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汽车租赁经营管理章程 汽车租赁协会章程篇一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促进汽车租赁需求,推动汽车工业的发展,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经友好协商,就汽车贷款的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指定乙方为开展汽车租赁贷款业务的特约经销商,积极配合乙方开展汽车租赁工作,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
二、乙方同意为购车人提供保证担保,乙方可以要求购车人提供必要的反担保。
三、四、对同意发放汽车贷款的借款人,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借款所需资料(主要包括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件、收入证明文件、借款人确认签字的.借款申请书、贷款担保书、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借据签字等)并送至甲方社
四、乙方收到资料后,应当协同乙方人员办理借款相关等手续,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汽车发票、缴费凭证、行车证(复印件)提交甲方。对于逾期未提供上述资料的,甲方有权取消对借款人的贷款承诺,后果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应当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上述资料真实无误,否则由此导致甲方不能追偿贷款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本协议期限届满不影响甲方继续对乙方行使追索权。
六、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购车款划转给乙方。
七、甲方的贷款条件若发生变化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可应乙方的要求提供利率政策等有关信息。乙方应当定期向甲方反馈汽车销售的政策、价格等市场信息。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双方发生纠纷时,首先由当事人各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应当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l______年,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合作协议。
十一、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汽车租赁经营管理章程 汽车租赁协会章程篇二
承租方: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一、出租方车辆基本情况:
车型:大众帕萨特
车况(附行车证附印件):20_____年购买,无任何大修记录及安全行驶记录。
二、租用期限:
自_____年月日起至____年月日止,共计_____年。需延长租用期限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三、租车用途:办公
四、租金及结算方式: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五、双方权利、义务:
(一)租赁期间,车辆所发生的交通、机械、人身(包括车内乘员的人身安全)、丢失等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二)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有权自由安排车辆一切外出活动,无须在告知出租方。在租赁期间出租方不得无理干预承租方的正常使用,否则承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承租方在租赁车辆期间,应按要求对车辆进行正常养护,更换配件,因承租方没按要求对车辆进行正常保养,造成的车辆损坏、报废等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按市场正常评估价格一次性包赔给出租方。
六、违约责任:
(一)出租方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供给承租方车辆,每迟延一天,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二)出租方所提供的车辆的质量、型号必须符合承租合同的要求,如未按要求提供给承租方车辆,给承租方造成不便或损失,由出租方赔偿。
(三)承租方无故辞退车辆,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负责赔偿。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另签补充协议。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出租方一份,承租方一份。
出租方(签章):_____ 承租方(签章):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汽车租赁经营管理章程 汽车租赁协会章程篇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人共同出资设立汽车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住所:_________________楼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客运汽车租赁。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
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姓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出资情况金额单位:_________________万元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公司设立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下列职权:_________________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委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查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查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查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查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十)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
(十二)其他职权。
股东作出上述事项的决定时,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五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张永义由股东委派。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经股东决定可连任。
第十六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_________________
(一)执行股东的决定;
(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六)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或者解散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人选及其报酬事项,报股东审批;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股东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七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经股东决定由马仲虎担任。
第十八条总经理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_________________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人选及其报酬事项,报股东审批;
(七)股东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九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由股东委派,马由布担任。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委派连任。
第二十条监事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下列职权:_________________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向股东提出提案;
(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六)股东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一条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章公司的法
定代表人
第二十二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担任,并依法登记。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任期三年。
第二十三条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公司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内申请变更登记。股东因转让股权而引起公司类型变更的,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
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二十五条股东依法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第二十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十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公司营业期限届满,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公司延长营业期限须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十七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_________________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决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六)其他解散事由。
公司因前款第(一)、(二)、(四)、(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公司清算组成员由股东决定。
第二十八条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二十九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三十条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公司法》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报经股东(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并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由股东决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由股东书面决定。第三十二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未规定的其他事项,适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股东制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一式五份,股东各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股东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20__年十一月二十日
康乐县恒瑞汽车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聘任经理决定
经20__年11月20日全体股东会议研究决定聘任马仲虎同志为康乐县恒瑞汽车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的经理。
全体股东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