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阴的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成绩已属于过去,新一轮的工作即将来临,写好计划才不会让我们努力的时候迷失方向哦。那关于计划格式是怎样的呢?而个人计划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计划书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儿童康复工作计划篇一
一、 医疗场所规划
我院目前属于三级综合医院,根据“标准”,三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至少应有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业务用房为宜(包括门诊区、康复治疗区面积)。科室应设在易于功能障碍患者方便抵离的院内处所,可采取门诊、住院共用的设置方式,也可在门诊部、住院部分别设置。科室内的通行区域和患者经常使用的主要公用设施应体现无障碍设计原则,地面防滑;康复病房内的走廊的墙壁应有扶手装置;康复设备、器械的应安装牢固并经常检修。
目前我理疗科面积368平米,分为理疗室、针灸室、高频治疗室及推拿室。根据“标准”,以上科室将重整分设为物理治疗室、作业治疗室、言语治疗室、传统康复治疗室以及康复评定室。
二、医务队伍组成
作为三级综合医院的康复医学科,应该至少具有1名副高以上任职资格的医师,5名初级以上资格的康复医师,5名康复护士,和10名受过培训的康复治疗师,其中康复治疗师又分为物理治疗师、作业治疗师、言语治疗师、传统康复治疗师等人员,分别治疗相应的功能障碍患者。患者接受康复治疗的程序,一般是先由康复医师诊断患者病种及其功能障碍的程度类型,然后下达治疗处方给康复治疗师,组织带领康复治疗师、康复护士等专业人员对患者共同实施完成康复治疗的过程,此为康复医学科的医疗模式。
三、 设备配置
目前我科室现有康复治疗设备有:中频电疗仪、高频电疗仪、超激光疼痛治疗仪、红外线治疗仪、电针治疗仪、颈椎牵引机。但是现有设备却还远不能满足康复医疗及建科的需要,根据“标准”及我院医疗需要,建立康复医学科仍需配置的设备有:
1、 物理治疗室:
运动治疗:训练用软垫,肋木,姿式矫正镜,平行杠,楔形板,训练用棍和球,轮椅,砂袋和哑铃,划船器,手指训练器,肌力训练设备,电动起立床,功率车,踏步器,助行器,连续性关节被动训练器(cpm),减重步行训练架及专用运动平板,平衡训练设备等。其它物理治疗:低频脉冲电疗机,磁疗机,超声波治疗机,蜡疗设备,紫外线治疗机,冷疗设备,腰椎牵引设备,气压循环治疗仪。
2、 作业治疗室:
日常生活活动作业设备、手功能作业训练设备、模拟职业作业设备等。例如沙磨板,插板、插件、螺栓,训练用球类,拼板,积木,橡皮泥,木工金工用基本工具,编织用具等等。
3、 言语治疗室:
言语治疗设备、吞咽治疗设备、认知训练设备、非言语交流治疗设备等。例如录音机,言语治疗机,吞咽障碍治疗仪,言语测评和治疗用具(实物、图片、卡片、记录本),非语言交流用字画板等。
4、 传统康复治疗室:
针灸用具,电针治疗仪,火罐,人体经络穴位示意用品、模具,按摩用润滑液等中医康复设备。
5、 康复评定室:
肌力计关节活动评定设备、平衡功能评定设备、认知语言评定设备、作业评定设备等。例如肌力计,关节功能评定装置,其它常用功能测评设备。心肺功能及代谢功能测评设备,肌电图及其它常用电诊断设备(功能测评设备可与其它临床科室共用)。
6、 信息化设备:至少配备1台能够上网的电脑。
四、 科室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的制定。
康复医学科工作制度
1 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为患者提供各项优质的康复治疗服务。
2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格执行
考勤制度;不闲谈、不喧哗;不开设与工作无关的语言通讯工具,不看与工作业务无关的书报,不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
3 对待患者要热情、真诚,态度和蔼,一视同仁;衣着整洁,举止文雅大方。
4严格执行各项功能评定和治疗操作常规及工作流程,熟悉《康复部可预见不良事件处理方法及预防措施》,防止和杜绝医疗事故差错的发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并作好相关记录,根据不同的后果按规定程序处理。
5治疗前说明治疗的作用、注意事项、正常的治疗感觉和治疗后的正常反应;治疗中密切观察和询问治疗反应,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治疗后检查治疗部位有无不良反应,确保安全后才让患者离开,并作好认真记录。
6 合理安排治疗时间,耐心解答与治疗相关的.疑问,详细说明治疗流程和计划,认真指导康复训练。
7 服从工作安排、分工协作、多沟通、勤思考、提高工作效率。 8 按时参加康复评价、病例讨论等各种会议。
9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各种仪器设备,治疗完毕后应及时整理器械。器材分工负责管理,各责任人应定期检查,每次开机前后都要检查电源,确保训练器材的安全性,遇到问题及时报告维修部门并及时检修。
10 做好科室各种文件的_,包括病人资料、工作记录资料和学习资料,阅完禁止乱丢乱放,应放回原处。
儿童康复工作计划篇二
为适应“十二五”残疾人康复工作发展的新形势,推进“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的工作机制,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切实做好残疾人的康复工作,最大限度地使每一个残疾人都得到康复与服务。结合社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社区康复工作计划。
一、 指导思想
康复师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动员社区力量,使残疾人在家庭和社区得康复训练和服务的一种康复形式。使广大残疾人得到就近地康复训练与服务,提高其参与社会生活能力,逐步建立“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的工作机制。
二、 工作目标
1. 评估推进残疾人无障碍设施的建设。
2. 对社区内残疾人进行康复评估与康复训练。
3. 为社区内残疾人提供辅具评估和配发服务。
三、 工作方式
社区康复主要以街道康复指导中心、各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康复服务站为主,根据需要可以建立家庭康复站。
四、 工作计划
1、让各社区年轻的康复人员进入九院康复科进行为期半年或三个月的集中培训。(在此期间,为其制定详细的康复培训计划,参照“浙江省示范化社区”中的康复检查要求。)
2、 跟随社区医生,参与到社区脑卒中患者的筛选与评估。在社区
医生的带领下,进入到残疾人家庭,进行全面、详细地评估。也可以通过居委会的安排,将其组织起来,进行集中康复评估。
3、 辅助社区康复人员制订康复计划。与社区康复人员一起,为残疾人朋友制定一系列康复计划,包括家庭无障碍设施的改造,康复训练的指导和治疗,是否需要辅具,指导辅具的使用等等。同时将这些内容记录下来,由社区康复人员再行补充。
4、挑选有康复价值的患者享受残联“肢体抢救性康复”政策。根据实际情况,将具有康复疗效的患者推入九院进行机构康复,其余给社区康复人员进行床边指导,(社区医生可以每星期指导一次,而由我们每个月下去评估一次,为其重新制定康复计划),最终目的是让所有的残疾人朋友可以享受到康复服务。
5、对有需要的残疾人,进行辅助器具的评估与发放,提高生活质量。希望通过我们社区康复,让更多的残疾人朋友享受到国家政策,享受到康复服务,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水平。
儿童康复工作计划篇三
20_年残疾人康复工作安排20_年,全市残疾人康复工作紧紧围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这一目标,认真抓好社区康复、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康复机构建设和康复人才培养四个重点;加快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完成各项康复工作任务;制定“十二五”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推动我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全面快速发展。
一、全面组织实施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
一严格按照省下发《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作配套实施办法》,认真组织实施好每个康复项目。
二指导和督促我市智力残疾儿童,聋儿康复定点机构,做好残疾儿童的康复训练工作。
三实行精细化管理。依托“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管理系统”这个软件,对“工程”实施实时、高效精细化、销账式管理。四抓质量控制。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最大的特点就在于“抢救性”,可抢救性的内在要求具有三个特征,一是残疾的可逆性,二是康复的最佳时期,三是康复效果好。这就要求在康复对象上,要选择低龄的,最具康复潜力的,家庭配合的;在医疗康复机构上要选择优质价廉的、积极高负责的;在康复质量上,康复有效率和家长满意率都要达到优良以上;在康复过程中,要定期组织康复效果评估;在康复完成后,要追踪问效、定期回访,真正把事办好,办成政府满意、社会满意,残疾人及亲友满意的“民心工程”。
二、加快残疾康复服务体系建设一加强康复人才培养力度。结合我市实际,投入专项工作经费,加大康复人才培养力度。一是选拔基层有实际经验康复技术人员参加省级举办的各类专业知识培训班。二是积极组织举办多层次、多形式、多类别的专业技术培训班,着重培养0—6岁实用性康复技术人才。三是各县(市)区要按照省残联下达的社区康复协调员培训任务,制定培训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二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的建设。对已被省残联确定的智力残疾儿童、聋儿康复机构,要在人才培养、康复设备、训练场地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
三、迎接全国社区康复示范县(市、区)检查验收20_年是创建国家社区示范区验收年,阳新县作为创建全国社区示范县,要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验收标准,做好迎检工作。
四、确保全面完成康复工作任务,各县(市)区残联要加大工作力度,重点攻克任务完成有困难的康复项目,确保全面完成省和市级下达的各项康复工作任务。
一做好终期检查、自查工作。按照国家残疾人事业规划和国家彩票公益金项目,对贫困精神病患者救助、聋人康复训练、残疾人辅助器具发放、假肢安装等项目的要求,完善受益对象的数据库和档案资料清理归档,在各地做好自查工作的基础上,由市康复办择期进行抽查。
二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实施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做好贫困白内障患者筛查工作。
三在各康复项目实施过程中,注意收集典型事迹和康复成果资料,为将要进行的残疾人康复工作总结表彰做准备。
五、谋划好“十二五”残疾人康复工作紧紧围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结合本地实际,深入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调研,为“十二五”期间残疾人康复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康复工作计划。
儿童康复工作计划篇四
社区精神卫生服务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过程,服务的内容和服务的范围都将随着工作的深入而不断的增加和扩大。根据西安市及未央区卫生局的要求我社区卫生服务站目前社区精神卫生工作的服务计划主要有:
一、为社区普通人群提供心理咨询,普及精神卫生知识
在例行的对社区居民进行健康体检的过程中,有针对性的进行心理活动的评估,尤其是对于重点人群,如妇女在孕产期的情绪状态,老年人的记忆、智力活动等,以早期发现抑郁症、老年期痴呆等。通过举办科普讲座、开展咨询活动、发放科普宣传读物、制作宣传展板等形式,向社区居民普及精神卫生知识,促进其精神健康水平。
二、继续精神疾病线索调查,建立疾病档案
在社区继续进行精神疾病线索调查。社区精神疾病的建档立卡率应达到上级要求。并对社区的精神疾病患者进行年度的免费健康检查。如果社区的精神疾病患者因病情复发加重,紧急住院治疗,出院后其住院治疗有关情况将被及时转入社区,以便社区卫生服务站继续进行社区康复治疗。对社区精神疾病患者的疾病资料进行妥善保管,坚决维护患者的隐私权。社区精神疾病患者及其家属可以充分利用这些疾病资料。
三、定期随访,对重性精神疾病进行管理治疗
个案管理员,每月有电话或入户随访,并按时网络直报。每季度至少一次主动对建档立卡的社区精神疾病患者进进行随访,并取得患者的信任和配合。随访内容包括:患者的服药情况、病情稳定情况等,并指导家属开展家庭精神疾病的家庭护理。以此提高社区精神疾病患者的服药率,动态掌握患者的病情变化。
