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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乡村中国读书心得五篇作文篇一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主要收集了40年代后期先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任教时所讲的关于“乡土社会学”的14篇文章。一开始阅读是有点晦涩难懂的,里面涉及到很多理论方面的东西。但细细品读,竟另有一番收获。
第一篇《乡土本色》中有两句话,一句是“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这感觉是无数次的小摩擦里陶练出来的结果。”另一句是“在一个熟悉的社会中,我们会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这和法律所保障的自由不同。规矩不是法律,规矩是‘习’出来的礼俗。从俗即是从心。换一句话说,社会和个人在这里通了家。”它们凝练而充满意蕴,引发了我的深思。这两句话说明了什么呢?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讲,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黏着在土地上的,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徙是变态。在中国,农民长久以来聚村而居,因此乡土社会人口的流动率相当小,社区间的往来也十分稀疏,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为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也具备了微妙的特点:每一个孩子都是被长辈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的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了的。——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在熟悉的乡土社会里,乡民之间在生产、生活等各个方面频繁地、长时期地接触,天长日久生出亲密的感觉,并且,这份亲密的感觉会使人和人之间获得天然的信任。在熟悉的乡土社会,彼此间无条件的信任来得似乎没有根据,但却是最可靠的,它已经成为了深入乡民骨髓的规矩。比如,我们今天依然常常在农村听到这样的话:“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行了,还用得着多说么?”万一多说甚至像现代社会一样怕口说无凭,必须得签个字、画个押,那乡民恐怕就要说:“这不是见外了么?”
熟悉尔后亲密、信任,这和“自由”有什么关系?这就要提到费孝通先生《男女有别》一文中的观点:“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不是感情,而是了解。所谓了解,是指接受着同一的意义体系。同样的刺激会引起同样的反应。”“亲密感觉和激动性的感情不相同的。它是契洽,发生持续作用;它是无言的,不像感情奔放时铿然有声,歌哭哀号是激动时不缺的配合。”这两句话说明——了解是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亲密感觉是一种“了解”,熟悉也是一种“了解”。乡土社会中,各个人之间有着高度的了解,知根知底了,熟悉的、亲密的、信任感觉便产生了,人与人之间形成一种稳定的社会联系,并且,这种社会联系到某种程度会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即乡民之间无条件的信任已经内化为乡土社会的礼俗之一,成为乡民自然而然的行为了。
礼是社会公认的行为规范,而传统正是维持礼的这种规范。《礼治秩序》有言:“传统是社会所累积的经验。行为规范的目的是在配合人们的行为,想到这里,乡土社会中“熟悉-亲密-信任-自由”的发展规律已然明晰,但是我们不妨进一步思考此种社会学规律和当代社会的关系。我思考的结果是——乡土社会中“熟悉-亲密-信任-自由”的发展规律与“学而时习之”的古训有共通之处。《论语·学而》有言:“学而时习之,不亦说(悦)乎?”在这里,“学”是学习,“时”指的是时间,“习”即温习、实习,“说(悦)”就是内心高兴、喜悦的意思。与上文所讲的社会学的理论相对应,“学”是和陌生事物的最初接触,“时习”是经常性的、无数次的陶练,“说(悦)”是熟悉之后的亲密感觉。
