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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百年孤独读书总结 百年孤独读书随笔(十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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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百年孤独读书总结 百年孤独读书随笔(十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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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学习中一定要善始善终,只有总结才标志工作阶段性完成或者彻底的终止。通过总结对工作学习进行回顾和分析,从中找出经验和教训,引出规律性认识,以指导今后工作和实践活动。写总结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总结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 百年孤独读书随笔篇一

在拉美文学百余年的发展过程中,一位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以其对现实世界魔幻般的思索和诉说,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这一文学流派,也因之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他的《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作品,她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发生的大大小小,平凡但足以震撼人心的故事。“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这是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所说的。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这句话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

读这本书,整个人似乎都被孤独感给包围着。全书的主题是孤独,孤独的对应是爱。但是在这部小说中都没有类似的描写,书中的主人公或者是在逃避爱,或者是被命运捉弄而没有能够得到爱。书中描写的最突出的就是不同人物的命运。不同的性格对应着不同的命运。他们都逃不了命运的安排。连同决心要开辟出一条道路,把马贡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可惜的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几十年后才在那棵树上死去。马贡多的文明也随之消失了。孤独、苦闷、猜忌,导致了马贡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

人生来就是孤独的。孤独是需要摒弃的。人与人之间少了猜忌,少了勾心斗角,多了信任多了友善,自然孤独会被驱逐一边。也不至于出现书中的最后一个场景。那个长猪尾巴的男孩,也就是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七代继承人,他刚出生就被一群蚂蚁吃掉。也不会出现清zf闭关锁国遭受的灭顶之灾。也不会出现左倾右倾内战。

拉丁美洲,耻辱与压迫,血腥和悲剧的地方。与历史一般的不是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的故事的内容。我还没有真正看明白这本书。等几年后我在重新去看这本书,收获到的或许不仅仅是这些浮于表面的东西了吧。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 百年孤独读书随笔篇二

没有“序”、“跋”,也没有“后记”,《百年孤独》就这样进入了我的眼帘。不查背景资料,就凭自己的直观来写观后感,如果有一、二个亮点自己也满足了,好在有两位网友看过此书,可以作些交流。

摘录:1927年出生于哥伦比亚马格达莱纳海滨小镇拉卡塔卡,童年与外祖母一起生活,1936年随父母迁居苏克雷,1947年考入波哥大国立大学,1948年因内战辍学,进入报界,五十年代开始出版文学作品,六十年代初移居墨西哥,1967年出版《百年孤独》。1982年获诺贝尔文学奖。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

上述是书上唯一的介绍。

遥远的时代,遥远的地方,一步巨篇,是那么的陌生,也是如此的繁杂。犹如自己一个小宇宙,谁能说得清、讲的透,唯一与我们有相似之处就是孤独都是伴随每个人的。

一个家族,一个140~150年的时间跨度,却只有近十个姓名,作者高超的叙述,驾驭文字的能力让我敬佩。

从摘录上看,作者经历了内战,虽然对他的经历无从知道,但他的作品、他作品中的叙述、他作品中的思想都让我们感同身受。就如进入了一次心灵之旅,而这次旅程让我觉得很累,要整理出条理来很累。但收获还是有的,就是可能肤浅些。

买此书的原因就是想了解什么是孤独,而《百年孤独》应该是一生的事,因此说孤独会始终伴随着自己。书上的家族和自己的家族联系在一起了,感慨多了许多。少年的孤独、青年的孤独、中年的孤独,直到老年的孤独,要想达到理想状态却被现实压着,增添了许多许多孤独感出来。那什么叫孤独?怎么排遣孤独?怎么从孤独中感悟出什么?路上的人那么多,都是匆匆过客,唯有孤独是给自己的。

本书写的是一个家族从兴盛走向衰亡的过程,残酷的现实和科技发展带来的进步和变化,利用大自然,被大自然报复的一个过程,还有内战的整个过程,家族中几代人的命运就相应跟着起伏变化。

人物既有家族遗传或叫基因,也由其他血液的进入,代代相传,性格也就不是两种性的,而是多种性格的混合物,也许叫多种元素的结合吧。命运就难说了,是冥冥之中的吗?一本艰涩巨大的人类思想探索的书,看一次肯定是不够的。

无论如何孤独,我的观点是:人要乐观。应该知道自己只是一个凡人,有许许多多错误缺点,用思想去战胜困难、战胜孤独,而乐观就是好的方式之一,也是面对艰难困苦的好的精神支柱。

还有就是勤能补拙,把思想贯彻到勤劳中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还是回到古人所说的忧患意识中去了。

作者把许多哲理融入进书里去了,犹如嵌入的珍珠,闪着智慧的光芒,时不时的让我深思,特别是老年后的感悟是如此的精辟,而我在中年的感悟就受益匪浅了。

孤独不怕,用强大的精神能够享受这种孤独。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 百年孤独读书随笔篇三

《百年孤独》是一本让人深受震撼的书,我曾向朋友们推荐过它。

《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马贡多文明的创始人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与妻子乌苏拉以非凡的胆识和开放的精神,开创了马贡多的繁荣。

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曾向妻子抱怨说:“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流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过日子。”因为马贡多隐没在宽广的沼泽地中,与世隔绝。他决心要开辟出一条道路,把马贡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可惜的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几十年后才在那棵树上死去。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死了,连同马贡多的文明。

