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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工装管理规定制定目的(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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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工装管理规定制定目的(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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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装管理规定制定目的篇一

为提高公司员工整体形象和精神面貌,规范公司形象管理,特对员工工装管理做如下规定。

二、规定适应范围:公司各部门、各店

三、工装规定

1、 工装由公司统一定制

2、 女员工工装每套五件套,每人两套,每套120元,所有员工不设洗工装日。

3、 班长{含保安外的男员工}以上管理人员人每人两套工装,每年补助150元,共补助两年,不设洗工装日。要求外套为黑色或蓝色西服,衬衣为白衬衣,必须打领打;夏季为白色短袖,黑或蓝色裤子{女士可以着装黑或蓝裙子}。

4、 保安夏装每人两套,发放夏装时需缴纳工装费用40元,离职时工装归个人所有。冬装根据市场行情制定价格,每人两套,折旧与女员工相同。 装制定标准

四、工装管理要求

1、 公司办公室统一制定换季工装的调整时间,员工着装应保持清洁、整洁、美观、大方,任何人不得修、损坏工装的整体设计,为防止丢失,丢失工装者按原价赔偿。

2、 员工工作不满一年离职者,少工作一个月,每月按工装折旧20元,最高折旧扣100元,同时工装收回;工作超过一年但不满两年离职者,少工作一个月,每月扣工装折旧10

元,最高折旧扣50元,同时工装收回;工作满两年{含两年}以上离职者,不再扣除工装折旧费,同时工装收回。

3、 班长{含保安外的男员工}以上管理人员,按照公司统一要求自己做工装,自转正后的第一月开始,每工作一个月补助10元,工作满一年者,共补助150元,离职当月不再补助,工装归个人所有。

4、 己补助150元的管理人员,第一年未工作满一年离职的,每少工作一个月,每月扣10元;工作满一年后按每月补助10元执行,只补助一年,共补助150元,离职当月不再补助,工装归个人所有。

5、 工装已到位的员工,须在上班时间着工装,暂无工装人员,在上班时须着装与公司工装款式、颜色相近的衣服。各部门负责人及时检查本部门员工的着装情况,确保员工着装达到良好的效果,维护本公司的整体形象。

6、 所有员工工作时间着装标准的管理按公司下发的《员工现场管理规范》执行。

五、凡有以下情况者,视情节轻重予以适当的处罚或辞退;

1、 利用公司工装、工牌在外做不正当事情者;

2、 着工装工牌而在外破坏本公司名誉或肇事者。

六、本规定与以前有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未涉及部分以原规定为准。

七、本规定自二0xx年六月一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办公室。

滑县万家福商贸有限公司 20xx年5月26日

工装管理规定制定目的篇二

为了加强公司规范化管理,树立良好的企业和员工个人形象,公司特为员工提供工装,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工装的管理规定如下:

一、工装配备范围

1、公司管理人员转正后可配备工装。

2、公司项目单位隔离衣、家政服务项目的电梯员、家政陪护人员上岗时领取工装。

二、工装配备标准

1、公司管理人员:一件上衣,一条裤子;夏季每人一套便装,若要追加其它配置,费用自理。

2、公司项目单位、家政服务项目电梯员、家政陪护人员的冬、夏季工装,根据工作性质的不同公司统一制定款式。

三、工装的订做与管理

1、公司管理人员及项目单位员工由公司统一安排定做,各项目单位按规定提报计划报综合办公室。

2、公司工装由公司办公室统一采购、加工、计价、配发。

3、工装费用先由公司垫付,结算后由申报项目单位承担。

4、工装使用期满一年后,服装费用由公司或项目全额承担;使用时间未满一年而离职,个人需承担工装折旧差额,差额以工装全额按二年24个月折算由其本人承担不足部分。

5、工装发放后,由本人自行保管、维护。丢失须及时报告,并按折旧差额补偿。

三、规范着装要求:

1、公司员工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需着工装,并保持衣着整洁。

2、公司管理人员着装,需配带员工牌。

3、家政物业服务人员着装按照项目要求标准,保持服饰整洁,并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号牌。

4、各项目经理应严格督促本单位员工按规定穿着工装。

5、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员工工装的穿着情况。

6、因特殊情况(孕期)不能按规定着装,需经项目经理批准。

7、员工试用期间应穿着与公司工装相近的正装,配带实习生工牌。

四、以上规定由公司综合办公室部负责解释。

公司综合办公室

20xx年4月3日

工装管理规定制定目的篇三

工装模具管理规范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装模具的状况,保证使用部门生产时所用工装正确完好,并确保产品质量能满足顾客的需要。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2、工装模具的制造

(1) 技术科向制造部提供工装模具的设计图样及制造工艺和工时定额。

(2) 制造部负责工装模具的生产安排,向工装模具制造车间下达任务。

(3) 工装模具制造车间根据制造部的安排执行制造任务,并保证品种和质量按期完成。

(4) 对于设计复杂,工艺要求严格的工装模具的制作,技术科要在生产现场安排专人进行技术指导。

(5) 工装模具在生产过程中,制造车间必须对所需材料进行识别和跟踪管理。

(6) 工装模具的生产必须按照技术要求,工艺规定进行实施。在工序加工中,严格贯彻“三检制”执行工艺纪律。

(7) 制造部负责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工艺纪律的检查。

(8) 工装模具加工完毕后,由制造车间交质检科,会同技术科、制造部和工装模具使用单位进行共同验证合格后,由质检科开验收入库单,制造车间持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

3、仓库管理

(1) 仓库管理员应对接受的工装模具分门类别建立台帐,并做好标识和编号。

(2)仓库管理员对仓库内的工装模具实行定置管理,不能随意存放。

(3)仓库管理员在仓库管理中对工装模具实行动向管理,通过看板,以利于了解情况,看板标示采用颜色管理办法。

黄——生产 蓝——试模 紫——待试模

红——维修 橘红——不正常 绿——正常

3、工装模具的使用

(1) 工装模具的使用原则上由仓库办理相关手续,具体由使用单位保管并建立工

装架存放。

(2) 工装模具使用过程中,操作者严禁违章操作,不准敲打、锉修和随意拆卸以

免影响加工质量。

(3) 工装模具使用后,应擦拭干净,放到规定的工装架上,严禁落地存放,避免

磕碰和锈蚀。

4、工装模具的维护

(1) 工装模具的日常维修

a 为工装模具不能保证正常的加工质量要求和生产安全时应及时进行修理。 b 工装模具的日常维护由使用单位具体负责,如需制造车间承担修理任务时,应由使用单位报请制造部核准后,进行统一安排。

c 未征得技术科同意,只能对工装模具进行修复,而不得改制。

d 工装模具的修理,必须按工装图样和有关拘束文件要求进行,修理完毕,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对大型、关键工装,工序质量控制点的工装应进行定期检修,一般时间为半年。

(3)对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工装模具,使用单位应填写工装模具报废单,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后,予以报废。

(4)报废后,需重新复制的工装模具,应由使用单位重新申报,所需图样需经工装设计人员复审,报制造部审批后方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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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装管理规定制定目的篇四

一、出差管理办法

ⅰ 国内部分?

