达标与文明施工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纠正措施,并规范相关内业资料。
项目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副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浙江省安全生产法实施细则篇十二
承租方:
租赁方:
使用方:
为了保证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正常顺利进行,保证电动吊蓝在使用过程中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经承租方、租赁方、使用方协商特制定本协议。三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本协议规定的条款,以确保安全生产。协议如下:
一、 三方共同遵守条款:
1.三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规定及管理办法,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三方均有对安全隐患及违章操作有监督和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3.电动吊蓝使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定,不得违章作业,电动吊蓝使用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4.三方一切工作均以安全第一为出发点。当三方工作中发生矛盾时具体问题由三方协调解决,但一切问题的解决均应以保证安全生产为前提。
二、承租方责任及义务:
1.承租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京建法字1号文《北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北京市建设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补充》,京建施〔20__〕1号文《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中有关条款。
2.承租方应对租赁方及使用方提出安全要求,并监督执行。
3.承租方应满足租赁方及使用方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建议和要求。
4.承租方施工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指挥违章作业。
5.承租方对违章作业、违反岗位责任制及各级安全管理规定有处罚权力、批评权和建议辞退权。
6.当事故发生后承租方有义务协调处理。
三、租赁方责任及义务
1.租赁方提供的电动吊蓝必须是在北京市建委建档经检测合格的。
2.租赁方必须派专业人员对使用中的吊蓝进行维修、维护等跟踪服务出现故障应及时排除。
3.租赁方在使用电动吊蓝前要对使用人员进行吊蓝正确使用的安全培训、考核考核合格由租赁方统一颁发临时上岗证。
4.租赁方必须派专业人员对电动吊蓝使用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5.电动吊蓝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电动吊蓝设备本身的问题造成使用人员的伤残事故的赔偿,以及给租赁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等均由租赁方负责。
四、使用方责任及义务
1.电动吊蓝使用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精神正常,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随意动用吊蓝。
2.电动吊蓝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和试运行。确认各部位无问题时方可进行作业。(按检查表进行检查)
3.电动吊蓝使用人员必须按照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正确操作。
4.电动吊蓝严禁超载,必须按额定载荷使用。不准将吊蓝做为运输工具垂直运输物品。
5.电动吊蓝任何一部位有故障均不得使用,应请专业人员维修,使用人员不得自行拆改任何部位及带病运行。
6.电动吊蓝在使用过程中使用人员不按照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操作技术规程操作,使用方违章指挥所造成的人员伤、残事故和经济损失等由电动吊拦使用方负责。
五、事故处理
1.由于租赁方机械故障造成的一切事故由租赁方参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给予承租方一次性经济补偿。
2.由于使用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操作人员违章作业造成的事故由使用方参照现行规定处理并负责操作人员个人及其家属的全部经济补偿。
3.无证操作或未经租赁方和租赁方同意私自使用电动吊蓝,发生一切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使用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本协议与国家、北京市相关规定抵触时应按照国家、北京市现行规定实施。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承租方、租赁方、使用方各执一份。
三方签字之日起到电动吊蓝全部退场这段时间有效。
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承租方(盖章) 租赁方(盖章) 适用方(盖章)
签字人: 签字人: 签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浙江省安全生产法实施细则篇十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_____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维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工程施工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的_____工程施工安全达成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协议适用的范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凡是甲方委托乙方施工的工程均适用本协议,乙方承包工程的施工安全应当贯穿工程施工全部区域范围的全过程。工程施工应当符合国家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
第二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督促、检查乙方落实各种安全防护措施,有权制止违章作业,确保劳动者和设备安全。
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但可协助乙方进行事故处理。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对属下各生产工人的安全生产和安全保卫负责。
2.乙方应当制定工程施工安全的目标和措施,改善作业人员的作业环境和条件。
3.乙方应当建立施工安全保障体系,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进行施工,以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4.乙方应当按规定为施工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并告知其正确的使用方法。
5.乙方应当建立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持证上岗。
6.乙方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的施工防护要求,采取相应的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中应设置明显安全标志,昼夜均能确保行人及过往车辆安全;施工现场应当设有必要的预防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急救的设施及抢救措施。
7.现场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应当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
8.遵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文明施工、交通卫生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严禁参与黄、赌、毒、邪,服从安全指导,确保劳动者安全。
9.乙方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向施工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被交底人应当在交底书面材料上签字。
10.乙方应负责为工程施工人员购买必要的保险。在施工过程中若造成任何工程、财产的损失和人身伤害的赔偿,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并处理善后。
11.乙方应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
