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篇一
供方(乙方): 公司地址: 联系人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为满足甲方 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向甲方供应 一事,经双方友好协商,共同签署本合同,各方在此承诺已完全知悉并理解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
第一条 基本要求
1.1乙方向甲方承诺保证其具备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合法主体资格及供应本合同产品的相应的资格、资质和能力,并保证严格依照本合同约定及甲方有关通知,及时、准确地向甲方供货,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2乙方保证对本合同所述标的具有合法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其所出售的全部产品不存在任何权力瑕疵,没有任何纠纷或诉讼,否则由乙方负责解决及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对甲方损失进行赔偿。
第二条 合同价款及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及单价等
2.1本合同总价款:¥ 2.2本合同下,乙方向甲方所供应产品的具体名称、规格以及数量、单价等具体情况见本合同附件或以甲方书面的要货通知单、定单等详细约定,通知单和订单加盖甲方公章或工程项目专用章有效。
2.3 税费:双方在履行本合同及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各方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自行承担。
第三条 产品质量
3.1本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按下列执行 (本条应明确产品的质量标准(国家标准、
3.2产品质量符合图纸、招投标文件要求(
3.3本合同所有产品质量需与双方检验确认后封样的样品质量一致,如不一致,产品可以退货或者由供货方赔偿损失。
3.4本合同产品应为全新未曾使用过的,且无任何质量缺陷,使用图纸设计、优良工艺制造而成。如乙方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如需有材质变化、工艺变更等,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认可后方可变更。
第四条 产品包装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如无约定全部包装物不回收。(此处应注明具体包装方式,如木箱
第五条 产品交货
5.1交货方式:_________。 5.2交货地点:_________。 5.3交货时间:_________。
( 此条款按照双方约定,一般情况下由乙方送货,无法确定具体交货时间的情况下
5.5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供货时间无法达到本合同或书面要货通知单要求,甲方有权 终止合同、停止要货、变更调减本合同约定的具体购买数量等。
5.6乙方如在本合同或书面通知约定的交付日期前交付货物,需事先征得甲方的同 意,否则与此相关的保管、仓储等全部费用及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5. 7 若甲方要求增加或减少材料数量,按本合同(或投标价)约定单价增减价款或双方协商。
5.8若因图纸变更等客观原因,甲方需要退货,在产品无损坏且包装完好,不影响产品二次销售的情况下,乙方应予全额退货。
第六条 产品验收
6.1乙方在向甲方供货时,应将与产品有关的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报告、保修卡、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备案证等全部单证、资料一并交付甲方,并加盖乙方有效印章。
6.2合同或要货通知单约定的全部产品到达现场后,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乙方应按照甲方通知参与验收,验收内容包括产品数量、外观、技术要求等,如检验发现产品品质与自检报告或质量标准不符、与封样不一致等质量不合格时甲方可以拒收或解除合同;若在分期履行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自检验发现问题之时起停止要货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进行赔偿。
6.3 验收期间,乙方在接到甲方对产品的异议后应在24小时内书面回复,并及时按协商结果进行修理、更换或退货,否则视为同意甲方提出的异议。
6.4 验收合格以参与验收各方签字的验收单为准。
第七条 款项支付
7.1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款项采用乙方先履行,验收合格后甲方付款的方式,乙方分期或全部履行完毕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双方签字认可的验收单等证明文件、合法有效发票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书面材料提请甲方付款,甲方审核无误后按约定付款程序付款。
7.2 付款方式:情况区别对待,根据财务状况以及和供应商协商的结果进行调整,一般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次性采购到场: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 (多长时间) 后付至总价的 95 %,余( ) % 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缺陷后一次性付清。
分批到场: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多长时间)付至本批材料价款的( )%,全部供完后付至总价款的( %),余 ( )% 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缺陷后一次性付清。
需要安装: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多长时间)付至当批货款的 %,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多长时间)付至当批货款的( ) %,货全部供完并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多长时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及转让
