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果园养护合同 园林绿化养护合同篇一
乙方:
甲方将_________绿化委托乙方承护,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则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一般条款
1.甲方将_________绿化共_________委托乙方养护。
2.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合同期满,双方可续约,但须提前一个月办妥有关手续。
3.委托方法为乙方整体承包方式。
二、绿化养护工作要求
绿化养护工作分为基本工作项目和定期工作项目两部分。基本工作是指一般地正常维护,即浇水、清理垃圾、防风防汛、补植和防人为损坏及零星病虫害防治、除杂草和修剪等;定期工作是指全面修剪整形、施肥、除杂草、松土和全面病虫害防治。
绿化养护工作要求及检查验收。
三、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
2.凡经园林专业技术人员鉴定确认与季节或立地条件不相适应的植物,在乙方接收养护前须作必要更换的,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3.全面监督、指导、检查、验收乙方工作。
4.在检查时如发现有不合格之处,应以“质量整改通知书”的形式书面通知乙方。
5.及时为乙方办理结算,按时支付当季应付费用。
四、乙方责任
1.认真按合同标准养护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2.对甲方验收不合格之处,甲方应及时进行适当的整改。
3.负责对合同范围内绿地的主要观赏植物进行挂牌宣传,说明其品种原产地,生长特性及养护方法。
4.统一着装,做到工完场清,文明作业。
5.每逢重大节日,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合理布臵花坛、园林小品等,费用另计。
6.为保证管理到位,乙方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做好日常养护记录,建立绿化养护技术档案。有紧急情况随叫随到。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
1.费用计算方法:
2.绿化养护费按平均元/平方米·年计算,绿化面积共平方米,绿化养护承包总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年。
3.更新、改造、非乙方责任补植按实际面积乘以单价结算。
4.逢重大节日,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合理布臵花坛、园林小品等的费用由甲方按实际支付。
六、付款方式
1.绿化养护费按季度平均支付。合同签订后由乙方养护一季度后甲方需在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养护费用。
2.养护区域的绿化更新、改造、非乙方责任补植花卉树木,以及布臵节日花坛、设臵园林小品等应甲方要求新增项目,在确定造价后甲方应先预付70%用于购买必要的花卉植物和工程材料,其余30%在完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七、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
1.中途退约:甲乙双方无须提出任何理由,提前_______天书面通知对方即可解除合同。
2.若不提前通知对方,退约方应支付另一方_______个月的养护费作为经济赔偿。
八、其它事项
1.甲方应根据乙方事先通知的作业计划,安排专门人员协调解决水电等配套工作。
2.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由甲乙双方商议解决补救办法,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由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协议作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果园养护合同 园林绿化养护合同篇二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________市绿化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园林绿化项目的养护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
项目地点:____________
第二条 养护范围及养护内容
1.养护范围 。
2.养护内容(以打√为准):____________
□ 去除枯死植株 □ 植物补植 □ 树木扶正
□ 病虫害防治和监测 □ 浇灌排水 □ 土壤施肥
□ 中耕除草 □ 花坛花境布置 □ 地被覆盖
□ 植物(树木、绿篱、草坪等)修剪
□ 植物防护(防寒、旱、台、涝、高温等)
□ 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标牌、驳岸等园林设施的保洁维修
□ 绿地保洁 □ 垃圾收集 □ 垃圾清运
□ 水体保洁 □ 水体清淤 □ 治安巡逻
□ 其它养护内容:____________ 。
双方对养护内容有详细约定的,可以另附工作量清单。
3.养护工作量的确认:养护范围及养护工作量由甲方、乙方在订立合同前确定。乙方进场后,如发现实际工作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应在进场后____天内,向甲方提交养护工作量差异的报告。甲方接到报告后____天内对实际养护工作量进行确认,并在计量前____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乙方进场后________天内,不提出养护工作量差异的报告,视为合同确定的工作量无差异;甲方收到乙方的报告后,在约定时间内不组织计量的,视为认可乙方的差异报告。
4.对乙方超出合同约定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养护工作,甲方不予计量。
第三条 养护期限
养护期限为_____个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条 养护质量和考核
1.养护质量
(1)乙方的养护质量,必须达到《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dg/tj08-702-20__)规定的要求。对养护质量有特殊要求时,双方可以另行约定:____________ 。
(2)双方对养护质量有争议,双方同意由下列____种方式约定的机构进行鉴定。
a._______________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
b.双方指定的__________机构。
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养护考核
(1)乙方应认真按照园林绿化行业的标准、规范、本合同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人依据本合同发出的指令进行养护,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考核,为检查、考核提供便利条件。
(2)甲方可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标准进行随机检查和定期考核,发现养护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可要求乙方采取补种、更换、重做、修复等一切补救措施,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由于采取补救措施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3)检查和考核的时间、标准、奖惩措施,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
(4)因养护不当造成的绿化树木、花卉死亡或损坏由乙方无偿补种修复。若乙方认为造成绿化树木、花卉死亡或者损坏的责任不在乙方,由乙方承担举证责任。
第五条 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甲方代表
(1)甲方指定 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义务。
(2)除甲方代表外,其他人员均无权向乙方发出任何指令。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代表亦不得委托他人代行职权。
(3)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以书面发出,否则无效。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_____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报告后 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甲方代表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有必要时,甲方可更换甲方代表。如需更换甲方代表,甲方应至少提前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任甲方代表继续行使合同约定的职权,履行约定的义务。
2.乙方代表
(1)乙方任命__________为乙方代表,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
(2)乙方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3)乙方代表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养护工作。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时,乙方代表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_____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责任在乙方的,由乙方承担费用,并赔偿甲方损失。
(4)乙方如需要更换乙方代表,应至少提前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后任乙方代表继续行使合同约定的职权,履行约定的义务。
(5)乙方代表不称职时,甲方可以与乙方协商,建议撤换;收到甲方要求撤换乙方代表的通知时,乙方须按甲方要求,以称职人员替代。
3.甲方工作
(1)将养护工程区域内的树木、草坪、花卉、绿篱、水生植物、水体、园林设施及其它需要养护的设施,列明范围或清单,双方进行现场确认。
(2)提供养护范围内的园林景观设计图纸、以及养护场地内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3)提供养护所需用水、用电的接驳点,保证养护期间的需要。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购买及安装计量表具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养护期间的水、电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景观水体养护所发生的水电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4)乙方进场后,甲方在养护现场提供的养护管理用房、工间休息室和材料、工具存放间为:____________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车辆及大型机械设备的存放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
(5)组织召开养护作业要求交底会。
(6)在乙方开展养护工作时,协调乙方与政府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包括养护范围内的游客)的关系。
(7)在养护期间,若主管单位通知停电、停水,甲方应及时将停电、停水通知送交乙方,乙方应自行采取停电、停水期间的养护措施。甲方收悉停电、停水通知后未及时通知乙方的,由此造成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或养殖物死亡,其损失由甲方承担。除此之外的停电、停水或其它异常事件,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不能确定责任的,由乙方承担。
(8)按照本合同约定,检查、考核乙方的工作。
(9)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养护费用。
(10)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 。
4.乙方工作
(1)根据本合同约定,在合同签订后_____天内,制定养护期内相应的总体绿化养护管理方案,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作为实施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方案后,应于_____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2)建立完善的养护班组,制定养护岗位职责以及各岗位规范、操作规程、养护制度(包括节假日值班制度、防汛防台期间的值班制度和应急抢险工作制度)。根据合同约定,配备技术管理人员和养护操作人员,并将岗位规范、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及工作人员的名单交甲方审批备案。
(3)根据季节、气候、土壤、植物的生长习性和生长阶段及养护场地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开展养护工作,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做好养护区域的局部调整,保证绿化观赏的整体性,并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度养护管理方案及相应进度统计表。
(4)负责区域内各类植物养护及日常巡视检查,如发现各类苗木、设施有被损、被盗等情况时,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并立即进行补缺、恢复。
(5)开展养护工作时,严格遵守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对噪音污染、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文明施工;对外开放的养护区域,处理好养护工作与游客的关系。绿化垃圾须堆放于甲方指定位置,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垃圾由乙方负责清理外运。
(6)养护期间,做好养护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和现有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但甲方须在乙方进场前,将养护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的情况向乙方进行交底。
(7)接受甲方的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对甲方发出的整改通知,应及时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时,甲方可以另行委托他人予以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负责养护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和人身安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养护工作人员的餐饮、住宿由乙方自行承担。
(9)建立和健全养护管理档案,对养护管理工作中采集的各种信息、资料及时做好分析整理和归档保存工作,并报送甲方备案。养护管理期满,将养护管理的所有档案资料及养护范围内的各类植物、设施完好地移交给甲方。
(10)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
第六条 养护方案及调整
1.乙方必须按甲方代表确认的养护管理方案和养护计划组织养护,接受甲方代表对养护质量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2.涉及重大活动或其他原因,甲方代表认为确有必要暂停养护工作或调整养护方案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养护人员调整养护时间或更改养护措施。乙方应遵从甲方要求。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因该项调整导致的费用增加由甲方承担。
3.未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自行调整养护时间或更改养护措施。
第七条 安全防护及事故处理
1.一般要求
(1)乙方在养护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作业的有关管理制度,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对其在养护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养护工作。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范
(1)乙方在从事喷洒农药、控制有害生物、修剪树木、修理设施、清理道路或水体、防台防汛等工作时应自行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安全防护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应保证养护范围内的各项设施能够安全使用,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物品,应及时提请甲方予以修理或更换。对养护范围内的树林、水体或其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场所,乙方应提请甲方设置禁止吸烟、禁止火种、禁止游泳等安全警告铭牌。
(3)乙方对土壤进行消毒或防治病虫害时,应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药剂,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剧毒、高残留或可能造成其它公害的药剂。乙方喷洒药物之前,须将喷洒时间、药物种类提前报甲方批准,按甲方批准的时间和路线进行喷洒。瓜果类植物在挂果期间不得喷洒药剂,以防发生意外。残留药剂和容器,乙方应按规定妥善收集和处理。乙方未按规定使用药剂,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环境保护
(1)养护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养护范围内的垃圾应按规定清理、外运。污水、废水未处理达标前,不得直接排入河道或其它公共设施,以免造成污染。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施肥、沤肥。施肥、沤肥不得造成绿化景观和周边环境污染。
(3)养护期间,在枯水季节,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内容,清理水体淤泥,挖出的淤泥应堆放于甲方指定位置。
(4)养护期间,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修整水体堤岸,防止坍塌;但不能擅自挖掘堤岸以扩大水面,亦不能擅自改变堤岸形状、走向。
4.事故处理
(1)养护期间,若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八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及调整
(1)本养护项目,双方约定合同价款为 (大写:____________人民币 )。
(2)合同价款的计算如下:____________ 。
双方确认的计算合同价款的工作量清单或预算书,可作为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调整方法如下:____________。
(4)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养护变更或者养护补救措施,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2.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本合同养护价款支付方式如下:
a.合同订立后 天内,甲方支付__________元(合同总价的_____%)作为预付款。
b.养护期间,进度款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养护期满后,养护尾款的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 。
3.养护款的支付与养护质量挂钩。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养护质量标准时,双方约定按照以下方式核减合同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按照本合同第8.1条第(3)款确定的增减合同价款,应与养护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第九条 养护施工所需机械、材料、器具设备
1.乙方自行准备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
(1)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应自行配置养护管理所需要的交通工具以及其他养护所需机械、材料、器具设备。乙方配置的养护所需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的清单如下:____________。
(2)乙方应当对投入使用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的质量负责。乙方在机械、材料、器具设备送达养护场地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清点。乙方投入使用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的数量、规格和品质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时,须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符合安全标准。在乙方使用前,应按规范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由乙方承担。
(4)甲方发现乙方提供或使用不符合约定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时,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负责采取更换、重做等补救措施,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
(5)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机械、材料、器具设备时,应经甲方代表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增加的合同价款由乙方自行承担,减少的合同价款须从合同总价中核减。
2.甲方提供的养护用材料、设备
(1)双方约定,本合同履行期间,下列材料、设备由甲方提供:
a.甲方提供材料、设备的名录:____________。
b.甲方提供材料、设备的时间:____________。
(2)甲方提供材料、设备的,在所供材料、设备送达养护场地前24小时通知乙方,由乙方派人与甲方共同清点。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派人参加清点后由乙方妥善保管。因乙方原因发生丢失或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未通知乙方清点的,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或损坏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合格,导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养护款,应每天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超过____天后,乙方可停止养护工作,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关图纸、资料及养护所需用水、电的接驳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____________。
(3)因甲方原因,造成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或养殖物死亡,其损失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
2.乙方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养护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养护标准,乙方应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甲方损失。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改、调整养护方案,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承包的养护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养护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附则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乙方分别保存一份。
本合同副本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送_____ 、_____、_____等部门各一份。
发包方:____________(公章) 承包方:____________(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
果园养护合同 园林绿化养护合同篇三
维修养护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与_________(以下简称承包人)就_________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一、本合同的的词语涵义与下述第二条所列的通用条款中的词语涵义相同。
二、本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为:
1.合同(包括补充合同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签订前双方所签订的所有协议、会谈纪要以及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承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四、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并承担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___份,其中:发包人_________份,承包人_________份。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1.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1条词语涵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用词用语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
1.2承包人:指专用条款写明的与发包人正式签署合同的当事人。
1.3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1.4承包人代表:指承包人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1.5合同:指由发包人与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工程维修养护工作,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1.6投标文件:指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发包人提交的投标总报价及承诺招标文件规定条件和要求的文件。
1.7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正式向承包人授标的通知书。
1.8工程维修养护:指对工程的安全检查、日常巡查、防护、保养、维修,维持、恢复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
1.9合同价格:指合同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应付给承包人的总金额。
1.10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分摊的其它费用。
1.11承包期:指承包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的历时。
1.12天:指日历天。
1.13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报、电传、传真和电子邮件。
1.14不可抗力:指台风、超常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和罢工、战争等异常现象以及政府颁布新政策、法律和采取新措施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2条合同文件。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除专用合同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2.1合同(包括补充合同或协议)。
2.2中标通知书
2.3招标文件
2.4专用合同条款。
2.5通用合同条款。
2.6技术条款。
2.7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第3条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语言。
3.2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包括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的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3.3施工中必须使用技术条款规定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黄河水利委员会的规定和管理办法;没有相应规定时,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维修养护工艺,经发包人批准后执行。
第4条联络。本合同中有关各方的联络应以书面形式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办理签收手续。
2.双方主要义务和责任
第5条发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
5.1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维修养护期内的总体维修养护计划。
