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感悟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感悟,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心得感悟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感悟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感悟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巴金的《家》读书感悟篇一
《家》一书写的是中国社会剧烈和巨大的变革一代青年的历程。觉新、觉民、觉慧三弟兄,代表三种不同的性格,他们出身在四世同堂,黑洞洞的大家族公馆中。这里,我只想谈谈最耀眼的觉慧。
我猜想,这个形象的出发点,是巴老在十版代序中“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旧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不过气来了。”
诚然,觉慧正是这样一个人物,他有着新思想,他看到了社会的弊端,旧历新年夜,他救济讨饭小孩,并思考“你以为你这样做,你就可以把社会的面目改变吗?你以为你这样做,你就可以使那个小孩一生免掉冻饿吗?……你,你这个伪善的人道主义者”最后蒙住耳朵走进房里,颓然道:‘吃醉了,吃醉了。’”
他反对旧礼教,与琴争辩建立在他人痛苦上的玩龙灯,反对请巫师为高老太爷捉鬼而斥喝家人。
他也很幼稚,他在爱情上受到了挫折。
但他敢于反抗,并最终挣出了大家族的束缚,乘着没有一刻停留的绿水走向新的生活。
无论是觉慧的心灵的蜕变历程,还是在大家族阴影下有着令人惋惜结局的凤鸣等人物对命运无声的抗争,透过巴老的笔,我们能看到两个字:反抗。“是的,我要反抗这个命运。”“让在我心上燃烧的火喷出来”
家的另一个特点是满溢着纯洁浓厚的青春气息。这种单纯而自然的气息,如巴老所说:“永生在青春的原野”。
即便文章有着一个沉重的主题,字里间仍表现了青年人所特有的活力、困惑和斗志。“我知道生活的激流是不会停止的,且看它把我载到什么地方去!”“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它一直是我的鼓舞的泉源。”
书里的人物,埋在不同类型社会中培育,不同色泽思想的浇灌、照射下生长。而有着一层温室护罩的我们,却是脆弱的,有时甚至丧失了可怕的斗志。
巴金的《家》读书感悟篇二
很小的时候就看过巴金老先生写的激流三部曲之一《家》。长大后闲来无事随手还会翻翻这本书。
小说中的人物有七十来个,其中既有专横,衰老的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冯乐山,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又有敢于向死向封建专制抗-议的刚烈丫头鸣凤,温顺驯良的梅芬,善良厚道的长孙媳瑞钰等;以及受新潮思想、向往自由平等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悟者和叛逆者的形象。其实,《家》一书是写在中国社会剧烈大变革时期一代青年走过的历程。觉新、觉民、觉慧三弟兄代表了三种不同的性格,他们出身在四世同堂,黑洞洞的大家族公馆中。因为性格的不同所走的人生道路也就完全不同。
觉慧应该是巴金老先生笔下具有一个代表性的新青年的一个典型人物。巴金曾在他的这个第十版序中这样写到:“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旧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不过气来了。”觉慧正是这样一个人物,他有着新思想,看到了社会的弊端,他反对旧礼教。同时,他也很幼稚。但是,他敢于反抗,并且最终冲出了那个封建礼教的大家庭的束缚,乘着不停东流的绿水走入了他向往的新生活。
书中还有一个特别显著的气息:到处闪耀着青春的色彩。这种单纯而自然的环境就是作者本人所写的那样:“永生在青春的原野”,“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它一直是我的鼓舞源泉。”
巴金老先生笔下的《家》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而《家》的那些子弟们正代表了社会中形形色色的人物。例如:高家中专横、衰老、腐朽的最高统治者高老太爷。他代表的正是政府机构中腐-败、贪婪的官员。那些官员仗着自己的官职,随意支配人,在无形中,人们对他产生了怨恨,对他也产生了无形的威胁。还有像狡猾贪婪的四老爷克安的贪官,他们运用自己的小聪明,毫无顾忌地从公家手中“榨钱”,行贿受贿是样样不缺。社会中也有像腐化堕落的败家子五老爷克定的青少年,他们整日沉迷于网络的虚拟世界,他们由于承受不了社会各方面的压力自甘堕落。尽管有如此之多的“乌云”,但它永远遮挡不装太阳”的光辉。
总之,《家》这部作品从思想内容上,对摧残人的青春、生命的封建礼教和封建专制制度进行了愤怒的控诉,对那些在封建礼教的重压下受苦、挣扎最后作了牺牲品的人们寄予了无限的同情,对那些为争取自由的生活而奋斗的人们进行了大力的歌颂。
这个社会永远都是在进步的,并不会因为有什么不进步的羁绊而停止,而且它也不能够停止;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得了时代的潮流。在走过的途中,它会喷发出应由的水花,这就会形成一股股奔腾的不息的激流,具有排山之势,向着唯一的海流去......