12.乙方进入机房施工,未经现场值班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触碰或移动机房内任何设备,如发现有上述行为的,甲方有权处以乙方罚金___元/次。如由此发生安全事故,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若乙方违反本协议所约定之内容而导致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的,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若乙方在施工区域和施工过程中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做好安全措施而导致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的,乙方应承担一切法律后果;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不可抗力
1.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活动终止或带来损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损失,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因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的,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七条 变更与补充
1.本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一致,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八条 通知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九条 生效
本协议壹式_____份,协议双方各执_____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浙江省安全生产法实施细则篇十四
为了维护首都社会治安和企业内部的治安秩序(工作、生产、生活),加强企业内部治安管理,根据市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和精神,北京住总第二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朝阳新城工程第一项目经理部(甲方)与北京军交保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签订本协议书,望共同遵守。
1、遵守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有关季节施工的规定。各种施工机械操作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及疲劳作业。
2、进场前须检查各施工机械的运转情况。各类电器设备必须带保护装置,防止漏电、触电事故。配电线路按规定架设,配电箱要安装合理,符合规定。机械设备要专人管理,定期检修,不得带故障运行。电、气焊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非机电人员或司机严禁擅自动用机电设备。
3、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应立即报请当地有关部门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如发现有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点等,应加以保护。在敷设地上或地下管道、电缆的地段进行土方施工时,应事先取得甲方及有关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以防损坏管线。
4、尽量选择噪声低、振动小、公害小的施工方法,减小对现场周围居民的干扰。
5、作业人员要经过培训,掌握施工技术要点和基本技能,重要工序由熟练作业人员承担。
6、熟悉基坑周围环境,其中包括:影响范围内建(构)筑物的状况;基坑周边各类地下设施(管线、管道)的分布状况;场地周围和邻近地区地表水汇流、排泻情况及地下水管渗漏情况。
7、明确质量标准、工艺流程和安全要求。
8、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
9、现场文明施工要求
(1) 材料堆放整齐,不同规格的材料分开堆放,界限清楚。
(2) 施工机械放置合理、有序。
(3) 施工区同生活区须隔离。划分责任区,分片包干到人。
(4) 及时清理现场内的杂物,不得乱堆乱放,不得随地便溺。
10、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要做好安全培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事故发生。
11、进入施工现场要配戴安全帽,作业时严禁打闹嬉戏。基槽在挖土、喷锚等工序同时作业时,要合理安排好各自作业面,施工人员要在挖掘机回转半径之外作业。全体施工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消防、保卫、用电等有关规定。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12、(1) 防止噪声污染。选用噪音低的机械设备,减少噪音扰民。
(2) 大风天气时,对起尘材料作必要的覆盖,防止粉尘污染。
(3) 施工区域派人定时洒水,防止扬尘起灰。
(4) 生活区域的垃圾要及时清理,运至指定位置放置。
13、遵守北京市有关环保、安全对施工的管理规定。
如乙方单位和个人违反上述内容,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对其处罚直至追究责任。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章) 签字(章)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浙江省安全生产法实施细则篇十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安全是人类最基本的需求,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体现一个单位的人文素质和综合管理水平。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________________市市政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关规定》和《关于执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强制性标准有关费用计取和使用的通知》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协议书。
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取
根据重庆市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定额费用,按时计算费用已在招投标时计取,进入标底),专项费用标准按其他市政工程标准取费,即为该标段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________取费,其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
二、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支持、监督,督促施工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的管理职责。
2、随时对乙方安全文明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好现场记录。
3、督促乙方对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及时协调解决各工地之间、工地与周边群众之间的矛盾。
4、每季度末按国家建设部________________标准和对乙方进行考核,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安全文明施工合格与不合格的依据,严禁借考核吃拿卡要。
5、每月召开一次有乙方项目负责人,安全专职人员参加的安全文明生产会议,通报情况,交流经验,纠正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
6、甲方发现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直至排除隐患。
7、根据现场的检查记录,确定该标段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是否合格。根据有关规定,不合格者,不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三、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2、严格执行《重庆市市政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关规定》和建议部________________标准,并接受甲方和县建设管理部门的检查考核。
3、乙方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①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对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专职安全人员,确保本单位安全文明生产费用发挥有效作用。
