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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茶馆个人读书感悟 茶馆阅读感悟(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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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茶馆个人读书感悟 茶馆阅读感悟(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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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感悟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感悟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感悟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茶馆个人读书感悟 茶馆阅读感悟篇一

《茶馆》的故事全部发生在一个茶馆里。故事讲述了茶馆老板王利发一心想让父亲的茶馆兴旺起来,为此他八方应酬,然而严酷的现实却使他每每被嘲弄。最终被冷酷无情的社会吞没。经常出入茶馆的民族资本家秦仲义从雄心勃勃搞实业救国到破产;豪爽的八旗子弟常四爷在清朝灭亡以后走上了自食其力的道路。故事还揭示了刘麻子等一些小人物的生存状态。全剧以老北京一家大茶馆的兴衰变迁为背景,向人们展示了从清末到抗战胜利后的50年间,北京的社会风貌及各阶层人物的不同命运。

在满清王朝即将灭亡的年代,北京的裕泰茶馆却依然一派“繁荣”景象:提笼架鸟、算命卜卦、卖古玩玉器、玩蝈蝈蟋蟀者无所不有。-

年轻精明的掌柜王利发,各方照顾,左右逢源。然而,在这个'繁荣'的背后隐藏着整个社会令人窒息的衰亡:洋货充斥市场、农村破产、太监买老婆、爱国者遭逮捕。

到了民国初年,连年不断的内战使百姓深受苦难,北京城里的大茶馆都关了门,唯有王掌柜改良经营,把茶馆后院辟成租给大学生的公寓,正厅里摆上了留声机。尽管如此,社会上的动乱仍波及茶馆:逃难的百姓堵在门口,大兵抢夺掌柜的钱,侦缉队员不时前来敲诈。-

又过了三十年,已是风烛残年的王掌柜,仍在拼命支撑着茶馆。日本投降了,但国民党和美帝国主义又使人民陷入了内战的灾难。吉普车横冲直撞,爱国人士惨遭镇压,流氓特务要霸占王掌柜苦心经营了一辈子的茶馆。王利发绝望了。这时,恰巧来了两位五十年前结交的,一位是曾被清廷逮捕过的正人君子常四爷,一位是办了半辈子实业结果彻底垮了台的秦二爷。三位老人撒着捡来的纸钱,凄惨地叫着、笑着。最后只剩下王利发一人,他拿起腰带,步入内室,仰望屋顶,寻找安然了结一生的地方。

看呐,这多么让我们思考的历史,让我们铭记的历史!一百多年前的中国,被腐朽无知的清朝政府统治着。凶狠霸道的洋人侵略落后的中国,闭关锁国、自满轻狂、胆小懦弱的统治者压迫人民。中国人民在这种压迫下表现出不同的一面。

王利发是茶馆的掌柜,他心地不坏,却因为地位比赤贫阶层高出一截,对世间的苦难早已熟视无睹。他是个本分买卖人,希望社会安定,自个儿的生意也顺心点儿,可社会总跟他拧着劲儿来,他不敢跟社会较劲,只能俯首当“顺民”。但是,社会的魔掌越来越紧地卡住了他的脖子,最后无奈吊死。他的形象很有代表性,不坑人、不害人、逆来顺受、没有过高的要求,是当时小市民最普遍的心态,也表现出底层人民的愤怒。

秦仲义是个民族资本家。他凭着一颗报国之心,变卖祖业创建工厂,想实业救国。他耗尽40年的心血办起不小的企业,觉得这样就足可以“富国裕民”。他错了,抗战刚结束,他的产业就被政府没收了。秦二爷痛心疾首,怨气冲天:“全,全世界找得到这样的政府找不到?”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制度,帝国主义、封建寡头和官僚买办共同控制的国家经济形势,没让想实业救国的秦二爷实现愿望。这又一次批判了黑暗的统治者。

