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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销协议篇一
乙方:(即代理商)
第一条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二条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甲方在_______的代理商销售甲方产品:“_______”定额卡
(含200元定额卡、500元定额卡、1000元定额卡三种类型)。
第三条甲方在本协议中仅授权乙方进行销售甲方指定产品。
第四条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产品商标、产品名称等相关知识产权用于乙方销售甲方指定产品,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名义销售除甲方指定产品以外的任何产品,如因乙方违约引起法律或行政程序,由已方自行负责。
第五条乙方不得擅自取消、更改甲方产品及宣传物料中的上述标识和内容。
第六条乙方可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对甲方产品进行销售。
第七条乙方销售甲方指定产品,由甲方按照约定比例给予乙方佣金。
第八条乙方以现金或银行转账形式进行提取甲方产品。
第九条乙方销售甲方产品达到一定销售额,享受如下佣金:
1、5万以内:千分之五;
2、5万—10万:千分之六;
2、10万—50万:千分之七;
3、50万—100万:千分之八;
4、100万以上:千分之十。
第十条结算方式
1、乙方订货需要先填《_______订货单》,甲方在收到乙方订货全额货款后在三个工作日内交货。
2、每月8号-13号为集中结算时间,乙方提供发票后由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形式将佣金支付给乙方。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对双方的合作(包括价格)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十二条乙方接受甲方对于产品销售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并自觉地维护甲方的信誉;及时向甲方反映甲方产品中可能具有的缺点或问题,并保持让甲方了解最终用户的不满之处。
第十三条甲方对乙方的授权期限从协议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期满前壹个月,甲方对乙方进行重新认证,双方可以协商继续合作的条款和条件并另行签订协议。
第十四条在下列情况下终止协议:
1、甲乙双方协方议期满同意终止本协议;
2、乙方发生损害甲方商业利益的行为,或是违反甲乙双方签订的相关协议,甲方可强制终止本协议。
第十五条授权终止时,甲方不再收回。
第十六条当本协议期满、终止或取消,乙方应将全部所有权信息资料销毁或全数退还甲方。乙方有资格保留为维持现有的顾客或产品所需要的信息资料。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协议包含了双方之间全部理解,将替代任何其它口头或书面协议,将约束和确保双方的利益。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修改。双方都无权在无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转让协议的全部或部分。
第二十六条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进行处理。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则任何一方可将争议事项提交菏泽市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
第二十七条甲方保留对此协议的最终解释权。
甲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分销协议篇二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________系列建筑防水材料的销售公司,具有供给该建筑防水材料、材料资料及资质的能力;乙方为建筑防水工程公司,具有建筑防水工程施工、承接建筑防水工程项目的能力。
甲、乙双方基于资源优势互补,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利益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作为甲方系列产品的代理销售及推广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均确认已阅读过该协议,并理解和同意其中的条款和条件,该协议的签订,将取代双方口头和书面对乙方代理销售及推广系列产品进行的所有交流。
一、协议有效期间、履行地点、代理区域及代理产品
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正式生效,有效期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甲、乙任一方如无意续约,于协议到期______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3、甲、乙双方如无终止协议表示,则本协议自动续约一年。
4、代理区域
1)、甲方指定乙方代理准入区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代理区域扩大或缩小的条件及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代理产品
1)、乙方代理甲方的产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代理产品种类增减的条件及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约定新产品(是/否)包括在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代理的原则
1、乙方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实体或销售实体。
2、乙方注册经营范围项目中,必须包含与代理销售、推广产品相关之项目。
3、甲方向乙方提供各系列产品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有新产品,本合同仍然有效。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对乙方的经营有咨询、调查权。
2、甲方应保证其产品的合格及市场的可销售性:即产品合格的质量标准。
3、乙方在行业选型、大客户攻关时,甲方给予技术和规划方案的支持。
4、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向乙方提供技术支持,包括技术咨询,_________系列产品资料、资质,销售方案以及大客户攻关等支持,大客户攻关支持乙方负责费用。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国内的自主经营权。
2、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可以追究甲方经济、法律责任。
3、为使乙方便于销售及推广该系列产品,甲方将尽可能提供中性化的包装,但这并不表示乙方可以忽视甲方的知识产权,做出任何有损甲方知识产权权益的行为。
4、乙方须遵守甲方的市场价格体系,不得做出低价扰乱市场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
5、甲方有责任为乙方合同代表人保守所有的商业秘密,即除合同签名人以外不向乙方第二人透出有关双方的合同内容。
6、在全国范围内乙方已有的或新联系的客户,须提前通知甲方并进行备案,经甲方确认后,该客户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直接或间接介入,不得允许有权使用、销售该类产品的其他个人或单位介入。
四、价格政策
1、甲方依据乙方进货数量及业务量,给予乙方一定的价格折扣优惠。根据市场行情,双方及时协商代理价格。结算价格在开具销售凭证时直接体现。具体资费价格参照合同附件。
2、甲方制定乙方代理销售及推广的_________系列产品代理价格,双方对本价格负有保密责任。具体价格见附件。
五、付款方式
1、甲方只接受乙方银行转帐、电汇、现金、支票的付款方式。
2、甲方产品代办托运或邮寄等到乙方指定地址,甲方承担运费。
六、市场管理
1、甲方不实行独家代理制度,但对乙方现有用户或即将开发的用户给予保护。
2、乙方进入________________以外的地区销售前须告知甲方,以便备案。
七、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有责任对通过本业务获得的'所有用户资料予以保密。
2、甲、乙双方对本次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双方合作协议的具体内容及其相关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3、协议签订后,双方均负有严守商业秘密的义务。
八、违约责任
1、若有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由违约方承担所有的责任。
2、一方违约造成对方不良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则另一方有权追究该方责任,要求其消除影响,并作相应的经济赔偿。
3、甲方所开发的手机软件程序不得有涉及侵权或其它法律规定的非法行为。因此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九、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发生的不能克服、不可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或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对另一方的损失不承担责任。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出事件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件对协议的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或终止协议。
十、本协议的终止
1、按照双方要求终止协议。
2、任一方如违反本协议条款,或严重违背商业道德和法律,或严重损害对方的利益时,受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
十一、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以书面补充合同附上,同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销协议篇三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成为甲方___________交易平台的机票分销用户达成如下暂行协议条款:
1、事项:
2、期限:本协议有效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甲方职责:
1、甲方提供___________平台的后台分销用户使用管理账号。
2、甲方维护和保障___________平台的正常使用(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
乙方职责:
1、乙方必须熟悉和遵守___________平台交易支付流程和规则,因操作失误而产生的损失和后果自行承担。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统一的规定进行系统后台管理,不得任意修改或篡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此协议并收回系统后台管理权限。
1、乙方享有平台账号的密码的修改权。
2、乙方享有使用平台账号查询、预订的权利。
3、乙方享有使用平台账号净价结算航旅产品的权利。
1、分销商必须使用支付宝或快钱根据银行规定的交易税率,具体的税率按照支付宝或快钱在___________电子商旅交易平台规定的税率支付到易宝或支付宝的指定账户。
2、对于已支付成功的交易税率,如有产生退票、作废票在退款时该税率不能退回。
1、经双方协商同达成终止意愿。
2、本协议签署生效后,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均属于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保留追究违约方相应法律责任和赔偿的`权利。
1、在合作期内,项目合作双方中任一方未经其对方协商认可擅自退出该合作项目,违约方同时赔偿被侵害方的投入损失及其他合作期内应得收益(具体为:按合作之日起至产生变故时为止的被侵害方应得的收益平均值计算,违约方赔付被侵害方剩余协议期的总收益)。并且必须遵守技术、市场保密条款,两年内不得在当地使用或经营本项目的同类技术内容及客户资源。否则项目合作各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2、在合作期内因战争、灾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满各合作方不再合作,该项目技术内容归双方所有。
