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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财务规章制度(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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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财务规章制度(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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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规章制度篇一

一、财务管理科岗位职责

(一)科长岗位

1、组织、管理行政事务

2、保证本科日常工作正常运行

3、配置和调整科内业务技术岗位应岗人员,并报处备案

4、对本人承担的业务技术岗位负责

5、对本科应岗人员进行考勤和考核

(二)预算管理岗位

1、年末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预算指标,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编制下年预算(一上、二上)

2、年末开展调查研究,向有关部门征求对下年预算安排的意见,并进行分析,为校内预算做准备。

3、根据学校批准的方案,下达年度预算各项指标

4、定期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编制内部管理财务报告

(二)二级单位管理岗位

1、负责按照学校对各院系内部分配政策和资金结算要求,指导和监督二级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2、负责监督校内资金结算按期办理,确保当年收入的实现,并做好辅助账的纪录。

3、负责监督后勤部门履行协议,保证及时足额上缴收入。

(三)票据管理岗位

1、负责发票、收据购买、领用及核销登记工作

2、负责办理收费许可证的年检、收费项目的申报、票据的年检等工作。

3、负责审核校内收费项目,二、综合管理科岗位职责

(一)科长岗位

1、组织、管理本科行政事务

2、保证本科日常工作正常运行

3、配置及调整科内业务技术岗位应岗人员,并报处备案

4、对本人承担的业务技术岗位工作负责

5、对本科应岗人员进行考勤和考核

6、执行、落实、检查本科全年工作计划,年终进行工作总结

(二)文书、档案岗位

2、负责统一领用处内办公用品

3、建立文件档案,编写文件索引,保证文件安全,保守文件秘密

4、负责会计档案的管理,保管、移交和院内外查询

(二)综合管理岗位

1、负责税收、物价、财务检查和审计等接待工作

3、其他交办的工作

三、

会计核算科岗位职责

(一)科长岗位

1、组织、管理本科行政事务

2、保证本科日常工作正常运行

3、配置调整科内业务技术岗位应岗人员,并报处备案

4、对本人承担的业务技术岗位工作负责

5、对本科应岗人员的工作进行考勤和考核

6、执行、落实、检查本科全年工作计划,年终进行工作总结

(二)出纳岗位

1、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

2、审核现金收支凭证,每日登记现金日记帐,并与电算化数据核对相符

3、保证现金安全,防止收付差错

4、每日盘点库存现金,日清日结

5、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

6、严格审核银行结算凭证,处理银行往来业务

7、每日序时手工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

9、保管好现金、有价证券、收据、保险柜密码、印鉴、支票等

10、妥善保管收付款凭证,及时传递

(二)审核制单岗位

1、按照国家各项财经制度及学校各项经费报销办法等规定,严格审核各项经费收支业务的原始凭证是否真实合法、合理,对不符合规定或手续不全的凭证,应退回经办人员补办手续或拒绝支付。

2、对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按规定的会计制度及电算化软件的要求,选择正确的会计科目,及时输入电脑,打印出记帐凭证,并签字负责。发现差错,按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更正。

3、分清每一笔经济业务的经费来源,并根据学校内部财务管理的要求,对发生的支出,及时核减经费指标,结出经费结余数,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4、各项现金、银行结算单据及内部转帐单据尽量在当日处理完毕,及时递交出纳,任何人不得将已编好的记帐凭证带走,以免影响帐目的及时处理。

5、对各类往来款项,要按月核对清理,及时进行催收或结付,定期将呆帐、死帐情况向学校领导汇报,经批准后及时按规定作出处理。

6、负责固定资产、材料的管理,做好财产物资帐目的登记,年终余额要与财产物资管理部门核对相符,保证帐、卡、物相一致。

7、负责外汇计划的申报,外汇收支的管理,编制外汇决算。

8、按月勾对银行帐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9、配合财务管理科积极催收校内应交收入。

10、协助财务管理科进行部门指标控制。

(三)复核、报表岗位

1、全面熟悉和掌握财务计划、财经法规、各种规章制度以及各帐户的核算内容和核算标准。

2、按序号逐一复核记帐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确保原始凭证正确无误,并对所复核的凭证签章负责。