之后的几代人,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几乎如出一辙的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孤独、苦闷、猜忌,导致了马贡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于是,书中结尾是:那个长猪尾巴的男孩,也就是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七代继承人,他刚出生就被一群蚂蚁吃掉。

孤独很可怕。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拉丁美洲几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拉丁美洲百年的历程不断重复着怪圈,不是前进,而是徘徊。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接受专访时对孤独的解释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作者著书的目的是希望拉丁美洲的民众要团结起来,走向文明,走向开放,走向繁荣。

孤独需要反省。读完书本,掩卷深思。《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著书的涵义无疑是深远的:他是要通过布恩地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摆弄的正确途径。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无论是文章架构,还是内容选择;无论是叙述方式,还是表现手法;无论是典故引用,还是故事编排,无不采用其极,令人匪夷所思。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等,可谓是眼花缭乱。

作者匠心独运,文章跌荡起伏,俨然是对读者最严峻的考验。在不可思议的奇迹中,在现实交错的生活中,在血淋淋的现实中,在荒诞不经的传说中,使读者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进而理解孤独的本义,理解《百年孤独》的奇特。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 百年孤独读书随笔篇四

《百年孤独》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哥伦比亚人,这本书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南美著作。

我要诚实的说,这本书读起来对我的吸引性似乎不大,以至于读到快一半的时候并没有品读出任何好的东西,如果我非要给自己一个慰藉,那就是在这几天的沉寂氛围中获得了熏陶。似乎你不得不思索,读书除了启迪和思索外,有种无形的影响必然存在。

夜晚,突然间醒来,书中人物的心灵世界以一种无形的形式在我脑海来回回荡。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的天马行空的思想,最终死在栗树下,乌尔苏拉为了显示晚年活力仍存隐瞒着自己的眼盲,奥利里亚诺巴比伦拿着羊皮卷破译家族命运密码“家族的第一人被困在树上,最后一个正被蚂蚁吃掉”,奥利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制作小金鱼,蕾梅黛丝升空,还有最后一个猪尾巴男婴被蚂蚁吃掉和荒凉的布恩迪亚家族彻底在世界上消失。那时通过对这些情形的感应,对孤独有了这样的一个理解,孤独好似产生于人内心深处无法与人诉说的诡秘和羞于与人诉说的秘密,而这两种状态却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你的行为,进而形成与外界难以交流或不屑交流的巨大隔阂。

布恩迪亚家族中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孤独,他们倍受心灵的折磨,同时又独自享受着那份孤独。孤独是什么,也许是内心最深的秘密。孤独是这个世界上永远也根除不去的东西,它好似心灵的黑洞,甚至连自己都难以窥透。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孤独,都有那么一个时刻你不想与任何人诉说你的煎熬,在折磨中忍受着孤独,你又喜欢躲在无人的角落默默享受着这份孤独。

人与人之间并不是一旦遇到悲凉的心境就需要有人出来安慰,因为你体会不到他的孤独,你那善意的劝解反而更加刺痛他孤独的感伤,使他倍感孤独,适宜的离开也是一种默默的关怀。也许他需要一首悲伤的乐曲,也许他需要一段文字,他需要的无非就是将他的孤独表达出来的艺术,而这期间只有他自己明白。

孤独希望与安静和黑暗为伍,但人却要面向阳光,否在会在无限的孤独里被黑洞吞噬。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 百年孤独读书随笔篇五

因为书中无可抗拒的悲剧结局,我躺下后翻来覆去睡不着。布恩迪亚家族百年兴衰的历史,每个人无可排解的焦灼与孤独,冥冥中无可抗拒的宿命都让我无法入眠。这是一部拉美历史的兴衰史,伴随着城镇的建立,科技的发展,殖民者的入侵,自然灾害的肆虐,原著民的反抗、挣扎、屈从乃至安于命运的安排。整部书充溢着灵异鬼魅的色彩、异于西方现代文明的情调。文字富有写实性,生动逼真的再现生活的同时,又不乏诗意、幽默与浪漫,许多段落读下来津津有味,忍俊不已。

今天整本书大概又过了一下,整理了一下布恩迪亚家族七代百年的谱系,对书中的情节愈发的明晰起来。这本书是我接触到的第一本拉美文学的书籍。可以说这是一个很高的起点。该书是1982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同时,该书也是中国第一次获得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中国文版授权,据说是天价。20__年6月第一版。我很庆幸选在这个时候来读这本书。我记得以前也经常看到这本书的中文版,但是只知其名,不曾深入。原来以前的都是盗版啊。如果十年前读这本书,我未必能理解其中的精髓。我现在读一部作品,更喜欢作品中体现人性,揭示人性的东西。我相信,无论历史如何变迁,人性的东西总是最基本的最恒远的。加西亚-马尔克斯的高明之处在于他把人性置于广阔的时代变迁之中,举重若轻地把拉美的历史通过一个孤独的家族历史体现了出来,并警示世人,拉美将走向何方?