3、合作方如有一方违反本协议,则其他方有权取消与违约方的合作并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1、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2、以上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可诉至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3、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分销协议篇四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为在平等、互利、互信的基础上发展贸易,甲乙之间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以达成的供销双方的销售代理协议,必须共同遵守。
1、授权
甲方同意将自己代理的:鹿茸、鹿茸片、鹿鞭、鹿胎膏、鹿肉、鹿尾、鹿筋、鹿心、鹿胎、鹿模型、鹿肾、鹿皮等产品授权乙方为____地区的唯一指定销售代理商。甲方将拥有“______”商标及所代理和“______梅花鹿产品”系列商品、经营模式、经营理念等以特许经营加盟协议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试销期满,甲方正式向乙方颁发区域代理《授权书》。地区包括(____________地区)。
2、承诺
(1)甲方保证自签约协议之日起,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再在该地区内发展其它经销商,不在该区域内进行所代理产品的销售工作,如乙方发现应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2)协议期满,乙方的销售情况良好,乙方有优先续签的权利。
1、只有在签订本协议书后,乙方才能获得甲方授权许可,按协议规定的地域、期限使用“______”商标标识、文字、图案等,按甲方经营模式,经营理念开展经营活动。
2、本协议规定,甲乙双方存在受本协议书约束而形成的购销关系,乙方享有本协议经营“______”商标及所代理和“______梅花鹿产品”系列商品带来的所有收益及自行承担所有风险。
3、本协议明确规定,乙方不得以“______鹿产品经销部”及其相关的代理人、合伙人或受雇人的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
4、乙方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于不利于甲方的广告宣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并且追究其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甲方
(1)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包装完好无损,并经乙方认可的'样品品质的产品,若在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向乙方1:1退换货(不包括鲜冻货)。
(2)甲方所拥有的“______”商标标识、文字、图案均受法律保护,乙方不得在特许经营区域外使用与甲方名称相似的店名、商标标识、文字、图案,加盟店不得擅自转让,抵押或变更地址。
(3)在本协议生效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加盟店予以监督和指导,并对乙方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费由甲、乙双方商定。
2、乙方
(1)乙方需在____省____市____县(区)的“______鹿产品专卖店”字号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2)乙方在销售区域内的市场促销活动,经甲方确认后,甲方有义务给予适当的配合。
(3)乙方需尽力维护甲方在当地的公司形象和产品的品牌形象。
(4)在保质期内的商品出现经甲方确认存在的质量问题:与封样不符、与质检报告不符,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退货或者更换,因此而造成的运输费用由甲方负担。
(5)涉及甲方产品范围的对外公开方案必须得到甲方的认可后方可执行。
1、乙方需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元,甲方负责向乙方免费提供冷藏设备以及市店面装修及门市装潢,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2、乙方需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元,以保证在乙方所属区域内的正常销售。乙方必须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及地域销售由甲方提供的系列商品,不得销售任何同系列非甲方供货产品,如违约一次,扣除保证金人民币____元;违约两次,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经营资质,由此而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人民币____元的进货保障,即给予乙方人民币____元的铺底产品。甲方如有违规,乙方有权扣留部分铺底产品;如有严重违规,乙方有权扣留全部铺底产品。
1、合作开始,乙方的首批订购额最低为人民币______元,甲方给予乙方______个月时间的试销期。
2、试销期满,乙方需完成最低月销售额人民币______元。
3、乙方连续______个月未完成最低月销售额,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乙方须结清所有甲方货款,甲方须退还乙方保证金,协议终止。
1、价格说明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市场零售价格,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涨价或降价,甲方提供的全部价格均为出厂价格且不含增值税。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需严格执行甲方的价格政策,具体价格以市场行情为标准,根据产品市场情况或其它原因(原料上涨或下跌等),代理价或建议市场价若有上涨或下调,甲方须以书面通知作价格更改,并出具相关资料等有证明性的材料,如属事实,乙方须予以配合。
(3)因甲方产品价格调整,双方不得要求补差。
2、订货方式
乙方需以正式书面订单形式,详细列明订货品种、规格、数量及交货期等,特殊包装需特殊说明,订单上订货人需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提前______天传真至甲方,经甲方确认并回传后,方可作为有效的订货凭证。
3、交货方式
甲方在接到经确认的乙方订单后,必须保证订货品按书面约定的日期完好的到达(由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病疫等因素产生的影响除外),交货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
4、运输费用
周期性供货以及大额订单所需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非周期性补货以及临时小额订单所需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付款方式
乙方按定货的款额把款汇给甲方,如甲方货物质量不符,乙方有权退换货物。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协议所有条款,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协议。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乙方违反本协议条款,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一切费用及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乙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有效期。
2、试销期乙方达到规定销量,协议自动生效。
3、若一方希望延长本协议,则须在本协议期满前______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解决,若一方未履行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
4、本协议自然终止或解除,乙方必须结清与甲方的财务往来,乙方不再拥有本协议授的任何权利,乙方必须无条件立即撤除并归还甲方的“______”商标标识、图案、资料等及其他用品,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1、本协议另有不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分销协议篇五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e-mail: e-mail:地址: 地址: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上就甲方“xx”品牌系列产品经销合作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授权界定:
1、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xx”品牌系列产品的地区经销商,并负责该品牌的产品展示及销售。
2、乙方不得与甲方授权区域的连锁超市签订甲方产品的全国供货合同,也不得在授权区域外销售甲方产品。
3、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网络上销售甲方产品,也不得向网店报价及销售。
4、乙方开展甲方产品的工程、区域内工业渠道销售须遵守甲方相关规范。
二.销售及市场开发目标: 1. 乙方在20xx年度,最低销售额不低于 ¥:20万 元。
三.品牌专卖、价格体系及市场保护:
1. 甲方鼓励并支持乙方在区域内设立“xx”连锁专柜,并须按甲方管理要求设计、装修、运营,须保证品牌专卖,不陈列展示和销售其它品牌产品,不在专柜内展示其它品牌广告、宣传物。
2. 乙方执行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价格体系,不得违反。
3. 合同签订后,乙方即需支付所需样品费用(按照供货价格的5折);每次订货时,乙方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全额付款,甲方确认后方可发货。
四.双方责任与义务:
1. 甲方保证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如出现质量问题,经甲方核实后无条件调换。
2. 甲方保证对全国所有的经销商采取统一的经销价结算。
3. 甲方将为乙方提供下列支持(包括但不限于):
3.1专柜管理、产品知识、零售技巧、渠道拓展培训;
3.2促销方案设计金额促销活动支持;
3.3不定期组织销售会议,相互交流学习;
3.4协助开发大型工程项目。
4. 甲方将在乙方区域内安排售后1名,售后将协助乙方完成区域内的售后问题。
5. 乙方有责任按时保量完成区域年度销售目标、按时支付不拖欠货款。
6. 乙方有责任对区域内的工程客户、工业客户、装饰公司客户及消费用户等提供甲方产品技术咨询及售后维修保养等相关服务。
7.乙方有责任在授权区域内推广甲方品牌,保证遵守甲方相关规范、品牌标准和知识产权保护规定。
8. 乙方有责任按照甲方要求反馈市场信息。
五.订货及交货方式:
1. 乙方按甲方规定格式以传真或使用甲方网络系统下订货单。
2. 双方交提货地点为甲方仓库。乙方委派运输公司/个人在甲方仓库提货时,必须给承运人出具委托书,注明受托人的名称、地址、电话、身份证件号码等,并加盖乙方公章。甲方凭乙方出具给承运人的委托书(原件)发货给承运人。甲方将产品交付给乙方指定的承运人,即视同甲方交货完毕。
3. 甲方代办运输时,甲方将产品交付给运输公司即完成交付义务。
4. 乙方必须在甲方交货后立即清点验收,乙方逾期不对发货单上的产品型号和数量提出异议,视为甲方交付产品完毕。
5. 产品运输、保险等运杂费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损失由乙方与承运人自行结算。
六.价格与结算方式:
1. 甲方产品价格不含税、运输费、运输保险费等。甲方价格发生变动时,提前以传真方式通知乙方,如价格上调则允许乙方以现金备货,备货金额以本年度月均出货额的30%为上限,如价格下调,甲方不予补库存。
2. 每批发货甲方在货物中随附发货单,双方同意以发货单记载的价格作为最后的结算价格。乙方对甲方记载价格有异议可在发货单中提出,如交货后10天内未书面提出的`,即视为乙方没有异议。如当期发货单未记载单价,即按上一批次同型号产品价格计算。
3. 双方每月5日前对账,对账结果双方书面盖章。乙方须将对账单原件传真甲方。
4. 乙方按以下方式结算:
乙方将货款汇至甲方指定账户后,甲方方予以发货。合作半年后,甲方将给予乙方信用额度,常规信用额度为乙方上月出货额的30%,非常规信用额度乙方需向甲方申请。
七.销售返利:
1.乙方完成年度销售目标90%及以上可获甲方提供销售返利2%,返利金额以有返利产品销售额为基准计算。返利在下年度一月内结算,由甲方在乙方的货款中减除。超过任务100%以上部分返利3%。
2.乙方未结清年度货款不能享受年度返利;展示样品不列入计算销售返利。
八.品牌推广与产品促销:
1. 甲方鼓励并以提供经费等支持乙方以广告、活动、促销等方式推广“xx”品牌及其系列产品。
2. 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全国性促销活动。乙方自行设计“xx”品牌推广及其系列产品方案、组织活动的,须提前与甲方书面沟通,甲方将视情况给予支持。
九.产品质量判定、退换货及淘汰产品
1.甲方承诺向乙方供应的所有产品均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2.乙方销售用于公共、商务、房产项目、娱乐场所配套的甲方产品如有质量投诉,乙方必须通知甲方到场判定或作出判定安排,乙方不得自行承认、承诺。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产品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将向乙方提供服务支持。如双方对质量判定有争议,应有双方共同取样,交由权威部门检测,以其检测结果为最后判定依据。