第一条 本公司以及所属工厂及营业所的员工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办理公务者,依本办法规定发给出差旅费。?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按表16.4.1的标准发给交通费:

一、代理职称的职员比照高一职等人员的标准支给。

二、练习生、雇员、工友比照三等以下职员的标准支给。

(一)乘坐火车及长途汽车,原则上应出具铁路局、公路局或汽车公司的购票证明单,如因故未能取得购票证明单者,由出差人出具凭单。?

(二)乘坐轮船应取具轮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购票证明单或船票存根。?

(三)因急要公务必需搭乘飞机者应事先报准并凭飞机票根报支旅费。?

(四)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报支交通费。?

第三条 员工出差的膳食、住宿、杂费按下列标准核发?

a主管级:每日200元?

b一般级:每日150元?

第四条 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并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乘坐计程车原则上应取得汽车公司开具的统一发票,无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员出具凭单为凭。?

(二)电报电话费应取具电信局的收据为凭。?

(三)邮费应取具邮局的证明为凭。?

(四)因公宴客的费用,应取具统一发票或贴足印花的正式收据为凭。?

(五)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应取具正式的运费收据为凭。?

第五条 员工出差,应由派遣出差单位的主管填写通知单一式二份,递请核准后,一份送秘书处登记出差日期,一份由出差人凭以预借或报支旅费(按照规定格式逐项填写)。?

第六条 员工出差销差后三日内应填具“出差旅费报支单”,送请各单位主管核实后递请秘书处审核,总经理核准后,出纳人员方得凭以报支。?

第七条 员工出差前,得凭核准的派遣出差通知单预借旅费,于出差完毕报支旅费时扣回。? 第八条 市内及短程(一日内)出差人员,除按实报支车资外,另可报支误餐费。?

(一)下午一时以后销差者准报午餐。?

(二)下午八时以后销差者准加报晚餐。?

(三)不得再报支加班费。?

第九条 奉令调遣的人员,可以比照以上有关条文报支交通费、膳食费(一天)及行李运费。?

第十条 调遣人员若在公司用膳,则不得报支误餐费。?

第十一条 调遣人员若超过一天以上但不能视为出差的,可以由公司酌情予以补贴。?

ⅱ 国外部分 ?

第十二条 本公司员工奉派出国人员,除薪津照领外,并准予报支出差旅费其标准如下:? (一)凡出国往返于公司指定地点的交通费按实报支,自行观光的交通费自理。?

(二)膳、宿、杂费按当时行情,并依国税局出差规定在报支额度内支给。?

(三)派遣在同城市持续驻留30日以上者自第31日起按上列标准八折支给。?

第十三条 受政府或其他机构聘请(派遣)出国考察或实习的本公司人员已在受聘或派遣的机构支领出差旅费者,不得再向本公司支领出差旅费。?

第十四条 出差期间因公支出应取得正式收据并按实报销,其无法取得正式收据的零星付款可以以出差人签呈为准。?

第十五条 如因公务上原因必须支付的费用而超过日用费规定者可以呈请总经理核发特别津贴。?

第十六条 国外出差旅费报销办法仍比照本办法第五条至第七条规定办理。?

ⅲ 附则?

第十七条 下级职员与上级职员一起出差时,下级职员得比照上级职员标准支给。?

第十八条 本公司董事、监察人及顾问的出差旅费比照经理级标准支给。?

第十九条 膳、宿什费的支领标准,因物价的变动,可以由总经理随时通令调整。?

第二十条 本办法经董事会核定后实行,修改时亦同。

二、出差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出差费用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实核。?

(二)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旅差费,返回后一周内填具“出差旅费报告单”,并结清暂支款,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第三条 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一)国内出差:六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四日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二)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四条 出差不得报支加班费,但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计新。?

第五条 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电话联系,请示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第六条 出差旅差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通讯费、交际费等,其标准另定。

第七条 出差费用的报销:?

(一)交通费、住宿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二)膳食费按标准领取。?

(三)通讯费以邮局凭证报销。?

(四)交际费由领导核定,凭据报销。?

?三、员工出国办法

(一)凡本公司员工因公经核准出国者,悉依本办法之规定办理之。?

(二)因公奉派出国人员,于出国前需先立承诺书(如附件一),言明按期归国并继续为公司服务,如在返国三年内自动辞职者,愿无条件赔偿出国期间之费用除以三年平均数额之差额,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三)出国人员于返国后,应于二星期之内书面提呈出国经过及观感心得必要时,并由总经理排定时间,向公司内有关部门人员讲解心得及工作计划方针。

(四)国外出差旅费报支标准如附表二。?

(五)奉派出国人员,出国期间其薪津仍准照领,并得预支核定日数之差旅费。?

(六)出国人员应照规定期限归国,并于返国后10日内检具有关凭证向会计部报销,因故拖延不归或费用开支经审核不准报销者,概由出国人员自行负担。?

(七)出国人员在国外之旅行,应予规定之路程为限,规定以外路程之差旅费如经总经理核准者,准予报销。?

(八)出国接受技术训练或爱国内外厂商机构补助人员,其差旅费如已由有关单位支给者,其支给部分不得再向公司申请,但厂商供给之费用较本办法所订之费用为低时,其差额得由公司补助之。?

