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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最新林地租赁合同(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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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最新林地租赁合同(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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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最新林地租赁合同篇一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 以北、现 以西与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二 年 月 日起至二 五 年 月 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 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林地租赁合同篇二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根据及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地理位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___________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最新林地租赁合同篇三

租赁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____________的山林土地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方式:甲方自行筹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租赁范围:以乙方林权证所划定的范围为准。

三、租赁期限:________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租赁费用:按200元/亩一年(人民币)。

五、付款方式: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付清第一年租金,今后每年的租赁金须在上半年内付清。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按时收取山地租赁费。

2、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开发经营行为。如给乙方造成损失,一概由甲方予以赔偿。

3、甲方不得在乙方租赁的山林土地范围内进行放牧等有碍乙方生产经营的活动。

4、如乙方有需要,甲方应配合乙方处理协调与周边等的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在租赁的山地范围内自主独立经营,不受他人干涉。

2、乙方有权在租赁的林地范围内建造所需的设施(含管理用房和其他附属生产、生活设施)。

3、乙方应按协议约定按时按亩将租赁金支付给甲方。

七、违约责任:自协议签订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违背,如有乙方毁约,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毁约方承担(如遇政策和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除外)。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租赁方:

承租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林地租赁合同篇四

林地租赁合同范(出租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江西省森林资源流转条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甲方同意将拥有林地使用权的林地出租给乙方,用于发展工业原料林和农业综合开发。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承认关系,特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租赁林地的位置、范围、面积和测量方法

租赁林地的位置(小名)、四界以林权证书为准。实际租赁面积总计:亩,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1“1:10000地形图”。实际租赁面积是从林权证面积中减去不可经营面积计算出来的面积。不可作业区是指油茶等经济林占用的土地、风水山裸露的土地、石头、坟墓等。以及输电线路、电缆等合法占用的林地。不可作业区域由甲乙双方共同使用gps或1:10000小班地形图现场测绘确定。森林

第二条、林地租赁期限为_____________年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林地租赁价格和现有林地处理措施

醉方将林地出租给乙方,同时将林地现有树木无偿提供给乙方。林地租金按实际租赁面积计算,每亩年租金为人民币(不含税,下同),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乙方付清林地租金后,林地现有树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形式向乙方收取其他费用。

第四条、林地租金支付办法

(一)林地租金在双方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每年支付一次。付款前,甲方必须将原始林权证交给乙方、、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后,应将林权证交回。

(二)林地租金的支付方式按下款执行。

1、现金支付:甲方可指定代表亲自签收或委托代理人领取。代表或代理人收到林地租金时,必须向乙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甲方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明、、

2、银行转账: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转账所需的书面依据(户名、账号、银行、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第五条、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保证出租给乙方的林地符合以下条件:

(1)林地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周边边界清晰。

(2)不存在争议或争议;未被抵押或查封;未出租、分包或与其他方合作经营的林地。

(3)属于经批准分类管理划定的非生态公益林区的林地,不属于放牧山、薪炭山、风水山和坟地。

(4)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林地,应报乡(镇)人民政府或林业主管部门备案,并出具《林地和森林流转林权变更登记申请书》。

2、甲方应免费提供通往租赁林地的现有道路设施供乙方使用,不得破坏或故意遮挡。如遇人为损坏和故意堵塞,由甲方负责解决,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如遇人为破坏和故意堵塞经过邻近村庄和群体的各种道路,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进行调解。

3、在乙方租赁期间,如乙方需要增加或拓宽通往租赁林地的道路并占用土地,甲方负责理顺各种关系;地上有果树或农作物的,按乙方与补偿方协商的补偿标准(或按当地乡镇修建四级农村公路)补偿占地及青苗补偿费,乙方一次性补偿后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无偿使用;修复后的道路由双方共同维护,不得破坏。

4、甲方必须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入现场并稳定运行。如发生权属纠纷或村民阻挠施工或侵占林地,甲方必须无条件处理,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5、甲方不得在乙方租赁的林地外生火、放牧、割草、打柴或修建任何设施,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属于甲方以外的单位或个人责任的,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追究当事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6、甲方不得在乙方租赁的林地采矿、采石或取土、、甲方以外的人不得在租赁林地内葬坟,原有的旧坟不得扩建。如果甲方需要增加新的坟墓,每个洞不得超过平方米,因此如果树木受损,应向乙方支付树木补偿费(甲方应在使用前支付补偿费)。

7、协助乙方办理租赁林地的林权证过户手续,完善权属登记。

8、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乙方租赁的林地时,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各项补偿手续,并尽快获得补偿。地上附着物的所有补偿归乙方所有,同时,自征用之日起,甲方必须退还被征用区域剩余年限的租金(剩余年限租金=剩余年限&倍;平均年租金&次;被征收面积)给予乙方,甲方从国家征地补偿费中优先给予乙方。