人们习惯于把《百年孤独》看作魔幻现实主义小说,而我更赞同马尔克斯自己所说的:“我写的都是现实。”我相信超自然自量的存在。而在越是落后的地区,灵魂与鬼神都是与人类同在的。譬如在广大的农村地区,我想极少人不相信人死后是有灵魂的,所以灵异的事件总是频频出现,你把它看做是迷信也罢,只是人的意识也好,它就是存在着,在现实中,或者在脑海里,反正总有一个所在。你可以把它看做魔幻,也可以把它当做现实。

这本书的译者是范晔,是我们的同龄人,70后。他的中国文学的功底也是相当好的,语言华美、幽默、又满是无可奈何的忧伤。我真以为自己在读中文原著呢。一个翻译者能够让读者有废寝忘食读下去的冲动,就已经是成功的了吧。哎,跟人家比起来,我们真是惭愧。人家年纪轻轻,翻译起来竟是大家手笔,我辈读此书,竟然还有不认识的汉字,惭愧惭愧啊。唯一困惑的是,根据网友的介绍,好象别的版本里出现的猪尾巴是个女婴,范晔的译本里却是个男婴,真想赶紧找到其它的版本看看,或者如果自己懂西班牙文,找来原文看看也好。

不知道是不是阅历增加了,我读此书,倒是没有太多时光错乱或者身在魔幻或者异国的感觉。相反,我倒觉得布恩迪亚家族的百年历史跟中国的历史有相近之处,难道是书中有东方的元素?还是因为同样曾经遭遇外敌的入侵?或者是经历了从落后到文明的苦难过程?包括书中人物的命运我在今日的农村依然可见。

这样一部作者倾其心血写了一年多的巨著,当然不是我三天就可以领略其精髓的。这也是我读书的习惯。对于喜爱的书,第一遍往往是要焚膏继晷通读,了解故事梗概,知道其结局,方可安心;第二遍则是理清人物脉络,了解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之后则不知道是不再读或者是若干遍地咀嚼,取决于对作品的喜爱程度及作品对我的影响。

又是凌晨了,明天继续“孤独之旅”。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 百年孤独读书随笔篇六

用了一个月时间,看了《百年孤独》这本书。现在看完了,回过头来想了想“百年孤独”这个名字。可以把“百年孤独”这个名字拆开来品了一下。“百年”可以表示年代的长久,也就是说拉丁美洲人民被压迫,被剥削的苦难岁月是漫长的。“孤独”,造成拉丁美洲孤独的原因是什么呢?

拉丁美洲这片广袤的土地,蕴含着无穷的神秘,创造过辉煌的古代文明,但拉丁美洲的近代史却充满了耻辱与压迫,血型与悲剧。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这片神秘土地经历了百年的风云变幻。在作者进行创作的七十年代,几乎整个拉丁美洲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治的统治下。

作者描绘了马贡多的兴盛和衰亡,在这个小小的城镇里凝聚了哥伦比亚丰富的史实和复杂的社会现象,哥伦比亚在西班牙殖民者入侵以前,经历着一个原始落后,但没有动乱骚扰的和平时期。想当初,马贡多何尝不是这样。居民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他们耕种牧畜,朴实勤劳,与世无争。用书上的句子就是“在许多村庄中,马贡多是最有秩序,最勤劳的一个。那真是一个幸福的村庄,那里没有一个超过30岁,也从未死过人。”“……这块天地是如此崭新,许多事物尚未具名,提起来还得用手指指点点。”但是,其愚昧落后的现象之一就是近亲结婚。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五代人和第六代人,都生下了一个长猪尾巴的人。因为愚昧,社会无法进步,落后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所以绝对不能闭关自守,这样只会让马贡多,拉丁美洲永远的孤独下去。

在布恩迪亚家族中,夫妻之间,父母之间,父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尽管很多人为打破孤独进行种.种艰苦的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均以失败告终,这种孤独不仅弥漫在布恩迪亚家族和马贡多镇,而且由于渗透了愚昧的思想,成为阻碍国家进步的绊脚石。

加西亚·马尔克斯说:“命中注定百年孤独的世界最终会获得并将永远享有出现在世上的第二次机会。”

后来殖民者虽然给拉丁美洲带来了西方文明,似乎改变了它与世界隔绝的独立状态,但是他也掠走了大量的宝贵财富,加重了人民的负担和痛苦。

如果拉丁美洲能够在殖民者侵入之前觉悟,拉丁美洲命中需要团结起来,共同努力摆脱孤独,拉丁美洲感到孤独的原因就是一位闭关自守,造成愚昧思想,二“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解决问题的办法即脱离孤独的状态的途径也就是孤独的反面——团结起来。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 百年孤独读书随笔篇七

今日,妈妈找来一篇文章,名叫“卖米”,妈妈说这篇文章写得很好,很感人,以往获得文学一等奖。作者飞花是一名来自湖南株洲的北大女高才生,英年早逝,年仅24岁。

这篇文章主要讲:一个农村的小姐姐,一家人都靠着种农作物换钱来过日子。有一次,她爸爸生病了,小姐姐只能和她妈妈把种出来的大米拿到集市上去卖。问的人很多,开始她妈妈想1.1元一斤卖出去,但商贩只肯出到1.08元一斤,米很好,看上的人也多,价格却始终是1.08元一斤,到后面人越来越少,她妈妈想着要不就1.08元一斤卖了算了,可商贩这时候却最多出到1.05元一斤,由于价格没有谈拢,她和妈妈虽然顶着烈日、饿着肚子守到天黑也没有把大米卖出去。最终只能把150多斤重的大米再挑回家。回去的路上,小姐姐懂事的选择重的那担米,结果滑了一下,米撒在了地上,想到生病的爸爸,她捡起地上的米继续回家。第二天一早,小姐姐和妈妈又去另一个地方卖米。