3、核对电脑输入输出的数据并及时处理差错。

4、定期和不定期抽查现金和银行存款,确保资金安全完整。

5、审核各月的会计帐表,确保帐帐、帐表之间有关数字的一致性。

6、年末组织会计决算,编制决算报表,编写决算说明和财务分析报告。

8、向上级及其他部门报送各种报表

(四)工资核算与管理岗位

1、上级核定的工资基金计划,会同人事部门严格执行工资基金管理制度,按照规定掌握工资、奖金及各种补贴的支付,分析工资基金的执行情况。

2、工资基金台帐,根据人事部门通知,记录教职工人数和工资增减变化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教职工的各项补贴,并汇总编入工资表。

3、微机及时编制打印出工资发放签字总表、明细表、个人工资单等,并于规定日期交出纳签开支票。

4、计算工资总额,按规定计提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等。

5、解答工资及各项补贴以及个人所得税扣缴情况的问题。

(五)奖贷学金岗位

1、根据学生处提供的名单编制奖贷学金及各种补贴发放名单清册,每月编制汇总表,定期组织发放。

2、根据有关部门通知,随时掌握、调整学生奖贷学金的变动。

3、配合学生处作好学生奖贷学金的申请、发放、催收等结算工作。

(六)住房资金管理岗位

1、对学校在职职工公积金、购房补贴等进行明细核算,汇缴公积金,办理公积金贷款转帐及对减少人员的公积金退款。

2、定期打印住房资金对帐单。

3、配合房产部门作好售房等工作。

(七)学费管理岗位

1、建立学生学费软件管理系统,配合校内有关部门催缴学杂费。

2、负责与银行及校内有关部门协调每年学杂费的收取方式,提高工作成效。

3、负责与学生管理部门配合,做好学生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减免学杂费的等工作。