4.判定为质量问题的产品,可进行等价调换,甲方不因此对乙方扣款。
5.出货之日起三个月内,乙方滞销的甲方的产品在包装完好、配件齐全、没有任何外观损坏的情况下可以向甲方提出退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退回的产品可以按半价调换甲方其它产品,调换滞销产品的一切费用(如运输、保险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6.甲方要求淘汰的产品,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一个星期内把数量报给甲方,经甲方人员现场确认后,乙方就地处理,甲方按政策标准补助予乙方。
7.乙方在协议期内的退货,不能享受年度返利(从计算基数中扣除)。
十.知识产权保护
1. “xx”品牌及其附属标识等属于甲方核心资产,乙方有责任给予保护,发现有危害甲方知识产权行为时应向甲方反馈,并对甲方采取的法律行为予以支持。
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名称作为企业经营字号。
3. 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一经甲方证实,乙方保证赔偿甲方经济损失¥100万元,后果严重的另需赔偿甲方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3.1 乙方制造或销售假冒甲方商标、专利、企业名称、产品特有名称或包装的产
品。
3.2 乙方仿造或销售伪造的甲方专利产品及为从事侵权行为的人提供便利条件。
3.3 乙方冒用(即用甲方商标贴在其它产品上进行销售)甲方品牌名称的行为。
3.4 乙方冒用甲方身份进行采购的行为。
十一.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月日。
2.协议期满,如乙方完成本协议确定的销售目标并结清上年度货款,在乙方没有重大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必须优先选择乙方为继续合作的伙伴。
十二.违约及协议的解除
1. 协议期内双方可以协商解除本协议。并参照本协议的相关约定结算。
2. 下列情形,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2.1 乙方连续两个月停止订货;
2.2 乙方连续4个月未能完成年度销售目标的月平均值;
2.3 乙方参与危害甲方知识产权的行为;
2.4 乙方涉嫌违法犯罪活动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处;
2.5 乙方有严重的跨地区销售和低价销售甲方产品行为;
2.6 乙方有诋毁、对比性贬损甲方产品的行为;
2.7 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规范进行“xx”专柜的装修、陈列展示、经营,且拒绝改进;
2.8 乙方不交足额保证金。
3. 甲方产品生产质量连续两批次不合格,造成乙方重大经济损失,乙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可按原价退换全部存货。
十三.其它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以书面形式补充。对履行本协议出现的纠纷,甲乙双方应本着互利双赢的精神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判决。
甲方: 乙方: 合肥市欧蒙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日期:20xx年月日 日期:20xx年月日
分销协议篇六
甲方: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以上三者统称“甲方”)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手机:
公司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1.酒店产品:指甲方提供的酒店查询、预订服务。
2.机票产品:指甲方提供的机票查询、预订服务。
3.乙方媒介:乙方网站、栏目及乙方联盟会员网站、栏目等。
4.乙方联盟会员网站:与乙方网站建立合法合作关系,并得到乙方授权使用乙方内容的网站。
5.合作渠道:包括线上渠道和/或线下渠道。
(1)线上渠道:指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在乙方媒介中展示的,用于推广酒店产品及机票产品的网页或产品链接;
(2)线下渠道: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用于预订酒店产品及机票产品的电话。
6.合作渠道会员:合作期间,通过合作渠道预订酒店产品及机票产品并实际结账的客人。
7.有效酒店交易额:合作渠道会员通过合作渠道订购酒店产品并支付完毕相关款项后的酒店交易总金额,该金额仅限酒店的入住费用,不含餐饮、娱乐、酒水、通讯、加床及政府税金等其他费用。
8.有效机票交易额:合作渠道会员通过合作渠道订购机票产品并支付完毕相关款项后的机票交易总金额,该金额不含机场建设费、燃油附加税及退废票、儿童票及婴儿票等款项。
9.有效电话接听:拨打线下渠道指定的电话号码且甲方呼叫中心成功接听过的呼入电话。
10.竞争活动:任何与甲方及其关联企业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提供的服务相竞争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机票/酒店预订、机票/酒店预订分销系统、各种相关旅游包价产品服务等。
11. “书面”形式:包括纸面、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及在甲方指定网址公布(甲方指定网址为:xxxxx及/或后继、替代网站)。
12. “不可抗力”:协议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电脑病毒、黑客攻击、网络故障、带宽或其他网络设备或技术提供商的服务延迟、服务故障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1.有合法资格从事本协议项下之服务,且其授权代表拥有充分权利签署本协议。
2.本协议的签署与履行及根据本协议所计划之商业行为在任何方面均不违反中国法律。
3.不会在各自及其他媒介(包括网站)上进行不利于对方影响的陈述或报道。
4.不会向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要求和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除外)泄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协议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亦不会泄露因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5.不会向对方及与本合作有关的任何第三方的雇员/工作人员(包括政府机构职员,以下同)直接或间接、在账外暗中支付任何佣金、报酬、回扣、款待、礼品等不当利益,亦不得就上述事项达成任何安排。
1.甲方根据双方合作的需要,给乙方开放登录甲方指定网址后台的权限,以用于乙方下载合作渠道推广代码、查看合作渠道产生的'订单及佣金、获悉最新甲方促销活动及合作条款变更等信息。
2.甲方有根据约定付款的义务。
3.甲方有权决定合作渠道中的内容,且所有由合作渠道产生的酒店、机票预订服务及产品均由甲方负责提供,甲方具有所提供服务及产品的最终解释权。
1.乙方应在乙方媒介中宣传/推广合作渠道,并应配合甲方在旅游高峰期(如春节、十一、暑期等),在合作渠道上大力推广甲方产品,以达到双方满意的营销效果。
2.乙方媒介不得展示/刊登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和内容,亦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肖像权、商标专用权等),且乙方有责任对乙方联盟会员网站的经营及内容进行审核和管理,以确保乙方联盟会员网站的合法性。
3.乙方支付给乙方联盟会员网站的佣金比例不得高于甲方向乙方支付的佣金比例。
4.乙方应指定相应的商务、技术人员经常与甲方进行沟通和协调,除保证合作渠道的正常运行外,就推广宣传、页面调整及其他技术合作方面的工作进行沟通和推进。
5.乙方不得申请、注册或使用带有“艺x”“龙”“elong”“long”元素或与其相似、类似或易混淆的任何类型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域名、商标、服务标记、商号及地址名称等),且不得使用与xxxxx网站近似的网页设计/版式或其它鲜明的品牌特征;本条款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受影响。
6.若乙方于本协议签署日前已申请、注册或使用上述艺x知识产权,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将上述知识产权无偿转让给甲方;本条款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受影响。
7.本协议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甲方通过本协议授权其使用的一切内容。
(一)佣金
1.酒店产品佣金:甲方根据每月通过合作渠道产生的有效酒店交易额确定乙方享受的返佣比例。
每月有效酒店交易额
(单位:人民币元)
0—10000(含)
10001—50000(含)
50001—100000(含)
100001以上
佣金比例
5%
6%
7%
8%
例如:xx年1月1日-1月31日,通过本合同约定的合作渠道产生了有效酒店交易额15000元,则酒店产品佣金为:人民币15000×6%=900元。
2.机票产品佣金:每月有效机票交易额的0.5%。
3.甲方的电话专线服务费用:双方同意自乙方佣金中(包含酒店和机票佣金)扣除甲方提供专线电话接听的服务费用,佣金扣除金额=每月有效电话接听总数×2元。
4.乙方应提供有效的收款账户信息,因联系信息或付款信息错误或不完整而导致汇款被退回或取消所产生的银行手续费,甲方有权从乙方佣金中扣除。
(二)结算
1.双方按自然月为周期结算佣金;但一个或连续多个结算周期内酒店/机票的应付佣金累计未达到人民币100元时,则顺延至下个月结算。
2.甲方于每月十五日(如遇公众节假日自动顺延)将上一个月酒店/机票预订、有效电话接听数量以及佣金情况通知乙方,乙方应于每月二十七日前予以核对并向甲方回复确认邮件,如甲方在二十七日前未收到乙方任何的回复邮件,视为乙方确认全部信息。
3.本协议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时,双方依据如下条款对佣金进行结算:
(1)当酒店/机票佣金总额≥人民币100元时,则甲方对未支付部分佣金进行支付;
(2)当酒店/机票佣金总额<人民币100元时,则甲方将不对此部分佣金进行支付。如双方有效期顺延,此部分佣金不与下一个有效期内的佣金累积。
(3)在终止日后的60日内,由于乙方原因未及时与甲方核对佣金数额并进行结算,亦未能于终止日前以书面形式对延迟结算进行解释或说明的,视为乙方同意放弃本协议项下未结佣金,甲方有权拒绝逾期佣金支付的请求。
(三)支付
1.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数据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在收到抬头为“艺x网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的服务业发票后30个工作日支付酒店产品的佣金,在收到抬头为“北京艺x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的服务业发票后30个工作日支付机票产品的佣金。
2.乙方不能提供发票的,由甲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付款前代扣相关个人所得税。
3.乙方仅向甲方提供中国境内的汇款方式,甲方不承担向中国境外的佣金支付义务,且甲方付款货币为人民币。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接到守约方的通知后应在10日立即纠正其违约行为;否则,除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外,违约方亦应承担守约方因此遭受的的一切损失。
2.任何一方违反了本协议的第二条“声明与保证”条款,则守约方有权单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若乙方网站或乙方联盟会员网站存在违法或侵权行为,则乙方应及时纠正或制止,甲方亦有权终止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与乙方联盟会员网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5.之约定,视为严重违约,除甲方有权停止支付相关款项、终止本协议外,乙方亦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00)作为违约金,并应立即将所申请或注册的相关知识产权无偿转让给甲方;情形严重的,甲方保留将相关事宜交由司法机关处理的权利。
5.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6./7.或第七条2.之约定的,除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外,乙方亦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00)作为违约金。