这篇文章写得太真实了,看了这篇文章不禁让我想起,以前妈妈给我讲过外公外婆的故事——妈妈出生在农村,外公外婆有四个孩子,出了三个女大学生和一个高中生,在外公那个村、那个乡都是有名的。在妈妈生活的地方,普遍重男轻女,女孩子基本初中毕业就会去广东打工,然后早早结婚生子。外公外婆为了让孩子多受点教育,他们种了十几亩水稻、养了几个水塘的鱼、养了很多头猪,还种了很多烤烟。每一天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很是辛苦。每年的秋天,外公都会挑起秋收后的大米担到县城去卖。从外公老家到县城有二十多公里。天不亮,外公就得出发,走几个小时的路,东西都舍不得吃一点。有时候行情好,能够卖个好价钱,有时候只能便宜的卖出。

妈妈告诉我,她们的学生时代有做不完的农活,每一天放学后都要去田里帮着做事。晚上经常没有电,几姊妹就围着煤油灯看书、写作业。之后姨妈、妈妈、小姨接二连三的考上了大学,一个学期五千多的学费,但外公外婆不管多艰辛,都没有让她们辍学。每每妈妈说到外公外婆都是无限的敬意!

生活的苦仅有经历过的人才懂得。因为之前的劳累,外公外婆的身体都不太好。前几年外公还做了支架手术,外婆也是高血压、高血脂,每年春季还会风湿关节炎,走路都很困难。所以妈妈毅然回到了郴州,期望能够就近照顾他们。

不论是《卖米》的故事,还是外公外婆的故事,生活在被电子产品、游乐设施包围的我确实无法感同身受。难以想象,有些人只是简单的生活,就已经花光了身上所有的力气。“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对于一家人来说,每一粒米都应当珍惜,都来之不易,是生存下去的力气。读完后才明白,生活不易,忆苦思甜,我懂得了感恩和珍惜此刻的完美生活!淳朴、勤劳、勇敢、坚强的品格感染了我,也将激励着我不断成长,好好学习。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 百年孤独读书随笔篇八

一则童话犹如一副画卷,赏心悦目;一个故事犹如一汪清泉,澄净身心;一本好书犹如一阵清风,放飞思绪。

金银岛——一个多么吸引人的名字,一拿到书,我就被书名和里面的内容深深的吸引住了。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海上的一个小荒岛上发生的离奇而又浪漫的冒险故事。本书的小主人公吉姆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得到了一份前往金银岛寻宝的宝藏图,阅读着书,我随着主人公吉姆霍金斯开始了金银岛的探险寻宝之旅。

故事里有许多危险的情形,例如:机智勇敢的小吉姆和海盗在船上搏斗,还差点被刺死。船长、医生和乡绅和邪恶的海盗们激烈的枪战,看得我触目惊心,真替书里的人物捏把汗,紧张的都想冲进书里去帮他们一把。

当勇气和能力都受到挫折的时候,千万不要忘了智慧。因为智慧的力量是无穷的。你看,吉姆在探险之旅中,最初只是见习水手,仅有对寻宝的向往,单纯而无丝毫航海经验,但却凭借着胆量和勇气从海盗手中夺回大船,真令人佩服不已。当遇到最大的敌人——狡诈的海盗西尔弗时,吉姆巧妙的探试,仔细地察言观色,还适度的用了激将法,最终吉姆取得了获胜,生命也转危为安。

这正是勇敢所带来的力量啊!如果大家都与吉姆一样,面对困难不退缩,世界一定会变得更加美好。

看完这本书,这让我想起胆小的我。我不敢面对生活,总是逃脱现实,做事慢慢吞吞的,所以哥哥经常戏称我是胆小鬼,小蜗牛。但是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只要去努力,任何奇迹都有可能出现,顽强的精神和勇气才是生活中的宝藏,遇到困难一定要知难而进,所以我决定要改变自己,勇于去尝试,使自己在人生中迈出更大一步。

话也不多说了,收尾的时刻也到了,勇敢,不放弃,我希望大家都拥有这种品格。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 百年孤独读书随笔篇九

十九世纪浪漫主义文学的主题似乎总在围绕“通奸”(adultery)这个词。------无论是司汤达的<红与黑>,霍桑的<红字>还是列夫托尔思泰的<安娜卡列尼娜>,甚至连恩格斯也在其著作<家庭`私有制和国家>中赞扬“通奸”行为,并称之“骑士之爱”。

于之相较,发表于1850年霍桑的<红字>是最具争议的一部作品。仅只其以十七世纪中期加尔文者派统治下的波士顿为小说的背景在当时保守的社会下就颇为大胆与新颖。小说出版后立刻在美国引发强烈反响,并被誉为“本世纪最重要的小说之一”,霍桑本人也因此名声大噪。

