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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与家长安全责任书表篇一
一、接送车所有人、驾驶员履行下列责任
1.明确告知乘坐接送车学生(幼儿)的家长,接送车不是学校(幼儿园)的自备车,与学校(幼儿园)也没有雇佣关系,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学校(幼儿园)不承担任何责任。
2.接送学生(幼儿)的车辆都是非客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赔偿营运险。
3.乘坐接送车存在交通安全危险,家长要谨慎选择。
4.接送车按照规定参加检测,各项指标检测合格,安全防护、自救设施齐全。
5.驾驶员没有受过刑事处罚、持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满三年、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记分不超过12分、三年内未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经身体检查无严重高血压、心脏病和其他危及安全行车疾病。
6.接送学生(幼儿)期间服从学校(幼儿园)的管理,接送学校(幼儿园)的安全检查。
7.接送学生(幼儿)时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超员超速,按规定路线行驶。接送幼儿和小学低年级学生落实好跟车监护人,杜绝幼儿、小学生失管现象。
8.教育学生安全乘车,到接送点时(家长来接的学生幼儿)必须把学生幼儿交给家长,(家长不接的学生幼儿)交待学生幼儿及时回家;如有家长因有事耽误未按时赶到接送点的,接送车驾驶员必须多等5分钟或电话联系家长;对未联系到家长的要把学生幼儿带回学校(园)交给相关责任人,如果是末班车一定要把学生幼儿送到家。有特殊情况出现必须及时请示校(园)领导。
9.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按交巡警部门事故鉴定书承担相应责任,不逃避,不推诿。
二、家长履行下列责任
1.家长知晓接送车的性质。接送车不是学校(幼儿园)的自备车,与学校(幼儿园)也没有雇佣关系,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学校(幼儿园)不承担任何责任。
2.家长自愿将孩子委托接送车车主、驾驶员接送,所交费用由家长与车主协商确定,按时交纳。
3.家长必须按时接、送孩子。
4.孩子因病因事不乘坐接送车要提前电话告知接送车车主(驾驶员)。
5.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家长要按照交巡警部门事故鉴定书承担相应责任,不得威胁车主、驾驶员人生安全,不得聚众闹事。
学生所在班级姓名: 接送车所有人(签名):
家长(签名): 驾驶员(签名):
校车与家长安全责任书表篇二
为了确保校车接送幼儿安全无事故,明确幼儿园、校车驾驶员、幼儿家长三方责任,幼儿园与校车驾驶员、幼儿家长签订校车接送安全责任书。
责任书明确了幼儿园、驾驶员和家庭都有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车教育的责任,并引导幼儿遵守交通安全规则。现签订接送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驾驶员必需保障校车车辆状况良好,驾驶员素质高,确保相应座位,不超载。
二、禁止幼儿乘坐过程中站立。
三、幼儿乘坐校车,在指定站点上下车,由父母(或监护人必须满18周岁)接送幼儿。
四、早间自站点上校车后到幼儿园;下午自上校车后到指定站点下车,安全教育、检查由园方负责;幼儿早间上车之前和下午放学回家下车以后的安全由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五、乘坐车辆途中一切安全由驾驶员负责。
六、驾驶员还必须和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校车与家长安全责任书表篇三
甲方:××××××幼儿园
乙方:幼儿家长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让孩子安全健康成长是我们的共同心愿。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社会都要关心孩子重视孩子的安全工作,树立“教育安全重于泰山,师幼生命健康高于一切”的观念。幼儿的安全是幼儿园和家长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为了切实做好安全工作,落实安全措施,家长需要与园方签订“安全协议”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条款。
一、家长要亲自接送幼儿,如果委托他人接幼儿,要在早上送孩子时与班上老师交代清楚,留条并接送卡转交给临时接送人,晚上 接孩子时带同样的条子及接送卡方可接走幼儿。
二、家长要严格遵守幼儿园制定的出入口管理制度,严格要求去做。
三、家长要在早上7:30 分----8:00 前按时送幼儿来园,要亲自将幼儿送到教师手中,若您送的较早,请交予值班保安或值早班教师手中。下午4:30----5:30 接幼儿(6:00 以后开设延点班)。
四、 晚上家长从老师手中接幼儿后要看管好幼儿直接到离园,不要再让幼儿在操场玩耍、逗留、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五、 请不要让幼儿带危险品入园,如:项链、扣子、别针、小颗粒、零食等,避免不必要的危险发生。
六、 给幼儿穿大小合适的轻便鞋(布鞋或球鞋和便于活动的衣服,避免幼儿活动中因服装、鞋不合适,发生摔伤、磕伤现象)
七、 请协助幼儿安全教育:自我保护,玩具的正确玩法,良好行为规范等。