1.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一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信息内容用于本协议之外任何其他目的,且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由于本协议所获知的对方保密信息透露给第三方;本条款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解除。
2.甲方为乙方酒店及机票预订的独家合作伙伴,乙方承诺不与任何从事竞争活动的企业开展相同或类似合作。
1.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如需对本合作协议中任何条款进行变更的,只需提前15日在甲方指定网址上进行公示,而无需以其他方式另行告知;在甲方指定网址发布通知15日后,乙方的在线接受或继续履行此协议即视为同意更新后的内容。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可以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
3.如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产生任何交易,则本协议自动终止;不适用自动顺延条款。
4.本协议终止后,任何一方在本协议终止前所产生的任何或全部义务仍然有效。
1.因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纠纷均应诉讼至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如在有效期届满前的15日内,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协议自动顺延一年,依此类推;协议顺延的,视为开始新的合作期间,重新计算有效期。
3.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取代双方以往一切关于乙方分销甲方酒店或机票业务的口头或书面约定。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分销协议篇七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开发的项目进行销售代理服务事宜,达成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拟委托进行销售代理服务的房屋位于 ,性质为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项目进行销售代理服务的房屋面积最终以房地产测绘机构的测量面积为准)。
2、服务内容:乙方负责寻找、搜集、挖掘潜在购买客户,
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本协议委托服务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日止。若协议到期,甲乙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则重新签订协议,若不同意继续合作,则协议自动终止。
1、取费标准
代理费标准:成交合同额的2%
2、支付条件
甲方与购买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客户支付全部购房款,并到达甲方账户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3、支付时间
甲方于每月 日前确认乙方上月满足支付条件的房源明细,并于确认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相应销售代理费,乙方收到代理费时应向甲方开具正规全额发票。
4、因客户对预售/销售合同违约而没收的定金,归甲方支配,与乙方无关。
5、在委托期满后,甲方与乙方曾介绍过的客户成交的,不视作乙方的代理任务,甲方不需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费。
1、客户首次到访必须由乙方人员通过乙方的渠道带到现场,经确认是首次到访客户后,填写《团购看房单》。电话预约无效。
2、客户的确认以填写《团购看房单》的形式进行确认,由客户、乙方现场渠道人员、甲方授权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此单一式三联,作为甲乙双方核对确认客户的`依据及客户享受团购优惠的凭证。代理商发生客户重叠的,以《团购看房单》作为判别客户归属的唯一依据。
3、乙方介绍客户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付清全款当天,甲方将根据客户确认记录与乙方签署《成交确认单》,以确定客户成交的事实。
甲方授权负责人:;电话号码: ;
乙方现场渠道人员: ;电话号码: 。
1、甲方应保证该项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若客户购买房屋的实际情况与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由甲方负责。
2、甲方负责提供项目的宣传资料电子版。
3、甲方负责将项目信息及时传送给乙方,如果项目进行价格调整或组织活动,及时通知乙方,以保证对客户统一口径和对已有客户的维护。
4、甲方组织大型活动, 提前通知乙方进行提前预热和客户积累,保证活动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5、甲方负责与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其它收取购房定金、房款等事宜均由甲方负责。
6、对乙方的营销咨询服务工作,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接洽,提供看房便利。
7、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费。
1、乙方通过自己的渠道对甲方项目进行宣传,主要通过 等形式进行推广。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须配合甲方对乙方客户发放项目宣传资料。
3、在委托期内,乙方应制订详细的服务计划,提供甲方,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情况。
4、乙方可邀请其客户参加甲方组织的客户活动,并配合甲方进行客户邀请。
5、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对外报价,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变更房屋价格,乙方擅自变更的,变更行为无效,且乙方应赔偿客户损失和甲方遭受的损失,且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当期应结算的代理费用。
6、乙方不得擅自对客户进行相关的承诺,也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与本代理事项无关的活动和宣传。乙方无权收取客户
任何费用,如因乙方私自收取客户费用产生的任何投诉,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且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当期应结算的代理费用。
7、乙方客户在购房后,如出现退房等情况时,乙方应当将所退房屋已收取的代理费退还甲方,甲方也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8、乙方应当积极开展销售代理业务,随时应甲方之查询要求,向甲方报告业务处理情况。
9、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提供的资料和本合同约定进行销售代理服务工作,不得过度夸大、隐瞒或承诺该房地产的相关信息,如因乙方过度夸大、隐瞒或承诺该房地产的相关信息产生的任何客户投诉,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且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当期应结算的代理费用。
1、甲方连续六个月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费的,甲方应按应付款的%向乙方赔偿违约金。
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销售代理任务指标,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客户的投诉或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且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应结算的代理费用。不足以弥补客户或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分销协议篇八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互利共赢的基础上,就俄罗斯市场销售承包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负责甲方产品在俄罗斯市场的销售。
二、乙方承诺年度销售额不低于________万美元,按月分解如下:
三、乙方人员工资及市场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按照乙方销售完成情况给予乙方返利,具体返利标准如下:
四、乙方返利的结算方法及时间:
4.1甲方根据乙方每月的销售回款,在次月15日前,先给予乙方销售额4%的返利
4.2年度末,甲方根据乙方全年度销售完成量,将剩余返利在第二年度的第三个月前一次性返回给乙方
五、为了保证市场顺利开拓,甲方同意在协议签定后的前两个月,给予乙方每月__美元的借款,作为乙方的`费用,借款在年度返利中扣除。如果甲乙双方合作未达到一年而终止协议的,则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在协议存续期内的销售完成情况,向乙方索要回借款。
六、乙方每月3日前必须向甲方汇报上月工作总结及本月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包括月度回款计划、客户开发计划、促销计划、客户维护计划等。并根据市场需求和仓库库存情况,及时下达要货计划,因乙方原因造成断货或库存积压,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
七、甲方负责产品的生产组织及由中国至俄罗斯甲方仓库的物流
八、协议的终止,因下列情况之一者,甲乙双方可选择终止协议:
8、1乙方连续两个月或累计四个月月度回款低于协议约定额的5%
8、2乙方在工作中做有损于甲方的事情,包括但不限于诋毁甲方产品在合同存续期间同时销售其它品牌的同类产品等
8、3因甲方原因持续断货,致使乙方无法销售
九、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产生争议时,优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据实诉讼解决
十、其它约定:
甲方向乙方下发的不违背被协议的通知,规定等,乙方必须严格遵守。
十一、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
十二、本协议一式_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分销协议篇九
甲方:郑州xx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友好合作,平等自愿,互赢共利的原则,签订本分销协议。
一:产品价格及返利产品名称规格(度数)开票价格
(元∕箱)本次活动返点三星贵宾国花1x6x500ml(50.2°)216元∕箱10%个点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先款后货。
2.甲方按照乙方要求将产品送达乙方仓库。
3.甲方应保证乙方产品货源供应。
4.甲方的市场促销活动及促销礼品优先通知和供应乙方。
5.甲方产品出现政策性变动时需提前通知乙方。
6.乙方有获得甲方,新代理品牌的优先合作权。
7.乙方的配送政策须与甲方的市场活动政策保持一致,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返利并单方面终止合作。
8.乙方经营过程中如出现假货,窜货,甲方有权利扣除乙方的返利并单方面终止合作。
9.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的一切市场宣传及推广活动。
10.乙方的终端必须明显摆放甲方的产品及宣传物料。
11.此协议只针对本次旅游活动,有效期到20xx年9月15号。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郑州xx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签章):
电话:xx822 电话:
地址:商城路7号院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分销协议篇十
甲方:地址:电话:乙方:地址:电话: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为在平等、互利、互信的基础上发展贸易,甲乙之间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以达成的供销双方的销售代理协议,必须共同遵守。
1、授权甲方同意将自己代理的:鹿茸、鹿茸片、鹿鞭、鹿胎膏、鹿肉、鹿尾、鹿筋、鹿心、鹿胎、鹿模型、鹿肾、鹿皮等产品授权乙方为____地区的唯一指定销售代理商。甲方将拥有______商标及所代理和______梅花鹿产品系列商品、经营模式、经营理念等以特许经营加盟协议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试销期满,甲方正式向乙方颁发区域代理《授权书》。地区包括(____________地区)。
2、承诺