5.2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单项维修养护计划。
5.3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与工程维修养护相关的档案资料。
5.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水准点及其基本资料和数据。
5.5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维修养护人员及设备的驻留场地。
5.6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按时支付维修养护款。
第6条承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
6.1在签订合同后及时进入维修养护现场,完成维修养护准备工作,并认真执行发包人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严格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标准及质量要求完成维修养护工作。
6.2按发包人要求编制维修养护方案和实施计划,并提交发包人审批。维修养护方案中应包含文明施工和科学管理措施,保证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
6.3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条款有关规定,防止因对噪音、扬尘、废水、废油不进行控制和治理及生活垃圾不及时清除而造成环境破坏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6.4自行解决维修养护工作中的用电、用水、排水、照明、通信等,并承担一切费用。
6.5负责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及设施的保护工作。维修养护时做好工作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保护,造成损坏承担一切费用。
6.6在维修养护工作完成后,及时拆除临时设施,清除维修养护工作区和生活区及其施工废弃物。
6.7按发包人要求及时提供各种报表及维修养护工作计划、进展情况、管理信息等。
6.8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有关维修养护资料和文件。
第7条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可指派专人具体负责管理某项维修养护工作的实施,并将被指派人的姓名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执行其指示。
第8条承包人代表。承包人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应由承包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发包人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3.工作进度
第9条实施计划。承包人应按技术条款规定的内容和发包人的指示,编制实施计划提交发包人审批。发包人按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限内予以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实施计划已经批准。
第10条延误开工。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开工条件,可以延长工期的,承包人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不可以延长工期的按专用条款的约定给承包人予以赔偿。
第11条暂停工作。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向承包人发出暂停全部或部分维修养护工作的指示,承包人应按发包人指示立即停止工作。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暂停工作,承包人在暂停期间负责妥善保护工程和提供安全保障。
当维修养护工作具备复工条件时,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发出的复工通知中指定的时间复工。若承包人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第12条单项维修工作工期延误。发生以下情况造成工期延误时,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12.1增加合同中任何单项项目的工作内容。
12.2增加合同中任何单项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百分比。
12.3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
12.4合同中涉及的由发包人责任引起的工期延误。
12.5不可抗力: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2天内,就延误的原因、项目内容、延期要求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发包人提出报告,经发包人审查确认答复。发包人收到报告后7天内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报告已被确认。非上述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
第13条单项维修养护工作工期提前。某项工作如需要提前完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完工协议,完工日期可以提前。承包人按此协议修订进度计划,发包人应在2天内给予批准。发包人应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完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3.1提前的时间。
13.2承包人采取的赶工措施。
13.3发包人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13.4赶工费用和奖金。
4.质量与检验
第14条质量管理。承包人应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将一份包括质量管理机构的组成、主要人员资格、试验设备清单、质量检查程序和细则等的维修养护质量保证措施报告,报送发包人审批。
第15条检查和返工。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技术条款的规定和发包人的指示,对维修养护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其维修养护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详细作好记录,填制工程质量评定表,定期提交发包人审查。承包人应随时接受发包人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的条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对于不合格的维修养护项目进行修补返工,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修补返工的费用。因发包人原因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再发现由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和处理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维修养护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正常进行,检查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影响正常维修养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维修养护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16条质量要求。质量应达到水利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水利行业没有具体标准的项目应达到技术条款的质量要求。
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能返工且返工后能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的,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由承包人承担返工费用;能返工但返工不可能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返工,并承担违约责任;不能返工的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因发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由发包人承担返工的费用。
双方对维修养护质量有争议,可提请专用条款约定的部门裁定,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17条合同价格调整
合同价格在合同书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作调整。
17.1发包人确认的变更。
17.2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增减和调整。
承包人在上述情况发生后,将调整原因、内容、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予以复核,批准后通知承包人。
第18条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的核实确认
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发包人在接到报告7天内核实已完维修养护工作任务和应支付的维修养护款,若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需要修改,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指示进行修改,重新提交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发包人应在3天内对修改后的月进度付款申请报告签字确认。
第19条维修养护款支付
发包人在签字确认后14天内不予支付维修养护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通知,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减缓维修养护工作速度,直至停止工作,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若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同意签订延期付款协议,发包人可延期支付维修养护款。协议应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利息计算方法。
第20条维修养护款结算
维修养护工作检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完工结算报告。发包人收到完工结算报告后应在28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并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办理结算。
6.变更
第21条变更
21.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和性质。
(3)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完工日期或改变已经批准的施工顺序。
21.2变更的程序和指示:
(1)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变更后必须按变更要求执行,若不同意变更,应在2天内答复发包人。承包人未在2天内答复发包人,则视为承包人已同意发包人提出的变更要求。
(2)没有发包人的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进行变更。
第22条确定变更价款和工期。做出第21条规定的变更后,如果变更项目引起维修养护方案和进度计划发生实质性变动,影响了其原定维修养护费用时,应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由承包人提出变更报价书,承包人和发包人充分协商后作出调整价款和完工日期的变更决定;除此之外,不予调整合同价款。
因承包人违约必须作出的变更,因而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7.验收
第23条验收
合同期满或承包人按合同完成某一阶段或某一单项维修养护工作时,可进行合同期满验收、阶段验收或单项验收。
23.1阶段验收或单项维修养护工作验收。承包人按合同完成某一阶段或某一单项维修养护工作后,承包人应7天内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交验收报告(附验收资料),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验收报告后7天内通知承包人组织验收,验收结果和结论作为本合同验收申请报告的附件。
23.2合同期满验收
合同期满后14天内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交验收报告(附验收资料)。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验收报告后7天内通知承包人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由发包人签署验收证书,颁发给承包人。
8.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24条争议的解决。发包人和承包人出现争议时,要求调解、仲裁或诉讼的,可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采用以下的方式解决:
24.1提请行业经济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对调解结果不能接受,或由于一方原因使调解结果无法执行,任何一方可提请仲裁或诉讼解决争议。
24.2签订仲裁协议或确定仲裁范围和仲裁机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发生争议后,任何一方均不得以调解和仲裁或诉讼判决未果为借口拒绝或拖延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工作,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25条违约。发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书面通知,要求发包人在期限内履行合同,否则有权暂停维修养护工作,直至解除合同,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导致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赔偿因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承包人不能按发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实施、维修养护标准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或发生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以及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发包人对承包人发出书面警告限期整改,暂停支付维修养护款,直至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承担采取改正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合同,应提前7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26条索赔。发包人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承包人可根据本合同有关条款按以下规定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26.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索赔的申请报告。
26.2索赔申请报告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以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索赔费用的计算依据。
26.3发包人在接到索赔申请报告后7天内进行调查审核,并做出决定,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索赔申请报告后7天后未予答复,应视为批准。
9.其他
第27条安全施工。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认真做好施工安全工作。发包人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有关规定,检查、监督上述工作的实施,对承包人故意延误或拒绝改正的,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承包人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通知发包人和上级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28条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用专利技术时,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时,须报发包人并双方签订保障发包人免于承担因侵犯专利权等的诉讼及承担有关费用的约定后承包人才能实施。
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的变更,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发包人,若建议被采纳,需由发包人发出变更指示后方可实施。
第29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承包人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发包人通报情况,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2天向发包人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发包人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按下列规定由双方分别承担。
30.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30.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0.3造成承包人设备、机械的损坏等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30.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30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书上签字并盖公章后生效。承包期满,维修养护工作终止,未完承包工作内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处理后,并且除此之外合同双方均未遗留按合同规定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时,合同自然终止。
专用合同条款
前言
专用合同条款中的各条款是补充和修改通用合同条款号相同的条款或当需要时增加新的条款,两者应对照阅读。一旦出现矛盾或不一致,则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通用合同条款中未补充和修改的部分仍有效。
1.词语涵义及合同条件
第1条词语涵义。
1.1发包人:_________
1.2承包人:_________
1.3发包人代表:_________
1.4承包人代表_________
1.9承包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历时总天数_________天。
第2条合同文件。
若还有其他构成合同的文件时,按照签署日期的先后,插入合同中,签署日期在后的应排在前面,并列出全部文件的名称和顺序。
第3条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示例,仅供参考)
如果双方商定合同使用语言文字为汉语即:
3.1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是汉语。
2.双方主要义务和责任
第5条发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
5.1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整个维修养护期内的总体维修养护计划的时间:_________
5.2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单项维修养护计划的时间:_________
5.3_________。
5.4_________。
第6条承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_________
3.工作进度
第12条单项维修工作工期延误_________。
第13条工期提前_________。
4.质量与检验
第14条质量管理_________。
第16条质量要求_________。
5.合同价格与支付
第17条合同价格及调整_________。
第19条维修养护款支付_________。
第20条维修养护款结算_________。
6.变更第22条确定变更价格和工期_________。
7.验收第23条验收_________。
8.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24条争议的解决_________。
第25条违约_________。
第26条索赔_________
9.其他
第28条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_________。
技术条款
1.一般规定
第1条说明
1.1工程概况:
(1)工程位置:所属县;上下邻接;起至桩号等。
(2)工程类别:堤防工程,险工、控导护滩(岸)、防护坝工程,水闸工程等。
(3)工程数量:堤防长度、险工、控导护滩(岸)、防护坝工程座数及坝垛数、水闸座数等。
1.2水文气象:气象特征、降水量及分布、气温
1.3对外交通条件_________
第2条合同项目工作范围及内容(承包范围及内容)_________。
第3条维修养护工作会议与报表
3.1发包人在每周或每月定期召开周、月协调会议或专题会议,检查承包人的工作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和维修养护工作质量情况,协调解决维修养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2承包人应在每周或每月按发包人规定的格式提交周、月进度报告,其主要内容有:上周(或月)维修养护工作进度计划、要求和实际完成的累计工作量以及影响工作进度的因素和本周(月)采取的改进措施;维修养护工作质量(含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记录及处理情况)等。
第4条质量管理
4.1承包人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选派有经验的维修养护技术人员对维修养护工作的各个环节的质量进行检查,及时向发包人报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资料。
4.2单项维修养护工作完成后,承包人应认真进行质量检查,符合工程维修养护标准后,报请发包人检查验收。
第5条治安保卫与维修养护工作安全
5.1承包人应教育维修养护人员遵纪守法,维护工地社会治安,协助治安管理机构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5.2承包人应对劳动保护、照明安全等安全防护工作负责,并制定安全防护规程,定期召开安全会议进行安全教育。在工作范围内设置必要的标志和信号。
第6条环境保护
6.1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规章,禁止随意弃土、堆放材料,禁止在河道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不得使有害物质(扬尘、废水、废油)污染土地、河流。若因违反环境的有关规定而受到处罚或要求赔偿,承包人应负全部责任。
6.2承包人应保持维修养护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定期清理维修养护废弃物和垃圾,并将其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6.3在全部维修养护工作完成后,除已征得发包人同意的外,承包人必须拆除一切应该拆除的临时维修养护设施和临时生活设施。拆除后的场地应彻底清理。凡发包人决定保留的设施,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解决处理的办法。
第7条技术标准和规范
7.1承包人在执行本合同时,所有的材料、设备、维修养护工艺和维修养护工作质量检验均应遵照合同技术条款所引用的国家和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的规定和技术要求。本合同引用的标准和规程、规范(不限于):
(1)《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
(3)《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d223-1999)
(4)《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sl239-1999)
(5)《黄河防洪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6)《黄河水利委员会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实施细则》
(7)《黄河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标准》(试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8)《堤防工程养护修理规程》(征求意见稿)
(9)《水闸技术管理规程》(sl75-94)
(10)《水闸工程管理技术规范》(sl170-98)
(11)《水利工程闸门及启闭机、升船设备管理等级评定办法》(试行)
(12)《水闸安全鉴定规定》(sl214-98)
2.工程维修养护承包人应对工程进行日常巡查、保养和防护,及时恢复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保持工程完整、安全和正常运用;降雨期间应加强巡查,对因雨水对工程造成的损坏随时采取临时措施(如对积水进行合理排除或圈堵,及时关闭护路闸等)。
第8条堤防工程
8.1堤顶维修养护
(1)堤顶高程、宽度等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或竣工验收时的标准。
(2)未硬化堤顶应保持花鼓顶,达到饱满平整,无车槽及明显凸凹、起伏;降雨期间及时排水,雨后无积水,平均每5.0米长堤段纵向高差不应大于0.1米,横向坡度宜保持在2%-3%。
(3)硬化堤顶应保持无积水、无杂物,堤顶整洁,路面无损坏、裂缝、翻浆、脱皮、泛油、龟裂、啃边等现象。
(4)泥结碎石堤顶应适时补充磨耗层和洒水养护,保持顶面平顺,无明显凸凹、起伏。
(5)堤肩应达到无明显坑洼,堤肩线平顺规整,应植草防护。
(6)边埂应达到埝面平整,埝线顺直,无杂草。
(7)堤防土牛应达到顶平坡顺,边角整齐,规整划一。
(8)备防石位置合理,摆放整齐,便于管理与抢险车辆通行,无坍垛、无杂草杂物,垛号、方量等标注清晰。
(9)管护基地房台应达到边坡平顺、台面平整清洁、规整化一。
(10)堤防路口不能蚕食堤顶,硬化路口路面坚固无损。
(11)未硬化堤顶的维修养护应做到:①根据堤顶干燥程度,及时进行洒水养护。②对堤顶坑凹及时进行补土填平、夯实,雨后进行刮平碾压。③堤顶泥泞期间及时关闭护路闸(杆)、排除积水。
8.2堤坡(淤区边坡)维修养护
(1)堤坡(淤区边坡)应保持竣工验收时的坡度,坡面平顺,无残缺、水沟浪窝、陡坎、洞穴、陷坑、杂草杂物,无违章垦植及取土现象,堤脚线明确。
(2)淤背区、淤临区、前戗、后戗高程、宽度、坡度等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或竣工验收时的标准。保持顶面平整,沟、埂整齐,内外缘高差符合设计要求。
(3)砌石堤坡和混凝土堤坡按险工、控导工程养护标准执行。
(4)对雨后出现的局部残缺和水沟浪窝、陷坑等,应及时按标准进行恢复,严格掌握工程质量。
(5)上堤辅道应保持完整、平顺,无沟坎、凹陷、残缺,无蚕食侵蚀堤身现象。
8.3护堤地维修养护:护堤地要达到地面平整,边界明确,界沟、界埂规整平顺,无违章取土现象,无杂物。
第9条险工、控导、护滩(岸)、防护坝工程
9.1坝、垛、护岸顶面
(1)宽度、高程符合竣工验收时或设计标准,顶面平整,无凸凹、裂缝、陷坑、浪窝,无乱石、杂物及高秆杂草等。
(2)沿子石规整、无缺损、无勾缝脱落;眉子土(边埂)平整、无缺损。
(3)备防石位置合理,摆放整齐,便于管理与抢险交通,无坍垛、无杂草杂物,坝号、垛号、方量等标注清晰。
9.2护坡
(1)土坝坡:坡面平顺,草皮覆盖完好,无高秆杂草、水沟浪窝、裂缝、洞穴、陷坑。
(2)散抛块石护坡:坡面平顺,无浮石、无游石、无缺石,无明显外凸里凹现象,保持坡面清洁。
(3)干砌石护坡:坡面平顺、砌块完好、砌缝紧密,无松动、塌陷、架空,灰缝无脱落,坡面清洁。
(4)浆砌石护坡:坡面平顺、清洁,灰缝无脱落,无松动、变形。
9.3根石
(1)根石台的高程、宽度、坡度等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或竣工验收时的标准。保持台面平整,无浮石、杂物。
(2)根石坡平顺,无明显外凸里凹现象,无浮石、游石。
(3)联坝参照堤防工程标准执行。
第10条水闸工程
10.1管理范围内应保持整洁美观,搞好绿化美化。
10.2土工建筑物无水沟浪窝、塌陷、裂缝、渗漏、滑坡和洞穴等;排水系统、导渗及减压设施无损坏、堵塞、失效;土石结合部无异常渗漏。
10.3石工建筑物块石护坡无塌陷、松动、隆起、底部淘空、垫层散失;墩墙无倾斜、滑动,无勾缝脱落;排水设施无堵塞、损坏、失效。
10.4混凝土建筑物(含钢丝网水泥板)无裂缝、腐蚀、非正常磨损、剥蚀、露筋(网)及钢筋锈蚀等情况。
10.5水下工程无冲刷破坏;消力池、门槽内无砂石杂物;伸缩缝止水无损坏;门槽、门坎的预埋件无损坏。
10.6闸门无变形、锈蚀、焊缝开裂或螺栓、铆钉锈蚀、松动;支承行走机构运转灵活;止水装置完好;门体表面涂层无大面积剥落。
10.7启闭设备运转灵活、制动性能良好,无腐蚀,运用时无异常声响;钢丝绳无断丝、锈蚀,端头固定符合要求;零部件无缺损、裂纹、非正常磨损,螺杆无弯曲变形;油路通畅,油量、油质合乎规定要求。
10.8机电设备及防雷设施的设备、线路正常,接头牢固,安全保护装置是动作准确可靠,指示仪表指示准确、接地可靠,绝缘电阻值合乎规定,防雷设施安全可靠,备用电源完好可靠。
第11条围堤、格堤、防汛道路
参照堤防工程标准执行。
第12条生物防护工程
12.1防浪林、行道林、适生林、护堤地林及险工、控导、护滩(岸)、水闸的树木生长旺盛,无病虫害,无滥砍滥伐和人、畜破坏。行道林和险工、控导、水闸的树木修剪整齐、美观,鱼鳞坑、浇水沟规整,存活率达到98%以上。防浪林、适生林、护堤地林株行距适宜,存活率应达95%以上;林区无高秆杂草。