(九)本办法经经理级会议通过呈总经理核定公布实施,其修改或补充亦同。

工装管理规定制定目的篇五

一、各科室必须设有值班医师。值班医师必须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和对患者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禁擅离职守,以确保医疗工作连续有效地进行。

二、值班医师必须具备独立处理医疗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医师应严格按照《医师排班表》轮流值班。下一班医师未到,上一班医师不得离开岗位。

四、临床值班医师负责非办公时间及假日全科临时性医疗处置。医技科室值班医师(技师)应做好本专业所负责之各项检查、检验工作。

五、值班期间严格执行三线医师制,一线医师必须在病区留宿。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及时报请上级医师处理。

六、三线值班医师均必须保证值班时间内通讯工具畅通有效,随叫随到。

七、交接-班内容包括:新入院患者、危重患者、当日手术患者、病情发生变化患者、其他需要提醒值班医师注意观察的患者,并统一记录在交接-班记录本中。值班医师接-班后须巡视病房,了解患者情况。

八、病区每日晨会集体交-班一次。

工装管理规定制定目的篇六

为加强学校安全的管理,特别是加强手机的规范化管理,保证学校设施的合理使用,现就储物柜的使用作出如下规定:

一、学校为每位在校学生提供一个储物柜,其中高二级、初一级及高一级ccae班的储物柜在各班教室,其他各班的储物柜在学校首层。

二、储物柜由德育处和总务处联合管理,级长和班主任具体负责落实。

三、储物柜钥匙由总务处每学年初统一签字发放,每学年结束时(或学生退学离校时)由班主任统一收齐交总务处;未经总务处批准,不得私自配锁、加锁或换锁(此三种行为属于严重违纪);学生如遗失储物柜钥匙,经班主任同意,由班主任督促其配好钥匙;不及时交回钥匙,学校将给予纪律处分,严重者扣发毕业证书。

四、学生必须保持储物柜的清洁与整齐,储物柜外面不得乱挂、乱贴其他杂物;每个学期期末考试后,班主任督促学生按学校要求搞好储物柜的清洁卫生,拒不整改者将给予纪律处分。

五、储物柜只能存放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衣物、书本等,不得存放贵重物品、现金、食物、腐烂品、危险品等,德育处与总务处随时会组织储物柜安全与卫生检查,发现违反者将给予纪律处分。

六、学生不得故意损坏储物柜,故意损坏者,必须照价赔偿,并予以纪律处分。

七、严禁私自调换储物柜,每人的储物柜编码与姓名相吻合,已在总务处登记备查,如特殊原因需更换,可到总务处申请。

八、储物柜不得藏有任何属于学校的物品,否则学校将给予纪律处分。

九、所有储物柜都在学校摄像头监控范围下,严禁私撬他人储物柜,一经发现 视为偷窃,学校将按规处理,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十、本规定解释权归德育处;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广州市南武中学德育处、总务处

20xx-1-7

工装管理规定制定目的篇七

一、商品入库流程

1、采购部下定单时应该认真审核库存数量,做到以销定进。

2、采购部审核订单时,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核定进货数,杜绝出现库存积压,滞销等情况。

3、订单录入后,采购部通知供货商送货时间,并及时通知仓库。

4、当商品从厂家运抵至仓库时,收货员必须严格认真检查商品外包装是否完好,若出现破损、是原装短少、邻近效期等情况。收货人必须拒绝收货,并及时上报采购部;若因收货员未及时对商品进行检查,出现的破损,原装短少、邻近效期,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该收货员承担。

5、确定商品外包装完好后,收货员必须依照相关单据:订单、随货同行联,对进货商品品名、等级、数量、规格、金额、单价、效期进行核实,核实正确后方可入库保管;若单据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应及时上报采购部;若进货商品未经核对入库,造成的货、单不相符,由该收货人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6、入库商品在搬运过程中,应按照商品外包装上的标识进行搬运;在堆码时,应按照仓库堆放距离要求、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若未按规定进行操作,因此造成的商品损坏由收货人承担。

7、入库商品明细必须由收货员和仓库管理员核对签字认可,做到帐、货相符。商品验收无误后,仓库管理员依据验收单及时记账,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数量、规格、入库时间、单证号码、验收情况、存货单位等,做到帐、货相符。若不按照该制度执行验收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仓库管理员承担。

8、按收货流程进行单据流转时,每个环节不得超出一个工作日。

二、商品出库流程

1、业务部开具出库单或调拨单,或者采购部开具退货单。单据上应该注明产地、规格、数量等。

3、仓库收到以上单据后,在对出库商品进行实物明细点验时,必须认真清点核对准确、无误,方可签字认可出库,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当事人承担。

4、出库要分清实物负责人和承运者的责任,在商品出库时双方应认真清点核对出库商品的品名、数量、规格等以及外包装完好情况,办清交接手续。若出库后发生货损等情况责任由承运者承担。

5、商品出库后仓库管理员在当日根据正式出库凭证销账并清点货品结余数,做到账货相符。

6、按出货流程进行单据流转时,每个环节不得超出一个工作日。

仓库盘点流程

1、盘点准备

仓库主管将还未有自编码的存货通知支援中心补编编码,并通知有关部门填制相关单据处理帐外物资。 营销部、鞋业部和服装部通知厂家和客户在盘点日期间停止送收货品。 财务部将盘点日前已经审核生效的单据记帐。 仓库主管组织仓库人员对货品进行分区摆放,存货以产品区、辅料区、产品待检区、次品区、台面辅料区、样板鞋区分成六大区域分别得出存货实存情况。

2、盘点进行

仓库主管组织仓库人员初盘存货,对存货六大区域各指派1人担任组长,2人配合。以盘点表记录初盘结果。仓库主管连同另外4名员工组成复盘小组,对初盘结果进行复盘,出现差异仓库自查原因。 仓库主管将初盘数据输入电脑,将《盘点单》打印提供给财务部,财务部组织公司人员组成抽盘小组,以2人为1组对各大区域进行抽盘工作。抽盘人员从实物中抽取20%复核初盘资料,从初盘资料中抽取30%对实物进行抽盘。抽盘量要求占总库存的50%。发现差异由仓库主管重新盘点更正初盘资料。差错率高于1%,仓库主管对该区域货品进行重新全盘。经复盘通过的《盘点单》由财务部审核,并打印一式二份,由仓库主管、财务主管签字,各持1份。

3、盘点后期工作

仓库主管将已审核《盘点单》导出为进、出仓单,电脑自动生成《盘盈单》和《盘亏单》。仓库主管查找盘盈盘亏的原因,并将《库存盘点汇总表》和差异原因查找报告交财务主管复核上交总经理审批后。财务部据审批结果审核《盘盈单》和《盘亏单》调整库存帐。

4、盘点其他规定

盘点工作规定每月进行一次,时间为月末最后2天。头天晚上8时开始至次日中午完成初盘和复盘工作,下午进行抽盘工作。 参加盘点工作的人员必须认真负责,货品磅码、单位必须规范统一;名称、货号、规格必须明确;数量一定是实物数量,真实准确;绝对不允许重盘和漏盘。由于人为过失造成盘点数据不真实,责任人要负过失责任。 对于盘点结果发现属于实物责任人不按货品要求收发及保管财物造成损失,实物责任人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工装管理规定制定目的篇八

为规范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费用报销业务流程,特制定本制度。以前制定的与本规定不相符合的条款一律废止,以本规定为准。