(2)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按时缴纳林地租金;落实资金,做好绿化规划设计,尽快绿化。

2、在租赁期内有权独立经营、与其他方合作或转租给其他方。

3、乙方在租赁林地种植的树木归乙方所有,树木所有权以乙方名义登记、、

4、乙方租赁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5、乙方租赁的林地主要用于建设工业原料林和农业综合开发(包括必要的房屋和设施建设用地)。乙方如需建设非用于农林开发的建筑,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办理手续。

第六条、其他约定条款

如林地权属争议或侵害经处理无法解决,乙方可根据可经营林地面积情况,决定解除合同或从租赁面积中扣除有权属争议或侵害的林地面积。甲方应按实际租赁面积或扣除面积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林地租金,并赔偿乙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解除本合同的原因: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终止本合同。

2、乙方租赁的林地有%以上被国家征用,乙方自愿放弃经营。

3、因地震、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解除理由。

第八条、本合同提前解除或到期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1、因国家征地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的,补偿费按第五条第(一)项第8项处理。

2、如果因一方违约而提前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3、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或依法处理。

4、乙方在租赁期内投资购买的设施、设备、建筑物和种植的树木归乙方所有,合同期满或本合同提前解除时,处置权归乙方所有;甲方给予合理补偿的,归甲方所有、、最后一期森林砍伐后,剩余的竹子或森林属于甲方,造林基地地面主要为自然萌发和再生植被覆盖。

5、合同期满,甲方继续出租或转让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出租或转让的权利。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或乙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所有损失。相关条款已经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承担违约责任。

2、如因甲方租赁的林地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第(一)项第1款的约定,乙方造林受阻或树木无法砍伐,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全额赔偿乙方全部经济损失。

3、如发生权属争议,村民阻挠建设,占用租赁林地等。,甲方未能在一个月内妥善解决,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乙方种植后出现上述情况,甲方应赔偿乙方在此之前投入土地的所有费用的经济损失,并赔偿乙方在合同期内经营林地的收入。

4、如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或擅自将租赁给乙方的林地出租或分包给他人,甲方应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乙方在租赁土地上投入的一切费用和应付给乙方的收入)。

5、如甲方因违约未能及时赔偿乙方,乙方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甲方。

6、法律规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条、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应包括:

1、1:10000地形图绘制的甲方租赁林地范围示意图。

2、《土地权属证书》、《林木权属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资料。

3、其他:______。

第十一条、在租赁期内,如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本合同继续有效,直至合同期满。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检察机关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三份,鉴证单位执两份。

第十五条、本合同主要部分共页,附件共页。

甲方代表:______(按指纹签名)乙方代表:______(签名)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最新林地租赁合同篇五

甲方:

乙方:

为发展油茶产业和当地经济,根据乙方与团风县人民政府签订的油茶产业合作开发协议,双方就林地租赁和油茶基地建设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租赁林地的位置、面积和条件

总面积为亩,小班和林地的位置从东到南、从西到北四面。以地形图草图为准。详见本合同附图。面积为地形图平面面积,最后以种植面积为准。林地有荒山荒地、马尾松低产林等。坡度25度以下,土层40厘米以上,连片面积100亩以上。

二、林地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50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合同期满后,油茶园资产由双方约定的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双方各得一半资产,乙方有优先签约权。

三、林地租赁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林地租期50年,第一至第五年每年每亩16元租金,然后每五年加0.8元,每年交一次。每年12月31日前交下一年的房租。其他类型土地的租赁价格另行协商。

四、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甲方必须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并提供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同意的签字记录。农民将委托村委会处理自己的山丘,并提供委托书。

2、租赁期内,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处理周边关系,提供各种服务,确保租赁土地权属清晰。转让后如有权属争议,由甲方负责处理和承担,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应负责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甲方应尊重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的经营活动,但乙方不得改变现有林地的景观;乙方使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归乙方所有。

4、对于租赁林地上现有的树木,甲方应在取得砍伐手续后,按乙方要求砍伐,所得收益归甲方所有

5、租赁期内,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本合同项下林地的,林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归甲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费归乙方

6、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擅自收回林地,导致合同终止。否则,甲方应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前期费用、生产资金、人工成本、租金、服务费、森林资产价值及相关费用。并按违约期支付林地总租金的30%。

7、租赁期内,甲方人员及其他相关变更不影响本协议的执行。

8、协助乙方办理林权证书,申请费由乙方负责。

9、不得故意破坏现有道路和乙方今后要修建的道路,造成堵路、设卡、收费等现象。根据生产经营管理需要,支持和协助乙方修建所需道路,甲方协助解决通过非租赁耕地、坡地、池塘占用的土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乙方在经营期间应合法经营,并妥善处理与村民的关系。