还有许许多多的人物,松二爷、常四爷、二德子、刘麻子……他们代表不同的人物,但他们都反映了人民的苦难、愤怒、斗争……

老舍的《茶馆》让我看到了中国的屈辱斗争历史。铭记住这段历史,记住《茶馆》,让屈辱的历史不再重演。

茶馆个人读书感悟 茶馆阅读感悟篇二

茶馆一个很普通的名词,但却意义非凡。新中国成立60周年,“茶馆”变成了“茶楼”“茶社”。变成了一种享受,一种文化。随着中国的不断发展,也渐渐地将茶文化逐步扩大,扩大成中国的一种标志,一种品牌产品,也反映了现代社会的不断进步,不断创新。老舍先生的《茶馆》是一个剧本,随后被后人拍成电影、电视剧、曲剧,也充分体现了后人对此作品的重视,它描绘了一幅半个世纪,旧时代的历史,一幕幕展现在我们面前。

此作品以一个小茶馆为背景,以王利发、秦仲义和常四爷为关键人物,以小写大,折射出了一个社会时代的老百姓的生活。老舍先生的这种艺术形式,用剧本的这种有非常强的人物特性的表现,语言的简略,来体现一个社会风貌,通过人物来反映当时的社会变迁,第一幕清朝暮年、第二幕民-国初年、第三幕抗战胜利之后的三个历史阶段,用一个茶馆的兴衰来反映,我不得不称赞老舍先生十分独特的眼光,以及相当得了的文化底蕴,因为不真正了解生活的人时绝不会理解别人的生活的辛酸的。

一个大社会被老舍先生写成小小的茶馆,老百姓成立主角,王利发王掌柜,小心的经营着,到最后被政府霸占了,无力反抗,只有自荆而常四爷因一句“大清国要完”就被拉去坐牢,出狱后也不再有以前的好日子过….都充分表现了人们在那种时代下的无奈。

此外,文中也有写的很多很好的地方,比如人物语言的个性化,作品中每一句话都是人物的语言,表达了人物的思想,体现了人物的性格,老舍根据每个人物的性格特点,写出了十分符合他们的语言,无论什么人哪怕只有一次出场的机会,都把握的很到位,对台词的那种韵味,写得都十分有感觉,同时语言中应用了地道的北京话,京味儿很浓,有生活气息,也更真实。

还有文中最重要的时体现了老百姓民不聊生,当时的社会就是一个封建、帝国主义、无法无天的时代,也表明了当时中国处于一个水深火热,灾难重重的时代。

总之,一个茶馆反映一个社会时代,这样的表现手法,不是你说写就能写的,完成这样一本剧作,也绝非易事,所以我十分佩服老舍先生,真不愧为一代大师!现在新中国成立60周年了,在这么重要的时刻,我们不能忘本,要牢记新中国时如何诞生的,那个旧时代已经过去,新时代也早已到来,人们不必生活在那种惨痛的社会里,现在我以中国人为自豪!在此预祝祖国生日快乐。

茶馆个人读书感悟 茶馆阅读感悟篇三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过了不少的书,但只有《金银岛》让我受益匪浅。

《金银岛》写的是离奇浪漫的海上故事。

这本书的小主人翁吉姆,在偶然的机会下,得到了金银岛的藏宝图。

有钱的乡绅屈利劳尼先生买了一艘名叫“伊期班袅拉”号的帆船,和李甫西医生一起,带着小吉姆到茫茫大海耽的一个荒岛上去寻宝。

以西尔弗为首的一批觊觎宝藏的海盗装扮成水手也随船前往金银岛。

围绕海盗船长弗林特埋在金银岛上价值70镑的宝藏,寻宝者与海盗之间展开一场生死博斗。由于斯摩列船长指挥有方,医生的冷静果断地与海盗周旋,吉姆的机智,勇敢,多次挫败了海盗,平安反航。