一、费用报销票据要求

1、费用报销应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发票及行政事业单位收据。

2、发票抬头必须填写公司全称,即“xx有限公司”,不得多字、少字或错字。若是定额发票,票面上要求填写单位名称的也应填写完整。

3、发票日期与费用报销日期应大体一致,一般不得跨年度报销。

4、发票内容应与真实的业务一致,不同类型的发票应按经济业务的类型分项整理填写在费用报销单上。

5、发票所开具货物或者劳务名称应与销货单位的经营范围一致,且货物或者劳务名称一般应为具体商品名称或者劳务,不能开具概括性的商品或者劳务名称,如宣传用品、办公用品等。若具体的商品比较多,可以如上述开具,如宣传用品、办用品等。若具体的商品比较多,可以如上述开具,如“材料一批”、“办公用品一批”,但应付“明细清单”,详细罗列具体的商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并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并不得出现“衣服”、“皮包”、“手表”、“礼品”等个人生活用品。

6、发票金额大小写必须一致,数量、单位、单价必须匹配。

7、所取得的发票上的印章应为“财务专用章”和“发票专用章”,用票单位、收款单位、供应商单位三者应保持一致,并与相关附件的单位名称相符。

8、发票不得涂改或者在其表面乱写乱画,有实物需要验收的应由验收人在申购单上签字确认。若需要其他备注的可以再其它单据上注明。

9、除财务部门监制的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收据外,其他收据原则上不能作为报销凭证。

10、不符合以上要求的票据,公司财务部有权退回当事人,并要求其重新提供合法有效的票据。

11、发票必须真实有效,不得虚开、代开发票或有意取得假发票、作废发票及失效发票。

二、凭证填写及票据粘贴要求

1、各部门应根据经济业务类型选择使用公司财务部统一订制的差旅费报销单、费用报销单、付款单、代垫费用单等。付款单一般在需要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的情况下使用。

2、报销单与付款单应一律用黑色或蓝色钢笔或者签字笔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填写。

3、报销单或者付款单应按照项目填写完整、清楚,不得涂改。报销金额必须保持大小写一致,填写大写金额时应在最高位的上一位封顶(符号为“”),其余位置(包括角、分位)陆没有数字必须填写“零”。不能用“×”、“——”、“0”、“另”等符号表示。

4、费用报销所附票据(面积小于报销单)应从右到左粘贴在粘贴单(白纸也可)上,不得直接粘贴到费用报销单上,不得以印制的未报废报销单据作为粘贴单。

自制粘贴单大小与报销单一致,上面不得载有保密信息。票据四边不能超过粘贴单宽度,并且平铺粘贴,具备层次感,不得将大量票据重叠粘贴。票据较多时可以多使用几张粘贴单,每张粘贴单上单据数量要适度,并保持单据平整,厚度均匀。票据过大时应按费用报销单大小折叠好,个票据不得突出于粘贴单和费用报销单之外。

5、宽度、长度不一致的票据尽量分开粘贴,不同金额的票据分类粘贴,便于核实。

6、小型发票不得粘贴在票据的左上角(左上角2厘米范围内不得粘贴有实质内容的票据),一方便装订后查阅。

7、不符合以上要求的,公司财务部有权退回要求重新粘贴或者填报,且不论是否通过相关审批流程。

三、报销费用时间规定

1、一般性的费用报销,原则上在业务发生后1个月内到公司财务报账。

2、原则上当月的费用应在当月报销完毕,不得无故将费用延后。所有费用用在年度终了(12月31日)前报销完毕,一般不得留待在第二个年度结算。凡是以前年度的费用在第二个季度报销的,如无特殊原因公司财务部有权拒绝。

四、费用报销所需附件

1、办公费用

(1)费用报销单

(2)正规普通发票

(3)申购单

(4)如果汇总开具办公用品发票,必须附详细清单

(5)大额采购需要附采购合同,定点采购可签订期间合同,合同应交公司财务部备案

(6)验收单或入库单

2、通讯费

(1)费用报销单

(2)通讯发票

3、差旅费

(1)差旅费报销单

(2)出差的交通发票、住宿发票、通讯费发票等

(3)出差申请单

4、车辆费用

(1)费用报销单

(2)正规的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保险费、车船税等于车辆有关的发票。

(3)车辆维修需维修申请单和车辆结算单。

5、业务招待费

(1)费用报销单

(2)正规的餐饮业或者服务业普通发票。娱乐行业发票不得作

为业务招待费报销

(3)按月结算的需附消费清单(备案)

6、其他费用报销

(1)费用报销单

(2)相关业务证明

(3)与经济业务吻合的正规票据

上述费用报销金额超过2万元(含2万元)以上的,一般应附相关合同等资料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五、本规定自发行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工装管理规定制定目的篇九

1.车辆停车场建筑面积10亩,属于办公大楼附属场所,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各项管理工作。

2.外单位车辆如需进入公司内停车场,必须经过门卫人员进行入场登记经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停放,服从门卫工作人员的指挥与管理。

3.公司内部车辆和公司员工自用小型车辆停放在停车场西边,公司内部重型车辆按照停车标示线停放在停车场中心,摩托车和自行车停放在停车场按秩序南边车棚内,所有车辆必须按照交通标志、标线限速行驶,有序停泊车辆,严禁随意占道停车。

4.车辆停妥后,驾驶人员应当拉紧手掣、熄火,锁好门窗,检车车辆是否有漏油、漏水、车况不佳等情况,并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公司内部重型车辆将车钥匙交挂车队值班室。

5.车辆驾驶员有责任维护停车场内设施不受破坏,任何车辆对停车场内设备设施或其它车辆造成损伤的,经确认后,必须承担相应责任。停车场停放车辆的任何丢失、损坏或车内物品的丢失、损坏,管理部门均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6.严禁在停车场内对车辆进行维修、加油、加电池水、清洗或试刹车等活动,应到规定区域内活动。

7. 车辆严禁载有易燃、易爆、腐臭、污秽、有毒、病菌、放射性等物品进入停车场

8. 严禁在停车时擅自挪用、埋压和圈占消防设备,堵塞消防通道

9. 严禁在停车场内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倒垃圾或污水等污物严禁停车场内吸烟。

10.驾驶员要每月定期对停车场进行一次大清扫,每周进行一次小清扫,要经常保持停车场卫生的整洁。

11.驾驶员要爱护车内、车库消防器材,每周进行一次清扫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逐级汇报,班组要每月对车库进行一次详细全面的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12. 停车场停放车辆的任何丢失、损坏或车内物品的丢失、损坏,管理部门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3.要严格执行本制度,每发现一次违反本制度者,按规定给予处罚。