<红字>主要描写了四个人物: 因为不合理的婚姻制度而苦苦挣扎的女主人公hester prynne, 浪漫懦弱的牧师dimmesdale, 阴险狡诈的丈夫roger chillingworth, 以及hester和dimmesdale私通生下的女儿pear。 小说以:“新殖民地的开拓者们在万事草创之时忘不了与墓地同时修建的监狱,”开篇,接着 记叙hester prynne这个在一个在婚姻上遭到不幸的女人,年轻美貌,却嫁给了身体畸形多病的术士roger chillingworth,夫妻间根本谈不上爱情,后来,roger又在海上失踪,杳讯全无,hester孤独的过着日子。这时一个英俊有气魄的青年牧师,dimmesdale闯入了她的生活,他们真诚的相爱了,度过了一段隐私的爱情生活。不久,hester由于怀孕的隐情暴露,以通奸罪被抓,在狱中生下了女儿pearl。为了维护情人的名声, hester不得不终身穿着一件绣着红色a字的外衣,与此同时hester的丈夫roger回来了,他察觉到了妻子与牧师的奸情,并展开了一系列处心积虑的报复行为。小说的高潮发生在即将升为主教的dimmesdale在枷刑台上的自我忏悔,最后。他扯开上衣,人们见到了烙在他胸口的红色a字------

prynne的词根是“窥探”, dimmesdale是“迷惘”, chillingworth意为冷酷的性格,而pearl,珍珠,不仅象征着纯洁,也有果实的蕴意。霍桑将人物的命运和小说的线索巧妙地寄托在了人物的名字之中,他不仅仅只是想要通过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悲剧来揭露加尔文派对人们精神,心灵和道德的摧残。在<红字>这部小说中,无处不表现出作者对新移民坚强不屈的反抗精神的崇敬。与霍桑同时期的梭罗认为<红字>这部小说是对美国历史的解析与赞歌,他说,从一个字母a,我们看见了一个国家a(the whole country named letter "a" appears until we see the letter "a"。)

然而,<红字>这部小说最终还是没有突破“通奸”的下场必然是“死亡”这一规律性的结局。在小说的中期,每每看到牧师dimmesdale的内心独白甚至他与prynne在树林密会时我甚至会以为他们将私奔成功。也许大部分人认为作者安排prynne与dimmesdale的死是必然的,符合人们的思维惯性以及社会现状,但是为什么我们不能接受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呢?例如prynne带着pearl与dimmesdale跑到纽约去, chillingworth在悲愤中死去等等,我相信就是连霍桑本人也是有过这样的犹豫的,但他最终还是向他的思想和社会低了头,这一点,从他加入布鲁克林农场并非信念而是为了成家结婚这一举动中就不难看出。

d`h 劳伦思在成名前曾将霍桑当作自己的偶像,甚至在其本人的作品<儿子与情人>中大量的细节与景色描写都受到了霍桑影响。但是正如他所强调的,如同他的小说获得的赞誉,霍桑是个“重要”的作家。

重要和伟大,往往只有一步之遥。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 百年孤独读书随笔篇十

美玉前阵子来南宁时,送了本书给我《遇见未知的自己》。我没看完,先借给面条看了。因为她有心理困扰,正好有朋友建议她看这本书。

她没看完,便建议说:元家族的成员都该看看这本书。

这是一本都市修行的心灵书籍。周末的读书会,我便以此为主题,分享此书心得。

其实这本书对我触动不大,因为我已经过了那种发现内在自我、唤醒心灵觉醒的阶段。当然里面有很多学识可以令我补充新知,完善我的个人系统。

因为没看完这本书,所以我分享的更多是近期我的阅书心得。

一是,有好书,我会尽量推荐给大家;

二是,你是否要接受,随缘。

所谓的“人讲人缘,书讲书缘。”就是这个意思。

这本书对面条小姐的触动大,因为她刚好处在这样一个心灵迷茫的人生阶段,所以恰当的书籍能给她指明灯的作用。所以,书讲机缘,处在不同的人阶段,有不同的人生需求,倾向的书籍就不同。

就我自己及大部分的女性阶段而言:

15-25岁的阶段,一般就是《女友》、《花溪》《瑞丽》《时尚》之类的书籍。25-35岁的阶段,会更喜欢看张爱玲、张小娴、仓央嘉措、纳兰性德等小资书籍,也能静下心来看身心灵修行、养生方面的书籍。35-45岁的阶段,喜欢重读古典名著、喜欢佛禅类书籍,也喜欢疏通知远的历史类书籍。45岁之后,喜欢研究博大精深的中国传统文化,《易经》《茶经》之类的。

同样的,人讲人缘。往往你认为很好的一本书,很迫切地推荐给别人,别人不一定会采纳,这个时候,授者也要考虑和尊重受者的意见,千万不要勉强人家。

我以前专门和元真研究过这个话题。

好比说,我认为很好的一本书、一部电影、一个体验、一个课程……推荐给别人,尤其是身边的人,很希望他们跟我有同样的体验。可是对方不领情,我会觉得失落,觉得可惜和遗憾。

后来和元真探讨,便释然。

对方不领情,那也是正常的。一方面,对方可能没有这个缘分,另一方面,对方的缘分没到。你何必拿自己的缘分强加到他人的身上呢?