②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③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若遇险情,及时启动。
④及时如实向项目经理部和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安全事故。
4、保证对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资金的投入,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5、按照国家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乙方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但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6、乙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由职能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7、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乙方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8、对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9、料场需放炮作业的,必须经有批准权的机关批准后,方可实施放炮作业,并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管理,确保《爆破安全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10、对爆炸物品的购买、运输、储存、管理使用,必须按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11、项目经理部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时,乙方要主动接受检查,并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12、运输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车辆、行人、市政设施、专业管线及沿途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防止污染城市,对造成的损害承担全部责任。
13、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文明生产会议,自查自纠不安全因素及隐患,保证工程顺利进行,会议记录上报项目经理部备案。
14、控制噪声,防止扰民。
15、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16、对整个工程中检查出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按《忠县旧城功能恢复工程违反安全文明施工承担违约责任细则》承担违约责任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不落实造成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协议履行,将按有关行政法律法规处理。
2、竣工验收,经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单位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状况综合评定。评定不合格者,不计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其支付的该项费用的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在工程结算中扣除。
3、乙方未按本协议履行职责,按《县工程违反安全文明施工承担违约责任细则》向甲方交纳违约金。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签字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浙江省安全生产法实施细则篇十六
甲方:
乙方: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乙方在承接甲方土建施工、检修、工程安全及其他劳务时的安全行为,促使乙方加强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 适用对象和范围
甲方与一切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资格的单位签订相应土建施工(检修、工程安装及其它劳务)合同,合同签订后乙方可在甲方生产经营区域内从事相关土建施工;炉窑电气、机械设备检修;工程安装及其它有关劳务活动。
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当依据本协议约定,享有各自权利、承担各自义务。
二、 双方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1、 双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应当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严格按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
2、 双方应相互配合,支持安检工作的检查和落实。乙方不得拒绝、阻扰甲方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3、 乙方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指导,制订并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
4、 双方必须严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三、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人员进入施工(检修、劳务)现场之前,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告之乙方本单位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为本协议甲方安全生产责任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对乙方施工、检修、劳务等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 甲方针对乙方行为所作出的安全检查,必须有书面记录。并且,甲方必须立即将检查情况向乙方通报。
4、 甲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乙方进行安全检查时,有权向乙方询问有关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调阅有关安全措施资料,指导或提出安检意见和建议。
5、 甲方对乙方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立即整改、排除。否则有权单方终止与乙方之间的相关经济业务合同的履行。
6、 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安全、规范的施工、检修、劳务作业现场,承诺不因其过错或消极不作为而给乙方造成安全隐患。
7、 确定也乙方进行具体安检工作的机构和责任人,建立完备、规范的安检记录档案,对从事高危行业工作的人员必须审核其是否具备国家认可的相关资质。
四、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严禁将承包的工程或部分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否则所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安全生产责任。
2、 乙方人员应当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安全检查、监督,对违反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及规定的行为,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停止并给予考核。
3、 乙方应具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对特种作业的项目乙方必须出具有效的资质证书),在甲方施工、检修、劳务等现场作业期间,乙方应指派专(兼)职安全人员 ,联系电话 ,全面负责项目的安全、现场、消防工作。
4、 乙方人员进入甲方施工(检修、劳务)现场前,必须到甲方安全监督管理部、保卫科办好一切入厂手续,接受安全教育,严禁“三无”人员进入甲方工作区域,乙方人员必须按在甲方登记备案的名册人员进入作业区域,未经甲方认可不得擅自更换,否则所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安全生产责任。
5、 乙方各类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素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上岗,所使用的特种作业设备必须取得有效的特种作业设备强制安全检验合格证,方准现场使用。