14.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工装管理规定制定目的篇十

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增强员工的工作责任心和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第二条 公司考勤使用oa在线打卡,所有员工均需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每天需打卡四次(早上二次、下午二次)。

第三条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0分至5时30分,每周实行双休制度。公司周六、周日和节日值班按正常上班时间打卡。

第二章 考勤管理

第四条 月度考勤周期,为每月的1日至月末最后一日。

第五条 员工上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当理由经部门负责人在《未打卡证明》(须在未打卡的次日填写)上核准签注外,按旷工处理。

第六条 员工办理外出工作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说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并在前台填写《外出登记表》,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七条 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如经发现,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如果时间超过1小时者,按半天旷工处理,超过3小时者,按全天旷工处理。

第八条 上班前已知需直接外出办事,不能及时打卡者,应先电回公司向分管领导说明情况,并于返回公司后及时在《外出登记表》上注明事因、地点。否则,一律按迟到或早退处理。

第九条 上班时间开始后迟到5分钟内打卡者,扣除10元;迟到超过5分钟以上者,按每分钟翻倍扣除,起始为1元(第6分钟,10+1元;第7分钟,10+2元;第8分钟,10+4元;第9分钟,10+8元,第10分钟,10+16元,以此类推),迟到1个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扣除当日工资。提前1小时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1小时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十条 员工一个月迟到3次以内不扣工资,无全勤奖,迟到第4次及以上者,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中心将约谈该员工。一个季度累积迟到超过10天者,公司将与之解除劳动关系。

早退按次数核算,每月达到或超过5次者,按迟到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员工旷工半天者,扣除当日工资,并给予书面警告一次的处分;当月累计旷工三天者,除扣除相应天数的全额工资外,给予记大过一次的处分;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公司将与之解除劳动关系。

第三章 出差管理

第十二条 员工应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可出差。出差结束,应办理相关的销差手续,作为考勤依据。如因时间紧急不能按照规定办理出差申请、审批手续的,出差结束后应予及时补办。凡因各种情况或未填写《出差审批表》的,不予报销差旅费,特殊情况须报执行总裁审批。

第十三条 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审批单》交人力资源中心存档,返回时还需在《出差审批单》上填好返回时间,作为考勤依据,否则按旷工论处。副经理级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部门总监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执行总裁批准;情况紧急不能向执行总裁请假时,须在秘书处办理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

第四章 加班管理

公司不提倡员工加班,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工作未在规定有效时间内完成则不按加班计算。如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需加班后一个工作日内填写《员工加班申请单》,交给部门负责人审批,并交人力资源中心存档。

加班分为周末加班和平时加班(即周一至周五晚上加班)两种。加班须超过4小时及以上方可提出加班申请,并可以申请相应的补休。如果加班4至8小时者,可申请补休1天;加班超过8小时,但不足12小时的,可申请补休2天,以此类推。晚上加班超过22点以后的,次日上班允许晚到1小时,不列为迟到。

第十六条 因工作需要实行值班制,由人力资源中心安排轮流值班。因法定节假日或特殊情况需对工作时间作临时变动安排的,由公司另行发文通知。

第十七条 特殊项目或重要临时突发事件,公司有安排加班的权利。

第十八条 对于加班,员工如申请调休,需填写《补休审核表》,经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中心批准后方可补休,否则视为旷工。一个月内申请补休,一次不可超过3天,次数不可超过2次,如确有特殊情况,需经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中心批准,并报执行总裁审批后方可补休。

第十九条 员工在一年内的加班时间可以进行等量补休,如在次年1月1日前仍未补休完,公司将在年度绩效评核中予以考虑其奖金待遇。

第五章 假期管理

第二十条 公司为员工提供的假期有:法定假日、病假、婚假、产(检)假、陪产假、丧假、事假。其中病假、婚假、产(检)假、陪产假、丧假须于员工转正之后方可享有。

以下是各类假期的具体安排:

(一)法定假日

女性)半天 清明节1天 五一劳动节1天 端午节1天 中秋节1天 国庆节3天 春节3天

(二)病假

员工因病请假时,需填写《请假申请单》,且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和病休证明,经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中心批准。员工因患一些小疾病,如感冒、发烧、胃炎等,请半天以内的病假时,可以不向公司提交相关病历和病休证明,但每人每月不可超过1次。

2、医疗期: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根据其在公司的服务年限,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

3、请假手续:突发疾病的员工,须在当日内通知所在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中心。员工病愈后上班当天,补办病假手续并附病历及病假证明;员工因身体不适可请假半天就诊,须办理请假手续。如无法提供病历及病假证明的,须按事假处理。公司对员工提交的医疗证明或单据有疑问的,有调查核实的权利,如调查结果与提供的证明不符,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取消病假资格,给予成长,甚至予在解除劳动合同。

4、薪资待遇:病假、医疗期内按50%享受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但不享有各项福利补贴。

(三)婚假

入职以后登记结婚的员工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者另加10天。晚婚是指初婚年龄男性满25岁,女性满23岁。婚假应在领取结婚证后一年内一次性连续休完。员工休假期间,公司支付月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不享有各项福利补贴。

(四)产(检)假、陪产假

女员工怀孕满六个月后,每月可享受半天产检假;产前一个月每半天产检假。假期申请需提供保健卡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文件。

正常产假为90天,包括产前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日;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日。

男员工在一般情况下,享有3天陪产假,若妻子属于晚育(生育时满24周岁),则再增加7天,共10天陪产假。

员工休假期间,公司支付月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不享有各项福利补贴。

(五)丧假

亲属过世,员工可获3天丧假。亲属是指员工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外)祖父母。申请丧假的员工,需填写《丧假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并报人力资源中心复核,但不需提供亲属的《死亡证明》等资料。员工休假期间,公司支付月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不享有各项福利补贴。

(六)事假

1、员工本人或家人如有突发事情,可以请事假,事假理由必须充分。

2、应在前一日下午下班前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为有效,一次不得超过3天,如超过3天以上,需执行总裁审批,且返岗时需办理销假手续。

3、事后申请视为旷工,但遇偶发事故,应于上班后1日内出具证明,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证明属实后准予补假。

4、事假期间,工资、补贴一律扣除。

第二十一条 员工请、销假核准权限

1、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所有请假人员请假之前必须指定本人请假期间工作交接人, 否则不给予批假。

2、员工请假应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并叙明理由,如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由该部门负责人斟酌情形不准假或缩短假期。如果捏造请假理由蒙骗主管准假,经查明属实者做旷工处理。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应委托人或电话告知,如事前未提出请假,事后补交病假单之类的一律无效。员工请假前,应先填写相关表单,请部门负责人审批,并由员工本人或授权人向人力资源中心说明情况,否则视为无效,按旷工处理。