八、 晚间当幼儿离园时,为了避免陌生人利用此间作案及人员拥挤造成不安全隐患,请不要带幼儿在幼儿园停留,听到广播立即离 园,幼儿园不再负责幼儿管理。
九、 请您在带幼儿外出时遵守交通法规,用您的模范行为让孩子养成好习惯。
十、 如您为孩子带药来园时,请您按要求填好服药条(幼儿姓 名、班级、吃药时间、剂量、药名、服法)一并亲自交到保健医生或 本班教师手中。若无服药或服药内容不清,教师将不能为孩子服用。
十一、本责任书供本园使用。
本责任书自家长签字、学校双方签字(盖章)后在责任期内生效。 本责任书供园内留档存查,请家长签完字后交与本班老师,解释权归本园所有。
幼儿园(盖章)家长(签名)
校车与家长安全责任书表篇四
尊敬的学生家长:
为了保证您的孩子安全, 形成学校与家庭教育的合力,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正常地学习,健康地成长,请您对孩子加强安全教育,加大对您的孩子的监管。我校根据教育部出台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提醒学生和家长时刻注意安全,并签定《学校与家长、学生安全责任书》 。
一、温馨提醒同学和家长:
1、保管好自己的东西,请勿轻信他人,谨防受骗,爱护公物,不损害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2、在与他人发生矛盾和纠纷时,请向老师、班主任、学校领导反映,不要私自解决问题。
3、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请勿乘坐非法营运车辆、无证无照车辆和车况不好的车辆;上、放学途中不拦车、不追车、不爬车。
4、禁止使用、收藏、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刀具等,禁止学生在监护人不知的情况下在校外吃宿,校园内禁止追逐打闹、聚众喧哗、惹事生非。
5、学生应穿学生装或运动装上学,最好不要穿拖鞋、背心上学。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学生及监护人承担责任:
1、学生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学生自行外出、擅自私自离校、不假离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放学后、节假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安全事故。
2、学生在校外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摊点购买食品发生饮食安全事故。
3、学生参加各项体育活动、实验等,均要在教师的指导下规范操作,学生未按照教师的要求私自违规操作发生的安全事故。
4、学生翻越或推拉围墙、栏杆、门窗,私自进入禁区,私自下河(塘)游泳发生的安全事故。
5、学生因骑摩托车、驾驶机动车辆或乘坐非法营运车辆、无证无照车辆和车况不好的车辆发生的安全事故。
6、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家长应如实向学校说明,如因未如实告之学校而发生突发安全事故的。
三、学生家长安全职责
1、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并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教育子女在学校要听从老师的教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确保课间活动的安全,同学间的玩耍应该有礼、有度,严禁在校内打闹;平时不与陌生人或社会不良青年接触来往,以防上当受骗或沾染不良习气;教育子女不吸烟,不饮酒,教育子女不进游戏机室;注意食品卫生安全,不吃“三无”食品及过期变质食品,防止食品中毒;父母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学校领导或有关老师,加以防范。
3、父母应教育子女在校期间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如学生不遵守校纪校规,打架斗殴,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学校负责处理事件,根据情节轻重,责成当事人家长承担一切责任。
4、父母要负责并督促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时上课、活动,有事要请假,事毕要销假,如果无履行请假手续学生未到校上课,私自外出玩耍,校外就餐住宿等,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由家长承担。
5、要教育子女及时回家、准时到校,注意道路交通安全,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闹、嬉戏,否则途中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由家长负责。教育子女离校期间,在家或外出的活动安全,有外出活动须告知家长或有家长亲自陪同,详细指导活动的过程以防不测,确保学生在家或其它任何场所的人身安全。
6、父母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雷、防溺水、防汛、防寒、防盗、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教育,确保学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
7、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支持学生参加人身平安保险,购买学平险。