这部小说最吸引人得,不是具体的探宝细节,而是小说主人公吉姆的成长过程和对约翰西尔弗这个人物的克画。史蒂文生后来为《金银岛》写的序言中说道:“我还想当为约翰西尔弗尔骄傲并且至今还相当欣常这个圆滑而颇难对付的冒险家。”以至他最初给金银岛起的书名便是《船上的厨子》。

读了这本书,最今我敬佩的是吉姆的机智勇敢。在“伊期班袅拉”号的海盗战和战斗的伤亡,吉姆决定离开木屋,一个人夺回“伊期班袅拉”号,在船上,吉姆险些柀汉兹杀掉,克服了重重困难,吉姆靠自已的力量夺回了“伊期班袅拉”号。这件事,起到了救回大家的作用。回来时,吉姆因误入敌营柀捉住,但最终还是逃了出来。

这本书题材新颖,别致,情节曲折,离奇,人物型象鲜明,生动,是本不可多得的好书。

茶馆个人读书感悟 茶馆阅读感悟篇四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千中栗。”古人用寥寥数语将读书的乐趣娓娓道来,引着我成了一条小书虫,从一年级起就在书海中尽情徜徉。我曾光顾过七个小矮人的森林小屋,也曾探究过哈利波特的魔法学校……最近,我又踏上了《小学生天地》的快乐之旅。

在这一趟奇妙的旅程中,活动安排可真是丰富多彩:让人耳目一新的“儿童画廊”,可以尽情倾诉的“想说就说”,引领我们一起探索奥秘的“我们爱科学”……在“天天卡通城”里,斑马的“长绳子”告诉我“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的道理;在“坚持就是胜利”中,我感受到了小女孩的勇气,嗅到了坚持的芳香。

“快乐森林”里住着奇妙的小丑,它们穿着搞怪的服装,戴着各式各样的帽子,而最显眼的是那一个个圆圆的红鼻子。瞧,淘气的小丑躲到了窗帘后边儿,只露出一小部分,他们是害羞了吗?噢!原来他们是在考我的眼力——让我猜猜它们分别是谁呢!

我最喜欢的是“数学擂台”。有一次,我独自一人在家里做数学题,突然跳出来一只“拦路虎”——一道题把我难住了。任凭我绞尽脑汁,差点想破了脑袋,也没能把它解出来。无计可施的我干脆丢下手中的笔,随手拿起《小学生天地》放松放松。当我把“数学擂台”看完时,我高兴得差点跳起来,原来“数学擂台”里的那一题跟作业上的“拦路虎”题型一样,上面明明白白地告诉了我解题技巧。一趟《小学生天地》之旅,数学上的“拦路虎”就和我“saybye—bye”了,它真是我的好朋友。

从此,只要《小学生天地》一发下来,我就迫不及待地踏上旅途……

《小学生天地》,你是我成长的坐标,为我的健康成长导航;你是我心灵的驿站,伴我一起快乐成长;你是我头脑的加油站,把我的智慧人生拓展……踏上《小学生天地》的旅程,iloveyou!

茶馆个人读书感悟 茶馆阅读感悟篇五

读书是一件赏心悦目、怡情养性的乐事。德国哲学家尼采就曾把读书形象地誉为“散步在别人的知识与灵魂中”。因此,当今的青少年中学生中有许多喜欢读书,这是值得称道的,也是应该大力倡导的。但为什么有的读书受益匪浅,可有的人读了不少书,到头来却长进不大或一无所获呢?细细想来,我们会发现,后一类人步入了读书的误区。读书需静下心来、稳住、耐心,切勿急躁。同时读书前一定要有目标,还要拟定合理的计划,以便读中有的放矢,有序可进。笔者认为,眼下读书人必须具备以下几点:

1、有计划,有系统;有钻劲,勿急躁。读书不是为了增添谈资,不是装潢门面,而是为了充实自己,丰富自己的真才实学。因此,读书不能追踪流行。如:有些青少年中学生跟着书店广告走,看着刊物介绍读,流行什么,读什么。这是没有个性和主见的。应根据自己的特点,结合自己的身份和生活成长情况,有计划、有系统地读。这样,会获得扎实的,真正能受用一生的知识。读书要有钻劲,切勿急躁,要有华罗更先生所说的那种“板凳要坐十年冷,文章不写半句空。”