明白了这一点之后,但凡我向别人推荐好东东时,便不会那么地急切。如同我办这一次读书会,不是要大家都要看这本书,而是,因为我们是长期的朋友,我是希望通过不定期的活动,让我们彼此之间,逐步建立更多沟通上的共识。

而,从受者的角度来说,如果有人向你推荐什么东西,必定是那个东西是好的、对他受益的,所以我们要体晾这份用心和善心。

不管是授者,还是受者,希望你们随缘就好。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 百年孤独读书随笔篇十一

6月20几号至今看完了《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本书里面的语言很有特色,在书中的第188页那么一句经典一点:“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内容提要

本书的主人公霍尔顿是个中学生,出身於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他虽只有16岁,但比常人高出一头,整日穿着风雨衣,戴着鸭舌帽,游游荡荡,不愿读书。他对学校里的一切--老师、同学、功课、球赛等等,全都腻烦透了,3次被学校开除。又一个学期结束了,他又因5门功课中4门不及格被校方开除。他丝毫不感到难受。在和同房间的同学打了一架後,他深夜离开学校,回到纽约城,但他不敢贸然回家。当天深夜住进了一家小旅馆。他在旅馆里看到的都是些不三不四的人,有穿戴女装的男人,有相互喷水、喷酒的男女,他们寻欢作乐,忸怩作态,使霍尔顿感到恶心和惊讶。他无聊之极,便去夜总会厮混了一阵。回旅馆时,心里仍觉得十分烦闷,糊里糊涂答应电梯工毛里斯,让他叫来了一个妓女。妓女一到他又紧张害怕,最後按讲定的价格给了五块钱,把她打发走了。

第二天是星期天,霍尔顿上街游荡,遇见两个修女,捐了10块钱。後来和他的女友萨丽去看了场戏,又去溜冰。看到萨丽那假情假义的样子,霍尔顿很不痛快,两人吵了一场,分了手。接着霍尔顿独自去看了场电影,又到酒吧里和一个老同学一起喝酒,喝得酩酊大醉。他走进厕所,把头伸进盥洗盆里用冷水浸了一阵,才清醒过来。可是走出酒吧後,被冷风一吹,他的头发都结了冰。他想到自己也许会因此患肺炎死去,永远见不着妹妹菲芯了,决定冒险回家和她诀别。

霍尔顿偷偷回到家里,幸好父母都出去玩了。他叫醒菲芯,向她诉说了自己的苦闷和理想。他对妹妹说,他将来要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有那麽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和颜悦色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麽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後来父母回来了,霍尔顿吓得躲进壁橱。等父母去卧室,他急忙溜出家门,到一个他尊敬的老师家中借宿。可是睡到半夜,他发觉这个老师有可能是个同性恋者,於是只好偷偷逃出来,到车站候车室过夜。

霍尔顿不想再回家,也不想再念书了,决定去西部谋生,做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但他想在临走前再见妹妹一面,於是托人给她带去一张便条,约她到博物馆的艺术馆门边见面。过了约定时间好一阵,菲芯终於来了,可是拖着一只装满自己衣服的大箱子,她一定要跟哥哥一起去西部。最後,因对妹妹劝说无效,霍尔顿只好放弃西部之行,带她去动物园和公园玩了一阵,然後一起回家。回家後不久,霍尔顿就生了一场大病。整部小说是以回忆的方式写的。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 百年孤独读书随笔篇十二

花开花落,落叶归根,不免有些凄凉;雨过天晴,百鸟齐唱,让人惬意。自古离不开悲欢离合,离不开风情万种。昨夜赏花赏月,今朝回首,过去的终究已成为历史,只是那属于自己的,太平凡了。被喻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一书,是司马迁经历了这样几万个日出日落而写成的大作。区区风雪残月,区区孤舟泪影,儿女情长都置于身后。哪怕戈壁大漠,惊涛骇浪,都成了过往烟云,那只是生命沿途的风景,看似危机重重,对于司马迁来说,想必更是情何以堪啊。

我喜欢这样的人,这样的勇气,这样的灵魂。从三皇五帝到汉武帝,有多少情谊,多少无奈,多少磅礴,多少真理,那些不平凡的历史有谁敢去触摸,要知道,作为一名史官,是需要粉身碎骨的坚毅和对生命的执着的向往。正是司马迁,一个勇者,一个英雄,用双肩背负起这个使命,从此把一生奉献给它,奉献给古人和来者。自己只留下一身正气,一个不屈,永远向前的灵魂。

的确是那样意犹未尽,看《史记》不仅是看它的内容,还要汲取它的精神和作者的人格魅力,看它横穿千古,纵贯时光的豪迈和风采,让我心生感激,想去拥抱奇迹的冲动,大气。 我喜欢这样的境界,这样的传奇,这样的感慨,字里行间的呕心沥血,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的笔触,写下了一页页,一篇篇,一种.种传说,美丽的传说。

春秋五霸,秦王赢政,我读出了那种霸气;四面楚歌,屈原投江,我读出了它的沧桑。西施范蠡,乱世情缘;千金一笑,荒.唐可耻;破釜沉舟,勇往直前;完璧归赵,大快人心。包揽了三千多年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各方面历史动态,以及帝王将相,儒林侠士,名人雅士的种.种事迹。