12.2堤防、险工、控导、水闸等适宜植草的工程部位,草皮整洁美观,覆盖率达到95%以上,无高秆杂草。
12.3有景观功能的工程绿化,可参照园林景区进行养护。
第13条管理设施
13.1位移、渗流、应力应变、震动反应等安全监测设施完好。
13.2远程监控系统的现场设施、设备(仪器、传感器等)完好无损坏,运行正常。
13.3排水沟完好,畅通无损坏,无孔洞暗沟、沟身无蛰陷、断裂,接头无漏水、阻塞,出口无冲坑悬空,沟内无淤泥、杂物。
13.4公里桩、百米桩、边界桩、断面桩、坝号桩、高标桩、交界牌、指示牌、标志牌、责任牌、简介牌、纪念碑等埋设坚固,布局合理、尺度规范,标识清晰、醒目美观、无涂层脱落、无损坏和丢失。
13.5水尺无损坏,标尺清晰,基座涂层无脱落;测流测沙桥完整、稳固,铁件无锈蚀、无涂层脱落。
13.6照明、通讯、安全防护等设施完好。
13.7护路闸(杆)开合灵活,标识齐全、醒目美观,埋设坚固无损坏,涂层无脱落。
13.8管护基地房屋、防汛屋、守险房、启闭机房、测流测沙房等,坚固完整、门窗齐全无损坏,墙体无裂缝、墙皮无脱落,房(屋)顶不漏水。
13.9景点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干净整洁无损坏、涂层醒目无脱落。
第14条工程资料
工程检查记录要清晰、准确、完整、规范,各类工程的维修养护资料要清晰整洁,内容真实、齐全、准确、规范,并要求及时上报、存档。
维修养护资料包括:内部工作制度和办法,汛前汛后工程普查资料,险工、控导工程根石探测资料,堤防隐患探测资料,维修养护方案及实施计划,工程鉴定资料,原材料质量鉴定资料,检查检测试验资料,单项工程维修养护工作总结,维修养护大事记,维修养护日志,维修养护工作总结报告等。
果园养护合同 园林绿化养护合同篇四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了搞好新建综合大楼区域的绿化美化工作,经与乙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为了体现植物多样性,乙方负责挑选适应当地气候条件生长的苗木品种进行栽植并包栽包活。
二、资金投入由乙方全额垫资。
三、苗木品种、规格、数量、单价以及其它附属工程另附明细表,工程总预算为285840元。
四、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苗木、品种、规格进行栽植。 五、乙方应做到文明施工,安全工作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时间要求至开工之日起1个月(由于天气原因,2株大桂花及3株20㎝的香樟无法种植,工期顺延,不包括在内)完工。
七、付款方式:乙方主体绿化完毕,与合同相符后分期付款,首付8万元,12月30日前付款10万元,余下金额于20x年5月30日前付清,未成活苗木乙方无条件补栽。
八、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友好协商。
九、此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果园养护合同 园林绿化养护合同篇五
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公平和诚实合作的原则,双方就 养护项目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一般条款
1.甲方将_________绿化共_________(平方)委托乙方养护。
2.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合同期满,双方可续约,但须提前一个月办妥有关手续。
3.委托方法为乙方整体承包方式。
二、绿化养护工作要求、养护范围及养护内容
1。工作要求:绿化养护工作分为基本工作项目(简称基本工作)和定期工作项目(简称定期工作)两部分。基本工作是指一般地正常维护,即浇水、清理垃圾、防风防汛、补植和防人为损坏及零星病虫害防治、除杂草和修剪等;定期工作是指全面修剪整形、施肥、除杂草、松土和全面病虫害防治。
绿化养护工作要求及检查验收标准详见附件一。
2.养护范围: (省略)
3.养护内容:乔灌木、绿篱、草本植物等的浇灌、施肥、 草坪的
杂草清除、植物(树木、绿篱、草坪等)修剪、浇水、灌溉、去除枯死植株、植物补植、树木扶正、病虫害防治和监测、植物防护(防寒、旱、台、涝、高温等)等工作。
三、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
a.凡经园林专业技术人员鉴定确认与季节或立地条件不相适应的植物,在乙方接收养护前须作必要更换的,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b.全面监督、指导、检查、验收乙方工作。
c.在检查时如发现有不合格之处,应以“质量整改通知书”的形式书面通知乙方。
d.及时为乙方办理结算,按时支付当季应付费用。
2.乙方责任
a.认真按合同标准养护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b.对甲方验收不合格之处,乙方应及时进行适当的整改。
c.负责对合同范围内绿地的主要观赏植物进行挂牌宣传,说明其品种原产地,生长特性及养护方法。
d.统一着装,佩戴工卡上岗。做到工完场清,文明作业。
e.每逢重大节日,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合理布置花坛、园林小品等,费用另计。
f.为保证管理到位,乙方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做好日常养护记录,建 —— 2
立绿化养护技术档案。有紧急情况随叫随到。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1.费用计算方法:
a.绿化养护费按平均______元/平方米·年计算,绿化面积共_____平方米,绿化养护承包总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元/年,季平均_____元。
b.更新、改造、非乙方责任补植按实际面积乘以单价结算。
c.逢重大节日,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合理布置花坛、园林小品等的费用由甲方按实际支付。
2.付款方式
a.绿化养护费按季度(每3个月)平均支付。合同签订时甲方应支付首期费用,以后提前一个月支付下一季度的养护费用。
b.养护区域的绿化更新、改造、非乙方责任补植花卉树木,以及布置节日花坛、设置园林小品等应甲方要求新增项目,在确定造价后甲方应先预付60%用于购买必要的花卉植物和工程材料,其余40%在完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五、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
1.中途退约:甲乙双方无须提出任何理由,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即可解除合同。
2.若不提前通知对方,退约方应支付另一方2个月的养护费作为经济赔偿。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应根据乙方事先通知的作业计划,安排专门人员协调解决水电等配套工作。
2.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如强台风、冰雹等)造成重大损失由甲乙双方商议解决补救办法,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由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协议作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本各两份),双方各执两份(正、副本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附件一《绿化养护工作要求及检查验收标准》
附件二《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范〉
附件三《绿化养护承包费用计算方法(按乔、灌木株数及地被面积测算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果园养护合同 园林绿化养护合同篇六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x乡 x村通村道路建设工程顺利实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程项目,根据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特点,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一、工程施工项目、内容
按照本工程建设内容以及工程建设方案,工程路段总长度为 公里,路宽度4米,厚20厘米砂石路面。
二、工程造价及承包方式
工程造价按照设计 公里,工程造价元,承包给乙方实施。结算时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
三、工程质量要求及铺筑工艺
1、乙方要严格按砂石路工程技术标准和工程施工技术规范组织施工,对承建的工程质量负全部责任,必须达到合格工程。按《砂石路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验收。
2、乙方必须接收甲方和交通部门的监督管理,若有违反者,视为违约,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和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的工程程序进行规范施工,最终工程完工后由建设单位和区减负办;区税改办及相关部门联合验收。
四、施工期限
本工程工期从20x年6月18日至20x年07月18日完工,工程竣工后由区减负办;区税改办及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合格为准。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有权相互监督本合同第一条款的履行情况。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进行全过程的质量监督,乙方须听从指挥,接受监督和检查。
3、质检人员对工程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坚持原则,随时协商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4、甲方根据工程需要为施工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5、甲方的义务
①甲方有义务负责协调现场有关问题。
②按合同履行支付工程价款(工程款在减负办拨付后拨付乙方)。
6、乙方的义务
①全面负责工程的质量、工期、施工等工作,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竣工后,乙方提供竣工资料并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②必须严格按照工程规范的程序进行施工,不得偷工减料、降低工程标准,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停工。
③乙方全权负责施工安全,做到安全文明施工,采取各种安全措施,教育施工人员杜绝各种安全事故发生;若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的变更
因工程的需要,确需增加或减少工程量,经甲乙双方协商需要变更合同的方可变更,单方不得变更合同。
2、合同的解除
①开工通知书发出三日内乙方迟迟不动工的;
②乙方在修建过程中不按合同和质量要求施工的; ③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质量问题甲方责令限期整改,而没有整改的;
④工程完工后,超过保修期和付清工程款后合同自行解除。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签订附加合同,签订的附加合同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建设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
施工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
合同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果园养护合同 园林绿化养护合同篇七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对 进行园林景观设计。为明确甲乙双方责、权、利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并结合本项目园林景观设计的实际情况,经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则,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项目名称及地址
1、项目名称: 园林景观工程
2、项目地址:
二、设计工作内容
甲方提供的 用地红线范围内的环境景观设计(内容为整体规划及景观设计,不包括展览馆建筑设计及配套智能化设计);
三、设计阶段、设计深度、设计周期
1、整体规划阶段
(1)甲方配合内容
a.用地红线范围及1:200测量图纸;
b.展览馆建筑平面及效果图;
c.组织乙方现场踏勘;
d.向乙方提供正式工作任务书(包括具体工作任务和甲方要求)。
(2)乙方完成内容及标准
a.提供景观总体规划图;
b.局部效果图及意向图 ;
c.方案设计汇报ppt;包括:
①选址;
②规划理念;
③总体规划平面图;
④功能分区图;
⑤展示内容介绍(室外景观部分和展览馆平面布置,其中展览馆相关图纸由甲方提供)
⑥智能化意向(包括太阳能、污水处理系统、新风系统、地暖系统、声控系统、感应系统、智能监控系统及其他生态环保、人性化系统各一张)
d.设计师负责向甲方解说一次。
(3)设计周期:10个工作日(从收到甲方支付预付款起算)
2、施工图设计阶段
(1)甲方配合内容
a.确认方案阶段设计之内容,并给乙方正式工作任务书;
b.建议植物选配及物料采用;
c.提供建筑相关图纸及室外管线布置图。
(2)乙方完成内容及标准
a.总平面分布图(1:100)
b.放线定位图(1:100)
c.各细部标高图(1:100)
d.各区域灌溉及给排水图(1:100)
e.园林灯具照明及电路系统图(1:100)
f.各区域物料图及样板材质和色彩
g.乔木布置平面图及定位图(按乔木规格定位)
h.灌木布置平面图及定位图
i.地被(草坪)植物位置图
j.总体植物目录表(具备乔灌木的品种、胸径、冠幅、高度及数量) k.各区域铺地、台阶、建小品的建筑、结构施工详图(1:20) l.道牙、花槽(台)、休闲座椅的建筑、结施施工详图(1:20)
m.水景给排水施工详图(1:20)
n.花架、亭子的建筑、结构施工图(1:20)
o.照明灯具的规格、尺寸、灯具颜色和灯光色彩详图以及样灯和有关资料
p.施工图预算
以上所列图纸(2号图)向甲方提供捌套施工蓝图和光盘壹套,同时各专业设计师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和施工图会审。
(3)设计周期: 个工作日(从收到甲方第二次付款起算)
四、设计费用计算及支付
1、设计费用计算:本工程总用地面积为 ㎡,其中绿化用地 ㎡,按实际绿化用地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计算设计费,本合同共计设计费人民 ¥ 万元(大写: 元正)
2、设计费支付方式
(1)第一次付款: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设计预付款¥ 万元(大写: 元正)。
(2)第二次付款:乙方提供整体规划阶段ppt并汇报一次,并经过甲方确认后五日内,甲方支付设计费¥ 万元(大写: 元正)。
(3)第三次付款:乙方施工图设计阶段任务完成,并经过甲方确认后五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设计费¥ 万元(大写: 元正)。
(4)施工图经甲方确认后,如甲方要求乙方进行重大设计修改,甲方应向乙方额外支付该修改部分的设计成本。
(5)所有费用均由现金支付,如需由乙方开具发票,所需税费由甲方额外支付。
五、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履行合同,甲方无权请求返回所付设计费。乙方不履行合同,乙方退还甲方所付设计费。
2、乙方设计文件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设计标准及要求,甲方处乙方本合同总价款的2%的违约金。
3、甲方不能按时确认乙方设计图说,乙方按拖延的时间顺延设计工期。
4、乙方设计图说满足设计标准及要求时,甲方如不按时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总价款的2%的违约金。
六、其它
1、甲方维护乙方设计成果的所有权,不得将乙方设计图说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也不得未经乙方书面同意重复利用乙方设计图说。
2、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结清设计费后自动失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果园养护合同 园林绿化养护合同篇八
甲方: (发包方)
乙方: (承包方)
一、承包金额:
承包方式为全额经济责任制承包。 每年承包金额为 3500 元,承包费的付款方式为每年经考核合格,全年承包费一次性支付。
二、承包年限:养护时间从 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0日,合同期限为1年。
三、养护范围:
1、学校校园内现有的所有绿化场地上的绿化苗木(不包括草皮地拔草和修剪,但包括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包括学生公寓周围将要进行绿化种植的所有绿化树木。
2、每月须有200盆以上的季节性盆花供应校园摆设。
3、主教学楼前八个大花钵种植的草本花,应及时更换季节花,保持常年开放。
4、完成学校迎宾、迎检、迎新的突击性任务,如突击性搬运盆花、摆放盆花等,乙方应无条件、无报酬地为学校搬运盆花、摆放盆花。
5、台风刮倒的树或断裂的树枝,乙方应无条件、无报酬地为学校及时处理,并清运出绿化场地。
四、承包范围内的职责
1、承包养护期限内,乙方应按照园林绿化养护操作规程及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养护管理任务。
2、绿化设施及主要养护内容 :
(1)修剪: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立地环境、景观要求,按照操作规程适时进行。
(2)施肥: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及植物对肥料的需要,要求年施肥不得少于2次,新种植物视生长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施肥,以保持各类植物的生长旺盛达到一定景观效果。
(3)除草:各类绿地、树穴、绿带要结合松土及时清理各类杂草。
(4)抹芽:主要用于乔木、大型灌木,对不定芽要及时清除,以保持树木骨架清晰,促使生长形态美观,营养集中。
(5)病虫害防治:病虫害防治是园林植物养护中较为重要的手段和内容,要根据各类植物的寄生对象及时做好预测预报,及时采取措施防治。
(6)抗旱、抗台、抗涝:旱季及新种植物要及时进行灌溉,防止植物因脱水而造成枯死。台汛期间要做好加固、排涝抢险工作,防止植物受损。特别是盆花、地栽草本花睛天要每天浇水,雨天要及时排涝。
(7)草本花卉根据季节适时播种,缩根的草本花要及时分株和扦插,小苗要及时上盆。盆栽花每天最少要浇水一次,每周施肥一次。
(8)草坪中的乔灌木,每年必须松土一次,并清理树头上面的草皮,树势弱的结合施肥一次。
(9)每年应根据学校需要,在西区花圃内扦插一定量的小苗(土地面积约为
1.2亩地),扦插的苗木品种由总务处指定。第一次扦插完要浇透水,以后由由甲方指定人员管理。
3、对本合同养护项目实施养护管理所用的一切劳动力和服务由乙方自行组织,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所需用的材料设备如:劳动工具、肥料、农药等费用由甲方供应。乙方平时要注意保护劳动工具,若出现自然损坏,按以旧换新原则进行更换。
4、承包期限内,本合同养护项目设施量因管理不善造成树木枯死及毁损的,乙方应及时补齐或修复,并自行承担所需费用。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应保证本合同养护项目设施量完好无损。未完好的,由乙方负责补齐或修复。届时,未补齐或修复的,甲方可自行或委托他人补齐或修复,费用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汇报养护管理计划及有关措施。
6、乙方必须重视安全生产,确保全年不出安全责任事故。养护期间,养护工人由于操作不规范等因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
五、养护应达到甲方所提出的要求和结果。
1.乙方养护需做到:树木生长良好,适时修剪,疏密得当,有较好的观赏效果。尤其是对东方明珠、垂叶榕和有层次感的树木要及时修剪,乔木上的枯枝和下垂枝也要及时修剪。
2.及时病虫害防治,确保花草、树木健康生长。
3.及时中耕施肥,改良土地条件,调节植物生长。
4.学校如遇突击栽树、移树,乙方应无条件地为学校栽树,报酬酌情而定。
5、乙方养护不到位的,甲方通知乙方整改,乙方应无条件地立即整改。
六、养护期限内每周起码保持2人以上在校区内作养护工作,中标人必须每天在岗,并且能随时联系到中标人员。
七、乙方应提供工作人员的作息制度。
八、乙方在校区绿化养护期间应确保学校设备、设施和师生人员安全。
九、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工作人员的名单,身份证,如有人员变动,及时向甲方告知。
十、乙方要给工作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双方均严格履行本协议,若违反本协议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若乙方服务未达到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标准,甲方有权视情扣除乙方的承包金。
十二、其他末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此合同一式两份,分别由学校总务处、乙方代表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果园养护合同 园林绿化养护合同篇九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养护范围及养护内容
1.养护范围及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养护内容:
(1)植物养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植物保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设施维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水体保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安保保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应急处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社会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本项目招投标文件所附工作量清单可作为本合同约定的养护内容。
双方对养护内容有详细约定的,可以另附工作量清单。
3.养护工作量的确认:养护范围及养护工作量由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前确定。乙方进场后,如发现实际工作量与约定不符,应在进场后____天内,向甲方提交养护工作量差异的报告。甲方接到报告后____天内对实际养护工作量进行确认,并告知乙方,乙方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4.乙方超出约定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养护工作,甲方不予计量。
第三条 养护期限
养护期限为___个月,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养护质量和考核
1.养护质量
(1)乙方的养护质量,必须达到《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程》(dg/tj08-19-20__)、《_____市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dg_tj_08-702-20__)、《行道树养护技术规程》(dg/tj08-2105-20__)、《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dbj08-35-20__)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对养护质量有特殊要求时,双方可以另行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对养护质量有争议,双方同意由下列____种方式约定的机构进行专业鉴定。
a._____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
b.双方指定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养护考核
(1)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养护,并为甲方的检查和考核提供便利条件。甲方可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标准进行随机检查和定期考核,发现养护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可要求乙方采取补种、更换、重做、修复等一切补救措施,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由于采取补救措施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2)检查和考核的时间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因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质量不达标,乙方应尽可能采取补救措施,因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或第三方承担。若质量不达标责任无法明确或无法追究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指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本项目联络人。
乙方指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本项目负责人。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养护工程区域内的树木、草坪、花卉、绿篱、水生植物、水体、园林设施及其它需要养护的设施范围或清单,供双方进行现场确认。
(2)提供养护范围内的园林景观竣工图纸、以及养护场地内的工程地质和地下设施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3)提供养护所需用水、用电的接驳点或由乙方配合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接驳点,接驳费用由甲方承担,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4)根据招标文件向乙方提供养护管理用房、场地及机械设备,有权限定所提供标的物的用途,并保留对标的物的监督与回收权。
(5)组织召开养护作业要求交底会。
(6)在乙方开展养护工作时,协调乙方与政府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包括养护范围内的游客)的关系。
(7)在养护期间,甲方应及时将水电供应部门的停电、停水通知送交乙方,乙方应自行采取停电、停水期间的养护措施。甲方收悉停电、停水通知后未及时通知乙方的,由此造成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或养殖物死亡,其损失由甲方承担。除此之外的停电、停水或其它异常事件,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不能确定责任的,由双方协商处理。
(8)按照合同约定,检查、考核乙方的工作。
(9)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养护费用。
(10)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合同签订后____天内,制定养护期内相应的总体绿化养护管理方案,报请甲方审核批准,作为实施依据。甲方收到乙方方案后,应于____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2)建立完善的养护责任制度,制定养护岗位职责以及各岗位规范、操作规程、养护制度(包括节假日值班制度、防汛防台期间的值班制度和应急抢险工作制度)。根据招投标文书或相关规定,配备具备相应技术证书(等级认定)项目负责人、技术管理人员、养护操作人员、安全管理员等并将岗位规范、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及工作人员的名单交甲方备案。
(3)根据季节、气候、土壤、植物的生长习性和生长阶段及养护场地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开展养护工作,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做好养护区域的局部调整,保证绿化观赏的整体性,并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度养护管理方案及相应进度统计表。
(4)在养护过程中,须安排专人负责养护区域内的自查工作,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并记录台账,如发现各类苗木、设施有被损、被盗等情况时,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并立即进行补缺、恢复。
(5)开展养护工作时,严格遵守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对噪音污染、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统一着装、文明施工;并设置养护铭牌,标明养护单位、养护范围、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6)养护期间,乙方须确保养护范围内的公用设施不受养护措施的影响。
(7)根据《_____市管线检查井杠理和应急处置试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发现异常情况应通知设施产权人并采取相应应急措施确保人身安全。
(8)接受甲方的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对甲方发出的整改通知,应及时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时,甲方可以另行委托他人予以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负责养护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和人身安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养护工作人员的餐饮、住宿由乙方自行承担。
(10)建立和健全养护管理档案,对养护管理工作中采集的各种信息、资料及时做好分析整理和归档保存工作,并报送甲方备案。养护管理期满,将养护管理的所有档案资料及养护范围内的各类植物、设施完好地移交给甲方。
(11)根据相关规定,与甲方共同制定应急抢险工作流程,在规定的时限内响应各类突发事件。
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养护方案及调整
