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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金信托合同 信托基金合同(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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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金信托合同 信托基金合同(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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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资金信托合同信托基金合同篇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营业地址或住址: 营业地址: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为投资于________外环隧道项目,委托人与受托人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1、本合同:指《________外环隧道项目资金信托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2、本信托:指根据本合同设立的________外环隧道项目资金信托。

3、资金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

4、外环隧道项目:指________外环隧道工程项目,即《________市外环隧道投资建设运营专营权合同》项下的________外环隧道工程项目。

5、外环隧道项目公司:指在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________外环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6、指定管理资金信托:指委托人设立信托时,在信托文件中就信托财产的运用方式、运用项目、运用期限等明确指定,由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的资金信托业务。

7、信托资金:指委托人设立本信托时交付的资金。

8、信托计划:指受托人对信托资金集合管理、运用、处分的安排。

9、信托专户:指受托人在 中国工商银行________市武进路支行开立信托计划资金专用账户。

10、信托利益:指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计算并分配给受益人的现金。

11、总信托收益:指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集合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时产生收益。

12、信托计划资金:指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的总和。

13、收付代理机构:指中国工商银行________市分行

14、信托文件:指本合同、信托计划、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2)信托期间的出资收益,存放于银行,或用于购买国债。

本信托为指定管理资金信托。委托人指定信托资金由受托人管理并与其他信托资金共同运用,投资于外环隧道项目公司。

委托人同意加入信托计划。

本信托为自益信托,委托人与受益人是同一人。

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资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小写金额¥: 万元 )。

受托人在中国工商银行________市武进路支行开立信托专户。

委托人为自然人应在本合同签订时,将信托资金交纳至:(填写说明:划"√"表示选择)

1、受托人营业场所

2、收付代理机构营业场所

开户行:____________ 。

信托计划的推介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推介期结束信托计划即成立。

本信托在委托人足额交付信托资金后,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生效。

信托期限为____年,自信托生效之日起计算。

信托财产包括下列一项或数项:

(3)因前述一项或数项财产灭失、毁损或其他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财产。

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由受托人按信托计划的规定,与信托计划项下其他信托财产集合管理和运用。

委托人和受益人,对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按信托资金占信托计划资金的比例,在信托计划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资金单独记账。

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可以按公平市场价格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或其管理的其他信托财产进行交易。

(1) 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

(2) 文件或账册制作、印刷费用;

(3) 信息披露费用;

(4) 审计费、律师费、信用评级费等中介费用;

(5) 收付代理机构代理费用;

(6) 信托报酬;

(7) 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税费和费用。

(二) 费用计提

信托存续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费用从信托财产中支付,列入当期费用。受托人以固有财产先行垫付的,受托人有权从信托财产中优先受偿。

信托报酬由受托人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规定提取。

(一) 委托人的权利

2、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 委托人的义务

2、保证其所交付的信托资金来源合法,是该资金的合法所有人;

4、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一) 受托人的权利

2、收取信托报酬;

3、根据情况将信托事务委托他人代为处理;

5、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 委托人和受益人对受托人的特别授权

1、在外环隧道项目公司可分配利润全部分配的条件下,受托人有权在本信托终止时按历史成本价格转让外环隧道项目公司的股权,委托人及受益人承认受托人的转让价格符合公平市场价格。

2、根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计算的信托资金收益率可以达到7%时,受托人有权在本信托期限届满前将外环隧道项目公司股权转让给其他人,并提前终止本信托。

(三) 受托人的义务

2、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

4、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1) 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据本合同享有信托受益权;

(2) 受益人不得以信托受益权用于偿还债务;

(3) 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可以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转让和继承。

受托人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投资对象和投资项目的风险、法律与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等。

受托人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由信托财产承担。

受托人违反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处理信托事务,致使信托财产遭受损失的,受托人应予以赔偿。

(一)信托报酬的提取

受托人收取的信托报酬每年按信托资金的____%从信托财产中预提,信托终止时按照本条第二款规定的计算方法进行一次性调整。

(二)信托报酬计算方法

(3) 若信托资金的年平均收益率超过____%(不包括本数),受托人的年信托报酬=信托资金×[(信托资金的年平均收益率-____%)×____%+____%]。

(三)信托报酬计算的特别情形

信托资金的年平均收益率达到____%、且受托人行使本合同第十二条第(二)款第2项规定的特别权利时,受托人的总信托报酬=总信托收益-(信托资金×____%×信托存续天数÷365天)。

