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就是看了一部影片,连续剧或参观展览等后,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的文章。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知道读后感怎么写才比较好吗?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呐喊读后感三百字篇一
“冬天的芦根,经霜三年的甘蔗,蟋蟀要原对的,结子的平地木,……多不容易办到的东西。然而我的父亲终于日重一日的亡故了。”这段话是鲁迅先生在《呐喊》自序中的一段自述,讲他小时候为久病的父亲买药看病的'事情。
当我看完鲁迅先生为《呐喊》所作的自序时,我确实是有被感动到了。他为自己当年的“买药看病”满满的尽是悔痛。《狂人日记》、《药》、《明天》、《故乡》这几篇中,其实都有先生自己的影子存在。
《狂人日记》里的“吃人肉”,《药》中的“血馒头”,《明天》求的“贾家济世老店的保婴活命丸”,《故乡》戴着的“银项圈”。这些个何尝不就是鲁迅当年为自己父亲到“最有名”的医生那开的方子,买的药。
正版教科书及正统现代文学史,对《呐喊》均奉为经典。《阿q正传》自然是经典中的不朽的代表作。
然而《呐喊》中,其实也很有几篇伪小说。
《一件小事》,是大多数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的孩子们接触的第一篇鲁迅作品,以人力车夫的磊落来反衬皮袍下的“小”,多少有一些做作的成分。后来的杨朔先生将这样的表达方式发展到了巅峰,并得到当权者长期的首肯。这,肯定是大先生最初所万万想不到的。
《鸭的喜剧》,有一点童话故事的意味,以小说论,很是失败。
《兔和猫》,依然有一点“小人书”的感觉,叙述并不高明,连“中心思想”也很难总结出来,这真是“无可如何”。
《头发的故事》,这表达的内容,倒有点为“头发”修史的意思,然而表达方式太不严肃,从这个意义上讲,还沾一点“小说”的味道。
《故乡》若是收在《故事新编》里,或许更合适。
《社戏》,前半段与后半段可独立成篇,前半可收杂文集,后半也可收在《故事新编》。
“佛头着粪”,浅薄如我,只剩胆大了。无聊文字,博识者一粲。
呐喊读后感三百字篇二
大片大片染红的云彩,是太阳最后耀眼的光芒;被劲风吹得旋飞的落叶,是大树释放的最后的力量;草原上衰老的野狼,在响彻原野的嚎叫中闭上了双眼……呐喊,是生命中的最底音!
忙碌的我们穿梭在教室、食堂,或是已经麻木,或许自己已经彷徨,晚自习回家匆忙的抽出时间去听自己喜欢的音乐,耳机却不在给心灵带来震撼。好想好想,趴在阳台,大声地呐喊,寂静的夜,迷离的星空,忽闪的星光,呼啸的风声,还有爸妈已经睡着,心中酝酿的呐喊渐渐逝去。疲惫的爬进温暖的小窝,关上灯,是静谧的夜,嘴角有一丝微笑,终于,充实的闭上了眼,期待着崭新的明天。
天已渐渐变寒,骑着车子,哈一口气,眼镜便有了雾气。早晨,上班一族很匆忙,车灯照着流动的乳白色的雾气,但看到晨练的老人,伴着舒缓的音乐,静静的闭眼打着太极,硬朗的身子,突然有一阵感动,感动着老人的泰然自若的生活,感动着他们已经沉淀的心境,感动着他们面对岁月的淡定与坦然。
或许大喊有利于健康,每天早晨都会听到一位老爷爷在运河畔边走边喊,那是怎样的呐喊声啊!伴着附近教堂的钟声,尽管那一声声的呐喊没有钟声的雄浑,没有路边店里放的流行音乐有强烈的节奏感,或许在呼啸的寒风中显得微不足道,但那沙哑的声音,依然穿透层层的雾气,震颤着每一个人的心。这是一种顽强的精神,是一个暮年的老人与生命的较量,是夕阳西下时最绚丽的红色,啥呀震颤的生命之音回响在耳旁。默默中感动,给予了我力量。
于是,今天,我一人爬上了附近的石山上,站在最高处,风吹树叶的声音呼啸在耳旁,围巾飘向远方,我深吸一口气,朝向远方,呐喊,尽管强劲的风声湮没了我的呐喊,但我的心已不再孤独,我知道,它已融入了自然。萧索的暮秋,被劲风吹黄吹枯又旋飞的落叶,漫天飞舞,我知道,它们并不孤寂,因为他们生于自然,最终归向自然。
我拾起一片落叶,记住今天的呐喊,不再遗憾!