4、负责提供学生欠交学费名单。

(八)会计电算化岗位

1、负责协调处里所有计算机及会计软件系统的网络运行工作。

2、正确及时输入输出会计数据,登记机内帐簿,对打印出的帐簿及报表进行确认。

3、复制与保存重要的系统运行程序,备份全部的会计数据与会计档案。

4、月终与年末进行结帐并打印相应的会计报表。

5、负责电脑、打印机、英特网终端及配套耗材的采购、维修、保养与使用。

四、资金结算部岗位职责

(一)科长岗位

1、组织、管理本科行政事务。

2、保证本科日常工作正常运行。

3、配置调整科内业务技术岗位人员,并报处备案。

4、对本人承担的业务技术岗位工作负责。

5、对本科应岗人员的工作进行考勤和考核。

6、执行、落实、检查本科全年工作计划,年终进行工作总结。

(二)出纳岗位

1、开户单位交存现金时,清点现金并按票面种类整理好后入库。

2、开户单位提取现金时,按所提金额清点现金后交给开户单位,并应尽力满足开户单位的票面配比要求。

3、每日终了时依据当天的现金凭单登记“现金日记帐”,并清点库存现金。

4、每月月底结帐和年底结帐时配合审核制单将盘库的现金数额与帐面的现金余额相核对。

(二)会计岗位

1、当开户单位办理对外转帐时为开户单位签发对外转帐支票。

2、当开户单位收到外部转帐支票时填写银行进帐单交存银行。

3、当开户单位向另一开户单位办理内部支付时通过内部转帐支票将款项划至收款单位帐户。

4、当开户单位办理对外汇款业务时,填写电汇凭单和邮电手续费单将款项汇出。

5、每日终了时依据当天银行业务凭单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

6、每日终了时逐笔将当天所有业务输入计算机,并与制单审核的输入相核对。

(三)审核制单岗位

1、每日终了时将当天业务输入计算机,与会计所输业务核对无误后进行打印日结报表。

2、每日终了手工登记“开户单位分户帐”及“利息积数帐”,以备核对。

3、每月终了时进行月结,打印月报表,并将当月手工凭证和机制报表装订成册、入盒。

4、每季终了时进行结息,打印结息表和利息传票,并将利息记入各单位帐户。

5、每年终了时进行年终结帐,打印年结报表,清理当年所有会计凭证并移交财务管理科保管。

五、基建财务科岗位职责

(一)科长岗位

1、组织、管理本科行政事务,保证本科日常工作正常运行。

2、配置及调整科内业务技术岗位应岗人员,并报处备案。

3、对本人承担的业务技术岗位工作负责。

4、对本科应岗人员进行考勤和考核。

6、执行、落实、检查本科全年工作计划,年终进行工作总结。

(二)基建会计岗位负责按基本建设项目和来源进行明细核算;建立基建项目付款进度备查簿;按照工程进度和合同审核有关付款单据并计帐;负责定期报送基建报表。

(三)基建出纳岗位负责银行支票的领购、保管;负责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负责日记帐的登记,并逐日进行核对。

(四)基建财务管理岗位负责每年年初与基建处核实本年度基建计划与投资规模、资金来源与年内进度。保管有关合同、文件和会计档案;负责银行对帐。

财务规章制度篇二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制度,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我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量入为出,勤俭办学;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 我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加强资产管理,保证资产安全完整;核算、监督学校经济活动,防范财务风险。

第四条 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五条 学校财会人员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工作权限、专业技术职务、任免奖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法律制度执行。财务人员应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人员要保持相当的稳定,不得随意撤换和调动。

第六条 学校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在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下,实行单独核算,定期公开账务。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七条 学校预算根据财政部门要求编制收入和支出预算。

第八条 预算编制原则

预算编制应正确体现和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方针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预算法》、《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保证重点,公开透明”的原则,不得赤字预算。

第九条 学校收入除财政部门支付给教职工的工资、离退休经费和基建拨款外,财政部门还按工资总额的2.5%拨入福利费,按学校学生人数核拨上级补助收入,另外学校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预算外收入,其它收入按上一年度的实际收入积极稳妥地逐项测算编制。

支出预算,应当根据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等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分轻重缓急,按照政府支出分类科目分项测算编制。

第十条 学校将编制的预算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后,按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通知严格执行。

第十一条 学校决算根据学校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真实、准确的年度报告。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十二条 学校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工资、福利、离退休经费、基建拨款等。

(二)事业收入,即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学费、住宿费。

(三)上级补助收入,即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包括财政部门按学生人数拨给学校的补助收入。

(四)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捐赠收入等。

第十三条 学校应当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严禁设立“小金库”,严禁账外设账,严禁公款私存。

第十四条 学校组织收入应当合法合规;各项收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财务部门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十五条 学校的各项支出,必须按国家和当地的统一开支范围和定额标准执行。严格区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第十六条 学校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其它资本性支出、结转自筹基建支出等。

工资福利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维持学校正常运转和满足基本办学需要而形成的支出主要有: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劳务费、租赁费、零星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包括离退休费、退职费、抚恤和生活补助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助学金和其他补助支出等。

其他资本性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大型修缮支出等。

第十七条 学校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学校预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 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管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不得混用。公用支出不得用于教职工福利等人员支出。项目支出应当按照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

第十九条 学校新建工程项目和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应当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各项手续。严格执行工程预算和竣工决算审计制度。组织教职工外出参观考察等活动,必须报经教育局批准,否则不予办理支出。

第二十条 学校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所有应税项目的税金都应足额申报、缴纳,不得少缴或者不缴。认真履行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在运用会计科目进行财务核算时,应严格按规定的会计科目进行分类核算,不得增、删会计科目,不得自拟会计科目或串科目核算支出目。

第二十一条 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二十三条 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

第六章 结算管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结余应按规定结转下一会计年度使用。

第七章 资产管理

第二十五条 资产是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各类资产应按《中小学财务制度》规定进行管理,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学校必须设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台账,建立健全实物资产收发登记制度,及时清理债权,定期组织清查盘点各类资产。

第二十七条 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章 负债管理

第二十八条 学校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规定办理结算。有计划的偿还,学校不得擅自举新债运行。