四、建立应急处置机制,避免不良事件发生
不良事件包括:急性药物不良反应,自杀自伤行为和肇事肇祸行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建立有应急处置机制,制定有应急处置预案,将在最短的时间,最直接的渠道,以最恰当的方式做出应急处置反应,避免不良事件发生。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对社区精神疾病患者家属及周围人员提供应对精神疾病突发事件的专业指导。
五、建立双向转诊制度,提供无缝隙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建立双向转诊的制度,社区中的精神疾病患者,如果不适宜社区管理治疗,将转入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紧急住院治疗。在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紧急住院治疗的精神疾病患者,在病情得到及时控制后,应及时转回社区进行管理治疗。所倡导的原则是紧急住院要果断、及时,社区康复治疗要坚持、要有耐心,要细致。
儿童康复工作计划篇五
为推动社区截瘫患者的康复治疗的深入开展,密切联系患者,切实为病人服务,为残疾人事业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扶残助残康复工作,结合本医院与莲池卫生服务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下例康复工作计划:
一、帮助社区全科医生掌握残疾人功能评定及康复医疗、家庭病床、双向转诊和健康指导等基本需求,纳入居民健康档案。
二、建议帮助社区开展为各类残疾人提供相应的社区康复服务项目:
1.为社区中患偏瘫、截瘫、小儿麻痹症、骨关节疾病等肢体功能障碍者制订训练计划,指导在社区家庭开展运动功能、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的康复训练,并定期进行康复评估,调整训练计划。
2.提供精神卫生和心理咨询服务,早期发现疑似精神病患者,动员亲属及时送精神疾病专科医院诊断治疗;对康复期的患者,定期门诊治疗和综合性康复,监护随访病人,要求监护人督促病人按时按需服药。通过心理咨询服务帮助各类残疾人树立康复信心,正确面对自身残疾,残疾人亲友要理解和关心残疾人。
3.结合社区儿童保健服务,对发现发育迟缓的儿童,及时转介到市康复中心进行生长发育测评、治疗和训练。
三、和社区合作将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普及纳入居民健康教育中,定期提供康复医务人员下社区举办培训班,发放科普资料,开展康复咨询和指导。
四、合作建立残疾人救助项目,设立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点,免费提供残疾人辅助用品用具的信息、转介、使用指导及监护人培训等服务;有偿租赁康复训练器材和用品用具。
五、开展妇幼保健服务,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发生;进行新生儿筛查,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加强计划免疫和慢性病监测,减少疾病致残;开展新婚夫妇、孕妇、哺乳期妇女和0-2岁婴幼儿等特殊人群补碘宣传;合理用药,减少药物致残。
儿童康复工作计划篇六
一、指导思想
20__年是全面实施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的重要一年。我县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__市残疾人康复服务“十二五”实施方案》和以《__县残疾人康复服务“十二五”发展纲要》为依据,为初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网络,积极推动重点工作,扎实开展基础性服务工作,加强康复救助力度,确保完成年度各项康复工作任务。
二、重点工作
(一)全面实施社区康复工作。探索建立残疾儿童随报制度,切实做好残疾儿童康复需求调查及转介服务。
(二)大力推进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和机构康复工作规范化管理,切实做好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作。
(三)继续做好重度肢残人居家康复服务和残疾人家庭住宅无障碍改造工作。
(四)开展“十二五”康复工作末期检查。
三、工作要点
(一)社区康复。
1、全面、扎实推进社区康复工作。切实加强基层康复业务人员(管理人员、康复技术指导员、协调员等)的培训和指导,提高社区康复业务水平。着重做好康复需求调查、康复需求转介、康复服务咨询、筛查、建档、康复救助等基础性服务工作。
2、依托当前在罗阳、福田、公庄、石坝等镇建立的社区康园机构为社区精神病康复者和智力残疾人提供全面的康复服务,计划今年在两镇新建立社区康园机构,增加覆盖面。
3、扎实推进残疾人居家康复和家庭住宅无障碍改造工作,今年在石湾、园洲镇开展居家康复服务和在罗阳、泰美、观音阁、麻陂镇开展家庭住宅无障碍改造工作。
(二)视力残疾康复。
1、巩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创建成果,建立建全白内障复明长效工作机制。
2、依托__县人民医院设立的低视力患者康复指导中心,为低视力患者提供助视器验配镜、矫正和康复训练。做好在校低视力学生的助视器验配和训练工作。
3、计划今年11月份举办一期盲人定向行走训练班。
4、举办“爱眼日”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普及防盲治盲知识。
(三)残疾儿童康复教育。
1、全力推进县康复中心建设。打造县级康复机构龙头和机构康复品牌,发挥龙头示范作用。
2、加强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和机构康复工作规范化管理。开展康复机构达标评审工作。着力加强机构康复专业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机构康复专业化水平。
3、继续实施“国家彩金项目”、“国家七彩梦行动计划项目”和省级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等重点康复工程。
4、按照《__市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购买社会服务实施方案(试行)》继续做好县配套救助工作,确保落实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购买130个社会康复学位)__县均等化项目(全年完成220名)。
5、继续做好各类残疾儿童社区及家庭康复训练工作。做好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工作。
(四)成年肢残康复。
1、继续加强镇卫生院社区康复室建设,建立示范性社区康复站,做好成年肢残社区康复服务及指导工作。
2、着重做好重度肢残人居家康复工作。加强培训、指导,切实提高居家康复工作规范化水平。
(五)精神病防治康复。
1、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协助卫生等部门推动全县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规范化发展,坚持“精防日”制度,加强社区监护工作。
2、做好贫困精神病患者住院治疗和社区服药救助工作。
3、依托社区康园机构为社区精神病康复者提供综合性、规范化康复服务,促进患者回归主流社会。
(六)辅助器具服务。
1、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立辅助器具服务站,加强辅具站规范化建设。
2、加强辅具适配救助,做好个性化适配服务工作。落实各项辅具配发任务。
(七)宣传教育。
1、积极开展“爱耳日”、“爱眼日”、“自闭症关爱日”、“世界唐氏综合症日”、“世界精神卫生日”、“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全国碘缺乏病防治日”、“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普及康复知识,宣传康复政策、残疾预防知识和康复训练方法,鼓励残疾人及其亲友正确面对残疾,树立康复信心。
2、采取各种渠道和形式(如:编制宣传画册、知识读本、普及读物、教育光盘,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和互联网等大众媒体开设专栏,在社区设置宣传橱窗等)向公众和重点人群宣传残疾防治及康复知识,提高公众的自我保健意识,消除基于残疾的歧视行为,为残疾人回归社会生活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八)检查统计。
1、加强各类康复服务档案资料库建设,做好各项康复业务的归档统计工作。做好全国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系统、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和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系统有关康复数据的录入。
2、第四季度开展“十二五”康复工作末期检查。
儿童康复工作计划篇七
残疾人康复工作涉及医疗保健功能训练、救助等方面的工作内容,为务实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服务,使他们的需求及时得到相应的抚慰,现将20xx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全县的医院、乡镇卫生院、农村医疗点,都要开展康复服务工作,并设立站牌,此项工作由卫生部门负总责,残联给予协助。
1、开展白内障手术医疗救助活动。
2、开展残疾人用品用具的救助活动。
3、开放康复训练免费活动场所。
4、积极为安装假肢需求的残疾人提供服务。此项工作由残联负责。
此项工作由残联负责。
由残联、教委负责。
利用助残日、爱耳日、爱眼日上街宣传,推广康复科普知识,起到对残疾的早预防、早治疗。
儿童康复工作计划篇八
为适应“”残疾人康复工作发展的新形势,推进“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的工作机制,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切实做好残疾人的康复工作,最大限度地使每一个残疾人都得到康复与服务,结合辖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社区康复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社区康复是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动员社区力量,使残疾人在家庭和社区得到康复训练和服务的一种康复形式。使广大残疾人得到就近就地的康复训练与服务,提高其参与社会生活能力,逐步建立“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的工作机制。
二、工作目标
1、采取措施推进白内障无障碍区建设。
2、实施贫困精神病免费服药活动。
3、组织开展贫困残疾儿童调查及救助工作。
三、工作方式
社区康复主要一个街道康复指导中心、各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康复服务站为主,根据需要可以设立家庭康复站。
四、实施工作
1、视力残疾人康复工作:(1)20xx年完成3例白内障复明手术,对贫困白内障患者进行免费手术,对低收入白内障实施救助;(2)帮助对低视力患者配戴助视器,对贫困低视力患者实施救助;(3)开展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年度组织9名盲人及志愿者进行定向行走训练,有计划有步骤地按要求帮助学习和掌握技能,并进行阶段性的测试。
2、肢体残疾人康复:依托社区康复服务站、社区卫生机构、社区老年人代养机构康复设施,在社区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康复训练,积极推进家庭康复站建设。
3、精神病康复:根据区残联要求,联合区卫生医院《市南区贫困精神病人实施方案》,使全区贫困精神病都能得到救助。积极做好社区内的精神病人的监护及治疗后的回访工作。
五、人员培训
制定社区康复协调员培训计划,组织各康复技术指导中心的专家进行授课,按照《全国残联系统康复人才培养规划(20xx—20xx)》实施细则关于对社区康复协调员培训课时的要求进行培训。
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在推进各和谐社区建设过程中,完善社区康复服务站的建设,满足社区残疾人的康复需求。
儿童康复工作计划篇九
根据市残联文件精神及镇党委、政府今年提出的主要发展目标和工作思路,为实现全年目标任务,结合本镇实际,就20__年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思路
20__年镇残联工作要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建设“文明、开放、奋进”新前阳为契机,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认真实施惠民行动,把为民作为第一要事,把勤政务实作为第一要求,牢记“弘扬人道主义,发展残疾人事业,促进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的残联工作宗旨,服从服务于党委、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和经济工作,与时俱进、务实创新、抓住机遇、扎实工作,履行工作职责,树立责任意识,全面做好各项工作,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主要工作目标任务