呐喊读后感三百字篇三
初中三年也读了不少名著,但没有几篇是能撼动我内心的,前几天读完鲁迅先生的《呐喊》,那份触动令我久久不能忘怀,不论是《孔乙己》的主角;《药》中的华老栓;《阿q正传》的阿q,都带领我走向一个又一个情感的高潮。
鲁迅先生是我很崇敬的一位作家。他笔下的三味书屋、闰土、社戏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些文章就像小草一样清新自然。
在那个时代摇曳出别样的自然。可他的另一本小说集《呐喊》却像声声惊雷,在那个陈腐黑暗的年代唤醒了许多铁屋子里的清醒者,让黑暗的旧社会有了反抗的力量与希望。惊醒了无数莘莘学子。《呐喊》是拯救民族,为革命先驱助威的号角,是让沉睡者觉醒,让勇士们振奋的战鼓。
我特别喜欢鲁迅先生在书中的一句话,他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高度概括了当时的人民,这不也渗透着他对当时人民的怜惜和悲伤么。
我听见,那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的.孔乙己的呐喊,他在酒店里是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以终日偷盗为业,一步步走向枯竭。后来因偷了有钱人家的书被打断了腿。他的悲惨遭遇,不恰恰反映了中国当时教育的腐败么。鲁迅先生对人物外貌心理的描写连接的十分好,也一定撼动了更多的的有志青年。
我听见,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那个戴银项圈的闰土,一声声点头哈腰地叫着“迅哥儿”老爷。他欢喜又凄凉,兴奋又畏缩,懦弱又封建,将当时中国人民收封建压迫下的无奈写的淋漓尽致。
书中那么多一声声发自肺腑的呐喊里,最令我触动的当属阿q这个人物。他质朴又愚蠢,简单又复杂,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他对有权有势之人有着本能的不满。阿q由于受剥削压迫而要求革命,又因受愚弄而思想落后,最后竟被迫害致死……所以说,当时中国人民的最大弊病是不能正视自己的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了。
在读过初三初二那么多的名著后,最后“余音绕梁”之感的当属《呐喊》,那声证明中国人民力量的呐喊,久久无法散去。
呐喊读后感三百字篇四
放假的时候,我最喜爱的休闲方式,便是读书了。所以,这几个月,我读完了鲁迅先生所著的短篇小说集——《呐喊》。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1920--年至1920--年所作的短篇小说的集结,共有《自序》《一件小事》等十五篇短文。这些作品从现实的角度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运动的民众生活,也揭示了各种深层次上的社会矛盾。且表明了作者对中国旧有制度级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的深刻剖析好和彻底的否定。表现出了对民族生存的浓厚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愿望。
在书中,我记忆最最深刻的便是《狂人日记》。
《狂人日记》不仅仅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第一篇白话文小说,且在文中借狂人之口说出了几千年来“吃人”的封建礼教,它表明了作者彻底反对封建主义的立场。在文中,字里行间透出了“我”对那些吃人的人的又怕又恨,以至于连吃人的人养的狗,育的孩,都心存三分顾忌。到后来,“我”才想到,自己的兄弟、亲戚、朋友,都是“吃人的人”。再到结尾,“我”猜想自己也可能吃过人,无奈之中,发出了“救救孩子”的一声呐喊。
我不敢相信,在那个时代,竟会到处都是“吃人的人”,再想到那时也有想我一样的孩子,也在被训练成“吃人的人”,不觉出了一身冷汗!
这本集大成之作真是令人受益匪浅!
呐喊读后感三百字篇五
鲁迅,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学运动的奠基人。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读了《故乡》,我有感而发。《故乡》的开头就使我感到十分妙。“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这句话好像牵连着我的大脑,让我迫不及待的想继续往下看。
看到讲述闰土的地方时,心里得意洋洋,可能是由于自己在语文书上学过的缘故。
在这篇文章里,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作者鲁迅了。他不因为在外地闯荡好了,得到了金钱和地位就弃家离去,()嘲笑农民。也不像别的大阔佬一样看不起社会底层人物;更不像别的大阔佬一样看别人叫自己老爷就得意洋洋。他心怀宽广,待人谦虚、热情。因此,我喜欢鲁迅,赞赏鲁迅。
我有点看不起杨二嫂。她属于喜欢嘲笑别人,而且赚了点小便宜就得意洋洋的人。,说话、为人一点也不谦虚、诚恳,贪图小利。因此,我看不起她,还十分讨厌她。
看到鲁迅写的《故乡》,我真想回故乡看看呢!