2、读高质量,高档次的书。读书可以是一种消遣,是一种休闲,但更是武装自己的头脑。罗曼罗兰说过:“与其花许多时间和精力凿许多浅井,不如花同样的时间和精力去凿一口深井。”意思就是说读通俗浅层次的休闲书如同在凿一口没水的浅井,永远喝不到甘甜的清泉。因此,我们要把精力和时间花在读高质量、高档次的书籍上,从而汲取其精华。

3、读实质,读底蕴。书到用时方恨少。读是为了用,读书有一定的功利性。读书要注意书的整体脉络,内在底蕴和精神实质。不能只获得一些零碎知识,而要获得书的精髓,从而陶冶性情,培养气质。

现在,人们生活富裕了,家庭经济宽松了,学生的零花钱多了,很多青少年中学生喜欢买书、藏书、读书。再者,老师又专门给安排的有读报时间,于是学生也就越发地爱起读书了。尤其是购名著,读名著的现象掀起来了,这是很让人欣赏的。多读些名著,这对人生是极有益处的。因为名著是经过历史长河淘洗过而巍然独存的生活经典,是时间和空间筛选的结果,是文化的精华,真理的载体。它里面有真货,中学生可千万别错过,否则,将成为一生的遗憾。

如果我们能慢慢地啃名著,神定气稳地反复咀嚼,你就会惊奇地发现,文字同样是有声音的,有色彩的,有味道的,有生命的,有感情的,“白纸黑字”的背后蕴藏着一个极为丰富的世界。所以,阅读好书,阅读名著,不仅马上可以享用,而且一辈子受用。

4、养成随读随记的习惯。古人说:“读书要眼到、口到、心到、手到。”其中“手到”就是指写读书笔记。我们都有这样的体验,日子一长,对读过的书便印象淡漠,甚至像没读过一样;或是虽有点印象,但只剩东鳞西片、只言片语,派不上用场,倍感“书到用时方恨少”,如此,有人便感慨,“读书没有用处。”其实,这正是因为我们把书读完了便丢开,没有做读书笔记的缘故。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啊!因此,同学们读书要养成随读随记得好习惯。

总之,中学生要热衷于读书,要读好书。除了读一些同龄人的习作,还要尽可能读一些艺术上远远高出自己的经典之作和一些有着丰富底蕴的名著刊物。因为,只有读那些高质量,高水平的精品,读传世之作,才能走向理性,走向成熟。要多读书,读好书,要耐心地读。读多了,读久了,便会不知不觉地进入到王国维所描述的读书治学的三境界:“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茶馆个人读书感悟 茶馆阅读感悟篇六

《人类群星闪耀时》写了14个历史事件,让人感受到每一个杰出的人物,在背后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南极争夺战是这些事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

斯科特,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英国人,1910年,他带着由他组建的探险队,准备好了一切,向南极发起了挑战,在向南极进发时,遇到了一个重要的问题:不是队员们的半途而废,也不是严寒的气候,而是他发现,挪威人阿蒙德森也正冲往南极,他们可能会成功。

后来,西伯利亚矮种马不适宜南极的冰天雪地,在走到比尔慈摩尔冰川时,最后一匹马死了,他们不得不使用力气,将沉重的雪橇拉着前行。随后,寒冷的冬风又提前来临,让原本松软的雪,变成了坚硬的“三角铁”。在他们以为自己是世界上第一个踏上南极点的团队时,他们发现,在南极点上,已经飘扬着挪威的国旗,阿蒙森提前到达了南极点!