(1)甲方保证自签约协议之日起,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再在该地区内发展其它经销商,不在该区域内进行所代理产品的销售工作,如乙方发现应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2)协议期满,乙方的销售情况良好,乙方有优先续签的权利。
1、只有在签订本协议书后,乙方才能获得甲方授权许可,按协议规定的地域、期限使用______商标标识、文字、图案等,按甲方经营模式,经营理念开展经营活动。
2、本协议规定,甲乙双方存在受本协议书约束而形成的购销关系,乙方享有本协议经营______商标及所代理和______梅花鹿产品系列商品带来的所有收益及自行承担所有风险。
3、本协议明确规定,乙方不得以______鹿产品经销部及其相关的代理人、合伙人或受雇人的`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
4、乙方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于不利于甲方的广告宣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并且追究其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甲方
(1)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包装完好无损,并经乙方认可的样品品质的产品,若在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向乙方1:1退换货(不包括鲜冻货)。
(2)甲方所拥有的______商标标识、文字、图案均受法律保护,乙方不得在特许经营区域外使用与甲方名称相似的店名、商标标识、文字、图案,加盟店不得擅自转让,抵押或变更地址。
(3)在本协议生效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加盟店予以监督和指导,并对乙方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费由甲、乙双方商定。
2、乙方
(1)乙方需在____省____市____县(区)的______鹿产品专卖店字号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2)乙方在销售区域内的市场促销活动,经甲方确认后,甲方有义务给予适当的配合。
(3)乙方需尽力维护甲方在当地的公司形象和产品的品牌形象。
(4)在保质期内的商品出现经甲方确认存在的质量问题:与封样不符、与质检报告不符,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退货或者更换,因此而造成的运输费用由甲方负担。
(5)涉及甲方产品范围的对外公开方案必须得到甲方的认可后方可执行。
1、乙方需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元,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冷藏设备以及市店面装修及门市装潢,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2、乙方需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元,以保证在乙方所属区域内的正常销售。乙方必须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及地域销售由甲方提供的系列商品,不得销售任何同系列非甲方供货产品,如违约一次,扣除保证金人民币____元;违约两次,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经营资质,由此而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人民币____元的进货保障,即给予乙方人民币____元的铺底产品。甲方如有违规,乙方有权扣留部分铺底产品;如有严重违规,乙方有权扣留全部铺底产品。
1、合作开始,乙方的首批订购额最低为人民币______元,甲方给予乙方______个月时间的试销期。
2、试销期满,乙方需完成最低月销售额人民币______元。
3、乙方连续______个月未完成最低月销售额,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乙方须结清所有甲方货款,甲方须退还乙方保证金,协议终止。
1、价格说明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市场零售价格,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涨价或降价,甲方提供的全部价格均为出厂价格且不含增值税。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需严格执行甲方的价格政策,具体价格以市场行情为标准,根据产品市场情况或其它原因(原料上涨或下跌等),代理价或建议市场价若有上涨或下调,甲方须以书面通知作价格更改,并出具相关资料等有证明性的材料,如属事实,乙方须予以配合。
(3)因甲方产品价格调整,双方不得要求补差。
2、订货方式乙方需以正式书面订单形式,详细列明订货品种、规格、数量及交货期等,特殊包装需特殊说明,订单上订货人需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提前______天传真至甲方,经甲方确认并回传后,方可作为有效的订货凭证。
3、交货方式甲方在接到经确认的乙方订单后,必须保证订货品按书面约定的日期完好的到达(由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病疫等因素产生的影响除外),交货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
4、运输费用周期性供货以及大额订单所需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非周期性补货以及临时小额订单所需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付款方式乙方按定货的款额把款汇给甲方,如甲方货物质量不符,乙方有权退换货物。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协议所有条款,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协议。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乙方违反本协议条款,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一切费用及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乙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有效期。
2、试销期乙方达到规定销量,协议自动生效。
3、若一方希望延长本协议,则须在本协议期满前______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解决,若一方未履行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
4、本协议自然终止或解除,乙方必须结清与甲方的财务往来,乙方不再拥有本协议授的任何权利,乙方必须无条件立即撤除并归还甲方的______商标标识、图案、资料等及其他用品,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1、本协议另有不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销协议篇十一
甲方:
联络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乙方:
联络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1-1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甲方申请成为释锐网上(招生)报名系统分销合作伙伴,经乙方初步审核符合上海释锐(以下简称释锐)分销合作伙伴申请资格,签署本合作协议。
1-2本协议的目的是在甲乙双方之间建立产品或服务的分销体系,保证甲方销售或提供的乙方产品或服务的品质正宗、渠道合法。本协议不意味乙方授予甲方作为自己代理人的权限。本协议的任何条文不得解释成甲方获得了乙方的代理权,以及可以以乙方名义面对任何层面的客户。甲方可以依据本协议使用乙方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相关信息解释乙方产品或服务的来源和品质,但不得对外宣称自己是乙方的代理商。甲方不得以乙方名义面对第三人、对外签署合同,以及以乙方名义从事任何经济行为。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授予甲方"释锐网上(招生)报名系统合作伙伴"资格,由甲方向其直接客户(以下简称客户)分销乙方的网上(招生)报名系统软件应用托管业务。
分销合作流程:甲方推广业务和发展新客户-》甲方与其客户签署服务协议-》甲方将其新客户列表以及相关电子材料发送到乙方指定邮箱甲方支付乙方相关费用-》乙方制作和开通相关服务-》将相关信息发送给甲方指定邮箱-》甲方将服务转交给用户。
2-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积极宣传推广本协议第一条之业务及其增值服务,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空口承诺、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免费项目收费等损害乙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2-1-2甲方办理第一条之业务时由甲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全部合同权利义务由甲方独立承担,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甲方可享受乙方在规范中规定的对该级分销合作伙伴提供的各项服务与支持,但应受乙方的成本控制制约。
2-1-3依照乙方规定提交预付款3000元,甲方承认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为必须完成的业绩,甲方上述预付款未使用完而终止本协议,不得要求退还预付款余额。
2-1-4产品的市场统一价格为1000元/年/客户,享受乙方指定的合作伙伴价格为元/年/客户。甲方自行与客户约定的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不得低于乙方公开报价。
2-1-5向乙方及时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支付相关费用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
2-1-6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乙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2-1-7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释锐认定网上(招生)报名系统合作伙伴"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乙方书面授权,甲方不得以乙方"办事处"、“代理”、某级别“代理”、“地区代理”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乙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释锐""上海释锐"与甲方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上海释锐""释锐"等引人误解其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或代理的字样。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代理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
2-1-8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1-9与释锐正式签署本合作协议后,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和任何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消其合作伙伴资格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2-1-10甲方与乙方的其他分销合作伙伴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
2-1-11本协议所称"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
(一)与乙方处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业、技术领域;
(二)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近似;
(三)与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2-1-12甲方如非释锐授权代理,则不得以释锐授权代理名义进行活动,否则责任自负。给释锐造成损失的,应赔偿释锐相应损失。
2-1-13甲方应遵守并促使其用户遵守乙方的各项服务和产品的在线申请条款,甲方的用户违反前述条款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将直接向甲方追究责任。