我喜欢这样的语言,这样的丰富,这样的多彩。《史记》语言丰富多彩,具有辞赋的洗练,散文的晓畅,杂文的警策,它的语言风格也是精华。说《史记》具有史鉴的明智,诗歌的颖慧,数学的细致,博物的深沉,伦理的庄重,逻辑与修辞的善辩,是不为过的。 这部恢弘巨著,我不知该把它比作什么,也找寻不到该用怎样的心态去品读它。或者说,只要有空闲时间,即使读了上百遍《史记》,还会有不一样的心得和体会。这分中华民族的伟大瑰宝,要把它装进心里,那是简单的,要把自己融入那个时代,就只有《史记》可以熏陶了。

我更多走进了历史,在一样的大地上,不断演变着不一样的传奇。追朔过去,这本厚重庄严的文字记载了一切,如今,它又要从封尘中活跃起来,在中华大地上诉说不老神话。 窗外,是高楼,是大厦,是21世纪的科技。仰望蓝天,仍是曾经的一幕,或许湮灭是尘土飞扬,更加荡气回肠。

踏遍千山万水,不如品味一句——人固有一死,或重与泰山,或轻与鸿毛。或重如泰山!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 百年孤独读书随笔篇十三

今天我读完了《格兰特船长的儿女》。

它讲述的是:有一艘船叫“邓肯号”,属于爱德华·格雷凡爵士,他是16位苏格兰贵族之一。爵士和他年轻的妻子以及他的表兄麦克少校此刻正在“邓肯号”上,“邓肯号”是一艘新近建成的船,正在尝试启航,在归航途中,了望台上的水手突然发现一条大鲨鱼,那种鲨鱼叫铁锤鲨,铁锤鲨是海上恶霸,爵士派人去扑捉铁锤鲨,并刨开他的肚子,发现铁锤鲨的肚子里发现有一个酒瓶,里面放着几张残缺的纸张,分别用英语、德语和法语写成的三张纸条,爵士开始研究起来,最后,确定他是格兰特船长的求救信。

“邓肯号”回到苏格兰,格雷凡爵士要求英国政府组织救援队去解救格兰特船长,他让海伦(爵士的妻子)留在家里,格雷凡爵士去伦敦不久,有一位少女和一个男童来求见格雷凡爵士。海伦太太见到姐弟俩,她(他)们是格兰特船长的儿女,女孩名叫玛丽·格兰特,男孩叫罗伯尔·格兰特。

因为英国政府不肯出兵救援,所以,格雷凡爵士决定自己组织远征队,去寻找格兰特船长。远征队的成员有:格雷凡夫妇、孟格船长、麦克少校、玛丽、罗伯尔、雅各博士、水手威尔逊、水手莫拉迪、大副奥斯汀和其他水手。她(他)们历经了千辛万苦,最后终于找到了格兰特船长,让他和他的儿女们团聚了。

我很喜欢雅各博士,因为他糊里糊涂上错了船,而且,关于他 还 发生了许多搞笑的事情。比如:他觉得晚餐应该加上点水果,他走进森林,一会儿就抱来了一大堆像橘子一样的果子,他吃了一口,使劲不让自己叫出来。我给雅各博士起了几个外号,分别叫:“搞笑博士”、“运气博士”、“活地图博士”和“晚宴大厨”。他为什么叫“运气博士”呢?因为,他本来是法国人,结果错上到了“邓肯号”上,参加远征队,回到英国后,还娶了麦克少校的表妹,并带有嫁妆100万法郎。哎,他再也不能回到英国了。他为什么叫“活地图博士”呢?因为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真是博学多才的一位博士呀!而且他说航线的时候都不用地图,就像地图就在眼前一样。他为什么叫“搞笑博士”呢?因为他辛辛苦苦以为自己在学西班牙语,结果却学成了葡萄牙语,哎,真是糊涂呀!

罗伯尔年纪才12岁,是远征队里最小的一个队员,他很英勇、坚强、好学。他的老师就是雅各博士。我很喜欢他在“血战群狼”中很英勇的表现,他为了报答格雷凡爵士和塔卡夫就骑上塔卡夫的坐骑引走了围困他们的近百条红狼,这使格雷凡爵士对他刮目相看。

塔卡夫是一个巴塔戈尼亚人,他是一名向导,他是一名勇敢的向导,遇到危险不会抛弃他的顾客。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 百年孤独读书随笔篇十四

——读《把梦留住》有感

看完这本书,眼睛像是被什么蒙住了,一切都变得模糊了:那几位到西部 支教的老师,那些宁夏朴实的相亲,那些西坳学校里可爱的孩子……如此多的感动让人着迷,如此多的情绪让人沉醉。

深深地被书中的一个情节打动着,老师刚到学校,找谁喝,打井水还要当地人教,否则打到的就是浑浊不堪的水。老乡帮忙打的水还被“我们”“嫌弃”,还期望在那儿买矿泉水,谁知老乡都不知矿泉水是个什么玩意儿,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超市,貌似有压箱底的矿泉水,看着那模糊不清的“娃哈哈”,“我们”对于这个小镇,这个即将工作的地方多了几丝担忧……看到这样的描述,我不禁为之震撼:到底是怎样环境的恶劣,才会让一瓶矿泉水也变得弥足珍贵,到底是要有怎样的觉悟,才能支撑那些支援西部的同志撑下去,到底是什么力量,让那些生活在当地的人们对未来充满希望!