虽然不是第一个登上南极点的团队,但是他们要带上所有证据,证明挪威人才是第一个到达南极的人。

就这样,他们带着一身疲惫踏上了返回的路。这时,斯科特和他的队友们已经没有力气和精神了,他们以失败者的身份返回了。在返回的路上,他们的身体几乎都冻得麻木了,在冰天雪地中发现储存的煤油已经不多了,不够他们的需要了,他们坚持着剩下的路程。不幸的是,他们遭遇了暴风雪,不幸遇难了。

斯科特——一个失败的英雄。

茶馆个人读书感悟 茶馆阅读感悟篇七

我想,我们大多数人读完之后都会找到一些自己的影子,反正我就感觉他就是我的一个极端,只是我没有胆量把它变成现实。

虽然这本书读起来很怪诞,但是我觉得他的目的和主旨都是很明显的,那就是还我们的生活一片绿油油的麦田。朴实的麦田,微风吹过可以泛起绿色波浪的麦田。

我们都在伪装着生活。就像演戏一样,其实现实比电影更富有戏剧性,真正的我们才是演员。我们的检测技术越来越好,地图越来精确,你可以在大洋彼岸看清我手里拿着的冰激凌是什么牌子的,可以看清我脸上的痣,可是我们的心还真的是很远,我们素不相识。能把两个素不相识的人联系在一起的最典型的东西我只能想起战争,我们拿枪把另一个人的头打爆。

黑暗里更容易感到害怕,因为我们看不清周围的东西,我们的伪装就是让别人看不清我们,让别人害怕进而保护我们自己。霍尔顿多次提到他孤独寂寞的要命,人怕孤独,怕的要死。我们生来有一种被奴役的天性,我们幻想着隐居的生活,认为那是神仙的生活,可待到当真让我们自己一个人在孤岛上呆着的时候,我们却要天天盼着有船来把我们带走。有人说“孤独,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独。”可是那是因为我们孤独的时间不够长,假设有足够的时间,我们会疯的,一定会的。

做人很累,是因为在别人面前活得累。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很羞涩的,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无论是在万人礼堂里滔滔不绝的演说家还是在只有两个人的寝室里面,两个人就够了,两个人就足以让你羞涩。让你披着一张皮生活。比如在小说里写老斯宾塞抠鼻子,比如当你确定那个人确实今天不回来睡觉,你想睡他的床之前却还是要问别人一句“他今天回来吗?”

有一次在餐厅吃饭,一个同学的拉面被另一个同学碰翻了,然后我就看他们的两个的神情,被撞的那一个低着头红着脸只看着自己撒了一地的汤,撞人的那个则红着脸一面说对不起一面用手很不自然的摸着自己的后脑勺,我看完之后就只有一种想法,就是想让这个餐厅里的人在最短的时间内全都滚蛋。这样他们就不会感觉很窘。其实,我们也真不大注意他们究竟是怎么解决的,可是他们就以为整个餐厅的人都在看着他们,看着他们该怎么办,然后再把他们两个品头论足一番。

所谓我们所固守的那些所谓的规矩,就是纯粹和自己开玩笑,跟耍猴儿似的,悲哀的是我们真会因为别人做错了位置而不高兴,会因为别人没有朝你笑而朝另一个人笑了就抱怨怠慢了你。我们做这么多繁琐的规矩到底有没有用,我们为什么这么在乎我们这张脸。它能带给我们什么,满足感?欺骗自己感觉很满足吗,还是被别人欺骗很满足?

说起来我们都是很自大的,我们疯狂的爱着自己,也以为别人也疯狂的在乎着我们。我们最相信的永远是自己的看法,别人的再好我们也会找出一两个缺点来的,就算最后实在被证明我们实在是错了,心里反正是很不好受的。

你我都成了表面上的朋友,实际上,我们和周围的一切都在对立着,虎视眈眈的。想一想,我们身边有几个朋友,几个真正懂你的人,几个你想去懂的人。我们一面将自己全副武装,一面拿一把剑,瞅着别人有个地方露在外面,我们便刺过去,直到别人也都全副武装,任何人的拥抱都隔着冰冷的金属,成了冰冷的拥抱。