作为当代社会的组成人员,我们在最初学习了知识之后也应该按照一定的时间常常去温习它、实习它,让原本陌生的知识在脑海里和我们的思想经历一遍一遍的摩擦之后熟悉起来,产生一种亲密的感觉,尔后与我们的思想融会贯通,构成稳定的知识结构。这时,我们对脑海中的知识是充分信任的,它们已经从书本上融入到了我们的记忆、思想和性格里。经历过如此学习过程的人必是锦心绣口、清词丽句脱口而出的,丝毫不受书本的束缚,这就达到学习层面的一种自由。此外,书本是文化的载体之一,通过对书本知识的学习,我们接触、理解传统的教化,并在不断熟悉的过程中对传统的教化进行“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筛选,自觉地将精华部分内化为个人修养的一部分,从而不自觉地指导自身的行为。这时,面对“尊师重道、孝敬父母、刻苦学习”等基本的社会道德,我们也能获得“从心所欲而不逾矩”的自由了。
中学生乡村中国读书心得五篇作文篇二
《乡土中国》我没有读之前心里就想乡土中国是一种以怎么样的形式反映出来的当时的时代背景,当我读完了《乡土中国》之后给我的答案是脑袋里出现一幅画面里面有的父亲和母亲辛勤劳动的背影和我家乡父老乡亲他们在田地里播种辛勤劳动的画面呈现在我的眼前,泪水悄悄的滑落下来打湿了我的衣服我开始想家人以及家乡的人民和山山水水了。虽然农村没有像城市那么的繁华但有宁静清新的空气有朴素人民,灿烂的微笑待人友善,他们懂得珍惜生活和努力创造财富。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给我们打开了认识中国农村的一扇大门。
有人也许以为这本书写的早了,对于现在的情况很不实用,我觉得倒不是。这本书的理论价值到现在还闪烁着光辉。至少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读过哪本社会学的著作在理论和语言上胜过这本薄薄的小书。
有人认为费孝通在这本书最主要是提出了,"礼治秩序"及其"差序格局"这两个概念。我倒是觉得他的成果是把乡土中国的根子挖出来了,指出来为什么我们最近百年的变迁会如此之艰难。
何为乡土中国?它的特性是什么?先生在第一篇已经很好指出来了。比如他就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当然土气不是贬义词,靠土地谋生的乡土社会很大程度是很稳定的,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他也顺便比较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习,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是信用而不是法律。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他在谈论文字下乡的问题里面,他认为,在乡村社会很大程度上是不需要文字的,经验的传播往往是手把手的教,在一个地区住的几百年,世世代代面临的问题很大程度都是一样的,解决的办法都是一样,不需要什么理论,什么创新。当然先生在这两篇文章里面分析很多,也很深刻。
"差序格局"是费先生的独创,在书中,他打了个比方,将西洋的"团体格局"和中国的"差序格局"区分开来:西洋的社会有些像我们在田里捆柴,几根稻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捆,几捆束成一挑,每一根柴在整个挑里都属于一定的捆、扎、把;而中国的社会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
通过这个比喻,费先生把中国传统社会的特点形象具体地表现出来了:
首先是执行私人道德。"私"的毛病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实在是一个较为严重的弊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个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物上霜"就可以显现这点。而在西洋的团体格局中,道德的观念是建立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的,团体是超于个人的存在。其次是判断标准的随机性。中国社会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会随着势力的大小而变化,对于不同的环境和人事,自然就会有不同的对待方法,我们往往讲的是攀关系,讲交情。而西洋社会将的是权,社会对每个人是公道的人对人遵守的是一样的规则,就是要互相尊重权利,而团体对个人也必须保障这些个人的权利。再次就是模糊的社会组织的界限。比如在书中提到的关于"家庭"的概念,在中国,"家庭"这词是含糊得很,可以是自己和太太,可以是加上孩子,还可以是加上其他的伯叔侄子之类的。而在西洋社会,"家庭"就是指他以及妻子,未成年的孩子,明确得很。最后就是社会结构的层次化。中国的传统社会向来就是阶级社会,上下级关系的明确规定,使得社会层次分明,乡土中国的社会网络是由等级差别的。而在团体格局中,人是平等的,是被一视同仁的。