巴金的《家》读书感悟篇三
“有你在,灯亮着”,巴金先生的去世让每一名读者感到遗憾和悲伤。
我并非是个热爱看书的人,最初的相识也只不过是教材书中载选巴金先生的几篇节选,还记得为《雷雨》在老师的课堂上演绎,在《爱尔克的灯光》中体味封建社会下带给我们的启发,称不上巴金先生的忠实读者,唯一接触完整的一本书《家》。
不久前,我又拿出了《家》,细细回味了一遍。
《家》这部小说是从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的一个大家庭中说起的,讲述了那一代人对自由,对爱情,对创新中国的梦想的追求和努力,和他们三兄弟做出的不同决定,是坚持还是放弃,是爱还是恨,是走还是留以及这些决定带来的不同后果,越是读到后面,情节越是起伏不定,内心越是激动不已。
《家》中塑造了一个封建压制极其严重的大户人家,在这个家中有着不同性格,不同命运的人物。觉新无疑是这个时代大部分人的影子,他是一种悲剧,曾经深爱着梅,但让他的父亲用占阖的方式决定了他的命运,娶了瑞珏。他爱他的妻子,但世俗的思想害了他,听从别人的鬼话,将待产的妻子送到城郊,以至他的妻难产而死。他含泪忍受一切不义行为,不敢吭一声,他活着,只为敷衍,豪无主见,这也正是旧中国的悲哀。然而丫头鸣凤对觉慧的不渝也是一个悲哀,这个悲哀是这个社会造成的,但麻木的人们不以为然,在他们心中丫头拥有的权利不同于他们,他们是物品,可以当作人情相送。而觉民则不同,当他得知与冯家小姐定亲时,为了自己的梦想毅然选择离家,最终他在这个家庭中是最早取得小小胜利的人。
读完了《家》,我的心潮澎湃,不知是为了觉民,觉慧的胜利而欢;还是为了琴,鸣凤的大胆而喜;或者是为了瑞珏,梅的遭遇而泣;再不然,就是高老太爷的专制受到了打击而歌。。。。总之,五味瓶打翻的味道,难以用言语阐述。
《家》中描述了封建社会各个阶层的生活,《家》中让每有一位读者热情,冲动和幼稚,《家》中让我们看到了青春给予我们勇于改革和创新的动力,不管碰到什么坎坷和挫折,都要坚定信念冲下去,千万别想觉新那样一生充满遗憾和内疚。
看完《家》已经两天了,心中还是空空的,宛如“一波绿水”。
这些天,我一直在想,到底是“我”是世界,还是“你”是世界?而“世界”,又是什么?是忘记吗?我沉陷在其中无法自拔,我不知谁对谁错,我只能去想……我仍会努力去做。
一部1931年创作的作品,正如巴金自己说的,有些激进,有些不妥,有些幼稚。它让我开始明白“时代”的意义,时代改变人的意义。但或许当初作者若“给人指出一条道路”了,我就没现在那么喜欢它了。
同为“新时代”的人,我是不喜欢觉慧的。甚至没有过多的好感。他是个什么人?叛逆,造反甚至是疯狂的。他试图改变一切,改变礼教,改变家庭,改变社会,但他手无缚鸡之力。他只能用文字抒发自己的“理想”。那么他带给我们什么了?星星之火吗?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若所有的星星之火都跑到了一处,组成了大火,固然好。但是,其他地方不还是冰冷的么?若真作为一个有志之士,应有远大的抱负,这点欠缺,也许就是所谓的“幼稚”吧。
觉慧另外让我深恶到痛恨的几个地方,就是:一个正面人物,一个需要讴歌的人物,竟然也会忘记!竟然会为他的所谓的无知的“事业”而忘记一个为他甘愿也确实付出一切的人。鸣凤死后的第一句描写竟然是“觉慧终于写完了”,之后的那句“他决定放弃她”又是什么;他从不三思,当觉新饱含热泪说出“你想过我的感受没有……”,我相信所有的读者此时都难以抑制心中的怜悯,我甚至以为他会打消出走的念头,谁知,他说:我不管……这是什么?这是耍孩子气,觉新此时也不生气,反生歉意的泪光。唉……这是给了我们什么样的感受?当时是一个死气沉沉的时代,可正如狄更斯说的:“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糟的时代。”新思想没有错。新思想的发展势必会遭到遏制,所以激进一些也未尝不可。但,以上两个片段,一个是深爱的人,一个是手足情深的兄长。难道,新思想就是抛弃一切吗?人们说忍耐到了极点就是反抗,这种反抗的力量是惊人的。可如果一个人没有忍耐,总是爆发,会长久么?……我说不下去了。
……
舒了两口气的我觉得刚才的我确实有些气愤,过于冲动。现在,我以一颗平静的心首先梳理一下过程:首先讲一下我对每个人的感觉,再详细作感想,最后,我对于“忘记”和“你我”以及“社会”做一个议论……
……
文章里的主人公无疑是觉慧,他是一个接受新思想的人,但是,我想,他也许过于偏激,起的作用适得其反,而他自己却还茫然不知甚至以为成功~对于他,要说的太多,却不是主要的,没准后边还会谈及吧。但是,这里要做重点说明的是,我认为,他毁了鸣凤。换句话说,鸣凤爱上觉慧是个错误,是个“宿命”。也许我这个人不习惯走中间,反而爱去两边。爱去亲身体会最上层鱼最下层人的感受,尚且不说。我觉得我要是从《家》这部小说中找出一个最正面的人物,莫过于鸣凤了。她有什么?她什么都懂。这一点第二章就有体现:她坐在床上,想着自己的未来,想着自己的“宿命”,哑然失笑。
说到苦笑,我还要岔开一下,巴金在《家》中用了过多的苦笑、凄然地笑、忧伤的笑,不知为何,总之我觉得有的地方真的难以这样抛弃自己本身意愿的“笑”,有些地方真的连哭都哭不出来或是根本不用苦笑……唉,我不懂。