1、继续做好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各项工作,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水平,将残联建设成反映残疾人心声,联系党和政府与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
2、进一步帮扶困难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为50户贫困残疾人发放专项补助;为6名重度困难残疾人发放居家护理补贴;为20户残疾家庭发放生活救济金;为20户贫困残疾家庭发放子女上学救助金;将20户贫困残疾家庭纳入农村低保户;为10户残疾人危房下发危房改造金;对10名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车主发放燃油补贴。
3、为1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使他们尽快复明,为他们的生产、生活提供方便。
4、扶持3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种、养殖业。
5、为25名残疾人提供就业机会。
6、认真做好残疾人各项普查工作。
三、工作措施作法增强服务意识,深入推进“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努力改善残疾人生活水平。逐步建立健全残疾人脱贫解困长效机制,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不断完善残疾人生活救助、教育扶持、就业扶持、医疗康复救助、权益维护保障体系。
1、开展“一帮一”扶贫助残活动,机关党员干部和困难残疾人结成帮扶对子,并通过资金、项目、技能、就业等形式,帮扶残疾人增强致富能力,共享发展成果。
2、认真做好特困残疾人白内障手术工作,实现全镇白内障发现一例,治疗一例,争创白内障无障碍镇。
3、认真做好贫困残疾人的筛选,实行动态管理,并且对申请专项补助的实行入户调查和张榜公示。
4、认真做好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的筛选,实行动态管理,并且对申请居家护理补贴的实行入户调查和张榜公示。
5、对全镇残疾人的住房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上报上级单位给予补助。
6、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种养殖业,要选择有代表性的残疾人发展种、养殖业,带动残疾人走种、养殖业脱贫、解困。
7、大力开展残疾人康复活动,推进康复进村组,服务到家庭,落实和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协调医疗机构适当减免残疾人的诊疗费用。
8、树立自强、自立、自信、自爱的残疾人典型,在广大残疾人中起到榜样作用。
9、严格实施《残疾人就业条例》。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搞好残疾人的职业培训,促进残疾人就业。
10、认真做好残疾人的教育工作。积极开展残疾人的文化和职业教育培训。协调各级各类学校在招生、入学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学生,并适当减免学杂费用,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力。
11.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法制观念,提高残疾人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做好残疾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工作。
三、增强全局意识,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残疾人工作是一项工作量大的社会工作,只靠残疾人组织力量是不够的,要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各项活动,营造扶残助残良好社会风尚。
1.在全社会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消除对残疾人的歧视和偏见,形成人人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
2.以“扶残助残、为民服务、奉献社会、完善自我”为宗旨,采取“帮、包、带、扶”等全方位,覆盖广的助残活动,开展“一帮一助残”、“助耕助残”帮扶残疾人,在此基础上利用宣传、文化、新闻等部门积极宣传残疾人事业,宣传残疾人自强模范和扶残、助残先进事迹。
3.精心组织、全力开展好第二十一次“全国助残日”活动,激励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融入社会,参与发展,共享发展成果。
儿童康复工作计划篇十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在镇综治办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开展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为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构建平安社区、和谐社区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戒毒、关怀救助的原则,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回归社会。
三、成立领导小组
社区党总支书记任组长,社区主任任副组长,成立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站,负责组织本社区的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
四、目标任务
积极配合社区民警,以社区吸毒人员全部纳入社区戒毒、强制戒毒、社区康复、社区药物维持治疗、自愿戒毒范围,建立戒毒治疗、康复指导、救助服务功能兼备的禁吸戒毒工作体系,遏制吸毒人员的新滋生,降低吸毒危害为总目标。
五、成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兼职队伍。
由社区工作人员、各支部书记、楼栋长、综治信息员、社区民警、社区自愿者成立康复小组,落实对戒毒人员的管理和服务。
儿童康复工作计划篇十一
xx日在孔集派出所召开电视禁毒会议后,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创建“无毒社区”工作,有效遏制毒品的蔓延趋势,努力构建和谐社区,根据镇综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现就做好社区戒毒工作,制订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在镇综治办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开展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为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构建平安社区、和谐社区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戒毒、关怀救助的原则,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回归社会。
三、成立领导小组各村(社区)委会、镇属各单位:
为全面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实施,建立“社区戒毒”的模式和工作机制,根据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具体事项的通知》(沙禁毒办200*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结合实际,制定**镇社区戒毒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镇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
主任:(镇长、镇禁毒委主任)
副主任:(综治副书记、镇禁毒委副主任)
(副镇长)
成员:(派出所所长)(综治办主任)
(司法所所长)(卫生院院长)
(社会事务办主任)(财政所所长)
(团委书记)(沙县二中校长)
(妇联负责人)(派出所禁毒民警)
28个村(社区)党支部书记
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镇禁毒办,由洪华湘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肖贤武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指导,建立和发展社区戒毒(康复)专业队伍,制定社区戒毒工作规范,组织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进行培训。
二、时间及范围
(一)时间:201*年6月1日开始,对具备条件的初次吸毒成瘾人员实行社区戒毒(康复)措施。
(二)范围:从6月中旬开始,全镇28个村(社区)全面铺开。
三、目标任务
(一)建立健全“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经费保障制度。
(二)组织协调辖区派出所、卫生、教育、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在就医、就业、就学、入组社区药物维持治疗、生活保障等方面予以帮助和支持。
(三)在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村组织实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以村为基础、以村戒毒专职人员为主干、以吸毒成瘾人员个人及家庭为主要工作对象,帮助和监督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
四、工作措施
1、健全网络。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各村(居)必须建立社区戒毒(康复)领导小组,按照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具体事项的通知》(沙禁毒办200*1号)文件要求,,我镇需招录社区戒毒专职人员,按适合社区戒毒(康复)吸毒人员每20名配置1名社区专职人员的比例配置,社区戒毒监护小组由社区戒毒专职人员、治保主任、社区医生、社会工作者、禁毒志愿者和戒毒人员的监护人和家庭成员及其所在单位的代表共同组成,招录社区戒毒专职人员工作完成后,由镇党委、政府同意分配到各村(社区)与监护小组一道开展戒毒(康复)工作,并承担社区主要负责人职责,与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结合实际,制定社区戒毒工作计划,成立社区戒毒监护小组。
2、明确职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派出所职责:一是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吸毒人员的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并及时与戒毒场所联系,掌握即将出场出所吸毒人员,并及时下达责令社区戒毒(康复)决定书,并将辖区内适用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底数情况,及时向社区进行转介,防止符合社区戒毒(康复)条件的吸毒人员漏管失控。二是对参加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的身份情况、健康状况、固定住所、家庭情况、技能情况、经济状况和现实表现等进行严格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下达《责令社区戒毒通知书》,配合社区制定并落实戒毒(康复)措施,对不符合条件的吸毒人员,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三是加大对社区群众《禁毒法》、《戒毒条例》等禁毒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组织动员群众参加社区戒毒工作。四是对辖区内的吸毒人员实行严密管控、动态管控,随时随地掌握行踪,防止漏管失控。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全力查找下落不明吸毒人员。五是按规定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严格实行“6、4、2”尿检,即第一年至少每两月一次,第二年至少每季度一次,第三年至少每半年一次,对重点人员经常尿检,对可疑人员进行尿检,及时发现戒毒(康复)人员偷(复)吸,及时发现和控制新增吸毒人员、流窜吸毒人员。六是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落实帮扶措施,实行真情关爱,尽力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七是对及时发现拒绝接受、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等符合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人员,收集证据,依法将其送强制隔离戒毒。八是及时对本辖区的毒情进行分析,发动群众对吸贩毒犯罪进行举报,及时发现掌握涉毒违法犯罪线,社区党总支书记任组长,社区主任任副组长,成立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站,负责组织本社区的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