6、 乙方人员在作业期间应当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经查证发现的安全隐患,乙方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或纠正,否则甲方有权现场勒令停工。
7、 乙方人员在甲方作业期间,必须按工种需要正确穿戴好劳保防护用品,同时应严格遵守甲方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8、 乙方管理人员在员工作业前应先熟悉现场,并对所处区域的作业环境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预防措施给员工进行交底,同事对使用的设施设备等,负有认真检查和确认的义务,严禁设施、设备等带病作业,否则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9、 乙方人员在作业现场不得擅自动用或操作甲方的设备和机具,否则按本协议约定视为违约,承担违约金,因此酿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10、乙方人员凡高空作业必须有专人安全监护,不得一人操作。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保防护用品,系好安全绳、安全带(高挂低用),扎好裤脚,戴好安全帽;不准穿光滑底、硬鞋底。当需要在石棉瓦等轻型屋面工作或因作业场所环境限制无法系安全带时,乙方必须采取安全行走的技术措施,如铺设木板、跳板并加安全防护生等和在作业面下部增加安全防护网,严禁在没有安全技术措施的情况下冒险踩踏和作业。
11、乙方在作业期间自备的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如需借用(租赁)甲方设备、工器具,应由双方协商办理租借手续,借用方应保证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租借方必须经行验收确认并作好书面记录,租借方一经接受使用,表示该设备(工器具)完好无安全隐患,若造成安全事故,后果全有租借方负责。
12、乙方作业期间的用电必须取得甲方同意,将电源接入器作业场所的总配电箱,必须有防止影响上一级电源的过流断路保护,乙方不得私自拉接电源,否则按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金 元。
13、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区域进行施工作业,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专业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并办理相关的开工或动火手续,乙方必须提前将安全预防措施报送甲方在危险区域范围内的单位和甲方安全监督管理部审核,甲方在收到其报送资料后,应当于48小时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14、乙方人员在施工(检修、劳务)期间发生的伤害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15、乙方所承建的项目: 。
五、 违约责任
1、 本协议履行期间,若因一方违约行为发生安全事故,违约方按其与对方所签订的相关业务合同标的金额(指合同结算金额) %承担违约金。并向守约方赔偿因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 因乙方管理或操作不当产生的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每发现一起,乙方承担违约金
元。
3、 除本合同第五条第一项和第二项以外,甲乙双方若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没发生一项承担违约金 元。
4、 因乙方违约而发生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甲方可在应付乙方的相关款中予以扣减。
六、 附则:
1、本协议与双方所签订的相关业务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七、 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八、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司法程序裁决。
九、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生产单位、乙方各一份,甲方安全监督管理部存档一份,甲乙 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 本合同履行地:甲方所在地。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浙江省安全生产法实施细则篇十七
总承包方:(或简称甲方)
分包方(建设单位外委): (或简称乙方)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为施工生产活动创造安全的作业环境,辽宁鲲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就长春中海?m庭四期工程与建设单位外委分包方相关问题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协议内容
1. 甲方责任及义务
1.1. 开工前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1.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在施工前上报甲方审核。
1.3. 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单,直至清退出场。
1.4. 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1.5. 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甲方安全员有权停工和采取强行措施使之达到安全标准。
2. 乙方责任及义务
2.1. 乙方须严格遵守长春市关于施工企业用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乙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2. 乙方必须为其施工及管理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2.3.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4. 乙方应保证隐患整改率为100%,并达到长春市文明安全样板工程标准。
2.5. 乙方应杜绝死亡、重伤、火灾、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事故轻伤率控制在3‰以下。
2.6. 乙方必须尊重并服从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
2.7. 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乙方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需报甲方审批。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2.8. 乙方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班长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跟班检查管理。
2.9. 乙方必须接受甲方或甲方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生产检查。
2.10. 乙方必须设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2.11. 乙方自带施工用机械设备、机具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产品,具有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灵敏可靠。
2.12. 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预防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2.13. 凡重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购买正规产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等。
2.14.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尽量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场地内。
2.15. 乙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2.16. 乙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长春市政府、长春市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消防保卫制度及甲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对甲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就此事有权向建设单位汇报情况,让建设单位参与监管。