有朝一日,我们能交给孩子的是怎么样让别人伤害不了自己,怎样在别人打过来一拳还过去一脚,生存的意义在于不受伤害。我们便再也没有了精力去干别的事了。

如果说人生是一场比赛,那么对手只应该是自己才对,可是我们拼命的爱着自己,并且感觉我们周围的任何一个人都会影响我们的幸福,而我们总想做那个最幸福的,于是,我们便总想证明别人没有我们幸福。所以,但凡别人遭了殃,我们看着只是一种快感,悲伤,也成了一种快感,我们会一边嘴里说着“这小孩真可怜,以后可怎么办呢”,但是实际上我们正在大嚼着他的痛苦,然后心里庆幸,“唉,幸亏不是我,我比他幸运多了”。

这个世界似乎也是充满了臭烘烘的味道,我们前进的路上好像挤满了人,一点空间都没有,要想往前边去,就要非把别人挤到后边去不行,我们活的太拥挤了。大家都不肯留出一点点空间来,因为害怕别人会抢占那份空间。我们全体都在麻木的被拽着朝一个方向走,当有一个人举起了反面的旗帜,我们便会齐心协力把他踩死。大多数人在一起,就是一群暴力。

我们的世界成了一个个孤立的高耸入云的山峰,我们在不同的峰顶上,彼此都看不见对方了却还在比着谁站的更高。我们拼命的和别人争,等到把别人统统踩在脚底下,当我们独自一人登上那铺着积雪的山峰顶上的时候,我们才痛苦地有时间去想一想,我们到底得到了什么,荣誉,至高无上的荣誉,可是当偌大的宫廷里面只有我们自己时,那荣誉还有什么意义呢,我们的荣誉我们的威严是为了给别人看而已。我们给自己留下了什么东西?只有漫无边际的寂寞。

霍尔顿谎话连篇,可是所有人都吃这一套。我们会苦口婆心的自以为是让别人理智些,可是我们自己理智吗,我们难道不是时时刻刻在撒谎吗,给别人撒慌,也帮着别人欺骗自己吗?到底我们谁是正常的人,谁又是真正撒谎的人。我们真的很可怜,整个世界就好像是一个巨大的_,我们说谎话,别人也明白这是谎话,但却是真真地喜欢的要命。更为可怕的是,我们还要告诉我们的孩子们要他们说谎,让他们融入说谎的大潮流中。

我们可怜好些人,可是真正可怜的是我们自己。我们圆滑的要死,同时会用身不由己来为自己开脱这种虚伪,可是正是我们的一次次所谓的身不由己使得我们自己,我们的孩子生活在谎言之中,有时候想想也挺好笑的,我们为什么说谎,是为了取悦于人然后自己好办事吗?可是我们为什么会因为别人说你一句恭维的话还这么受用呢?我们是说谎者同时是听谎言者。这不是自欺欺人吗?

你可能会说实际中你就是要这样说才礼貌,生活需要技巧,需要艺术,可这是礼貌吗,是欺骗而已。一开始是谁规定我们对别人说好话是尊重?人的尊严到底是个什么东西,需要用谎言去支撑吗?我觉得真实比心里舒服重要的多,还是一个老问题,如果你这一辈子生活在一个谎言之中,直到你死了也不知道,在别人看来你很快乐的过着。你愿意吗?我反正是绝对不会愿意的,我宁愿要一个痛苦的经历。至少,他是真实的,知道被欺骗了的感觉总是不好的。

从一定程度上,我们成了一群奴隶,钱的奴隶,自己这张脸的奴隶。我们应该时不时的对金钱表示一下厌恶才对,有朝一日天上会掉下钱来,我想我会恶心死的。可能很多人会认为我用着金钱又说鄙视金钱的风凉话,对,是的,我离不开它,但它仅仅是一个工具。决不能让金钱冲昏了自己的头脑。我相信我们真正需要的东西绝对不是金钱,金钱是人创造的,人应该追求自己创造了的东西吗?我们真正需要的是精神上的安宁,因为真正能够收放自如的东西是思想的精神,而它恰恰能带给我们——自由。