四、目标任务
积极配合社区民警,以社区吸毒人员全部纳入社区戒毒、强制戒毒、社区康复、社区药物维持治疗、自愿戒毒范围,建立戒毒治疗、康复指导、救助服务功能兼备的禁吸戒毒工作体系,遏制吸毒人员的新滋生,降低吸毒危害为总目标。
五、成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兼职队伍。
由社区工作人员、各支部书记、楼栋长、综治信息员、社区民警、社区自愿者成立康复小组,落实对戒毒人员的管理和服务。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帮助和监督吸毒成瘾者戒除毒瘾,根据国务院《戒毒条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儿童康复工作计划篇十二
xx日在孔集派出所召开电视禁毒会议后,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创建“无毒社区”工作,有效遏制毒品的蔓延趋势,努力构建和谐社区,根据镇综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现就做好社区戒毒工作,制订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在镇综治办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开展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为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构建平安社区、和谐社区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戒毒、关怀救助的原则,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回归社会。
三、成立领导小组
社区党总支书记任组长,社区主任任副组长,成立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站,负责组织本社区的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
四、目标任务
积极配合社区民警,以社区吸毒人员全部纳入社区戒毒、强制戒毒、社区康复、社区药物维持治疗、自愿戒毒范围,建立戒毒治疗、康复指导、救助服务功能兼备的禁吸戒毒工作体系,遏制吸毒人员的新滋生,降低吸毒危害为总目标。
五、成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兼职队伍。
由社区工作人员、各支部书记、楼栋长、综治信息员、社区民警、社区自愿者成立康复小组,落实对戒毒人员的管理和服务。
儿童康复工作计划篇十三
为推动社区截瘫患者的康复治疗的深入开展,密切联系患者,切实为病人服务,为残疾人事业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扶残助残康复工作,结合本医院与莲池卫生服务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下例康复工作计划:
一、帮助社区全科医生掌握残疾人功能评定及康复医疗、家庭病床、双向转诊和健康指导等基本需求,纳入居民健康档案。
二、建议帮助社区开展为各类残疾人提供相应的社区康复服务项目:
1.为社区中患偏瘫、截瘫、小儿麻痹症、骨关节疾病等肢体功能障碍者制订训练计划,指导在社区家庭开展运动功能、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的康复训练,并定期进行康复评估,调整训练计划。
2.提供精神卫生和心理咨询服务,早期发现疑似精神病患者,动员亲属及时送精神疾病专科医院诊断治疗;对康复期的患者,定期门诊治疗和综合性康复,监护随访病人,要求监护人督促病人按时按需服药。通过心理咨询服务帮助各类残疾人树立康复信心,正确面对自身残疾,残疾人亲友要理解和关心残疾人。
3.结合社区儿童保健服务,对发现发育迟缓的儿童,及时转介到市康复中心进行生长发育测评、治疗和训练。
三、和社区合作将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普及纳入居民健康教育中,定期提供康复医务人员下社区举办培训班,发放科普资料,开展康复咨询和指导。
四、合作建立残疾人救助项目,设立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点,免费提供残疾人辅助用品用具的信息、转介、使用指导及监护人培训等服务;有偿租赁康复训练器材和用品用具。
五、开展妇幼保健服务,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发生;进行新生儿筛查,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加强计划免疫和慢性病监测,减少疾病致残;开展新婚夫妇、孕妇、哺乳期妇女和0-2岁婴幼儿等特殊人群补碘宣传;合理用药,减少药物致残。
儿童康复工作计划篇十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帮助和监督吸毒成瘾者戒除毒瘾,根据国务院《戒毒条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规范管理,注重实效,按照《禁毒法》、国务院《戒毒条例》和《贵州省社区戒毒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深入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认真做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成立赤水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组 长:张集智 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禁毒委主任
副组长:汪洪林 市委、副市长、市禁毒委副主任
向定勇 市委、政法委书记、市禁毒委副主任
陈小猛 市公安局局长、市禁毒委副主任
成 员: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卫生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人劳社保局、市教育局、市疾控中心、团市委、市妇联、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组成。
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禁毒办,市公安局副局长、禁毒办主任雷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伍裕强、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教导员黄世彬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时间安排
(一)20xx年8月10日前,建立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规范档案资料。
(二)20xx年9月10日起,在各乡镇、街道全面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四、任务目标
(一)建立健全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组织机构、工作机制和经费保障制度。
(二)公安、卫生、教育、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在就医、就业、就学、入组社区药物维护治疗到指定的和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自愿戒毒、生活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
(三)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以社区(村)为基础,以社区(村)戒毒(康复)专职人员为主干,以吸毒成瘾人员个人及其家庭为主要工作对象,帮助和监督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
五、工作措施
(一)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组织机构。成立赤水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各乡镇、街道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各社区、村根据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多少成立若干个监护小组;监护小组人员由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医生、社区工作者及禁毒志愿者、监护人或家属、所在单位代表等人员组成;监护小组与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针对不同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对象,制定不同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计划,并按照工作计划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认真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市公安局:
一是组织基层派出所对辖区吸毒人员进行摸底调查,及时与戒毒场所联系;掌握辖区内适用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底数情况,及时向社区进行转戒,防止符合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失控。
二是对参加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身份、健康状况、固定住所、家庭情况、技能情况、经济状况和现实表现等严格进行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下达《责令社区戒毒(康复)决定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吸毒人员,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
三是加大对社区群众《禁毒法》、《戒毒条例》和《贵州省社区戒毒工作实施细则》等禁毒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组织动员群众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四是对辖区内的吸毒人员实行严密管控、动态管控,随时随地掌握行踪,防止漏管失控。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全力查找下落不明吸毒人员。
五是按规定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严格实行“6.4.2”尿检,即第一年至少每两月一次、第二年每季度一次、第三年至少每半年一次,对重点人员经常尿检;对可疑人员进行尿检及时发现戒毒(康复)人员偷(复)吸毒品行为,及时发现新增吸毒人员、流窜吸毒人员。
六是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落实帮扶措施,实行真情关爱,尽力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七是对拒绝接受社区戒毒、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等符合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人员,依法将其进行强制隔离戒毒。
八是及时对辖区内的毒情进行分析,发动群众对吸贩毒犯罪进行举报,及时发现掌握涉毒违法犯罪线索。
九是依法严厉打击辖区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社区戒毒(康复)环境。