2.17. 凡由于乙方管理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乙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等灾害事故及其它所有安全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及事故善后处理由乙方独立承担,因此给总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负责赔偿,总包方可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2.18. 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暴乱或妨害治安的行为,保持和平安定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方自己负责。
2.19.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长春市政府有关施工扰民、噪声控制、扬尘控制、固体废弃物排放及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施工中乙方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使之降低至现行文件规定允许的程度,并且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2.20. 乙方应严格贯彻执行甲方关于施工技术管理、现场防护、施工用电、机械、化学危险品管理、消防防护及保护女工的各项程序。
2.21. 乙方应对接触职业病危害源的现场工人提供符合要求的防护品,并对其健康定期进行检查,并承担其相应费用。
2.22. 乙方须按规定对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分类堆放并及时清运。
2.23. 现场狭小乙方不能在现场设置食堂及宿舍。
2.24. 对于乙方负责处理的废弃物,甲方有权监督、跟踪检查乙方废弃物处理情况。如乙方在处理过程中对环境造成污染,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废弃物处理,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采取其它处罚措施的权利。
3. 外保温吊篮的使用
3.1. 甲方责任及义务
3.1.1. 甲方负责提供吊篮给乙方做外墙保温使用。
3.1.2. 甲方负责吊篮租赁安装调试及使用过程中的维护维修。
3.1.3. 甲方提供的吊篮必须是合格产品,设备相关资料齐全。
3.1.4. 吊篮配重块数量及重量按厂家要求设置,不允许减少。
3.2. 乙方责任及义务
3.2.1. 吊篮内作业人员数量不得超过2人。
3.2.2. 吊篮内作业人员必须将安全带用安全锁扣挂置在独立设置的专用安全绳上。
3.2.3. 乙方每天在使用吊篮前必须对吊篮进行全面的检查,一切正常方可使用。
3.2.4. 吊篮在雷雨、雾天和五级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使用。
3.2.5. 安全钢丝绳不得弯曲,不得有污物,不得接触油类,严禁砂浆、杂物进入安全锁内,工作钢丝绳不得有砂浆、杂物,如发现钢丝绳开裂,乱丝、变形必须通知总包方更换。
3.2.6. 安全锁锁紧钢丝绳时,安全钢丝绳在受力情况下,严禁强制开锁,应将平台提升,在安全钢丝绳不受力时自动打开安全锁。
3.2.7. 提升机如发生异常噪声应停止使用。
3.2.8. 吊篮使用结束后,将提升机、电控箱、安全锁用防水物品包扎,防止雨水渗入。
3.2.9. 由于乙方使用不当及人为原因造成吊篮损坏的乙方按价赔偿。
3.2.10. 吊篮内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不允许进行高空作业,工作期间不允许饮酒。
3.2.11. 吊篮使用过程中由于乙方操作不当及违章作业等自身过错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非乙方原因责任方负责。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浙江省安全生产法实施细则篇十八
责任县区(部门):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特制定本责任状。
一、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制订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计划内容应具体详实,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每两个月召开一次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工作,研究防范事故措施。设立专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经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三、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整改。做好对重点危险源的排查、登记、建档工作,按时上报本县区、本部门事故隐患。加强对燃气、烟花爆竹及民爆器材、危险化学品、公众聚集场所、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企业、道路交通、特种设备、校园等安全生产重点部位的专项整治。制定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全年应组织两次以上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全民安全意识。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每年应组织两次以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班。每月向市安委办报送信息不少于三篇。
五、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素质,努力改善安全监管机构的工作条件。安全生产工作应树立为基层服务、为行政执法工作服务、为企业安全生产服务、为全市经济发展服务的思想,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新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新经验;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健全内外部监督约束机制,树立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市政府领导签字:
县区(部门)领导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浙江省安全生产法实施细则篇十九
承包方: 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部(分公司)
分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建筑安全生产法规及标准,就 工程施工生产中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包方的责任
1、承包方负责建立个分包方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明确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期布置、检查、评价、总结工程的安全生产状况。
2、承包方负责编制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分包方进入现场施工前必须对其进行安全总交底。
3、承包方有权监督分包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各种安全教育,并对教育效果进行评价。
4、承包方负责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并按分包作业区域划分分包文明施工责任区,保证现场文明施工。
5、承包方管理人员严禁违章指挥,发现分包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工人违章作业有权制止。
6、承包方安全管理部门有权对分包方的生产、生活区域进行检查,对于隐患及违章有罚款权。
7、由承包方负责联系社会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管理工作事宜,同一协调对外关系。
8、由承包方协调各项公用安全设施及施工区域管理,减少交叉施工干扰。
第二条:分包方的责任
1、分包方在承担工程项目、组织施工前必须向承包方安全管理部门楚剧相应登记的资质证书和有效的《施工企业(队)安全资格认可证》,交纳安全保证金,否则不得承包工程。
2、分包方必须尊重并服从承包方的管理,按要求建立、完善自身队伍的安全管理机构,自觉遵守承包方及承包方上级主管部门、政府部门的各项管理,并认真执行以下制度:
(1)安全培训教育认可制度
a、分包方单位经理、主管生产的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
责人必须按规定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及年审考核,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上岗;