8.1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乙方代表如系法人代表委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切实履行本合同中的相关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本合同。
8.2 如因甲方图纸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材料数量、规格等发生变化,双方协商解决。 8.3 乙方未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货物交付甲方,且在甲方书面催告后7日内仍未完成,甲方可采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关于单方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包括传真、信函等方式)自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应按照9.2款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经济责任
9.1乙方如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及甲方另行书面通知中约定的交付期限交付货物,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停止支付货款或从总货款相应扣除。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进行赔偿。
9.2 无法定或约定理由,在本合同8.3款中有关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合同解除后,双方除按照已经交付的合格商品结算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 %
9.3乙方交付的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下,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乙方应按照9.1款承担违约责任。
9.4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退货部分货款从总货款中扣除。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进行赔偿。
第十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产品保修
本合同产品的质保期为( )年 ,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自接到甲方或使用方通知后2小时(具体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内派人进行免费现场售后服务。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乙方免费负责维修和更换,如因甲方和所有权人或实际使用人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维修和更换,责任人支付适当的材料人工费;若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未到现场,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维修费及材料费由乙方承担,或从质保金中扣除,费用以第三方出具的发票或收款凭证为准。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 本合同共一式 三 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和投标书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篇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锅炉采购安装工程
2. 工程地点:
3. 工程描述及内容:
1) 甲方采购乙方4tcwzg2.8mw常压卧式燃煤锅炉两台(详见后附报价清单),并由乙方负责安装。
2)锅炉采购安装包含除尘器、引风机、循环泵、脱硫塔等附属设备及甲方基地锅炉房三台立式锅炉除尘脱硫系统改造,原有一台4t卧式锅炉及附属设备、三台2.5t立式锅炉除尘脱硫系统拆除,并清运至甲方指定位置;
3) 锅炉与水泵用管道全部采用国标有缝焊接钢管,示范园锅炉(含20--年春节前安装锅炉)进出
水管均接至集分水器上口,除锈后刷防锈漆两遍银粉漆一遍;
4) 锅炉集分水器安装包含阀门温度计等附件安装;
5) 室外埋地聚氨酯保温管道安装不包含挖沟回填,包含管道补偿器、固定支墩安装及水压试验等;
6) 配电柜电缆等电气设备材料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7) 乙方提供锅炉相关的技术资料及技术服务;
8) 乙方供应的锅炉及附属设备应是全新的,并且是安全的、经济的、成熟可靠的。
9)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满足锅炉监造、安装、调试、试验、检验、培训、运行和维修所需的技术资料。技术资料为每套锅炉及附属设备2套,并分别列出上述技术资料的清单。
10)如果技术资料经甲方或甲方代表检查后发现有缺少、丢失或损坏,且非甲方原因,乙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2天内(对急用者应在1天内)免费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的部分。
11) 锅炉制造、安装必须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安装规范、图集及相关技术规程标准。
12) 其它详见图纸及投标报价清单。
4. 采购安装范围:
两套全新4tcwzg2.8mw常压卧式燃煤锅炉(含脱硫塔、除尘器、循环泵、引风机等附属设备)、示范园供热埋地保温管道及基地锅炉房三台立式锅炉全新除尘脱硫系统(脱硫塔、除尘器及引风机等)的采购与安装,原有一台4t卧式锅炉及附属设备、三台2.5t立式锅炉除尘脱硫系统拆除等,若有增减项,需现场及时办理工程签证,并经甲方工程部及审计部门确认。
二、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造价为:¥739000元,大写:柒拾叁万玖仟元整,其中锅炉(含附属设备)每台5万元,两台共计50万元,3台2.5t立式锅炉除尘脱硫系统,每套系统3万元共计9万元,室外埋地聚氨酯保温管道14万9千元,具体价格详见后附招标工程量报价清单。
2.