(四)本条所称信托资金的年平均收益率按照本合同第十八条计算。

受益人可通过转让信托合同形式转让信托受益权。但不得分割转让。

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应持信托合同和信托受益权转让申请书与受让人共同到受托人处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未到受托人处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受托人。

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应当将本信托项下委托人与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全部转让给受让人。

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按照信托资金的____%分别向受托人缴纳转让手续费。

本信托设立后,除本合同另有规定,未经受托人同意,委托人和受益人不得变更、撤消、解除或终止信托。

本信托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 信托期限届满;

(2) 信托计划终止;

(3) 信托当事人一致同意提前终止信托;

(4) 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

(5) 本合同与信托计划另有规定,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法定事项。

委托人和受益人在本信托终止时有权优先加入外环隧道项目的下一个信托计划,但应在本信托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受托人。

(一) 信托利益的计算

信托利益来源于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产生的收入,包括外环隧道项目公司分配的利润、转让外环隧道项目公司股权所获得的全部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的总和,扣除按本合同第十条规定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的余额部分。

受益人按信托资金占信托计划资金的比例享有信托利益。

(二) 信托收益率的计算

信托期间的总信托收益=信托利益-信托计划资金。

信托资金年平均收益率的计算方法:信托资金的年平均收益率=(总信托收益÷信托计划资金)÷信托期间存续天数×365×100%。

(一)利益的分配

(1) 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

(2) 受益人按信托资金占信托计划资金的比例,享有信托利益;

(3) 受托人按照本合同规定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

(4) 信托期限届满后第十个工作日为信托利益分配日。

(二)信托财产的归属

信托终止,信托财产归属于受益人。

受益人为自然人,凭本合同及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自行到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原认购地点领取信托利益;受益人自信托利益分配日起六十日内未在原认购地点领取的,一律到受托人营业场所领取信托利益。

未被取回的信托财产由受托人负责保管。保管期间受托人不得运用该财产,只能存于银行。保管期间的收益属受益人所有,发生的保管费用由受益人承担。保管费用的计算方法为:保管期间的全部资金收益与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的差额。

开户行: 。

受益人与受托人应就各自的所得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纳税。

应当由信托财产承担的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若委托人或受托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一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严重失实或不准确,视为该方违反本合同。

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非因受托人原因导致信托被撤销、被解除或被确认无效,视为委托人违约。由此给信托计划项下其他信托的受益人和信托计划的财产造成损失的,由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委托人与受托人在本合同填写的联系地址为信托当事人同意的通讯地址。

一方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发生变化,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十五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果在信托期限届满前夕发生变化,应在二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受托人按在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以挂号信件或传真、电传或电报等有效方式,就处理信托事务过程中需要通知的事项通知委托人或受益人。

如果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发生变化的一方(简称"变动一方"),未将有关变化及时通知另一方,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变动一方应对由此而造成的影响和损失负责。

1、纠纷解决与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修改和终止等事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

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2、整体合同

信托计划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规定的,以信托计划为准;如果本合同与信托计划所规定的内容冲突,优先适用本合同。

3、期间的顺延

本合同规定的受托人接收款项或支付款项的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应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4、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自然人委托人签字(法人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他组织的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受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5、申明条款

委托人和受益人在此申明: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阅读了本合同和信托计划,对本合同和信托计划的所规定的所有条款均无异议。

6、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三份,委托人持一份,受托人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资金信托合同信托基金合同篇二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借款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担保人: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经贷款方、借款方、担保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xxxx ‰,按季收息,利随本清。

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xxxx年xxxx月xxxx日起,至xxxx年xxxx月xxxx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xxxx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第七条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xxxx作为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帐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xxxx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帐户。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借款方帐户中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方需要将借款展延,应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第九条合同变更或解除:除《合同法》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合同法》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 )项处理。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xxxx年xxxx月xxxx日

资金信托合同信托基金合同篇三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住址(营业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传真:开户行:账号:

乙方(受托人):名称:

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传真:

开户行:账号: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乙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信托目的

甲方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委托给乙方,同意并授权乙方利用其在金融、投资领域的人才、信息及管理优势,通过理财专家专业、有效的运作,采用贷款的运用方式,以最大限度地为受益人获取利益。