8、家长有责任、有义务接送子女上、放学,特别是小学低年级的学生(1-3年级)。上学时家长必须把子女送到学校,放学时家长必须到学校指定的地点接学生。日常学生上学、放学、节假日住校生离校返校,家长不愿接送的必须向学校递交自愿承诺承担学生校外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的申请书,学校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班主任、值周教师要做好学生离校、返校登记工作,离校后、返校前的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9、非寄宿制学生,在行课期间请假。学生家长(监护人)必须写请假条,注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销假返校时间,交班主任签字(必须强调路途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值周教师签字,做好记录记载,接送学生家长(家长或监护人指定的亲戚、朋友)必须签字(按手印)。特殊情况请假,如:电话请假,班主任记录好通话记录,要求学生家长事后补请假条,并将学生情况及时通知给值周教师做登记。
10、寄宿制学生,在住校、行课期间请假。
(1)区乡学校家长必须向学校提供乡(镇)党委政府出据的请假证明,注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销假返校时间,交班主任(必须强调路途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值周教师、寄宿制学生管理员签字,做好登记。接送学生家长(家长或监护人指定的亲戚、朋友)必须签字(按手印)。
(2)城区学校学生由家长(监护人)写请假条(注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销假返校时间),交班主任(必须强调路途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值周教师、寄宿制学生管理员签字,做好登记。接送学生家长(家长或监护人指定的亲戚、朋友)必须签字(按手印)。
11、家长、监护人、家长(监护人)指定的亲戚朋友(年满18周岁以上):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四、学校经常性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培养学生自我保护能力提高防范能力;关心、爱护学生,发现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学生如出现未按时到校、擅自离校、生病等异常情况,及时与家长联系。
五、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时间为一年(20xx年8月24日—20xx年8月23日)
家长(监护人)签字:__________学生签字:__________
年级:__________班 主 任:__________
学校(盖章):
年月日
校车与家长安全责任书表篇五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随着天气逐渐转热,我市学生溺水事故频发,5月份以来,吴忠市已经发送孩子溺水死亡事故4起,溺水死亡5名孩子,一个个血的教训提醒我们要时刻关心孩子安全。请您一定监护好孩子,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为切实加强安全教育、防止发生溺水死亡事件,我校特与家长签订防溺水安全责任书,希望家校互相配合重视对孩子进行防溺水教育工作,提高学生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家长应尽的义务与职责如下:
1、家长加强对学生的防溺水知识教育,坚决不允许学生在节假日和上、下学路途中私自或和其他学生结伴去池塘、水库、江河等水域附近玩耍、洗澡、游泳等,不得与不三不四的闲杂人员往来,对居住在可能发生溺水事故隐患地段的家长更要教育和监管好子女。
2、各位家长尤其是外出务工的学生家长要切实落实对子女的监管。教育孩子按时到校、回家。节假日对孩子的活动去向更要多加关注,不得让孩子参加有安全隐患的活动,发现孩子随意外出,及时寻查去向。
3、家长要向孩子进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和遇险逃生的安全知识教育。
4、家长要加强安全教育与监管,做到按时上学、按时回家,在学生往返校途中若因家长教育或监管不力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与学校无关。
5、所有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在得到学校告知学生生病或有安全隐患等消息后,必须及时到校协助解决,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
6、学生到校后一般不得外出,因病或因事外出必须家长亲自给班主任请假,经班主任同意,履行好请假手续,否则不得私自外出。
亲爱的家长朋友,安全无小事,请按照以上规定教育学生认真遵守本责任书,严格看管孩子,否则后果自负,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在学生的心中筑起一道安全防线。
责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校车与家长安全责任书表篇六
尊敬的学生家长: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使安全防患措施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特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二、家长应了解学生遵守学校常规要求情况,做到家校联合,齐抓共管。
三、家长要对学生进行如下安全教育和管理,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安全常规:
1.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上学,按时回家,不在路上逗留。
2.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未满12周岁学生不骑自行车上学、放学。过马路走人行横道线,左右看,做到无车确保安全时通过。暑假及外出期间不得乘坐无证车辆、超载超速车辆及小货车、农用车等非客运营运车辆,杜绝多人乘坐电动三轮车和摩托三轮车。
3.教育学生不要在无家长监护下到河边洗手或洗澡。
4.教育学生不到危险的地方玩耍,不翻院墙,不在有电的地方经过和逗留,不爬篮球架、墙壁、登楼梯扶手等。
5.教育学生不私自带小刀、铁钉、打火机等危险物品到学校,不玩易燃易爆物品,如烟花、爆竹等。
6.教育学生不做危险性游戏,不追逐、打闹,不打架斗殴。如发现打架斗殴一律开除。
7.教育学生注意食品卫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注意个人卫生,防止流行性疾病的传染。
8.教育学生不进电子游戏厅和网吧玩游戏,不看淫秽书籍、图片、影视等。
四、请家长遵守交通法则,遵守学校规定,维护好路队秩序,在接送范围内接送学生。
五、上述要求希望家长教育学生认真遵照执行,如因家长安全教育不得力,学生不遵守学校安全规章制度,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其责任由学生家长自负,与学校及班主任无关。
六、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家长各存一份。本责任书如有欠妥之处,以国家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班 级: 学生姓名:
学生家长(签字): 家长电话:
校 长(签字): 校长电话:
__小学
20__年9月
校车与家长安全责任书表篇七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校园伤害处理办法》,为了确保中学部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杜绝各种事故的发生,每位教师都有义务维护校园安全,都应当自觉遵守“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1、教师必须上好课表中所排列的属于自己的课(包括早、晚自习、班会及活动课),因特殊原因(包括请假)需要调课者,必须报教导处审批,等批准备案后,调课才能生效。凡因未按时上课,缺课或调课后,被调者未履行职责,造成的学生违纪、违法或者伤害事件均由当事人负责。
任课教师都要确保上课学生的安全。“谁的课堂谁负责”,教师进入课堂首先清点学生人数,对于缺勤的学生要及时了解情况,及时通知班主任。凡因学生旷课没有及时汇报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学校要追究当事教师责任。
凡遇突发性事故(如火灾、地震等),上课教师为当事责任人,应及时处理并上报学校,如未妥善处理而造成不良后果,学校要追究当事教师责任。
2、体育教师上体育课要将学生限定在操场上、在自己的视力范围内活动,教育学生按老师规定的项目进行规范训练。物理、化学、生物任课教师要教育学生按实验操作规程做实验,告诉学生不按操作规程去做,容易出危险,如果不听劝告,取消做实验的资格。理、化、生教师原则上不允许让学生帮忙拿实验用品(尤其是化学药品),如果确实需要学生帮忙,要和学生一起拿。
3、每位教师都有询问、阻止外来人员进入教学区的权力。每位教师都有义务向学校治安领导小组反映校园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如能排除应当尽力排除。
4、教师同学生进行个别谈话,一般情况下不要锁门,对于女学生的教育要注意时间、地点、方式和方法,尽量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5、对校园内出现的突发事故,第一见证人要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的领导。
6、教师办公室要保持洁净,物品摆放要整齐。
注意:(1)不要将贵重物品放在办公室,办公室无人时要注意锁门,以防丢失物品。(2)注意节约用电。天气晴朗,室内光线好,请不要开灯。长时间离开办公室要关闭饮水机电源。(3)办公室严禁私拉电线,严禁使用学校规定以外的电器。
7、严禁任课教师擅自将学生赶出教室。凡教学需要带学生外出实践,实习者,须提前报主管校长审批后,经核实确有安全保障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当万一发生不安全事故时,承担组织者的教师要负主要责任。
8、教师要努力学习,提高认识,转变观念,要尊重、关心、爱护学生,特别是要对“问题学生”给予更多的关爱,加强沟通,注意引导,耐心说服,循循善诱,禁止简单急燥,野蛮粗暴的进行有辱学生人格的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根据情节和造成的影响进行查处。要做到依法、有据、合情、入理,造成伤残、致死等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9、负责晚自习的教师要增强责任心,上自习要认真核对人数,如有出入要及时和班主任取得联系,要关注学生的动态,确保上课的效率。下课后,督促学生尽快回宿舍。值班教师要在各楼道口值班护送学生下楼。确保学生安全上下楼梯。
10、凡不按上述要求去做、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1、此责任书资签定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任课教师签字:
学校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校车与家长安全责任书表篇八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关注孩子健康成长的同时,我校要求家长们时时刻刻以身作则,并及时加强对子女交通安全、游戏安全、活动安全、游泳安全、防火、防电、禁毒、防绑架等教育,增强“安全无小事”的意识,教育子女有关常识,注重引导、培养和提高子女自救自护的能力,做到责任到位,确保安全。
学生在校期间,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安全管理教育,校外由家长负责,在校外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溺水、中毒、触电、打架斗殴等恶性事故由家长负责。为了学生的安全,做到分工合作,责任明确,学校与家长签订以下安全责任书:
一、教育子女按时到校上课,有事或有病必须向学校老师请假,放学及时回家,注意道路交通安全、瞻前顾后,做到“一看二听三通过”,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闹、嬉戏,低年级的就学子女需要家长亲自接送,以防意外。
二、教育子女在学校要听从老师的教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确保课间活动的安全,及时将子女的病情告之学校领导或有关老师,加以防范。同学间的玩耍应该有礼、有度。严禁在校内打闹。不准打架斗殴,不准携带管制刀具以及其它危害他人生命的器械。
三、学生严重违反学校纪律,屡教不改,学校不将该生列入各种救助、补助对象。 四、教育子女在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在家或外出的活动安全,如有外出活动须有家长亲自陪同,详细指导活动以防不测。
五、教育子女在家中不得独自使用有关电器设备,要了解用电常识,不得使用液化气烧火,不得将子女独自一人反锁在屋里,确保安全。
六、教育子女上下课、放学时进出教室和校门不得拥挤,不得在教室、走廊、过道追逐打闹,特别要注意低年级孩子上下楼梯的管理。
七、教育子女严禁擅自外出,野炊、烧烤,要学法、知法、守法,做好防火、防震,平时不与陌生人接触来往,以防上当受骗。
八、教育子女不吸烟,不饮酒,严禁在学校内燃放烟花爆竹,禁止携带烟花、爆竹、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不得使用学校带电物品。
九、教育子女不进入歌厅、舞厅、游戏机室。
十、注意食品卫生安全,不吃“三无”食品及过期变质食品,防止食品中毒。 十一、陪同子女外出时,子女着装醒目,并注意乘车安全,未满12周岁的子女严禁骑自行车上路,严禁摩托车后载有未满12周岁的子女,严禁驾驶“三无”摩托车或已报废的摩托车运载子女。
十二、禁止子女带刀具、弹弓和其他危险物品进入校园,禁止子女玩各种危险游戏。 十三、禁止子女玩火、玩水。玩电。
十四、严禁子女酗酒闹事、猜拳、打架斗殴。
十五、禁止子女爬高上梯、跳教室宿舍窗台、外出游走。
十六、建立学生外出请假报告制度,不管在家或在校,需要外出时,都要向家长或老师讲明才能外出,以免老师、家长担心。
十七、子女患有特殊疾病或具有特异体质,家长必须告知其班主任。
十八、学生在校生病,由班主任联系家长送去就医。家长接到通知后,必须迅速赶到。
十九、严禁孩子擅自离校出走。
二十、教育孩子认真遵守《新民中心校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注意住校安全。
为了您的子女的安全、家庭幸福,特拟定此责任书,以示责任。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学校: 班级:
班主任(签字):
学生(签字): 家 长(签字):
校车与家长安全责任书表篇九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不断增强教师的综治安全防范意识,坚决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平安、稳定、和谐发展,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责任书:
1、任课教师要遵守“谁上课谁负责”的原则。在教学过程中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细心观察、了解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防止学生之间发生口角,避免由于出现打架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2、任课教师在教学中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中途擅自离开岗位,不准学生随意私自离开教学场所,不能将学生驱赶出教室,不能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离开校园,对学生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事件,要及时通知班主任或学生家长,并妥善处理。
3、任课教师上课要及时检查学生数,若发现学生缺勤,要仔细询问其原因,若情况异常,要及时告知班主任及当日的值日领导,并妥善处理。
4、在实验课、活动课、体育课教学中,任课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指导学生正确操作,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要仔细检查教学场所及所使用的实验仪器、电源、药品和体育器材等,消除隐患,避免由于教师或学生使用不当而导致安全事故。
5、任课教师要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识和急救知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组织救护,保护现场,及时告知班主任和受伤学生的家长,并向学校汇报。