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在向工业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城市化的过程中受到了很大的冲击。礼治秩序的全面打破,血缘和地缘的分离,剧烈的社会变迁,使得人们不再圈定在一定的范围内,而是更加迅速地流动,这就导致了更多的乡土本色被花花世界所淹没。
当然,中国的本质还是乡土的,即使她从"农业大国"到"工业大国"。中国人骨子里的私德是不会一下子消失的,却反而有一种加重的趋势,社会上盛行的"各走各路"的风气使得这个社会更加地冷漠。中国的五千年文化是孕育于农业文明中的,中国人身上的"泥土味"是不会失去它的香气的,所以老有一些"城市人"在那里鄙视"乡下人",那就有点可笑了。
中学生乡村中国读书心得五篇作文篇三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可谓名声在外,好像在很多不同的地方都看到过对这本书的推荐。还有很多不同的老师也对其进行推荐。而为完成一次思修作业,我选择了阅读《乡土中国》。《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老先生在20世纪40年代后期,根据在西南联合大学和云南大学所讲授“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应当时《世纪评论》之约,整理写就、分期连载的14篇文章(约六万字)。在重刊序言中,费老说了成书的因由:“当时在大学讲课,不喜欢用现存的课本教材,而企图利用和青年学生们的接触机会,探索一些觉得有意义的课题。无所顾忌的想打开一些还没有人闯过的知识领域,一面探索一面讲,费老提出的观点完全是讨论型的,所提出的概念一般都没有经过琢磨,大胆朴素。”
全书读来,感触最多的就是书中经常提到的中国农村是个熟人社会。中国农村是“自来熟”的人的聚集地,在农村里村民之间很少使用契约、合同等城市里规范的文本,人与人之间有时候借钱也只是一句话的事情。在农村里白天往往是不关门的,这是与城市中截然相反的。再吃饭的时候村民们往往选择蹲在自家门口吃饭。于是就会有相识的邻里在门前说各种各样的八卦。村民之间的熟悉程度是城市里左邻右舍均不认识的人所无法想象的。人们从出生开始,除了少部分人因升学、工作等原因离开,绝大部分人从生到死均在这个村庄度过,对于这些村民来说这个村庄便是它们的全世界。每个人的一生像镜子一样,十分的通透,别人看着你长大,你看着别人老去,对周围每个人的性格、每家的具体情况甚至每家的亲戚都了如指掌。可能因为这种熟悉降低了人与人之间交往的心理成本,降低了人与人之间的隔阂,大家相互都知根知底彼此之间做事很放心。这与城市里面人与人之间不仅仅有厚厚的墙壁相隔,人心之间还缺乏一种相知与熟悉形成鲜明对比。在城市中人们往往连住在上下楼的人都不知道是谁。再加上城市里面人的流动性较大,人与人之间始终隔着一层壁垒,始终保持戒备。
在文中乡土本色,这章的关键词是“熟悉”。“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加思索时的可靠性。”乡土社会最基本的单位是村落,那里的人们,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对他们成长的乡土的熟悉是一种经验式的总结。而这种熟悉,使他们构建出了一个中国农村的熟人社会。在下乡中,这一章解释了乡土社会文盲的普遍存在的原因“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语言都并不是传达情意的象征体系。”在乡间,人与人的距离太近,口耳相传即可满足乡间的交流。而在农村中,时不时字并不能对他们的生活构成太大的影响,文中奶奶一生未食过字,却仍被认为是一名非常明事理的人。这就像文中所提到的“我要辨明的是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
乡土社会是相对静止,稳定的,所以它的发展进程就相对比较缓慢,从乡土社会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很多突然迅速涌入的东西无法用乡土社会的根生于土地的习俗来应对,所以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词汇,乡再也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而且我觉得作者说的很对,不同的社会环境不能用同一种标准去衡量。他们的起点不同那么他们所接受的比较规则也必须有所不同。
农村与土地的关系密切相关,溶于骨子里,血缘总会有排斥性,人口不流动,所以新客想要融入一个村子是非常难的事情,除非他有土地。