2-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虽然作为本合同服务标的的第一条所述之业务可能成为甲方与客户服务合同中规定的服务标的,按照本合同约定,甲方以自己的名义与客户建立合同关系并独立承担合同责任,乙方不与甲方的客户建立服务合同关系。
2-2-2甲方递交的网上(招生)报名系统软件应用托管业务,乙方将在甲方的预付款余额足够的前提下才正式受理新的业务清单。
2-2-3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面向客户。
2-2-4及时将与甲方分销业务有关的价格细则和变化,市场动态指导通知甲方(一般用电子邮件方式)。
2-2-5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2-2-6对因甲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客户或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2-2-7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2-2-8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2-2-9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定价和分销合作伙伴管理规范;甲方保证接受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内释锐相关产品分销管理和流程的修订。修订一旦作出,乙方会提前15天发送电子邮件或在乙方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订从规定的日期起生效。
2-3客户要约下的合作伙伴的退出
2-3-1乙方承诺不以任何形式主动提出与甲方客户(以下称“客户”)建立直接的经济关系。
1、2-3-2应客户的要约,乙方可以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建立服务关系,但是乙方必须保证不能低于公开市场统一价进行销售,避免损害合作伙伴的利益。
2-3-3乙方不对客户和甲方合同的履行和终止承担任何责任,由合同签订一方直接向对方承担责任。
2-3-4乙方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后,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有关向该客户提供服务的所有约定自行终止。
3-1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第2-1-4款规定对甲方的分销业务给予优惠。
3-2甲方可参加乙方不定期举办的的合作伙伴免费培训,或获得培训资料和音像资料,获得乙方的支持与奖励。
3-3本协议关于优惠的计算包含了年费续费。
3-4甲方成为乙方分销合作伙伴后,如果不符合本协议第二条2-1-3款的考核标准,或者有违反合作伙伴信誉和宗旨的,或者违反本协议,以及给客户或者乙方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取消其合作伙伴资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协议终止。
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5-1在履行本协议期间,甲方只能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适当地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名义,不超越甲方认可工作范围的行为,更不得用于其它的目的和事项。甲方在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时,应当完全为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约定的内容服务,不得夹带其他业务内容或经营目的。甲方在其自身宣传材料、名片、市场宣传、网站建设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乙方认可的名称、域名和网站,都必须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获得乙方的书面许可,方可进行。否则视为对乙方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侵权,应负相应的责任。甲方使用乙方名称、商标、域名的用途仅限于对其分销的产品或服务的描述,不得进行使人联想销货方或服务提供商为乙方的任何行为。
5-2甲方及其职员承诺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及在本协议期满后不对乙方所有或将要拥有的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进行贬低或者其它任何损害,也不对乙方互联网网页或者网站进行任何贬低、抄袭、歪曲、破坏或其它损害。在协议期间甲方应努力工作以维护、提高上述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的价值。
5-3甲方承诺,若与乙方终止、解除本协议后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他人明示或暗示与上述乙方之商标、企业名称、域名有任何实质性联系,或者以其它方式明示或暗示自己系乙方代理商。
5-4因上述5-1、5-2和5-3情形给第三人或者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6-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6-2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预期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协议,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对本协议继续不履行、履行不正当或者违约,该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6-3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方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在本协议期满时,如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协议。
6-4在6-3之情形下,对方应继续完成当月的财务结算,各自明确责任。
6-5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6-6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6-7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8-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解除或延迟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8-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8-3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电信原因等。
9-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具有溯及力。双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变更后的法律,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用书面形式。
9-3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9-4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9-5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对方当事人的商业机密均负有保密的义务。
9-6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由上述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销协议篇十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特制定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分销内容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本公司所生产的,授权乙方在区域经销。
二、如遇有特殊情况,乙方需转让分销权与第三方时应取得甲方书面同意,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甲乙双方商定转让合同无效,甲方保留追偿权。
三、本合同约定销售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本合同约定试经营期限内,除约定销售期限外其他合作行为均适用本合同条款。
第二条:分销区域
一、甲方指定乙方销售区域为,乙方仅能在甲方指定区域经销甲方产品,不得超出此范围销售,否则,视为跨区销售。
第三条:付款及交货
一、付款
1、乙方必须采用货到付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货款。
二、交货
1、甲方在收到乙方订单日起三天内送货
2、乙方实际收货后如发现包装、运输、或其他产品质量问题,应在五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协商解决,否则视同无任何质量问题。
第六条:有关销售约定1、换货政策
乙方在产品保质期到期前3个月可申请甲方调换。
2、退货政策
原则上不退货,特殊情况须报公司总部批准,并经公司质监部门认可后办理换、退货手续。
第七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
1、甲方产品出厂应经过严格品质管制,并符合产品标签上标明的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企业产品质量标准,乙方收货时应验查点收,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甲方解决处理,如确因产品质量引起的纠纷与诉讼,应经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后确定责任归属(确定是保存、运输、生产因素后确认)。
2、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当地卫生质量监督机构所需要的各项文件。
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负责根据乙方所在地的市场情况制定推广计划,并有义务将计划有关内容告知乙方。
4、甲方保证依约履行供货。
5、乙方所在地的甲方分公司(包括分公司管理人员及员工)没有权利对此合同进行变更或合同之外的任何承诺(包括口头或书面形式),甲方只对经自己书面确认的致乙方的销售政策及本合同及本合同附件进行变更的协议承担法律责任,除此之外甲方概不负责。
6、凡乙方违约跨区销售或低价销售一次,甲方给予书面警告,如再次出现此类情况,甲方有权力取消乙方的`分销商资格,并单方面终止该协议。
二、乙方
1、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反馈当地市场同类产品的信息,零售客户及消费者对甲方产品态度、建议等信息,有责任全力协助、配合及参与甲方的各项市场推广计划的制定及实施。
2、签订合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以下有效证件的影印件(并经甲方确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其它依法应提供的其他证照及资质。
3、甲方产品在交第一承运人后乙方验收或入库的一切损失(包括不可抗力)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对甲方市场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工作失误或有其他不满时,可拨打甲方所设的投诉热线:进行投诉。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2、甲、乙方双方协商达成中止或变更合同一致意见的。
3、由于另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
二、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除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或由于另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的合同除外,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九条:争议
甲、乙双方应本着互惠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争议。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解决,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确定,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二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甲乙双方合同到期后合作愉快,本合同自动延期,具体合作条款依据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条件具备时甲乙双方应续签或改签其他书面合同。第十三条: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合同签定日期:
年月日
分销协议篇十三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依照合同法及泰珠公司关于产品代理经销及营销管理制度的相应规定,经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1.1 授权产品:产品
1.2 授权区域:
1.3 授权方式:独家经销商
2.1 甲乙双方应确定一定量的销售额目标、结构比目标,以双方共同签订《销售目标确认书》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每年签订一次。
2.2 销售目标:
销售量:
销售额:
结构比:
2.3 乙方应努力完成甲方授权产品的代理额目标,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将每年根据甲乙双方
签订的代理额目标按季度将目标进行分解,每季度考核一次,如果乙方连续两次考核低于目标额80%,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全年完成目标低于80%,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1 乙方享受甲方价格政策。
2.2 甲方产品价格如有调整,及时通知乙方。自通知之日起按新的价格政策执行。
2.3 价格限制:乙方销售甲方产品的终端价格应和甲方的全国统一市场指导价保持一致。
4.1 为了支持分销商顺利开展工作,在乙方具有抵押或担保的前提下以借款的形式给予一定的货款支持,具体的授信额度、授信方式及结算时间应与年度目标挂钩,在《销售目标确认书》中体现。
4.2 甲乙双方应根据市场情况,确定相应的应收款结算方式。根据本年度的销售情况和甲方要求,确定乙方所发生的为甲方所有的应收款的结算方式为月结 个月,既当月货款必须在第 个月底前付清,结算时间/应收款天数也将在《销售目标确认书》中体现。
4.3 乙方每月月末应及时和甲方财务对帐一次。甲方提供相应的发货、结算等资料,并开具对账单。乙方法定代表人需在对账单上签字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
4.4 乙方未能及时付清到期的货款,甲方一律不予发货,并将按每日5‰计提滞纳金,超过二个月未能付清到期货款,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5.1 乙方每次需货以正式书面订单形式传真至甲方公司指定的区域销售代表处。乙方订单须经乙方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的专门人员签字方为有效,法人代表授权他人签字的,须提供甲方一份正式的授权通知书。
5.2 甲方在接到乙方订单3个工作日内,按协商好的产品包装及运输方式将产品发出,并及时通告乙方,若不能按时交货,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并作好协商工作;对有特殊要求或批量较大的授权产品要给甲方留有备货周期。
5.3 产品包装:甲方的授权产品将统一25kgs的纸箱包装,内有两层内膜袋,甲方公司的区域代表处应将产品包装完整后运输至乙方仓库或指定地点。如遇有包装破损,乙方应在到货日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派人进行更换。乙方公司不得私自订制与甲方授权产品一模一样的包装物,否则将处以罚款乃至解除本协议。第一次发现罚1000元;第二次发现罚10000万元;第三次发现,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5.4 甲方的运输方式将采用汽车运输,若乙方需采取特殊的运输方式或委托甲方发货到乙方仓库外其他地点的,所产生的运费一律由乙方承担。
5.5 质量投诉:乙方在接收甲方的到货后,如有质量异议须在到货后2日内提出,甲方应及时派人按质量鉴定程序给予确认。如确有质量问题,甲方给予更换,更换费用由甲方承担,更换期限在产品返库10个工作日内完成。如无质量问题,甲方不受理乙方的退货要求。若乙方超过到货后2日提出质量异议,甲方将不予受理。因授权产品珠光颜料是一种效应颜料,至今国内外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色相和质量标准。同时,不同的客户存在不同的喜好,故甲方建议,乙方在推销产品过程中应首先建议顾客进行实验小试对样,以免产生质量纠纷。一旦乙方因质量问题与顾客产生纠纷,甲方有义务派人员协助解决,但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6.1 营销支持: 甲方应积极支持乙方开展产品发布会,贯标会等大型授权产品推广活动,并提供新产品的说明书、宣传彩页等。
6.2 技术支持: 对乙方提出的授权产品的技术问题及安装、使用等应用问题在不违背《保密承诺协议》下予以认真解答。必要时甲方派技术人员现场处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6.3 信息支持:授权产品改进及新产品推出信息及时通告乙方,利于乙方展开授权产品的市场运作。
6.4 管理支持: 协议签订后,乙方便纳入甲方统一的代理商管理范围,享有甲方对代理商管理的一切权利与义务,包括培训、信誉等级评定、奖励等。
6.5 甲方有权了解、掌握乙方的经营动态、经营业绩等。
6.5.1 乙方必须建立完善健全的客户档案,每月25-30日将新客户详细资料报甲方公司
6.5.2 信息中心建档,甲方将协助针对大宗客户和潜在市场进行跟踪开拓。 乙方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年度产品需求预测及每月产品需求。每月15日前提交下月产品需求计划并详细注明潜在客户及用量预估,以便甲方进行合理的市场预测和生产安排。
根据甲方公司的要求乙方应在每月10日前上报有关授权产品的报表:
①月销售报表;
②库存报表;
③应收款报表(包括客户明细)以便甲方公司进行市场预测和业绩评估。
甲乙双方应诚信守约,坚决杜绝不诚信行为。对于上述报表《新客户详细资料》、《下月需求预测》、《月销售报表》、《每月库存报表》、《应收款明细》有不报、漏报、虚报等行为将给予处罚:
①有不报或漏报行为的,第一次罚1000元;第二次罚10000元;第三次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②对于乙方的报表,甲方工作人员认为有疑问的,甲方有权展开调查,包括客户核查、仓库盘点、要求乙方提供客户对账单等;
③经查实存在虚报行为的,第一次罚5000元;第二次罚20000元;第三次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7.1 主动维护甲方授权产品的品牌形象及公司形象,积极配合甲方在乙方授权区域内授权产品的整体市场运作方案。
7.2 主动维护甲方产品的质量信誉,时刻关注客户对产品的反馈意见。对出现或可能出现的假冒伪劣产品坚决给予打击,并及时通知甲方;乙方有义务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一旦接受甲方的书面通知后,不得将甲方产品出售给一些进行恶意竞争的厂家和商家,以共同保护甲方专利产品的市场不受侵犯。
7.3 乙方按甲方对代理商的管理制度的要求,每月至少提供一份授权产品的市场营销情况报告,也包括市场同类产品的销售情况,价格、包装、推销方式、广告资料、客户意见等。尤其是竞争对手市场运作情况要及时掌握,如果市场发生明显变化,应及时通告甲方。
7.4 坚决遵循双方签定的《保密承诺协议书》和《关于甲方商标的使用》。
7.5乙方在经销甲方授权产品期间,未经甲方许可,严格禁止跨越授权区域的经销活动。如若发现,第一次罚5000元;第二次罚20000元;第三次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7.6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代理/经销与甲方产品相同的.任何产品,如若发现,甲方将无条件终止本协议。因乙方原因终止协议3年内,乙方不得经营甲方产品相同的任何产品。
7.7乙方有权了解和掌握甲方产品性能、质量等级、使用范围等营销需要的产品技术问题。
7.8乙方有权参与授权区域内甲方营销政策的制定与决策。
7.9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所有技术资料、商业文件归还甲方。
任何一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由,以至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任何延迟。或无法履行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条款时,另一方不得提出索赔要求,此类事由包括:水灾、火灾、风灾、地震、海啸、雷击、疫病、禁运、扣押、骚动或其他非当事人所能控制的类似原因、或双方同意的其他特殊原因。有关一方应在事故发生后10天内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当地有关机构的证明文件,证明不可抗力事故所谓存在。
9.1 终止: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协议中的各项条款。在下列条件下,每一方须以书面通知另一方立即终止本协议。
9.1.1如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一项条款,而此项条款违约在接到另一方要求纠正的书面通知后20天内仍未能加以纠正。 如一方自动或被迫申请宣告破产、改组、清理、解散。 如发生违反协议附件《保密承诺协议书》、《关于甲方商标的使用》。 如发生本协议第六条不可抗力事由,一方在超过30天的期限后人无法履行其职责时。
9.2 终止的影响:本协议的终止并不解除双方按照本协议规定业已产生但未完结的任何债务。凡在协议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致使另一方遭受经济损失或形象、品牌损失,另一方有权提出索赔,不受终止协议的影响。
9.3 如乙方发生了如上9.1.2 / 9.1.4条款情形时,甲方有责任帮助乙方对有关授权产品的库存进行回购,回购的价格以回购行为的当月价格为标准。
凡有关协议和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愿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而提起仲裁或诉讼时,双方同意仲裁地或诉讼地均为太仓市,按照有关仲裁、诉讼规则和法律程序进行解决。仲裁争议时双方选择太仓仲裁委员会。
11.1 根据内贸分销和直销相结合的政策要求,分销处所经营区域内的重点客户将由公司直销。直销客户界定的原则如下:(附详细客户清单)
11.1.1 国际性或跨区域型大公司;
11.1.2 原各区域大客户;
11.1.3 成长型、技术服务要求高、需要公司直接维护的客户;
11.1.4 分销商不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突破的客户(以市场部通知提供资料和约定期限为依据)
11.2 对原乙方所在区域内甲方销售代表处的财产、库存、应收款和库存现金进行盘点。
年 月 日前完成交接工作。
11.2.1 乙方承担所有甲方交割给乙方的应收款,乙方应按原有的货款回笼速度于20xx年12月底前全部结清。
11.2.2 属于甲方直销部分的客户,乙方应有责任安排交接,做好客户对账工作,如发生坏账,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将本协议或协议中的任何一项条款转让。
10.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有效,有效期为
10.2 《保密承诺协议书》、《关于甲方商标的使用》、《销售目标确认书》、《抵押担保合同》、《分销商管理办法》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附件,具有与本协议相同的法律效力。
10.3 本协议正式文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 址: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
签约地址: 签约时间:
分销协议篇十四
甲方:乙方:
店铺名称:公司名称:
网址:网址: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的原则下就甲方乙方双方进行网络分销合作的具体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合作内容
1.甲乙双方在资源共享和双赢的基础上进行合作。
2.甲方授权乙方网络销售,不得线下实体销售(有实体店的必须签订区域代理合同书),如遇特殊情况,需与甲方协商。如擅自线下销售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利视情节要求乙方赔偿或罚款。
3.甲方按双方约定的供货价格提供商品给乙方,乙方在自己的网络商城进行网络分销,乙方须按照甲方所定制的统一网络价格标价(短期特殊促销期除外,但促销期内的标价不得低于甲方规定的最低促销标价)。
4.供货方式分两种:一件代发(甲方承诺按乙方提供的地址按时发货)
乙方直接购进迷你音响20台甲方赠送一台。
二、双方的权责
1、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提供分销商品的销售资料以及信息,协助乙方获得必要的产品说明。
(2)甲方不得随意更改分销商品供货价格,如有变动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3)乙方不得有损甲方的形象及声誉。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形象或声誉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2、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不断提高自身服务质量,从而提升商品交易量。