1.乙方必须按甲方确认的养护管理方案和养护计划组织养护,接受甲方对养护质量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2.涉及重大活动或其他原因,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养护工作或调整养护方案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调整养护时间或更改养护措施。乙方应遵从甲方要求,调整导致的费用增加由甲方承担,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3.未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自行调整养护时间或更改养护措施,以及降低用工配备与等级。
第七条 安全防护及事故处理
1.一般要求
(1)乙方在养护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作业的有关管理制度,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对其一线从业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及安全教育,在进行风险作业时须落实相应措施,并由安全员监督指导。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养护工作。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产生的费用。
2.安全防范
(1)乙方在从事喷洒农药、控制有害生物、修剪树木、修理设施、清理道路或水体、防台防汛等工作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安全防护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应保证养护范围内的各项设施能够安全使用,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物品,应及时予以修理或更换,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对养护范围内的树林、水体或其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场所,乙方应提请甲方设置禁止吸烟、禁止火种、禁止游泳等安全警告铭牌,设置及更换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承担植物保护工作的,应采取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并优先考虑生物防治等低公害防治方法。对土壤进行消毒或防治病虫害时,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_____市农药经营使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及技术标准的规定。喷洒药物之前,乙方须将喷洒时间、线路、药物种类提前公开告知。残留药剂和容器,乙方应按规定妥善收集和处理。未按规定使用药剂,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环境保护
(1)合同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养护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应按规定处置,植物养护产生的绿化废弃物由乙方负责进行无害化处置,费用由______承担。污水、废水未处理达标前,不得直接排入河道、湖泊、沟渠、雨水井等其它公共设施,以免造成污染。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施肥、沤肥,不得造成绿化景观和周边环境污染。
(3)养护期间,在枯水季节,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内容,清理水体淤泥,挖出的淤泥应作无害化处置。
(4)养护期间,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修整水体堤岸,防止坍塌,但不能擅自挖掘堤岸以扩大水面,也不能擅自改变堤岸形状、走向。
4.事故处理
养护期间,若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事故按规定处置完毕后,按责任分别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 养护施工所需管理用房、场地、材料、器具设备
1.乙方自行准备的管理用房、场地、材料、器具设备
(1)乙方应根据养护要求自行配置养护管理所需要的交通工具以及其他养护所需材料、设备。乙方的配置清单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应保证其自行配备的管理用房、场地、材料、设备符合安全标准,因不达标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甲方提供的养护用管理用房、场地、材料、设备
(1)双方约定,本合同履行期间,下列管理用房、场地、材料、设备由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限定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超出限定用途,甲方有权予以收回并追究相应责任。
(2)合同期内,甲方提供的标的物的使用权限为以下__项:
a.有偿使用,费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无偿使用。
(3)双方商定,甲方提供管理用房、场地、材料、设备的交接时间:___________,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双方签收确认。
(4)甲方提供的管理用房、场地、材料、设备,乙方签收后由乙方负责保养保管,合同履行期间的运行、保养费用由____方承担。因乙方原因发生丢失或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及调整
(1)本养护项目,双方约定合同价款为__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价款的计算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的招投标文件、确认的计算合同价款的工作量清单或预算书,可作为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因养护质量、养护工作等因素需调整合同价款,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4)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养护变更或者养护补救措施,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2.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按照以下____项支付本合同养护价款。
a.___________(时间)前支付_________元,作为预付款,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养护期间,进度款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支付期限为__________;养护期满后,养护尾款的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支付期限为__________。
b.___________(时间)前,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
支付方式为财政直拨方式时,甲方应在上述期限内完成请款手续。
3.养护款的支付与养护质量挂钩。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养护质量标准时,双方约定在合同价款的____%以内进行核减。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养护款,应每天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超过____天后,乙方可停止养护工作,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关图纸、资料及养护所需用水、电的接驳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因甲方原因,造成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或养殖物死亡,其损失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养护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养护标准,乙方应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甲方损失。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改、调整养护方案,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承包的养护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_
(4)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养护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按下列____方法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附则
1.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果园养护合同 园林绿化养护合同篇十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与_________(以下简称承包人)就_________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一、本合同的的词语涵义与下述第二条所列的通用条款中的词语涵义相同。
二、本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为:
1.合同(包括补充合同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签订前双方所签订的所有协议、会谈纪要以及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承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四、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并承担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___份,其中:发包人_________份,承包人_________份。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1.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1条词语涵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用词用语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
1.2承包人:指专用条款写明的与发包人正式签署合同的当事人。
1.3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1.4承包人代表:指承包人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1.5合同:指由发包人与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工程维修养护工作,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1.6投标文件:指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发包人提交的投标总报价及承诺招标文件规定条件和要求的文件。
1.7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正式向承包人授标的通知书。
1.8工程维修养护:指对工程的安全检查、日常巡查、防护、保养、维修,维持、恢复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
1.9合同价格:指合同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应付给承包人的总金额。
1.10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分摊的其它费用。
1.11承包期:指承包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的历时。
1.12天:指日历天。
1.13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报、电传、传真和电子邮件。
1.14不可抗力:指台风、超常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和罢工、战争等异常现象以及政府颁布新政策、法律和采取新措施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2条合同文件。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除专用合同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2.1合同(包括补充合同或协议)。
2.2中标通知书
2.3招标文件
2.4专用合同条款。
2.5通用合同条款。
2.6技术条款。
2.7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第3条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语言。
3.2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包括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的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3.3施工中必须使用技术条款规定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黄河水利委员会的规定和管理办法;没有相应规定时,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维修养护工艺,经发包人批准后执行。
第4条联络。本合同中有关各方的联络应以书面形式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办理签收手续。
2.双方主要义务和责任
第5条发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
5.1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维修养护期内的总体维修养护计划。
5.2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单项维修养护计划。
5.3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与工程维修养护相关的档案资料。
5.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水准点及其基本资料和数据。
5.5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维修养护人员及设备的驻留场地。
5.6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按时支付维修养护款。
第6条承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
6.1在签订合同后及时进入维修养护现场,完成维修养护准备工作,并认真执行发包人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严格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标准及质量要求完成维修养护工作。
6.2按发包人要求编制维修养护方案和实施计划,并提交发包人审批。维修养护方案中应包含文明施工和科学管理措施,保证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
6.3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条款有关规定,防止因对噪音、扬尘、废水、废油不进行控制和治理及生活垃圾不及时清除而造成环境破坏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6.4自行解决维修养护工作中的用电、用水、排水、照明、通信等,并承担一切费用。
6.5负责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及设施的保护工作。维修养护时做好工作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保护,造成损坏承担一切费用。
6.6在维修养护工作完成后,及时拆除临时设施,清除维修养护工作区和生活区及其施工废弃物。
6.7按发包人要求及时提供各种报表及维修养护工作计划、进展情况、管理信息等。
6.8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有关维修养护资料和文件。
第7条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可指派专人具体负责管理某项维修养护工作的实施,并将被指派人的姓名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执行其指示。
第8条承包人代表。承包人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应由承包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发包人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3.工作进度
第9条实施计划。承包人应按技术条款规定的内容和发包人的指示,编制实施计划提交发包人审批。发包人按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限内予以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实施计划已经批准。
第10条延误开工。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开工条件,可以延长工期的,承包人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不可以延长工期的按专用条款的约定给承包人予以赔偿。
第11条暂停工作。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向承包人发出暂停全部或部分维修养护工作的指示,承包人应按发包人指示立即停止工作。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暂停工作,承包人在暂停期间负责妥善保护工程和提供安全保障。
当维修养护工作具备复工条件时,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发出的复工通知中指定的时间复工。若承包人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第12条单项维修工作工期延误。发生以下情况造成工期延误时,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12.1增加合同中任何单项项目的工作内容。
12.2增加合同中任何单项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百分比。
12.3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
12.4合同中涉及的由发包人责任引起的工期延误。
12.5不可抗力: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2天内,就延误的原因、项目内容、延期要求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发包人提出报告,经发包人审查确认答复。发包人收到报告后7天内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报告已被确认。非上述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
第13条单项维修养护工作工期提前。某项工作如需要提前完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完工协议,完工日期可以提前。承包人按此协议修订进度计划,发包人应在2天内给予批准。发包人应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完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3.1提前的时间。
13.2承包人采取的赶工措施。
13.3发包人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13.4赶工费用和奖金。
4.质量与检验
第14条质量管理。承包人应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将一份包括质量管理机构的组成、主要人员资格、试验设备清单、质量检查程序和细则等的维修养护质量保证措施报告,报送发包人审批。
第15条检查和返工。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技术条款的规定和发包人的指示,对维修养护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其维修养护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详细作好记录,填制工程质量评定表,定期提交发包人审查。承包人应随时接受发包人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的条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对于不合格的维修养护项目进行修补返工,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修补返工的费用。因发包人原因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再发现由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和处理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维修养护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正常进行,检查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影响正常维修养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维修养护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16条质量要求。质量应达到水利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水利行业没有具体标准的项目应达到技术条款的质量要求。
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能返工且返工后能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的,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由承包人承担返工费用;能返工但返工不可能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返工,并承担违约责任;不能返工的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因发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由发包人承担返工的费用。
双方对维修养护质量有争议,可提请专用条款约定的部门裁定,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17条合同价格调整
合同价格在合同书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作调整。
17.1发包人确认的变更。
17.2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增减和调整。
承包人在上述情况发生后,将调整原因、内容、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予以复核,批准后通知承包人。
第18条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的核实确认
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发包人在接到报告7天内核实已完维修养护工作任务和应支付的维修养护款,若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需要修改,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指示进行修改,重新提交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发包人应在3天内对修改后的月进度付款申请报告签字确认。
第19条维修养护款支付
发包人在签字确认后14天内不予支付维修养护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通知,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减缓维修养护工作速度,直至停止工作,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若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同意签订延期付款协议,发包人可延期支付维修养护款。协议应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利息计算方法。
第20条维修养护款结算
维修养护工作检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完工结算报告。发包人收到完工结算报告后应在28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并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办理结算。
6.变更
第21条变更
21.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和性质。
(3)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完工日期或改变已经批准的施工顺序。
21.2变更的程序和指示:
(1)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变更后必须按变更要求执行,若不同意变更,应在2天内答复发包人。承包人未在2天内答复发包人,则视为承包人已同意发包人提出的变更要求。
(2)没有发包人的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进行变更。
第22条确定变更价款和工期。做出第21条规定的变更后,如果变更项目引起维修养护方案和进度计划发生实质性变动,影响了其原定维修养护费用时,应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由承包人提出变更报价书,承包人和发包人充分协商后作出调整价款和完工日期的变更决定;除此之外,不予调整合同价款。
因承包人违约必须作出的变更,因而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7.验收
第23条验收
合同期满或承包人按合同完成某一阶段或某一单项维修养护工作时,可进行合同期满验收、阶段验收或单项验收。
23.1阶段验收或单项维修养护工作验收。承包人按合同完成某一阶段或某一单项维修养护工作后,承包人应7天内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交验收报告(附验收资料),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验收报告后7天内通知承包人组织验收,验收结果和结论作为本合同验收申请报告的附件。
23.2合同期满验收
合同期满后14天内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交验收报告(附验收资料)。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验收报告后7天内通知承包人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由发包人签署验收证书,颁发给承包人。
8.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24条争议的解决。发包人和承包人出现争议时,要求调解、仲裁或诉讼的,可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采用以下的方式解决:
24.1提请行业经济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对调解结果不能接受,或由于一方原因使调解结果无法执行,任何一方可提请仲裁或诉讼解决争议。
24.2签订仲裁协议或确定仲裁范围和仲裁机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发生争议后,任何一方均不得以调解和仲裁或诉讼判决未果为借口拒绝或拖延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工作,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25条违约。发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书面通知,要求发包人在期限内履行合同,否则有权暂停维修养护工作,直至解除合同,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导致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赔偿因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承包人不能按发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实施、维修养护标准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或发生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以及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发包人对承包人发出书面警告限期整改,暂停支付维修养护款,直至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承担采取改正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合同,应提前7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26条索赔。发包人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承包人可根据本合同有关条款按以下规定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26.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索赔的申请报告。