3.本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设备(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等费用,还包括合同设备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临时设施费、水电费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付款方式:锅炉及附属设备进场并开始安装付款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40%,一个采暖季(20--年供暖开始至20--年供暖结束)后,工程资料验收合格并经甲方审计部门审计完成后付20%,质量保证保金10%,壹年后无质量问题,给乙方付清。第一次付款,乙方必须提供全额发票。
三、工期
1. 合同总工期:共 30天;
2. 施工日期:自20--年9月6日至10月6日;
3. 如遇下列情况,工期应顺延:
1) 甲方不能按期满足开工条件的;
2) 甲方提供的技术参数不精确,影响工程进度的;
3)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和数额拨付进度款的;
4) 不可抗力而影响工程进度的。
四、制造安装质量要求
1. 按《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20--》、《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劳锅字[1997]74号》、《生活锅炉热效率及热工试验方法gb/t10820-20--》、《锅壳锅炉本体制造技术条件jb/t 1619-20--》等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图集、规程及合同与图纸要求进行制造、安装与验收。
2. 地震、洪水等不可抗拒的'外力因素造成的任何质量问题,乙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监造与检验
1. 监造
1)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日期起2日内,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锅炉设备的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的目录。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应符合相关锅炉制造规范的规定。
2) 甲方将安排相关人员为监造代表进行设备监造。
3)监造代表在监造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本规定的标准时,有权提出意见并不予以签字,乙方须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交货质量。无论监造代表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乙方均有义务主动及时地向其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监造单位不知道的情况下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2. 工厂检验与现场开箱检验
1)由乙方供应的锅炉及附属设备(包括外购),在制造过程中都须进行严格的检验和试验,所有检验、试验必须有正式的记录文件。以上工作完成之后,并经监造代表确认,合格者才能出厂发运。所有这些正式的记录文件及合格证作为技术资料的一部分交给甲方存档。此外,乙方还应在随机文件中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
2)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及时到现场,与甲方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经双方代表确认属乙方责任后,由乙方处理解决。当货物运到现场后,甲方应尽快开箱检验,检验货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情况。
3)在进行的任何检验时,如发现设备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规范时,应当由乙方负责,双方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甲方向乙方提出修理、更换或索赔的依据;如果乙方委托甲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安装、调试、试运和验收
1. 锅炉及附属设备安装由乙方根据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相关锅炉安装规范图集及说明书进行安装、调试、运行和维修。
2. 安装完毕后的验收按照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图集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
3.锅炉及附属设备进场后,必须经甲方现场管理专员或监理机构对设备和材料品牌、外观质量、样式、规格型号、质量保证资料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可使用,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
4.对于施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乙方须按甲方现场管理专员及现场监理的要求进行返工或更换,不得将不合格品(包括设备和材料质量及施工质量)使用于本工程中。
5.乙方完成本合同全部工作内容后,须按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规定,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并达到验收标准后,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工程验收要求,由甲方按照20--年6月23日下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通知》组织验收,提出验收结论并办理验收手续及工程交接手续。验收依据为合同、图纸中的技术质量要求及相关国家标准规范。
6.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须于尽快向甲方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和竣工资料。届时,乙方若未按时移交给甲方的,视为未按期完工,乙方将承担本合同约定的逾期完工的全部违约责任。
7.工程资料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必须及时提供工程决算资料,由甲方按照20--年7月23日下发《工程决算程序通知》进入工程决算程序,经审计部门审计合格,进入合同约定付款程序。
七、双方的责任
1、甲方的责任:
1) 甲方指定现场 担任锅炉监造及安装工程的甲方现场管理专员,负责现场施工的协调管理,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合同履行问题进行监督检查,联系电话为:。
2) 按规定提供施工场地,并负责向乙方进行现场情况的交底。
3)负责与监理机构对本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包括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中间过程验收、设计变更的签证及其它必须的签证。
4) 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只提供水源、电源)。
5) 如有工程变动,甲方应按相关标准,及时办理现场签证(或补充协议)。
2、乙方的责任:
1) 乙方在施工现场成立项目管理部,项目经理由 担任,联系电话为:。
2) 乙方自行解决施工设施搭建及食宿问题,并承担全部费用。
3) 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遵守现场项目部安全和文明施工方面的规章、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接受并服从甲方的检查和整改意见。
4) 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和协调,接受甲方项目部和监理机构对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5) 本工程全部设备、材料到达现场后,负责相关设备、材料的搬运、堆码、保管以及工程交付甲方前的成品保护工作。
6) 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现场的清理工作,做到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负责对甲方已建设施的保护,如在工程过程中对已建设施损坏照价赔偿。