b、分包方必须设立现场安全员,新工人入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办《安全生产上岗证》,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分包单位人员需变化时,必须提出计划报告承包方,工人变换工种,必须进行变化工种安全教育。
c、分包方应经常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配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2)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a、承包方负责编制工程项目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
案,分包方在承包方的总体部署下,负责编制分包项目(或单项作业)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经承包审批后方可实施,变更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b、依据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分包方必须执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班、组长班前安全讲话制度。
c、分包方若使用承包或其分包方的安全设备,分包方必须按规定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需经承包方验收后,办理书面验收手续,方可施工,验收手续建档存查。
(3)安全检查制度
a、分包方负责施工区的安全防护,接受承包方及上级主管部门
组织的各种安全检查和奖罚。
b、分包方必须自行建立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并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检,班组自检,实行隐患整改消项制度。
a、分包方要认真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认真执行,确保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时制止违章冒险作业。
b、分包方必须按承包方的要求为其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配戴,使用。
c、分包方按承包方提出的隐患,对照整改通知单及时按要求定人、定措施、定整改时间、按时整改。如不能按要求整改完毕,分包方必须停工整改。否则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负责。
d、分包方的施工人员有权制止各种违章指挥,有权停止冒险作业,并有权向上级安全部门汇报。
e、分包方负责其施工区域的文明施工,对办公室、宿舍、食堂加强卫生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和各种传染的发生。
f、分包方负责其人员的生活管理。要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法规,遵守企业规章制度。严禁聚众赌博、传黄播淫、酗酒闹事,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杜绝社会治安、交通、消防、触电、溺水等事故发生。
第三条:分包方在施工期间使用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均由分包方自备,如发生单位间相互使用时,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物符合安全需要,借入方要进行必要的检验,借入方一经验收使用,则负责借入物的安全使用、损坏遗失赔偿等责任,在使用过程众造成伤亡事故,均由借入方承担责任。
第四条:非分包方设立的安全防护设施、消防器材设备以及安全标志不得擅自拆毁、毁坏,改作别用或变更位置,因施工需要作相应变动的必须由承包协调和处理。
第五条:若分包方在施工众与其它施工单位相遇或发生立体交叉作业,危及安全时,亦可委托承包协调处理,分包方应自觉服从和配合承包方统一调度和安排。
第六条:分包单位自备大型吊装设备,必须在市建委注册,经专业部门检验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分包方在仅此危险性较大的起重吊装等作业时,需在作业点的四周拉设警戒线、警戒牌和派专人落实监护,必要时可通知承包方协助和配合。
第七条: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它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必须使用明火、加热防冻措施时,应指定专人值班。
第八条:分包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设施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保护,不得随意向上(下)抛扔物料,不得随意挖掘打桩。如因分包方的原因造成地下设施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损失,责任由分包方承担,并负责全部损失费用。如遇到情况应及时向承包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第九条:工程项目在工作时间和从事生产过程中一旦发生人员伤亡,要立即逐级上报。发生事故后,分包单位要立即用最快捷的方式向承包报告,并积极组织抢救伤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要作出记录或拍照。
第十条:分包方要严格履行协议的内容,因疏于管理或制度措施不落实,导致的各种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伤亡指标由分包方承担。死亡、重伤事故的家属安抚及后事处理工作由死者、重伤所在单位负责。
第十一条:由于分包方达不到协议要求的,承包方一经发现,可要求分包方立即进行整改或补充完善。对安全事故隐患、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等,有权签发“违章通知书”和“违章罚款单”;对严重违章冒险作业、严重违章指挥、确有随时危及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情况不听劝阻时,有权签发“立即停工通知书”和“违章罚款单”,分包方应按承包方要求进行整改或补充完善,直至符合约定的条件。对于不服管理或管理不善而导致的违法、违章,承包方可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的认定及处罚规定》处以300-3000元的罚款;对出现的轻伤事故每起处5000元罚款,重伤事故处20000元罚款,死亡事故处50000元罚款。隐瞒事故不报或缓报的,追加罚款10000元。
第十二条:承包方要对安全管理纰漏的、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的分包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对问题严重,屡教不改,甚至不服从管理的分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分包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第十三条:分包方不按上级有关规定和本协议分别分别职责规定施工,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处罚的,承包方有权加倍处罚。
第十四条:本协议规定内容与上级规定相抵触之处,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十五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本协议自双方负责人(或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分包合同终止后即告终止。
第十七条:本协议与分包合同一样具有同等效力。
承包方: 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部/分公司(盖章)
责任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分包方: (盖章)
责任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浙江省安全生产法实施细则篇二十
为加强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管理、保障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健康,制定协议如下:
1、 脚手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禁止使用锈蚀、破裂、扭曲等不合格的材料。
2、 脚手架搭设完毕,应由施工负责人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3、 对从事15米(含15米)的高处作业、施工必须有承包单位领导在场指挥、监护。并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
4、 高处作业脚手架下方不允许站人,同时加设安全网。
5、 施工方必须为高处作业人员配备质量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督促其正确使用。
6、 高处作业现场应悬挂醒目的防落物安全警告标志。