我们真是太看的起自己了,还真把自己当做主人了,还真是,自以为是的家伙。本来人类的命运我不该操心,可是我会忍不住想,我们会以什么形式结束自己的旅程,很可能是自己毁灭自己。我就觉得现在西医独大将是一个大大的错误,我一直感觉西方人的办法好笨,非要将自己贬低到机器的程度,把大自然的恩赐当做是一部机器,身上的各个部分只是一个个简单的零件而已,人类确实是很自大的,以为自然界不过如此,认为她只不过是一部大的机器而已,我相信总有一天上帝会让我们知道,人类,不过如此。

人类是有自己的局限性的,我们永远也脱离不了自己的局限性,任意的让你的想象力驰骋吧,撒开欢儿跑吧,最终你还会是局限在你的思维里面。宇宙外面是什么,这句话本来就很幼稚,因为这还是一种空间概念。就像火箭永远有一个极限速度一样,我们永远也超越不了某些东西,比如说思想。

“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成熟是个什么东西,在我看来,成熟只是别人对我们的一种态度,是为别人的,不是为自己的。我们什么时候能为我们自己造出个概念?有的只是自我,自私,自大,自恋吗?大家都要求我们为别人着想,你为他着想,他为你着想,可是到最后我们并没有为别人着想,反而老是感觉自己亏了,私底下拼命的补偿自己。真是很虚伪,就像两个人都不自信,可到最后,这个人对另一个人说我相信你,另一个人对这个人说我相信你,难道这两个人就会自信吗?我们连自己都还不明白自己,更何谈明白别人,更何谈要感化别人让别人理智?

我们是失踪了,我们没有有信仰,有的只是丛林一般的法则,大家都在狂奔,但是没有方向,我们一生都在追求自由,可结果却缠的身上满是锁链。我们有太多放不下的东西,我们自己给自己带上脚镣,并逼着自己喜欢跳带着脚镣的舞蹈。

有谁在想着为自己设计一条锁链?可是我们带着的是别人给我们设计的,其实都一样。你锁住了我,我锁住了你。

我们到底应该怎么样活着,我的态度是要认认真真地活着,生活没有那么多调侃,也没有那么都废话。我们过一秒钟少一秒钟,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第一秒,便是我们失去的第一秒。没有那么多的时间浪费在谎话连篇上面,浪费在欺骗上面,浪费在知识的垃圾里面。有的人一半的时间在镜子面前度过,却重来没有好好看看自己是什么样子。好的是我们有镜子照照自己的脸,坏的是没有镜子能照照自己的心灵。

真希望我们能正经起来,好好的活。

茶馆个人读书感悟 茶馆阅读感悟篇八

布恩地亚家族一家七代人奇幻而凄惨的故事发生在这个八月多雨的小镇上。马孔多从兴建、发展、鼎盛,直至消亡,家族从多么透明的最初抑或多么神秘的洪荒,经历无数惨烈的战乱杀戮,遭受舛驳的摧残与变迁,如蚍蜉撼树顽抗命运的猖狂,步履维艰地推动历史的车轮向前进。时光对他们来说仿佛不存在,时间像不停地原地打转,然而时间无所不在,就像无所不在的孤独,孤独无法对抗时间。布恩地亚家族终究走向灭亡,马孔多从地球上永远的消失了。

布恩地亚家族从祖辈开始无一不将自己封闭在孤独的堡垒中,抱着与世隔绝的孤独至死不渝。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所有人与人的情感中,有怜惘,有同情,有愧疚,有妒恨,却偏偏没有爱,所有感情被埋在了深不见底的最深处,没有表述,没有出路。他们带着整个家族特有的,不会被认错的孤独神情,被这场可怕的“瘟疫”侵蚀,噬啃,弥漫全身,纠缠至死。