3、请假超过3天(不含3天)的员工休假结束后,需填写《员工销假申请单》,报所属部门和人力资源中心签批。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4、请假3日以内(含3日),副经理级以下(含副经理级)员工,需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并经部门经理签批,再报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备案;经理级以上(含经理级)员工,需报部门总监审批,再报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备案。副总经理和部门总监请假的,一律由执行总裁批准。

5、请假3日以上,无论级别,在部门总监和人力资源中心批准后,均需报至执行总裁审批,且返岗时员工需填写《员工销假单》,经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中心审批,再交人力资源中心存档。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20xx年05月16日起执行。

工装管理规定制定目的篇十一

1 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公务车管理制度,强化企业管理,保障用车安全,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降低成本,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公务用车的申报、费用核算、车辆维修保养的管理。 3 管理程序

3.1 公司公务车由公司办公室统一使用管理,严格各项申报、审批制度。

3.2 公司各处级以上领导出省用车,必须经董事长或总经理同意,将《公务用车单》填清报送公司办公室安排。

3.3公司各部门省内用车,由分管领导审批,市内用车由部门领导同意,并提前填清《公务用车单》报送公司办公室,由小车班统一安排车辆。

3.4 公司领导省内用车经董事长或总经理同意后,签写《公务用车单》报送公司办公室,由公司办负责安排;市内用车可通知小车班安排车辆。

3.5 公司公务车辆禁止私用,杜绝一切形式的公车私用。

3.6 对各部门公务用车实行计费核算。计费标准:总费用=过路过桥停车费用+公里数×单车每公里成本。该费用纳入本部门办公费用统一考核。

3.7 保障公司公务车安全行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定时保养、维修车辆,5000—7000公里保养一次,维修严格遵守公司审批制度,维修前必须事先申报事项,经领导同意后,到公司办指定维修厂家修理,500元以上公司办主任批准,数额较大的提交公司办公会决定;每半年结算一次费用,报公司审批。

3.8 公司公务车由财务部统一投保,年审时公司车管站按时向市公安局交通车辆管理所报审,确保车辆安全。

工装管理规定制定目的篇十二

为了规范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完善教师培训学习管理制度,现对本校教师外出学习培训作如下规定:

一、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的原则

1.由政府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下发通知或指令参加学习培训的教师,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参加,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计划派出。

2.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各处室或教研组须派教师外出学习的,由学校依据文件规定或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参加外出。

3.对一些民间性质的学术团体组织的会议或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派教师参加;非学术性团体组织的活动,教师一律不得参加。

4.学校根据经费预算,原则上只同意一名教师每学期参加一次市外的培训、学习或考察。

二、外出学习培训的有关程序

1.通知。由教育局负责培训学习的部门将有关文件下发学校,学校教科室按照文件要求通知推荐参加培训人选。

2.审批。外出学习的老师凭上级文件通知先到教务处,由主任登记签字,然后报校长审核。教科室对于外出培训学习的教师进行登记备案,做到有据可查。

3.请假。外出学习的教师在校长审核同意后,自行安排好功课并妥善做好交接工作。

三、外出学习培训返校后的有关工作

1.销假。外出培训、学习、考察归来的教师要及时到学校办公室销假。

2.学习反馈。凡外出学习(学历培训除外)归来的教师,回校后必须将不少于500字的学习心得体会(电子稿)上传学校网站,必要时向教研组或学校进行讲座,几人同时参加活动,可推荐一人主讲。

3.经费报销。外出学习培训费用在完成学习报告或讲座后,校长签字后,再按照财务规定予以报销。

四、外出人员注意事项

1.外出学习人员代表学校,要注意个人形象,不能做有损于学校名誉的事。

2.外出学习人员应认真做好学习笔记,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要求,不得中途或提前离开。

3.学习活动结束后要立即返校,不得延长时间。凡不按时返回,经核查,如无特殊情况,将按旷工处理。

4.外出学习人员要重视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确保旅途平安。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工装管理规定制定目的篇十三

1、酒店在客人退房结账时为有报销需要的客人提供发票服务,发票金额必须与实际消费金额相符或少于实际消费金额,陌生客人要求开具发票金额超出实际消费金额的,应予以拒绝。对于酒店的熟客要求多开或未在酒店消费而要开具发票的,必须得到财务经理电批或在酒店夜审员的见证下(夜审员需在发票登记册上签名)并按10%收取税金方能开具(详见原下发的《多开发票的管理办法》);

2、发票必须连号,不能跳号使用,且机打号与发票号一一对应;开具发票后须在该消费单的右下角注明发票编号,以便财务部审查;

3、客人开具发票后仍需要结账单的,需在结账单上盖章注明“已开发票”。客人未开发票或需以后补开的,需在结账单上盖章注明“未开发票,一个月内补开有效”,由收银员口头善意提醒客人注意开具时限并签名;

4、客人结账前要求开具发票的,应把客人所开具的每张发票号码及总共张数列示出来放于放于该客人资料夹中,并在千里马系统中注明已开票张数及金额,并提醒接班收银员注意,在客人结账时,应核对其发票总额是否消费金额一致,并将所有发票号码抄写于结账单上,上交财务部审核。

5、协议挂账单位消费已挂入后台账的原则上由其结账后在财务办公室开具发票,如需前厅收银点开具的,须请示财务经理同意;

6、免费房券、代金券、积分兑换房及其他特殊规定(特殊情形需另行通知)不能开具发票的,不得为客人开具发票;

7、超过公司规定期限(一个月)或特殊情况需要补开发票的,必须得到财务经理电批或在酒店夜审员的见证下后方可开具,并收回或复印该客人的消费结账单(并在结账单上注明请示时间或夜审员签名),将发票号抄写于结账单后投交财务部审核(若未收回消费账单原件,需在其上面注明x年x月x日已补开发票,发票号,加盖“已开发票”印章);

8、在酒店其他收银点出现系统故障或特殊原因暂时无法开具发票的,前台收银点应本着互助的原则有义务给予代开,开具时,需该点收银员当场亲自签名,注明为代开发票,收银员因特殊原因无法离开收银台的,须先电话向前厅收银点说明原因并告知由某某服务员拿单前往代开(须在该账单存根联上注明“请前台代开发票”并签名),当天前往前台收银点补签名,未接到收银员代开通知及未在账单上签名的,前台收银点拒绝代开。

9、因网络或设备故障而无法给客人开具发票时,可向客人说明原因并委婉劝说其过后再来补开,外地客人或特殊原因无法前来补开的,由大堂副理向财务经理汇报或夜审员见证后将补开发票邮寄给客人,财务部准予报销相关邮寄费用。