2、租赁期内,如乙方获得造林绿化设施资金,乙方应按规定管理和使用造林绿化设施,甲方根据国家政策拥有的部分按规定归甲方所有。

3、租赁期内,甲方可依法转包、转让、出租、股份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或阻挠。

4、乙方无故解除合同的,不得要求退还已付租金,丧失租赁权利。租赁期限不足五年的,按五年计算。

5、乙方因生产需要设置供电设施,其费用按国家标准执行。甲方负责群众的配合,不得阻挠或要求赔偿。

6、在整地造林过程中,乙方应科学设计、科学施工,注重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

7、乙方代表甲方办理林木采伐手续和采伐证(“两枚金牌。销售收入的10%),运输证明和检疫证明由甲方承担。

六、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终止,双方应协商处理。

七、双方代表的任何变动都不会影响本合同的继续履行。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乡镇林业站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____年___月___日____年___月___日

最新林地租赁合同篇六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加快现代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示精神,按照《中共泰安市委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绿色生态泰安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从维护法律程序的严肃性、制约性,惩戒性和唯一排他性的根本要意出发,为确保发包方、承包方合法权益,在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经营标的甲方同意将下表所列的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发包给乙方。

四至东至:西至:

南至:北至:

承包费共计(大写)人民币元,分年交清,每年交纳元。于每年的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交清当年的承包费。

二、承包经营期限乙方承包期为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1)依法发包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或依法收回)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

(2)监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依法合理利用和保护管理林木、林地资源。

(3)督促乙方植树造林,限定在年内绿化所承包荒山并监督检查。

(4)监督、检查、制止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损害所承包经营林地和森林资源的行为。

(5)依法依规督促乙方履行承包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缴纳承包费用。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2、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1)维护乙方所承包林木、林地的排他性用益物权,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按合同条款约定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3)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4)按照统一规划或承包合同约定,组织落实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所承担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1)合同有效期内,在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依法享有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自主经营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除家庭承包方式外的其他承包方式依法享有继承权;并依法享有开发林地、发展林下经济的权利。

(2)所承包甲方的林地,在合同有效期内被依法征占用的,依合同约定依法获得补偿及社会保障费用。

(3)在承包经营期限内,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有权自主流转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

(4)有权依法制止(举报)破坏林地,毁坏林木,携带火种进山、烧荒、野炊,违法狩猎、捕鸟、破坏护林标志物及其它林业设施等违法行为。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2、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依法合理的保护利用林业用地。做到依法经营,不改变林地用途,不造成林地永久性毁坏,确保承包的森林资源持续增长和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2)承包经营期限内,可自主流转所承包林权权属,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以外的其他经济组织或人员的,须依法经甲方同意,林权需要变更的,要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的,须经甲方备案,并及时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3)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按时足额交纳承包费。

(4)按照合同约定时限要求进行植树造林,在年月前完成造林绿化任务,存活率保持在85%以上。

(5)林木需要采伐时,要提出采伐申请,经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后方可采伐,并按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时限,负责采伐迹地更新造林工作,成活率达到85%以上。

(6)负责承包期内林木林地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对盗伐滥伐林木、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防止水土流失负有直接责任;遇有破坏林地、毁坏林木等违法行为,在制止的同时须及时上报林业主管部门。

(7)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林木生产经营、林权权属流转。

(8)如遇国家依法征用、占用林地,必须服从大局需要,配合林业主管部门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四、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后即生效。承包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二)乙方在年月前未完成造林绿化任务,存活率未保持在85%以上的;林木依法采伐后,未能及时更新或未达到85%成活率的;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按时足额交纳承包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无偿收回承包的林地及林木权属。

(三)在承包期内乙方遇有破坏林地、毁坏(盗伐)林木、携带火种进山、烧荒、野炊、违法狩猎、捕鸟、破坏护林标志物及其它林业设施等违法行为不制止、不举报或监守自盗、滥伐林木的,依法追究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无偿收回承包的林地及林木权属。

(四)甲、乙双方其他违约责任。

六、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法)人的变化而变更。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执行中如遇有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事宜,由乙方选定仲裁机构或应诉法院。

(二)在乙方承包经营合同期限内,国家建设依法征用、占用林地而造成的中途终止合同,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其林木补偿费全部支付给乙方(约定林木采伐时收益按比例分成的,按约定执行),林地补偿费由甲乙双方届时依据乙方对林地投入和立地条件改善情况及承包所剩时间等因素协商确定。

(三)承包期满时,林权所有权交还甲方,林木及附属物的处置,由甲、乙双方自行约定(在评估作价的基础上,作价给集体,或再承包方受让),届时依约定处理,处结后甲方收回其权属。甲方在另行发包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四)如国家法律政策对集体林地、林木权属有新的规定时,以修改后的国家法律政策为准。

(五)本合同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对合同的履行情况有全程监控权、行政执法权,并负有法律责任。

(六)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乡(镇、办事处)政府、县(市、区)林业局各执一份。

七、附件(一)发包时林木、林地评估材料。

(二)发包时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材料。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鉴证机关(盖章):

经办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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