市卫生局:一是组织社区医生按照《禁毒法》、《戒毒条例》和《贵州省社区戒毒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参加社区戒毒(康复)监护工作。二是安排社区医生及时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掌握健康状况、患病情况。三是对患病的社区戒毒人员进行力所能及的治疗,患有严重或传染性疾病的吸毒人员,采取应对措施。四是大力宣传、动员、组织社区戒毒人员进行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和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戒毒治疗,并将情况及时向公安等部门通报。五是对社区戒毒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生理、心理治疗和身体健康训练。六是配合公安机关对社区戒毒人员进行尿检,鉴定其毒瘾程度。七是指定所属范围有资质的一家医疗机构为自愿戒毒的专门医疗机构。
市人劳社保局:一是对全市符合公益性岗位补贴的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提供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二是组织有培训需求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必要的劳动技能培训,使之具有一定的劳动技能。三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四是将符合社会保障条件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范畴。
市教育局:
一是做好学校禁毒预防教育工作,教育师生识毒、拒毒、防毒,教育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在校入学子女积极配合社区戒毒监护小组的工作,帮助其父母完成社区戒毒(康复)。
二是不歧视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上学子女,对其入学接受教育提供便利。
三是对社区戒毒人员家庭困难,其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按规定给予其减免有关费用。
四是出现在校生染毒的情况,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其做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及时将其挽救回来。
团市委:
一是组织开展“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等活动,加大教育宣传力度。
二是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青少年中普及禁毒法律知识,增强青少年拒毒防毒意识。
三是组织市、乡禁毒志愿队伍,积极参加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市妇联: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参加市、乡禁毒委组织的宣传活动。
二是组建市、乡巾帼禁毒志愿队伍,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创建“无毒家庭”等活动,让毒品远离家庭、远离子女,积极参加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市民政局:
一是加大教育宣传力度,积极参加市、乡禁毒委组织的宣传活动。
二是救济符合社会救济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及需要临时医疗救助、生活困难救助的社区戒毒人员及其家属。
三是对参加社区戒毒(康复)的人员,符合低保政策规定的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市司法局:
一是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将禁毒工作纳入普法教育,积极参加市、乡禁毒委组织的宣传活动,将禁毒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普法教育规划。
二是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和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吸毒人员的接茬转戒工作,确保符合社区戒毒(康复)条件的人员及时纳入社区康复,防止漏管失控。
三是组织司法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基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三)建立保障机制。一是建立经费保障机制。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提供基本的工作条件。二是建立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队伍。社区戒毒(康复)人员10人以下的,可由社区(村)治保主任兼任;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可由治保主任兼任并明确1名社区(村)干部专人负责社区戒毒(康复)工作;30人以上的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名符合条件的专职人员。市中办的七个社区(村)必须配备一名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复兴、官渡、长期三镇要配备两名专职人员,其余乡镇要配备至少一名专职人员。各乡镇、街道可采取多种方式整合人力资源,协助其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也可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从“4050”人员、巡防队员中挑选符合条件的从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专职人员的工资按650元/月计算,由市乡两级财政解决。社区戒毒专职人员应具备学习并运用相关知识和技能开展各类服务、身体健康、能胜任日常工作以及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遵纪守法意识的条件,并经市禁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组织的专门培训获得任职资格。
(四)建立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公安、乡镇、街道社区戒毒(康复)协作机制。
公安机关查获吸毒成瘾人员、从拘押场所刑释解戒毒吸毒成瘾人员自愿申请以后,社区民警应与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一道对吸毒人员家庭情况、身体情况、生活状况、心理状况进行调查,对具备社区戒毒(康复)条件的,与相关部门联系,及时下达《责令社区戒毒(康复)决定书》,以便社区(村)能及时成立相应组织,制定相关措施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对不具备社区戒毒(康复)条件的,要及时送戒毒康复场所。社区戒毒(康复)进程中,不履行戒毒协议,经乡镇、街道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告诫后拒不改正的,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康复)结束后,社区(村)、乡(镇、街道)要依法对在社区(村)接受社区戒毒(康复)的人员作出综合评定,符合条件的,要呈报公安机关作出《解除社区戒毒(康复)决定书》,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撤管。
二是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动态管理机制。
由市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小组办公室每月组织各乡(镇、街道)、公安、司法、卫生、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分析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健康状况、生活状况、培训就业、戒毒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三是建立社区戒毒(康复)督查机制。
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督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成员单位、乡(镇、街道)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开展情况,确保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四是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责任追究机制。
对不履行或履行不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职责的部门、乡(镇、街道),由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督查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的,报市委、市政府按禁毒工作责任追究制进行责任追究,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
五是建立社区戒毒(康复)激励机制。
按照阶段性社区戒毒(康复)一名吸毒人员奖励社区(村)50元,阶段性社区戒毒(康复)两年一名吸毒人员奖励社区(村)100元,阶段性社区戒毒(康复)三年一名吸毒人员奖励社区(村)200元,以调动社区(村)干部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建章立制。根据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需要,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职责及责任追究制》、《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尿检制度》、《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执行地点变更制度》、《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定期报告制度》等其他制度,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进行规范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是戒毒方式的重大改革,是我国禁毒工作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帮助吸毒成瘾人员阶段性戒除毒瘾的一项重要措施。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一定要深刻认识到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重要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由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承担起组织、领导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重任。
(二)探索摸式,全面推进。9月10日起在全市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力争第一年以健全组织机构、落实经费保障、完善机制、规范工作制度为重点,对公安机关决定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进行监护,保证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在身心健康、减轻戒断症状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第二年继续对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进行监护,同时组织社区戒毒人员参加社会活动、帮助就业,力求社区戒毒(康复)人员逐渐融入社会大家庭。第三年继续对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进行监护,帮助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彻底康复,使其回归社会过上健康良好的生活。