10、 客人刷预授权押金或因种种原因离店未结账而由前台收银手工托收结账的,客人补开发票可不受一个月期限限制,于客人前来结账当日给予开具。

以上规定请前厅收银点严格遵守,每日由夜审员监督执行并在发票登记册上检查及签名确认,次日交日审员复核。凡违反以上规定任意一条,财务部视情节严重性给予当事人10-100元处罚,并赔偿多开金额部分的10%税金,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上报公司领导作出更严肃的处理。

工装管理规定制定目的篇十四

各课室:

为促进就餐管理,引导员工有序用餐,营造和谐、健康的就餐氛围,特制定以下规定。 1.就餐时间为:

一线员工:午餐:10:50-11:20( 11:20-11:50需回车间)。晚餐:16:00-16:30( 16:30-17:00需回车间),就餐时间为30分钟;

后勤管理:午餐:11:00-11:30( 11:30-12:00需回办公处),就餐时间为30分钟(总经理及因客户外出就餐不受限制);

2.公司员工须在规定的就餐时间(特殊情况除外)有序排队,文明就餐。就餐过程须维护公共卫生,残食剩汤须倒入回收桶。就餐完毕后,员工须自行清洗各自碗筷,不得随意移动餐桌、餐椅,有意污损、践踏、破坏者需按价赔偿。

3.员工就餐实行刷卡或餐票方式,考勤卡余额不足时,可自行告之人事行政课,人事行政课将上报总部后勤保障部办理充值。

4.遗失考勤卡应及时向人事行政课挂失补办新卡(收取考勤卡50元/张,工作证5元/张)。

5. 员工应严格遵守就餐时间,如有提早就餐者(特殊情况除外),将以小时为单位按旷工处理;

6、以上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工装管理规定制定目的篇十五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维护监所的安全稳定,依法保障罪犯合法权益,规范罪犯会见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上海监狱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会见对象、次数、人数)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一般每月1次,每次会见人数不超过3人。

第三条(会见手续、场所、安检)监狱应当设定会见日,会见人必须持有《会见通知单》、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见手续。首次会见的,会见人还须携带户口簿或地方派出所开具的与被会见人的关系证明。罪犯会见一律在监狱规定的会见场所进行。会见人进入会见场所,必须接受民警安全检查。

第四条(无会见单或非会见日会见)会见人无《会见通知单》或在非会见日要求会见的,会见人应填写《会见申请表》,并附身份证复印件,经监狱长审批后,办理会见手续。节假日或非工作时间不安排罪犯会见。

第五条(会见方式)罪犯会见采用电话方式进行。普通会见每次不超过30分钟,处遇在b级(含b级)以上的优惠会见每次不超过60分钟。

第六条(会见送物)罪犯会见时,一般不得接受物品。特殊情况,须经监狱长批准,并确定专人检查登记。会见人按规定送给罪犯的现金,监狱应指定民警办理,存入罪犯本人狱内账户。

第七条(特殊情形会见审批)会见人当月要求第二次会见或其他人员要求会见的,须经监区审核,报监狱长批准。其中,涉及重要罪犯的,须报局狱政管理处批准。

第八条(监听、录音)罪犯会见必须实时监听并录音,录音保存期1年。

第九条(中止会见的情形)会见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会见:

(一)私传信件、物品的;

(二)扰乱会见场所秩序的;

(三)使用隐语、暗语或非规定语种交谈不听劝阻的;

(四)发现携带或使用手机、录音、摄影、摄像设备的;

(五)其他影响监狱安全、不利罪犯改造情形的。

第十条(暂停会见的情形)罪犯被监狱严管、禁闭、隔离审查、隔离治疗期间暂停会见。

第十一条(文明举措)监狱应设立候见室,安排罪犯亲属、监护人休息;设立物品寄存箱,方便罪犯亲属、监护人寄存手机、包裹等;设立咨询台,解答亲属、监护人提出的问题。

第十二条(适用范围)外国籍罪犯会见,参照司法部《外国籍罪犯会见通讯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解释权)本规定的解释权为上海市监狱管理局狱政管理处。

第十四条(执行时效)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沪司狱狱政[20xx]21号《罪犯会见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工装管理规定制定目的篇十六

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

1、所有驾驶货梯的人员必须经过货梯使用相关培训

2、所有需要吊运的货物按“先到先运”的原则,依次排队吊运。

3、与生产无关的物资需要临时调运时需报请课长批准后方可吊运。

4、遇有下列人员应阻止进入货梯:

① 正在吸烟、穿拖鞋及仪表不端者。

② 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者。

③ 无搬运货物的人员。

对上述人员,有权进行警告、罚款10-100元不等;对造成工厂重大损失的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5、遇有下列货物及运输工具等应阻止进入货梯

①超过货梯载重负荷的

②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者

③叉车、抱车等易撞上电梯引起电梯变形的

④严重损害电梯运行并对电梯运行安全构成威胁的

6、遇有下列人员应追求其责任的

① 不服从货梯驾驶人员的安排造成的相关损失

② 对货梯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坏的

7、所有运送物资者须服从物流货梯轮值员的统一安排。

8、遇有火警和紧急情况立即迫降到1f

9、货梯轿箱内及顶楼机房应定期打扫,并做好相应5s记录(轿箱内每日一次,顶楼机房每周一次)

10、货梯定期进行保养,并请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检测、培训

本规定自 年 月 日起开始实施,请物流课员工严格执行并相互监督;对造成公司损失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宁波康浩家纺制品有限公司

物流课:

x年x月x日

工装管理规定制定目的篇十七

一.日常规章制度:

1.上班,下班员工必须遵守店铺的作息时间,不得无故早退,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有任何调班,调休者必须先征的店长的同意,否则将视为旷工。

2.员工请假3天以上报直属主管批准,店长请假需有直属主管批准,不得安排在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3.休息提前一天说好安排上班人员(节假日没有特殊情况不能休)

4.每天下早班的人等晚班人吃完饭后出来到时间才能下班,卖场一定保证有人,不能站在门外闲溜达。

5.每月排班表应于每月1日前有店长排定,未经店长允许不得擅自更改

6.收银台不准任意放私人物品,不能再卖场吃东西。

7.自备喝水的杯子和纸巾,每天下班后穿自己的衣服,卖场衣服打玛扣,烫完后检查干净后挂回原处。

8.每天早班的人负责白天营业时间的地面卫生。

9.每天上午搞完卫生,没客人的导购去整理各自所分的区域(剪线头,修衣服,洗脏衣服,检查玛扣)

10.下一个接待顾客的导购必须站门,必须说欢迎光临,不管进来的是什么顾客,轮到谁就是谁,不存在挑客(除了换衣服,应聘)其余都算.