话说回来,正因为鸣凤懂得太多了,所以她会不自觉地瞎想,甚至想到死。但是聪颖而不是传统的她怎么会爱上偏激好动异想天开的觉慧呢?!也许这真是宿命吧。后文会提到,我有两三次看不下去。《家》我是一直以一种不屑的眼光去看的,直到鸣凤的死,我突然感觉到了奇妙的痛苦,这也是我读说有书以来第一次痛苦憋闷的看不下去的时候。当时仿佛大石压心口,抑郁、烦闷、焦躁使我真正无法看下那一行行字,我歇了眼,甚至因此休息了一天。当我再次拿起书时“觉慧终于写完了”一行厌恶的字现了出来。我很想再歇息一会儿,但强咬着牙看了下去。居然看到了觉慧的“一丝”毁意,紧接着“他决定放弃她”使我刚刚舒下的心又激动起来,咽下的吐沫呛在嗓子里。从此,我越来越看不懂觉慧了,也越来越“厌恶”他了。大家若有谁为觉慧而不平,不要说我,找鸣凤吧……之后的半部小说,我是在行尸走肉的状态下看完的,瑞钰的死,老太爷的死,的确也让我的心中产生了一丝波澜,也让我有时看不下去,但我都强忍了,鸣凤死后的那种惊天动地的痛却再也没有了。
巴金的《家》读书感悟篇四
西班牙语为世界奉献了两部伟大不朽的巨著——塞万提斯的《堂吉柯德》和这部《百年孤独》,穿越三百五十年的光阴,隔着那曾被哥伦布征服过的茫茫大西洋遥遥对峙。作者虚构了一个叫做马孔多的小镇,描绘了在这个奇特的地方生活的布恩蒂亚家族百年的盛衰史。他把读者引入到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不仅让你感受许多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也让你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正如最初杨修向我推荐这本书所言,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深刻得让你觉得害怕的,而书是本很具亲和力的书。
全书的脉络非常的清晰。一口气读下去,读到奥雷连诺上校冷静对准备起义的自由党人说“你们不是战士,只是屠夫”,读到忧郁的意大利乐手克列斯比在疯狂的弹了一夜的大提琴后割腕自杀,读到阿玛兰塔变态无耻的苟且活着,只是为了给自己的姐姐也是自己的情敌编织殓衣,读到第十七个小奥雷连诺躲过数十年的追杀,却被家人拒之门外,最终逃不掉额头被钉死的宿命,读到那装满了两百节车厢的死尸被倒入大海……会悚然惊觉,经过了开头几节的艰深滞涩,写到这里已经是酣畅淋漓,仿佛马尔克斯十八年的悄没声息的创作磨练将所有的情节浑然一体,所有的情感在这一瞬厚积薄发不可抑制。我感觉自己似乎身处一个黑暗的隧道,面前是一个似乎无所不知的老太婆,说着自己的往事,那么多惊心动魄的故事在平静的语调中娓娓道来。你被每一个情节震撼,但是你能隐隐约约的清楚其实所有的事情都已注定,似乎每个人都被一个线牵引着无法偏离轨道。她偶尔会透露一些宿命的迹象,比如皮拉?苔列娜用来算命的纸牌,奥雷连诺上校对死亡的预感,羊皮纸上的梵语密文;但是,这些宿命的暗示却被那些自认为清醒的人们当作疯子的澹语和梦呓,而那些真正清醒的人从中得到的却是更加无边无际的绝望和痛苦――发现自己的孤独和苦难是不可避免,无论你是否努力去抗争都摆脱不了的绝望和痛苦。读着读着,你会被这种悲观的念头击溃,会傻傻的想人生就是这样,一切的命运都没法改变,难道这样就不要活了吗?人生的意义何在?如何才能摆脱这宿命的孤独?当我终于读完这本书,合上之后唯一的念头就是走出门外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我需要面对阳光来证明自己其实刚才只是做了一场恶梦。虽然走出去之后,我看着屋外的天空,怎么也想不起到底是上午还是下午,但仍然觉得很幸运,真的是一种解脱,从恶梦里惊醒的感觉,一种逃离死境的庆幸,一种劫后余生的喜悦。
《百年孤独》里给人印象最深的是布恩蒂亚家族的孤独者们。
乌苏娜是第一种孤独者——天使。她勤劳善良,是母亲的化身。她的孤独是因不能与人分享智慧的快乐而独自寂寞。如果是《百年孤独》这作品还有一丝亮色,让我对世界不曾完全绝望的话,就是发现了这个老妈妈身上闪光的品质。她没有什么文化,也没有什么深刻的思想,但是却有着质朴的本色,无论什么境遇。她一直活到自己的第六代出生,并且在暮年完全变瞎之后仍掩饰这一点,继续自己的操劳和回忆。她可以用皮鞭抽打暴戾的孙子,打得他满街乱窜;也能够去牢狱中探望造反的儿子,虽然对他的革命毫不理解,却毅然偷偷捎给他一把手枪。她招待儿子的死敌,一位政府的将军在她家里吃饭,因为她觉得这将军人品好,为穷人做了许多好事;她痛骂奥雷连诺上校忘记了自己的承诺,骄傲的宣称只要他敢杀害自己的朋友,就把他拖出来亲手打死。我非常喜欢这个总习惯于一个人独处、一个人回忆的老人,因为她真正充实独立。她是伟大的母亲,更是伟大的孤独者。
乌苏娜的大儿子霍.卡迪奥是第二种孤独者——野兽。他的孤独是由于与愚昧并存的感情的匮乏所造成的日常生活中的心与心的离异和隔膜。他的身上野性表现得极为明显,感情也最为炽热。当他的弟弟奥雷连诺上校问他――当时他们都只有十来岁――爱情的奥妙到底是什么,他毫不迟疑的回答:象地震!他得不到理解,在和父亲的对抗中选择了随同吉普赛人的逃亡。然而,数年之后,他结束了流亡岁月,重新回到了家中,重新蛰伏在他憎恨的孤独之中。当孤独变成一种与生俱来的气质时,当孤独已经渗入他的血液时,他竟然无法离开这种孤独了!