第二条受益人或受益人范围

姓名(名称)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受益信托资金(元)受益账号

第三条信托资金及交付

1、本合同项下信托资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元。

2、甲方保证上述信托资金为其合法所有的资金。

3、甲方为自然人,应在本合同签订时将信托资金交纳至乙方营业场所或收付代理机构营业场所。甲方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在本合同签订时将信托资金划款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第四条信托生效

信托计划的推介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推介期结束信托计划成立。

本信托在乙方收到甲方足额交付的信托资金后,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生效。

第五条信托期限

信托期限年,自信托生效之日计算。

第六条信托财产的构成

1、乙方因承诺信托而取得的财产是信托财产,指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交付的信托资金。

2、乙方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也归入信托财产。

第七条信托资金管理运用和受托人权限

1、乙方按甲方指定以贷款方式将信托资金运用于贷款,对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资金与信托计划项下其他信托资金进行集合管理、运用。

2、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可以按公平市场价格与乙方管理的其他信托财产或乙方的固有财产进行交易。

第八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了解信托财产的管理、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乙方就信托事务的处理做出说明。

2、甲方应保证已就设立信托事项向债权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信托未损害债权人利益。

3、甲方有义务依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管理佣金。

4、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九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自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2、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取得管理佣金。

3、乙方有权根据专业化管理原则,委托第三方管理信托财产。

4、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与信托计划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管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5、乙方必须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6、乙方应对甲方、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

7、乙方应妥善保存处理信托事务的全部资料以备查阅,保存期限自本信托终止之日起20xx年。

8、乙方除取得本合同规定的管理佣金外,不得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

9、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条受益人权利与义务

1、受益人有权根据本合同享有信托受益权。

2、受益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转让其享有的信托受益权。

3、受益人不得以信托受益权用于偿还债务。

4、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风险揭示与承担

乙方在管理、运用信托资金时,存在但不限于如下风险:利率风险、法律与政策风险、偿债风险、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其他不可预见风险等。

乙方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信托资金导致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的,由信托财产承担;乙方违反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处理信托事务,导致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第十二条信托收益的计算及交付的时间、方法

1、本合同项下信托资金采用贷款的运用方式,贷款期限分别为:一年期、两年期。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贷款利率的规定产生的贷款利息及其它收入在扣除信托管理费用和乙方管理佣金后的余额作为信托收益由受益人享有,年预期收益率分别为一年期3.3%,二年期3.75%。

2、上述收益以现金形式每年分配一次,自信托生效日开始计算(此后年度内对应日期为收益分配日)。

3、乙方在收益分配日后3个工作日内,将收益划入受益人设定的账户。

4、最后一年(包括信托期限为一年)的信托收益与信托资金在信托终止日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分配。

第十三条信托财产税费的缴纳

1、受益人、乙方应就各自的所得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纳税。

2、应当由信托财产承担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管理费用及管理佣金

1、乙方处理信托事务所产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信托推介费用,信托计划信息披露费用,与信托相关的会计师费用和律师费用,信托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以上费用不超过1%,由该信托财产承担。乙方以固有财产先行支付上述费用和对第三人所负债务的,对信托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2、乙方管理佣金1%,包括乙方对信托财产的管理和托管费用。

第十五条信托事务的报告

1、乙方应将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每年在甲方加入本信托的乙方营业场所、收付代理机构营业场所予以公示。

2、在信托合同期限内如发生影响信托业务的重大事项,乙方应将有关情况在甲方加入本信托的乙方营业场所、收付代理机构营业场所作临时通报。

第十六条信托受益权的转让

1、在信托生效三个月后,委托人(受益人)可转让信托受益权。

得对抗乙方。

3、转让信托受益权,转让人应与受让人签订受益权转让协议,将本合同项下转让人的相关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受让人,转让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4、转让信托受益权,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按照信托资金的0.1%分别向乙方缴纳转让手续费。

第十七条信托终止与信托财产的归属及分配

a经合同全体当事人一致同意。

b信托期满。

c信托计划另有规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本信托终止,信托财产以现金形式全部或按各自在信托资金中所占比例归受益人所有。乙方于信托终止日后7个工作日内将上述信托财产划入受益人设定的账户。