(三)规范程序、严格执法。各级各部门必须按照社区戒毒(康复)法律、法规的规定,按赤水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流程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对实施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进行监护管理。对违反规定的相关责任人,以《赤水市禁毒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为依据对相关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儿童康复工作计划篇十五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在镇综治办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开展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为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构建平安社区、和谐社区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戒毒、关怀救助的原则,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回归社会。
三、成立领导小组
社区党总支书记任组长,社区主任任副组长,成立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站,负责组织本社区的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
四、目标任务
积极配合社区民警,以社区吸毒人员全部纳入社区戒毒、强制戒毒、社区康复、社区药物维持治疗、自愿戒毒范围,建立戒毒治疗、康复指导、救助服务功能兼备的禁吸戒毒工作体系,遏制吸毒人员的新滋生,降低吸毒危害为总目标。
五、成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兼职队伍。
由社区工作人员、各支部书记、楼栋长、综治信息员、社区民警、社区自愿者成立康复小组,落实对戒毒人员的管理和服务。
儿童康复工作计划篇十六
一、主要工作任务
依照健康教学工作规范要求,做好健康教学与健康促进各项工作任务。围绕甲型流感、艾滋病、结核病、肿瘤、肝炎等重大传染病和慢性病,结合各种卫生日主题开展宣传活动。特别是积极开展“世界结核病日”、“世界卫生日”、“全国预防接种日”、“防治碘缺乏病日”、“世界无烟日”、“世界艾滋病日”等各种卫生主题日宣传活动。继续做好针对农民工、外出打工和进城务工人员的艾滋病防治项目传播材料的播放工作.根据《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群众性的健康安全和防范教学,提高群众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加强健康教学网络信息建设,促进健康教学网络信息规范化。加强健康教学档案规范化管理。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健教工作网络
完善的健康教学网络是开展健康教学工作的组织保证和有效措施,年我们将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调整充实健康教学志愿者队伍,加强健康教学志愿者培训;组织人员积极参加市、区、疾控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提高健康教学工作者自身健康教学能力和理论水平;将健康教学工作列入中心工作计划,把健康教学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加大经费投入
计划年购置新的照相机、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印制健康教学宣传材料,保障健康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三)、计划开展的健康教学活动
1、举办健康教学讲座
每月定期开展健康教学讲座,全年不少于12次。依据居民需求、季节多发病安排讲座内容,按照季节变化增加手足口、流感等流行性传染病的内容。选择临床经验相对丰富、表达能力较强的医生作为主讲人。每次讲座前认真组织、安排、通知,在讲座后接受咨询、发放相关健康教学材料,尽可能将健康知识传递给更多的居民。
2、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
利用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世界卫生日、全国碘缺乏病日、世界无烟日、全国高血压日、世界精神卫生日、世界糖尿病日、世界艾滋病日等各种健康主题日和辖区重点健康问题,开展健康咨询活动,并根据主题发放宣传资料。
3、向居民播放健康教学光盘
在输液室设电视及dvd,每周定期播放健康教学光盘,光盘内容以居民的需要为原则,做好播放记录、播放小结等。
4、开展居民喜闻乐见的活动
计划上半年、下半年各开展一次居民喜欢的健康知识竞赛,专干提前认真组织,设计试题、配备奖品,让居民在娱乐的同时学习到日常所需的健康知识。
5、办好健康教学宣传栏
按季度定期对中心的3个健康教学宣传栏更换内容。将季节多发病、常见病及居民感兴趣的健康常识列入其中,丰富多彩的宣传健康知识。
6、发挥取阅架的作用
中心大厅设健康教学取阅架,每月定期整理,将居民需要的健康教学材料摆放其中,供居民免费索取。
(四)、健康教学效果评估
对辖区1%的人口科学规范的进行一次健康知识知晓、技能掌握、行为形成情况和健康需求等内容的健康教学效果评估。健康教学专干主要负责设计调查方案、调查问卷、评估总结等工作。
(五)、健康教学覆盖
计划于开展的健康教学讲座、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健康知识竞赛、播放健康教学光盘、发放健康教学材料等工作的受教学人数覆盖辖区人口的70%以上,争取让更多的居民学习到需要的健康知识,从根本上提高居民自身的健康知识水平和保健能力,促进人们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
儿童康复工作计划篇十七
社区精神卫生服务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过程,服务的内容和服务的范围都将随着工作的深入而不断的增加和扩大。根据西安市及未央区卫生局的要求我社区卫生服务站目前社区精神卫生工作的服务计划主要有:
一、为社区普通人群提供心理咨询,普及精神卫生知识
在例行的对社区居民进行健康体检的过程中,有针对性的进行心理活动的评估,尤其是对于重点人群,如妇女在孕产期的情绪状态,老年人的记忆、智力活动等,以早期发现抑郁症、老年期痴呆等。通过举办科普讲座、开展咨询活动、发放科普宣传读物、制作宣传展板等形式,向社区居民普及精神卫生知识,促进其精神健康水平。
二、继续精神疾病线索调查,建立疾病档案
在社区继续进行精神疾病线索调查。社区精神疾病的建档立卡率应达到上级要求。并对社区的精神疾病患者进行年度的免费健康检查。如果社区的精神疾病患者因病情复发加重,紧急住院治疗,出院后其住院治疗有关情况将被及时转入社区,以便社区卫生服务站继续进行社区康复治疗。对社区精神疾病患者的疾病资料进行妥善保管,坚决维护患者的隐私权。社区精神疾病患者及其家属可以充分利用这些疾病资料。
三、定期随访,对重性精神疾病进行管理治疗
个案管理员,每月有电话或入户随访,并按时网络直报。每季度至少一次主动对建档立卡的社区精神疾病患者进进行随访,并取得患者的信任和配合。随访内容包括:患者的服药情况、病情稳定情况等,并指导家属开展家庭精神疾病的家庭护理。以此提高社区精神疾病患者的服药率,动态掌握患者的病情变化。
四、建立应急处置机制,避免不良事件发生
不良事件包括:急性药物不良反应,自杀自伤行为和肇事肇祸行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建立有应急处置机制,制定有应急处置预案,将在最短的时间,最直接的渠道,以最恰当的方式做出应急处置反应,避免不良事件发生。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对社区精神疾病患者家属及周围人员提供应对精神疾病突发事件的专业指导。
五、建立双向转诊制度,提供无缝隙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建立双向转诊的制度,社区中的精神疾病患者,如果不适宜社区管理治疗,将转入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紧急住院治疗。在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紧急住院治疗的精神疾病患者,在病情得到及时控制后,应及时转回社区进行管理治疗。所倡导的原则是紧急住院要果断、及时,社区康复治疗要坚持、要有耐心,要细致。
儿童康复工作计划篇十八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帮助和监督吸毒成瘾者戒除毒瘾,根据国务院《戒毒条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规范管理,注重实效,按照《禁毒法》、国务院《戒毒条例》和《贵州省社区戒毒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深入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认真做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成立赤水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组 长:张集智 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禁毒委主任
副组长:汪洪林 市委、副市长、市禁毒委副主任
向定勇 市委、政法委书记、市禁毒委副主任
陈小猛 市公安局局长、市禁毒委副主任
成 员: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卫生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人劳社保局、市教育局、市疾控中心、团市委、市妇联、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组成。
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禁毒办,市公安局副局长、禁毒办主任雷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伍裕强、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教导员黄世彬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时间安排
(一)20xx年8月10日前,建立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规范档案资料。
(二)20xx年9月10日起,在各乡镇、街道全面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四、任务目标
(一)建立健全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组织机构、工作机制和经费保障制度。
(二)公安、卫生、教育、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在就医、就业、就学、入组社区药物维护治疗到指定的和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自愿戒毒、生活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
(三)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以社区(村)为基础,以社区(村)戒毒(康复)专职人员为主干,以吸毒成瘾人员个人及其家庭为主要工作对象,帮助和监督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
五、工作措施