第九章 核算程序

第二十九条 学校按《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设立账薄,核算学校发生的经济事项。

第三十条 报账规定

(一)报账程序 报销单据应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签字,证实该业务的发生,分管财务校长审批,单位价值20xx元以上由校长审批。

(二)报账手续 加强对学校财务支出管理,规范财务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务审核侧重于支出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支出发票的合法性以及支出手续的完备性。每月支出控制在当月计划范围之类,否则不予审核入账。各项支出经核算中心审核并加盖“审核”印章后方可正式入账。做到日清月结。定期提供财务报表。每月终了应及时对账,定期不定期对备用金进行实地盘点,做到账实相符。

(三)票据要求

1、票据正规:外来凭证必须是正规发票或正规收据。

2、内容清楚:应写明商品和服务的品名、数量、单价、金额,不能只写大类。

3、要素齐全:包括日期、发票单位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填制人签名,填制单位公章。

4、审批手续齐全:按规定程序签批。

5、无涂改现象:随意涂改原始凭证视为无效凭证。

6、按规定用途使用:每种票据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未按规定使用的票据视为无效票据,不得入账。

(四)其他 各种报销凭证反应的事项必须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符合各项法规制度,并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

1、对超过500元以上的支出应提供附件加以说明。外出学习考察参观等应提供领导批准的文件或通知作为报账附件。招待费支出要附就餐通知单、菜单。交通费支出附用车通知单。

2、经济业务发生后应于30日内取得会计凭证,办理报账手续。无故拖延不报的不予报销,由经办人自行负责。

第三十一条 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对所有的财务活动承担直接管理人员责任。

第三十二条 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学校财务接受同级及上级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如实提供会计资料和有关情况,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遵守财政规章制度和财经纪律。

第三十三条 财务人员有权按《会计法》及本办法的相关规定行使财务监督权,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及时提出意见,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反应。

第十一章 会计档案和会计交接

第三十四条 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年度预决算和重要的经济合同等会计资料。

第三十五条 学校财务部门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定期归集,审查,核定,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确定专人妥善保管,以防止丢失损坏。

第三十六条 财务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离职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未办清交接手续不得调动或离职。财务人员交接应由单位领导和主管部门派人监交。

第三十七条 账卡物经核对无误后由移交人员负责编制移交清册,一式三份,分别由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字,交接双方部门负责人存档一份。更换财产管理人员一般不需要更换固定资产账簿,由移交人在固定资产账薄上加盖个人印章,以分清责任,接管人可以继续使用。

年终收入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收入数。

年终支出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支出数。

人员支出比率=人员支出÷事业支出×100%

公用支出比率=公用支出÷事业支出×100%

生均事业支出=事业支出÷实际在校生人数

生均公用支出=公用支出÷实际在校生人数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财务规章制度篇三

一、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财政方针政策和财经纪律。

二、财务人员要认真学习和执行会计法、贯彻执行河南省公路财务管理办法。

三、正确制定、严格执行计划,搞好资金平衡。做到专款专用,不搞无计划项目开支,合理组织资金供应,切实掌握资金动态,更好地为生产服务。

四、贯彻增产节约和经济核算制度,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执行省公路局颁发的费用开支标准,不准扩大开支范围。

五、坚持原则,严格开支手续,压缩非生产性开支,执行开支审批一杆笔。

六、认真开展“增收节支”活动,节约各项经费开支,提高经济效益。

财务规章制度篇四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由会计和出纳组成。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五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九条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六条 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七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第十八条 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十九条 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账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条 财务人员月底清账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一条 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二十条规定处理。

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收入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二条 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账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三条 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第二十四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五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xx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六条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七条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二十八条 符合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二十九条 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账凭证。

第三十条 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 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门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二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第三十三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四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三十五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三十六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账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三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账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财务规章制度篇五

一、坚持来客对口接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一般由对口业务股室负责接待,陪客人数一般限制在1―3人,严禁一客多陪。

二、坚持精简节约,杜绝铺张浪费,不抽名烟、不喝名酒;早餐3元每人、午餐25元每人、晚餐同午餐标准。

三、坚持来客接待审批制度。凡来客接待均由有关业务股室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向局长提交“来客接待审批单”,局长签署同意后方准接待,否则有关费用由接待人自费。