11.贵重物品自己保管好,丢了公司不负责任。

12.接待顾客时不准接电话,可以等顾客走后回电话过去,上班时间严禁在卖场玩手机。

13.按公司要求接待顾客,面带笑容不得与顾客发生争议,遇到问题及时上报

14.在店内不得抽烟与喝酒。

15.工作时间不得私自会客,带子女上班及存放他人物品。

16.服从上级分配,服从上级管理,不得损毁公司的形象,透露公司机密。(按情节严重进行处理)

17.遗失,损害,偷盗公物者按价赔偿。

二.关于跟客制度:

1.自己跟客要到位,如果客人一进门就是你接待,不管你多忙都要留意你的要试穿什么衣服,立刻去拿码子,别的导购上前跟,你就说我跟了,麻烦你帮我那一下码数给客人。

2.一定要有一杯水的服务,并且买与不买一个样。

3.当每个导购都有客人,又进来一批谁都可以去接,谁先接就算谁的。

4.回头客当天的客人才算回头客,隔天都不算,回头客进店自己一定要留意,如果另外一个导购接客很久,要买单的情况下你才认出来,都不算,(自己在卖场的情况下)

5.卖场一定互帮互助,没顾客的同事一定主动帮忙有顾客的同事。

6.不管进来的是这样的顾客,哪怕是老人家进来接个电话不买衣服都算一批客人,没有接与不接,不能挑客

三.货品

1.到货卖场前面一定留一个导购接客人,接完后去整理货品,下一个导购接待顾客。

2.每一件挂在卖场的而货品必须保证是熨烫,无线头,拉链是拉好的,有玛扣,干净。

3.每个导购如果是自己的订单,开手工票,贴在收银台,写上日期,牌子,款号,尺码,颜色,顾客电话,姓名和自己的姓名到货后自己联系顾客。

4.如果因为员工自身操作导致商品损坏,按7折赔偿。

工装管理规定制定目的篇十八

一、目的

为了更好的发挥薪酬的吸引、激励作用,保障项目的正常运作,调动保安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范围

公司各项目保安岗位的员工

三、原则

1、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引入市场机制,合理拉开差距。

2、坚持公平性与薪酬水平竞争力的结合,既要以社会劳动力价格为依据,使公司的薪酬水平在吸引和留住人才上具有强有力的市场竞争力,又要考虑到企业的承受能力,以本企业的现状为基础。

3、注重薪酬的激励作用,薪酬分配与企业和个人的绩效挂钩。

4、实现薪酬的动态变化,并注重薪酬制度的高效、简洁、实用和易于操作。

四、工资结构

1、固定工资=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社保和福利+奖金+补贴

五、工资核算

1、基本工资:含长沙市最低工资标准+退伍军人证+保安员证

1.1基本工资的确定是根据长沙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准,随着公布的数据调整而调整。

1.2 20xx年长沙最低工资标准为1390元//月

1.3 退伍军人:退伍证100元/月 保安员证:50元/月

2、工龄工资

2.1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工龄工资为50元/月;

2.2 满3年以上,加20元/月,满5年以上加50元/月,满8年以上加至200元月封顶;

2.3 员工连续请假超过15天或年内请假累计超过30天者,取消工龄按新员工待遇执行并重新计算工龄(总经理特批的除外)。

2.4员工辞职后又复职,原工龄取消,按照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 2.5试用期间不计算工龄。

3、岗位工资

3.1 因不同项目的岗位要求设置岗位等级工资

3.2 岗位工资从入职开始,原则上从一级开始,但因岗位的特殊性、岗位时间长短(8小时、9小时和12小时)、岗位难度、工作要求、工作经验等可同岗不同薪;

3.3 岗位工资的级别根据每年绩效考核结果上下浮动而定,参见《保安员绩效考核制度》。

4、绩效工资

4.1 原则上绩效工资为工资总额的20%;

4.2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所有保安员岗位的绩效工资均为100元。(三等100元,二等200元,一等300元);

5、社保和福利

5.1 入职签订劳动合同后,公司给予购买工伤险和意外伤害险(此险不计入工资部分;

5.2 购买社保为劳动合同法强制购买,但因很多员工已购买社保或农村保险,申请自愿放弃购买的权利,补助部分与保险扣款部分之间的差额补入工资。(直接在原工资基础上补200元,很多公司都是这么补的)。

5.3 福利见公司总薪酬制度 6、奖金

6.1 奖金分为全勤奖和年终奖。

6.2 全勤奖为100元/月,凡每月有请假的均取消当月全勤奖;

6.3 年终奖根据公司效益,给予员工每年年终发放,奖金具体数额需报董事长批示而定。 7、补贴

7.1 公司给予每个值夜班的保安员夜班补贴50元/月;

7.2 因项目不同,给予存在职业安全风险的保安岗位100元/月,如项目建设时灰层巨大;

7.3 因项目不同,给予在高温下或高寒下工作的保安岗位200元/月,一般高温季节为6-8月,高寒季节为12-2月;

7.4 公司给予过年未回家仍在值班岗位的正式入职的保安员当月600元补贴,试用期员工和兼职员工不享受此补贴,如需享受需申请具体费用特批;

7.5 参加大型活动的员工有特勤补贴,根据活动的大小补贴数额不等。

六、工资支付

1、工资支付日期为每月的20日,上月的考勤作为当月工资发放依据;

2、绩效工资可延后至25日发放。

3、直接将工资全部汇入员工的招商银行账户,个别员工采取现金发放。 4、此工资为税前薪酬,按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将从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

5、试用期

5.1试用期员工工资原则上按所在其岗位的80%上发放;

5.2试用期员工均无绩效工资;

6、兼职员工工资根据需要,在80元/天-100元/月,兼职结束后结算。

7、离职处理

7.1 员工被解除劳动合同或申请离职时,工资结算依据当月出勤日数乘以日岗位工资比例计算;

7.2 已解除劳动合同或申请离职不享受绩效工资或奖金等;

7.3 试用期未满7天,提出离职员工原则上不结算工资。

七、保密规定

1、本制度设计的薪资数据为公司机密,任何员工不得以各种方式和途径探听他人薪资金额,不得在公开场合谈论与薪资待遇相关的问题,如发现与员工有此行为,按公司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讲立即解聘。

2、薪资数据管理奖实行受限共享原则,直接主管可以掌握直接下属薪资状况。 八、附则

1、本办法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行政人事部

20xx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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