(一)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组织机构。成立赤水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各乡镇、街道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各社区、村根据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多少成立若干个监护小组;监护小组人员由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医生、社区工作者及禁毒志愿者、监护人或家属、所在单位代表等人员组成;监护小组与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针对不同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对象,制定不同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计划,并按照工作计划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认真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市公安局:一是组织基层派出所对辖区吸毒人员进行摸底调查,及时与戒毒场所联系;掌握辖区内适用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底数情况,及时向社区进行转戒,防止符合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失控。二是对参加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身份、健康状况、固定住所、家庭情况、技能情况、经济状况和现实表现等严格进行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下达《责令社区戒毒(康复)决定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吸毒人员,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三是加大对社区群众《禁毒法》、《戒毒条例》和《贵州省社区戒毒工作实施细则》等禁毒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组织动员群众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四是对辖区内的吸毒人员实行严密管控、动态管控,随时随地掌握行踪,防止漏管失控。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全力查找下落不明吸毒人员。五是按规定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严格实行“6.4.2”尿检,即第一年至少每两月一次、第二年每季度一次、第三年至少每半年一次,对重点人员经常尿检;对可疑人员进行尿检及时发现戒毒(康复)人员偷(复)吸毒品行为,及时发现新增吸毒人员、流窜吸毒人员。六是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落实帮扶措施,实行真情关爱,尽力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七是对拒绝接受社区戒毒、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等符合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人员,依法将其进行强制隔离戒毒。八是及时对辖区内的毒情进行分析,发动群众对吸贩毒犯罪进行举报,及时发现掌握涉毒违法犯罪线索。九是依法严厉打击辖区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社区戒毒(康复)环境。
儿童康复工作计划篇十九
200*年是“”规划实施的第三年,也是世界瞩目的奥运年,同时也是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战略目标的关键之年。使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得到就近服务,为了做好今年残疾人康复工作,制定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提高残疾人康复服务质量和服务面,确保20xx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实现。
二.目标和任务
1.采取多种形式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进行康复训练,使他们得到就近服务。
2.为有需求的残疾人发放残疾用品用具。
3.为视力残疾人配用助试器,为视力残疾人进行功能训练。
4.组织好“爱耳日“,“爱眼日”,“助残日”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康复知识。
三.主要措施
1.提高我们康复工作者的自身素质,增强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2.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3.入户走访了解调查,切合每位残疾人的实际情况,对他们进行指导康复,转借康复,心理康复。
4.利用“爱耳日“,“全国助残日”等重大节日,采取上街宣传,发放材料,板报,组织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意义,普及康复知识和残疾预防知识,提高全民的康复意识。
儿童康复工作计划篇二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帮助和监督吸毒成瘾者戒除毒瘾,根据国务院《戒毒条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规范管理,注重实效,按照《禁毒法》、国务院《戒毒条例》和《贵州省社区戒毒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深入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认真做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成立赤水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组 长:张集智 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禁毒委主任
副组长:汪洪林 市委、副市长、市禁毒委副主任
向定勇 市委、政法委书记、市禁毒委副主任
陈小猛 市公安局局长、市禁毒委副主任
成 员: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卫生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人劳社保局、市教育局、市疾控中心、团市委、市妇联、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组成。
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禁毒办,市公安局副局长、禁毒办主任雷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伍裕强、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教导员黄世彬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时间安排
(一)20xx年8月10日前,建立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规范档案资料。
(二)20xx年9月10日起,在各乡镇、街道全面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四、任务目标
(一)建立健全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组织机构、工作机制和经费保障制度。
(二)公安、卫生、教育、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在就医、就业、就学、入组社区药物维护治疗到指定的和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自愿戒毒、生活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
(三)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以社区(村)为基础,以社区(村)戒毒(康复)专职人员为主干,以吸毒成瘾人员个人及其家庭为主要工作对象,帮助和监督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
五、工作措施
(一)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组织机构。成立赤水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各乡镇、街道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各社区、村根据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多少成立若干个监护小组;监护小组人员由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医生、社区工作者及禁毒志愿者、监护人或家属、所在单位代表等人员组成;监护小组与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针对不同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对象,制定不同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计划,并按照工作计划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认真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市公安局:
一是组织基层派出所对辖区吸毒人员进行摸底调查,及时与戒毒场所联系;掌握辖区内适用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底数情况,及时向社区进行转戒,防止符合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失控。
二是对参加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身份、健康状况、固定住所、家庭情况、技能情况、经济状况和现实表现等严格进行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下达《责令社区戒毒(康复)决定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吸毒人员,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
三是加大对社区群众《禁毒法》、《戒毒条例》和《贵州省社区戒毒工作实施细则》等禁毒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组织动员群众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四是对辖区内的吸毒人员实行严密管控、动态管控,随时随地掌握行踪,防止漏管失控。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全力查找下落不明吸毒人员。
五是按规定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严格实行“6.4.2”尿检,即第一年至少每两月一次、第二年每季度一次、第三年至少每半年一次,对重点人员经常尿检;对可疑人员进行尿检及时发现戒毒(康复)人员偷(复)吸毒品行为,及时发现新增吸毒人员、流窜吸毒人员。
六是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落实帮扶措施,实行真情关爱,尽力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七是对拒绝接受社区戒毒、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等符合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人员,依法将其进行强制隔离戒毒。
八是及时对辖区内的毒情进行分析,发动群众对吸贩毒犯罪进行举报,及时发现掌握涉毒违法犯罪线索。
九是依法严厉打击辖区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社区戒毒(康复)环境。
市卫生局:一是组织社区医生按照《禁毒法》、《戒毒条例》和《贵州省社区戒毒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参加社区戒毒(康复)监护工作。二是安排社区医生及时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掌握健康状况、患病情况。三是对患病的社区戒毒人员进行力所能及的治疗,患有严重或传染性疾病的吸毒人员,采取应对措施。四是大力宣传、动员、组织社区戒毒人员进行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和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戒毒治疗,并将情况及时向公安等部门通报。五是对社区戒毒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生理、心理治疗和身体健康训练。六是配合公安机关对社区戒毒人员进行尿检,鉴定其毒瘾程度。七是指定所属范围有资质的一家医疗机构为自愿戒毒的专门医疗机构。
市人劳社保局:一是对全市符合公益性岗位补贴的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提供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二是组织有培训需求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必要的劳动技能培训,使之具有一定的劳动技能。三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四是将符合社会保障条件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范畴。