于是,他们选择用自己的方式排遣(实际上是保持)自己的孤独:奥雷里亚诺上校周而复始的制作他的小金鱼,做了化掉,化了再做;阿玛兰塔为自己织裹尸布,日织夜拆;雷蓓卡封锁门窗,把自己关在房子中直至死亡;俏姑娘雷梅苔丝每天在浴室里整小时整小时地消磨时间······我从他们致命却视之如命的孤独中,体会到一种因为不能掌控自身命运而产生的冷漠、绝望和疏离感。

如西亚·马尔克斯说:“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于是不是追怀过去就是沉浸在自我的世界中无法自拔的他们,周而复始地做着机械劳作,痴迷于毫无意义的事情中的他们终究注定被愚昧与落后侵蚀,在麻木冰冷的注视下带着孤独走入坟墓。不懂得爱的人是多么可悲。

又如同胡亚罗斯诗中所述:“时间,是永恒所拥有的一种看守我们的方式,永恒的想像无边无际。因此,并不会令人惊讶的是,为了加倍看管好我们,永恒有时会呈现出它自己的形态。”孤独,便是永恒的形态。孤独,确是一种境界。如此说来,布恩地亚家族无疑是伟大的、脱俗超群的。奥雷里亚诺便是我最崇敬与喜爱的人物。他是一位起义,发动过三十二次武装起义,三十二次都失败了;他躲过了十四次暗杀、七十三次埋伏和一次行刑队的枪决;他跟十七个女人生了十七个儿子,但一夜之间十六个被暗杀。

在那些年里,他九死一生,颠沛流离,驰骋沙场,一门心思为胜利抛头颅洒热血。然而热血与激情骤然冷却的那一瞬间,他惊恐地发现,让他为之赴汤蹈火、不顾一切的,根本不是什么革命胜利、政治情怀,他是为了高傲在打仗——为了在谁眼里都不值一提的虚荣而战,甚至差点为之“牺牲”。他如此的憎恨军人跟他们打了那么多年仗,到头来还是成为了同他们一样的人。

人生没有比这更卑贱的理想了,一切都没有意义,人生是没有意义的代名词。奥雷里亚诺上校在得到了万千人民的拥护、臣服与崇爱时,不顾一切地想要放弃与了解这一切,回到与家族其他成员一样的、与世隔绝的孤独堡垒中。其实他实际上是在与诅咒般的家族命运作战,为了摆脱宿命的摆弄,拿起枪杆成为了独行侠。然而这些年来刀光血影的残酷使他渐渐疯狂迷失,却偏偏是孤独拯救了他。

最终,奥雷里亚诺心甘情愿的被孤独征服,放下了一切荣誉、成就与声望,将自己关在屋里,日复一日地制作小金鱼,直至死去。他极具奇幻色彩的一生,从勇敢决绝地站出来发起战争,到超脱释然放下一切,好像从始至终的一切都毫无意义,一无所获。这就是奥雷里亚诺的伟大之处,除了孤独一无所有的他,从来都没有向命运低头,不曾认输,永不屈服。

关于奥雷里亚诺的爱情,是悲伤而凄美的。他爱的是一个天使般的女子——雷梅苔丝,并且一生只爱了她一个人,只可惜他不懂爱。当雷梅苔丝去世的几十年后,奥雷里亚诺冷漠地将雷梅苔丝生前的物品烧掉时,当他的母亲说他铁石心肠,看透他是一个没有爱的能力的人时,我特别想哭。他曾经是那么幸福,曾有一个女子为他成长,为他改变,爱他敬他,并从未质疑过他的爱,曾有一个人,爱他如生命。在他面对行刑队枪决时,当他胸口被子弹打中时,当他与世隔绝制作小金鱼时,有没有想起过曾在他制作小金鱼时会为他送一杯不放糖的咖啡的女子。

我至今铭记的是与奥雷里亚诺并肩作战的马尔克斯在被心爱的女人拒绝时给奥雷里亚诺发的一份电报:奥雷里亚诺,马孔多在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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