6、按时放学,未经学校许可,不得提前放学。放学后,任课教师若滞留学生,必须自己在场,不允许出现学生在、老师不在的现象。
7、任课教师组织开展各种校外活动,必须经学校批准,要充分考虑到各种安全因素,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8、学生参加本校各种训练队、兴趣小组活动,其安全由指导教师负责。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教师个人各执一份。
学校负责人: 责任人:
校车与家长安全责任书表篇十
尊敬的学生家长:
为了保证您的孩子安全, 形成学校与家庭教育的合力,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正常地学习,健康地成长,请您对孩子加强安全教育,加大对您的孩子的监管。我校根据教育部出台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提醒学生和家长时刻注意安全,并签定《学校与家长、学生安全责任书》 。
一、温馨提醒同学和家长:
1、保管好自己的东西,请勿轻信他人,谨防受骗,爱护公物,不损害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2、在与他人发生矛盾和纠纷时,请向老师、班主任、学校领导反映,不要私自解决问题。
3、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请勿乘坐非法营运车辆、无证无照车辆和车况不好的车辆;上、放学途中不拦车、不追车、不爬车。
4、禁止使用、收藏、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刀具等,禁止学生在监护人不知的情况下在校外吃宿,校园内禁止追逐打闹、聚众喧哗、惹事生非。
5、学生应穿学生装或运动装上学,最好不要穿拖鞋、背心上学。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学生及监护人承担责任:
1、学生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学生自行外出、擅自私自离校、不假离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放学后、节假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安全事故。
2、学生在校外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摊点购买食品发生饮食安全事故。
3、学生参加各项体育活动、实验等,均要在教师的指导下规范操作,学生未按照教师的要求私自违规操作发生的安全事故。
4、学生翻越或推拉围墙、栏杆、门窗,私自进入禁区,私自下河(塘)游泳发生的安全事故。
5、学生因骑摩托车、驾驶机动车辆或乘坐非法营运车辆、无证无照车辆和车况不好的车辆发生的安全事故。
6、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家长应如实向学校说明,如因未如实告之学校而发生突发安全事故的。 三、学生家长安全职责
1、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并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教育子女在学校要听从老师的教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确保课间活动的安全,同学间的玩耍应该有礼、有度,严禁在校内打闹;平时不与陌生人或社会不良青年接触来往,以防上当受骗或沾染不良习气;教育子女不吸烟,不饮酒,教育子女不进游戏机室;注意食品卫生安全,不吃“三无”食品及过期变质食品,防止食品中毒;父母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学校领导或有关老师,加以防范。
3、父母应教育子女在校期间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如学生不遵守校纪校规,打架斗殴,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学校负责处理事件,根据情节轻重,责成当事人家长承担一切责任。
4、父母要负责并督促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时上课、活动,有事要请假,事毕要销假,如果无履行请假手续学生未到校上课,私自外出玩耍,校外就餐住宿等,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由家长承担。
5、要教育子女及时回家、准时到校,注意道路交通安全,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闹、嬉戏,否则途中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由家长负责。教育子女离校期间,在家或外出的活动安全,有外出活动须告知家长或有家长亲自陪同,详细指导活动的过程以防不测,确保学生在家或其它任何场所的人身安全。
6、父母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雷、防溺水、防汛、防寒、防盗、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教育,确保学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
7、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支持学生参加人身平安保险,购买学平险。