奥雷连诺上校血液中流淌着坚强不屈的因子,也许由于孤独把他同纷繁的世俗生活拉开了距离,他获得了一种看待世界和人生的新的、完全独立的眼光。他的岳父是保守党人,想拉拢完全不懂政治的他加入政府,但是奥雷连诺坚定的说:如果一定要选择,他宁愿选择自由党,因为他发现保守党人是骗子,操纵选举;他的朋友是自由党,为了发动暴力革命决定采取暗杀行动,准备杀掉他身为镇长的岳父,奥雷连诺便天天拿着火枪守在岳父的门口保护,因为他坚信“这是屠杀,不是革命”。在他看似简单的行为中蕴藏着巨大的力量和坚定的信仰。
奥雷连诺上校血液也流淌着桀骜不逊的因子。当政府军开始残杀无辜时,他主动纠集了21个年轻人发起了暴动。许多所谓的评论家评论说奥雷连诺是鲁莽的发动了战争,但在我看来这样的爆发绝对是必然。因为孤独的宿命只有三种,第一种是乌苏娜那种在孤独中自得其乐,对她而言孤独是一种具有形而上意味的人生境遇和体验;第二种是象阿玛兰塔那样生活在孤独的阴影里不能自拔,在郁闷中可耻的堕落和变态;最后一种就是象奥雷连诺上校这样充分的燃烧,为了不变质而毅然燃烧。其实他何尝不明白自己的宿命,何尝不懂得人生的没有意义,在他和朋友马克斯上校交谈时就悲叹过自己在革命里没有信仰,但是他就是不能容忍一个没有意义的人生,宁愿去寻找一个假想来让欺骗自己。这个假想,对尼采来说,是美学和艺术,是希腊悲剧里的酒神,对奥雷连诺上校来说,是战斗,是推翻政府,是让工人过上更好的日子。
他的结局如同上天注定一样走向毁灭。奥雷连诺上校最终远离尘嚣,又躲入了小屋,度过了后来无用的数年岁月。仿佛是经历了一次否定之否定,他被一只看不见的黑手又从偏离的轨道上强行拉了回来。然而,这个时候他的重新孤独,和早年的孤独却有了极大的改变。早年的那份孤独,有一种特别的力量,当一切喧嚣静息下来后,它仍然在工作着,穿透可见或不可见的间隔,直达人心的最深处;如今的这份孤独,是绝望者最后的尊严,在最深重的苦难中没有呻吟没有哭泣,是复仇者最高的轻蔑,在最可怕的屈辱中没有诅咒没有叹息。
但是我自己的阅读时的朴素感受告诉我自己,有许多孤独者,并不是不懂得爱情。那个意大利乐手,为失去而孤独,而自杀,他难道是不懂得爱情吗?在这个家族情欲淹没一切的漩涡里,他是一个异数。他的死那么美,“手腕上的静脉已给刀子割断,两只手都放在盛满安息树胶的洗手盘”,连马尔克斯都被他的自杀而感动,写下这么美丽的自杀场景。其实奥雷连诺上校也不能说不懂得爱情,他对雷麦黛丝的爱,那么深沉,“使他经常感到痛苦。这是肉体上的感觉,几乎妨碍他走路,仿佛一块石子掉进了他的鞋里”。
在阅读之后,我所能够得到的印象仍然是片断,依然不太清晰究竟是什么力量使得爱情如此伟大,最终战胜了一个在家族中延续了百年的莫名的孤独感。“一种休戚与共的感情”,这是作者留给我们的些微的一些线索。从这个意义上说,孤独感原来产生于忘却,如果我们忘却了自己与他人共同的命运之后,我们就会感到孤独。
从这个意义上说,孤独感原来产生于忘却,如果我们忘却了自己与他人共同的命运之后,我们就会感到孤独。从这个意义上,也仅仅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20世纪弥漫着的孤独感是可以战胜的,这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对记忆的忠诚来实现,记住我们大家生死与共的命运,记住这个世纪来无数加在我们和祖辈身上的灾难,唯有记忆才能让我们大家团结起来,因为只有这样,永不孤独的传说才成为一种可能。
马尔克斯是乐观的,在刻骨铭心地写就了布恩蒂亚这个百年孤独的家族后,他仍旧满怀信心地认定团结的可能性,爱情的可能性,他让马孔多这个孤独的小镇最终从地球上消失:“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往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后来马尔克斯凭借这部作品获得了1982年度的诺贝尔文学奖,成为“拉美文学风暴”中的代表人物。魔幻现实主义也借此书开山立派。
《百年孤独》一部不可不读的好书,我们打开它吧,让它对我们诉说神奇的世界和人生的喜怒哀乐。
巴金的《家》读书感悟篇五
梁启超先生的《李鸿章传》,它与林语堂先生的《苏东坡传》、吴晗先生《朱元璋传》、朱东润先生《张居正大传》,并称为中国二十世纪四大传记。我了解李鸿章此人初始于初中历史书本,后在反应晚清风云的各大电视剧、电影中常常会看一个或邪气、或阴冷、或儒雅的干瘦老人。历史对李鸿章的评价褒贬不一,直到我读了梁启超的《李鸿章传》方才让我又重新审视这位叱咤晚清政坛四十年的风云人物,甚至对晚清那段国家屈辱史,有了另一番感悟。下面,我将从三个方面,和大家交流一下我的读后感。
一、成书背景和作者
此书写于1920xx年《辛丑条约》签订后第四个月。那时距离李鸿章憾然辞世仅仅二个月。当时,梁启超作为维新派的领袖流亡在日本。也就是说此书的发表在日本而非国内。
熟悉晚清历史的人,一定不会对梁启超和李鸿章陌生。梁启超生于1873年,从八卦的角度讲,他是后来民国才女林徽因的公公,晚清时的帅哥一名。但从历史的角度讲,梁启超18岁投入康有为门下,20岁创办《大公报》,25岁发起著名的"公车上书",与光绪帝开始为期百日戊戌变法,26岁变法失败流亡日本。如果说晚清时有愤青的话,梁启超无疑是晚清历史上的最大愤青,而他更把他满腔爱国之志,和对当时时政的不满付之于实践,虽然,他后来失败了,但是他还是在历史舞台上写下了厚重一笔。