7、 遇阵风6级、雨、雪条件下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浙江省安全生产法实施细则篇二十一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建施工队负责人)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加强亳州市各基站市政工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保障建设工程顺利进行,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不发生伤亡事故及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行业部门的条例,掌握安全动态。对上级相关安全工作的批示、命令和规定等及时向乙方传达,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由甲方主管安全人员监督乙方人员进行班组入场安全教育,必要时进行各种培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措施,让每个工人在教育记录上签字。
3、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监督,乙方负责领导、组织、规划、检查、处罚及监督教育、培训等相关具体活动事项。
4、有权对其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甚至停工整顿。
5、甲方应在乙方入场一周内催促乙方上报劳务人员花名册及管理人员分工情况。
6、严格审查乙方聘用人员的相关上岗证件。
7、对乙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隐患、违章要及时通知,提出整改措施,对整改不利的给予罚款处理。甲方有权对严重违章行为和存在较大隐患的施工过程停工整顿,不执行甲方要求的,清除出场。
8、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搭设的脚手架等要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及发包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进入施工现场所有施工单位工作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同时填写书面记录。
2、乙方应根据工程项目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并征得发包人安全部门同意。
3、严格履行发包人特种作业工作审批制度,根据各施工阶段,将对断路、动火、动气、动水、临时用电和进入容器内作业必须报批,并派专人负责现场监护。
4、乙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有全面的责任,任何第三人在施
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责任人承担责任以外,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因工伤工亡事件发生的索赔问题,乙方应当尽力调解处理并就发生的事情及时上报甲方,因乙方处理不力或者无故拒赔致使甲方受牵连而赔赔的费用也由乙方承担。
5、乙方对所承包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管理责任。乙方施工承包责任人具体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6、乙方总承包人应维护甲方的声誉、利益,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和标准制定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伤亡及其他事故的发生。
7、乙方必须设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协助甲方工作。
8、乙方负责人绝不能纵容、包庇专项工程施工班组在施工过程当中出现的问题,从而拒绝甲方的管理要求,养痈为患。
9、遵守甲方提出的各种合理要求、各项法规、制度,不得违章办事和作业,乙方应落实岗位责任制,不得违章指挥。
10、爱护保护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警示标志及劳保工具、设施器具,并做到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符合规定的要求。
11、服从管理人员及上级检查人员的指挥、管理和检查,遵章守纪,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12、乙方所使用的施工机械(电动吊篮、小型电动工具等)必须要有租赁单位资质证书、设备编号、检测报告、合格证,操作者上岗
证及检查维修制度。对机械设备现场要有专人管理,做到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3、必须执行班前讲话制度并做好记录,针对每天的不同工作环境、对象、工种,由班组长或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讲话。
14、乙方根据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制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制定出安全管理计划,并按照双方合同规定无条件配合甲方工作。凡属乙方出现“三违”和其它未遵守执行甲方规定要求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有乙方负责。
15、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或受到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经济处罚,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6、乙方每次更换和调动人员,必须事先向甲方通报,并落实好各项合法手续,严禁出现未经教育和考核的人员上岗。否则出现一切后果和责任事故,由乙方第一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承担。
17、所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关行业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18、对甲方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提出自己合理、正确的意见和充足的理由。
19、乙方的任何人员均不得在施工区、生活区打架斗殴、酗酒赌博、传播淫秽物品,严禁酒后上班。
20、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甲方或第三方有义务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21、乙方对于其施工队所聘任的劳务人员,应当按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人身损害意外险等,因乙方疏忽没有办理由乙方承担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责任。
三、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亦按规定正常执行,不能成为某个方面的借口、推辞,协议在生效期内,如果双方还有其它条款,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2、有新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时,以新的为准。
四、特别说明:
安全生产、人命关天,责任重大。上至国务院、市、区,下至本公司都极为重视,相关责任追究规定和有关法律的相对出台已将安全生产推向政治和法律的高度,因此必须严格贯彻实施。真正做到安全生产,以人为本。
五、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建设方强制要求,为防范和化解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保障施工人员合法权利、维护社会稳定,尽量减少可能发生的意外损失,乙方应为现场管理及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手续由甲方代为办理,乙方提供投保人员的相关证件,相关费用由甲方在工程完工后结算时在合同总价中扣除。若因乙方未提供相关证件而未能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上级主管单位或建设方对甲方的处罚。
补充条款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工程完成后本协议自行解除。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 月_____ 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 月_____ 日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浙江省安全生产法实施细则篇二十二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平安,按照“一岗双责制”、“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云台镇人民政府特与各分管领导签订20__年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