四、坚持来客接待由主管局长和秘书股统一安排。

车辆管理制度

1、成立司机班,由后勤统一管理。

2、小型轿车司机每月定补100元,微型面包司机每月定补50元。设年终安全奖每人300元。

3、司机下午5点半交汽车钥匙,早8点领钥匙。

4、每天晚上留一司机值班,(接送领导和路政值班,按司机值班编排)。

5、车辆限额加油:桑塔那、昌河每月200升,长安之星每月250升。由总务跟车加油。

6、修车由司机申请,班长和股室领导把关,主管领导同意,经局长审批后,总务跟车修理。

7、实行每月一日例会制,司机做好行车记录。

8、其它事项仍按公路局(20__)52号文件和安全合同及原车辆管理制度执行。

9、本制度自20__年6月1日施行,施行后由全局干部职工监督,举报一次经核实后奖举报人现金50元,并为举报人保密。

财务规章制度篇六

一、现金管理制度

1.现金借款需由经手人填写“借款申请单”,经车队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支取。

2。凡借现金1000元以上的必须提前与出纳约定,以便提前准备。

1.采购人员购买用品、支付费用需由指定人员根据预算计划,填好现金借款单,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领取现金。

2.费用的报销:经手人要将单据粘贴在支出凭单后,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销。

3.给外地协作单位办理电汇等汇款业务的,应先取得协作单位开据的发票或与协作单位签署的注明有种类、数量的合同范文,然后填写“汇款通知”报总经理审批后于较短时间内办理汇款。

4.差旅费报销由报销人按车队差旅费报销规定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予以报销。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销的,不预支付下一次差旅借款;如特殊原因导致发生的费用超出差旅费报销规定的,需写明原因,由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销。

1、购置办公用品及支付办公费用,需有关人员根据购置、审批计划。由经手人填好现金借款单,报总经理审批后领取现金。

2、办公费用的报销,必须在原始发票背面由经手人签字,经手人要填写“支出凭单’将单据粘贴在支出凭单后,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销。

五、报销时间及报销凭证的规定

1、所有当月发生的费用应于当月报销,最迟不能超过10日.否则需由经手人直接报总经理审批后,财务予以报销。 2、所有填制的报销单据,应字迹清楚、不能涂改,否则财务不予受理。

财务规章制度篇七

一、为规范我公司财务行为和财务管理制度,有效运作资产,积极增收节支,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严格按公司法、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业务,特制定本制度。

二、根据公司管理会计核算的具体要求设置公司财务部,内设财务会计,出纳员,责任明确,分工协作,共同搞好企业财务工作。

三、公司内部建立必要的内部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对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进行登记。

四、公司财会人员应忠于职守,坚持原则,正确进行会计核算与监督。

五、本公司遵守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和银行结算办法,建立现金管理办法。

六、财务部对各种应收款及预付款加强核算、管理,控制限额,确定回收时间,确保企业管理循环和周转及时清算和催收。

七、严格流动资金管理,确定最佳现金余额,避免现金闲置,保证现金安全。不准将公司收入的现金直接支付,坐支现金,职工的工资、福利、津贴用现金结算,其他结算必须用转帐结算。

八、公司职工有困难需要借款的,借款人填写借款单,注明个人用途,公司给予不超过个人二个月的工资为借款依据,并且及时还清借款,否则下次不予借支。

九、公司对出差人员给予一定的借款,借款的金额由经理核定批准。在返回公司3天内报销差旅费。

十、参与制定本公司经营管理财务计划,资金管理,收支计划,分析考核预测经济成果,严格收支范围,认真审核费用支出,凡支出款项必须有经理签字。

十一、公司应定期对会计人员进行岗位培训,财务人员必须每二年培训一次,跟上新形式下财务核算的要求。市场推广人员薪资标准一。工作职责在公司指定场所(地铁商铺、商厦、办公楼、卖场等)按照公司市场推广操作流程进行市场推广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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