8、家长有责任、有义务接送子女上、放学,特别是小学低年级的学生(1-3年级)。上学时家长必须把子女送到学校,放学时家长必须到学校指定的地点接学生。日常学生上学、放学、节假日住校生离校返校,家长不愿接送的必须向学校递交自愿承诺承担学生校外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的申请书,学校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班主任、值周教师要做好学生离校、返校登记工作,离校后、返校前的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9、非寄宿制学生,在行课期间请假。学生家长(监护人)必须写请假条,注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销假返校时间,交班主任签字(必须强调路途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值周教师签字,做好记录记载,接送学生家长(家长或监护人指定的亲戚、朋友)必须签字(按手印)。特殊情况请假,如:电话请假,班主任记录好通话记录,要求学生家长事后补请假条,并将学生情况及时通知给值周教师做登记。
10、寄宿制学生,在住校、行课期间请假。
(1)区乡学校家长必须向学校提供乡(镇)党委政府出据的请假证明,注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销假返校时间,交班主任(必须强调路途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值周教师、寄宿制学生管理员签字,做好登记。接送学生家长(家长或监护人指定的亲戚、朋友)必须签字(按手印)。
(2)城区学校学生由家长(监护人)写请假条(注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销假返校时间),交班主任(必须强调路途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值周教师、寄宿制学生管理员签字,做好登记。接送学生家长(家长或监护人指定的亲戚、朋友)必须签字(按手印)。
11、家长、监护人、家长(监护人)指定的亲戚朋友(年满18周岁以上):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四、学校经常性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培养学生自我保护能力提高防范能力;关心、爱护学生,发现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学生如出现未按时到校、擅自离校、生病等异常情况,及时与家长联系。
五、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时间为一年(20xx年8月24日—20xx年8月23日)
家长(监护人)签字:__________学生签字:__________
年级:__________班 主 任:__________
校车与家长安全责任书表篇十一
尊敬的学生家长: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使安全防患措施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特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二、家长应了解学生遵守学校常规要求情况,做到家校联合,齐抓共管。
三、家长要对学生进行如下安全教育和管理,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安全常规:
1.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上学,按时回家,不在路上逗留。
2.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未满12周岁学生不骑自行车上学、放学。过马路走人行横道线,左右看,做到无车确保安全时通过。暑假及外出期间不得乘坐无证车辆、超载超速车辆及小货车、农用车等非客运营运车辆,杜绝多人乘坐电动三轮车和摩托三轮车。
3.教育学生不要在无家长监护下到河边洗手或洗澡。
4.教育学生不到危险的地方玩耍,不翻院墙,不在有电的地方经过和逗留,不爬篮球架、墙壁、登楼梯扶手等。
5.教育学生不私自带小刀、铁钉、打火机等危险物品到学校,不玩易燃易爆物品,如烟花、爆竹等。
6.教育学生不做危险性游戏,不追逐、打闹,不打架斗殴。如发现打架斗殴一律开除。
7.教育学生注意食品卫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注意个人卫生,防止流行性疾病的传染。
8.教育学生不进电子游戏厅和网吧玩游戏,不看淫秽书籍、图片、影视等。
四、请家长遵守交通法则,遵守学校规定,维护好路队秩序,在接送范围内接送学生。
五、上述要求希望家长教育学生认真遵照执行,如因家长安全教育不得力,学生不遵守学校安全规章制度,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其责任由学生家长自负,与学校及班主任无关。
六、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家长各存一份。本责任书如有欠妥之处,以国家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班 级: 学生姓名:
学生家长(签字): 家长电话:
校 长(签字): 校长电话:
xx小学
20xx年9月
校车与家长安全责任书表篇十二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不断增强教师的综治安全防范意识,坚决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平安、稳定、和谐发展,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责任书:
1、任课教师要遵守“谁上课谁负责”的原则。在教学过程中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细心观察、了解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防止学生之间发生口角,避免由于出现打架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2、任课教师在教学中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中途擅自离开岗位,不准学生随意私自离开教学场所,不能将学生驱赶出教室,不能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离开校园,对学生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事件,要及时通知班主任或学生家长,并妥善处理。
3、任课教师上课要及时检查学生数,若发现学生缺勤,要仔细询问其原因,若情况异常,要及时告知班主任及当日的值日领导,并妥善处理。
4、在实验课、活动课、体育课教学中,任课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指导学生正确操作,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要仔细检查教学场所及所使用的实验仪器、电源、药品和体育器材等,消除隐患,避免由于教师或学生使用不当而导致安全事故。
5、任课教师要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识和急救知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组织救护,保护现场,及时告知班主任和受伤学生的家长,并向学校汇报。
6、按时放学,未经学校许可,不得提前放学。放学后,任课教师若滞留学生,必须自己在场,不允许出现学生在、老师不在的现象。
7、任课教师组织开展各种校外活动,必须经学校批准,要充分考虑到各种安全因素,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8、学生参加本校各种训练队、兴趣小组活动,其安全由指导教师负责。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教师个人各执一份。
校车与家长安全责任书表篇十三
同学之家长:
感谢您对我校的鼎力支持,教育孩子是学校和家长的共同责任,确保每一位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我们的共同心愿。为牢固树立“生命重于天,安全重于山”的思想意识,认真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预防与处理条例》《残疾人保障法》等,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家校双方必须重视对青少年(特别是特殊儿童)的保护,学校特与家长签订学生人身安全责任书。
1、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校内自觉遵守校纪,不打架、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玩耍。如学生不遵守校规校纪,追逐打闹,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由学校及时通知家长,依法负责处理事件,根据情节轻重,责成当事人家长应承担相应责任。
2、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应该以学生安全为首要考虑因素,履行相关职责,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生及学生家长应承担一定责任。
3、家长需提供至少2个畅通的联系电话,以便家校双方及时沟通孩子动向。
4、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特殊疾病,不能参加体育活动或其它方面的剧烈活动时,一定要向班主任老师提供过往病史,以防给学生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5、特异体质学生在校内因发病而引起的自身伤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均自行承担,与学校无关。
6、特异体质学生在校内因发病而对他人的伤害或财产的破坏,监护人必须全部承担相应的责任后果或经济赔偿,与学校无关。
7、如学生有癫痫病、心脏病、低血糖等突发性疾病的,家长必须告知学校,如未告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监护人自行承担责任,与学校无关。
8、若学生因病或其他事情不能按时到校,家长需及时跟班主任老师请假说明。
9、学生在校期间,因病或有事家长要领学生出校,必须经班主任老师同意后,方可离校。如因孩子生病情况较为严重时,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家长也需履行职责,带孩子前往医院就医。
10、在学校收放假时,必须由家长亲自接送学生到校、回家,并与学校做好交接事宜。(家长要求学生自己回家的,需要签订协议,回家途中出现问题由学生及学生家长承担)。
11、家长应经常了解和观察子女携带的非学习用品(手机、钱),一经发现一概没收,尤其是刀具和锐钝器具等危险物品,以防子女因意气用事、情绪不稳发生意外伤亡事故。
为了您子女的安全与发展、家庭幸福,特拟定此责任书,以示责任。希望家长和学校密切联系,支持学校及班主任工作,共同构筑起保护学生人身安全的“防护墙”。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由学校及学生家长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责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