而梁启超写《李鸿章传》时,他正好29岁,大好青年,却已流亡日本三年。此时的他正孤独的在日本岛上,反思和总结维新变法失败之处。在我看来,他写李鸿章除了去点评一名政敌外,更主要的目的是借由李鸿章的一生,抒写自己对晚清历史的见解,对洋务运动和维新运动看法,对大清王朝陨落的一种悲愤,他其实是借李鸿章的故事,抒发自己的胸怀。但值得肯定的是,虽然梁启超与李鸿章的政见不同 ,但他却没有将李鸿章描述成为一个大奸大恶的权臣,给予了#from 本文来自高考资源网 end#他许多正面的评价,甚至感叹:"吾敬李鸿章之才,吾惜李鸿章之识,吾悲李鸿章之遇",体现了流亡臣子难以抑制的孤愤。也正是这种大历史观,使此书更具有可看性。
二、李鸿章其人
评点此书,必要说到李鸿章其人。无论生前身后,李鸿章都是个极富争议的人物。而我个人认为,李鸿章身上所具有的争议性,大多来自于李鸿章泾渭分明的优缺点。下面,我想谈谈,我对李鸿章其人的看法。
(一)优点
李鸿章是什么样的人,他为什么能在晚清历史舞台上,以汉人权臣之名,屹立四十年不倒,死后也享有尊荣。我认为,他的身上有三个优点,总结起来四个字:"坚韧、忠勇"
一是坚韧。李鸿章的坚韧反应在两个时期,一是他当官的前十三年,二是他为官的最后7年。李鸿章出生名门,二十五第一次入京考试,就高中进士,当时是二甲第十三名。按照清朝的科举制度,进士是分三等,第一等是进士及第,其实也就只有3个人,就是状元、榜眼和探花,第二等就是进士出生,第三等是同进士。李鸿章是二甲第十三名,也就是类似于现在的全国公务员考试第十六名,因为当时考科举年龄跨度很大,他绝对属于青年才俊。后来就被分道翰林院,也就是类似于进了中央党校学习,一般来说翰林院出来要么就进内廷或者各部,最差的也下放当县官,可以说是一个处级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应该说他的前途一片光明。但是就是这样的一片光明的前途下,命运却没有倾斜到李鸿章身上。他这个"主任科员"一坐就是十三年,期间几次被借调到各省、总督衙门去当幕僚,却没有一次被重用,大多是写写文章,研究研究的差事。一直到他38岁,都碌碌无为。照道理,他肯定有很多的悲愤,可是李鸿章完全没有表现出一个官宦子弟的跋扈和缺乏韧性,他一直兢兢业业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一直到他弃笔从戎前,全无一句怨言。这种十几年如一日的精神值得嘉许,也就是这种坚韧,让他一飞冲天。另一个鲜明例子,就是李鸿章人生的最后7年,1894年,他代表清政府签订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国内怨声四起,朝廷为了平息民愤,竟然将李鸿章贬职。这个时候,李鸿章的韧性再次表现出来。具梁启超的记载,李鸿章依旧每天都5点起床,临摹书法,中午小睡一小时。在他的案头没有昨日留下的公文,他的客厅没有等候的客人。他甚至在最后做两广总督的时候,还治理了当地的风气的盗贼。其实,那时他已经73岁了,他这种几十年坚韧的精神,甚至做到了宠辱不惊,值得让人敬佩。
二是勇。李鸿章入官是因为文才,发迹却因为武功。而他弃笔从戎的勇气不可谓不让人敬服。之前说李鸿章25岁中进士,在他入京前,曾有这样的诗句,"一万年来谁著史,三千里外欲封侯;""徧交海内知名士,去访京师有道人。"这种胸襟的人,在压抑了十三后,在咸丰十年,太平军二破江南大营后,朝廷终于启用了曾国藩的部队。而李鸿章作为曾国藩的一个幕客,其实曾国藩的一个写手,因为李鸿章会写文章,一直是放在调研室里用用的,可是因为李鸿章的坚韧,他在调研室里苦读给地的战报和分析战情,在关键时刻,毅然放弃文才,回乡组建淮军,而当时的两淮民风强悍,尤其是"兵、匪、发、捻"交乘的皖中腹地,尤为复杂。李鸿章以一介书生回乡组织团练,是冒了极大风险。更何况他要交恶是当时风头正劲的太平军,上战场随时都会掉脑袋。可是李鸿章没有任何退缩,与将士同寝同食。之后的十年,他与曾国荃一起灭太平军、捣毁捻军,曾国藩解散湘军,他独自一人,建立北洋军队。这份胆识和眼光,足以值得后人标榜。而且据说,他在亲自带队打仗的时候,都是身先士卒,冲在前面,而他训练的淮军更成为清朝最后一支忠勇强悍之师。
三是忠。李鸿章死后的谥号是"忠公".我个人认为朝廷封他这个称号一点也不过分。李鸿章的"忠",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朋友的忠。二是对朝廷的忠。对朋友的"忠",举个例子,太平天国胜利之后,朝廷要论功行赏,李鸿章在上奏朝廷的折子里把功劳都给了手下最勇猛的将领,自己完全不居功,说他是文官没什么功劳。这对于一般人而言还能理解,可是对于一个十三年原地踏步没有进步的中年科级干部来说,这次奖赏说不定是他人生的最后机会,他却毅然给了别人。这十分不容易。也因为如此,所以后来的淮军对李鸿章马首是瞻,这不能不说是李鸿章的另一种御人之术。他对朝廷的忠诚更是举不胜举。最明显的就是他死前签订的《辛丑条约》。据《李鸿章传》记载,八国联军入京的时候,李鸿章早就被贬,当时已经78岁高龄的。当逃到避暑山庄的慈禧太后给李鸿章下诏,请他出山,给他们孤儿寡母议和的时候,他的门人给了他三条计策。第一上策是彻底反了,划地为王。当时慈禧和皇帝都逃出京城了,八旗部队散了,国家已名存实亡。这个时候,李鸿章手握重兵,他又与外国使臣关系良好,这个时候划地为王谁也奈何不了他。值得一说的是,当时李鸿章最得力的部下就是后来的窃国大盗袁世凯。这条上计,李鸿章没答应。第二条计策是这个时候去京城,可能有生命危险,而且即使议和了,李鸿章也要背负千古骂名,当初李鸿章被贬就是因为签订了《马关条约》,反正现在他也不管事情,就称病不去,名则保生。李鸿章还是没答应。他选择了第三条下策,接旨入京。我个人认为正是李鸿章的这份"忠",让清王朝又苟且了十年,他的每一次"出场"无不是在国家存亡危急之时,大清国要他承担的无不是"人情所最难堪"之事。他死之前三天,还有俄国的使臣到他家中要他签订卖国条约。临死之前,还在哀叹国之不幸。他对朝廷的忠心,可见其一。其实说李鸿章是被气死和忧闷而死也不为过。