作者对于乡土社会的不成文的秩序特别推崇,他认为这是一种出乎与道德上的礼制,现代社会的法律会破坏会误解,是一种被动和强制。但是我觉得传统固然可贵,稳定的社会结构不代表不发展,在剧烈的新时代的潮流中,新问题的涌出会加剧,那么按照原有的进程,相关秩序的出现是会落后的,但是法制是可以实时更新。
以上便是浅读《乡土中国》的全部感受。
中学生乡村中国读书心得五篇作文篇四
我是来自乡村的孩子,对自己的家乡有着深厚的感情,这份感情或许就是《乡土中国》中描述的,由那份乡土本色灌溉浇筑而成的吧。
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费老从普通乡下人的“土气”入笔,一反常人对“土气”这个词的藐视,称赞“土”字用得精当,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小农经济依靠的正是土地。
也正是因为有了“土”的滋养,才有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业,才有了聚村而居、与世无争的传统生活,才有了中国人生生不息的传统文化根源。
乡土社会的本质不是别的,正是这种“土气”。
此等的精辟见地,如果没有一种流淌在灵魂深处的传统文化意识以及乡土中国情结,恐怕是很难抒发出来。
《乡土中国》所透露的正是这种对本民族文化的认识,或者说是对传统文化的社会学层面的解析。
《乡土中国》谈论了民族历史、文化对个人根深蒂固的影响。
差序格局更为深远的影响仍然是对中国人行为方式、道德观念的传统导向,“公私不分”、“私人道德”盛行,在现代化的今天也不能说是完全消解。
而这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化的转型,无疑是起着消极的作用。
根据自身的理解,本书的第一篇介绍的是背景,描述了中国的乡土本色,也就是中国的特殊性。
何为乡土中国,它的特殊性是什么?本篇写得非常透彻。
比如,作者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没读过本书的人或许以为这土气是贬义词,但是,其实正是因为靠土地谋生的理想使乡土社会是那么的稳定,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
费先生也顺便比较乡土中国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
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悉,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的是信用而不是法律。
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第二三部分主要介绍了文字在乡土中的不适应性,在《乡土中国》一书里面他所讨论的问题里面很大程度上认为乡村社会是不需要文字的,经验的传播往往是手把手地教,在一个地区住的几百年,世世代代面临的问题很大程度都是一样的,解决的办法都是一样,不需要什么理论、什么创新。
当然先生在这两篇文章里面分析很多,也很深刻。
第四到七主要介绍差序格局对于私人道德、家族甚至男女关系的影响。
什么是差序格局?很简单就如同一颗石子砸到水上荡起的一圈圈水纹,最中心的那一点是自己,其余的就是按远近程度来划分。
对于中国人自私,没有公德心的论调很多,但是先生在里面把这个问题做了一个梳理,他发现中国人之所以与西方人不一样,就在于人我划分的基础不一样。
西方人是什么样子呢?是团体。
团体内外的人很清楚,他就从最基本的家庭这个概念分析的。
在中国就不一样。
他的伸缩性非常大,你得势的时候可以宾客三千,亲戚多的是,假如你不得势,也许一个人都不认识你。
可以说我们的网络是以自己为中心,结果就造成了没有一个人和你的网络是一样的。
平等,一是神对每个个人的公道。
差序格局中道德体系的出发点最主要的是“一切皆以修身为本”,在这个意义上说,差序格局中并没有一个超乎私人关系的道德观念,这种超己的观念必须在团体格局中才能发生。
孝、悌、忠、信都是私人关系中的道德要素。
这样说的话,我就可以理解为什么西方一些国家政府工作更透明、更廉洁有效、公民参与程度更高,更重视自己的权利,更强调公平了。
时间的流逝总是在不停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总结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学发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
费孝通先生作为一代学人的典范,在几十年的学术生涯中孜孜以求,为建立中国化的社会学倾其一生心力,可谓著作等身,学问深厚;而其代表作《乡土中国》更是影响深远,堪称经典之作,至今仍嘉惠后辈学人,引领我们探究中国传统社会的特质,发掘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