7) 乙方要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组织施工,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对甲方、第三人人身、财产造成的损失,一律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8) 负责质保期内的免费维护和保养工作。
9) 严格按照合同、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技术标准进行加工、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并接受现场监理工程师、甲方现场管理专员的监督检查。
10) 已完工的工程,在竣工验收前由乙方负责保管看护,并清理干净施工场地及竣工现场。
11) 施工所用水电均由乙方自己安装,甲方只提供水源、电源,乙方临时水电必须符合甲方的相关规定,并安装水表电表,及时向甲方缴纳水电费。
12) 乙方在施工期间,管好自己的人、财、物等。按照国家劳动保险制度为施工人员缴纳保险。
13) 施工期间,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完全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专员的管理,对其提出的质量问题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并不得有侮辱、谩骂、歧视等恶劣行为。
14)施工现场处罚制度:对于甲方现场管理专员提出的质量问题不及时进行整改的,每次每项罚款100元;施工人员对甲方现场管理专员有侮辱、谩骂、歧视等恶劣行为的,每次罚款500元;甲方现场管理专员对施工单位质量问题不及时责令整改,第一次发现每次每项对现场管理专员罚款50元,对施工单位加倍处罚100元以上,第二次发现再加倍,第三次发现,立即开除现场管理专员,并停发其本月工资,施工单位停止施工,情节严重清除出场,并停止支付施工单位任何工程款项,自动终止合同。
八、违约责任
1. 甲方责任:
1) 工程开工后,因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2) 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及时办理工程款支付。
2. 乙方责任:
1) 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及国家相关工程质量规范标准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2) 因产品及工程施工措施不到位造成的质量事故,完全由乙方负责。
3) 合同执行中应认真履行双方约定的条款保证施工工期(因甲方原因及设计变更应顺延工期除外)。
4) 偷用水电者,每发现一次将处以500元罚款,并缴纳实际所用水电费用。
5) 按合同工期准时交工,每拖延一天罚款3000元,如中途放弃施工,则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工程款,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6)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中途为达到要挟甲方提前支付进度款等目的,故意拖延工期或终止施工,乙方除需承担由此行为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外,还须无条件解除合同并退出施工现场,同时无条件放弃合同解除时所有工程款的追溯权;届时,甲方有权自行委托本合同外的其它单位继续施工,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施工。
7)若乙方存在制作粗糙、使用劣质材料、小于合同约定规格的材料或废旧材料等问题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退货或索赔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相关要求后十天内退货并向甲方返还该部分货物的货款,乙方须同时向甲方支付20--元/次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该违约金为定额违约金,双方不得在以后的诉讼中提出增加和减少的要求。
8)质保期内,若乙方无故不按合同约定进行维护保养,甲方以合同总额为计算依据,每天按0.1%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可自行委托本合同外的第三方进行维保,所需费用从乙方质保金中双倍扣除,不足部分由甲方向乙方追加,违约和赔偿责任将由乙方承担。
9)若乙方办公地址或电话发生变更,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维修通知无法送达乙方的,将按乙方无故不履行维保职责进行惩处,乙方须承担本条所约定的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委托合同外的第三方进行维修,相关费用将从乙方质保金中双倍扣除,不足部分由甲方向乙方追加。
10) 若乙方不服从甲方文明施工及安全管理或安全措施不符合要求,甲方可对乙方处100元~500元/次的违约金。
九、质保责任
1.质保期壹年内,乙方须保证24小时服务,接到甲方通知后3小时内到场维修,乙方在进行维修时造成业主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2.乙方必须确保在一个采暖季内,新锅炉及附属设备与原有三台立式锅炉除尘脱硫系统的正常运行,且除尘脱硫效果良好,否则,将根据情节扣除乙方相应质保金。
十、争议处理
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疏勒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一、 其它
1. 本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均须加盖有效印章方具法律效力,仅有经办人签字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2.甲方项目部或监理机构有权对乙方施工过程进行随机抽查,若随机抽查中有一次发现乙方实际使用的材料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材料要求时,甲方即按本合同相关约定对乙方进行处罚,该罚款将直接在乙方的工程总款中扣除。
3.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劳动力不够、机械设备数量不足、材料不足、资金短缺或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甲方有权采取劳动力支援、管理人员支援等补救措施来保证本工程的完工日期,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将在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4.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提出修改和补充条文,均需双方同意并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6. 本合同所有附件,均属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 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方执 三 份,乙方执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开户行:
帐 号: 帐 号:
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篇三
买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产品及价款
第二条供货时间
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至止。
第三条运输﹑交通及收货
1﹑交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所有货物由乙方送往双方共同约定的交货地点,乙方只负责从_________________
至_________________之间的运输费用。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
3﹑货物交与甲方之前,由乙方妥善保管。在进行验收时,如发现缺少﹑损坏等,甲方有权拒收,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达到收货要求的,甲方应及时对货物进行签收。
第三条支付及结算方式
1﹑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现金支付、□银行转账
2﹑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货到_________________后进行清点验收后,结清余款。
第四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买方:_________________(甲方)
卖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