(二)缺点
李鸿章的三个优点放在任何一人身上,都能成就其大事业,可是为什么他却没有享有世人之憧憬,就与世长辞了呢?我想,他身上表现出了几个大缺点足以致命。归结起来也是三个词"纯臣、清傲、结党",
一是"纯臣".纯是单纯的纯。梁启超说李鸿章是纯臣,是慵臣。我也有所赞同。他才能有余,忠勇可嘉,但是在大时代面前,却魄力不足。从李鸿章的成长轨迹中,我个人认为他是被古代四书五经、君臣之说毒害最深的一人。他虽才华横溢,文治武功都是上乘,但却唯朝廷和慈禧的话是从。他虽有洋务之心,可是朝廷说不干就不干了。虽有改革的心,慈禧要过生日了,就把军费给慈禧。他造钢铁厂、造学校、经营总理衙门、经营中国第一支近现代海军每一件都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但没有一件事切实做到的。我相信李鸿章的理想抱负一定原不止他所做一切,但是他却从未想过从政治体制上进行彻底的改革。他虽圆滑精明,却没有张居正的魄力,没有王安石的胆识。特别是在他晚年,一直希望苟安一方,成就名节。难怪梁启超要在书中悲叹,以李鸿章之地位与才能,怎没有做出更好的事业来?从一个侧面来说,一个好人、才人,未必能做出大事业来。
二是"清傲".李鸿章的"清傲"我个人认为,来自于骨力里想当一代贤相,而贤相的标准是对朝廷忠心,决不同流合污。李鸿章是圆滑的,但是也是清傲的。史书上记载,他树敌颇多,只因为只要他认定的事情都会去做,而且不管身后诽谤。因此,他得罪小人更多,以至于他的洋务运动也无法开展顺利。每每他有所失误,都有人上本参合。另一方面,他的清傲来自于他的外交。李鸿章的后半身的大部分时间,都在做一个外交官。可是他不明时局,还是以清朝为泱泱大国自居,在对待英、德、俄、日的使臣时,只想取利,却不想亲近学习。只以为谈判桌上有利可图即可,从本质上,他对外国蛮夷是看不起的。他仅认为中国之失败,只在于武器不如人,却没有看到在经济、技术、政治上的全方位落后。他建立北洋舰队之时,只注重武器上的更新,而忽略了战术和科技的更近。这才是造成北洋舰队失败的重要原因。
三是"结党".此特点来自于他对朋友的忠,更类似于现在小团伙、小兄弟。他以淮军起家,对战斗过的兄弟格外照顾,在他对袁世凯的态度上就能表现出来,因为袁世凯的父亲曾与李鸿章共事过。另外就是对自己的兄长包庇,虽然晚年他与大哥两广总督李翰章有所不和,但总体上他对于李翰章的不法行为不加收敛。总以传统的一荣俱荣观念。从这点上来说,李鸿章此人是典型的中国古代官员,也是造成他身后,众多诽谤的原因之一。包括:敛财啊、包庇门人啊等等。
李鸿章此人的优点成就了起四十年晚清政坛的大佬地位。而他的缺点也造就了他虽有才能却不能最终改变清朝命运。可是这是李鸿章一人之故吗?
三、晚清历史的一些拙见
巴金的《家》读书感悟篇六
读完此文,感受很深。在读这篇文章之前,我了解了关于卡夫卡这个人。他对人的弱点了解得太清楚了,常常被人认为“与十九世纪批判现实主义的差异只在于写作手法的怪诞不经。
小说讲述的是人变虫的故事。格里高尔发现自己变成“巨大的甲虫”,惊慌而又忧郁。父亲发现后大怒,把他赶回自己的卧室。格里高尔变了,养成了甲虫的生活习性,却保留了人的意识。他失业了,仍旧关心怎样还清父亲欠的债务,送妹妹上音乐学院。可是,一个月后,他成了全家的累赘。父亲、母亲、妹妹对他改变了态度。为了生存,家人只得打工挣钱,忍受不了格里高尔这个负担。妹妹终于提出把哥哥弄走。格里高尔又饿又病,陷入绝望,“他怀着深情和爱意想他的一家人”,“然后他的头就自己垂倒在地板上,他的鼻孔呼出了最后一丝气息”,死了。父亲、母亲和妹妹开始过着自己养活自己的新生活。格里高尔自始至终关心家庭、怀恋亲人,可是亲人最终抛弃了他,对他的死无动于衷,而且决定去郊游。
小说用许多笔墨写了变形后格里高尔悲哀凄苦的内心世界,格里高尔虽然变成了甲虫,但他的心理始终保持着人的状态,他突然发现自己变成大甲虫时的惊慌、忧郁,他考虑家庭经济状况时的焦虑、自责,他遭亲人厌弃后的绝望、痛苦,无不展示了一个善良、忠厚、富有责任感的小人物渴望人的理解和接受的心理。只是这种愿望终于被彻底的绝望所代替,弥漫在人物心头的是无边的孤独、冷漠与悲凉。
小说描述了一个真实而荒诞的世界,有些奇妙但又让读者很感兴趣去读,作者在整体荒诞的情节中运用了细节真实和心理真实的手法。写甲虫的行动,是符合甲虫的习性的;写甲虫的思想感情,是符合格里高尔这个人的言行逻辑的;写亲人的变化,也是符合社会生活的。
作者描写这种人情反差,揭示了当时社会生活对人的异化,致使亲情淡薄,人性扭曲。《变形记》的主题具有强烈的批判性。
这篇文章表现人对自己命运的无能为力,人失去自我就处于绝境。我认为,格里高尔变成甲虫,无利于人,自行死亡;一家人重新工作,走向新生活;存在就是合理,生活规律是无情的。