第十八条违约责任

若甲乙双方未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一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严重失实或不准确,视为该方违反本合同。

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非因乙方原因导致信托被撤销、被解除或被确认无效,视为甲方违约,由此给信托计划项下其他信托的受益人和信托计划的财产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的违约方应承担因其违约给守约方造成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纠纷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调解不成,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

在信托期限内,乙方如出现法律规定的受托职责终止的情形,新受托人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十一条其他

1、信托计划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规定的,以信托计划为准;如本合同与信托计划所规定的内容冲突,优先适用本合同。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甲方、受益人在此申明: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阅读了信托计划和本合同,对信托计划和本合同所有条款均无异议。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章):

资金信托合同信托基金合同篇四

本合同郑重声明: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依据本信托合同规定管理信托资金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资金以及由受托人对该资金运用后形成的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由受托人赔偿。

本合同的双方为: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

自然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以下简称《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和规章,上述合同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和诚实信用原则,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设立金融租赁资金信托事宜达成一致,委托人愿意委托受托人,受托人愿意接受委托人委托办理本合同项下的信托业务,双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1.本合同:指《金融租赁资金信托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2.资金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

3.信托计划:指由受托人对信托资金集合管理、运用、处分的安排。

4.信托资金:指委托人设立本信托时交付给受托人的资金。

5.信托收益:指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计算并分配给受益人的现金。

6.信托计划资金:指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的总和。

7.信托文件:指本合同、信托计划书和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1.受托人系经中国人民银行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批准重新登记的信托机构,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信托机构法人许可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受托人具有订立本合同的合法资格,具备从事和参与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设立、管理及其相关活动的民事行为能力,且未受到任何限制。

3.受托人承诺上述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虚假或不当,由此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全部后果和责任,概由受托人自行承担。

1.委托人自愿将自己合法所有的资金用于设立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委托人保证对该资金的合法权利未受到任何限制。

2.委托人具有订立本合同的合法资格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自愿委托受托人设立、管理和运作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

3.委托人不以加入信托计划的形式达到非法目的谋取非法收益。

4.委托人承诺上述事实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虚假或不当,由此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全部后果和责任,概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1.受益人系本合同项下信托的受益权人。本合同项下信托的受益人由委托人指定,受益人与委托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受益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委托人未指定受益人的,则委托人为本信托的唯一受益人。

2.委托人指定的信托受益人为:

法人/其他组织 自然人

_______ 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国信)运用信托财产的方式主要是以金融租赁的方式购买承租人选定的租赁物并出租给承租人使用,从而获取租金收益。在信托财产运用过程中,存在租赁物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和其它风险。将信托资金以金融租赁方式进行运用,既存在盈利的可能,也存在损失的风险。 _______国信将严格按照信托合同及信托计划书的约定,履行诚实、信用、谨慎、高效的管理职责和义务,但并不意味着承诺信托财产的运用无风险。

_______国信违背信托合同和信托计划书的约定管理、运用信托资金导致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的,其损失部分由_______国信负责赔偿。不足赔偿时,由信托财产承担。

本人/本机构作为委托人,将资金委托给_______国信,并由_______国信按照信托合同和信托计划书的约定管理和运用信托财产,是本人/本机构的真实意愿,表明本人/本机构已了解_______国信运作信托财产可能带来的风险。

本人/本机构作为委托人,同时代表受益人签署本文件表示已仔细阅读了本文件、信托合同、信托计划书及其他有关信息。

委托人(签署):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资金信托合同信托基金合同篇五

地址: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贷款方、借款方、担保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____ ‰,按季收息,利随本清。

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借款期限自年____月____日起,至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____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方请作为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帐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____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帐户。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借款方帐户中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方需要将借款展延,应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合同变更或解除:除《民法典》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民法典》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 )项处理。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资金信托合同信托基金合同篇六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贷款种类:

二、借款金额(大写):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千分之____按季收息,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五、借款期限:

借款时间自一九__年__月__日,至一九__年__月_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凭分____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七、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________________作为自己的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帐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八、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____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帐户。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计算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需要将借款展期,应在借款到期前五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展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九、其它:

除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双方协议的附加条款。

(争议解决方式等)

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份,报送______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公章)借款方:(公章)

法人代表:(盖章)法人代表:(盖章)

保证方:(公章)

法人代表:(盖章)

借款方开户银行和帐号: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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