26.2索赔申请报告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以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索赔费用的计算依据。
26.3发包人在接到索赔申请报告后7天内进行调查审核,并做出决定,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索赔申请报告后7天后未予答复,应视为批准。
9.其他
第27条安全施工。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认真做好施工安全工作。发包人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有关规定,检查、监督上述工作的实施,对承包人故意延误或拒绝改正的,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承包人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通知发包人和上级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28条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用专利技术时,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时,须报发包人并双方签订保障发包人免于承担因侵犯专利权等的诉讼及承担有关费用的约定后承包人才能实施。
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的变更,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发包人,若建议被采纳,需由发包人发出变更指示后方可实施。
第29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承包人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发包人通报情况,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2天向发包人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发包人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按下列规定由双方分别承担。
30.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30.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0.3造成承包人设备、机械的损坏等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30.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30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书上签字并盖公章后生效。承包期满,维修养护工作终止,未完承包工作内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处理后,并且除此之外合同双方均未遗留按合同规定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时,合同自然终止。
专用合同条款
前言
专用合同条款中的各条款是补充和修改通用合同条款号相同的条款或当需要时增加新的条款,两者应对照阅读。一旦出现矛盾或不一致,则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通用合同条款中未补充和修改的部分仍有效。
1.词语涵义及合同条件
第1条词语涵义。
1.1发包人:_________
1.2承包人:_________
1.3发包人代表:_________
1.4承包人代表_________
1.9承包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历时总天数_________天。
第2条合同文件。
若还有其他构成合同的文件时,按照签署日期的先后,插入合同中,签署日期在后的应排在前面,并列出全部文件的名称和顺序。
第3条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示例,仅供参考)
如果双方商定合同使用语言文字为汉语即:
3.1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是汉语。
2.双方主要义务和责任
第5条发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
5.1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整个维修养护期内的总体维修养护计划的时间:_________
5.2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单项维修养护计划的时间:_________
第6条承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_________
3.工作进度
第12条单项维修工作工期延误_________。
第13条工期提前_________。
4.质量与检验
第14条质量管理_________。
第16条质量要求_________。
5.合同价格与支付
第17条合同价格及调整_________。
第19条维修养护款支付_________。
第20条维修养护款结算_________。
6.变更第22条确定变更价格和工期_________。
7.验收第23条验收_________。
8.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24条争议的解决_________。
第25条违约_________。
第26条索赔_________
9.其他
第28条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_________。
技术条款
1.一般规定
第1条说明
1.1工程概况:
(1)工程位置:所属县;上下邻接;起至桩号等。
(2)工程类别:堤防工程,险工、控导护滩(岸)、防护坝工程,水闸工程等。
(3)工程数量:堤防长度、险工、控导护滩(岸)、防护坝工程座数及坝垛数、水闸座数等。
1.2水文气象:气象特征、降水量及分布、气温
1.3对外交通条件_________
第2条合同项目工作范围及内容(承包范围及内容)_________。
第3条维修养护工作会议与报表
3.1发包人在每周或每月定期召开周、月协调会议或专题会议,检查承包人的工作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和维修养护工作质量情况,协调解决维修养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2承包人应在每周或每月按发包人规定的格式提交周、月进度报告,其主要内容有:上周(或月)维修养护工作进度计划、要求和实际完成的累计工作量以及影响工作进度的因素和本周(月)采取的改进措施;维修养护工作质量(含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记录及处理情况)等。
第4条质量管理
4.1承包人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选派有经验的维修养护技术人员对维修养护工作的各个环节的质量进行检查,及时向发包人报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资料。
4.2单项维修养护工作完成后,承包人应认真进行质量检查,符合工程维修养护标准后,报请发包人检查验收。
第5条治安保卫与维修养护工作安全
5.1承包人应教育维修养护人员遵纪守法,维护工地社会治安,协助治安管理机构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5.2承包人应对劳动保护、照明安全等安全防护工作负责,并制定安全防护规程,定期召开安全会议进行安全教育。在工作范围内设置必要的标志和信号。
第6条环境保护
6.1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规章,禁止随意弃土、堆放材料,禁止在河道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不得使有害物质(扬尘、废水、废油)污染土地、河流。若因违反环境的有关规定而受到处罚或要求赔偿,承包人应负全部责任。
6.2承包人应保持维修养护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定期清理维修养护废弃物和垃圾,并将其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6.3在全部维修养护工作完成后,除已征得发包人同意的外,承包人必须拆除一切应该拆除的临时维修养护设施和临时生活设施。拆除后的场地应彻底清理。凡发包人决定保留的设施,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解决处理的办法。
第7条技术标准和规范
7.1承包人在执行本合同时,所有的材料、设备、维修养护工艺和维修养护工作质量检验均应遵照合同技术条款所引用的国家和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的规定和技术要求。本合同引用的标准和规程、规范(不限于):
(1)《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
(3)《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d223-1999)
(4)《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sl239-1999)
(5)《黄河防洪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6)《黄河水利委员会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实施细则》
(7)《黄河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标准》(试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8)《堤防工程养护修理规程》(征求意见稿)
(9)《水闸技术管理规程》(sl75-94)
(10)《水闸工程管理技术规范》(sl170-98)
(11)《水利工程闸门及启闭机、升船设备管理等级评定办法》(试行)
(12)《水闸安全鉴定规定》(sl214-98)
2.工程维修养护承包人应对工程进行日常巡查、保养和防护,及时恢复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保持工程完整、安全和正常运用;降雨期间应加强巡查,对因雨水对工程造成的损坏随时采取临时措施(如对积水进行合理排除或圈堵,及时关闭护路闸等)。
第8条堤防工程
8.1堤顶维修养护
(1)堤顶高程、宽度等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或竣工验收时的标准。
(2)未硬化堤顶应保持花鼓顶,达到饱满平整,无车槽及明显凸凹、起伏;降雨期间及时排水,雨后无积水,平均每5.0米长堤段纵向高差不应大于0.1米,横向坡度宜保持在2%-3%。
(3)硬化堤顶应保持无积水、无杂物,堤顶整洁,路面无损坏、裂缝、翻浆、脱皮、泛油、龟裂、啃边等现象。
(4)泥结碎石堤顶应适时补充磨耗层和洒水养护,保持顶面平顺,无明显凸凹、起伏。
(5)堤肩应达到无明显坑洼,堤肩线平顺规整,应植草防护。
(6)边埂应达到埝面平整,埝线顺直,无杂草。
(7)堤防土牛应达到顶平坡顺,边角整齐,规整划一。
(8)备防石位置合理,摆放整齐,便于管理与抢险车辆通行,无坍垛、无杂草杂物,垛号、方量等标注清晰。
(9)管护基地房台应达到边坡平顺、台面平整清洁、规整化一。
(10)堤防路口不能蚕食堤顶,硬化路口路面坚固无损。
(11)未硬化堤顶的维修养护应做到:①根据堤顶干燥程度,及时进行洒水养护。②对堤顶坑凹及时进行补土填平、夯实,雨后进行刮平碾压。③堤顶泥泞期间及时关闭护路闸(杆)、排除积水。
8.2堤坡(淤区边坡)维修养护
(1)堤坡(淤区边坡)应保持竣工验收时的坡度,坡面平顺,无残缺、水沟浪窝、陡坎、洞穴、陷坑、杂草杂物,无违章垦植及取土现象,堤脚线明确。
(2)淤背区、淤临区、前戗、后戗高程、宽度、坡度等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或竣工验收时的标准。保持顶面平整,沟、埂整齐,内外缘高差符合设计要求。
(3)砌石堤坡和混凝土堤坡按险工、控导工程养护标准执行。
(4)对雨后出现的局部残缺和水沟浪窝、陷坑等,应及时按标准进行恢复,严格掌握工程质量。
(5)上堤辅道应保持完整、平顺,无沟坎、凹陷、残缺,无蚕食侵蚀堤身现象。
8.3护堤地维修养护:护堤地要达到地面平整,边界明确,界沟、界埂规整平顺,无违章取土现象,无杂物。
第9条险工、控导、护滩(岸)、防护坝工程
9.1坝、垛、护岸顶面
(1)宽度、高程符合竣工验收时或设计标准,顶面平整,无凸凹、裂缝、陷坑、浪窝,无乱石、杂物及高秆杂草等。
(2)沿子石规整、无缺损、无勾缝脱落;眉子土(边埂)平整、无缺损。
(3)备防石位置合理,摆放整齐,便于管理与抢险交通,无坍垛、无杂草杂物,坝号、垛号、方量等标注清晰。
9.2护坡
(1)土坝坡:坡面平顺,草皮覆盖完好,无高秆杂草、水沟浪窝、裂缝、洞穴、陷坑。
(2)散抛块石护坡:坡面平顺,无浮石、无游石、无缺石,无明显外凸里凹现象,保持坡面清洁。
(3)干砌石护坡:坡面平顺、砌块完好、砌缝紧密,无松动、塌陷、架空,灰缝无脱落,坡面清洁。
(4)浆砌石护坡:坡面平顺、清洁,灰缝无脱落,无松动、变形。
9.3根石
(1)根石台的高程、宽度、坡度等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或竣工验收时的标准。保持台面平整,无浮石、杂物。
(2)根石坡平顺,无明显外凸里凹现象,无浮石、游石。
(3)联坝参照堤防工程标准执行。
第10条水闸工程
10.1管理范围内应保持整洁美观,搞好绿化美化。
10.2土工建筑物无水沟浪窝、塌陷、裂缝、渗漏、滑坡和洞穴等;排水系统、导渗及减压设施无损坏、堵塞、失效;土石结合部无异常渗漏。
10.3石工建筑物块石护坡无塌陷、松动、隆起、底部淘空、垫层散失;墩墙无倾斜、滑动,无勾缝脱落;排水设施无堵塞、损坏、失效。
10.4混凝土建筑物(含钢丝网水泥板)无裂缝、腐蚀、非正常磨损、剥蚀、露筋(网)及钢筋锈蚀等情况。
10.5水下工程无冲刷破坏;消力池、门槽内无砂石杂物;伸缩缝止水无损坏;门槽、门坎的预埋件无损坏。
10.6闸门无变形、锈蚀、焊缝开裂或螺栓、铆钉锈蚀、松动;支承行走机构运转灵活;止水装置完好;门体表面涂层无大面积剥落。
10.7启闭设备运转灵活、制动性能良好,无腐蚀,运用时无异常声响;钢丝绳无断丝、锈蚀,端头固定符合要求;零部件无缺损、裂纹、非正常磨损,螺杆无弯曲变形;油路通畅,油量、油质合乎规定要求。
10.8机电设备及防雷设施的设备、线路正常,接头牢固,安全保护装置是动作准确可靠,指示仪表指示准确、接地可靠,绝缘电阻值合乎规定,防雷设施安全可靠,备用电源完好可靠。
第11条围堤、格堤、防汛道路
参照堤防工程标准执行。
第12条生物防护工程
12.1防浪林、行道林、适生林、护堤地林及险工、控导、护滩(岸)、水闸的树木生长旺盛,无病虫害,无滥砍滥伐和人、畜破坏。行道林和险工、控导、水闸的树木修剪整齐、美观,鱼鳞坑、浇水沟规整,存活率达到98%以上。防浪林、适生林、护堤地林株行距适宜,存活率应达95%以上;林区无高秆杂草。
12.2堤防、险工、控导、水闸等适宜植草的工程部位,草皮整洁美观,覆盖率达到95%以上,无高秆杂草。
12.3有景观功能的工程绿化,可参照园林景区进行养护。
第13条管理设施
13.1位移、渗流、应力应变、震动反应等安全监测设施完好。
13.2远程监控系统的现场设施、设备(仪器、传感器等)完好无损坏,运行正常。
13.3排水沟完好,畅通无损坏,无孔洞暗沟、沟身无蛰陷、断裂,接头无漏水、阻塞,出口无冲坑悬空,沟内无淤泥、杂物。
13.4公里桩、百米桩、边界桩、断面桩、坝号桩、高标桩、交界牌、指示牌、标志牌、责任牌、简介牌、纪念碑等埋设坚固,布局合理、尺度规范,标识清晰、醒目美观、无涂层脱落、无损坏和丢失。
13.5水尺无损坏,标尺清晰,基座涂层无脱落;测流测沙桥完整、稳固,铁件无锈蚀、无涂层脱落。
13.6照明、通讯、安全防护等设施完好。
13.7护路闸(杆)开合灵活,标识齐全、醒目美观,埋设坚固无损坏,涂层无脱落。
13.8管护基地房屋、防汛屋、守险房、启闭机房、测流测沙房等,坚固完整、门窗齐全无损坏,墙体无裂缝、墙皮无脱落,房(屋)顶不漏水。
13.9景点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干净整洁无损坏、涂层醒目无脱落。
第14条工程资料
工程检查记录要清晰、准确、完整、规范,各类工程的维修养护资料要清晰整洁,内容真实、齐全、准确、规范,并要求及时上报、存档。
维修养护资料包括:内部工作制度和办法,汛前汛后工程普查资料,险工、控导工程根石探测资料,堤防隐患探测资料,维修养护方案及实施计划,工程鉴定资料,原材料质量鉴定资料,检查检测试验资料,单项工程维修养护工作总结,维修养护大事记,维修养护日志,维修养护工作总结报告等。
果园养护合同 园林绿化养护合同篇十一
维修养护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
依据《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与_________(以下简称承包人)就_________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一、本合同的的词语涵义与下述第二条所列的通用条款中的词语涵义相同。
二、本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为:
1.合同(包括补充合同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签订前双方所签订的所有协议、会谈纪要以及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承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四、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并承担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___份,其中:发包人_________份,承包人_________份。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编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1.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1条?词语涵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用词用语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
1.2?承包人:指专用条款写明的与发包人正式签署合同的当事人。
1.3?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1.4?承包人代表:指承包人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1.5?合同:指由发包人与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工程维修养护工作,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1.6?投标文件:指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发包人提交的投标总报价及承诺招标文件规定条件和要求的文件。
1.7?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正式向承包人授标的通知书。
1.8?工程维修养护:指对工程的安全检查、日常巡查、防护、保养、维修,维持、恢复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
1.9?合同价格:指合同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应付给承包人的总金额。
1.10?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分摊的其它费用。
1.11?承包期:指承包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的历时。
1.12?天:指日历天。
1.13?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报、电传、传真和电子邮件。
1.14?不可抗力:指台风、超常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和_____、战争等异常现象以及政府颁布新政策、法律和采取新措施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2条?合同文件。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除专用合同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2.1?合同(包括补充合同或协议)。
2.2?中标通知书
2.3?招标文件
2.4?专用合同条款。
2.5?通用合同条款。
2.6?技术条款。
2.7?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第3条?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语言。
3.2?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包括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的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3.3?施工中必须使用技术条款规定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黄河水利委员会的规定和管理办法;没有相应规定时,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维修养护工艺,经发包人批准后执行。
第4条?联络。本合同中有关各方的联络应以书面形式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办理签收手续。
2.双方主要义务和责任
第5条?发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
5.1?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维修养护期内的总体维修养护计划。
5.2?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单项维修养护计划。
5.3?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与工程维修养护相关的档案资料。
5.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水准点及其基本资料和数据。
5.5?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维修养护人员及设备的驻留场地。
5.6?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按时支付维修养护款。
第6条?承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
6.1?在签订合同后及时进入维修养护现场,完成维修养护准备工作,并认真执行发包人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严格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标准及质量要求完成维修养护工作。
6.2?按发包人要求编制维修养护方案和实施计划,并提交发包人审批。维修养护方案中应包含文明施工和科学管理措施,保证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
6.3?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条款有关规定,防止因对噪音、扬尘、废水、废油不进行控制和治理及生活垃圾不及时清除而造成环境破坏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6.4?自行解决维修养护工作中的用电、用水、排水、照明、通信等,并承担一切费用。
6.5?负责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及设施的保护工作。维修养护时做好工作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保护,造成损坏承担一切费用。
6.6?在维修养护工作完成后,及时拆除临时设施,清除维修养护工作区和生活区及其施工废弃物。
6.7?按发包人要求及时提供各种报表及维修养护工作计划、进展情况、管理信息等。
6.8?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有关维修养护资料和文件。
第7条?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可指派专人具体负责管理某项维修养护工作的实施,并将被指派人的姓名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执行其指示。
第8条?承包人代表。承包人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应由承包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发包人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3.工作进度
第9条?实施计划。承包人应按技术条款规定的内容和发包人的指示,编制实施计划提交发包人审批。发包人按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限内予以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实施计划已经批准。
第10条?延误开工。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开工条件,可以延长工期的,承包人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不可以延长工期的按专用条款的约定给承包人予以赔偿。
第11条?暂停工作。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向承包人发出暂停全部或部分维修养护工作的指示,承包人应按发包人指示立即停止工作。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暂停工作,承包人在暂停期间负责妥善保护工程和提供安全保障。
当维修养护工作具备复工条件时,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发出的复工通知中指定的时间复工。若承包人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第12条?单项维修工作工期延误。发生以下情况造成工期延误时,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12.1?增加合同中任何单项项目的工作内容。
12.2?增加合同中任何单项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百分比。
12.3?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
12.4?合同中涉及的由发包人责任引起的工期延误。
第13条?单项维修养护工作工期提前。某项工作如需要提前完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完工协议,完工日期可以提前。承包人按此协议修订进度计划,发包人应在2天内给予批准。发包人应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完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3.1?提前的时间。
13.2?承包人采取的赶工措施。
13.3?发包人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13.4?赶工费用和奖金。
4.质量与检验
第14条?质量管理。承包人应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将一份包括质量管理机构的组成、主要人员资格、试验设备清单、质量检查程序和细则等的维修养护质量保证措施报告,报送发包人审批。
第15条?检查和返工。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技术条款的规定和发包人的指示,对维修养护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其维修养护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详细作好记录,填制工程质量评定表,定期提交发包人审查。承包人应随时接受发包人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的条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对于不合格的维修养护项目进行修补返工,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修补返工的费用。因发包人原因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再发现由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和处理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维修养护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正常进行,检查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影响正常维修养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维修养护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16条?质量要求。质量应达到水利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水利行业没有具体标准的项目应达到技术条款的质量要求。
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能返工且返工后能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的,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由承包人承担返工费用;能返工但返工不可能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返工,并承担违约责任;不能返工的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因发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由发包人承担返工的费用。
双方对维修养护质量有争议,可提请专用条款约定的部门裁定,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17条?合同价格调整
合同价格在合同书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作调整。
17.1?发包人确认的变更。
17.2?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增减和调整。
第18条?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的核实确认
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发包人在接到报告7天内核实已完维修养护工作任务和应支付的维修养护款,若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需要修改,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指示进行修改,重新提交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发包人应在3天内对修改后的月进度付款申请报告签字确认。