巴金的《家》读书感悟篇七
上周一口气读了《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是一本在美国很有名的书,在美国人心目中,它对美国人的心灵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美国,空气里弥漫着欢歌与纵饮的气息。一个偶然的机会,穷职员尼克从美国西部来到纽约追寻自我的梦想,从事起债券生意,无意中他闯入了挥金如土的大富翁盖茨比隐秘的世界,惊讶地发现,他内心惟一的牵绊竟是河对岸那盏小小的绿灯——灯影婆娑中,住着心爱的黛西。
然而,冰冷的现实容不下缥缈的梦,到头来,盖茨比心中的女神只可是是凡尘俗世、任性不负职责的物质女郎。而盖茨比走后,却无人问津,无论生意伙伴还是朋友门客。
当一切真相大白,盖茨比的杯具人生亦如烟花般,璀璨只是一瞬,幻灭才是永恒。最终尼克纽约没有带走一片云彩,而选择了回家,而盖茨比却留给了他一个现实的故事和深刻的思考。
此刻的中国,有多少怀揣梦想的“尼克”,我想自我也是其中一个。当然不是每个尼克都会遇到并执著于某个物质女郎。有些“尼克”功成名就,可是却也伤痕累累;有些“尼克”想明白,看明白了,选择了对自我真正重要的东西。更多的“尼克”迷失了。往往我们过份执著于什么,就越容易在什么中迷失,经常走的太远。我想我们需要停下来,休息一下,静静的思考,让自我的灵魂跟上。
生活仅有一次机会,不可重来。
巴金的《家》读书感悟篇八
书,像诗苑里的一朵奇葩,让身处逆境的我们警悟,奋进;书,宛若那美丽的贝壳,让闲暇之余的我们陶醉于她的光泽与美丽;书,也似那淡蓝的的风铃,让懵懂天真的我们伫首聆听她的低吟浅唱。
对于书,我有着莫名的情愫,记得从咿呀学语,蹒跚学步起,便和书结下了一段不解之缘。
小时候,总爱看一些幼稚的童话,缠着妈妈给我讲那些自以为很神秘的故事,然后饶有趣味地沉浸于童话中,做一个温馨、淡淡的梦。在童话国度里,点亮只属于我的烟火。
等到再大一点,随着年龄与知识的增长,我开始阅读小说——首先是我们中国的瑰宝四大名著中的《红楼梦》,看它曲折动人的情节;然后是米切尔的《飘》,看它感悟人生的真谛。然后看高尔基的《童年》,还有罗贯中的《三国演义》,这些都使我着迷。于是我了解了,虽然作家们用不同的方式表达真我本色,但我都可以感受到他们内心所要传达的东西。
更大一点我就渐渐古代诗词所吸引。我神往“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的明洁,我敬佩“黄沙百兆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悲壮。我同乐天同感叹“同时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的感叹,我与子美共期盼“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愿望,我会因“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的游子心酸,会因“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豪情壮志满怀......
书香带我走进文学的殿堂,让我拥有一颗富有奇思妙想的头脑,一双放眼世界的眼睛以及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书如风景,永远浩荡无际,永远无边无垠,只是现在的你是否愿意持一颗求知的心,携一身渴望,走进书香,从阅读身边轻轻走过呢?
巴金的《家》读书感悟篇九
丹青泼墨,遨游书海,我们在书的世界里长大。我们可以在古书里一窥盛世朝代里的繁华与昌盛;在科幻小说里一览未来世界科技的发达;或是驶着一艘名为近代文学的小舟,回溯历史的潮流;再或是走过一道名为童话的彩虹桥,感受虚拟人物身上的精神与力量。是书丰盈了我们的生活,是书丰盈了我们的精神世界。
自小,我就爱读书,四大名著、《千字文》、《增广贤文》、《论语》,我都粗略翻过。但记忆里印象最深刻的只有一本,就是《西游记》。这是我四、五岁时最喜欢的睡前故事集,爷爷在我睡觉前总会讲上一个章节,然后我就带着对神话的遐思与幻想进入甜甜的梦乡。
每当听到三打白骨精,孙悟空被冤枉的情节,我会很生气,为他打抱不平。每当听到火焰山铁扇公主被孙悟空戏弄这一章时,我就会哈哈大笑,赞扬孙行者聪明。听到神龟把他们师徒四人甩下龟背,我既觉得可惜,又觉得他们被惩罚是应该的。
我的心绪随着故事情节发展进入一个个时空,感受主人公们情感的跌宕起伏。这时,爷爷总会慈爱地摸摸我的头,眯着眼睛和我一起感慨。爷爷也是我最知心的书友,那些各地的小说大都是他给我搜罗来的。因此放假我最爱去的地方就是爷爷家,和他一起阅读就是我最大的享受。
现在虽然长大了一些,但《西游记》中的情节仍然历历在目,我仍旧对阅读情有独钟,不过我的阅读面更广了。不只看明清小说,经典文学,我也开始读《山海经》、《搜神传》一类的神话志异,还有外国的文学名著,像小仲马的《茶花女》、爱丽丝·门罗的《岛》、罗曼·罗兰的《名人传》,这些书,我都仔细读过。
闲暇时分,捧一本书,细细阅读,你会发现书里蕴含着一个奇妙的世界,形形色色的各式人物,各具特色的景物描写,书里的一切都那么令人神往。“书中自有黄金屋。”阅读让我们的生活更加丰富,更加快乐,更加美好!