(2)乙方必须尊重和维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商标权。
(3)乙方所使用甲方提供的资料和物品,不得用于与双方所商定合作事项无关的事务上。
(4)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应认真配合支持乙方的分销工作。
(5)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销售本公司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授权资格。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协商处理。
(6)乙方在制作广告宣传内容时,应按工商部门规定不能将“美国或澳洲生产”与shaba沙巴音响合并宣传,如乙方私自使用造成有关部门罚款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7)乙方严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价格规定,按照甲方规定的网上标价进行线上销售产品,不能随意变动。特殊情况下,乙方可以根据甲方对每个产品的上下浮动的规定进行营销,不得超过甲方规定的浮动比例,不得低于网上规定标价和规定的最低促销价,否则乙方需赔偿甲方的所有经济损失。
三、售后服务
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产品若出现质量问题:外观无损及包装完整的情况下,整机一个月内包换,一年内保修,三年内有限维修。
注意:1.购买日以购货发票日期为准(无购货发票以生产日期为准)。
2.质量问题不包括用户个人对音质、音色等的主观异议。
3.包换、保修服务只限于一般使用下有效:外观损坏及一切人为损坏(例如用户自行拆机、进行不适当的连接使用、接入不适当电压的电源、未依说明书使用等)、因运输及其他意外而造成之损坏、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非经本公司认可之维修和改装等均不在包换、保修范围内;维修服务适当收费。
4.对已停产型号产品的服务本公司仅做功能性修复(外观可能与原产品有异)
5.保修服务不包括外壳、说明书、包装
四、货款支付
1.乙方选择一件代发的供货方式货款支付相关事宜的规定
a.每次订单实行款到发货原则,当乙方收到顾客的订单后,乙方按订单的实际金额将货款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中,当甲方收到货款后再按指定地址发货。
b.快递费用均由顾客(或乙方)自己承担。
c.付款方式:支付宝付款(可以采取“即时到账付款”或“担保交易付款”)、其他付款方式双方另行协商。
2.乙方选择直接在甲方进货方式货款支付、运输保险等相关事宜的规定
a.甲乙双方交易实行现款现货,款到发货的原则,结算价格按照甲方所制定的价格表执行。
b.甲方交货地点为甲方深圳仓库。甲方负责代办乙方所订购货物的运输事宜,运费和保险费由乙方收货时支付。乙方要求不加货物保险的情况下,所造成的运输方面的不良后果或丢失将由乙方自己承担。
c.如果乙方指定运输公司负责运输,运输过程中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向该运输公司追讨保险赔偿。在处理事故过程中,甲方尽全力配合和支持乙方,乙方收货时应认真检查所有外包装箱的完好无损,如发现包装箱破损应在运输提货时开箱检验。
五、协议违约责任和协议的终止
1.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履行协议内容。如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非违约方有权取消与违约方的合作资格,并可无条件终止本协议。
2.甲方产品因侵害他人知识产权遭受第三方追索,由甲方负责处理及承担责任。
3.合同期内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而造成的合理损失。
4.合同终止后,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合同书自动作废,此后如乙方继续使用shaba沙巴品牌的字样宣传经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人民币壹拾万元。
六、其他
1.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此协议有效期为1年,协议期满如果双方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则自动续约;续约有效期仍为1年。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一式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分销协议篇十五
协议号:_____________
供货人(以下称甲方):成都市新都区鸿浩洁具厂。(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木兰镇狮子村八社)
销售代理人(以下称乙方):。(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作经销甲方产品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1甲方授权乙方在指定区域内作为甲方的代理商,产品如下;
i)授权代理产品:成都市新都区鸿浩洁具厂鸿浩洁具系列产品;(以下简称“产品”)
ii)授权区域包括:。(以下简称“指定区域”)
1.2以上指定区域非乙方专享的,甲方有权发展其他代理商。
1.3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能授权下级的代理商。
2.1乙方同意在签署本协议后的首批定货金额为人民币元,需全款付给甲方。其后在每季度的定货金额不低于人民币元。
2.2本协议自签字后生效,至20xx年1月1日终止。
3.1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商,应在指定区域内积极销售甲方的产品,发展潜在客户和扩大市场占有率。
3.2乙方在进行销售工作时,不应低价竞争,不可越区销售,不可蓄意诋毁甲方或其他代理商的名声。如有关不当行为最终导致用户终止采购、取消合同或转用其他品牌产品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协议。
4.1甲方应以公平合理的统一价格向乙方供应质量合格的产品,提供产品销售资料等。
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库存量、产品流向、销售定单等,以供甲方审查备案。
4.3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商务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可将其泄露给第三方。
4.4甲乙双方将按约定的销售指标,在每季度考核进度和表现。如不能达标时,甲方可提前1个月以书面通知乙方取销个别或全部指定区域的代理权直至终止本协议。
5.1乙方应在指定区域内须按照甲方拟订的价格规定销售产品,不可以跨区窜货或低价倾销,如有跨区销售,须与所管区域总代协商联系进货。
5.2乙方不可在指定区域外与其他代理商竞争客户。
6.1产品价格
6.1.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价格规定,详细价格请参见附件一。
6.1.2鸿浩洁具系列产品将在每年初复议价格规定,甲方将按照鸿浩洁具系列产品的最新价格规定以书面通知乙方。对于在价格调整前已确认的销售定单,其单价将不于调整。
6.2定货流程
6.2.1在每季度初,乙方必以格式采购单的形式发给甲方。每个采购单必须列明数量、产品类型和交货时间。采购单可能还会附有关于采购、运输的其他条款以及其他事先书面约定的条件。
6.3付款条件
6.3.1乙方应在采购单确认后的三(3)天内把总价百分之三十(30%)的定金汇到甲方指定帐户,并将汇款单传真给甲方,余下百分之七十(70%)的余款应在发货前一次付请,甲方在收到全额货款后安排发货。如乙方不按本付款条件支付定金和余款,甲方有权把约定的发货期顺延。
6.4交货期
6.4.1甲方应在收到合同定金后的三十(30)天内安排发货,如对交货安排有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在运输途中如发生货物丢失和损坏的情况,将由甲方负责。
6.5保质和售后服务
6.5.1甲方对售出产品提供十五个月(15)的保质期,从货物发出当天始算。在保质期内,如产品在正常情况下发生损坏,甲方将免费对产品提供维修服务,乙方须负责送修一程的运输费用。如由于人为操作不当发生损坏,乙方须负责全部的维修费用,并支付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运输费用。
6.5.2在保质外,甲方将收取不高于产品代理价格百分之二十(20%)的维修费用和相关的运输费用等,维修后的产品将享有六(6)个月的保质期。
6.5.3乙方须把需要维修的产品集中起来,在每月初批量送往甲方。甲方将在收到产品后检查损坏情况,在三十天(30)天内完成维修并通知乙方,乙方须在收到通知后的七(7)天内支付相关的维修费用。在维修费用尚未清付前,甲方有权不于退还有关产品。如乙方在收到通知后的三十(30)天内尚不能支付相关的维修费用,甲方有权自行对送修的产品作出处理,以补偿甲方的维修费用和相关支出等。
6.5.4对于不能修复的板子,甲方将通知乙方征求处理意见,如乙方未能在通知发出后的三十天(30)内作出回复,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不能修复的产品,乙方无权追究。
6.5.5乙方需为用户提供良好的销售和技术服务,培训足够的合格工程人员提供现场的产品安装和维修服务,并贮备足量的备品备件以满足客户的维修和更换需要。
6.6反窜货、反低价管理
6.6.1乙方将甲方的产品发往指定区域以外的地区和接受外地定单的'行为称之为窜货。
6.6.2甲乙双方应详细记录产品的序列号及收货单位/代理商,以便跟踪产品的流向和监督窜货行为。
6.6.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并审查销售定单和发货记录,如发现任何窜货行为,甲方可以处罚乙方以补偿受到侵害的代理商。
6.6.4窜货赔偿金将以窜货价款的100%作为罚金,以代理价计算,其中罚金的50%将直接支付给被窜货方,作为对被窜货方的补偿。如乙方在受到外地货源冲击时,有权根据甲方的规定从窜货方获得同等的赔偿。
6.6.5乙方在举证他人窜货行为时,应提供产品购物发票、序列号和其他有效证明,并以客观诚实的态度进行举证。
6.6.6乙方应按照甲方的价格体系在指定区域内进行销售,防范和制止任何低价倾销行为。
6.6.7如遇严重的窜货行为和低价倾销,甲方有权立即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并追究其经济责任。
未经鸿浩洁具厂的书面批准,乙方无权使用鸿浩洁具厂的商标或文字标志。
8.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将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或文字协议。
8.2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本协议中规定的义务或违反本协议中的有关规定,另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停止该行为。如违约方在接到要求改正的通知后十五(15)天内仍未改正,发出通知的一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8.3任何一方可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提前三(3)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如发生以下情况,甲方有权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
8.4乙方破产或已收到破产令,或进行整顿;
8.5乙方的股东方或控制方发生变更或乙方的业务被转让给其他方。
8.6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延迟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任何一方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十(10)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因未及时通知对方或未采取相应措施而导致对方损失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失部分违约方应负责赔偿。在事件发生后九十(90)天内事件仍未消除的,双方可书面协商解除本合同。上述不可抗力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政府行动、战争等无法预料和控制的突发事件。
如双方对本协议有争议或在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首部所注明的地址,电话,传真如有变更,任何一方应及时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通知无法送达所导致的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本合同任何部分的失效不影响合同剩余部分条款的效力。
本协议的标题仅起标识作用,不应影响本协议或任何部分的解释。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为凭。下述附件乃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一、价格规定;
附件二、乙方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