一、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及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和相关会议精神,全面安全镇党委、政府、安委会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督促所分管部门、行业和联系的村(居)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辖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平安稳定。
二、结合分管工作特点和实际,研究制定分管工作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措施,明确职责,落实职责。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评比、同总结。
三、抓好分管工作内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指导和督促部门、村居,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教育培训,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安全素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四、及时研究解决分管领域和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对一般隐患迅速治理,对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告镇安委办,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完善防范措施,落实责任,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所分管部门,联系的村居检查、督促、指挥安全生产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和隐患排查,强力制止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等行为。
六、分管范围内发生事故或其他有较大影响的事故,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施救,协助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七、定期汇报所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xx镇人民政府镇长:(签章)
分管领导:(签章)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浙江省安全生产法实施细则篇二十三
半年来,我所按照局、处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严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扎实的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其结果是令人满意的,全所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较强,氛围较浓,安全生产工作呈现出良好发展势头。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我所始终将安全生产工作当作一项大事在抓,专门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健全了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了年初有目标、有计划,年中有措施、有落实,年末有检查、有总结。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是大力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科学地制定责任状的项目、内容及指标,层层签订责任状。每年的年初就与_____驾驶员、水电工、生产科及苗圃队签订安全责任状,增强了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
三是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精心组织,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①召开全所干部职工大会,向广大职工传达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
②利用黑板报这一阵地,经常出有关安全生产板报,让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
③为配合宣传工作,专门制作安全生产条幅一个,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是把日常检查和隐患整改作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手段。做到检查制度化,经常化。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卫生大检查,上半年我所已进行了4次检查。而且针对检查发现出来的问题,隐患进行了认真整改。如今年针对配电室没有配灭火器材,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这一问题,单位迅速制定了整改方案,购买了灭火器材。这一措施及时的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了生产生活用电的安全。
五是加强综治工作。
①抓好了承租户的“三证”管理,切实做到登记率和ban证率达100%。
②是抓单位内部防范,杜绝案件事故的发生。加强门卫责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按时开关前后门;同时利用各种会议对职工进行防火防盗教育,确保一方平安。
当然,我所的安全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防盗措施不够扎实等等。
今后我所将在局、处的领导下,一如继往的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努力创造安全生产环境,确保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单位的发展和建设提供可靠的保证。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浙江省安全生产法实施细则篇二十四
为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杜绝重大伤亡事故,把因工死亡事故压减到最低限度,本着对每个人负责的精神,凡属外地施工人员必须签订个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书,施工中遵守。
1、施工人员未经上岗培训不得从事各种作业,考试合格后才能上作业。
2、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都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
3、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穿高跟鞋、拖鞋和易滑的鞋,各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施工现场所有人员酒后不得从事各种作业。
5、施工现场电气设备及机械设备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拆改。
6、严禁将头伸入投物料提升机吊盘运行范围内或电梯井内,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7、施工人员应注意施工现场一切孔洞,上脚手架时应注意架子上的探头板、飞跳板防止掉落造成事故。
8、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不得违章冒险作业。
9、高处作业时严禁向下抛掷物料,防止造成各种事故的发生。
10、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必须领取当日用火证。
11、高处作业人员在没有可靠的安全防护环境下操作施工,必须系好安全带,并且把安全带挂在安全牢固的地方确保操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12、施工人员严禁在没有铺满脚手板的架子上施工,确认安全后才能上脚手架上作业。
13、现场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由专业电工接线,操作者自己严禁私拉乱接,确认安全后才能使用。
14、施工人员严禁乘坐非乘人的运输工具上下,防止造成各种事故。
15、施工人员夏季严禁到水库、湖泊、干渠、去游泳。
16、施工人员外出必须要向代班领导请假,回来后向代班领导消假。
17、施工人员过马路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一慢二看三通过”确认安全后才能过马路。
以上各种条款必须执行,否则出现一切事故由责任人承担民事及法律责任。
常住址:
责任人:
工地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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