第19条?维修养护款支付
发包人在签字确认后14天内不予支付维修养护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通知,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减缓维修养护工作速度,直至停止工作,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若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同意签订延期付款协议,发包人可延期支付维修养护款。协议应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利息计算方法。
第20条?维修养护款结算
维修养护工作检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完工结算报告。发包人收到完工结算报告后应在28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并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办理结算。
6.变更
第21条?变更
21.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和性质。
(3)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完工日期或改变已经批准的施工顺序。
21.2?变更的程序和指示:
(1)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变更后必须按变更要求执行,若不同意变更,应在2天内答复发包人。承包人未在2天内答复发包人,则视为承包人已同意发包人提出的变更要求。
(2)没有发包人的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进行变更。
第22条?确定变更价款和工期。做出第21条规定的变更后,如果变更项目引起维修养护方案和进度计划发生实质性变动,影响了其原定维修养护费用时,应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由承包人提出变更报价书,承包人和发包人充分协商后作出调整价款和完工日期的变更决定;除此之外,不予调整合同价款。
因承包人违约必须作出的变更,因而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7.验收
第23条?验收
合同期满或承包人按合同完成某一阶段或某一单项维修养护工作时,可进行合同期满验收、阶段验收或单项验收。
23.1?阶段验收或单项维修养护工作验收。承包人按合同完成某一阶段或某一单项维修养护工作后,承包人应7天内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交验收报告(附验收资料),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验收报告后7天内通知承包人组织验收,验收结果和结论作为本合同验收申请报告的附件。
23.2?合同期满验收
合同期满后14天内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交验收报告(附验收资料)。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验收报告后7天内通知承包人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由发包人签署验收证书,颁发给承包人。
8.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24条?争议的解决。发包人和承包人出现争议时,要求调解、_____或诉讼的,可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采用以下的方式解决:
24.1?提请行业经济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对调解结果不能接受,或由于一方原因使调解结果无法执行,任何一方可提请_____或诉讼解决争议。
24.2?签订_____协议或确定_____范围和_____机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_____机构_____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发生争议后,任何一方均不得以调解和_____或诉讼判决未果为借口拒绝或拖延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工作,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25条?违约。发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书面通知,要求发包人在期限内履行合同,否则有权暂停维修养护工作,直至解除合同,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导致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赔偿因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承包人不能按发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实施、维修养护标准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或发生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以及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发包人对承包人发出书面警告限期整改,暂停支付维修养护款,直至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承担采取改正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合同,应提前7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26条?索赔。发包人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承包人可根据本合同有关条款按以下规定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26.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索赔的申请报告。
26.2?索赔申请报告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以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索赔费用的计算依据。
26.3?发包人在接到索赔申请报告后7天内进行调查审核,并做出决定,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索赔申请报告后7天后未予答复,应视为批准。
9.其他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通知发包人和上级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28条?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用专利技术时,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时,须报发包人并双方签订保障发包人免于承担因侵犯专利权等的诉讼及承担有关费用的约定后承包_____能实施。
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的变更,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发包人,若建议被采纳,需由发包人发出变更指示后方可实施。
第29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承包人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发包人通报情况,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2天向发包人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发包人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按下列规定由双方分别承担。
30.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30.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0.3?造成承包人设备、机械的损坏等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30.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30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书上签字并盖公章后生效。承包期满,维修养护工作终止,未完承包工作内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处理后,并且除此之外合同双方均未遗留按合同规定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时,合同自然终止。
专用合同条款
前言
专用合同条款中的各条款是补充和修改通用合同条款号相同的条款或当需要时增加新的条款,两者应对照阅读。一旦出现矛盾或不一致,则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通用合同条款中未补充和修改的部分仍有效。
1.词语涵义及合同条件
第1条?词语涵义。
1.1?发包人:_________
1.2?承包人:_________
1.3?发包人代表:_________
1.4?承包人代表_________
1.9?承包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历时总天数_________天。
第2条?合同文件。
若还有其他构成合同的文件时,按照签署日期的先后,插入合同中,签署日期在后的应排在前面,并列出全部文件的名称和顺序。
第3条?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示例,仅供参考)
如果双方商定合同使用语言文字为汉语即:
3.1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是汉语。
2.双方主要义务和责任
第5条?发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
5.1?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整个维修养护期内的总体维修养护计划的时间:_________
5.2?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单项维修养护计划的时间:_________
5.3?_________。
5.4?_________。
第6条?承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_________
3.工作进度
第12条?单项维修工作工期延误_________。
第13条?工期提前_________。
4.质量与检验
第14条?质量管理_________。
第16条?质量要求_________。
5.合同价格与支付
第17条?合同价格及调整_________。
第19条?维修养护款支付_________。
第20条?维修养护款结算_________。
6.变更?第22条?确定变更价格和工期_________。
7.验收?第23条?验收_________。
8.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24条?争议的解决_________。
第25条?违约_________。
第26条?索赔_________
9.其他
第28条?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_________。
技术条款
1.一般规定
第1条?说明
1.1?工程概况:
(1)工程位置:所属县;上下邻接;起至桩号等。
(2)工程类别:堤防工程,险工、控导护滩(岸)、防护坝工程,水闸工程等。
(3)工程数量:堤防长度、险工、控导护滩(岸)、防护坝工程座数及坝垛数、水闸座数等。
1.2?水文气象:气象特征、降水量及分布、气温
1.3?对外交通条件_________
第2条?合同项目工作范围及内容(承包范围及内容)_________。
第3条?维修养护工作会议与报表
3.1?发包人在每周或每月定期召开周、月协调会议或专题会议,检查承包人的工作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和维修养护工作质量情况,协调解决维修养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2?承包人应在每周或每月按发包人规定的格式提交周、月进度报告,其主要内容有:上周(或月)维修养护工作进度计划、要求和实际完成的累计工作量以及影响工作进度的因素和本周(月)采取的改进措施;维修养护工作质量(含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记录及处理情况)等。
第4条?质量管理
4.1?承包人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选派有经验的维修养护技术人员对维修养护工作的各个环节的质量进行检查,及时向发包人报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资料。
4.2?单项维修养护工作完成后,承包人应认真进行质量检查,符合工程维修养护标准后,报请发包人检查验收。
第5条?治安保卫与维修养护工作安全
5.1?承包人应教育维修养护人员遵纪守法,维护工地社会治安,协助治安管理机构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5.2?承包人应对_____、照明安全等安全防护工作负责,并制定安全防护规程,定期召开安全会议进行安全教育。在工作范围内设置必要的标志和信号。
第6条?环境保护
6.1?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规章,禁止随意弃土、堆放材料,禁止在河道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_____、容器,不得使有害物质(扬尘、废水、废油)污染土地、河流。若因违反环境的有关规定而受到处罚或要求赔偿,承包人应负全部责任。
6.2?承包人应保持维修养护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定期清理维修养护废弃物和垃圾,并将其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6.3?在全部维修养护工作完成后,除已征得发包人同意的外,承包人必须拆除一切应该拆除的临时维修养护设施和临时生活设施。拆除后的场地应彻底清理。凡发包人决定保留的设施,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解决处理的办法。
第7条?技术标准和规范
7.1?承包人在执行本合同时,所有的材料、设备、维修养护工艺和维修养护工作质量检验均应遵照合同技术条款所引用的国家和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的规定和技术要求。本合同引用的标准和规程、规范(不限于):
(1)《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
(3)《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d223-1999)
(4)《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sl239-1999)
(5)《黄河防洪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6)《黄河水利委员会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实施细则》
(7)《黄河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标准》(试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8)《堤防工程养护修理规程》(征求意见稿)
(9)《水闸技术管理规程》(sl75-94)
(10)《水闸工程管理技术规范》(sl170-98)
(11)《水利工程闸门及启闭机、升船设备管理等级评定办法》(试行)
(12)《水闸安全鉴定规定》(sl214-98)
2.工程维修养护?承包人应对工程进行日常巡查、保养和防护,及时恢复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保持工程完整、安全和正常运用;降雨期间应加强巡查,对因雨水对工程造成的损坏随时采取临时措施(如对积水进行合理排除或圈堵,及时关闭护路闸等)。
第8条?堤防工程
8.1?堤顶维修养护
(1)堤顶高程、宽度等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或竣工验收时的标准。
(2)未硬化堤顶应保持花鼓顶,达到饱满平整,无车槽及明显凸凹、起伏;降雨期间及时排水,雨后无积水,平均每5.0米长堤段纵向高差不应大于0.1米,横向坡度宜保持在2%-3%。
(3)硬化堤顶应保持无积水、无杂物,堤顶整洁,路面无损坏、裂缝、翻浆、脱皮、泛油、龟裂、啃边等现象。
(4)泥结碎石堤顶应适时补充磨耗层和洒水养护,保持顶面平顺,无明显凸凹、起伏。
(5)堤肩应达到无明显坑洼,堤肩线平顺规整,应植草防护。
(6)边埂应达到埝面平整,埝线顺直,无杂草。
(7)堤防土牛应达到顶平坡顺,边角整齐,规整划一。
(8)备防石位置合理,摆放整齐,便于管理与抢险_____通行,无坍垛、无杂草杂物,垛号、方量等标注清晰。
(9)管护基地房台应达到边坡平顺、台面平整清洁、规整化一。
(10)堤防路口不能蚕食堤顶,硬化路口路面坚固无损。
(11)未硬化堤顶的维修养护应做到:①根据堤顶干燥程度,及时进行洒水养护。②对堤顶坑凹及时进行补土填平、夯实,雨后进行刮平碾压。③堤顶泥泞期间及时关闭护路闸(杆)、排除积水。
8.2?堤坡(淤区边坡)维修养护
(1)堤坡(淤区边坡)应保持竣工验收时的坡度,坡面平顺,无残缺、水沟浪窝、陡坎、洞穴、陷坑、杂草杂物,无违章垦植及取土现象,堤脚线明确。
(2)淤背区、淤临区、前戗、后戗高程、宽度、坡度等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或竣工验收时的标准。保持顶面平整,沟、埂整齐,内外缘高差符合设计要求。
(3)砌石堤坡和混凝土堤坡按险工、控导工程养护标准执行。
(4)对雨后出现的局部残缺和水沟浪窝、陷坑等,应及时按标准进行恢复,严格掌握工程质量。
(5)上堤辅道应保持完整、平顺,无沟坎、凹陷、残缺,无蚕食侵蚀堤身现象。
8.3?护堤地维修养护:护堤地要达到地面平整,边界明确,界沟、界埂规整平顺,无违章取土现象,无杂物。
第9条?险工、控导、护滩(岸)、防护坝工程
9.1?坝、垛、护岸顶面
(1)宽度、高程符合竣工验收时或设计标准,顶面平整,无凸凹、裂缝、陷坑、浪窝,无乱石、杂物及高秆杂草等。
(2)沿子石规整、无缺损、无勾缝脱落;眉子土(边埂)平整、无缺损。
果园养护合同 园林绿化养护合同篇十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致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堰湖山庄景观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 玉兰大道与明珠路交口
3.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结构、铺装及零星工程
4. 承包方式:由乙方承包人工费。
第二条 工程合同造价:
本工程合同预价为人民币483902.17 元,即人民币肆拾捌万叁仟玖佰零贰元整,附﹕工程量报价清单
第三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签定合同后,甲方在工程施工一个星期后支付乙方生活费按每人每天50元计算。
2. 工程款甲方按每月工程量80%支付乙方。
3.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在十日内付给乙方合同总造价90%工程款;
4.工程验收后尾款10%甲方七日一次付清。否则按银行逾期付款有关规定处理。
5.确因甲方拖欠工程款或不可抗力等其他因素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停工、窝工,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外部原因造成乙方返工应按实结算。
第四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本工程质量要求为合格;
2.乙方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监督检查;
3.工程竣工后,由甲方及时组织建设单位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
第五条 双方负责事项
1.甲方
(1)甲方提供乙方住宿﹔
(2)按规定提供施工场地;
(3) 提供挖机、铲车、翻斗车及施工用电﹔
2.乙方
(1)施工工具;
(2)施工计划
(3)确保工程质量 ;
(4)在交工前应负责管理 ;
第六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仲裁机构仲裁,仲裁机构由甲乙双方协商而定。
第七条 附则
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 自然失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为凭。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果园养护合同 园林绿化养护合同篇十三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搞好x表业有限公司厂区内绿化带及河堤草场的周边绿化环境,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现有的绿化养护。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养护项目相关情况:
养护地点:xx市x
养护面积:441215平方米
地域范围:见本合同附件――养护区域图纸
二、养护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为期一年。
因为合同中区域在过去几年时间里面都没有实施过规范的养护,因此在整个合同期内划分出前两个月为整改期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绿化整改期。在整改及养护两个期限内因为乙方所投入的人力、肥料、劳动强度等都有很大区别,所以两个阶段分开计价。 价格:(不含水、电费)
整改期价格:32440.00元/10人/2月
养护期价格:94950.00元/6人/10月
合同总金额为:32440.00+94950.00=127390.00元/年
三、绿化服务内容:
包修建、除草、淋水、施肥、植物病虫防治、管理不善导致死 亡的补种。
四、保养的质量和要求:
1、总体要求:植物生长健壮,无病虫害,无杂草,无枯枝。整体美观。(详见附件《x绿化工程公司对x表业厂区绿化带及河堤草场养护验收标准》
五、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1、详见乙方所提供的招标时期的报价单,如附件《x绿化工程公司对x表业厂区绿化带养护项目报价单》。
2、甲方应在次月10号前,凭乙方提供的有效足额发票以现金或银行转帐支票支付上月的绿化服务费。如乙方未能按时提供发票的,则付款时间相应顺延。
六、双方责权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定量提供本合同内所涉及到的服务。并有对服务质量提出评价的权利,要求乙方改进方法和改善品质。如无改进,甲方有权依《绿化服务违约处罚规定》及合同的其他条款进行处理。
2、在乙方承包服务器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不符合合同规范的操作提出批评和指导。
3、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人员数量,素质,劳动能力等进行检查和评估。
4、甲方有权检查乙方在合同期间使用的肥料、药物的品质和数量。
甲方责任:
1、在合同期间甲方有责任为乙方的园艺工人和管理人员提供住房两间,用于解决乙方工作人员的住宿(产生水、电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仓库库房一间,用于乙方保管生产设备和工具。
2、在乙方进入初期1个月内,甲方有责任为乙方实施灌溉等解决好水源问题。
3、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养护期间的水和电。
4、甲方有责任按照合同要求支付乙方服务费。
5、甲方有责任教育自己员工遵守乙方设置的园林警告、提示标识。共同保护乙方的劳动成果。
乙方权利:
1、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有权取得服务和劳动报酬。
2、乙方有权为保护其劳动成果或者避免发生意外,在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可设置一些警示标识。
乙方责任:
1、乙方工作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由乙方负责(包括工作人员吃饭)。
2、在服务期间乙方自行承担养护期间所使用的工具,肥料,药物及等发生的费用。同时维护好甲方的公共设施、设备,如由于乙方责任而造成的设施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3、在服务期间非因不可抗力因素(如火灾,地震,洪灾等)所引起的园林损毁,乙方应该自行修补,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4、派1名业务主管负责日常人员工作安排及业务联系,并定期向甲方相关工作人员汇报工作进度和工作结果。
5、绿化养护人员在工作期间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制度并服从甲方管理。进驻服务区前 需将公司管理人员及驻服务区域人员架构名单、身份证复印件资料呈交甲方。如该人员有变动,乙方应提前一个星期书面通知甲方。
6、乙方绿化工人须经培训才能上岗,统一服装、衣着整洁、文明有礼、胸前佩戴工作证。
7、绿化养护如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甲方提出意见后,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两天内改正。
8、乙方负责绿化养护区域内清洁卫生工作。
9、为加强对绿化工作的日常检查和监督,确保按本合同完成绿化工作和达到质量标准,乙方应建立
七、违约责任
1、如乙方养护未达到合同要求,甲方可开出整改通知单,如一个月内整改通知单达 二 次以上,甲方有权扣除当月养护费的 5 %。或是连续两月达四次/月以上,若乙方当月受有效投诉累计达到小区业户总数的1%时(服务区域业户总数在五百户以下的按累计达到五次计,就同一事项有多人投诉时按一次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作任何补偿;甲方无故不按时支付合同款项,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作任何补偿。
2、任何一方无故单方终止合约,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一个月清洁费作为补偿。如遇不可抗力,双方协商解决的办法。
3、乙方提供的信息若有虚假或不实,包括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或证明文件,甲方一经查实即可解除合同并可以合同总金额的30%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
4 、如因乙方未能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八、其他约定:
1、任何一方因其它原因而无法继续履行合约的,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甲方依据本合同的规定解除合同的除外。
2、甲方另有要求增设合同规定范围外服务项目,再议价格。
3、合约期满后,乙方在不取得续签合同的情况下,应无条件退场。
4、每月付款前,由甲方根据对乙方的工作检查情况,填写《对承包公司工作检查记录表》检查合格后,甲方凭该表和乙方开具的有效发票付款;如检查情况不达标,乙方应按标准整改,如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甲方有权扣除当月承包清洁服务费,并有权终止本合同而无须任何经济补偿。
5、本工程严禁转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
九、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为此合同有效部分。
十、合同附一报价单。附二养护区域图纸、附三养护方案及验收标准。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为1年,签字有效。双方在合同期间必须认真履行,未尽事宜,需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不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定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置业 乙方:
代表: 代表:
(盖章) (盖章)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果园养护合同 园林绿化养护合同篇十四
甲方:(以下称甲方)
乙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__________市规划与建设局和__________绿化有限公司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甲方将__________绿化工程1标段的绿化委托乙方养护,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养护项目相关情况
养护项目名称:__________绿化工程1标段绿化养护
养护地点:公路收费站至五明路
养护面积:__________㎡。
二、养护期限
养护期限自__________绿化工程1标段工程竣工后至该工程移交给__________建设局止。
三、养护职责
1、承包养护期限内,乙方应按照园林绿化养护操作规程及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养护管理任务。
2、绿化设施及主要养护内容
(1)修剪: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立地环境、景观要求,按照操作规程适时进行。
(2)施肥: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及植物对肥料的需要,要求年施肥不得少于2次以上,新种植物视生长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施肥,以保持各类植物的生长旺盛达到一定景观效果。
(3)除草:各类绿地、树穴、绿带要结合松土及时清理各类杂草。
(4)抹芽:主要用于乔木、大型灌木,对不定芽要及时清除,以保持树木骨架清晰,促使生长形态美观,营养集中。
(5)病虫害防治:病虫害防治是园林植物养护中较为重要的手段和内容,要根据各类植物的寄生对象及时做好预测预报,及时采取措施防治。
(6)抗旱、抗台、抗涝:旱季及新种植物要及时进行灌溉,防止植物因脱水而造成枯死。台汛期间要做好加固、排涝抢险工作,防止植物受损。