依稀记得曾经看过一个西部支教的分享会,其中,有许多故事让我不住泪流满面。有一位老师这样讲道:在一次课前演讲时,班里一位叫何磊的胖胖学生谈到自己的理想。他说,他长大以后想当一名司机。在场的人都哈哈大笑,班里其他人谈到理想时要么当科学家,当明星,当宇航员等等。何磊继续说:“每次周末放假,看到有的同学5分钟就回到家了,而我还要走上3个半小时的山路才能回去。我想,如果我是一名司机该多好啊。”在场的同学也受到了感动,响起热烈掌声。我决定,我要跟学生走一回这样能产生理想的回家之路。

这样的师生情谊怎不让人为之动容,怎不让人为之心生敬意?为了坚守住一个孩子的梦想,老师能够毅然陪同学生步行山路,这不仅是一段回家的路,更是一段通向理想的光明坦途。这样的孩子又怎么不让人心疼呢!那么质朴却又真实的言语,流露出多少不可言传的对于明天的期待,对于人生的憧憬啊!

另一位老师这样说道我带来了什么呢?我能给他们什么呢?对新课程理念的解读?对新教材的诠释?新课程教学建议?对新课程的反思?其实,这些外在的东西他们以后会在实践中慢慢地领悟、梳理清楚的;我以为我真正带给他们的是一种意识、一种精神!或许,我们真的不能改变什么,可是我们至少可以给黄土高坡带去一缕清新的空气——这是我的真纯心声。我们能做到的,应该做的是带给那里的教师放眼看待世界和对未来希冀的勇气与力量,触发他们追求自身价值的信念和决心;引领他们拥有积极向上、健康人生的生活态度;增强面对困苦艰难永不言败的身心承受能力。我们努力为他们插上一个理想的翅膀,因为他们总有一天会展翅飞翔!真的要感谢这次支教活动。我耕耘,但我更有着收获,因为它重新点燃了我内心的美好东西——回归本真,感悟人性的真、善、美。可以不夸张地说,在咸阳,我们经受了灵魂的洗礼,完成了生命的蜕变!

这本书带给我们的绝不仅仅是颂扬一群热血青年志愿西部的壮举,我想他带给我们更多的是一种心灵的启迪与情感的宣泄,我们在物质生活极度膨胀的都市感到受挫空虚之时,还有那么多无法满足基本温饱的人们在为生存忧心伤神,这不能不说是作为都市人的一种失败,一种不能正确对待生活,不会用正确的态度为生活寻求一个出口,一个可以让大家都过得更好的出口。如果,每个人都能认真地生活,也让他人能够认真的生活,那么整个社会就能够变得美丽一些,纯粹一些,温暖一些……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 百年孤独读书随笔篇十五

最近几天看了变形记,并不是电视上热播的,而是卡夫卡的著作,主要就是讲一个叫格里高尔·萨姆莎的小职员,一个清早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一个巨大的甲壳虫的故事。

刚看到开头,我以为格里高尔会非常惊恐,看着自己的手脚不知所措,可是让我没有想到的是,他第一个担心的竟然是不能准时上班老板会怎样说自己,因为自己出生在一个不富裕家庭,就把这个家庭给自己的负担捆绑在自己身上,在心里已经形成了那种理所当然的思想

至于格里高尔的家人,他的爸爸,从这个事件开始到结束似乎从来没有关心过他儿子的生死,一次因为他从自己的房间出来了就想把他打死,想象着那个深深地被父亲砸在地陷在身体里的苹果,我想说是有多么深的仇恨。。他的妈妈也是抱着既担心又害怕的心理,默默的关注儿子,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格里高尔没有一丝变回来的迹象,家庭经济的危机,大家都不约而同的达成了共识‘他现在只是一个会拖累我们的令人恶心丑陋的虫子。‘

哦,对了,还有她的妹妹,这个对格里高尔来说以天使形象出现的女孩儿,以文中描述,好像也就他和哥哥最亲近,他的哥哥也很疼爱她,我也始终相信结局会是由他妹妹做的一些努力而使格里高儿恢复了人形,只是确实没想到提出要赶出这个’大甲虫‘的会是她。

该怎么说呢,也许只能说是人们对于生活对于人性逐渐麻木,就像她的妹妹,失去了本来的善良和天真,变成只为自己利益考虑的人,其实他们一家人最后变成这样,也有那几个租客的’帮助‘,,他们一家恭恭敬敬的待他们,最后他们找格里高尔的借口,一分不拿钱也没有给他们,这毕竟对于他们一家人来说是一笔很重要的收入,这也让这一家人对格尔高里更加厌恶,最后心力交瘁的一家人终于下了那个酝酿很久只是碍于情面都没说出来的决定。

而这时候老妈子带来的的格里高尔已经死了她已经把他清理出去了的消息,着实让他们高兴了一番,本来还在为谁出面为难,这下他们心里都轻松了

毕竟格里高尔为这个家尽心尽力过。只是自己也没想到会落得这么个下场吧。命运弄人,只怪他太倒霉,却也看清了身边的人,付出的代价挺大的。。不知道应该说人性的丑陋还是命运的强大。可怜的人只能卑微的活着吧。

最后的结局是由于没有了高尔格里这个负担,也许是没了心里的负担。。他们一家人生活条件好了起来,快乐幸福的生活着

这个结局真是我没想到的。毕竟不是童话,结局不一定美好,但却更令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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