市教育局:
一是做好学校禁毒预防教育工作,教育师生识毒、拒毒、防毒,教育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在校入学子女积极配合社区戒毒监护小组的工作,帮助其父母完成社区戒毒(康复)。
二是不歧视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上学子女,对其入学接受教育提供便利。
三是对社区戒毒人员家庭困难,其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按规定给予其减免有关费用。
四是出现在校生染毒的情况,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其做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及时将其挽救回来。
团市委:
一是组织开展“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等活动,加大教育宣传力度。
二是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青少年中普及禁毒法律知识,增强青少年拒毒防毒意识。
三是组织市、乡禁毒志愿队伍,积极参加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市妇联: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参加市、乡禁毒委组织的宣传活动。
二是组建市、乡巾帼禁毒志愿队伍,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创建“无毒家庭”等活动,让毒品远离家庭、远离子女,积极参加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市民政局:
一是加大教育宣传力度,积极参加市、乡禁毒委组织的宣传活动。
二是救济符合社会救济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及需要临时医疗救助、生活困难救助的社区戒毒人员及其家属。
三是对参加社区戒毒(康复)的人员,符合低保政策规定的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市司法局:
一是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将禁毒工作纳入普法教育,积极参加市、乡禁毒委组织的宣传活动,将禁毒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普法教育规划。
二是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和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吸毒人员的接茬转戒工作,确保符合社区戒毒(康复)条件的人员及时纳入社区康复,防止漏管失控。
三是组织司法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基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三)建立保障机制。一是建立经费保障机制。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提供基本的工作条件。二是建立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队伍。社区戒毒(康复)人员10人以下的,可由社区(村)治保主任兼任;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可由治保主任兼任并明确1名社区(村)干部专人负责社区戒毒(康复)工作;30人以上的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名符合条件的专职人员。市中办的七个社区(村)必须配备一名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复兴、官渡、长期三镇要配备两名专职人员,其余乡镇要配备至少一名专职人员。各乡镇、街道可采取多种方式整合人力资源,协助其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也可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从“4050”人员、巡防队员中挑选符合条件的从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专职人员的工资按650元/月计算,由市乡两级财政解决。社区戒毒专职人员应具备学习并运用相关知识和技能开展各类服务、身体健康、能胜任日常工作以及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遵纪守法意识的条件,并经市禁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组织的专门培训获得任职资格。
(四)建立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公安、乡镇、街道社区戒毒(康复)协作机制。
公安机关查获吸毒成瘾人员、从拘押场所刑释解戒毒吸毒成瘾人员自愿申请以后,社区民警应与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一道对吸毒人员家庭情况、身体情况、生活状况、心理状况进行调查,对具备社区戒毒(康复)条件的,与相关部门联系,及时下达《责令社区戒毒(康复)决定书》,以便社区(村)能及时成立相应组织,制定相关措施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对不具备社区戒毒(康复)条件的,要及时送戒毒康复场所。社区戒毒(康复)进程中,不履行戒毒协议,经乡镇、街道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告诫后拒不改正的,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康复)结束后,社区(村)、乡(镇、街道)要依法对在社区(村)接受社区戒毒(康复)的人员作出综合评定,符合条件的,要呈报公安机关作出《解除社区戒毒(康复)决定书》,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撤管。
二是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动态管理机制。
由市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小组办公室每月组织各乡(镇、街道)、公安、司法、卫生、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分析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健康状况、生活状况、培训就业、戒毒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三是建立社区戒毒(康复)督查机制。
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督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成员单位、乡(镇、街道)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开展情况,确保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四是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责任追究机制。
对不履行或履行不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职责的部门、乡(镇、街道),由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督查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的,报市委、市政府按禁毒工作责任追究制进行责任追究,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
五是建立社区戒毒(康复)激励机制。
按照阶段性社区戒毒(康复)一名吸毒人员奖励社区(村)50元,阶段性社区戒毒(康复)两年一名吸毒人员奖励社区(村)100元,阶段性社区戒毒(康复)三年一名吸毒人员奖励社区(村)200元,以调动社区(村)干部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建章立制。根据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需要,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职责及责任追究制》、《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尿检制度》、《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执行地点变更制度》、《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定期报告制度》等其他制度,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进行规范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是戒毒方式的重大改革,是我国禁毒工作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帮助吸毒成瘾人员阶段性戒除毒瘾的一项重要措施。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一定要深刻认识到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重要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由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承担起组织、领导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重任。
(二)探索摸式,全面推进。9月10日起在全市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力争第一年以健全组织机构、落实经费保障、完善机制、规范工作制度为重点,对公安机关决定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进行监护,保证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在身心健康、减轻戒断症状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第二年继续对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进行监护,同时组织社区戒毒人员参加社会活动、帮助就业,力求社区戒毒(康复)人员逐渐融入社会大家庭。第三年继续对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进行监护,帮助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彻底康复,使其回归社会过上健康良好的生活。
(三)规范程序、严格执法。各级各部门必须按照社区戒毒(康复)法律、法规的规定,按赤水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流程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对实施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进行监护管理。对违反规定的相关责任人,以《赤水市禁毒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为依据对相关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儿童康复工作计划篇二十一
残疾人康复工作涉及医疗保健功能训练、救助等方面的工作内容,为务实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服务,使他们的需求及时得到相应的抚慰,现将20xx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落实全民卫生康复,建立健全康复效益。全县的医院、乡镇卫生院、农村医疗点,都要开展康复服务工作,并设立站牌,此项工作由卫生部门负总责,残联给予协助。
二、大力开展残疾人康复救助活动。具体内容有:
1、开展白内障手术医疗救助活动。
2、开展残疾人用品用具的救助活动。
3、开放康复训练免费活动场所。
4、积极为安装假肢需求的残疾人提供服务。此项工作由残联负责。
三、开展康复管理技术人员的培训班。此项工作由残联负责。
四、开展肢体聋儿的康复训练及教育工作,由残联、教委负责。
五、民政部的完成彩票公益金对残疾人康复手术的任务。
六、大力开展康复知识的宣传活动,利用助残日、爱耳日、爱眼日上街宣传,推广康复科普知识,起到对残疾的早预防、早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