3、对本合同养护项目实施养护管理所用的一切劳动力、材料设备和服务由乙方自行组织,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承包期限内,本合同养护项目设施量发生减少及毁损的,乙方应及时补齐或修复,并自行承担所需费用。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应保证本合同养护项目设施量完好无损。未完好的,由乙方负责补齐或修复。届时,未补齐或修复的,甲方可自行或委托他人补齐或修复,费用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汇报养护管理计划及有关措施。
6、乙方必须重视安全生产,确保全年不出安全责任事故。养护期间,养护工人由于操作不规范等因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
7、根据合同的养护项目,三年养护经费为__________绿化工程1标段竣工后工程量(即759863.00元)的5%,合计养护费大写叁万柒仟玖佰玖拾叁元整,小写37993元,承包方式为全额经济责任制承包。
8、三年养护经费待养护期满后一次性付给乙方,由业主方__________建设局将原扣留的5%工程质量保证金通过移交验收后直接拔交给乙方。
五、考核验收
1、甲方每月不定期采取普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对乙方养护质量进行考核验收。
六、附则
1、所有经费,甲方不再对乙方进行取费。
3、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作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果园养护合同 园林绿化养护合同篇十五
甲方: (以下称甲方)
乙方: (以下称乙方)
甲方将 绿化委托乙方养护,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养护项目相关情况
养护项目名称: 养护地点:
二、养护期限
养护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截止。
三、养护职责
1、养护期限内,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养护管理任务。
2、主要养护内容
(1)修剪: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立地环境、景观要求,按照操作规程适时进行。
(2)施肥: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及植物对肥料的需求,要求年施肥不得少于2次以上,新种植物视生长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施肥,以保持各类植物的生长旺盛达到一定景观效果。
(3)除草:各类绿地、树穴、绿带要结合松土及时清理各类杂草。
(4)病虫害防治:病虫害防治是植物养护中较为重要的手段和内容,要根据各类植物的寄生对象及时做好预测预报,及时采取措施防治。
(5)抗旱、抗涝:旱季及新种植物要及时进行灌溉,防止植物因脱水而造成枯死。汛期要做好排涝抢险工作,防止植物受损。
(6)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如强台风、冰雹等)造成重大损失由甲乙双方商议解决补救办法,费用由甲方承担。
3、对本合同养护项目实施养护管理所用的一切劳动力、材料设备
4、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汇报养护管理计划及有关措施。
5、乙方如遇突击性工作时甲方应予以支持及配合。
四、绿化费用及付款方式
根据合同的养护项目,一年养护经费为 元,大写 元整,绿化养护费在每年3月12日之前一次性付清。
五、甲、乙双方责任
甲方有考核乙方服务质量的权力,乙方同时有评价甲方服务质量的权力。
六、附侧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作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果园养护合同 园林绿化养护合同篇十六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议, 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_______________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 工程内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 等工程。
2、 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大包干式承包。
3、 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种、数量、规格按配置方案及工程预算书。
二、工程造价
乙方按工程施工范围、施工图纸提交一份工程预算书,按园林建筑、绿化____类工程标准取费,人工、材料、机械调差按施工期间有关文件执行,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
三、付款方式
1、 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______%给乙方作为工程预付款。
2、 工程完工甲方初验合格后付款项______%,余款待保养期满(三个月)甲方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一次付清。
四、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 天(日历从开工之日算起)。
2、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 月______ 日。
3、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 月______ 日。
五、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 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2、 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
(二) 乙方责任:
1、 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 承担绿化工程完工后的保养责任,保证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养期内补种苗木的保养顺延1个月。
3、 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果园养护合同 园林绿化养护合同篇十七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根据__________市规划与建设局和__________绿化有限公司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甲方将__________绿化工程1标段的绿化委托乙方养护,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养护项目相关情况养护项目名称
绿化工程1标段绿化养护养护地点:________________养护面积:________________
二、养护期限养护期限自,绿化工程1标段工程竣工后至该工程移交给__________建设局止。
三、养护职责
1、承包养护期限内,乙方应按照园林绿化养护操作规程及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养护管理任务。
2、绿化设施及主要养护内容
(1)修剪,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立地环境、景观要求,按照操作规程适时进行。
(2)施肥,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及植物对肥料的需要,要求年施肥不得少于2次以上,新种植物视生长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施肥,以保持各类植物的生长旺盛达到一定景观效果。
(3)除草,各类绿地、树穴、绿带要结合松土及时清理各类杂草。
(4)抹芽,主要用于乔木、大型灌木,对不定芽要及时清除,以保持树木骨架清晰,促使生长形态美观,营养集中。
(5)病虫害防治,病虫害防治是园林植物养护中较为重要的手段和内容,要根据各类植物的寄生对象及时做好预测预报,及时采取措施防治。
(6)抗旱、抗台、抗涝,旱季及新种植物要及时进行灌溉,防止植物因脱水而造成枯死。台汛期间要做好加固、排涝抢险工作,防止植物受损。
3、对本合同养护项目实施养护管理所用的一切劳动力、材料设备和服务由乙方自行组织,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承包期限内,本合同养护项目设施量发生减少及毁损的,乙方应及时补齐或修复,并自行承担所需用。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应保证本合同养护项目设施量完好无损。未完好的,由乙方负责补齐或修复。届时,未补齐或修复的,甲方可自行或委托他人补齐或修复,费用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汇报养护管理计划及有关措施。
6、乙方必须重视安全生产,确保全年不出安全责任事故。养护期间,养护工人由于操作不规范等因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
7、根据合同的养护项目,三年养护经费为__________绿化工程1标段竣工后工程量(即__________元)的__________%,合计养护费大写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元,承包方式为全额经济责任制承包。
8、三年养护经费待养护期满后一次性付给乙方,由业主方__________建设局将原扣留的__________%工程质量保证金通过移交验收后直接拔交给乙方。
四、一年园林养护工作具体安排
一月份,全年中气温最低的月份,露地树木处于休眠状态。
1、冬季修剪,全面展开对落叶树木的整形修剪作业;大小乔木上的枯枝、伤残枝、病虫枝及妨碍架空线和建筑物的枝杈进行修剪。
2、行道树检查,及时检查行道树绑扎、立桩情况,发现松绑、铅丝嵌皮、摇桩等情况时立即整改。
3、防治害虫,冬季是消灭园林害虫的有利季节。可在树下疏松的土中挖集刺蛾的虫蛹、虫茧,集中烧死。1月中旬的时候,蚧壳虫类开始活动,但这时候行动迟缓,我们可以采取刮除树干上的幼虫的方法。在冬季防治害虫,往往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4、绿地养护,绿地、花坛等地要注意挑除大型野草;草坪要及时挑草、切边;绿地内要注意防冻浇水。
二月份,气温较上月有所回升,树木仍处于休眠状态。
1、养护基本与1月份相同。
2、修剪,继续对大小乔木的枯枝、病枝进行修剪。月底以前,把各种树木修剪完。
3、防治害虫,继续以防刺蛾和蚧壳虫为主。
三月份,气温继续上升,中旬以后,树木开始萌芽,下旬有些树木(如山茶)开花。
1、植树,春季是植树的有利时机。土壤解冻后,应立即抓紧时机植树。植大小乔木前作好规划设计,事先挖(刨)好树坑,要做到随挖、随运、随种、随浇水。种植灌木时也应做到随挖、随运、随种,并充分浇水,以提高苗木存活率。
2、春灌,因春季干旱多风,蒸发量大,为防止春旱,对绿地等应及时浇水。
3、施肥,土壤解冻后,对植物施用基肥并灌水。
4、防治病虫害,本月是防治病虫害的关键时刻。一些苗木出现了煤污病,瓜子黄杨卷叶螟也出现了(采用喷洒杀螟松等农药进行防治)。防治刺蛾可以继续采用挖蛹方法。
四月份,气温继续上升,树木均萌芽开花或展叶开始进入生长旺盛期。
1、继续植树,四月上旬应抓紧时间种植萌芽晚的树木,对冬季死亡的灌木(杜鹃、红花继木等)应及时拔除补种,对新种树木要充分浇水。
2、灌水,继续对养护绿地进行及时的浇水。
3、施肥,对草坪、灌木结合灌水,追施速效氮肥,或者根据需要进行叶面喷施。
4、修剪,剪除冬、春季干枯的枝条,可以修剪常绿绿篱。
5、防治病虫害
(1)蚧壳虫在第二次蜕皮后陆续转移到树皮裂缝内、树洞、树干基部、墙角等处分泌白色蜡质薄茧化蛹。可以用硬竹扫帚扫除,然后集中深埋或浸泡。或者采用喷洒杀螟松等农药的方法。
(2)天牛开始活动了,可以采用嫁接刀或自制钢丝挑除幼虫,但是伤口要做到越小越好。
(3)其它病虫害的防治工作。
6、绿地内养护,注意大型绿地内的杂草及攀援植物的挑除。对草坪也要进行挑草及切边工作。
7、草花,迎五一替换冬季草花,注意做好浇水工作。
五月份,气温急骤上升,树木生长迅速。
1、浇水,树木展叶盛期,需水量很大,应适时浇水。
2、修剪,修剪残花。行道树进行第一次的剥芽修剪。
3、防治病虫害,继续以捕捉天牛为主。刺蛾第一代孵化,但尚未达到危害程度,根据养护区内的实际情况做出相应措施。由蚧壳虫、蚜虫等引起的煤污病也进入了盛发期(在紫薇、海桐、夹竹桃等上),在5月中、下旬喷洒10~20倍的松脂合剂及50%三硫磷乳剂1500~20__倍液以防治病害及杀死虫害。(其它可用杀虫素、花保等农药)
六月份,气温高。
1、浇水,植物需水量大,要及时浇水,不能“看天吃饭”。
2、施肥,结合松土除草、施肥、浇水以达到最好的效果。
3、修剪,继续对行道树进行剥芽除蘖工作。对绿篱、球类及部分花灌木实施修剪。
4、排水工作,有大雨天气时要注意低洼处的排水工作。
5、防治病虫害,六月中、下旬刺蛾进入孵化盛期,应及时采取措施,现基本采用50%杀螟松乳剂500~800倍液喷洒。(或用复合bt乳剂进行喷施)继续对天牛进行人工捕捉。
6、做好树木防汛防台前的检查工作,对松动、倾斜的树木进行扶正、加固及重新绑扎。
七月份,气温最高,中旬以后会出现大风大雨情况。
1、移植常绿树,雨季期间,水分充足,可以移植针叶树和竹类,但要注意天气变化,一旦碰到高温要及时浇水。
2、排涝,大雨过后要及时排涝。
3、施追肥,在下雨前干施氮肥等速效肥。
4、行道树,进行防台剥芽修剪,对与电线有矛盾的树枝一律修剪,并对树桩逐个检查,发现松垮、不稳立即扶正绑紧。事先做好劳力组织、物资材料、工具设备等方面的准备,并随时派人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
5、防治病虫害,继续对天牛及刺蛾进行防治。防治天牛可以采用50%杀螟松1:50倍液注射,(或果树宝、或园科三号)然后封住洞口,也可达到很好的效果。香樟樟巢螟要及时的剪除,并销毁虫巢,以免再次危害。
八月份,仍为雨季。
1、排涝,大雨过后,对低洼积水处要及时排涝。
2、行道树防台工作,继续做好行道树的防台工作。
3、修剪,除一般树木夏修外,要对绿篱进行造型修剪。
4、中耕除草,杂草生长也旺盛,要及时的除草,并可结合除草进行施肥。
5、防治病虫害,捕捉天牛为主,注意根部的天牛捕捉。蚜虫危害、香樟樟巢螟要及时防治。潮湿天气要注意白粉病及腐烂病,要及时采取措施。
九月份,气温有所下降,迎国庆做好相关工作。
1、修剪,迎接国庆工作,行道树三级分叉以下剥芽。绿篱造型修剪。绿地内除草,草坪切边,及时清理死树,做到树木青枝绿叶,绿地干净整齐。
2、施肥,对一些生长较弱,枝条不够充实的树木,应追施一些磷、钾肥。
3、草花,迎国庆,草花更换,选择颜色鲜艳的草花品种,注意浇水要充足。
4、防治病虫害,穿孔病为发病高峰,采用500%多菌灵1000倍液防止侵染。天牛开始转向根部危害,注意根部天牛的捕捉。对杨、柳上的木蠹蛾也要及时防治。做好其它病虫害的防治工作。
5、节前做好各类绿化设施的检查工作。
十月份,气温下降,十月下旬进入初冬,树木开始落叶,陆续进入休眠期。
1、做好秋季植树的准备,下旬耐寒树木一落叶,就可以开始栽植。
2、绿地养护,及时去除死树,及时浇水。绿地、草坪挑草切边工作要做好。草花生长不良的要施肥。
3、防治病虫害,继续捕捉根部天牛。香樟樟巢螟也要注意观察防治。
十一月份,土壤开始夜冻日化,进入隆冬季节。
1、植树,继续栽植耐寒植物,土壤冻结前完成。
2、翻土,对绿地土壤翻土,暴露准备越冬的害虫。
3、浇水,对干、板结的土壤浇水,要在封冻前完成。
4、病虫害防治各种害虫在下旬准备过冬,防治任务相对较轻。
十二月份,低气温,开始冬季养护工作。
1、冬季修剪,对些常绿乔木、灌木进行修剪。
2、消灭越冬病虫害。
3、做好明年调整工作准备,待落叶植物落叶以后,对养护区进行观察,绘制要调整的方位。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五、考核验收甲方每月不定期采取普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对乙方养护质量进行考核验收。
六、附则
1、所有经费,甲方不再对乙方进行取费。
2、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作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果园养护合同 园林绿化养护合同篇十八
甲 方:_______________ 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美化小区绿化环境,做好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___某某 ___区内绿化养护工作委托乙方负责管理。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制定以下协议:_______________
一、养护范围:_______________
二、绿化养护内容:_______________
包括苗木修剪、除草、淋水、抗台、抗涝、施肥、植物病虫害防治、防寒、死亡苗木的补种、绿地保洁、绿化垃圾清运等日常工作。
三、养护费用:_______________
每年养护服务费用为:_________________壹仟贰佰__元整( ¥1200 元),其中包含人工费、材料费、绿化垃圾清运费、使用工具等养护工作所有费用。
四、养护期限:_______________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 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 日止,为期________年。
五、养护保证金: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缴交承包押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
六、养护管理工作的质量和要求:_______________
绿化养护标准:_______________参照国家住建部颁布的<<城市园林绿化养护工作质量标准>>中一级标准执行(详见附件一)。
七、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_______________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定量完成本合同内所涉及到的服务,有权对乙方不符合合同规范的操作和质量进行监督指导,并要求限期整改。如无改进,甲方有权依照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处理。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提供的绿化养护人员数量、技能等进行检查和评估。
3、甲方有权检查乙方使用的肥料、药物的品质和数量。
4、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一间仓库库房,但仅限乙方存放养护设备和工具。
5、甲方为乙方提供日常养护工作所需的水和电,但乙方不得浪费使用。
6、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绿化垃圾临时堆放点,但乙方应及时负责自费清运。
7、甲方应提醒自己员工遵守乙方设置的园林警告提示,共同保护绿化现场。
8、甲方有责任按照合同要求支付乙方服务费。
乙方权利义务:_______________
1、乙方应派1名主管负责日常工作安排并每月向甲方汇报工作计划和结果。
2、乙方自行承担养护期间所使用的工具、肥料、药物及等发生的费用。
3、因乙方管养不善所引起的苗木损毁应自行修补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
4、负责乙方工作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包括社保医保等规定手续的办理),承担乙方工作人员在园区内违规违法行为的全部责任。
5、乙方绿化养护人员应遵守甲方管理制度,经培训后着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文明上岗。乙方应将养护工作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资料呈交甲方。
6、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有权取得合同规定的服务报酬。
7、因自然灾害及非乙方管养不善或操作失误因素所引起的园林苗木损毁,乙方应该协助补植,因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8、绿化养护如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甲方提出整改意见后,乙方应在约定期限内改正。
9、乙方负责绿化带内的保洁和垃圾清理及集中堆放工作,并自费负责及时清运出小区。
10、乙方应建立"绿化服务质量跟踪表"、"各岗位工作细则"及"周期工作计划表"由乙方驻场负责人填写,交甲方管理处人员检查确认和提出整改意见;(表格详见合同附件)。
11、乙方为保护绿化现场免遭意外,经甲方同意可设置一些警示标识。
12、爱护服务区域内的的公共设施、设备。
13、乙方保洁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乙方应予其解除劳动关系:_______________
①严重违反甲方公司规章制度和保密原则;
②以任何形式占用甲方或小区业主的物品;
八、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
每月5日前,甲方对乙方上月的工作量进行验收确认,甲方在确认乙方已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量后,甲方应在每月15号前,凭乙方提供的有效足额正式发票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上月的绿化承包费,如乙方未能按时提供发票或未按时完成合同约定工作量,则付款时间相应顺延。
九、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
1、每月10日前,甲方根据工作检查情况填写《对承包公司工作检查记录表》,检查合格后,甲方凭该表和乙方开具的有效发票付款;
2、每月甲方另行随机安排对乙方的日常工作检查,如检查情况不达标,甲方可开出整改通知单,乙方应按通知要求内容整改。如一个月期限内整改通知单达二次以上或未能按时整改到位,甲方有权扣除当月养护费的5%以上,并由乙方承担全部整改费用。
3、连续两月达四次/月以上,或乙方当月受有效投诉累计达到小区业户总数的1%时,如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甲方有权扣除相应比例的当月承包费用,直至有权终止本合同而无需任何经济补偿。
4、甲方无故不按时支付养护款,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作任何补偿。
5、任何一方无故单方终止合约,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一个月养护费做为补偿。如遇不可抗力,双方协商解决。
6 、如因乙方未能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而造成甲方损失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十、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
1、任何一方因其它原因而无法继续履行合约的,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甲方依据本合同的规定解除合同的除外。
2、合约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3、本合同约定的养护工程严禁转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
十一、双方在合同期间必须认真履行,未尽事宜,需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_______________福建xx公司 乙 方: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果园养护合同 园林绿化养护合同篇十九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维修养护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与_________(以下简称承包人)就_________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
一、本合同的的词语涵义与下述第二条所列的通用条款中的词语涵义相同。
二、本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为
1.合同(包括补充合同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签订前双方所签订的所有协议、会谈纪要以及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承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四、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并承担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_份,其中:发包人_______份,承包人_______份。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附件通用合同条款
1.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1条词语涵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用词用语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
1.2承包人:指专用条款写明的与发包人正式签署合同的当事人。
1.3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1.4承包人代表:指承包人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1.5合同:指由发包人与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工程维修养护工作,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1.6投标文件:指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发包人提交的投标总报价及承诺招标文件规定条件和要求的文件。
1.7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正式向承包人授标的通知书。
1.8工程维修养护:指对工程的安全检查、日常巡查、防护、保养、维修,维持、恢复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
1.9合同价格:指合同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应付给承包人的总金额。
1.10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分摊的其它费用。
1.11承包期:指承包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的历时。
1.12天:指日历天。
1.13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报、电传、传真和电子邮件。
1.14不可抗力:指台风、超常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和罢工、战争等异常现象以及政府颁布新政策、法律和采取新措施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2条合同文件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除专用合同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2.1合同(包括补充合同或协议)。
2.2中标通知书
2.3招标文件
2.4专用合同条款。
2.5通用合同条款。
2.6技术条款。
2.7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第3条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语言。
3.2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包括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的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3.3施工中必须使用技术条款规定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黄河水利委员会的规定和管理办法;没有相应规定时,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维修养护工艺,经发包人批准后执行。
第4条联络
本合同中有关各方的联络应以书面形式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办理签收手续。
2.双方主要义务和责任
第5条发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
5.1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维修养护期内的总体维修养护计划。
5.2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单项维修养护计划。
5.3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与工程维修养护相关的档案资料。
5.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水准点及其基本资料和数据。
5.5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维修养护人员及设备的驻留场地。
5.6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按时支付维修养护款。
第6条承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
6.1在签订合同后及时进入维修养护现场,完成维修养护准备工作,并认真执行发包人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严格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标准及质量要求完成维修养护工作。
6.2按发包人要求编制维修养护方案和实施计划,并提交发包人审批。维修养护方案中应包含文明施工和科学管理措施,保证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
6.3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条款有关规定,防止因对噪音、扬尘、废水、废油不进行控制和治理及生活垃圾不及时清除而造成环境破坏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6.4自行解决维修养护工作中的用电、用水、排水、照明、通信等,并承担一切费用。
6.5负责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及设施的保护工作。维修养护时做好工作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保护,造成损坏承担一切费用。
6.6在维修养护工作完成后,及时拆除临时设施,清除维修养护工作区和生活区及其施工废弃物。
6.7按发包人要求及时提供各种报表及维修养护工作计划、进展情况、管理信息等。
6.8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有关维修养护资料和文件。
第7条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可指派专人具体负责管理某项维修养护工作的实施,并将被指派人的姓名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执行其指示。
第8条承包人代表