呐喊读后感三百字篇六
关于鲁迅我想没有一个中国人不认识他,那个用笔杆子敲醒了中国千千万万的人的伟大的文学家,那个写出了无数讽刺旧社会现实的小说的伟大的文学家,我最爱了就是鲁迅的呐喊。
由于这学期我们学过关于鲁迅的《早》,我对他有了些了解,为了更深地了解鲁迅,妈妈带回一本鲁迅的《阿q正传》,我便专心致志地看《阿q正传》,愿在书中找出答案。
《阿q正传》中的阿q是一个被时代所抛弃的人,他一无所有,甚至没有自己的姓,而且常受人欺负,但是,他每次被打,都会自欺欺人地说:“我总算被我儿子打了……”正所谓他的精神胜利法是天下第一的。
读了这本书,我认为阿q的精神胜利法在一些地方还是可运用的'。就如面对失败时,你就可以用阿q的精神胜利法在痛苦中挣扎出来,再鼓舞自己的斗志。
对于阿q,我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对于作者鲁迅,他在讽刺中国人时当然也给中国人一个教训。读到现在,我认为《阿q正传》不仅是鲁迅的著作,字里行间更流露出鲁迅的爱国之情,也映证了他那句话: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
呐喊读后感三百字篇七
勇士荷戟独徘徊。
苍生只怜茴香豆,
半碗温酒易沉醉。
好药人血蘸馒头,
总难医却癞阿桂。
麻木顽疾入膏肓,
寂寥光阴都颓废。
剩得闰土有钢叉,
不识月夜刺鬼魅。
不信梦魇唤不回。
《孤独者》中的魏连役,反叛了那个社会,接受了新的思想观念,因而被人们视为异类,一个“吃洋教”的“新党”。他原先有一个爱他的祖母,虽然他认为自己已“不配活下去”,但为了不让祖母“痛心”,他只能委曲的活着。祖母的死使他得以从爱与被爱中解脱了出来,对于这最后的诀别,他仪式般的作了最后一次“惨伤里夹着愤怒和悲哀”的狼一般的长嚎之后,他感到了轻松,因为他已经不再需要为这个世界和他自己承诺什么。所以,为了“活几天”,他变卖了一切可以卖的东西之后,便把灵魂出卖给魔鬼,为了80元的月薪而做了军阀师长的顾问。正如他说的:“我已经躬行我先前所憎恶,所反对的一切,拒斥我先前所崇仰,所主张的一切了,我已经真的失败,——然而我胜利了。”他最后是以自己的堕落和良心的背叛为自杀手段,来毁灭这个包括他自己在内的黑暗世界的。
方玄绰不敢正视现实,吕纬甫和魏连役梦醒后无路可走,产生出沉落的情绪和精神的变态。他们曾经和黑暗战斗,而又终于被黑暗吞噬了。对于这一代,鲁迅既溶合了自己曾有过的切身体验去加以表现,又站在新的历史高度,对他们的倒退进行了批判,暗示他们如果不改弦易辙是没有出路的。
呐喊读后感三百字篇八
印象最深的是狂人日记、孔乙己、一件小事、阿q正传四篇,但记忆深刻的一句话是《故乡》结尾的那句: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鲁迅在自序里写当时国人需要拯救。从对中医的迷信写起,说中国人需要医药上的生理解救,然后写到在日本看电影国人思想的愚昧,弃医从文,要从思想上拯救中国人。
相信当年肯定有人对鲁迅的行为不屑一顾。
但鲁迅怎么说:横眉冷对千夫指。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们读鲁迅的作品,依然有感动、愤慨、豁然的情绪,而那些非议鲁迅的人呢,谁记得。
鲁迅说,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他是第一个走这路的人,当时当下被误解、被攻击、四处碰壁,但过了这些年,我们都只记得他,读他的作品,而不会记得那些非议他的人。
一条路,要成为第一个人走这路的人,不仅要有勇气,要有耐心,更要一颗强大的内心,能担得起所有的非议。
要知道,十年百年之后,后人真正看到的,只有构成系统的作品,不是散乱的作品评论。评论别人太容易了,大家都能做,但能正在坚持下去写出好作品、干成大事的,太少。能不能做到,是一回事;做得好不好,是另一回事。
现在社交网络不比从前。从前鲁迅写文章,都是与人隔空对话,在报纸上骂,稍微还有点门槛。现在大家在社交网络上稍微对什么有意见,都能直接留言、评论。
现代社会,如果你想干成一件事,内心素质要非常豁达。
如果你真想干大事,聪明点的话,请戒掉社交网路,孤独地走你想走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