巴金的《家》读书感悟篇十
花开仲夏,小区的绿化林中随处可见开得漫艳的花朵:姹紫嫣红的月季,淡雅怒放的野菊,优雅绽放的兰花,亭亭欲舞的白荷、倚树盘缠的野璇花……看到它们纷纷昂首挺胸、争先恐后的绽放自我,绽放着性命的美丽。那一刻,总是让人想到:它们在拥抱着这完美的世界,也释放着自我的光彩,又似向世人表白:性命当如此灿烂。
是的,人,也就应活的如夏花般灿烂。
人的性命焉如夏花,有的是正因知识渊博而灿烂,有的是正因品德高尚而灿烂,有的是正因仁慈善良而灿烂,有的是正因奉献而灿烂,有的是正因坚强不屈而灿烂……
历数古今的名人和伟人,他们的灿烂来自于流传于世的文化或是推动着整个社会的进步。如李白给咱们留下"飞流直下三千尺"豪迈;如杜甫,咱们看到了"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如岳飞《满江红》的豪气冲天,留下传唱千古的故事;如李清照,"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如毛泽东,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的期望,更有着邓小平强国的“改革开放”理论……这些历史上的人们,以他们不朽的事迹向咱们展示着每个性命的辉煌和壮丽。
每一次看感动中国的人物,每一次听那些若谭千秋一样的舍己为人的故事,总是心绪难平。他们的灿烂来自于内心高尚的品质和修为,来自于无私。和那些整日为了一己之私,不惜伤害别人的人相比,真的是一个轻如鸿毛,一个重如泰山!
有时躯体的残缺并不影响到性命的完美和灿烂,行走在世界的万花园中,咱们就应且行且珍惜。如高位截瘫的张海迪,身残志更坚,靠着顽强的毅力谱写了性命的赞歌,海伦凯勒写的《我的人生》轰动世界文坛;如贝多芬,用性命创作《命运交响曲》;如司马迁,在遭受宫刑之后,给后人留下了《史记》……这些古今中外的不断顽强拼搏的人们,用他们自身的行动展示着性命的顽强,宛如夏花之绚烂!
人的生命能够选取平凡,但,绝不能够平庸。平凡的性命,亦可如夏花之灿烂。灿烂,只是让生活更有阳光,更有色彩。平凡,虽不能富贵如牡丹,却依然有着自我的梦想,去奋斗收获期望,去成就梦想,同样能够使得性命的花瓣得以灿烂。他们在普通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不求名利,不求回报,只求无愧于心的付出,虽没有做出惊天动地的事业,但是,他们却在演绎最普通最平凡而最现实的灿烂。
当咱们每一天清晨沐浴着清新的空气,理解第一缕阳光时,是否能够想到,那些默默给咱们带来完美环境的清洁工人;是否想到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如果缺了他们,咱们的生活将会变得如何?还有那些为了咱们的城市不断添砖加瓦的建筑工人、生活在每一个角落里的各行各业的人们,他们的灿烂来自于最普通的平凡。
人活一世,不论身处的怎样样的环境,不管应对怎样的人生,都就应像花儿一样怒放,并展示性命的魅力。怎样才能做到生如夏花之灿烂呢?我觉得既要在自我的人生中不断的奋斗,不断的领悟,又要在机遇来临之时,抓住机遇,成就梦想。而这些的前提就是多读书,只有腹有诗书气才华,只有当一个人积淀了底蕴,这个人才拥有了内涵之美。才能做到秀外而慧中,如此,性命之花不灿烂都难!
人的性命,当如雪花之冰洁,当如秋叶之静美,当如春花之奢靡,蕴含三季的激情,绽放在夏季,如夏花之绚烂时……
巴金的《家》读书感悟篇十一
读一本好书,足以让你一生受益。
《飘》的确让我我醍醐灌顶、受益菲浅。它是一部有关战争的小说,但作者玛格丽特没有把着眼点放在战场上。全书除了让人称赞的优美流畅的语言外,最成功的就是人物鲜明的个性的塑造。其中,女主角郝思嘉的爱情观让我感受颇深。
初读《飘》时,对郝思嘉的感觉是复杂的——讨厌中又不得不佩服她。讨厌她为了功利、为了金钱不择手段。却又不自主的为她那种对自己的理想不离不弃的精神所折服。她的生活是多彩的,也许,她的爱情并不完美。但任何的困难都无法将她击倒,她迎战一切困难的坚强值得任何一人去学习。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句话对于郝思嘉而言,犹如闪着金光的旭日,将笼罩在她身边的黑雾一扫而光。人生在世,难免会有诸多不能承受之重。无论生活在哪个时代都不容易,大萧条时期也好,鼎盛时期也罢。这句话都适用于每一个人面对困难,永不低头、永不退缩,以积极的态度去迎接挑战。在世界改变的时候也要适时地改变自己去适应这个世界,只有持有这样生活态度的人,才有资格站在困难面前,被称为强者。
郝思嘉就是一名强者。她在很短的时间从生活富裕到贫困潦倒,但她并没有被这一变故吓到。在无依无靠,只能自已抱住自己的时候,她用自己瘦弱的肩膀抗住了一切外界对她的压迫,保住了塔拉。但在爱情中,郝思嘉却是迷糊的,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卫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白瑞德,那她就不会失去他。一直以来,她是辜负了白瑞德的。她只是在不停的追寻着自己理想中的王子——她认为是卫希礼,所以她制作了精美的外衣给他穿上,然后疯狂的爱他,可事实上,她爱的是那件衣服。
另一个不得不提的人物是玫兰妮,一名柔弱中带着韧性的伟大女性。正如白瑞德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她大概是郝思嘉唯一的知己,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飘》是一部爱情战争小说,它的背景是新观念和旧社会的冲突。而事实证明,只要新的观点才是适合新的社会的。所以,在党的阳光下,我们一定会向美好、幸福的未来前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