承包人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应由承包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发包人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3.工作进度
第9条实施计划
承包人应按技术条款规定的内容和发包人的指示,编制实施计划提交发包人审批。发包人按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限内予以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实施计划已经批准。
第10条延误开工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开工条件,可以延长工期的,承包人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不可以延长工期的按专用条款的约定给承包人予以赔偿。
第11条暂停工作
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向承包人发出暂停全部或部分维修养护工作的指示,承包人应按发包人指示立即停止工作。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暂停工作,承包人在暂停期间负责妥善保护工程和提供安全保障。
当维修养护工作具备复工条件时,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发出的复工通知中指定的时间复工。若承包人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第12条单项维修工作工期延误
发生以下情况造成工期延误时,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12.1增加合同中任何单项项目的工作内容。
12.2增加合同中任何单项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百分比。
12.3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
12.4合同中涉及的由发包人责任引起的工期延误。
12.5不可抗力: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2天内,就延误的原因、项目内容、延期要求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发包人提出报告,经发包人审查确认答复。发包人收到报告后7天内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报告已被确认。非上述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
第13条单项维修养护工作工期提前
某项工作如需要提前完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完工协议,完工日期可以提前。承包人按此协议修订进度计划,发包人应在2天内给予批准。发包人应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完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3.1提前的时间。
13.2承包人采取的赶工措施。
13.3发包人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13.4赶工费用和奖金。
4.质量与检验
第14条质量管理
承包人应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将一份包括质量管理机构的组成、主要人员资格、试验设备清单、质量检查程序和细则等的维修养护质量保证措施报告,报送发包人审批。
第15条检查和返工
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技术条款的规定和发包人的指示,对维修养护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其维修养护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详细作好记录,填制工程质量评定表,定期提交发包人审查。承包人应随时接受发包人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的条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对于不合格的维修养护项目进行修补返工,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修补返工的费用。因发包人原因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再发现由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和处理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维修养护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正常进行,检查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影响正常维修养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维修养护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16条质量要求
质量应达到水利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水利行业没有具体标准的项目应达到技术条款的质量要求。
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能返工且返工后能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的,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由承包人承担返工费用;能返工但返工不可能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返工,并承担违约责任;不能返工的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因发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由发包人承担返工的费用。
双方对维修养护质量有争议,可提请专用条款约定的部门裁定,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17条合同价格调整
合同价格在合同书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作调整。
17.1发包人确认的变更。
17.2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增减和调整。
承包人在上述情况发生后,将调整原因、内容、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予以复核,批准后通知承包人。
第18条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的核实确认
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发包人在接到报告7天内核实已完维修养护工作任务和应支付的维修养护款,若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需要修改,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指示进行修改,重新提交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发包人应在3天内对修改后的月进度付款申请报告签字确认。
第19条维修养护款支付
发包人在签字确认后14天内不予支付维修养护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通知,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减缓维修养护工作速度,直至停止工作,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若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同意签订延期付款协议,发包人可延期支付维修养护款。协议应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利息计算方法。
第20条维修养护款结算
维修养护工作检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完工结算报告。发包人收到完工结算报告后应在28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并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办理结算。
6.变更
第21条变更
21.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和性质。
(3)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完工日期或改变已经批准的施工顺序。
21.2变更的程序和指示:
(1)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变更后必须按变更要求执行,若不同意变更,应在2天内答复发包人。承包人未在2天内答复发包人,则视为承包人已同意发包人提出的变更要求。
(2)没有发包人的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进行变更。
第22条确定变更价款和工期
做出第21条规定的变更后,如果变更项目引起维修养护方案和进度计划发生实质性变动,影响了其原定维修养护费用时,应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由承包人提出变更报价书,承包人和发包人充分协商后作出调整价款和完工日期的变更决定;除此之外,不予调整合同价款。
因承包人违约必须作出的变更,因而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7.验收
第23条验收
合同期满或承包人按合同完成某一阶段或某一单项维修养护工作时,可进行合同期满验收、阶段验收或单项验收。
23.1阶段验收或单项维修养护工作验收。承包人按合同完成某一阶段或某一单项维修养护工作后,承包人应7天内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交验收报告(附验收资料),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验收报告后7天内通知承包人组织验收,验收结果和结论作为本合同验收申请报告的附件。
23.2合同期满验收
合同期满后14天内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交验收报告(附验收资料)。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验收报告后7天内通知承包人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由发包人签署验收证书,颁发给承包人。
8.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24条争议的解决
发包人和承包人出现争议时,要求调解、仲裁或诉讼的,可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采用以下的方式解决:
24.1提请行业经济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对调解结果不能接受,或由于一方原因使调解结果无法执行,任何一方可提请仲裁或诉讼解决争议。
24.2签订仲裁协议或确定仲裁范围和仲裁机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发生争议后,任何一方均不得以调解和仲裁或诉讼判决未果为借口拒绝或拖延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工作,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25条违约
发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书面通知,要求发包人在期限内履行合同,否则有权暂停维修养护工作,直至解除合同,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导致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赔偿因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承包人不能按发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实施、维修养护标准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或发生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以及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发包人对承包人发出书面警告限期整改,暂停支付维修养护款,直至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承担采取改正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合同,应提前7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26条索赔
发包人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承包人可根据本合同有关条款按以下规定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26.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索赔的申请报告。
26.2索赔申请报告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以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索赔费用的计算依据。
26.3发包人在接到索赔申请报告后7天内进行调查审核,并做出决定,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索赔申请报告后7天后未予答复,应视为批准。
9.其他
第27条安全施工
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认真做好施工安全工作。发包人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有关规定,检查、监督上述工作的实施,对承包人故意延误或拒绝改正的,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承包人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通知发包人和上级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28条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用专利技术时,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时,须报发包人并双方签订保障发包人免于承担因侵犯专利权等的诉讼及承担有关费用的约定后承包人才能实施。
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的变更,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发包人,若建议被采纳,需由发包人发出变更指示后方可实施。
第29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发生后,承包人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发包人通报情况,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2天向发包人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发包人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第30条因灾害发生的费用按下列规定由双方分别承担。
30.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30.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0.3造成承包人设备、机械的损坏等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30.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31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书上签字并盖公章后生效。承包期满,维修养护工作终止,未完承包工作内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处理后,并且除此之外合同双方均未遗留按合同规定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时,合同自然终止。
专用合同条款
前言
专用合同条款中的各条款是补充和修改通用合同条款号相同的条款或当需要时增加新的条款,两者应对照阅读。一旦出现矛盾或不一致,则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通用合同条款中未补充和修改的部分仍有效。
1.词语涵义及合同条件
第1条词语涵义
1.1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发包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承包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承包期: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止。历时总天数_______天。
第2条合同文件
若还有其他构成合同的文件时,按照签署日期的先后,插入合同中,签署日期在后的应排在前面,并列出全部文件的名称和顺序。
第3条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示例,仅供参考)
如果双方商定合同使用语言文字为汉语即:3.1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是汉语。
2.双方主要义务和责任
第5条发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
5.1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整个维修养护期内的总体维修养护计划的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单项维修养护计划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
5.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6条承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进度
第12条单项维修工作工期延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3条工期提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质量与检验
第14条质量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6条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合同价格与支付
第17条合同价格及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9条维修养护款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0条维修养护款结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变更
第22条确定变更价格和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验收
第23条验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24条争议的解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5条违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6条索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其他
第28条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条款
1.一般规定
第1条说明
1.1工程概况:
(1)工程位置:所属县;上下邻接;起至桩号等。
(2)工程类别:堤防工程,险工、控导护滩(岸)、防护坝工程,水闸工程等。
(3)工程数量:堤防长度、险工、控导护滩(岸)、防护坝工程座数及坝垛数、水闸座数等。
1.2水文气象:气象特征、降水量及分布、气温
1.3对外交通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合同项目工作范围及内容(承包范围及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
第3条维修养护工作会议与报表
3.1发包人在每周或每月定期召开周、月协调会议或专题会议,检查承包人的工作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和维修养护工作质量情况,协调解决维修养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2承包人应在每周或每月按发包人规定的格式提交周、月进度报告,其主要内容有:上周(或月)维修养护工作进度计划、要求和实际完成的累计工作量以及影响工作进度的因素和本周(月)采取的改进措施;维修养护工作质量(含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记录及处理情况)等。
第4条质量管理
4.1承包人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选派有经验的维修养护技术人员对维修养护工作的各个环节的质量进行检查,及时向发包人报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资料。
4.2单项维修养护工作完成后,承包人应认真进行质量检查,符合工程维修养护标准后,报请发包人检查验收。
第5条治安保卫与维修养护工作安全
5.1承包人应教育维修养护人员遵纪守法,维护工地社会治安,协助治安管理机构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5.2承包人应对劳动保护、照明安全等安全防护工作负责,并制定安全防护规程,定期召开安全会议进行安全教育。在工作范围内设置必要的标志和信号。
第6条环境保护
6.1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规章,禁止随意弃土、堆放材料,禁止在河道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不得使有害物质(扬尘、废水、废油)污染土地、河流。若因违反环境的有关规定而受到处罚或要求赔偿,承包人应负全部责任。
6.2承包人应保持维修养护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定期清理维修养护废弃物和垃圾,并将其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6.3在全部维修养护工作完成后,除已征得发包人同意的外,承包人必须拆除一切应该拆除的临时维修养护设施和临时生活设施。拆除后的场地应彻底清理。凡发包人决定保留的设施,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解决处理的办法。
第7条技术标准和规范
7.1承包人在执行本合同时,所有的材料、设备、维修养护工艺和维修养护工作质量检验均应遵照合同技术条款所引用的国家和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的规定和技术要求。本合同引用的标准和规程、规范(不限于):
(1)《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
(3)《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d223-1999)
(4)《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sl239-1999)
(5)《黄河防洪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6)《黄河水利委员会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实施细则》
(7)《黄河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标准》(试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8)《堤防工程养护修理规程》(征求意见稿)
(9)《水闸技术管理规程》(sl75-94)
(10)《水闸工程管理技术规范》(sl170-98)
(11)《水利工程闸门及启闭机、升船设备管理等级评定办法》(试行)
(12)《水闸安全鉴定规定》(sl214-98)
2.工程维修养护
承包人应对工程进行日常巡查、保养和防护,及时恢复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保持工程完整、安全和正常运用;降雨期间应加强巡查,对因雨水对工程造成的损坏随时采取临时措施(如对积水进行合理排除或圈堵,及时关闭护路闸等)。
第8条堤防工程
8.1堤顶维修养护
(1)堤顶高程、宽度等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或竣工验收时的标准。
(2)未硬化堤顶应保持花鼓顶,达到饱满平整,无车槽及明显凸凹、起伏;降雨期间及时排水,雨后无积水,平均每5.0米长堤段纵向高差不应大于0.1米,横向坡度宜保持在2%-3%。
(3)硬化堤顶应保持无积水、无杂物,堤顶整洁,路面无损坏、裂缝、翻浆、脱皮、泛油、龟裂、啃边等现象。
(4)泥结碎石堤顶应适时补充磨耗层和洒水养护,保持顶面平顺,无明显凸凹、起伏。
(5)堤肩应达到无明显坑洼,堤肩线平顺规整,应植草防护。
(6)边埂应达到埝面平整,埝线顺直,无杂草。
(7)堤防土牛应达到顶平坡顺,边角整齐,规整划一。
(8)备防石位置合理,摆放整齐,便于管理与抢险车辆通行,无坍垛、无杂草杂物,垛号、方量等标注清晰。
(9)管护基地房台应达到边坡平顺、台面平整清洁、规整化一。
(10)堤防路口不能蚕食堤顶,硬化路口路面坚固无损。
(11)未硬化堤顶的维修养护应做到:
①根据堤顶干燥程度,及时进行洒水养护。
②对堤顶坑凹及时进行补土填平、夯实,雨后进行刮平碾压。
③堤顶泥泞期间及时关闭护路闸(杆)、排除积水。
8.2堤坡(淤区边坡)维修养护
(1)堤坡(淤区边坡)应保持竣工验收时的坡度,坡面平顺,无残缺、水沟浪窝、陡坎、洞穴、陷坑、杂草杂物,无违章垦植及取土现象,堤脚线明确。
(2)淤背区、淤临区、前戗、后戗高程、宽度、坡度等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或竣工验收时的标准。保持顶面平整,沟、埂整齐,内外缘高差符合设计要求。
(3)砌石堤坡和混凝土堤坡按险工、控导工程养护标准执行。
(4)对雨后出现的局部残缺和水沟浪窝、陷坑等,应及时按标准进行恢复,严格掌握工程质量。
(5)上堤辅道应保持完整、平顺,无沟坎、凹陷、残缺,无蚕食侵蚀堤身现象。
8.3护堤地维修养护:护堤地要达到地面平整,边界明确,界沟、界埂规整平顺,无违章取土现象,无杂物。
第9条险工、控导、护滩(岸)、防护坝工程
9.1坝、垛、护岸顶面
(1)宽度、高程符合竣工验收时或设计标准,顶面平整,无凸凹、裂缝、陷坑、浪窝,无乱石、杂物及高秆杂草等。
(2)沿子石规整、无缺损、无勾缝脱落;眉子土(边埂)平整、无缺损。
(3)备防石位置合理,摆放整齐,便于管理与抢险交通,无坍垛、无杂草杂物,坝号、垛号、方量等标注清晰。
9.2护坡
(1)土坝坡:坡面平顺,草皮覆盖完好,无高秆杂草、水沟浪窝、裂缝、洞穴、陷坑。
(2)散抛块石护坡:坡面平顺,无浮石、无游石、无缺石,无明显外凸里凹现象,保持坡面清洁。
(3)干砌石护坡:坡面平顺、砌块完好、砌缝紧密,无松动、塌陷、架空,灰缝无脱落,坡面清洁。
(4)浆砌石护坡:坡面平顺、清洁,灰缝无脱落,无松动、变形。
9.3根石
(1)根石台的高程、宽度、坡度等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或竣工验收时的标准。保持台面平整,无浮石、杂物。
(2)根石坡平顺,无明显外凸里凹现象,无浮石、游石。
(3)联坝参照堤防工程标准执行。
第10条水闸工程
10.1管理范围内应保持整洁美观,搞好绿化美化。
10.2土工建筑物无水沟浪窝、塌陷、裂缝、渗漏、滑坡和洞穴等;排水系统、导渗及减压设施无损坏、堵塞、失效;土石结合部无异常渗漏。
10.3石工建筑物块石护坡无塌陷、松动、隆起、底部淘空、垫层散失;墩墙无倾斜、滑动,无勾缝脱落;排水设施无堵塞、损坏、失效。
10.4混凝土建筑物(含钢丝网水泥板)无裂缝、腐蚀、非正常磨损、剥蚀、露筋(网)及钢筋锈蚀等情况。
10.5水下工程无冲刷破坏;消力池、门槽内无砂石杂物;伸缩缝止水无损坏;门槽、门坎的预埋件无损坏。
10.6闸门无变形、锈蚀、焊缝开裂或螺栓、铆钉锈蚀、松动;支承行走机构运转灵活;止水装置完好;门体表面涂层无大面积剥落。
10.7启闭设备运转灵活、制动性能良好,无腐蚀,运用时无异常声响;钢丝绳无断丝、锈蚀,端头固定符合要求;零部件无缺损、裂纹、非正常磨损,螺杆无弯曲变形;油路通畅,油量、油质合乎规定要求。
10.8机电设备及防雷设施的设备、线路正常,接头牢固,安全保护装置是动作准确可靠,指示仪表指示准确、接地可靠,绝缘电阻值合乎规定,防雷设施安全可靠,备用电源完好可靠。
第11条围堤、格堤、防汛道路
参照堤防工程标准执行。
第12条生物防护工程
12.1防浪林、行道林、适生林、护堤地林及险工、控导、护滩(岸)、水闸的树木生长旺盛,无病虫害,无滥砍滥伐和人、畜破坏。行道林和险工、控导、水闸的树木修剪整齐、美观,鱼鳞坑、浇水沟规整,存活率达到98%以上。防浪林、适生林、护堤地林株行距适宜,存活率应达95%以上;林区无高秆杂草。
12.2堤防、险工、控导、水闸等适宜植草的工程部位,草皮整洁美观,覆盖率达到95%以上,无高秆杂草。
12.3有景观功能的工程绿化,可参照园林景区进行养护。
第13条管理设施
13.1位移、渗流、应力应变、震动反应等安全监测设施完好。
13.2远程监控系统的现场设施、设备(仪器、传感器等)完好无损坏,运行正常。
13.3排水沟完好,畅通无损坏,无孔洞暗沟、沟身无蛰陷、断裂,接头无漏水、阻塞,出口无冲坑悬空,沟内无淤泥、杂物。
13.4公里桩、百米桩、边界桩、断面桩、坝号桩、高标桩、交界牌、指示牌、标志牌、责任牌、简介牌、纪念碑等埋设坚固,布局合理、尺度规范,标识清晰、醒目美观、无涂层脱落、无损坏和丢失。
13.5水尺无损坏,标尺清晰,基座涂层无脱落;测流测沙桥完整、稳固,铁件无锈蚀、无涂层脱落。
13.6照明、通讯、安全防护等设施完好。
13.7护路闸(杆)开合灵活,标识齐全、醒目美观,埋设坚固无损坏,涂层无脱落。
13.8管护基地房屋、防汛屋、守险房、启闭机房、测流测沙房等,坚固完整、门窗齐全无损坏,墙体无裂缝、墙皮无脱落,房(屋)顶不漏水。
13.9景点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干净整洁无损坏、涂层醒目无脱落。
第14条工程资料
工程检查记录要清晰、准确、完整、规范,各类工程的维修养护资料要清晰整洁,内容真实、齐全、准确、规范,并要求及时上报、存档。
维修养护资料包括:内部工作制度和办法,汛前汛后工程普查资料,险工、控导工程根石探测资料,堤防隐患探测资料,维修养护方案及实施计划,工程鉴定资料,原材料质量鉴定资料,检查检测试验资料,单项工程维修养护工作总结,维修养护大事记,维修养护日志,维修养护工作总结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